学校吸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范企业名称,保护企业名称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名称的使用及企业名称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企业名称是指企业用以区别其他企业或组织的标志。
第三条 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设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的同时,取得名称权。
企业名称权归企业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本省实行著名字号制度,对著名字号实行保护。著名字号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认定。
第五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企业名称的登记及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纠正自己或者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登记的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企业名称。
第二章 企业名称的构成
第六条 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字号、行业(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依法组成,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企业名称中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是指企业所在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第八条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
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不得用作字号。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著名字号相同,也不得与冠以同一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的同行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
第九条 企业名称中的行业应当反映其经营业务。企业主要经营业务跨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的,在企业名称中可以反映所从事的主要行业,或者使用概括性词语反映经营业务。
第十条 使用概括性词语反映或者不反映所从事的行业的企业名称,其字号不得与冠以同一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企业字号相同。
第十一条 企业名称中为反映经营特点,可以在字号和行业词语之间使用国家(地区)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
第十二条 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字号、行业及“集团”字样依次组成。
集团规模较大,并且核心企业经营业务跨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的,集体名称可以不反映行业特征。
第十三条 企业集团核心企业名称应当由集团名称和企业组织形式组成。
集团成员企业的名称可以使用集团字号;符合冠以集体所冠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条件的,可以使用集团名称,但必须同时使用本企业字号。
第十四条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本地区通用的民族文字。
第十五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另一企业的名称,也不应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第十六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违背社会公共道德的;
(三)不符合民族、宗教习俗的;
(四)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
(五)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的;
(六)可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七)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禁止的。
第十七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名称、文字、字母、数字:
(一)国际组织名称;
(二)政党、宗教组织名称;
(三)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军队、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名称;
(四)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数字(不含汉字数字)。
第三章 企业名称的登记
第十八条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冠用湖北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企业名称。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核准冠以本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企业名称。
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企业名称中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一)字号著名的;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
(三)外商投资企业;
(四)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可以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其他企业。
第二十条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可以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其他企业,必须是注册资本(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并且在全省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不满两年的,不得申请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第二十一条 企业名称依申请在先原则核准。
第二十二条 设立企业或变更企业名称,应当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或变更企业名称必须报经审批或者企业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报送审批。
第二十三条 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全体出资人或者开办企业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或者指定的代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书面证明;
(三)代表或代理人的法人资格或身份证明;
(四)全体出资人的法人资格或者身份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股东投资的,还须提交投资各方的共同协议书。
第二十四条 公司以及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申请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应直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十五条 已设立的企业依照本规定申请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应向登记管辖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经登记管辖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查后,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企业申请时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四)有关证书、文件的复印件;
(五)其他有关文件。
企业登记管辖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呈报材料包括:
(一)企业申请材料;
(二)受理机关的审查报告;
(三)其他文件。
第二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收到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所列文件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核准的企业名称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经核准的,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驳回的,发给《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
第二十七条 预先核准或者呈报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正当理由在6个月内未能完成企业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的,在保留期届满前,可以申请延长保留期,延长的保留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十八条 企业名称在保留期内未进行设立登记的,不得申请名称变更登记。
第二十九条 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照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对申请企业的名称予以变更登记。
第三十条 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或变更企业名称的,原企业名称自注销或变更之日起1年内不得申请使用;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原企业名称自被吊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使用。
第四章 企业名称的使用
第三十一条 预先核准或呈报核准的企业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当在住所标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企业名称。
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第三十三条 企业的印章、银行帐户、产品标识、产品包装、信函以及有关法律文书、合同等文件中使用的企业名称,必须与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相同。
第三十四条 使用企业名称,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二)引起公众误认;
(三)仿冒他人名称;
(四)其他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的。
第三十五条 企业名称可以依法转让。企业名称转让后,应当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
第五章 分支机构
第三十六条 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第三十七条 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可以使用反映该分支机构行业特点的字样。
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超越其所从属企业的经营范围。
第三十八条 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可以使用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但分支机构与其所从属企业不在同一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应当使用分支机构所在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第三十九条 企业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可以与其所从属的企业不一致,但公司以外的企业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得使用“分公司”组织形式。
第四十条 企业变更名称,应当自企业名称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其分支机构的名称变更登记。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一条 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0xx元以下的罚款:
(一)使用企业名称不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的;
(二)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名称的;
(三)未在住所标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企业名称;
(四)企业名称牌匾简化未在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备案的;
(五)企业印章、银行帐户、产品标识、产品包装、信函以及有关合同等文件中使用的企业名称与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不相同的。
第四十二条 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一)使用未经核准的企业名称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或者处以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
(二)使用预先核准或者虽经核准但未予以变更登记的企业名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已核准的企业名称,予以警告或者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假冒他人名称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四)非法转让企业名称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五)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企业名称核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已核准的企业名称,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更多相似范文
篇1: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1986年11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4号令修正并重新发布。
为了进一步搞活管好城乡集市贸易(以下简称集市),根据《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集市规划和建设
第一条 集市场地必须纳入上海市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由区、县人民政府实施。集市场地规划按下列规定:
(一)新建住宅区和卫星城镇,应当按公建中心菜场使用面积的50%另行配建室内集市商场。
(二)旧城区改造,应当根据改建基地的条件,配建面积适当的室内集市商场或者棚顶集市商场。
(三)郊县,可以根据县属镇每2万人建1个集市,乡镇和新建农村集镇每镇建1个集市的原则,进行规划。
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另外规划设置专业或者批发市场,并配备必要仓储、住宿等服务设施。
第二条 集市建设资金和材料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运用多种手段筹集。
新建住宅区和卫星城镇集市的建设资金和材料应当纳入公建配套计划内。
集市商场内的柜台布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资金从集市管理费收入中支付或者用集资办法解决。
第三条 设立集市,按《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办理。
第四条 已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暂时不能迁入室内的露天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城建、公安等部门和街道的配合下,建造简易棚顶和必要的服务设施;在环卫部门配合下,设置简易环境卫生设施。
第二章 集市管理委员会组成和职责
第五条 区、县集市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区、县长任主任,下设副主任若干人,委员会成员由工商行政管理、商业、供销、粮食、农牧水产、物价、计量、税务、卫生、环卫、公安、市政工程等部门人员组成。
乡、镇基层集市管理委员会的设置和组织形式,由上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六条 集市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全体会议和主任、副主任会议制度;会议的各项决定应当及时下达给各有关部门执行。
第七条 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集市的专职机构,应当负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执行集市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第八条 集市管理委员会职责是:
(一)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管好集市。
(二)监督、检查有关集市管理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规划集市建设。
第三章 集市管理办公室组成和职责
第九条 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集市建立集市管理办公室,税务、物价、公安、卫生、环卫、畜牧兽医和计量等部门可以派员参加或者组成联席会议,协同加强集市的管理。
第十条 经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集市管理办公室可以聘用退休职工担任集市协管员,从事公益劳动,协助管理集市。
集市协管员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由集市管理办公室负责;业务、技术和法规的培训及指导工作,分别由工商行政、公安、卫生、环卫、计量等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 集市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物价、治安、卫生、环卫、计量等法规和政策。
(二)对集市管理人员定工种、定岗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卫生、服务、财务、统计、内勤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对在集市设摊营业的商贩加强教育管理。
(四)建立监督岗,受理群众反映和检举,及时处理违章违法行为,保护群众利益。
(五)调查研究,积累资料,掌握动向,按时将商品购销,以及集市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情况,向区、县集市管理委员会报告。
(六)领导集市服务工作,做到方便购销,疏理渠道,引缺泄余,繁荣市场。
第十二条 集市管理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文明管理,做到: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集市管理的法规和政策。
(二)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勇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坚持文明管理,礼貌待人。
(四)执行任务时,必须按照分工佩带有关主管部门制发的标志或者穿着标志服。
第四章 集市入场登记管理
第十三条 凡需进入集市营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集市管理办公室的审核,并主动出示如下证照:
(一)国有、集体企业应当出示本单位证明。
(二)个体工商户(含帮手、学徒)应当出示营业执照,经营食品饮食的还应当出示卫生许可证和本人体格检查证明,经营肉品的还应当出示宰前检疫证明、宰后卫生检验印章。
(三)行医的应当出示本市区、县卫生部门开业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出售中药材的应当出示本市区、县卫生局的中药材鉴定证明。
(四)出售大牲畜的应当出示村民委员会以上基层行政单位和兽医检疫证明。
(五)农民出售自养家畜应当出示兽医检疫证明。
(六)出售自有旧商品的,要出示身份证明,出售旧车辆的还应当出示车辆牌证。
第十四条 在职职工、在校学生,以及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退休职工、待业青年、无业居民,不准在集市设摊营业。
第十五条 集市管理办公室对同意设摊的国有、集体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含帮手、学徒)、行医和卖药人员等,按证换发设摊证和场标;临时照顾设摊的,由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放临时设摊证和场标。
第十六条 设摊证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集市管理办公室负责发证和管理。
第五章 交易活动和价格管理
第十七条 在集市设摊营业,必须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八条 经营准许自由上市、自由交易商品的,必须在政府指定的交易场所进行交易,不准随地设摊;批量交易的只准在指定的贸易货栈、批发市场和集市内进行,不得场外交易。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在本市粮店、商店、菜场以零售价格购得的商品,加价后再在本市集市上出售。
第二十条 凡在集市进行批量交易,均应当使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发票,作为进货者的进货凭证。
第二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购进商品,必须有进货凭证;经营活动,应当建立帐册。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集市经营商品,必须按质论价,买卖公平。
国有、集体企业在集市出售商品,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的价格规定。
个体工商户出售从国有、集体企业批购的商品,应当执行国家的价格规定。出售自产或者自行组织的商品,政府物价部门有限价规定的,应当执行限价规定;没有的,由购销双方自由议价。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集市经营商品,必须保证质量;经营副食品、食品和饮料还应当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并接受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管理。
集市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管理。
第六章 集市管理费和兽医检疫费
第二十四条 集市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是:
(一)单位和个人出售大牲畜,国有、集体工业销售自产产品,国有、集体商业销售工业品,均按商品成交额的1%计收。
(二)单位和个人出售农副产品、旧货、副业产品,个人出售工业品、手工业品,均按商品成交额的2%计收。
(三)凡经营修理服务业或者饮食业,按营业额的1%计收,行医、卖药的按营业额的2%计收。
第二十五条 国有、集体商业受命出摊营业,调节供求,平抑市价的,可以免缴管理费。
第二十六条 兽医检疫费标准,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兽医检疫部门在检疫时收取。
第二十七条 收取集市管理费及兽医检疫费时,必须发给与收费额相同的收据,收据上必须有收费单位印章。
第二十八条 集市管理机构要加强对集市收费的监督、检查;发现乱收费和徇私舞弊现象,应当立即制止、纠正。
第七章 违章违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 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区别不同情节给予处理:
(一)未经批准,从事购销活动或者无证经营的,予以教育制止;不听教育的,处以商品价值30%以下的罚款。
(二)经批准进入集市设摊经营的固定商贩,不按规定亮证经营、明码标价的,予以教育;不听教育的,处以当天商品销售额20%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不按指定地点设摊交易的,劝其到指定地点交易;不服从规劝的,处以商品价值20%以下的罚款。
(四)偷逃集市管理费的,责令补交,并可以根据情节,加处应交管理费1至5倍的罚款。
(五)出售文物、珠宝、玉器、金银及其制品和国家规定不准上集市的外货的,责令其到国家指定的收购单位交售;已售出或者倒卖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六)出售不准自由上市交易的工业品和农副产品,如商业部门需要,可予收购;已售出的,处以销售额50%以下的罚款。
(七)从本市粮店、商店、菜场套购计划粮食或者工业品、农副产品,在集市上加价出售或者换取其他商品的,没收其部分或者全部的商品和货款;屡教不改的,加处其非法所得或者换取商品值1至5倍的罚款。
(八)买卖计划票证或者以票换物的,没收票证、商品及非法所得;屡教不改的,加处其非法所得或者换取商品值1至5倍的罚款。
(九)抬价抢购,转手倒卖的,按规定处以罚款。
(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缺尺少秤的,责令其赔偿消费者损失,没收以假充真商品;屡教不改的,处以出售商品值1至5倍的罚款,其中属工商企业或者有证个体工商户,可以并处短期停业,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十一)无证游医、药贩在集市行医或者卖药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及药品。
(十二)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视不同情节给予处理。
第三十条 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欺骗消费者,非法牟利的,由计量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 出售幼鱼、幼蟹及偷、抢、毒、炸水产养殖品的,按《上海市水产养殖保护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违反卫生管理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分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本市卫生、市容环境卫生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税务管理的,由税务部门依照税法处理。
第三十五条 违反兽医检疫管理的,由畜牧兽医部门依照《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没款,应当出具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财物收据。
罚没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
第三十七条 集市管理人员纪律松弛,工作不负责任,假公济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必要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屡教不改的,是派驻干部,由派出部门进行处理;是集市协管员,除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外,应当及时撤换;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也适用于经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菜场附近交易点。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所称的以下,均包括本数。
第四十条 本细则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自1986年12月1日起施行。
篇2:学校吸烟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夜间值班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值班员工和司机的行为,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山房地产公司及所属各公司。
2 值班人员安排
2.1 值班人员范围包括总裁助理、总经理助理、行政部门领导及以下的在岗正式男性员工。
2.2 每月29日前由房地产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提供在岗员工名单给总裁办公室;各公司办公室提供在岗员工名单,办公室依次排序,列出下月值班表,保证值班秩序的公平、公正。
2.3 办公室每月30日前将次月值班表送值班室,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自觉值班,办公室不再另行通知;如夜间值班人员值班时间有变化,办公室人员负责提前一天通知该值班人员。
2.4 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值班的,经董事长批准可以不值班。
3 员工夜间值班要求
3.1 值班时间:从每晚7:00开始至次日早7:00
3.2 值班地点:房地产公司总部值班室,各公司值班室。
3.3 值班人员:管理人员一名(以下称值班长),司机一名(以下称值班司机)。
3.4 值班长职责
3.4.1 以公司值班长身份管理公司值班期间一切事务,总部值班长的上一级领导有权检查值班长值班情况,各公司总经理有权检查本公司值班长值班情况;
3.4.2 负责值班长所在公司办公设施的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定时巡视、检查,确保门窗、电灯、水龙头、空调等已关闭,无外单位人员留宿,保安在岗值班;
3.4.3 负责客户投诉事务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理;
3.4.4 负责公司事务的上呈下达;
3.4.5 负责值班期间来客的登记、接待工作,来电的接听、公司规定范围内的解答工作,对解答不清的须及时向对方提供准确的电话号码或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后解答;
3.4.6 负责管理好值班司机和值班用车; 3.4.7 填写值班记录表(见附件);
3.4.8 负责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级别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3.5 值班司机职责
3.5.1 按照值班长的要求和公司有关规定,随同公司人员夜间外出办理公司事务; 3.5.2 负责值班长安排的符合公司规定的临时性工作。
4 值班要求与罚则
4.1 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办公室未按时、依序提供在岗员工名单,处罚负责人50元。
4.2 办公室未按时、依序列出次月值班表,处罚办公室负责人50元。办公室负责人、总部值班长的上一级领导、各公司总经理不定期对值班人员的值班纪律进行检查,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处理,违者处罚相关负责人50-100元。 4.3 值班长与值班司机
4.3.1 值班长值班时上下班必须打卡,未打卡按旷工处理。
4.3.2 值班长要填写《值班记录表》,对未填写值班记录表的,处罚值班长20元。 4.3.3 值班长与值班司机在值班前及值班期间不准喝酒,违者处罚责任人50元。 4.3.4 值班长、值班司机不能按时值班时,需主动提前与次日值班人员协商替班,报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替班。无故不值班又未安排替班的,处罚责任人50-100元,值班人员往后顺延一位。
4.3.5 值班长、值班司机必须提前5分钟到岗,违者处罚30元。 4.2.6 值班长、值班司机严禁值班期间脱离岗位,违者处罚50-100元。 4.3.7 值班长、值班司机严禁在值班期间办私事,违者处罚50-100元。 4.3.8 值班长、值班司机未履行职责的,违者处罚50-100元。
4.3.9 值班长在值班期间必须妥善保管公司物品,值班期间公司物品如有损坏的,责任人必须照价赔偿,无责任人的,由值班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3.10 值班司机必须服从值班长符合公司规定的管理、安排、指挥,经值班长同意后方可出车,不得私自出车,违者处罚50-100元。
4.3.11 值班司机值班前须将车加满油,调试好车辆,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或刁难乘车人,违者处罚50-100元,情节严重者调离司机岗位直至辞退。 4.4 值班车辆
4.4.1 严禁值班长、值班司机利用夜间值班时间私用车辆,违者处罚责任人50-100元。
4.4.2 在下午下班后召开各类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提前安排好车辆,值班长要主动地提供服务,违者处罚值班长50-100元。
4.4.3 由于工作原因,在晚上九点以后下班的员工,经办公室负责人与当日值班长同意后,可以用值班车辆送当事员工回家,违者处罚值班长50元。
4.4.4 在值班期间,多项工作需用车时,值班长要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调度好车辆,妥善处理好各项工作,违者处罚值班长50-100元。
4.4.5 为了使值班长能在值班期间满足值班用车的需要,各部门在下午下班前确知晚上需用公司车辆工作时,该部门经理要提前报主管领导协调解决,并办理好相关车辆的交接手续,违者处罚当事部门经理50-100元。
4.4.6 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夜间值班期间私借公司车辆外出办事,违者处罚双方当事人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 附则
5.1 本规定由总裁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5.2 本规定自董事长批准之日起实施。
二0xx年七月十四日
篇3:网咖员工制度范文_网咖员工管理细则
1、执行咖啡厅领班的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2、了解咖啡厅自助早餐及正餐服务程序,并能够严格按照服务程序及规程对客进行服务。
3、保持咖啡厅环境整洁,确保餐具、布件清洁完好,备齐各种物料用品。
4、做好早、中、晚三班的交接工作,确保没有任何疑问。
5、解答客人问题,收集客人意见,及时向领班汇报。
6、了解西餐知识,并对西菜西点有一定的了解,并了解简单制作方式。
7、按规定的工作流程及服务程序摆台,为客服务。
篇4:考勤制度管理规定_考勤制度管理细则
一个企业的壮大,离不开严谨的行政管理制度。以下是某企业行政管理制度范文,如想更加明朗地管理企业,可参考以下范文。
第一条 总则
1.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 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 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二条 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 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 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 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 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 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 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 和复制。
4.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 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第三条 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2.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 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 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4.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 确需开 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 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5.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第四条 公文打印管理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2.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 打印,按价计费。
3.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 公室留底存档。
第五条 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1.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 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 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 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 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 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 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 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2.劳保用品的购发: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 一发放。
第六条 库房管理
1.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2.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货时要当面点 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 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3.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4.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 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5.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 ,办理外借手续。
6.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 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7.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 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第七条 报刊及邮发管理
1.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2.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 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 保管、存档备查。
3.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 室主任批准。
第八条 附则
1.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1)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2)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3)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2.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 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3.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4.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篇5:学校吸烟管理规定
一、基本原则
加班应以满足酒店正常运营为前提,牺牲员工休息时间,完成部门或领导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或专项性工作而需要本人在非工作时间加班的。
二、加班范围及审批流程
因工不能安排调休的正休天数计为加班天数。
(不计入加班的情形:为完成本职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常规工作而延长的工作时间,不计入加班;因工作业务不熟练、业务不精、业务水平低下或因工作安排不当,抓得不紧,缺乏计划性,效率低下等而延长工作时间的均不计入加班。)
1.部门需要员工因经营需要加班的,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交人力部审核后,经酒店总经理审批生效;《加班申请单》一式三联,部门、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各一联;
2.酒店或酒店人力资源部因经营需要调动其它部门员工加班的,审批流程同上;
3.因经营需要的特殊情况,经酒店总经理同意,可以由人力资源部先直接安排后,再补手续;
4.所有加班的核算均以《加班申请单》为准,否则不予以记加班。
三、加班调休或加班费计发标准
1.根据酒店和部门的具体经营情况,酒店人力资源部和东旭锦江国际酒店
部门要将员工因工作产生的加班,以在当月调休为原则,加班不得累计到下个月;调休的不再发放加班工资。
2.日加班费=标准工资/21.75(除法定节假日外)
3.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标准工资/21.75*3
四、加班管理要求
员工须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优质高效的开展各项工作,严禁将正常上班时间应该完成的工作延至加班完成;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把关,若出现因部门工作安排不当或不应该计入加班的情形出现以及虚假情况,部门负责人应承担责任。
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实施。
篇6:考勤制度管理规定_考勤制度管理细则
集团公司各部门:
因近期公司员工正常上下班做息时间存在纪律松散现象,对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了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企业良好形像,根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 工作时间
1、每周实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日为正常休息。
2、夏季工作时间(5月1日—本年10月31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3、 冬季工作时间(11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4、如有特殊情况的部门可自行调整作息时间,经人力资源部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 考勤执行范围
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工程各项目部按照实际情况记录员工考勤。
三、 监督与管理
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人力资源部将依据员工打卡情况及《请假单》计算员工出勤。若因故不能打卡的需填写未打卡说明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查。如因外出办事不能打卡的,需事先将情况告知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考勤负责人,并回公司后填写外出登记表。
2、员工上、下班执行打卡制度,每天打卡四次,上班时间前30分钟内、下班后30分钟内打卡为有效打卡;无效打卡必须执行签卡程序,否则视为旷工。
3、有下列情形者,分别给以扣罚工资、警告、记过和辞退。
(1)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迟到或早退每次处以扣薪10元;迟 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一个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五次以上的,给予扣除当月全勤奖。
(2)无故缺勤30分钟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当日内未补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视为旷工处理。
(3)代替他人打卡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双方当事人50元/次,并给与通报处理。
4、 请(休)假。员工请(休)假须履行请(休)假手续,实行逐级申请、
复核、审批手续(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室)(三天以上的请(休)假须提前2天报总经理室审批)。
(1)请假:
a) 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请假单》,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b) 部门经理根据员工需要给予审批意见;管理层人员由上一级领导签署意见;
c) 不论请假是否批准,员工均需将《请假单》于休假日期前人力资源部;
d)《请假单》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经理随时可以抽查员工在岗情况;
e) 请病假必须于上班时间前15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病假期间扣除当日福利补贴。
(2) 批假权限:
a) 员工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b) 员工请假2天以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核;
c) 员工请假3天以上(含3天)由总经理室审批;
5、加班
(1)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不提倡员工加班。员工若因工作需要,确须加班,则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请,填制《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一联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便人事专员查岗。 如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则视为无效加班。
(2)员工加班,参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加班时应实行打卡 制度,打卡时间按照公司规定或依照加班申请单注明的加班起止时间为准。
(3)员工平时加班及节、假日上班,其工资核算方法参照《薪酬管理 制度》。
(4)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休,薪金照发。
(5)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本通知自20xx年4月18日起执行,请各部门相互转告,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篇7:学校吸烟管理规定
1、 厨房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签到签退、并应准备充分时间要换制服,以便准时到达工作岗位。
2、 严禁员工替代他人打卡,严格考勤。
3、 服从上级领导,认真按规定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4、 厨房员工在工作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坐在案板及工作台上。
5、 为保证清洁,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时间不得在非吸烟区吸烟、不得高声喧哗、聊天。
6、 工作时间需穿整洁、大方、得体的工作服,围裙、工作帽、男员工不可留长发。
7、 工作时应在指定位置佩带工号牌或工作证。8、 厨房内严禁吃、拿食物或物品,不得擅自将厨房食品交与他人,不得借口食物变质而丢掉。严禁人为浪费。食物变质后应登记。
9、 厨房为生产重地,没有经厨师长同意,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具体由各区域组长负责执行。
10、 厨房员工不得接受供货商的馈赠。
11、 自觉养成卫生习惯,保持工作岗位及卫生包干区的卫生整洁。
12、 严格执行厨房内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篇8:考勤制度管理规定_考勤制度管理细则
为了配合公司各项工作的落实,给全体职工营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针对公司内务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各部门除配置必须的办公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配置,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用品一律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妨碍工作。
二、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如窜岗、扎堆聊天等。
三、同事之间搞好团结,相互理解,不说有损团结的话,不做有损团结的事,有意见可在正常的渠道交流、沟通、化解。
四、妥善保管、维护公司的办公用品及各种设施,低值易耗品应有专人负责,本着勤俭节约原则办公。
五、保持室内卫生,原则上由内勤负责公司卫生,但所有外勤人员除自觉维护外,也应主动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六、为确保安全,加强办公室内电器的管理,不得使用与办公无关的电器设施,下班前必须关掉所有用电器具,消灭火种,以保证公司的安全。
篇9:学校吸烟管理规定
为推进我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如下控烟工作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控烟领导小组
组长:李华
副组长:贺道标、刘彦宏、胡先林、彭银斌、朱翔、汪红星
成员:付永胜、何丙华、刘想新、郭志斌、张惠芳、李进明、
张永、肖作强、李进军
学校控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由付永胜同
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控烟工作有关规定
1、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2、学校的教室、实训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3、各科室和教研组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4、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5、学校大门口设立“创建无烟学校”标志,教学楼、实训室、会议室、图书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6、学校相关科室控烟职责分工如下:
政教处负责我校学生的具体控烟工作,总务处负责宿舍楼内的控烟工作及禁烟标志牌的安装,校团委负责学生控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办公室负责办公楼和门卫室的控烟工作,并适时组织进行控烟知识讲座。
三、控烟工作奖惩办法
1、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和教育。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扣款20元。
2、经常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格次。
3、对彻底戒烟或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学校将适时表彰奖励。
四、控烟工作的巡视、检查和监督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视。
2、各党支部书记组织本支部党员,定期或不定期对行政楼等公共场所进行控烟检查(教学支部负责单月检查,学生支部负责双月检查,行政支部不定期抽查)。
3、学校党总支办公室设立控烟监督员,对行政楼等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进行监督。
五、其它事项
1、本制度从20xx年11月起实施;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篇10:学校吸烟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贵重物品(电视机、照相机、DVD、投影仪、电脑(含笔记本电脑)等)的使用和管理,使贵重物品能够运行正常,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职责:
1、行政部信息管理员负责公司内贵重物品设备的申购、安装、维护和管理,确保贵重物品的正常运行。
2、各贵重物品使用人负责该物品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行政部负责监督贵重物品维护保养实施情况。
三、管理规定
1、本公司对电视机、照相机、DVD、投影机、笔记本电脑、解码仪、诊断仪等贵重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
2、公司所有贵重物品设备统一由信息管理员负责安装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硬件和软件,如果自行拆装发生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由拆装人负担。
3、各部门贵重物品由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使用和保管者应保持设备的清洁。如果发现设备有不正常运行的现象,应及时与信息管理员取得联系。
4、在设备操作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信息管理员,待问题解决后方可使用,不可擅自处理。
5、管理员如发现设备损坏不能维修,需要购买或外部维修,应及时提出申请,按相应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购买。
6、未经公司负责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上述物品转借给他人或带回自己家中使用。
7、贵重物品要设专柜保管,专人使用。
8、存放贵重物品的专柜和房间应离人落锁,钥匙不准转借给他人使用。
9、贵重物品的存放应远离火源和化学物品。
10、贵重物品存放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11、如果是笔记本电脑,则不得安装游戏程序及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任何人不得使用计算机打游戏和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12、贵重物品保管使用流程:管理物品汇总记录表→保管人员登记表→使用人填写领用登记表(贵重物品领用登记表)→部门负责人签字→保管人员签字→领用设备→归还时间→保管人填写设备情况。
13、若有违反将处予50分以上处罚直至开除。如无故损坏,则责任人必须照价赔偿相关损失。
四、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其它相关未尽事宜可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贵重物品领用登记表》
附件2:《贵重物品责任人汇总表》
篇11: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细则_入职培训_网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入职培训的目的
1. 使新进员工熟悉和了解公司基本情况、相关部门工作流程及各项制度政策,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 使新进员工能够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增强作为企业人的意识。
3. 帮助新进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投入工作角色,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4. 使新进人员深切体会到公司的宏伟目标,激发其求知欲、创造性,不断充实自己,努力向上。
第二条:适用范围
1. 凡本公司新进员工必须接受本公司举办的入职培训,悉依本制度实施。分公司新进员工入职培训制度另行制定。
2. 本制度所指新进员工包括新进间接员工、直接员工及其他认为应该接受培训的员工。
第三条:入职培训的内容
1. 公司概况及企业文化
2. 品质管理知识
3. 消防、安全制度
4. 公司劳动纪律、《员工手册》等各项人事制度
5. 相关部门组织架构及作业流程
6. 业务知识与业务技能
7. 参观生产线(视实际需要)
第四条: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新进员工名单,对于间接员工,原则上每月开
班2次,员工接受公司入职培训时间为1天。直接员工接受公司入职培训时间为半天,培训发展中心随时提供入职培训。
第二章:培 训 阶 段
第五条:对于新进员工的入职培训,按照工作环境与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1. 公司入职培训
2. 各部门入职培训
3. 实地训练
第六条:公司入职培训的重点是:
1. 公司历史、现状及发展前景介绍
2. 企业文化宣导、组织目标、组织架构讲解
3. 公司质量目标、品管知识、环保知识讲解
4. 公司人事政策及保密制度
5. 消防、安全制度
第七条:各部门入职培训的重点在于业务工作与实际操作技术的培训,其重点如下:
1. 各部门组织架构、职权、工作内容及规章制度
2. 每天例行作业及可能的临时任务
3. 从事未来工作的业务知识、技能与方法
4. 各部门要求掌握的其他知识与技能
第九条:各部门入职培训负责人由部门主管确认,必须有丰富的经验,并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能。
第十条:实地训练即在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尝试从事即将开展的工作,指导者应协助受训者完成工作,并随时指出其注意事项及应改进的地方。操作员工实地训练时需佩带训练证。
第十一条:为有效达到教育训练的目标,应酌情安排、灵活制定教育训练计划,并严格予以实施。
第三章:入职培训的考核、考勤及建档
第十二条:为保证入职培训目标的实现,在公司入职培训结束后,培训发展中心必须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继续接受下一次入职培训,直至考核合格。
第十三条:公司入职培训考勤规定
1. 培训发展中心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人员名单在培训前2—3天在公司内部网络及公告栏中发放培训通知及确认培训人员。同时各部门培训联络员及文员有责任将培训通知告知部门受训人员。
2. 培训发展中心必须严格入职培训考勤,所有受训人员须在上课前签到确认并领取培训讲义。
3. 确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及中途缺课者应在培训次日前持有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说明,否则将作迟到、早退论。
4. 确因工作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来参加培训者,应在培训前持有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说明,否则将作缺勤论。培训发展中心将安排其接受下一次培训。
5. 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及中途缺课者,将作缺勤、迟到、早退论处,并书面告知其部门主管。培训中心仍将安排其参加下一次入职培训。
6. 凡未经部门最高主管批准而不参加入职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转正。
7. 入职培训是每一位新进员工必须参加的培训项目之一。各部门主管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培训发展中心,确保员工能够按时参加入职培训。
第十四条:培训发展中心应建立完整的入职培训档案,并能体现在个人培训档案中。各部门入职培训由部门自行组织,并保存培训纪录。培训中心将不定期进行跟踪、检查,以保证部门入职培训的有效进行。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为程序文件的补充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件一. 公司入职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表
一. 部门入职培训反馈表
二. 入职培训处理意见
篇12:网咖员工制度范文_网咖员工管理细则
1、执行咖啡厅主管的工作指令,并向其报告工作。
2、坚持让客人完全满意的服务宗旨,带领员工按咖啡服务程序和质量要求做好接待服务。
3、负责餐厅物料用品的领用、发放及耗损的记帐报帐工作。
4、带领全体员工做好咖啡服务工作。
5、记录宾客意见反馈及投诉,定时向咖啡主管汇报。
6、掌握咖啡菜式品种及简单制作方式。
7、做好班组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
8、了解各国风俗习惯及生活忌讳。
9、每日检查咖啡厅的卫生及摆台状况。
10、关心全体员工生活,抓好班组文明建设。
篇13:初中班级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本班根据学校和班级的实际建立班级的人事安排如下:
1、 班干部分为: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劳动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宣传委员、宿舍舍长、科代表、学习小组长、餐桌小组长、清洁区小组长。
2、 德育评比细则:
评比时间:每周星期天或星期三班会课
评比周期:每周一小结 每月大总结
评比范围:每个人、宿舍、小组
评比方式:由班长带头、小组长组织每个组员对每位组员每周的表现进行集体讨论,根据每位组员在一周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每小组根据这个评分结果上报值周班干部处进行小结,由班主任和班干部讨论选出每周的 班级之星 ,在班级里进行表扬和加5分,记录到档案,并作为学校、班级各项选优对象。同时,也在班上选出每、周月的 班级之龟 (视扣分程度而定),每周一小结,每月大总结一次并进行表扬和相关的处罚。
奖励制度:凡获得 班级之星 称号的同学,除了在班上公布表扬加分之外,视班级的资金财力给予适当的奖励,奖励资金由班会费出,另外年终班级各项先进评比从中间由积分最多、最优秀者当选。入团对象主要由积分多(排队)的同学和班干部从中择优选出。
惩罚制度:凡是被评为 班级之龟 的同学,罚扫教室2-5天,若一个月连续两周被评为 班级之龟 的同学,并经教育不悔过或一个月中两周以上积分排在班里最后,把其列入学校处分对象,严重者将让其家长带回家教育等经相关的领导和班主任了解确实表现好了再回校,并和学校签订协议书。
加分项:
1、 在一周内能认真完成各科老师的作业和练习的(老师如果是因为作业批评某位同学的不可以加分)给予加2分。
2、 在学校或老师交给的劳动任务中,坚持完成并且质量较好的的加2分(以一周为基本单位)。
3、 在一周内,课堂上能积极举手回答问题的同学,回答超过五次的给予加1分,得到老师表扬3次以上的加1分。
4、 为班级在校内争得荣誉的同学加5分,争得学校以上的县级荣誉的加8分,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的分别给予加10、15、20分。
5、 积极为班级建设出谋划策并得到班级采纳的,加2分,经常帮助同学的加2分,维护班级荣誉的加2分,揭发坏人坏事的视情况加2-5分。
6、 每次每科考试(包括测验和月考)80分以上的同学加3分,90分以上的加5分。(期中和期末考试翻倍)月考和期中期末考试平均分达到80分以上加10分,85分以上加15分,总分进步前5名的加5分。如果条件允许,在另外给予物质上的奖励。
7、 在一周内,干部能坚持带头完成任务,协助班主任和学校相关部门完成班级日常管理的加2分。(此项由班长和班主任讨论评选)
8、 在一周内,被评为 宿舍之星 的给予加2分(每间宿舍不能超过两位),被评为 文明学员 的给予加2分(每组选一位);被评为班里的 卫生使者 给予加2分(每组选一位)。一周内班级不出现学校扣分,每人在组中加2分。
9、 全班参加学校活动得奖的,在当周总结分数上分别加2-5分。能及时举报班级内出现异常情况且举报情况属实的同学,视情况给予加1-3分。
10、 在一周内,没有被扣分成员给予加2分,在一组当中所有成员没有被学校扣分的每人另加2分。一个月中被评为文明小组的每人奖励2分。
11、 宿舍被评为文明宿舍的,该宿舍的舍员每人在当周总结中加2分,如一个月每周都被评为文明宿舍得再奖励2分。
罚项:
1、 请假一节课扣0.5分(以班主任同意为准),以此推算,特殊情况除外(如有医院证明等)。
2、 班级或学校安排劳动,没来或没有按老师的安排带工具的、或者来没有劳动、没有及时完成自己任务的都当缺勤(5分)一节处理,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己的任务。
3、 造成厕所堵塞的一次扣5分,并在当天负责搞通,否则视情况罚款20-60元,故意者除了加倍罚款外还要交给学校进行处分;在厕所堵塞期间,不得乱开水和禁止在宿舍大小便,否则一次扣4分,并承担把厕所搞通的一部分责任(看情况由老师定)。
4、 上课、自修不认真、讲话、搞小动作,睡觉、吃零食者每次扣2分;吵闹(包括讨论问题)次扣3分,早晚读不读书或不认真者一次扣2分,多次者要求其抄相关的科目内容。
5、 在宿舍,物品乱摆放的一次扣2分;作息时间在宿舍洗衣服、洗澡一次扣2分;灭灯后继续聊天者一次扣3分。凡是在宿舍违反纪律被扣分的同学,根据情况罚扫3-5天宿舍等;没有特殊情况并没有在班主任的同意下拿饭到宿舍吃一次扣3分,并罚扫宿舍宿舍3天,在宿舍作息时间吵闹等违纪行为的严重影响道他人作息的,要求其搬离该舍3-5天,进行相关的处罚,直到该同学改正为止。
6、 上课不认真被老师批评一次扣2分,破坏班集体荣誉言行的同学视情况一次扣2-5分;对老师不礼貌或和老师顶嘴的一次扣5-10分,严重者交给学校进行处分,并通知其家长。
7、 打扫清洁区要及时到位迟到者扣2分,不来当缺勤处理;还有要在早上早餐排队之前完成打扫任务,同时在每次排队吃饭、早操、集会等活动时要在进行曲停止前到达自己的位置,否则当迟到,一次扣2分。
8、 不按时完成作业或是老师交给的任务,一次扣2分;抄袭别人作业的一次扣2分,考试作弊的次扣10分。
9、 任课老师经常反映批评的同学,要在班上公开点名批评,并进行一定的处罚,严重者交给学校进行处分。
10、 对同学不礼貌和破坏班级团结、在同学间挑拨离间者一次扣2-5分。
11、 每次测验或各种考试不及格的一次扣2分。
12、 劳动不积极者一次扣3分,不服从老师或班干部安排任务者一次扣4分,并根据情况给予重新安排更多的任务。在教室、走廊乱扔垃圾、吐痰者一次扣2分;如果扔了没有及时捡到垃圾桶而继续乱扔,检查到的除了扣分之外,还要根据情况,罚扫教室2-5天,并一次罚款5元。
13、 凡犯重大错误者,经老师和家长劝导不服管教的一次扣5-10分,最后交给学校严肃处理。
14、 上课缺席一次扣5分,早退、迟到一次扣2分,没有经老师批准私自外出者次扣5分,出现什么意外,其要承担一切责任,还要在班上点名批评,同时罚扫教室3-5天。在罚扫期间不认真或不服从当作缺勤处理。
15、 在班干部分配任务或坐班期间不服从管理还无理和班干部顶嘴或谩骂班干部者一次扣4分,还要在班上公开点名批评,并根据悔过情况给予相关的处罚。
16、 吃饭、集会、劳动、上体育课等集体活动不按从低到高顺序排队的一次扣2分,要求过后还不改过继续乱排队,当缺勤处理;一个星期有两次以上要留下来进行相关的教育。吃饭期间,每个人要做好自己的位置,否则当缺勤处理。不按顺序等值日生分菜饭者离开自己的座位者也一样;抢饭菜者一次扣5分,并在班上公开点名批评,同时罚扫餐桌3-5天。值日生打扫不干净一次扣3分,并罚扫餐桌3-5天。餐桌组长要在当天保管好抹布和用餐工具,由于不负责任丢失的要进行赔偿。
17、 不按学校规定,不穿校服、或没有戴校章、或穿拖鞋者,一次扣2分,并没收拖鞋,不认真做操或不做眼保健操一次扣2分。一个星期有两次以上重复的同学要罚扫教室3-5天,还有集会等活动要求拿凳子,不拿者当缺勤处理。
18、 留长头发、染发者一次扣3分,并要在当天内拔尽染发,否则交给学校处理;没有经过老师或平台管理员同意乱碰电视、电脑平台者一次扣10分,并在班上公开批评,同时一次罚款50元,若出现什么问题承担所有责任。
19、 破坏学校、宿舍、班的财产要按学校的规定赔偿之外还要扣3-10分,故意损坏的除赔偿外交给学校处分,并另罚款10-100元。
20、 打架一次扣10分,没事去惹事一次扣15分,如果在平常和他人发生矛盾,没有主动和老师反映而造成打架者,除了扣10分之外,还要交给学校相关部门严肃处分,抽烟一次扣5分,并一次罚款1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10元,两次以上交给学校进行处分。
21、 乱摆放书本桌椅、清洁工具者每人每次扣2分
备注:
1、在班里每扣1分罚款1毛钱,以此类推。
2、被学校值日老师、学生会扣分的,当事人罚款2元/次。
教室值日生职责:负责当天的打扫、关门、关灯、摆好桌凳工作,并且在每一节课课间打扫走廊还有教室有垃圾的地方。监督好乱扔垃圾的同学,不听监督者把名单当天交给班长由班长转交给老师处理,再有要监督好教室的财产,除了问题不知情要进行赔偿,如扫把坏了不知谁所为要负责买回来,值日生因为不负责任打扫不干净等原因被学校扣分的罚扫教室一个星期。
宿舍值日生职责:负责当天的卫生打扫工作,包括后套间、宿舍、前面走廊。一天早、中、晚要打扫一次并倒掉垃圾;按时关好门窗,锁门之前要检查水龙头、还有灯泡开关等,监督好当天的作息纪律、卫生工作。把当天在宿舍里违反纪律的同学名单登记好当天向老师反映;还有负责好当天宿舍的财产管理工作。例如厕所堵塞却不知情,那么当天的值日生要负责,其他财产也一样;值日生工作不负责任而导致扣分的,除了扣值日生3分外,罚扫宿舍3-5天。
饭堂值日生职责:饭后要把餐桌打扫干净、抹干。值日生工作做不好的导致被扣分,罚扫餐桌3-5天。
清洁区值日生职责:一天早晚各打扫一次打扫前负责倒垃圾的同学要和前一天负责倒垃圾的同学验收工具是否完好,如果是前一天的同学损坏的当天要及时向老师反映,根据情况进行相关的处罚或赔偿。没有反映的,当天的值日生要负责赔偿。要是这次打扫坏的组长要及时向老师反映,否则全组要共同负责。每次打扫组长要登记好缺席、迟到或偷懒的同学名单当天向老师反映进行相关的处罚等。
篇14:餐厅服务管理制度细则参见_细则_网
餐厅服务管理制度细则参见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向光临本酒店的客人提供最好的餐饮服务和就餐环境,提高客人对酒店各项服务的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餐饮部各个岗位。
第二章 餐前服务管理规定
第3条 餐前检查工作的管理
每日上班前,各领班应准备好餐厅检查一览表,按照餐厅检查一览表逐条检查。
①.台面摆设;餐具整齐、摆放统一、干净、无缺口,席巾无洞、无污渍。
②.台椅摆设;椅子干净无尘,坐垫无污渍,台椅横竖对齐或显图案形状。
③.工作台;餐柜摆设、托盘安放要整齐划一,餐具布置整齐。
④.地毯;要做到无污物、纸屑。
⑤.大理石地面;无污迹,注意防滑。
⑥.环境;灯光、空调设备完好正常,提前半小时开放空调。
⑦.如发现问题及时更正,解决不了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第4条 餐前清洁工作的管理
①.未铺设地毯的地面,应随时拖洗清洁。
②.墙上不得有油渍或污斑,挂图及墙基处应予擦拭,窗台、玻璃窗、镜子均要每天擦拭洗刷,不容有污垢或烟雾尘土遗留在上面。
③.餐桌椅要用干净的布揩抹干净,检查其边缘是否粗糙,有无裂缝,以免伤及客人或损坏客人衣服。餐桌所用的桌布不得破损污秽。
④.调味品的瓶子应予擦拭,特别是瓶颈周围及盖子。瓶内调味品应每日加满,注意不要混淆。
⑤.餐具必须清洁光亮,中餐的碗筷、西餐的刀叉、匙及盘碟上面均不得有水渍污痕,应仔细检查,不得有缺口或者裂痕。
⑥.如在餐桌上摆放鲜花,则花瓶应每天都擦拭干净,如使用人造花,更不可令上面积满灰尘。
⑦.准备清洁卫生的毛巾时,注意要做好消毒工作。
第5条 迎接服务的管理
1.迎宾员
①客人进入餐厅,主动上前,热情问候客人:“先生/小姐,您好,欢迎光临!请问几位?”
②带客人到座位后,拉椅示意请坐,双手把菜谱递给客人:“先生/小姐,这是我们的菜谱。”
③告知该区域的领班及服务员。
2.餐厅服务员
①开餐前半小时,到达各分管岗位,等候开餐迎接客人。
②等候站立时注意姿势,两手自然垂下向后,肩平、挺胸而立,不叉腰,不倚墙或工作台。
③服务员应协助迎宾员安排客人入座,服务时以女性优先。
④善于观察,分清楚谁是主人。
第三章 餐中服务管理规定
第6条 餐厅服务人员行为守则
①.在餐厅中不准大声喊叫,不准斜靠墙或服务台站立,不得照镜子、梳头发、化妆。
②.不得在餐厅中奔跑,站立姿势要端正,如遇客人时应侧身站立等客人先行,举止稳重,态度温和。
③.同事之间应互相合作,切忌围聚在一起聊天或打闹。
④.餐中服务七要点。
﹡餐桌、坐椅必须保持清洁、整齐,让客人坐得舒服。
﹡餐巾必须保持干净,折叠艺术化,供客人欣赏和使用。
﹡茶或水必须保持适宜的温度,客在不许空杯。
﹡调味品必须齐备,注意配合食品适当供应。
﹡烟灰缸必须保持清洁,不准有两个以上烟蒂的脏污烟灰缸放在餐桌上。
﹡菜单必须是完整的,要充分了解其内容,向客人做适当的推荐。
﹡结账必须将账单核对清楚,正确而迅速地结算。
⑤.预先了解客人的需要,除非客人有需求,否则不要聆听客人的闲聊。
⑥.对待客人要按先来后到的顺序服务,不可有双重标准。
⑦.与客人谈话的声音宜温和,接听电话的声音不可过高,营业中不得长时间地接听私人电话。
⑧.不可介入客人的谈话,更不得批评客人的举动,也不应对客人有过分的言行。
⑨.客人交待之事要尽量办到,应对要诚恳,口齿要清晰。
⑩.在上菜时,要先将菜式呈给客人过目,报菜名,确定每道菜需要用的调味酱及佐料没有弄错。
11.及时清除餐桌上的空盘,如有需要则及时补齐,确定所有的玻璃器皿与陶瓷器皿没有缺口。
12.在最后一位客人用完餐之后,不要马上清理杯盘,除非是客人要求才处理。
13.在未经客人同意之前,不可送上账单。
14.不得与客人争吵,或批评客人,或强迫推销。
15.服务人员不可在餐厅用餐或酗酒,不可在工作区域内抽烟、吃东西、嚼口香糖、槟榔。
16.如客人中有儿童,应提供儿童餐椅、餐巾布、围嘴等,绝不可逗弄或轻视,要提醒小孩在餐厅乱跑的危险性。如果儿童影响到别桌的客人,要通知儿童的父母加以约束。
17.出现意外时,切忌大惊小怪,如遇客人餐具掉落,即换补清洁的餐具,汤菜倾倒,用毛巾吸去水分,用干净餐巾盖在污垢上,并提醒客人当心。如遇为难事情,可申请上司出面解决。
第7条 点菜细节
①.餐厅服务应事先仔细研读当日的菜单,如有不明之处,应请教领班或厨师,熟悉菜名、价格、菜品原料和制作方法,以备向客人做必要的介绍说明。
②.服务人员出示菜单时应用右手打开菜单,自客人右侧呈上。原则上每一位客人都应递上一份菜单,如果不够,其次序应先给女士,如无女性则以年长者为先,有时主人会为全部客人代点。
③.当客人阅读菜单时,服务人员应站于桌旁或稍离片刻,让客人有机会斟酌选择菜肴,以免使他(她)们感到是在催促点菜。
④.用有夹板的拍纸簿记录客人所点的菜品,书写要正确清晰,点菜完毕后向客人重述其所点的菜,确定无误之后至出纳台开具“出菜凭单”,然后将点菜单送至厨房。
⑤.记录菜单时需注意如下事项:
﹡用蓝色或黑色的圆珠笔,记录时字迹要端正、清晰,让人容易明白。
﹡注意写明服务人员的名字或号码、日期、桌号和客人的数目。
﹡如使用副本联时,最好是复写一份,使其他人容易辨别。
﹡书写错了不可撕去,将不对的项目用线划去签名,再于其上修正,切勿擦掉。
﹡不准将点菜用的笔夹在耳朵上。
第8条 上菜的技巧
上菜要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以免发生错误,如果客人在赶时间,应提示厨房加速烹调。
上菜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前往配餐间或厨房叫菜,不可争先恐后,要按顺序接受领菜。
②离开配餐间或者厨房之前,要检查托盘的清洁,依服务顺序将菜放置在托盘上,并注意食物的美观和温度;
③上菜时不宜一次端得太多,以免发生意外。
④上菜时顺便收除空盘、脏的茶杯及烟灰缸,以腾出放置菜肴的空间。
⑤上菜时要轻巧,不要弄出声音,端盘、碟、碗时,要以手支撑底部,拇指轻轻按盘的边缘,不可触及食物。
⑥上菜的方向,从客人的左方端上,但饮料恰恰相反,要用右手从右方奉上;有时视餐桌的位置,以便于行事为宜。
⑦热汤或者高温的菜上桌时,应提醒客人注意,以免烫伤。
⑧外籍客人用中餐时,除筷子外,应同时准备刀叉。
⑨服务中注意酒水、饮料的添加时机,避免客人等候。
⑩随时更换烟灰缸、毛巾、汤碗、骨盘,如赠送客人水果,要及时提供水果碟及水果叉。
第四章 餐后服务管理规定
第9条 结账的技巧
①.账单应在最后一道菜上过后,即将正确的数目结算清楚准备好,以免客人等候,对于餐饮完毕的客人,习惯上要待客人招呼结账(买单)时,快速呈上账单。
②.账单的呈递:将结算正确的账单由客人左侧递上,随即应保持距离,等客人将钱准备妥当后再趋前收取,并当面将现金复点一遍,如是伴同客人到出纳台付账,也应站离远一点,避免有等候小费之嫌,结账完毕后应向客人说声“谢谢”。
③.结账的注意事项。
﹡凡涂改或不洁的结账单,不可呈给客人。
﹡付款时钱款要当面点清。
﹡客人付现金时,即将账单及现金一并交给出纳点收,开具统一发票并找零钱,再连同统一发票及各项消费凭单交给客人。
﹡客人签单时,原则上应由经理或者以上人员审核而予背书。
﹡客人使用信用卡时,服务员应将账单及卡一并交给出纳人员,登记号码做好结账单,然后由服务员持请客人在账单上指定的地方签名,再将卡交回客人,将结账签单交回给出纳人员。
第10条 餐后送客注意事项
①客人用餐完毕而无意离去时,不得整理桌面,借故催促。
②客人结账完毕将要离去时,可以询问客人对本店菜肴及服务是否满意,提醒客人不要遗漏物品并将客人送至门口,道再见。
③客人退位后,注意有无遗留物,如拾获遗留物,应呈报主管。
④客人离去后,立即收拾桌面,撤除残余餐具,并将地面清理干净,重新铺台摆设餐具,以接待再来新客人。
第五章 餐后的清洁整理规定
第11条 清理脏污的盘碟
①将所有残羹剩菜拨到一个盘子,大盘及大碟置于托盘或手推车底部,再将小件餐具置于大盘之上。 ②银器的器具应持其把柄,所有的把柄应朝向同一方向,置放在托盘一边,如此可避免沾污了手,且宜于用洗碗机处理。
③勿将盘碟堆叠过高,并小心轻放,以免发出噪音。
④玻璃水杯不可套叠,因套得太紧,分开时宜弄破割伤手指。
第12条 清理桌面
1.先将脏台布向后折半,再将干净台布向前展开一半,铺于桌上,抽去脏台布,将干净台布慢慢拉至定位。
2.将擦拭干净的用具重新摆放好。
第13条 清扫地面
①清扫地面时,如果有客人尚未离去,要隔开清扫的地方。
②清扫完毕,座椅归还原位,如座椅有垫布,应置平,避免皱纹。
名楼大酒店餐饮部
篇15:学校吸烟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为了规范XX单位值班人员值班期间的工作,使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在岗尽责。切实保证安全生产,根据铝业公司相关规定,结合XX单位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应于兆丰铝业公司XX单位。
2值班长工作制度
2.1按集团公司及铝业公司的要求:XX单位值班长由副总师以上领导担任。
2.2 值班长必须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协调指挥安全生产活动。每天的值班时间为当日的8点至次日的8点。参加0点班运行班前会。
2.3 值班长值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岗位。值班期间严禁饮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换班时必须亲自联系同级别领导替岗,并通知值长室记录备案。
2.4值班长值班期间,全面掌握当日安全生产动态。协调解决当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日常生产的正常运转。值班期间应接收各车间值班员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每晚19:00—19:30向铝业公司值班长汇报XX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汇报内容包括: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各级干部上岗及作业现场跟班情况、领导安排工作的落实及人身安全及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等情况。
2.5 值班长指挥生产必须遵循《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在有突发事件时,要组织和协调各车间相关领导进行处理,并负责督促相关车间对事故进行分析,拿出处理意见。
2.6 值班长须参加每天下午的生产会,在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主持碰头会和生产会,值班期间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公司领导对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并检查落实情况。
2.7 值班期间要经常询问安全生产情况,发生重大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和协助相关领导组织处理问题。
2.8 根据安全生产需要统筹安排厂区范围内的各类人员、车辆、物资,积极应对和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所属各车间必须无条件服从。
3 值班长工作标准:
3.1 值班长要全面掌握XX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3.2 值班长要全面掌握XX单位当日的生产动态情况(包括: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主要生产系统运行情况。)
3.3值班长要掌握当日发生的各类生产(设备)事故情况(包括:影响生产时间及产量、事故原因、组织过程及结果、分析及处理情况)。
3.4 值班长要掌握领导交办任务和工作的落实办理情况,并于当日19.:30前向铝业公司值班长汇报公司当日安全生产情况。
3.5 遇有重大事故及突发事件发生,值班长要立即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组织处理。并根据情况向厂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3.6 值班长在值班期间应对XX单位所辖区域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车间处理并做好记录。
3.7 值班本设在主控室值长处,每天早会时,值班人员要主动签字,当日值班长值班结束时,应主动向次日值班长交代当日的工作要点及注意事项。
4值班员工作制度
4.1 根据XX单位机构组织情况,值班员共设4名,其中包括:车间部室三名,汽车司机一名;值班员由熟悉本车间安全生产情况的车间管理人员担任。重点负责本车间生产组织、突发事故处理等工作,对重点岗位进行走动管理,加强对4点、0点的走动巡查,参加班前会,安排当班生产情况,并在班前会议记录本签字。
4.2 值班员值班时间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为当日的8点至次日的8点。
4.3 值班员必须全面掌握当日的安全生产动态情况。各值班员每天向厂值班长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协助值班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处理。
4.4 值班员应协助值班长解决当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采取措施确保生产的正常运转。
4.5 值班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值班纪律,不得擅离岗位。发生事故要听从当班值长的调度,需要到现场时应立即到达,对影响生产的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理,并要配合相关车间认真分析,妥善处理。
4.6 掌握各自车间当日生产检修岗位的现场运行情况,对各自的运行检修工作岗位进行巡查。
4.7 在值班期间值班司机和车辆须服从值长调度。综合工作部须将排定的司机值班表报值长室备案。
5检查与考核
5.1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检查和监督。
5.2 值班人员未经许可有擅自调换值班时间的,一经发现要考核调换双方值班人员各40元。
5.3 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岗位巡检的。每少一次考核值班人员10元。
5.4 当在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未及时赶赴现场的,按照重大操作领导干部上岗规定进行考核。
5.5 发现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饮酒、参与赌博等行为的,考核200元。
5.6 值班司机未经许可擅自出车的,考核值班司机50元。
5.7墙材厂要根据此规定好制定本厂的值班管理规定安排值班人员。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值长室起草。
本标准由值长室归口。
本标准有值长室负责解释。
篇16:考勤制度管理规定_考勤制度管理细则
为了简化程序,方便操作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企业发展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特对差旅费开支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车船费、生活补助费、城市市内交通补助、电话费。
二、差旅费补助标准
(一)住宿费、城市市内交通补助和生活补助费三费合一,统称为出差补助费,实行按出差补助天数凭据报销,其中:出差补助天数按出差往返天数减去一天核算。
1、一般工作人员两人以上一并同行出差的,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住宿费60元、城市市内交通补助费20元、生活补助费20元);
2、一般工作人员一人单独出差的标准:每人每天140元(注:指住宿费增加40元);一般工作人员异性两人一同出差的,按一人单独出差补助标准核算。
3、若临时出差办事一天往返的,只报销往返车船费、生活补助20元和城市市内交通补助20元;若临时出差参加会议当天往返的,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和生活补助20元。
4、参加会议不计算会议期间出差补助费,但参加会议往返期间,按往返天数减一天核算补助天数,并按标准计发出差补助。
5、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领导出差只报销住宿费,标准为:县市级(含县级市)以下住宿费每人每天150元,地级及以上每人每天200元;
6、随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领导一起出差的司机,若与领导分开住宿的,司机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天100元;
7、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领导出差,若有专车随行的,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费(含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若无专车随行的,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费(含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
8、一般工作人员带专车出差,出差补助费(含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
9、若出差往返期间,乘坐长途火车,在火车上过夜,则相应核减在火车上过夜的住宿费。若连续出差在同一城市(两个月及以上的),必须采用在当地租房的方式解决住宿问题,公司据实予以报销。特殊情况,没有采用租房方式解决住宿问题的,必须事先向分管副总经理申请,并经同意,报销时,由经办人附分管副总经理签批的书面报告,否则,不予报销住宿费。
(二)车船费:实行按直线和规定标准据实报销,先由出差人员按实际直线路线分段填报(注:若出差人绕道的车船费,不予报销),一般工作人员出差可购买火车硬卧票,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出差可购买火车软卧票。
(三)乘坐飞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出差可乘坐飞机。出差人员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必须事先请示集团公司总经理同意,否则只能按同一出差路线的火车票标准报销。
(四)本公司人员到集团公司外地子(分)公司或办事处办事,只报销车票,住宿、进餐由外地公司统一安排;若未安排住宿和进餐的,另按制度报销;
(五)连续出差时间20天以上,凭话费清单报销出差期间电话费的80%。
三、差旅费审核责任界定
单位负责人负责审核出差人员出差线路和相对应的票价,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核出差人员出差时间(若单位负责人出差,直接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部负责票据的合法合规合理性审核。
四、本公司内部承包合同有约定的,仍按内部承包合同执行。
五、差旅费报销程序
公司所有人员出差,所需差旅费用一律不准在公司借款(注:参加会议费用准许凭会议通知的金额据实借款;小车司机出差准许借支过路费,并核定1000元/人以内的周转金,超过部分不准再借)。要
求出差人员回公司的次日五天内向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经理办理出差报销手续,不在规定的时间办理报销手续的,每超一天按报销金额的5%扣减工资(连续出差的以最后一次回公司时间计算)。报销程序为:
(一)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由出差人填报差旅费报销单,单位负责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再报财务部审核,企管办登记后,财务予以报销。
(二)公司副总经理出差,其差旅费直接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经企管办登记后,财务部按集团公司总经理批示予以报销。
(三)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轮船的费用,必须先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在机票或船票上签字认可后,再按以上报销程序办理。集团公司总经理未批准的,按第二条第三款执行。
六、出差规定
因工作需要出差,必须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同意方可安排(注:特殊情况必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同意),否则,其费用不予报销;副总经理出差必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同意。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长必须对 出差费用据实审核,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七、本规定从20xx年2月10日起执行,同时,废除20xx年1月7日下发的《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和20xx年1月27日下发的《差旅费开支补充规定》。
八、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其解释权和修订权属公司财务部。
企业管理办公室
篇17:考勤制度管理规定_考勤制度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了节约办公费用,杜绝纸张浪费现象,特制定本规定。
二、规定内容
1、推行无纸化办公
(1)公司下发文件尽量运用网络传递,比如电子邮件、单位内部网络(要求各部门设立专门接收通知的内网邮箱)等,减少纸张用量。
(2)内部流通的文件材料通过电子版传阅,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制数量。
(3)文件未形成正式送审稿之前的完善修改过程,提倡以电子版形式流转。
(4)需要下发或传阅的纸质文件,可将纸质文件扫描成电子文档,以邮件形式进行传递,减少打印、传真纸张的消耗,并减少纸张浪费。
2、提高办公用纸的利用率
(1)办公室设立文印登记簿,各部门打印文件材料一律实行先登记、后打印或复印的方法,不登记的一律不予打印。
(2)办公用纸尽量正反使用,以提高纸张的利用率。
(3)复印非正式文件材料,采取反正两面复印。
(4)打印非正式文件材料,提倡双面用纸或打印小册子形式,注意纸张的再利用。
(5)加强对文字的校对和审核把关,避免因校对失误造成的纸张浪费。
(6)对于各单位经常使用的表格、文件,按时提报印刷品
(7)严禁打印、复印私人资料,不允许为外来单位(如施工单位)提供打印、复印业务。
(8)不按规定使用纸张或超规定使用纸张,造成浪费者,对其进行相应的经济考核。
3、废纸的再利用及处置
(1)在办公室中设置废纸回收箱,将未完全利用的废弃纸张进行回收再利用。
(2)未完全利用的废弃纸张,不含有单位保密或重要信息的应重复使用。
(3)含有单位保密或重要信息的废纸要粉碎后处置。
4、办公用纸的领用
(1)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纸的领用和使用管理。
(2)各部门的办公用纸量实行月配额发放,部门月配额量由部门负责人与行管部门共同确认。
(3)对于超配额使用部分,需部门负责人确认说明后方可领用。
(4)办公室责成专人负责纸张统计、使用和管理工作,每月将各部门使用纸张统计一次并公示。
5、其他
(1)行管部门对复印机设置密码,禁止私自复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三、本制度由行管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篇18:初中班级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一、班级的人事安排:
普通学员 班级管理员 课代表 学习组长 行政组长 班委会
班委会成员:班长、副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劳动委员、生活委员、纪检委员、体育委员、文娱委员;
二、 德育评比细则:
1、评比时间:每月月末
2、评比范围:每小组
3、评比方式:由班长牵头,行政组长组织每个组员对每位组员当月的表现进行集体讨论后,根据每位组员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评定特优、优、良、中、差五等;(中间如个人有意见的可当面及时提出,如讨论决定后提出,不予受理。)
4、评分以75分为基分,60分以下为差,60-75分为中,76-89分为良,90-99分优,100分以上为特优;
5、每小组根据这个评分结果上报到班主任处,由班主任协同班干部选出每月评比一次 “班级之星”,张榜公布,并选出一位最优生,由宣传委员写出简短事迹出在黑板报上。
6、奖励制度:凡获得“班级之星”称号的同学,除张榜公布外,还可得到一定的奖励,奖励资金由班费出,另外年终班级各项先进评比从中间选出最优者当选,班干部从中择优担任。
惩罚制度:获差等的同学,要在全班做检讨,必要的通知家长到学校协商解决,并为班级做好事两件。
三、加分项:
1、能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练习和练习册,加5分。
2、能按时完成老师交给的背诵、默写任务,并且完成情况良好,加3分,特别好加5分。
3、能坚持完成好自己的劳动任务,不偷懒,且劳动成果好,加5分;
4、能保证每节课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并得到老师的点名表扬的加5分;
5、作业完成情况好并得到老师表扬的同学,加5分;
6、为班级争得校内荣誉的同学,加5分;争得校以上到县级荣誉的加10分;市级到省级荣誉的加15分;国家级的加20分;
7、积极为班级建设出谋划策的同学,其建议得到班级采纳的,加3分;
8、每次月考每科考试130分以上的同学加8分,110--129分加5分,90-99分加 3分;
9、干部能坚持带头完成任务,协助好班主任和班长完成班级日常管理的加5分,特别好的加8分。(此项由班长和班主任协商评出)
10、能关心帮助同学,和同学相处融洽,不骂人,不讲脏痞话的同学加5分;
11、能听从老师安排,尊敬老师,见到老师能主动打招呼的同学加5分;
12、全班参加学校活动得奖的,每人加5到10分。
13、能及时举报班级内的异常情况且举报情况属实无误的同学,视情节加5到10分,
14、一月内出满勤的同学加5分。
四、扣分项:
1、不能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练习和练习册,扣5分。
2、不能按时完成老师交给的背默任务,并且完成情况太差,扣5分。
3、不能坚持完成好自己的劳动任务,经常偷懒,扣10分;
4、每节课不能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并被老师的点名批评的扣5分;
5、作业完成情况不好并被老师批评的同学,扣5分;
6、得到班内处分的同学扣5分,得到校级处分的同学扣10分,为班级日常评比扣了分的同学,扣10分;
7、不能积极为班级建设出谋划策并经常破坏班级团结的同学,视其情节轻重扣5到10分;
8、每次每科考试不及格的同学扣3分;
9、干部不能坚持带头完成任务,不能协助好班主任和班长完成班级日常管理的扣5分,特别差的扣8分。班干部起内哄的视其情节轻重扣5到10分;(此项由班长和班主任协商评出)
10、不能关心帮助同学,和同学相处不融洽,骂人,打架斗殴,讲脏痞话的同学5到10分;
11、每两周内经干部检查,个人卫生没有注意的同学,每次扣5分。
12、凡犯重大失误,经老师和家长劝导不服管教的同学视其情节轻重扣10到15分;
13、每月内出现学校扣分情况的,该组每人扣5分;
14、有迟到、早退、旷课现象并且经常请假的同学扣5到10分。
篇19:考勤制度管理规定_考勤制度管理细则
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维护教师培养、培训的公正与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养教师,遵照教体局和纪委纪检组联席会议要求,现对大武口区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原则
1.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考察的领导和教师,经学校或教体局同意方可参加。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各类研讨会,涉及到领导和学科教师,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必须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考察学习的领导和教师,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或经学校研究推荐、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参加。
4.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教体局批准,学校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学校一律不得参加。
5.同一名教师一年之内最多只能参加一次省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省内(市外)的培训学习每年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二、外出培训、学习、考察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教体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年级组、学科组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推荐:参加培训学员推荐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教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荐学习人员不能徇私舞弊,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发展、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
3.审批:对年级组、学科组推荐的外出培训、学习、考察人选,学校要召开校务会议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然后由学校上报教体局审批。校领导外出学习须由教体局推荐和审批。
4.请假: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教师在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由学校调整课程,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并在学校填写请假条。校领导外出学习需到教体局和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
5.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要进行登记,并上报教研室备案,做到教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避免重复外出或多次外出。
三、外出培训、学习、考察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或有关部门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培训(学历培训除外)、考察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向教研组或学校上交学习报告,并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同一活动,可推荐一人进行主讲。所有外出培训的教师回校后都要撰写3000字左右的学习报告(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专题报告、学习总结),学校要对教师的学习报告进行审阅并及时存档,同时将学习报告上报教研室备案。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和讲座后,才能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教师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
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耽误工作。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
5.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