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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售房合同协议书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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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平台服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游戏,服务,全文共 3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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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________ 乙方:(网上店铺经营者__________

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服务的特点,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要求

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网络交易平台(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甲方提供的网络交易平台上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网络交易平台,包括在网络交易平台中为乙方提供独立的网上店铺,及在后台为乙方提供支持其进行商品销售、促销、结算、配送等操作的软件系统。

甲方为乙方提供增值服务(请在选择项下打勾):

□ 商品仓储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商品配送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商品信息管理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网络营销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网上店铺运营培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网上店铺装饰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短信提醒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资质审核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其他增值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甲方提供的增值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第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生效的时间为(请在选择项下打勾):

□ 自双方签署纸质文本之日起生效。

□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

1、乙方接受本合同全部内容并点击确认;

2、乙方向甲方全额支付保证金;

3、甲方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站内通知等)通知乙方本合同成立。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若合同期届满,则双方可续签新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服务合同,并按续签的新合同执行。

第四条 服务费用

基础服务费____________元/年,共____________元;

销售服务费____________元/年,共____________元;

增值服务费____________元/年,共____________元;

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若解除合同,服务费用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

第五条 支付方式和时间(请在选择项下打勾)

□银行划转支付。

□网上银行支付。

□现金支付。

□第三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费用按年度支付,每期应付款项为______________元。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首期服务费用支付给甲方;签署本合同纸质文本的,乙方还应在支付首期服务费用时将保证金一并支付给甲方。之后的每一期费用,乙方应在当年度的第5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保证金及先行赔付

(一)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乙方需预先向甲方缴付______元保证金。如遇消费者投诉,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用保证金先行赔付:

1、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或缺陷,乙方拒不进行处理及赔付的;

2、商品或服务与宣传不符,乙方拒不进行改正及赔付的;

3、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其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乙方拒不进行改正及赔付的;

4、对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拒不履行退款规定的;

5、以欺诈手段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拒不进行改正及赔付的。

(二)甲方先行赔付后应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保证金差额补足。

(三)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后,甲方应在自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_____日内将保证金返还乙方。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确保网络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和交易数据的安全、可靠,按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乙方提供服务。

2、甲方有权查阅或审查乙方的信息发布及商品或服务交易行为,并对乙方的经营主体资格或自然人真实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

3、若甲方在其网络交易平台自主销售商品的,应为乙方网上店铺设置区分标记,并在商品检索系统中,对自营商品和乙方经销商品设置区分标记。

4、甲方修改其与乙方的协议、交易规则,应当遵循公开、连续、合理的原则,修改内容应当至少提前7日予以公示并通知乙方。乙方不接受协议或者规则修改内容、申请退出平台的,甲方应当允许其退出,并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应当建立网络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消费者与乙方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求甲方调解的,甲方应当调解;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甲方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甲方拟提前终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在其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通知乙方,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并承担相关责任。

7、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甲方协助执行对乙方在网络交易平台从事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而采取措施的法律文书,甲方有义务协助和配合。

第八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当乙方为自然人时,则应当加载甲方为其核发的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

2、乙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主动更改或删除违法违规信息,乙方拒不改正,甲方有权删除乙方发布的违法违规信息。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1)主体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当乙方为自然人时,则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

(2)授权书:如商标授权、品牌授权、专利授权等。

(3)特定行业资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具备的行政许可或者行业资质证书。

4、乙方应对其注册资料、信息发布及商品或服务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不得侵害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5、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用户名及密码信息,并对利用该用户名和密码所进行的活动负责,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用户名。

6、乙方对其出售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向消费者提供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并遵守甲方的售后服务规定。

第九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都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对方的个人信息及商业秘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均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约定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期服务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或保证金(包括保证金补足差额)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当期应付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

4、乙方对其出售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不得从事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予以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项下所有的费用和金额均以人民币计算。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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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商品房售房合同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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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 下条款:

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 该 商 品 房 销 售 许 可 证 号 :

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 房 座 落 :

_______ 区 、 县 ________________路、 道、 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用途_____, 建筑结构_____, 建筑层数为_____层。

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 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

________。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 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 ___________ 元 ,价款为 _______元,计_____。

第三条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

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 逾期在_____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 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 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

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 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

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此外,甲方还 应每日按作文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 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按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

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 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

乙方应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面积 差异不超过±3%的, 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 商品房价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 售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

面积差异超过±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 未达 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在乙方正常情况下, 甲方应按照 《长沙县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 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

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商品房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供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燃气_____________________ 。

5、暖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 日内采取扑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

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 %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

第十条 商品房设计变更的约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 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

确需变 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_____日内与乙方协商。

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 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 商品房产权登记 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须在30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完毕后,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甲方未按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或未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给乙方造 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 关于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 按有关规定由乙方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条 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商品房时, 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如存在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 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甲 方:

年 月 日 乙 方: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一:

商品房屋平面图 附:商品房方位图;

分门分层平面图,将该商品房圈红,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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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人员劳务安置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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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人代表:

住所:

邮编:

乙方:

性别:

出生时间: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乙方系甲方自××公司借用人员。根据《民法典》,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借用期间各自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公司派往甲方参加××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间,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乙方如有严重违纪行为,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并通知××公司,由该公司对乙方进行处理。

三、甲方承担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元/月,每月____日支付上月工资。

四、乙方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协议,均须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向对方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资为标准)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终止本协议,应于协议期满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个周期。

七、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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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委托快繁苗木协议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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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快繁苗木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快繁种苗。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快繁种苗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完成时间。

名称: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数量(株):_________

单价(元/株):_________

金额(元):_________

完成时间: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

二、甲方责任:

1.负责按乙方的要求提供植物快繁基地、一切育苗设施及工具、水电等。

2.负责按乙方要求的时间、季节、质量和数量提供快繁植物所需原始材料。

3.负责乙方技术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的食宿及通讯条件。

4.配合乙方工作、负责快繁基地日常事务管理、基地的安全、劳务人员的聘请。若在配合工作、投入条件、种质材料、后勤安全出现问题及劳务人员的聘请不及时等,导致乙方完不成育苗任务时,经济责任甲方自负,并赔偿因此使乙方遭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三、乙方责任:

1.根据合同的要求,按繁殖植物数量提供克隆补液。

2.负责技术、生产管理工作。

3.收到甲方预付款十日内派技术人员1-2名到甲方开展工作。

4.保证快繁植物按合同的要求交给甲方。

四、付款方式:本协议签定后五日内,甲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付给乙方预付款。余款按交接一批苗,结算该批货款,在2日内结清。

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除另有规定外,均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依实际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附则:

1.本协议的履行若发生争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应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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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加工合同正规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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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做方(甲方):有限公司

承揽方(乙方):制衣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20__年春夏季服装加工生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品名称、单号、款号、数量、金额、交货期等:

货品

名称单号款号颜色数量与码数单价/件交货期备注

SML_L__L总数

货款(合计)RMB¥(金额大写)¥

二、双方责任范围

甲方提供面料、商标、拉链、及有甲方LOGO的辅料,乙方提供粘朴,袋布、缝纫线、纸箱等。乙方加工范围从剪裁到包装,甲方负责运输。

三、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大货包装,甲方验货合格后支付全部加工费用,安排出货。加工费以实际出货数量为准进行计算。

四、质量与数量要求

1、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提前制作产前样板给甲方批核封存,作为加工生产的标准进行操作并以此为验货收货的标准。

2、甲方提供的面料,乙方必须在面料到厂三日内验布,并提供《验布报告》(包括数量确认),如面料有问题需及时向甲方反映,以便第一时间处理解决。

3、生产之前,乙方要向甲方提供生产计划,以便监控实施过程。

4、甲方提供的面料和辅料之剩余料,乙方需在出货的同时如数退还甲方。

五、知识产权保护责任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商标和产品的款式设计,或外流给别人使用。否则,将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1、正常情况下,乙方不得延误甲方的货期,生产中如有意想不到的难题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延误货期,影响了甲方销售,乙方将承担加工费%的违约金。

2、甲方依据产前封存的样板验货,如果发现不良现象有权责令乙方返修后才能出货。而甲方必须及时支付加工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则由甲方承当。

以上条款,双方遵守执行,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处理。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名:签名:

盖章: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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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置房屋买卖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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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1、购房款为人民币__万元整(大写:叁拾陆万元整);

四、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交房当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余款、拆迁补偿款等一切和该出售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证明)。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五、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2、甲方办理有关过户手续后,应当提供一切与房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及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手续,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房屋权属从甲方变更至乙方名下所产生的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起_____天内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手续,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3、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时,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六、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逾期不超过_ _天,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_ 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_____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将乙方累计已付款全额还与乙方,按利率付给利息。

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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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批量劳务安置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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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为了满足深圳,东莞等地区众多的用工需求,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安排乙方组织的务工人员就业,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甲方为了乙方务工人员提供的就业企业必须在深圳,东莞及其周边地区。

二:乙方带领务工人员到本所前三天必须通知甲方,便于甲方提前做好安置准备,以提前安置效率。

三:乙方出发前将务工人员的情况(人数,性别,年齿,学历,身高)通报或传真至甲方,普工类人员年龄要求16-35岁;技工类人员不得超过35岁,均须持有效证件(真实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

乙方人员到达本所后,办理费用收缴手续,标准按双方协议安置收费标准执行(男_____元/人,女______元/人)从缴费之日起三天内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务工人员的就业问题(期间甲方向乙方优惠提供食宿条件),超过三天时间,乙方务工人员的食宿由甲方负责,直以安置妥当为止。

四:甲方所安排的企业收务工人员入厂费用(如进厂工衣押金,体检费等)不能超过100元/人(具体按厂家规定)。

五:甲方安置乙方务工人员进厂后,甲方向乙方务工人员提供为期一年免费跟踪服务,一年以内再找工作,不再收取任何中介费。

六:甲方安排的就业工厂必须属于合法企业,乙方务工人员进厂后,应享受同厂同类职工的同等待遇;并保证试用期不能超过3个月,试用期工资600元左右(含加班费,食宿除外)。

计件制根据工厂制度而定,试用期之后的工资凭个人能力而定。

七:甲方按乙方规定的条件安置乙方务工人员入厂,乙方务工人员不愿上班时,甲方按安置成功处理,所收费用不能退还。

若甲方不能在协议时间内安排乙方务工人员进厂,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务工人员的食宿,务工人员进厂后,由于自身原因被厂方解雇者,其后果自负。

若属甲方信息厂方情况不符或信息变动,导致务工人员不能进厂或工资侍遇不能达到协议要求时,甲方应无条件再次安置。

八:乙方需对就业的务工人员做好指导工作,使他们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并具备积极向上的择业心态。

九:乙方所带劳务必须由跨世纪人才交流服务所安置,若违此务,则此份安置协议无效,并且乙方所及经济问题与甲方无关。

十: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望共同尊守,如有违约按相应条款执行。

甲方:乙方

手机:手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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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外包加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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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般条款

定义和释义

1.1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义者外,下列词语应解释如下:

“业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权利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

“承包人”指标书已被业主接受的某个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他人代表,继承人和业经认可的受让人。

“工程师”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师,或由业主随时任命且书面通知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师履行合同职责的其它工程师。

“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或由业主或工程师随时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职责的任何工程现场监督,其权限上工程师书面通告承包人。

“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建工程。

“合同”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还可指标书、接受证书以及承包协议(如已完成)。

“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本合同以下条款规定增减。

“建筑设备”指工程施工和维修中或有关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或物品,不论任何性质,但不包括旨在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它物品。

“临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维修或有关工程施工或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

“技术规范”指在标书或任何标书更改中提及的规范,或由工程师随时可能增加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图纸”指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对此种图纸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同的其他图纸。

“工地”指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过部分,以及由业主所提供的用作临时储存或其它目的的其它土地或场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规定构成工地的组成部分。

“业经认可”指已经经书面认可,包括过后对口头认可的书面确认,“认可”指书面认可,包括上述规定在内。

1.2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单数含义的单词也可据有复数的含义,反过来也是一样。

1.3合同条款的标题和边注不得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于考虑解释条款或合同。

1.4“费用”一词应视为含工地上或以外发生的间接费用。

2.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2.1工程师必须按合同明文规定,履行作决断、颁发证书和发出指令等职责。如业主签发的工程师任命书中规定其某些职责的履行得经业主专门认可,其要件应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规定。

2.2工程师可随时书面授权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职权,但必须将所有此种授权书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和业主。在授权范围内,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令或认可(仅限于此)对承包人和业主具有与工程师的指令或认可同样的效力。以下规定属于例外:

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认,不得影响工程师此后否认以及命令拆毁、移动或拆除此种工程或材料的权力。

若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决定不满意,其有权将此决定提交工程师确认、取消或更改。

转让和分包

3.未经业主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规定或依合同而产生的任何收益转让,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按本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款项除外。

4.承包人不得转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工程师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种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担的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或义务,他必须对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不履行和过失负完全责任,如同这些行为、不履行或过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所为。以计件方式提供劳力不得视为是本条所规定的分包。

合同文件

5.1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规定: 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语言;

合同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以及用哪个国家的法律解释合同。

如果文件用一种以上语言作成,用以解释合同的语言也必须在第二部分中规定,且将被定为“主体语言”。

5.2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条款规定优于其它任何构成合同的文件的规定。以上述规定为准,构成合同的数个文件可视为能互相解释,如意思含糊或不一致时,由工程师解释和处理,并由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如工程师认为,服从此种指令会使承包人发生额外费用,而此种费用是承包人由于上述意思含糊或不一致而按理无法预见的,工程师应予以证明,业主必须支付相应的额外款额以补偿此种费用。

6.1图纸由工程师独自保管,但须向承包人免费提供两份副本,承包人所需的其余副本由他自己制作并承担费用。合同履行后,承包人须将全部合同图纸归还工程师。

6.2承包人必须将按上述规定所提交的一份图纸副本留在工地,让工程师及其代理,或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任何其它人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查阅使用。

6.3如工程师不在适当时间内再提供图纸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认可,工程计划或进展便可能被延误或中断时,承包人必须书面通知工程师。通知书中应详细说明所需的图纸或命令,所需原因和时间,以及如果不及时提供而可能造成的任何延误和中断。

6.4如承包人按本条第3款规定索要图纸或命令,由于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从而导致承包人误工和/或承担费用,工程师必须考虑此种延误,以决定是否按本合同第44条规定延长承包人的工期,且只要有理由,承包人所承担的此种费用必须得到补偿。

7.在施工期间,工程师全权负责随时进一步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和指示,以满足工程正常施工和维护所需。承包人必须执行且受图纸和指示的约束。

一般义务

8.1承包人必须根据合同条款,对工程的施工和维护予以应有注意,且提供此种施工和维护所必需的包括劳动管理在内的所有劳力(包括劳力监督)、材料、施工成套设备及其它一切物品,不管其是临时或长期性质,只要合同明文规定需要或根据合同合理推断需要。

8.2承包人必须对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当、稳定及安全性负全部责任。除非合同另有明文规定,承包人对工程师制定的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或临建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概不负责。

9.如经要求,承包人必须签署一承包协议,该协议由业主制定并承担费用,协议应附带必要的修正条款。

10.为正常履行合同,在标书中,承包人应承诺按要求取得保险公司或银行的保单或保函,或其它业经认可由承包人向业主负连带责任的担保,其数额不超过验收证书中规定的保单或保函额,上述保险公司、银行或担保以及上述保单或保函的条款必须经业主认可。此种保单或保函的取得或担保的提供,以及缔结保单或保函的费用应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1.业主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其代理人在进行工程考察时获得的水文及地质情况资料,标书必须视为是基于此种资料所制定的,但承包人必须对资料的理解自行负责。

承包人也必须被视为已视查了工地及周围环境,查阅了可获得的有关工地资料,且在提交标书前,对一切实际情况,从形式到性质,包括地质条件、水文和气候条件、工程范围和性质以及完成工程所必需的材料、到达工地的交通工具和所需的食宿等感到满意,总之,承包人必须被视为已得到所有必要的资料,除涉及上述情况外,还涉及风险、意外事件及其它一切可能其投标的情况。

12.承包人得被视为在投标前已对其工程标书,对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和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上所列的单价和价格的正确性和完善性感到满意,此种投标价格必须贯穿其所有的合同义务,适用于所有为工程的正常施工和维护所必需的事物,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然而,在施工期间,如承包人遇到除工地气候之外的其它自然情况或人为阻碍,依他所见,此种自然情况或人为阻碍是经验丰富的承包人也无法预见的,承包人必需立即书面通知工程师代表,如工程师确认此种情况或人为阻碍是经验丰富的承包人无法合理预见的,工程师必需作证且业主支付承包人由于此种情况而承担的额外费用,包括因遇到此种情况或阻碍而:(1)为执行工程师可能向承包人发出的与此情况有关的任何指示而发生的正当合理的费用,以及(2)在无工程师具体指示时,承包人可能采取业经工程师认可的恰当和合理措施而发生的正当合理费用。

13.除因法律或自然因素而不能之外,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施工和维护工程,使工程师感到满意,且必须遵守和严格执行工程师有关任何事项的的指令和指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规定,提及或涉及到工程。承包人只能从工程师处接受指令和指示,或根据本合同第2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4.1中标后,承包人得在第二部分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其计划施工的程序方案,以征得工程师的认可。承包人还得随时应工程师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的施工计划安排和方法的说明书,以供其参考。

14.2不论何时,只要工程师发现工程实际进度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业经认可的方案不符,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的要求,提供一份修改方案,对原有的方案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证工程能在本合同第48条规定的期限内完工。

14.3承包人不得因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交或经其认可此种方案或因提供此种细节而被免除任何合同责任或义务。

15.在施工期间,以及其后在工程师认为是为正常履行合同义务而必需时,承包人必须行使一切监督权。承包人,或其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全权代理人或代表(此种认可可随时撤销)应当随时在工地,一直进行监督管理。如工程师撤销对代理人的认可,在接到书面撤销通知后,承包人必须尽快根据撤换规定,将其撤离工地,且今后不得再在工地上以任何身份雇佣他,且用另外一位经工程师认可的代理人予以替代。此种授权代理人或代表得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师的指令和指示,或按本合同第2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6.1承包人必须在工地上提供和雇用与施工和工程维护有关的:

(1)对本专业熟悉和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能胜任规定监督工作的分代理人、工头和领班。

(2)为正常和及时施工和维护工程所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16.2如工程师认为承包人雇来进行或有关施工或工程维护的任何人员行为不轨、或不能或疏于履行其职责、或认为其雇佣纯属不必要,工程师有权反对雇佣,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将其从工地解雇,未经工程师书面同意,此种人员不得再被雇用到工地。凡被从工地解雇人员的职位应尽快由工程师认可的称职人选接替。

17.承包人负责按工程师提交的书面参考原图的有关点、线和面的规定,忠实恰当地进行测定放线,如上所述,使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积正确无误,并校准工程的各部分,且负责提供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必要工具、设备和劳力。在施工中,如任何时候在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积或工程任何部分的校正出现差错,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改正错误以使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满意,改正费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担,此种错误是由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供的书面资料差错而导致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须由业主承担改正费用。承包人不得因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任何位置测定或任何线或任何水平面的检查而免去确保其正确无误的责任,承包人必须仔细保护和保存工程位置测定中使用过的水准点、观测杆、测标及其它物品。

18.在施工中,工程师如在任何时间要求承包人钻孔或进行挖掘勘探,此种要求必须作成书面,且得视为是根据本合同第51条规定作出的附加命令,除非数量清单中已经列有有关此种预计工程的备用款。

19.凡有必要或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或任何正式成立的工程管理处的要求,承包人必须自费提供和维护与工程有关的所有灯光、警卫、栅栏和看护以保卫工程,或保障公众及其它人的安全和便利。

20.1从开工至按本合同第48条中的竣工证书规定的日期为止,承包人都得对工程全权负责。只要工程师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签发了竣工证书,承包人从部分竣工证书中规定的日期起不再对永久性工程的此部分负责,此部分的责任则转至业主。此外,承包人必须对任何尚未完工而他得在维护期内完成的工程负全权维护负责,直至此种工程完工。如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出现任何损害、损失或毁坏,不论何种原因,除本条第2款规定的除外风险外,承包人均得自费负责修理和修补,以确保永久性工程竣工时处于状态良好,各方面都合乎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因除外风险而导致任何损害、损失或毁坏发生,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的要求(如果有)以及本合同第65条的规定,如上所述,进行修理和修补,费用由业主承担。承包人也必须对为完成未竣工程或履行本合同第49或50条规定的义务,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成的任何损害负责。

20.2“除外风险”包括战争、敌对状态(无论是否宣战)、侵略、外国敌人行为、叛乱、革命、起义或兵变或篡权、内战、或不是由承包商的雇员、其转包人单独制造和不是因工程管理而发生的暴动、骚乱或混乱、或因业主使用或占用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或纯属工程师工程设计的原因、或因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废料以及放射性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辐射和污染、或任何爆炸物、核装置或核装置部件的其它危险特性、以音速、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它飞行物的压力波以及其他任何此种自然力的作用,其不能为有经验的承包商所预见,也不能合理提供物资或投保与之对抗,所有这一切在本合同中都被称为“除外风险”。

21.承包人必须以业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为防止合同规定的应由承包人负责的除除外风险外的一切损失或损害投保,不论其由什么原因造成,此种投保不得减少本合同第20条所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业主和承包人的保险除包括本合同第20.1条规定的期限外,还包括因维护期开始前发生的原因而在维护期内产生的损失或损害,以及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第49条或50条规定的义务而开展任何工作期间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投保项目包括:

(1)正在施工的工程,按其目前的合同价值,或按21条第2款可能规定的附加款额,连同按替换价值计算的用于工程的材料。

(2)承包商带到工地上的建筑成套设备和其它物品,按其替换价值投保。

此种保险必须在一保险公司投放,条款得经业主认可,业主不得无故不同意投保,承包人必须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

22.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不得因施工和工程维护而产生或导致的任何人员伤害、材料损失及财产损失而受任何损失和作任何赔偿,且不因所有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对下列事项所作或与之有关的补偿或损害赔偿除外:

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业主在任何土地面上、上方、下面、里面或经过部分施工或部分施工的权利;

按合同规定施工或维护工程而不可避免的人员或财产损失;

因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它不为承包人所雇用的承包商的任何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或曾由承包人、其雇员或代理人承担的,但原本应当由业主、其雇员或代理人或其它承包商负责的那部分涉及损失或伤害的赔偿。

22.2业主必须保护承包人不因与本条第1款规定事项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

23.1在开工前,在不减少本合同第22条规定给他的义务和责任条件下,承包人必须对任何可能由于或因施工或因履行本合同而给包括业主的财产在内的任何财产,以及给包括业主的雇员在内的任何人员造成的重大或实质性损害、损失或伤害进行责任保险,本合同第22条规定的事项除外。

23.2此种保险必须在一保险公司投放,条款得经业主认可,业主不得无故不同意投保,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标书附件规定的数额。承包人必须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

23.3保险条款中必须规定,承包人不得对可能得到保险赔偿的有关事项对业主提出任何索赔,保险公司应保护业主免受索赔损失,且赔偿其有关的任何诉讼费及开支和费用。

24.1业主不对因承包人或任何转包人的工人或其它雇用人员的任何事故或伤害而根据法律应予支付的任何赔偿金负责,除非事故或伤害是由业主、其代表人或雇员的任何行为或玩忽职守引起的。除上述规定外,承包人得保护业主不因所有此种损害赔偿,以及因与此有关的所有索赔、诉讼、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

24.2承包人必须就此种责任投保,保险公司得经业主同意,业主不得无故不予同意,承包人必须在工地雇用工人的整个期间继续保险,并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此种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就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人员,如分包人已经就此种人员的责任投保,且以业主为保险补偿对象,则承包人上述的投保义务得被视作已经履行,但承包人必须要求此分包人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此种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

25.如果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第21、23和24条的规定投保和继续保险,或未按本合同条款规定就应由他投的其它任何保险进行投保,在任何此种情况下,业主可购买和继续任何保险,支付此种必要的费用,且随时从

应付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将业主上述所支付的费用扣除,或将此作为承包人的负债追偿。

26.1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或州一切有关施工的制定法、法令、或其它法规、或任何条例、或当地或其它合法当局的地方法规以及所有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发布所有的通告和支付所有的费用。

26.2承包人必须遵守以上任何制定法、法令或法规,可适用于工程的当地或其它合法当局的一切地方法规,以及上述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如违反上述任何此种制定法、法令或法规、条例或地方法规,不得让业主受任何惩罚和承担任何责任。

26.3如工程师证实业主应偿还已由承包人支付的此种费用,业主应偿付或同意偿付承包人所有此种金额。

27.所有在工地发现的化石、钱币、有价值的物品或古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遗址或物品,均应被业主和承包共同认定为是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必须采取恰当的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转移或破坏任何此种物品,并在物品发现后不待转移,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并执行工程师代表的有关处置命令,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28.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不得因在工程或部分工程中使用或涉及到任何建筑设备、机械加工、或材料,从而侵犯与之有关的专利权、外观设计、商标或商号或其它应受保障的权利而遭索赔或被起诉,并必须保护业主免受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支出或费用的损害。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必须承担工程或部分工程所需的石头、沙子、砂砾、泥土或其他材料的运费、沙石产地使用费、租金和其他费用或补偿(如果有)。

29.所有施工必需的活动,凡符合合同许可证的规定,必须开展,从而保证不无故妨碍公众的便利,或妨碍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无论道路是通向或是在业主或其他人的地产上。倘若发生此类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事件,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免受由此而引而起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

30.1承包人必须采取各种合理手段,防止连接或通向工地的任何公路或桥梁由于承包人或其任何转包人的使用而遭受损害,承包人尤其必须挑选路线、选择使用车辆,限制和分散装载量,从而使因往来于工地的设备和材料的运输而必然造成的异常交通尽可能地被合理限制,由此避免对公路和桥梁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30.2如承包人必需经部分公路或桥梁一次或多次运送建筑设备、机械或工程预制件或预制部件,如不采取特殊保护和加固措施,此种运送很可能损坏公路或桥梁,承包人运送货物通过此公路或桥梁前必须通知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告之运送货物的重量及其他具体情况,以及其拟对上述公路或采取的保护和加固措施。除非在接到通知14天内,工程师以取消通知的方式指示不必采取此种保护或加固措施,承包人将施行此种方案或施行经工程师要求修改后的方案,除非建筑工程清单中含有一项或多项已由承包人标价的上述公路或桥梁保护或加固的必要项目,否则其费用得由业主向承包人支付。

30.3如果在施工期间或以后任何时间,承包人因施工损坏公路或桥梁而被索赔,他必须立即报告工程师,其后,业主将商洽解决并支付索赔款,并保护承包人免受该索赔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如果工程师认为造成此种索赔或部分索赔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没有履行本条第1和2款规定的义务,由工程师确认的因此种不履行而损失的款额必须由承包人支付给业主。

30.4如果工程性质需要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本条上述规定必须按“公路”包括船闸、码头、防波堤或其他有关的水路设施,“运输工具”包括船只来予以解释,并由此而施行。

31.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的要求,为业主雇用的其它承包商及其工人,以及为业主或其它合法当局雇用的工人提供合理开展工作的机会,这些工人可受雇在工地上或附近,从事不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或由业主签订的与工程有关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它合同规定的工作。然而,如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书面要求,为其他承包人、业主或其它合法当局提供由他负责维护的道路,或准许使用其在工地的脚手架或其他设备,或提供其它任何类似性质的服务,业主必须向承包人支付有关此种使用或服务的费用,只要工程师认为合理。

32.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证工地没有任何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善储存或处置建筑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将所有残余物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清理出工地。

33.完工之后,承包人应将所有建筑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设施清理出工地,使整个工地和工程显得整洁合乎标准,让工程师满意。

劳工

34.1承包人必须自己安排雇用所有当地或其他地方的劳工,并负责劳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资,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4.2只要合理可行,承包人应视当地情况,向工地的职员和工人提供充足的饮水和其他用水,让工程师代表感到满意。

34.3除非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承包人不得进口、销售、赠予、以物交换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任何烈酒或毒品,或允许或让其转包人、代理人或雇员参与任何此种物品的进口、销售、赠予、交换或处置。

34.3 如上所述,承包人不得向他人赠予、交换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任何武器或弹药,也不得准许或容忍同样行为发生。

34.5在处理与雇工的关系时,承包人应适当注意公认的节假日和宗教或其他习俗。

34.6一旦爆发传染病,承包人必须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机构为治疗此种疾病所制定的规章、命令及要求。

34.7承包人应随时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雇员制造或在雇员中发生违法、骚乱或混乱行为,以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地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4.8承包人必须负责让其转包人遵守上述规定。

34.9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34条就所有其他有关劳工和工资的条件作出规定。

35.如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格式和时间向工程师代表或其办公室提交一份详细报告,汇报其在工地随时雇用的监督人员和不同等级劳工的数量,以及工程师代表可能要求的有关建设设备的情况。

材料和工艺

36.1所有材料和工艺均应符合合同的规定和工程师的指令,且应随时在制造或加工地、工地或合同具体规定的其它地点,同时或在某一处,接受工程师可能命令进行的检验。承包人要为任何工程或任何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检查、测量和检验提供正常所需的帮助、工具、机械、劳力和材料,承包人还必须应工程师可能的选择或要求,在材料应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36.2如合同明显默示或明文规定,所有由承包人提供的样品的费用应承包人自己承担,否则应由业主支付。

36.3如合同明显默示或明文规定,一切检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对于仅是负载检测和确认任何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之设计是否符合要求的检验,本合同作有详尽规定,可确保或准许承包商将其费用计入投标价格中。

36.4凡是工程师命令所作的检验,而

合同没有默示或规定,或

(在上述情况中)没有如此详细规定,或

虽有默示或规定,但却是由工程师命令独立个人在工地之外、或在该检验物资的制造或加工地之外的任何地点进行的,

如检验结果表明工艺或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工程师指令,检验费由承包人承担,否则由业主支付。

37.工程师和他授权的任何人随时有权到工程现场,到任何工程准备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品或机械获得地,承包人应为其行使或获得此种到场权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帮助。

38.1未经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认可,任何工程不得被覆盖或遮掩,承包人应为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供充分机会,以检查和测量即将被覆盖或遮掩的任何工程,以及永久性工程开始前检查地基。承包人应在任何此种工程或地基作好或即将作好检查准备时及时通知工程师代表,工程师代表必须参加此种工程或地基的检查,不得无故拖延,除非他认为检查没有必要,且由此通知承包人。

38.2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随时作出的指示,打开业已覆盖的工程某一或某些部分,或在工程上或经过工程开通道,并负责使之完好复原而让工程师满意。凡任何此种工程部分是在履行本条第1款之规定后被覆盖或遮掩的,则打开和在工程上或经过工程开通道,以及使之完全复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否则所有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39.1在施工中,工程师有权随时书面命令:

把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按命令中具体规定的时间从工地换走,用恰当合适的材料予以替换和把工程师认为不合符合同规定的材料或工艺换掉或适当重新施工,无论其在之前是否经过检查或作过中期支付。

39.2如承包人未执行此种命令,业主有权雇用他人执行,业主应从承包人处收回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杂费,或从应付给或即将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予以扣除。

40.1收到工程师的书面命令后,承包人必须在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以其认为必要的方式,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只要工程师认为必要,还必须在停工期间妥善保护工程的安全。承包人根据本条款执行工程师指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应由业主承担,除非此种停工是:合同另行规定的,或由承包人的某种违约而导致的必要停工,或由工地的气候条件导致的必要停工,或为正常施工或为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安全而作的必要停工,而不是因工程师或业主的任何行为或违约而产生的,也不是因本合同第20条规定的任何除外风险引起的。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师命令后__天内应书面通知工程师,要求赔偿,否则将无权得到额外费用。如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要求公平合理,他必须按本合同第44条的规定,处理并决定此种支付给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和/或停工时间。

40.2如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按工程师的命令停工,且停工90天后仍未得到工程师作出的复工命令,除非此种停工属本条第1款第1、2、3或4项规定范围之内,否则承包人可书面通知工程师,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__天内准许对整个工程,或停工的部分工程重新开工,如在此期间仍未获得开工许可,承包人可以,但不一定必须,再作书面通知,按本合同第51条的规定将只影响到部分工程的停工视为是对该部分工程的省略,或,如停工影响到整个工程,视其为是业主废弃合同。

开工时间和延误

41.接到工程师的书面开工通知后,承包人应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在工地施工,且必须迅速,不得延误,工程师明文同意或命令,或承包人无法控制的原因除外。

42.1除合同另有规定的外,就承包人应随时获得的工地的范围及授权他使用此部分工地的命令而言,业主应根据合同有关施工命令的规定,随同工程师的书面开工命令,提供承包人必要范围的工地,使其能够开始并按本合同第14条规定的方案施工,此外应根据承包人给工程师的书面通知上的合理建议(如果有),在施工期间随时向承包人提供更大范围的工地,以保证承包人能按上述方案或建议迅速施工。如承包人因业主不按本条规定提供工地而误工或发生费用,工程师应准许延长工期,并由他确定一笔补偿此种费用的款项,该款项应由业主支付。

42.2承包人应承担因通往工地的所有特殊或临时道路通行权而产生的费用。承包人也得支付为施工而应他的要求在工地之外食宿而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

43.除按合同规定,工程整体完工前任何部分工程必须按时完工外,根据合同第48条的规定,整个工程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该期限应从标书附录规定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或以本合同第44条的规定而准许的延期时间为准。

44.除承包人违约外,如因额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由此而涉及的任何延误原因、或特别恶劣的气候、或其它可能发生的任何特殊情况而使得承包人有权要求工程延期,工程师应决定延期时间,并由此通知业主和承包人。如承包人在此种工程开工后、或此种情况一发生、或按实情在其发生后的__天内,没有向工程师代表提交详细信息,说明他认为有权延期的报告而让此陈述当时便得到调查,工程师可不予考虑额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其它特殊情况。

45.除合同另有相反规定外,未经工程师代表的书面允许,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夜间或星期天进行,同时也不得在其他被当地认作是假日的时间进行,但下列情况除外:因工程而不得已或为挽救生命、财产或维护工程安全而绝对必要,在这种情况,承包商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本条的规定不适用于按传统需轮班或倒班进行的工作。

46.不论是何原因使得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让工程师觉得太慢,因而无法确保在规定或延长期限内完工,只要该原因不至于让承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工程师必须书面通知承包人,接到通知后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师可同意加快进度,以便能在规定或延长期限内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无权因采取此种措施而要求额外付款。如因工程师按本条款所作的通知的缘故,承包人需要求工程师准许在夜间或星期日,如果其在当地被当做假日,或在其它被当地当做是假日的时间工作,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准许。

47.1如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第43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承包人应因违约而向业主支付合同所规定之款额,此款额为定额赔偿金,而不是根据第43条规定的期限与实际完工时间之差按天数进行处罚。业主可在不损害其他收款措施的情况下,从他手中掌握的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此种赔偿金。此种赔偿金的支付或扣除不得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义务,或免除他的其它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7.2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如有某部分工程已由工程师按本合同第48条确认为完工,且已被业主占用,如在此后出现任何延误,而本合同又无另行规定,因延误本应处罚的定额赔偿金则应按已完工的工程的价值所占全部工程价值的比例予以扣减。

47.3如要在合同中规定有关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的奖励支付事项,此规定应列在第二部分的第47条中。

48.1当工程全部完工且满意地通过了所有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后,承包人可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发出有关通知,并承诺在维修期内将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此种通知和承诺必须作成书面形式,且应被视作是承包人要工程师发放工程竣工证书的要求。工程师应在此种通知送出后__天内或向承包人发出工程竣工证书,并交业主一本副本,注明他认为工程已按合同规定圆满完工的日期,或向承包人发出书面指示,具体说明他认为在发放此种证书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一切工作。在发出此种指示后,工程师还应通知承包人关于此后以及在指示中所提及之工程完工前,可能出现且影响工程实际完工的任何欠缺。在令工程师满意地完成所指明的工程并修正一切所指明的欠缺后,承包人有权在__天之内收到竣工证书。

48.2同样,根据本条第1款规定的程序,就以下情况,承包人可要求,且工程师应颁发竣工证书:

合同中单独作有完工期限规定的部分永久性工程竣工,以及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实体部分已竣工,令工程师满意,且已被业主占有或使用。

48.3如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实质性完工,且满意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工程师可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颁发此部分工程的竣工证书,一旦颁发此种证书,承包人应被视作已承诺在维修期内完成此部分工程中一切尚未完成的工作。

48.4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就永久性工程的某一部分发放竣工证书,并不视为已经完成任何所需的地面或地表还原工作,证书中明文规定的除外。

维修及欠缺

49.1本条款中“维修期”一词指标书附录所指的维修期,从工程师按本合同第48条规定确认的竣工日开始计算,如工程师根据上述条款发出了多份竣工证书,则分别从其确认的完工日开始计算,就维修期而言,“工程”一词须作相应解释。

49.2为按合同规定条件在维修期满时或其后尽快将工程交给业主,除合理损耗外,为让工程师感到满意,承包人必须尽快完成本合同第48条中规定的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如果有),以及完成工程师在维护期间,或在维护期满后__天内因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在维护期满前的检查而可能书面要求承包人完成的诸如修理、修正、再建、调整,以及修正欠缺、缺陷、缩误和其他毛病等一切工作。

49.3如工程师认为此种工作是因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或工艺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所至,或因承包人未履行其合同义务(明示或默示不论)所至,一切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如工程师认为此种需要是其他原因所至,则应对此种工作进行估价,并按附加工程支付。

49.4如承包人未完成工程师要求的上述此种工作,业主有权雇用他人完成,如工程师认为,按合同规定此工作本应由承包人自费完成,业主应向承包人追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费用,或从应付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

50.应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师的指令,对施工过程或维修期内出现的任何欠缺、不足或缺陷进行检查。除非根据合同,此种欠缺、不足或缺陷应由承包人负责,否则上述检查工作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如此种欠缺、不足或缺陷如上所述属于承包人的责任,上述检查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且他应按本合同第49条的规定,自费对其进行修理、修正和补救。

变更、增加和省略

51.1如工程师认为必要,他应对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工作量作相应变更,且他有权因其它任何理由,命令承包人作出且承包人必须作出以下变更:

增减合同所规定的工程量,

省略任何部分工程,

改变任何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质量或类别,

改变任何部分工程的平面、型线、位置和面积,

增加竣工所需的任何额外工程,

但此种变更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合同失效,此种变更所需的一切费用(如果有)应在确定合同价格时予以考虑。

51.2如无工程师的书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任何此种变更。然而,如工程量的增减不属本条规定的应作命令的范畴,而是因超过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单的规定所至,则不要求有书面命令。另外,如工程师因任何原因认为有必要口头作此种命令,承包人必须服从,且工程师对该口头命令的确认书,不论在命令执行前或后给予,都应被视作是本条款所指的书面命令。此外,如承包人在__天内书面向工程师要求确认,而工程师在__天内未用书面驳回此确认,其应被视为是工程师所作的书面命令。

52.1凡由工程师命令增减的工程,如工程师认为可行,均应按合同价格予以估价。如合同所列的价格不适用所增减的工程,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协商出合适的价格。如不能就此达成协议,应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恰当的价格。

52.2如工程师认为,涉及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质或量的增减,使得本合同中所列的任何工程项目的价格因此种增减而不再合理或不切实际,工程师和承包人则应协商一个合适的价格。如不能就此达成协议,应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恰当的价格。

除非在命令作出之后尽快,如是额外或增加工程,则在工程动工前或之后尽快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师他要求额外支付或更改价格,或由工程师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变价格,否则不得按本条第1款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按本条第2款变动价格。

52.3竣工验证时,如发现增减工程的费用超过验收证书所注明数额的__%,除去所有的规定费用、临时费用和零工补贴外,如有任何是因:变动命令累计所至,以及因修正建筑工程清单所列的估算工程量所至,所有临时费用、零工补贴和本合同第70条第1款规定的价格调整除外。

若非其它原因,合同价格应由承包人和工程师协商予以调整,或,如协商不果,则由工程师在考虑所有材料及相关的,包括承包人的场地及合同的一般间接费用在内的因素的基础上予以决定。

52.4如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可书面命令将增加或替换的工程按零工计价。此种工程承包人所得报酬应根据合同中的零工细目表的条件,按其标书中所附的价格予以支付。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收据或其它凭证以证实其支出,并应在订材料之前,向工程师提交报价单以求批准。

所有按零工计价的工程,在工程进行期间,承包人必须每天向工程师代表提供详细清单,一式两份,注明此种工程雇用的所有零工的姓名、职务和工作时间,以及两份说明书,标明用于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规格、数量(按上述细目表纳入增加费用计算内的设备除外)。如清单和说明书正确无误,工程师代表将认同且在其中一份上签字,然后退还给承包人。

每月底,承包人应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所使用的劳力、材料和设备(上述规定的除外)的价目清单,如不按时提供完整的价目清单,承包人将无权得到支付。如工程师有理由认为承包人无法按上述规定提交清单,他将有权决定把此种工作或作为零工,按工时及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支付,或按他认为公平合理的价格予以支付。

52.5承包人应每月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报告,尽可能全面详尽地索要他所认为有权要求的一切额外费用,以及陈述上月他按工程师的命令所作的一切额外工作。

凡未包括在报告中的工作或费用不能在中期或最后给予支付。但如承包人在最初曾书面通知工程师他想就此种工作要求索赔,即使他未遵守上述规定,工程师也有权要求对此种工作或费用给予支付。

设备、临建工程和材料

53.1承包人所提供的所有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和材料抵达工地后,应视作完全用于施工,承包人不得移动它们或其任何部分,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将它们从工地一端移到另一端除外,工程师不得无故不予同意。

53.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从工地将所有上述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及按合同所提供的材料的剩余部分清理走。

53.3业主对上述建筑材料、临建工程及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概不负责,本合同第20条和第65条规定的除外。

53.4如承包人因工程所需而要进口任何建筑设备。业主必须应承包人要求协助其从政府处得到必要的许可,以便按上述规定清理现场时重新出口此种建筑设备。

53.5业主应在需要时协助承包人为工程所需的建筑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结关。

53.6其他任何影响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和材料的条件必要时应在第二部分的第53条予以规定。

54.本合同

第53条的执行不得视为默示工程师认可该条款所指的材料或其他事项,也不得妨碍工程师在任何时候拒绝使用任何此种材料。

测定

55.建筑工程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为估计数量,不应视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所完成的实际工程量。

56.如无另行规定,工程师应通过测定判断按合同所完成的工程的价值。如他要求对某部分或某些工程进行测定,他应通知承包人的授权代理人或代表,该代理人或代表应立即参加或派一名合格的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进行此种测定,并提供工程师或其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详细情况。倘若承包人未参加或忽略或忘记派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所作的测定或他认可的测定应被视为是对工程所作的正确测定。如永久性工程是靠记录和图纸进行测定,工程师代表应按月准备记录和图纸,如应书面要求,承包人应当在__天内与工程师代表一起检查并认可此种记录和图纸,一经认可,承包人应在记录和图纸上签字。如果承包人不参与检查,记录和图纸应被视为正确无误。如检查完此种记录和图纸后,承包人不予认可或虽认可但不签字,该记录和图纸仍应被视为正确无误,除非承包人在此种检查后__天内书面告知工程师代表,他认为记录和图纸中哪些不正确,并要求工程师予以裁决。

57.工程测定应采用净值,不管一般习惯或当地惯例如何,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

暂列款

58.1“暂列款”是指合同中规定且列在建筑工程清单上的,按工程师的指令及自由处置的一笔用于施工、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或用于意外事故的金额,可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用。凡涉及与暂列款有关的工程、供应或服务的款项,只有经工程师按本合同规定同意或决定使用的方能列入合同价格。

58.2就每一笔备用款,工程师有权命令用于:

施工,包括应由承包人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合同价格应包括按合同第52条规定用于此种施工或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的费用。

由下文所规定的指定转包人的施工,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由此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第59条

第4款的规定确定并支付。

承包人所购买的货物和材料。由此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第59条第4款确定并支付。

58.3凡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提供与暂列款有关的开支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帐目或收据。

指定分包人

59.1所有在合同暂列款项下施工或提供任何货物、材料或服务的已由或将由业主或工程师指定或挑选的专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以及所有根据合同规定,得到承包人任何分包工程且由此施工、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人,均应被视为是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本合同中称为“指定分包人”。

59.2承包人不得因业主或工程师的要求,或被认为有任何义务而雇用其有理由反对的,或不与其签署含有下列规定的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就工程、货物、材料或服务,分包合同当事人,即指定分包人将对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承包人应对业主承担的同样的义务和责任,并不让承包人再履行此义务和责任,且不让其受因履行此种义务和责任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或因不履行此种义务或责任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以及

指定分包人应使承包人不因指定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和雇员的过失而受任何损害,不因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和雇员不当使用承包人按合同所提供的工程设备或临建工程而受损害,以及不因上述所有的索赔而受损害。

59.3如暂列款项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任何设计事项或对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详细规定,或说明工程所使用的任何设备的规格,此种要求应在合同中明文规定,且写进指定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应明确规定,提供此种服务的指定分包人应不让承包人承担此种服务,且不让承包人因未履行此种义务或因履行此种义务而引起的或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害。

59.4就指定分包人所进行的所有施工,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而言,应纳入合同价格中的有:

按工程师的指令及根据分包合同,已实际由或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项;

涉及建筑工程清单中所列的(如果有)由承包人提供劳务的,或可能由工程师按本合同第58条第2款所命令的,且可根据本合同第52条确定的款项;

就所有其他费用和收益而言,应采用用一百分比率乘以实际支付或即将支付的款额所得出款项计算,如建筑工程清单已有对有关暂定款列定一个比率的规定,则应按承包人就该项目列定的比率予以计算,如无此种规定,则应按承包人在标书附录所列的,且建筑工程清单已就该具体项目作出认可的比率计算。

59.5在按本合同第65条出具任何证书前,若其包括有有关任何指定转包人所完成的工程,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任何付款,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包括在先前证书中的有关该指定分包人的工程或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付款,已全部由承包人支付或清偿,否则将视为拖欠,除非承包人:

书面通知工程师,他有充足理由不予或拒绝此种付款支付,且

向工程师提供充足证据,证明他已就此书面通知该指定分包人,

业主有权在工程师出具证书后,向该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按规定应由承包人向该指定分包人支付,然而却没有支付的所有款项,留置款除外,然后从业主应支付或即将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将此笔付款抵销。

如工程师已出具证书,且业主已直接作出上述支付,工程师在向承包人出具任何其它证书,应把业主直接支付的上述款项扣出,但工程师不得拒绝或延误出具按本合同规定应出具的证书本身。

59.6如上所规定,如果指定分包人在施工,或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中对承包人承担的义务期限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维修期,承包人应在维修期满后,随时把此种义务在期满前所产生的利益应业主的要求转让给业主,费用由业主承担。

证书和付款

60.1除另有规定外,付款应按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分月进行。

60.2如业主向承包人预付有关建筑设备和材料的款项,付款和还款的条件应在第二部分第60条中予以规定。

60.3如因施工需从施工所在地国的他国进口材料、设备,或因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需由此种他国输入的劳务完成,或因任何其它情况必需或必要,合同项下的某部分付款需按本合同第72条的规定用有关外汇进行支付,支付条件应按合同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处理。

61.除本合同第62条所述的维修证书外,任何证书不得视为是对工程的认可。

62.1只有工程师签发了维修证书且交给业主,说明工程已完工,维修情况令他满意,才能视合同已经完全履行。工程师应在维修期满后,或,如工程的不同部分适用不同的维修期,在最后一个维修期满后__天内签发维修证书,或在所有在此维修期中,按本合同第49和第50条规定,命令进行的工程完成且令工程师满意后立即签发,本条款必须全面执行,不管先前业主是否已进入、占有或使用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维修证书的签发不得作为按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笔留置款的前提条件。

62.2业主不得因本合同或施工所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对承包人负责,除非承包人在签发本条款规定的维修证书前,就此种事项已提出书面索赔。

62.3尽管签发了维修证书,承包人以及业主(但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仍应对发生在证书签发前而在证书签发时尚未履行的合同义务负责,为决定此种义务的性质及范畴,应视本合同继续对合同双方有效。

补救和权力

63.1如果承包人破产,或被法院下达了破产者产业管理接收令,或递交了破产申请,或因债权人而处置或转让财产,或同意在债权人决议委任的检查委员会监督下执行合同,或,如其是一个公司,将被清算(不是因合并或重组而进行的自愿清算),或承包人事先未征得业主的书面同意而转让合同,或其货物被四,或工程师书面向业主证明,他认为承包人:

已经撤销合同,或

没有正当理由但却不开工,或在收到工程师要求继续工程的书面通知后,停工__天,或

在收到工程师书面通知,说明某些材料不适用或某工程应予否决后__天内未从工地搬走这些材料,或未拆毁此种工程重建,或

不按合同施工,或长期或公然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尽管工程师已书面提出警告,或

不顾工作质量,或无视工程师的指示,分包任何合同部分,

此时,业主可在书面通知承包人__天后进驻工地,并将承包人逐出,由此不会造成合同无效,或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义务或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业主或工程师的权利和权力,业主可自己完成工程或另雇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为完成工程,业主和其他承包人可充分使用其认为合适的,按本合同规定被视为是专门为施工而保留的建筑设备、临建工程和材料,业主可随时出售上述任何建筑设备、临建工程和未使用的材料,并将出售收入抵付按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支付或可能支付给他的任何款项。

63.2业主进驻工地并逐走承包人之后,工程师应尽快单方面,或通过了解双方当事人,或在作过他所认为恰当的调查或咨询之后作出安排或决定,并证明到此种进驻与被逐时为止,按事实上已完成的合同工程,承包人已获得或理应获得的款项(如果有),以及计算出上述任何未使用或只部分使用的材料、建筑设备和临建工程的价值。

63.3如果业主按本条规定进驻工地并逐走承包人,他应在维修期满,且所有施工和维修费、延误完工赔偿费(如果有)、和业主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被核实,且经工程师证明后,方才负责对承包人按合同进行支付。此时,承包人有权得到的款额(如果有)仅为工程师证明因他妥善完工而应得的款额减去上述款项之差。如上述费用超过承包人妥善完工应得的款额,经要求,承包人得向业主支付此超出部分款额,超出部分应视为承包人对业主的负债,且可照此收回。

64.如在施工或维修期间,因工程或部分工程发生或涉及任何意外、或事故、或其他事件,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认为需马上进行补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以保证工程的安全,而承包人无法或不愿马上进行此种工作或修理,业主可雇用并支付他人进行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认为必要的此种工作或修理。如工程师认为,业主所进行的此种工作属于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自己付费完成的工作,业主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业主向承包人收回,或从其应付给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在此种任何紧急事件发生后,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应根据情况,尽快书面告知承包人。

特定风险

65.本合同任何条款均服从以下规定:

65.1任何责任,不论属于赔偿或其它,也不论其是有关或涉及工程(以下提及的任何特定风险发生前,已按本合同第39条宣布为不适用的工程除外)、业主或第三当事人的财产的毁坏或损坏,或有关或涉及人员伤亡,只要是因以下所规定的特定风险导致,承包人概不负责。业主必须保证承包人不受上述情况以及由此所引起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

65.2如工程或任何在工地、或从附近运往工地的材料,或承包人其它用于或旨在用于工地的任何财产因上述特定风险受到毁坏或损坏,承包人有权得到以下偿付:

因此而被毁坏或损坏的任何永久性工程或材料,

以及,只要工程师要求,或工程完工所必需,按成本费加上工程师证明合理的利润为基准支付;

恢复或补偿工程被如此毁坏或损坏的部分;

恢复或补偿承包人用于或旨在于工程的此种材料或其它财产。

65.3因地雷、炸弹、炮弹、手榴弹、或其它射弹、导弹、弹药、或军用炸药的爆炸或冲击(不论时间和地点)所导致有毁坏、损害、受伤或死亡应被视为是上述特定风险的结果。

65.4除本条以下关于战争爆发的规定外,业主应偿还承包人因上述特定风险而发生的任何施工额外或附加费用,在任何特定风险发生前按合同第39条视为不适用的工程的重建费不在此列,承包人一旦知道此种费用增加,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工程师。

65.5特定风险指战争、战争状态(不论宣战予否)、侵略、外国敌对行为、本合同第20条第2款规定的核危险和声波风险、或与正在或即将施工或维修的工程所在地国有关的反叛、革命、暴动、军事政变、篡权、内战,或(只是由承包人或其分包人的雇员和因施工引起的除外)骚乱、或混乱。

65.6在合同执行时,如世界任何地方爆发战争,无论宣战予否,是否在财政或其他方面对工程造成了重大影响,除非本合同按本条款规定终止,否则承包人都应继续尽力完成工程。业主在战争爆发后随时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一旦此种通知发出,除本条所规定的双方权利和第67条的规定外,合同应当终止,但不得损害任何一方与以前任何违约有关的一切权利。

65.7如合同按上一款规定终止,承包人应迅速从工地移走所有建筑设备,并向其分包人提供同样的转移设施。

65.8如果合同如上终止,应承包人所得的暂付款项中尚未包括的在终止之日前已完成工作的款项,业主应按本合同所规定的价格支付给承包人,此外还应支付:

所有有关临时单据应予支付的款项,只要单据所含的工作或服务已经完成,如此种单据所含的工作或服务只完成一部分,则只支付经工程师确认的应予支付的那一部分款项。

因工程而订购的材料或货物的合理费用,包括已运交承包人的和承包人按法律有义务接收的材料或货物,业主向承包人付款后,这些材料或货物即成为业主的财产。

经工程师确认的,承包人为完成整个工程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只要本款上述各种费用未将此费用包括在内。

本条第1、第2和第4款所规定的追加付款。

本条第7款所规定的搬迁建筑设备的合理费用,如果承包人要求,包括将此设备运回到承包人注册国的主要设备堆置场的费用,或运至其他地点的费用,但此费用不得超过运回注册国的费用。

合同终止时,遣返承包人雇用在工程上或与之有关的职员和工人的合理费用。

对本款项下业主应予支付的款项,业主有权用承包人的应付款来抵冲,包括建筑设备及材料的预付款的未偿余额,以及其它任何在合同终止日按合同条款业主有权向承包人回收的款项。

失效

66.如合同缔结后爆发战争,或出现双方无法控制的其它情况,使得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或根据合同适用的

法律,双方被解除了继续履约的义务,由业主对已完成的工程而支付承包人的款额应当等于按本合同第65条规定之金额,即如果合同根据第65条之规定终止时,应当支付的金额。

争议的解决

67.业主与承包人或工程师与承包人因合同或工程施工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分歧,无论是在施工中还是在完工后,无论是在合同终止、撤销或违约前后,首先应当提交工程师解决,应任何一方要求后__天内,工程师必须将其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除按以下规定提出仲裁外,此种有关上述所有事项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对业主和承包人均有约束力的,且立即对业主和承包人生效,承包人应继续施工并尽一切应有的注意,无论他或业主或承包人是否要按以下规定提请仲裁。在工程师将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后,如__天内未收到业主或承包人的仲裁申请,上述决定应作为最终决定,对业主和承包人均有约束力。如工程师未按上述规定应要求在__天内通知其决定,或业主或承包人对此种决定不满意,在此后或此种情况下,业主或承包人可在收到决定通知__天内,或在最先所说的__天期满后__天内,视情况而定,将争议事项按下述规定提交仲裁。所有争议或分歧,凡工程有关决定(如果有)如上所述不再是最终和有约束力的,均应由根据《国际商会调解和仲裁规则》所指定的一名或多名仲裁员按该规则规定予以最终解决。上述仲裁员(们)有权评论、修正和复审工程师的任何决定、意见、指示、证书或估价。在仲裁过程中,任何一方均可不受限制地向仲裁员(们)提供当时供工程师作出决定而采用的证据或论据。不论工程师按上述规定曾作过何种决定,均不得剥夺其被传唤作为证人,且就按上述规定提交仲裁的争议或分歧的任何有关事项向仲裁员(们)提供证据的资格。不论工程尚未或认为尚未完工,均可提请仲裁,但业主、工程师和承包人的义务不得因在施工进程中提起仲裁而改变。

通知

68.1业主或工程师按合同条款给予承包人的所有证书、通知或书面命令均应邮寄或送交至承包人的主要营业地,或承包人指定的其他通讯地址。

68.2所有按本合同条款给予业主或工程通知均应邮寄或送交至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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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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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 迁 人(以下称甲方):

拆迁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国家《民法通则》、《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及《房屋拆迁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现就房屋拆迁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被拆迁人的拆迁房屋座落于 路 号, 建于 年,房产证号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室面积 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划拨用地。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同意,实行拆一还一就地安置的原则,拆迁房建筑面积即为补偿房建筑面积(封闭阳台面积按60%、地下室面积按50%折算建筑面积)。

第三条 拆迁安置期限(即自乙方搬迁腾空房屋之日起至甲方书面通知交房日止)暂定为32个月,期间按拆迁房每月每平方米5元计算给予拆迁人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按季发放。

因甲方原因造成延期交房的,甲方应当继续向乙方支付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提前交房的,过渡期安置补助费也即停付;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交房的,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过渡期安置补助费。

第四条 拆迁安置房源为拆迁房原地点或其东面新房的七层以下的房屋。

被拆迁人选房办法:乙方在甲方发出书面选房通知三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选房并办理相关手续。拆迁人选房次序以签订本协议书的先后为准。如乙方未在通知日期内选房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 乙方的拆迁房屋腾空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日期为准,甲方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乙方拆迁房屋腾空日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由甲方拆除。

第六条 拆迁房屋腾空事宜的约定:

1、 乙方的拆迁房屋腾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不得回迁;私自拆除房屋附属物、门窗、水电设施等。否则,甲方有权取消部分或全部乙方的过渡期安置补助费,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另行追索。

2、 拆迁房屋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宽带、电信、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缴纳付清,与甲方无关。

3、 若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拆迁房屋腾空日期前未履约搬迁,甲方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七条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将房产证、土地证移交给甲方,甲方出具收据。

第八条 乙方承诺本协议所指拆迁房屋无任何纠纷,房屋权属清楚,相关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并自愿作出如下保证:

本协议所指拆迁房屋的权属完全归本协议之乙方所有,无其他共有人;无转让、继承、分割、抵押;无其他任何影响本协议履行之一切纠纷。如有任何纠纷乙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九条 安置房屋由甲方给予统一装修,以利于乙方入住。装修总费用(含税费)不超过每平方米一百五十元人民币(以拆迁面积为准),装修项目如下:墙面、房顶刮乳胶漆;地面瓷砖;灯具;水龙头,灶台;塑钢玻璃门窗;入户为防盗门。如自己装修,甲方按以上标准给予现金补助。

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等安装接通(拆迁人原已有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原没有新增的项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安置房面积大于拆迁面积的,其不超过10平方米的部分,价格按甲方销售价格的八五折优惠;超过10平方米不超过20平方米的部分,价格按甲方销售价格的折优惠;超过20平方米的部分按甲方销售价格计算。该补差房款乙方应于选房时支付。

第十一条 甲方承诺:免除乙方二年物业管理费,二年后乙方自行支付。

第十二条 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交房的日期,现埸交房并办理相关手续。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收房日期的15天内仍未到现埸收房的,按该房屋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天一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房屋交接违约金,自愿承担房屋损毁风险,同时乙方放弃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甲方提出各种要求的权利。

第十三条 本协议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协议甲方签章后,自甲方与有关方面签订土地使用出让合同并取得该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生效;乙方签章后即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共同遵守,如有违约并造成对方损失的,须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补偿方案》相关规定执行。《补偿方案》未作出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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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正规2024汽车买卖交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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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单位或姓名:-- 单位或姓名:--

住址:---县---镇富民街781号 住址:---县---乡西---东北庄242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电话:-------- 电话:------------

车牌号:鲁Q------ 发动机号:---------------------- 底盘号:----------登记日期:----------------------

厂牌号:---------- 车身颜色:白色

协 议 内 容

一、 甲方自愿将车卖给乙方,车辆产权属于卖方,内容真实,无产权纠纷,一旦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

二、 经双方协商价格为:¥--------------元,大写:-------------整

三、 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 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 过户由乙方办理,甲乙双方出示手续,一切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期限为10天

六、 因车是二手车,甲方不负责以后车况孬好及维修费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车况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七、 双方签字协议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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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通勤班车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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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________(甲方)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车辆

甲方租用乙方座车辆,载人数为人。

二、出车时间(具体见附件《湖北武当太极湖交通服务有限公司用车确认单》)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路线接送员工上、下班。甲方必须按上车时间及地点上车,不得拖延,乙方按照甲方包车时间准时发车。具体时间、地点、路线以确认单为准。特殊情况下,甲、乙双方按照协商结果执行。

三、费用及结算

1、按照双方约定的路线实际路程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核算报价,交由甲方确认,每月结算一次。

2、次月十日前乙方凭正规发票向甲方办理结算事务,结算上月费用。具体费用以确认单为准,详情见确认单备注栏。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由乙方负责统一按照双方约定运行线路合理调度车辆。确保甲方要求合理调度,安排接送甲方员工上、下班。

2、如甲方提前终止包车,需提前告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后结清款项方可执行;若需延长包车,需经乙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3、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交付甲方使用,若因延误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5、如乙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乙方尽快的更换相应的车辆,或双方协商一致,在途中更换相应的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甲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甲方应立即举报并有权拒绝上车。

7、在行驶过程中,甲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8、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则乙方承担所需费用的10%,甲方承担所需费用的90%,双方明确互不追究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9、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甲方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相关事宜。

10、乙方的车辆维修、保养、燃料、人工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11、甲方应按月结算租金并按时足额兑现。

1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逾期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开户名:开户行:

甲方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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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正规2024汽车买卖交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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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合同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适用车型

牌号

商标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同条款

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产品按 “汽车电器设备技术条件“执行。

2.出卖人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为 年。

3.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4.运输方式: 路运输。运杂费负担:运费及市内运杂费、保险费由买受人负担。

5.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6.包装纸箱按gb6544-86瓦楞纸板,gb6543-86瓦楞纸箱bz237-86标准,木箱按bz238-86,泡沫包装按bz239-86。包装费由出卖人负担。包装物不回收。

7.买受人应凭运单、随货同行单、产品合格证及合同验收。买受人收货后如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十日内通知出卖人,并附商检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

8.结算方式:托收承付,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

结算期限:

9.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于合同履行前二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合同继续有效。其他变更事宜,依法律规定。

10.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1.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其它约定事项:

季一

季二

季三

季四

季五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

(章)

买受人

(章)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地址

邮编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到站

开户行

账号

开户行

账号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付款方式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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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房屋买卖合同小区安置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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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平面图见房产证;

(四)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五)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装修、卫生间、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双反约定价钱付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为:乙方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付给甲方定金。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二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付人民币_____万元;

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_____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

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双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就房屋买卖方面产生其他法律纠纷。

第七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该房屋交付时,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甲方全部结清。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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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手门面房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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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柜台、货架烟草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等、营业设备等全部归乙方。

四、甲方应交付给乙方门市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费凭证。

五、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转让金应在乙方接手之日起一次性付完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余货所算的费用);其店内货品应按甲方的进货价双方清点累加。

七、甲方应该配合乙方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烟草证变更等相关手续。

八、.转让门面定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正式交接。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为准)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门面钥匙一并交付,以便于使。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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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摇钱树批发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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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蔬菜种类:茼蒿

购买方:___________小学(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_________县___________村委会村民小组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确保蔬菜安全,增强供需双方的蔬菜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供需双方的诚信意识.经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 甲方责任:

1、做好相关食品的留样。

2、按期支付购买蔬菜相关费用。

三、 乙方责任:

1.乙方所供蔬菜,必须符合蔬菜卫生标准,如出现蔬菜质量问题, 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乙方不得提供,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蔬菜和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3.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出的品种,数量送货,并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

四、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以上协议,

(1) 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供货资格。

(2)因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师生食物中毒由供货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学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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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标准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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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以上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并附带_________一间,位于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号)。乙方对甲方所要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包括在内。

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________,是家庭(夫妻)共同财产。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__________成交价格为:__________人民币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_____ 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并已在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将首付款(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第二笔房款人民币_______元整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付给甲方,第三笔(尾款)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于甲方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当日(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

第六条、房屋交付:甲方应在交房当日(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余款、拆迁补偿款等一切和该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证明)。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附带_______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户口迁出:甲方应在房屋交付(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户口迁出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逾期不超过30天,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60天(大写数字),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__(大写数字: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并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__天内交付房屋。

2.终止合同,甲方将乙方累计已付款全额还与乙方,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3. 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是否要注明损失的范围)。 甲方如在规定的此房屋户口迁出时间内未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即视为甲方违约,并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元整,并应在三十天办理结束全部户口迁出手续。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本房屋以后若遇到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第____种约定进行。1.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大写数字)(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大写数字)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大写数字)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自愿在收到甲方的房屋及其手续后,延缓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但如乙方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的需要,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意见等),并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起_____天(大写数字)(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大写数字)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大写数字)赔偿乙方损失

3.因本房建房售房单位及甲方原因,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尚未办理,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资金需要,甲方自愿将此房卖与乙方。但在办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负责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姓名)名下,并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交与乙方,所需费用,由______承担。 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姓名)名下,甲方须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费用由____________承担。 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取得姓名标注为乙方______(姓名)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赔偿乙方损失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时,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十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共_____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证本房屋,签定本合同的时候经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

2.乙方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处公证;但本合同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一份_____张。甲方产权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方(中间人)__________份,留存备查。

第十三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1. 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说明:

1. 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 对本合同文本中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分打,以示删除。

第十六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见证方(中间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协议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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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委托加工承揽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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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作单位:某某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单位:某某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_____》、《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甲方将本工程风口平台出铁场构件加工制作委托给乙方承揽加工,结合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加工构件品名与价款

一、 加工品名:某某高炉大修项目钢结构工程风口平台出铁场构件加工制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接受甲方委托加工的构件。

二、 承揽方式:本加工构件采用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综合单价包干、完工结算的承揽方式。

三、 加工单价:每吨壹仟元整人民币(¥:1000.00元人民币)

四、 本加工构件综合单价一次包定,不受市场物价浮动和有关部门调价文件的影响;已包含了加工制作时所要发生及所涉及到的所有加工内容及费用,加工制作范围内将不再发生的其它费用支出。

六、 本合同价款已含乙方应缴纳的税费和各种规费,乙方开具发票。

第二条 加工成品期限与交付

一、 加工期限:暂定为三十日历天。按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加工顺序和出厂时间及时交付加工构件。具体交付日期甲方提前五天通知乙方。

二、 交付状态:按甲方提供的加工制作转换图全部图示状态交付,并配合防腐涂装。

三、 交付地点:运输至甲方指定场地,甲方负责卸车。

第三条 加工材料供应与采购

一、 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本加工构件的所有工程钢材由甲方供应,并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卸货。乙方应设专人向甲方办理甲供材的限额领料手续。甲供钢材按乙方编制的材料预算经甲方审核后,作为供料依据(板材材损2%、型材材损3%)。乙方按图纸要求负责组织排版套材下料,排版图必须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下料切割,超供用料甲方负责回收或按市场废钢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超领用料或浪费材料按同期市场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加收5%的采管费。

二、 乙方负责供应的材料:本加工构件的所有辅材、措施用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采用甲控乙供形式;所有材料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三、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构配件等应具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鉴定或经过试验定为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等,甲方有权制止使用,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 具有合格证书的材料、构配件等应按规定复验,其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其不合格产品由乙方在48小时内清理出场。

五、 材料代用,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 加工成品质量与验收

一、 根据设计施工图、修改图、转化图、变更通知、施工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遵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由乙方确保本加工构件质量。

二、 质量等级:一次验收合格

三、 保修期限:保修壹年。

四、 技术资料:由甲方提供壹套加工图纸及加工技术说明资料,交付完毕后收回,乙方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技术资料必须按甲方贯标程序记录整理,格式采用甲方提供的表格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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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置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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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基于客观真实的情况,协商一致,共同做出以下约定,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将防城港供电局职工团购房(明珠园)一栋一单元11104号98.24平米房屋指标(下称“指标”)一套转让给乙方,转让费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整)。

2、甲方已与20xx年1月25日以甲方名义交纳团购房报名款叁万元整(30000元整),故该报名款和转让费共陆万元整(60000元整)由乙方于20xx-11-23日之前支付到甲方的建行帐号4367-4234-9211-0167-571后,相关的权利属于乙方。

3、甲方与乙方签订此《购房指标转让协议》,在乙方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甲乙双方均认可用甲方名义交纳所有购房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乙方是实际出资人与房屋团购指标享有人。

4、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交款手续。

5、争议的解决方式:

1)双方友好协商。

2)诉至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6、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甲方退还乙方所付所有费用,赔偿乙方损失贰拾万元整(20xx00元整)

2)乙方违约:乙方所付所有费用归甲方所有。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8、本协议自20xx年11月23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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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安置拆迁购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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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情况: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区______路(街)______号,为______结构;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号";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价格:

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转让税费由甲方(或乙方)承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由乙方付款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或现金支付)。甲方收到以上款项必须向乙方出具收条。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___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或乙方支付首期款后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条款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房屋买卖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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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安置房买卖协议书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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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友好商量,为购买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拆迁分配房出售给乙方,即____小区__________幢_______室______单元,面积为_______平方(中套),自行车库_____幢_____号_____单元,面积为______平方。

二、甲方同意将分配房出售给乙方,即价格是__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经双方商量房价共计为__________元,首付_______元,尾款在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清,乙方不得推迟,(如乙方推迟,甲方有权取消协议,后果由乙方自负)。

四、在此房在____小区集体统一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必须积极配合办理乙方房产过户的等一切手续,办理房产证、土地证费用和过户时的手续费税金等一切由乙出(甲方不负任何经济费用)。

五、此房在____小区,甲方卖给乙方房屋后,甲方无权经济干扰或收取费用。甲方房产证办好后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把甲方房产证等证件过户到另一方。甲方不得收取乙方费用。

六、此房在____小区统一办理房产证已办好,甲方直接将房产证和土地等证件过户到乙方。但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费用和过户税金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费用。

七、此房在____小区集体统一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还没办,甲方无权从乙方得收回买卖房屋。

八、此房在____小区,房款乙方已付清给甲方后,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把拆迁安置证件给清乙方。

九、协议共同商定,双方不得毁约任何一条,如一方毁约,应支付违约金捌万元整(人民币8万元整)给承诺方。(如一方毁约,支付另一方毁约金人民币8万元整)。

十、从签订合同日起,甲方将钥匙交给乙方,即合同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特立此合同为凭证。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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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安置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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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一、合同总则

1、转让的标的物为位于库尔勒____号小区的拆迁安置房屋,因该房屋尚未建设,为期房,甲方无法确定具体的楼号、单元号,甲方确定转让给乙方的房屋面积大于或等于捌拾平方米,楼层为_____层。

2、转让价款:每套房屋为人民币_____元币(大写_____元)。

3、根据拆迁安置的规定,每套房屋可附带20(贰拾)平方米的门面房,门面房位于_______________,门面房按每平方米1700元(壹仟柒百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4、甲方保证乙方享受农民拆迁安置补偿待遇,保证乙方直接与房屋开发商及拆迁公司签订《拆迁安置及及货币补偿协议》(该合同为政府部门原始备案),保证乙方取得该合同后,可凭该合同在房产管理部门取得产权证书。

5、付款方式为:签订本合同时,不包括第3条门面房的预交___元(大写_____元),包括第3条门面房的预交_____元(大写_____元),余款在乙方与开发商及拆迁公司签订拆迁安置及货币补偿协议之日起叁日内付清。

二、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取得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并保证房屋面积及楼层符合本合同约定,否则,甲方承担违约责任。2、甲方保证收到乙方的第一笔预付款(第一条第五款)之日起,90日内,将乙方与房屋开发商及拆迁公司的《拆迁安置及货币补偿协议》签订完毕,如不能按时办理完毕,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保证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如不能按时支付,应承担违约责任。

2、提供身份证及户口本证件,如因乙方不能提供身份证及户口本证件,造成无法签订《拆迁安置及货币补偿协议》,由乙方自己承担后果。

四.违约责任

1、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拾万元。

2、本合同意向由甲方提出,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造成本合同无效,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因甲方为维吾尔族,本合同为汉字文本,甲方不需要翻译维文文本,保证完全理解本合同文字意思表示。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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