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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学旅游感想汇集20篇

2024-2024学校党建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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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日本旅游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旅游,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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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是一个温泉旅游区,如果到这里来不泡温泉就太可惜了。所以,我们准备到一个名字叫道后温泉馆的地方泡温泉。

酒店门口备有毛巾,方便住客去外边泡温泉用。我们穿上浴袍,提着装有毛巾的小竹篮来到道后温泉馆。到了门口,我就觉得这房子怎么如此眼熟,再一想这不是在《千与千寻》里曾出现过的房子吗?我记得在这部动画片里,这栋房子也是一些妖怪洗澡的地方,于是我就问山中阿姨,山中阿姨好像也是刚想起来,惊喜地告诉我说,《千与千寻》里的澡堂就是以这个为原型制作的!

进了澡堂,我发现这里和中国的澡堂子一模一样,大家都在里面泡温泉,所不同的是浴池里的水是地下的温泉水。日本是一个多山的国家,我们沿路过来都能看见山,还有很多火山,所以日本地震频繁,但也因此有了很多的温泉,日本人很喜欢泡温泉,据说到日本不泡温泉就好像没到过日本。

我们拿着最小的一条毛巾,把它顶在头上,跳进池子。这块毛巾是用来擦汗的。我刚泡一会儿,就满头大汗了,后来闷得受不了,所以就出去了,我穿好浴袍,意外地发现,身上的皮肤变得很光滑,原来泡温泉对皮肤也有好处啊!

当我们出来了以后,发现街上人人都穿着一样的浴袍,有的在散步,有的在买土特产品,真是好玩儿!这是只有温泉旅游区,才有的一道特别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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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大理洱海旅游心得7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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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从深圳到了云南昆明。晚上,我们坐十一点的火车去大理。早上我们七点钟到的大理。吃完饭后,我们就跟着团,一起去了洱海

洱海古称“叶榆水”,也叫“西洱河”、洱河、叶榆河、叶榆泽、弥河、昆弥川、昆明池等。是由西洱河塌陷形成的高原湖泊,外形如同耳朵,故名洱海。虽面积没有滇池大,但由于水位深,蓄水量却比滇池大。苍山洱海,山水相依。洱海发源于洱源县的芘碧湖,源头出自罢谷山,北有弥直河注人,东南收波罗江水,西纳苍山18溪水,总径流面积2565平方公里,面积约251平方公里,蓄水量30亿立方米,平均水深约11.5米,最深为20米。是中国第七大淡水湖。

从空中往下看,洱海宛如一轮新月,静静地依卧在苍山和大理坝子之间。洱海共有3岛、4洲、5湖、9曲。洱海属断层陷落湖泊,湖水清澈见底,透明度很高,自古以来一直被称作“群山间的无瑕美玉”。洱海位于大理市境内,是白族人民的“母亲湖”,白族先民称之为“金月亮”,是一个风光秀媚的高原淡水湖泊,在古代文献中曾被称为:“叶榆泽”、“昆弥川”、“西洱河”等,具有优越的区位优势,显著的综合功能,厚重的历史文化,良好的发展环境,是大理政治、经济、文化的摇篮,也是自治州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我们去的时候,那时洱海的水刚刚从雪山上化了下来,所以水非常的冰。要是在暖一点的时候,或许可以下海游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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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样式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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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样式二)

合同编号:

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旅 游 者:

组 团 旅行 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旅游局

二○○五年九月修订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出境组团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出境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出境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4条。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通 用 条 款

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旅游者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应当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行李物品及货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 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 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书面告知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 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境外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合同法》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6、团队签证费;

7、国外机场税。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护照费;

5、境内地面服务费;

6、出境机场税;

7、国内段交通费;

8、境外小费;

9、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10、“(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 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行程国家或地方的法令而被拘留、遣返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被擅自转社出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15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凡属上述情况的,旅行社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2、旅行社解约责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3、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旅游者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第九条 换汇规定

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旅游者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专 用条 款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 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

第二条 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旅游者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 、 。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 人以上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 (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 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 元(人民币)/人,儿童( 岁(含)以下)旅游费用为 元(人民币)/人,总计为 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

(十一)国际间交通工具: 。

(十二)住宿标准: 。

(十三)餐饮标准: 。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 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

第四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 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五条 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 。

(二)旅行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

旅游者(签章): 旅行社(签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证照号码: 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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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云南省旅游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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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 人(《委托人名单表》见附件)

甲方代表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抵离接送,行李提取和托运,代订饭店,代租汽车、代订、代购、代确认交通票据,代办入境、出境、过境临时居住和旅游签证,代办国内旅游委托,提供导游服务等。

第二条 【委托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1、分项预定

(1)代订机票:

①去程航班:自 ,至 ,经停 ;

乘机时间: ;航空公司: ,航班号: ;

机票价格: 元/张,共 张,合计金额: 元。

②返程航班:自 ,至 ,经停 ;

乘机时间: ;航空公司: ,航班号: ;

机票价格: 元/张,共 张,合计金额: 元。

(2)代订酒店:

所在地: ,酒店类型: ,等级标准: ,数量: 间;

入住时间: 年 月 日,退房时间: 年 月 日,共 晚;

房费: 元/间,合计金额: 元。

(3)代订车辆:

车辆租用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停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车型 ,等级 , 数量: 。

租车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金额: 元。

(4)其他委托项目:

2、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1)以上委托项目费用: 元,乙方服务费: 元,

合计收费总额: 元(大写: )。

(2)以上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合同生效;或另行约定:

第三条 【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确保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及联系电话真实有效,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2)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项目费用及服务费;

(3)甲方应当及时受领乙方办理委托事项的结果;

(4)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约定的服务费用;

(5)甲方应特别注意旅途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及风俗禁忌,慎重选择骑马、攀岩、滑翔、漂流、潜水、游泳、跳伞、热气球、蹦极等高风险或带有危险性的旅游产品。

2、乙方义务

乙方应亲自处理甲方的委托事务;如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务的,甲方 (同意或不同意)委托。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在出发前7日(含7日)内取消机票或者酒店用房的,机票已开出的按机票的实际损失计算,酒店按房价的 %计算损失,租车按车费的 %计算损失,并应按合同总价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或者未经乙方同意,临时要求改变机票、酒店或租车等委托项目的,费用自理,并不得要求退回已支付委托费用。

(3)乙方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及违约金后,应当在甲方退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委托费用。

(4)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提供证件及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及资料不真实,造成乙方无法为甲方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5)甲方其他违约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代订机票、代订酒店或代订车辆等单项服务的,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委托费用,并应按合同总价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降低机票仓位、住宿酒店、车辆标准以及委托事项标准的,应当按委托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差额。

(3)乙方应当在取消受托业务通知到达日起7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委托费用,并按前款(1)、(2)标准支付违约金。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委托服务转委托的,应向甲方支付委托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5)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第五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提前7日(含7日)通知对方。

2、违约方在上述时间内通知对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委托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第六条 【定金条款】

“黄金周”、法定节假日及地方性重大节庆活动等旅游高峰期间,甲方须支付定金 元作为合同担保。乙方履行合同后,定金可充抵委托费用。如甲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保险购买】

乙方推荐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及相关保险,甲方可自行购买或者委托乙方购买。

第八条 【特别说明】

1、代订机票上所示的时间如与航空公司最终通知搭乘飞机时间不一致的,以航空公司最终通知时间为准。

2、根据行业惯例,酒店的入住时间是当天中午12时整至第二天中午12时整。

3、如委托事项有特别的改签、转签、退票等政策,乙方应提前告知,否则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事件、政府行为等)不能履行合同的,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解除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因飞机、火车、客运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决定委托项目及其服务提供者,乙方可以根据甲方咨询提供参考性意见。

2、甲方在接受委托项目服务方服务期间遭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甲方与服务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乙方所在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需要立即制止、纠正受托旅行社的损害行为的,可向损害行为发生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以及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未约定的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方(委托人)代表及所有委托人签字、乙方签字盖章并付清服务费用后方可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委托事务完成时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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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国内旅游一日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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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合 同 责 任

第一条 旅行社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旅行社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之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3.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旅游车辆、驾驶员或导游员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行社在行程中弃置旅游者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并承担弃置期间给旅游者造成的必要的住宿费、餐饮费、返回交通费等实际损失。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行社违反合同包车游约定安排合车游的,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出发前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6.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旅游者在其指定的购物场所购物或以参观等形式变相安排购物(合同中明示景点含购物场所的除外)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安排或强迫一次,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旅游者要求退货的,旅行社应自旅游者向其交付货物之日起三日内承担退货责任。

7.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另行付费项目价款。

8.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应退还旅游者相应旅游费用(约定旅游服务项目未完成时间÷总游览时间×旅游费用总额),并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9.旅行社出现其他《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规定的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依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 旅游者

1.旅游者不按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实际发生的费用与违约金总计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

3.旅游者在行程中解除合同或者擅自脱离旅游团队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因此造成旅行社其他经济损失的,旅游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违反合同约定妨碍旅游行程,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游者采取拖延行程等不正当方式解决争议,妨碍旅游行程、造成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旅游者其他过错行为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按下述情况处理:

1.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有权解除合同。未实际发生费用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已实际发生费用的,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剩余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回出发地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时使用。

2.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对解除合同的方式、退还旅游费用及支付违约金的期限等本合同示范文本有关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细化,补充、细化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3.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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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草原旅游拓展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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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梦泉两天一晚上的拓展训练已经过去几天了,现在回想每一项活动,精彩与激动的场景历历在目,内心依然为之澎湃,激情依然因其延续。从换上迷彩衣服的那一刻起,就成了一名团队的战士,时刻为了团队的终极目标而奋力拼搏,因为我们知道团队的一切成功与荣誉就靠我们每一位成员来共同创造。

不断的回忆、不断的反思,也会有更多的感悟。

一、卓越团队要智勇双全,步调一致。

这次拓展训练以室内为主,与以前参加过的户外拓展收获有些不同。户外拓展是体力、胆量、勇气、信任与团队合作的比拼,高空断桥、悬崖速降考验的是胆量,克服的是心理恐惧,鼓舞的是士气与勇气;信任背摔则是体现的互相信任,是要闭上眼睛,把自己的安全交给了队友,感悟到的是团队中信任、勇气与合作在干工作、做事业中的重要性。

本次室内拓展训练重在智力、组织、配合、协调、沟通、理解方面的训练更多。一个高水平的卓越团队要有勇有谋,团队合作,步调一致,还要明确核心,服从领导。特别强调了沟通与理解的重要性。上下级的相互理解与沟通,职工之间的相互沟通、单位之间的相互沟通,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相互沟通等等。哪一个环节沟通不畅,我们的事业发展就会受阻于哪一方面。因为缺少了沟通,就缺少了信息、缺少了相互的理解,就不能及时调整工作方向,不能做到步调一致,工作的效果和效率自然就会受到制约。拓展就是用活动来诠释和提升团队的成员素质、执行力,打造卓越团队,除了要有胆量与勇气,还要有充分的智慧与和谐的组织保障,才能做到步调一致,心往一块用,劲往一块使。人心齐,泰山移,这样的团队也一定会战无不胜。

二、反思自己的角色,承受应有的责任与担当。

拓展的每一项活动完成后座在一起反思,反思成功与失败,反思活动中的失误,反思活动的方法过程,反思如何改善活动效果、反思得失等等,由于活动是精心挑选的,所以反思到最后必然绘得出明确的结论,其实这些优秀的经验结论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都有真实的经历体验,所以也就更加能够引起我们的心灵的共鸣,甚至是心灵的震撼。本次拓展我们在反思中深切体会到,领导需要以身作则才能一呼百应,职工要群策群力、敢于奉献,自然也就会形成一种积极向上、勤奋努力、和谐共嬴的文化氛围,再伟大的目标和理想也会轻松的实现。拓展可以洗涤我们的灵魂,拓展让我们身心得到梳理,拓展能够凝集团队力量,拓展也能提震信心与激情,拓展更能提升领导力与执行力。针对我们的日常工作进行反思,通过反思找准自己在团队中的角色,去承受应有的责任与担当,然后对所做的任何一件事情,拥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加上积极主动的激情、配合全力以赴的行动,在日积月累中成就自我,服务团队,最终成就我们卓越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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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境内旅游签订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4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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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号:

出团日期:

出团线路: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境内包价旅游合同时使用(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5、本社为广西南宁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许可证编号为:L--GX--CJ00019。经营范围:入境旅游、国內旅游、出境旅游。地址:广西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二楼。

6、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旅行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旅行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7、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境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

(7)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3)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旅行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旅行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境内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某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某某为准”、“与某某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应急联络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8、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4、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

5、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7、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9、旅游者代表须将旅游合同文本的内容和旅行社告知旅游者的全部事项转告给其所代表的其他旅游者。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旅行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旅行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旅行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旅行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转团、拼团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旅行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旅游安全须知

为了增强游客安全意识机旅游安全技能,使游客参加旅游活动的计划能圆满、愉快、顺利地完成,请游客认地阅读并切实遵守。

第二十条 乘车(机、船)安全事项

1、游客在机、车、船停稳后方可下机、车、船。按先后秩序排队上下机、车、船;要讲究文明礼貌,优先照顾老人、儿童、妇女;切勿拥挤,以免发生意外。

2、游客在乘车旅途中,请不要与司机交谈和催促司机开快车,违章超速和超车行驶;不要将头、手、脚或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防意外发生。

3、游客下车游览、就餐、购物时请关好旅游车窗拿齐自己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若遗失被盗旅行社不负责。

4、游客乘坐飞机时应遵守民航乘机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飞机上使用手机等无线电通讯工具或电子游戏机等。

5、不要向车窗外扔废(杂)物品(特别是硬质物品),以免伤害他人。

第二十一条 住宿安全事项

l、游客入住酒店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酒店太平门、安全出路、安全楼梯位置及安全转移路线。

2、注意检查酒店为你所配备的用品是否齐全有无破损,如不全或破损立即向酒店服务员或导游报告。

3、贵重物品应存放于酒店服务总台保险柜,不要随身携带或放在房间内,若出现遗失后果自负。

4、不要将自己住宿的酒店、房号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或自称酒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房间;出入房间锁好房门,睡觉前注意房门窗是否关好保险锁是否锁上;物品最好放于身边不要放在靠窗的地方。使用洗手间时注意,防止滑倒意外发生。

5、游客入住酒店后需要外出时,应告知随团导游;在酒店总台领一张饭店房卡,卡片上有饭店地址、电话;如果您迷路时,可以按卡片地址询问或搭乘出租车,您就会安全顺利回到住所。

6、如遇紧急情况,千万不要慌张。发生火警时不要搭乘电梯或随意跳楼;镇定地判断火情,主动地实行自救。若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重衣物压火苗;必须穿过有浓烟的走廊、通道时,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着口鼻,贴近地、顺墙爬走;大火封门无法逃出时,可采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被褥堵门缝或泼水降温的办法等待救

援或摇动色彩鲜艳的衣物呼唤救援人员。

第二十二条 饮食卫生安全事项

1、在旅游地购买食物需注意商品质量,不要购买“三无”(无生产厂、生产日期、厂家地址)商品;发生食物不卫生或有异味变质的情况,切勿食用。

2、出门旅游,应随身带上矿泉水及干粮等食品,以备不时之需。注意请勿喝生水和不洁净之水。

3、不要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赠送的香烟、食物和饮品,防止他人暗算。

4、旅游期间要合理饮食,不要暴饮、暴食或贪杂食。

5、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游客应自备常用药品以备不适之需。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药品。

6、喜欢喝酒的游客在旅途中应控制自己的酒量,饮酒时最好不超过平时酒量的三分之一;若出现酗酒闹事、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或造成第三方财物损失的一切责任由肇事者承担。

第二十三条 游览观景安全事项

l、听取当地导游有关安全的提示和忠告,主要应预防意外事故和突发性疾病的发生。

2、经过危险地段(如陡峭、狭窄的山路、潮湿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拥挤;前往险峻观光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是否可行,不要强求和存侥幸心理。

3、登山或参与活动中应注意适当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同时做好防护工作。

4、在水上(包括江河、湖海、水库)游览或活动时,注意乘船安全,要穿戴救生衣;不单独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险河道;不能下水游泳。

5、乘坐缆车等观光载人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指挥;遇超载、超员或其他异常时不要乘坐以防危险。

6、游览期间,游客应结队而行,不要独行。如果迷失方向,原则上应原地等候导游到来或打电话求救求助,千万不要着急生乱。自由活动游客不要走远。带小孩的游客请管好小孩千万不能让小孩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

第二十四条 购物娱乐安全事项

l、不要轻信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推荐。

2、无意购买时,不要随意向商家问价或还价。

3、不要随商品销售人员到偏僻地方购物或取物。

4、要细心鉴别商品真伪,不要急于付款购物。购物时应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

5、在热闹拥挤的场所购物或娱乐时,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包、提包、贵重的物品及证件;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前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游客在购物、娱乐时,主要应防止被诈骗、盗窃和抢劫事故的发生。

6、在景点内娱乐时,应根据自身情况参加适应项目;自由活动期间外出娱乐活动,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前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

第二十五条 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l、注意听从导游安排记住集中的时间和地点;认清自己的所乘坐的车型、车牌号及颜色;不要迟到。

2、在旅游活动中,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请游客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要乱扔烟头和火种;遵守各交通运输部门、酒店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各种法律、法规。

3、游客乘坐的机、车、船在行驶的途中,若遇有交通事故发生时,应听从导游的安排及指挥,不要慌张;发生人员伤害的应尽力施救或自救;同时注意保护现场,避免损失扩大。

4、游客乘坐飞机旅游时,应带好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小孩应带户口本原件,满16岁未办理身份证的客人需持派出所证明原件),并注意保存好,导游发给您机票时应核对自己机票上的姓名、往返时间、抵离目的地、航班号是否准确;请注意保存好机票和火车票并配合导游把票收回。如因游客原因造成不能登机,旅行社概不负责。

5、游客在旅途中发生人身或财产意外事故时,按有关机构(如交通运输部门、酒店、保险公司、风景区管理单位)订立的条例或合同规定处理或公安部门查处。本旅行社尽力提供必要的协助。

6、游客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旅游途经地区当地的民族,民俗习惯。

7、遇上(发生)重大传染疫情时,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旅游安全是旅游活动的头等大事,搞好旅游安全是本旅行社与全体游客的共同责任。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注意旅游安全。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另纸附上)

第二部分 协议条款 团队订单号: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条 旅游时间及旅游目的地接社基本情况

出发时间 :        年         月         日, 结束时间 :        年         月         日, 共       天       夜,饭店住宿      夜。

行程:                       ; 地接社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及电话:                       。

第二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具体事项见团队订单。 旅游者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三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旅游费用合计:          元,成人:          元/人, 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                  。

旅游费用详细清单及支付方式见团队订单。

第四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 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同意( 种方式)

1、转至某某旅行社出团;

2、延期出团;

3、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第五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六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见团队行程单,如无特殊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第十六和第十七条约定执行。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1、 双方通知对方相关事项,可以以书面送达、电子信箱发送、手机短信发送、电话通知四种形式,任一形式均视为通知送达。(以上内容通过平台打印)订单详细内容(另纸附上)

附件1: 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时间意向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应当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家长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各 栏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旅行社经办人

附件2: 旅行社游客出行健康调查表

(1)之前您/您们是否已参加常规健康检查? □是,检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否

(2)您/您们目前的身体健康状况? □非常好 □好 □一般 □差

(3)您/您们是否有饮食禁忌症? □是__________________ □否

(4)您/您们现在是否患有非传染性疾病。 心脏病□是□否 糖尿病□是□否 过敏史□是□否 发热病人接触史□是□否 三高问题□是【⑴高血压□⑵糖尿病□⑶血脂异常□】□否 腹泻病人接触史□是□否 近期饮酒史□是□否 疫区旅游史□是□否 其他?□ 有____ __□ 否

(5)您/您们的家族史否患有传染性疾病,如:肝炎、水痘、活动性肺结核等?□有 _________ □ 否

(6)您/您们的家族史否有慢性疾病史? □高血压 □心脏病 □糖尿病 □其他________

备注:

(1)旅游者需如实填写以上调查表内容,不提供真实的身体状况健康信息的在旅途中因各种原因造成游客身体受到损伤,旅行社免除相关责任。

(2)旅游者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3)旅游者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旅行社有权拒绝接待并解除合同。

(4)妊娠妇女在旅途中发生意外事件造成身体损伤或流产,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请妊娠中妇女谨慎选择出游。

(5)患有心脏病、精神病、痴呆癫痫病、高血压病和孕妇及具有四肢残缺、体质瘦弱、胆量小、喝酒过度等情况的人员不适宜参加高危险的活动项目(漂流、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保险公司对这类人员参加这些项目所遭成的人身、财产损失不给予理赔。

游客需认真阅读出行线路中注意事项提醒不适合参加活动项目的身体状况的条款。

游客代表承诺:本人如实填写以上相关信息,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附件3: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可另纸附上)

具体时间地点购物场所名称主要商

品信息最长停留

时间(分钟)其他

说明旅游者

签名同意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旅行社经办人签名:

附件4: 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可另纸附上)

具体时间地点项目名称和内容费用(元)项目时长(分钟)其他说明旅游者签名同意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旅行社经办人签名:

附件5: 《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游客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附件6:带团号及双方签字盖章的《旅游行程安排单》

附件7:旅游者:(代表《游客安全保障卡》参考式样

(正面90mm*110mm)

外出旅游,随身携带 游客安全保障卡Tourist Information Card

(请游客自行填写并根据身体实际选择打钩本卡篇幅有限,游客可另纸说明,并随身携带)

国家旅游局制TA

姓和名Family name and Given Name: - 国籍Nationality:

护照号码Passport Number:□□□□□□□□□□□□□□□□□□

身份证号码ID card number:□□□□□□□□□□□□□□□□□□

急救情况下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备用电话号码Emergency contact:

(背面90mm*110mm)

血型Blood type :A□B□O□AB□其他 过敏史Allergy history□抗生素类药物antibiofic□磺胺类药物sulfu□破伤风抗毒素tetanaus antitoxin□麻醉用药stupefacient□镇静安眠药phenobarbital□其他

既往疾病Formerly medical history:

恶性肿瘤tumor□糖尿病diabetes□心血管病cardiovascular disease□高血压high blood pressure□

癫痫epilepsy□精神疾病psychopathy□其他

可以使用的商业保险Commercial insurance company name:

特别说明:

持卡人签字:

旅游者签名:                                    旅行社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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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暑期家教实习心得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家教,全文共 2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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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家教实习心得

今年暑假我的实践工作是在作为家教老师在学生家里为一名初二的女生补习英语。作为一名师范生,毕业之后走入教室是多数人的不二选择。实践是一个师范生成为教师的必经之路,教育辅导作为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引导学生掌握基本的学习技能方面发挥着相当的作用。一对一的辅导没有站在教室里讲台上的授课体验,但它的好处在于近距离接触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学习和心理状况,并对各种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水平。这次实习虽然只有短短的20天,却同样令我生出许多感触。

首先,在实践中我感触最深的是作为一名合格的老师应该保持的心态——耐心,真诚,平等。

实践过程中我发现,有一个大家都懂我也知道的道理经常会被无意识忽略——年龄差距所导致的理解和接受能力的差距。我辅导的学生名叫小星,讲解知识的时候,我认为简单好理解的部分,比如可数名词复数的变化,小星也需要反复地琢磨才明白;或者5分钟前讲的知识,再让她做练习也常常不知如何下手。最初我感觉疑惑,后来想想,应该是小星对英语不熟悉造成的结果。英语是一门外来语,语言系统与我们熟悉的母语中文存在着不小的差异,再加上不可时间已是暑假后一个月,久不接触自然生疏不少。我们补习用的是初中总复习的参考书,书上的描述我懂,但小星似乎不理解,有时我需要转换几种形式才能找到让她明白其中含义的讲法,彼刻,作为老师的存在感尤其地强烈。通过这两种现象,我更深地体会到了要求老师“耐心包容”的含义,已经有一定自我学习能力的初中生尚且如此,今后我要频繁接触的年龄更小的小学生,想必需要更多地耐心呵护。

此外,学生的学习情绪是否良好是教学工作中举足轻重的问题。小星所在的学校原本不值得暑期作业尚未完成,为了配合英语补习我另外添置了相应的练习,小星觉得麻烦又烦躁;再加上练习不会做的沮丧和“别人旅游我补课”的心酸,又是在天气闷热的夏季,小星产生了消极情绪,逃避做作业甚至偶尔有“反正我不会做再多也是错,干脆不要浪费时间”的想法。初中生对老师已经没有小学的那种信赖和崇敬,更何况还是个补习老师,就更不好哄劝,思虑再三,我决定先解决小星的情绪问题。和小星聊聊天谈谈女孩子的心事,对她之前的成绩多加肯定,并鼓励她继续坚持。课时虽然被耽搁,但时间的流逝同样带走了小星消极的情绪,才能保证接下来课程的有效性。老师的一句无意之言可能是动力也可能是枷锁,尤其对敏感的女生和学习成绩不好的同学来说,影响力可能更大。试问如果老师缺乏耐心与爱心,有怎么照顾敏感的孩子们呢?温柔而有耐心,真诚负责地教导学生,这样的老师才能对得起家长的托付和社会的信任。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古训中描述的老师的地位是超群的,拥有父亲般的威严和权力,但如今社会老师并不像前人那般稀缺,很多人趋向于老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应该向朋友一样相处。我并不很赞同这种观念,但我认为其中体现出的“平等”事值得考虑的。教师和学生得关系,尤其在小学和中学是不可能想一般的朋友一样发展的,教师必须建立自己的威信,不同的身份有不同的责任,这种区别无可逆转。而从人性和思想而言教师学生都是平等的,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思想,接近学生的生活,从而了解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在学生有个人问题的时候,给出建议而不是长辈般的命令。当然,如今的学生自我意识和自身素质都很高,强硬并不代表能被接受。另外,寻找共同话题或者兴趣爱好,绝对是缩短师生距离的好方法。因为我和小星都是女生,休息时我会教小星一些小玩意,比如各种各样的折纸,蝴蝶、小马、跳跳蛙等有趣的小东西小星很感兴趣,有时我们也会聊聊属于女孩子的话题,几次下来,我们之间的关系亲密多了,小星有些不好意思想父母开口的困惑和烦恼也会找我倾诉。这种交流对教学也有很重要的正面影响,经验告诉我,如果不喜欢授课老师的话,通常那门功课也不容易学好。“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者也”教授道理知识,解决疑惑,既是一名教师的基本素质,也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职业追求。

第二,教学方面,我认识到,要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安排教学进度,不能完全按照教材给出的顺序。感受较深的事情是,在教小星书法的时候,一开始我按照书法教材的顺序,从笔画开始教,按照书上的范字一个一个练过来,虽然小星已经初二,但以前没有书法基础,所以一天只练一个字。前面练的字都是笔画比较简单,基本上都是独字结构,练点笔画的时候,其中也包括横竖撇捺等其他笔画,所以实际上一次讲了好几种,根据教材的顺序练,下一个字又跟不上上一个字讲过的知识,小星产生了混乱感。这样过了三天,我只得重新做计划,把含有相同笔画的字挑出来,比如只含横、竖、点的主、玉等字放在一起连着练,尽量安排相同的结构,如把独字、左右、上下等结构归类放置,虽然花了更多时间,到收到的效果明显好了,相同类型的连续练习帮助巩固知识,不同的字又避免令人厌烦的状况。

不管教书还是育人都是老师的责任,每一个都不容易又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理论知识固然重要,多多的实践才能体现知识的价值,在实践过程中,我们才能更直观地体会这份职业的重要和肩负的责任,从而激励自己更加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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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寒假草原旅游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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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灿烂的阳光照耀着大地时,我们已经开始了美妙的千岛湖之旅了。

到了千岛湖时,已经下午四点多了,看了第一天是没法出去玩了。来到了宾馆以后,我不禁大吃一惊,这个叫“天清岛”的酒店不仅有不错的健身房,还有小朋友玩耍的大型玩具,很大的草坪边上还有露天的游泳池。当我走进房间一看,太好了,我们就住在千岛湖湖边,阳台下面就是清澈的千岛湖湖水,远处还看见活泼的鸟儿在水面上掠过,在阳台上还能看到美丽的晚霞,再回头看下房间,干净、整洁,这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第二天上午,我们驱车,沿着环千岛湖自行车比赛的路线来到了传说中的“世外桃源”。龙川湾要坐船进去,我们在船上有了意外的收获,爸爸给我们找到了一些非常漂亮的矿石,和我们科学课上讲到的非常接近。我们一下船,立刻感觉到一股新鲜的空气扑鼻而来,周围有山有水,据说还有野猪,环境真是太好了。我们走进大氧吧的深处,一群群小动物都来向我们问好。群居的鸭子,高贵、优雅的白天鹅-----,我把这一幕幕的美景都记在了心里。在最里面,我们还看到了一个“五彩池”,这个小湖里的水五颜六色的,令人赞不绝口。而我最喜欢一个“芒花漾”的地方。芒花其实就是指芦苇,这是当地人的一种叫法,芒花把整个小湖围了起来,通过中间的缝隙才可以看到湖中的景色。听导游哥哥介绍,这些小湖,小岛下面以前有好多城镇的,为了建设千岛湖水库,为了造福后代,好多百姓都搬离了自己家园,这些人真伟大。

出了龙川湾,我们就踏上了归途。千岛湖真是一个山美水美人更美的好地方。下次有机会我们还要再来。千岛湖,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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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去泰国6天旅游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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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暑假,我终于如愿以偿,和家人一起去葫芦岛海边游玩。我们开了七个半小时的车,一路上数不尽的欢声笑语,来到了海边。

刚下车,就闻到了淡淡的海水味,阵阵海风吹来,别提有多凉爽了!我们快速跑到沙滩上,我和小表弟脱下鞋子,在沙滩上跑来跑去,沙滩上留下了一串串的小脚印。我们还在沙滩上堆了一个非常豪华的城堡,可气派呢!在沙滩上玩够了,我和小表弟开始下海游泳。由于是晚上五点钟左右,所以海水退潮了,海水也有些凉,但是丝毫不减我对海水的喜欢。游泳的时候我竟然灌了好几口海水,又苦又涩,可我还是泡在海里不愿上岸。天渐渐黑了,我们就在海边的宾馆住了下来。

第二天凌晨,为了看到美丽的日出,我们四点就起床,前往沙滩。到了沙滩上,天还没亮,于是我们就静静地等待。过了一会儿,远处的海平面出现了一条金黄色的线。哦,那是太阳照出来的光。又过了一会儿,小小的太阳露出了小半边脸,像害羞的娃娃的脸,天空瞬间亮了一小点,海面也开始明亮起来。终于,太阳露出了整张脸,像一个小小的火球。太阳从火红火红到金黄金黄,海水也跟着从火红火红变成金黄金黄。一阵晨风吹过,海平面泛起一道道波光粼粼的涟漪,真的好美啊,我爱这广阔的大海。

时间过得真快,是我们该回去的时候了。我们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把快乐带回了家,也把大海的气息带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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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江南的旅游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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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好,风景旧曾谙。”这是脍炙人口的诗句,写出了江南的万般柔情。我虽然没有领略过,如今却欣赏了另一番风景--小江南。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我们来到了小江南--隐忍在深山中的避暑胜地,刚下车便能够感受到阵阵微风,带着丝丝的凉意,让人心中的被烈日暴晒出的骄躁消失殆尽。走进树木,微风吹拂着树叶,沙沙作响,像风之精灵演奏着美妙的乐曲。密密的树叶将烈日拒之门外,留下的只有斑斑光点。在树下,总有几棵微小却坚定的野花,它们像倔强的孩子,高扬着秀丽的花冠,散发着清新的幽香。

走到水湖边,湖面很平静,有几只蜻蜓点水,在湖中漾起一层层涟漪,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光亮。水面上有几只竹筏,静静地,缓缓地漂着。一只竹竿在水面划动,泛起水花。我马上来了兴致,我们登上了一条竹筏。我两手紧紧握住竹竿,既兴奋又紧张。我学着他们的样子,用竹竿一头支着岸边,另一头用力一顶,船便驶了出去。我很自豪,这不是很简单吗?我将竹竿一头插入水底,用另一头用力顶,竹筏便飞快地划了出去。

最后我们来到一个小瀑布前。瀑布的水很清澈,用脚轻轻踩入水中,一股清凉便从脚底涌上心头。太冰爽了!我在水中不停地淌着,脚底踩着光滑的鹅卵石,让人很轻松。我走上岸,遥望远处。远处水面波光粼粼,泛起一层层波浪,水面很开阔,在最远处与天的界线模糊不清,二者相融,似水似云,迷迷蒙蒙,一种神秘与清幽的感觉涌上心头。看着这般美景,心中想起人们破坏的环境,被砍伐的森林,被污染的小河,污染的空气……这使我痛心不已。我们要保护环境,保护大自然。

让我们行动起来,保护环境,保护我们的那片纯洁的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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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旅游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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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望着、盼望着,终于踏上了由北国开往南京的列车。列车犹如巨龙一般穿梭于山川河流之间,把游者的心带向远方!

南京,一个我日思夜想的地方,憧憬着南京的繁华与喧嚣;期待着亲手抚摸六百多年的明长城;计划亲身登上阅江楼,近观围绕南京城的秦淮河,远望那宽阔的长江。

22日上午九时,当列车跨越长江大桥,我兴奋起来,稍有平静的内心又喧嚣起来。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北方孩子,终于了却了“梦回长江”的心愿。就这样,我轻轻的走进了南京,作为六朝古都的南京犹如一个可爱的孩子,张开双臂热情的欢迎我们。

轻轻的踏进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深情的注视着那些栩栩如生的雕像,仔细的观看那些珍贵的图文资料,用心聆听着导游的细致讲解,心中仿佛被什么东西莫名的触动一下下。自己反复告诫自己,这场刻苦铭心的惨痛经历不应忘记,要时刻警醒落后就是挨打的古语。怀着压抑,悲痛的心情走出纪念馆,蓦然回首,深深鞠三次躬,代表我敬佩、爱戴之情。

走在南京的马路上,呼吸着南京的空气,感受着南京人们的温婉细致,仿佛自己已不是一个粗矿豪放的北方之人,自己完全融入于南京这所集荣辱、繁华、变迁的伟大城市之中。道路两旁的法国梧桐,听着名字浪漫极了,看着美艳极了,可它们历经沧桑,一路从民国走到了今天。秦淮河畔缠绕在南京城之中,使南京多了一丝胭粉香气,多了一份古色古香的味道。

一个集体的旅行,总能听得欢声笑语,高亢嘹亮的北方话与温柔婉转的南方语音融合于一体,别有一番风味,好不活泼热闹啊!

暮至十分,走进夫子庙,感受着被秦淮灯光所点亮的二龙戏珠,看见璀璨星光照耀下的秦淮河水,真想租一龙舟,游于河上,欣赏着各式花灯,聆听各种小曲,心中好不惬意。这不仅是一时的享受,而是几百年留下的一种文化记忆。饥肠辘辘的我,找到精致的金陵美食,那名满中华的鸭血粉丝汤、细嫩的盐水鸭、刚出屉的金陵灌汤包等各式各样的美食让我大饱口福。同时,也让我在这个“民以食为天”的国度里不得不敬佩中华饮食的博大精深。

登上阅江楼,真的体会到了“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深刻真谛。向远眺望,长江犹如一条巨龙,静静地卧盘于此,长江大桥矗立之上,沟通着四面八方的人们;俯瞰,高楼大厦平地而起,象征着现代化的大都市;平视,老虎山被郁郁葱葱的松柏之树还有叫不上名字的植物覆盖着。好羡慕南京的人们能和花草树木、鸟儿相伴,宛如生活在大自然之中。

一周就这样不知不觉过去了,南京给了我一份盛大的旅行礼物。站立于南京站,看着眼前的繁华景象,我想把我心底的那份爱作为回报南京的礼物留个她,感谢南京接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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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农村旅游用地流转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旅游,全文共 2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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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方式:转让。

二、转让期限:50年,即20xx年 月 日至2059年 月 日。

三、转让标的: 亩林地的使用权(其中天然林地 亩,退耕还林地 亩),地名、坐落、四至界限见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四、转让林地的用途: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的用途。

五、转让价款和支付方式:乙方按叁拾壹元/亩给甲方支付的人民币 元为林地转让金;乙方在转让林地上营造的林木所产出的原木,乙方按市场价格的10%作为转让林地的补偿,用现金付给

甲方。市场价格以县级物价部门核定的为准(下同)。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享受原已退耕还林的政策补助及其他相关惠农政策。

(2)有权依法获得转让林地约定的收益。

(3)转让林地在乙方未开发利用前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补偿(扣除乙方已支付的转让金);转让林地在乙方开发利用后,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成材林木补偿的10%和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土地补偿。

2、义务

(1)确保所转让林地的产权清晰,没有权属争议和经济纠纷,不是债务的抵押物。如在转让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争议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维护乙方的林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乙方搞好转让林地上的森林资源管理。

(5)协助乙方办理林权变更登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转让林地的使用权和自主营造的林木及产品的所有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所营造的林木及产品。

(2)有权享受除国家惠农政策以外的优惠政策和扶持。

(3)林地转让后,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所营造的非成材林木补偿的100%或成材林木补偿的90%。

2、义务

(1)维持转让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的用途(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除外)。

(2)依法抓好转让林地的林木采伐和植树造林,落实补植和管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合格。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在转让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依法做好森林资源管理,落实管护措施。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应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持本人申请,凭原有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到咸丰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林权变更登记。

3、乙方因生产经营使用甲方的道路、水源等设施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护。

4、乙方在基地建设中若需用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转让林地的林农。

5、甲方在其转让的林地内所必需的宅基地、墓地,乙方应无偿同意。

6、转让林地上原有林木的处理约定:

(1)杂灌木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需要更新造林时,甲方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砍伐,运至离山林最近的能行驶货车的公路,乙方按市场价格予以收购,或者由甲方依法自行处理;若乙方组织砍伐,乙方按市场价格的10%给甲方予以补偿。

甲方需要生活烧柴,可依法自行砍伐。

(2)商品材

乙方需要更新造林时,甲方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砍伐、依法处理,或者运至离山林最近的能行驶货车的公路,乙方按市场价格予以收购;若乙方组织砍伐,乙方按市场价格扣除砍、制、运(运至离山林最近的能行驶货车的公路)成本后给甲方予以补偿。

(3)自用材

甲方需要自用材,由乙方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甲方按规定的地点、时间、树种、数量自行砍伐。

7、乙方允许甲方拾取经营采伐利用后的剩余物用于生活烧柴。

七、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捺印并经发包方签章同意后即生效,原甲乙双方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即废止。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申请发包方调解,调解不成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或向咸丰县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处理结果或仲裁结果不服的,向咸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合同期满,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若甲方有意继续转让,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若甲方不愿继续转让,乙方在流转林地上营造的林木及修建的附属设施由甲乙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报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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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福建旅游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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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是个美丽的地方,拥有许多闻名全国乃至享誉世界的名胜古迹,比如世界双遗武夷山、厦门鼓浪屿、龙岩冠豸山、西普陀……现在,我就讲讲上杭的西普陀吧!

离开县城驱车三十分钟左右便来到西普陀了。从西普陀的大门看去,一片绿茵茵、软乎乎的草地铺在眼前。右边是一根根绿色竹子,围绕着一条长长的木头栈道。“哗哗哗!”原来是左边一个大大的水车在慢悠悠的翻转,飞泻的水冲着水车,使它不停地转动,里面的水便滚来滚去,溅得到处都是。旁边的草地便沾了点点滴滴的水珠,在太阳的照射下,像掉了一地的珍珠。

一直往里走,一棵棵参天大树遮住了碧蓝的天空,顿时,凉快极了。调皮的阳光娃娃想从树叶的缝隙里挤进来,趁着风吹树叶,“哗啦啦!”一下子就钻了进来,星星点点地把地上的鹅卵石装扮着。草地可沾了“光”,变成金黄的了;游泳池的水也跟着沾“光”了,闪闪发亮。

走进森林深处的“天然大氧吧”,空气清新极了,用力吸吸鼻子,真沁人心脾!慢慢走在鹅卵石铺的小路上心情也渐渐平静下来,呼吸也变得缓慢,十分舒服。

继续缓缓向前走,便是古藤园了。阳光一点儿也照不到了,古藤园变得潮湿。一条条褐色的古藤一团一团地缠绕着,形状十分奇特,有些像秋千,一头挂在树上,一头缠在已经枯了的.树干上;有些像绳子,一头缠在树上,一头悬挂着;有些像椅子,中间系了个大结,两边成了一个“八”撑着中间。轻轻一碰,马上服软了,变成了一个平平的“一一”。

登上坐落在半山腰的云峰寺,往下望,一片翠绿,郁郁葱葱的树木交织在一起,好像一张柔软的绿地毯。前方的山峦中有一座很有特色的山,叫合掌山。它好像僧人在拜见菩萨,据说这是观音菩萨在这个地方停留过,对面的山神聚拢来,形成了这座山。每当晨曦来临或雨过天晴时,祥云笼罩,故取名为“云峰寺”。西普陀是国家森林公园,山上的佛教遗址建于宋朝盛于明朝。云峰寺早在明代就形成闽、粤、赣边区最大的佛教圣地之一,具有悠久的文物古迹和佛教特色。

虽然西普陀名不见经传,可它的新鲜空气让人深深地陶醉。怎么样?经常呼吸汽车尾气的你是不是也有一种迫不及待来享受一下西普陀的美丽景色的冲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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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学生故宫旅游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旅游,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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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吴宇龙,也可以叫我小吴,我今天要带领大家去在“世界遗产列表”当中的一处景物——北京故宫!

我来简单介绍一下:故宫位置于北京市中心,旧称紫禁城。是明、清两代的皇宫,无与伦比的古代杰作,世界现存最大、最完整的木质结构的古建筑群.

大家看!这就是故宫!这是多么雄伟啊!故宫是在公元1406年建的,在1420年差不多竣工,是明朝皇帝朱棣建的。故宫南北长961米,东西宽753米,面积约为723,600平方米,可真大啊!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相传故宫一共有9999间房,实际据1973年专家现场测量故宫有大小院落90多座,房屋有980座,共计8707间,宫城周围环绕着高12米,长3400米的宫墙,形式为一个长方形城池,墙外有52米宽的护城河环绕,形成一个大大的城堡。故宫是木结构、黄琉璃瓦顶、青白石底座,可以饰以金碧辉煌的彩画。

看!故宫一共有4个门,门可真多,显然表示出故宫的大,正门名字叫做午门,东门名字叫做东华门,西门名字叫做西华门,北门名字叫做神武门。面对北门的神武门,有用土块和石头建筑成的大景山,满山松柏成林。在整体布局上,景山可以说是故宫建筑的天然屏障!

接下来给两个钟头的时间游玩,请注意下面的提示:

1、不要随地吐痰!

2、不要乱扔垃圾!

3、不要乱动东西!

两小时后回到原地,准备上车回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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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旅游心得体会的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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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星期六,天上下着小雨,我们一家人从平度出发,去了青岛.

在路上的时候,爸爸说,希望青岛别下雨,如果下雨就玩不成了.幸好上天也能理解我们需要放松的心情,天空放晴了.我们的车先开到了青岛流亭机场,因为爸爸有事要出发,所以他不去游玩.

送走爸爸上了飞机,我们就前往了崂山风景区,我们的车行驶在5米宽的小路上,左面50米处是一望无际的大海,右面就是陡峭而秀美的崂山.海边还有几家农庄旅店,这当然都是为旅游的人准备的.山脚下和路左边都生长着茂密的茶树,这就是有名的崂山绿茶,茶叶非常绿,叶片很大.这茶树受到海水的滋润和山的灵气,我想,这也就是它有名的原因,

车一路向前走着,由于海岸曲折,风光也不同.有的地方山雄伟高大,海浪惊涛拍岸,海边树木郁郁葱葱;有的地方山势连绵起伏,海水温柔地奔向沙滩,茶树显出勃勃生机;有的地方山势险峭,海岸礁石块块,路边野草丛生.这样的景色,让我感受到了不同的美.

我们的车在一处风景秀丽的地方停下了,因为我和弟弟都无法抗拒金色的沙滩碧绿的海浪对我们的诱惑,纷纷要求到海边玩,大人们就同意了,在我的带领下,开出了一条最短的路穿过了茶林到达了沙滩.海边的景色真美啊!大块的礁石泡在海水里,露出奇形怪状的一面,汹涌的海水拍在礁石上,拍打出"哗哗"的声音,海水是那样的蓝,一次又一次地奔向沙滩.沙滩仿佛是天然的按摩器,脚踩在上面非常舒服.抬头向远处望去,雾茫茫的,大海与天空连在一起,真可谓:"海天相接,一望无际啊!"大海背靠着崂山,真是山清水秀!这里的海与山是最原始的,纯天然的,不加一点人工雕琢的,没有太多人来打扰它.我认为,这样的风景最美.

崂山一行,使我感受到了很多乐趣.大海可以消除我的烦恼,使人心旷神怡.我爱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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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医学报告之口腔医学实习报告心得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心得体会,全文共 1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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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报告之口腔医学实习报告心得

作为一名准医生,我只记得医学生誓言的第一句话:健康所系,生命相托。在我看来,医生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高尚的职业。因为,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别人把生命都托付给我,还有有什么比这个更高尚?

然而,作为一名医生,甚至说医学生而言,我怀着十分激动的心情进入临床实习。作为一名口腔医学生,与临床不同的是,口腔需要操作,所以,尽管是一名实习医生,然而,我们却可以在上级医生的指导下,单独从事医疗活动。在门诊的实习,每天我上班都十分开心,虽然有时会遇到不开心的事,可是我都会藏在心里。一个有城府的人,一个稳重的人,很多事是不会表现在脸上的。别人看我怎么每天都嘻嘻哈哈的,但是我知道,其实,我不是。我还记得xx年春节我去高中看我的老师,她对我说“你变得成熟了”。其实现在想起来,那时的我还没有,因为很多事那时不懂,可现在,我懂,而且我很透彻。

不管是作为一名医生或是一名军人,像我们这样的,我觉得最好的方法,说的难听点,头二十年,夹起尾巴做人,这是两个职业的共同特点决定的。很多事,不管自己对不对,你错了是你错,你对了,别人说你错,你就得认为你是错得,尽管你是对。只有这样,我才能混下去。要想混得好,不要把自己当人看,至少在头十年内,不是人。

当然,现在看已经过去的1/2的实习历程。学习了很多。曾经我也曾纠结于是考研还是什么。很多人也问我,考研不。现在,或者考研报名的时候我可以很明确的说,不考。由于身处环境的不同,我的情况比较复杂。在权衡各项利弊后,我很坦然的说,我实习我不考研。也许有人说,可以边考研边实习,可是我要说,我不是很聪明的人,我也没那么勤劳,我不想把自己搞得那么累,(好吧,我承认我懒)甚至我可以说,为了实习,我可以放弃考研(鉴于考研背景考虑)。研随时可以考,可是,作为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院的实习医生,我想无数人想破头都难以在这样好的条件下实习,也很难再有如此有利的条件系统的学习临床。在这,我受到很多名师的教导。门诊、住院部实习,我学到了很多。勤学多问,很多人都愿意教我,而这些却是书本上没有,考研也不是考点,可却是别人总结的宝贵经验。在住院部,我的身份只是一名实习医生,可是,我的上级,却是用住院总的标准培养我,从他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临床知识。作为颌外整形科的实习医生,我们的主任戏称我为“副总”。我想,可能以后我也不一定从事这一行,可至少现在我学到了作为一名医生该做哪些,一名医生的职责。尤其是跟着我们主任查房,看我们主任手术,从他身上看到一代大家的风范。他的很多细节都是我这种毛头小子所没有注意的,他的很多考虑也是我所没想到的。这就是经验,人家不会用嘴讲,但是却做出来了,能不能学到,就是各自的修行。譬如简单的查体,人家会把手搓热在查,这就是差距。这也就是为什么人家喜欢老医生看病。

当然,作为医生,有很多的无奈。患者一个比一个可怜。有的孩子因为唇腭裂而被抛弃,有的母亲难产去世可是孩子还是 唇腭裂······曾经有一位70多岁的老奶奶领养了一个唇腭裂的女孩,因为缺钱,孩子一直没看过病,直到现在才来做手术。免费的手术是做了,可是当我晚上值班查房时,看见老太太陪着她领养的孙女,老太太就靠着床边的木椅子睡着,她把床让给一个被人抛弃、她领养、与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孙女。孩子安静的睡着,老太太时不时还得半夜起来给孩子量体温。这位老太太还领养了一个,只不过是先把大点的先送来看病。可能作为医生,有人觉得应该铁血点。在临床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病人,同情心可以有,有热血也可以撒在自己的工作上,可是时间会磨去你所有的想法,因为,医生的工作实在太特殊了。

所以我在想,一名优秀的医生,应该怎样成长起来。可能起步的时候,一切都是那么的糟糕。选择了这个职业,可能我所遇到的,只是我的职业生涯里小的不能再小的事,几乎一段时间后我就忘记了。但是,这些却值得毕业前夕的我思考······学历得提高,知识得丰富,经验得积累,但我现在似乎都还没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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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寒假莫高窟旅游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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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天来到著名的景点——莫高窟参观。莫高窟表面看上去没什么特别,只不过是山上有很多大大小小的窟窿,等到进去了才知道,里面可真是别有洞天。

我们首先来到16——17窟,里面有三座佛像,中间最大的就是如来佛祖,他的两边站着两座佛像分别是他的两个徒弟。墙壁上有许多漂亮的壁画,让我觉得很惊讶,原来古人的画技这么高超啊!但是我又感到很奇怪,为什么壁画上人的脸是黑色的呢?导游解释说:壁画上人的脸本来是白色的,经过许多年的氧化作用,白色的颜料才变成了黑色。

我们又来到了一个洞窟。这个洞窟里有一座横卧着的佛像,他的眼睛半睁半闭。导游说这是他去世时的样子,表示他不是死了,而是睡着了,所以他又被称为“睡佛”。

还有一个洞窟的墙壁上画着一幅连环画,讲的是这样的一个故事:从前有三个王子,其中的小王子就是佛祖。一天,三个王子骑着马去森林里游玩,路上碰到一只母老虎和七只小老虎。母老虎骨瘦如柴,没有奶水喂养小老虎,眼看着它们就要被饿死了。小王子就脱掉衣服让母老虎去吃他,可是母老虎没有力气。于是小王子就爬到山上,用竹子刺破自己的血管,并从山上跳了下来。小王子死了,母老虎吃了他,母老虎和小老虎都得救了。这就是佛祖“以身饲虎”的故事。这个故事太感人了,让我感受到了佛祖的大慈大悲。

我最喜欢的还是“九层楼”。九层楼高大壮观,但它并不是真正的楼房,它的`里面是空心的,摆放着一尊巨大的佛像,脚掌的厚度比人还要高,他就是“弥勒佛”。导游说弥勒佛现在还是一个高僧,他是未来佛,等他成了佛,人世间的生活将会变得非常美好。多么令人期待啊,真希望他能早点成佛。

参观结束了,莫高窟巨大的洞窟、佛像以及精美的壁画深深地打动了我。莫高窟是佛教文化艺术的瑰宝,我们一定要好好地保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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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软件工程实训的心得体会案例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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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20xx年3月7号进入宏天实训公司参加软件开发实训的,在此次实训中,除了让我明白工作中需要能力,素质,知识之外,更重要的是学会了如何去完成一个任务,懂得了享受工作。当遇到问题,冷静,想办法一点一点的排除障碍,到最后获取成功,一种自信心就由然而生,这应该就是工作的乐趣。有时候不懂的就需要问别人了,虚心请教,从别人的身上真的能学到自己没有的东西,每一次的挫折都会使我更接近成功。还有学会了在工作中与人的合作与交流,同乐同累,合作互助,这是团体的精神,也是必须学习的东西。

经过之前的在校学习,对程序设计有了一定的认识与理解。在校期间,一直都是学习理论知识,没有机会去参与项目的开发。所以说实话,在实训之前,软件项目开发对我来说是比较抽象的,一个完整的项目要怎么分工以及完成该项目所要的步骤也不是很明确。而经过这次实训,让我明白了一个完整项目的开发,必须由团队来分工合作,并在每个阶段中进行必要的总结与论证。

一个完整项目的开发它所要经历的阶段包括:远景范围规划和用例说明、项目结构和风险评估、业务功能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代码实现、测试和安装包等等。一个项目的开发所需要的财力、人力都是很多的,如果没有一个好的远景规划,对以后的开发进度会有很大的影响,甚至会出现在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项目或者完成的项目跟原来预想的不一样。一份好的项目结构、业务功能和详细设计说明书对一个项目的开发有明确的指引作用,它可以使开发人员对这个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在总体上有比较明确的认识,还能减少在开发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代码的实现是一个项目开发成功与否的关键,也就是说,前期作业都是为代码的实现所做的准备。

我深刻的认识到要成为一名优秀的软件开发人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仅要有足够的干劲和热情,还要有扎实的编写代码基础,必须要有事先对文档进行可靠性报告,功能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等的编写和一些风险评估的编写的能力。

除了图书馆,最能让我感觉到身在大学的就是实训机房,在匆匆过去的两个月内,我往返于实训机房与宿舍之间,使我享受了一个充实的学习时期,让我感受到了大学的魅力,对自己充满信心,对大学充满信心,以积极的心态迎接明天挑战。

实训中要求有扎实的理论基本知识,操作起来才顺心应手,我这时才明白什么是“书到用时方恨少”。这就激发了学习的欲望。

“学以致用”,就是要把学来的知识能运用到实际操作当中,用实践来检验知识的正确性。我想,这是实训的最根本目的。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训过程中,让我深深感受到自己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以前总以为自己学的还不错,一旦应用到实际就大不一样了,这时才真正领悟“学无止境”的含义。

经过为期两个月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开发的实训,我对Visual 软件开发平台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对微软基础类库的认识与使用也有了大大的提高。以及如何使用SQL Server数据库进行连接操作方面有了本质的提高。

短短的实训结束了,为我将来的就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提高了我的软件开发的水平,今后我将会更加努力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做一个优秀的软件开发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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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中考生停课不停学空中课堂个人学习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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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项作业,就是居家学习中最难忘的事。

刚听老师说完主题之后,我便开启了我的大脑仓库,我从第一天上网课那里开始寻找到今天上完课一直到下课。然后我便想起来了一件事,那就是第一次自己做饭,可以说是不是自做饭是在妈妈的指导下做的饭,我第一次做的饭是西红柿炒鸡蛋,接下来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做西红柿炒鸡蛋的过程吧。

首先我先把手洗干净,然后再从冰箱里拿出三个西红柿洗干净,再从中间切开,再用刀切掉黄色的东西,最后再把西红柿切成小块小块的,把它们放到一个盘子里。

接下来我便从冰箱里拿出三个鸡蛋,一开始我总是小心翼翼的磕鸡蛋,当我刻完第一个鸡蛋时,发现碗里有一个鸡蛋皮,妈妈告诉我,要是想让碗里没有鸡蛋皮的话,那么必须得轻轻地从碗边磕上一两下,倒入碗里,于是我便按照妈妈的动作,将剩余的两个鸡蛋,按照妈妈的那个样子做,没想到碗里面真的没有鸡蛋皮了,然后我便拿来了一双筷子,把鸡蛋搅匀。最后再往锅里面放上少许的油,再把鸡蛋放上,然后再反复的翻炒。炒鸡蛋就这样完成了。于是我便把它倒入碗里,接下来再把少许的油倒入锅里,再把西红柿倒入锅里。然后再放入一些味达美,还有一小勺盐。接下来我再翻炒一下,倒入一大勺白糖,再倒入少许的水,盖锅小火慢炖。妈妈说这样是为了让它的汁更鲜美,再把早炒好的鸡蛋倒入锅里,最后再翻炒一会儿。最后我小心翼翼的把西红柿炒鸡蛋倒入盘中。就这样美味可口的西红柿炒鸡蛋就完成了。妈妈夸我很棒呢。

这件事让我最难忘,因为我品尝到了为亲人做饭是幸福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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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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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_________版)

合同编号: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

旅游者:?出境组团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旅?游?局?监制

20__年十一月

--------------------------------------------------------------------------------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国内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或异地成团的旅游者送到国内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国内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3条。填写《专用条款》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_____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合同编号: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旅_____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_____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_____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_____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_____》第63条的规定执行;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的规定》由_____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_____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旅行社解约责任?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_____活动、重大传染性_____、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专?用?条?款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根据《_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旅游者人数为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人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岁)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为?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交通工具:。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第三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的方式

合同编号:

出发前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第三人承担。

(二)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

(二)旅行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_____条款或_____协议申请_____。

第六条?其他约定

旅游者(签章):旅行社(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证照号码: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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