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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文明城市美篇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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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全文共 2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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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市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市绿化工作。区(县)绿化委员会组织领导本辖区的绿化工作。

市、区(县)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创建花园式单位、绿化合格单位及花园社区等活动,并保障城市绿化发展所需资金及用地。

第五条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条例》规定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本辖区绿地系统规划。

第六条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实行联席会议制度。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可以适时提请市、区(县)人民政府召开由城市绿化、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发展和改革、财政、水务、国土资源、监察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协调处理城市绿化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植树及其他绿化义务。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立体绿化等多种方式进行城市绿化。

第八条本市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义务植树登记卡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各区(县)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义务植树登记卡的发放、核定和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义务植树登记卡上记录本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义务植树情况。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城市绿化以及绿化设施的行为。投诉举报办法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机关制定。

第十条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气候、水、土壤等自然条件,编制具有本市特色的树种规划,确定适宜种植的树种和植物配置原则。树种规划公布前,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编制树种规划应当坚持适地适树,优先使用经济合理、节水耐旱的乡土植物,均衡配置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和花卉,保持植物群落的多样性、合理性。选用外地植物种类的,应当对其适宜性、安全性等进行专项论证并明确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十一条建成区内闲置的土地、依法收回的土地和城市中心区违章建筑拆除后腾出的土地,按照《条例》规定应当优先用于城市绿化。

第十二条城市绿化建设应当注重生态功能,地形坡度、标高和密实度等应当符合技术标准和规范,城市绿地内的硬铺装应当优先采用透气、透水的环保材料。

第十三条在城市绿地区域内进行地下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建设的,地下设施顶板应当低于室外地坪1.5米以上,且上缘覆土层厚度不得少于1.5米,并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城市居住区内绿地的面积、建设应当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的标准。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入居住区内绿地面积。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应当按照《条例》规定进行管理,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绿地布局(附属绿地平面图并标明绿地的面积和位置)、功能定位、植物配置、绿化供水工程设计、项目用地范围内现有树木的处置和保护措施等内容。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同步建设。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拆除占用绿化用地的临时设施,清理场地,保障附属绿化工程在不迟于主体工程建成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完成。

第十八条政府投资的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条例》规定进行核实。对验收合格、工程资料齐全且符合城市绿地养护技术标准的绿地,施工养护期届满后,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接收。

第十九条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及现有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擅自改作他用。确需占用或者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审批,并按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砍伐树木。因城市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迁移、砍伐树木的,应当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审批,并按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占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者迁移、砍伐树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作告示牌,将许可文件的主要内容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第二十二条城市绿地的养护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城市绿地养护技术标准实施养护管理,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园容整洁、优美,设施完好。

第二十三条树木的保护范围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划定。胸径50厘米以上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7米区域,胸径30厘米以上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5米区域。

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按照《乌鲁木齐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禁止在树木保护范围内从事采石、取土、堆物、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等危害树木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绿化资源调查、监测和监控,建立绿化资源档案,完善绿化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六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监督管理;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城市绿化以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实施细则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未按照《条例》规定履行相应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12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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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城市消防安全的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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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定,__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七)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组织一次实施演练。

责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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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城市楼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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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楼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住宅楼一套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住宅楼一套卖于乙方,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楼房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押等各种纠纷。

第二条:上述住宅的出售价为人民币叁拾肆万陆仟元,此价格自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双方不得变更。

第三条: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甲方交给乙方钥匙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购房款。

第四条,乙方支付甲方的购房款时,甲方需把此房的所有权相关证件,《____________县青年东街闫家巷段房屋拆迁补偿、补助》和房屋补差价收据和各类收据9张,收据票为准,由乙方拥有和保管。

上述住宅楼一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楼房的产权由乙方完全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其使用权等任何权利。

第五条,自甲方售楼给乙方之日起,如遇拆迁等与此楼房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均由乙方享受和承担,在此之前此房产的权利义务及其它纠纷,均有甲方享受和承担。

第六条,上述住宅的交易过户及办理房产证,甲方必须协助办理给予需要出据的一切证明。

第七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甲、乙双方付款成交后,房屋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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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城市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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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友好合作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酝酿协商,就租赁经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合同法》,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面积为40平方米,提供给予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限为贰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年租金都为贰万陆仟元整。甲方中途终止合同要双倍赔偿乙方余下租金,乙方中途退租,甲方不退租金(如特殊情况,乙方要求退租,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协商解决)。乙方如转租必须告知甲方。下年租金提前20天交。

三、乙方在租赁期限进行的装修,在合同终止时,不得把装修的部分拆除,甲方负责取暖费、物业费,其他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四、甲方不干涉乙方对承租房屋的正常使用。

五、期满要续约或终止合同,乙方有继续承租的优先权,双方在期满20日前通知对方,如续约另行签订合同,逾期不办理至合同期满视为终止合同。

六、在租赁期间,由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火灾、跑水等损失由乙方负责,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乙方概不负责。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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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创建文明城市宣传语

范文类型:提示标语,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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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

同心共创伟业,同力共逐梦想

凝心聚力成就新梦想,继往开来续写新篇章

人人担当,中国梦圆

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为实现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文明好市民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

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

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

弘扬雷锋精神,彰显道德力量

有困难,找志愿者;有爱心,做志愿者

弘扬志愿精神,播撒爱心火种,共建和谐社会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共建共享文明城市

让爱在你我手中传递

学习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共建美好家园

弘扬诚信美德,构建信用

依法诚信经营,共建和谐社会

人人讲诚信,个个守承诺

诚实者人爱之,守信者人敬之

以诚待人,以信兴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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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城市贫困群体的调查与思考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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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贫困群体调查思考

城市贫困群体的调查与思考

(制药工程 周冉)

摘 要: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城市出现了新的弱势群体,虽然这是难以避免的现实,带有普遍的规律性,但如果处理不好,必然影响社会稳定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笔者在参加淮安市城市调查队组织的城市特困户抽样调查中,亲眼目睹了部分城市特困家庭生活的艰辛,从心灵深处受到了一次强烈的震撼,并引起了深深的思考……

关键词:城市 弱势群体 调查 思考 建议

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过用中,由于市场的激烈竞争,城市原有企业出现了大幅度的关停并转,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迅速崛起,城市人口的就业难度越来越大,要求也越来越高,虽然经济发展的速度大大加快了,多数人的收入水平提高了,但随之也出现了城市弱势群体,而且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弱势群体中的贫困者队伍正在呈扩大的趋势,如何解决好城市弱势群体的生活问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近年来,城市扶贫问题虽然己引起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尚有很多工作要做.

一,城市贫困群体现状分析

目前,淮安市下岗职工已超过7万人,约占职工总数的五分之一.据2002年统计资料显示,全市城镇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30元,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居民已经达 21039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的 1.8%,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50元的城市人口约有3万人.

据对市区630户特困职工家庭生活情况的调查,贫困类型大体分为三种:一是因职工下岗的家庭贫困型.在调查的630户特困家庭中,下岗职工家庭有449户,占71.27%,其中双下岗的职工家庭有229户,占36.35%.二是因患病治病的家庭贫困型.在调查的630户特困家庭中,有193户因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导致债台高筑,生活贫困.这些家庭职工所在单位无力为他们投保医疗保险,大额的医疗费用无处报销,有部分家庭因治病而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如:某轻工企业退休职工包某某患尿毒症五年多,每周透析要花费700多元,夫妻二人退休金不到1000元,为治病不仅已经花去一生的积蓄,而且举债3万多元,不堪重负.三是单亲贫困家庭型.在被调查的630户特困家庭中,单亲家庭有112户,占17.78%.

在这些单亲家庭中,有的是因疾病或意外事故造成一方死亡的,也有的是因为家庭生活困难,导致家庭破裂而离异的.如:市区一服装厂职工孙某某患糖尿病多年,因单位效益不好下岗在家,丈夫不堪忍受妻子疾病和家庭的双重折磨,于几年前离家出走,孙本人病情越来越重,一家人仅靠政府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维持生计.市区某纺织厂女工李某某,丈夫去世,每月仅靠300多元的工资和低保补差,既要维持一家4人的基本生活,又要供养两个孩子读书.

二,城市贫困群体呈扩大趋势的原因分析

贫困群体的出现和呈扩大的趋势,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因素,归纳起来大致有一个方面的原因:是经济转型时期,改革攻坚阶段,一方面失业人员大量涌现,另一方面失业人员中普遍存在着文化素质低,劳动技能单一,知识密集型产业就业门难进,社会可提供的体力劳动密集型岗位严重不足.二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社会保障体制,不仅起步晚,而且举步难.三是择业观念陈旧,创业致富的信心不足.这个仅在贫困群体中有所表现,而且在相当一部分市民中也大有市场.

三,解决城市弱势群体贫困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社保基金的筹集力度,确保困难职工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国家要加大社保基金的投入,强制性,规范化地实施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障制度,对困难企业职工和贫困群体要制定相对优惠,适当倾斜的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社会覆盖面,既要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又要切实保障城市中无上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的居民生活保障,并提高其保障标准.

二是各级政府要制定适合下岗职工的可就业政策,让有劳动能力的下岗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有选择性地引导下由职工自谋职业.在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初期,工商登记,税费减免,信贷服务要提供优惠和方便.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业要面向下岗职工开放,社会服务业就业要首先考虑安置下岗职工.政府各相关部门可以把下岗职工组织起来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安排下岗职工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使他们获得一定的收入.同时,政府和一些大的企业集团也可以学习上海开办一些类似 4050项目,即针对女 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的劳动技能单一的卜岗职工,开办一些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的,经济效益较好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项目,政府提供相关免税免费政策进行扶持.

三是着力解决城市贫困家庭医疗,子女上学和住房问题.医疗,子女教育和住房问题是目前城市居民最关注也是最担心的咱大消费,为了防止因医疗,子女教育,住房问题给贫困家庭带来新的压力,有效防止贫困群体的继续扩大,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城市特困家庭实施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动员和号召全社会都来关心弱势群体,发动全社会对弱势群体进行救助.医疗卫生部门要对贫困群体人员实施优惠就医,教育部门要对贫困群体中的子女落实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房地产开发凡涉及到贫困家庭的,其回迁房屋要实施零利润,甚至更优惠的照顾政策售房或特惠租房,着力解决贫困群众的住房困难. ≤第一范文 网www.DIYIfanwen.Com整理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四是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着重帮助下岗职工树立战胜贫困的信心和增强再就业的技能.首光扶贫必须扶志.自强,自力是战胜困难的先决条件,事实上没有哪个民族,哪一个地区不通过自身艰苦努力,想靠扶持富裕起来的.大部分特困家庭,只要树立信心,克服等靠要的消极思想,经过努力是可以战胜目前困难的,是可以脱贫致富的.因此,鼓励城市贫困群体发挥主观能动性,比单纯的钱物救济更为重要.其次,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在妥善安排解决好城市特困家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的同时,下大力解决好那些身体健康,具有再就业希望的下岗职工的专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市场竞争的能力,自我生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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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城市环卫局防汛情况报告_情况汇报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1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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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卫局防汛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月凌晨,我县普降大雨,因雨量较大,城区部分路段出现积水。4时30分,我局由40名防汛人员组成的5支防汛分队已全部集结完毕,奔赴指定路段展开防汛工作。至时分,城区各主要路段雨水口已基本完成了第一次清理。除路北段、街东段、路南段及个别居民区尚有部分积水外,其余路段积水已基本排除。早晨分排水工作基本结束。

二、存在问题

1、居民区管道设计不合理。一些老居民区内管道过细,无法满足流量要求,且基本上均未建化粪池,各种垃圾杂物直接排出,极易造成管道内淤积堵塞,使区内雨水无法顺利排放。如此次积水的局西侧居民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2、个别居民区地势过低。如原局家属院共有六排平房,其室内地平比西侧主路的地平面低了近1米,虽各户均有排水设施与主管道衔接,但当雨量较大主管道饱和时根本无法保障区内雨水的及时排放。

3、地表垃圾、杂物堵塞排水口。城区主街道排水口经我局认真维护,90%以上均能保证顺畅排水,但降雨时,往往被塑料袋、树叶等各种地表垃圾杂物堵塞,影响雨水排放,造成各别路段出现积水。

4、部分路段排水设施不完善。一些个别路段尚无必要的排水设施,如路北段每逢降雨便大量积水,该处居民虽多次反映但因资金等各种原因制约,目前仍未能开工建设。

5、部分路段管道老化。城区内部分管道已使用多年,内部淤积物过多,造成管道内部过水面积缩小,如此次降雨积水严重的街东段便是如此,虽仍可排出,但排水不畅,用时较长。

6、水篦大量丢失。多年来城区内的水篦丢失现象十分严重,仅今年年初以来,我局就已补装195个。水篦丢失后,地表垃圾大量进入地下排水支管,造成支管堵塞,而支管一旦堵塞就很难再次疏通。市政公司虽随时修复补装,但此种现象仍旧未能得到有效控制。

除以上原因外,还有许多人为因素造成排水不畅,如个别门店、居民随意向排水口内倾倒垃圾杂物,尤其是餐饮点附近的排水口,经常清理出大量剩饭、剩菜、竹签等餐饮垃圾;个别门店、居民为防止他人向其门前的排水口内倾倒垃圾而私自将排水口封死;一些施工单位施工时造成排水口堵塞,而施工后又不注意恢复等,这些人为因素严重影响了雨水的顺利排放,应及时加以解决。

三、解决方案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市政公司对城区内所有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并在排水不畅处适当增加雨水口;二是由执法队对所有影响排水的临时建筑进行彻底清理,并加大对向雨水口乱倒污物的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是由保洁公司及时清除各排水口周围和地表排水道上的垃圾、杂物,保证雨水顺利排放。

除以上措施外,我局建议:

1、加大小街小巷改造力度,对存在排水问题的小街小巷进行重点改造,使小街小巷的排水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使居民们真正感受到政府的便民利民举措。

2、对个别小区,尤其是一些老居民区的排水设施进行系统改造。

3、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城区排水设施。

4、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认识到排水设施的重要性,能够积极主动地保护好、爱护好排水设施,使其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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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城市环境污染调查报告范文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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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城市环境污染调查报告范文

城市是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教育的中心,经济活动和人口高度密集,面临巨大的资源与环境压力。XX年我国共有建制城市661个,城市市辖区土地面积仅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6%;而人口则占全国总人口的41.7%。

城市化率从1993年的28%提高到了XX年的41.7%,XX年提高了13.7个百分点。城市对我国gdp的贡献为65.5%。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进入快速增长期。城市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并非广为人知的事实是:世界十大环境污染最严重的城市当中有一半已落入了中国的版图之内,更加触目惊心的事实是:1/3的中国地区降过酸雨、七大中国河流中有一半污染严重、1/4的中国居民没有清洁的饮水源、1/3的城市人不得不呼吸着污浊的空气、经过环保处理的城市垃圾只占不到20%的少数。环境污染也提高了生产成本,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8%到15%,而人民的健康代价更是无法估算。单只在北京,70%至80%的癌症病因与环境有关,尤其是肺癌,已经成为居民的第一大死因。城市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它的产生和发展决定于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受上层建筑的影响,近几十年来,城市人口的迅速增长和经济的高速发展引起了一系列的环境关题:

1.水体污染问题突出

由于城市人口的急剧增长和工业的飞速发展,大量的污水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而直接排入水体,致使水环境遭到严重的破球。我国的水体污染近期呈上升趋势,全国有监测资料的1200多条河流中,850多条受到污染,在七大水系中,以辽河、海河、淮河污染严重,在统计的138年城市河段中,有133个河段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全国范围内78%的河段不适宜作饮用水水源,50%的地下水受到污染,西安、北京等许多城市也出现了供水危机。据估计,我国每年因污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达400亿元。

2.城市大气质量严重恶化

工业和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以及化石燃料的大量使用,将粉尘、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碳氧化物、臭氧等物质排入大气层,使大气质量严重恶化。我国大气污染属“煤烟型”污染,全国城市空气中总悬浮微粒浓度普遍超标,平均浓度达30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水平较高,部分城市污染相当严重,北方城市平均值达到83微克/立方米。我国的本溪市也曾经因烟雾弥漫而被 称为“卫星上看不到的城市”;而大气中硫化物、氮氧化物业重超标导致了全国大部分地区出现酸雨,宜宾、长沙等城市酸雨出现频率大于90%,长沙降雨的平均ph值已达到3.54,酸雨的降落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而且加剧建筑物,铁道、桥梁的腐蚀与破损,给工农业带来巨大的损失。而由大气污染引起的温室效应和臭氧层破坏更是直接地威胁到人类的生存。

3.固体废物泛滥成灾、垃圾围城现象严重

人类的生活和生产产生了大量的固体废物,目前我国每年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为6.6亿吨,其中有害废物为3000-4000万吨,累积量超过64亿吨,侵占5亿多平方米土地;每年的生活垃圾量为1吨并以每年7-8%的速度增长。由于我国的固体废物露天堆积,全国有三分之二的城市处于垃圾的包围之中。固体废物到处堆放,不仅有碍观瞻、侵占土地、传染疾病,而且在自身严重污染环境的同时加剧了水体、大气土壤的污染。

4.噪声扰民现象普遍存在

目前随着我国城市工业、交通运输和文化娱乐事业的快速发展,噪声扰民的现象愈发突出,据44个国控网络城市监测,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城市居民生活在噪声超标的环境中,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分布在51.5-65.8d b(a),其中洛阳、大同、开封、海口和兰州五座城市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超过60d b(a);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68.0-76.3d b(a)。

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及其主要内容

正是基于上述的环境危机,近几十年来人们逐渐认识到了城市规划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并开始运用科学的规划指导城市建设。按照我国环境保护应“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统一”的总方针和总战略,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应主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前期准备

这些准备工作是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基础,它包括城市的自然环境资料,例如地理位置、生态环境、气象、水文等;城市的社会与经济状况,如人口、国民生产总值等;环境状况的调查分析,如大气、水体、噪声的监测资料、固体废物的与历年累计量,对污染的治理状况等;城市生态环境现状分析与功能区划等。

2.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是根据城市大气质量现状与发展趋势进行功能区划并按拟定的环境目标计算各功能区最大允许排放量和削减量,从而制定污染治理方案。大气污染的治理应根据城市的能源结构与交通状况确定首要污染物即浓度高、范围广、危害大的污染物,便于治理时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当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大气污染主要是由采用落后燃烧方式燃煤和汽车尾气引起,由此而来的首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和总悬浮颗粒,因此规划的远景目标应该是改进落后的烯煤方式,提高燃烧效率,尽量使用气体燃料、型煤、太阳能、地热等无污染或少污染的能源,实行区域集中供热、消灭千家万户的小烟囱,提高道路硬化率,通过强化污染源治理和提高污染控制技术等手段创建无烟控制区。调整工业布局,根据大气自净规律科学便理的利用大气环境容量;强化污染源的治理,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通过技术和行政的手段减少汽车尾气的污染;提高城市绿化率、选择抗污染性好的树种,大力发展植物净化。

3.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

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是在对水污染现状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计算最大允许排放量并确定最佳治理方案。当前我国七大水系的水质污染程度在加剧,范围在扩大,长江、黄河、淮河、松花江的污染水1996年全国工业废水排放量为502.9亿吨,含 化学需氧量704万吨、重金属1514吨,氰化物2457吨以及砷、酚类、油类等污染物数万吨;生活污水约占年排放总量24%,主要污染物是有机物。根据我国水污染的具体情况,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应该通过改革落后的生产方式,采用少废、无废工艺实现清洁生产,是高污水处理效果和资源化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修建有效的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治理,最终达到有效保护水资源的目的。

4.城市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规划

固体废物综合整 治规划是根据环境目标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与处理、处置指标体系并制定最终治理对策。目前我国许多城市者处于固体废物包围之中,解决固体废物问题已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刻,固体废物综合整 治规划的目的是依据城市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城市固体。

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市长峰会上,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说,城市是现代文明的标志,集中体现国家的综合实力、政府的管理能力和市场国际竞争力。中国的城市化不仅对自身的发展意义重大,而且影响到世界城市未来的走向。中国人均资源不多,生态环境先天脆弱,用最少的资源和环境代价,创造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中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平等”,是中国城市迫切需要的,也将成为中国城市发展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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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城市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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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管理,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垃圾处理,维护垃圾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 和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由第二条所述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协议一方: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下称“特许 经营权授予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协议另一方: 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第三条 本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是 ,主要处理 的垃圾,日处理规模 吨/日(或 吨/年),主要工艺为 。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委托 于 年 月至 年 月对 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过 ,确定 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组成为 ,和 。

第五条 (中标人)符合资格预审要求,具有要求的技术实力,提供的技术方案成熟、可靠,技术路线正确、合理,经营方案切实可行。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愿意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实施项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作为本协议附件1的《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七条 名词解释:(对协议中涉及的技术的和商务的特定含义的词汇和语句进行定义或限定,明确协议中使用的字母缩写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垃圾: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指定的其他机构按照《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的规定提供给垃圾处理厂(场)处理的垃圾。

项目:指第三条规定的垃圾处理项目。

项目建设:指项目的垃圾处理厂(场)及其相关的设施和设备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完工、测试和调试。

公用设施:指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为了项目施工和运营,连接至场区边界并在特许期内负责维护和正常服务的输变电、供水、供气和通讯等设施。

日处理量:指根据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确定的以吨(t)为单位的垃圾日处理量,包括额定日处理量、月核定日处理量、预计核定日处理量、最高日处理量和最低日处理量。

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件1至附件 ,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批准:指需从政府部门依法获得的为项目公司或为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核准或批准,包括附件 所列举的批准。

仲裁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项目公司和贷款代理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签订的仲裁协议,并作为本协议附件15附后。

投标保函:指发起人按照投资竞争人须知要求与本项目建议书同时提交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履约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建设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维护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运营和维护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法律变更:指

(a)在 年 月 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任何法令、法律、条例、法规、通知、通告的实施、颁布、修改或废除;

(b)在 年 月 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有关任何批准的发出、续延或修改实施、修改或废除了任何实质性的条件,

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

(a)导致适用于项目公司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

(b)实施、修改或取消了对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或移交的要求。

商业运营开始日:指完工证书签发日的同一日,即垃圾处理厂(场)的商业运营开始日。

建设工程开始:指建设承包商按照项目计划在场地进行的工程建设的开始。

项目公司:指以实施本协议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在中国成立和登记注册的项目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

及其继承人及经许可的受让人。

特许经营权:指本协议中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垃圾处理项目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建设合同:指由项目公司和建设承包商之间达成的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有关垃圾处理厂(场)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和材料与设备采购的一个或多个协议。

建设承包商:指由项目公司通过招标所聘用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根据建设合同和本协议履行建设工程的一个或多个承包商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

建设期:指自项目公司进场开工日始至完工日止的垃圾处理厂(场)的建设期间。

协调机构:指根据第十条规定成立的机构。

违约:指一方不履行其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不是由于另一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也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另一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生效日期。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国家政策的变更,如对垃圾处理设施的国有化等;

(6)国家政府部门实行的任何进口限制或配额限制;

(7)由于非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或委托的机构造成的运输中断。

移交日期: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二十四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环境污染:指垃圾处理项目对于地上、地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或水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融资文件:指依适用法律批准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担保协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

(1)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

(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验收:指第十四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和审核。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

第八条 特许经营权

本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授权范围:

a.规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承担一个特许经营垃圾处理建设或运营项目权利的范围;

b.为控制项目公司的风险,限制项目公司从事未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同意的其他业务的权利;

c.涉及到的所处理垃圾的地域范围和其他授权范围等。

(2)特许期限:即业主政府许可项目公司在该项目建成后运营合同设施的期限,该条款与业主政府及其用户、项目公司的利益都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特许经营期限应根据垃圾处理规模、技术路线、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并说明在不可抗力事件、一方违约、重大法律变更时特许期限的调整程序。

(3)转让和抵押

应说明项目公司抵押或转让垃圾处理设施的资产、设施和设备的条件。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转让和抵押的限制等。其中:1、项目公司如为本项目融资目的,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其资产和权利上设置担保权益;2、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稳定运行 年限后应可以转让股权,前提是不影响项目继续稳定运行。

(4)特许期内项目公司的主要责任和特许经营权下项目公司应支付的费用,如项目的前期开发费(如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等)、各种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第九条 声明、保证和前提条件

主要是申明双方的法律地位、经济情况和对于项目的许可、评审、听证、公示、批准等情况及承担项目资格和能力、项目成立的基本条件等。

第十条 特许经营权的监管

(1)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对于垃圾处理特许经营过程的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内容和方式,并明确不合格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2)应当包括对于运行过程处理标准的监管、环境标准的监管、财务状况的监管和安全卫生的监管。

(3)明确协调机构的组建时间、人员组成、任务和责任。

第四章 新建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

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获得过程中双方责权利,场地使用限制、使用权的改变和抵押、土地使用费等,土地使用期限及其延长。

第十二条 设计

包括设计要求、设计审批过程、设计变更程序等。

第十三条 建设

主要包括建设过程中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各自的责任、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责任和措施等,也包括了设备及材料采购和建设承包商的选择、项目计划及进度安排和保证措施、工期延误和不合格工程拒收等。

运营期的分期建设或扩建参照本章执行。

第十四条 验收和完工

(1)规定验收时间、依据的法规和标准。

(2)明确参加验收的人员组成。

(3)明确项目公司验收计划的通知的时间和通知方式。

(4)明确工程验收结果的认可方式,初步完工证书的颁发和试运营的进行,以及最后完工的审核和证书的颁发。

(5)明确验收失败后的重新验收或审核的方式和程序。

(6)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提前完工情况下项目的实施安排。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检验和接收工程或设施及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完工证书并不解除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设计或建设方面任何缺陷或延误的责任。

第十五条 完工延误和放弃

(1)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双方责任的免除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2)明确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导致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3)明确在不是由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或不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

(4)明确最后完工延误的违约金,以及这种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5)明确在由于项目公司违约造成建设工程已被项目公司放弃或视为放弃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或违约金。

(6)明确项目公司被视为放弃的条件。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解除全部或尚未支取的履约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项下的金额的时间或条件。

(8)如对项目建设工期要求特别高,可以考虑加入介入建设条款,即如项目建设工期或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建设项目的条件。

第五章 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十六条 运营与维护

(1)明确在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运营、安全和维护的任务和责任。

(2)在整个特许期内运营维护期间,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责任和义务。

(3)明确监管机构对于运营安全和技术要求监督和检查要求。

(4)检验与维护手册:明确项目公司的垃圾处理设施的检验与维护手册的要求。

(5)监督管理手册: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权限、程序、措施和惩处手段。

(6)明确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数额、补足要求和有效期等。

(7)明确项目公司违反其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义务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8)明确项目或其任何部分违反应适用的中国的安全标准和法规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9)明确项目公司运营垃圾处理设施应达到附件2技术规范规定的处置标准、产品标准、环境标准。

(10)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其代表在不影响正常作业情况下进入垃圾处理设施,以监察垃圾处理

设施的运营和维护的权利和条件。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提供的定期报告:包括运营报告、财务报告、环境监测报告等。

(12)明确如项目运营和维护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运营和维护的权利。

(13)明确运营期间需要扩建等建设项目时的程序与条件。

第十七条 垃圾的供应与运输

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条款,调配并向项目公司供应垃圾,项目公司应接收其运营垃圾处理设施所需的符合附件1条款要求的全部垃圾。项目公司不得接收附件1或其补充修订协议之外的垃圾。

第十八条 垃圾处理服务和垃圾处理费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有关条款供应垃圾,并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或明确收费方式和金额并办理完整的收费文件;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项目公司成本,提出价格调整意见。

第十九条 项目的融资和财务管理

(1)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所需的所有资金的义务。

(2)明确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投资的股本金数额及比例要求。

(3)在使用外资情况下,规定项目公司所有需要以外汇进行有关本项目的结算的银行账户使用方法。

(4)在使用外资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和运营维护承包商在中国境内开立、使用外汇账户,向境外账户汇出资金等事宜。

(5)在使用外资情况下,应规定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将项目的人民币收人兑换成外汇,以支付项目外汇支出、外币贷款还本付息和支付外国股东股本金的利润等事宜。

(6)在利用外资情况下,项目公司(或股东)将其利润汇出境外的条件。

(7)对于项目公司财务报表的要求。

第六章 项目的移交

第二十条 特许期结束后的移交

(1)明确特许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移交的有形、无形资产内容及完好程度。

(2)明确最后恢复性大修的时间、范围和要求,以及移交验收程序。

(3)明确移交的备品备件的内容和程序。

(4)填埋场情况下,对于项目公司进行封场及后处理的要求。

(5)明确移交日期垃圾处理设施的状况要求、缺陷责任期内项目公司的责任和责任的限制以及对于未能修复缺陷或损害的赔偿、对于移交维护保险的要求等。

(6)明确在移交时,项目公司所有承包商和供应商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所有保险单、暂保单和保险单批单等转让给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的方式。

(7)关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所有文件、图纸、技术和技术诀窍,及所有无形资产的移交和授让方式。

(8)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原项目公司雇员的处置。

(9)明确对于项目公司签订的、于移交日期仍有效的运营维护合同、设备合同、供货合同和所有其他合同的处置。

(10)明确项目公司移走的物品的范围和方式。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承担移交日期前垃圾处理设施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损失或损

坏是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所致。

(12)明确所进行移交和转让及其批准所需的费用和支出方式。

(13)明确移交机构组成及移交程序。

(14)明确本协议移交后的效力。

(15)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的余额解除的时间或条件。

(16)明确如果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再次授予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是否有优先权及其条件。

第七章 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二十一条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一般义务

(1)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始终遵守并促使遵守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有关

法律、法规和法令。

(2)明确在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协议的执行和补偿。

(3)明确可能的税收优惠。

(4)明确对项目公司为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审查、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

(5)明确需要获得和保持批准,包括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协助获得的批准和将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给予 的批准的责任。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及运营维护承包商或其各自的授权代表的物品 和设备进出口所需的批准清单及责任。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为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运营维护承包商的外籍人员及向项目公司 提供为垃圾处理设施服务的必要人员取得就业许可的责任。

(8)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公用设施条件。

(9)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对项目公司的经营计划实施 情况、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并向政府提交年度监督检查报告。监督检查工作不 得妨碍项目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0)在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期间,根据双方商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联系有关部门向项目公司提供公共安全保障。

(11)明确限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当提取项目公司提交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1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是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首要义务人,并享有相应的所有权利和应

承担其各自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13)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任何违反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义务应为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1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不当行为时的终止协议或取消特许经营权 的情况。

(15)明确协议上报备案要求,以及受理调查公众对项目公司擅自停业、歇业的,应令其限期改正,督促其履行义务。

(16)项目公司承担政府公益性指令任务造成经济损失的,政府相应的补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项目公司的一般义务

(1)明确对于项目公司所有权的变更及股份转让的限制,及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时应提前书面告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并经其同意。

(2)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法令的要求。

(3)明确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的要求和垃圾处理价格调整的规定。

(4)接受主管部门对产品、安全、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5)按规定的时间将项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等报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备案。

(6)明确项目公司应遵守和执行的有关环保标准和要求,以及项目公司在建设、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 设施时对于避免或尽量减少对设施、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妨害的责任。

(7)明确项目公司应保证生产设施、设备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所必须的投人,并确保设施完好。未经政府批准,项目公司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8)项目公司对于考古、地质及历史文物的保护的要求。

(9)明确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服务、货物及优先条件,对于招标过程中对于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承包 商或中国的服务及货物等的要求,以及本垃圾处理设施中使用中国的服务和货物的程度对于将来其他的 特许经营权项目招商时对于本项目公司地位的影响。

(10)对于项目公司使用中国的劳动力的要求,明确应遵守的相关劳动和工会法律和尊重法规赋予的 工人的各项权利。明确应遵守的健康和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

(11)明确项目公司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协议与本协议的一致性。

(12)明确项目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政府部门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缴纳所有税金、关税及收费。

(13)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应购买和保持的保险单;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应责成其承保人或代理人 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保险证明书的要求;对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承保人的报告副本 或项目公司从任何承保人处收到的其他报告副本等的要求。

(14)明确项目公司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应明确项目公司对于其雇用承包商的责任及与承包商签订的任何合同应包括使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必要的本协议项下的条款。

(15)明确项目公司融资文件的条款要求。

(16)项目公司对其财产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和权益进行质押、抵押、不动产抵押或其他担保物权给贷款人以外的任何人的限制。

(17)明确项目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提前申请时限,及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解除协议前,项目公司履行正常经营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的共同义务和权利

(1)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中止履行的规定。

a.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声称的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本协议或作为其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b.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声称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作为其不履行协议项

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c.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声称的程序;

d.明确不可抗力造成影响情况下的费用补偿条件或时间表修改要求;

e.在商业运营开始日之后,不可抗力事件期间的支付条件和方式;

I:明确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的程序要求;

g.对于在受到不可抗力影响情况下,双方减少损失和协商的责任和要求;

h.如果不可抗力造成建设工程或垃圾处理设施的实质性损坏情况下,设施修复的责任。

(2)明确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众利益、公众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临时接管特许经营项目的条件和程序。

(3)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向项目公司提供的文件的权属和限制、由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文件权属和限制以及双方遵守对于文件的有关规定。

(4)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双方的保密规定。

(5)明确双方相互合作以实现本协议的目的义务。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反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陈述、保证、约定、法律责任并声明。

第八章 违约的补救

第二十四条 终止

(])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下,项目公司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3)明确终止意向通知的形式和程序以及发出终止通知的条件、程序。

(4)明确贷款人限制终止的条件、贷款人的介人权和条件、贷款人的介入承诺的内容要求、程序、有效期及其限制等、介入期结束条件和贷款人选择一个替代本协议项下项目公司的替代公司的条件和程序。

(5)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经营垃圾处理设施的权利和条件以及在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发生之后且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发出终止意向通知之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的权利。

(6)明确如果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终止、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在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协议终止等对于本协议的影响。

(7)明确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进一步的义务,或对其他条款的影响。

(8)终止后的补偿。

a.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项目中止时,项目公司的赔偿方式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置。

b.明确如果在生效日期后项目公司因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终止本协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c.因法律变更导致的终止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9)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垃圾处理设施破坏,致使本协议终止情况下,项目公司得到垃圾处理设施保险的保单项下的付款的权利,以及该保险赔款的支付顺序。

(10)明确一方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并不排除该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可用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违约的赔偿

(1)明确以本协议的其他规定为条件,每一方应有权获得因违约方未遵守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而使其

遭受的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2)明确各方未能履行义务情况下的免责条件。

(3)明确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受损失或受损失威胁的一方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另一方违约引起的损失的责任。

(4)如果损失部分是由于受侵害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是由该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赔偿的数额应按照这些因素对损失发生的影响程度而扣减。

(5)明确各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引起的、在本协议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为对方的任何间接、特殊、附带、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责任。

(6)本条中的任何规定不应阻止任一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有法可依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六条 责任与保障

(1)明确每一方对于其在履行本协议中的违约所产生的死亡、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或损失,从而产生的基于此之上的责任、损害、损失、费用和任何形式的请求权,对另一方进行赔偿、提供辩护的权利。

(2)明确项目公司是否对于保障、赔偿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免于承担由于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造成的环境污染所产生的所有债务、损害、损失、费用和索赔等的规定。

(3)明确上述规定的各方由于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之前发生的任何作为、不作为、行动、事情或事件产生的义务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的继续有效性。

(4)明确提出索赔和抗辩程序。

第九章 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

第二十七条 协议的转让

(1)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让或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2)明确项目公司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批准

明确项目公司需要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备案的合同,并列于附件10。并明确上述合同批准或备案的程序。同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合同的批准并不免除项目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 解释规则

(1)明确本协议包括的文件内容。

(2)明确本协议构成双方对项目的完全的理解,并且取代双方以前所有的有关项目的书面和口头声明、协议或安排。

(3)明确本协议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的形式和程序。

(4)明确如果本协议任何部分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院宣布为无效,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

(5)明确特许期内本协议及附件1相对于其他协议的优先顺序。

(6)明确执行本协议需要的一些解释。

第三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明确对于产生争议时,组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2)明确在不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情况下,通过专家组的调解时,专家组的组成、调解程序和费用等。

(3)若双方未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或通过专家组的调解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或如果对专家组的决议提出异议时,进行仲裁解决的机构。

(4)根据仲裁协议(附件15),明确双方将协议或附件项下的同一实质性问题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解决程序合并等事宜。

(5)明确通过司法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的可能性,,

(6)明确双方应在争议解决期间继续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7)明确本条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注:争议解决方式只能选择仲裁机构和法院中的一种)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三十一条 其他条款

(1)明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各自独立的责任、义务及债务。

(2)明确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采取的方式和文字。

(3)明确一些对于协议条款不视为弃权的行为。

(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任何司法管辖权下对其自己或其财产或收益所具有的诉讼、执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的主权豁免,同意不请求主权豁免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放弃上述主权豁免。

(5)明确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6)明确项目公司根据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要求申请获得的各种执照、许可和审批,均应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交复印件备案。

(7)规定协议文本的文字和数量。

本协议由愿受其法律效力约束的双方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其签字下注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 项目公司: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宇):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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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500字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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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文明城市是一张最直观的城市名片,代表着城市的发展水平和综合影响力。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是推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的重要内容,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推动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愿望。作为怀远人民,我们要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创城工作中来。

一、争做文明创建的“参与者”。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需要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用实际行动为城市文明创建增光添彩。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创城活动,从自身做起,做文明市民,为我县创城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争做文明理念的“倡导者”。不学礼,无以立。市民文明素质是城市文明的灵魂,我们要从言行举止的细微之处做起,革除陋习,文明礼让,遵守社会公德,大力弘扬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共同的价值引领,切实践行《蚌埠市公共文明行为八条》,将文明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升城市精神文明建设“软实力”。

三、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城市大家创,文明成果大家享。我们要踊跃参加各种文明创建活动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提升自我,自觉参与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志愿劝导等文明实践活动,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穿睡衣和拖鞋上街、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乱停乱放、不乱贴乱画,共同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环境秩序。以我们的实际行动践行文明,助力创城工作开展。

“文明怀远 你我同行”。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团结一心,共同创城。用你我的热情和汗水,为我县的创城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怀远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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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城市环境卫生宣传语80句

范文类型:提示标语,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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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建新绿色生态村,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

32、坚持“五改”,除害防病。

33、食品卫生,连着你和我,连着千万家。

34、全民参与,治理环境,建设村容整洁的新农村!

35、革除生活陋习,美化人居环境,优化生存空间。

36、清洁家园从我做起。

37、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营造清洁生活环境。

38、提高农民健康素质,促进农村卫生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9、学习卫生防病知识,增强农民卫生意识。

40、管住脏、乱、差留下真、善、美。

41、依法实施对城市卫生的监督管理。

42、环境关联你我他,齐抓共管靠大家。

43、摈弃陋习,崇尚文明。

44、以关心整洁农村为荣,损害环境卫生为耻。

45、有了您的真心呵护,丹阳才会更加美丽。

46、安居丹阳我们是一家,清洁环境不分你我他。

47、丹阳是我家,整洁靠大家。

48、新政策,新农村,新农民新形象。

49、创卫工作人人参与,美好环境家家受益。

50、城市美如画,全靠你我他。

51、为小家,为大家,搞好卫生人人夸。

52、伍市是我家,卫生靠大家。

53、建立农村美如画,点滴小事见精神。

54、摈弃陋习,崇尚礼貌。

55、创建卫生城市,建设美好家园。

56、加强健康知识教育,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57、讲究交通秩序,车辆有序摆放。

58、倡导礼貌新风,共建卫生家园。

59、爱国卫生,人人有责。

60、整好农村卫生,造福农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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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大学生暑假城市生态学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2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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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暑假城市生态学实习报告范文

引言

人与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人类总是在不断地改造环境,创造不仅使用,而且美观的环境空间。城市所意味的,不仅仅是建筑、街道、商店等人工建构物的堆积,而蕴涵着在诸多功能性设施及硬质景观相伴下的社会文化、经济、政治和城市居民多姿多彩的生活。从外在的视觉影像来看,城市是由其平面结构、天际轮廓、各色建筑、街市设施、区域地标、开放的空间、植栽园林及穿梭不定的交通工具所构成,然而这些都是城市人在选择和被选择的行为方式下形成的物质形态,其间蕴涵着深厚的自然法则、社会心理、人文情感及历史沧桑。

20世纪著名的城市学和建筑学学者刘易斯?芒福德在其代表性著作《城市发展史》中指出:“如果城市所实现的生活不是它自身的一种褒奖,那么为城市的发展形成而付出的全部牺牲就将毫无代价。无论扩大的权力还是有限的物质财富 ,都不能抵偿哪怕是一天丧失了的美、欢乐和亲情的享受。” “当我们漫步于城市中时却可发现这种现象是无初步在的,周围的建筑物仿佛能够讲话、能够行动,正像居住在其中的居民一样;而且通过城市的物质结构,过去的事件、很久以前做出的决定、久已形成的价值观念等,都继续存活下来并且散发着影响。”

正是为了充分认识到城市环境与在建构城市环境的过程中人的作用,作为城市生态学的学习者,我们于XX年4月5日进行了一次位于北京西北郊的实习。

一、实习概况

我们于早晨8:00从北大逸夫二楼前出发,经过光华楼、图书馆、燕南园、李大钊铜像、蔡元培铜像,到达未名湖南岸,看到翻尾石鱼,出北大西门,穿过蔚秀园、承泽园、海淀公园、柳浪庄、北京城市绿化隔离带,到达颐和园南如意门,观看门外的京密引水渠,之后从颐和园南如意门进入颐和园,到达昆明湖南岸,沿西堤到达万寿山和东宫门,结束实习。沿途就绿化、建筑等自然和人文景观做了一定的调查,获得了一定的资料,也得出了一些自己的思考和结论。

二、实习内容及分析

1、关于一条有争议的路

走进北大东门,可以看到的是一条宽阔笔直的大路。作为北大少有的几条宽阔笔直的大路之一,它是一条争议颇多的路,路边整齐的人工保养得很好的草坪宣告着现代化和国际化的全新的北大。这条路周围集聚着北京大学比较现代化的建筑群——理科一号楼、二号楼、逸夫一楼、逸夫二楼、逸夫苑、理科教学楼等等。而在这条路的尽头又是富有传统韵味的仿古式楼群。

很多人认为,路面的宽阔与笔直与周围建筑的仿古式屋顶不大协调。除了整齐的人工草坪,路的两面是栽种得整齐得近乎过分的小树,而路的尽头则是生长多年的高大而遮荫的大树,不协调的感受更加强烈。

这大概就涉及到了所谓的“视觉适应性”。在很多时候,我们很少考虑特定的环境,只是单纯地去套用一种种看上去很好很先进的模式,而忽略了特定环境对建筑等人为设施的特殊要求。

也许这也是规划中的一个问题。就如同北大校园中随处可见的新式建筑与老式建筑的交相辉映,也许不能算是完美的选择。

2、校园里的世外桃源——燕南园

燕南园是北京大学燕园众多园林中较小的一个,园中只错落着十几幢精致雅洁的二层小楼和平房小院,这里是北大教授一个住宅区。人们常说,“北大的名教授不一定都住在燕南园,但燕南园住的都是名教授”。单说50年代,燕南园里就住着马寅初、汤用彤、周培源、冯友兰、朱光潜、陈岱孙、侯仁之、林庚诸先生,后来又搬进来王力、魏建功等先生。冰心女士执教燕京大学的时候也曾经在此生活过。这足以反映其内涵的深厚与文化积淀了。

燕南园中独立的住宅模式正是老教授们学术研究的理想环境。正如一位老教授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指出,尽管略显古老,自己也不会想到要去改变房子的老式格局,有一个原因是,尽管很多书都捐给了图书馆,家里的藏书也导致装修的不便。然而更加关键的一点——老房子的格局是一种可以使人安下心来读书治学的环境。多年的积淀,已经使这个小小的园子充满了书香之气……

那么,除了书香,对于久在这里居住的人们来说,它又意味着什么呢?

在实习过程中接受采访的主要是60岁以上的老人,在这里居住时间都超过了35年。他们普遍认为,燕南园有着良好的居住环境,首先它位于一个台地上,地势比周围都高,这是一个良好的地理环境。而其间各色的植物,又为园子提供了一个协调的生态环境。作为极具特色的住宅园林,燕南园吸引着各方来客,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的师生还曾经在此写生,研究其建筑特色。

然而燕南园也有其不足之处。被采访者普遍指出的有以下几点:

其一是来游览观光的人群打破了原有的宁静和洁净,过路的汽车扬尘和制造噪音,给园内的环境带来了很大程度的破坏。

其二是公厕的问题。公厕占用的土地是过去孩子们的游戏场,而由于疏于管理,公厕的建设不仅消灭了孩子的游乐,也对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其实在燕南园中,每户独立的住宅中都有独立的卫生设施,公厕的设立只是为园外小商小贩提供了便利。作为北大校园中少见的几个室外公厕之一,它的设立自然有其道理,然而选址在富有文化底蕴和深厚内涵的燕南园,选址在老教授们读书治学的燕南园,或许并不是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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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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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们: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共享创城成果,建设幸福威海,是全体市民的共同心愿,是市委、市政府为群众谋福利、为威海谋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是一件积民智、聚民力的大事。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一份力、增一份光。在此,发出如下倡议:

1、增强责任感,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要大力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各种公益活动,人人争当志愿者,人人为创城做贡献。

2、当好示范员,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见于细节,它离我们并不遥远。我们要带头不乱丢垃圾、不乱写乱画、不随地吐痰、不私搭乱建,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公共环境;带头遵守公共道德,主动排队,礼让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和大声喧哗,不损坏公共设施,不破坏花草树木,打造一个和谐温馨的公共空间;带头遵守交通规则,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乱停车,人车各行其道,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带头邻里互助、友善待人,窗口单位规范服务、兑现承诺,建立和谐的公共关系。不论你从事什么职业、职务高低、年龄大小、来自何方,只要你生活、工作在威海这片热土上,就要以主人翁的姿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本职做起,从言行举止的细微之处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自觉摒弃不文明习惯、抵制不文明陋习,争做城市文明使者。

3、全民齐参与,做文明创建的推动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要全面落实创城任务,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各级党政机关要行动起来,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创城中率先垂范;街道、社区要行动起来,引导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维护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学校要行动起来,培养学生树立文明意识观念;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都要行动起来,自觉投身到创建文明城市中去。

创文明城、做文明人,我们义不容辞。每一份努力,都会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每一份辛劳,都会为我们的城市增色添彩;每一份热情,都会激发更多人的文明意识和创建责任。让我们携手并肩,以更加认真、细致、扎实的工作,让我们的城市更美好,社会更和谐,人民更幸福!

威海市创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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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城市卫生安全应急管理技术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卫生,技术,全文共 1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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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卫生安全应急管理技术调研报告

从国内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的研究和应用现状出发,指出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建设的核心要务是集成现有的卫生信息系统、消除卫生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与交换;并提出了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数据采集类型和业务支持部门。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一个基于数据仓库、以gis为应急响应支持平台、能统一管理信息、可与其他电子政务

系统互连互通的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框架结构,并详细阐述了各业务模块的基本功能和系统实现的关键技术方法。

1 引言

公共卫生事件是一种极具破坏力的自然或人为灾害。近年来,由于人口持续增长、城市盲目扩张、工业高度密集,资源环境破坏,人与人的安全卫生距离不断缩小,使预防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日趋严峻 。因其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使预测、预警与应急管理成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的重要手段,并引起研究者的普遍关注。如熊光魁 等研究了救灾防病应急反应专家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潘海东等 提出了构建国家级公共卫生应急系统的思路;王平 、杜江等 设计了基于web gis的公共卫生安全监督与控制系统方案;杜鹏等 基于模型分析规划了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的建设;李琦等 在北京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分析决策支持系统的基础上,提出了城市突发公共卫生疫情分析与决策系统的构建方法。这些思路和方案从不同角度对系统功能模块、体系结构、业务模型等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对丰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系统的应用功能,促进地区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有积极作用。但有关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的应用范围、系统需要的数据类型,以及系统支持部门等问题尚未明确提出,特别是如何处理公共卫生领域各部门现有的信息系统长期以来一直被忽视。这些信息系统建于不同时期,采用不同软件平台和数据格式,系统之间的卫生数据无法共享和交换,形成大量的卫生信息孤岛。另外,这些信息系统存有大量有价值的历史和现实数据,如果放弃它们,则需很大的重复投资,并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这与建立节约型社会的主题相违背。因此,集成先进技术,整合城市现有卫生信息资源,消除卫生信息孤岛,实现公共卫生数据的共享与交换,成为当前城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系统建设的核心要务。

基于上述情况,在“十.五” 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区域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延续项目“中小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系统技术集成” 的支持下,通过调查和分析广州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情况,本研究从新的视角提出了建设基于城市的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的技术方案。

2 系统总体设计

2.1 系统建设目标

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系统的建设是在城市现有公共卫生安全体系下,围绕城市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综合运用计算机工程、卫生统计、人工智能、数据仓库、中间件、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建立一个能快速、及时、准确收集、存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并以超媒体(文字、声音、影像等)方式显示各类信息和分析结果,为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构提供全过程、多层次信息服务和多种支持手段的应急指挥和辅助决策系统。系统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将现有公共卫生领域各业务部门相对独立的操作型系统集成在一起,以基础空间地理数据及各类专题图形数据为基础,建立集中统一的公共卫生数据仓库和相应的预警指标、应急预案等知识库和模型库;以数据上报一采集一管理一分析一决策一展示为主线,建立具有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仿真预测、虚拟现实、指挥调度、信息发布等专业应用功能的各子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服务平台,以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指挥调度能力,为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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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甘肃省城市供用水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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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供水人):

乙方(用水人):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在供应和使用自来水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供水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法规,经双方协

一、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 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二)用水性质: 用水。

(三)用水计量器具:DN 计量水表。

(四)计费水表安装地点: (可制定详图作为附件)。

(五)安装计费水表共 具,水表编号:

二、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不间断供水,不得随意停止供水,但在发生不可抗力、维护公共利益、管网建设维护或者乙方拖欠水费等情况下除外。

(二)乙方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但不得影响甲方对其他用水人的正常供水。

(三)甲方保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四)采取市政供水管水压直接供水方式的用户,甲方保证供水水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

1安装水表应注册登记。甲乙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2.乙方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 乙方应按规定申请分装水表。未实施分装的,从高适用水价。

(二)供水价格

1.甲方依据乙方用水性质,按照市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以及根据政府授权代为收取其他用水相关费用。

2.乙方改变用水性质时,应向甲方申请变更,否则按分类水价从高收取。

3.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1.甲方按照 月 周期进行抄表,乙方必须在每月底前缴清上一周期水费及相关费用。

2.水费结算采取 □预存水费 □银行代扣□银行转账 □现金缴费 □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 。

四、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双方贸易结算的水表。

(二)结算水表外侧(进水端,含水表)的管道及附属设施由甲方按相关规定负责维护维修与管理;结算水表内侧(出水端)的管道及附属设施由乙方(或委托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按相关规定由乙方(或委托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负责维护维修与管理。水表在使用期间因自然损耗造成的表计失准,由甲方出资更换;因发生人为损坏、丢失等情况的,由乙方出资向甲方申请更换相应水表。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确保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甲方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乙方,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三)甲方设立专门服务电话4596332实行24小时昼夜受理乙方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甲方应当及时进行现场抢修。

(四)如甲方需要变更抄读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15日通知乙方。

(五)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水表实施周期性检定、到期轮换。

(六)乙方对计量水表准确度有异议的,可向甲方提出验表申请,由双方共同向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通过计量认证的机构申请检定。经检测,如水表误差超出国家规定范围,甲方应当无偿更换水表,当月水费按检定结果多退少补,如水表误差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乙方则应继续按水表实际计量的度数缴纳水费。

(七)因乙方责任造成不能正常抄表时,甲方可根据乙方上 三 个月的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用水量,并限期乙方整改,否则,甲方有权按《城市供水条例》相关规定暂停供水;若乙方对于估算用水量有异议,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3日内联系甲方进行抄表并按抄表数结算水费,否则,按甲方估算数进行结算。甲方在下次正常抄表后按照实际用水量将已收的估算水费以多退少补的方式进行处理。

(八)因乙方连续半年用水量增、减变化异常,按本合同第六条第(八)款约定执行。

(九)甲方有权根据政府或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暂停对乙方的供水。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及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供水。

(二)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三)乙方有权对甲方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向甲方申请复核。

(四)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向甲方交纳水费。若改变用水性质,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

(五)乙方应配合甲方抄验表及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六)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乙方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消火栓用水。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甲方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乙方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甲方重新铅封。

(七)乙方不得盗用或转供自来水。

(八)若乙方连续半年用水量增、减变化异常,应当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3日内配合甲方核对查询原因,双方协商解决方案,否则,按未出现异常前三个月的平均用水量估算每月水量进行结算水费或依据国家、行业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乙方终止用水或随房产交易转让产权、结算户名等情况的,应及时向甲方申请办理清算水费销户、过户等手续。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未履行申报手续带来的损失及后果,因未履行义务导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十)乙方不得擅自围挡、拆除、迁移、损毁水表等设施,也不得将水表等设施用于本合同以外其他任何用途,否则应赔偿甲方损失。

(十一)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具体的联系方式,由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所发送的缴费通知、催收通知等可以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信函、直接投递或张贴等方式送达,一经发送短信、微信至乙方手机、发送电子邮件至乙方邮箱、投递或张贴至用水地址均视为送达。甲方遇到紧急情况或需要告知区域内、全市所有用水人有关信息时,可以采取公共媒体、区域公告或甲方门户网站、微信服务号等平台通知。乙方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自行承担因此导致无法正常接收甲方通知、缴费信息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维护公共利益等情形)造成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的,使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工作差错造成多收水费的,应当予以退还。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不缴纳水费的,除应补足应缴纳的水费外,还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相关规定,按应缴纳水费额每日向甲方支付 ‰的违约金。逾期2个月不交水费的, 甲方可按《城市供水条例》相关规定暂停供水。

2、 乙方擅自改变用水性质、迁改表前水管设施、偷盗自来水、转供自来水等,甲方可按《城市供水条例》相关规定暂停供水,并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等进行举报。

3、乙方不得随意围挡、覆盖水表,影响甲方抄表计收。影响甲方抄表时,应履行整改义务。否则,甲方可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除有权要求乙方限期纠正外,还可按前3个月平均用水量的2倍计收水费。

4、除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火灾等特殊情况外,乙方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消火栓用水,否则按偷盗水处理。甲方有权对消火栓产生的水费计入乙方生活用表合收。

5、乙方因欠费、违规用水被暂停供水的,如乙方要求恢复用水,应缴清所有欠费,并纠正违规行为;经三次以上(含三次)催告仍拒缴、拒不改正或因欠费被停水满一年以上的,甲方有权对该乙方进行销户拆表处理,如需恢复用水,应按新装表业务要求办理申请用水手续。

八、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且实际供水之日起至按合同约定销户拆表或终止供水之日止。

九、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如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提请 贵港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它约定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住 所:

住 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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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创建文明城市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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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一名大学生,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养成雅行习惯,争做文明学生》。

我们的祖国自古以“礼仪之邦”着称于世,我们的民族历来十分注重言行雅致。古时的孔融四岁就知道让梨,这个故事妇孺皆知;今天,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行雅德馨:一九五九年回故乡,邀请尊长吃饭敬酒时,老人们说:“主席敬酒,岂敢岂敢!”毛主席回答:“敬老尊贤,应当应当!”谦谦君子风度传为美谈。

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许有青年旁若无人地占据着公汽的老弱病残座位,也许有外表靓丽的姑娘嘴里吐出“他妈的”叫声,也许有遇到路人撞了你不道歉便扬长而去,也许有衣着光鲜的行人边走边随地吐痰丢果皮。看到这些不雅的言行,你一定会觉得他们与物质文明的社会是多么不协调!是的,当今有些人对于自身不雅行为不以为怪,还会认为:小节无碍大事!我以为:言行文雅不是小事,它是一个人素养的体现,它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

可以这样说,雅行是现代文明人的重要素质,它比人的智慧与学识还要重要。举止文明、彬彬有礼、温文尔雅、仪态万方,这些美好的词语都是雅行写照。生活在社会的大家庭中,文明雅致地处事待人,是我们每个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必修课。我们更不能忽视,不雅的行为时常发生在大家的身边:校园内,有我们不经意丢下的垃圾;同学间,话语里也有脏话、粗话的字眼。虽说这只是一些小小的毛病,但却影射出我们素质上的缺陷。

同学们,我们班有一个共同的信念:今天,在校园学做文明人;明天,在社会上做个高雅的公民。因为,我们出自诗情画意的英华校园,我们不能辱没班级的荣誉,我们不能辱没校园的名声!此刻,就要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在老师的引领之下,做一个言行文雅的好学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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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城市工业供用气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1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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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供气方:

用气方:

供气方:

用气方:

为了明确供气方和用气方在天然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天然气交付点及碰口费

本合同交付点为

第二条 天然气交付方式

供气方将通过管道输送在交付点将天然气的所有权转移给用气方。

第三条 用气种类和性质

本合同供给用气方的气体为天然气,用气性质为 工业 用气。

第四条 供气质量

供气方按本合同交付给用气方的天然气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820-1999《天然气》中所规定的二类天然气。

第五条 天然气销售价格

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销售给用气方的天然气价格为:

1、燃气价格为_____元/立方米。

2、本合同以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实行先款后气;用气方应在每月 5 日前结清上月预付完本月气款。

3、如用气方预付气款用完之时,用气方拒不补足预付款,供气方有权停止供气,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用气方承担责任。

4、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政府和上游气价调整时,供气方的销售价格随之联动调整,按有关调整文件规定执行,时间以政府或上游的正式行文为准。

5、由于其他原因(包括中石油供气单位顺价)造成供气成本增加,供气方有权依据法定程序调整供气价格。

6、遇燃气销售价格调整时,供气方应告知用气方调价时间和价格,分别结算调价前后的燃气费。

第六条 天然气的结算

1、本合同以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实行先款后气;用气方应在每月5 日前预付完本月气款。

2、如用气方预付气款用完之时,用气方拒不补足预付款,供气方有权停止供气,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用气方承担责任。

3、最小月用气量:当月合同量×97%

4、最低支付:如果用气方在某个供气月内未能提取本合同规定的最小月气量,则用气方必须支付最小月气量与该供气月买方实际提取气量差值部分的价款,该部分天然气按照该供气月本合同约定综合价格的30%计价。

第七条 天然气的计量

1、按本合同交付的天然气在交付点按体积(标准立方米)计量。

2、天然气的计量器具为用气方提供合格的燃气流量计,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验、认定。供气方负责管理,用气方监护。

3、用气方需在本年3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本年度4月1日至明年3月30日的用气量计划、维修计划和供气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信息。(附件一:年度用气计划表)

4、 用气方如需在销售计划基础上扩大用气规模,应首先向供气方书面提出,经同意后再实施,否则供气方不承担任何相应增加供气的责任和义务。在本合同期内,若用气方提前用完申购气量且未向供气方发出继续购气要约或未与供气方达成一致供气方有权减少或停止向用气方供气。

5、天然气的计量以用气方提供的计量器具读数为依据进行结算。

6、天然气日常计量交接单由双方指定负责人共同签字盖章。如果用气方认为计量交接单有误,应在签署计量交接单的同时将该异议填注在计量交接单上,但这并不能免除用气方依据供气方开具的发票付款的义务。该异议将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处理,并根据处理结果调整结算气量和气款,用气方如果拒绝在计量交接单上签字,将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

7、当用气方对天然气计量装置的准确度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供气方,双方委托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检定。经检定,天然气计量装置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用气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供气方承担。只对当天的用气量根据检验结果进行调整。

8、若因燃气计量表自身原因导致计量不准,按以下 ① 方式计算用气量:

①计量不准前,正常计量情况下一个月或是合理期限内的日平均用气量乘以计量不准的天数;

②恢复准确计量后一个月或是合理期限内的日平均用气量乘以计量不准的天数。

③计量存在争议时,用气方不得以此理由拒绝支付气费,应先结清气费再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多退少补。

第八条 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1、供、用气设施由用气方全资严格按相关规定建设,产权分界点是: (即供、用气双方的交付点)。

2、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方负责维护管理,或委托供气方代为维护管理(另行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3、产权分界点后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物资设备由用气方自行全权负责。

第九条 供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1、除上游气源停气、气压降低,不可抗力、特殊约定或供方管路抢修及抢险等因素外供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向用气方连续供气。

2、供气方在能满足自身供气的情况下,向用气方保供天然气,如供气方自身不能满足自身供气的情况下,供气方有权减、停用气方气量。

3、依照法律、法规和燃气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用气方的用气设备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4、监督用气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天然气,有权制止用气方超使用范围用气,严重者可中断供气。

5、用气方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方逾期不支付天然气费达10日的,供气方有权停止供气并解除合同。

6、供气方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维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方违约用气等原因,需要减供或中断供气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方应及时通知用气方。

7、用气方必须如实上报实际用气户数,如发现隐藏户数的情况,供气方有权作停气处理,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由用气方承担。

第十条 用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用气方交付天然气。

2、用气方需协助供气方落实上游履行本合同所增加的居民用气计划和结算居民结构气比例事宜。如上游不增加居民结构气则调整价格并弥补供气差价。

3、按照合同约定的性质使用天然气,用气方需要改变用气性质或扩大用气范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供气方提出申请。(不能私自为任何一家工业用户供气,如有需要供气,必须与本合同供气方达成协议后方可实施)。

4、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天然气气款。

5、用气方应严格遵守各种安全用气法律法规和标准,设置用气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用气、设备设施检修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6、承担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7、用气方应提供符合安全保证的施工作业、抄表、安全检查、维护的条件和环境。

8、有义务协助和配合供气方进行用气安全检查,接受供气方对使用范围的检查监督。

9、未经供气方书面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改变动、损害供气方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燃气计量表,否则视为盗用燃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款第(3)项之规定处理。

10、有义务保护燃气设施,发现安全隐患、漏气爆管、违规作业、私拉乱接、违章用气、认为破坏燃气设施等紧急情况,用气方应立即报告供气方或者政府相关部门。

11、用气方在生产运行时应做好各类用气性质的生产用气记录,以备供气方查阅。

12、用气方当遇到因供气设施检修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或因政府部门的指令和上游供气情况的变化,采取减压、减供、限气或停气等措施时,用气方因做好相关应急措施及保供措施,供气方无义务为其进行保供。

第十一条 安全用气

1、用气方应对用气人进行天然气安全使用常识和规定宣传,并提供咨询服务。

2、用气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给供气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用气方承担:

(1)未经供气人批准,用气人擅自安装、拆除、拆修、改装、迁移燃气设施和器具,改变燃气用途,擅自更换,变动供气方的计量装置及铅封等;

(2)在装有燃气设施的房间住人,使用、存放火源或易燃、易爆及有腐蚀性物品;

(3)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电器设备、避雷设施的接地导体;

(4)使用明火检查泄漏;

(5)掩盖、包裹燃气管道、燃气设施;

(6)在管道燃气设施安全范围内挖坑取土,修建建筑物或其它构筑物,堆放危害管道燃气设施安全的重物,倾倒腐蚀性液体、气体或放置易燃易爆品,进行焊接、烘烤、爆破作业及其它损害管道燃气设施的行为;

(7)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或拆除管道燃气设施统一标志;

(8)其它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3、用气方进行有可能影响或者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工程施工作业时,应当事先通知供气方,供气方派人到现场进行监护。在施工作业中损坏燃气设施的,必须立即通知供气方,对给供气方造成的损失应进行赔偿。

4、为了保证用气方平稳安全用气,在供气过程中当供气方或用气方发现计量器具故障或其他原因需要拆卸返厂维修或清洗时,用气方应积极配合。计量器具返厂维修或清洗后,由计量器具厂家提供维修清洗证明。当用气方对维修或清洗后计量器具的精度有异议时可提出对该计量器具送有资质的计量监督机构进行检定。经检定,如计量器具的精度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则检定费用由用气方承担;如计量器具的精度不在国家规定范围之内,则检定费用由供气方承担。计量器具返厂维修或清洗产生的费用,根据计量器具故障产生原因,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供气方的违约责任

(1)供气方在检、维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用气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天然气气款的,除补交气款外还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应付未付部分的5‰每天收取。

(2)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用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用气方违法违规使用燃气(含盗用燃气)导致供气方气量损失的,应向供气方赔偿损失,计算损失额按管道口径最大流量计算,计费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日24小时连续用气计算;且供气方可以采取中断供气直至用气方纠正自己的行为为止。对情节特别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应按照法定程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给供气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用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违法犯罪的,应按照法定程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供气方在维修、安检、抄表等过程中如发现用气方燃气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气方应积极配合隐患整改。如为应由用气方自行整改的,用气方应在接收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10日内自行整改,如果用气方不配合或拒绝自行整改的,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用气方自行承担责任;为保证安全,乙方有权随时限气或中断供气。

第十三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任何一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本合同期限自动等期顺延,顺延次数不限。

第十四条 合同条款的保密

本合同或根据本合同订立的协议的任何条款,供、用气双方均有对该等条款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向双方以外的任何一方披露,对确需披露的信息,应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履行没有意义。

(3)发生严重影响供气方或用气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3、本合同的任何变更、终止或期满不应影响一方在该变更、终止或期满之前所发生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双方均可向供气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超出当事一方控制造成或引起该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任何事件或情况,而该任何事件或情况是上述当事一方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火灾、洪水、台风、地震自然灾害和战争等;还包括导致一方不能合法履行义务的政府法令,对一方具有管辖权的政府机构的限制、制止,或其他指令和法律修改,许可证的取消和撤回,以及批准的改变,取消或废除。但是由于一方的行为或疏忽而导致的法律、批准、同意或许可证的改变、取消和废除,不应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事前书面同意,均无权转让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供气方: 用气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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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大城市的贫富差距调查报告[页2]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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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贫富差距调查报告

在上海,一方面富人云集,每平方米五六万元的楼盘,开盘就抢光。如今年8月8日在浦东新区开盘的星河湾小区,周边楼价每平方米2万元,它卖到5万元,总共322套房,一天之内卖260套,总销售额超过40亿元,业内人士称这种情况在世界房地产市场都罕见。

另一方面,居住在棚户区和老旧社区的人们,却是连棚屋和老旧房的产权都没有的无房一族。在蕃瓜弄社区,记者发现几乎所有的家庭都是三四户人家在共用一个厨房和卫生间,居住条件非常简陋。这些房子属于承租公房,居民们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一个月交四五十块钱的房租。

李存荣说:“对我来说,买房就别提了,我们即使卖血,也买不起两万块钱一平米的房子!”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困难户情愿住在十分简陋的住房里,也不愿被拆迁。和病残儿子一起住在 “交通花园”(棚户区)的李继梅听说现在她所住的小区要拆迁,十分心焦。“这里要是拆迁了,我和孩子就没有地方住了。现在尽管房子差,可换个地方,房租就没有这么便宜了!”

天津小海地社区居民们最担心的也是拆迁,怕换了地方交不起房租。记者了解到,在天津的南开区、和平区、河西区三个区内,最便宜的一居室的房租在800多元一个月,这样的费用小海地居民是难以承受的。

不仅如此,由于住房商品化过程太快,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供应严重不足,大批低收入人群无房可住。在上海市杨浦区,很多街道已经出现流浪的人群,每个街道少的四五个,多的十来个,居无定所的人群已经给民政部门和公安部门造成很大的压力。街道干部表示,这些人平时经常来民政部门反映困难索要低保补贴。岁数大的整天提要求,年轻点的就在外面混,晚上睡在网吧、急诊室、棋牌室、澡堂等,实在过不下去就偷盗犯罪,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杨浦区民政局社会科科长郑军说,如果政府能给居无定所者提供廉租住房甚至一个床位,情况可能会有所改善。

在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温州,记者看到了贫富差距较小的“橄榄形”社会的曙光。至少从本地户籍人口层面,当地均富水平比较高,低收入群体比较少,因下岗、贫穷、失业等问题而产生的上访事件也相应较少。

温州乐清市委书记潘孝政说,如果光就本地户籍人口而言,乐清目前的社会形态更类似于“橄榄形”,低收入群体约占5%左右,家庭资产在5000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约有10%,余下的大多人均年收入在1万元~10万元。他说,乐清经济总量的95%是民营经济创造的。从乐清市的发展状况可以看出,鼓励全民创业、发展民营经济是实现“橄榄形”社会的可行路径。

“草根经济的作用不容忽视,民有是民享的重要路径。”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说,温州财富神话给人们的最大启示,就是政府对民营经济“有需则让、非禁即入”,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给予老百姓政策支持,放水养鱼,实现小河有水大河满、民富国强。

但是,温州的“橄榄形”社会形态也还只是一个仅仅属于本地户籍人口的“青橄榄”。记者调查发现,当地还有300多万外来打工者,他们多数人的月均收入只有1000元上下,社会保障很不健全,只有30%~40%的企业打工者有各种社会保险。

最近,来自国家发改委的《促进形成合理的居民收入分配机制》的调查揭示,从1988年至XX年年,收入最高的10%人群和收入最低的10%人群间的收入差距,从7.3倍上升到23倍,特别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城乡整体基尼系数达到0.465。而本刊记者调查中也发现,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演进,普通民众对贫富差距不断加大的不满也日益强烈。

中科院心理研究所所长王二平告诉记者,过去6年他们在做社会问卷调查时,将“中国社会问题最严重的是什么”这一问题列了19个备选项,在调查的5个省40个县中,老百姓都认定排在头两位的社会问题是腐败和贫富差距,只是到了第三位各个省才有变化,如环保、住房等。

长期从事居民收入分配研究的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杨宜勇说:“收入差距扩大累积的结果是财产差距的不断扩大。目前收入最高的10%家庭的财产总额占城镇居民全部财产的比重接近50%,收入最低的10%家庭的财产总额占城镇居民全部财产的比重可能在1%上下,80%中等收入的家庭仅占有财产总额的一半。”

各行业收入苦乐不均的现状也越来越突出了。杨宜勇说:“中国纳税百强”几乎年年是石油、烟草、钢铁、电信、电力、金融等具有国有垄断性质企业的天下,上市公司中的能源、电力、钢铁、交通、汽车等企业总能出现在沪深两市业绩增长排行榜的前列,这都反映出垄断行业的收入在持续快速增长。

国家统计局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同比增速超过经济增长,这一数字一公布,引起公众哗然,很多网友质疑自己工资“被增长”。而专家的调查也显示,高“平均数”背后掩盖了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真实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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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中国城市居民装修消费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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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居民装修消费调查报告

一、调查群体基本信息

本次调查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西安、成都、沈阳7个城市进行。其中男性受访者占比49.4%,女性受访者占50.6%。

受访者中,80后占52.1%,为本次受访对象的“主力军”。70后、90后、60后及以前分别占到24.65%、16.2%和7.1%。

二、环保装修知识,你真的了解吗?

1、了解程度

调查显示,公众对室内装修环保材料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处于初级认知阶段,过半(55.5%)的受访者表示偶尔了解一些相关知识,仅26.1%的受访者表示非常了解。

2、了解途径

调查显示,公众获取建筑环保材料信息的首要渠道还是电视(36.5%),其次则是报纸杂志和(20.1%)和装修公司的介绍(18%)。

3、装修污染源

被问及“您了解到的室内装修污染主要来源于以下哪种装饰材料?”时,在公众的心目中,油漆及各种墙面涂料是室内装修污染的首要来源(83.5%),认为粘胶剂及防水涂料等装修辅料和人造板材是室内装修污染来源的比例也超过七成。

注:本期为多选,故各选项之和大于100%。

分年龄看,年龄越大,对各种污染源的认知越明显。在35岁及以上的年龄群中,超过八成人都认为人造板材是一种装修污染源,而80后中持同样看法的仅占68.9%,90后中甚至只有53.8%的人这样认为。

4、装修污染物

对于“您认为以下哪些属于装修污染物?”这一问题,调查显示,甲醛已成为公众皆知的装修污染物(94.7%),认为苯属于装修污染物的比例也达到83.9%。但仅有三成左右的受访者认为氨气和氡气属于装修污染物。而并非装修污染物的氧气也以4.2%的比例“中枪”。

注:本期为多选,故各选项之和大于100%。

【小编提示】:

氨气对动物或人体的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减弱人体对疾病的抵抗力。

室内氨气污染主要来自三方面:

1)装修工人为了保证冬天低温情况下正常工作,在水泥里加入了含尿素的混凝土防冻剂,里面含有大量氨类物质,随着温度湿度的变化,被还原成氨气从墙体中缓慢释放出来;

2)室内装饰材料中的添加剂和增白剂;

3)生活异味、厕所臭气也是氨气的重要来源,也往往是我们忽视的地方。

氡气是导致人体呼吸系统疾病的重要原因之一,并可诱发细胞癌变。室内环境中的氡主要来自地基土壤的扩散、地下水、天然气燃烧以及含铀高的建材。

5、污染物释放

调查显示,近五成(49.3%)的公众认为家装材料中的污染物经过3-12个月就可以释放,事实上每种室内污染物都有各自的释放周期,对人体危害最大的甲醛,释放期长达3至2019年。

三、装修环保材料选购

1、房屋装修情况

本次调查中,66.4%的受访者或受访者家庭过去三年内参与过房屋装修。

2、是否购买环保材料

在参与过房屋装修的受访者中,85.9%的人表示当时使用过环保材料。

从收入上看,收入越高越会在装修时使用环保材料(高收入:96%,中等收入:86.2%,低收入:65.5%)。

分城市来看,北京公众在装修时使用环保材料的比例最高(94.9%),而西安居民使用环保材料的比例最低(76.6%)。

3、检测标识

虽然近九成(89.7%)的受访者表示在购买装修材料时查看了各种气体排放的检测合格标志,但只有39.3%的受访者表示一直都这么做。另有8.4%的公众在购买装修材料时从来没有查看各种检测合格标志。

收入越高越在意气体排放的检测合格标志,超过四成(44.4%)高收入者在装修时始终都会查看气体排放的检测合格标志,而中等收入和低收入中分别有39.2%和27.6%的人会这么做。

上海人对气体排放的检测合格标志最在意(46%),而西安人对此最不在意,14.1%的受访者从来没有查看过。

4、环保材料的使用

墙体涂料(86.9%)是公众最优先使用环保材料的部位,其次是衣柜橱柜等家具(74.6%)和地面材料(63%)。

注:本期为多选,故各选项之和大于100%。

高收入者在地面材料(69.5%)会优先使用环保材料的比例高于中(62.7%)、低(53.25)收入者。

5、如何选择环保材料

公众在选择环保材料时,最常用的方法是认准国家级环保标志,并且找商家索要质量检测报告查证(57.1%)。

四、环保材料消费

1、环保材料可承受价格

平均来看,公众最高能接受环保材料比普通材料的价格高出19.7%,对环保材料价格的承受上限平均为集中于普通材料的1.1-1.2%倍,仅8%的公众可接受环保材料比普通材料贵出30%以上。

2、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仅34.8%的公众表示装修后会花钱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近五成(47.3%)受访者需视情况而定。收入越高,越愿意花钱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分城市来看,北京和成都的受访者对花钱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意愿最高(42.9%),广州和西安对此服务的接受度最低(28.6%)。

3、空气净化设备的购买

在在污染释放期,消费者会购买哪一种设备进行空气净化?调查显示,近六成(59.6%)受访者选择购买空气净化器。

12.7%的低收入者不打算购买任何空气净化设备,而高收入者中,这一比例仅为4.2%。

4、未来对环保材料的选择

86.4%的受访者表示假设未来(再)做装修,会优先使用环保的家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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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目前城市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4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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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存在问题对策

以前,在城市里,很少有人关心民工,很少有人理解民工,很少有人支持民工。现在,在城市里,几乎没有人能离开过民工。一条条宽敞整洁的马路,一片片挺拔秀丽的楼群,都凝结着他们辛勤的汗水和青春,他们默默无闻地在为城市工作着、服务着,他们奉献出了青春、力量,方便了千百万城市居民的生活,为城市的运转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他们就是进城民工——城市里的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与城市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市场进一步开放,城市化进程加快,特别是加入wto以后,人口的流动将会进一步增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将会以更大的幅度涌入城市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务工、经商。一方面为城市建设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促进了城市的繁荣和发展。另一方面,由于流动人口绝大部分来自四面八方较为落后的农村,对整个城市管理的要求缺乏了解,加上总体系质偏低,给城市稳定和环境卫生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很多的难题。解决得好,就能有效地促进城市的稳定和繁荣,解决得不好,将严重制约城市的持续发展。因此,流动人口工作的好与差,直接体现着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的管理水平。                            流动人口的作用与问题     自80年代初,全国从农村流入城市的人口从几千万,以“滚雪球”的方式,不断扩大到XX年以后的近2亿人。在xx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生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XX年10月14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更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富裕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就业,是增加农民收入和推进城镇化的重要途径”。这是党中央对民工进城及人口流动在市场经济中,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作用和意义的肯定。     流动人口不断涌入城市,大量集结,是现代城市建设不可缺少的生力军,同时也给城市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如治安隐患增多,治安事故的频发,抢、盗、凶杀等案件高发,违反计划生育现象时有发生,破坏环境和公共设施的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等一系列较为突出的问题。纠其原由,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因素:一、受教育层次不够,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二、来自不同地区,对城市管理及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不够,法律意识淡薄;三、已经习惯了的陈规陋习不易改掉。如何做好流动人口工作,缩短现代化城市与流动人口整体素质之间的距离,加强城市民主与法治建设,提升城市化管理水平,平衡城市中稳定、文明与发展之间的关系,是每一个城市都面临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流动人口与街道服务、管理工作概况     一、管理特色     南苑街道紧紧抓住这一矛盾的集点,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大胆实践,结合实际,变打、赶、堵为引导、教育和服务,探索出了一条较为成功又独具特色的流动人口社区化管理工作之路,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为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打开了新的途径。其与时俱进的做法,科学的管理手段,赢来了北京、大连、西安、杭州等全国各地共260批次的参观团体和代表们的交口称赞。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日报》等国家和省、市新闻媒体都进行过大量的相关报导,中央综治“严打”工作检查组,在视查和调研街道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后,对街道把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作为维护稳定,提升城市法治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来抓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街道与流动人口概况     南苑街道地处河西新城区之腹地,,紧邻奥体中心,交通便利,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多年来,吸引了大量的外来人口在此务工经商。据市公安局统计数据显示,XX年南京流动人已达120万,建邺区占十分之一,为12万余,其中南苑街道流动人口就高达2.6万。其特点为80%是散居式分布(居民住户出租房内),20%是成建制(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内部),其散居式为主的流动人口是目前南京乃至其他城市中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居住形式,是城市中流动人口大群体的一个缩影。他(她)们90%来自较为贫困和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如:河南、安徽、湖南、苏北和南京周边等地,在城市中从事一些苦、脏、累、险的职业,如:餐饮服务、生产经营、建筑装潢、废品回收、拆迁搬运等。年龄结构以青壮年为主,文化程度初中以下(初中以上只占5%),男女比例7:3,70%有相对稳定的职业,25%处于待业和无业,5%属于盲流,以前称“三无”人员,属流动人口中易违法、难管理的“高危”人群。     三、领导重视     南苑街道自成立的那一天起,工委一班人就痛下决心:“自强实干建南苑、开拓进取创特色”,决心把南苑打造成南京城市管理中一流的品牌街道。主要领导一致认为,不把辖区2万多流动人口纳入街道社会经济同步发展的话,民主、文明、法治化的城市管理品牌街道就无从谈起。面对建邺新城区高标准的发展起点,高质量的城市管理要求,如何使流动人口不再是城市的“包袱”,开拓新形势下流管工作新局面,为城市建设服务,成了南苑的的当务之急。     四、设立机构  落实措施     所街地区不仅仅是南苑辖区内流动人口最多的地区,而是在南京市都很有名的外来人口集聚地,600米长的一条街两旁的居民家中就暂住着流动人口8000多人,高峰期逾万人。XX年1月,在区流管办的指导下,街道经过调查认证,在原有的基础上,投入30余万元,率全区之先,在所街流动人口密集地,建立了与街道政务中心各项功能相类似的融管理、教育、服务为一体的“流动人口社区服务站”。

服务站在上级主管部门和街道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该站有公安、计生、民政、劳动、工商、税务、房产、市容等部门参与,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专职协管员实施工作,形成了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新格局。采取了一家牵头、一套班子、一个网络、一证许可,一站式管理的方式,结合多年实践,从广大流动人口根本利益出发,深入开展系列社区服务,把强赶硬堵的老做法改变为正确引导和教育服务为主,实行了流动人口常住化管理。先后创立和组建了在全省乃至全国均属首家的流动人口社区服务中心、党支部、民兵连、法制教育培训中心、纠纷调委会、维权站、团支部、妇联等10个相应的组织网络、各项制度、《条例、法规》、工作流程示意图等规范上墙,实行窗口式一条龙文明服务,方便流动人口,接受流动人口监督,按300:1的比例,选配了素质好,有能力的22名同志担任专职协管员,其中专职负责计生、医疗、保健服务的人员2名。     服务站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1、依照法律法规对流动人口、房屋出租户、用工单位依法实施管理;2、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工作、生活、居住等情况,为各职能部门提供可靠的管理信息;3、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援助,切实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挖掘发现各类线索,配合执法机关,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4、及时排除纠纷矛盾,维护社会安宁;5、积极引导,深入服务,加强教育,提高流动人口整体素质,带领流动人口参与文明社区创建;6、大胆探索,不断实践,积累工作经验,服务城市管理,开辟科学管理新途径。     问题与对策——几年来针对地区流动人口实际的几点有效做法:     一、(人口流动性大,对城市管理及相关法规不了解,易违法犯罪。)     对策:强化法治,抓源头管理。     把私房出租户、用工单位、私营业主确 /> --> /> --> 等租赁信息,为经营者牵线搭桥;3、利用自办企业、驻地单位、饭店等行业的用工,免费提供就业务工信息;4、发挥社区甲级卫生室的作用,为流动人口提供医疗、保健、防疫服务;5、免费提供避孕药具,计划生育孕检服务;6、以法制培训中心为阵地,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开办骨干代表法制培训、轮训,以点带面,引导他们学法、守法、懂法和怎样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7、及时帮助流动人口调处生活,工作中的矛盾纠纷,排忧解难,使其安居乐业;8、解决子女就学,开办收费低廉的子弟小学,并介绍有条件的孩子到当地学校借读,排除后顾之忧;9、投入专项资金,改造生活设施,改善供需矛盾,解决用水、用电、污水排疏、公共厕所、卫生保洁等,为流动人口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10、在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组织流动人口开展和参与文体活动,丰富社区文化生活。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南苑地区流动人口在社区里家的氛围更浓了,热爱第二故乡,参与社区事务热情更高了。     四、(流动人口来自不同地区,组织观念差,生活松散,不易开展集中教育。)     对策:放手发动群众,开展自管自治,开辟民主化管理新途径。     积极开展文明社区创建,充分发挥已组建的流动人口党支部、民兵连、计划生育协会等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三自”作用,以组织联系人,以活动教育人,以服务温暖人,开展一系列如:社区义务劳动、知识竞赛、政策法规学习等“争做第二故乡主人,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活动,团结和影响广大流动人口带头执行政策、法规,积极参与社区事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新闻媒体给予了大量的报导和宣传。党支部、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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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设“平安城市” 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_经验交流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1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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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平安城市” 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我区根据省、市委部署,全面启动“平安城市”建设活动,采取各项措施,努力构建大稳定、大平安格局,社会稳定形势趋好,没有出现严重影响稳定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群体到区上访同比减少59.02%,到市集体上访同比减少149%,刑事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控制,案件反弹幅度下降30.5%,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一、制定方案

区委于6月11日召开常委会议,专门讨论建设“平安城市”实施方案,研究“平安城市”创建工作。6月23日下发了《关于建设“平安城市”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根据省、市委建设“平安福建”、“平安三明”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城市实际,决定从~年—~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设“平安城市”活动,~年底达到“平安县(市、区)”标准;明确提出了建设“平安城市”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坚持统一领导步调一致、坚持依法治区依法办事、坚持专群结合齐抓共管、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等五项原则;确定了五个明显提高、五个明显下降、五个有效遏制、五个防止发生的总体创建目标和分三步走的工作步聚(即~年1月—6月动员部署、~年7月—~年12月整体推进,实现达标,~年1—12月巩固提高);确定营造和谐发展环境、加大对敌斗争力度、严厉打击犯罪、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力整治农村房屋质量安全问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等八项工作重点,特别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平安、大稳定”的思想,针对城市实际,把农村房屋质量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重中之中来抓。

二、明确目标

总体计划用三年时间开展建设“平安城市”活动,全面实现创建目标。力争两年(~年底)达到“平安县(市、区)”标准,具体计划:~年1月—6月为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制定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深入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建设“平安城市”活动;~年7月—XX5年12月为整体推进阶段,实现“平安县(市区)”目标,具体是:~年30%的乡镇(街道)、30—50%的社区(村)达到“平安乡(镇、街道)”和“平安社区(村)”的标准;~年底100%的乡镇(街道)和90%的社区(村)达标,实现建设“平安城市”总体目标,使我区成为全市首批达标县(市、区);~年1月—12月巩固提高,全面达标,100%的社区(村)实现“平安社区(村)”标准,全面总结创建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创建水平,全面实现“平安城市”目标。

三、狠抓落实

1、加强领导。区委决定成立由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长江鸣任组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汗明任副组长,人大、政协、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建设“平安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决定从政法部门抽调3名干警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各级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创建工作领导格局,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强化宣传。一是层层动员部署。6月21日全区建设“平安城市”动员大会之后,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辖区各单位都相继召开建设“平安城市”、“平安乡镇(街道)”、“平安社区(村)”的动员大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部署创建工作,统一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目前,六个乡镇(街道)和部份区直部门已制定出具体的创建工作方案,初步在各级各部门形成了建设“平安城市”的共识和创建氛围。二是组织工作队深入村(居)进行宣传发动。区里组织挂点村(居)的部门,配合各乡镇(街道)深入全区22个行政村、24个社区居委会向广大村(居)民宣传建设“平安福建”、“平安三明”、“平安城市”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在宣传发动中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创建文明城市相结合、与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相结合、与创建文明村镇相结合。深入发动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建设“平安城市”的活动,为创建工作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三是多形式宣传。利用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宣传栏、黑板报、墙报、广播、挂标语、发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建设“平安城市”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据统计全区已召开各种动员会议50多场次,出各种板报宣传栏60多期,悬挂宣传标语12幅、发放宣传单5000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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