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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文明城市美篇(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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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城市概况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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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游客大家好!孔子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南京中华旅行社对大家来南京旅游观光表示热烈欢迎。我姓王,是本团导游。能为大家做导游是我的荣幸,我和司机王师傅一定为大家服务,尽力满足大家的要求,帮助大家解决问题和困难,使大家乘兴而来,满意而归。希望通过我的介绍,让古老而又美丽的南京给大家留下一个难忘的印象。在此我祝大家旅途愉快!

现在我将南京向大家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南京简称宁,位于江苏省西南部,处于长江下游黄金地带,地跨长江两岸。人杰地灵,物华天宝,南京市面积约6597平方公里,人口近800多万,下辖11个区2个郊县,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气候属亚热带气候,四季分明,是一处十分理想的旅游胜地。

南京历史悠久,是我国著明的四大古都之一。素有“江南佳丽地,金陵帝王州”之誉。自公元前472年越王勾践建“越城”开始,已2400多年的建城史。历史上正式建都于南京是从东吴孙权开始的,以后东晋、宋、齐、梁、陈都先后在此建都。因此南京有“六朝古都”之称。此后南唐、太平军天国、中华民国也在此建都,所以南京又有“十朝都会”之说。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南京的经济在腾飞,南京旅游业在大力发展,南京已成为我国东部地区的综合性工业基地,支柱产业有:电子业、汽车业、石化业、钢铁业、电力业。南京正在加大城市的基础建设,提高南京外商投资的硬环境。南京又是国家级园林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等。南京有旅游景点两百多处,吸引着众多国内外的游客。南京的城市特点是集:“人文、绿都”为一体。因此,南京将成为经济发展更具活力、文化特色更加鲜明、人居环境更为优美、社会更加和谐的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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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热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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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_ 单位名称:_,地址:_; 法定代表人:_,职务:_; 邮编:_,电话:_。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_ 单位名称:_,地址:_; 法定代表人:_,职务:_; 邮编:_,电话:_。房屋承租人(使用人)(以下简称丙方):_ 单位名称:_,地址:_; 法定代表人:_,职务:_; 邮编:_,电话:_;甲方因_建设需要,经批准取得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根据《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____省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_等规定,对乙方的房屋进行拆迁,甲、乙、丙_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被拆除房屋现状

(一)房屋所在地点_,建筑面积_平方米(其中有证建筑面积_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_,房屋产权证号_),房屋的用途_,房屋的产权性质_,房屋的结构_,房屋的总楼层数_,房屋所在的楼层数_,房屋的朝向_。

(二)房屋内部设施及装潢情况:_

(三)房屋的附属物及构筑物情况:_

(四)机械设备情况:_

第二条 乙方或丙方基本情况

(一)被拆除房屋为住宅时:

1、乙方有正式户口_人(其中常住人口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_。

2、丙方有正式户口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_。

(二)被拆除房屋是非住宅时:

1、乙方情况:_

2、丙方情况:_

第三条 房屋拆迁补偿选择第_种方式:

1、货币补偿。

2、房屋产权调换。

第四条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金额的确定选择第_种方式:

1、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价格。

2、根据当事人共同推荐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确定。

3、当事人对评估机构的选定意见不统一时,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评估价确定。

4、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作价方式。

(二)房屋装潢作价方式:_

(三)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_

1、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_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元计价,小计_元。

2、装潢补偿金额_元(若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装潢补偿,此项可不另行计算)。

3、附属物及构筑物补偿金额_元。 以上三项合计补偿金额_元。

(四)房屋货币补偿的币种_,补偿金额由甲方于X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_。

(五)实行货币补偿的,甲方对丙方不再承担安置责任,由乙方对丙方进行安置。

第五条 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

(一)甲方提供位于_,结构_,用途_,房屋号_,建筑面积_平方米的【现房】【期房】,产权调换房屋的楼层、房号的确定方法:_。 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应符合以下标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2、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_。

3、房屋装饰与设施标准见附件二

4、新建房屋竣工后质量应经_登记备案。

(二)被拆迁的房屋及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均按本协议

第四条第

(一)、

(二)、

(三)款统一方式进行确定,并结清产权调换差价。

(三)按被拆迁房屋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差价。差价金额_。

(四)产权调换差价币种:_,差价由_方于X年____月____日前向_方支付,支付方式:_。

第六条 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安置

(一)过渡方式按以下第_方式确定。

1、【乙方】【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

2、由甲方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

(二)【乙方】【丙方】过渡期限自X年____月____日至X年____月____日。

(三)【乙方】【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的,甲方应当按本协议

第七条的约定向【乙方】【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乙方】【丙方】选择由甲方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的,其周转房的地址:_,建筑面积_平方米。

(四)甲方保证【乙方】【丙方】在过渡期限内按本协议

第五条规定进行安置。【乙方】【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周转房的,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____日内腾空周转房。

第七条 房屋拆迁补助费

(一)甲方按_规定标准,支付【乙方】【丙方】搬迁补助费_元,临时安置补助费_元,其他补助费_元,共计_元。

(二)拆迁非住宅房屋,甲方按_规定标准,支付【乙方】【丙方】设备搬迁和安装补助费_元,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_元,其他补助费_元,共计_元。

(三)房屋拆迁补助费的币种:_,甲方应于X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丙方】,支付方式:_。

第八条 【乙方】【丙方】在X年____月____日前应将被拆迁房屋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 【乙方】【丙方】的违章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应在X年____月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 逾期安置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在本协议

第六条第

(二)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天前通知【乙方】【丙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按本协议

第七条约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2倍向【乙方】【丙方】加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2、逾期_个月内,甲方按本协议

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向【乙方】【丙方】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逾期超过_个月,甲方按本协议

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向【乙方】【丙方】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3、逾期12个月的,【乙方】【乙方在征得丙方同意的情况下】有权要求重新选择货币补偿或另行选择安置房。

4、_。

5、_。

(二)【乙方】【丙方】在临时过渡期内,收到甲方安置通知(通知方式为_)之日起4个月内,应到甲方办理安置手续;甲方应从发出安置通知后再支付【乙方】【丙方】四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不到甲方办理安手续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或补偿费。

第十一条 甲方关于安置房标准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交付的安置房标准应符合

第五条第

(一)项及附件二标准的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标准进行整改,并赔偿_元。

(二)安置房屋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处置方式: 本款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本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置。 本协议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登记中面积记载不明确的,应由原产权登记部门重新确认。 安置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本协议约定面积发生差异,甲、乙双方同意按_种方式进行处置:

1、双方自行约定:

(1)_;

(2)_;

(3)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置: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

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大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按

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如果安置房屋价值大于被拆迁房屋,不找差价,如果安置房价值小于被拆迁房屋价值,甲方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乙方。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小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场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按

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由甲方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乙方。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协议约定面积)协议约定面积100%

第十二条 甲方逾期支付拆迁补偿资金(货币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设备搬迁安装补助及损失费、停产停业补偿费)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种方式处理:

(一)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累加)

1、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之

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之

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_(该比率应不小于前款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协议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二)_。

(三)_。

第十三条 其他违约责任:_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种方式解决:

(一)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

三)

第十六条 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_份,甲、乙、丙方各持_份。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委托代理人:_ 委托代理人:X年____月____日 X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丙方(签章):_委托代理人:X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附件附件

一: 安置房屋平面图附件

二: 安置房装饰、设施标准

1、外墙:_

2、内墙:_

3、顶棚:_

4、地面:_

5、门窗:_

6、厨房:_

7、卫生间:_

8、阳台:_

9、电梯:_

10、其他:_附件

三: 合同补充协议附件

四: 被拆迁房屋平面图

1、本协议文本为示范,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房屋拆迁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对协议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咨询。

2、为体现协议房屋拆迁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协议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房屋拆迁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房屋拆迁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修改、增补或删减。协议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本协议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4、对协议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房屋拆迁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a;adc;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本协议条款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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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型城市电力调度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全文共 17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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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 电力监管委员会/局颁发的输电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税务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乙方: ,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企业,在 工商行政管理 局登记注册,已取得 电力监管委员会/局颁发的本协议所指电厂(机组)发电业务许可证 (许可证编号: ),税务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鉴于:

(1)甲方经营管理适于电厂运行的电网,并同意乙方电厂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并人电网运行。

(2)乙方在 拥有/兴建并/并将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 兆瓦 (MW)的 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并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将该电厂并人甲方电网运行。

为保证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规范调度和并网运行行为,维护协议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1章 定义与解释

1.1本协议中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如下:

1.1.1电力调度机构:指 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局/所,是依法对电力系统运行进行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的机构,隶属甲方。

1.1.2电厂:指位于 由乙方拥有/兴建并/并将经营管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为 兆瓦(MW)(共 台,分别为 号机组 MW、 号机组 MW、 号机 MW、号机组 MW,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二)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

1.1.3并网点:指电厂与电网的连接点(见附件一)。

1.1.4首次并网日:指电厂(机组)与电网进行同期连接的第一天。

1.1.5并网申请书:指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要求将其电厂(机组)并人电网的书面申请文件。

1.1.6并网方式:指电厂(机组)与电网之间一次系统的连接方式。

1.1.7AGC:指自动发电控制(AutomaticGenerationContr01)。

1.1.8AVC:指自动电压控制(AutomaticVoltageContr01)。

1.1.9RTU:指远动装置(RemoteTerminalUnit)。

1.1.10解列:本协议专指与电网相互连接在一起运行的发电设备与电网的电气联系中断。

1.1.11特殊运行方式:指因某种需要而使电厂或电网接线方式不同于正常方式的运行安排。

1.1.12机组可用容量:指机组任何时候受设备条件限制修正后的出力。

1.1.13计划停运:指电厂机组处于计划检修、备用期内的状态,包括大修、小修、公用系统计划检修及电力调度机构要求的节假日检修、低谷消缺和停机备用等。

1.1.14非计划停运:指电厂机组处于不可用而又不是计划停运的状态。根据需要停运的紧急程度,非计划停运分为以下5类:第1类为立即停运;第2类为可短暂延迟但必须在6小时以内退出的停运;第3类为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须在72小时之内退出的停运;第4类为可延至72小时以后,但必须在下次计划停运以前退出的停运;第5类为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延长停运。

1.1.15强迫停运:第1.1.14款中第1、2、3类非计划停运统称为强迫停运。

1.1.16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指机组降低出力小时数折合成按铭牌最大容量计算的停运小时数。

1.1.17等效非计划停运小时:指非计划停运小时与非计划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之和。

1.1.18年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指双方根据设备制造商的建议和并网电厂发电机组的运行状况,按同网同类型机组分类而确定的任何一年计划停运的允许小时数。机组的年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分为大修年度的年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和无大修年度的年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

1.1.19年等效非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指双方根据设备制造商的建议和并网电厂发电机组的运行状况,按同网同类型机组分类而确定的任何一年等效非计划停运的允许小时数。本协议中仅指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非计划停运。机组的年等效非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分为大修年度的年等效非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和无大修年度年等效非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

1.1.20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指电力调度机构每日编制的用于确定电厂次日各时段发电出力的曲线。

1.1.21紧急情况:指电力系统内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出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力系统稳定,导致电力系统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

1.1.22电力系统调度规程:指根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制定的用于规范本区域电力系统调度、运行行为的规程。

1.1.23甲方原因:指由于甲方的要求或可以归咎于甲方的责任。包括因甲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24乙方原因:指由于乙方的要求或可以归咎于乙方的责任。包括因乙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25购售电合同:指甲方与乙方就电厂所发电量的购售及相关商务事宜签订的合同。

1.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来水达不到设计标准、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

1.2解释

1.2.1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协议的解释。

1.2.2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本协议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2.4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协议所指的年、月、日均为公历年、月、日。

1.2.5本协议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1.2.6本协议中的数字、期限等均包含本数。

第2章 双方陈述

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述如下:

2.1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2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4本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3章 双方义务

3.1甲方的义务包括:

3.1.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以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为目标,根据电厂的技术特性及其所在电力系统的规程、规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电厂进行统一调度(调度范围见附件三)。

3.1.2负责所属电网相关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检修维护和技术改造,满足电厂正常运行的需要。

3.1.3以有关部门下达的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为基础,根据购售电合同的约定,结合电网运行实际情况,按时编制并向乙方提供月度发电计划、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及无功出力曲线(或电压曲线)。

3.1.4合理安排电厂的设备检修。

3.1.5支持、配合乙方对相应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或参数调整;对乙方与电网有关的调度、运行管理进行指导和协调;对乙方运行中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电气设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励磁系统(包括 PSS)、AGC及调速系统、电能计量系统、电力调度通信、调度自动化等相关专业、业务进行指导和协调,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1.6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乙方通报与其相关的电网重大设备缺陷信息、与电厂相关的输电通道能力,定期披露与乙方有关的电力调度信息。

3.1.7根据电力系统运行需要及乙方设备的特性,及时按程序修改相应规程、规范。

3.1.8采取措施,防止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事故发生。定期开展各项涉及电网安全的专项和专业安全检查,根据需要制定反事故措施。经电力监管机构授权,电力调度机构制定网厂联合反事故演习方案并组织实施。

3.1.9配合乙方进行事故调查。

3.2乙方的义务包括:

3.2.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及所在电力系统的规程、规范,以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为目标,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合理组织电厂生产。

3.2.2按照电力调度机构调度指令组织电厂实时生产运行,参与电力系统的调峰、调频、调压和备用。

3.2.3按照电力调度机构要求提供电厂设备检修计划建议,执行已批准的检修计划,做好设备检修维护工作。

3.2.4接受甲方根据第3.1.5款作出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并配备相应的技术管理和检修管理人员,配合甲方工作。

3.2.5根据需要及时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或参数调整,并报甲方备案(涉及电网安全的须征得甲方同意)。

3.2.6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完整地向甲方提供电厂设备运行情况及生产信息,包括燃料、水情等。

3.2.7制定与甲方电力系统规程、规范相一致的现场运行规程,并送甲方备案。

3.2.8采取措施,防止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事故发生。配合甲方定期开展各项涉及电网安全的专项和专业安全检查,落实检查中提出的防范措施;电力调度机构有明确的反事故措施或其他电力系统安全要求的,乙方应按要求实施并运行维护;将有关安全措施文件送电力调度机构备案;参加电力调度机构组织的联合反事故演习。

3.2.9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

第4章 并网条件

4.1乙方一、二次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网正常运行方式已经明确,有关参数已合理匹配,设备整定值已按照要求整定,具备并人甲方电网运行、接受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的条件。

4.2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包括励磁系统、调速系统)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协议第10章的有关约定。

4.3电厂调度自动化设施顺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协议第11章的有关约定。

4.4电厂电力调度通信设施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协议第12章的有关约定。

4.5电厂电能计量装置参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__)进行配置,并通过由双方共同组织的测试和验收。

4.6电厂的二次系统按照《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贸委令第30号)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已实施安全防护措施,并经电力调度机构认可,具备投运条件。

4.7电厂运行、检修规程齐备,相关的管理制度齐全,其中涉及电网安全的部分应与所在电网的安全管理规定相一致。

4.8电厂有调度受令权的运行值班人员,须根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培训,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4.9甲方与乙方运行对应的一、二次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有关参数已合理匹配,设备整定值已按照要求整定,具备电厂接人运行的条件。

4.10双方针对电厂并人电网后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已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并送电力调度机构备案。

第5章 并网申请及受理

5.1乙厂电厂并网须向甲方申请,并在甲方受理后按照要求的方式并人。

5.2并网申请。

乙方应在电厂(机组)首次并网日的 日前,向甲方提交并网申请书,并网申请书应包含本次并网设备的基本概况、验收情况、并网电厂(机组)调试方案和调试计划等内容,并附齐本协议第5.5条所列的资料。

5.3并网申请的受理。

甲方在接到乙方并网申请书后应按照本协议第4章约定和其他并网相关规定认真审核,及时答复乙方,不无故拖延。

5.3.1并网申请书所提供的资料符合要求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并网申请书后 日内予以确认,并在机组首次并网日 日前向乙方发出书面确认通知。

5.3.2并网申请书所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不予确认,但应在收到并网申请书后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不确认的理由。

5.4并网申请确认后,双方应就电厂并网的具体事宜作好安排。

5.4.1甲方应在已商定的首次并网日前 日向乙方提供与电厂相关的电力系统数据、设备参数及系统图,包括与电厂相关的电网继电保护整定值(或限额)和与电网有关的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值(或限额)。

5.4.2向乙方提供联系人员(包括有调度发令权人员、运行方式人员、继电保护人员、自动化人员、通信人员等)名单和联系方式-

5.4.3乙方应在收到确认通知后 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并网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并与电力调度机构商定首次并网的具体时间与程序。

5.4.4甲方应在电厂首次并网日 日前对乙方提交的机组并网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予以书面确认。

5.4.5双方认为需要商定的其他具体事宜: 。

5.5乙方提交并网申请书时,应向甲方提供准确的中文资料 (需要在并网启动过程中实测的参数可在机组并网后 日内提交),包括:

(1)潮流、稳定计算和继电保护整定计算所需的发电机(包括调速器、励磁系统)、主变压器等主要设备技术规范、技术参数及实测参数(包括主变压器零序阻抗参数)。

(2)与电网运行有关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图纸(包括发电机、变压器整套保护图纸)、说明书,电力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装调试报告。

(3)与甲方有关的电厂调度自动化设备技术说明书、技术参数以及设备验收报告等文件,电厂远动信息表(包括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变比及遥测满刻度值),电厂电能计量系统竣工验收报告,电厂计算机系统安全防护有关方案和技术资料。

(4)与甲方通信网互联或有关的通信工程图纸、设备技术规范以及设备验收报告等文件。

(5)机组励磁系统及PSS装置(设计、实测参数)、低励限制、失磁、失步保护及动态监视系统的技术说明书和图纸。

(6)其他与电网运行有关的主要设备技术规范、技术参数和实测参数。

(7)现场运行规程。

(8)电气一次接线图。

(9)机组开、停机曲线图和机组升、降负荷的速率,机组AGC、AVC、一次调频有关参数和资料。

(10)厂用电保证措施。

(11)机组调试计划、升压站和机组启动调试方案。

(12)电厂有调度受令权的值班人员名单、上岗证书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13)运行方式、继电保护、自动化、通信专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第6章 调试期的并网调度

6.1乙方根据甲方已确认的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可进行电厂并网运行调试。

6.1.1电厂调试运行机组应视为并网运行设备,纳入电力系统统一运行管理,遵守电力系统运行规程、规范,服从统一调度。

6.1.2电厂应根据已确认的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编制详细的机组并网调试方案,并按调试进度逐项向电力调度机构申报。

6.1.3具体的并网调试操作应严格按照调度指令进行。

6.1.4对仅属电厂自行管辖的设备进行可能对电网产生冲击的操作时,应提前告知电力调度机构做好准备工作及事故预想,并严格按照调试方案执行。

6.2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并网调试。

6.2.1将并网调试电厂纳入正式调度范围,按照电力系统有关规程、规范进行调度管理。

6.2.2根据电厂要求和电网情况编制专门的调试调度方案(含应急处理措施),合理安排电厂的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调试开始 日前将调试调度方案和具体调试计划通知电厂。

6.2.3根据机组调试进度及电网运行情况,经与电厂协商同意,可对调试计划进行滚动调整。

6.2.4电力调度机构可视需要派员进行现场调度,并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或支持。

6.3甲方必须针对乙方调试期间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处理原则及具体处理措施,确保电力系统及设备安全。

第7章 调度运行

7.1电厂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严格服从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

7.1.1电厂必须迅速、准确执行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度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拖延执行。若执行调度指令可能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电厂值班人员应立即向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报告并说明理由,由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决定是否继续执行。

7.1.2属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范围内的设备,电厂必须严格遵守调度有关操作制度,按照调度指令执行操作;如实告知现场情况,回答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询问。

7.1.3属电力调度机构许可范围内的设备,电厂运行值班人员操作前应报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得到同意后方可按照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及电厂现场运行规程进行操作。

7.2电力调度机构应依照有关要求合理安排电厂的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运行中,值班调度员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作适当调整,值班调度员对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的调整应提前 分钟(min)遭知电厂值班人员。

7.3电厂运行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电厂按照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规定可提前 小时(h)向电力调度机构提出检修申请。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规定和电网实际情况,履行相关规定的程序后,提前 小时(h)批复检修申请,并修改相应计划。如设备需紧急停运者,电力调度机构应视情况及时答复。电厂应按照电力调度机构的最终批复执行。

7.4电力调度机构应按照同网同类型同等技术条件的机组调整幅度基本相同的原则,兼顾电网结构和电厂的电气技术条件,安全、优质、经济地安排电厂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调频、调压、备用。

7.4.1调峰。

电厂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机组能力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调峰幅度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或双方商定为 。

7.4.2调频。

经双方商定,电厂(机组)为第 调频电厂(机组)或非调频电厂(机组),应按照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要求参与电力系统调频。

电厂AGC安装与投运应依据国家现行的关于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政策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电厂 号机组应安装AGC,其整定参数及机组出力响应速度符合电网安全运行的需要,由电力调度机构根据机组特性、试验结果和相关要求统一设定,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机组AGC的投入与退出应按照调度指令执行。

7.4.3调压。

电厂应按照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无功出力曲线(或电压曲线)运行,保证电厂母线电压运行在规定的范围内。如果电厂失去电压控制能力时,应立即报告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

7.4.4备用。

如电力调度机构要求,电厂应留有一定比例的旋转备用容量。当旋转备用容量不能满足电力调度机构的要求时,应立即报告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

7.5甲方因设备更新改造等原因出现特殊运行方式,可能影响电厂正常运行时,电力调度机构应将有关方案提前 日通知电厂,并按商定的方案执行。

7.6乙方因设备更新改造等原因出现特殊运行方式,可能影响电网正常运行时,应将更改方案提前 日通知电力调度机构,并按商定的方案执行。

7.7电力调度机构应商并网电厂定期组织网厂联席会议,邀请乙方参加,分析电网运行情况、预测系统形势、说明有关电网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商处理有关电力系统运行的重大问题。乙方应参加网厂联席会议,通报电厂的运行情况及有关电厂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7.8双方应以书面形式互换相关值班人员名单,并及时告知变动情况。

第8章 发电计划

8.1乙方应根据已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及电厂运行实际情况,按下列要求提交电厂的年度、月度、节日或特殊运行方式发电计划建议:

(1)乙方在机组首次并网日 日前及在此后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发电计划建议。

(2)乙方在每月的 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月度发电计划建议。

(3)乙方在国家法定节日(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或特殊运行方式出现 日前向甲方提交节日或特殊运行方式期间的发电计划建议。

8.2根据购售电合同,结合乙方申报的发电计划建议,甲方在每年 月 日前将编制的下一年度分月发电计划通知乙方。

8.3根据第8.2条制定的年度分月发电计划、电厂完成发电量的进度和电网近期的负荷情况,甲方在每月 日前或国家法定节日 日前或特殊运行方式出现 日前将其编制的下一月度、节日或特殊运行方式发电计划通知乙方。

8.4根据第8.3条制定的月度发电计划、电网实际情况和电厂提供的数据(电厂须在每日 时前向电力调度机构申报次日发电机组的最大可用容量或可用容量的变化情况,并报告影响其发电设备能力的缺陷和故障以及机组AGC的投入状况),电力调度机构编制电厂次日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并在每 日

时前将次日计划曲线下达给电厂。

8.5电厂应严格执行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包括值班调度员临时修改的曲线)和调度指令,及时调节机组的有功出力,安排电厂生产运行。

第9章 设备检修

9.1并网运行电厂设备检修应按照计划进行。

9.1.1乙方在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交年度、月度、节日、特殊运行方式发电计划建议的同时,将年度、月度、节日、特殊运行方式的设备检修计划建议报电力调度机构。

9.1.2经双方协商后,电力调度机构将电厂设备检修计划纳人电力系统年度、月度、节日、特殊运行方式检修计划。

(1)在每年 月 日前将经核准的电厂下一年度设备检修计划通知电厂。

(2)在每月 日前将经核准的电厂下月设备检修计划通知电厂。

(3)在国家法定节日 日前或特殊运行方式出现 日前将节日或特殊运行方式设备检修计划通知电厂。

9.2如果电厂需要在系统负荷低谷时段( 时至次日 时)消除缺陷,应在当日 时前向电力调度机构提出申请,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电网情况尽量予以安排,并及时修改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

9.3检修申请与批复。

电厂设备实际检修工作开始前需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交检修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工。

9.3.1检修申请应于实际检修工作开始 日前提交给电力调度机构。

9.3.2检修申请应包括检修设备的名称、检修内容、隔离措施、对系统的要求等内容。

9.3.3电力调度机构应于实际检修工作开始 日前将检修申请的批复通知电厂,并说明电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做好事故应急预案。

9.4乙方应严格执行已批复的检修计划,按时完成各项检修工作。

9.4.1电厂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已批复计划检修的,可在已批复的计划开工日前 日向电力调度机构提出修改检修计划的申请。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电网运行情况,合理调整检修计划。能够安排的,应将调整后电厂检修计划提前 日通知电厂;确实无法安排的,电厂应设法按原批复计划执行,否则,电力调度机构在本年度内原则上不再另行安排计划检修。

9.4.2电厂检修工作需延期的,须在已批复的检修工期过半前向电力调度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9.4.3由于电力系统运行需要,电厂不能按计划进行机组检修的,电力调度机构应提前与电厂协商,调整检修计划并通知电厂。如果机组必须超期运行,双方应针对机组超期运行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商定应急措施,以及转入检修状态的程序,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9.5电网一次设备检修如影响电厂送出能力,应尽可能与电厂设备检修(或停机备用)相配合。

9.6电力调度机构应合理安排调度管辖范围内电网、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调度自动化及电力调度通信系统等二次设备的检修。二次设备的检修原则上不应影响一次设备的正常运行,否则,应尽可能与一次设备的检修相配合。

9.7设备检修完成后,电厂应及时向电力调度机构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恢复设备运行。

第10章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10.1甲方应严格遵守有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并符合以下要求:

(1)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计算和运行,对装置动作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2)对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调试并定期进行校验、维护,使其满足原定的装置技术要求,符合电力调度机构整定要求,并保存完整的调试报告和记录。

(3)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后,须立即按规程进行分析和处理,并将有关资料报电力调度机构。与电厂有关的,应与其配合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

(4)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误动或出现缺陷后,须立即按规程进行处理,并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涉及电厂的,应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电厂。

(5)指导和协助电厂进行有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和运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6)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

(7)于每月 日前完成上月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分析报告,提供 份给乙方。

10.2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并符合以下要求:

(1)负责电厂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计算(电厂内属调度管辖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值由电力调度机构下达,其他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值由电厂自行计算整定后送电力调度机构备案)和运行维护,对装置动作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2)对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调试并定期进行校验、维护,使其满足原定的装置技术要求,符合整定要求,并保存完整的调试报告和记录。

(3)与电网运行有关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必须与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相配合,相关设备的选型应征得电力调度机构的认可。

(4)若甲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状态改变,电厂应按电力调度机构要求及时变更所辖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值及运行状态。

(5)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后,须立即报告电力调度机构值班员,按规程进行分析和处理,并按要求将有关资料送电力调度机构。与电网有关的,应与其配合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

(6)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误动或出现缺陷后,须立即报告电力调度机构值班员,按规程进行处理,并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涉及电网的,应将有关情况书面送电力调度机构。

(7)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

(8)于每月 日前完成上月电厂继电保护(包括线路保护、变压器保护、发电机保护、母线保护等)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分析报告,提供 份给电力调度机构。

10.3双方为提高电力系统的稳定性能,应及时进行设备的更新、改造。

10.3.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设备更新改造应相互配合,确保双方设备协调一致。

10.3.2改造设备须经过调试验收,确认合格后按规定程序投入运行。

10.4乙方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达到如下主要运行指标(不计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误动和拒动):

(1)继电保护主保护运行率≥ %。

(2) kV保护及以上保护动作正确率≥ %。

(3)故障录波完好率≥ %。

(4)安全自动装置投运率≥ %。

(5)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正确率≥ %。

(6)双方约定的其他运行指标: 。

10.5双方应分别指定人员负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正常运行。

第11章 调度自动化

11.1甲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调度端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并符合以下要求:

(1)监督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可靠运行,负责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情况的监测,协调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按设计要求为电厂自动化信号的接人提供条件。

(3)将系统有关信号及时准确地传送至电厂调度自动化系统。

(4)及时分析调度自动化系统故障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5)指导、协助乙方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配合乙方进行事故调查。

(6)计算机监控系统符合《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贸委令第30号)。

11.2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电厂端调度自动化设备的运行维护,并符合以下要求:

(1)电厂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电量采集与传输装置的远动数据和电能计量数据应按照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传输规约传送至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自动化系统和电能计量系统。电能计量系统应通过经双方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测试,保证数据的准确传输。电厂运行设备实时信息的数量和精度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电力调度机构的运行要求。

(2)及时分析所属调度自动化系统故障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3)协助甲方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

(4)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符合《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贸委令第30号)。

(5)装有AGC的电厂(机组)参加电网的发电控制时,电力调度机构下发的AGC指令信号应能够通过电厂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准确输出至电厂AGC系统。装有AVC的电厂(机组)参加电网的电压控制时,电力调度机构下发的AVC指令信号应能够通过电厂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准确输出至电厂AVC系统。

11.3双方应遵守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及调度自动化系统有关规程运行维护自动化设备,不得随意退出或停用。

11.4电厂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电量采集与传输装置应达到如下主要运行指标:

(1)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远动工作站可用率(月)≥ %。

(2)遥测量准确度误差≤ 。

(3)机组AGC可投入率≥ %。

(4)机组AVC可投入率≥ %。

(5)双方约定的其他运行指标: 。

11.5双方应分别指定人员负责所属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12章 调度通信

12.1甲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调度通信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调度端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并符合以下要求:

(1)监督调度通信系统的可靠运行,负责调度通信系统运行情况的监测和调度指挥,协调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负责调度端通信设备及 、 、 通信线路的运行维护,并保证其可靠运行。

(3)及时分析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4)指导、协助乙方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配合乙方进行事故调查。

12.2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调度通信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电厂端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并符合以下要求:

(1)负责电厂端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并保证其可靠运行。

(2)及时分析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3)协助甲方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

12.3乙方与甲方电力通信网互联的通信设备选型和配置应协调一致,并征得甲方的认可;

12.4乙方使用与甲方电力通信网相关的载波频率、无线电频率,须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并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

12.5双方应有备用通信系统,确保电网或电厂出现紧急情况时的通信联络。

12.6乙方的调度通信系统应达到如下主要运行指标:

(1)通信电路运行率≥ %。

(2)设备运行率≥ %。

其中:

(1)微波设备运行率≥ %。

(2)光通信设备运行率≥ %。

(3)调度交换设备运行率≥ %。

(4)双方约定的其他运行指标: 。

12.7双方应分别指定人员负责所属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调度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13章 事故处理与调查

13.1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厂应按照各自管辖范围,依据电力系统调度程规和电厂现场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正确、迅速地进行事故处理,并及时相互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13.2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事故处理,应严格执行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指令(现场规程明确规定可不待调度指令自行处理的除外)。

13.3电力调度机构应按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755-20__)、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电网结构、运行特点及电厂的具体情况,制定事故处理原则与具体的反事故措施,并对电厂应采取的必要措施提出明确要求。

13.3.1在威胁电网安全的任何紧急情况下,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可以采取必要手段确保和恢复电网安全运行,包括调整电厂发电出力、发布开停机指令、对电厂实施解列等。

13.3.2如果必须将电厂或其任何机组解列,电力调度机构应在该紧急情况结束后或已经得到补救后,将电厂或机组恢复并网运行。

13.3.3电力调度机构应在事后向乙方说明电厂或机组解列的原因。

13.4发生事故一方或双方应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的结论应包括:事故原因、事故责任方及其承担的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反事故措施。事故责任方应按照调查结论承担责任,并及时落实反事故措施。

13.4.1对于发生的电网事故,由甲方调查分析的,涉及乙方时,应邀请乙方参加。乙方对甲方的工作应予支持,配合实地调查,提供故障录波图、事故时运行状态和有关数据等事故分析资料。

13.4.2对于发生的电厂事故,由乙方调查分析的,涉及甲方时,应邀请甲方参加。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应子支持,配合实地调查,提供故障录波图、事故时运行状态和有关数据等事故分析资料。

13.4.3对于涉及双方的网厂事故,如果起因在短时间内无法确定并达成一致时,按国家有关规定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13.4.4任何一方的事故或双方事故的调查报告都应公布。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原因、事故处理过程、事故寅任方及其应承担的责任、整改方案及事故预防措施等。

13.4.5事故责任方应及时纠正错误,落实整改方案和事故预防措施。整改方案和事故预防措施涉及对方时,应经对方认可。

第14章 不可抗力

14.1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一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免除或延迟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免除或延迟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

14.2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协议,则该方应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应对方要求,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30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不可抗力发生地相应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14.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给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14.4如果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义务持续超过 日,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或终止本协议。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协议的条件或终止本协议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协议。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15章 违约责任

15.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5.2甲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的,应按第15.3条所列方式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履行第3章约定的义务,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违反第4.9条的约定,导致电厂不能按期发电、不能正常发电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3)违反第5.3条、第5.4条的约定,导致电厂不能按期发电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4)违反第6.2条的约定,导致电厂不能按期发电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违反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6)电力调度机构要求电厂(机组)超出其运行能力或本协议约定进行调峰、调频、调压,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7)电网一、二次设备因甲方原因整定或控制错误,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8)因可归咎于甲方的责任,发生第9.4.3款所述情形,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9)因甲方处理不当,在执行第13.3.1款的约定时,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因甲方原因造成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系统、调度通信系统故障,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1)其他因甲方处理不当,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2)双方约定甲方应当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15.3甲方每违约一次,应按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2)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按本条第(1)项约定支付的一次性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的,应补足乙方设备修复及恢复正常运行的直接费用。

(3)给乙方造成电量损失的,按照双方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的有关约定处理。

15.4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的,应按第15.5条所列方式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履行第3章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未按照第4章的有关约定完成并网准备工作,给甲方带来直接经济损失。

(3)违反第5.2条、第5.4条的约定,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4)违反第6.1条、第7.1.1款的约定。

(5)因乙方原因造成与电网运行有关的电厂一、二次设备异常或故障,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6)未按照第7.4条的约定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调频、调压或备用。

(7)因乙方原因导致检修期限变动,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8)不如实向电力调度机构反映电厂设备(如发电机、汽轮机、锅炉及电气设备等)和有关设施的真实情况。

(9)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未达到第104条约定批标,或由于乙方原因引起其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故障或不正确动作,导致事故及事故扩大,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电厂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未达到第11.4条约定指标,或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电厂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故障,导致事故或事故扩大,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1)电厂调度通信系统未达到第12.6条约定指标,或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电厂电力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导致事故或事故扩大,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2)双方约定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15.5乙方每违约一次,应按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2)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按本条第(1)项约定支付的一次性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的,应补足甲方设备修复及恢复正常运行的直接费用。

(3)给甲方造成电量损失的,按照双方签定的购售电合同的有关约定处理。

15.6乙方有下列严重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可采取强制措施,直至对违约电厂(机组)实施解列。乙方无权就此类解列后造成的损失向甲方提出索赔。

(1)电厂未经电力调度机构同意擅自开机并网或停机解列。

(2)在紧急情况下,电厂违反第6.1条、第7.1.1款的约定。

(3)在紧急情况下,电厂不如实向电力调度机构反映电厂设备(如发电机、汽轮机、锅炉及电气设备等)和有关设施的真实情况。

(4)双方约定的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

15.7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应立即通知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尽快向违约方发出一份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和请求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书面通知。

15.8违约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确认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1)一次性违约金应在违约行为确认后 日内支付。

(2)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一次性违约金部分应在损失认定后 日内支付。

(3)造成电量违约的,按照双方签定的购售电合同的有关约定处理。

15.9在本协议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协议义务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6章 协议的生效和期限

16.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6.2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6.3在本协议期满前 个月,双方应就续签本协议的有关事宜进行商谈。

第17章 协议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17.1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生效条件同第16.1条。

17.2双方明确表示,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无权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所有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

17.3在奉协—议的有效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同意对本协议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变动。

(2)本协议内容与国家电力监管机构颁布实施的有关强制性规则、办法、规定等相抵触。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

17.4协议解除

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之一的,则另一方有权在发出解除通知——日后终止本协议:

(1)一方破产、清算,一方或电厂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电力业务许可证。

(2)一方与另一方合并或将其所有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另一实体,而该存续的企业不能承担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3)双方约定的其他解除协议的事项: 。

第18章 争议的解决

18.1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电力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条处理:

(1)双方同意提请 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9章 适用法律

19.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20章 其他

20.1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协议附件

附件一:并网点图示

附件二:电厂技术参数

附件三:电厂设备调度范围划分

本协议(包括特别条款)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协议正文与附件之间产生解释分歧时,首先应依据争议事项的性质,以与争议点最相关的和对该争议点处理更深入的内容为准。如果采用上述原则后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则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协议目的协商 确定。

20.3协议全部

本协议(包括特别条款)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协议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所有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协议所进行的任何讨论、谈判、合同和协议。

20.4通知与送达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文件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方式发出,则被确认已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所有通知应发往本协议提供的下列地址。当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时,应发往变更后的地址。

甲 方:

收件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

乙 方:

收件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

20.5不放弃权利

任何一方未通过书面方式声明放弃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则不应被视为其弃权。任何一方未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对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或对今后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

20.6继续有效

本协议中有关仲裁和保密的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20.7协议文本

本协议共 页,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送 电力监管委员会/局备案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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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创建市级卫生城市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9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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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20xx年已经过去,在这不平凡的一年里,处领导班子带领全处干部职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八届五次会议和市房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局确定的“追求高水平,实现新跨越,开创房地产管理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总思路,紧紧围绕市局“1266”总体安排,制定公用公房工作计划。一年来,在局党委、局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处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强化目标责任制,加快节奏、提高效率、团结一致、克服困难、努力拼搏、扎实苦干,超额完成了全年各项指标任务,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增长的突出成绩。

今天在这里召开二○○四年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就是要认真客观的回顾一年来我们走过的历程,总结经验、大力发扬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学习贯彻好市委八届七次会议和市房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鼓舞干劲,树立新标准、追求高水平、实现新跨越,开创公用公房工作新局面。

下面,我首先回顾总结去年工作,再就今年工作进行部署。

一、20xx年全处超额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经济增长和管理水平跨上新台阶。

(一)全年完成公用公房租金收入2049.16万元,超计划2.4个百分点;住宅租金收入超计划2.54个百分点;协议租金收入超计划24.54个百分点。

(二)面向公用公房使用单位,提供高效快捷服务,受到社会好评。

一年来,按照市委和局党委的要求,高起点、高速度、高标准、严要求。打好服务牌,提高管修质量,为政府管好房,为使用单位服好务,及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保证了房屋的安全使用。

为落实市局“双迎双送”活动,在“两节”期间走访和慰问使用单位,发放慰问信100余封,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各使用单位。按照市局下达的《20xx年房管系统窗口建设工作要点》精神,以《天津房地产管理服务指南》为标准,将“五一致”(办件政策一致、程序规范一致、时限要求一致、取费标准一致、服务水平一致)落实到公用公房的实际工作中,统一印发涉及管理修缮14个内容的宣传册,在全市公用公房系统使用。

继续坚持每位管修人员每周走访2-3个用户制度,真心实意为用户解决难题,办实事。在接待和办理业务中做到了热情服务,礼貌待人。对重点工程和急件当日办理完毕。今年共办理各种房管手续224件、走访用户512次,接待来访653人次。为增强服务意识,以“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服务为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做到了不放松每一个环节,不错办每一道手续,不慢待每一位用户,让使用单位及群众满意在房管。去年向、文教卫生等15个单位的社会监督员问卷测评后显示,满意率98%,及时率100%,投诉率0。全年共收到锦旗11面,表扬信14封。

按照年初制定的修缮计划,全年完成修缮建筑面积23.2万平方米,其中完成土建工程47处,水暖工程28处,电气工程16处,电梯工程10处,碎修、抢修工程102处。完成老化电线改造1.5万平方米。根据市风貌办的部署,对成都道等八条道路上的9处直管公房进行了外檐整修,改造围墙11处。

根据市局安全生产要求,编制了《公用公房经营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在修缮施工中,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做到安全施工。实现了工程合格率100%,工伤事故率为0。

入冬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检查了局巡警总队、局九处收容所、交管局直属队等8台燃煤锅炉的司炉工资格、锅炉安全运行记录、锅炉使用证及年检报告等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通过检查,使各使用单位提高了锅炉安全运行的意识,保证了各使用单位冬季供暖安全。

在做好正常维修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紧急工程的抢修。向使用单位公布节假日及雨季防汛工作抢修通讯网络,落实了抢修人员、物资,做到24小时值班,保证通讯工具畅通,接到报修电话及时派人进行维修,保证了各使用单位房屋的安全使用。

(三)集中优势,高质量完成天津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和原维多利亚大楼整修两项重点工程。

天津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占地300余亩,规划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一期工程由6个单体建筑构成。按照市局20xx年1月31日会议精神,公用处做为执行甲方,承担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项目管理工作。市局的决策充分体现了对公用处的信任。处领导班子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多次研究后,决定把该工程列为全处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全力以赴做好工程管理,争创“双优三保”,打造一个精品工程的目标。组建了由我任总指挥的项目组。2月8日到达现场开始工作,4月18日举行了奠基典礼仪式,5月26日正式开工。先后完成了平整场地,办理各种手续,招投标,施工组织管理,建立各项制度,抓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各环节工作。到去年底,完成了男、女宿舍和食堂的粗装修,主教学楼、成教楼、体育馆、游泳池的主体封顶。

要想发挥好项目组的作用,完成好任务,必须有一支能打善战的队伍。项目组5名党员和积极分子劲往一处使,团结一致,顽强拼搏,充分发挥了党小组的战斗堡垒作用。这个工程最大的难点在于工期短、时间紧,市局要求今年5月竣工。因此,保进度成为完成工程建设的瓶颈。突破这个瓶颈,必须进行超常规的安排、组织、协调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为此项目组实行轮流值班,项目经理、工长24小时在岗,以周为单位分解进度,增加作业人员,延长作业时间,立体穿插作业,按完成的施工部位拨款等一系列措施,保证进度。这些措施的有效实行收到很好的效果。当初认为不可能按计划进度完成施工的建设队伍,都信服了项目组的组织管理能力。

在全力保进度的过程中,项目组丝毫没有放松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到目前,项目各部位质量验收全部达到了合格标准。在狠抓安全生产过程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未主”思想。明确提出了用制度抓安全、用检查促安全的工作方法,采取了八项措施,使安全生产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各环节,达到了全年安全事故率为零的高水平。

经过项目组和各施工队的共同努力,项目已从主体施工阶段转入全面装饰和配套建设阶段。项目组有决心完成工程建设的最后冲刺,向市局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原维多利亚大楼改造工程建筑面积2744平方米,经过项目班子的努力,先后组织协调完成了房屋动迁和拆迁、地质勘探,在桩基施工之前,完成了施工监理的公开招标,设计单位完成部分施工图设计。去年底已完成基础施工任务。

(四)严格执行政策,按期圆满完成了全员推行聘用制工作。

市局召开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改革工作会议后,立即行动,经过历时3个月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落实了市政府和市局关于人事改革的有关精神。去年7月22日,圆满完成了推行人员聘用制改革各环节工作。

为实施好全员聘用制工作,成立了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全处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市政府和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提出了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摸清底数、结合实际、方案可行、民主决策、依法办事,确保改革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以聘用制改革为契机,为推动长效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的工作思路。在市局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帮助下,经过对“实行全员聘用制实施办法细则”等13个改革文件的5次修改、充实完善。获得了全处职工大会的表决通过。

在组织人员聘用工作中,坚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全处职工均享有竞聘3个批次岗位的机会。经过全员竞聘上岗、双向选择, 45名参聘人员全都受聘上岗,并与处签定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加强公用公房基础管理,实现资产良性循环。

1、房产换证测量工作是今年的重点工作。根据市局要求,从去年5月21日开始进行全市市、区两级未登记房产的换证测量,全力配合市测绘大队进行测绘,完成了207处房产换证进件任务。

2、积极推动盘活房产。今年共盘活房产4处。

3、完成房校、职大3处房产的更名进件。根据市局的批示,将房校、职大等3处房产进行产权更名、领证并办理了抵押贷款手续,为天津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顺利进行提供了资金保证。

4、为实现规范化管理,去年将河北、南开、红桥三个区的207处,建筑面积152.72万平方米“保管自修”公用公房的房屋基本档案和基础资料输入微机。

5、根据市风貌办的要求,完成了我处掌管的96处、建筑面积39.73万平方米风貌建筑普查,统一按区归类录入微机,按时上报给市风貌办。

6、完成了与住宅集团几处直属房产的移交工作,将原掌管的一房建等九个企业的房产划转住宅集团。

(六)推动全市公用公房管修上水平,加强了对各区公房所的业务指导。

组织召开了市公用公房系统20xx年工作会议,总结了 20xx年工作,研讨了20xx年工作,分解落实了公用公房今年的各项任务指标。要求各区在20xx年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窗口服务工作,做好市局“数字房管”工程的建设,强化房屋安全管理,杜绝塌房伤人事故的发生,并做好对各基层使用单位的服务工作,加大工作信息的报送,确保圆满完成20xx各项工作目标,使人民群众满意在房管。

为了加强对各区公用公房服务指导,提高各区公房服务水平,全年共召开各区公房所总结和座谈培训会2次,培训各区房管人员100余人次。及时准确地按市局要求将各项法规政策贯彻到各区的日常工作中。对全市13个区公房所、站进行了工作检查、并交流了工作经验。

(七)认真落实市局工作部署,完成了编制公用公房“”专项规划和科技周活动。

根据市局《关于编制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和发展“”规划的安排意见》的要求,结合公用公房管理实际,提出了公用公房经营管理处编制“”专项规划工作方案。在召开座谈会和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基础上,总结了公用公房“十五”期间的规划完成情况,汇总分析了公用公房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编制并上报了“天津市公用公房管理“”规划”。

在去年第xx届科技活动周中,公用处被评为局级科技周活动先进组织单位,受到了表彰。为把第xx届科技周活动办得有声有色,处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方案,成立了科技周活动领导小组,安排了活动专项经费。整个活动把握了一条主线——科学 文明 健康。两个氛围——一是面向公用公房使用单位创造提倡科学安全使用房屋的氛围;二是面向全处职工创造依靠科学、文明生活、摒弃陋习、关爱健康的氛围。三个主题宣传——一是科普展览;二是科普网页;三是科普演讲。

活动期间发布了公用处开展第xx届科技活动周专栏网页。编辑了26篇科普文章。取得了良好时效。制作了10块展牌, 3块宣传布标,营造出了欢快、热烈的科技周活动氛围。采集了含概科技周活动全过程的影像资料。举办了处职工学科学、讲文明、保健康交流演讲会。

科技活动周期间,依据《天津房地产管理服务指南》印制了公用公房三个办件手续的宣传册发给各区,并召集各区公房所、站有关人员研讨修缮工程新材料的使用和管、修软件的使用情况。

在安全月活动中,制作并发布了公用公房经营管理处开展第十四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页。为大力宣传大港项目组的工作事迹,编写了天津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情况简报,分送到市局领导和各部门,同时在网页中发布,收到良好效果。

(八)各经济实体在开拓经营中取得新增长。

与西青房管局合作开发的柳溪苑小区项目进展顺利,销售形式良好。项目三期工程去年11月验收,12月开始入住,四期工程于12月开工。完成了二期工程的道路绿化和中心广场建设。在项目销售中,采取了广告宣传,节日促销等措施,使销售率大幅度提高。全年计划销售274套,实际销售497套,超额223套。到去年底,项目1-3期的1102套商品房已累计销售1012套,销售率达到了92%,目前可售商品房仅剩90套。销售率的增长有力拉动了项目资金的回收速度,到去年底已回收资金1亿元。

公房装饰公司去年实行集体承包以来,改变过去将工程转包的间接施工方式。调动全员积极性,对147处工程全部采取直接施工,全年完成产值604万元,实现利润19.2万元。上缴处利润10万元,工程合格率100%,无伤亡事故发生。

现代房屋调换中心人事改革后,加强了内部制度建设,规范业务操作程序,落实岗位责任制。对外坚持一手抓单位产房屋置换,一手抓房屋出租率,通过调整出租房屋价格,拉动经济增长,全年实现经营收入119.9万元,盈利8.6万元。清理欠款工作也取得较大进展,目前除大久开发公司尚欠20万未还外,历史遗留的对外借款均已清理完毕。

为落实去年7月31日延龙局长在房管信息上,关于单位产置换工作的有关批示精神,会同市局房管处提出了“本市单位产房屋置换整合方案”,通过统一规范单位产房屋置换市场,在今年要形成全市性的单位产房屋置换连锁服务网络。

(九)发挥保障作用,为全处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保驾护航。

去年全处超额完成各项任务,归根结底是人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是各个部门为着同一个目标发挥着强有力的作用。在处党政领导班子的坚强领导下,全处上下付出了艰苦努力,取得了优异成绩。这当中各个综合管理部门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一年来干部学习、党员教育、职工文体生活内容更加丰富,使政治思想工作与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联系更加紧密。工会组织的作用也得到了充分发挥。办公室作为行政工作的综合部门,业务内容得到了进一步充实,处置业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实行集中化方式后,收到了良好效果,职能得到了更大发挥。机关办公环境实行物业管理后,办公秩序更加舒适,卫生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同志们,经过全处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取得了很大成绩。这固然有处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带头真抓实干,但更离不开全处职工的齐心协力,顽强拼搏。在此我代表班子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二、20xx年公用公房工作思路

20xx年是完成“十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按照市房管工作会议提出的“6个提高,6个促进”的工作安排,全面规划落实好公用公房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总思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局的总体部署,紧紧把握以公用公房资产经营为纽带,进一步提升全市公用公房管修服务水平和加快发展我处优势产业这两条工作主线,整合人力、财力和有效市场资源,实现“一个统一、一个增长、三个亮点、三个突破”的“1133”总体工作目标

(二)“1133”总体工作目标

1、 加强公用公房管理,理顺市、区两级公用公房产权管理体制,实行全市公用公房产权证统一管理。

清理公用公房资产,上半年将全市20xx年底前掌管的公用公房房产中205处、测量面积139万平方米的未领产权证的房产全部完成房产领证工作。

分步实施市、区两级公用公房产权证由市公用公房经营管理处统一集中管理。在市局领导的支持帮助下,在各区房管局的紧密配合下,上半年将我处统一办理登记的205处公用公房产权证纳入统一集中管理。下半年出台全市公用公房产权证统一集中管理办法,年底完成市内六区公用公房产权证归集工作。

调查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情况,制定多元投资产权登记的管理办法,并完成新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产权登记。

2、 保持公用公房租金收入的稳步增长。

做好市属104.17万平方米公用公房租金收缴工作,全年计划完成非住宅租金收入20xx.62万元,住宅租金收入18.59万元,协议租金收入160万元。

3、 打造天津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原维多利亚大楼改造和公用公房修缮3个亮点工程。

天津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是市局的一项重点工程,我处将认真落实市局领导提出的“一条主线,两个第一”的要求。狠抓工程进度,要把土建、装修、配套各环节、各工序进行全面细化,以天为单位倒排工期,协调好各工序的施工节奏,实现最大程度的立体交叉作业。切实履行执行甲方的职责,严格执行各项规范要求,坚决把各项文明施工措施落到实处。做到严格管理、严格把关,确保工程事故率为零。通过各方齐抓共管进度、安全、质量3个环节,确保主教学楼、男生宿舍楼、女生宿舍楼、食堂、成教楼、体育馆6个主体8.7万平方米的建设工程今年5月底交付使用。争创“文明工地”和“海河杯”的荣誉称号。

原维多利亚大楼改造工程建筑面积2744平方米。是市人大下达给我局的一项政治任务,在市人大和市局的领导下,我处的项目管理人员全力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的协调和组织工作,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工程今年9月底交付使用。

继续保证公用公房维修资金投入,全年计划投入修缮费1342 万元,达到计划租金收入的68%,维修房屋建筑面积达到23万平方米。继续投入资金50万元更换老化电线。做好城市景观建设工作,结合五大道地区风貌建筑整修工作的要求,完成好房屋整修工作。严格按照年度修缮计划安排修缮工程,认真审核预结算,合理使用修缮费。确保各使用单位的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正常使用,无责任事故发生。

4、 实现综合开发、物业管理、单位产房屋置换3个新突破。

把天舒开发品牌做大做强。充分利用本市风貌建筑整修和开发的机遇,以我处掌管的风貌建筑为切入点,在市风貌建筑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借助公用公房综合维修的资金优势,全年调整整修风貌建筑1-2处。继续集体承包处400万元工程,力争外揽工程50万元。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上交处利润比上年提高50%,达到15万元。今年着手准备装饰资质升级的有关材料,力争用2年时间使资质等级由现在的三级装饰升级为二级。继续做好西青柳溪苑项目开发,年内完成四期19000平方米商品房施工,力争年底交付使用。年内累计销售一二三期商品房1102套。完成四期商品房销售 120套。

以公用公房物业为服务对象,下大力气承揽物业项目。优先从市属机关公用公房新建项目中投标3—5个物业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组建面向全市公用公房使用单位的“物业管理公司”。

通过完善单位产置换服务机制,把单位产房屋置换服务和房屋租赁业务推上新水平。单位产房屋是我市房地产市场的主要资源之一,单位产房屋置换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仍有很大市场潜力。公用处有多年负责全市住房调配和换房业务,进行业务协调指导,建立起来的与各局各单位的广泛联系,又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现代房屋调换中心成立五年来,积累了一定的单位产房屋置换工作经验。今年要从四个方面做好单位产房屋置换工作。一是巩固加强现有连锁单位作为我们的工作基础,使之更加规范。加强对外宣传,并为做大做强置换市场制定内部建设制度和服务措施。二是组成委托性置换服务中心,形成联合型有规模的组织。对在我局有经营资质的200多个单位进行业务规范。三是从我处直管和保管自修的100多个单位入手,巩固扩大服务项目。四是逐步吸纳无资质的单位,特别是中、小型企事业单位加盟单位产房屋置换连锁网。

(三)落实“1133”总体工作目标的措施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全处工作,把政治思想工作融入到全处两条工作主线之中。认真贯彻市局房管工作、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发挥政治工作优势,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的政治学习。加强领导班子和干伍建设,不断提高“两个能力”。大力加强组织建设。认真抓好党员先进性教育,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在重点工程、重点岗位上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2、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全面履行公用公房办事指南的各项承诺,继续做好“一站式”服务。严格按照《天津房地产管理服务指南》公开办事制度,严格管理,按规定的各项业务服务程序、规则和时限,真正为使用单位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接待使用单位做到热情、严谨、有理、有据,详细解答各种办事要件。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做到不放松每一个环节,不错办每一道手续,不随意减免和乱收费,不慢待每一位用户。严格执行窗口岗位规范化服务标准,继续保持零投诉。

3、坚持走访公用公房使用单位,每位管修人员每周走访使用单位不少于2—3个,做到走访记录详细。发挥公用公房社会监督员作用,进一步密切我处同公用公房使用单位的关系。不断改进服务工作。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范要求,做到安全施工。加大对施工的管理、检查、监督力度,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施工事故为0,工程合格率100%,维修及时率100%,满意率98%。

5、将全年修缮计划和修缮内容录入公用公房管修数据库。完善管修数据库系统,实现相关信息的网上查询。做好房屋查勘工作,保证房屋安全使用。对已查出的危房全部修复,达到房屋良好水平。

6、组织修缮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与考核。对各区公房所、站修缮工程进行安全生产、维修质量的检查。上半年推动各区成立公用公房抢险队伍,达到遇有紧急情况能够统一调动的标准。

7、加强对各区公房所、站管修业务指导,安排检查、培训及总结工作2—3次。对各使用单位进行房管政策法规培训1—2次。根据市局下达的20xx年公用公房管修任务,将工作任务分解,按时催报月报、年报,综合上报市局有关处室,发现问题及时沟通。

8、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合作和交流,进一步和各单位产单位加强连锁,搞好置换业务的宣传与学习交流,提高业务水平。深化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分工,优化组合,加强检查考核,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主动学习,采用多种途径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队伍思想和业务素质,努力形成强有力的战斗集体。

9、整合部门机构、加快人才的引进培养,建立健全适应我处今后2-3年快速发展的人才引进、分配、奖励机制。为适应我处以公用公房资产经营与服务和发展我处优势产业这两条主线的需要,尽快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职能部门和相应机构。采取调整与新组建相结合的办法,科学合理的完善职能部门及相应机构,配备具有较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技术素质的人员担当重任,使他们在发展事业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在挖掘现有人才的同时,根据具体项目和业务工作需要,从社会上招聘各类急需人才,通过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分配、奖励机制,创造一个公平竞争平台。推动全处整体人员水平提高。

10、强化资金、信息、后勤保障服务,进一步提高职工生活水平,为全处两条工作主线的加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为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对处重大经济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行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服务,为项目的实施提供资金支持。对各单位和各个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加强审计工作建设,监督财务核算及经济运行状况。坚持对每个独立核算单位、项目进行财务核算的事中审计。加强经济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审核、审批、备案、归档、统计制度,切实维护全处经济活动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两条工作主线工作实施情况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创新的工作方法。快速、准确的做好各类信息的传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工作秩序。始终把提高职工生活水平 放在落实以人为本的高度来认真对待,有计划地提高职工收入。今年处机关职工收入比去年增长15%,各直属单位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职工收入。上半年完成职工住房货币分配工作。

同志们,新的一年已经到来,我们面临的形式更具有挑战,面临的任务更加严峻,只要我们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开拓创新,就一定能够取得更大成绩。

最后,提前给大家拜个早年,祝大家新春快乐、合家幸福、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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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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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总评年,决胜年,按照XX区委区政府和街道的部署,瀛东社区进一步坚定信心,坚定决心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下大力气,推进创建工作全力以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贡献,现将社区创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

社区建立创建领导小组,强化领导不断深入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时刻绷紧创建工作这根弦,切实把创建工作摆上社区重要位置,社区党总支书记林木兰亲自抓,总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和社区工作人员,按分工划片落实具体责任制,集中精力具体抓,做到按创建各阶段有汇报,有检查、有部署,扎扎实实推进创建各项工作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

为提高党员、干部、群众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知晓率,增强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参与率,社区按各阶段分别召开了党员干部,志愿者、居民楼长和群众再动员再部署会议,强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从小事做起,激励大家积极参加创建活动。

注重营造创建宣传氛围,在大街小巷、新村楼道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向沿街商店,深入居民户分发创建“倡议书”,创建手册等宣传品文艺宣传,签订“门前三包”在老人读报沙龙设置读书阅览专柜添置有关创建资料供群众阅览。根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测评体系要求社区投入3000元设置了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室。

三、群众受益,创建才有活力

社区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为民的理念,围绕群众需求搞创建,东升新村20座80年代旧城改造时建成的简易建筑群,设施差,下水道管道口径小,化粪池容量小经常堵塞,道路破损严重坑坑洼洼,各座没有路灯已经30多年,绿化带草木枯死,杂草丛生成为卫生死角又没有消防设施,系无物业管理小区。

社区在创建文明城市中把改善小区 人居生活环境,作为创建工作的切入点,取得小区居民群众的认可与大力支持,发动居民积极集资,社区筹资、街道拨款、共建单位福州二十五中学的赞助,共投入了九万多元,为小区各楼院安装路灯24盏,修补了路面、围墙、拱门、补植与硬化了绿化带21处。切切实实让群众感受到创建工作给他们带来的好处。瀛福小区积欠水费贰百万元面临停水,社区为居民免受停水之苦,维护社区安定稳定,社区主任与干部基干无数次冒着烈日酷暑奔跑区委自来水厂协调减轻欠费问题,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天天上上下下挨家挨户动员说服与居民沟通,在社区干部基干努力下终于解决清欠水费问题,顺利实现了小区住宅楼一户一表改造工作,为瀛福小区800多户居民办实事,推动创建工作的开展。

四、对照创建标准,狠抓整治脏乱差

本社区系属地缘型城乡结合部,常住人口6000多暂住外口达3000人之多,文明生活习惯差加上小市场流动摊点多,小区又没有物业管理给社区创建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社区为了改善群众人居生活环境,提升社区文明程度和宜居水平查找问题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一个个研究一个个采取措施予以整治。

1、为方便居民倾倒垃圾方便过往群众投放废弃物果皮,纸屑,在大街小巷楼院近2万元投入设置了新式垃圾桶70个,遏制乱张贴乱涂写投入2仟元设置,“公共信息栏”5个。

2、增加保洁人员,加大保洁力度,加强保洁员管理,落实包段责任制,加强检查、监督,并关心保洁员送给高温饮料,慰问生病的保洁员,鼓励他们为社区保洁作贡献。

3、协调电力公司修补了名门庭院门前高压电安全护栏,修建补植绿化带约300平方米

4、协调区相关部门整治新天城商贸城脏乱差,乱停车辆,占道经营现象。

5、协调城管解决了瀛福路划线停车有序问题。

6、大力整治老大难的光明港河岸周边,光明港河岸周边住户多是外来人员,大多拣破烂为生,文明素质差,竟把河岸周边绿化地变成种菜地乱搭盖,乱堆放脏乱差虽经整治,一再回潮在创建中,社区下决心根治脏乱并配合城管予以清理社区志愿者经常巡查,发现回潮立即处理,改善了光明港周边环境卫生。

7、社区以弘扬志愿精神服务文明创建为主题的志愿精神,组织党员、社区、共建单位三支志愿者广泛开展各种形式卫生清理保洁,清除“牛皮癣”乱停放车辆,劝导处理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深入楼院解决楼道畅通,走上街头宣传劝导文明交通,为孤寡空巢老人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8、在创建关键的冲刺阶段社区强力组织社区志愿者严格按照创建测评要求进一步加大巡查克服困难,每日包干责任区,经常放弃节假日休息投入了创建工作,努力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9、投入2万多元疏通竹排巷,瀛福路、瀛东路、红星新村等辖区所有下水道,清理辖区乱堆放52车次。

10、开展除四害消杀6次。

本社区的创建全文明城市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创建工作要求全力以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按创建标准尚存在不少差距,今后要持续重视创建工作,克服满足麻痹思想,查漏补缺巩固成果,继续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争取得更大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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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创办旅游文明城市宣传语

范文类型:提示标语,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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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明让生活更美好!

2、文明从细微处做起!

3、创建文明城,争做文明人!

4、素质第一,治城先育人;诚实守信,兴业好环境。

5、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人,让出一份友爱。

6、创文明城市,建美好家园,营造优美生活环境!

7、举全市之力,功在必成,志在必得,争创首批全国文明城市!

8、创建文明城市,建设锦绣家园。

9、感悟文明、理解文明、实践文明

10、携手改善旧环境,共建人居新龙城

11、让龙城尽染绿色,让社会充满和谐;建省会优美城市,创中国人居环境

12、情与龙城山水同秀,心和城市草木共绿

13、共创文明城市,建设美好家园

14、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系三晋形象

15、人人参与,为争创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16、人人都是文明城市创建参与者,个个都是文明城市创建主力军

17、增强文明意识,提高自身素质

18、公德装在心中,文明贵在行动

19、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热心公益事业

20、偶尔助人,别人将记住你的名字;永远助人,历史将记住你的名字。

21、爱心是生活明媚的阳光,文明是人生温馨的春风。

22、创建文明社区,实现安居乐业。

23、家庭多一份温馨,社会多一份安宁。

24、善待环境就是善待自己和子孙。

25、绿草喜人,脚下留情。

26、你给小草一点爱,小草给你一片绿。

27、大家小家是一家,保护环境靠大家。

28、您留给我一片洁净,我还给您一个健康。

29、蓝天绿地碧水,城美人和业兴。

30、保护生态环境,创造绿色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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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私人城市门面房屋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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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产权属于自己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与面积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出租房屋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二、租赁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期______年。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______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果房屋继续出租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币______元(大写),经营甲方店铺。该门面房租金_____年内不变。一年期限满后每年递增壹佰元整;合同期约满后,如果乙方继续续租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市场价格调整。调整范围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四、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2、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务等)概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房屋产生的物业费管理费应由甲方缴纳。

4、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5、租赁期间,乙方可以将店铺转让第三方使用。需提前提前向甲方,一切事物按照乙方合同期内容继续履行也可以从新签订新合同,或者合同期约满第三方可以协商从新签订租赁合同。

五、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期间缴纳房屋使用费。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3、因不可抗力原因或政府拆迁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应该退还给乙方该年或者该月没有使用房屋的租金。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此房屋,如果甲方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应该承担负责违约金叁万伍千圆整的赔偿,来弥补乙方的损失。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依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铅印文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签后生效。

甲方(盖章或者手印):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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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热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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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承租人(使用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

姓名(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海南省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的法规、规章等规定,甲方_________拆迁项目已经海南省建设厅和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批准(琼建住房函[20_________]_________号文附件第_________项),已列入海南省________年度拆迁计划,并取得《海南省城镇房屋拆迁许可证》(_________拆许字第_________号),对乙方的房屋进行拆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_________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被拆除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所在地点,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有产权证的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房屋的用途_________,房屋的产权性质_________,房屋的结构_________,房屋的总楼层数_________,房屋所在的楼层数_________。

(二)房屋内部设施及装潢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的附属物及构筑物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机械设备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或丙方基本情况

(一)被拆除房屋为住宅:

1.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__人(其中常住人口_________人),分别是: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与户主关系 身份证号码

1

2

3

4

5

6

7

2.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__人,分别: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与户主关系 身份证号码

1

2

3

4

5

6

7

(二)被拆除房屋是非住宅:

1.乙方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房屋拆迁补偿选择第_________种方式

1.货币补偿;

2.房屋产权调换;

3.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

第四条 货币补偿

(一)货币补偿金额的确定选择第_________种方式:

1.根据当事人共同推荐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估价结果确定;

2.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作价方式。

(二)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1.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计价,小计_________元。

2.土地使用权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计价,小计_________元(若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土地使用权货币补偿,此项可不另行计算)。

3.房屋装潢作价方式:_________,补偿金额_________元(若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房屋装潢补偿,此项可不另行计算)。

4.房屋内的电话、有线电视、煤气、互联网等配套设施、设备的迁移费或者初装费,补偿金额_________元。

5.附属物及构筑物补偿金额_________元。

(三)补偿款由甲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实行货币补偿的,甲方对丙方不再承担安置责任,由乙方对丙方进行安置。

第五条 房屋产权调换补偿

(一)甲方提供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构为 _________,用途为_________,房屋号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现房】【期房】【土地】。产权调换房屋的楼层、房号、土地的确定方法:_________。

(二)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应符合以下标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2.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装饰与设施标准详见附件4。

4.新建房屋竣工后质量应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登记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被拆迁的房屋及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均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一)、(二)、(三)款统一方式进行确定,并结清产权调换差价。

(四)按被拆迁房屋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差价。差价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五)差价由______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_______方支付;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第六条 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安置

(一)过渡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确定。

1.【乙方】【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

2.由甲方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

(二)【乙方】【丙方】过渡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乙方】【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的,甲方应当按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向【乙方】【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乙方】【丙方】选择由甲方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的,其周转房的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户型为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四)甲方保证【乙方】【丙方】在过渡期限内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进行安置。【乙方】【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过渡周转房的,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_________日内腾出周转房。

(五)【乙方】【丙方】在临时过渡期内,收到甲方安置通知(通知方式为_______)之日起3个月内,应到甲方办理安置手续;甲方应从发出安置通知后再支付【乙方】【丙方】三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不到甲方办理安置手续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或补偿费

第七条 房屋拆迁补助费

(一)甲方按规定标准,支付【乙方】【丙方】搬迁补助费________元,临时安置补助费________元,提前搬家奖励费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拆迁非住宅房屋,甲方按规定标准,支付【乙方】【丙方】设备搬迁和安装补助费_________元,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_________元,提前搬家奖励_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三)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拆迁补助费支付给【乙方】【丙方】,支付方式:___________。

第八条 【乙方】【丙方】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应将被拆迁房屋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 【乙方】【丙方】的违章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应在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将依法实施拆除

第十条 逾期安置的违约责任

甲方应在本协议第六条第(二)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_____天前通知【乙方】【丙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2倍向【乙方】【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2.逾期_________个月内,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________%,向【乙方】【丙方】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________%,向【乙方】【丙方】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3.逾期18个月的,【乙方】【乙方在征得丙方同意的情况下】有权要求重新选择货币补偿或另行选择安置房。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的;

(二)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_________天内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况造成或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甲方关于安置房标准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交付的安置房标准应符合第五条第(一)项及附件4标准的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标准进行整改,并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安置房屋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处置方式:

本款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置。

本协议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登记中面积记载不明确的,应由原产权登记部门重新确认

安置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本协议约定面积发生差异,甲、乙双方同意按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置:

1.双方自行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置: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大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不找差价,由甲方承担,产权归属乙方。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小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由甲方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乙方。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协议约定面积)/协议约定面积×100%

(三)安置土地面积误差参照本条第(二)项处理。

第十三条 甲方逾期支付拆迁补偿资金(货币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设备搬迁安装补助及损失费、停产停业补偿费)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实行累加制)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内,自本协议约定的应付款期之第2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千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后,自本协议约定的应付款之第2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千分之___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前款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本协议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其他违约责任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______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1天罚款_________元。

第十六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1)。

第十八条 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方各持1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合同补充协议□

2.被拆迁房屋平面图□

3.安置房屋平面图□

4.安置房装饰、设施标准□

(1)外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内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顶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地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门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厨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卫生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阳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说明

一、本协议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城镇房屋拆迁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对协议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市县城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咨询。

二、为体现房屋拆迁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协议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城镇房屋拆迁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城镇房屋拆迁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修改、增补或删减。协议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三、对协议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城镇房屋拆迁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四、本协议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五、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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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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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四章?新建项目建设

第五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六章?项目的移交

第七章?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八章?违约的补救

第九章?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

第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一章其他

第十二章?附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管理,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垃圾处理,维护垃圾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和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授权,由第二条所述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协议一方: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下称“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协议另一方:?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注册地点:?,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第三条?本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是?,主要处理?的垃圾,日处理规模?吨/日(或?吨/年),主要工艺为?。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委托?于?年?月至?年?月对?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过?,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组成为?,和?。

第五条?(中标人)符合资格预审要求,具有要求的技术实力,提供的技术方案成熟、可靠,技术路线正确、合理,经营方案切实可行。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愿意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实施项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作为本协议附件1的《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七条?名词解释:(对协议中涉及的技术的和商务的特定含义的词汇和语句进行定义或限定,明确协议中使用的字母缩写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_____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_____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垃圾: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指定的其他机构按照《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的规定提供给垃圾处理厂(场)处理的垃圾。

项目:指第三条规定的垃圾处理项目。

项目建设:指项目的垃圾处理厂(场)及其相关的设施和设备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完工、测试和调试。

公用设施:指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为了项目施工和运营,连接至场区边界并在特许期内负责维护和正常服务的输变电、供水、供气和通讯等设施。

日处理量:指根据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确定的以吨(t)为单位的垃圾日处理量,包括额定日处理量、月核定日处理量、预计核定日处理量、最高日处理量和最低日处理量。

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件1至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批准:指需从政府部门依法获得的为项目公司或为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核准或批准,包括附件?所列举的批准。

_____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项目公司和贷款代理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签订的_____协议,并作为本协议附件15附后。

投标保函:指发起人按照投资竞争人须知要求与本项目建议书同时提交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履约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建设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维护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运营和维护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法律变更:指

(a)在?年?月?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任何法令、法律、条例、法规、通知、通告的实施、颁布、修改或废除;

(b)在?年?月?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有关任何批准的发出、续延或修改实施、修改或废除了任何实质性的条件,

(a)导致适用于项目公司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

(b)实施、修改或取消了对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或移交的要求。

商业运营开始日:指完工证书签发日的同一日,即垃圾处理厂(场)的商业运营开始日。

建设工程开始:指建设承包商按照项目计划在场地进行的工程建设的开始。

项目公司:指以实施本协议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在中国成立和登记注册的项目公司。

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国籍:

及其继承人及经许可的受让人。

特许经营权:指本协议_____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垃圾处理项目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建设合同:指由项目公司和建设承包商之间达成的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有关垃圾处理厂(场)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和材料与设备采购的一个或多个协议。

建设承包商:指由项目公司通过招标所聘用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根据建设合同和本协议履行建设工程的一个或多个承包商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

建设期:指自项目公司进场开工日始至完工日止的垃圾处理厂(场)的建设期间。

协调机构:指根据第十条规定成立的机构。

违约:指一方不履行其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不是由于另一方的作为或_____违反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也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另一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生效日期。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_____或_____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_____;

(5)国家政策的变更,如对垃圾处理设施的国有化等;

(6)国家政府部门实行的任何进口限制或配额限制;

(7)由于非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或委托的机构造成的运输中断。

移交日期: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二十四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环境污染:指垃圾处理项目对于地上、地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或水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融资文件:指依适用法律批准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担保协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

(1)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

(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验收:指第十四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和审核。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八条?特许经营权

本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授权范围:

a.规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承担一个特许经营垃圾处理建设或运营项目权利的范围;

b.为控制项目公司的风险,限制项目公司从事未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同意的其他业务的权利;

c.涉及到的所处理垃圾的地域范围和其他授权范围等。

(2)特许期限:即业主政府许可项目公司在该项目建成后运营合同设施的期限,该条款与业主政府及其用户、项目公司的利益都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特许经营期限应根据垃圾处理规模、技术路线、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并说明在不可抗力事件、一方违约、重大法律变更时特许期限的调整程序。

(3)转让和抵押

应说明项目公司抵押或转让垃圾处理设施的资产、设施和设备的条件。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转让和抵押的限制等。其中:1、项目公司如为本项目融资目的,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其资产和权利上设置担保权益;2、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稳定运行?年限后应可以转让股权,前提是不影响项目继续稳定运行。

(4)特许期内项目公司的主要责任和特许经营权下项目公司应支付的费用,如项目的前期开发费(如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等)、各种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第九条?声明、保证和前提条件

主要是申明双方的法律地位、经济情况和对于项目的许可、评审、听证、公示、批准等情况及承担项目资格和能力、项目成立的基本条件等。

第十条?特许经营权的监管

(1)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对于垃圾处理特许经营过程的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内容和方式,并明确不合格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2)应当包括对于运行过程处理标准的监管、环境标准的监管、财务状况的监管和安全卫生的监管。

(3)明确协调机构的组建时间、人员组成、任务和责任。

第四章?新建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

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获得过程中双方责权利,场地使用限制、使用权的改变和抵押、土地使用费等,土地使用期限及其延长。

第十二条?设计

包括设计要求、设计审批过程、设计变更程序等。

第十三条?建设

主要包括建设过程_____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各自的责任、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责任和措施等,也包括了设备及材料采购和建设承包商的选择、项目计划及进度安排和保证措施、工期延误和不合格工程拒收等。

运营期的分期建设或扩建参照本章执行。

第十四条?验收和完工

(1)规定验收时间、依据的法规和标准。

(2)明确参加验收的人员组成。

(3)明确项目公司验收计划的通知的时间和通知方式。

(4)明确工程验收结果的认可方式,初步完工证书的颁发和试运营的进行,以及最后完工的审核和证书的颁发。

(5)明确验收失败后的重新验收或审核的方式和程序。

(6)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提前完工情况下项目的实施安排。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检验和接收工程或设施及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完工证书并不解除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设计或建设方面任何缺陷或延误的责任。

第十五条?完工延误和放弃

(1)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双方责任的免除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2)明确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导致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3)明确在不是由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或不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

(4)明确最后完工延误的违约金,以及这种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5)明确在由于项目公司违约造成建设工程已被项目公司放弃或视为放弃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或违约金。

(6)明确项目公司被视为放弃的条件。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解除全部或尚未支取的履约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项下的金额的时间或条件。

(8)如对项目建设工期要求特别高,可以考虑加入介入建设条款,即如项目建设工期或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建设项目的条件。

第五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十六条?运营与维护

(1)明确在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运营、安全和维护的任务和责任。

(2)在整个特许期内运营维护期间,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责任和义务。

(3)明确监管机构对于运营安全和技术要求监督和检查要求。

(4)检验与维护手册:明确项目公司的垃圾处理设施的检验与维护手册的要求。

(5)监督管理手册: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权限、程序、措施和惩处手段。

(6)明确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数额、补足要求和有效期等。

(7)明确项目公司违反其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义务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8)明确项目或其任何部分违反应适用的中国的安全标准和法规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9)明确项目公司运营垃圾处理设施应达到附件2技术规范规定的处置标准、产品标准、环境标准。

(10)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其代表在不影响正常作业情况下进入垃圾处理设施,以监察垃圾处理

设施的运营和维护的权利和条件。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提供的定期报告:包括运营报告、财务报告、环境监测报告等。

(12)明确如项目运营和维护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运营和维护的权利。

(13)明确运营期间需要扩建等建设项目时的程序与条件。

第十七条?垃圾的供应与运输

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条款,调配并向项目公司供应垃圾,项目公司应接收其运营垃圾处理设施所需的符合附件1条款要求的全部垃圾。项目公司不得接收附件1或其补充修订协议之外的垃圾。

第十八条?垃圾处理服务和垃圾处理费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有关条款供应垃圾,并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或明确_____方式和金额并办理完整的_____文件;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项目公司成本,提出价格调整意见。

第十九条?项目的融资和财务管理

(1)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所需的所有资金的义务。

(2)明确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投资的股本金数额及比例要求。

(3)在使用外资情况下,规定项目公司所有需要以外汇进行有关本项目的结算的银行账户使用方法。

(4)在使用外资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和运营维护承包商在中国境内开立、使用外汇账户,向境外账户汇出资金等事宜。

(5)在使用外资情况下,应规定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将项目的人民币收人兑换成外汇,以支付项目外汇支出、外币贷款还本付息和支付外国股东股本金的利润等事宜。

(6)在利用外资情况下,项目公司(或股东)将其利润汇出境外的条件。

(7)对于项目公司财务报表的要求。

第六章?项目的移交

第二十条?特许期结束后的移交

(1)明确特许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移交的有形、无形资产内容及完好程度。

(2)明确最后恢复性大修的时间、范围和要求,以及移交验收程序。

(3)明确移交的备品备件的内容和程序。

(4)填埋场情况下,对于项目公司进行封场及后处理的要求。

(5)明确移交日期垃圾处理设施的状况要求、缺陷责_____内项目公司的责任和责任的限制以及对于未能修复缺陷或损害的赔偿、对于移交维护_____的要求等。

(6)明确在移交时,项目公司所有承包商和供应商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所有_____单、暂保单和_____单批单等转让给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的方式。

(7)关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所有文件、图纸、技术和技术诀窍,及所有无形资产的移交和授让方式。

(8)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原项目公司雇员的处置。

(9)明确对于项目公司签订的、于移交日期仍有效的运营维护合同、设备合同、供货合同和所有其他合同的处置。

(10)明确项目公司移走的物品的范围和方式。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承担移交日期前垃圾处理设施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损失或损

坏是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所致。

(12)明确所进行移交和转让及其批准所需的费用和支出方式。

(13)明确移交机构组成及移交程序。

(14)明确本协议移交后的效力。

(15)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的余额解除的时间或条件。

(16)明确如果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再次授予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是否有优先权及其条件。

第七章?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二十一条?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一般义务

(1)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始终遵守并促使遵守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有关

法律、法规和法令。

(2)明确在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协议的执行和补偿。

(3)明确可能的税收优惠。

(4)明确对项目公司为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审查、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

(5)明确需要获得和保持批准,包括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协助获得的批准和将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给予?的批准的责任。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及运营维护承包商或其各自的授权代表的物品?和设备进出口所需的批准清单及责任。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为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运营维护承包商的外籍人员及向项目公司?提供为垃圾处理设施服务的必要人员取得就业许可的责任。

(8)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公用设施条件。

(9)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对项目公司的经营计划实施?情况、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并向政府提交年度监督检查报告。监督检查工作不?得妨碍项目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0)在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期间,根据双方商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联系有关部门向项目公司提供公共安全保障。

(11)明确限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当提取项目公司提交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1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是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首要义务人,并享有相应的所有权利和应

承担其各自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13)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任何违反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义务应为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1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不当行为时的终止协议或取消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15)明确协议上报备案要求,以及受理调查公众对项目公司擅自停业、歇业的,应令其限期改正,督促其履行义务。

(16)项目公司承担政府公益性指令任务造成经济损失的,政府相应的补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项目公司的一般义务

(1)明确对于项目公司所有权的变更及股份转让的限制,及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时应提前书面告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并经其同意。

(2)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法令的要求。

(3)明确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的要求和垃圾处理价格调整的规定。

(4)接受主管部门对产品、安全、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5)按规定的时间将项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等报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备案。

(6)明确项目公司应遵守和执行的有关环保标准和要求,以及项目公司在建设、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设施时对于避免或尽量减少对设施、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妨害的责任。

(7)明确项目公司应保证生产设施、设备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所必须的投人,并确保设施完好。未经政府批准,项目公司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8)项目公司对于考古、地质及历史文物的保护的要求。

(9)明确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服务、货物及优先条件,对于招标过程中对于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承包?商或中国的服务及货物等的要求,以及本垃圾处理设施中使用中国的服务和货物的程度对于将来其他的?特许经营权项目招商时对于本项目公司地位的影响。

(10)对于项目公司使用中国的劳动力的要求,明确应遵守的相关劳动和工会法律和尊重法规赋予的?工人的各项权利。明确应遵守的健康和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

(11)明确项目公司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协议与本协议的一致性。

(12)明确项目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政府部门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缴纳所有税金、关税及_____。

(13)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应购买和保持的_____单;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应责成其承保人或代理人?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_____证明书的要求;对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承保人的报告副本?或项目公司从任何承保人处收到的其他报告副本等的要求。

(14)明确项目公司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应明确项目公司对于其雇用承包商的责任及与承包商签订的任何合同应包括使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必要的本协议项下的条款。

(15)明确项目公司融资文件的条款要求。

(16)项目公司对其财产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和权益进行质押、抵押、不动产抵押或其他担保物权给贷款人以外的任何人的限制。

(17)明确项目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提前申请时限,及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解除协议前,项目公司履行正常经营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的共同义务和权利

(1)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中止履行的规定。

a.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声称的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本协议或作为其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b.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声称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作为其不履行协议项

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c.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声称的程序;

d.明确不可抗力造成影响情况下的费用补偿条件或时间表修改要求;

e.在商业运营开始日之后,不可抗力事件期间的支付条件和方式;

I:明确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的程序要求;

g.对于在受到不可抗力影响情况下,双方减少损失和协商的责任和要求;

h.如果不可抗力造成建设工程或垃圾处理设施的实质性损坏情况下,设施修复的责任。

(2)明确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众利益、公众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临时接管特许经营项目的条件和程序。

(3)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向项目公司提供的文件的权属和限制、由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文件权属和限制以及双方遵守对于文件的有关规定。

(4)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双方的保密规定。

(5)明确双方相互合作以实现本协议的目的义务。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反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陈述、保证、约定、法律责任并声明。

第八章?违约的补救

第二十四条?终止

(])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下,项目公司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3)明确终止意向通知的形式和程序以及发出终止通知的条件、程序。

(4)明确贷款人限制终止的条件、贷款人的介人权和条件、贷款人的介入承诺的内容要求、程序、有效期及其限制等、介入期结束条件和贷款人选择一个替代本协议项下项目公司的替代公司的条件和程序。

(5)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经营垃圾处理设施的权利和条件以及在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发生之后且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发出终止意向通知之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的权利。

(6)明确如果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终止、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在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协议终止等对于本协议的影响。

(7)明确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进一步的义务,或对其他条款的影响。

(8)终止后的补偿。

a.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项目中止时,项目公司的赔偿方式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置。

b.明确如果在生效日期后项目公司因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终止本协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c.因法律变更导致的终止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9)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垃圾处理设施破坏,致使本协议终止情况下,项目公司得到垃圾处理设施_____的保单项下的付款的权利,以及该_____赔款的支付顺序。

(10)明确一方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并不排除该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可用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违约的赔偿

(1)明确以本协议的其他规定为条件,每一方应有权获得因违约方未遵守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而使其

遭受的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2)明确各方未能履行义务情况下的免责条件。

(3)明确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受损失或受损失_____的一方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另一方违约引起的损失的责任。

(4)如果损失部分是由于受侵害方的作为或_____造成的,或是由该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赔偿的数额应按照这些因素对损失发生的影响程度而扣减。

(5)明确各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引起的、在本协议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为对方的任何间接、特殊、附带、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责任。

(6)本条中的任何规定不应阻止任一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有法可依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六条?责任与保障

(1)明确每一方对于其在履行本协议中的违约所产生的死亡、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或损失,从而产生的基于此之上的责任、损害、损失、费用和任何形式的请求权,对另一方进行赔偿、提供辩护的权利。

(2)明确项目公司是否对于保障、赔偿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免于承担由于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造成的环境污染所产生的所有债务、损害、损失、费用和索赔等的规定。

(4)明确提出索赔和抗辩程序。

第九章?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

第二十七条?协议的转让

(1)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让或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2)明确项目公司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批准

第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解释规则

(1)明确本协议包括的文件内容。

(2)明确本协议构成双方对项目的完全的理解,并且取代双方以前所有的有关项目的书面和口头声明、协议或安排。

(3)明确本协议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的形式和程序。

(4)明确如果本协议任何部分被任何有管辖权的_____庭或法院宣布为无效,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

(5)明确特许期内本协议及附件1相对于其他协议的优先顺序。

(6)明确执行本协议需要的一些解释。

第三十条?争议的解决

(1)明确对于产生争议时,组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2)明确在不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情况下,通过专家组的调解时,专家组的组成、调解程序和费用等。

(3)若双方未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或通过专家组的调解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或如果对专家组的决议提出异议时,进行_____解决的机构。

(4)根据_____协议(附件15),明确双方将协议或附件项下的同一实质性问题发生的争议,提交_____的解决程序合并等事宜。

(5)明确通过司法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的可能性,,

(6)明确双方应在争议解决期间继续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7)明确本条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注:争议解决方式只能选择_____机构和法院中的一种)

第十一章?其他

第三十一条?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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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学生创建国家卫生文明城市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卫生,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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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顺利通过省级考核评估验收。这是全市上下团结一心、奋力拼搏、合力攻坚的结果,也是广大市民积极拥护、全力参与、默默奉献的结果。我市创卫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建立长效机制,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明年国家考核验收,还需下一番苦功夫、硬功夫。为此,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继续行动,积极参与创卫工作。创卫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对照国家卫生城市目标要求,还需不断完善提升。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一如既往地投身到创卫工作中去,关心创卫、支持创卫、参与创卫。

二是从我做起,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创卫工作不仅仅是要拿到牌子,更重要的是提升人居环境,增加人民群众幸福指数。让我们以文明市民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保持良好生活习惯,遵守公共道德,爱护公共设施,增强卫生意识,自觉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不乱堆乱建,不乱停乱放,不乱贴乱画,不乱扔乱倒。

三是严格管理,保持创卫常态长效。创卫为民、创卫惠民是我们一以贯之的工作要求。广大市民要主动参与社会监督,主动劝阻和制止损害创卫成果的行为,积极举报脏、乱、差现象,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身边的人,形成人人参与创卫、个个为创卫出力的良好氛围。

东台是我们的美丽家园。让我们携起手来,用热情和真诚、辛勤和汗水,把家园装扮得更加靓丽,为明年高分通过国家卫生城市验收再作新贡献!

__办公室

20__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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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城市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6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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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努力提升城市品位,展示城区建设的新风貌,市委、市政府决定,从*月*日至*月*日,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塑造城市形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目标。通过有效整治,夯实城市建设基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城市的净化、美化和亮化,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促进城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区域

这次“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在*市城市建成区、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范围内进行。整治的重点是: (一)整治城市中心区域:重点范围是**大街以东至以西和路以北至以南的城市建成区。(二)整治主要街路:重点是*大街和路等*条主要街路。(三)整治城市出入口:重点是等*个城市出入口。

三、整治任务、目标和责任划分

根据确定的整治范围、重点区域和城区环境的实际情况,本次整治行动重点围绕9个方面的42项内容进行,具体任务目标和责任区分是:

(一)城区市容市貌综合治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部门:市公用事业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房产局、市环保局、市环卫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任务目标:

1.整治不规范广告牌匾。拆除主要街路影响市容的刀匾(竖匾、横匾);规范和拆除影响市容的楼顶广告(牌匾);拆除主要街路两侧门窗以上至楼顶中间的牌匾和门窗以下两侧的不规范牌匾;清除主要街路两侧橱窗、墙体上影响市容的乱贴、乱挂、乱写、乱画;拆除附属于公用设施、绿地等处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牌匾。实现整治区域内广告牌匾统一设计,统一规格,做到颜色、字体总体一致;达到一店一匾,一街一品,一楼一式,整齐美观。

2.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合理设臵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位);禁止人行步道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划定场(位)乱停乱放;取缔各种流动售货车、烧烤车等。实现整治区域内主要街路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排列整齐,朝向一致、整齐美观。 3.拆除有碍市容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按计划拆除整治区域内各种临建、违建;拆除有碍市容观瞻的有照房屋、实体围墙(栅栏)

和主要街路影响市容的报刊(电话)亭棚等;拆除路两侧影响市容的外扩阳台;按计划分步拆除路和主要出入口两侧居民住宅区内的各种仓棚,实现整治区域内无违章建筑和其它影响市容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报刊(电话)亭棚等,主要街路沿街两侧住户阳台整齐、美观,住宅小区达到净化、绿化、美化。

4.清理整治店外加工经营行为。主要是清理整治区域内沿街两侧网点商品外摆和各种店外加工,实现整治区域内无店外经营、店外加工现象,做到进场、进店加工经营。

5.规范管理商饮服修摊点。合理设臵商饮服修摊点位臵;取缔主要街路和城市出入口的各种商饮服修摊点,实现整治区域内各种修理摊点在规定的小街小巷内有序经营,早晚小吃摊点完全退出主次街路。

6.规范殡葬用品经营管理。取缔整治区域内殡葬用品经营店铺和加工点,制止乱撒冥钞、冥纸、搭设灵棚和吹丧送葬。实现各种殡葬用品在规定的生产和经营地点生产经营。

7.认真清理门前“三乱”。主要是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清理治理门前的脏乱差现象,实现整治区域内门前三包签状率和年审率达到95%以上,沿街两侧门前无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泼乱倒等不良行为。

8.严格管理施工场地。规范建筑施工场地的围挡设臵;制止在施工场地建筑围挡外乱堆乱放;制止出入施工场地的车辆抛散拖带物料垃圾;严格控制不按规定时间施工和施工噪声扰民,实现整治区域内建筑施工围挡设臵达到美化城区环境效果,施工围挡外保持清洁,无各种建筑材料堆放和其它欺街占道行为,出入施工场地的各种车辆无污染。

9.规范管理露天市场。合理规划和建设封闭市场;严格管理现存的露天市场,严禁占道经营;取缔柳城路旧物市场,规范管理旧书(古玩)市场,实现整治区域内无照商贩和欺街占道,露天市场退路进场、进店经营。

10.严格查处各种私搭乱建行为。及时查处扒窗改门、阳台外扩、雨搭落地等各种私搭乱建和违章乱建行为,实现整治区域内无私搭乱建、扒窗改门、阳台外扩和雨搭落地等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配合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任务目标:

1.整治主次街路城区环境。对主要道路两侧树池、花坛繁杂带进行普遍清理,重点清理枯枝败叶和白色污染;修整绿篱、树坑石及花

坛边石,有专人维护树池、花坛和绿化带,做到路面整洁、边石根净,花坛边石整齐,花坛内无杂草、枯枝败叶、白色污染和其它污染物。 2.整治泥土路和破损路面。加快泥土路改造步伐、对破损老化的道路进行全面维修、罩面和修复;对破损的人行步道及时修补和更换方砖,对裸露的人行步道进行硬覆盖,做到城市道路平整完好,边石齐全。

3.整治公园、游园、广场、绿地和街路绿化。对公园、游园、广场和绿地的环境进行彻底清理;加强公园、游园、广场、街头绿地和路树管护,做到雕塑完好洁净、摆放整齐,公园、游园、广场和绿地的围栏和运动设施完好安全,无损坏且洁净,绿色植物枝繁叶茂,花红草绿,景色宜人。

4.搞好亮化工程。抓好**条街路路灯改造工作,提高被改造街路路灯档次;保证亮灯率;搞好城市夜景建设,推行城市夜景灯饰的建设管理,提高霓虹闪烁,彩灯夺目城市夜景的整体水平。

5.抓好旧楼粉饰工程。完成路等街路万平方米旧楼的粉饰任务。

6.规范严管广告牌匾。规范严管附属于城市道路、广场、桥涵、园林绿地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广告牌匾,做到样式统一规范、广告内容明晰,不破不乱;规范管理*大街等主要街路的路灯广告,严格控制在城市道路、广场、桥涵、市政设施上乱设乱架和乱摆附着物。

(三)环境卫生治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房产局

任务目标:

1.加强主次干道卫生保洁。重点对城区**条主干道、**条次干道和**条商业景观路进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做到横到边,纵到底。 2.加强城市环卫功能建设。完成主城区地上垃圾箱撤除60%以上;完成全封闭式地下垃圾转运站建设指标座以上。

3.提高环卫常规生产作业管理档次。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淘保、箱站管理等要做到管严,管住,管净;不降标准,不应付差事,不留死角,不出现空档,不出现反弹。

(四)房产(物业小区)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房产局

配合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任务目标:

1.整治物业小区的环境卫生。消灭小区的环境卫生死角;清理公共部位乱堆乱放的杂物。

2.整治规范小区物业。出台《**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

强化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对现有的物业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和清理整顿,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

3.清理整顿物业弃管小区。拿出具体整改意见,逐步实现由街道、社区接管的管理模式。

4.改造旧住宅小区。研究制定旧住宅小区改造计划,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旧住宅小区改造任务。

(五)环境保护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配合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任务目标:

1.严格控制城区烟尘污染,进一步解决黑烟扰民和影响城市形象问题。对城区工业锅炉、窑炉及浴池锅炉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落实处罚和整改措施并限期完成。

2.严格控制油烟污染,解决油烟扰民问题。对油烟排放扰民的业主,落实处罚和整改措施。

3.严格控制工业噪声污染影响。对市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进行监测检查;对噪声超标并扰民的工业企业,做勘验笔录,落实整改措施。

(六)工商(市场)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任务目标:

1.治理出入口集贸市场。协调*市场、*市场的整治方案,督促搞好规划、动迁、施工等,实现上述市场规范化管理。 2.加强早市经营秩序和商品质量的监管工作。

(七)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配合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任务目标:

1.规范围挡设臵。施工现场周围连续设臵钢板围挡,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已损坏的围挡进行修补、粉刷。

2.清理物料堆放。施工现场的各种建材、构件、料具等,要按照施工部平面布臵图设计好的位臵,分类堆放,摆放整齐,分别设臵名称品种、规格等标志牌。

3.治理现场环境。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良好无积水,建筑物上无悬挂,环境干净无残渣废料和建筑生活垃圾,确保工完场地清。 4.清运建筑垃圾。工程完工后及时拆除围挡,彻底清运建筑垃圾,拆除周围违章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清运住宅小区和各出口积存的建筑垃圾,竣工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建筑垃圾清运是否合格。

5.清洁现场卫生。施工现场要做到绿化、美化、净化,环境卫生良好,设臵厕所要符合卫生要求,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职工办公设施和生活设施齐全,符合卫生要求。

(八)公安(交通)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配合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任务目标:

1.治理动态交通秩序。重点是治理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酒后驾驶、不按线行驶、违反规定载货载人等违法行为;治理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逆向行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治理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违反交通信号、行人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等违法行为。

2.治理静态交通秩序。治理机动车停车秩序(马路边石以下),重点治理不按位停放、不按规定停放和临时停车等。

3.治理在市区内禁鸣喇叭区或路段鸣喇叭行为。通过治理达到以下标准: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4%以上;主干道非机动车遵章率达到80%以上;主干道行人遵章率达到75%以上;主干道违章停车率达到2辆/5公里以下;在禁鸣区或路段鸣喇叭行为明显减少。

(九)小街、小巷、居民区和城市出入口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

配合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房产局、市环卫局

任务目标:

1.治理小街小巷:搞好保洁,做到管到头,清到位,横到边,纵到底,通透道路不留死角。

2.治理居民住宅区:全面清扫,及时清运,全天保洁,不留残存,消灭死角。清除小广告、小张贴。

3.治理楼房和楼道:清理乱堆乱放,清除小张贴、小广告。 4.治理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疏通道路,清理堆放,清除越冬垃圾,建立管理机制。

5.治理城市出入口:清理欺街占道,清理主要街路的乱堆乱放,清理沿路卫生,整治垃圾排放,整顿集贸市场。

6.治理建筑工地:整顿材料堆放,垃圾排放,防护栏设臵,建筑噪音。

四、实施方法、步骤

这次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采取统一组织领导,集中协调指挥,部门分工落实,分段组织实施等方法进行,由市城区环境综合整

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实施领导,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牵头负责,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集中宣传发动(*月*日至*月*日)。各部门根据整治任务和职责分工,在调查摸底和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形式,认真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宣传发动工作,使这次整治行动的内容、重要意义等达到家喻户晓,大力营造“爱我家乡,洁我家园”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氛围,为顺利实施整治确定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集中整治实施(*月*日至*月*日)。各责任部门,根据各自的整治任务目标和具体实施方案,在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和整治行动办公室的协调指导下,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按照先试点示范,后全面铺开;先重要部位,后拓展区域;先攻克难点,后顾及一般的工作思路和方法,确保*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集中检查验收(*月*日至*月*日)。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依据整治任务、目标以及整治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对各责任部门完成整治任务情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按照着眼长远,夯实基础;一步到位,减少过度;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期巩固,防止反弹的整治目标和要求,坚决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五、主要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发挥好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题、热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区环境整治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百日整治行动大讨论,积极报道整治行动的工作进程和取得的整治成果,表扬整治行动中的先进典型,批评曝光整治行动中认识不高、态度消极、不能认真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强化全体公民的城市意识和参与意识,调动全体市民的积极性,提高参与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热情度,为整治行动献计出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标准,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要根据各自的整治任务和目标,制订本部门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将整治的各项任务、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本部门、本单位(系统)的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领导到位,分工明确,职责清楚,细化量化。整治过程中,要坚持标准,做到不打折扣,不降标准,不缺内容。要克服畏难情绪和厌倦心理,增强信念,盯住目标,敢于攻坚,狠抓落实。要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工作精神和勇气,坚决、果敢、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强化协调,密切配合。在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

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百日行动的总牵头负责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履行好职责,组织协调好各责任部门开展好各项整治行动,完成好各项整治任务。要在集中整治活动中,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已经整治达标的项目要确保不反弹、不反复。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各责任部门,要确立“一盘棋”思想,既要主动、自觉地完成本部门的整治任务,又要配合好其他部门做好整治工作,要形成从上到下、从内到外统一指挥、步调一致、戮力同心、团结奋战、齐心协力地完成整治任务的大好局面。

(四)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这次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顺利进行,成立“朝阳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这次行动的组织、计划、协调和实施工作,综合整治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内部要组成以行政执法局人员为主、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宣传动员、协调督察、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负责整治行动中的具体工作事宜。各整治行动责任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对整治行动实施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整治行动中,各级领导要身先士卒,亲临一线,靠前指挥。要克服困难,为整治行动协调解决必须的保障经费。要加强整治行动期间的检查指导与监督,及时研究和解决行动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要建立整治行动检查考评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整治成果显著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必要的奖励,对态度不积极、工作标准低甚至完不成整治任务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批评处罚,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确保整治行动在公开、公正、公平的良好环境中有序进行。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把整治行动与年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集中整治与年度工作两不误、两促进。通过整治行动,推动年度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促进城市管理工作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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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城市绿化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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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范本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_____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全部工程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_________________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_________________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_________________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_________________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_________________(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____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_________________

六、有关补充合同: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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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在城市建设调研会上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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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市已三年了。几年来,我们按照一个中等城市规模的新池州市的总体规划去建设城市,做了多年想做而没有做成的事。在城市的规划、建设、投入、管理等方面有了一个全面的提高,一大批骨干性重点工程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还有一些在建工程正在实施,初步实现了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为加快池州城市化进程,做大、做强、做美市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对此,市委、市政府是满意的,也是充分肯定的。这样的结果取决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决策和组织,同时也取决于建设系统的顽强拼搏、扎实苦干。实践证明,市建委班子包括整个建设系统是一支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队伍。如果每个部门都用这样的劲头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池州一定大有希望。当然,城市建设是一个“大合唱”,各个部门都从不同的职能角度参与其中,特别是今天参加汇报的交通、水务、环保等部门都有很大贡献。我们是在集中全社会的资源打造城市,真正体现人民城市人民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应看到城市建设目前还是低水平的、适应性的,很大程度上还属于填平补齐的范畴,还没有真正进入高标准、高投入、大框架、大手笔的建设阶段,城市功能还有很多欠缺。也就是说,欠账很多,差距很大,任务很重,但前景看好,因此一定要有清醒的头脑,看到不足和差距,不能有丝毫的盲目自满。希望大家更加励精图治,发奋图强,抓住机遇,明确目标,加大力度,趁势而上,力争今后干得更漂亮。下面,结合这次实地调研以及平时接触到、思考到的问题,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研究。

一、关于城市化背景的思考

打造一个什么样的城市,怎样去定位。这要从大的宏观背景上去考察、比较。山水园林城市全国都在搞,如何在同中求异,如何确定池州独具个性特色的定位,我看要体现这样一个目标,那就是:我们要打造的池州市,应是一个面向未来、奔向小康、走向世界的新池州。所谓面向未来,就是要眼界更宽广,不能固守在原来这个县级小市的基础上拼拼凑凑,而是要突破常规,按照这个城市的禀赋、要素、优势,来重新打造,组团发展,这也是跟当今全国乃至世界城市化发展的潮流相吻合的。所谓奔向小康,就是城市的发展一定要体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到20xx年我们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化的进程,也就是说,是否达到全面小康最终是看城市化的水平。所谓走向世界,是指我们既然要以九华山为龙头建成世界级的旅游胜地,那么这个城市的功能、形象,无论从开放的角度,还是从经济融入和外向接轨的角度,也必须达到这一水平。黄山提出要建国际性旅游城市,我们提这个口号现在还没有底气,但相信总有一天,我们也要打造国际性的旅游城市。我们这个地区某些方面的要素、禀赋已经具备世界级旅游胜地的特质,它所依托的城市当然要走向世界。具体地说,就是要努力打造绿色池州、活力池州、人文池州、信用池州、数字池州。绿色池州就是突出生态,以生态立市;活力池州就是处处显示经济发展的生机和活力,城市的综合经济实力和竞争力要上去;人文池州就是要凸现丰富的文化底蕴和至真至美的人文景观;信用池州就是以诚为本,讲究信用,建立全社会的信用体系;数字池州就是突出信息化带动城市化、现代化。目前长三角经济一体化进程在加速推进,“15+1”旅游城市峰会已先期接纳黄山。我们要看到这个趋势,同时还要看到沿江城市中池州较之铜陵、安庆等其他城市又具有更独特的区位优势,这些都给池州城市发展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机遇。因此,我们一定要抓住新世纪头二十年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在加快工业化、农村城镇化的同时,把池州市区这个组团做大、做强、做美。通过组团的有机联结,拉开城市框架,最终把主城区做到50平方公里,成为最适宜人们居住、创业、发展的现代化的山水园林城市。

二、关于城市的规划

打造山水园林城市,以山水园林为骨架实施规划,把池州建成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交通、商贸、旅游中心,这个定位是非常明确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市域性的、对内的,是相对于池州市本身而言的;交通、商贸、旅游中心是辐射的、外向性的,做得好可以成为区域性的中心。当务之急、重中之重还是要把城市规划搞好。现在虽然有了总规这个粗纲,但还要进一步细化、优化。搞好规划,思路上首先要考虑主城区边界在什么地方。总体来讲,这个城市的发展应以水为轴,跨河发展,对称布局。市区的四至范围实现“北江”(北濒长江)、“南山”(南倚齐山)、“东湖”(东临平天湖)、“西村”(西接杏花村),另外还要向西跨河扩张,向乌沙圩拓展,向东越湖扩张,扩至马江公路。按照这个思路,在城市规划上就要考虑北固、南移、东进、西连。这样,我们的城市就将由带状变成比较规则的对称布局。我们这座城市完全有条件凸现亲水性,一条清溪河,一条白洋河故道,北有长江,东有平天湖;而且还有山,有齐山、三台山,开门见山。我们的城市不需要象有些城市那样刻意地去显山露水,只要把青山清水、真山真水保护好,打造成秀山秀水、名山名水,这个山水园林城市的空间形态就到位了。这个概念,希望搞规划的同志好好研究。

同济大学固然给我们做了一个较好的规划,但不能被他们的规划思路所束缚,它仅仅是个蓝本,我们这里还有许多最生动、最鲜活的东西,要根据实际需要考虑进去,使规划更加细化、深化、优化。真正把规划打磨到符合城市发展定位的程度,这样的规划才是成功的规划。规划是永无止境的,过几年还要修编,水平还要不断提升。规划的水平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城市建设的水平。因此,一定要强化规划意识,而且这个意识是辩证的、发展的,而不是孤立的、静止的。

三、关于城市的特色

城市建设追求的目标一定要有个性,个性就是特色。要使走近这座城市的人们一看就知道到了池州而不是别的城市。池州滨江临湖,依山近水,地势平坦,视野开阔,如此优越的地理条件和区位优势不可多得。建设独具特色的池州一定要紧扣山水作文章,以山为骨架、水为肌肤、生态为根基,文化为灵魂。要通过城市的建设把特色、个性支撑起来,体现出来。我们的城市建设不求最大,但求最佳,这里的“佳”就是要体现池州真正是一个天、地、人,山、水、城融合得最紧密、最自然,生活质量最优,可持续发展条件最好的生态园林城市。展现在人们面前的这座山水园林城市应是水在城中、城在园中、楼在林中、人在绿中,是一幅立体的、动态的、飘逸的山水画,浸润着深厚的文化韵味,发散着浓郁的地方特色。

四、关于城市的设计

城市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是流水线作业。一般程序意义上讲是规划、建设、管理,我觉得中间还应加上设计这个要素。这是从城市规划到城市建设整个链条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城市规划从抽象到具象、从逻辑思维到形象思维的转换点,是工程科学与美学、技术科学与人文科学的结合点。这里讲的设计是指城市概念设计,就是根据规划比如控规、详规和小区规划,结合实际,通过创新城市设计,把城市规划的科学、美学理念附丽在、融入在每个建筑功能单元上。如果说规划是原创性劳动,那么设计就是二度创作,某种程度上讲设计甚至比规划的作用还重要。目前在建设过程中我们不太注重设计,好象有了规划就能建设,这是一个误区。我们应坚持先规划后设计再招商建设的思路。每个建筑单体、公建单元,包括每个街景、城市干道交汇点、城市主入口的处理等,

都要体现高水平的设计理念,否则一切规划的概念都是抽象的而不是具象的,再好的规划也会在实施中变形、走样。只有通过不断创新城市设计,真正把科学和美学结合起来,使规划变成美的形态,才能实现高品位、高标准。古人云“取法乎上,得乎其中”,我们城市发展的定位很高,如果不在设计上面精益求精、精雕细刻、精打细磨,这个定位又怎么能体现呢?希望建设部门就这一问题多加思考、多加研究。

五、关于城市的生态

要重视研究城市生态问题。城市的林带、绿地、湿地、田园,包括水面、河流、山峦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都要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比如说平天湖堤到九华山大道这四个平方公里到底应该怎样建设?大家包括外来开发商都很关注。我想应从长计议,把这一块城市不可多得的“肾”和“肺”保护好,留下来种树,建成城市森林公园,依山就势,保留它原来的水系、湖面,有效地发挥生态的屏障效应。九华山大道要形成半边街景建筑,半边森林生态,以突出山水园林城市个性。齐山脚下的水面要扩大,500亩太少,至少要扩大一倍。山水相映,城湖交融,“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座城市就会更加清秀、妩媚、靓丽。再比如,南湖到长江路这一大片湿地又怎样去处理,也值得研究。生态的环境效益是巨大的,同时生态又是很脆弱的,容易被破坏,破坏了就很难恢复。对此,规划部门要认真研究,看不准的地方宁可放一放,在适当的时候再搞也不迟,千万不可匆匆忙忙去弄,要尽量减少决策性失误和建设性破坏。总之,要特别注意把作为我们立市之本、发展之基的生态保护好、利用好,真正发挥生态园林城市的最佳效应。

六、关于城市的管线

城市管线是城市的生命线。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先行,而基础设施又必须管线先行。我们现在的城市不是完美的,很多功能可以说是残缺的,主要表现在基础设施不完备,最大的空白是管线严重滞后,管线的规划都没有。规划部门现在能把这个问题提到规划议程上,我非常赞同和支持,要下决心把它搞好。管线建设是最基础的市政工程,如果搞不好,城市就很难发展好。在建设顺序上一定要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先管线,后路线。有条件还要加大对地下管线的投入。管线建设要集约配置,加大整合力度,按规律办事。管线的排列要科学,有条件的尽可能搞同沟埋设,一次施工,一次到位。绝不要今天搞,明天又重新来,群众最反感,同时也是重复劳动,浪费钱财。而且我们还要从做大组团城市,促进城乡统筹的全局高度,扩大管线延伸、辐射功能,实现城市各个组团之间的统一管网。

七、关于城市的交通

一个城市能否发挥功能,首要的就是依赖于它的交通组织是否合理,交通条件是否成熟。目前我们这个城市的交通功能还没有到位,表现为断头多,弯路多,出口不畅。要下决心在道路基础设施投入上加大力度,这是重中之重。具体说是四句话:打通卡口、接续断头、连环成网、四通八达。城市交通还包括水上交通,城建部门要尽快根据交通路网规划要求首先打通卡口,构建两个外环,拉开主城区道路框架。两个外环的建设要特别注意,一个是东部过境外环,这就要求马江公路的建设一定要加快推进,成为市区东部的过境公路,尽快使九华山大道成为主城区最漂亮的生态景观大道,这对缓解市区交通压力将起到很大作用,同时对池州港的发展也很有好处。再一个是市区南部外环,要超前考虑与高速公路的连接问题,不是南外环去连接,而是长江路和齐山大道去连接,否则我们的城市就没有出口,南外环就成了一个没有出口的内环。公路的出口本来就不多,一个往铜陵,一个往安庆,真正上高速公路就是市区外环这个出口,要好好谋划运作。交通问题是当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头戏,包括三个组团间的快捷通道建设,要下决心按城市干道的标准来配套建设,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推进。

八、关于城市的住宅

房地产业是对GDP增长贡献很大的产业,发展的空间非常大,要好好培育。依据山水园林、生态旅游城市的定位,城市住宅必须体现出较高的生活质量、良好的居住环境和鲜明的风格特色,突出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理念,使池州成为让人们诗意栖居的最佳地方,因而,在住宅建设上就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非典”引起了人们对居住环境的重新思考。总的要求是要遵循大空间、低密度、小广场、多绿地的原则,而且这个原则要成为强制性的技术标准。要坚持成片开发,避免零星开发,坚持规模开发与功能开发并重,绝不能单纯追求容积率而损害住户的最大利益。注意控制建筑高度和间距,一些地段房子拆掉了不必就地重建,留下来搞绿地,把最好的环境让给市民,让他们就近最方便地享受。大家都说要使池州成为最适宜人居住的城市,不仅环境适宜人居住,建筑、住宅也要最适宜人居住,这才名副其实。二是要大力推广环保型、节能型的住宅,包括建筑材料都要有科技含量,都要符合现代房地产业发展的方向。三是根据池州实际,适度超前考虑,保持一个高、中、低档住宅的合理结构。除了政府从关注民生,扶助低收入弱势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出发,适当建一批廉租房外,原则上住宅市场应全部放开,不搞经济适用房,不搞集资建房,而是让市场机制来配置、调节住宅市场,来引导、培育居民的住房消费。

九、关于城市的绿化

打造山水园林城市,离不开绿化。城市园林绿地系统是城市生态系统中唯一具有自净功能的组成部分。池州作为国家级生态经济示范区、山水园林城市,在城市绿化上更要做到高起点、高水准、高品位,超出一般城市的水平,达到创建全国园林城市的要求。首先,要转变思路,把抓园林绿化从作为单纯提供游览观赏项目和城市景观的装饰、点缀这样一个认识,提升到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平衡这样一个高度。通过处理好城市绿化问题,为城市发展提供永续利用的长效资源,向着城乡一体化、大环境绿化的方向转化,向着综合利用各类植物资源的方向转化。要注重搞好城乡结合部的绿化,使城与乡之间很自然地结合、很自然地过渡。其次,要特别注意建设山水园林城市的本质要求是城市的园林化而不是园林的城市化,一切为城市服务,为人服务,不是简单地用钢筋、水泥、石头堆砌一些生硬的“园林”,而是要贴近自然,师法自然,做到林在城中、水在城中,城在园中、城在景中,城在树中、城在绿中,使人与自然相处得最和谐最亲近。第三,城市规划既要有红线控制,还要有绿线控制。这个绿化规划就是绿线控制,它和城市总规一样都要严格执行,红线到哪里,绿线随之延伸到哪里。所以我提出,要实行双线控制,只有这样绿化才能保证到位,才能足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第四,要坚持生物多样性、绿化树种的多样性,真正按园林绿化的自然规律办事。园林部门、城建部门和林业部门要联手操作,精心研究维持生态平衡的绿量,保证绿化树种的多样性,合理组配乔、灌、花、草的布局,改变目前市区绿化树种不丰富,绿量不足、绿色不浓、绿念不够的现状。园林绿化是门艺术,要作为景观来设计,作为精品来设计,使我们山水园林城市披上一件漂亮的外衣,妆扮得更加靓丽,真正实现绿树环抱,绿水长绕,绿色满园。

十、关于城市的亮化

亮化工程已成为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丰富城市景观的重要手段。现代城市的夜景也是城市活力、繁荣乃至文化的缩影和折射。随着城市建设和城市文明的发展,城市亮化也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从单一实用功能的照明,到追求美观功能的装饰,再到体现人文理念的景观。

池州的城市亮化才刚刚起步,怎样把晚上的池州妆扮好,这是个需要很好研究的课题。白天一个池州、晚上一个池州、山上一个池州、水上一个池州,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视野,都要给人们以不同的审美享受。我非常赞同建百荷公园时提出的观点,要把亮化作为城市夜间景观来设计,要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和风格相呼应;注重整体设计,突出不同功能分区的亮化特点;要科学选择光源和色彩对比,使风格各异的各类灯饰组合成极富艺术想象、赏心悦目、引人入胜的城市风景线。这些好的思路要坚持,要越做越科学、越做越美观。在做亮化的同时还要防止视觉污染,该亮的地方要亮起来,该暗的地方要暗下去,什么路用什么样的灯,什么楼装什么样的灯,都要十分讲究。希望通过亮化工程的精心实施,真正打造出一个流光溢彩、火树银花的夜池州,变幻多姿、美不胜收的“梦”池州。

十一、关于城市的治污

一个城市犹如“进出口”公司。物质、能量、信息交换如果不畅通、不循环,就会导致城市的瘫痪。所以在城市建设中垃圾的处理、污水的处理、工业废弃物的排放等,其作用不亚于建一批标志性建筑,修一片高档楼盘。它是最重要的市政基础设施,也是最基本的城市功能。要严格按环境规划、城市规划的要求来实施,抓紧上马垃圾填埋场扩建及垃圾焚烧发电、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项目,争取明年在这方面有所突破,使之与山水园林城市的发展需求相匹配。我们这座城市水质最好,空气最净,如果污染问题处理得好,就将成为最适宜人居的生活环境质量最好的城市。

十二、关于城市的文化

池州作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如何在加快城市化的进程中有效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彰显时代价值,体现文化底蕴,打造人文特色,是一个重大而严肃的课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实质就是文化的创造力、吸引力、影响力。要注意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通过发掘、改造、包装,重新打造,真正体现出池州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品位来。应该说池州人文景观、景点不少,有名山、古塔、古街坊,井多、门多、桥多,这些都是文化,都要很好地利用。要把保护性的恢复与再现性的恢复结合起来。今天看的秀山门的开发就很有韵味,下一步要搞好西门杏花村古井旁边那一部分的开发。在城市西部,要以杏花村复建为中心,形成旅游文化景区,集聚、吸引更多的市民和游客。其他地方的历史文化景点也要充分考虑如何合理地开发利用。总之,要以凸现文化底蕴、提升文化品位为标准,建设好我们的文化名城。

十三、关于城市的经营

城市经营是个大课题,必须从资源的经营、资产的经营、资本的经营等方面综合加以研究。城市建设最紧缺、最紧迫、最紧要的问题就是解决建设资金从哪里来?解决如何把建设资金用好、用活。城市经营绝不是简单的圈土地、卖土地。政府不仅要把土地盘活,还要考虑如何把很多有形无形的资产包括政府部门的特许经营权等,通过运用市场规律来进行运作。如改革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开放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引进外资、民资;组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公司等等。总体上讲,我们在这方面才刚刚起步,还有很多陈旧的观念束缚着我们,需要大胆更新;还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值得我们去思考,需要尽快破题。作为百废待举的新兴城市,我们更要大胆实行拿来主义,把国内外那些先进的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借鉴过来,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运用。这样,我们的城市建设就可以避免走别人走过的弯路,真正实现高起点的跨越式发展。

十四、关于城市的管理

三分建设,七分管理。一个城市能不能高效、安全、有序地运转,能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综合功能,关键看管理,这也是一个城市综合素质的体现。规划的管理、环境的管理、市政的管理、安全的管理、信息的管理、社区的管理,我们都要很好地研究。城市越发达,有机构成越复杂,它的安全隐患就越多,必须研究相应的管理对策。公共卫生问题,因为“非典”已经引起大家重视,这次美加大停电,也给我们提了个醒,怎样应对突发事件,安全管理怎样跟上去,这些课题都需要去求解。另外还有信息管理问题,要下决心加大投入,把城市信息系统搞起来,以提高城市的运行水平、管理水平。这是以信息化带动城市化、实现现代化不可逾越的门槛,也是打造数字池州不可缺少的基础条件。对这些问题都要认真深入地思考并作出相应安排,根据轻重缓急,逐步逐项实施。在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上,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对国家政策允许开放的领域要大胆放开,总的原则要求是,根据市政项目的功能和要求,最大限度地搞活城市资产,同时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在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中,城市建设任重道远。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仅要做正确的事,而且要正确地做事。要抢抓机遇,抢抓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资源,努力把池州打造成为一个最适宜人们学习、生活、创业的城市,成为投资的热土、创业的沃土、生态的净土、安居的乐土。我相信,只要我们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万众一心,顽强拼搏,一定会使城市建设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五年再变强,十年更辉煌。皖江南岸一定会矗立起一个全新意义上的现代化的新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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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600字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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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书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洛浦是各族市民共同生活的家园,让洛浦变得整洁优美、现代文明、和谐稳定,是大家共同的心愿,也是我们每位市民的共同责任。为全力做好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营造舒适、整洁、文明、宜居的生活环境,我们期待并倡议大家积极行动起来,以主人翁意识投身到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好家园活动中,以实际行动做文明言行的参与者、实践者和传播者。

具体倡议内容如下:

1.文明在心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说好话、行好事、做好人、告别陋习,走向文明。

2.文明在口中:不说粗话脏话,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随地吐痰,不打架斗殴;不在公共场合吸烟,不大声喧哗;节约粮食不铺张浪费;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的回应他人的求助(问路、咨询等)。

3.文明在手上。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画、乱贴小广告;不人为弄脏、损坏公物,不随地便溺;不乱搭乱建,不占道经营,不折损花草;管理好宠物,不带进公共场所,不侵扰他人正常生活。

4.文明在脚下:不乱穿马路,乱闯红灯,不翻越护栏,坚持走斑马线或过街通道;不乱停车,驾车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酒后驾车。排队依次上下车,不拥挤争抢座位,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抱小孩乘客让座。

5.文明在行动: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守法等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精神、和田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洛浦形象,向身边的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学习。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慈善捐助、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努力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工作中做一个好职工,在家庭中做一个好成员。

广大的各族市民朋友,只有我文明,你文明,我们的城市才会更文明;只有我参与、你参与,我们的城市才会更美丽。您的每一份努力,都让我们的城市文明更进一步;您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发更多人的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打造一个天蓝、地绿、街净、路畅、水清、城美的温馨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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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下半年城市建设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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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城市建设调查报告

关于X年下半年城市建设的调查报告

XX年以来,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城市化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大事、实事工作要求,狠抓四项重点工作和四大重点工程的落实,努力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和城区居住环境,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下半年完成城建总投资达1.4亿元。新开工建筑面积23万m2、造价1.8亿元;在建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造价2.3亿元(含跨年度工程);竣工建筑面积2万m2、造价15万元。城区便道维修、硬化及改造面积2.9万m2,铺设、改造供水主管道11米,新修、清淤主干沟渠及城内排水沟15米,实施主要街道行道树、绿化小品等绿化2.2万m2。根据实际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年下半年城市建设主要工作成效及县委、政府大事实事的重点城建工程实施情况

(一)城市规划编制及管理

1、总规审批

聘请天津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x县215―22年县城总体规划》,规划城区建设用地24平方公里,人口18万;路网结构以凤凰路和千童大街为十字型主干道,四条内环路、四条外环路为骨架;功能分区以旧城区为商贸区,城南为工业区,东南角为商业居住区,西南角为行政办公区。规划已经市规划局审定,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正在市国土部门审批。

2、详规编制文书看准网版权所有

聘请浙江东华设计院编制的行政办公区、生活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概念规划设计初步完成。千童大街、凤凰路的道路规划已初步完成。西环路凤池环岛至三里庄路口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步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正在进行二稿编制。盐山中学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初步设计已经完成,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完成了《x县村庄空间布局总体规划》和城区主要路口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3、规划管理

为维护城区规划建设的科学性和严肃性,狠抓总规和详规的落实,严格工程的规划审批和批后监管,全面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半年来,对盐山一中新校区、马村工业区等区域进行了规划测量,工程放线测量面积1公顷。审批建设项目56项,办理各类建设工程施工手续18份,“一书两证”执行率1,工程放线率1。

(二)基础设施建设

1、千童大街、凤凰路和海泊路三路拆迁建设工作准备就绪

该工程拆迁道路总长648米,拆迁涉及214户(农业户111户,非农业户88户,单位15个),房屋拆迁面积31879平方米,宅基地87.81亩,企业占地59.33亩,道路新征地112.43亩,沿街门店51米,共需拆迁资金4281.8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783.82万元。其中:

千童大街全长23m,北至北环路、南至南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4m;拆迁涉及144户,房屋拆迁面积19318m2,共需拆迁资金288.5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25.36万元。

凤凰路全长315m,东至东环路,西至西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6m,路幅宽32m。房屋拆迁面积1857平方米,拆迁涉及57户,共需拆迁资金1287.1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8.2万元。

海泊路西段长13米,东至沧庆路、西至西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35米,油面宽2米,两侧各7.5米人行便道。拆迁涉及13户,房屋拆迁面积188m2,共需拆迁资金189.1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98.26万元。

2、城区绿化和市政设施维修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

城区绿化。城区绿化面积2.2万m2。一是行道树种植。在东、西、北大街和北环路种植龙爪槐、白蜡等树木6余株,周边铺设草皮花砖5余块。二是北环路绿化带补种。补种冬青3株,各路口设置安装绿化带护栏4延长米。三是绿化小品建设。28国道与南环路交口处、三通加油站旁三角地带建成绿化小品一处,共种植冬青3万余株、龙爪槐49株,铺设草皮花砖4余块。四是沧乐线与北环路交口处凤池环岛绿化包装。种植小国槐树4余株。

市政设施建设。城区便道维修、硬化及改造面积2.9万平方米。一是东、西、北大街路沿石放坡和便道硬化维修。放坡路沿石38延长米,新铺设水泥花砖、彩砖34块,铺设面积2125平方米;翻修水泥花砖28块,铺设面积175平方米。二是对实验中学门前、电信局路口、西三里红绿灯处、西关红绿灯处、东大街牌坊等路口实施了便道维修和硬化建设。新铺设路沿石36延长米,新铺设水泥花砖、彩砖72块,铺设面积45平方米。翻修水泥花砖47块,铺设面积3平方米,平整面积68平方米。城区11个路口的便道硬化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三是人大老年娱乐广场维

下半年城市建设的调查报告修建设。新铺设水泥花砖、彩砖148块,铺设面积88平方米,平整面积9平方米。

3、城区供水功能进一步完善

一是城区供水工程进入招投标阶段。目前供水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图纸已设计完成,并通过市审图公司审核,即将进入招投标程序。二是城区供水功能有所提高,共铺设供水主管道11米。其中:对东大街东扩段、职教中心家属楼等6处8户进行了入户安装,铺设供水管网5米;对东门外等4处供水管网进行了改造,铺设供水管网85米;对城区4眼供水井进行了全面检修保养,加强了水质检测,使设备完好率和安全率达1。并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供水调度方案,确保了安全供水和夏季高峰期用水。

4、城区排水工程步伐加快

一是对曾杨干沟进行了整体清淤。清淤标准为下口8米、下口3米、深1.5米,清淤长度5米,投资3万元。二是对东北角排水出口李肖干沟进行了整体清淤。清淤长度35米,修建桥涵21座,投资12万元。三是南环至宣惠河排水工程正在实施中。工程总长386米,预计投资251万元,该工程完成后,可有效解决西部排水问题。下游南环至小李庄西侧新开挖明沟8米、需动用土方量3319m3;下游小李庄西至宣惠河清淤长度28米,需动用土方量47663m3。四是新修了沧庆路农机公司至南环加油站长22米的排水暗沟。五是清淤实验小学南侧排水沟渠3米。六是对城区三个排水泵站进行了全面检修。目前,城区主排水沟渠排水基本畅通,可达到城区日降雨量16毫米无大面积积水,同时为汛期低洼区域实施机械强排打下了基础。

5、住宅小区建设进展顺利

XX年实施了龙凤福园、凤凰花园、海棠名人、金三角、丽景花园、吉祥花园、文苑、广场、恩际、天泰、宏润和建设小区13个住宅小区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投资金额2.8亿元。其中规模较大的有:

龙凤福园住宅小区。位于县城东南角商业居住区,由沧州千万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投资4万元、占地53亩、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设计标准高、布局合理、风格新颖别致。

凤凰花园住宅小区。位于县城东南角商业居住区,由天津盛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投资1.2亿元、占地18亩、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

6、千童购物中心又为增添新亮点

千童购物中心属建设局招商引资项目,位于文化路和北大街交口处,工程投资2万元、占地面积16亩、建筑面积22平方米,设计为具有现代气息的五层大楼,楼内设施齐全,配有中央空调、电梯、扶梯等,楼外设有占地7亩的停车广场。千童购物中心预计今年1月份竣工,该中心可解决1多人就业,解决超市网点分散的现状,加快盐山以商兴县的步伐。目前该工程正在进行第四层主体施工。

7、旧城改造稳步推进

一是师范、贸易办北、广场西三个低洼住宅区进行了旧房改造,分别实施了文苑小区、吉祥小区和广场小区住宅楼的工程建设,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造价148万元。二是向阳院、人大北家属院、农业局家属院、老二中家属院等低洼住宅小区完成了实地勘测、调查摸底和入户座谈,制定了旧区改造方案,共需拆迁219户,拆迁占地43.85亩,拆迁面积16平方米,需拆迁资金145万元。

(三)城区环境综合治理

XX年3月23日至5月23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x县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动员大会精神和城镇建设领导小组的总体工作部署,由建设、工商、公安、土地、交通、盐山镇等12个部门143名队员组成突击队,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环境综合治理共投入资金17万元,在交通秩序、违章建筑、商品占道、环境卫生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另外在长达两个月的突击治理过程中,未出现一例下访事件;无一起违法行政事件和不良行为;无任何伤亡事故发生。西隅村村民、老干部等纷纷赠送锦旗、邮送感谢信件、拨打感谢电话对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5月24日,城区环境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进入长效治理阶段。专门成立了由建设局、公安局、土地局、工商局和盐山镇组成的46人的盐山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大队,队长由建设局副局长邢建民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建设局。工作任务是巩固突击治理成果,圆满实现城区环境治理目标,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使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城区环境综治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违章建筑和违规占地治理

按照“法律文书齐全、法律事实准确、运用法律恰当”的工作原则,依法拆除城区内违章建筑164处,建筑面积93多平方米,收回违法占地2多平方米;其中强制拆除7处,建筑面积23多平方米。依法强制违章施工建筑工地停工15处。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为按照《盐山县215―22年县城总体规)划》进行规划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2、退店经营、流动摊点和建材占道治理

一是退店经营、流动摊点和经营性建材占道治理。依法治理城区沿街门店退店经营3多户次,依法强制执行4户次,治理流动摊点15多处,收缴占道物品3多件。清理经营性占道建材3余处,砂石料等6余方,瓷砖、瓦材4万块。东、南大街商品占道、沧庆路经营装饰装修材料占道、沧乐线城区段经营性建材占道、东大街牌坊处水产市场占道等1余年未解决的顽疾得到了有效治理。二是沿街建筑工地治理。按照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围场作业,施工建材不得占用主干道的要求,依法治理不按规定围场作业和建材占道工地15处,清理砂石料82多方,土方1余方,依法强制清理没收砂石料13余方,实心砖16余块。门店、商贩和施工单位的城市环境意识有所提高。

3、广告牌匾治理

按照依法取缔沿街立式、落地广告牌匾,规范平面广告牌匾的治理原则,对沿街立式、落地、突出墙面和落地广告灯箱等不规范广告牌匾进行了彻底清理,审批、设计和安装平面广告牌匾工作已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依法拆除沿街不规范广告牌匾和广告灯箱55多块,拆除主要路口户外大型落地广告牌匾8处,强制拆除和收缴广告牌匾11块。审批安装平面广告牌匾3多块。

4、环境卫生治理

依照由表及里,由街道向住宅小区、机关单位、城中村和小街小巷延伸的治理原则,对城区范围内环境卫生进行了彻底清理。一是重点对外环路两侧、实验小学、阜德医院后、老电力局处、工商路等4余处垃圾死角进行了清理清运。清理生活、建筑垃圾35余方,清运25余方,平整地面37多平方米。二是清理城区沿街建筑物下的“牛皮癣”。清除小广告53多条。三是规范生活垃圾点。在东西大街及扩展段安置了19个玻璃钢垃圾箱,缓解了乱倒垃圾现象。四是增强沿街门店和单位的责任意识。发放并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5多份。五是加大垃圾日产日清工作力度。城区范围内垃圾清扫清运工作进入日常化、经常化、规范化轨道。

5、交通治理

一是针对城区交通秩序混乱现象,加大了规范车辆停放的治理力度。东、西、南三条大街划定停车线58米;县城十字街、西关红绿灯和东大街东牌坊等路口划定停车警戒线,5米范围内禁止停车;城区街道和路口安置停车标志牌,其中安置交通警示牌44块,公交车停车标志牌1块。二是加大城区主次干道和主要路口车辆乱停乱放清理疏导和处罚治理力度。共清理疏导违规车辆13多辆次,取缔违法三轮车2多辆,处罚非法营运车14多辆。三是完成了城区主次干道破损路面的摸底工作,需修补面积7725平方米,适时由交通部门对破损路面进行修补。

6、电力维修

城区共清理废弃电杆132根,维修坏损线路4余处,清理废弃线路2多米,新铺设电缆9多米。东、西、南、北大街,北环路、文化路等处路灯基本达到亮化要求。

7、专业市场和便民市场安置

一是东大街东扩段专业市场清理安置。依法拆除违章建筑6处,清理柴草、垃圾等杂物26方,清理占道建材1余方,平整专业市场87平方米,设置了苗木花卉、旧货、水产、粮食交易、宠物和实心砖6个专业市场。专业市场的安置既收回了违法占地,解决了东大街东扩段脏乱差问题;又规范了专业市场,带动了县城东部区域经济的发展。二是便民市场安置。在商贸城、东城路商业街、劝业场、工商路、农行路、西关小桥南路、老南大街电力局段共安置了7个便民市场,从源头下缓解了流商乱摆摊点问题,使城区范围内市场管理进一步得到规范。

8、城区国省道出入路口形象包装和美化建设再现城市新亮点

为提升县城出入口形象,对城区国省道六个出入路口(沧庆路与北环路交口、西环路与西大街交口、南环路与沧乐线交口、南环路与沧庆路交口、南环路与28国道交口、北环路与28国道交口)进行了形象包装和美化建设。一是完成了六个路口的道路硬化维修建设工作。二是沧庆路与北环路交口的凤池环岛和南环路与28国道交口绿化小品的绿化包装工作全部完成。三是六个路口设置安装大型广告牌匾。大型公益、招商广告的设置方案已制定完成,通过招投标,由惠风广告公司负责设计安装。目前,设置安装工作正在进行中。四是完成了28国道、沧乐线和武港线城区段出入口六个城建界牌的设置安装工作。

二、影响城建工程进展的主要原因及解决措施

(一)三路拆迁工作

存在问题:一是拆迁安置和土地征用问题。变更土地性质手续烦琐,需省、市土地部门逐级审批。集体无存量土地,宅基地需从拆迁所涉及村庄的村民手中征用。二是资金筹集问题。

解决措施:一是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加快土地征用步伐,积极做好相关村民的思想工作,由盐山镇政府及相关村委会收回土地经营权,再按照积极稳妥、公开实施和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拆迁和补偿。二是统筹考虑农民土地补偿纠纷问题,既考虑全县整体利益,又要考虑老百姓的个人利益,采取综合地价、医疗保险、农民就业等方式,解决纠纷问题。三是统筹谋划,资金渠道多元化,确保拆迁建设资金如期到位。

(二)城区排水工作文书看准网版权所有

存在问题:一是街道排水管渠老化、破损和毁坏,部分或全部丧失排水能力,主要有:北环路全段淤积严重,排水功能基本丧失;北大街排水不畅,特别是文化路口,下雨积水严重;28国道两侧排水沟严重淤积,高达三分之二;海泊路全段有沟无渠,完全丧失排水能力。二是旧城区部分低洼单位和小区存在积水问题,排水不畅。主要有二中、人大、人行、水利局、实验小学、老房产家属院和南环路南侧老工业区等25处险区险段,远远达不到排水要求,老百姓意见很大。

解决措施:针对排水设施问题,由于排水工程投资大,建议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下,根据轻重缓急,对现有老区所有排水沟渠分阶段分步骤重新维修,彻底解决城区排水问题。针对低洼小区积水问题,为确保居民安全度汛,可暂时用机械强排方式解决,建议有针对性的修建改造低洼小区周边区域排水设施。从长远来看,加快旧区改造步伐,对低洼小区逐步进行改造,从根本下解决积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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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城市工业供用气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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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方和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供气方和用气方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种类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气种类为:天然气

三、预计用气量:_________立方米/年;_________立方米/月;_________立方米/日。

第二条 供气方式、质量和压力

一、供气方式:通过管道输送,全天_______小时连续供气。

二、燃气质量:天然气执行标准______________。

三、供气方保证调压箱或者流量计的出口压力不小于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 用气的价格、计量及结算方式

一、用气的价格

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和用量,按照政府物价部门公布的燃气定价规则执行。

1.生活用气客户_______元/M3;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其余月份(3月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

2.机关团体及行政事业单位用气客户_______元/M3;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其余月份(3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

3.工商服务用气客户_______元/M3;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其余月份(3月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

合同有效期内燃气价格调整,按政府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与气费的支付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采用型号为_______燃气流量计。

2.燃气的计量:双方以上述流量计的实际读数进行结算,单位为标准立方米。“标准立方米”指温度为二十摄氏度(20℃)、绝对压力为101.325千帕条件时干态燃气所占的各边长为1米的立方体积燃气量。

3.采用按月抄表结算的办法,抄表后次日起_______日内用气人付清气费。若用气方需取得增值税发票,可在气费付清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到供气方指定的部门领取。用气方如对抄表的读数有异议,应在抄表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4.流量计如出现故障或检修停止计量,停止计量期间的用气量按下例第_______方式确定:

(1)上次抄表日起至发现停表日止的日历天数的平均日用气量确定。

(2)最近一个结算周期的平均日用气量确定。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

5.气费的支付:用气方在每月用气前,按月预计气费的______%计_______元支付气费,月末根据实际用气量结清全月气费。月预计气费可根据用气方上一年度平均月用气量或本年月平均计划用气量进行调整。

6.气费支付方式:采用下列第_______方式支付:

(1)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

(2)到供气方指定的地点部门交纳支票或现金。

第四条 对日用气量超过_______Nm3的大型工商用户的用气约定

用气方充分理解天然气调峰运行的保供需求,用气人的用气设施应具备可以使用其他备用能源的能力,并自愿配合供气方采用其它备用能源以缓解天然气的供需矛盾。每年_______月至次年_______月或意外出现的高峰供气时期,供气方经市政公用部门批准可以停止供气,用气方应使用其他备用能源过渡或补充。

第五条 供、用气设施管理权分界与维护、更新

供、用燃气设施的管理以_______流量计_______为分界点,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管理、维护、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气方负责维护、更新和安全检查。

第六条 供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有权对用气方的燃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二、有权制止用气方变更用气性质和超使用范围用气。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压力、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方供气。

三、用气方逾期不交纳气费,依照相关规定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收取气费滞纳金。

四、用气方燃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擅自变更用气性质和超使用范围用气的、或拒不交纳气费、气费滞纳金,供气方经市政公用部门批准,可以停止供气并不免除用气方继续履行付款的义务。

五、供气方因燃气工程施工、设施检修,确需降压或暂停供气的,应提前_______小时予以公告,告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或者燃气设施抢修等紧急情况,确需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及时告知用气方。

六、供气方若转换气源时应在_______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将具体的转换事项事先告知用气方。

七、供气方设置_______小时的客户咨询、报修服务电话:_______,具体服务内容见营业厅服务承诺。

第七条 用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压力和质量向用气方供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义务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自身燃气器具符合相关规定、用气设施安全可靠。

四、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按照合同约定的气费支付方式支付气费。

五、用气方不得私自变动、更改、损害供气方的燃气设施,不得擅自变更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和私自向第三方转供燃气。

六、有义务配合供气方进行安全检查、抄表等业务工作。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供气方的责任性事故,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2.供气方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3.由于政府行为而造成燃气停止供应、气压降低及气质低于合同标准,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用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2.用气方未按合同约定交纳气费,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向供气方加付所欠气费______%的滞纳金。

3.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给供气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用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及争议解决的方式

双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中的争议条款提请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合法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供气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用气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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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城市商铺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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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单位(甲方):

代表人:

承租人(乙方):

甲方___年___月___日将坐落在__路___号店铺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合同如下:

一、租赁期限

__年___月 日起至 年___月___日止,租期__年。

二、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币___ 元,经营甲方店铺,付款办法:___年租金总额人民币___元,在合同签订时交清。

三、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缴交店铺设施抵押金人民币___元,押金不计息。

2、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店铺的所有权和水电房籍及主水管至水表处理。

3、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务等)除店铺租赁税外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爱护店铺设施,如有或损坏,乙方应按市场价赔偿或负责修复。乙方如需对门店进行改装,须经甲方同意同意后方可讯息工期,基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不得在租赁范围堆放带腐蚀性或危险性物品,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十五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未经同意甲方擅自转包他人,按违约处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变动而变更。

10、如因乙方人为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店铺如在租赁期内遇风灾地震自然灾害而造成重大损失,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期满规定

1、乙方应在期满前两天内搬迁完毕,近期将租赁范围交还甲方。

2、租赁届满,店铺的用水电设施无偿归甲方。

3、乙方在租赁期间装修的固定设施无偿归甲方,可动设施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五天内处理完毕,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4、乙方缴交甲方的押金,待双方交接清楚后由甲方付还乙方。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废止合同。

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对方人民币__元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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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城市工作会议表态发言稿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演讲稿,全文共 1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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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上午好!首先感谢镇党委政府给城管中队宝贵机会,在这里作表态发言。我发言的题目是强化管理、服务发展、提升形象。

20xx年,我们城管执法中队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城管执法大队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年初提出的“精城镇、创特色”的城镇建设总体要求和“三镇联创”的总体部署,突出城管工作重点,认真扎实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强化城镇管理,对外形象进一步提升。更换、新增窨井盖31处;新种行道树500余株;更换路灯15盏,修复广告灯箱35只;镇区新增绿地面积1500平方米。新建污水管道100米,疏通清理下水道3000余米;做到垃圾每日清运(全镇日清运垃圾5吨);清除“牛皮癣”小广告共250平方米;加强了镇区主干道、背井小巷等区域的管护、整治、管理,并取得良好效果。

2、强化行政执法,公共秩序进一步形成。加强对固定摊位、临时性摊位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加强了鲜肉类产品的检疫、熟食、卤食、豆制品等店铺的检查,确保安全;在农贸市场、信用社、学校等重点区域设立固定停车点6个,在镇区“三路”与新墙莫线交叉口设立交通警示标志6块,悬挂永久性交通安全警示标语6条。

3、强化校园安保,周边环境进一步优化。共取缔校园周边临时性摊位共4个;配合相关部门检查饮食店、网吧等共12家;取缔临时停车点1个,纠正不规范停车行为40多起;克服人少任务多的实际困难,配合校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在校园周边新增交通警示标志4块。

4、强化机制完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每周开展一次工作学习会,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强化垃圾清运车、洒水车司乘人员的培训,确保出车、行车安全。形成了队长每月定期考,队员每天交叉评的机制。加强对镇区7名专职长效保洁员的考核,完善保洁员长效保洁考核制度。

一年来,城管中队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兄弟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但是,城管中队还存在着队员业务素质还不高,碰到难点问题处置方法太刚性和简单,离规范管理、文明执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等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进一步加以改进。

20xx年,我镇城管执法工作将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对照差距,正视不足,落实措施,不断提高城管执法水平,主要突出以下八方面工作:

一是突出长效保洁重点。在坚持12小时卫生长效保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紧跟城镇建设步伐,对专业保洁人员要科学划分区块,严格落实责任包干区,确保责任分明。

二是突出公共设施管护。在做好路灯更新、绿化树木的养护等常规性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镇区道路、河港水路、地下管线的管护工作,确保集镇功能运转正常。

三是突出重点区域执法。注重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确保市场食品安全,卫生整洁。突出进镇路口、镇区主干道车辆等管理工作,确保工作重点突出。

四是突出重点行业执法。配合镇安监等部门加强十小行业”整治执法工作,在做好日常教育培训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生命安全。

五是突出重点时段执法。针对镇区面积小,道路狭小,车流量大等实际情况,要突出太君庙会节、节假日、上下班三类时段(季)的管理,确保镇区秩序井然。

六是突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力度,突出广告牌、牛皮癣、背井小巷、镇区水面等专项整治行动,拟定计划,制定方案,落实措施,确保成效。

七是突出以人为本理念。召开多种各种形式的涉及店主、摊主等代表参加的会议,多方面听取意见与建议。积极探索农贸市场管理、长效保洁等方面工作新途径、新办法,努力构建“市场秩序、经营店铺,购物群众”三方多赢的局面。

八是突出机制制度完善。进一步加强内部制度建设,细化完善保洁员考核制度,城管队员学习、考勤、考核制度,日常巡逻督查制度等方面制度,逐步形成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绩效考核机制。

总之,我们城管中队将借本次会议东风,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落实工作措施,抓重点、破难点,全力推动城管工作再上新台阶。“石淙是我家,环境卫生靠大家”,在新的一年里,我也恳请各兄弟单位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对我们城管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最后向大家拜个晚年,祝大家新春愉快,事业进步,万事如意!

以上发言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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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关于上半年城市建设的调查报告范文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7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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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关于上半年城市建设调查报告范文

关于上半年城市建设的调查报告范文

XX年以来,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城市化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大事、实事工作要求,狠抓四项重点工作和四大重点工程的落实,努力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和城区居住环境,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上半年完成城建总投资达1.4亿元。新开工建筑面积23万m2、造价1.8亿元;在建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造价2.3亿元(含跨年度工程);竣工建筑面积2万m2、造价15万元。城区便道维修、硬化及改造面积2.9万m2,铺设、改造供水主管道11米,新修、清淤主干沟渠及城内排水沟15米,实施主要街道行道树、绿化小品等绿化2.2万m2。根据实际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年上半年城市建设主要工作成效及县委、政府大事实事的重点城建工程实施情况

(一)城市规划编制及管理

1、总规审批

聘请天津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x县215―22年县城总体规划》,规划城区建设用地24平方公里,人口18万;路网结构以凤凰路和千童大街为十字型主干道,四条内环路、四条外环路为骨架;功能分区以旧城区为商贸区,城南为工业区,东南角为商业居住区,西南角为行政办公区。规划已经市规划局审定,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正在市国土部门审批。

2、详规编制文书看准网版权所有

聘请浙江东华设计院编制的行政办公区、生活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概念规划设计初步完成。千童大街、凤凰路的道路规划已初步完成。西环路凤池环岛至三里庄路口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步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正在进行二稿编制。盐山中学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初步设计已经完成,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完成了《x县村庄空间布局总体规划》和城区主要路口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3、规划管理

为维护城区规划建设的科学性和严肃性,狠抓总规和详规的落实,严格工程的规划审批和批后监管,全面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半年来,对盐山一中新校区、马村工业区等区域进行了规划测量,工程放线测量面积1公顷。审批建设项目56项,办理各类建设工程施工手续18份,“一书两证”执行率1,工程放线率1。

(二)基础设施建设

1、千童大街、凤凰路和海泊路三路拆迁建设工作准备就绪

该工程拆迁道路总长648米,拆迁涉及214户(农业户111户,非农业户88户,单位15个),房屋拆迁面积31879平方米,宅基地87.81亩,企业占地59.33亩,道路新征地112.43亩,沿街门店51米,共需拆迁资金4281.8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783.82万元。其中:

千童大街全长23m,北至北环路、南至南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4m;拆迁涉及144户,房屋拆迁面积19318m2,共需拆迁资金288.5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25.36万元。

凤凰路全长315m,东至东环路,西至西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6m,路幅宽32m。房屋拆迁面积1857平方米,拆迁涉及57户,共需拆迁资金1287.1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8.2万元。

海泊路西段长13米,东至沧庆路、西至西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35米,油面宽2米,两侧各7.5米人行便道。拆迁涉及13户,房屋拆迁面积188m2,共需拆迁资金189.1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98.26万元。

2、城区绿化和市政设施维修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

城区绿化。城区绿化面积2.2万m2。一是行道树种植。在东、西、北大街和北环路种植龙爪槐、白蜡等树木6余株,周边铺设草皮花砖5余块。二是北环路绿化带补种。补种冬青3株,各路口设置安装绿化带护栏4延长米。三是绿化小品建设。28国道与南环路交口处、三通加油站旁三角地带建成绿化小品一处,共种植冬青3万余株、龙爪槐49株,铺设草皮花砖4余块。四是沧乐线与北环路交口处凤池环岛绿化包装。种植小国槐树4余株。

市政设施建设。城区便道维修、硬化及改造面积2.9万平方米。一是东、西、北大街路沿石放坡和便道硬化维修。放坡路沿石38延长米,新铺设水泥花砖、彩砖34块,铺设面积2125平方米;翻修水泥花砖28块,铺设面积175平方米。二是对实验中学门前、电信局路口、西三里红绿灯处、西关红绿灯处、东大街牌坊等路口实施了便道维修和硬化建设。新铺设路沿石36延长米,新铺设水泥花砖、彩砖72块,铺设面积45平方米。翻修水泥花砖47块,铺设面积3平方米,平整面积68平方米。城区11个路口的便道硬化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三是人大老年娱乐广场维

上半年城市建设的调查报告修建设。新铺设水泥花砖、彩砖148块,铺设面积88平方米,平整面积9平方米。

3、城区供水功能进一步完善

一是城区供水工程进入招投标阶段。目前供水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图纸已设计完成,并通过市审图公司审核,即将进入招投标程序。二是城区供水功能有所提高,共铺设供水主管道11米。其中:对东大街东扩段、职教中心家属楼等6处8户进行了入户安装,铺设供水管网5米;对东门外等4处供水管网进行了改造,铺设供水管网85米;对城区4眼供水井进行了全面检修保养,加强了水质检测,使设备完好率和安全率达1。并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供水调度方案,确保了安全供水和夏季高峰期用水。

4、城区排水工程步伐加快

一是对曾杨干沟进行了整体清淤。清淤标准为上口8米、下口3米、深1.5米,清淤长度5米,投资3万元。二是对东北角排水出口李肖干沟进行了整体清淤。清淤长度35米,修建桥涵21座,投资12万元。三是南环至宣惠河排水工程正在实施中。工程总长386米,预计投资251万元,该工程完成后,可有效解决西部排水问题。上游南环至小李庄西侧新开挖明沟8米、需动用土方量3319m3;下游小李庄西至宣惠河清淤长度28米,需动用土方量47663m3。四是新修了沧庆路农机公司至南环加油站长22米的排水暗沟。五是清淤实验小学南侧排水沟渠3米。六是对城区三个排水泵站进行了全面检修。目前,城区主排水沟渠排水基本畅通,可达到城区日降雨量16毫米无大面积积水,同时为汛期低洼区域实施机械强排打下了基础。

5、住宅小区建设进展顺利

XX年实施了龙凤福园、凤凰花园、海棠名人、金三角、丽景花园、吉祥花园、文苑、广场、恩际、天泰、宏润和建设小区13个住宅小区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投资金额2.8亿元。其中规模较大的有:

龙凤福园住宅小区。位于县城东南角商业居住区,由沧州千万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投资4万元、占地53亩、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设计标准高、布局合理、风格新颖别致。

凤凰花园住宅小区。位于县城东南角商业居住区,由天津盛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投资1.2亿元、占地18亩、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

6、千童购物中心又为增添新亮点

千童购物中心属建设局招商引资项目,位于文化路和北大街交口处,工程投资2万元、占地面积16亩、建筑面积22平方米,设计为具有现代气息的五层大楼,楼内设施齐全,配有中央空调、电梯、扶梯等,楼外设有占地7亩的停车广场。千童购物中心预计今年1月份竣工,该中心可解决1多人就业,解决超市网点分散的现状,加快盐山以商兴县的步伐。目前该工程正在进行第四层主体施工。

7、旧城改造稳步推进

一是师范、贸易办北、广场西三个低洼住宅区进行了旧房改造,分别实施了文苑小区、吉祥小区和广场小区住宅楼的工程建设,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造价148万元。二是向阳院、人大北家属院、农业局家属院、老二中家属院等低洼住宅小区完成了实地勘测、调查摸底和入户座谈,制定了旧区改造方案,共需拆迁219户,拆迁占地43.85亩,拆迁面积16平方米,需拆迁资金145万元。

(三)城区环境综合治理

XX年3月23日至5月23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x县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动员大会精神和城镇建设领导小组的总体工作部署,由建设、工商、公安、土地、交通、盐山镇等12个部门143名队员组成突击队,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环境综合治理共投入资金17万元,在交通秩序、违章建筑、商品占道、环境卫生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另外在长达两个月的突击治理过程中,未出现一例上访事件;无一起违法行政事件和不良行为;无任何伤亡事故发生。西隅村村民、老干部等纷纷赠送锦旗、邮送感谢信件、拨打感谢电话对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x月24日,城区环境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进入长效治理阶段。专门成立了由建设局、公安局、土地局、工商局和盐山镇组成的46人的盐山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大队,队长由建设局副局长邢建民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建设局。工作任务是巩固突击治理成果,圆满实现城区环境治理目标,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使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城区环境综治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违章建筑和违规占地治理

按照“法律文书齐全、法律事实准确、运用法律恰当”的工作原则,依法拆除城区内违章建筑164处,建筑面积93多平方米,收回违法占地2多平方米;其中强制拆除7处,建筑面积23多平方米。依法强制违章施工建筑工地停工15处。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为按照《盐山县215―22年县城总体规)划》进行规划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2、退店经营、流动摊点和建材占道治理

一是退店经营、流动摊点和经营性建材占道治理。依法治理城区沿街门店退店经营3多户次,依法强制执行4户次,治理流动摊点15多处,收缴占道物品3多件。清理经营性占道建材3余处,砂石料等6余方,瓷砖、瓦材4万块。东、南大街商品占道、沧庆路经营装饰装修材料占道、沧乐线城区段经营性建材占道、东大街牌坊处水产市场占道等1余年未解决的顽疾得到了有效治理。二是沿街建筑工地治理。按照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围场作业,施工建材不得占用主干道的要求,依法治理不按规定围场作业和建材占道工地15处,清理砂石料82多方,土方1余方,依法强制清理没收砂石料13余方,实心砖16余块。门店、商贩和施工单位的城市环境意识有所提高。

3、广告牌匾治理

按照依法取缔沿街立式、落地广告牌匾,规范平面广告牌匾的治理原则,对沿街立式、落地、突出墙面和落地广告灯箱等不规范广告牌匾进行了彻底清理,审批、设计和安装平面广告牌匾工作已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依法拆除沿街不规范广告牌匾和广告灯箱55多块,拆除主要路口户外大型落地广告牌匾8处,强制拆除和收缴广告牌匾11块。审批安装平面广告牌匾3多块。

4、环境卫生治理

依照由表及里,由街道向住宅小区、机关单位、城中村和小街小巷延伸的治理原则,对城区范围内环境卫生进行了彻底清理。一是重点对外环路两侧、实验小学、阜德医院后、老电力局处、工商路等4余处垃圾死角进行了清理清运。清理生活、建筑垃圾35余方,清运25余方,平整地面37多平方米。二是清理城区沿街建筑物上的“牛皮癣”。清除小广告53多条。三是规范生活垃圾点。在东西大街及扩展段安置了19个玻璃钢垃圾箱,缓解了乱倒垃圾现象。四是增强沿街门店和单位的责任意识。发放并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5多份。五是加大垃圾日产日清工作力度。城区范围内垃圾清扫清运工作进入日常化、经常化、规范化轨道。

5、交通治理

一是针对城区交通秩序混乱现象,加大了规范车辆停放的治理力度。东、西、南三条大街划定停车线58米;县城十字街、西关红绿灯和东大街东牌坊等路口划定停车警戒线,5米范围内禁止停车;城区街道和路口安置停车标志牌,其中安置交通警示牌44块,公交车停车标志牌1块。二是加大城区主次干道和主要路口车辆乱停乱放清理疏导和处罚治理力度。共清理疏导违规车辆13多辆次,取缔违法三轮车2多辆,处罚非法营运车14多辆。三是完成了城区主次干道破损路面的摸底工作,需修补面积7725平方米,适时由交通部门对破损路面进行修补。

6、电力维修

城区共清理废弃电杆132根,维修坏损线路4余处,清理废弃线路2多米,新铺设电缆9多米。东、西、南、北大街,北环路、文化路等处路灯基本达到亮化要求。

7、专业市场和便民市场安置

一是东大街东扩段专业市场清理安置。依法拆除违章建筑6处,清理柴草、垃圾等杂物26方,清理占道建材1余方,平整专业市场87平方米,设置了苗木花卉、旧货、水产、粮食交易、宠物和实心砖6个专业市场。专业市场的安置既收回了违法占地,解决了东大街东扩段脏乱差问题;又规范了专业市场,带动了县城东部区域经济的发展。二是便民市场安置。在商贸城、东城路商业街、劝业场、工商路、农行路、西关小桥南路、老南大街电力局段共安置了7个便民市场,从源头上缓解了流商乱摆摊点问题,使城区范围内市场管理进一步得到规范。

8、城区国省道出入路口形象包装和美化建设再现城市新亮点

为提升县城出入口形象,对城区国省道六个出入路口(沧庆路与北环路交口、西环路与西大街交口、南环路与沧乐线交口、南环路与沧庆路交口、南环路与28国道交口、北环路与28国道交口)进行了形象包装和美化建设。一是完成了六个路口的道路硬化维修建设工作。二是沧庆路与北环路交口的凤池环岛和南环路与28国道交口绿化小品的绿化包装工作全部完成。三是六个路口设置安装大型广告牌匾。大型公益、招商广告的设置方案已制定完成,通过招投标,由惠风广告公司负责设计安装。目前,设置安装工作正在进行中。四是完成了28国道、沧乐线和武港线城区段出入口六个城建界牌的设置安装工作。

二、影响城建工程进展的主要原因及解决措施

(一)三路拆迁工作

存在问题:一是拆迁安置和土地征用问题。变更土地性质手续烦琐,需省、市土地部门逐级审批。集体无存量土地,宅基地需从拆迁所涉及村庄的村民手中征用。二是资金筹集问题。

解决措施:一是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加快土地征用步伐,积极做好相关村民的思想工作,由盐山镇政府及相关村委会收回土地经营权,再按照积极稳妥、公开实施和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拆迁和补偿。二是统筹考虑农民土地补偿纠纷问题,既考虑全县整体利益,又要考虑老百姓的个人利益,采取综合地价、医疗保险、农民就业等方式,解决纠纷问题。三是统筹谋划,资金渠道多元化,确保拆迁建设资金如期到位。

(二)城区排水工作文书看准网版权所有

存在问题:一是街道排水管渠老化、破损和毁坏,部分或全部丧失排水能力,主要有:北环路全段淤积严重,排水功能基本丧失;北大街排水不畅,特别是文化路口,下雨积水严重;28国道两侧排水沟严重淤积,高达三分之二;海泊路全段有沟无渠,完全丧失排水能力。二是旧城区部分低洼单位和小区存在积水问题,排水不畅。主要有二中、人大、人行、水利局、实验小学、老房产家属院和南环路南侧老工业区等25处险区险段,远远达不到排水要求,老百姓意见很大。

解决措施:针对排水设施问题,由于排水工程投资大,建议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上,根据轻重缓急,对现有老区所有排水沟渠分阶段分步骤重新维修,彻底解决城区排水问题。针对低洼小区积水问题,为确保居民安全度汛,可暂时用机械强排方式解决,建议有针对性的修建改造低洼小区周边区域排水设施。从长远来看,加快旧区改造步伐,对低洼小区逐步进行改造,从根本上解决积水问题。

(三)城市管理工作

存在问题:一是城区居民、门店户、机关单位保护城市环境的意识差,乱仍乱倒、乱贴乱画、破坏市政设施等不良现象仍然存在。二是部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对城区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治理工作不予配合甚至增加阻力,致使有些工作不到位。三是虽然县委县政府今年春季进行了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并成立了盐山县城区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但是联合执法还处在初级阶段,工作制度、工作措施等还不完善。四是由于城区内环卫设施严重不足,无垃圾中转站,无封闭的垃圾运输工具,大部分居民小区内无垃圾池,垃圾乱倒现象未能根本解决。环卫工人严重不足,根据国家卫生清扫标准人均清扫面积为5m2,而我县城区清扫面积为72m2,仅有清扫工人53名,人均清扫面积近14m2。

解决措施: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高压态势,防止治理工作反弹。在电视台开辟长期专题宣传栏目,抓好典型报道;结合“八荣八耻”活动,开展社会公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素质和城建意识、环境保护意识、社会公德意识,确保综合治理成果长效巩固。二是县委、县政府出台相关督查制度,将城建工作作为考核各单位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各单位的创建意识,使全县上下形成抓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是完善城市建设管理的有关制度和相关标准。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各项规章制度,加大依法行政处罚管理力度,不断提高环境综治队员的整体素质,将城市管理工作早日步入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四是增设环卫设施和设备,增加环卫工人。投资95万元在居民小区和外环路修建29个垃圾中转站,在东西南北大街设置垃圾筒157个、果皮箱164个;新增封闭式垃圾运输车2辆、挂式运输车1辆。环卫清扫工人由目前的53名增加到1名,人员工资纳入县财政预算。

三、XX年列入县委、政府大事实事的重点工程年内预计完成情况

(一)规划编制

《盐山县215―22年县城总体规划》在完成市规划局审定的基础上,年内重点搞好土地规划的审批,通过市政府批准。

“两区两路”(即行政办公区、生活居住区和千童大街、凤凰路)修建性详细规划待领导审定后,年内报人大立法通过,把城市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千童大街、凤凰路和海泊路西段拆建工程

年内完成三条道路的整体拆迁和路基工程。

(三)城区供水工程

年内完成投资257万元的一期城区供水工程建设。

(四)排水工程

下半年完成长386米的南环至宣惠河排水工程;对原有出水口进一步清淤疏通;对旧城区低洼小区进行机械强排;对旧城积水区加大改造力度,确保城区居民安全度汛。

(五)住宅小区建设

年内完成龙凤福园、海棠名人、恩际小区、天泰小区、宏润小区、金三角小区、丽景花园、吉祥小区、实验小区、广场西住宅小区建设工程;凤凰花园住宅小区完成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的一期主体工程建设。文苑小区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小区完成全部工程量的8。

(六)公用设施建设

1、千童购物中心建设工程。今年1月份竣工投入使用。

2、一中迁建工程。年内实施一期工程建设。

3、县医院门诊楼建设工程。投资2万元、建筑面积22平方米。年内完成工程建设。

(七)城市管理

在城区环境突击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治理效果,盐山县城区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完成建章立制,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巩固治理成果,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将城市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四、城市建设对增加地方税收的贡献情况

XX年以来,盐山县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上半年城市建设地方税收收入较XX年同期有所增加。其中:

(一)房地产业税收收入

上半年我县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13项,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投资金额2.8亿元。按销售收入的9.57计算,可为我县带来税收收入3732万元。经调查,上半年共实现房地产业税收收入124万元,其中营业税34万元、企业所得税88万元、其它小税种2万元。XX年同期无房地产业税收收入。

(二)建筑业税收收入

上半年一建、二建、三建公司共承揽各类建设工程3项,建筑面积16.8万平方米,造价1.1亿元,实现建筑业税收收入共415万元,其中营业税347万元、企业所得税4万元、个人所得税19万元、城建税5万元、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2万元、土地增值税1万元、印花税1万元。XX年同期实现建筑业税收收入151万元,XX年上半年较XX年同期增长174.8。

二○xx年x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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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600字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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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人人创建,文明成果人人共享。当前,我县正在积极争创文明城市。居民是文明城市的创造者,也是文明城市的受益者。每位居民都应当以主人翁的姿态,大力支持文明城市创建,从身边小事做起,从日常行为做起,争当文明居民,争创文明城市。居民参与、监督文明创建有了更便捷而实用的平台。在此,我们倡议:

遵规守礼,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美好的城市环境与良好的社会秩序,离不开每个人的努力,作为城市的一员,我们要从今天做起,从本职做起,从言行举止的细节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积小善为大善,积小美为大美,以文明的方式影响他人,用自己的力量为城市添彩。

勇担职责,争做文明创建的监督员。鼓励居民们反映身边的不文明现象。当您看见有随意丢放共享单车、乱贴乱涂、乱丢垃圾、占道经营、违章搭建、不文明养犬、窗口服务差等不文明行为时,请随时拿起手机,反映这些不文明现象,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让我们城市变得越来越好。

积极行动,争做文明城市的宣传员。文明城市创建的目的,就是要让城市干净有序、宜居舒适、居民满意,对此,每一位居民在不断提高自身文明程度的同时,也应当作为文明城市的宣传者,知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强化秩序观念和公德意识,为文明城市创建鼓与呼。

居民的每一分努力,都会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每一份热情,都会唤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参与支持文明城市创建,共建我们美好、文明、和谐的家园。

倡议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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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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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城市供水企业管理,保证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注:请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简单介绍本协议签署的目的、原则、过程,及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根据 (注:请填入本协议的法律依据),和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二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下称甲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和 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三条 名词解释: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供水工程: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及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工程设施,包括: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净(配)水厂、水站、进户总水表等,详见本协议第十二条和十三条的规定。(注:本定义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特许经营权: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的经营期限和经营区域范围内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注:请根据乙方是否负责向终端用户供水而相应修改)的权利。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本协议生效日期。

特许经营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开始的 年期间,可根据本协议延长。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是指实施本协议时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规定的经营和服务区域范围。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 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 流行病、瘟疫;

(3) 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 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 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工程供电中断;

(6) 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原水水质恶化或供应不足。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建设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至最终完工日的期间。

运营期:是指从最终完工日(注:适用于新建项目)或开始运营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项目)起至移交日的期间。

工程综合设计供水能力:是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设计能力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能力最小的环节确定工程综合设计供水能力。

移交:是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供水工程。

移交日: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营业日:是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日期,若支付到期日为非营业日,则应视支付日为下一个营业日。

批准:指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许可、执照、同意、批准、核准或备案。

法律变更:指中国立法机关或政府部门颁布、修订、修改、废除、变更和解释的任何法律;或者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后修改任何批准的重要条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额外条件,并且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

(1) 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及

(2) 对供水工程的融资(包括有关外汇兑换和汇出)、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要求发生任何变化。

建设:指按本协议建设供水工程。(注:适用于包含或将来可能发生的新建项目或工程)

环境污染:指供水工程、供水工程用地或其任何部分之上、之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水或其他方面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最终完工证书:指根据第 条颁发或视为颁发的证书。

最终完工日:指最终完工证书颁发或视为颁发之日。

计划最终完工日:详见附件 《工程进度》。

最终性能测试:指第 条所述的确认供水工程具有安全、可靠、稳定性能的测试。

融资交割:当下述条件具备时,为完成融资交割:

(1) 乙方与贷款人已签署并递交所有融资文件,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已得到满足或被贷款人放弃,并且,

(2) 乙方收到融资文件要求的股权投资人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

融资文件:指经有关政府部门依适用法律批准的并报甲方备案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及担保协议,但不包括:(注:如乙方的水价或提前终止补偿条款与贷款文件有密切联系,则应规定“贷款文件应取得甲方同意”)

(1) 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

(2) 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维护保函:指乙方根据第 条向甲方提供的维护保函。

进度日期:指附件 《工程进度》中所述的日期。

终止通知:指根据第 条发出的通知。

计划开始运营日:指双方确定的、预计供水工程可以开始运营的日期,即 年 月 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的项目,对于新建项目,该日期应与计划最终完工日为同一日期)

开始运营日:指乙方根据第 条向甲方发出供水工程已准备就绪可以开始运营的书面通知中明确之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的项目,对于新建项目,该日期应与最终完工日为同一日期)

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第 条向甲方提供的履约保函。

前期工作:指第 条所述的工作。

初步完工通知:指根据第 条发出的通知。

初步完工证书:指根据第 条颁发或视为颁发的证书。

初步性能测试:指第 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

谨慎运营惯例:指在熟练和有经验的中国的供水企业在运营类似于本供水工程的项目中所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和作法以及国际惯例和方法。

担保协议:指由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有关政府部门依适用法律批准、并经甲方同意的向贷款人提供的在乙方股东持有的乙方公司股权或乙方拥有的任何财产、权利或权益之上设置抵押、质押、债权负担或其他担保权益的任何协议。

项目合同:指本协议、融资文件、与本供水工程项目的设计、重要设备原材料采购、施工建设、监理、运营维护及其他相关合同。

允许供水通知:指根据第 条发出或视为发出的通知。

允许供水日:指允许供水通知发出或视为发出之日。

项目:指乙方根据本协议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第三章 协议的应用

第四条 各方同意本协议是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进行项目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服务的依据之一,也是甲方按照本协议对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管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 本协议并不构成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合营或合伙关系。

第六条 本协议并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甲方行使其法定权力。

第七条 当以下先决条件满足或被甲方书面放弃时,甲方开始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1) 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符合本协议要求的履约保函;

(2) 融资交割完成;

(3) 有关项目合同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4) 乙方已经按第十四章购买保险;

(5) 已营运的城市供水企业还应当:

① 依法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并依适用法律获本城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② 职工安置方案按法定程序获得批准;

③ 按附件 《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的约定交割完资产资金,须担保、质押等文件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④ 已经取得依法应当取得的其他批准文件。

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生效日后 日内满足前述先决条件,则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的所有款项,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 甲方和乙方声明和保证如下:

(1) 他们有权签署本协议并按本协议履行义务,所有为授权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组织或公司内部行动和其他行动均已完成;

(2) 本协议构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约束力的义务,按其条款依适用法律对其有强制执行力;

(3) 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甲方或乙方应遵守的任何适用法律或对甲方或乙方有约束力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安排。

第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 从事本协议规定特许经营权以外的任何经营活动;

(2) 将依本协议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供水工程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第十条 乙方有义务且必须就由于建设、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设施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对甲方予以赔偿。但若所要求的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是由甲方违约所致或依本协议乙方不承担责任的环境污染除外。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特许经营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果出现下述情况影响到本协议的执行,有关的进度日期应相应延长,同时,甲方应选择支付补偿金,或调整供水价格,或相应延长特许经营期:

(1) 不可抗力事件;

(2) 因甲方违约而造成延误;

(3) 在供水工程建设用地上发现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其他物品;

(4) 因法律变更导致乙方的资本性支出每年增加 元人民币或收益性支出每年增加 元人民币。

第四章 供水工程项目

第十二条 供水工程名称为 ,规模为 万万立方米/日。

第十三条 供水工程项目包括(净(配)水厂、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位于 国 省 市 地区,其确切位置见附件 《工程和经营服务范围》。(注:该表述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最终批复的施工设计文件为工程建设和竣工的依据。(注: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五条 工程造价为 万元人民币,建设期利息为 万元人民币,工程总造价为 万元人民币,见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如有追加,应经甲方批准。(注: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六条 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乙方在特许期内负责:

(1) 工程项目的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采购、建造、和运营和维护;(注:本项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2) 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费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资安排;(注:本项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3) 承担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施建设和其他工作的费用。(注: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七条 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在遵守、符合中国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负责协助、监督、检查乙方实施以下工作,但甲方并不因其承担有关协助、监督、检查工作而承担任何责任,且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 监督和检查供水工程的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

(2) 协助乙方获得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

(3) 协助乙方取得供水工程场地的土地使用权;

(4) 协助乙方完成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施建设和其他工作,包括:

① 安置受建设影响的居民和其他人,拆除需要建设供水工程的场地上的任何建筑物或障碍物;

② 供水工程建设所需的临时或永久用电、供水、排水、排污和道路。(注:本条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八条 在生效日后七(7)个营业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格式为附件

《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的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格式的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必须由甲方可接受的金融机构出具,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注:本条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九条 乙方必须确保于生效日后七(7)个营业日之内实现融资交割,并在融资交割时向甲方交付所有已签署的融资文件复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资交割已实现的任何其他文件。

第五章 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

(注:本章只适用于新建工程)

第二十条 乙方必须按照经投资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完成供水工程的初步设计。

第二十一条 未经有关政府部门书面批准,不对经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实质性修改。

第二十二条 乙方必须按照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完成供水工程设施的施工图设计。

第二十三条 乙方必须随时将施工图设计已编制的部分提交甲方审查,并且在提交施工图设计之后的 工作日内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用于建设。

第二十四条 乙方必须按照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建设供水工程设施。

乙方可以将供水工程设计和施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机构,完成供水工程设施的建设。但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因分包行为而免除、减轻或受其他影响。

第二十五条 乙方必须按附件 《工程进度》规定的日期开始工程建设和实现最终完工并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设方案,工程建设方案应合理、详细地反映为实现最终完工日而计划的活动、活动次序和期限。

乙方若修改工程建设方案,则必须将修改稿提交给甲方,修改稿应合理详细地反映对活动、活动次序和期限的修改。

第二十六条 对用于建设的材料和主要设备在离开制造厂前,乙方必须按适用法律安排测试和检验。

乙方应在对材料和主要设备进行每次测试和检验前合理的时间内通知甲方。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测试和检验,但是如果甲方未提出书面反对,或未对乙方通知予以答复,并且在通知测试和检验的时间没有到场,则测试和检验可以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乙方在完成测试和检验后,应立即向甲方提交关于测试和检验程序和结果的报告。

甲方在收到上款所述报告后,可书面通知乙方:

(1) 对测试和检验结果满意;或者

(2) 说明测试和检验的程序或结果的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甲方检验并接受用于建设的材料和主要设备的任何部分,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在供水工程设施建设过程中应承担的所有义务或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必须将有关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的所有技术数据,包括设计报告、计算和设计文件,随进度在编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给甲方,以使甲方能监督项目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进度。

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对其用于供水工程设施的设计、建设且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任何其他文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

乙方给予甲方不可撤销的、非独占的许可,使用本条第二款所述的任何文件:

(1) 用于供水工程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移交后,甲方继续对供水项目进行建设、运营和维护;

(2) 参加与本供水工程类似的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方面的会议。

第二十八条 工程开工之日的下一月起,每月的第一天(如遇节假日顺延),乙方应向甲方供水工程建设进度报告。报告应详述:上一个月已完成的和在建的供水工程情况;预计本月完成建设情况;距离计划最终完工日期的进展情况;预计完成建设的时间;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条 除政府部门依照适用法律进行的监督检查以外,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在建设期间经合理的通知,在乙方代理人或代表参加的情况下对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监督和检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除非监督和检查的结果表明建设、材料、设备或机器存在任何重大缺陷,在此情况下,乙方应承担监督和检查的费用。

第三十条 乙方必须:

(1) 确保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以进入供水工程设施、供水工程设施用地,但该等进入不应妨碍建设;并且

(2) 应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要求,提供图纸和设计资料。

第三十一条 甲方有权在最终完工日之前的任何时候,要求乙方改正或更换不符合下列条件的任何建设工程、材料或机器设备:

(1) 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

(2) 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的项目范围;

(3) 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或

(4) 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的维护方案。

并且,甲方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 在收到第三十一条所述通知后,乙方必须在合理期限内采取所有必要措施改正建设工作或更换合适的材料和机器设备,并且乙方必须承担费用和支出,并对改正措施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

第三十三条 乙方必须在建设初步完工前合理时间内提前向甲方发出初步完工通知,告知预计可以开始初步性能测试的日期(并且初步性能测试日期必须在发出通知后的 工作日后)。

第三十四条 乙方必须按照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在出具初步完工通知后,进行初步性能测试。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初步性能测试,但如果甲方未对初步完工通知提出书面异议或作出回复,并且在通知的初步性能测试的时间没有到场,则初步性能测试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五条 初步性能测试完成之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报告,列明初步性能测试的程序和结果。

第三十六条 甲方收到第三十五条所述报告之后:

(1) 如初步性能测试的结果符合本协议要求,应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者

(2) 如初步性能测试的结果不符合本协议要求,应书面通知初步性能测试的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在收到第三十五条所述报告之后 工作日之内不向乙方发出上述有关不符合情况的通知,应视为甲方对初步性能测试结果表示满意(或认可)。

第三十七条 如果供水工程设施未通过初步性能测试,乙方必须:

(1) 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补救不符合情况;并

(2) 至少提前 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重复初步性能测试。

乙方必须承担费用和支出并对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初步性能测试而发生的延误负责。

第三十八条 以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依适用法律完成项目工程各项验收为前提,在甲方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按第三十六条测试结果被视为满意(或认可)之后 工作日内,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有关完工检查的日期和时间(完工检查日期应在发出初步完工通知 工作日后)。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完工检查,但如果甲方未对通知提出书面异议或作出回复,并且在通知的完工检查的时间没有到场,则完工检查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九条 在完工检查之后 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材料、设备或机器中存在的所有缺陷详细列明并书面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不参加完工检查,或者未在完工检查结束后 工作日之内向发出有关缺陷的通知,则应视为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材料、设备和机器已令甲方满意(或认可)。

第四十条 如果甲方向乙方发出上述有关缺陷的通知且乙方无异议,乙方必须改正所有缺陷。

甲方可对有关缺陷通知中列明的缺陷进行进一步的完工检查。

第四十一条 在完工检查后的 工作日内,如果初步性能测试和完工检查的结果令甲方满意(或认可)或视为令甲方满意(或认可),甲方应发出允许供水通知。

第四十二条 只有在以下各项均已发生之后,乙方方可向甲方和有关政府部门发出供水工程可以开始试运营的书面通知∶

(1) 甲方已发出允许供水通知;

(2) 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其已收到或放弃收取以下各项∶

① 运营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均充分有效的书面证明;

② 证明运营保险完全有效并符合本协议要求的证明的复印件;

③ 乙方已签署项目设施运营维护所需的化学品和零件供应合同的书面证明。

第四十三条 在开始试运营日后 日内,乙方必须按照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最终性能测试。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最终性能测试,但如果甲方不提出书面反对,或未作回复并且在通知的最终性能测试的时间没有到场,则最终性能测试也可在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不参加的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四条 在完成最终性能测试且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交有关最终性能测试的程序和结果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收到上款所述报告后,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表示最终性能测试的结果符合本协议要求并发出最终完工证书,或认为与报告中所述的最终性能测试的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未在收到报告后 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上述不符合通知,则最终性能测试结果视为符合本协议要求。

第四十五条 如果供水工程未通过最终性能测试,则乙方必须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来补救不符合情况,并应在至少提前 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重复最终性能测试。

乙方必须承担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最终性能测试的费用和支出,并对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最终性能测试而发生的延误负责。

第四十六条 如果最终性能测试符合本协议要求且乙方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但甲方不按照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发出最终完工证书,则最终完工证书在上述 工作日期满时视为发出。

第四十七条 如果甲方①检查和验收供水工程建设工作、材料、机器或设备的全部或任何部分;②颁发允许供水证书;或③颁发最终完工证书,这些行为均不得解除乙方对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四十八条 供水工程最终完工后,乙方应当将供水工程项目外所受工程影响的地上和地下建构筑物恢复到工程施工前的相应状态;乙方不能实施的,甲方可指定机构代为实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九条 在最终完工日后一个月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下列资料(并按照适用法律归档):

(1) 供水工程有关的图纸(包括打印件和电脑磁盘)一式三份;

(2) 所有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包括设备随机图纸、文件、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安装记录、质量监督和验收记录)一式三份;

(3) 甲方合理要求的与本供水工程有关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一式三份。

第五十条 甲方和乙方承认政府有关部门可依适用法律参加供水工程的测试和检查。

第五十一条 如果由于乙方违约造成的延误,使供水工程开始运营日或最终完工日延误,则乙方必须按 元人民币/日向甲方支付预定违约金直至开始运营日或最终完工日或本协议终止日(以先发生者为准)。

甲方获得这些预定违约金的权利,并不影响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十二条 如果除甲方违约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建设应视为已被放弃:

(1) 书面通知甲方其终止建设,且并不打算重新开始建设的决定;

(2) 未在生效日期后 日内开始建设;

(3) 未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日内恢复建设;

(4) 停止建设连续或累计达 日;

(5) 在允许供水日前直接或通过建设承包商从供水工程设施用地撤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员,并且在建设停止之日后 日内未更换建设承包商;

(6) 未在允许供水日后 日内达到最终完工日;及

(7) 未在计划最终完工日后 日内实现最终完工。

第五十三条 如果由于除甲方违约事件或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放弃或被视为放弃建设,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第五十一条项下应付的金额,且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未提取的金额,作为乙方放弃或被视为放弃建设的预定违约金。

甲方行使该等权利不影响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 为获取预定违约金的支付,甲方可以从履约保函中提款,直至履约保函金额全部提取完。

在履约保函的金额全部提取完后,乙方就延误到达最终完工日或开始运营日或放弃建设,对甲方不再有进一步的责任。

第五十五条 在下述日期中较迟的日期到来时,甲方应解除尚未提取的履约保函项下的金额:

(1) 最终完工日后的 个月届满之时;

(2) 乙方根据第 条向甲方提交维护保函之日。

如果在解除履约保函之前本协议终止,则履约保函应在本协议终止后 个月期限内保持有效。

第五十六条 乙方对于为移走在供水工程设施用地上发现的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物品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 供水工程的运营与维护

第五十七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

(1) 乙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① 依据适用法律独家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合法经营并取得合理回报;

② 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情况,保障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水厂的运行、供水管网的正常维护以及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服务;

③ 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协议的要求满足用户用水水质、水量、水压、供水服务需求;

④ 履行协议双方约定的社会公益性义务;

⑤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应当将项目合同报甲方备案;

⑥ 法律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① 对乙方的供水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②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订供水服务标准和近、远期目标,包括水质、水量、水压以及维修、投诉处理等各项服务标准;

③ 制定年度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乙方的供水水源、出厂水及管网水质进行抽检和年度综合评价;

④ 受理用户对乙方的投诉;

⑤ 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

⑥ 法律、规章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八条 乙方经营的供水工程目前净(配)水能力为 万立方米/日。见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

第五十九条 乙方应按照城市规划和供水规划的要求制定经营计划(包括供水计划、投资计划),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计划的修改须经甲方同意。

第六十条 乙方于开始运营日起 日内向甲方呈报第一个五年和年度经营计划。每个五年计划执行到期前六个月应向甲方提交下一个五年经营计划,每年十月底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

甲方在收到乙方五年经营计划后三个月内、在收到年度经营计划后一个月内作出审查实施决定。

第六十一条 乙方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报告并保证报告内容准确真实。报告内容应包括投资和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运营状况、财务报告、规范化服务和供水服务承诺实施以及本年度服务目标等。

乙方应将经营报告的主要内容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二条 在履约保函到期或解除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不可撤销的、独立于本协议的有效的维护保函。其格式应为附件 《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规定的格式,或可为甲方接受的其它格式。

第六十三条 维护保函的出具人为可为甲方接受的金融机构,并且保函金额为

万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保证。

第六十四条 如果甲方在特许经营期提取维护保函项下的款项,乙方必须在提取后 工作日内将维护保函的数额恢复到第六十三条所述之金额,并向甲方提供维护保函已恢复至该数额的证据。

乙方必须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前 个月将维护保函增加至 万元。

第六十五条 如果乙方没有遵守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并且乙方在收到甲方有关未遵守的书面通知后 个营业日内未予以纠正,甲方有权提取维护保函下的剩余款额和终止本协议。

第六十六条 甲方行使提取维护保函金额的权利不损害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且不应解除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而对甲方所负的任何进一步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十七条 乙方应对取水设施、净水厂、加压泵站、主干供水管网等主要供水工程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并于每年 月和 月向甲方提交设施运行情况报告。

第六十八条 乙方必须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照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运营维护供水工程设施。

第六十九条 在运营期内如供水工程设施的任何部分需要替换,乙方必须支付必要的额外金额用以购买和安装替换部分,并将替换情况说明报甲方备案。

第七十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如乙方需要建造新的供水工程时,必须经 市政府书面批准,其建设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并应由双方根据本协议下第五章所述条款规定的原则签署补充协议。

第七十一条 乙方必须保证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满足净水工艺的要求。在净化处理各工序(车间),应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手段。

第七十二条 乙方必须制定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及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以及相关的安全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十三条 乙方的运行操作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第七十四条 乙方必须具备保证供水设施设备完好的定期检查、维护和故障抢修程序及手段。

第七十五条 乙方必须保证从事制水的人员按国家规定经过严格体检,无任何传染疾病。

第七十六条 乙方必须建立完整齐全的主要设备、设施档案并与实物相符。管网应具有大比例区切块网图,有完整阀门卡。

第七十七条 乙方必须建立生产、经营、服务全过程规范的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及台帐。

第七十八条 乙方保证出厂水量、电耗、物耗准确计量,并按适用法律及时校准相关计量器具。

第七十九条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在不妨碍乙方正常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的情况下,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供水工程用地和接近相关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十条 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可要求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1) 净水和原水质量的检测分析报告;

(2) 设备和机器的状况及设备和机器的定期检修情况的报告;

(3) 财务报表;

(4) 重大事故报告;

(5) 计量器具校核证明文件;

(6) 甲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十一条 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的义务,甲方可就该违反行为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

(1) 对供水工程设施进行必要的纠正性维护;或者

(2) 书面通知甲方其对通知内容有异议,争议应按照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解决。

第八十二条 如果根据争议解决程序,认定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维护供水工程和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它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百一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并且乙方在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补救,则甲方可以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进行维护和运营供水工程,与维护和运营有关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允许甲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的雇员、代理人和/或承包商及必要的工具、设备和仪器进入供水工程用地。

甲方应确保维护和运营工作尽量减少对供水工程运营的干扰。

第八十三条 如果乙方违反其运营维护供水工程的义务,则有关费用和开支必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提取维护保函金额,但是需将所发生的费用和开支的详细记录提交给乙方。

第八十四条 甲方有权对城市供水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内危害供水工程安全的活动实施处罚。

第八十五条 经甲方同意,需要改装、拆除或迁移乙方经营的城市供水设施,甲方需与乙方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方可进行。

第八十六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的基本供水的应急预案。并在供水紧急情况下,严格执行供水应急预案,服从甲方的调度。

第八十七条 乙方有权因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而增加的合理成本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甲方应选择支付补偿金,或调整水价,或延长特许经营期限给予补偿。

第八十八条 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定时向甲方提供生产以及经营的统计数据。为了核实某些情况,甲可要求乙方对供水系统的性能和运转情况提供统计资料。

第八十九条 乙方应无条件地向甲方提供有关供水服务和成本的信息和相关解释。并应按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对设备进行试验和检测,以核实设备的实际运转状况。

第七章 供水服务

第九十条 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从事供水服务。

第九十一条 由于城市规划要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另外供水服务,甲、乙双方应进行协商,努力就修改本协议达成共识。

第九十二条 乙方应保障每日24小时的连续供水服务,在因扩建及设施检修需停止供水服务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户,因发生紧急事故或不可抗力,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停水时间必须在附件 《供水服务标准》规定的期限内。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况时:

(1) 一次暂停供水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应当提前 日报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2) 需要对直径 毫米以上市政主干管进行维修、造成供水影响较大的,应当提前 日报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3) 直接影响供水的重要设施、设备发生事故的,应当在发生事故后一小时内报告;

(4) 由于不可抗力或者突发事故造成临时停水超过十二小时的,应当在发生事故后一小时内报告并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第九十三条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附件 《供水服务标准》,实施规范化供水服务,向社会公开水质、水量、水压等涉及供水服务的各项服务指标,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九十四条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制度,保证城市供水水质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

第九十五条 乙方应建立原水水质监测制度。对取用地表水原水的浊度、PH值、温度、色度等项目应每 日进行检测;对取用地下水的原水水质应每 日进行检测。对本地区原水需要特别监测的项目,也可列入检测范围,根据需要增加监测次数。

第九十六条 乙方应对出厂水和管网水进行检测。水质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及采样点的设置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

第九十七条 乙方发现水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十八条 甲方对乙方的供水水质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进行评估。乙方必须允许甲方代理人或代表进入供水工程,并配合甲方代理人或代表进行水质监督和检查活动。

第九十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适用法律设置管网测压点,保证供水管网压力符合相应标准。

第一百条 乙方提供的供水服务,必须全部按表计量收费。乙方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用户实行抄表服务,但不免除自己应承担的供水责任。在同一供水服务范围内,乙方应保证同类用户交纳同一水费、接受同一供水服务。

第一百○一条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与用户签订《城市供水用水合同》。

第一百○二条 中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不得拒绝或停止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符合城市规划及用水地点具备供水条件的用户供水。

第一百○三条 按照适用法律,乙方应向社会公布用水申请程序,并有义务向办理用水申请手续的用户提供咨询服务。

第一百○四条 除水费及政府明文规定的收费外,乙方不得向用户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一百○五条 乙方须建立营业规章并报甲方备案。

第一百○六条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有关供水服务的书面报告,并作详细的说明。

第八章 收 费

第一百○七条 乙方向公众用户供水的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乙方按照 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其服务范围内的用水户收取费用。

本协议生效日时的综合水价是每立方米 元。生活用水每立方米 元,行政事业用水每立方米 元,工业用水每立方米 元,经营服务用水每立方米 元,特种行业用水每立方米 元。(注:本条适用于乙方直接向公众供水的情况)

第一百○八条 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只计量水表时,除另有规定外,按从高使用水价计收水费。(注:本条适用于乙方直接向公众供水的情况)

第一百○九条 水费结算方式按照适用法律,实行周期抄验水表并结算水费。

第一百一十条 按照适用法律,双方同意水价调整原则、程序、时限在附件

《水价调整协议》具体约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甲方协助有关部门按照适用法律制定城市供水收费标准、收费监督政策的调整计划。调整计划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成本进行监管,并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注:具体监管协议,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附件 《水价调整协议》中约定)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可提出城市供水收费标准调整申请。甲方核实后应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

第九章 特许经营权的终止与变更

第一百一十三条 特许经营期满,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终止。

第一百一十四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未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前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1) 擅自转让、抵押、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 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 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4) 未根据本协议规定提供、更新、恢复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的;

(5) 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6) 乙方出现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放弃建设或视为放弃建设;及

(7) 严重违反本协议或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一百一十五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拟提前终止本协议时,应当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申请的3个月内作出答复。在甲方同意提前终止协议前,乙方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服务。

第一百一十六条甲方有权在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提前 日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但是应按照本协议支付补偿款项。

第一百一十七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且未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纠正,则乙方有权通知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一十八条 未经乙方事先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或让与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或义务。但前述规定不得妨碍甲方的分立、或其同中国政府部委、部门、机构,或代理机构,或其中国的任何行政下属机构,或任何中国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联合、兼并或重组,并且只要受让方或继承实体具有履行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并接受对履行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承担全面责任,不得妨碍甲方将其权利和义务移交给上述机构和公司。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和义务。

第一百二十条 除下述第一百二十一条外,乙方不得对下列各项进行抵押、质押、设置任何留置权或担保权益,或以其他类似方式加以处置:

(1) 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2) 供水工程设施;

(3) 本协议项下权利;

(4) 供水服务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资产和权利。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为安排供水工程项目融资,乙方有权依适用法律以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给贷款人提供担保,并且为贷款人的权利和利益在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供水工程设施或供水工程和服务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资产和权利上设抵押、质押、留置权或担保权益。但此类抵押、质押、担保权益设置(包括此类权益设置的变更)均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

第一百二十二条 乙方在开始运营日起 年后才能进行股东变更。(注:请协议各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建议一般为5年)

第一百二十三条 如因任何原因乙方主要股东发生变更(实际持股数列前2位的股东变更,包括通过关联方持股使列前2位的股东发生变更),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章 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移交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第一百一十三条所述情况下,乙方在移交日应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其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文件和材料和档案,并确保该等固定资产、权利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应善意履行看守职责,保障正常生产和服务。

如本协议根据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终止,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乙方在融资文件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人的本金、利息、罚息和其它债务的金额补偿乙方,在任何情况下,该补偿金额应不超过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所做评估的评估值。(注:1、甲方应视项目情况要求乙方的注册资本金应达到一定的比例;2、如项目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其外资比例应符合国家外资准入政策。)

如本协议根据第一百一十六条或第一百一十七条终止,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所做评估的评估值和乙方从移交日起 年的预期利润补偿乙方。(注:评估时应考虑乙方已经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特许经营期满之前不早于 个月,乙方应对供水工程进行一次最后恢复性大修,并应在甲方在场时进行供水工程性能测试,测试所得性能数据应符合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

第一百二十五条 乙方保证在移交日后十二个月内,修复由乙方责任而造成供水工程任何部分出现的缺陷或损坏。如果修理达不到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甲方有权就供水设施性能降低而从维护保函中提取相应金额获得赔偿。

除非乙方的行为构成严重不当,乙方对甲方在上述保证期承担的责任应限于维护保函。

第一百二十六条 因法律变更导致任何一方根据第十三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下述金额或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注: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金额或标准)

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根据第十三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下述金额或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注: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金额或标准)

第一百二十七条 如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工作日内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其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文件和材料和档案,并确保这些固定资产和权利处于提前终止发生日的状态。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应善意履行看守职责,保障正常生产和服务。

因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十五条所述情况下的本协议提前终止给甲方增加的任何合理成本或费用,乙方应给予补偿。

第十一章 违约与赔偿

第一百二十八条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当协议一方发生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使非违约方遭受任何损害、损失、增加支出或承担额外责任,非违约方有权获得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上款所述赔偿不应超过违约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害、损失、支出或责任。

如果违反本协议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则甲方和乙方对此种违反不承担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于是否发生违反本协议的情况有争议,应按照在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中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解决。

第一百三十条 非违约方必须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违反本协议引起的损失,并有权从违约方获得为谋求减轻和减少损失而发生的任何合理费用。

如果非违约方未能采取上款所述措施,违约方可以请求从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应能够减轻或减少的损失金额。

第一百三十一条 如果损失是部分由于非违约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产生于应由非违约方承担风险的另一事件,则应从赔偿的数额中扣除这些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章 文 件

第一百三十二条 甲方和乙方对获取的有关本协议和供水工程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必须保密。保密期至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 年。

第一百三十三条 对以下情况,第一百三十二条不适用:

(1) 已经公布的或按本协议可以其他方式公开取得的信息;

(2) 一方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已经取得的信息;

(3) 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从第三方取得的信息;

(4) 按照适用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5) 为履行一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而披露的行为。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

第一百三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时,任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发生前已发生的应付且未付义务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义务,其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结束后尽快恢复履行这些义务。

第一百三十五条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或法律变更影响的一方必须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发生之后尽可能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详细描述有关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发生和可能对该方履行在本协议义务产生的影响和预计影响结束的时间。同时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

第一百三十七条 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法律变更的一方必须尽合理的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影响,包括:

(1) 根据合理判断采取适当措施并为此支付合理的金额;

(2) 与另一方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确定为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带来的损失应采取的合理措施;

(3) 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结束之后必须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义务。

第一百三十八条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义中第(6)项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时间,

(1) 从第一个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之日起计算的连续 个月期间内连续或累计超过 日,并且

(2) 如在紧接着的 个月期间该情形再次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超过 个连续或累计日,则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或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上款所述就终止条件达成协议,甲方或乙方的任何一方可在上款(2)所述的 之后不少于 日后的任何时间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三十九条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义中第(6)项原水供应不足,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时间,从第一个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之日起计算的连续 个月期间内连续或累计超过 日,则,如果融资文件要求,乙方可以在 日期满后不少于 日后的任何时间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四十条 如果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全部或部分阻止甲方或乙方履行其在本协议义务的时间,在某一连续 个月期间连续或累计超过 日,双方必须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

第一百四十一条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第一百四十条所述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达成协议,则甲方或乙方可在第一百四十条所述的 日期满后不少于 日的任何时间,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第十四章 保 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必须自费购买和维持附件 《保险》所述的保险。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等保险。

乙方必须使甲方列为保险单上的共同被保险人(受益人)和使所有保险单均注明保险商在取消保险或对之进行重大改变之前至少 日书面通知甲方。

第一百四十三条 乙方必须促使其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向甲方提供保险证明,以证实按照第一百四十二条获得的保险及相关文件。

第一百四十四条 乙方未能按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要求投保或获得保险证明,不得减轻或以其他方式影响乙方依本协议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第一百四十五条 如果乙方不购买或维持根据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所要求的保险,则甲方有权购买该保险,并且有权根据本协议从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款项中提取需支付的保险费金额。

第十五章 通 知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本协议的任何通知应以中文书面形式给予,应派人送达或挂号邮寄、电传或传真发送,地址如下:甲方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收件人: ;乙方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收件人: 。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通讯方式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收到这种通知后这种改变即生效。

第十六章 争议解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代表应至少每半年开会一次讨论供水工程的建设、运行以便保证双方的安排在互相满意的基础上继续进行。

第一百四十八条 对于甲方可能在任何司法管辖区主张的其自身、其资产或其收益对诉讼、执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享有的主权豁免,甲方同意不主张该等豁免并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该等豁免。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双方同意,如在执行本协议时产生争议或歧义,双方应通过协商努力解决这种争议,如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注:只能选择一种方式)

(1) 任何一方应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由其根据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 (注:可在北京、上海、深圳中选择)进行仲裁;或

(2) 任何一方应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

第一百五十条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所有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百五十一条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八章 附 件

附件一、《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注:根据项目情况,分别确定工程情况和范围、经营服务范围)

附件二、《工程进度》

附件三、《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

附件四、《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外国设计商的资质审查及设计合同、设计承包合同的批准、外国建设承包商资格审批和资质证书、建设施工合同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环保设施的验收、竣工验收、卫生许可证、土地复垦验收、供水设施产权登记及其他权利登记、公司登记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财政登记、统计登记、海关登记备案、劳动管理有关事项、项目融资的批准和登记等)(注:请协议各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相应修改)

附件五、《技术规范和要求》(注:对于新建项目,应考虑包括初步性能测试和最终性能测试的要求)

附件六、《设施维护方案》

附件七、《保险》

附件八、《工程技术方案》

附件九、《原水供应协议或取水协议》

附件十、《水价调整协议》(注: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在财政监管和水价调整方面具体约定)

附件十一、《供水服务标准》

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签署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章)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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