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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文明城市美篇(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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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发展心得体会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4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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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我县城镇建设与发展、发挥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城镇水平、实施经营城市战略、增强城镇实力、推进城镇化进程、改善城市环境、优化城市形象是加快建成中心县,促进经济社会跨越性发展的必然选择。

城市,是一个地方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也是该区域一个时期规划力、经济力和竞争的集中体现。通过在江苏昆山学习,我感触颇深,受益匪浅,现就如何加快**城市建设,浅谈个人思考和几点意见:

一、以城市规划为龙头,增强规划调控一体化。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管理和发展的“蓝图”,是实施经营城市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城市规划应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水平设计,体现科学性、前瞻性、连续性、严肃性。

1、加快编制县域及四个办事处一体化规划,提升城市功能品位。始终坚持“要建设先规划,无规划不建设”的原则,以规划为先导,严格执行

“一书三证”制度,实行城市建设的重大规划听证制度,对城区建设所有项目都严格按总体规划进行审批,认真抓好县城重点地段的详规修编工作,完善和提升规划效果,实现大规划与小规划,总规与详规有机结合,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督,进一步维护规划权威,确保规划执行的严肃性、连续性,防止人为的随意变更。

2、加快县域及四个办事处一体化路网规划编制,提高城市承载能力。科学规划“一城五区”城市框架和城市路网,按照城市功能分区和产业集群,合理调整城市规划,推进中心城区与城郊云阳、下东、思聪、洣江四个办事处的无缝对接,加快东环线、新城区主干线建设,继续实施小街小巷综合整治建设,进一步拓宽城市发展空间,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要与有关管网等部门统一协调,制定其专项规划,避免各种电缆、电线、管道的乱埋、滥布和重复建设。

3、加快县域与四个办事处一体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的要求,抓好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总规编制要注重城市定位、县城体系布局、山区特色和城市旅游等配套服务功能,突出山城风情、城市个性、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系统,更具前瞻性和操作性。通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城市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城市性质和城市总体框架,科学进行城市用地布局及功能分区,发挥好指导和调控城市建设的作用。要在坚持土地基本国策和耕地占补平衡的前提下,及时调整和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土地资源利用的发展目标,培育级差地租,实现土地资产的增值。同时,切实抓好城市土地经营规划的编制工作,为经营城市土地提供科学依据。

4、加快城市产业发展,突出自身特色,融入城乡文化一体化。在加快我县城南商圈、物流产业、古城保护、茶祖印象产业园等县城重点工程建设的同时,在建筑体造型、城市雕塑等方面要有所突破,并融入我县的人文历史和茶文化内涵。

二、以产业布局为主轴,推进资源配置一体化。以城乡产业的联动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形成以传统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支柱、现代物流服务业为支撑、现代都市农业为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1、扶持支柱产业壮大化。要把握罗霄山脉片区集中连片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这个历史机遇,加紧加快项目争引,做强做优园区企业,大力扶持支柱产业,夯实经济增长基础。要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完善招商企业准入机制,积极引进规模大、实力强、污染低、能耗少的企业落户。要注重龙头带动,抓好企业生产经营,支持和引导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做大做强石材产业、华盛陶瓷、龙华农牧、贵派电器、东信棉业等龙头行业的发展壮大,改造升级和产品更新,提高产品竞争力,带动全县经济快速发展。

2、推进传统产业品牌化。要做好特色农业产业规划,在继续巩固发展粮食、生猪等传统农业同时,积极培育竹木制品加工等农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一叶两茶”等特色农业,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种养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万樟园林、红星康盛油脂、林丰农业等企业,做响黄牛、三宝等传统品牌,做响“三湘红”茶叶品牌,做响“康御”茶油品牌,力争创建成为有市场知名度、有竞争力、有地方特色的主导品牌,带动现代农业发展。

3、加快推进物流服务化。要大力发展商务服务业,特别要发展与我县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接替产业发展相配套的专业服务、特色服务和创意服务,充分运用技术改造提升现代物流服务业,鼓励现代物流服务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实现信息管理网络化,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依托完善交通运输网络,加快现有各类物流企业的整合,加快建立与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功能完善相配套的各种专业特色的物流中心、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创建物流运输、公共信息、仓储配送三大平台,努力把建成湘赣现代化区域物流中心。

4、推行土地流转、宅基地置换政策。要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探索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留用地政策、土地有偿流转政策和宅基地置换政策,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村合作经济提供有效载体。对重大基础设施做到城区与周边街道办事处统一布局,统一建设,实施交通、水、电、气、生态保护工程一体化,加大公共交通投入,推进公交经营,实现公共交通城区与四个办事处连网运营,大力发展各类项目,增强造血功能。

三、以经营城市为理念,推进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多元化。加快城市建设,应顺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趋势,增强城市经营意识,强化城市经营措施,变单一财政投资为多渠道融资,广拓资金来源,为城市建设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撑。

1、实行以地生财。建设办事处和发展城市,必须强化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实行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搞好旧城改造地块、城市建设闲置土地、重点区域和城郊结合部的土地收购储备。运用市场经营机制,积极推行招标、拍卖方式供地及土地租赁制,尤其应注重利用差级地租理论,调整土地使用功能,以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的收益。在依法有序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中,最大限度地实现土地资产的保值、升值和增值,使土地成为城市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同时,对广告经营权、公共设施冠名权等城市无形资产进行有偿转让,所得收益用于城市再经营、再建设、再发展。

2、对接政策融资。一是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抓住国家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有利契机,运用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建设资金。二是要对接好国家罗霄山脉集中连片扶贫攻坚机遇,加快项目争、引资工作。三是要在确保严格执行城市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广泛引进竞争和等价交换机制,把城市建设推向市场。按照“谁投资、谁开发、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开展招商引资,吸引域外资本,用于城市建设。

3、坚持群策群力。群众是城市建设的主体,建设城市应充分依靠广大群众的力量。积极吸纳群众手中的闲散资金,尤其应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市政工程建设,全面畅通城市建设筹资渠道。同时,还应该看到,用民间资本建设城市,更能激发群众关心城市、爱护城市和管理城市的自觉意识。

4、探索负债经营。实践证明,在城市建设上只要尺度适当,举债经营也是必要的,早投入,也可以早受益、早回本,形成投入――产出――更大投入――更大产出的城市发展良性循环。

四、以宜居城市环境为目标,推进城市管理一体化。

1、完善基础设施,增强城市承载功能。以县城规划控制区行政区划调整为抓手,加快周边乡镇融乡入城步伐,尽快拉开“一城五区”城市框架。加快城区路网建设步伐,尽快拉通东西环线,强力推进新城区四个办事处主、支干道路建设,着力疏通城市交通,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增强城市发展后劲。

2、加大公益设施投入,优化人居条件。城市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改善人居条件、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加快城市建设,必须注重城市公益设施建设。加强供水设施建设,将洮水水库(东阳湖)作为城乡居民饮用水资源,尽快启动洮水水库供水工程,加强生态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加强供气设施建设,采取政府出资收购和通过招商引资、吸纳民营资本和社会资本融资方式,力争全县人民早日用上天然气。加强环卫设施建设,杜绝垃圾散装和二次污染,提高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完善商业、学校、医疗、文化等配套设施,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

3、推进美化、亮化、绿化建设靓丽城市。推进亮化美化绿化,建设清新靓丽城市。城市面貌是城市的“脸”。建设清新靓丽城市,既可以提升人气、展示活力,也可以美化城市形象、增强吸引力和竞争力。因此,必须加强城市“美容”,大力推进城市的亮化、美化、绿化。去年以来,我县新增绿地面积5.66万平方米,城市面貌明显改观。要突出抓好园林绿化,在市区主要街路、重点区域、出口广场和住宅小区实施绿化带设置工程,扩大公共绿地面积,增强绿化观赏效果,提升城市品位。

4、注重环境整治,保持国家卫生城市。保持干净整洁是城市管理的第一要务。强化环卫工作城市“美容师”职能,落实街道、社区管理职责,加强城区集贸市场和商场商店门前“四包”。继续保持国家卫生城市,消除卫生死角,使广大市民养成讲究卫生、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抓好城市物业管理,新老住宅小区一律实行物业管理模式,探索“政府花钱买机制,百姓花钱买服务”的办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引进物业公司,对小区卫生、绿化和楼房维修等工作实行全程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保证城市常建常新、整洁美好。

5、规划经营行为,打造秩序城市。规范经营行为,打造秩序城市。良好的经营秩序是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强市场管理,合理规划市场布局,大力整顿市场经营秩序,坚决取缔马路市场、路边市场、游走商贩等占道经营行为,使各类商业活动入场经营,秩序井然。加强建工管理,按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清理违章建筑,使城市设施整齐划一,协调统一。对施工场所和金属加工网点应实行限时管理,降低噪音污染。同时,加强交通管理,规范交通秩序,保证路路畅通。

6、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市民素质。突出主体作用,打造高素质市民。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建设和管理城市,必须发挥市民的主体作用,把“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爱”的理念贯彻始终。引导市民践行行为规范,履行责任义务,讲文明、讲诚信、讲互助、讲奉献,自觉抵制各种不利于城市建设与发展、有损于城市形象的现象和行为。以市民整体素质的普遍提高,更好地推进城市管理、加快城市发展。

7、强化城市管理,推进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建立县镇(办事处)、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和“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机制,在县城和四个办事处逐步推进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模式。推行综治、警务、调解、治保和外来人员管理“五位一体”的治安管理模式,建成覆盖县城和四个办事处、重点镇的路面监控电子系统,逐步全面实现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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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城市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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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沙县市容管理条例》和长沙县环境建设工作要求,及镇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精神,为加强我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切实改变村中环境卫生面貌,确保村健康生活,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在全村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整洁、优美、人性化”的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我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建设和谐宜居环境,使村民健康水平得以提高。

二、组织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

组长:陈群芳

副组长:李季武

成员:李世平、罗自立 、吴琼英

同时,建立和健全组织管理制度,落实环境卫生工作责任制,加强环境卫生工作协调、配合,明确责任主体,完善检查、考核制度,强化专职保洁员和环保专干服务意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负责制定创建工作规划、落实卫生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做到卫生工作每月有计划、有总结、有检查记录。

2、完善卫生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清扫制度、保洁员制度、卫生检查制度、牲畜棚圈的卫生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维护管理制度及卫生检查评比制度,不定期组织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对卫生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和互检,并用多媒体进行演示。

3、深入开展“省级卫生村”、“市级卫生村”创建,根据县有关文件,做好20xx年巳被划为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养猪场退出该区养殖的协调工作。加强“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开发和利用宣传工具、宣传渠道,增强群众的健康和卫生意识。加强健康知识培训与普及工作,进一步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4、充分发挥金江新村环保合作分社作用。又吴琼英任社长,陈永直、冯文学、周启、妇女组长担任成员,每月定期对村公共区域、“四边”生活垃圾及时进行处理,对农户家庭环境卫生进行评比,形成“镇合作社—村设分设—组保洁员—农户”的组织形式,让农民逐步形成“可以过火烧的垃圾烧掉,人吃不得的给牲畜吃,可以做肥料的进农田,可以回收利用的用来卖钱,有毒有害的进环保合作社”的垃圾处理理念,保证垃圾的及时清理和分类处理,减少垃圾的乱扔、乱丢、乱倒现象。

三、 主要任务

1、通过开展“四边三大”活动(对屋边、路边、田边、水边的裸露垃圾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有效遏制农村庭院、村庄和公路沿线的“脏乱差”现象,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宜居环境,不断完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确定以祥集山组为我村20xx年环境卫生工作试点组,探索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2、范围、内容和标准

①范围:包括全村26个村民小组的所有农户家庭和公共区域。

②内容:对田边地头、沟渠河塘、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公共场所等地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堆物废料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

3、标准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做到“三无”∶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

②基础卫生设施完善规范。做到户有垃圾存放桶、村有垃圾收集池;

③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做到垃圾入池、分类处理、及时清运、专人保洁。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确保投入

我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小组自负其责。各村民小组要根据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要求,集中精力将各自辖区范围内的任务落实到位,做到不推诿扯皮,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在硬件建设上,村委会将加太投入,着重解决基础环境卫生设施配套不足的问题。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关键在基层,基础在农民。村上将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营造氛围,加强对村民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教育,使广太群众知晓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必要性。同时村级召开组干部会议,组级召开户主动员会,宣传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充兮调动广大干部农民自力更生建设家园的积极性,鼓励农民投资投劳广泛参与到乡村环境整治中来,让村民在参与中感受变化、得到实惠、受到教育、得到提高。环境整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行动中善于发现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并进行上报,进一步激发全民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

(三)强化检查、严格考核

为保证环境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将对各村民小组公共区域和农户家庭每月进行至少一次巡查、抽查,并及时对各村民小组的整治任务定期进行情况通报、每个季度要进行考评和验收,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村民小组子以通报批评,对成绩突出的村民小组以表彰奖励。每月对农户家庭环境卫生进行一次评比评分活动。

(四)建立机制,长效管理

不断巩固、深化我村环境卫生工作的成果,研究制定我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法。要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推行村庄“门前三包”制度,家家户户门前包绿化、包卫生、包秩序,探索和建立“村委会实施、保洁员承包、广大农民普遍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抓好清扫保洁和“户分类、村收集”的垃圾处置机制;并通过开展文明、卫生乡镇村的创建活动,以增强群众卫生意识、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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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赴加拿大、巴西旅游城市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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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巴西旅游城市考察报告

赴加拿大、巴西旅游城市考察报告

2003年11月15日至12月2日,宜昌市委书记李佑才同志率领市委政研室、市计委、市规划局、市旅游局、伍家岗区等单位负责同志赴加拿大、巴西部分旅游城市考察。这次考察活动紧紧围绕以世界的眼光、发展的眼光规划、建设、管理城市。加快宜昌创建世界水电旅游名城步伐,推进宜昌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题进行。行程安排合理,所到城市各有特点,各具优势,类型各异,很受启发。

一、考察的概况

考察团一行九人先后考察了加拿大温哥华、蒙特利尔、渥太华、尼亚加拉、多伦多,巴西圣保罗、玛瑙斯、巴西利亚、里约热内卢、伊瓜苏计10个城市。在加拿大温哥华,会见了中加青年友好交流协会负责人,双方进行了友好交谈,对进一步合作事宜进行了磋商。与斯塔尔公司董事长就加快实施中加矿肥结合工程项目建设有关具体问题进行了实质性会谈,双方一致同意加快项目实施进程。在渥太华期间,代表团一行拜访了中国驻加拿大商务参赞,受到热情接待,并向代表团详细介绍了加拿大风土人情、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相关政策法规,就进一步加强宜昌与加拿大经贸往来给我们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在蒙特利尔,与魁北克水电公司就水电及旅游开发,包括水力发电传输、配电供应体系、电价等问题进行了相互交流。该公司是一家政府独资的国有企业,隶属于魁北克省政府,电力除供应加拿大外,还输送到美国。去年实现利润866亿人民币。全公司有81座电站,总装机容量3800万千瓦时。公司有6个分部,有员工22万人,每年新增投资120—200亿人民币。公司50%利润上缴到省政府用于公共事业,50%用于企业发展;在尼亚加拉考察了尼亚加拉大瀑布及其旅游开发,并对其城市规划、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了解。在多伦多着重考察了该市城市建设情况。

在巴西期间,考察团一行在圣保罗拜访了中国驻圣保罗总领事馆、总领馆为我们在巴西的考察活动提供了很大方便。在圣保罗,还会见了巴西国家旅游协会有关代表,双方举行了友好会谈,就进一步加强巴西与宜昌的旅游开发进行了磋商。巴西国家旅游协会及巴西餐饮、旅馆和旅游联合会主席代表路易斯先生在观看了宜昌旅游光碟后,对宜昌的旅游环境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找到了新的旅游目的地,并期待中、巴两国通过旅游带动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的交流。考察团还与巴西中国经济贸易促进会签署了友好合作协议书,确定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为发展巴西和宜昌在经济、文化、科技、旅游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作出共同努力。考察团一行还考察了亚马逊河流域自然生态旅游及巴西利亚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情况。在风景秀丽、绿树掩映的伊瓜苏市,考察团重点考察了目前世界上第一大水电站伊泰普水电站和世界三大瀑布之一的伊瓜苏瀑布,并就临坝城市的旅游开发、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问题与该市议会议长进行了友好交流。伊市对明年拟在宜昌举行世界临坝城市市长论坛表示出浓厚的兴趣,并表示要进一步加强与宜昌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南美侨报》对考察团一行在巴西的考察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加拿大、巴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一些特点

1、高标准的规划设计,完善的城市功能。我们所到的这些城市,有的城市虽然规模小,但规划起点高、标准高,都很超前、最具代表性的是巴西首都巴西利亚。巴西利亚的城市布局犹如一架巨型喷气式飞机的平面图,它象征着巴西是一个高速起飞的发展中国家。“飞机头部”是三权广场,是巴西议会、总统府、最高法院的所在地;“机身”是宽阔的大道,两旁是许多新式建筑。城市南北两侧是“机翼”,是商业区、住宅区。“机尾”则是文化区,那里有体育城,还有高达218米的电视塔。别具一格的规划设计使巴西利亚成为世界首都建设的典范。

2、善于把握和突出城市的特色。如蒙特利尔是法国海外最大的法裔城市,有着鲜明的法国特色,其城市景观别具风格。老城区保存了欧陆风格建筑,有几百年的历史,是城市最有特色的地方。该市将各大公司地下建筑连为一体,并将市内公汽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也建在地下,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地下城。巴西利亚虽没有古建筑,但城市的设计者在每座建筑物中,都融会了世界古今建筑艺术的精华,曾博得“世界建筑博览会”的美称,吸引着世界各地的旅客。此外,多伦多、圣保罗是著名的商贸中心;温哥华因其温暖的气候和优越的地理位置,成为全加最大港口和第三大机场,是北美与亚洲之间的经贸要塞,被誉为“太平洋之门”,旅游业也是其一个主要产业。此外,里约热内卢是著名海滨旅游城市;伊瓜苏市是世界水电旅游城市,这些城市特色都非常鲜明。

3、善于挖掘城市文化,以文化增添魅力。加拿大移民城市的多元文化特征.巴西桑巴舞、足球文化都使其成为吸引游客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加拿大的城市虽然历史不长,没有丰富的历史文化积淀,但很注重自己文化的开发和挖掘,以文化来增添城市的魅力。蒙特利尔号称“小巴黎”,为“艺术之都”,她完美融合了北美、欧洲和古老的东方文化。其浓厚的艺术气息,弥漫在城市的每个角落。蒙特利尔每年都主办盛大艺术活动,国际爵士音乐节、嘲笑节、国际烟火节及世界电影节都是国际驰名的文化交流活动。蒙特利尔还拥有北美最好的马戏团—太阳马戏团。蒙特利尔交响乐团和加拿大大芭蕾团也是国际一流的艺术团体。作为一个国际化大都市,蒙特利尔以其现代化的风采和浓郁的艺术气息吸引着世界各地的人们。

巴西各个城市的文化也独具特色,除弥漫着浓郁狂热气息的足球文化外,还有富有南美特色的桑巴舞。里约热内卢最吸引人的活动是每年二月份举行的狂欢节。在狂欢节期间,不分男女老少,人们穿上各种鲜艳的服装,纷纷走上街头,跟随着五颜六色的彩车,伴着欢快的桑巴舞曲,狂呼乱跳,周围的人们也情不自禁地欢呼着,跳跃着,不时向游行的队伍里抛洒着花絮、彩带,整个城市沉浸在一片狂热的气氛中。

4、高度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这些城市无论是规划还是建设、管理,每一个细节都注重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的活动与自然融为一体,并不过分渲染人的活动。巴西利亚城市中没有多少高楼,城市中保留有成片大森林,绿树成荫,绿草如织,林在成中,城在林中,亦城亦林,似城似乡,浑然一体。城市的设计也是匠心独具,精品荟萃,充分显示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玛瑙斯、伊瓜苏等均掩映于绿树丛中,分不清是城市还是森林,人与自然和谐非常完美。

5、体现以人为本。城市建设最终是为了方便人、舒适人,适宜人居住。巴西利亚的城市建设始终遵循着:首都是国家政治和行政管理中心,它的一切设施必须为方便办公,直接为居民生活服务。所以,市内工业只有家具、食品、印刷、修理等小型工厂。住宅区是按一定规格设计建造的“超级方块”,每方块内有学校、商店、影剧院等,非常便利居民的生活需要。这些城市的设计和建筑,都是根据人自身活动的需要来考虑,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城市建设理念。

三、几点启示

1、规划是城市的生命。城市规划是关系城市形象和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合理的规划让城市拥有良好的形象,对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在规划过程中,要有战略性眼光,着眼前瞻性考虑,要注意提高论证的总体水平,从各个方面千方百计增强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只要是科学的、符合当地经济文化发展需要的规划,就要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不能随意改变。对宜昌来说,建设世界级城市必须要有世界级的规划,要力避小家子气,真正高起点、大手笔、创一流,既要注重当前又要谋划长远,既要考虑宏观的布局谋篇,又要兼顾细微之处的精雕细作。任何一个城市建筑都要立足创精品,力求匠心独运,切不可粗制滥造。

2、特色是城市的招牌。没有特色的城市会陷于平庸。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座座城市拔地而起,全国已出现6000余座城市。然而,在城市建设中,一些城市偏重城市形象,大搞绿起来工程、亮起来工程,比楼高,比路宽,比广场大。大兴土木,大拆大建,外表看起来,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旧貌换新颜,但仔细观赏,却找不出任何特色之处。突出城市特色,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自然因素与人工因素的关系。要尽可能地顺应、利用和尊重富有特色的自然因素,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创造自然与人工相结合的美好环境。二是多样性与统一性的关系。城市建筑应当多样化,同时又要维护城市的统一性、整体性和协调性。三是新与旧的关系。城市在发展长河中,总是新建筑与旧建筑并存,有特色的现代城市,一方面要珍惜和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传统的旧建筑,另一方面又要建起一批具有时代感和创新意识的新建筑。但不能把旧的统统拆毁,以新盖旧。四是重点和一般的关系。城市的各项建设量大面广。要使城市体现特色,一定要突出重点,照顾一般,不可能处处体现特色,重点是搞好总体构思,精心设计和建设好重点街区和建筑群。宜昌作为著名的水电旅游城市,城市建设要有标志性的东西,要通过标志性的建筑体现特色(如里约热内卢的耶稣像),打动游客,吸引游客。

3、文化是城市的灵魂。一座城市缺乏魅力,实际上是缺少文化底蕴。有的城市规划只注重功能性,而忽视其间应有的文化质量。把一些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街区、胡同、建筑物拆除,以新为好,以洋为美,其实是对城市文化和传统的破坏。在考察中,我们感受最突出的就是这些城市厚重的文化底蕴。风格各异,少有抄袭雷同。无论是多伦多、蒙特利尔,还是巴西利亚、里约热内卢,均可称为文化艺术宫殿、建筑博物馆。走进这些城市,就仿佛走进历史。我们的城市拥有几千年历史.但由于文化发掘不够,感觉似没有历史文化沉淀的城市。富有特色的三峡文化、巴楚文化、水电文化目前还没有充分展现出来。因此,要下决心挖掘文化的内涵,展现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这才是最能吸引人的地方。

4、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城市的本质。城市建设要尽量保持自然地貌,依山的,顺着山势;临水的,借着水景。不是一推了之,裁弯取直.而是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城市中要有山有水,山水相间,鸟语花香,走在城中,甚至能闻到青草泥土的香味,听到孱孱的流水,使人感到林在城中,美在自然,无山不绿,有水皆清,既有林木之美,又兼湖山之胜,这种天然情趣将人与自然的和谐体现得淋漓尽致。

充分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要把生态型城市作为城市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城市的生态发展要体现五个特性;和谐性,体现人与自然、人与人、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保护之间的和谐;持续性,体现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发展利用;高效性,科学高效地利用各种资源,不断创造新的生产力,物尽其用,地尽其利,人尽其才;均衡性,生态城市子系统经济、社会、自然,在生态城市这个系统整体协调下均衡发展;区域性生态城市是在区域空间内人类活动和自然生态利用完美结合的产物,与周边城市保持融洽关系,形成共存体。

5、以人为本是根本目标。城市的建设最终是为了适宜人类居住,因此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城市的规划发展建设,要围绕如何让人更加舒适地工作学习生活来展开,使城市更多地体现人性的特点,更富于人性的关怀。让市民成为城市的真正主人。城市化的重点不是首先考虑建设那些与人关系不大的项目,而是以人的需要作为出发点和终极目标,处处为方便市民考虑。如城市建设留出空间,开辟花园草地,为的是方便市民活动;植树种草,排除污染,让江河湖泊变清,空气变净,为的是让市民更加健康;投巨资进行道路建设,让道路畅通,交通无阻,为的是让市政市民出行更加便利;完善城市功能,提供多方面的优质服务,为的是让市民生活更自在……“以人为本”的城市化理念,体现了“三个代表”的精神,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我们要加快实施“青山、碧水、蓝天、绿地”工程,努力把宜昌建设成为一座最适合于人类居住的城市。

总之,经过这次考察,我们对宜昌创建世界水电旅游名城有了充分的信心,目标更明确、更具体。我们将把这次考察的成果运用到城市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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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城市租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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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有________㎡面积的房屋,套型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向乙方出示该房及本人的有关合法手续。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有效期为________年。

二、该房出租的使用性质为______用房,月租金为______元,缴租方式为_________支付一次,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以后就在付款期末前_________天支付。

三、乙方接到住房后,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房屋的使用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必须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否则照价赔偿。

五、在本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经营)权,不得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更不得提高房租或终止协议。

六、乙方必须按照交纳房租,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办理各种相关证件、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并做好一切安全全措施,若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合同签订后,乙方交保证金_________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后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甲方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另水、电气底度为:水________吨;电________度;气________方。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以交费收据为准。

八、若乙方的本协议期满后需继续租用此房,应提前________月与甲方商议。(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购买权)

九、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均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则按该房月租金及搬家所造成的损失,作违约赔偿金。乙方违约则从押金里扣除一个月房屋租金作赔偿金给甲方。

十、如果拆迁此房乙方无条件搬出,所交甲方的房租按未满天数甲方退还乙方。

十一、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从签定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作废,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定: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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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创建文明城市宣传语

范文类型:提示标语,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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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新沂

2、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增强城市竞争力!

3、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加快全面小康进程

4、群策群力创文明县城,同心同德建和谐鹤乡

5、手牵手创建文明城市,心连心打造魅力晋城。

6、讲道德,献爱心,争做文明射阳人

7、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增强城市竞争力!

8、市民素质高一分,晋城形象美十分。

9、一城文明风,满目和谐情。

10、构建和谐社会环境,创造美好生活家园。

11、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

12、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面提升城市品位。

13、共建文明家园,同创美好未来。

14、加强道德建设,共建美好家园

15、人人文明,城市文明。

16、文明从我做起,我与文明同行

17、美好环境来自我们每个人的珍惜与维护

18、人人都是文明使者,事事关系射阳形象

19、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20、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

21、人人遵守社会公德,个个爱护公共环境

22、公德装在心中,文明贵在行动。

23、花缘芳香而美丽,人因文明有魅力。

24、文明规范伴我行,争当射阳好市民

25、文明是城市最美的名片,和谐是你我最高的追求

26、社会文明需要你,文明社会回报你。

27、泰州是我家,文明靠大家。

28、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温馨美好家园!

29、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30、道德重在坚持,文明贵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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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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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城市供水企业管理,保证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注:请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简单介绍本协议签署的目的、原则、过程,及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根据 (注:请填入本协议的法律依据),和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二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下称甲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和 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三条 名词解释: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供水工程: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及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工程设施,包括: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净(配)水厂、水站、进户总水表等,详见本协议第十二条和十三条的规定。(注:本定义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特许经营权: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的经营期限和经营区域范围内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注:请根据乙方是否负责向终端用户供水而相应修改)的权利。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本协议生效日期。

特许经营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开始的 年期间,可根据本协议延长。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是指实施本协议时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规定的经营和服务区域范围。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 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 流行病、瘟疫;

(3) 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 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 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工程供电中断;

(6) 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原水水质恶化或供应不足。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建设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至最终完工日的期间。

运营期:是指从最终完工日(注:适用于新建项目)或开始运营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项目)起至移交日的期间。

工程综合设计供水能力:是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设计能力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能力最小的环节确定工程综合设计供水能力。

移交:是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供水工程。

移交日: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营业日:是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日期,若支付到期日为非营业日,则应视支付日为下一个营业日。

批准:指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许可、执照、同意、批准、核准或备案。

法律变更:指中国立法机关或政府部门颁布、修订、修改、废除、变更和解释的任何法律;或者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后修改任何批准的重要条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额外条件,并且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

(1) 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及

(2) 对供水工程的融资(包括有关外汇兑换和汇出)、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要求发生任何变化。

建设:指按本协议建设供水工程。(注:适用于包含或将来可能发生的新建项目或工程)

环境污染:指供水工程、供水工程用地或其任何部分之上、之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水或其他方面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最终完工证书:指根据第 条颁发或视为颁发的证书。

最终完工日:指最终完工证书颁发或视为颁发之日。

计划最终完工日:详见附件 《工程进度》。

最终性能测试:指第 条所述的确认供水工程具有安全、可靠、稳定性能的测试。

融资交割:当下述条件具备时,为完成融资交割:

(1) 乙方与贷款人已签署并递交所有融资文件,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已得到满足或被贷款人放弃,并且,

(2) 乙方收到融资文件要求的股权投资人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

融资文件:指经有关政府部门依适用法律批准的并报甲方备案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及担保协议,但不包括:(注:如乙方的水价或提前终止补偿条款与贷款文件有密切联系,则应规定“贷款文件应取得甲方同意”)

(1) 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

(2) 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维护保函:指乙方根据第 条向甲方提供的维护保函。

进度日期:指附件 《工程进度》中所述的日期。

终止通知:指根据第 条发出的通知。

计划开始运营日:指双方确定的、预计供水工程可以开始运营的日期,即 年 月 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的项目,对于新建项目,该日期应与计划最终完工日为同一日期)

开始运营日:指乙方根据第 条向甲方发出供水工程已准备就绪可以开始运营的书面通知中明确之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的项目,对于新建项目,该日期应与最终完工日为同一日期)

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第 条向甲方提供的履约保函。

前期工作:指第 条所述的工作。

初步完工通知:指根据第 条发出的通知。

初步完工证书:指根据第 条颁发或视为颁发的证书。

初步性能测试:指第 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

谨慎运营惯例:指在熟练和有经验的中国的供水企业在运营类似于本供水工程的项目中所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和作法以及国际惯例和方法。

担保协议:指由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有关政府部门依适用法律批准、并经甲方同意的向贷款人提供的在乙方股东持有的乙方公司股权或乙方拥有的任何财产、权利或权益之上设置抵押、质押、债权负担或其他担保权益的任何协议。

项目合同:指本协议、融资文件、与本供水工程项目的设计、重要设备原材料采购、施工建设、监理、运营维护及其他相关合同。

允许供水通知:指根据第 条发出或视为发出的通知。

允许供水日:指允许供水通知发出或视为发出之日。

项目:指乙方根据本协议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第三章 协议的应用

第四条 各方同意本协议是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进行项目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服务的依据之一,也是甲方按照本协议对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管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 本协议并不构成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合营或合伙关系。

第六条 本协议并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甲方行使其法定权力。

第七条 当以下先决条件满足或被甲方书面放弃时,甲方开始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1) 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符合本协议要求的履约保函;

(2) 融资交割完成;

(3) 有关项目合同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4) 乙方已经按第十四章购买保险;

(5) 已营运的城市供水企业还应当:

① 依法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并依适用法律获本城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② 职工安置方案按法定程序获得批准;

③ 按附件 《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的约定交割完资产资金,须担保、质押等文件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④ 已经取得依法应当取得的其他批准文件。

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生效日后 日内满足前述先决条件,则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的所有款项,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 甲方和乙方声明和保证如下:

(1) 他们有权签署本协议并按本协议履行义务,所有为授权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组织或公司内部行动和其他行动均已完成;

(2) 本协议构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约束力的义务,按其条款依适用法律对其有强制执行力;

(3) 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甲方或乙方应遵守的任何适用法律或对甲方或乙方有约束力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安排。

第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 从事本协议规定特许经营权以外的任何经营活动;

(2) 将依本协议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供水工程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第十条 乙方有义务且必须就由于建设、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设施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对甲方予以赔偿。但若所要求的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是由甲方违约所致或依本协议乙方不承担责任的环境污染除外。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特许经营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果出现下述情况影响到本协议的执行,有关的进度日期应相应延长,同时,甲方应选择支付补偿金,或调整供水价格,或相应延长特许经营期:

(1) 不可抗力事件;

(2) 因甲方违约而造成延误;

(3) 在供水工程建设用地上发现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其他物品;

(4) 因法律变更导致乙方的资本性支出每年增加 元人民币或收益性支出每年增加 元人民币。

第四章 供水工程项目

第十二条 供水工程名称为 ,规模为 万万立方米/日。

第十三条 供水工程项目包括(净(配)水厂、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位于 国 省 市 地区,其确切位置见附件 《工程和经营服务范围》。(注:该表述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最终批复的施工设计文件为工程建设和竣工的依据。(注: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五条 工程造价为 万元人民币,建设期利息为 万元人民币,工程总造价为 万元人民币,见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如有追加,应经甲方批准。(注: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六条 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乙方在特许期内负责:

(1) 工程项目的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采购、建造、和运营和维护;(注:本项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2) 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费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资安排;(注:本项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3) 承担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施建设和其他工作的费用。(注: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七条 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在遵守、符合中国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负责协助、监督、检查乙方实施以下工作,但甲方并不因其承担有关协助、监督、检查工作而承担任何责任,且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 监督和检查供水工程的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

(2) 协助乙方获得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

(3) 协助乙方取得供水工程场地的土地使用权;

(4) 协助乙方完成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施建设和其他工作,包括:

① 安置受建设影响的居民和其他人,拆除需要建设供水工程的场地上的任何建筑物或障碍物;

② 供水工程建设所需的临时或永久用电、供水、排水、排污和道路。(注:本条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八条 在生效日后七(7)个营业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格式为附件

《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的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格式的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必须由甲方可接受的金融机构出具,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注:本条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九条 乙方必须确保于生效日后七(7)个营业日之内实现融资交割,并在融资交割时向甲方交付所有已签署的融资文件复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资交割已实现的任何其他文件。

第五章 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

(注:本章只适用于新建工程)

第二十条 乙方必须按照经投资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完成供水工程的初步设计。

第二十一条 未经有关政府部门书面批准,不对经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实质性修改。

第二十二条 乙方必须按照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完成供水工程设施的施工图设计。

第二十三条 乙方必须随时将施工图设计已编制的部分提交甲方审查,并且在提交施工图设计之后的 工作日内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用于建设。

第二十四条 乙方必须按照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建设供水工程设施。

乙方可以将供水工程设计和施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机构,完成供水工程设施的建设。但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因分包行为而免除、减轻或受其他影响。

第二十五条 乙方必须按附件 《工程进度》规定的日期开始工程建设和实现最终完工并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设方案,工程建设方案应合理、详细地反映为实现最终完工日而计划的活动、活动次序和期限。

乙方若修改工程建设方案,则必须将修改稿提交给甲方,修改稿应合理详细地反映对活动、活动次序和期限的修改。

第二十六条 对用于建设的材料和主要设备在离开制造厂前,乙方必须按适用法律安排测试和检验。

乙方应在对材料和主要设备进行每次测试和检验前合理的时间内通知甲方。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测试和检验,但是如果甲方未提出书面反对,或未对乙方通知予以答复,并且在通知测试和检验的时间没有到场,则测试和检验可以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乙方在完成测试和检验后,应立即向甲方提交关于测试和检验程序和结果的报告。

甲方在收到上款所述报告后,可书面通知乙方:

(1) 对测试和检验结果满意;或者

(2) 说明测试和检验的程序或结果的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甲方检验并接受用于建设的材料和主要设备的任何部分,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在供水工程设施建设过程中应承担的所有义务或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必须将有关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的所有技术数据,包括设计报告、计算和设计文件,随进度在编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给甲方,以使甲方能监督项目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进度。

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对其用于供水工程设施的设计、建设且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任何其他文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

乙方给予甲方不可撤销的、非独占的许可,使用本条第二款所述的任何文件:

(1) 用于供水工程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移交后,甲方继续对供水项目进行建设、运营和维护;

(2) 参加与本供水工程类似的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方面的会议。

第二十八条 工程开工之日的下一月起,每月的第一天(如遇节假日顺延),乙方应向甲方供水工程建设进度报告。报告应详述:上一个月已完成的和在建的供水工程情况;预计本月完成建设情况;距离计划最终完工日期的进展情况;预计完成建设的时间;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条 除政府部门依照适用法律进行的监督检查以外,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在建设期间经合理的通知,在乙方代理人或代表参加的情况下对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监督和检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除非监督和检查的结果表明建设、材料、设备或机器存在任何重大缺陷,在此情况下,乙方应承担监督和检查的费用。

第三十条 乙方必须:

(1) 确保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以进入供水工程设施、供水工程设施用地,但该等进入不应妨碍建设;并且

(2) 应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要求,提供图纸和设计资料。

第三十一条 甲方有权在最终完工日之前的任何时候,要求乙方改正或更换不符合下列条件的任何建设工程、材料或机器设备:

(1) 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

(2) 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的项目范围;

(3) 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或

(4) 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的维护方案。

并且,甲方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 在收到第三十一条所述通知后,乙方必须在合理期限内采取所有必要措施改正建设工作或更换合适的材料和机器设备,并且乙方必须承担费用和支出,并对改正措施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

第三十三条 乙方必须在建设初步完工前合理时间内提前向甲方发出初步完工通知,告知预计可以开始初步性能测试的日期(并且初步性能测试日期必须在发出通知后的 工作日后)。

第三十四条 乙方必须按照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在出具初步完工通知后,进行初步性能测试。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初步性能测试,但如果甲方未对初步完工通知提出书面异议或作出回复,并且在通知的初步性能测试的时间没有到场,则初步性能测试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五条 初步性能测试完成之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报告,列明初步性能测试的程序和结果。

第三十六条 甲方收到第三十五条所述报告之后:

(1) 如初步性能测试的结果符合本协议要求,应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者

(2) 如初步性能测试的结果不符合本协议要求,应书面通知初步性能测试的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在收到第三十五条所述报告之后 工作日之内不向乙方发出上述有关不符合情况的通知,应视为甲方对初步性能测试结果表示满意(或认可)。

第三十七条 如果供水工程设施未通过初步性能测试,乙方必须:

(1) 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补救不符合情况;并

(2) 至少提前 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重复初步性能测试。

乙方必须承担费用和支出并对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初步性能测试而发生的延误负责。

第三十八条 以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依适用法律完成项目工程各项验收为前提,在甲方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按第三十六条测试结果被视为满意(或认可)之后 工作日内,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有关完工检查的日期和时间(完工检查日期应在发出初步完工通知 工作日后)。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完工检查,但如果甲方未对通知提出书面异议或作出回复,并且在通知的完工检查的时间没有到场,则完工检查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九条 在完工检查之后 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材料、设备或机器中存在的所有缺陷详细列明并书面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不参加完工检查,或者未在完工检查结束后 工作日之内向发出有关缺陷的通知,则应视为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材料、设备和机器已令甲方满意(或认可)。

第四十条 如果甲方向乙方发出上述有关缺陷的通知且乙方无异议,乙方必须改正所有缺陷。

甲方可对有关缺陷通知中列明的缺陷进行进一步的完工检查。

第四十一条 在完工检查后的 工作日内,如果初步性能测试和完工检查的结果令甲方满意(或认可)或视为令甲方满意(或认可),甲方应发出允许供水通知。

第四十二条 只有在以下各项均已发生之后,乙方方可向甲方和有关政府部门发出供水工程可以开始试运营的书面通知∶

(1) 甲方已发出允许供水通知;

(2) 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其已收到或放弃收取以下各项∶

① 运营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均充分有效的书面证明;

② 证明运营保险完全有效并符合本协议要求的证明的复印件;

③ 乙方已签署项目设施运营维护所需的化学品和零件供应合同的书面证明。

第四十三条 在开始试运营日后 日内,乙方必须按照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最终性能测试。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最终性能测试,但如果甲方不提出书面反对,或未作回复并且在通知的最终性能测试的时间没有到场,则最终性能测试也可在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不参加的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四条 在完成最终性能测试且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交有关最终性能测试的程序和结果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收到上款所述报告后,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表示最终性能测试的结果符合本协议要求并发出最终完工证书,或认为与报告中所述的最终性能测试的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未在收到报告后 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上述不符合通知,则最终性能测试结果视为符合本协议要求。

第四十五条 如果供水工程未通过最终性能测试,则乙方必须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来补救不符合情况,并应在至少提前 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重复最终性能测试。

乙方必须承担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最终性能测试的费用和支出,并对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最终性能测试而发生的延误负责。

第四十六条 如果最终性能测试符合本协议要求且乙方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但甲方不按照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发出最终完工证书,则最终完工证书在上述 工作日期满时视为发出。

第四十七条 如果甲方①检查和验收供水工程建设工作、材料、机器或设备的全部或任何部分;②颁发允许供水证书;或③颁发最终完工证书,这些行为均不得解除乙方对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四十八条 供水工程最终完工后,乙方应当将供水工程项目外所受工程影响的地上和地下建构筑物恢复到工程施工前的相应状态;乙方不能实施的,甲方可指定机构代为实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九条 在最终完工日后一个月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下列资料(并按照适用法律归档):

(1) 供水工程有关的图纸(包括打印件和电脑磁盘)一式三份;

(2) 所有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包括设备随机图纸、文件、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安装记录、质量监督和验收记录)一式三份;

(3) 甲方合理要求的与本供水工程有关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一式三份。

第五十条 甲方和乙方承认政府有关部门可依适用法律参加供水工程的测试和检查。

第五十一条 如果由于乙方违约造成的延误,使供水工程开始运营日或最终完工日延误,则乙方必须按 元人民币/日向甲方支付预定违约金直至开始运营日或最终完工日或本协议终止日(以先发生者为准)。

甲方获得这些预定违约金的权利,并不影响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十二条 如果除甲方违约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建设应视为已被放弃:

(1) 书面通知甲方其终止建设,且并不打算重新开始建设的决定;

(2) 未在生效日期后 日内开始建设;

(3) 未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日内恢复建设;

(4) 停止建设连续或累计达 日;

(5) 在允许供水日前直接或通过建设承包商从供水工程设施用地撤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员,并且在建设停止之日后 日内未更换建设承包商;

(6) 未在允许供水日后 日内达到最终完工日;及

(7) 未在计划最终完工日后 日内实现最终完工。

第五十三条 如果由于除甲方违约事件或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放弃或被视为放弃建设,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第五十一条项下应付的金额,且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未提取的金额,作为乙方放弃或被视为放弃建设的预定违约金。

甲方行使该等权利不影响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 为获取预定违约金的支付,甲方可以从履约保函中提款,直至履约保函金额全部提取完。

在履约保函的金额全部提取完后,乙方就延误到达最终完工日或开始运营日或放弃建设,对甲方不再有进一步的责任。

第五十五条 在下述日期中较迟的日期到来时,甲方应解除尚未提取的履约保函项下的金额:

(1) 最终完工日后的 个月届满之时;

(2) 乙方根据第 条向甲方提交维护保函之日。

如果在解除履约保函之前本协议终止,则履约保函应在本协议终止后 个月期限内保持有效。

第五十六条 乙方对于为移走在供水工程设施用地上发现的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物品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 供水工程的运营与维护

第五十七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

(1) 乙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① 依据适用法律独家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合法经营并取得合理回报;

② 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情况,保障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水厂的运行、供水管网的正常维护以及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服务;

③ 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协议的要求满足用户用水水质、水量、水压、供水服务需求;

④ 履行协议双方约定的社会公益性义务;

⑤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应当将项目合同报甲方备案;

⑥ 法律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① 对乙方的供水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②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订供水服务标准和近、远期目标,包括水质、水量、水压以及维修、投诉处理等各项服务标准;

③ 制定年度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乙方的供水水源、出厂水及管网水质进行抽检和年度综合评价;

④ 受理用户对乙方的投诉;

⑤ 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

⑥ 法律、规章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八条 乙方经营的供水工程目前净(配)水能力为 万立方米/日。见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

第五十九条 乙方应按照城市规划和供水规划的要求制定经营计划(包括供水计划、投资计划),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计划的修改须经甲方同意。

第六十条 乙方于开始运营日起 日内向甲方呈报第一个五年和年度经营计划。每个五年计划执行到期前六个月应向甲方提交下一个五年经营计划,每年十月底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

甲方在收到乙方五年经营计划后三个月内、在收到年度经营计划后一个月内作出审查实施决定。

第六十一条 乙方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报告并保证报告内容准确真实。报告内容应包括投资和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运营状况、财务报告、规范化服务和供水服务承诺实施以及本年度服务目标等。

乙方应将经营报告的主要内容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二条 在履约保函到期或解除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不可撤销的、独立于本协议的有效的维护保函。其格式应为附件 《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规定的格式,或可为甲方接受的其它格式。

第六十三条 维护保函的出具人为可为甲方接受的金融机构,并且保函金额为

万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保证。

第六十四条 如果甲方在特许经营期提取维护保函项下的款项,乙方必须在提取后 工作日内将维护保函的数额恢复到第六十三条所述之金额,并向甲方提供维护保函已恢复至该数额的证据。

乙方必须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前 个月将维护保函增加至 万元。

第六十五条 如果乙方没有遵守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并且乙方在收到甲方有关未遵守的书面通知后 个营业日内未予以纠正,甲方有权提取维护保函下的剩余款额和终止本协议。

第六十六条 甲方行使提取维护保函金额的权利不损害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且不应解除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而对甲方所负的任何进一步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十七条 乙方应对取水设施、净水厂、加压泵站、主干供水管网等主要供水工程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并于每年 月和 月向甲方提交设施运行情况报告。

第六十八条 乙方必须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照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运营维护供水工程设施。

第六十九条 在运营期内如供水工程设施的任何部分需要替换,乙方必须支付必要的额外金额用以购买和安装替换部分,并将替换情况说明报甲方备案。

第七十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如乙方需要建造新的供水工程时,必须经 市政府书面批准,其建设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并应由双方根据本协议下第五章所述条款规定的原则签署补充协议。

第七十一条 乙方必须保证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满足净水工艺的要求。在净化处理各工序(车间),应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手段。

第七十二条 乙方必须制定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及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以及相关的安全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十三条 乙方的运行操作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第七十四条 乙方必须具备保证供水设施设备完好的定期检查、维护和故障抢修程序及手段。

第七十五条 乙方必须保证从事制水的人员按国家规定经过严格体检,无任何传染疾病。

第七十六条 乙方必须建立完整齐全的主要设备、设施档案并与实物相符。管网应具有大比例区切块网图,有完整阀门卡。

第七十七条 乙方必须建立生产、经营、服务全过程规范的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及台帐。

第七十八条 乙方保证出厂水量、电耗、物耗准确计量,并按适用法律及时校准相关计量器具。

第七十九条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在不妨碍乙方正常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的情况下,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供水工程用地和接近相关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十条 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可要求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1) 净水和原水质量的检测分析报告;

(2) 设备和机器的状况及设备和机器的定期检修情况的报告;

(3) 财务报表;

(4) 重大事故报告;

(5) 计量器具校核证明文件;

(6) 甲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十一条 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的义务,甲方可就该违反行为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

(1) 对供水工程设施进行必要的纠正性维护;或者

(2) 书面通知甲方其对通知内容有异议,争议应按照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解决。

第八十二条 如果根据争议解决程序,认定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维护供水工程和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它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百一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并且乙方在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补救,则甲方可以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进行维护和运营供水工程,与维护和运营有关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允许甲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的雇员、代理人和/或承包商及必要的工具、设备和仪器进入供水工程用地。

甲方应确保维护和运营工作尽量减少对供水工程运营的干扰。

第八十三条 如果乙方违反其运营维护供水工程的义务,则有关费用和开支必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提取维护保函金额,但是需将所发生的费用和开支的详细记录提交给乙方。

第八十四条 甲方有权对城市供水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内危害供水工程安全的活动实施处罚。

第八十五条 经甲方同意,需要改装、拆除或迁移乙方经营的城市供水设施,甲方需与乙方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方可进行。

第八十六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的基本供水的应急预案。并在供水紧急情况下,严格执行供水应急预案,服从甲方的调度。

第八十七条 乙方有权因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而增加的合理成本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甲方应选择支付补偿金,或调整水价,或延长特许经营期限给予补偿。

第八十八条 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定时向甲方提供生产以及经营的统计数据。为了核实某些情况,甲可要求乙方对供水系统的性能和运转情况提供统计资料。

第八十九条 乙方应无条件地向甲方提供有关供水服务和成本的信息和相关解释。并应按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对设备进行试验和检测,以核实设备的实际运转状况。

第七章 供水服务

第九十条 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从事供水服务。

第九十一条 由于城市规划要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另外供水服务,甲、乙双方应进行协商,努力就修改本协议达成共识。

第九十二条 乙方应保障每日24小时的连续供水服务,在因扩建及设施检修需停止供水服务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户,因发生紧急事故或不可抗力,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停水时间必须在附件 《供水服务标准》规定的期限内。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况时:

(1) 一次暂停供水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应当提前 日报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2) 需要对直径 毫米以上市政主干管进行维修、造成供水影响较大的,应当提前 日报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3) 直接影响供水的重要设施、设备发生事故的,应当在发生事故后一小时内报告;

(4) 由于不可抗力或者突发事故造成临时停水超过十二小时的,应当在发生事故后一小时内报告并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第九十三条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附件 《供水服务标准》,实施规范化供水服务,向社会公开水质、水量、水压等涉及供水服务的各项服务指标,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九十四条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制度,保证城市供水水质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

第九十五条 乙方应建立原水水质监测制度。对取用地表水原水的浊度、PH值、温度、色度等项目应每 日进行检测;对取用地下水的原水水质应每 日进行检测。对本地区原水需要特别监测的项目,也可列入检测范围,根据需要增加监测次数。

第九十六条 乙方应对出厂水和管网水进行检测。水质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及采样点的设置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

第九十七条 乙方发现水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十八条 甲方对乙方的供水水质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进行评估。乙方必须允许甲方代理人或代表进入供水工程,并配合甲方代理人或代表进行水质监督和检查活动。

第九十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适用法律设置管网测压点,保证供水管网压力符合相应标准。

第一百条 乙方提供的供水服务,必须全部按表计量收费。乙方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用户实行抄表服务,但不免除自己应承担的供水责任。在同一供水服务范围内,乙方应保证同类用户交纳同一水费、接受同一供水服务。

第一百○一条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与用户签订《城市供水用水合同》。

第一百○二条 中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不得拒绝或停止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符合城市规划及用水地点具备供水条件的用户供水。

第一百○三条 按照适用法律,乙方应向社会公布用水申请程序,并有义务向办理用水申请手续的用户提供咨询服务。

第一百○四条 除水费及政府明文规定的收费外,乙方不得向用户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一百○五条 乙方须建立营业规章并报甲方备案。

第一百○六条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有关供水服务的书面报告,并作详细的说明。

第八章 收 费

第一百○七条 乙方向公众用户供水的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乙方按照 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其服务范围内的用水户收取费用。

本协议生效日时的综合水价是每立方米 元。生活用水每立方米 元,行政事业用水每立方米 元,工业用水每立方米 元,经营服务用水每立方米 元,特种行业用水每立方米 元。(注:本条适用于乙方直接向公众供水的情况)

第一百○八条 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只计量水表时,除另有规定外,按从高使用水价计收水费。(注:本条适用于乙方直接向公众供水的情况)

第一百○九条 水费结算方式按照适用法律,实行周期抄验水表并结算水费。

第一百一十条 按照适用法律,双方同意水价调整原则、程序、时限在附件

《水价调整协议》具体约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甲方协助有关部门按照适用法律制定城市供水收费标准、收费监督政策的调整计划。调整计划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成本进行监管,并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注:具体监管协议,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附件 《水价调整协议》中约定)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可提出城市供水收费标准调整申请。甲方核实后应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

第九章 特许经营权的终止与变更

第一百一十三条 特许经营期满,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终止。

第一百一十四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未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前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1) 擅自转让、抵押、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 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 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4) 未根据本协议规定提供、更新、恢复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的;

(5) 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6) 乙方出现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放弃建设或视为放弃建设;及

(7) 严重违反本协议或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一百一十五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拟提前终止本协议时,应当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申请的3个月内作出答复。在甲方同意提前终止协议前,乙方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服务。

第一百一十六条甲方有权在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提前 日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但是应按照本协议支付补偿款项。

第一百一十七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且未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纠正,则乙方有权通知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一十八条 未经乙方事先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或让与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或义务。但前述规定不得妨碍甲方的分立、或其同中国政府部委、部门、机构,或代理机构,或其中国的任何行政下属机构,或任何中国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联合、兼并或重组,并且只要受让方或继承实体具有履行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并接受对履行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承担全面责任,不得妨碍甲方将其权利和义务移交给上述机构和公司。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和义务。

第一百二十条 除下述第一百二十一条外,乙方不得对下列各项进行抵押、质押、设置任何留置权或担保权益,或以其他类似方式加以处置:

(1) 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2) 供水工程设施;

(3) 本协议项下权利;

(4) 供水服务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资产和权利。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为安排供水工程项目融资,乙方有权依适用法律以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给贷款人提供担保,并且为贷款人的权利和利益在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供水工程设施或供水工程和服务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资产和权利上设抵押、质押、留置权或担保权益。但此类抵押、质押、担保权益设置(包括此类权益设置的变更)均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

第一百二十二条 乙方在开始运营日起 年后才能进行股东变更。(注:请协议各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建议一般为5年)

第一百二十三条 如因任何原因乙方主要股东发生变更(实际持股数列前2位的股东变更,包括通过关联方持股使列前2位的股东发生变更),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章 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移交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第一百一十三条所述情况下,乙方在移交日应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其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文件和材料和档案,并确保该等固定资产、权利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应善意履行看守职责,保障正常生产和服务。

如本协议根据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终止,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乙方在融资文件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人的本金、利息、罚息和其它债务的金额补偿乙方,在任何情况下,该补偿金额应不超过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所做评估的评估值。(注:1、甲方应视项目情况要求乙方的注册资本金应达到一定的比例;2、如项目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其外资比例应符合国家外资准入政策。)

如本协议根据第一百一十六条或第一百一十七条终止,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所做评估的评估值和乙方从移交日起 年的预期利润补偿乙方。(注:评估时应考虑乙方已经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特许经营期满之前不早于 个月,乙方应对供水工程进行一次最后恢复性大修,并应在甲方在场时进行供水工程性能测试,测试所得性能数据应符合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

第一百二十五条 乙方保证在移交日后十二个月内,修复由乙方责任而造成供水工程任何部分出现的缺陷或损坏。如果修理达不到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甲方有权就供水设施性能降低而从维护保函中提取相应金额获得赔偿。

除非乙方的行为构成严重不当,乙方对甲方在上述保证期承担的责任应限于维护保函。

第一百二十六条 因法律变更导致任何一方根据第十三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下述金额或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注: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金额或标准)

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根据第十三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下述金额或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注: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金额或标准)

第一百二十七条 如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工作日内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其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文件和材料和档案,并确保这些固定资产和权利处于提前终止发生日的状态。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应善意履行看守职责,保障正常生产和服务。

因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十五条所述情况下的本协议提前终止给甲方增加的任何合理成本或费用,乙方应给予补偿。

第十一章 违约与赔偿

第一百二十八条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当协议一方发生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使非违约方遭受任何损害、损失、增加支出或承担额外责任,非违约方有权获得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上款所述赔偿不应超过违约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害、损失、支出或责任。

如果违反本协议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则甲方和乙方对此种违反不承担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于是否发生违反本协议的情况有争议,应按照在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中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解决。

第一百三十条 非违约方必须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违反本协议引起的损失,并有权从违约方获得为谋求减轻和减少损失而发生的任何合理费用。

如果非违约方未能采取上款所述措施,违约方可以请求从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应能够减轻或减少的损失金额。

第一百三十一条 如果损失是部分由于非违约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产生于应由非违约方承担风险的另一事件,则应从赔偿的数额中扣除这些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章 文 件

第一百三十二条 甲方和乙方对获取的有关本协议和供水工程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必须保密。保密期至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 年。

第一百三十三条 对以下情况,第一百三十二条不适用:

(1) 已经公布的或按本协议可以其他方式公开取得的信息;

(2) 一方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已经取得的信息;

(3) 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从第三方取得的信息;

(4) 按照适用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5) 为履行一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而披露的行为。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

第一百三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时,任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发生前已发生的应付且未付义务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义务,其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结束后尽快恢复履行这些义务。

第一百三十五条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或法律变更影响的一方必须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发生之后尽可能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详细描述有关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发生和可能对该方履行在本协议义务产生的影响和预计影响结束的时间。同时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

第一百三十七条 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法律变更的一方必须尽合理的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影响,包括:

(1) 根据合理判断采取适当措施并为此支付合理的金额;

(2) 与另一方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确定为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带来的损失应采取的合理措施;

(3) 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结束之后必须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义务。

第一百三十八条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义中第(6)项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时间,

(1) 从第一个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之日起计算的连续 个月期间内连续或累计超过 日,并且

(2) 如在紧接着的 个月期间该情形再次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超过 个连续或累计日,则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或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上款所述就终止条件达成协议,甲方或乙方的任何一方可在上款(2)所述的 之后不少于 日后的任何时间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三十九条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义中第(6)项原水供应不足,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时间,从第一个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之日起计算的连续 个月期间内连续或累计超过 日,则,如果融资文件要求,乙方可以在 日期满后不少于 日后的任何时间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四十条 如果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全部或部分阻止甲方或乙方履行其在本协议义务的时间,在某一连续 个月期间连续或累计超过 日,双方必须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

第一百四十一条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第一百四十条所述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达成协议,则甲方或乙方可在第一百四十条所述的 日期满后不少于 日的任何时间,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第十四章 保 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必须自费购买和维持附件 《保险》所述的保险。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等保险。

乙方必须使甲方列为保险单上的共同被保险人(受益人)和使所有保险单均注明保险商在取消保险或对之进行重大改变之前至少 日书面通知甲方。

第一百四十三条 乙方必须促使其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向甲方提供保险证明,以证实按照第一百四十二条获得的保险及相关文件。

第一百四十四条 乙方未能按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要求投保或获得保险证明,不得减轻或以其他方式影响乙方依本协议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第一百四十五条 如果乙方不购买或维持根据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所要求的保险,则甲方有权购买该保险,并且有权根据本协议从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款项中提取需支付的保险费金额。

第十五章 通 知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本协议的任何通知应以中文书面形式给予,应派人送达或挂号邮寄、电传或传真发送,地址如下:甲方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收件人: ;乙方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收件人: 。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通讯方式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收到这种通知后这种改变即生效。

第十六章 争议解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代表应至少每半年开会一次讨论供水工程的建设、运行以便保证双方的安排在互相满意的基础上继续进行。

第一百四十八条 对于甲方可能在任何司法管辖区主张的其自身、其资产或其收益对诉讼、执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享有的主权豁免,甲方同意不主张该等豁免并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该等豁免。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双方同意,如在执行本协议时产生争议或歧义,双方应通过协商努力解决这种争议,如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注:只能选择一种方式)

(1) 任何一方应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由其根据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 (注:可在北京、上海、深圳中选择)进行仲裁;或

(2) 任何一方应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

第一百五十条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所有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百五十一条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八章 附 件

附件一、《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注:根据项目情况,分别确定工程情况和范围、经营服务范围)

附件二、《工程进度》

附件三、《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

附件四、《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外国设计商的资质审查及设计合同、设计承包合同的批准、外国建设承包商资格审批和资质证书、建设施工合同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环保设施的验收、竣工验收、卫生许可证、土地复垦验收、供水设施产权登记及其他权利登记、公司登记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财政登记、统计登记、海关登记备案、劳动管理有关事项、项目融资的批准和登记等)(注:请协议各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相应修改)

附件五、《技术规范和要求》(注:对于新建项目,应考虑包括初步性能测试和最终性能测试的要求)

附件六、《设施维护方案》

附件七、《保险》

附件八、《工程技术方案》

附件九、《原水供应协议或取水协议》

附件十、《水价调整协议》(注: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在财政监管和水价调整方面具体约定)

附件十一、《供水服务标准》

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签署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章)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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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城市生态学实习报告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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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86优点:行文朴素,结构清晰;有观察,有评述,有自己的观点,全文没有出现大的不足。缺点:稍嫌平淡,个别地方(杜仲树)等处有些离题。城市生态实习报告李韵然00213031.4一、实习概况1.实习目的:通过自己的所见所闻,以及同当地居民或公园游客的交流,增进我们对于城市生态系统的基本要素、城市人与环境关系的认识,以及了解人们对于环境的真正需求。2.实习路线及内容:xx年4月5日,早八点,在北大逸夫二楼前集合出发,经图书馆至燕南园,停留进行观察调查;经静园至翻尾石鱼;从北大西门出至蔚秀园及承泽园,解散进行调查;在海淀公园调查后,经六郎庄、北京城市绿化隔离带、京密引水渠,从南如意门进入颐和园,沿昆明湖南岸、颐和园北岸、万寿山北坡一路观察,听取老师讲解;约14:30实习结束。3.实习达到的目标:通过老师的讲解以及自己的观察,将课堂上讲授的知识同实际联系起来,发现原来我们身边有许多细节都被我们忽略了,一些习以为常的事情背后还有大文章。通过实习,也认识了一些动植物,增加了知识。二、实习记录1.逸夫二楼经图书馆至燕南园途中:在图书馆前回望,通往东门的那条路,左边是繁忙的建筑工地,右边是教学楼,仅有的那片可怜的草坪是看不到的。虽还是春天的早上,但还是给人一种热的感觉。也许因为是新建不久的,路两旁几乎没有一棵树。北京春季多风,有时还会夹杂着工地上的土,形成一个小型“沙尘暴”,令这条路有些让人望而却步,尤其是在夏天,大家都要低头疾走,当然这种情况在出了东门以后也没有得到缓解。缺乏绿色,也使这条路让人感到很暗淡,有些过于严肃。不能说这条路上完全没有绿色,还有一片草坪。关于它我问了问周围的同学,有的说没什么感觉,有的说它晚上还不错,还有的说刚来的时候觉得绿油油的挺好,后来就没注意了。我觉得这和人的心情有关,刚入学当然觉得什么都好,后来也就没心情注意了,还是“低头疾走”要紧。晚上其实是草坪里的灯好看。这么说来它存在的意义似乎不大,不如种些树,因为在地学楼前,我觉得弄成一个小型的实习场地,大家可以分辨分辨岩石,认识认识植物,比在屋子里印象要深刻。老师还提到如何设计这条路以配合图书馆及周围景物的问题。2.“世外桃源”——燕:在万泉河边,被眼前景象惊呆,河床中已没有水,只有一层散发恶臭的淤泥。固化的河道,水的匮乏,使其没有了生机。经老师讲解,路上那些穿着“铠甲”的树木是皮很名贵的杜仲。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把这种树种在路边,给树木的养护添加麻烦。是为了让路人认识新植物吗?树上没有挂牌,而且让人认识到它的珍贵之处,树就更危险了。是它适合种在此处,或是它长成后别有一番景象吗?到了所谓的绿化隔离带,是将“京西稻田”除掉后的产物,觉得还没有路边的树多,土倒是不少。老师介绍一种名为灰藜的一年生植物,该种先锋植物,无人管理,也可茁壮成长。8.颐和园南如意门:门前就是昆玉河,又称京密引水渠,岸边已被固化。该条河流同八一湖相连,构成了所谓的京城水系,已经成了人们游北京的一条水上路线。驶过两条游船,但均没有按照当初开通此路线时所说的,为保护水体,将窗子封住,不知会给河水带来多少垃圾。采访中,得知以前的岸边满是树,水里鱼也不少,但为了修路,树砍了,岸修了,现在鱼不见了,由于来往的车辆很多,又没有树,土也很大。我仔细观察河水,发现水中有不少水草,靠近岸边处还有垃圾。9.颐和园内:颐和园主要由昆明湖和万寿山两部分构成,两者均为自然形成。沿西堤六桥而行,一路杨柳依依,桃花盛开,同门外相比,简直就是两个世界。在同游客的交流中,大家都很喜欢这里的风景,觉得“没白花门票钱”,反面的声音没有听到。湖边老师讲解由芦苇和茭白组成的湿地系统,这种滨水系统,净生产力高,不仅美化环境,还可以造福环境。我夏天来游园的时候,绿色的芦苇配上蓝色的湖水,再加上湖面波光粼粼,是很漂亮,但当时不了解它原来还有这么多生态功能。对一些景象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这也是此次实习的一大收获。公园中正在进行整修,一圈印有花草树木的围帐将工地与游览区隔开,从远处看,围帐和园中的花草融为一体,不仔细看,简直无法分辨。这比起那些路边常见的突兀的围帐,更让人觉得舒服。但不幸的是我们还是看到有一条管道从工地延伸到湖边,乌黑的水正排到湖里。围帐很高,无法看到里面,不知这水是施工后的废水,还是将需要整修的湖段排空时,湖底含有淤泥的水,要是后者,还是情有可原的。在山上我们看到了几百年前的水土保持工程,很不显眼,老师不讲,我是不可能发现的。工程对山体的改变不大,只是将山坡改造成鱼鳞状,有点象阶地,这样可以加强下渗,减缓水流的速度,从而预防了水土流失。但我想这只适用于水量不大的时候。在山上还看到一些丢了脑袋的佛像,对取走佛祖脑袋的人颇不理解,这是一种亵渎,也是一种低素质的表现。约下午两点在山上解散,实习结束。三、分析与讨论注意到这次实习中不论是老师的讲解,自己的观察还是进行访问的过程中,都提到了不少关于植物的问题,因此这一部分想着重探讨周围环境中植物的选择,以及对实习过程中想到的问题进行解答。1.关于居民对周围植被看法的问题在调查中,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应该对环境进行修理,而对野生的植物则有一些深恶痛绝,这与老师的一些观点有些背道而驰。那么究竟什么样的自然环境能让人觉得舒服,使人产生深刻的体验呢?研究表明①,首先,要看人是否对自然环境感兴趣;其次,要看自然环境的物理特征。例如,一片矮树林旁边是一片绿草如茵的草地,人们从矮树林中一条小路穿过,坐在草地上玩耍,会产生一种摆脱都市枯燥、乏味、紧张工作压力的感觉,心情愉快;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一片杂草丛生的荒地,无法通过的灌木丛,这类自然景色往往失去对人类的吸引力。因此,我想整齐修剪过的草地,花园,还是有它们存在的心理基础的。我们在学这门课之前不也是对一些人工修剪,设计过的园艺作品赞不绝口吗?这似乎是很多人的心理需求。我们不能完全否定人类对环境的改造,市中心的花坛,绿地,在心理学上,能够有较高的清晰度,更能够吸引人。当然,任何改造都要有一个限度,适可而止。老师是从生态的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的,自然生长的植物有诸如,种类丰富,无需太多人工管理等优点。从城市整体的角度来讲,还是要以自然植物为主,这样对资源和环境都有益处。但处处都是这样,未免让人产生荒芜杂乱的感觉。居民的不满就是一个很好的实例。当然这又引出另一个问题,是人们的心理需求重要,还是环境生态重要?设计要以人为本,又要以环境为基础,两者兼顾似乎很有难度。如何处理,改变人的观念?这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在改变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寻求一种合适的立足点,将二者有效的调和起来。但,这立足点在哪里呢?2.关于路边种植杜仲树的问题前面提到,在去往颐和园的路上,对路旁种植穿“铠甲”的杜仲树不理解,回来后特意查了一下该树的特征,发现自己当时的看法过于简单,是错误的。当时看到的树,因为是刚移植过来的,树干很细,也没有枝叶,再加上那圈铁衣,觉得不是很美观。其实,据查得的资料②,杜仲干形直,枝繁叶茂,树冠多呈圆形或圆锥形,遮萌面积大,且树体抗性强,病虫害很少,不需喷洒农药,是城市园林绿化非常理想的树种。北京、南京,杭州、洛阳等城市利用杜仲作行道树或进行公园、庭院绿化,均取得了非常满意的效果,而且由于杜仲根系发达,耐干旱瘠薄,也是广大山丘地区理想的水土保持树种。杜仲树耐旱,耐寒,耐碱,却不喜湿热,在北京种植非常理想。杜仲树的药用价值也很高,可以说浑身都是宝,尤其是它的树皮,这也是给它穿衣的原因。但在查阅资料的过程中我发现,杜仲树的树皮具有再生的特性,即使对主干某一区段树皮进行全部环剥,只要及时采取保护措施,短期内在剥掉皮的木质部上又可长出新的树皮,3~4年后即可赶上未剥皮部分树皮的厚度。通过环剥皮还可以促进树株直径的生长。杜仲不管幼树或老树都存在树皮再生能力,但其中以幼、壮龄树再生能力最强。所说的保护措施,简单来说就是用有网眼塑料薄膜包裹树干。我想,既然剥皮不会给树造成太大的损伤,反而在一定意义上说还对树有好处,何苦要把树围起来呢。而且我看那铁圈很小,没有给树留生长的空间,不如没有。希望这是因为树还没完全长好,进行保护的缘故,以后能看到小树解脱枷锁。那我们要怎样选择种植的植物呢?我觉得首先要了解植物的特性,以及当地的环境,因地制宜。不能将人的意志强加给环境。正如在实习中看到的,针叶树的落针有一定酸性,会使周围的土壤酸化,因此树下的植被很少,我们强种上草也没有用;还有在颐和园山坡上看到的侧柏,它本是一种耐旱,耐碱的植物,所生长的地方往往植被不多,公园如果片面的追求绿化效果,铺上草坪,为保养草坪又浇灌很多的水,反而会对侧柏的生长不利。还有前几年,北京提出要给杨树做“节育手术”,因为每年一到春天,杨絮就铺天盖地,无孔不钻,给人们的生活造成了不便,这是当初种植时所没想到的。这些都是由于设计者不了解植物的习性造成的。形式不是我们追求的一切,和谐才是基础。同时我们还应该注意乡土植物的应用。所谓“乡土植物”是指未经人类作用引进的那些植物。“在乡土植物中包括不少有较高观赏价值的材料,它们生长繁茂,管理粗放,无需对土壤作特殊的处理,可供选择用于公园、娱乐场所和庭院中的湖泊、溪流、池塘及喷泉花坛等处的镶边栽种。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研究课题。”(williamrobinson)。应用乡土植物种植可为城市居民区提供一个近似于自然林地和开阔田野的环境。孩子们在这里可以自由地攀爬树木,摘取花朵和进行其他活动,而这正是现在很多设计没有考虑到的。乡土树种还可以真实地反映出当地的季节变化,而引入的外来树种却不能反映季节的特点。在当前迅速发展变化的世界中。乡土植物以其使人感到熟悉而又持久的风貌,也许更能引起人们对过去的怀念从而增强对生活的信心。尤其是在土壤和其他条件不良的地段,乡土植物可以依靠其较强的抗性来维持正常生长。在不具备表土的地段,更可显现出其特殊的栽培价值。许多乡土植物并不需要优良的表土。贫瘠的土壤反而可以防止其过量生长,并减少相应的管理问题,而且这些植物在贫瘠土壤中生长的寿命往往比在优质土中更长。燕南园中几乎遍及各处的二月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墙角,土坑都成为它生长的场所。前面也有提到关于人们对修剪得很好的花坛,绿地的需求。鉴于以上所说的乡土植物的优点,我们可以考虑以其作为园林设计,城市美化的主要原材料。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生态和人们心理需求的统一。最后,我想到静园被砍掉的苹果树,也想到高中校园里的那排柿子树,那是我们学校的一道风景,一到秋天树上挂满了柿子,但没有人去摘它。长满果实的树木能给人一种成就感,一种满足与欣喜。在校园等地种植一些适宜当地环境的果树,让人有一种回归自然的感觉,应该被提倡。四、收获与问题实习是一次用自己的眼和耳去感受环境的机会,在实习的过程中,经老师的讲解,我体会到“生态无处不在”这句话。同时通过提出与解决问题,增进了知识,加深了理解,纠正了自己的一些错误认识。在这次实习中,我感觉的最大的困惑就是,人们的需求或者愿望与生态的矛盾。要改变人的认识,但这绝非我们短暂的一生所能实现的,我们不能把全部的精力全放在纠正人的意识上面,还要努力去寻找协调二者的方法,而这个方法,应该就是我们要探索的问题。与之相关的还有植物选择,尤其是在城市中的问题,这虽在前面有所讨论,但由于缺乏足够的植物知识,显然还是不全面的,需要更加深入的探讨。在海淀公园发现树少反而成为人们放风筝的好地方,所以不应该仅仅以树木的多少来衡量公园的好坏,还要看植物的分布以及其在人类活动中所起的作用。但究竟应该怎样安排园中的植物,当然最好应该沿用其原有的状态,减少对自然的破坏,再根据不同地方的特点来设计。而究竟具体应该怎样做,还待讨论。五、资料来源及参考资料①《环境心理学》俞国良等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②《风景园林植物配置》brianclouston陈自新等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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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创意大赛活动策划书_校园活动策划书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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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创意大赛活动策划书

一.项目背景      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的价值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垃圾混合或分类的程度。在混合存放、倾倒的过程中,虽然居民节省了处置时间和存放空间,但是浪费了垃圾的价值;与此相反,垃圾分类收集则产生价值。垃圾的混合程度与价值之间呈倒数关系,这是垃圾的一个重要特性,也是分类收集的理论基础。国内外许多学者都认为分类收集是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重要措施。   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在我国已成为重大的环境问题,而且日趋严重。因其产量不断增加,组分日趋复杂且会随季节、地区等因素发生很大变化,产生地(如厨房)储存容积有限,所以研究如何规划和建立有效收集、分类、处理生活垃圾的iswm系统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主要面临如下两个问题:    第一,垃圾如何分类?影响垃圾分类的因素很多,但国情不同各因素影响程度与作用机制也不同,例如在我国现阶段对垃圾回收有重要影响的拾荒者问题在发达国家却不常见,不考虑这些区别而希望通过简单地引进先进的技术和方法进行管理,如国已建成并运行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其中不乏失败案例。因此,研究、分析与鉴别分类回收的各种影响因素是一项长期而必需的基础工作。    第二,如何推行分类收集,提高其可操作性?如何通过制定并实施回收利用法律、宣传、按量收费等强制性措施?如何提高居民的参与意愿?分类收集如何与后续处理技术匹配?推广中需解决的具体问题有哪些?二.活动目的   开展本次策划大赛的目的主要有三。   首先是再一次作为宣传,提高同学对于垃圾问题面临严峻形势的认识,激发同学们主动参与到资源回收、节能环保的实际行动中。在生活中,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如在投放垃圾时用几秒钟思考一下,把垃圾投放到相应的分类垃圾桶。   其次,让同学们意识到改变垃圾处理方式,实现垃圾无害化和最大限度的减量化、资源化势在必行。   再者,引发同学们对于垃圾分类回收面临的主要问题的思考:垃圾如何分类?如何推行分类收集,提高其可操作性?并通过策划大赛的形式广泛征集同学们的意见,吸取其中切实可行的方法,从而找到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一套理想方案,减轻城市环境污染,减轻城市管理的压力。三. 项目内容及比流程3.1  活动时间     xx年12月13日至12月25日。3.2  大赛主题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创意大赛。3.3  主办方     主办单位:美国岭南基金会博雅教育项目——“化学与人类可持续发展”项目组     承办单位: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3.4  具体流程xx年12月13日 完成策划(丽娜、孙浩) 横幅、海报的制作(于娟) xx年12月15日 通过团工委申请(雯静) 张贴海报、横幅(一江、榆钧)xx年12月15-18日 开始接受报名(妙兴) xx年12月15日-9日24:00时 征集解决方案(妙兴) xx年12月20日 评选出入围决赛作品,短信通知参赛者初赛结果(小组讨论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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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漠河城市概况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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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团友:

大家好!也许在座的一些朋友们曾经来过青岛,但是我想即使是土生土长的青岛人,有时对青岛也会感到几分陌生。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把青岛简单的介绍一下。

青岛位于山东半岛的南部,胶州湾畔,东南濒临黄海,西北连接内陆,与韩国、日本隔海相望。。全市总面积10654平方公里,市区面积1102平方公里。青岛市辖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黄岛、城阳7个区和即墨、胶州、胶南、平度、莱西5个县级市。截至20xx年我们青岛市的总人口为740.9万余人,市区人口265.43 万人。

我想大家虽然是刚下飞机,可能就已经感受到青岛舒适的气候了。青岛属于温带季风性气候,又因为青岛的地理格局是“三面沧海一面山”,所以青岛的气候又具有显著的海洋性特点。青岛气候宜人,年平均气温只有12.3℃,一年中最热的月份是8月,平均气温25.3℃,最冷的月份是1月,平均气温-0.9℃。冬无严寒,夏无酷暑的良好气候条件,使青岛成为闻名中外的避暑、疗养、度假胜地。

各位团友,美丽的青岛,古老而又年轻。

说它古老是因为早在五六千年以前,东夷先民就曾在这里繁衍生息,创造了光辉灿烂的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和东岳石文化。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曾三次巡视琅琊台。并派方士徐福带领3000童男童女从琅琊台出发,去寻找长生不老仙药。从这段历史来看,青岛的琅琊台可以称得上是中国古代航海文化的发源地。

说它年轻,是因为青岛从1891年建置以来到现在只有100多年的历史。1891年清政府听从李鸿章的建议,在青岛建置。1892年登州总兵章高元率兵移驻青岛,就在那时修建了现在青岛的象征,位于十景之首的栈桥。1897年德国人看上了青岛这块风水宝地,于是便以“巨野教案”为借口,武力侵占了青岛。1898年德国逼迫清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胶澳租界体条约》,租期99年。在1920xx年狡猾的日本见德国在一战中正打得火热,根本顾及不了他在中国的势力范围,便趁机赶走了德国人,自己侵占了青岛。1920xx年,北洋政府花重金从日本人手中买回了青岛的主权。可是日本人贪婪的野心并没有得到收敛,他们于1938年日本再一次侵占青岛。一直到1949年的6月2日,青岛才全境解放。

虽然青岛有着沉痛的历史,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光辉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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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城市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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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原因).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_________________

1、(具体变更条款)

2、

3、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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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城市个人租房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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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租方: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一、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计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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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个人总结_心得体会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工程,个人,全文共 3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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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个人总结

两年来,在委党组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勤奋工作,主动履行岗位职责,较好的完成了自己的各项工作任务。现简要汇报如下: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能力。在学习方面,主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政治理论和市场经济理论的学习。按照委机关的统一安排,比较系统的学习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了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理论。通过学习,增强了共产主义信念,进一步坚定了自己的政治立场,人生观、价值观更加明确,提高了辨别是非的能力、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也消除了思想上的模糊认识,对党在新形势下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政治理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二是突出法律法规的学习。2002年10月,到委重点办工作后,为尽快理清工作思路,适应新的工作岗位,我利用闲暇时间,认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先后认真学习了与城市建设有关的《建筑法》、《招投标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增强了法律法规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三是突出业务知识的学习。作为转换岗位的一名工作人员,深感自己的专业知识无法满足新工作、新岗位的需要。为此,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我主动积极的自学专业知识,虚心请教领导和同事,对工作中遇到的专业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退让,力求吃透弄清,比较快的掌握了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知识,为开展、完成工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同时,注重计算机应用等专业技能的学习和实践,掌握了计算机操作知识,适应了办公自动化的需要。    二、扎实搞好本职工作,主动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方面,按照处室的岗位职责要求和领导的具体安排,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做好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委领导、处室领导一起多次现场勘察,落实2003、2004年重点工程项目;认真对工程进行拆迁摸底,熟悉掌握工程规模,确定工程内容,在此基础上和有关处室一同编写了新建项目和整治改造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参与了初步设计和方案设计审查,办理委管工程的施工图审查、规划许可证、质量监督、开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编写了近40项重点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完成了招投标的报名、资格审查、开标等工作。二是做好重点项目的建设工作。2003年至2004年,我办负责了多项委管工程的具体建设、施工任务。作为建设单位代表,我主要负责重点工程施工管理、现场协调、项目进度、工程质量、社会协作、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各项工作。首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多次深入现场,掌握了解工程情况,从质量进度等环节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相关单位做出整改和调整,召开了多次工程调度会,明确工程进度质量责任,严格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保证了工程顺利实施;其次积极主动地进行了工程协调和服务工作。作为建设单位代表,在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的直接指挥和参与下,急工程所急,想工程所想,做好了相关的协调服务工作。一方面组织召开了相关的工程协调会,解决了部分问题;另一方面针对一些难点和重大问题,主动协调,努力解决。以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态度,与相关单位多层次、多方位地开展协调工作,几次甚至十几次地前往有关单位谈判协商,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解决了大部分问题。同时,把管线综合与工程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协调解决了供电、电信、天然气、上水、排水、通讯等管线的迁改和敷设问题,做到了管线综合、布局合理、工序顺畅,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了较好地服务和有力地协调保障。两年间,共负责了安宁594#路拓建工程、安宁582#路拓建工程、安宁519号路、593号路拓建工程、351-1号、412号路拓建工程、工林路拓建工程、定西南路拓建工程、酒泉路老街(光华宾馆~卷烟厂)拓建工程、大沙坪南支路拓建工程、建工中路拓建工程、永昌路南段拓建工程、正宁路拓建工程、城关黄河大桥北匝道拓建工程、马滩南河道清淤工程、武威路南口改建工程、刘沙公路整治工程、战备路整治工程、金城路拓建工程、龚家湾北街拓建工程、柳敦路拓建工程、146#路改建工程、瓶颈路口及港湾式车站改造工程、瓶颈路口及港湾式车站改造工程等23项重点工程项目的具体现场施工管理、协调工作(其中工林路拓建工程等16项现已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三是做好重点项目的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兰州市重点工程的管理,规范重点工程建设,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按照委领导的安排意见,本人通过网上查找和借鉴外地经验的办法,进行了《兰州市重点工程管理规则》等8个管理规则的资料搜集工作,在掌握大量基础资料后,现已草拟出《兰州市重点工程管理规则》等8个管理规则的草案,做好了出台兰州市重点工程有关管理规则的基础准备工作。同时,结合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实际工作经验,在处室负责人的指导下,整理编制出了:兰州市重点工程招标资格审查表、标段划分表、中标统计表、工程进度表、问题汇总表、工程检查表、工程综合管理表、工程付款一览表等一系列重点项目管理表格,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更加严格规范,做到情况简洁明了、一目了然,为领导及时掌握建设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四是做好服务工作。在做好主要工作的同时,本人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认真解决好重点项目建设与社会单位、市民群众有关问题、矛盾,在诸如方便市民出行的交通组织、避免施工扰民、道路沿线单位留置路口、接上水、排污水等细节问题上,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以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用心排忧的态度,做好服务工作,得到了有关单位和市民群众的肯定,也树立了委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同时,我还负责本处室的内勤工作,做好了文件收发、文件草拟及各项资料收集整理及其他内勤内务工作,及时编撰写了近30个委管工程的单项工程简介,多次撰写了各级领导的检查汇报材料和与兄弟城市的交流材料,较好的为领导和同事提供了服务。三、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加强廉洁自律,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在廉洁自律方面,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先后学习了中央、省、市各级纪委全会报告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增强了廉政意识。二是坚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省、市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自己权力,时刻警示自己,防微杜渐。三是严格遵守本部门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在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实事求是,严格把关,不签人情字、不办关系事,不推诿扯皮,不谋取私利。四是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好高骛远,不盲目攀比,做到严格管理自己、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思想上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把群众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践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新三民主义”,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和公务员的良好形象。过去两年,自己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都能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也付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组织和领导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学习的广度和深度,对新知识、新理论涉猎的较少,学的不透;二是工作中开拓创新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重点工程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创新上还没有理出好的思路;三是具备了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但在把握全局,宏观综合管理能力上还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与时俱进,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四、今后的工作思路面对近年来越来越繁重的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会一如既往地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主动支持配合领导,完成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针对存在的不足和拟任岗位的要求,加强三个方面: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更新补充新的知识和理论,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适应新的工作岗位的需要。二是加强开拓进取意识,不断拓宽观念,理清思路,积极而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提高创新能力和工作效率。三是加强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不断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正确把握处理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各类问题和矛盾,提高全局观和宏观管理能力,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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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城市建设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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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区政协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关于我区城市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组成员深入区建委、房管局、交通局等部门及XX镇、街道办事处,通过听取介绍、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在充分获取来自各个层面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就我区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提出了一些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现具体报告如下:

一、我区城市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城市建设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带动力和加速器

几年来,区委、区政府坚持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并举,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把城镇化作为“五化”战略的重要内容来抓,城市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城区已从原来一个农村小集镇,初步建成了基础设施比较齐备、城市功能日臻完善、环境容貌明显改观、徽派特色较为鲜明的新城区。

(一)城市规划逐步完善,“龙头”作用开始显现在城市建设中,我区始终坚持“要建设先规划、无规划不建设”的原则,以规划为先导,对城区所有建设项目都按总体规划进行审批,认真实行“一书两证”制度,增强了项目审批的科学性。

在建设中,坚持徽派建筑风格不动摇,除工业园项目外,黄山路、龙井水街、文峰路、永佳大道、滨河路的徽派建筑楼群,集中体现了徽文化底蕴和徽派建筑特色。各项专业规划编制工作逐步展开,相继完成了重要街区、道路等基础设施修建性规划编制,完成了文峰公园、滨河南岸、城北工业园、城西经济园详细规划编制,制定了瑶村工业小区概念性规划,编制了城区排水专项规划。投资40万元完成了城西片、过境线北侧12平方公里的地形图测绘任务,为下一步开发建设奠定了基础,城市规划的基础性工作逐步加强。

(二)加大资金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坚持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整合城市资源,加大建设投入,稳步推进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几年来,着眼于拉开城市框架和完善综合功能,实施了一批重点项目。

滨河南路二、三期、文峰路东段、城东路改造工程全面完工,文峰公园投入使用,宝塔电站建成发电,城北过境线、南岸休闲道全线贯通。城北工业园道路和水电、通讯、排污等基础设施全面完成。与此同时,加大市政公用设施投入,高标准完成滨河南岸、城东路等绿化工程。全面实施城区主干道“绿、亮、美、洁”工程;加强了对通信、供电、供水、环卫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日趋完善。据统计,仅20xx年全区完成建设投资达2.5亿元。

(三)房地产开发快速升温,城市承载能力明显增强随着城区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人口聚集速度加快,对住宅和商业用房的需求也随之攀升,城区的房地产市场快速升温。

目前,有23家企业(含分公司、项目部)进入我区从事房地产开发,XX年至XX年我区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285亿元,商品房竣工面积11.68万㎡,销售面积13.36万㎡(含XX年前部分开发面积),销售额为2.37亿元。龙井水街、徽州花苑、徽州商贸城、华商山庄、玉虹小区等商住楼群相继竣工或快速建设。XX年至XX年,通过房产交易,上缴营业税、契税等达2650万元,房地产开发可直接拉动我区XX个百分点,是经济发展中牵动性强的产业。土地市场运营有序推进。根据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原则,基本实现了确保新上项目用地和经营性土地实行“招拍挂”的目标,提高了用地效率。XX年完成城北、城东重点项目计XX亩土地征用工作,全年收缴土地出让金4827.5万元。

(四)加大监管力度,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新成效近年来,我区严把项目审批关,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积极组织开展“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全区重点污染企业的治理设施、98年以来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对未经审批、未落实“三同时”、擅自投产的5家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并在全市率先对11家化工企业安装了“黑匣子”,实现了污染治理设施运转和废水排放24小时在线监控。20xx年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3.7%。同时,加快工业企业“退城进郊”、“退城进园”步伐,华惠化工、新力油墨等企业已经完成搬迁,天马化工、忠诚化工等企业的新厂房建设进入尾声。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有效遏制了污染反弹,巩固了达标成果,进一步改善了城区环境质量。

(五)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并举,城区面貌焕然一新“十五”期间,我区强力推进了中心城区“东进、西伸、北扩”战略,逐步拉开了城市框架,提升了城市品位。先后实施了对原建安公司、纺织器材厂、物资公司等地段进行改造;完成了永佳大道、黄山路两侧综合改造,建成了龙井、滨河新区和徽州人民广场、徽州人民会堂等一批标志性建筑;拓宽改造了永佳大道、文峰路、黄山路、滨本河路、龙井大道、南山路等城市道路,中心城区建成面积扩大到5.5平方公里;防洪工程完成护岸3.35公里;实施徽州迎宾大道拓宽改造工程,进一步增强城区集聚功能,城区面貌焕然一新。

二、存在问题在肯定近年来我区城市建设取得骄人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区在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城市规划缺乏完整性、前瞻性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管理和发展的依据。从调研的情况看,我区城市规划方面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

①民众对我区城市的总体规划知晓率不高,即便是区委、政府提出了“东进、西伸、北扩”战略后,有关部门未将相应的具体发展规划公诸于众,且制定牵动性大的发展规划时未全面执行听证制度。

②企业布局集中的工业园区,环保设施跟不上,对企业排污难以彻底集中治理。

③城市文化氛围不浓,建筑体造型、城市雕塑新颖别致之作缺失,广告、文字、图绘等文化“符号”制作缺乏文化品位,徽文化内涵得不到彰显。

④各种线缆、管网铺设等专项规划滞后,往往出现空中布线凌乱不堪、刚浇好的道路又破面埋管的现象,影响了市容和交通。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近年来,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虽然步伐加快,但与日新月异的城市发展和居民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①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区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和设施建设滞后的矛盾仍然突出。“”期间对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将更加繁重,建设资金紧张的矛盾将更加突出。

②城市公用设施建设不配套。在建设过程中,公厕、停车场、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的建设缺乏长远考虑,也未留有足够的发展余地。

③城市经营机制尚未全面转换。XX年,区委、区政府以“永佳大道”冠名权一次性筹集资金150万元,对沿路的街灯和灯箱进行了改造。除此之外,城市经营的机制尚未放活,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社会运作的多元化经营城市模式还没有建立起来。

(三)城市管理未能与城市发展同步城市作为人类文明与进步的标志,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

而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城市管理将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从我区的情况来看,城市管理未能与城市发展同步,主要表现为:

①城市管理的行政机构不健全。目前我区还没有一个专门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城市管理部门多而杂,除了城建部门外,还有环保、交通、工商、巡警大队等部门参与,由于权限不明,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城市管理职能落实不到位。

②土地供应与管理制度不够规范、有序。从当前我区土地供应的情况来看,商业用地出让数量偏多,工业用地投资密度不大,土地综合利用率不够高。

③物业管理发展缓慢。我区物业管理起步较晚,发展也不平衡,市民对物业的有偿服务意识淡薄。目前,我区经审批建立的物业管理机构仅有四家,且有的名不符实。同时,我区住宅小区建设标准化较低,封闭式的住宅小区寥寥无几,再加上原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未执行房屋维修资金制度,这就给物业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对策与建议“”期间,随着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区人口的不断集聚,对城市建设又有新的、更高的要求。

因此,在城市建设中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行动计划为统揽,加快中心城区建设,增强城市集聚、辐射能力,努力把城区建设成为人居环境更加优良、城市功能更加完善、文化特色更加鲜明、城市面貌更加靓丽的新城区。为此,针对我区当前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坚持高起点规划,不断提高规划水平。城市规划应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水平设计,体现科学性、前瞻性、连续性、严肃性。

1、随着城区人口和人气不断地集聚,应适度拉开城区框架,建议在实施中心城区“东进、西伸、北扩”战略,推动中心城区与潜口镇、西溪南镇无缝对接的同时,着手规划瑶村—上朱—朱坊的道路和瑶村—罗田的过境线,进一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高城区的综合承载能力。

2、进一步加快我区企业的“退城进郊”、“退城进园”步伐,尽快在城东规划建设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对城区企业的污水进行集中治理,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质量。

3、不断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城市建设不是简单的建筑体组合,而要突出自身特色,体现深厚的文化内涵。建议在加快建设区文化娱乐体育中心的同时,在建筑体造型、城市雕塑等方面要有所突破,并融入我区的人文历史、徽文化内涵。

4、正在建设徽州迎宾大道拓宽改造工程和城北工业园区,规划要有前瞻性,尽可能一步到位。城市建设部门要与有关管网等部门统一协调,制定其专项规划,避免各种电缆、电线、管道的乱埋、滥布和重复建设。

5、建议城市建设的重大规划要实行听证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确保规划执行的严肃性、连续性,防止人为地随意变更。

(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提高城镇化水平的迫切需要,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强烈愿望的需要,也是改善招商引资环境的客观要求。

1、政府要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对公园、重点路段进行高标准绿化、亮化和美化,打造出一批新的城市亮点;加快城市垃圾、排水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垃圾的清扫和转运,并对我区现存的一些老居民区(如纺织器材厂宿舍区、皖机厂宿舍区等)的环卫基础设施进行重建和完善,从而优化人民生活环境。

2、亮化工程已成为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展示城市活力,丰富城市景观的重要手段。文峰塔是我区一座古老的标志性建筑,建议科学设计并实施好文峰塔的亮化工程,使之成为我区一道新的特色景观。同时黄山路联通公司—三村大转盘是城区最为繁华的商业路段,直接关乎我区城市的形象,此路段的路灯已经年久失修,建议城建部门筹措资金予以更换。

3、适当增加城区公厕、停车场、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以解决人民群众出行、停车、农副产品交易中的难题。建议在改造老粮食局地块时,建造一个地下停车场,以缓解车主停车难的矛盾。

4、广泛开辟城市建设资金筹措渠道。一是尽快谋划成立区城市投资公司,以解决我区城市建设资金短缺问题;二是进一步做好经营城市文章。深化市政、公用设施投资运营体制改革,有偿转让、出让市政公用设施经营权、广告权和冠名权,加大城市无形资产的经营力度,盘活存量,提升增量;三是加快改革环卫管理运行机制,推广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经营、企业化运作,逐步实行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

(三)以民为本,加大城市管理的力度。城市管理要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建立服务型城管,为我区的“三个文明”建设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1、完善区、镇(街道)、社区(居)三级城市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市民教育网络。加大对《黄山市文明市民公约》和《市民行为规范》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市民学校、树立文明标语牌和公益广告牌等方式对广大市民进行文明、道德行为的养成教育,不断增强其城市意识,自觉保护城市基础设施,共同爱护自己的家园。

2、建议尽快对上争取并成立徽州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城市管理职能,负责受理城市管理中的具体性事务。

3、根据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户有选择“拆一还一”或“货币补偿”的权利。而我区在拆迁过程中主要是采用货币补偿方式。为促进依法、顺利拆迁,建议区政府在城北工业园旁边规划100亩土地作为拆迁安置用地,尽快启动安置用房、经济适用房工程,以便进一步落实好因城市建设需要的拆迁安置工作,满足被拆迁群众的选择需求。

4、随着我区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土地资源将变得更加稀缺和宝贵。建议政府不断加强土地集中供应权和土地进入市场的调控权,制定相关的政策,控制土地进入市场的总量,最大限度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率。同时加快老城区改造步伐,综合开发老粮食局、工会片、教育宾馆片、孙公桥上游两侧等地块。在开发中,政府主管部门要注重孙公桥上游两侧多年形成的原生态绿化的保护。

5、加大对物业管理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坚持成片开发、封闭式管理的原则,使我区新增住宅区力争100%实行物业管理。同时,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全面执行项目维修资金制度,严格物业交接程序,促进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

6、城市水资源一旦遭受污染或失去平衡,治理恢复将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为此建议水利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尤其是保护好我区的母亲河—丰乐河饮用水资源。公安、渔政部门要加大打击惩罚力度,严禁在丰乐河上游药鱼、电鱼,避免造成严重的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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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甘肃省城市供用水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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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供水人):

乙方(用水人):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在供应和使用自来水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供水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法规,经双方协

一、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 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二)用水性质: 用水。

(三)用水计量器具:DN 计量水表。

(四)计费水表安装地点: (可制定详图作为附件)。

(五)安装计费水表共 具,水表编号:

二、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不间断供水,不得随意停止供水,但在发生不可抗力、维护公共利益、管网建设维护或者乙方拖欠水费等情况下除外。

(二)乙方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但不得影响甲方对其他用水人的正常供水。

(三)甲方保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四)采取市政供水管水压直接供水方式的用户,甲方保证供水水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

1安装水表应注册登记。甲乙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2.乙方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 乙方应按规定申请分装水表。未实施分装的,从高适用水价。

(二)供水价格

1.甲方依据乙方用水性质,按照市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以及根据政府授权代为收取其他用水相关费用。

2.乙方改变用水性质时,应向甲方申请变更,否则按分类水价从高收取。

3.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1.甲方按照 月 周期进行抄表,乙方必须在每月底前缴清上一周期水费及相关费用。

2.水费结算采取 □预存水费 □银行代扣□银行转账 □现金缴费 □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 。

四、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双方贸易结算的水表。

(二)结算水表外侧(进水端,含水表)的管道及附属设施由甲方按相关规定负责维护维修与管理;结算水表内侧(出水端)的管道及附属设施由乙方(或委托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按相关规定由乙方(或委托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负责维护维修与管理。水表在使用期间因自然损耗造成的表计失准,由甲方出资更换;因发生人为损坏、丢失等情况的,由乙方出资向甲方申请更换相应水表。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确保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甲方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乙方,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三)甲方设立专门服务电话4596332实行24小时昼夜受理乙方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甲方应当及时进行现场抢修。

(四)如甲方需要变更抄读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15日通知乙方。

(五)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水表实施周期性检定、到期轮换。

(六)乙方对计量水表准确度有异议的,可向甲方提出验表申请,由双方共同向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通过计量认证的机构申请检定。经检测,如水表误差超出国家规定范围,甲方应当无偿更换水表,当月水费按检定结果多退少补,如水表误差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乙方则应继续按水表实际计量的度数缴纳水费。

(七)因乙方责任造成不能正常抄表时,甲方可根据乙方上 三 个月的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用水量,并限期乙方整改,否则,甲方有权按《城市供水条例》相关规定暂停供水;若乙方对于估算用水量有异议,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3日内联系甲方进行抄表并按抄表数结算水费,否则,按甲方估算数进行结算。甲方在下次正常抄表后按照实际用水量将已收的估算水费以多退少补的方式进行处理。

(八)因乙方连续半年用水量增、减变化异常,按本合同第六条第(八)款约定执行。

(九)甲方有权根据政府或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暂停对乙方的供水。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及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供水。

(二)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三)乙方有权对甲方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向甲方申请复核。

(四)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向甲方交纳水费。若改变用水性质,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

(五)乙方应配合甲方抄验表及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六)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乙方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消火栓用水。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甲方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乙方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甲方重新铅封。

(七)乙方不得盗用或转供自来水。

(八)若乙方连续半年用水量增、减变化异常,应当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3日内配合甲方核对查询原因,双方协商解决方案,否则,按未出现异常前三个月的平均用水量估算每月水量进行结算水费或依据国家、行业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乙方终止用水或随房产交易转让产权、结算户名等情况的,应及时向甲方申请办理清算水费销户、过户等手续。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未履行申报手续带来的损失及后果,因未履行义务导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十)乙方不得擅自围挡、拆除、迁移、损毁水表等设施,也不得将水表等设施用于本合同以外其他任何用途,否则应赔偿甲方损失。

(十一)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具体的联系方式,由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所发送的缴费通知、催收通知等可以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信函、直接投递或张贴等方式送达,一经发送短信、微信至乙方手机、发送电子邮件至乙方邮箱、投递或张贴至用水地址均视为送达。甲方遇到紧急情况或需要告知区域内、全市所有用水人有关信息时,可以采取公共媒体、区域公告或甲方门户网站、微信服务号等平台通知。乙方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自行承担因此导致无法正常接收甲方通知、缴费信息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维护公共利益等情形)造成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的,使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工作差错造成多收水费的,应当予以退还。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不缴纳水费的,除应补足应缴纳的水费外,还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相关规定,按应缴纳水费额每日向甲方支付 ‰的违约金。逾期2个月不交水费的, 甲方可按《城市供水条例》相关规定暂停供水。

2、 乙方擅自改变用水性质、迁改表前水管设施、偷盗自来水、转供自来水等,甲方可按《城市供水条例》相关规定暂停供水,并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等进行举报。

3、乙方不得随意围挡、覆盖水表,影响甲方抄表计收。影响甲方抄表时,应履行整改义务。否则,甲方可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除有权要求乙方限期纠正外,还可按前3个月平均用水量的2倍计收水费。

4、除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火灾等特殊情况外,乙方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消火栓用水,否则按偷盗水处理。甲方有权对消火栓产生的水费计入乙方生活用表合收。

5、乙方因欠费、违规用水被暂停供水的,如乙方要求恢复用水,应缴清所有欠费,并纠正违规行为;经三次以上(含三次)催告仍拒缴、拒不改正或因欠费被停水满一年以上的,甲方有权对该乙方进行销户拆表处理,如需恢复用水,应按新装表业务要求办理申请用水手续。

八、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且实际供水之日起至按合同约定销户拆表或终止供水之日止。

九、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如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提请 贵港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它约定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住 所:

住 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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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最新版」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全文共 4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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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了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最新版】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市绿化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

第三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绿化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市城市绿化管理机构受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绿化养护和绿化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管理;市城市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受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绿化工程的质量及安全监督管理。

第四条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植树造林、认建认养树木绿地、参与养护管理、绿化宣传、以资代劳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

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本辖区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核定并记录单位和个人参与义务植树情况。义务植树登记卡由市绿化委员会城区绿化办公室统一印制。

第五条 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居住区级不低于1.5平方米;

(二)小区级不低于1平方米;

(三)组团级不低于0.5平方米。

属于旧城改造的,城市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居住区级不低于1.05平方米;

(二)小区级不低于0.7平方米;

(三)组团级不低于0.35平方米。

第六条 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省及本市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 新建建设工程项目因用地紧张等特殊原因,其附属绿地面积低于国家、省及本市相关规定的,经征求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可以就近在同一等级土地易地建设与附属绿地不足部分同等面积的绿地,不能就近易地建设的,应当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

第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附属绿地平面图并标明绿地的面积和位置。

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

第九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竣工后,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附属绿地面积进行确认。附属绿化工程经确认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要求的,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签发确认文件。附属绿地面积确认办法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条 除住宅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按要求实施屋顶绿化的,屋顶绿化面积可按照以下比例计算为附属绿地面积:

(一)覆土厚度1.5米以上的,按100%计算绿地面积;

(二)覆土厚度1米以上不足1.5米的,按80%计算绿地面积;

(三)覆土厚度0.5米以上不足1米的,按50%计算绿地面积;

(四)覆土厚度0.3米以上不足0.5米的,按30%计算绿地面积;

(五)覆土厚度0.1米以上不足0.3米的,按10%计算绿地面积;

(六)覆土厚度不足0.1米的,不计算绿地面积。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地下设施顶面按要求实施绿化的,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附属绿地面积:

(一)地下设施顶板低于室外地坪1米以上,且覆土厚度1.5米以上的,按100%计算绿地面积;

(二)地下设施顶板低于室外地坪1米以上,且覆土厚度1米以上不足1.5米的,按80%计算绿地面积;

(三)地下设施顶板低于室外地坪不足1米的,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计算绿地面积。

第十二条 除住宅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按要求在建(构)筑物墙面实施垂直绿化,种植槽宽度0.5米以上且覆土厚度0.5米以上的,以其种植长度计算的绿化面积,可按照20%的比例计算为附属绿地面积。

第十三条 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应当按照其绿地覆土厚度、宽度合理配置植物,发挥植物的生态效益。

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按本实施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三)项、第十二条规定计算的绿地面积总额,不得超过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确定的附属绿地面积的20%。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备案时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附属绿化工程确认文件;不能提供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第十五条 铁路、城市道路及河道沿线的规划绿地,由负责绿线两侧建设用地前期开发、收储的单位一并征收、建设;以划拨方式供应绿线两侧建设用地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绿线内的绿化工程建设。

依照前款规定建设的绿地,不计入绿线两侧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地面积。

第十六条 在城市绿地区域内进行地下设施建设的,地下设施顶板应当低于室外地坪1.5米以上,且上缘覆土层厚度不得少于1.5米,并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第十七条 下列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绿化工程,其设计、施工、监理和绿化养护,应当进行招标:

(一)绿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合同估算价1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设计;

(二)合同估算价5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

(三)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监理;

(四)委托专业养护单位养护且年养护经费5万元以上的绿化养护。

第十八条 使用财政性资金养护的城市绿地,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招标前对招标养护绿地的等级、面积等进行核定。

第十九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绿化建设、养护市场管理办法,完善城市绿化建设、养护从业单位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城市绿化项目招标人,可以将从业单位的信用状况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之一。

第二十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绿化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等绿化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二十一条 公园绿地和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其他绿化工程竣工后应当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时,建设单位应当填写《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单位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施工单位绿化工程竣工报告;

(三)设计(勘察)单位绿化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四)监理单位绿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五)绿化工程全过程竣工档案资料;

(六)其他相关的竣工资料。

市城市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

第二十二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建设单位备案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进行审查,并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决定:

(一)符合竣工验收条件且资料齐全的,予以备案并核发《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或者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

第二十三条 公园绿地和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其他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在约定的施工养护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养护管理单位办理绿地移交手续。

建设单位移交的绿地,工程资料齐全且符合绿地养护技术规范的,施工养护期届满后,养护管理单位应当予以接收。

第二十四条 砍伐、迁移胸径20厘米以上的树木,一次砍伐树木30株以上、迁移树木50株以上,以及修剪古树名木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提出意见后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决定。

第二十五条 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占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者砍伐、迁移、修剪树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作告示牌,将许可文件的主要内容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第二十六条 古树名木死亡的,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死亡原因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 禁止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从事采石、取土、堆物、倾倒有害物质、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等危及古树名木生长的行为。

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保护要求实施保护,并由养护管理单位实施现场监督。

第二十八条 胸径50厘米以上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7米区域,胸径30厘米以上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5米区域。

禁止在树木保护范围内从事采石、取土、堆物、倾倒有害物质、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等危及树木生长的行为。在树木保护范围内施工的,应当按照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采取保护措施。

第二十九条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树木,在土地划拨或者使用权出让前,由负责前期开发的单位负责养护管理。

建设项目用地界限内的保留树木,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养护管理。

第三十条 发生台风、大雪、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时,养护管理单位应当按照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对树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三十一条 《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占用城市绿地应当缴纳的城市绿化补偿费包括土地价格和绿化工程建设费。

《市绿化条例》及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树木价值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树木种类、规格及近期市场交易价格等因素确定计算方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古树名木的树木价值依据古树名木的树种价值、树木级别、树龄、生长状况与位置以及养护管理实际投入来评估计算,具体办法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二条 因市政设施项目建设占用20xx平方米以下城市绿地,或者因其他原因占用500平方米以下城市绿地的,由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

第三十三条 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占用城市绿地的,不再按照《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实施易地建设;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不再按照《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需砍伐、迁移的树木为财政性资金出资种植的,建设单位和养护管理单位不再作树木价值结算,但应当办理相关核销或者转出手续。

第三十四条 违反《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不能恢复绿地原状的,处以应当缴纳的城市绿化补偿费3倍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罚款,按下列规定实施:

(一)擅自砍伐单株树木,迁移树木不满3株,或者修剪树木不满5株的,处以树木价值1至2倍的罚款;

(二)擅自砍伐树木不满3株,迁移树木不满5株,或者修剪树木不满10株的,处以树木价值2倍至3倍的罚款;

(三)擅自砍伐树木不满5株,迁移树木不满10株的,或者修剪树木不满20株的,处以树木价值3至4倍的罚款;

(四)擅自砍伐树木5株以上,迁移树木10株以上,或者修剪树木20株以上的,处以树木价值4至5倍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及古树名木生长的行为,或者在工程建设施工时未按照保护要求实施保护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损害古树名木或者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按《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树木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树木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严重影响树木生长或者导致树木死亡的,处以树木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发生在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决定;其违法行为发生在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外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决定。

第三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27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发布的《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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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城市家庭服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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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两方根据大家平等自愿的原则,为保证双方合作中愉快、顺利;现就涉及家庭服务过程中的相关权利与义务达成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每天的晚饭(两菜一汤),甲方家厨房、客厅、阳台的基本卫生;

合同期限:20xx年12月30日 至 20xx年3月30日止。

工作地点:扬州市广陵开发区皇都漫城3#704。

工作时间:每工作日下午四点至六点。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按月付给乙方足额的劳务工资人民币800元整。乙方休息日每月不少于四天,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能休息的,双方协商,适当加薪。不得拖欠或扣发家乙方的工资。

2、向乙方提供免费正常食宿。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保证乙方服务期间人身、财产的安全。

3、乙方突发急病或其它伤害时,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

4、不得强迫乙方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将乙方带往其它省市,不得私自将乙方转让给他人服务。

8、有权拒绝乙方将亲友带入家中。有权拒绝乙方使用家中长途电话、电脑。

9、甲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乙方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乙方的人员权益。

10、发现乙方患有不能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立即解除合同。

11、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或不胜任家政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家庭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包括:每天的晚饭(两菜一汤),甲方家基本的厨房、客厅、阳台的卫生;尊重和维护甲方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家政

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权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3 安心做好家政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履行请假或终止合同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4、乙方不可患有能不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传染性疾病患,如甲肝等),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合同;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相关治疗费用,乙方负责;

5、乙方不得有犯罪前科,并向甲方出示身份证、居住证;

6、乙方不可携带家庭宠物至甲方家;

7、乙方在甲方家工作时,注意相关自身人身安全;对于由乙方造成的自身相关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8、乙如需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需经的甲方同意。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经核实属实,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于乙方亲友在甲方发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负责任

9、乙方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务工资的权利,每月休息日不少于四天,如需加班,有权同甲方协商,增加工资。春节按照国家法定休假时间休息,如乙方需调整休息时间,须与甲方提前沟通。

10、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纠纷,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所服务对象。

四、其它

1、合同期满、合同内容变更、终止等,甲方与乙方共同协商决定。

2、试用期为7日,试用期间乙方报酬由甲方按合同正常报酬支付。

3、合同期未满,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对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由违约方交纳违约金200元。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份每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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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创建文明城市口号_口号标语_网

范文类型:口号,提示标语,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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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口号

1、 争做文明市民,创建文明城市

2、 建设文明诸城,从我做起

3、 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

4、 创建文明城市,建设文明和谐富裕诸城

5、 弘扬社会公德,告别不文明行为

6、 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和谐诸城

7、 创建温馨社区,服务千家万户

8、 文明从脚下起步,奉献从你我做起

9、 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

10、 团结凝聚力量,文明成就未来

11、 事事处处营造和谐,点点滴滴展示文明

12、 市民素质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

13、 文明城市,温馨家园,创业乐园

14、 创建文明城市,优化城市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15、 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社会和谐

16、 德育重在意识,文明贵在行动

17、 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

18、 树文明新风,创文明社区,建文明城市

19、 创文明单位,做文明职工

20、 手牵手共建和谐城,心连心同做文明人

21、 美德贵在坚持,文明重在行动

22、 深化文明交通,建设文明诸城

23、 万众一心齐行动,共建文明新诸城

24、 笑迎天下客,满意在诸城

25、 经济是城市的实力,文明是城市的魅力

26、 一言一行见公德,争做文明诸城人

27、 人人动手、全民参与、争创文明城市

28、 建设文明城市,造福子孙后代

29、 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

30、 建设文明村镇,创建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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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私人城市门面房屋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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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修费)租给乙方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租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二、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以后必须每年提前两个月即 月 日一次性付清全年租金给甲方,否则合同自动终止。余两个月租金不退给乙方。

三、乙方无权转租、转让、转借他人。

四、租赁期间,甲方提供电源水源,乙方如需用水应自行安装水分表,并承担水、电费用。

五、租赁期内乙方应保证房屋主体结构不变,如有损坏,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另外,由于房屋倒塌所造成的损失,由机构划定甲乙双方责任后,按责任赔偿。

六、租赁期间,乙方应保证防火防盗安全,如给甲方及他人造成的人身安全及经济损失,乙方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战争)和城市建设等需要甲方对其房屋进行拆迁改建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需无条件搬出所有财物,之后,甲方将剩余租金退给乙方,对改造时搬迁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八、租赁期间,乙方若需要对房屋进行装潢,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九、合同终止,乙方在不是损坏房屋的情况下无条件搬出属于乙方自己的财物、货架、货物、空调(但乙方不得拆除装潢物),若有未搬出的物品,作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处置。

十、乙方在承租期间,应合法经营,并交纳承租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税费。乙方自愿交纳房屋出租税人民币5000元给甲方,甲乙双方所签合同不得提供给第三者。

十一、合同期满,乙方如需再行租赁,需提前三个月与甲方续签租赁合同并交纳租金,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十二、甲方与前承租户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十三、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赔偿对方损失。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合同法履行,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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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导游词扬州城市景区概况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景区,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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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这几年的变化是举目共睹的,来扬州旅游的客人都夸扬州的变化日新月异,说扬州已从昔日的小家碧玉长成今日的大家之秀,变得更加成熟、端庄、秀丽、典雅,更加宜居。

有人说:“第一眼的扬州,让你惊叹生态环境好,是一个生态城;第二眼的扬州,又让人感到浓浓的书卷气,越读越有味道,像个文化城。”这句话精妙地诠释了如今这座历史悠久的古城如今给人的感觉。

每到一处,你都会真切的体会到扬州这座古城的巨大变化。走在城区,放眼望去,以前的臭水沟变成了清水河,两旁的绿化带成了人们散步的好去处,以前的旧房子改造成环境幽雅的小区,一条条马路变得更加宽阔,一排排楼房更加整齐,一片片景观绿化带更加漂亮;夜晚的五颜六色的灯光,将扬州城区装扮得更加美丽,人们多姿多彩的夜生活,更增添了城市的魅力。

走在水上,古运河风光带两岸你看到的已不再是那零乱、低矮、破旧的小屋与浑浊的河水,换之是整齐的驳岸、成片的绿化,现在的两岸是一片桃红柳绿,那昔日浑浊的河水,已是清波荡漾,滔滔的河水似乎告诉我们:现在环境变得越来越好了。泛舟水上,边赏两岸美景,边尝着扬州小吃,边听扬州小调,又怎不令人陶醉!

走在园中,万花园的二期工程令我们赞叹不已,芳草如茵、百花盛开,仿佛是一个人间仙境,呈现出一幅天蓝、地绿、水清、人和的景象,宛如一幅多姿多彩的画卷飘落人间,置身画中,让人流连忘返。如今扬州人假日游玩的去处越来越多了,生活在这样一个城市,你会觉得是一种幸福。

我觉得,想看扬州这几年的变化,看交通变化,你最好去看润扬大桥,看火车站,看川流不息的交通路况;看城市面貌变化,你可以看双东老城区,看古运河风光带,游一下扬州主要景点,通过这一切你会更深刻感受到扬州的巨大变化。

可以说,如今的扬州在与时俱进,有着更大的发展空间,有更多的挑战机遇,让我们大家共同努力,与家乡共成长,让扬州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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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城市设计三维空间论证技术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技术,服务,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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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 》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 项目 的咨询及技术服务事宜进行合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针对____ __项目为甲方提供咨询及技术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甲方负责对该项目进行整体策划和运作,负责项目咨询、产品宣传、市场推广等。

2、甲方负责对该项目进行相关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工作。

接受乙方的指导、监督及相关指令,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在提供服务时,不得从事有损乙方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3、当乙方为了启动和稳定市场而开展促销活动时,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

4、当项目在后续运营出现问题,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协调处理。

二、 服务期间及收费

1.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2.本项服务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______元,甲方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 甲方应以转帐方式支付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乙方帐号:

开户名称: 公司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地址:

三、 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甲方的基本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国家现行法律规定相冲突。

乙方的基本义务

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意见建议;

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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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600字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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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城全体员工、业户朋友们: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一个城市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城市品牌。当前,哈尔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进入冲刺验收阶段,作为城市文明的受益者和建设者,我们国贸人有义务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在此,我们向大家发出倡议:

一、清洁环境我先行。从小事做起,保持公共环卫设施完整,共同创建一个干净卫生、优雅舒适的工作、居住环境,做环境卫生的美化人。

二、维护秩序我先行。从身边做起,劝阻不文明言行,抵制社会不良现象,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修养,做文明创建的监督人。

三、文明礼仪我先行。树立窗口形象意识,“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主动热情为消费者服务,杜绝“生冷硬”,做文明规范的引导人。

四、安全交通我先行。文明行走,文明乘车,文明驾车,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做交通出行的守章人。

五、文明旅游我先行。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自觉恪守公德、讲究礼仪、健康娱乐、文明游览,做文明新风的宣传人。

六、文明就餐我先行。爱惜粮食,杜绝浪费,注意自己的仪表、穿着和行为,为他人创造干净整洁的就餐环境,做餐桌文明的践行人。

文明在心,创建有我。员工业户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以文明语言、文明行为做哈尔滨文明城市建设的宣传者、践行者,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筑幸福美好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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