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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对施工单位的优秀评价【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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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2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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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苏州市相城区华元路与227省道交汇处瑞雪大厦楼顶的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广告牌制作

1、 广告牌规格;

(1)、楼顶广告牌店招。

具体制作规格为:36米*6米、32米*6米(板面尺寸为:36米*4米、32米*4米)

2、 包含内容

所有钢架、吸塑字、安装等。

3、 样式:

参考附件。广告牌平面内容为“合力叉车”户外形象广告。

第二条:广告牌安装

1、安装地点

2、安装后必须保证稳固。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仟元整)。广告牌店招审批发布费¥: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即合同总价款为¥:22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元整)。

2、此价款已含广告牌相应的制作、安装所需的人工、材料、审批发布、税收费用。

3、支付方式:

3.1 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同时政府审批通过后,合同方视为生效)。合同生效后,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工程造价款中的30%¥:58500.00元(即:人民币伍万捌仟伍佰元整),以及广告牌店招审批发布¥: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合计¥:885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捌仟伍佰元整)。乙方方可开始施工制作。

3.2 广告牌店招施工完毕后三日内,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工程造价款的60%¥:;

3.3工程全部竣工后合同总款的10%¥: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即:人民币壹万玖仟伍佰元整);

3.4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每笔款项的同时,向甲方提交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

第四条: 工程施工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包括甲方审批时间,不包括阴雨延续);

第五条:关于验收

乙方保证本广告位之安全,无倾覆之危险,因本广告位之整体或部件之坠落而致损害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保修期限

1、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该工程项目框架整体保质期叁年,吸塑字保质期壹年。质保期内免费保养广告牌铁架,平时维修乙方免费负责。(如地震、特大台风等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不质保)。

2、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 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支付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2、 对乙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

3、 施工期间,甲方负责有关部门的协调,不得阻碍乙方正常施工。

乙方:

1、 乙方负责此广告牌的所有相关审批事宜,一切审批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最后政府部门不予批准通过审批,则此合同自动终止,将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首付金额款项无条件及时全额退还给甲方。

2、 乙方在确认甲方已得到政府部门审批同意的书面材料后方可施工。

3、 按合同约定的安装地点和时间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将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按质、按量予以赔偿;并按合同约定总价20%支付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延期超过7日以上,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将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按质、按量予以赔偿,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总价20%支付违约金。

3、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延期超过7日以上,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总价20%支付违约金。

4、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相关要求。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等所有损失,并每次按合同总价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在保质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一周内完成修复工作,如破损三次,均未能按期完成整修,则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总价10%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及附件均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中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如需修改,可签订补充协议。

3、最后政府部门不予批准通过审批,则此合同自动终止,将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首付金额款项无条件及时退还给甲方。

4、如果该广告牌在发布期间内因为发布手续不规范而被有关政府部门罚款,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5、本合同附带附件两份(广告牌制作报价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发布日期见发布通知单。

7、乙方需严格按照广告牌制作报价单所标明的材料,并保证质量。如吸塑字整体在质保期内发生破损或不亮等情况,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9、双方如遇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交甲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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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吊车租赁合同施工需要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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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机主):(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根据甲方工程施工需要,租用乙方设备,在平等、互利、互愿的原则下,经两方友好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租用设备

a、设备名称:吊车规格型号:QY25EI、QY20EI、QY16EI、QY8EI数量:按现场实际情况

二、拟租用期限:

临时租用(按小时计算,每次租用不低于4小时,达不到4小时按4小时计算)

三、租金及结算

1、租金

a、按小时租用:25T=200元/小时、20T=180元/小时、16T=140元/小时、8T=100元/小时(此单价已包含工作产生的所有费用)。

2、设备的进出场费承担方式:乙方承担。

3、起租时间从设备到甲方施工现场第1日起计算,每月20日为租金结算截止日期,30日前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每月付清当月结算租金,结算时乙方提供税务发票。

四、两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设备的技术状况必须完好,符合有关安全标准,无跑、漏、冒、滴现象,噪音及排气符合环保要求。

2、乙方应配1名技术熟练的、持有效操作证件的司机,甲方提供住宿,生活费乙方自理。如果司机的技术水平和设备能力达不到甲方业主或工程监理的合理要求时,经甲方提出,乙方必须及时按要求更换,否则甲方有权清退该设备,并解除合同。

3、租用期内乙方司助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合理调动,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否则甲方视情节轻重可处以100—500元/次的罚款。乙方司助人员因个人行为违法乱纪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的操作司机应有识别该施工任务潜在危险源的能力,甲方有告知该项目存在危险源的义务。该项目可辨识的危险源(安全、环保等)是安全。

5、设备台班以甲方现场指挥、调度员签认的运转记录为准;工程量按甲方相关部门确认的计量为准。甲乙方两方现场负责人相互签认运转记录,以确保租金结算的准确性。

6、乙方对设备的运转、存放安全负责。乙方司助人员应熟知该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章操作,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司助人员操作不当、设备运转、存放等)造成事故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甲方指挥失误造成事故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但不减免乙方的责任。

7、乙方设备的附属油料、配件、维修可由甲方代购,月末从租金中扣除。乙方的材料费和生活费借款不得超过未付租金的80%,否则不予借款。借款须经机主书面同意。

8、租赁期内设备的所有权为乙方所有,甲方只有使用权,甲方不得对设备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设备的所有权行为。

9、司助人员工资、劳保等由出租方(机主)负责。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纠纷的处理

1、如一方提出变更、解除合同,必须提前15天向对方声明,并征得对方的同意方可解除合同,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两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六、其他:

1、甲、乙两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2、本协议两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两方结算完毕后自行失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两方各执两份。

4、未尽合同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乙方:

设备主管:司机: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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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单位财务咨询服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财务,服务,全文共 3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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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受托方):

住所地:

电话: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于:

一、甲方拟聘请有财务顾问咨询服务经验的境内机构,为其【财务顾问服务所期望实现的目的或作用,如有意进入某某市场、开发新的产品、某项目建设等】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二、乙方是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资产管理公司,具有丰富的财务顾问咨询服务经验。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乙方接受甲方的诚意邀请,为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双方就财务顾问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财务顾问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财务顾问服务:以增值为目的,长期负责甲方的一切资金需求服务,类如为甲方开发项目寻找适合的财务投资者以满足乙方的资金需求等。

第二条 财务顾问服务期限

乙方为甲方长期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以年为单位。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年[ ] 月[ ]日止。

第三条 双方的声明与保证

3.1 双方已获得签署本协议以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必需的授权和批准。

3.2 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合法享有代表双方签署本协议的权利,或已被正式授权代表双方签署本协议。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有权自主选择人员组建财务顾问团队,独立开展财务顾问服务的各项工作。甲方提供的财务顾问方案服务仅供乙方参考。

4.2 乙方应诚实信用地履行财务顾问职责,组织专业财务顾问团队开展工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3 如果有第三方承担乙方义务,更有利于甲方利益或更有利于完成本协议或更有利于促成资金落实的,乙方将其权利委托第三方完成的,也视为乙方履行本协议。

4.4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向甲方收取财务顾问费。

4.5 乙方为甲方长期财务顾问,每季度考察甲方一次(费用自理),了解其资金运营情况,及时制定相应的融资方案供甲方参考与分析。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按本协议的约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

5.2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时,甲方应出示合法的相关证件,以及委托授权等合法资格证明。(并随附本协议,简称:附件1)

5.3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与财务顾问服务有关的详尽资料(甲方当事人所提供给出的材料,如有虚假、伪造或违法行为引发法律纠纷、责任及一切直接与间接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如有更改应及时告知乙方,以利于乙方做出准确的分析、研究。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保证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安排,不得推诿及拒绝。

5.4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有选择使用权、修改权,甲方将依据乙方按照本协议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建议、说明、推荐或意见自主做出分析和决定,并自行承担因其分析和决定所产生的相关风险和责任。

5.5 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

5.6 甲方对于乙方按照本协议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建议、说明、推荐或意见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任何建议、说明、推荐或意见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交由任何第三方使用(包括甲方的子公司)。

5.7 甲方不如实向乙方或出资方说明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而导致签约不成功的,应当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 财务顾问费用的支付

6.1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首笔财务顾问费用支付至本条第6.4款约定的乙方指定的账户。

6.2 如果甲方未能按照本条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应付而未付的财务顾问费×[ ]%/年÷360×逾期天数。违约金应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划入本条第6.4款约定的乙方指定的账户。

6.3 财务顾问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首笔财务顾问到帐后, 剩余部分本协议到期前五个工作日内内一次性支付、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划入本条第6.4款约定的乙方指定的账户。

6.4 乙方的指定账户为: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第七条 权利保留

7.1 协议一方若未行使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7.2 协议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协议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

第八条 变更、修改与终止

8.1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8.2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在其项下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得终止。

第九条 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出资方在本协议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该出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融资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协议支付财务费用。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成立的分/子公司及参与投资单位的名义,及合作或转让等任何方式与出资方签订融资协议,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协议支付财务费用。

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绕过乙方跟出资方接触和签订协议。否则,即为甲方违约,除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额服务费外,还应当按应当支付协议金额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负责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保函等相关资料和签约条件,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

4、乙方应提供其掌握的真实有效的信息给甲方,不得编造虚假信息。

第十条 保密义务

10.1 双方同意,对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的所有重要信息及本协议所含信息(包括有关定价的信息)予以保密,除根据法律规定,需向相关司法、政府部门披露,以及向服务于本协议项下交易并受保密协议约束的中介机构披露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此类信息。进行上述披露之前,披露方应通知另一方其拟进行披露及拟披露的内容。

10.2 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有关交易情况向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披露或者发表声明。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 凡因本协议之订立、解释与履行所产生的全部争议,甲乙双方应在争议发生后首先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任何争议不能在一方向另一方书面通知后____天之内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的,则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1.3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要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①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协议的;

②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④甲乙双方当事人如有其它违法行为,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11.4 在委托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协议主要义务,或迟延履行协议主要义务,并且经催告后在协议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12.1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12.2 在不影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协议对双方及各自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2.3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2.4 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或住所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12.5 本协议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条款内容及当事方权利义务的解释。

12.6 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因本协议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由甲方承担。

12.7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 本协议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2.9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协议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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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单位区域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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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工程质量完成施工任务,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土建

4、建筑面积:二号厂房面积约为4500平方米,三号厂房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结算时以实际完成量为准。

第二条: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乙方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施工,并负责所有施工用具设备。

2、施工费用:依据20__定额计算工程单价,二号厂房单价为432.87元/平方米,三号厂房单价为473.48元/平方米,二号三号总造价约为260万元,以上工程以实际完成面积结算(不含税)。

3、乙方在施工时出现工程增减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待完工后一并纳入结算。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提出的意见建议,甲方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可随时对工程进行检查监督,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自合同签订90天。

2、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不可抗力原因交工日期可顺延,若因乙方人为原因工期延时,甲方有权按200元/日从应付款中扣除。

第四条:工程质量

1、整个工程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并达到合格。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施工费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的,乙方应积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桩基础工程完工后,甲方付给乙方30%工程款;基础到正负零付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30%;剩余10%作为工程保修金,自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使用时起,乙方保修为一年,无质量问题,到期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处理,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维修,人工及材料费从保修金中扣除。

2、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以上约定。

第六条:材料供应

施工所需的材料由甲方现场确认质量后才能用于施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工程验收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所定的标准及规范要求。工程竣工30日内,因甲方原因未进行验收视为本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第八条:安全生产及其它

1、在施工中,要把安全施工放第一位,抓好施工用电,用水安全,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倘若发生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该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20___年__月__日

乙方:

20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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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装饰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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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将位于 装饰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甲、乙按《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内容: 装饰工程

三、三、施工作业条件:在外墙找平的基础上作业。

四、四、合同工程量: 工程,外墙 工程。 预算工程量: 合计:

五、工程量计算方法:

1、施工面积计算: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装饰沿按实际展开面积计算。装饰施工合同2、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因其他原因造成的重复施工而增加的 工程量,应按现场签证计量。

六、合同工期: 即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实际进场日期开始计算),diyifanwen.com如遇阴雨、大风、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工期顺延。

七、质量标准: 1、外墙颜色按甲乙双方认可的样板颜色。

八、每平方米的施工价格:

1、真石漆价格 (现金结算)

2、复合岩片漆价格 (现金结算) 3、涂料价格 (现金结算)

九、结算及付款方式:

1、施工人员及材料进入现场后,付工程款的 %。

2、腻子、抗碱底漆完工后,付工程款的 %。

3、 3、真石漆进现场后,付工程款的 %。

4、 4、真石漆喷涂完工后,付工程款的 %。

5、 5、透明面漆完工后,付工程款 %。

6、 6、以上工程不含税金及各项费用。

十、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总体协调,无偿提供工程用水用电和工人食宿场所。

2、设专人现场进行协调、监督及成品保护。

3、负责解决因墙体缺陷而影响乙方施工的问题。

4、按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5、工程大型施工设备由甲方安排总承包单位提供,工地应配相应的架子工,吊篮支架、塔吊等。

十一、乙方责任:

1、 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严格按图纸及工艺规程施工。

2、乙方设专人看管施工工具及材料。

3、服从甲方的技术监督,做好成品保护。

4、负责对工人的管理,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

5、出具主材的检验报告,合格证。

十二、双方约定:

1、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误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停工期间该工程总额每日1%的赔偿金。

2、 因原材料因素出现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工,由提供材料方承担责任。

3、 乙方按正常施工程序和要求施工完毕的作业面,甲方若要求改样或追加施工,乙方应予以配合,改样面积和追加面积应补计为总面积进行核算且工期要相应延长。

4、 乙方作业使用的吊篮安装调试需甲方安排总承包单位出人配合。

5、 工程完工后甲方即结清全部工程款额,若无故拖延,则从完工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每日1%的违约滞纳金。

6、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清除事故隐患。

7、 双方合作中一切与工程有关事宜均以书面文字形式予以记录,任何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十三、施工进程中若出现新情况,双方另立备忘录,备忘录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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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施工总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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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室内装饰部分。

承包方式:

4、合同暂定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合同暂定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 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若甲方施工图方案在施工过程中不再做更改,则造价工程量即以报价清单(见附件)中工程量为最终结算依据结算,报价清单中列明的但最终实际未施工的项目验收时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5、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23天。(开工日期具体以甲乙双方确认为准)。节假日若物业不禁止施工(包括周六周日),则工期按实际工期,节假日若物业禁止施工(包括周六周日),则工期向后顺延。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如乙方负责材料采购的,应严格按合同附件中的材料表、报价清单所列材料及品牌组织材料采购。若所使用的材料一旦被发现未按上述表单供应或出现以次充好、低劣假冒等情况,应禁止使用并承担假一罚十的惩罚;若已使用,不仅应承担惩罚还应承担因此给甲方和工程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相应工程重做,相应款项扣减,工期不顺延等。(以报价清单价格及数量为惩罚依据)

2、如甲方负责材料采购的,应严格按合同附件中的材料表、报价清单所列材料及品牌组织材料采购,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负责材料及时到场。材料到现场后,乙方应负责验收确认,且工程竣工未移交前对材料的毁损灭失承担责任。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质量评定 合格 级标准。

3、本工程由 方设计,向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一式 份。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7、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的,甲方有权另订验收时间,如甲方届时仍未按期参加的乙方才有权组织人员进行验收,该验收结果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在2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材料 7 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乙方应再次向甲方确认审查结果,如甲确认无异议,应在3个工作日内结清尾款;如有异议,由双方另行协商尾款支付时间。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等资料。

10、工程保修期为 2 年,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如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维修需求后 24 小时内响应,并在 指定 天内修复完毕,如乙方怠于履行前述义务,导致甲方遭第三方索赔或诉讼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图纸提供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单位的安全,防止相邻单位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本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应在 3 天内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发票金额的 0.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 2 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6)甲方或其所属物业部门应书面告之乙方施工人员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7)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8)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并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9)乙方施工人员在本协议生效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责任何连带责任及一切经济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按照本条第2款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 0.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 7 自然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 每日0.3%合同总价 为违约金,乙方的工程款则按照实际完成情况予以支付。且乙方同意,该违约金可优先从工程款中扣除,不足的部分甲方有权追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款、律师费、公证费)。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消防喷淋有损坏的(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应支付金额0.3% ,工期顺延。

6、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7、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该工程成品或自行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过程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和装饰材料的,甲方应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9、施工期间除本合同约定外由乙方其他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因第三人原因引起的安全等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或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1) 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 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担保险费用。乙方承诺对施工期间或因工程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乙方工作人员或任意第三方、甲方及其人员的人身及财产损失负责,此类损失或纠纷与甲方无涉。

2、 甲方必须为工程项目投保相应保险,承担保险费用。

3、甲方必须承担分包合同范围外所有一切费用包括物业交付装修押金。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如第三人已对工程施工的,乙方应对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1、工程造价预算书

2、安全施工规范

3、工程施工进度表

4、其他

甲方(签章):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乙方(签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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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施工土方运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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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愿将 甘肃酒泉驼马滩煤田的开采和土方剥离 运输工程的施工任务交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权、责,确保工程的进度与质量要求,在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建筑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甘肃酒泉驼马滩煤田

二、 工程地点: 甘肃省酒泉市肃北县马鬃山镇

三、土方方量(暂定):

四、 工程价款及运距:

本协议价款采用 固定税后价格 方式,运距在 公里内每立方 元,超出100米,每立方增加人民币0.10元,即运距每超出 公里,增加价人民币 元/m3;挖深10米以下,10米—20米每立方增加2元, 米— 米每立方增加 元;

五、 付款方式:

本工程采用 按天结算 付款的方式,每 天结算一次;结算款按照甲乙双方核准方量日 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量总价款的85%,但是在第二次付款时必须结清第一次余留的15%,以此类推。

六、工期: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作天数 天。

七、 工程量的确认

乙方在每月的 日、 日、 日、 日、 日前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交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乙方所上报的工程量予以签认。

八、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

1)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各项施工文件以及地质报告、图纸等相关资料,确保乙方进场后能顺利施工;

2)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的生活住所,保证施工中所需燃料的供应,燃油价格为市场价格即每升 元,以及路面的平整,确保乙方每天顺利施工;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全额支付工程价款,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推迟支付时间; 甲方必须在乙方提交工程量理由推迟签认工程量的时间;

3) 甲方负责协调各方的关系,确保乙方的顺利施工;

4) 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要求进驻施工现场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5) 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正常施工每月在25天以上;

2、 乙方

1)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 日施工车辆进驻施工现场,并及时组织施工,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运输物;

2) 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及安全施工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 接受甲方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对甲方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十、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进场或者进场后不能施工,超过 日,甲方每天支付乙方赔偿金 元/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超过 日,乙方有权停工,因停工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按照乙方每日的实际工程量的60%支付赔偿违约金;

3、因乙方无故停工或怠工而拖延工期,超过 日,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其他

1、如遇不可抗力,工期顺延,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2、施工期间乙方所耗燃料,结算时甲方按照合同价格自行扣除;

3、甲方指定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为替补负责人;乙方指定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为替补负责人如需更换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4其他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区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附则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价款结算完毕后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法律效力等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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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用人单位保密协议规范版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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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一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钱某某,女,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撤销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20__)白民初字第828号民事判决书;

2、判决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0556.92元;

3、判决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8月28日期间的工作日延时加班工资16461.80元,休息日加班工资15220.40元。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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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施工单位工作总结_单位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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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工作总结

短短的三年时间,我公司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公司领导班子的正确带领下,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施工产值从20xx年的1亿8千万,到20xx年的2.5亿,再到20xx年的突破3亿,三年三大步,每一步都充满着荆棘和不平,但正是克服了困难后,才显得更加有意义、更加精彩。

20xx年是值得纪念的一年,它是我公司充满生机、锐意进取、蓬勃发展的一年。外部是改革和发展带来的市场激烈竞争的巨大压力和不利形势,内部是我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具有任务更重、战线更长、项目更新、要求更严以及铁路、公路施工齐头并进等特点,施工难度大,资金短缺压力更大。但是广大员工披星戴月斩荆棘,公司领导班子高瞻远瞩、运筹帷幄,通过强化生产指挥系统的宏观调控能力,树立统筹意识,强化施工组织,夯实基础管理,多少次交班会上激情热烈的讨论,多少次通宵达旦、彻夜不眠的商议,制定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手段,周密布置,精心组织施工;广大的职工勇于奉献,战酷暑、斗严寒,顽强拼搏,昼夜兼程,奋战在千里铁道线上,拼搏在条件恶劣的环境中,多少人牺牲了休息和度假的机会,多少人带病不下火线,家庭有困难也顾不上料理。正是这一群可爱的人们,正是领导和职工的这种舍小家、顾大家、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才使我们公司赢得了施工会战一个接一个的胜利,结出了累累硕果。

一、施工方面

1、铁路方面。从上半年3月份到下半年11月份,施工任务几乎是全年连续封锁,任务之重、施工强度之大是公司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领导们统筹部署、身先士卒,广大员工不顾疲劳、转战千里、连续作战,顺利完成了千余名职民工从到千里大转移,次次安全正点完成封锁任务,为集团公司再一次赢得了声誉。

2、公路方面。隧道施工,到20xx年5月份进入了攻坚阶段,先后克服了地质条件差、资金严重制约等困难,于20xx年10月18日提前13天胜利竣工开通,受到了业主和监理的一致好评。**高速公路明确要求工程要倒排工期,合理组织生产,层层包保到人,细化分解到工序、工班,确保工程的期到必成。

二、开发工作积蓄力量,厚积而薄发

20xx年虽然我们的一些开发项目落空,但我们积累了经验,锻炼了队伍,全体开发人员勤练基本功,在信息处理、投标报价、标书编制水平等方面的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开发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开发投入从弱到强,力度不断增大,开发体系逐步实现专业化和规范化管理。“与其临渊羡渔,不如退而结网”待到山花烂漫时“,我们会迎来一个明媚的春天。

三、企业文化建设成绩突出,学习气氛日益浓厚

以《企业文化指导手册》为标准,以开展“企业文化月”为载体,大力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活动,在全公司上下营造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培育团队协作精神,弘扬“求实创新、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倡导勇于创新、争创一流、自我超越的意识,使企业精神成为全体员工的行动指南。通过有效的文化灌输、文化传播和强有力的思想工作,广大员工对企业文化从认识、服从到转化为自觉的意识和行动,有效促进了企业整体工作的提高。通过实施“项目标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施工现场管理和施工作业程序,大力开展争创“文明工地”、“文明驻地”、“文明办公”等一系列活动,并采用抓试点,选树典型,以点带面,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推广,营造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良好氛围。达到了:作业区内道路硬化、材料标识准确、机械管理有序,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着装整齐,持证上岗,操作规范,整个施工现场井然有序,对外起到了树立了企业窗口新形象的作用。

四、实现安全质量、施工进度的双赢

今年实行责任包保,深入开展“两抢三保一创建”劳动竞赛,提前保质保量的完成了施工任务。安全工作坚持事前预控,超前防范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七项机制建设,深化安全管理逐级负责制。今年全年安全生产稳定,没有发生任何事故,在封锁施工、站场改造及提速施工70余次大型封锁施工期间,我们次次安全正点,并实现了“一事未出、一人未伤、一章未违、一点未延”的好成绩,尤其提速换岔,在上下行正线正常160公里速度下进行施工,没有发生一例影响列车的红光带出现,受到**局的好评,全面落实了安全工作奋斗目标。截止12月底,实现安全生产天。

质量工作是施工企业的关键环节,也是企业的永恒主题。用“不争一流,就是落后”的企业理念,精心施工,塑造精品。框构取得了顶进方向、高低零偏差的好成绩,得到领导的高度评价,提速换岔施工质量多次得到**局的赞扬,为企业树立了形象,提高了信誉,为市场竞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年来分项工程719项,其中优良719项;分部工程178项,其中优良178项;单位工程53件,其中优良53件,优良率均达到100%,验交工程10项,优良率100%。

五。全面推进责任成本管理,实行承包预算,进行资金控制。

按照年初制定的全面预算计划,重点控制,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指标的实现。从公司到项目部形成一套系统网络体系,专人负责、重点控制。强推全面预算管理,抓成本过程控制。新开工程项目都编制了施工图预算和责任成本预算,形成了先算后干、工程盈亏事先心中有数、全员控制成本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干前有预算、干中有核算、干后有决算。通过规范管理,项目成本得到了有效控制。今年由于施工任务重,施工点多,资金十分紧张,但我们加强资金控制,保证了工程所需的急需资金。这都是我们深化管理,加强成本控制所带来的结果。

成绩只能说明过去,过去已经成为历史,我们重视过去,能增强我们的自豪感和自信心,但决不是沾沾自喜,固步自封。当前,我们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相信,在全新的集团公司正确领导下,在全公司广大员工的齐心协力下,没有什么困难是克服不了的,没有什么工作是干不成的;我们也相信也看到了公司的将来是多么的美好,公司的明天是多么的朝气蓬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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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单位办公室装修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3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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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20__工装装修合同样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合同编号: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住所:住所: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号:电话:委托代理人: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两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1.3工程承包方式:两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两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两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必需保证100平方使用面积的住房油漆及乳胶漆工程25-30天,安装工程5-10天)。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两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验收单签字后三天内),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两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过程当中两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武汉市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两方约定在施工过程当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装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两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两方约定按以下____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预付款,即_________元;泥工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进度款,即___________元;逢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増加项目后的追加款,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15%余额款,即_________元。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内支付余款5%,即_________元。

(2)签定合同后首付工程款的20%,即________元;以后按每期工程完工验收单签名后三天内付款,按第10。1条分多次(5%-20%)付款,水电改造定位完工验收后付第二次款20%,即________元;泥工完工后付第三次款20%,即_______元;木工程完工后付第四次款20%,即________元;油漆工程完工后付第五次款15%,即_______元,全部完工后三天付余款5%。变更追加款随验收签名时同期付清,即每次支付5-20%工程款+变更项目差额。

(3)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两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人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两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十五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12.5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当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两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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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音响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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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江引水工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工程渠道衬砌总长为___________km,经公开招标,确定为中标单位,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共同遵守和执行。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承包范围

1、高潮水库引水渠、上湖垅水库引水渠、上湖垅水库排灌渠、高潮水库排灌渠等总长为__________km。

2、相应渠系建筑物___________处。

3、与上述项目有关的临建工程。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期限

本工程要求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完工。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式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均按当前的市场价考虑风险系数进入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内不作调整,总价按实际工程量造价计算。有关漏项或新增项目单价则由乙方按标底价格书内相应的材料价格、预算定额组价,并按原报价综合优惠率进行优惠,经监人审核同意后,作为该项承包单价,调整合同价并支付。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土石方按衬砌标准断面范围内实际工程量计算。砌石和砼工程方量按图纸及设计变更和联系单断面进行计算。砌石和砼工程方量按图纸及设计变更和联系单断面进行计算。

2、若由于乙方未能遵守施工详图,变更设计通知单等有关技术要求正确施工造成工程量的增加,如超挖、超填、返工等,则甲方将不予承认,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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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区内园林景观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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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长沙市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协议条款的基础上,签订本《x期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工程名称:x期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园林景观工程

四、承包范围:详见《x期园林景观设计方案》及甲方7月25日确认的《x期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施工图文件》。

五、承包方式:乙方以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资料备案等方式承包。

六、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x元整(小写:¥x元)。

2、本合同价款为暂定价,待双方施工图预算对审造价确定后,再行补充协议。

3、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按相应金额开具建安发票。

七、工期

1、本工程工期为 个日历天。(以甲方开工令为准)。各节控制工期以项目部审核的进度计划为准。

2、双方在确定工期前均以考虑了各种环境因素对本工程工期的影响,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其罚款天数按逾期第三天起开始计算,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若因土建和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则工期顺延。

八、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为现场代表,代表甲方监督乙方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等。对违章作业提出批评,对情节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等的有权现场制止施工。

(2)开工前做好场区内开工协调工作,拆除、迁移障碍物,做到“三通一平,提供水源、电 源等,提供有效施工面。

(3)负责监督检查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进度,对工程安全、质量问题有权要求整改或停工。

(4)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竣工验收,负责对工程协调、设计变更和施工联系单签证、组织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5)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为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2)按甲方审核后的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和工期,施工场地做到工完场清,如有违反,甲方保留罚款的权利。

(3)进出种植土方时,必须满足灌木及乔木生长需要的土层厚度,苗木到场后按设计提供的树木品种、规格、土球大小由甲方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栽植。

(4)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和合格证,经认证许可,并且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

(5)乙方应精心组织,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持场地平整、清洁,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和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各种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严格按国家《建筑工程园林绿化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检验,合格率应达到100%。若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善,发生严重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接受甲方对景观工程的管理,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

(8)按工期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施工任务,力争达到好的景观效果。对软质景观在养护期间内发生苗木死亡的,应进行补栽补种,栽种苗木前必须按设计要求加施底肥、翻土,并保证98%以上的成活率。对硬质景观在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至合格。

(9)乙方负责提供所有的技术资料以及竣工资料,包括技术方案、竣工图、材料清单、产品合格证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施工现场和周边地区的环境。做好成品的保护工作至竣工验收。

(11)乙方对施工和生活所产生的各种生产、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应进行妥善处置,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并严格控制施工噪音。

九、工程质量及进度管理

1、本工程的质量标准是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和双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国家现行的规范、规程和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施工,对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数据必须如实记录,并及时整理递交监理单位,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苗木、材料、施工等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其处理方法必须经甲方认可。

4、进度: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审核确认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工程进度及完成时间。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进行严密监控,如发现乙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甲方将提出书面警告,如乙方通过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进度要求。甲方有权中止与乙方的合同,乙方在二天内无条件退场,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十、设计变更

1、施工中甲方有权根据工程需要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并用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

2、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如有必要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结算方式

1、本工程完工并经监理方、甲方、相关职能部门等验收合格(按施工图及验收清单进行验收且出具甲方确认的竣工图),交接完相关资料并签字确认后,方能进入结算程序。

2、工程结算价款含施工图预算对审价、设计变更增减费用及签证费用。

3、水、电费结算:施工期间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结算时按实扣除(水费按自来水公司价格计算,电费按x市供电局价格计算)。

4、施工图以外的设计变更及签证增减的计价原则:设计变更及签证内容与施工图预算清单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按预算清单中的分项单价执行;设计变更及签证内容与施工图预算清单项目内容不同的由甲乙双方询价及定价。

十二、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乙方将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本月进度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上报给甲方,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合同审核无误后,支付经甲方确认的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的70%的进度款。其中施工联系单、设计变更等相关费用,统一在决算时结算。

(3)本项工程施工完毕,经监理方、甲方验收合格,交接完相关资料并办理完结算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付至结算价款的95%。

(4)尾款5%留作质保金,保修期一年,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

十三、工程验收

1、乙方应按照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整理施工检查记录、检测试验报告和技术资料,并由甲方进行检验和签证。

2、关键部位完工,应组织进行中间验收。

3、当全部合同工程完工,准备交工验收前,乙方应整理提交3套竣工资料。

4、当具备交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提前三天递交工程交工验收报告,通知甲方可以组织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报告和上述主要竣工资料后三天内,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证书。

5、乙方在工程竣工前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进行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甲方不得无故推迟验收,否则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负担。

6、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十四、工程质量保修期

1、质保范围为乙方所承包的工程范围。

2、本工程的质保期及绿化养护期为一年,质保期及养护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质保期及养护期内乙方应设专人对本工程进行保修及养护,定期或不定期对所有苗木进行修剪、更换(包括未成活苗木)、施肥、病虫害防治、浇水、除杂草等养护工作。

十五、其它

1、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保修期满,乙方解决全部保修问题,甲方付清工程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 四 份,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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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玻璃钢防腐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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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防腐保温国家相关标准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结构:

工程面积:

二、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四、合同款项与支付

1. 合同价款

工程单价: 工 程总金额(大写): ¥(小写):

2. 工程款支付:工期结束支付工程款(按实际面积结算)。质量不合格的返工到合格,所用材料及工料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不得有争议。

五、质量与验收

1. 玻璃钢防腐层数要求:三布四油;

2. 乙方必须按照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加强自检,互检、专职检措施。层层检查,人人把关,杜绝质量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甲方鉴定合同规定的要求,设计变更,修改,材料代换,必须事前取得原设计部门书面通知方可变更,如乙方在施工中擅自改变设计要求,降低质量等级,其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现场代表及质量站的检查,监督,发现不合格的情况必须立即返工,并加班抢回工程进度,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 隐蔽工程必须严格遵守施工规范的程序要求,违反程序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无条件提供已有的水源、电源、脚手架、及满足工程条件所需的施工硬件设施。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材料、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管理。材料由乙方一经确认不得变更。

3、甲方负责各种校差协调施工管理安排

4、甲方按照合同及时向乙方拨付工程款,确保乙方顺利施工,如因未按照合同所签署的拨款进度拨款,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乙方成立现场项目部设立施工负责人、安全员保证工程质量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工地安全制度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无任何连带责任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本合同的施工范围施工,如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量有所增加,须与乙方协商,另签署新协议。

七、合同生效与失效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约定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经事宜以附件形式体现,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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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程建筑单位施工安全状况计划_机关单位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建筑,全文共 1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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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筑单位施工安全状况计划

全省建筑业管理与施工安全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全国、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我省建筑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促进建筑业做大做强;坚持以铁的手腕抓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稳定提高;完善建筑市场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改善服务,加强管理,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开创我省建筑业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

按照今年省建设厅的工作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咬住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努力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紧紧咬住省政府下达给全省建设系统的全年安全管理控制指标数,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要抓住以下重点:

一是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中心,继续深化以预防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两类事故为重点的隐患治理工作。将建筑工程的深基坑坍塌、高支模失稳、大型起重机械伤害和高处坠落等四类多发事故确定为专项整治的重点,确定工程投资规模大、在建项目多或安全生产监管薄弱的地区和企业为我厅重点监控对象,制定重点监控方案和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施工部位的隐患排查。

二是继续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规范安全生产各方主体行为。要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广东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主体和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不断强化对建筑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全省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平安卡”管理制度。要不断强化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

三是夯实施工安全生产基础,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为基础,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达标活动。健全省、市、县(市、区)三级施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生产专家库,进一步完善各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资源储备,加强应急教育和演练,提高处置重特大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加强全省施工安全监管队伍的建设,加强安全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专业人才,提高安全监督工作水平。

(二)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

以修订《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主线,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年,我省率先颁布了《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十多年来,《条例》对于促进我省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市场情况已发生了巨大变化,《条例》的一些内容已经明显滞后于当前形势,我省近年来出台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也急需上升为法律规定,因此,今年省建设厅将提请省人大修订《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更充分的法律保障。

以健全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体系为手段,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当前我省工程质量检测队伍数量多,素质良莠不齐,相当部分检测单位的不规范行为给工程质量、安全造成隐患。我省今年将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加强检测监管制度建设,加大对检测机构检查的力度,严肃查处检测业务挂靠、转包和出具虚假报告的违法行为,建立检测机构不良行为档案,逐步建立我省检测市场准入和清出的良性机制。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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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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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方,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理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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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路路面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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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将就 沥青路面施工及透层油委托乙方施工作业,双方经现场踏看并友好磋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预计新铺筑路面积约 ㎡,最终以实际收方面积为准。

四、本工程计量办法:

1、乙方按甲方要求铺筑的沥青混凝土型号、厚度将沥青砼热料搅拌后运输至甲方指定的铺筑地段,同时人工配合摊铺机、压路机铺筑碾压成型;工程完工后,由甲乙双方依据实际铺筑面积共同验收并签认。

2、本工程沥青砼铺筑面积以(㎡)为单位作为结算依据。若有异议,应当在验收之时提出,验收之时未提出的,即视为认可。

五、工程单价:

AC—13型,设计厚度4cm,含透层油及沾层油、运输、摊铺。包干价为103.6元/㎡(不含税金)。

六、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砼铺完底料甲方支付总工程款的30%,乙方砼铺完面料,甲方支付总工程的70%,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后付25%,余留5%保质金,满一年后支付。

七、竣工资料及后期回访:

1、保修期内,已完成路面沥青砼铺筑地段,乙方每年巡查回访一次,发现有问题或出现病害,即使会同甲方商量,属乙方沥青混凝土自身质量或铺筑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完善;若由于加宽部分路基或基层质量造成的病害,或人为因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害、破坏,则不属于乙方质量修复范围。

八、工期:根据甲方路基基层完成情况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着手准备,个工作日内进场,并根据气候及基层情况实施铺筑,确保工期。

九、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乙方现场施工需求,乙方负责组织前场临工和铺筑热料辅助工人,安全执勤人员,管理人员及时到位,施工中甲方应负责协调乙方与原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关系,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2、乙方在铺筑中如果发现路面基层有问题,及时通知甲方现场处理。

十、工程质量及保修。

1、工程质量满足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路面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缺陷修复责任期为翌年。在缺陷修复责任期内,因乙方原因如沥青同质量或施工质量造成的路面损坏或缺陷,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因路基或路面基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强度不符要求、排水不畅等原因造成的路面损坏,不属于乙方保修范畴。

3、缺陷修复责任期内,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者是人为的破坏行为造成的路面损坏或缺陷,不属于乙方的保修范畴。

十一、安全:

乙方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安全由乙方负责,施工期间,施工区域内严禁外来车辆和外来人员进入,甲方应协助乙方把好外来车辆及人员进入关。

十二、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 该工程经双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完乙方全部工程款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2,由进贤法院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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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筑涂料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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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遵照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达成以下水、电、施工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建筑面积: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

五、承包价款:楼内水电每平方 元,楼内消防每平方 元,楼外水、电、消防另计,总价款约 万元。

六、正负零出来退50%保证金,6层封顶 后剩余保证金全部退完。

七、付款方式:基础到正负零付总价款的30%,6层封顶付总价款的35%,主体完工付总价款的13%,室内穿线完工付总价款的10%,全部竣工付总价款的10%,余2%工程维修金一年内结清。

八、质量要求:所用材料均为合格产品,不合格不得使用。

九、施工工期:随整体施工同步进行。

十、合同已经签字,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30万元违约金。

十一、若甲方不按合同及时足额付款,后拖延一天按总价款日10%赔偿给乙方。

十二、质量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执行水电暖保修时间,一年内若不验收,可以证明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就无条件及时结清维修保证金。

十三、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执行,应付乙方违约金每月4万元。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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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施工单位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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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自身理论学习,及时给自身充电,时常给自己重新定位

本人有极强的上进心,工作的同时不忘学习,用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本人通过本年度工作之余抓紧时间用功学习,于10月参加了本室组织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了此次考试,拿到了重庆市监理工程师证,增添了自己以后继续做好监理各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熟悉工程基本情况,做好开工前及施工中监理准备工作

监理工程师在按所监理项目后,首先我认真熟悉图纸、找出质量控制重点,确定控制目标。龙湖大学城工程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计划本月完工;上邦国际社区工程总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今年1月5日开工,计划工期两年,现正在修建主体工程;瑞坤.蒂森花园工程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本月1好才开始动工,计划工期20个月,现正在进行基础工程。

三、协调参建各方关系,确保施工质量得到控制、工程有序推进

1、紧紧抓住施工方技术负责人和质量管理等主要人员。监理参与他们的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对每道工序做到控制在事前,降低和减少质量事故,尽量做到少返工或不返工。

2、对每道工序的重要部位做到心中有数,对此应严格控制,监理必须到位检查验收。

3、做到,口勤、脚勤,少讲外行话,尊重施工方的技术人员,树立监理形象。

4、及时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本年度协调解决纠纷20余次,保持工地的稳定,保证工程的顺利进展,确保管理人员与工人的关系正常化。

四、确保施工进度及投资控制,帮助施工方按规定合理推进工序

1、参加施工方编制施工度计划,自己对每道工序施工工期做到实事求是,施工队伍的劳动力、设备投入等都做到心中有数,尽量满足施工要求,监督施工方进度完成情况。

2、对每单项工程工程量完成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每完成一个项目工程便和总监一道及时报业主进行确认。以便月底审核工程量。

3、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向业主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投资。

总之,我在本年度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中,对已完成的和在建的施工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都满足了业主和监理部要求。

在今后的工作我更要加倍努力学习监理规范和专业技术水平,尽量做好本职工作,为本市的建筑事业的发展继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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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单位个人委托加工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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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服务达成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执行:

一、服务种类及价格:

1、甲方为乙方提供__生物试剂生产加工_______服务,由双方确定服务的种类及单价。(详见附件清单);

2、由乙方提供甲方服务所需的物品_________,以_________的方式运输,在运输过程出现问题或者原料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由乙方负责解决。

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费用为_________元,_________费用为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先向甲方支付50%的生物制剂生产加工费用,即_________元作为项目启动费。甲方收到乙方的付款证明后即开始进入生产程序;

2、生产完成后,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生产加工完成报告(包括实验步骤及相应数据说明),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剩余金额,即_________元,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证明后即发货,并将剩余的生物制剂原材料退还给乙方。

收款单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汇入地点:_________财务电话:_________

四、交货条款:

1、生产期限:自甲方收到乙方的原料及付款凭证起_________日内完成。

2、供货日期:自甲方生产完毕后一日内。

3、交货地点:_________

4、运输方式:甲方采取快递方式发货。

五、交货标准:

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服务,生产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实验步骤和实验数据在内的书面报告。甲方保证生产出的生物制剂满足乙方后续研究实验标准。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单方面提出取消部分或全部已订货物,甲方将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

七、保密责任: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委托生产的项目实行保密,保密内容包括:_________。

八、产品使用限制:

甲方为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只能作为实验用途自用,不得转卖或用作其它商业用途。

九、附加条款: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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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单位区域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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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施工(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遵循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将世博工程项目的基础土方工程任务委托乙方承包,甲乙双方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严格遵守。

一、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范围:±0.00以下土方工程。(含机械挖土、转运土、掏桩缝)

三、工期

20___年__月_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工过程中,除遇下列情形外,工期不予顺延:

1、可抗力。

2、甲方变更计划、施工图纸而影响施工的。

四、工程价格与工程款支付。13400m3,综合单价按/立方米计算(以上价格包含乙方施工整个土方工程发生的协调、弃土、税收等所有费用,为一次性包干价,在施工期内不作任何调整)。挖运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现金结账付款。

1、土方工程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供税务机关认可的税务发票进行结算,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五、工程量:3400m3。

六、质量要求

1、在土方的开挖土(含挖土、转运土等)中,乙方的所有施工工序必须按项目部的施工质量要求施工。

2、所有施工工序必须经甲方项目部、监理、建设单位以及有关人员的检查合格,并进行下道施工程序,甲方才能签字认可。

3、对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乙方无条件尽快按甲方的工要求处理,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乙方的要求赔偿的权利。

4、乙方必须在20___年__月__日退完土,否则每天罚款伍仟元整。

七、甲方责任

1、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的监督、指挥和管理。

2、按图纸及甲方的指导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3、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合同生效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____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不安全事故,致使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及第三人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应自行全额承担。工程完成后,如乙方未发生不安全施工,甲方如数退还乙方交纳的安全风险保证金____元。

九、其它条款:

1、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乙方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全部责任。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条款、协议,补充条款、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争议解决,如双方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潢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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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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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水平,严肃和规范财经秩序,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财政部20xx年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20xx年发布了《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20xx年发布了《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这些意见或办法,对改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内部控制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如何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与检验检疫部门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并将制衡机制嵌入到内部管理制度中,是我们需要继续加强的工作。为此,我们应当以本次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为契机,全力推动内部控制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合推进的工作机制。检验检疫行政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内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内控工作,并将其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来统筹安排,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内控规范实施方案并严格加以落实,努力形成“领导模范带头,人人遵守内控”和“内控面前无例外”的内控工作氛围和机制。单位内部的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财务、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内控的贯彻实施工作负责,统筹部署,相互配合,联合推进,扎实做好宣传、培训、指导等各项工作。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将自身的业务管理融入到内部控制范围内,审视管理职能依据、业务流程和程序、成果输出等,形成权力制约的管理闭环,全面推动检验检疫内部控制建设。

以评促建,充分发挥两表一图、质量体系作用。检验检疫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内控基础性评价的文件要求,在做好基础性评价的基础上,按照评价指标评分表的具体情况,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内控建设,抓好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实施业务流程再造、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定期开展内控自我评价等重要环节,把内控规范的各项制度要求逐项落实到位。前些年,有些单位通过建立两表一图、健全内部质量体系,积累了一些内部控制建设成果,在借鉴近期反腐败的经验做法基础上,单位层面上着重在三个方面形成制衡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二是完善单位经济活动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分离的工作机制,建立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等控制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筑牢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三是建立预决算、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部门和岗位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管控合力,确保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顺势应变,持续推动内部控制的建设。建立健全检验检疫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渐进推进,因此,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建成后就故步自封,它应该是一个开放、动态、循环的系统工程,必须随着形势任务要求的变化、政策法规的调整、单位内部管理风格的变化以及领导对风险的承受程度,而进行适时适度的调整,单位层面的内部控制如此,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也是如此。特别是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应当充分借鉴权威部门如各级纪委发布的警示或巡视通报以及审计署审计报告,及时查找和分析自身管理中的业务流程或环节上的不足和漏洞,补足短板防范风险,内部控制建设永远在路上。

统分结合,正确处理好标准化和个性化的关系。虽然各检验检疫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的经济活动有较大的差异,但其管理活动的本质有许多相同或相似的地方,因此内控建设的模块化、标准化有其实践的基础。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也给我们提供了内控建设标准化样本通道,比如内部控制建设启动、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责任、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控制、预算业务管理控制、收支业务管理控制、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控制、资产管理控制、建设项目管理控制、合同管理控制等,虽然各单位具体做法上有些差异,主要体现在控制环节由不同部门控制、控制流程有长短外,其主要的管控思路和措施基本上还是一脉相承的。个性化更多地体现在结合自身的情况,对相关制度做相应的调整。因此,在检验检疫管理类型相似的单位,建立标准化内控是可行和有效的。

强化内外监督,保证内控工作顺利开展。内外监督是内控建设的要素之一,也是内控得以贯彻执行的重要保障机制。检验检疫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内部监督部门与内部控制建立、实施部门保持相对独立。财务、纪检部门要对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及评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有针对性地提出检查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进行整改。要充分发挥财政、审计、专业机构和社会公众,强化对检验检疫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执行效果的监督,将其纳入政务公开的范围内,促使检验检疫部门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内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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