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油漆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______楼室内木门油漆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合同法》,为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达成如下条款,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承包范围:
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包括设计变更)进行施工。
二、承包单价:
木门刷油漆包工包料单价为______/樘门(包含工作内容为:基层清理、刮腻子、刷底漆一遍、磨砂纸、面刷调和漆三遍)。
三、 承包款支付:
工程承包款按进度付款,全部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额的__%,余__%作质保金,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四、工期要求:
工期为__天,每超一天罚____元(开工日以甲方通知为准)。
五、质量、安全:
1、乙方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允许打架斗殴,不允许偷盗,一旦发现,甲方将遣送回家。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穿拖鞋,上班时间不准喝酒,不准向下扔建筑垃圾、不准攀爬脚手架,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3、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安排,必须严格按图及国颁标准、操作规程施工,不准浪费材料,不准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乙方处以罚款。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损失。
4、该工程油漆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并按合同工期要求完成,如果乙方在施工中未达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凡每次验收因未达到要求而造成返工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工程完成,款付请后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年 __ 月 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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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路桥施工公司推土机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王牧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根据《_____》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l、提供山推160推土机一台,驾驶员壹名,确保推土机作业状况正常,如因机械故障,月度内维修保养时间不得超除二天。
2、甲方自理推土机的维修配件开支,以及业务往返的差旅费用。
3、甲方应服从乙方的合理安排,真正做到安全_____生产。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l、乙方承担推土机的柴油消耗和安排随机配备工作人员的食宿,以及设备的保管。
2、乙方提供作业任务,对于岩石部分应作出相应的爆破,严禁硬性作业。
3、乙方负责推土机作业全面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三、租赁期间作业时间规定:
月度租赁作业工时为240小时,如因乙方原因或者是无作业任务等,乙方作业工时不足240小时,乙方的租赁费不变。计时方式为推土机电脑计时。
四、进退场费用规定
甲方租赁乙方推土机期限不足2个月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支付,达到2个月的进出场费由甲乙双方各付50%。
五、租金标准
合同宗旨为月度租赁,即每月(三十天)推土机的基本租赁使用费为(¥24000.00)元整,超出小时,以外的超时款另外计算(甲方方不提供税票)。
六、租赁费用的支付
推土机自进场之日起每月租赁时间达到30天后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
七、安全责任及设备保管
1、乙方必须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正确指挥施工,若工作难度太大,作业不安全,可停止施工,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再施工。如乙方强行施工,造成设备及人员伤亡,乙方承
担全部赔偿。
2、如出现甲乙双方事先没有预测的事故发生,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3、属甲方推土机驾驶员责任,造成设备损失和人员伤亡由甲方方承担。
4、甲方推土机驾驶人员必须听从安排,积极、主动配合乙方责任人员的指挥、调度,优质_____完成每天的工作,并遵守乙方的作业时间和规章制度。
5、推土机在租赁中如出现被盗或人为破坏乙方负责赔偿。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王牧承?租?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2:关于劳动合同争议最新处理办法
劳动合同纠纷时常出现在我们身边,那你又是否知道最好的劳动纠纷处理方法是啥 小编这有五种劳动纠纷处理方法介绍给大家, 劳动合同简介:
劳动合同的作用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的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处理劳动合同争议的依据
由于劳动合同的内容比较广泛,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条件等等,所以处理劳动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也很广泛,主要有《劳动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及《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集体合同规定》、《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
劳动合同纠纷的五种处理方法
劳动合同纠纷有多种,其中包括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变更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劳动纠纷,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等。处理因不同原因引起的劳动纠纷,有各自不同的具体要求。
一、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弄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在分清当事人责任的基础上,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向受损失的一方提供一定的补偿,并督促双方依法补签劳动合同,台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则解除劳动合同。
②对于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代签的原因,并审查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对内容合法的,责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签劳动合同;对内容不合法的,应宣布合同无效。
③对于芝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用人单位误解而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对用人单位查明事实真相后,对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予以维持。
④对于不符合合法有条件的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宣布劳动合同无效,然后视违法程度责成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⑤对于订立方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分别情况作出处理。内容合法,只是订立方式不合法后般应认定合同有效,并督促双方补签劳动合;内容和订立方式均不合法的,应认定该合同无效,并按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二、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行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不履行劳动合同引起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搞清不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因,对用人单位无过错的,督促劳动者依照有关规定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对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在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的同时,可以裁定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②对于履行劳动合同中一方违约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对不履行俣同的劳动者首先应说服教育,督促其履行劳动合同,对仍拒不履行劳动俣同的劳动者,应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应当依法裁定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③对于因赔偿问题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劳动合同中的赔偿条款是否合法,并对合法的内容予以保护。
④对于第三方干预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引起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追究有过错的第三方的法律责任。
三、因变更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规定,单方面要求用人单位变更其劳动岗位、工种或不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上岗条件而要求上岗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驳回劳动者的申诉,维持用人单位对此作出的处理决定。
②对于用人单位擅自决定改变劳动者的劳动岗位、工种的,对于正常的工作调动,应依法确认用人单位的调动有效;对属于非法调动的,要求用人单位改变决定,恢复劳动者的劳动岗位,并补偿劳动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③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定程序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确认用人单位的变更行为不合法,并促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重新协商具体变更事项。
四、因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用人单位不允许到期劳动合同终止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支持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请求,对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没有实际履行的,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合情合理地处理双方的其他正当要求。
②对于用人单位附加条件,不允许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该附加条件是否双方约定,在法律上是否成立,然后根据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的法律规定,裁定劳动合同终止。
③对于劳动合同终止后续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按照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续订合同的规定要求来处理,对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法支持劳动者的请求。
④对于合同到期后既不续订又不终止劳动合同引起劳动纠纷的,因合同双方都有责任,对这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法律不予保护,所以,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依法支持终止劳动合同的申请,由此而导致的其他争执,则由其他法律予以调整。
五、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合同纠纷的处理
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明确:
①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为合法有效,适用劳动法规是否得当,认定事实是否有偏差,是否有根据。
②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行政处分区分开来,有些行政处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有些行政处分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③过失违纪一般不应解除劳动合同;违纪事实未查清的不能适用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初次轻微违纪未进行教育的,不适用解除劳动合同规定。
④把握违约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界限,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约在先引起的,违约在先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当事人一方违约在先,另一方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如果一方故意制造违约条件,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则是非法的。
劳动法>
篇3:建设工程装饰施工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合 同 编 号 : ___________________
签 订 地 点 : ___________________
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
项目中标批准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印
说 明
为了规范建筑装饰工程市场行为,维护承发包双方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监[1996]585号文件和广东省建设委员会、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粤建监字[1997]44号文件之规定,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统一使用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并规定建筑装饰工程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使用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GF-96-0205),否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称简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瀑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 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 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 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内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 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 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方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35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 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 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用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产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内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 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部分 协议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合同价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定额使用及计费类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 合同语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适用法律、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图纸提供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 监理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 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4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6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
8.7 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工作
9.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3 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 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 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6 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7 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进度计划
10.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
15.1 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
17.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2 质量评定部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 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 调整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工程预付款
21.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 预付时间和比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3 扣回时间和比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4 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
23.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 甲方违约的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价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2 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
33.1 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5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 保修
34.1 保修内容、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2 保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4 保修金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 争议
35.1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十六条 违约
36.1 违约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2 违约金的数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3 损失的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 索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条 保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2 合同终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
44.1 合同正本、副本份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4.3 合同制订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一:
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或分部工程名称建筑面积装饰内容工程造价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附表二:
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 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 注
单 位 名 称甲 方乙 方
(章)
(章)
地 址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开户银行及帐号
邮 政 编 码
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查意见:
经办人:
审查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篇4:事故处理协议参考
甲方: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事件概括: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时许,甲方_____________所有的小轿车车牌从__________的商业长廊口左转往新区方向行驶时候,与乙方所骑的电瓶车自小溪桥往新区方向左转时候相刮蹭,造成乙方受伤。虽然乙方左转时未发现自己左边有车辆,但是由于电瓶车与汽车相撞,按照道路交通法的判定,应由甲方担任事故主要责任。事后甲方积极带领乙方去医院进行检查,并承担医疗费用,经医院检查,乙方只是简单擦伤,并无大碍,拿了消肿止疼药及外敷药后乙方__________要求回家修养,不在医院住院观察,目前乙方_________已经基本痊愈。现(甲方)与(乙方)就此交通事故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伤情及乙方病情需要恢复的时间等基本情况,甲乙双方均已了解和认可。
二、甲方协议之前已替乙方支付了所有医疗费及检查费用。
三、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一次性再付给乙方包括后续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生活补贴等赔偿款总计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同时甲方车辆维护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签订此协议书后,自愿放弃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的权利。
五、乙方一经签订此协议,甲方给付的赔偿款为乙方现在或将来、直接或间接与此次事故有关最终的索赔的费用和全部赔偿数额。
六、乙方收到上述赔偿金后,甲、乙双方就此次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已解决完毕,今后双方互相不再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七、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八、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九、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均不得反悔。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5:2024包工包料施工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该项集资房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雪峰村四组。此房坐北向南,一幢共五层,设计为一梯一户一套住房。甲方负责办理村民自建房屋的修建手续,甲方保证修建房屋的质量安全可靠,贴合国家标准,在建房中因资金不足,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承建,乙方集资元,房屋建成后,甲方将该房屋四楼住房一套(四室两厅两卫一厨),建筑面积为了130平方米(包括楼梯公摊面积)分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益,双方经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二、甲方交付给乙方为清水房,甲方应在乙方入住前保证水、电、有线电视畅通,若安装天燃气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安装天燃气。入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集资及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该房屋三至五层楼修建资金为了15万元整(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整)。
(二)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建房集资款1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
2、余款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待集资房修建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交付乙方房屋钥匙时,乙方支付余款给甲方。
3、如甲方不能按时向乙方房,甲方将负违约职责,并向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30%的违约金。
四、房屋保修职责
(一)乙方住宅房屋的建筑质量由甲方终生负责维修,所造成的乙方财物损坏时,由甲方全权负责。
(二)五年内如出现水电有线电视或天燃气等凡属于线路安装问题由甲方负责安装与维修,并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非正常使用除外)。若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职责,但必须协助乙方维修,在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及日常维修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职责
本协议生效后,由甲方引起的该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受理并承担一切民事诉讼职责及其费用,所以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或乙方行为集资违反本协议,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违约金按集资房屋款总额的20%计算。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方式解决:
(一)向广元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仲裁不服,可向房产所属地的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
(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雪峰村一组,甲方的楼住房,因乙方集资修建应拥有产权,享有永久性居住权,房屋抵押,可买卖,可转让。甲方有职责为乙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今后电、气设施更新,由甲乙双方按占楼层比例承担费用。
(三)若甲方建房地有政策性变动(如拆迁等),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房屋变迁或损坏,乙方应享有与甲方同等的补偿条件或赔偿条件(包括房屋款和此房划拨土地的分摊使用面积)。
(四)双方必须保证对方有干净安全的生活环境,不得制造噪音、烟雾等有损坏生存环境的事,且共同维护安全,预防火灾,甲乙双方应保证上下楼梯畅通,夜间路灯明亮。
(五)甲方应保证乙方人车畅通,附属工程由甲方负责除资修建(围墙路、绿化)。院内面积甲乙双方享有同等使用权,系无偿使用。但乙方不得干涉甲方规划管理。
(六)房屋产权证如国家政策能够办理,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产权手续,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八、交房时光:甲乙双方协商为90天(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日)。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停工,交房时光顺延;如因人为原因,甲方违约,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集资房屋款总额的20%计算。
九、以上协议资料是甲乙双方共同商榷,一经双方签字盖手印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20__年 月 日 20__年 月 日
篇6:装饰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篇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工程面积:
5、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第二条、工程项目价款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工程图纸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材料供应
本工程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经甲方按预算材料及乙方提供的样品标准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对与甲方认可的材料,乙方使用后,如甲方提出更换或提高标准,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增加的施工工费及材料费。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按项目报价执行。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_次,按下面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1)工地开工前付_____元。
(2)工程进行一半时付_____元。
(3)工程结束付_____元。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范本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在1、条件下,本工程合同范本施工期约定为______工作日。
3、本工程合同范本约定施工期以收到第一期工程款当天起计算_____工作日。
4、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5、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6、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
2、本工程以施工图纸、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特殊施工做法及质量标准、设计变更和______省地方标准《______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3、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甲方对工程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乙方工程部反映投诉,以免给双方造成更大的返工或损失。
乙方工程部电话:________________。
7、乙方自检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材料进场的验收、各个节点完工的验收,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若不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第三人进行验收确认,且甲方认可该验收结果。甲方未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且未委托第三人进行验收,延误工期由甲方承担。
8、工程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后,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七日内须参加验收,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参加验收,视为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供工程质量合格证明(含试水记录)和第三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证书。
甲方对室内空气质量有异议时,可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予以认证并自负费用;若检测不达标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需负责治理工作及承担治理费。(由于甲供材料、配饰等原因引起的由甲方承担所有费用)。
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隐蔽工程图。双方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双方未办理竣工合格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或更换钥匙视同验收合格;甲方确需提前入住的,由双方以其他事项书面约定。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且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甲方可先行入住。
第八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因甲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维修责任
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2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
第十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范本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合同范本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合同范本签约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户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套内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造价
本合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明细详见附件一《工程报价单》。工程竣工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5、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二条工程图纸和工程变更
工程图纸由____________方负责提供,施工前____________日工程图纸必须经双方签字确认。施工期间发生的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和工期的任何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签字确认,以此作为变更工期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开工____________日前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2、负责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和交纳应当由甲方支付的有关费用。
3、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工程地点钥匙,保证工程地点通水通电并确保正常使用。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5、竣工验收前甲方不得擅自入住。
(二)乙方义务
1、全面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2、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留存的家具、陈设以及工程成品、设备;在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
第四条材料设备的提供
1、材料、设备应当符合《工程报价单》的要求。
2、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3、若一方对对方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异议方先行垫付;经检测不合格的,则由对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方式
1、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2)《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
(3)《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验收方式由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双方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约定,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工程款后开具收据;工程款结清后,乙方应开具税务发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欠交工程款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天,应支付给甲方___________元违约金。
4、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返工,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担。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经甲方催告,在合理期限
内仍不能完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或者迳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工程报价单略
【篇三】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按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图纸和预算项目的装修工程内容。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份材料由甲方提供)
1。5、工期:天。(按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当天计,即从年月日起计)
1。6、工程质量:按图纸保质保量施工、符合环保要求、并达到合格等级。
1。7、合同工程价款(人民币大写):(详见预算表)。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作法说明和现场交接交底,交出可施工现场。
2。2、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室内水、电源。
2。3、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办理内部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事宜。
2。4、协调办理有关的手续,解决与乙方施工的牵涉其他有关问题。
2。5、如需要拆改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办理相应手续,协调物业管理公司与装修之间的具体问题。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作法说明的现场交接,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按甲方要求如期开工。对各班组施工人员作好技术和安全交底。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工作。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进场前办妥施工人员的工地出入证,接受施工安全教育。
3。8、进场人员必须备齐证件,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人员检查。
3。9、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督促。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一方责任,影响工期,一切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能顺延。
4。3、因甲方逾期付款,逾期交场地,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本工程保修期
5。2、甲、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1、双方商定本工程结算以实际工程量及参考预算单价为准。
6。1、2、在预算项目内有发生施工完成才结算,没有做的项目不结算。
6。1、3、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甲方签认计算。
6。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6。2。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款。
6。2。2、乙方完成,甲方支付%工程款。
6。2。3、乙方完成,甲方支付%工程款。
6。2。4、余款(保修金除外)在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在双方确定结算后天内甲方支付完毕。
6。2。5、乙方以人民币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十天内结清。
6。3、本工程项目的增减约定
6。3、1、工程所发生的在预算项目之外的工程项目,均需双方商定并办理签认确定手续,才能进行结算。甲方确定不做的项目不能结算。
第7条有关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如商定需由甲方采购的材料由甲方供应至施工现场。
7。2、甲、乙双方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可进行检验。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9条违约责任、争议或纠纷处理
9。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3、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10条附则
10。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接受甲方监督外还应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10。2、本合同正、副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从双方签订之日起执行至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0。4、附件:《装修工程报价(预算)表》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篇7:窜货处理协议书
甲方: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维护北奥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本着公平、自愿、诚信、三赢的原则,与各代理商建立良好的伙伴合作关系。为确保各代理商(经销商)的合理利润,让我们携手共同打造北奥品牌。
一、乙方的责任:
1.1、乙方务必在甲方指定的区域范围内(以行政区域划分为准)开展业务。
1.2、乙方不能把产品销往自己区域外的市场,否则甲方视其为窜货行为。
1.3、乙方务必积极执行甲方所要求的市场规范措施,并与其各级商家(二、三级代理及零售商)签订《窜货协议书》防止窜货。
1.4、若乙方发生窜货行为,务必在五个工作日内收回销往自己区域外的所有机型,否则甲方将视其为恶意窜货行为,并给予重罚。
1.5、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和涂改机身条码及机身编号,否则甲方视其有恶意窜货嫌疑,若将变更和涂改后的产品销往自己区域以外的市场,经甲方查实并按恶意窜货给予重罚。
1.6、若乙方被窜货,乙方应安排人员与甲方市场部(市场人员)共同调查被窜货的机型和货源来路,并追究窜货方的责任。
1.7、若甲方收到投诉乙方窜货,乙方收到《窜货处理通知》应积极安排市场人员与甲方市场部(市场人员)共同调查处理,否则以甲方和被窜货方的调查结果作为仲裁处理的依据。
二、甲方的责任:
2.1、甲方发往乙方每批货的机身编号除甲方存档外,另一份给乙方存档(随货发)以确保机身号的准确。若乙方收货时发现机型的实际机身编号与实际甲方存档的机身编号不符,可及时通知甲方作更正,问题严重的可申请由甲方市场部(市场人员)查核认证。
2.2、乙方代理区域被窜货,乙方务必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即派市场人员与乙方的市场人员共同调查取证(被窜机型、机身编码及数量)。甲方追究窜货方的责任。
2.3、甲方有权授权被窜货方,收购窜货的机型及数量,收购窜货时务必索取发票或有效的购买凭证,差价(收购价与一级代理价的差额)由甲方统一安排结算。
三、仲裁方式:
3.1、乙方窜货或被窜货,经甲方市场部人员调查核实后,乙方方可与对方协商解决,解决办法由双方协定。
3.2、乙方窜货,若被窜货方不愿与乙方协商解决的,或乙方被窜货,乙方不愿与窜货方协商解决的,由甲方按本协议之规定进行相关处理。
3.3、若乙方恶意窜货,其自愿放弃任何抗辩权并自愿接受本协议规定的任何处罚。
3.4、甲方拥有执行处罚的最终解释权。
四、处罚方法:
4.1、窜货数量:
4.1.1、5-10台,处罚金人民币壹仟元整,并收回所有被窜货的货物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若不收回所有的窜货,甲方有权按恶意窜货处理。
4.1.2、11-20台,处罚金人民币两仟元整,并收回所有被窜的货物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若不收回所有的窜货,甲方有权按恶意窜货处理。
4.1.3、21-50台,处罚金人民币三仟元整,并收回所有被窜的货物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若不收回所有的窜货,甲方有权按恶意窜货处理。
4.1.4、51台以上(含51台)处每台罚金壹佰元整。收回所有被窜的货物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若不收回所有的窜货,甲方有权按恶意窜货处理。
4.2、恶意窜货者处予重罚:
4.2.1、每台处罚金贰佰元正。
4.2.2、处予(收购价与一级代理价差额)两倍的处罚金。
4.2.3、甲方有权暂停所有供货和业务往来,直至圆满解决。
4.2.4、造成严重后果(扰乱被窜货地区的正常市场运作和该地区的正常价格体系)者。甲方有权终止与其一切合同和业务往来。
4.3、罚金归甲方支配。甲方安排支付被窜货方收购机器的差价,和处理窜货事件业务人员的差费用外,余款用于被窜货方的广告促销宣传费用。(此余款被窜货方提出申请和广告宣传计划,方可动用此款项)。
4.4、若乙方窜货,累计罚金达五仟元以上(含五仟元),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一切协议。
注:若乙方违反上述之规定,甲方有权从其信誉保证金中扣除与罚金相等金额的现金。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开始执行。
甲方: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盖章: 盖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篇8:施工装修工程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家庭居室装饰管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详细内容见预算表
1.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5工期:
开工日期:200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0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 天
6工程质量: 优
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 (含税)
2、工期
2.1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
的措施费用.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 元。
2.2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2.3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造成工期的延误,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2.4甲方现场工程师指令有误或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2.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顺延。
2.6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2.7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且工期不顺延。
2.8乙方预算少算、漏算所产生的增加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2.9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3、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3.1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湖北省标准);
(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湖北省标准);
3.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7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 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3.3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3.4验收合作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4、材料设备的供应
4.1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其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甲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甲方承担其责任。
4.2甲方供应材料,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准确的材料用量及符合施工条件的材料,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不予采纳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材料的浪费,由甲方负责。
5、工程变更
5.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5.2在施工中,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或施工项目、要经乙方同意,前提是乙方还未进该项的用料 。
5.3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并于3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起3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异议。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认,变更价款报告自送达之日3天后自行生效。
6、工程价款及结算
6.1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分 三 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尾款一次结清。
拨付工程款时间
(工程进度)
占合同价款比例
(%)
金 额
(万元)
备 注
签 定 合 同
30%
木工主体框架完成、
30%
整体完工验收
40%
6.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7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7、索赔
7.1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支付工程款、顺延工期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7.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7.3索赔程序
(1)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索赔方向被索赔方发出索赔的通知书;
(2)索赔方在发出索赔意向后7天内,向被索赔方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
(3)被索赔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被索赔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己被认可。
8、保修
8.1本工程保修责任期:屋面防水工程、有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的防漏工程为5年,其他工程为2年。
8.2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8.3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8.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9、争议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9.2协商不成可通过 进行调解;
9.3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 人民法院起诉。
10、合同解除和终止
1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0.2甲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己办理交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
11、附件
11.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12、补充条款
发包人: 承包人: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篇9:室外高低压配电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项 目 编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X一户一表变配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资金来源:
4、工程内容:__
5、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南宁供电局审核、备案通过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1承包人严格按照南宁供电局审核、备案通过的施工图及供电方案协议进行施工,并办理相关的供电审批手续。按照国家、省市及工程所在地有关电力施工规范、工程质量标准和本合同约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装配置配电房内的照明、插座、防鼠(小动物)、防虫、消防、防潮、通(排)风、接地系统等装置及附件;全部电气设备的调试、验收;操作工具及告示牌、结线系统牌的配置;配电工程相应的全部土建工程(包括设备基础);供电系统的设计、报批、审核、采购、施工、检测、试验、调试、验收、开通正式电等一切费用);
2根据承包方与工程所在地供电局所签订的《供用电方案协议》及双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进行永久用电工程的施工并经电力部门和发包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开通永久用电交付发包方使用;
3高低压电缆采购、敷设、所有电气设备(变压器,母线,高、低压柜等)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其相应电气连接等工作;
4(包括但不限于电房砌体、电缆通道、设备基础、内装、门窗、排风、照明、接地等机电工程)。电房建设需满足当地供电部门验收规范并通验收;
5户表工程:低压配电柜出线至各楼栋表柜,含分接箱、表柜、电缆、竖井桥架、接地、集中抄系统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
6所有住宅区电缆分接箱及计量表箱的设备基础制作工程;
7所有桥架、管网接口处的封堵工程;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南宁供电局及相关行业验收的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增值税率为10%;
2.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包干(含税)。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南宁市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广西立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社会信用代码 社会信用代码:Q
地 址: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荣光南路2-D1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530219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工行良庆支行
账 号: 账 号: 2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__—020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2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一户一表规模说明:危旧房改造项目1栋32层楼,共180户住宅用电户,现新装干式变压器(1*800)kVA一户一表配变,本项目的用电负荷按三级考虑,低压出线采用电缆敷设,沿每个单元竖井敷设至表箱,居民采用一户一表计量方式,并通过低压远程集中抄表系统上传到南宁供电局,电气节能措施:采用低损耗变压器,采用节能灯具,变压器中性点采用直接接地方式,低压系统采用“TN-S”接地方式,要求所有设备外壳应与地网可靠连接,接地网电阻要求不大于4欧。
变压器工程规模说明:(1)变压器:本期安装1台干式变压器(SCB11型,d,yn11连接),容量为1X800kVA,电压变比为10.5±2X2.5%/0.4kv;(2)10kV配电装置:新建1号户外开闭所(5单元)1座,新建1号户内开闭所(5单元)1座;高压进线柜1面,高压出线柜1面;(3)0.4kv配电装置:低压进线柜1面,低压补偿柜1面,低压出线柜1面;(4)无功补偿装置:采用混合补偿方式,并接在0.4kv母线上进行集中补偿,补偿后的功率因数达到0.9以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其附件;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南宁供电局审核、备案通过的施工图及图纸会审记录 ;
(8) 相关的工程洽商、变更书面补充协议等 ;
(9)工程报告单及预算书。
(1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__)》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__〕1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854~50862-20__)》及其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
说明:(7)、(8)、(9)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四者之一,其优先顺序可根据采取的不同合同方式由双方约定。
1.4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4.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生效后7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图纸。
1.4.2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标准、规范及行业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15天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提供竣工图的数量为4套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及电子版;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14个工作日 。
1.4.3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无另外约定 。
1.5 联络
1.5.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5.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项目业主代表办公室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项目负责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的项目部;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的项目管理人员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的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
1.6 知识产权
1.6.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联系电话: ;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执行通用条款及授权委托书。
2.2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日 。
2.2.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方负责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2.3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招标前资金已落实到位。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无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无 。
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2。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4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15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按南宁供电局及南宁市档案管理要求。
3.1.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①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②配合发包人做好安全文明宣传、领导检查宣传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③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4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5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6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
7甲方仅接受乙方书面授权的唯一代理人,办理相关支付手续。
8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履行南宁市邕武路18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一户一表配电工程的施工承包管理职责,为工程参与各方做好协调和服务,在资金、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合约目标范围向发包人直接负责。
9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和承担费用。
10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施工范围内需要照明、围栏、看守、警卫、清洁卫生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发生,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因危险障碍物影响施工和安全,承包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应费用。
11负责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及承担相关费用:在竣工验收移交全部工程前,由承包人负责采取保护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12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地方(《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和合同约定的其他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和工人生活区内的卫生清洁及安全文明施工, 由于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13承包人在施工期间需要夜间施工或采取赶工措施的,由承包人自行组织,报监理单位备案,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14承包人应全面、仔细阅读图纸,并按发包人要求参加图纸会审。当承包人在施工过程当中发现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等有错误、不一致或设计未能达到施工深度要求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否则由此发生的返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5承包人应做好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因实际情况需改变施工方案,须在施工前通知监理及发包人,经监理、发包人同意后才能调整施工方案。如承包人未按审定方案施工,单方面调整施工方案,发包人不承担因此增加的工程施工费用,承包人需承担因此产生安全质量事故及工期延误带给发包人的损失。
16应每月向监理和发包人提供工作计划、报表: 每月25日向监理、发包人提供当月工程进度报表以及下月进度计划各一式两份。
17现场临时水、电由总包单位负责统一管理,承包人负责从总包单位提供的水电源接驳点驳接,驳接产生的人工、材料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负责施工期间用水、用电费用, 水电费的计取标准以发包人指定现场装设的水电表的实际度数计量(另计收取公摊),并按当地水电部门实际收费标准计算。承包人每月30日前结算本月用量及费用,并向发包人(或总包单位)支付。
18承包人负责购买施工人员(含临时工在内的所有参加项目建设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现场财产和设备的保险并自行承担费用。否则,发生任何人身财物的损害赔偿,无论事故原因如何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19承包人需确保施工现场的施工人数能满足节点工期的需要,现场施工人数不得少于施工组织计划中的要求,如人数不能满足发包人节点工期完成需要,承包人应负责增加施工人数,如承包人不增加,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自行增加施工人数,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0承包人为履行本合同对外采购的材料、设备等,应以承包人的名义向供应商采购材料,不得以发包人(包括以本工程项目部等非承包人名义)或发包人名义采购,否则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2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国家档案部门要求且装订成册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技术档案资料一式肆份,移交总包单位和监理公司审定、整合并归档,配合总包单位造册。
22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须加强施工现场的人员出入安全管理,保证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工地现场,否则无论是否属于承包人聘请人员,凡在承包人施工场地范围内出现的伤、亡、失窃等安全事故均被视为是承包人疏于安全管理所致,承包人同意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3农民工工资支付:如因承包人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而导致发包人承担相关垫付责任的,则承包人同意除向发包人偿还发包人已垫付的工资款项本金外,还向发包人额外支付垫付工资款总额30%的违约金,上述款项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24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监理人的管理,做好文明施工,且做到工完场地清,如经发包人口头或书面通知仍不配合整改,发包人或监理人有权利对承包人进行1000—5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
25承包人必须加强对工人的教育和管理,保护好场内的设备、设施,一旦发生人为的恶意损坏设备、设施的,除承担双倍的赔偿责任之外,承包人还需接受500—20__元不等的经济处罚。
26承包人必须加强对工人的教育和管理,如果承包人的工人存在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偷盗、冲击发包人办公场所等行为的,包发人除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之外承包人还需接受20__—5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
4.发包人责任
4.1发包人委派 为代表,负责监督承包人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办理工程量的核验、工程验收等事宜,但该代表的签字须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才有效。除非本合同有约定,未经发包人书面委托,发包人或发包人项目部其他人员的签字都视为个人行为,发包人不予确认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2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源接驳点,配合提供现场施工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
4.3审核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等报表及相关文件。
4.3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进行验收和支付工程款。
5.工程验收、交付及保修
5.1按照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要求以及国家及省市的现行验收规范进行工程验收。
5.2隐蔽验收及中间验收
5.2.1承包人在隐蔽工程部位隐蔽前或进行到须中间验收部位时,应在自检合格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和监理公司书面申请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拟验收工程的现场图片,发包人须在接到承包人申请后24小时内派人随同监理公司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监理公司和发包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未经监理公司和发包人代表验收签字承包人不得进行隐蔽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必须立即整改,直到合格为止,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的增加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和承担。
5.2.2无论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公司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部位重新进行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及时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相应责任。
5.3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5.3.1竣工验收时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承包工程全部完工;
(2)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完备、初验合格。
5.3.2具备上述条件时,承包人应在七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公司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发包人应在接到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十天内组织相关单位及部门进行验收。发包人验收小组由发包人的业主代表或物业公司代表、监理公司代表组成;发包人在工程验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发包人验收小组组成人员;发包人验收小组成员全部签字确认工程验收合格并加盖发包人及监理公司公章,方视为承包人承包工程验收合格,否则视为承包人承包工程验收不合格。
5.3.3本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在七天内向发包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证书上签字盖章之日为本工程的正式移交之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付的,应按逾期完工计取违约金的标准处理,并承担工程成品的保管责任。
5.4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贰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之日起计算。详见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该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及增值税合计为【¥ 】元(金额大写: ,其中适用税率为: 10 %。具体报价详见《工程清单报价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则承包人应按照新的税率向发包人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投标报价清单中的包干总价为承包人综合考虑各种情况下完成本工程的固定总价,原则上不作调整,除非发包人发出造价函调整。
承包人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悉合同价中已包含合同履行期内的物价上涨等政策性因素对合同价的影响风险,承包人不得因物价上涨等因素提出对合同价款进行变更。
6.1付款方式:
支付
期数工程款支付节点支付时限支付
比例累计支付
比例
01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20%20%
02外线施工完毕,配电房主要设备进场开始安装7个日历天45%65%
03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并通过验收,移交合格且装订成册的技术资料,正常运行七天7个日历天32%97%
04质保金:壹年质保期满后7个日历天3%100%
6.2工程款分为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承包人应按支付的进度节点申报,只有具备支付条件时,发包人才支付工程款。
6.3所有工程款项都必须由承包人提出申请并报送进度报表,经发包人审核后支付。否则,由于承包人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款项支付而导致款项无法按本合同支付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且承包人仍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7.计价与计量
7.1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本合同所确定的固定总价,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如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增工程项目,则新增工程项目价格按如下排列的优先顺序进行确定:
(1)如有类似分项项目,按原来清单中的单价执行;
(2)如无类似分项项目,按工程所在地20__年省统一定额及施工期间工程所在地相关政府权力部门规定的计费表/计费公式进行计算;其中计费表中明确属固定值的费率按固定值计算,若明确为浮动值的费率则取其平均值计算,并计算合同约定的下浮率(如有)。主材单价按工程所在地信息指导价下浮20%确定。
(3)如为工程所在地信息指导价中没有价格的材料或设备,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设备及材料的市场价格、供应商的名称及联系电话供发包人审定和批准后确定。
7.2包干固定总价包含优化设计费、图纸报审费、设备检测费、人工费、材料费(包安装、包设备)、机械使用费、设备调试费、水费、电费、垃圾清理费、管理费、措施项目费、总包配合费、利润、规费、税金、政府有关验收收费、开通永久用电等各种审批手续及费用,包送电以及本工程的一切风险费及其它与本完成工程有关的一切费用,本包干固定总价任何情况下均不作调整。
7.3包干固定总价及根据工程量形成的整项费用,均系经甲乙双方充分考虑和综合市场价格的涨跌、币值汇率的变动、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法令的变化等情势变更因素下,仍能在限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项目及至整个承包工程,且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而达成的合同价格。
7.4工程计量规则:本合同工程量是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下发图纸和现场情况,经复核后投标报价数量,合同固定总价包干,结算时不做调整。
8.最终结算
8.1承包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前,必需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取得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或发包人专项验收合格报告,方能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对检查有质量问题的工程,工程质量没有得到整改前不得进入结算。
8.2承包人的最终结算送审,无论是经发包人还是经发包人委托的单位审核,若审核的核减幅度超过送审价格5%(含5%)时,发包人可将该项目的结算工作顺延,以便详细调查,若发包人委托监理单位或其他咨询单位审核的,该项目的审核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7.3《工程结算协议书》为工程结算的唯一依据,该报告经各方审批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各审批人未全部签字或各审批人已全部签字但未加盖双方公章,《工程结算协议书》都未生效,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合法依据。
9.违约责任
9.1合同签订后承包人不履行合同或中途毁约或因承包人原因致合同被解除的,除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 20 %的违约金。
9.2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节点工期逾期,其中非关键点工期虽逾期但能保证关键节点工期的不逾期的,承包人无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非关键节点工期逾期同时也导致关键节点工期逾期的,则非关键节点工期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 1 ‰的违约金,并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和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关键节点工期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 2 ‰的违约金,并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和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无论非关键节点工期还是关键节点工期,逾期超过五天或无故停工超过三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9.3因承包人原因,工程出现安全、防火、质量事故、工程形象进度延误五天以上,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两天内仍未采取措施,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9.4承包人在施工中不按规范组织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停工或返工,如不停工或返工,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9.5工程竣工后经整改验收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除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 50 %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发包人聘请第三方进行返工以使工程达到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工程未达到验收合格前,发包人有权不予结算。
9.6发包人行使合同解除权时,应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起解除。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三天内无条件完成退场,并与发包人进行现场清理,核对已完工程量,移交相关资料,否则,承包人按 100 元/㎡向发包人交纳场地使用费,并视为承包人放弃证据保全等相关权利,已完工程按发包人单方提供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同时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继续完成未完成的工程,第三方的进场,不视为破坏现场之行为,且第三方完成工程前,发包人不予支付结算款给承包人。
9.7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和承包人接触到的发包人技术图纸及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或使用,一经发现,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偿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9.8因承包人的工程质量原因造成工程需返工的,或因承包人不作为原因导致发包人工期进度受到或将受影响的,如承包人在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不予处理的,发包人有权委派第三方进行施工,所需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实际扣除金额以发包人及第三方的结算金额为准;同时,承包人承诺另行支付发包人本返工工程结算造价 5 %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可连同上述费用从工程款中一并扣除。
9.9发包人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发包人逾期付款期间不超过60天的,承包人不得停工。
10.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平等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1.合同份数、生效
11.1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且双方履行完各自的职责后失效;如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12个月期满后,发包人没有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11.3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广西立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社会信用代码: 社会信用代码: Q
地 址: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荣光南路2-D1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530219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工行良庆支行
账 号: 账 号:2
附件
附件1: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
附件1: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计划进场时间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项目主管助理工程师
其他人员 现场管理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中级工程师
造价管理 预算员
质量管理 质检员中级工程师
材料管理 材料员中级工程师
计划管理 资料员助理工程师
安全管理 安全员助理工程师
其他人员
附件2: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广西立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发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经协商一致,对 施工合同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 凡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承包人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承包人责任,但是经双方协商由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发包人,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 贰 年
3、双方责任
3.1发包人机构及责任
发包人负责组织协调保修期内的相关工作,建立对承包人维修小组工作的全面监控,督促及考评工作。
3.2承包人保修机构及责任
3.2.1由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总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天内成立专业的维修小组,由承包人所在的公司提供书面的维修小组负责人授权书,书面提供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并报发包人认可。
3.2.2维修小组应配备足够的各专业维修人员并常备相应的材料工具,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并遵守发包人的各项规定。
3.2.3承包人提供的维修施工方案需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施工,但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施工中进行现场保护并做好标识,施工期间及完工后及时清运施工垃圾,并经发包人验收检查,方能撤场。
3.2.4承包人保修期维修施工使用的水、电、气由承包人自行安表计量或按承包人所使用的机具进行费用估算,在维修工程完工并经发包人签认后向发包人缴纳,否则将从承包人的质保金中加倍扣除。
4、质量保修责任
4.1.保修期头三个月内,承包人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承包人维修负责人每天与发包人工程部及相关部门主动联系一次,在发包人维修备案本上签到。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此后应在发包人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
承包人联系电话 :发包人通知时间以电信部门记录为准,一次接通或三次无人接听或接不通视为发包人已通知承包人(发包人电话通知时间9:00~17:00之间)。承包人如更改电话,必须提前3天加盖公司公章书面通知发包人。
4.2.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原则上由施工单位按照要求处理。当出现维修事件时,发包人按照承包人指定的以下联系方式(地址: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mail: )以书面、电话或Email方式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要确保上述联系方式准确,当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盖章确认,否则视同发包人已经通知到位。如果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整改通知24小时后没有反馈及合理的处理意见或当出现具有重大破坏性的责任事故,甲、乙双方共同指定发包人委托的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单中有业主、监理公司、发包人项目部三方进行签名确认,承包人则视该维修单为有效的维修扣款依据,承包人无需再在维修单中进行签名确认。维修单的结算则根据当时发包人与 发包人委托的施工单位 签订的维修结算单价进行结算,由发包人进行统一结算,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承包人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额中不足以抵扣的,发包人保留向承包人追索的权利,由于质量问题造成发包人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如质量问题导致业主向发包人索赔),发生的责任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4.承包人承诺在保修期内至少每半年回访一次,回访比例不低于10%,并做好回访记录交发包人存档,没有回访记录,发包人有权没收全部质保金。
4.5.承包人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承包人同意发包人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同意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并另须发包人交纳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5%),该费用可以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应负的责任。
4.6.因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全部责任、费用及发包人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授权发包人全权代表承包人与相关业主进行谈判,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通知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发包人支付,否则发包人加15%的违约金从保修金中扣除,并要求承包人补充保修金。
4.7.承包人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和发包人的验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如保修期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仍然由承包人保修。
4.8.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9.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验收。
4.10其它保修责任
4.10.1保修责任鉴定可任意采用拍照、摄像、取样、记录(如发包人委托的施工单位或住户签字资料等),任选一种均视为有效。责任鉴定由承包人、发包人共同进行,承包人不到场核实,发包人进行的鉴定结果有效;若有第三方损失方,则承包人、发包人及第三方损失方共同进行责任鉴定,承包人不到场核实,发包人及第三方损失方共同进行的鉴定结果同样有效。
4.10.2所有材料由承包人组织验收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验收合格后使用由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发包人认质认价材料,由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
4.10.3由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承包人应认真履行总包责任,督促检查分包方分包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统一向发包人验收及交付,承包人承担总保修责任。
4.10.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生命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并全额赔偿。
4.10.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业主提出索赔时,承包人授权发包人全权代表承包人与业主进行谈判(包括维修、赔偿),承包人认可发包人谈判结果,并履行谈判所约定的各事项,同时承担全额费用。
4.10.6因承包人原因导致业主退房,造成该房屋再次销售的价格低于原销售价格,承包人应按差价的150%补偿给发包人。
4.10.7承包人保修维修应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维修材料应使用原有品牌及型号,确必须使用其他材料替代的,需征得发包人同意。
4.10.8承包人方承担的保修责任,还应以双方合约、国家法规、地方规章、行业规定等中的有利于用户方的条款为准。
5、保修违约处理
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构成承包人违约,视为承包人自愿放弃质保金,承包人除应按合同违约条款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及第三方利益损失,发包人依法保留追赔的权利,如下:
5.1.1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维修通知后,承包人拒绝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拒绝履行保修责任的。
5.1.2发包人就同一维修事项向承包人发出两次书面维修通知,承包人仍不按约定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不履行维修责任的;
5.1.3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发包人无法通知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时间超过3个月的;
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加收5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且本工程的整体保修责任继续由承包人承担,直至保修期结束。费用的认定可不经承包人认可,由发包人发送书面通知给承包人,同时提供相关责任及费用认定资料,承包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向发包人支付上述费用,每延迟一天,每天按未交纳费用的0.5%收取滞纳金,列举如下:
5.2.1承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限内到现场检查、或未按约定的时限提出处理方案、或未按约定的时间进场施工,或未按维修时限完成维修项目并达到验收标准的,且无发包人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的;
5.2.2如对同一维修事项,承包人经过两次维修仍未能达到合同要求的;
5.2.3承包人的维修方案不满足发包人要求,虽经多次(三次或三次以上)修改仍不能满足要求的;
5.2.4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发包人无法正常通知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时间但未超过3个月的;
5.3承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限内报到、或未按约定的时限提出处理方案、或未按约定的时间进场施工,或未按维修时限完成维修项目并达到验收标准的,且无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每延期一天扣罚承包人200~1000元/天违约金。
5.4如对同一维修事项,承包人在维修时限内进行第一次维修后,若仍未能解决该维修事项,承包人可按维修时限约定进行第二次维修,第二次维修还不能解决该维修事项,则发包人有权按7.2条约定执行,也可要求承包人按维修时限进行第三次维修解决,同时,承包人还需支付发包人每次1000元的质量违约金。
5.5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的管理,或不遵守发包人的各项规定,承包人应支付发包人50-500元的违约金。
6、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在保修期第1年后,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验收,发包人于30天内向承包人无息结清保修金并扣除已发生的维修款(如有)。
7、其他
7.1如因承包人质量原因导致事故或将要导致事故,在承包人抢修工作人员到达之前,发包人可先行采取合理的方式以避免事故损失扩大,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2发包人及承包人在责任认定产生争议,如承包人认为是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维修时,均由承包人提供证据(设计要求、核定单、其他书面依据)证明其无过错,否则为承包人有过错,需按本条款约定履行维修责任。
7.3承包人所留质保金不足以赔偿该因承包人质量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时,发包人将保留继续追赔的权利。
7.4本条款所指发包人可理解为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
7.5本条款使用于多方合同时,承包人承担的责任及义务均适用于发包人以外的其他合同主体。
7.6发包人指定进行分包的项目的维保事项,由总包施工单位协调和督促分包单位进行保修,承当总包管理责任,分包单位不按本条款约定进行保修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总包施工单位代为履行保修责任,并追究分包人保修违约责任。
7.7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未尽事宜,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执行。
本合同份数及双方各自执有份数与主合同要求一致。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后30天。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10: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
1.3 工程户型:_________
1.4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 工程期限__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7 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
(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 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 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要求。
3.3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 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 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 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 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 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标准执行。
9.2 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
9.3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
├────┼──────┼───────┼─────┤
│ 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 │ 50% │ │
├────┼──────┼───────┼─────┤
│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45% │ │
├────┼──────┼───────┼─────┤
│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5% │ │
└────┴──────┴───────┴─────┘
11.2 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 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表一
工程报价单
┌──┬──┬──┬──┬──┬────┬─────────┐
│序号│项目│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此表用量较多企业可复印作为合同附件。
附表二
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
│序号│材料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供应时间│供应验收地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有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专业检验单位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表三
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
│序号│材料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供应时间│供应验收地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有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专业检验单位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表四
工程竣工验收单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
│工程名称: │
├─────────────────────────────────┤
│工程地点: │
├─┬──────┬───────────┬────────────┤
│ │ │ │签字(盖章): │
│ │ 甲方 │ │ │
│竣│ │ │ │
│工├──────┼───────────┼────────────┤
│验│ │ │签字(盖章): │
│收│ 监理单位 │ │ │
│意│ │ │ │
│见├──────┼───────────┼────────────┤
│ │ │ │签字(盖章): │
│ │ 乙方 │ │ │
│ │ │ │ │
└─┴──────┴───────────┴────────────┘
备注:竣工验收中,尚有不影响整体工程质量问题,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入住,但必须签订竣工后遗留问题协议做为入住后解决遗留问题的依据。
附表五
家装工程保修单
┌──────┬─────────────────────────┐
│甲 方│ │
├──────┼───────┬──────┬──────────┤
│甲方代理人 │ │ 联系电话 │ │
├──────┼───────┴──────┴──────────┤
│乙 方│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
├──────┼───────┴──────┴──────────┤
│家装工程地址│ │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
│ 保修期限 │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
└──────┴─────────────────────────┘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
1.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2.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维修;
4.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篇11:正规项目施工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业主”)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监理人”)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监理概况
1.业主委托监理人的家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①、工程名称:
②、监理范围:甲方委托乙方按下述第种方式对本工程进行监理:.施工前期服务:装修公司资格审核、装修合同审核、设计方案审核、材料审核、预算审核;.施工过程阶段监理:原房质量勘测(含房屋拆旧验收)、水电隐蔽工程验收、泥木工程验收(含隐蔽)、油漆工程验收、安装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施工过程全程监理:材料的购买及进场验收、水电路改造、防水工程、吊顶工程、细木工程、门窗工程、地墙面铺设工程、涂料油漆工程、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增减工程、工期延期审核、工程进度控制、协助签定工程施工保修责任书;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②、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二、监理收费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监理费用总额元,金额大写;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时甲方向乙方预付双方商定监理费总额的30%作为合同定金,定金收费元,金额大写;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3.工程进度过半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金额元,金额大写;
4.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乙方向甲方开具收据作为结算凭证若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发票则由甲方承担8%的税管费。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监理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如需乙方监理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当负责房屋装饰装修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包括装饰时“居室内需改动、拆除”的部分,在乙方的配合下,必须向小区物业管理处或房管部门申报,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5、当甲方发现监理人员未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甲方或工程造成损失、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甲方报告监理工作;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甲方提供与其水平相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3、对装饰工程有关事项包括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权向甲方提出建议;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5、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
6、工程上使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等有权通知甲方,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得到乙方复工令后才能继续施工;
7、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8.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约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了工程费用、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甲方事先批准。
四、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
2、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并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监理费。乙方不履行
3.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业主原因(供货延误、变更、外出)需推迟施工进度,延误工期超过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一个月时,应适当加收监理费。
五、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为有效。
2、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监理合同时,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监理文件,
六、免责条款
1、甲方因合理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或停工,应提前告知乙方,不需支付停
2.乙方对施工方违反合同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七、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附加: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八、合同文本
1.合同的监理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止。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篇12:防水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地下室防水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名称:
3)、工程内容:在原有基础上新做一层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施工(卷材为聚酯胎3mm厚,-15°),包含细部处理,底部基层处理剂的施工,附加层的施工,施工缝和后浇带的防水处理及与本工程有关的零星工程。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文明施工。
三、主材选用及工程价款等:
1、选用材质:“聚酯胎3mm厚,-15°防水卷材,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提供材料的合格证书、材料检验证书、材料样板及乙方施工资格证书。材料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场开工
2、本合同价格包括材料现场转运、垃圾的清运、清除(运离施工现场)
3、施工厚度要求:采用外mm厚防水卷材
4、全部包工包料,单价为元/平方。
6、面积:按甲方确认的实做面积结算,此价格为含税人民币价格。
四、工期:按甲方项目部所安排的进度施工。
五、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2)、承包人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图集和设计图纸的规定。并符合发包人的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2-)及《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防水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并经发包人、监理、承包人共同见证取样,送法定检测部门检测合格,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工程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为五年。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且达到质量标准的工程量,每平方米铺贴面积元,该铺贴面积仅指铺贴完成的外表面积,其它如细部处理、底部基层处理剂的施工、附加层的施工、施工缝和后浇带的处理等均不再计算工程量,不再另计任何费用。
在承包人承包的防水工程范围内的一切检测费(材料等)均有承包人承担,不再另计任何费用。
达不到质量标准时,由承包人返工,因返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承包人拒绝返工的、或工期严重滞后时,由发包人另外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承包人已经施工的工程量,发包人可拒付任何费用,承包人对此无任何异议。
七、工程款支付办法:
1、当地下室底板及外墙板外侧防水层全部施工完毕,经质监站、监理单位、发包人、承包人共同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在主体施工单位施工完回填土方后,____日内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外墙防水已完工程量的60%;土方回填施工时,承包人应派专人在现场跟班作业,以防泥工施工时破坏防水层;
2、在土方回填后____日内的适当时间,发包人组织承包人、监理单位不少于两次的地下室防水效果初验;在此期间,承包人整理施工资料提交给发包人;初验中没有发现问题,资料提交齐全有效,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所施工的底板防水和外墙防水已完工程量的25%;若在初验中发现渗漏或超过规范规定的湿渍等质量问题、或资料有缺陷时,顺延本次工程款的支付时间,直至承包人解决好所发现的问题;
3、在地下室底板和外墙后浇带等主体结构施工前后,承包人应及时配合,完成后浇带部位的防水层施工;在后浇带等部位的防水层施工完毕后的____日内,经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共同初验合格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所施工的全部已完工程量的10%;
4、承包人剩余5%的工程款转作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的____日内,由发包人无息退还给承包人。保修期间出现保修事件时,保修金不足部分由承包人交付。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自行解决民工食宿。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十、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工序的施工,必须经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十一、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其费用;施工开始前,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包人施工人员发生工伤事故者,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理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负责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赔付。实际费用与理赔金额的差额由承包人承担。一旦发生重伤事故或伤亡事故者,发包人最终一次性赔付当事人的最高赔偿金以保险公司理赔的数额为最高封顶数额,其余由承包人承担。
十二、工程变更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无权擅自变更;承包人应严格执行设计单位或发包人所出具的变更通知;工程变更涉及费用增减的,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工程转包和分包
本工程严禁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可立即与承包人解除合同,工程款不予支付。
十四、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暴雨、暴雪、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不可抗力,双方的损失分别由各自承担自身的损失。
十五、保险
承包人应为其工地所有施工人员以及进入工地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包人的财物保险等。
十六、关于意外停工的约定
因停水、停电、天气恶劣以及其它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致使工程停工的,承包人的窝工工时费和生活费、机械停置费和租赁费、材料占用资金损失等以及或因上述原因引起的承包人的费用支出,发包人一概不予补偿;却因特殊原因,停工时间可能相对较长时,经承发包双方协商同意并在确定再次复工的时间后,承包人可采取人员、机械退场的措施、并保护好已完工程,此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十七、工程质量保修
本防水工程的保修期为五年;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十八、违约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做足一切安全措失,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合同所规定且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否则一经发现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需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20%的违约金。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品牌及项目部所要求的施工工序及材料厚度严格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否则,一经发现,甲方可拒付乙方工程款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倍的违约金。
4、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中途停工,否则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20%的违约金。
5、在乙方施工期间,乙方工人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管理,不得有任何偷盗行为或损坏现场成品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损失的金额以甲方确认的为准,且此款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完工,否则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1%的违约金,如超过三天仍未满足施工要求的,甲方可单方面中止合同,乙方所有工程款不予支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在保修期间(保修期为五年),如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甲方电话通知24小时进行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修复,所发生的费用(费用金额无须乙方同意以甲方确认的为准)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工程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份可向乙方追索。
8、在全部完工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验收所需具备的一切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9、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必须做到场地干净整洁、无任何垃圾,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验收并有权自行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所损失的金额以甲方确认的为准。
十九、廉洁条款
1、严禁甲方人员以任何方式明、暗示乙方请吃、请喝、收受乙方礼金、礼品或接受提供的其它私人便利或利益。
2、严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如果出现乙方在履约过程进行私下请吃、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等一切非正常的经济活动,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退场等一切经济损失,所损失的金额以甲方确认的为准,并且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如果乙方事后主动积极向甲方陈述事实或乙方有证据显示以上行为为甲方人员施压的不得已行为,则乙方可保留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二十、其他事项:
1、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2、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武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处理人(姓名):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BP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
(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其它规定: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______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_________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元)│
├────┼──────┼───────┤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 │
├────┼──────┼───────┤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
├────┼──────┼───────┤
│第三次 │双方验收合格│ │
└────┴──────┴───────┘
3、其它支付方式:_________;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4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12.5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4 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15.5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6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八:工程验收单。
附件九:工程结算单。
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市场合同认证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意见: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一)
┌─┬─────┬──┬──┬──┬──┬───┬───┬──┬──┬─┐
│序│施工项目 │居室│居室│居室│门厅│卫生间│卫生间│阳台│厨房│ │
│号│ │1 │2 │3 │平方│1 │2 │平方│平方│ │
│ │ │平方│平方│平方│米 │平方米│平方米│米 │米 │ │
│ │ │米 │米 │米 │ │ │ │ │ │ │
├─┼─────┼──┼──┼──┼──┼───┼───┼──┼──┼─┤
│ │1.涂料 │ │ │ │ │ │ │ │ │ │
│一├─────┼──┼──┼──┼──┼───┼───┼──┼──┼─┤
│ │2.乳胶漆 │ │ │ │ │ │ │ │ │ │
│、├─────┼──┼──┼──┼──┼───┼───┼──┼──┼─┤
│ │3.吊顶 │ │ │ │ │ │ │ │ │ │
│ ├─────┼──┼──┼──┼──┼───┼───┼──┼──┼─┤
│顶│4.顶纸 │ │ │ │ │ │ │ │ │ │
│ ├─────┼──┼──┼──┼──┼───┼───┼──┼──┼─┤
│ │5.灯池 │ │ │ │ │ │ │ │ │ │
│ ├─────┼──┼──┼──┼──┼───┼───┼──┼──┼─┤
│ │6.塑料板 │ │ │ │ │ │ │ │ │ │
│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颜色 │ │ │ │ │ │ │ │ │ │
├─┼─────┼──┼──┼──┼──┼───┼───┼──┼──┼─┤
│ │1.通体砖 │ │ │ │ │ │ │ │ │ │
│二├─────┼──┼──┼──┼──┼───┼───┼──┼──┼─┤
│ │2.釉面砖 │ │ │ │ │ │ │ │ │ │
│、├─────┼──┼──┼──┼──┼───┼───┼──┼──┼─┤
│ │3.木地板 │ │ │ │ │ │ │ │ │ │
│ ├─────┼──┼──┼──┼──┼───┼───┼──┼──┼─┤
│ │4.花岗岩 │ │ │ │ │ │ │ │ │ │
│地├─────┼──┼──┼──┼──┼───┼───┼──┼──┼─┤
│ │5.地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颜色 │ │ │ │ │ │ │ │ │ │
├─┼─────┼──┼──┼──┼──┼───┼───┼──┼──┼─┤
│ │1.涂料 │ │ │ │ │ │ │ │ │ │
│三├─────┼──┼──┼──┼──┼───┼───┼──┼──┼─┤
│ │2.乳胶漆 │ │ │ │ │ │ │ │ │ │
│、├─────┼──┼──┼──┼──┼───┼───┼──┼──┼─┤
│ │3.壁纸 │ │ │ │ │ │ │ │ │ │
│ ├─────┼──┼──┼──┼──┼───┼───┼──┼──┼─┤
│墙│4.软包 │ │ │ │ │ │ │ │ │ │
│ ├─────┼──┼──┼──┼──┼───┼───┼──┼──┼─┤
│ │5.壁板 │ │ │ │ │ │ │ │ │ │
│ ├─────┼──┼──┼──┼──┼───┼───┼──┼──┼─┤
│ │6.大理石 │ │ │ │ │ │ │ │ │ │
│ ├─────┼──┼──┼──┼──┼───┼───┼──┼──┼─┤
│ │7.瓷砖 │ │ │ │ │ │ │ │ │ │
│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颜色 │ │ │ │ │ │ │ │ │ │
├─┼─────┼──┼──┼──┼──┼───┼───┼──┼──┼─┤
│ │1.涂料 │ │ │ │ │ │ │ │ │ │
│ ├─────┼──┼──┼──┼──┼───┼───┼──┼──┼─┤
│ │2.塑料墙裙│ │ │ │ │ │ │ │ │ │
│ ├─────┼──┼──┼──┼──┼───┼───┼──┼──┼─┤
│ │3.木踢脚 │ │ │ │ │ │ │ │ │ │
│ ├─────┼──┼──┼──┼──┼───┼───┼──┼──┼─┤
│ │4.砖踢脚 │ │ │ │ │ │ │ │ │ │
│四├─────┼──┼──┼──┼──┼───┼───┼──┼──┼─┤
│ │5.塑料踢脚│ │ │ │ │ │ │ │ │ │
│ ├─────┼──┼──┼──┼──┼───┼───┼──┼──┼─┤
│ │6.窗帘盒 │ │ │ │ │ │ │ │ │ │
│、├─────┼──┼──┼──┼──┼───┼───┼──┼──┼─┤
│ │7.暖气罩 │ │ │ │ │ │ │ │ │ │
│ ├─────┼──┼──┼──┼──┼───┼───┼──┼──┼─┤
│ │8.木质 │ │ │ │ │ │ │ │ │ │
│ │阴角线 │ │ │ │ │ │ │ │ │ │
│装├─────┼──┼──┼──┼──┼───┼───┼──┼──┼─┤
│ │9.石膏 │ │ │ │ │ │ │ │ │ │
│ │阴角线 │ │ │ │ │ │ │ │ │ │
│ ├─────┼──┼──┼──┼──┼───┼───┼──┼──┼─┤
│ │10.包门套 │ │ │ │ │ │ │ │ │ │
│ ├─────┼──┼──┼──┼──┼───┼───┼──┼──┼─┤
│ │11.包窗套 │ │ │ │ │ │ │ │ │ │
│ ├─────┼──┼──┼──┼──┼───┼───┼──┼──┼─┤
│ │12.包门 │ │ │ │ │ │ │ │ │ │
│饰├─────┼──┼──┼──┼──┼───┼───┼──┼──┼─┤
│ │13.现制门 │ │ │ │ │ │ │ │ │ │
│ ├─────┼──┼──┼──┼──┼───┼───┼──┼──┼─┤
│ │14.现制窗 │ │ │ │ │ │ │ │ │ │
│ ├─────┼──┼──┼──┼──┼───┼───┼──┼──┼─┤
│ │15.现制 │ │ │ │ │ │ │ │ │ │
│ │吊柜 │ │ │ │ │ │ │ │ │ │
│ ├─────┼──┼──┼──┼──┼───┼───┼──┼──┼─┤
│ │16.现制 │ │ │ │ │ │ │ │ │ │
│ │地柜 │ │ │ │ │ │ │ │ │ │
│作├─────┼──┼──┼──┼──┼───┼───┼──┼──┼─┤
│ │17.现制 │ │ │ │ │ │ │ │ │ │
│ │落地柜 │ │ │ │ │ │ │ │ │ │
│ ├─────┼──┼──┼──┼──┼───┼───┼──┼──┼─┤
│ │18.包管道 │ │ │ │ │ │ │ │ │ │
│ ├─────┼──┼──┼──┼──┼───┼───┼──┼──┼─┤
│ │19.暖气 │ │ │ │ │ │ │ │ │ │
│ │移位 │ │ │ │ │ │ │ │ │ │
│ ├─────┼──┼──┼──┼──┼───┼───┼──┼──┼─┤
│ │20.管道 │ │ │ │ │ │ │ │ │ │
│ │改线 │ │ │ │ │ │ │ │ │ │
│法├─────┼──┼──┼──┼──┼───┼───┼──┼──┼─┤
│ │21.供电 │ │ │ │ │ │ │ │ │ │
│ │改线 │ │ │ │ │ │ │ │ │ │
│ ├─────┼──┼──┼──┼──┼───┼───┼──┼──┼─┤
│ │22.作防水 │ │ │ │ │ │ │ │ │ │
│ ├─────┼──┼──┼──┼──┼───┼───┼──┼──┼─┤
│ │23.灯具 │ │ │ │ │ │ │ │ │ │
│ │安装 │ │ │ │ │ │ │ │ │ │
│ ├─────┼──┼──┼──┼──┼───┼───┼──┼──┼─┤
│ │24.洁具 │ │ │ │ │ │ │ │ │ │
│ │安装 │ │ │ │ │ │ │ │ │ │
│ ├─────┼──┼──┼──┼──┼───┼───┼──┼──┼─┤
│ │25.油烟机 │ │ │ │ │ │ │ │ │ │
│ │安装 │ │ │ │ │ │ │ │ │ │
│ ├─────┼──┼──┼──┼──┼───┼───┼──┼──┼─┤
│ │26.排风扇 │ │ │ │ │ │ │ │ │ │
│ │安装 │ │ │ │ │ │ │ │ │ │
│ ├─────┼──┼──┼──┼──┼───┼───┼──┼──┼─┤
│ │27.热水器 │ │ │ │ │ │ │ │ │ │
│ │安装 │ │ │ │ │ │ │ │ │ │
│ ├─────┼──┼──┼──┼──┼───┼───┼──┼──┼─┤
│ │28.洗手盆 │ │ │ │ │ │ │ │ │ │
│ │安装 │ │ │ │ │ │ │ │ │ │
│ ├─────┼──┼──┼──┼──┼───┼───┼──┼──┼─┤
│ │29.洗菜池 │ │ │ │ │ │ │ │ │ │
│ │安装 │ │ │ │ │ │ │ │ │ │
│ ├─────┼──┼──┼──┼──┼───┼───┼──┼──┼─┤
│ │30.拖布池 │ │ │ │ │ │ │ │ │ │
│ │安装 │ │ │ │ │ │ │ │ │ │
│ ├─────┼──┼──┼──┼──┼───┼───┼──┼──┼─┤
│ │31.防盗门 │ │ │ │ │ │ │ │ │ │
│ │安装 │ │ │ │ │ │ │ │ │ │
│ ├─────┼──┼──┼──┼──┼───┼───┼──┼──┼─┤
│ │32.铝合金 │ │ │ │ │ │ │ │ │ │
│ │门窗 │ │ │ │ │ │ │ │ │ │
│ ├─────┼──┼──┼──┼──┼───┼───┼──┼──┼─┤
│ │33.挂镜线 │ │ │ │ │ │ │ │ │ │
│ ├─────┼──┼──┼──┼──┼───┼───┼──┼──┼─┤
│ │34.饰物、 │ │ │ │ │ │ │ │ │ │
│ │镜子 │ │ │ │ │ │ │ │ │ │
│ ├─────┼──┼──┼──┼──┼───┼───┼──┼──┼─┤
│ │35. │ │ │ │ │ │ │ │ │ │
└─┴─────┴──┴──┴──┴──┴───┴───┴──┴──┴─┘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br> (附表二)
┌────┬─────────────┬────────┬───────┐
│ 序号 │ 工程项目及做法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三) 金额单位:元
┌──┬───────────┬────┬────┬────┬─────┐
│序号│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合计金额 │
│ │规格、型号、品牌、等级│ │ │ │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7 │ │ │ │ │ │
├──┼───────────┼────┼────┼────┼─────┤
│8 │ │ │ │ │ │
└──┴───────────┴────┴────┴────┴─────┘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四) 金额单位:元
┌────┬──┬──┬──┬──┬──┬──┬────┬───────┐
│材料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应时间│供应至的地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五) 金额单位:元
┌────┬──┬──┬──┬──┬──┬──┬────┬───────┐
│材料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应时间│供应至的地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六)
┌───────────────────────────────────┐
│ │
│ │
│ │
│ │
│ │
│ │
└───────────────────────────────────┘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七)
┌────────┬───────┬──────┬───────────┐
│ 变更内容 │ 原设计 │ 新设计 │ 增减费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详细说明: │
│ │
│ │
│ │
│ │
│ │
│ │
└───────────────────────────────────┘
注: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工 程 验 收 单 (附表八)
┌────┬────────────┬────────┬────────┐
│ 序号 │ 主要验收项目名称 │ 验收日期 │ 验收结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整体工程验收结果 │
├───────────────────────────────────┤
│ │
│ │
│ │
│ │
│ │
│ │
│ │
│ 年 月 日 │
└───────────────────────────────────┘
全部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工 程 结 算 单 (附表九) 年 月 日
┌──┬───────────────┬────────────────┐
│1 │合同原金额 │ │
├──┼───────────────┼────────────────┤
│2 │变更增加值 │ │
├──┼───────────────┼────────────────┤
│3 │变更减值 │ │
├──┼───────────────┼────────────────┤
│4 │甲方已付金额 │ │
├──┼───────────────┼────────────────┤
│5 │甲方结算应付金额 │ │
└──┴───────────────┴────────────────┘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工 程 保 修 单 (附表十)
┌───────┬──────────┬────────┬───────┐
│公司名称 │ │联系电话 │ │
├───────┼──────────┼────────┼───────┤
│用户姓名 │ │登记编号 │ │
├───────┼──────────┴────────┴───────┤
│装修房屋地址 │ │
├───────┼──────────┬────────┬───────┤
│设计负责人 │ │施工负责人 │ │
├───────┼──────────┼────────┼───────┤
│进场施工日期 │ │竣工验收日期 │ │
├───────┼──────────┴────────┴───────┤
│保修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
├─────────────────┼─────────────────┤
│ │法定代表人: │
├─────────────────┼─────────────────┤
│ │委托代理人: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篇14:承包工程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编号: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 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8.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四.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____________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万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____,金额_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三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 失, 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三.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七条. 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篇15:维修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完善我校后勤工作社会化的管理,根据《学校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就校园物业零星维修由乙方承接,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学校
1.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1.4工期:本工程自签订合同起 年 月 日前竣工。
1.5工程质量:合格。
1.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 )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3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定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三条 乙方职责:
3.1 工程质量方面:乙方应加强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3.2劳动安全方面: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的劳动管理和劳动教育,注意劳动安全,做好施工现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不得随意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围护设施,如发生工伤事故或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和遵守甲方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规章制度。
3.3文明施工方面:材料堆放及现场施工应服从甲方管理,做到材料堆放整齐、规范,施工现场保证工完场地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通畅。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
3.4成品保护方面:乙方应加强成品保护工作,既要防止成品被别人破坏,又要防止破坏别人的成品。属乙方自己的成品,破坏后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破坏其他人的成品,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3.5负责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绿地等不受损坏,否则应承担相应费用。
3.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与清运等工作,并承担费用。
3.7保险和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伤亡等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支付。
3.6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第四条 工期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同意标准》(GBJ300-88)等国家指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告知乙方验收时间,原则上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但由于甲方原因,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另定验收日期的,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工程款结算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政府定点的有核价资质的核价公司核定的该项目维修
第七条 质量保证期
本项工程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工程因自然力等主客观因素出现松动、脱落等现象,乙方需在2日内到场免费维修。
第八条 付款方式
8.1工程验收合格后,由经办人填写《学校合同类付款审批表》,按相关规定并附齐相关材料,逐级审批后,学校财务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90%的合同金额;
8.2 结算价的10%留取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招标人退还该工程质量保证金(无息)。
8.3工程验收合格后45内,双方完成结算并按8.1、8.2规定完成付款。
第九条 材料供应约定
9.1乙方采购的材料,应为符合本项目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9.2凡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10.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0.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元违约金。
11.2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1.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来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1.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1.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11.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2.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2.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学校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
13.1在本次施工中乙方要时刻注意施工安全,同时尽量避免在校园内产生很大的噪声,以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人身安全。
13.2乙方严格按程序施工,每道程序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再施工下一道程序,从而确保工程质量。
13.3在施工中,本工程如有变更部分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13.4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造成已完工程量返工,甲方因承担乙方经济损失。
13.5附工程项目清单。
第十四条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平等地、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乙方校内服务资格标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合本同未明确的内容一律以资格标文件为准。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发包方(甲方): 学校(盖章) 承包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篇16:外墙维修施工合同_外墙维修施工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我村20xx年外墙装修(抹水泥、刮腻子、刷涂料)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外墙装修(抹水泥、刮腻子、刷涂料)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括水电费及场地租赁费)、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4、合同价款:
①抹水泥刮腻子刷涂料/㎡
②刮腻子刷涂料/㎡
③直接刷涂料/㎡
④只抹水泥/㎡
合同总造价款以最终实际验收结果为准。
6、付款方式:按施工进度分期付款,质保金按工程总价款的10%暂扣,质保限期为壹年,期满后全部支付。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2、竣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3、合同工期:____天。
三、技术要求:
1、施工面为砖墙,需先抹水泥,再刮腻、刷涂料。
2、施工墙面为水泥墙,直接刮腻子、刷涂料。
3、施工墙面已实施抹水泥、刮腻子,直接刷涂料。
4、住户的各种棚圈,可直接刷涂料。
四、施工及质量要求:
抹水泥,刮腻子、刷涂料,每道工序都要保质保量完成,施工效果要达到表面平滑,不起皮、不掉色,整体色调一致。
五、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方负责施工范围及所需施工户的指配,配合并解决施工队的合理需求,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承包方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承包人应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施工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
六、安全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作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方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方、总承包单位对承包方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薛家湾镇人民政府财务室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弱电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弱电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
2、工程地址:_________
3、工程概况:金属桥架安装、信息点管路安装、信息点布线及安装;机房光缆布线信息点布线及安装;协助安装防雷、消防系统产品。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工地现场有关问题,保证现场正常施工的必要条件。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施工、完工,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1)完成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量为:约400米金属桥架安装;约_________米的管路铺设;约_________个信息点布线安装;约_________个机房信息点布线安装;约_________条室内光缆布线;及协助安装防雷系统产品、消防系统产品)
2)提交信息点平面标识图、配线架标识表、线缆标签、及相关对应文档资料。
3、乙方保证统一着装(工作服)在现场施工及项目班组长每天到场。
4、乙方保证该项目工程开通正常运行一年的维护工作。
5、甲方应及时将工程材料运到现场,并存放在安全的仓库。
三、工程进度安排
1、在甲乙双方协商下,计划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全部完工。
2、若遇甲方无法提供施工条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四、工程验收时间
工程完工后一月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无正当理由在一月内不组织验收视为工程合格。
五、合同预算金额
本合同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000.00)
六、结算方式
工程量进行到5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_________%的预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_________%;余款_________%一年内付清。
乙方向甲方开据《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建筑安装专用发票》。
七、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如因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它人力不可抗力事故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责任不在乙方。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从速完成施工。
八、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支付工程款,应承担每天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乙方中途舍弃工程安装,合同金额不予支付处理;乙方不遵守《保密约定》应承担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十的扣款。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的合同范本·施工分包合同·房屋建筑装修施工合同·钢结构施工合同·家装施工合同·施工监理合同·油漆施工合同·维修施工合同·广告牌施工合同·景观施工合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18: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7]_合同范本
30.3 如果在施工期间或以后任何时间,承包人因施工损坏公路或桥梁而被索赔,他必须立即报告工程师,其后,业主将商洽解决并支付索赔款,并保护承包人免受该索赔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如果工程师认为造成此种索赔或部分索赔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没有履行本条第1和2款规定的义务,由工程师确认的因此种不履行而损失的款额必须由承包人支付给业主。
30.4 如果工程性质需要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本条上述规定必须按“公路”包括船闸、码头、防波堤或其他有关的水路设施,“运输工具”包括船只来予以解释,并由此而施行。
31.1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的要求,为业主雇用的其它承包商及其工人,以及为业主或其它合法当局雇用的工人提供合理开展工作的机会,这些工人可受雇在工地上或附近,从事不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或由业主签订的与工程有关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它合同规定的工作。然而,如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书面要求,为其他承包人、业主或其它合法当局提供由他负责维护的道路,或准许使用其在工地的脚手架或其他设备,或提供其它任何类似性质的服务,业主必须向承包人支付有关此种使用或服务的费用,只要工程师认为合理。
32.1 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证工地没有任何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善储存或处置建筑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将所有残余物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清理出工地。
33.1 完工之后,承包人应将所有建筑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设施清理出工地,使整个工地和工程显得整洁合乎标准,让工程师满意。
劳工
34.1 承包人必须自己安排雇用所有当地或其他地方的劳工,并负责劳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资,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4.2 只要合理可行,承包人应视当地情况,向工地的职员和工人提供充足的饮水和其他用水,让工程师代表感到满意。
34.3 除非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承包人不得进口、销售、赠予、以物交换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任何烈酒或毒品,或允许或让其转包人、代理人或雇员参与任何此种物品的进口、销售、赠予、交换或处置。
34.3 如上所述,承包人不得向他人赠予、交换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任何武器或弹药,也不得准许或容忍同样行为发生。
34.5 在处理与雇工的关系时,承包人应适当注意公认的节假日和宗教或其他习俗。
34.6 一旦爆发传染病,承包人必须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机构为治疗此种疾病所制定的规章、命令及要求。
34.7 承包人应随时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雇员制造或在雇员中发生违法、骚乱或混乱行为,以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地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4.8 承包人必须负责让其转包人遵守上述规定。
34.9 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34条就所有其他有关劳工和工资的条件作出规定。
35.1 如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格式和时间向工程师代表或其办公室提交一份详细报告,汇报其在工地随时雇用的监督人员和不同等级劳工的数量,以及工程师代表可能要求的有关建设设备的情况。
材料和工艺
36.1 所有材料和工艺均应符合合同的规定和工程师的指令,且应随时在制造或加工地、工地或合同具体规定的其它地点,同时或在某一处,接受工程师可能命令进行的检验。承包人要为任何工程或任何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检查、测量和检验提供正常所需的帮助、工具、机械、劳力和材料,承包人还必须应工程师可能的选择或要求,在材料应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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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房屋拆除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就涉及的房屋拆除工程施工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内容:建(构)筑物拆除
四、 工程承包范围: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拆除标定范围内的全部建(构)筑物,拆除后的所有成品、半成品由乙方处理,渣土、建筑垃圾等由乙方负责清理平整达到验收要求。
五、 拆除施工要求:
乙方按工程承包范围做好拆除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拆除工作,对作业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对本次施工人员购置人身保险。乙方在拆除过程中,应划定人员区域,做好警戒和警示标志。在居民密集点、交通要道附近施工,要采取可靠地安全防护措施。
甲方在拆除过程中应帮助乙方协调处理好水、电、煤气、通讯管网等部门,乙方按城管、环保等部门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拆除工地外围应当设置围栏,防止物料、渣土外溢,并加强对噪音、粉尘、废渣的控制,努力降低噪音,减少粉尘污染,
严格按章拆除,如乙方在拆除过程中损坏相邻四周建筑物及地下设施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
乙方进场后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度的管理规定,提前提供拆除方案报甲方认可方能实施。
六、 结算方式:
1、 此工程乙方按所拆除的建筑物面积民房(框架、砖混结构)及厂房(钢结构)每平米12元综合单价支付给甲方,总价按拆除的实际面积计算。付款方式按双方约定支付。
签订合同支付甲方工程量50%,约人民币_____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待甲方测绘结束总工程量确定时,乙方付清余款。安全保障订金为_____万元(大写:捌拾万元整),乙方签订合同一次支付,待工程全部完工以后由甲方无息反还。
七、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完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八、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 方: 乙 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经办人:
电话:
日期:
篇20:双方合作协议书项目施工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双赢、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合作事宜,结成战略合作伙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乙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后,乙方组织货物运输时,甲方为其提供一定数量的运力,尽量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输。
2、甲方与乙方当地的分支机构合力展开货运业务,为货主提供门到门联合运输的延伸服务。
3、乙方积极深入企业营销,开发企业客户,大力组织货源,同时预统货物方向,配合甲方组织货源营销工作。
第三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
第四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建立沟通机制,本协议中未尽事宜遇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