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_月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翁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适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棋逢对手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惩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道德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监理人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鬲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主,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招待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招待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___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___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贪污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这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__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__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__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__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招待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__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__日内要出终止委托监理委托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__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外部条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在_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补偿金额=
第十六条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__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交免费提供__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
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用___支付报酬,按___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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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委托施工工程项目合同
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行业:_________________
招标内容:_____________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由________________颁发了土地证, 项目业主为____________, 建设资金来自____% , 招标人为____________。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工程项目的性质:房屋建筑施工工程。
2、工程规模:____________,建筑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
3、本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优良等级。
4、工程建设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工程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全部工作内容点这里报名(需要身份认证卡):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申请参加投标。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同类工程界定
(如:单项合同单体建筑面积在________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____________等)
五、资格预审办法
1、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送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2、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六、投标报名
投标申请人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提交报名信息。投标申请人可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临沂万豪置业有限公司 报名登记手续,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的注明 仁恒公寓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 字样。
七、投标报名截止
1投标人提交的报名信息截止时间为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 逾期提交的报名信息,本公司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篇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协议_合同范本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一)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三)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五)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2.乙方责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六份,施工图设计八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二)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三)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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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各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而增加工作或持续时间。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七条规定监理人应当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北京市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合同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当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当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当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当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当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当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当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 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篇4:委托船舶单项及其它工程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方):
签 约 地 点:
签 约 时 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节电工程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节电系统工程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用电情况向甲方提供节电系统工程服务为甲方达到节电的目的。
2、所需安装设备及价格如下:
二、工程总价
本合同乙方所提供节电设备及节电改造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以上报价为深圳提货价(含普通销售发票),可代办运输,运费由甲方支付。
(大写: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三、试机的安装及相关约定
通过对甲方用电情况的综合分析,为确保甲方经过节电改造后能够达到≥ %的节电目标,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如下节电设备进行节电改造测试:
1、试装设备的所有权约定
本协议书的所有试装设备在试装期间为乙方所有。
2、试装验收测试程序
试装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资料文件和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验收申请起运行节电设备七天进行性能测试,并书面签字确认测试结果。
3、试装验收测试方法
节电效果:
双方都同意按如下方法进行验收测试,节电设备安装完成之后,在负载不变的情况下,记录电表读数p1,让负载运转小时整的时候再记录电表读数p2,p2-p1=w1,w1是没有装节电设备时的小时耗电量,双方将此数记录于测试验收表上,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在相同的负载条件下,把节电设备接通,记录电表读数q1,让负载运转小时整的时候再记录电表读数q2,q2-q1=w2,w2是安装节电设备后小时的耗电量,双方将此数值记录于测试验收表上,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稳定性测试:
在保证测试设备正常运作的基础上,进行节电设备七天的试运行,若测试期中(1)稳定;(2)不影响甲方正常用电;(3)安全;则视为合格。
4、试装验收测试标准
双方同意把本协议第六条中的w1和w2两个值作为测试计算的基准值,节电百分比计算公式为:
[(w1-w2)÷w1]×100=节电率
上述计算所得之百分比数值为节电效果。
5、试装验收测试合格后有相关约定
经双方验收测试后,若经乙方安装兴发节电设备进行改造的甲方用电设备节电率≥%,在双方测试验收3日内甲方则需履行本协议之第四款。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节电改造试装设备总价款的 3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作为甲方对乙方损失的补偿。
四、付款方式
正式全面安装前甲方需先支付总工程款50%作为预付款,乙方在收取预付
款后45天内进行全面节电改造工程并完工,全面节电改造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后3日内再付工程款 45%,余款5%于二年保修期满后付清。
六、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按工程要求负责提供相关的资料和用电历史数据;
2、按工程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和机器安装环境(防高温、防雨水、防破坏);
3、在乙方安装调试过程中,安排专人配合乙方工作;
4、甲方用电负载应以签约时之用电负载为限。甲方如需增加用电负载(设备),需事先知会乙方,甲方擅自增加节电设备负载而超过节电器容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制定节电改造工程施工计划,提交甲方确认;
2、按约向甲方交付节电设备,并按计划进行安装;
3、节电改造完毕,乙方保证甲方经乙方安装节电设备进行改造的甲方用电设备节电率≥%节电效果;
4、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节电设备主件提供保修 年的服务承诺。
六、验收标准和方式
1、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资料文件,给予甲方验收,若发现设备规格、质量不符时,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验收申请后三天内应安排人员进行验收并予以书面签字确认;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请求后三天内未验收或无异议,应视为验收合格。
七、售后服务
1、甲方负责节电设备的保管和使用;
2、若因甲方之不当使用或其它人为因素而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方必须负责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对于保修期内的设备故障,由乙负责修复。保修期之外的设备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收取相应的维修费。
八、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提供的设备质量原因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2、如果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收回设备,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按总工程款30%赔偿)。
九、争议的解决
凡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均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作为本合同附件,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代表: 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篇5:通州市建设工程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1.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服务地点:
2.服务内容:
2.1服务招标代理。
3.双方责任:
3.1甲方责任
3.1.1办理前期的各种申报及审批手续。
3.1.2按时提供足够的工程技术资料给乙方制作招标文件。
3.1.3甲方必须指派一位充分了解本项目情况的代表,迅速地解答问题及提供资料给乙方及投标单位。
3.1.4按照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向乙方交付酬金。
3.2乙方责任
3.2.1代理甲方编制招标文件等招标事宜中的一切文件、表格;
3.2.2发布招标文件,主持开标及评标会议;3.2.3填报相关资料,由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
3.2.4为甲方编制设计合同;
3.2.5为甲方详细解释招标代理的具体程序及操作步骤。
4.酬金:
代理酬金:一笔算人民币 元整。
5.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项目招标服务并提交招标过程资料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6.合约有效期
本合约有效期自 年 月至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为止。本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在发展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双方不可控制的原因,需中断合约或延长合约时,乙方为此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属乙方原因,则乙方为此项目开支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7.违约责任
7.1倘若任何一方不按本合约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其违约内容,如该违约事项继续发生,则14天后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合约。合约终止后,违约方必须负责因其违约使合同终止而引致对方的损失。
7.2倘若项目为贷款项目,因贷款协议没有执行,或国家计划项目,因故停建缓延,则本合约终止。而甲方必须对乙方直至终止日期前提供的服务支付费用并就乙方未完成服务的已投入部份,给予补偿。
8.其他事项
8.1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需要,经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8.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有分歧意见时,尽量采取协商解决,仍不能一致时,可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协调;经协调仍不能一致的,请当地仲裁机关或法院解决。
8.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费用结清后自然失效。
8.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篇6:工程项目委托合同书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国家测绘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年 月
委托方(甲方): 合同编号:
承揽方(乙方): 南宁市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承揽人测绘资质等级: 乙级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第二条 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
序号标准名称标准代号标准等级
1《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 73-97国标
2《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93国标
3《城市测量规范》CJJ 8-99国标
4《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CH 1003-95行标
5《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CH/T 18314-20__国标
第四条 测绘工程费:
1、取费依据: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
2、取费项目及预算工程总价款:
序号项 目 名 称工作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
预算工程总价款:
3、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测绘工作量核计实际工程价款。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 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并提出书面审定意见。
3、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4、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5、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测绘成果。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 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 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4、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第七条 测绘项目完成工期
序号测 绘 项 目完成时间备注
全部测绘成果应于 年 月 日前交甲方验收。
第八条 乙方应当于工程完工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所完工的测绘工程完成验收,并出据测绘成果验收报告书。
对乙方所提供的测绘成果的质量有争议的,由测区所在地的省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裁决。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本项目全部测绘资料、成果成图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均归属委托方所有。
第十条 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并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 %,人民币 元。
2、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 %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 %,人民币 元。
3、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 %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 %,人民币 元。
4、乙方自工程完工之日起 日内,根据实际工作量编制工程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共同审定后,做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自测绘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根据工程结算结果向乙方全部结清工程价款。
第十一条
1、自测绘工程费全部结清之日起 日内,乙方根据技术设计书的要求向甲方交付全部测绘成果(见下表)。
序号成果名称规格数量备注
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测绘成果 份。甲方如需增加测绘成果份数,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每份工本费 元。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向偿付乙方预算工程费的30%,人民币 元;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价款,并按预算工程费的 %( 元)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进场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 元/日)计算,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顷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并根据本条第二项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停窝工费。
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乙方向甲方赔偿已付工程价款的 %,人民币 元,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工程款。
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预算工程总价款的 %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影响测绘作业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返工周期为 天,到 年 月 日完成,并向甲方提供测绘成果。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预算工程费30%(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无。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委托方名称(盖章): 承揽人名称(盖章):南宁市田润测绘有限公司
委托方住所: 承揽人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篇7:工程项目委托居间合同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管理方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签订承包施工合同,协助甲方完成整个合同履行期间的协调工作,保障合同的顺利实施。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工程项目的信息,最大限度的维护甲方的利益。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各种施工手续齐全,能够正常施工。
4、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达成合同签署,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项目管理方的关系,特别是在工程结算问题上,乙方负责协调。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项目管理方进行合同谈判。
2、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项目管理方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居间费用按照甲方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总价款的____%支付。
2、甲方每年为乙方结算一次,至迟不超过____月____日。
3、每一个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同复印件一份,作为居间费用总价计算依据。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合作细节及项目合作中相关利益人的秘密,任何乙方发现对方出现泄密行为均有权提出和提醒对方终止本行为,如因任何乙方的原因给对方造成实际的损失,受损方可向过错方提出等价赔偿。
六、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
七、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8:别墅项目精装修工程设计委托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设计方:(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甲方)给设计人(乙方)的委托书;
2.2 发包人(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
2.3 设计人(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判断:
3.1 本合同书;
3.2 发包人(甲方)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 工程概况
4.1工程名称: 。
4.2工程地点: 。
4.3建筑类别: ;建筑现状: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五条 设计程序
5.1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上门为设计项目进行勘测丈量,并确定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第一设计阶段)的时间;完成包括原建筑室内房型图、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及局部立面、透视图等各 套。
5.2乙方完成初步方案设计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与设计师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确定第二设计阶段完成的时间,完成初步设计方案修改图及立面图一套。
5.3乙方完成第二套设计阶段图纸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与设计师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确定完成第三设计阶段修改图及水、电、风全套图纸,主要装饰材料表及装修估算书的时间。
5.4乙方完成全套图纸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与设计师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确定全套图纸交图时间。
5.5其他: 。
第六条 (甲方)向设计人(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七条 设计人(乙方) 向发包人(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八条 图纸修改和图纸交底:
8.1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可向乙方提出,并约定设计时间进程,由双方签字确认。
8.2施工过程中,设计师必须保证有 次至 次到现场进行图纸交底和现场指导施工,以使工程施工达到设计效果。施工后,设计师应协助甲方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8.3交底对象为该设计项目的施工方,甲方应同时参加交底。
第九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
9.1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元,经双方协商,甲方支付的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9.2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首期设计费为设计总价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
9.3初步方案经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设计费为设计总价 %,即人民币(大写) 元。
9.4第二设计阶段图纸经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设计费为总价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
9.5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付清设计费余额。乙方将装订成册图纸(共 套)交于甲方。
上述具体付款日期以双方在“附件一”中约定的时间为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首期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设计费 %支付;超过一半的,按设计费 %支付。
10.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设计费用不予退还。
10.3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违约金;
10.4乙方交付的图纸不符合约定、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的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大写) 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10.5乙方未按照约定进行交底及竣工验收工作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大写) 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甲方) 份,设计人(乙方) 份。
11.2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乙方)不得指定装饰材料、供货商。
11.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1.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个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人民法院管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发包人(盖章):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9: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乙方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来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建设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义务
1.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2.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料。
3.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并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其中,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份。
2.乙方编制的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同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基础、主体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费
乙方将设计文件交甲方,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设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3.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退还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者,乙方应承担赔偿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我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工程委托代建合同
第一部分 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委托人(全称): 某某 宾馆
代建人(全称): 某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所、梅、2号、3号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1号、2号、3号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东湖XX146号
工程内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 投 资(估算投资): 壹亿 元人民币(财政投资9000万元,东湖宾XX1000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7.1-.1.20,
三、质量标准: 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 2% 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9000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1000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篇11:工程检测委托合同
甲方(委 托 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检测机构):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检测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 程 名 称:________________
工 程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建 设 单 位:________________
监 理 单 位:________________
施 工 单 位: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检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检测的检测项目包括(以打“√”为准)
□建筑材料检测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建筑节能检测 □空气检测
具体的检测项目为:建筑节能热工检测。
第三条、检测费用的核算与支付
1、工程量为________________房楼,计________________个单体,检测费用按省检测统一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元/栋的________________折计费,共计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为乙方提交检测报告后由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检测报告的交付
(一) 乙方交付检测报告一式三份,并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当甲方对部分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份数有特殊需要时,可另行约定。
(二) 报告由甲方自行来实验室提取。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未履行义务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时保质地完成检测业务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完成检测业务的时限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检测项目属于现场检测的,乙方应在检测活动前3日通知甲方,甲方按照通知的日期配合乙方进场开展检测活动。因乙方未履行义务而造成甲方无法按时完成进度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如有争议及改变内容,需经双方协商后解决,如通过诉讼解决,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签字之日起7个工作日检测完毕并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2:工程担保委托合同书
总承包商付款(供货)委托保证合同(试行)
编号:(工字)第号
委托保证人(总承包商,以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鉴于甲方与(以下简称供货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向供货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本合同所称总承包商付款保证是指,乙方向供货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1.2本合同所称货款是指。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供货商支付的货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甲方应支付货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元(大写:)。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履行付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日。
3.3如甲方与供货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付款时间,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变更后的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供货商支付货款时,由乙方向供货商支付。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供货商出具《总承包商付款(供货)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 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供货商修改、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主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法院起诉;
9.2向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13:委托船舶单项及其它工程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管理的博盈投资广场外墙进行清洗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1、 双 方约定,本合同所包含的工程内容为:博盈投资广场大厦所有外立面墙体、玻璃。其中玻璃为内外均清洗,且包含窗台、窗槽、窗棂、门及门楣、雨棚及附件。乙方 另负责对大厦一层叁处雨棚进行彻底清洗除锈并重新涂刷油漆。在清洗施工中如有对其他部位造成的污染也属乙方清洁的范围。
2、 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中,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对人及周围植被无毒无害、适合本大厦实际情况的化学药剂,施工进行前应将药剂相关合格证、说明书等报甲方审核同意。在本工程施工中如有因使用不合要求的清洁剂或其他材料造成的所有损害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 本工程采用包干价方式,总价为壹万伍仟元整。甲方除提供本工程所需的水电供应外不另承担包干价以外的任何其它费用。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为: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合格15日后如无因本工程产生的其他不良影响,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给乙方。
4、 乙方为本工程直接施工方,负责现场管理,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其它单位进行。
5、 乙方应保证按国家相关规定在本工程施工中采用具有作业资格的施工人员,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本工程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但,甲方不对因本工程产生的直接或间接安全事故负任何责任。
6、 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爱护大厦设施、节约用水用电,遵守甲方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监督管理。施工中乙方损坏的一切设施物品均需照价赔偿或复原。乙方在施 工中还应注意避免或减少对大厦内正常的工作秩序的影响。乙方应在施工前将详细施工方案通报给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按方案施工。
7、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七日内完工,但如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延误工期按每日2%扣除工程款。
8、 工 程完工后,由双方共同验收。验收标准为:外墙无污迹(包括明显透迹、水渍、灰渍)、无因清洗产生的外墙面明显褪色或颜色差异;玻璃应使用专用玻璃清洁剂和 使用玻璃刮片施工工艺,玻璃面内外明亮、无污迹、水渍、灰渍;内外窗台与窗槽无残留污迹、水迹,现场及周围无因施工产生的垃圾、灰尘、水污等污损;另在施 工结束后15日为质量观察期,此期间甲方观察无因乙方施工产生的其他不良影响则为合格。
9、 如经双方验收达不到上述标准的,由乙方无条件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造成的延期甲方按约定扣罚乙方工程款。
10、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生物工程委托管事协议书
编号:x
项目名称: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将 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 内容。
1、 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 招标代理形式:邀请招标
二、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 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3、 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 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 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 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 (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帐,全部费用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据乙方完成工作情况选择一次性支付 元或仅支付 元,乙方均无异议。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委托方年 月 日 代理方(乙方): 年 月 日 3 (甲方)
篇15: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 投 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各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而增加工作或持续时间。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七条规定监理人应当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北京市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合同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当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当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当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当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当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篇16:别墅项目精装修工程设计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中信浪琴湾大度假酒店装修工程设计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设计工作的内容及设计深度
(一) 本合同设计工作的内容为:
1、委托标的的全部内、外装修、装饰、摆饰、灯光、照明等工程设计
2、家具、布艺、搭配色系等设计
3、室外园林景观
4、满足酒店营运管理强制性要求的设计指引的室内工程设计。
(二) 设计深度
1、给排水
2、电器
3、强电
4、弱电
5、暖通
(三)设计的范围
1、地下室
地下停车场(至少50车位)、工程维修用房、总仓库、变电室设备房(备用发电机房)、机房泵房、保安监控室及消防中心、员工出入口、洗衣房、垃圾房、员工更衣室、员工食堂(包括餐厅和厨房)、员工活动及休息室、员工停车场、通道规划须符合消防要求、地下室后勤动线
2、一层
送货车辆及员工出入口设在背面、酒店大堂-挑空空间、员工出入口、前厅办贵重物品存放房、咖啡厅、大堂吧、花店、饼屋、商务中心、商场、洗衣间、杂物间消毒间、健身房、美发、棋牌、台球、游戏、通道设计、男(大5小5)女(8)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贵重物品存放区、行李房、团体行李暂存区、电梯厅、楼梯
3、二层
电梯厅、中餐厅-贵宾休息室、控制室、器材仓库、备餐区、宴会前厅、客用男女卫生间、厨房送餐动线
4、三层
电梯厅、客人休憩区、电话亭、员工用男女卫生间、备餐区、备品仓库 、宴会厅、多功能厅、会议室、桑拿房和大厅、小会议室三个、接待室、洽谈室、图书室、医务室、办公室
5、 三层——十六层
客房行政套房;客房豪华套房;豪华单人房、单人房、豪华标准房、标准房残障房;客房-备品仓、布草仓、消毒室、员工卫生间
6、 顶层
电梯机房、 屋顶花园、 观景台
7、室外
(1)主入口景观区、人行道、车道、雨遮
(2)客房风雨廊、景观区、前地下室车道
(3)主户外停车场
(4)次入口景观区、人行道、车道、雨遮
(5)次户外停车场
(6)后地下室车道
(7)员工通道
(8)夜间灯光效果
(9)安全防护及隔离
8、其它
(1)利用园林特色将室内与室外结合,以与岛内商务酒店区别
(2)在外围绿地增加设施项目,同时注意夏季与冬季户外活动
(3)最大化增加室内外停车位,方便客人,地下室50~60,地面100~120
(4) 中餐面积最大化,支持宴会厅用餐
(5)员工通道及后勤动线
(6)主入口注意视觉导引设臵,建议弱化次入口设计
(7) 全区客用动线无障碍设臵
(四)设计要求
设计方在符合国际先进并适用的理念和专业要求的同时,按甲方提供原则要求、标准及有关文件批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设计规范、标准、规程、技术条例,且符合酒店管理提出的标准,设计指引。按时提交设计图纸及文件。
设计应与建筑本身和谐统一,充分体现国际化、生态化、人性化、充满活力的五星级酒店的特色。
应充分理解并满足最终客户关于理念的要求,即旅游客户群体的要求。
充分体现室内环境的活力及生态环保。
充分考虑整体装修效果的协调,并注重细节,细部的处理。
1、空间布局及概念设计阶段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度假酒店项目的内部展示概念草案甲方进行交流。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原则要求进行设计。
(2)设计方与甲方、建筑师及其它咨询方协调达成设计意向、设计范围,着机任务量并协调甲方确定项目室内设计的各项目标与合理优化程度;
(3)设计方应参考建筑师提出的空间规划,使其能符合甲方、管理方及设计方的各项目及对优化程度的要求。设计方将准备有关空间
(4)设计方应提供可供选择的其它空间规划平面图,以供甲方叁考。
(5)设计方应进行初步展示,向甲方提供概念方案效果展示,并向甲方解说设计,进行充分讨论,以便与甲方取得设计方向的一致。展示应包括不但不限于初步布局平面图、总体设计概念黑白草图、设计区域内局部空间概念效果图、材料色彩与样品、单篇目录或者室内陈设品照片和渲染图片;
(6)基于已经确定的设计,设计应该向甲方提供一套最终效果色彩和材料的清单样板,以便于甲方对最终的效果进行确认。
2、初步设计阶段
(1)在已经得到确认的概念方案基础上,于听取各方意见后,设计方应向甲方提供整套初步设计图纸,这些图纸应该能够阐明设计意图。
(2)提供整套满足整个设计区域的初步设计照明图纸;
(3)提供整套项目设计区域装饰物硬件与金属器皿和卫生用具的设计图纸;
(4) 设计方向甲方提供整套设计区域内的陈设品、灯具、地毯、设计图纸;
(5) 向甲方提供整套餐饮区制服和餐桌/餐具的最终样版。
3、施工图设计阶段:
(1)根据甲方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设计区域内所有项目内容施工图纸;
(2)提供完整的建筑装饰面清单和相关装饰面设计手册,包含所有装饰材料的清单(包含但不限于规格、颜色、材料、技术要求、单价、产地);
(3)提供完整的设计区域内的辅助设施材料清单(包含但不限于规格、颜色、材料、技术要求、单价、产地);
(4)所有施工图纸应满足施工需要并且节点设计所反映的设计内容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5)提供充足的备选材料清单协助甲方进行设计优化和材料替换。
4、施工及安装阶段;
(1)设计方在得到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后,协助甲方对承包方提供的大样图、产品资料、样品及技术设计措施进行审核;
(2)设计方应制定合理的现场设计协调管理计划,以确保施工按照设计图纸顺利进行,并协助甲方对项目进度和质量进行控制;
(3)在应甲方要求进行项目阶段性施工现场视察的时候,设计方应该检查所有项目设计区域的装饰面施工效果及陈设品的最终摆放位臵,以及所有房间样板间的设计,从而确定施工效果和安装理;
(4)在每次现场检查完毕后向甲方提供一份关于所有设计区域内所有设计任务范围内项目的缺陷、质量及进度的报告,检查完毕后及时提交清单报告,并对潜在性缺陷和因为施工技术问题或者不确定因素所导致的施工最终效果缺陷提交书面报告;
(五)设计深度
1、设计阶段的设计深度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范、福建省有关的政策法规、规定、细则及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相关规定,并且能够通过政府部门的审批。
2、空间布局及概念设计阶段的深度要求
(1)清晰明确,有准确的文字说明,各专业设计相互协调,满足甲方要求,且符合酒店营运管理的要求。
(2)达到中国、福建省、漳州市相关文件要求的本阶段的设计深度。3)达到工料测量师在本设计阶段估算所需的进行准备造价估算的深度详细程度,并提供满足本设计阶段的必要的材料、设备供应商资料。
3、初步设计的深度要求
(1) 符合甲方已审定通过的设计方案,且符合酒店营运管理的要求。
(2) 详列主要设备及材料。
(3)达到工料测量师在本设计阶段估算所需的进行准确造价估算的深度,并提供满足本设计阶段必要的材料、设备的供应商料。
(4)协调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坚控(闭路电视)系统、消防系统等各专业系统与内部装修的接口。
(5)能够指导施工图设计。
4、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深度要求
(1)施工图确保满足甲方的原则要求、符合酒店营运管理要求、标准及设计理念风格、功能得以落实。
(2)应能据以编制工程预、决算和作为施工招标的依据。
(3)应能据以进行施工和安装。
(4)应能据以进行施工验收。
(六)设计成果
1、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范、福建省有关的政策法规、规定及细则。设计成果的内容应满足中国、福建省、漳州市地方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相关规定,并且能够通过政府部门的审批。
2、空间布局及概念设计阶段
(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及酒店管理的要求,以中文制定并向其提供概念设计图和规格说明,其中包括:
文字总说明
一份总平面图,所有基于设计指引、设施清单及尺寸规范说明的典型及非典型的楼层的露面设计图 室内灯光,照明方案;
公共部分:
室内门厅、大堂、公用区域及标准层的墙/顶/地等部分的设计效果、色彩、选材方案。涉及功能及视觉效果的典型效果图及细节详图。主要装修材料的实物样品提供工料测量师估算所需的文字说明和图纸。
客房部分:
需提供各种户型的样板平面布局图,尤其是卫生间部分。典型家具布臵图及配合机电工程师完成与之相应的机电解决方案,即A/C、强弱电插座、保安及综合布线的位臵与出口等。
配合机电工程师完成综合吊顶平面图,应包括照明、空调进风出口、 喷淋、烟感及其它需要表示的建筑部件。
提供室内部件与天花、外墙的交接详图。
一个标准层高度的能表示吊顶及架空地面(如果有的话)的剖图。主要装修材料的材质、色彩与纹理,并应附有材料实物样品。
表现与描述设计理念的说明书、图纸、效果图及其它必要的文件。以上图纸、文件与样品应对后续装修设计起指导作用。
3、初步设计的设计成果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及酒店管理的要求,以中文制定并向其提供初步设计成果,其中包括: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材料表及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组成,其编排顺序为:
封面、扉页、设计文件目录、设计说明书、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工程概算书、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可以建议生产厂及供应商,但乙方的设计成果对生产厂家的适应性不能是唯一。
家具和陈设性质和位臵的客房平面图。客房透视简图或模型,或显示整体设计概念、色调照明和材料的其它方式。地面、墙壁和天花板样品、家具和陈设材料样品的介绍模板,及家具、灯光、固定装臵和附件的照片的图样。员工制服设计、图表、艺术制品。
4、 施工图设计成果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及酒店管理的要求,以中文制定并向其提供施工设计成果,其中包括:设计说明书(包括总说明能够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材料
表及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组成,其编排顺序为:
封面、扉页、设计文件目录、设计说明书、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工程概算书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可以建议生产厂及供应商,但乙方的设计成果对生产厂家的适应性不能是唯一的。
5、设计配合及其它工作
(1)设计方在整个室内施工周期内派驻1~2名现场代表协调整个区域内设计施工问题,进行实地监督,确保设计意图和质量按照甲方与承包商的协议实现。
(2)设计方在整个室内周期内至少来现场实地考察解决问题每周不少于三次,每次不少于半天;其中,负责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来现场次数每周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一天;
(3) 每次来现场实地考察前要征询甲方的同意;
(4)总设计师在装饰施工单位进场后要就装修的风格、水准对甲方、施工、监理等各单位进行指导。在施工过程中对重点部位的装饰风格效果,要进行现场指导。
(5)设计方负责协助甲方协调室内施工单位,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室内设计最终确定效果。
(6)设计方通过其现场代表应参加由承包商安排并主持的例会,以回答询问、描述设计意图及解释施工文件和室内陈设品、固定设施设备规范。承包商应负责在此会议中提出问题并要求在现场施工前定时解答。
(7)设计方应通过其现场代表向甲方提供正常的进度及质量报告。现场指令及临时书面装订单应通过甲方项目经理应正式将其提交承商。
(七)各阶段设计需达成任务
设计方分批次、依照方案设计阶段、扩初阶段、施工图阶段提供给甲方各区域的设计成果。
1、方案设计阶段
(1) 公共部分:公共部分所有区域完整的、经甲方认可的CAD总平面图。
(2)客房部分:完整的经甲方认可的CAD平面图,包括标准房、豪华套房、行政套房及客用卫生间放大图。
(3)室外园林景观部分:
(4)调整后的总平面
(5) 鸟瞰图(手绘)
(6)提供参考图片,说明设计特色和亮点,使之更形象化
2、 扩大初步设计阶段:(在甲方选定风格和主题之后)
(1)公共部分:
提供酒店主要功能区域的主要地点的效果图,供甲方批准。 提供优化过的所有公共部分的CAD平面图、天花图,并提供给其它各专业工种,使空调、强弱电、消防、给排水、音响等专业开始做出方案设计及扩初设计。
(2)客房部分
完成标准房、行政套房卫生间、行政套房卫生间效果图,供甲方批准!完成全部客房、客房卫生间的平面、天花立面图,标准化家具设计图以供样板房施工之用。提供图纸给其它专业工种,使空调、强弱电、消防、给排水等专业开始做自己的方案设计及扩初设计。
(3)室外园林景观部分:
优化、调整总平面图,深化园林景观设计并提交功能平面图、尺寸平面图、绿化种植平面图、照明灯位平面图、设施平面图。完成五张基地剖面图,表明标高。提供设计草图和图片说明对应平面图中的各种设计方案及效果,使设计更加形象化。
3、施工图阶段
(1)公共部分:
在与各个专业设计配合的前提条件下,在平面、天花图中反映出完整的综合设计。完成全部公共部分的家具布臵图、平面尺寸图、地材配臵图、天花图(含照明设计)、天花尺寸图、天花材料配臵图、立面图、节点放大图和详图、材料表、设计说明。
(2)客房部分:完成全部客房的家具平面图、平面尺寸图、地材图、天花图、天花尺寸图、电气定位图以及立面图、节点大样图,材料表,设计说明。
4、设计配合阶段
(1) 协助甲方选定家具供应商,指导并协调家具供应商完成所有家具选型。
(2) 协助甲方选定照明灯具供应商,指导并协调灯具供应商完成灯具选型方案。
(3)协助甲方选定酒店与装饰相关的设备、陈设品、艺术、布艺、材料。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设计方提供设计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
2、 收到设计方提交的设计文件及图纸后,甲方应分别组织好有关图纸的审议工作并及时对设计方工作给予明确指示。
3、 收到设计方按本合同有关条款发出的收费通知单后,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关设计费用。
三、设计方责任
1、设计方须在符合国际先进并适用的理念和专业要求的同时,按甲方提供原则要求、标准及有关文件批示,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设计规范、标准、规程、技术条例,按时提交设计图纸及文件;
2、设计方须向甲方分阶段提供最终完成的设计成果。
3、设计方须在每阶段明确地取得甲方的同意指示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设计方只可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设计。对已获甲方批准的设计,设计方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如因技术或安全理由必需修改时,设计方应尽快书面通知甲方并获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4、 设计方须对甲方的策划和设计成果做好保密工作,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者泄露。
5、设计方负责完成度假酒店内部装修设计的全过程——空间布局及概念设计阶段、扩初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及安装阶段。同时还包括所有设计内容的建筑和施工阶段的设计协调指导、自合同签定至工程竣工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对甲方聘请的其它协作设计单位的设计成果进行设计协调等。
6、设计方应保证设计质量和设计进度满足甲方的要求。
四、金额
1、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六十万元整。
2、设计方的所有设计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设计费用应包括设计方为进行本合同工作的一切劳务及加班费,设计成果支出费用,后勤行政管理费,长途电话、传真等沟通工作以及为各阶段设计所支出的邮寄费、保险费、工程图纸晒印费等其它一切与本次设计方设计有关的费用。
五、项目费用
1、 总包费用包括下列项目相关费用:
2、设计方应甲方要求发生的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六、付款
1、乙方必须负担设计补偿费用。
2、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依照协议付款方式将设计费付给设计方,具体时间由设计方在满足下表约定付款条件的前提下提前14天书面通知甲方。上述设计费用计划分期支付如下,最终支付时间在甲方不可控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调整。
3、付款方式
支付阶段
条件
金额(元)
比例%
累计%
合同签订3天内
合同生效后(定金)
100000
约16.67
约16.67
方案设计最终确认后
通过甲方审批
100000
约16.67
约33.33
提交全套施工图后
通过甲方审批
100000
约16.67
50
酒店开始全面装修后一周内
通过甲方审批
100000
约16.67
约66.67
酒店装修基本
通过甲方
100000
约
约
结束后一周内
审批
16.67
83.33
工程竣工验收后20天内
通过政府部门、甲方审批
100000
约16.67
100
4、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将设计费电汇至以下指定银行帐户:
5、 乙方收到甲方每批付款后3(三)日内,将收款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6、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银行帐户将设计费汇出即为支付。
七、 税及关税
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八、乙方提交设计周期:80天 直接送至甲方办公地点。
九、合同延期
1、 如甲方因自身原因致使项目无法继续进行或无法正常进行,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延期本合同,如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因为乙方设计进度及设计质量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和甲方所在地政府审批部门的审批要求而导致的合同延期,乙方应按赔偿条款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十、知识产权
1、计合同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前提是甲方已对乙方按合同完成设计支付了相应的费用。甲方因中信浪琴湾度假酒店内部装修项目的建设及营销需要有权转让、转借、出版、发行、印刷合同中提及的任何设计成果文件。乙方不可将该项目的全部或大部分图纸和细则使用于其它项目,但可将图纸细节使用于其它项目;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以采用部分图纸内容用于其它项目及/或将该项目作为营销使用。
2、保证其所完成的中信浪琴湾度假酒店内部装修项目设计合同内容内的设计、资料而产生知识产权是无瑕疵的,如有任何第三方向在上述设计而提出侵权起诉,因此诉讼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以及判决应承担的侵权赔偿等等。
十一、违约责任
1、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费用金额和付费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以甲方支付当日计,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而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三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一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2、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忽略错误负责补充并竭尽全力进行更正,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对上述责任承担的所有费用不应超过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总设计费用。
3、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设计成果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五。
十二、不可抗力
1、发生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如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鼠疫、霍乱等流行性灾情;战争、军事政变、劫持等恐怖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实施时,则双方互不承担相对义务跟责任,如工作已开始,则甲方承担按工作阶段及已完成工作比例的付款(定金充入应付款),同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提交已完成的工作。
十三、合同解除
1、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后,双方履行完成职责后,除本合同第8条款外,本合同自动失效。
2、乙方设计进度及设计质量不能满足本合同规定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于乙方完成的设计工作,双方协商所需支付的设计费用。
3、因项目立项取消或其它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致使项目无法继续实施,在甲方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对乙方支付已做出的专业服务工作设计费外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合同签订后双方如有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非基于12条的规定、非对方原因、非不可抗力),解约方除赔偿对方的损失外还要向另一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数量双方另行协商。
5、如有不可抗力因素,如确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其程序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程序)。
四、仲裁条款
双方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时,提交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五、其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五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交合同审批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篇17: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以下是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相关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范本一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___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条 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条款定义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
3.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
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第四条 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五条 甲方的权力与责任。
1.甲方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督促和检查。
2.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3.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力的统一。甲方应按附录C按时向乙方提供规定的设备、设施和材料。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同时应在特殊条款中明确提供的方式、份数与回收、保密等办法。
6.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外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
7.甲方应在特殊条款中双方订明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作出决定。
8.甲方依据附录D按时支付乙方监理费用。
第六条 乙方权力与责任。
1.乙方拥有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并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技能、谨慎与勤奋,必须按照监理的职业准则完成其全部职责。
3.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服务责任以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监理服务责任并发生费用,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担费用。
4.乙方按附录C按时自带规定的设备、材料和设施。具体使用协议在附录C中规定。
5.乙方必须按附录E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服务条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甲方不得无理由地拒绝。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监理目标需要提出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并确认总监理工程师。
6.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该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其中主要监理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应连续稳定,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7.乙方有本监理项目的质量否决权、签发付款凭证权和开工、停工、返工和复工命令权。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是其关于本合同书的唯一报酬。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本合同书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有关的其他津贴、回扣等报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监理的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八条 调解与仲裁。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理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双方同意由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在调解和仲裁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甲乙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条 甲方可视乙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鉴于本工程的特点与实际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甲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乙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甲方,甲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监理服务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5.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6.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甲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9.违约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终止合同,按一般条款第九条的期限办理。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因甲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甲方负经济责任。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10.奖罚:甲方可视乙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资金在____ 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 元限度之内。
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乙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使用时受甲方监督。且立账备查。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范本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中有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 监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工程咨询委托合同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___________(列委托服务内容)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_________________
①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③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④附录,即附录a——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录c——报酬和支付;
⑤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录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__份。
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客户: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客户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篇19:商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第一部分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中有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
___________监理人:(签章)_
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
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
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列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理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
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_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明确。
篇20:建筑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为顺利完成 (项目名称) 项目的招标工作,甲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已通过代理方式确定乙方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具体招标事宜。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组成本合同协议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协议书的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不得与本合同已规定的条款相抵触或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只能就本合同未尽事宜作出约定,否则该补充条款无效);
二、委托代理范围和具体代理内容
招标范围: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按招标人的要求并结合现行有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 (委托范围)等全部招标代理业务。 工作内容:该项目要求招标内容的全部招标工作,包括: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编制、印刷和发售;投标文件的收取;组织招标文件的评审;组织开标会议、清标及评标会议;组织进行合同谈判并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按照业主要求的格式和份数准备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
三、代理期限
乙方的代理期限为:自本合同备案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委托代理范围内的事项止。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包括招标方案的核准手续; ⑵ 向乙方提供有关招标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以及项目内容和筹备情况;
⑶ 与乙方共同商定招标有关事宜,并密切配合乙方开展招标工作;
⑷ 对乙方拟定的招标公告及编制的招标文件予以审核和认可;
⑸ 授权由乙方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⑹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依法确定中标人(或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签订招标项目的承包(或供货)合同;
⑺ 根据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⑻ 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 拟定招标工作计划,向招标人提供招标前期政策法规咨询,保证招标程序的合理合法;
⑵ 在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⑶ 乙方及附属机构保证不参与本项目任何标段的投标,也不为其他任何投标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⑷ 严格按照招标方案核准部门核准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认真履行代理职责,未经原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⑸ 保证代理人员及时到位服务,不得更换比选申请文件中载明的代理服务人员,更不得非法转让委托事项;
⑹ 在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编制招标文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报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备案后印刷发售;
⑺ 负责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函。凡是公开招标的,必须在国家和省发改委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
⑻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如有)和预备会议(如有)负责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工作;
⑼ 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开标前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履行告知义务,接受依法实施的开标、评标全过程监督;
⑽ 负责组织和主持有关开标会、评标会等活动,并承担有关会务费、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等;
⑾ 在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的基础上,负责将评标结果提交甲方,由甲方依法确定中标人;
⑿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邀请其在规定时间内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⒀ 委托事项全部完成后,负责向甲方提供本次招标的完整档案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送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⒁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招标活动中的各项秘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部门因监督事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应当积极提供;
⒂ 收取约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
1.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20__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__]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收取代理费;
2.代理招标项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4.因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造成招标、评标、中标无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支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解除代理关系,并及时报原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备案:
⑴ 因不可抗力致使委托招标的项目不可能实现的;
⑵ 委托招标的项目被国家有关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撤销的;
⑶ 任何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
⑷ 在招标代理过程中,乙方被有关部门取消代理资格或被市场禁入的;
⑸ 乙方被有关部门降级而不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资质的;
⑹ 有证据证明乙方损害招标人利益或给招标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除上述6种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合同终止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根据履行情况和解除原因,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3.合同终止后,有未完成的招标事项的,甲方将重新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乙方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代理。
七、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双方合同解除的,如果招标代理服务费已支付了,则无权收回;如果尚未支付,则由甲方按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赔偿乙方。
2.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双方合同解除的,如果乙方已收取了代理服务费,应双倍返还给甲方;如果乙方尚未收取,则按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的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双方都有违约行为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甲方和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5.如通过上述办法不能解决纠纷,双方同意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6.在纠纷解决过程中,除受争议影响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以可以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补充条款不得与本合同已规定的事项相抵触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2.合同的生效: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报经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备案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向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备案一份。如双方发生争议,以向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备案的一份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