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合同
(合同编号: )
委托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资格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事项。
第二条甲方应就授权委托的事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
第三条乙方在代理该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对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
第四条双方商定委托事项在天内完成。超过本约定时限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办理,由此造成损失的可同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索赔(但因登记管理部门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时的除外)。
第五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同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大写)元人民币。
第六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
(1)代交应纳税、费(大写) 元人民币;
(2) 元人民币。
本条约定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清,多退少补。
第七条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项终止履行的,预交的委托代理费不予返还;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与订立、履行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地产权属有争议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情况),造成乙方名誉及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由于乙方代理当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规定处理。
第十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 受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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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个人小产权住房租赁合同
签订合同人:
甲方(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租期,自起至止。
三、月租按计收,(元/月),年租金元。
四、缴费方式:
五、乙方先交元的水电押金,待合同期满甲方将退还给乙方。
六、电费按表计价每元/度,水费元/吨,不足10吨按10吨收,超过10吨按表计费。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退房租。1、将承租屋私自转租或转让的;2、私自改造、损坏房屋结构及内设施的;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4、三个月拒交水电费的;5、严重影响周围人正常生活的(如:噪音污染、卫生污染等)。
八、乙方有爱护、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按市场价赔偿。
九、甲方有权不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以防第七款中所列现象发生。
十、乙方必须接受当地居委会及相关部门的管理。
十一、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乙方须向甲方申请续租意愿或退租意愿。否则,甲方将在合同期满后收回房屋使用权。
十二、乙方若需使用甲方的物品,应加付使用费,每月,与当月水电费同时交清。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再定。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
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乙方使用甲方物品的清单:
篇2:廉租住房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书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房屋座落: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_室,包括____________号地下室。
房屋拥有设施:上水管、下水道、瓷脸盆、座便器、洗脸盆、防盗网、暖气片、防盗门。
第二条房屋租期为壹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日常家庭居住使用。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的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日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在交清第二年全年租金的同时,重新签订租赁协议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本协议书的租金交付方式为现金,先付后用。乙方一次向甲方交足全年租金元,租金交付日为本协议书签字日和生效日。
第四条在租用期间,乙方由于各种消费行为所发生的电费、水费、物业费、取暖费、有线电视收视费以及应由自己负责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乙双方在协议书存续期间均无权单方终止履行协议书。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再行解决。协商不成时,不影响协议书的执行(本条第三款情况除外)。
(二)乙方在居住期间应维护好房屋结构、设备、物品和门窗的完整。如有所损坏,需在协议书期满日之前恢复原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乙方在租住期间不得把此房屋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不得改变租赁用途或利用此房屋进行违法犯罪等性质的活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损坏房屋。遇有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书的执行,且不退还乙方向甲方已缴纳的租金,乙方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第六条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书共两页,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住址:____________原住址: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篇3:关于同意成立委员会的批复范文
x社区居委会:
已符合成立业委会的条件,为了规范地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经研究,同意成立业主委员会。希x社区在街道业主委员会筹建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按法定程序认真、负责地做好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建工作。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代表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依据法规、业主公约和业委会章程行使职权。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召集业主大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代表业主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等。x社区应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自治管理作用。
此复
xx区x街道办事处
x年3月11日
篇4: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先进事迹材料_事迹材料_网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
开创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新局面
**县职教中心是一所集职教成教普教于一体的公办学校,全校现有教职工220人,学生1500余名。近年来,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在县关工委、团县委的重视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党政领导和社会的赞扬。XX年被评为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现将我校关心下一代先进事迹和工作经验作以介绍。
一、健全机构,夯实责任,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保证
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切实做到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措施得力。
1、学校党总支、校委会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关心下一代工作,并建立充实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主任由中心党总支书记、常务主任吴安民担任、支部书记张兴敏、王彩民任副主任。教务处政教处团委工会妇联会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团委书记何平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理学校关工委日常事务。并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解决了关工办开展各项活动所需经费,做到了人员、经费、场地“三落实”,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提供了良好的保证。
2、按照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部署,为确保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深入开展,我校关工委在工作中做到“三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各成员单位把关心下一代工作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确定一名领导分管,并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二是人员到位,选用有较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并热爱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同志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三是硬件到位,学校建有青年图书室(活动室),均配有电教设备、活动器材,做到图书室(活动室)全天开放。
二、采取各种形式,齐抓共管,创造全校上下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新局面。
近年来,学校关工委以组织建设为载体,面向广大青少年,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科普教育,组织青少年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共同关爱青少年这个特殊群体。
(1)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关心下一代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按照中央《意见》精神,立足载体,不断创新内容,在全校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一是坚持升降国旗制度,精心安排好“国旗下讲话”活动,定时定人定内容,把爱国主义教育具体化。二是充分利用重大节庆纪念日和主题宣传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国情、国策教育。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诚信教育和养成教育。三是利用校园、班级和社会资源与有关部门共同创设育人氛围,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活动,做到“开展一次活动,教育一批学生”。如我校关工办与县团委、教育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先后举办了“反对,崇尚科学,珍爱生命”、“父母含辛茹苦养育我,我怎样回报父母养育恩”、“学习先烈革命精神,继往开来报效祖国”等讲演会和报告会。通过这些教育,不同程度地增强了青少年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信念。四是做好学生的养成教育,出台了《关于做好我校未成年人养成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职教中心学生养成教育具体要求》,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卫生习惯、学习习惯、环保习惯、生活习惯。五是实行法制辅导员制度,定期向师生讲解法律、法规。我校与县武装部开展了民兵预畚役应急分队军事训练。与公安局司法局联合每期不少于两次专场法制报告会。六是关工办还联系实际,充分履行职能,开展了各类培训,积极参与各类文体比赛,加大了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力度。由团委牵头对职业班学生进行了“健康上网”专题教育,XX年参加了县关工委组织的纪念长征胜利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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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中学支部委员会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_党委党支部工作计划_网
XX年,涌泉中学党支部党建工作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育党委工作要点为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愚公乡党委和教育党委的中心工作,以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开创涌泉中学各项工作的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组织和队伍保证。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一)加强学习,用理论武装厂大党员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精神。学习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和重要理论,党支都要把学习贯彻xx大精神放在党建工作首位,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学习,增强学习的实效性,切实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努力提高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能力。
(二)积极开展“学习型党支部、学习型学校和学习型学年组”创建活动。这项创建活动是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推进我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活动载体,是—项重要举措.各党员干部要创新学习形式,采取自学,集中学,先进带头学相结合的形式,做到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系统学习与专题研究相结合。通过报告会,专题讲座、演讲会等载体使广大党员教师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使党员的先进性教育成果不断得到巩固和扩大,促进教育事业的进步。
(三)加强理论研究工作。完善学习,考核制度,保障学习活动扎实开展。
党支部要在学习中不断完善计划学习制度.记录考勤制度、检查制度、学习档案制度。学校党支部要对各党员教师学习的计划、措施、记录、笔记、调研文章和解决问题情况进行检查。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切实抓好党组织生活。 —要进—步完着组织生活制度。学校党支部要坚持每月一次的组织生活时间。二要加强党员活动室的建设,要创造条件。努力要配齐学习资料,温馨活动环境,把活动室建成党员之家,三要不断探索党组织生活的形式,抓好“三会一课”活动.
(二)以保持党员先进性为重点,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奉献岗 “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争先创比等行之有效的活动,引导党员带头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动参与学校事务管理, 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在教学、科研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和完善民上评议党员制度,实行党内评议和党外评议相结合的办法,接受党员和教师群众的双重监督。
(三)认真抓好在广大党员中广泛开展“围绕学校发展做一件事”活动。各校党组织和党员在活动中要深入挖掘自身潜力,侧重于帮扶一名贫困学生、减轻一个学生负担。每名党员,每年至少要做—件有利于全校发展的事,强化广大党员在带动学校发展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坚持“三心一促.”,实行“八项制度”,党支部要按照县委要求,广泛开展“与党同心、与职工贴心、与单位连心,促和谐发展”为主题的三心一促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实施党建“先锋工程”、“育才工程”、 “文化工程”和“关爱职工行动”,围绕凝聚党心民心, 以党内和谐促社会和谐,坚持以服务促管理,强化党内关怀,拓宽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渠道,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走访慰问党员、党员生病看望、党员交心谈心、党员结对帮扶制度。
(五)做好党组织发展工作。抓好积极分子的培养,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后备队伍建设,组织好培训,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按原则、按程序做好组织发展。把那些在教学第一线工作中表现突出,在群众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号召力的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进行培养,不断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
三、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打造一支团结奋进、创新实干的干部队伍
(一)健全和完善干部制度体系。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二)建立健全干部考察机制。逐步完善校级领导年度任期目标民主测评、述职制度,研究建立定期考察和平时考察相结合、座谈考察和实地考察相结合、定性考察和定量考察相结合的考核制度体系。
(三)加强干部培训工作。以实施“农村校长素质提高工程”、 “中小学专家型校长队伍建设引领工程”、 “中小学专家校长全员培训工程’’为载体,保质保量完成小学校长提高班和干部任职资格培训任务。
(四)进一步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要着眼于教育发展实际和领导班子长远建设的需要,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妁战略任务抓实抓好,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堪当重任的后备干部队伍。要加强对后备干部队伍的常规管理,有计划的对后备干部进行校内培训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一)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德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深入落实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守则。组织中小学生开展“迎奥运、促和谐”、“我在校园中成长主题实践活动月”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 和“校园开放周”等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学科渗透德育的研究。开展第六届德育实践活动课大赛,组织开展校园情景剧、课本剧比赛活动。构建符合其实际的学校文化。依托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网,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规范化心理辅导室建设。建立规范化心理辅导室。加快班主任专业化的发展步伐,组织教师参加第三批班主任的培训,积极参加德育工作者研讨班,提高德育工作人员的育人水平。 (1)
篇6: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如下注意事项:
1.本合同文本仅适用于贷款担保由贷款所购房屋做抵押,在尚未办妥抵押登记前,由售房者(开发商或售房单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贷款形式;
3.您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已悉知其含义;
4.您已确保提交给银行的有关证件及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5.您已确认自己有权在本合同上签字;
6.您已确知任何欺诈、违约行为将要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
7.您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善意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8.请您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账 号:
乙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丙方(保证人,即开发商或售房单位):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账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签订合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 贷款
第四条 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 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 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 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
第三章 还款
第九条 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 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 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 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 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 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 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 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 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五章 保险
第三十条 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偿前并正常还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将抵押房屋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五、甲方在还清借款后,有权从乙方取回《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五、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因甲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六、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保证期间,丙方失去担保能力或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撤销等行为,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丙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三、保证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向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 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之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利率对逾期本息计收利息;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以挂号寄出时间为准)仍未清偿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3.丙方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
第九章 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四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六十一条。
第四十五条 合同文本份数
见本合同第六十二条。
第十章 特别签订条款
第四十六条 对第四条的约定
本借款用于购买。
第四十七条 对第五条的约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贷款(大写) (小写:元)。
第四十八条 对第六条的约定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共计(大写) 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甲方所指定并经乙方认可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四十九条 对第七条的约定
贷款月利率为‰,以乙方实际划款当日国家法定利率为准。
第五十条 对第八条的约定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称:,账号:.
第五十一条 对第十条的约定
甲方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总期数为期。
第五十二条 对第十一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确认的第种还款方法。
在当前利率水平下,若采用第一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元;若采用第二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利息逐月结算还清。
借款期内,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由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相应调整每月还款额。
第五十三条 对第十二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述的第种还款方式。
第五十四条 对第十七条的约定
甲方借款所购买并作为抵押物的住房具体内容如下:
房地产坐落地号
抵押房地产评估总价值(元)大写小写抵押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使用年限(年)
土地来源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抵押土地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房屋
现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共有权证》号共有房屋面积(平方米)
共有权人及其共有权份额
1.
2.
3.
4.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期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人
《北京市内(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号
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人身份证号
保证人
抵押权人
抵押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借款人
贷款金额(元)
贷款用途
抵押率(%)
本次:
累计:抵押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十五条 对第十九条的约定
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用于抵押。
共有人:(签字) (盖章)
共有人:(签字) (盖章)
第五十六条 对第二十三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七条 对第三十条第三款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八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约定
挪用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五十九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约定
逾期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六十条 对第三十九条的约定
由于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每日万分之的违约金率支付违约金。
第六十一条 对第四十四条的约定
第六十二条 对第四十五条的约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7:拎包入住房出租合同书
甲方(出租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租赁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将自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一、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个月,甲方从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入股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及费用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后如果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甲乙双方可以继续签订租房合同。
二、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____元整,______年租金共计:_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为季度付款(即押一付三),乙方在每季度前_______天内缴纳租金。
2.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押金元整。合同到期日、物品验收后、费用结清完、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三、其他费用
1.乙方负责缴纳电话费、宽带费、卫生费、有线电视收视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
2.甲方在租赁期内付担:物业费(包括电梯费、水泵费)、供暖费。
四、出租人的责任
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要求收回房屋,乙方可以拒绝。
2、若因客观因素不能出租此房,甲方应提前_______个月告知乙方。
3、甲方若无故且未征得乙方同意,收回房屋,则作违约论,甲方除退还剩余房款,并应补偿因搬迁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费用。
五、承租人的责任
1、乙方对甲方楼内的设施、设备在使用工程中要进行爱护如有损坏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费。
2、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付租金及各项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终止合同。如果提前退租需要缴纳_______个月租金,如合同到期乙方不继续租用房屋需提前_______个月通知甲方。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因乙方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造成房屋损坏或不良后果,乙方必须修复并赔偿损失。
4、房屋因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因乙方使用不当而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因不可抗拒而毁损,本合同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六、房屋及收回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七、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取消本合同。
甲方: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账 号:
乙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丙方(保证人,即开发商或售房单位):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账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签订合同依据
《民法典》、《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 贷款
第四条 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 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 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 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
第三章 还款
第九条 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 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 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 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 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 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 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 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 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五章 保险
第三十条 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偿前并正常还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将抵押房屋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五、甲方在还清借款后,有权从乙方取回《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五、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因甲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六、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保证期间,丙方失去担保能力或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撤销等行为,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丙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三、保证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向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 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之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利率对逾期本息计收利息;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以挂号寄出时间为准)仍未清偿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3.丙方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
第九章 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四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六十一条。
第四十五条 合同文本份数
见本合同第六十二条。
第十章 特别签订条款
第四十六条 对第四条的约定
本借款用于购买。
第四十七条 对第五条的约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贷款(大写) (小写:元)。
第四十八条 对第六条的约定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共计(大写) 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甲方所指定并经乙方认可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四十九条 对第七条的约定
贷款月利率为‰,以乙方实际划款当日国家法定利率为准。
第五十条 对第八条的约定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称:,账号:.
第五十一条 对第十条的约定
甲方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总期数为期。
第五十二条 对第十一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确认的第种还款方法。
在当前利率水平下,若采用第一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元;若采用第二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利息逐月结算还清。
借款期内,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由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相应调整每月还款额。
第五十三条 对第十二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述的第种还款方式。
第五十四条 对第十七条的约定
甲方借款所购买并作为抵押物的住房具体内容如下:
房地产坐落地号
抵押房地产评估总价值(元)大写小写抵押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使用年限(年)
土地来源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抵押土地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房屋
现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共有权证》号共有房屋面积(平方米)
共有权人及其共有权份额
1.
2.
3.
4.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期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人
《北京市内(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号
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人身份证号
保证人
抵押权人
抵押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借款人
贷款金额(元)
贷款用途
抵押率(%)
本次:
累计:抵押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十五条 对第十九条的约定
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用于抵押。
共有人:(签字) (盖章)
共有人:(签字) (盖章)
第五十六条 对第二十三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七条 对第三十条第三款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八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约定
挪用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五十九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约定
逾期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六十条 对第三十九条的约定
由于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每日万分之的违约金率支付违约金。
第六十一条 对第四十四条的约定
一、
二、
三、
第六十二条 对第四十五条的约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9:韶关市住房出租合同
甲方:
乙方:
乙方租甲方的位于曲靖市梅苑巷1号住房,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乙方租甲方住房年月日至 年 1 月 10日到期, 1 年租金合计 2280 元(大写: 贰仟贰佰捌拾元整 ),到期如果要续租要提前一个月签订续租合同。
二、乙方所用的电费、水费、卫生费、收视费、宽带上网费等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责,一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要爱护屋内所有设施,保持清洁、完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签合同时,乙方需交押金 1000 元(大写 壹仟元整 )给甲方代为保管,房租到期时,所有设施完好,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五、乙方租赁期间要注意防火、防电、防盗等安全。如在租赁期间出现一切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论何方违反本合同,应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篇10:住房抵押合同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为确保乙方与签订的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房地产坐落
地号
土地面积
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来源
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房屋建筑面积
共有权份额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预售、买卖契约号。
第三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情况
抵押土地四至
抵押土地面积
抵押土地评估价值
抵押房屋部位
抵押房屋建筑面积
抵押房屋评估总价值
房地产评估总价值
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抵押人抵押的土地上所建的房屋不得转让、出租、出售。
第四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 元,贷款 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贷款用途为 。
第五条 甲方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
第七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 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八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油管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十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十一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有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三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六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七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合同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八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消。
第十九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二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消费者委员会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_半年工作总结_网
XX年上半年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在省工商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开展各项活动,继续履行《消法》赋予的各项职能,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
一、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按照省工商局党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明确学习目标,积极参加省工商局党组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深化对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更加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通过重读《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的八条义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按照八条义务,对照 自己,存在不足的地方要及时整改,修正自己。消委会党支部通过民主生活会、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一系列活动,检查自己思想根源,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用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完成上半年的各项任务。
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质量,做到每个阶段的任务都按时完成,从1月24日学习动员大会开始至3月8日大会小结,参加党员集学习8天,全体党员没有缺课,通读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每个党员通过学习后,每人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在分析评议阶段从3月22日至4月30日阶段小结,全体党员没有缺课,按时参加学习活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找准存在的问题,每位党员撰写个人剖析材料一篇,党支部撰写剖析材料。在整改提高阶段,从5月20日动员以后,全体党员在这个阶段都认真针对征求意见,在自我剖析材料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每位党员上交1份个人整改措施,党支部也上交了支部整改措施。
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树立起党的事业为重,树立起爱岗敬业和求新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
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各级工商、消费者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为主线,开展一系列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3月15日陈成副省长发表了题为《营造健康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纪念文章,文章表明了党和政府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高度重视。省工商局、省消委会、食药、商检、烟草等有关单位在明珠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日活动,由于这些单位的参与,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效果。并且接受消费者的咨询与投诉,这种形式的活动,深受消费者的欢迎。
据统计,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参加活动104人次,设点188个,活动233次(其中城市设点38个活动79次,农村设点150个活动158次)行业专家提供咨询64人次,志愿者参加活动2456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400件,发布消费警示169条,放宣传资料23万份,横幅1027条。召开纪念大会、座谈会24次,举办各种新闻通气会、专题采访活动12次,组织《消法》知识竞赛4次。食药、烟草、无线电管理办公室、3.15期间在明珠广场举办的真假药品、真假香烟鉴别、手机免费检别等系列活动,各种宣传咨询活动按原定方案圆满完成任务。
三、抓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
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咨询工作,工作是消费者组织日常的重要工作,XX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88件,已调解成功案件1120件,挽回经济损失98.72万元,移交有关部门打理50件。其中省消费者委员会受理消费者投诉267件,已调解成功案件255件,挽回经济损失40.09万元,移交有关部门23件。各级消费者组织热情工作,热心关注消费者投诉,热情接待消费者的来访,来电咨询,以每一件咨询都能做到热心解答,指导消费中应注意的问题,使受理投诉与咨询件件有落实。
四、继续做好消费警示、消费提示工作
XX年上半年我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充分发样职能作用,在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工作中。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案件,消费者容易上当受骗的案件进行讨论分析,形成消费警示、消费提示,避免消费者在购物或接受服务中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上半年各级消费者组织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169条,这些消费者警示、消费提示各地根据不同内容,有的在集贸市场公开发布,有的在新闻媒体上告示,形式多样,内容广泛。上半年省消费委员会在海南新闻媒体上发布四期消费警示。3.15期间省消费者委员会就购买商品房在签订认购协议书中容易发生的纠纷发布消费警示。特别尖对投诉较多的婚介、旅游购物等内容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警示的发布深受消费者的欢迎,有的消费者直接来电话进行有关咨询,通过这些活动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上半年计划组织的商品比较试验工作,因资金没有到位,拟推迟到下半年开展;计划召开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因理事常务理事、会长等人员变动原因拟推迟下半年召开。
下半年工作的总体安排
XX年下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局党组年度工作的安排继续做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提高工作,通过这些整改提高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1、继续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努力提高受理投诉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受理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是消费者组织的日常工作,一是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方便消费者投诉努力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二是重点做好农村消费者投诉受理调解工作,帮且农村消费者排忧解难;三是抓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调解;四是对重大投诉案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2、继续做好消费警示、消费提示的发布工作。就重大的消费事项发布消费警示是消费者组织为加强消费者事前预警防范,提醒消费者对不良商品和服务的注意,以减少消费者人身、财产和精神损害的一项重要工作。
3、组织商品比较试验。商品比较试验是消费者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对消费者进行信息咨询和对消费者指导的重要手段。省消委会正在争取财政经费的支持尽早组织好今年食品方面的比较试验。
4、召开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二届一次常务理事会。由于我省部分理事常务理事会的人员岗位发生了变化,需要增补更换新的理事,研究新一届理事会的工作。
5、积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的监督检查。提供案源,主动配合参与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特别关注食品安全、农资产品,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6、完成中消协布置的其他任务;完成省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篇12:拎包入住房出租合同书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____的两间店面房(m2)租给乙方使用,并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始终拥有本店面房的主权,转租期间仍由甲方对出租方(店面房所有权者,下同)履行租赁的责任和义务,一切与乙方无关。
2、租用期限暂定____年____月____日),如遇县规划拆迁或出租方因故收回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因有关情况变化,乙方不再继续租用,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
3、经双方协商同意,每年租金每次给付元。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拖欠三个月不交房租,甲方即终止协议,收回店面,乙方仍要全额补交所欠房租。
4、乙方租用经营期间,不得将店面房再转租他人。如有此举,视为违约,甲方随即终止协议,收回店面。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损坏房屋内部结构,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如有需要,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并报经出租方同意。
6、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若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7、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背本协议,违约方必须向另一方罚交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各执一份。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忠实履行。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协议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县城个人三室两厅住房租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房屋位于;位于第__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___千___百___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___。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2、煤气费;3、供暖费;4、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执一份备案。
甲方: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篇1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述职报告范文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要求,现将自己一年来在党组领导下作为机关党委书记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如下。
一、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一年来,我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贯穿到日常工作的始终。一是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深入学习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等重要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深化对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重大任务的认识,切实把握“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着力把思想统一到发展上,把心思集中到发展上,把力量凝聚到发展上。
二是深入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所规定的学习资料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精神。坚持原原本本、认真扎实地学习,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三是着重学习有关“三农”工作的政策文件,如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深入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能更加自觉和有效履行好职责。
二、扎实推进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对全委系统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做到有布置、有安排、有落实。一是年初,制定下发了《中共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党组20xx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中共贵州省农委机关党委20xx党建工作要点》,将党建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根据中央和省委安排及时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安排意见》、学习省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的通知,对开展“五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了具体安排。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学习报告会,邀请省委党校张顺昌教授到我委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学习辅导报告。
三、着力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一是按照新时期新阶段加强党的建设的新要求,准确理解和把握“四型”党组织建设的基本内涵,把“四型”党组织建设的任务和要求落实到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建设队伍的具体工作中。二是严肃认真地抓好党员的组织发展。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把“入口关”。今年新发展预备党员2名,按期转正预备党员9名、培训入党积极分子8名。三是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对任届期满的直属单位党委,督促指导其按时换届选举。
今年,完成了委机关47个党支部的换届选举,选齐配强了党的支部委员会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进一步夯实了党的基层组织。采取以会代训方式,组织党支部书记培训4次,不断提高党务干部从事党建工作的能力。四是组建委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共派出16名干部分别到水城县和黔西县的12个乡镇15个行政村开展同步小康驻村帮扶工作。我作为“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队长,多次率各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和专家赴水城县考察调研,制定帮扶项目计划,指导帮扶工作。根据水城县资源条件,对具备优势和发展前景的红芯猕猴桃、茶产业、冷凉型蔬菜产业、特色养殖业等六大产业进行扶持。
编制驻村工作计划、村级发展规划、项目计划等45篇,编制完成了《水城县科学养殖黑山羊技术手册》、《水城县红心猕猴桃生产技术手册》,并建立了工作台账。我委与水城县召开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联席会议2次,召开水城县同步小康临时党总支会议及全县同步小康视频会议10次,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全年帮扶水城县计划内项目51个,资金共计4246万元。一年来,省、地、县媒体采访我委驻村干部8人次,人民日报、贵州日报、中国青年报报道我委驻村干部先进事迹3篇,省委组织部孙永春部长对我委驻村干部事迹材料作出批示,省委党建办采用我委稿件2篇,六盘水市、水城县媒体报道10余篇。
四、不断拓展党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一是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建设。始终坚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不断提升他们的思想认识,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政治敏感性和组织纪律性,树立“忠诚、为民、创新、廉洁”的价值观,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带动一片。二是抓党建促帮扶。
委直属单位党委和机关各党支部与帮扶县的基层党组织结成帮扶对子,开展党建共建,调动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积极性,充分整合资源,为帮扶村争取项目、落实项目、落实资金,帮助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三是按照委党组要求并结合自己的分管工作,深入基层,实地了解情况,推动业务工作的开展。
今年先后到黔东南州农委、省农业机电学校、省机电学校、省山地研究所、省牧校等召开座谈会,听取对省农委领导班子和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召开帮联驻队员座谈会,要求驻村干部主动听取乡(镇)、村及农民朋友对省农委的意见建议;到分管部门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到水城县农业示范园区、水城县倮么村听取意见建议。在深入调研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不断拓展和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积极探索推进党建工作载体
一是切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在党建工作中,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全委系统党建工作负总责。我作为机关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领导党委办公室抓党建工作的落实。党支部书记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着力抓好党支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真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有力推动了我委党建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是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机关党的制度建设,修改完善了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起草了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抓好党建工作职责的落实,以规章制度来规范党建工作,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确保机关党建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三是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便于接收普通党员的监督。
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保障党建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认真贯彻《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省直机关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扎实有效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开展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致力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对党员进行监督。二是按照《条例》精神设置工作机构和配备人员。我委设立直属机关党委及其办公室。
机关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1名副书记主要工作重心在委法规处),党办有主任、副主任各1名及工作人员2名。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党务公开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要求委各级党组织按照相关规定,凡是可以公开的内容,一律公开,接受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督。
七、廉洁自律,保持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会议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和反腐倡廉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我委十项规定等内容的学习,着力构建思想道德、预警纠错和党纪国法“三道防线”,进一步筑牢自己预防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以我委提出的“践行三实、奉献三农”为主题,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三是坚持廉以修身、俭以养德、淡以明志、宁以致远的原则,随时做到防微杜渐、警钟常鸣。
八、认真抓好分管的其他工作
根据党组分工,我协助主要领导分管农机化及中职校、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筹建工作。对自己分管的农机化工作及贵州省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工作,做到超前谋划、稳步实施。农机化的各项指标任务均已完成;农工院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进行,已完成专业建设规划,完成征地面积284.07亩(一期),筹资约1.5亿元,完成建设投资(包括土地征拨)1.2亿元,完成招生约20xx人,招聘教师约70名,力争201X年9月建成一期工程并投入使用。
总体来说,一年来,在省直机关工委和省农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个人力尽所能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学习还不够深入系统,工学矛盾处理得还不够好,学用结合有待加强;工作安排部署相对较多,检查督促相对较少,对党支部的学习督察还不到位,学习效果不理想等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理论素养,切实把理论转化为指导实践的思路和方法;坚持不懈地努力工作,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服务能力。
篇15:员工住房使用协议书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公司宿舍管理,建立良好的宿舍管理秩序,特制订本入住协议,以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入住条件
1、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
2、乙方应提出申请,且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入住。
第二条 房屋基本情况及使用时间
甲方提供给乙方住宿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房屋。租赁时间自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止。
第三条 费用
1、该房屋每月的费用总计_______元,其中有甲方补贴______________元,乙方缴纳______________元,乙方承担的费用应于每月_______日之前缴纳至甲方,或者由甲方直接在乙方应得的工资中扣除。
2、为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与完好,及居住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同意于入住前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可在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缴清或在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3、使用期间,乙方产生的物业费、电费、固定电话(宽带)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且乙方同意甲方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该项费用。
第三条 使用规范
1、由于乙方入住,具有自由选择性质。对于乙方在生活中发生的一切事故,乙方个人负全部责任。甲方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安排的房屋入住,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房屋管理规定,支持并配合公司做好房屋日常管理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号。
3、乙方不得在室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违禁物品、易燃易爆品,不得破坏宿舍房屋结构,如:私自更改电源插座、墙壁乱涂乱贴等。若乙方造成宿舍房屋结构破坏或损坏公物设备,乙方须按实际维修费用支付给甲方或按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4、乙方个人物品自行妥善保管,贵重物品自行携带或安置妥当,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包括偷盗、火灾等事故,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报告,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甲方除协助调查外,不负责丢失、被盗物品的赔偿与补偿。
5、当甲方对员工宿舍的房屋有其他安排与用途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安排,按期按规定搬出宿舍,不得有任何异议,不得拒绝或要求赔偿。
6、乙方退住时,必须做好财产、固定设施、宿舍钥匙的移交,并凭宿舍管理员的检查无问题后办理退住手续。若乙方造成甲方财产损失,乙方须照价赔偿。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具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一情形的,甲方有权将该宿舍收回:
乙方因离职、辞职、辞退、退休、工作调动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或离开现有工作地点;
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私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接给第三方的;
未经批准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公司宿舍内居住的;
从事非法活动的;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符合入住条件的;
协议期满拒不办理续租手续或续签协议的;
其他情况。
第五条 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已经按照乙方要求对本合同条款予以充分解释和说明,乙方确认其已清楚本合同每一条款的准确含义,并自愿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篇16: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
申诉方: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被诉方: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申诉方与被诉方于一九八一年六月十五日签订西瓜合同十万斤,货发到被诉方火车站后,由于质量和价格问题被诉方拒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申诉方于一九八一年八月五日申请仲裁。为避免造成更严重的财产损失,根据被诉方申请,本会特裁定如下:
__________果品公司应于八月八日前将存放在某火车站的十万斤西瓜按质论价先行变卖,保存价款,嗣后处理,特此裁定。
仲裁员: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印章)
书记员:________________
颁布单位:_______________
颁布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17:温州市区住房出租合同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一、甲方将____市____区____街____号私有住房租予乙方使用。月租金____元。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止,租期____个月,押金____元。付租方法:____,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个月的租金____元。余款需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前支付。
二、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使用房屋,不得私自增加房价。
三、在租用期内,乙方不得破坏屋内设施,不得私自对室内结构进行改造,不得转租、转借、转让他人租用,或另做它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如乙方利用所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含搞传销),则甲方有权收回住房使用权。
四、在租用期内,乙方负责:水费、电费、有线电视、物业费等费用,采暖费用由甲方负责。电表指数,水表指数____(按____元/吨),乙方发生费用待合同到期时结算。乙方负责____月的有线费用(按____元/月)。
五、室内配有下列物品:
1、家电类:
1)太阳能热水器(作价____元);
2)油烟机(作价____元);
3)电视机(作价____元);
4)洗衣机(作价____元);
5)电话机(作价____元);
6)电冰箱(作价____元);
7)空调两台(作价____元)。
2、家具装饰类:
1.2米宽床(作价____元);
书柜(作价____元);
晾衣架(作价____元);
椅子1把(作价____元);
灯具(作价____元);
阳台装饰材料(____元)
煤气罐(作价____元)等物品。
上述物品如乙方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
六、由于乙方使用太阳能热水器不当,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由于乙方过错,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负责承担损失。
八、在租期到期后,甲乙双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欲续租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乙方需提前20日续交下期房租,到期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九、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提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严格遵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乙方:(签字)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8:购买私有住房居间合同
卖方: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坐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_____新村_______幢_____室,为_______结构;
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房屋土地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甲方所售房屋设施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整。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_____方负担或有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国家相关规定税费。
3、甲方自愿将其两证即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放于中介处。
第三条
1.甲、乙双方约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签订正式的合同,如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时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视为违约。
2.甲、乙双方共同委托_____________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
第四条 房款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房屋成交,中介服务费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收取,并于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支付。
1.由乙方支付成交价的__%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2.由甲方支付成交价的__%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由乙方支付成交价的__%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 房屋交付:
甲方承诺在____________将该房户口迁出。
甲乙双方在约定_____________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并将该房屋之前产生的费用结清。
同时甲方承诺交房时房屋内的设施即装修完好无损坏,如有损坏则由甲方修护或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双方约定之日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如有一方未按时签约视作违约处理。
2.甲方违约,甲方除退还乙方已付定金,并再赔偿同额定金给乙方。中介方收取赔偿定金金额的50%作为中介费服务费。
3.乙方违约,乙方放弃收回定金,即甲方不予返还乙方所付定金,同时中介收取定金金额的50%作为中介服务费。
第八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或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居间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联系电话:
篇19:职工租用单位住房合同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第一条 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优秀员工_________,提供租用住房,并向甲乙双方订立如下合同:
第二条 以上租房费、管理费等,按标准每月从工资中扣除。房租和管理费随物价上涨情况,作必要调整。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向当地水、电管理部门缴交水、电费其他有关费用。
第四条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改动房屋结构、上下水管道和电器线路。如甲方批准乙方进行改造,改造费用由乙方自付。对擅自拆除、改动的租房者,除责令其修复外,将终止租用合同。
第五条 乙方租用的住房涉及原有设备的正常维修及公共卫生由甲方负责,住房内设备的非正常维修费由乙方自己负责。
第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住宅管理规定,应爱护住房,自觉保持楼梯、过道的清洁卫生,对门、窗、水电设备要爱护使用,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由乙方按价给予赔偿。
第七条 本合同受劳动合同的约束。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自动终止。如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于解聘之日起60天内将住房及全部钥匙全部完好交回甲方;如甲方解聘或辞退乙方时,乙方应于被解聘之日起90天内将住房和钥匙完好交回甲方。若乙方被甲方除名,则应在60天内完好交回住房。
第八条 如发生第七条所列任何情况,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日起将乙方收取保证退回住房的住房押金_________元,如乙方按期交回住房及钥匙时,将押金如数退还本人。乙方不按时交回住房、过期仍不搬出的,甲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强制乙方搬出,并有权对乙方超期搬出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乙方过期居住的,甲方将每月征收_________元的住房租金。
第九条 本合同所提供的租房,其产权、使用转让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转卖、转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无权改变其居住用途,否则甲方将终止合同。
第十条 甲方将根据乙方职务等变化,有权调整向乙方提供的租房,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调整租房时,对未住满6年以上职工自己所付出的装修费用,视使用时间长短给予部分补偿。
第十一条 甲方对企业做出特殊贡献及服务时间长、表现优秀的员工,将提供充满永久性使用住房权利。永久使用权仅给予乙方及其配偶享用,他人不得继承,其产权仍归甲方所有,取得永久使用权的乙方不得转卖、出租及转让给他人使用。甲方提供永久使用权住房时另签新合同。
第十二条 随着国家房改工作的深入进行,甲方如按国家房改政策,采取必要的房改措施时,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租房使用的乙方要服从于甲方房改的规定。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并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带卫生间住房出租协议
甲方:
乙方:
1甲方自有位于三楼住房一间及卫生间一套,经双方协议,甲方自愿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2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时间为 年,租金 元。
3付款方式:乙方按季度付款,每三个月付款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如乙方不及时付款,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并不退还乙方预交的押金。乙方进住访信心时,必须向甲方交押壹佰元,期满后,乙方不再继续租用住房,乙方不能损坏甲方房屋内的设备和未欠甲方的租金,甲方必须退还乙方的押金壹佰元。若有损坏甲方的房屋或设备时,由乙方负责修复还或给经济上的补偿。
4乙方在居住期间,水费生月交壹拾元,电费按电表及电价核算,每季度交一次,电视及电脑乙方自到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和交纳费用。
5乙方必须节约用水用电,做好防火、防盗、室内外的卫生和安全工作,进出时,必须自己锁好自居的房间,并关好房内的水、电开关,以免事故的发生。
6今后的租金增或减,按当时的物价变化,依据市场价期协定。上述协议,双方同意。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