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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台账(汇总20篇)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GF-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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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木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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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大清包事项协议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三、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土建大清包(包括小型材料模板、内外脚手架,安全网及其它安全措施器材)

五、承包范围

六、工程面积及承包价格

七、付款方式

八、双方责任

九、违约责任

十、合同有效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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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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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责任人:

以合同法为依据,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就___________工程劳务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四)承包金额:

第二条、工期

(一)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施工技术要求

(一)每一项工程开工前由甲方施工技术人员向乙方交底,并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

(二)乙方代表必须指挥工人按技术交底和施工规范施工。先作样板,达标后再施工。

(三)第一道工序必须按交底、施工、检查、验收几个步骤进行,本工序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工作。

第四条、双方职责

(一)甲方工作

1、提供食宿条件;

2、为乙方施工协调有关工作关系;

3、派施工管理班子驻现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施工步骤进行安排,指导乙方施工,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乙方完成指定项目时,及时组织人员验收。

(二)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合同中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调配甲方要求的相应工种及工人数量,服从施工人员的安排,按规范进行施工。

2、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

3、组织工人文明施工、钢筋工、电焊工等重要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

4、指定项目完工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验收。

第五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工程质量,以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进行要求,以分项工程优良确保分部工程优良,分部工程确保单位工程优良。

(二)以甲方施工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签证为验收依据。

(三)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返工,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其材料及人工费损失。

(四)因甲方指挥错误造成的返工,由甲方按乙方已作部分的实际记工。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开工后,由甲方向乙方预支工人生活费,占工程款的_______%。余款分四次付清。

(二)第一次,若完成预计工期______%,则支付总工作量的30%人工费用;第二次,完成工作量,则支付80%,达不到则支付60%。如甲方不按时支付工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发放工资的要求或罢工。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再计算总工作量,扣除总借支(预支代缴保险费),交还借出的全部工具、设备、周转材料、剩余材料、生活用品等,扣除损毁、短缺部份赔偿后10日内付足总额的95%,余款一个月后付清。

第七条、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全部工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由乙方自理,乙方提交工人名单,甲方为乙方代办保险手续。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向守约方承担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

(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成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三)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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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4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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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__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________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________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份。

2.4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____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____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 次进行

拨款 %

金额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________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________%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__%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 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甲方执份,乙方执________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 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表一 __________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材料或设备名称

规格

型号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附表二:

__________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 价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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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版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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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自己私人住宅楼建筑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的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内容

(一)工程名称:私人住宅地址:_____市_____区_____街_____号

(二)建筑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工程造价:约_________万元,经双方协商,每平方米造价_________(工钱)按人民币计算,工程全部完工后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此工程总造价_________(工钱)乙方不包开发票。夹层按_________层计算,窗飘板按上下计算,基础按一层计算。

(四)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外墙前左贴砖(纸皮砖),后右水泥油抹光,内墙和天花板批档打粗。天面水泥油光面。铺地板及脚线、厨房、厕所贴瓷片到顶。捣制基础、楼面时,甲方需提供混凝土泵车抽浆至楼面,楼顶层的栏围墙_________米(超出部分甲方负责)。

(五)承包范围:承包按本工程包工不包料,施工图纸的全部土建工程,不包排污管、铝窗及门制造安装、不包双飞及其它涂料;不包施工期间水电费;不包水电及防雷安装;不包大理石、水磨石及水池、天面防水层;不包灶台及外墙安全网、渣焊,不包排污、化粪池等工序。

二、承包方式

(一)乙方只包工和施工的工具(机械和模板、顶撑、手排、竹排、脚手架)。

(二)如果甲方任何地方需要改动,超出部分由甲方自负。如确实要改动,应与乙方协商,额外补足工程款再行施工。

三、施工期限

本工程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开工,___年___月逾期后的费用______。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报建手续,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搞好三通,并把电、水接到施工现场,安排并解决乙方人员的住处及水电等问题。

2.甲方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及处理图纸及其它不详尽的问题。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龙卷风、地震等)造成的损失,均甲、乙双方分别负责;甲方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乙方按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实行施工,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措施及责任。

四、工程付款方式

甲方预付______万元给乙方购买板,以后每完成一砼工程付______万元,完成每层红砖借支______万元,完成批档每层工钱借支______千元,每个月按工程进度付给______%给乙方,其余部分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工程款,乙方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问题。

六、本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此合同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执行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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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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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研究决定将“________________新建住房”的建筑工程交给乙方承包施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合同书,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在_______________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二层约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1、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2、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3、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

4、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_______________%,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到_______________%,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付到_______________%付款_______________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_______________%,预留_______________%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5、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每日午餐。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6、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注意安全

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8、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_______________(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次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完成主体工程,遇天气原因顺延,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遇乙方所需材料,应提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及时筹备。

9、后期维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10、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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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新版建筑工地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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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项目地址:____镇路号。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监理项目范围 现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土建质量施工范围的监理工作,监理范围:质量控制工作(包括:

1、地基基础工程、2混凝土结构工程、

3、建筑砌体工程、

4、层面工程、

5、建筑防水工程的质量控制);及投资控制工作(包括:

1、工程量清单的审核、

2、工程款支付的审核、

3、工程变更签证的审核、

4、土建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

第二条服务期限费用 计费依据:监理费按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取。现本别墅建筑共计2700平方米。合计总费用:;513500元(人民币) 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2.、监理人员应按本合同书服务内容及时间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4、.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监理期限(不可抗力等)或增加监理控制工作内容,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协议,调整相关工作内容及监理费用等事项。

第五条甲方的权力与责任。

1、乙方依据监理合同对甲方的

2、.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善或进一步落实工作,若乙方不落实相关工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按三方明确的程序办理。 4.、甲方必需支持乙方的工作,督促施工单位的质量问题整改工作。

5、甲方应负责协调项目工程内部施工关系。

6、甲方应当在乙方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后,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工作,并要求施工单位附相关图片资料证明质量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已完成。才能同意施工单位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第六条乙方权力与责任。

1、乙方拥有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并承担相应质量控制及进度款审批责任。

2、乙方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技能、谨慎与勤奋,必须按照监理的职业准则完成其全部职责。

3、监理工作人员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监理工作。

4、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是其关于本合同书的唯一报酬。报酬包括:监理费、技术费、资料费、交通费、通信费等全部直接费或间接费等。

5、乙方在监理的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X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提供并申X的秘密。

第七条.监理服务期限:

1、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各1份,甲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1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甲方。

第八条监理费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自签定合同后三天内向乙方支付首期监理费用5000元(人民币);

2、施工现场完成至上表前8项工作时,甲方向乙方支付5000元(人民币)(累计支付10000元);

3、乙方完成上表内全部工作内容时,或工作时间至合同期满止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监理费。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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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筑工程设备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3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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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以下简称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租赁乙方________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2条 租赁设备概况

第3条 费用的组成及结算方法

3.1本合同为固定租金合同。

________进出场费:33000元台。(包含安拆、运输、检测及20以下吊车费),在________安装完后当天甲方支付给乙方。

3.2合同月租金:人民币23500元台月(含:操作人员工资:6500元台月)

注:月租金费包括为满足施工需要所需的附着锚固装置(标准附着锚固拉杆长度为

4.5米,超过该长度由甲方负责)、标准节等设施的费用以及________吊钩以上所有设备的维修、定期保养、配件更换及________配重供应的费用和确保每台________配备二名司机及一名地面指挥人员的人工费。该等费用发生时均由乙方负责支付。

3.3费用支付

3.3.1费用计取时间

________从安装验收合格甲方书面通知启用________吊起至甲方书面通知停止使用之日止,连续计费。

3.3.2不足整月计费方式

不足整月的按照对应________日租费乘以租赁天数,日租费等于对应________的月租费除以30天。

3.3.3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给乙方,结算时乙方必须同时向甲方提供有效租赁(工资除外,工资开具收据或提供工资表),结算截止日期为每月____日。上月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上月结算单。甲方在接到结算单后次月____日内审核签字,于次月____日支付乙方上期租赁费。如甲方到期未支付上月租金,乙方有权停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4条 甲方责任

4.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________基础资料及安装要求制作基础,并安排人员配合乙方安装地脚螺栓及底座。

4.2甲方提供安拆场地、搭设平台所需钢管、焊接电源及辅助材料、设备,为乙方提供安拆作业便利条件。

4.3甲方负责将符合使用要求的电源接至________安装位置,并承担________使用的电费。

4.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________基础验收资料。

4.5租赁期间________所有权(使用权除外)归属乙方,甲方拥有________吊的使用权。任何情况下,甲方无权转让、变卖、扣押、处置乙方________。

4.6甲方负责提供三名________操作人员吃、住。

第5条 乙方责任

5.1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和甲方使用要求,编制________各项技术方案,并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甲方。

5.2乙方对出租给甲方的________进行全方位的检查,保证________(包括附着装置等附件)完好、安全装置及设施齐全有效,并向甲方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及________技术性能表(包括起重特性表)。

5.3按双方约定的进场期限提供________及附件,保证甲方能够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正常使用。组织对________基础的验收工作。在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________基础后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质量问题概由乙方负责。

5.4负责________进出场,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________安拆、附着、顶升及基础预埋枕木轨道施工。负责组织________安装完毕验收工作,并与甲方办理相应验收手续。

5.5负责每天上下班对________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作好交接班记录,并认真填写________吊检查表(________吊检查表内容附于本合同后)报甲方项目部备案;负责每周对________进行全面检查、维修、保养,并认真填写________吊检查表(________吊检查表内容附于本合同后)报甲方项目部备案;负责每月对________进行全面检查、维修、保养,并认真填写________吊检查表(________吊检查表内容附于本合同后)报甲方项目部备案。

5.6________发生故障后,乙方应迅速组织抢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________停止使用每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含48小时),如果超过了上述时间,影响了甲方使用,则甲方有权扣除超过期间的相应设备的租赁费;________附着及顶升时,因乙方提供的标准节附着装置、撑杆等设施原因导致附着顶升时间超过36小时,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租赁费。甲方每月必须保证乙方有1天维修保养时间(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

5.7乙方负责组织人员定期对________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在租赁期间安全、正常使用,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果报告上签字并给甲方存档。

5.8乙方向甲方提供一份进场________安全操作使用规程,负责________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所配备________司机、地面指挥人员严格按照安全使用规程作业,并严格遵守现场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安全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凡违反甲方安全生产制度及________安全使用规程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5.9________司机、地面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有完备的用工手续,技术达到行业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于________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服务配合不按服务规范要求进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司机,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10 ________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每人每天工作8小时,如超过8小时以外,甲方需要________司机加班时,乙方必须确保配合甲方施工,________司机、地面指挥人员不能疲劳操作,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否则耽误时间造成的损失从租赁费中扣除。

5.11________主机进场安装调试合格之日,甲、乙双方在设备起用通知书上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将________交给甲方工地使用。在双方签署________使用确认书至乙方向甲方提供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检测机构出具的________检测合格证明止,在此期间如________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质量问题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提供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承担相应费用。

5.12乙方保证在双方签署________使用确认书之日算起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检测机构出具的________检测合格证明。

5.13 ________的备案手续应按贵阳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相应手续的办理,乙方提供的资料应该完整、真实、合法,如因乙方的备案手续不完备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14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________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操作证及政府主管部门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5.15乙方须自行购买________司机、地面指挥人员的人身保险及对________进行投保,负责承担________在设备安装、使用、退场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原因除外)。

5.16在________使用或停使等过程中,由于乙方违章操作或________吊本身的缺陷、不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原因除外)。

5.17________在运输、安装、拆除的过程中造成的安全责任、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6条 争议

本________式起重机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向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7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7.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方案变更、增减项,双方以书面形式 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费用全部结清后即告终止。

第8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保存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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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企业,全文共 1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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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泸州市龙马潭区唯佳瓶盖包装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20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其中甲方出资12万元,乙方出资8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白酒瓶盖子喷漆。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每年年底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xx公司股东会决议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x年x月x日召开全体股东会议就有关股权转让等事宜作如下决定:

一、 决定原股东将拥有xx公司x%的股份(即x万元人民币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

二、 股份转让变更后,股东名称与各股东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全部股东): 认缴出资x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三、 会议一致通过章程修正案。

全体股东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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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乡村,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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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工程名称(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称)

____。

第二条 工程地点

____。

第三条 工程范围

____。(可用列附表办法)

第四条 质量标准

____。(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第五条 承包方式

____(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方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 工程总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元整。

第七条 工程包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方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 付款办法

第九条 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工程范围自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年__月_ 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 中间交工

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___工程,自__年__月__日开工于__年__月 __日开工于__年__月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条 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 ______。

第十二条 关于工程保密办法 ______。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______。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 ______。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式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总承包方收执____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____份。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总承包方:

负责人:____地址:____电话:____

分包方:

负责人:____地址:____电话:____

__年__月__日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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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设计,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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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工程设计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设计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2、工程合同税费以及乙方合同报酬相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 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工程设计合同。甲方因履行工程设计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 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甲方工程设计合同金额超过12元/平方的部分均为本项目居间费用。(工程设计总费用为单位平方价格乘总建筑面积)

2、居间成功后,在每次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后3个工作日内,按建设单位拨款70%比例进行计算支付乙方居间费,直至完成居间费用支付。

3、甲方以现金或转帐的方式支付。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终止

1、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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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简易工程建筑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建筑,全文共 2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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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及地址: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及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施工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工程概况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方式:

4、 承包范围:

5、 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6、 工程价款(可选择):

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含税费,据实结算(单价不变)。

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含税费。

第二章 工程期限

第二条:根据该工程的实际工作量,工程期限为 个日历天,自发包人发出施工通知书之日起计算。本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停工。

2、因发包方有较大的变更,而延期施工。

3、由于国家政策变化或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或合同中的部分工程项目和内容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发包方要求将所属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现场。

4、经发包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顺延工期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签字生效。

第三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发包方责任

1、开工前具备路通、水通、电通的施工条件。

2、向承包方提供建筑物结构及管线资料等资料。

3、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4、及时参加验收

第六条:承包方责任

1、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遵守发包方管理规定,承包人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

2、遵守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进出口交通、环境卫生、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3、施工现场按发包方指定的位置堆放材料、搭设临时设施,不乱搭、乱放,做到文明施工。

4、为其施工人员购买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确保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承包人自身、发包人及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害的,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5、承包人承担施工所需水电费。

6、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树木等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7、承包人负责办理施工的各项审批手续。

8、承包人负责工程成品及设备的保护,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9、施工中未经发包人及业主方及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动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第四章 工程质量

第七条:承包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及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并为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施工中如发现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应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由发包方提出修改或变更意见,经甲乙双方签定变更文件后施工。

第五章 材料供应

第八条:该建筑所需的材料由承包方负责采购(供货单位及价格须经发包方书面确认),承包方购回的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和材料检测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方可使用,违反者责任由承包方全部负责。

第九条:承包方采购材料,经发包方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应无条件退回进场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六章 合同价款与结算

第十条:工程结算条款

第七章 工程款支付

第十一条:

1、本合同签订之日 内,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总价的 %( 元)作为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造价的 %( 元)

3、余款10%即( 元),作为质保金,待年后30天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给承包方,承包人不完全履行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所需费用自承包人质保金中扣除,不足以扣除的,承包人另行支付。

4、承包人于每次收款前5日向发包人提交正规合法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应付款项,直至提交发票之日,且承包方不到据此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

5、乙方帐号资料: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

第八章 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在竣工验收5天前,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第十三条: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并在5天内不提修改意见,亦不批准验收报告,工期顺延。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报告批准日期为竣工日期。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发包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承包方有违约行为的除外。

第十六条:承包人逾期超过5天的,发包人有权将剩余工程另行发包,所需费用自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不足以扣除的,由承包人另行承担。此外,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总价的20%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因承包人工程质量引起的安全责任及其他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并应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经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应返工,返工后经再次验收不合格,发包方将按合同总价的20%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安全施工,承包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非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责任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同时按政府有关要求规定妥善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工程承包方不得转包,若发现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责令承包方立即退场,并赔偿发包方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附件: 报价表(或预算表)、工程内容清单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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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筑幕墙工程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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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在合同期中的权利与义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 期:

1.6、工程质量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向乙方提供水、电、气等设备,并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室、工人住宿与材料仓库给乙方使用。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定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4、负责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本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所产生的相应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制作为质量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

5.3、甲方对乙方进场材料和施工过程的质量及时检查和验收,乙方配合。甲方不及时检查,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方式的约定

6.1、工程单价及数量清单见报价表:

6.2、合同初定价款为:¥RMB)单价为320.36元/M2(不含面板),以上造价含税金,但不包含总包配合费。

6.3、工程结算时按石材面板展开面积计算,其综合单价不变。

6.4、付款方式: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1次: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在三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预付款,即金额为 万元;

第2次:钢架安装完毕后,在三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工程款,即金额为 万元;

第3次:面板进场安装后,在三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5%工程款,即金额为 万元;

第4次:面板板安装完毕,清洗干净后,在一周内支付合同剩余工程款。

第7条 关于工程材料要求的约定

7.3、挂件:选用304材质。

7.4、钢材:采用Q235钢,成品外露面表面热镀锌处理。

7.6、其他主要部件材料:均从正规厂家采购,并有质量保证书和相关资料。

第8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8.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如果合同文本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及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8.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

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向温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9条 附则

9.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9.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第10条 补充条款

10.1、如有项目增加,双方可再做协商;

10.2、如有设计变更,工程单价可再做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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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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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承包方):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规章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双方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现场施工安全目责任协议书,具体责任条款如下:

一、工程项目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期限: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二、管理人员

为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与明确安全责任,需要明确双方的现场管理人员:

1、甲方现场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现场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督促乙方贯彻执行。

2、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3、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4、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四、乙方的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信工程施工安全施工摘录》等有关其他安全施工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6、乙方在施工期内,要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设备。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7、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8、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六、出险理赔责任

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和额度负责理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订立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九、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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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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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承包方:

一、合同协议

(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 ,已接受 , 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项目名称) 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合同谈判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含附加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

4. 承包人项目经理:

5.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 天。

9. 本协议书一式 捌 份,正本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副本 陆 份,发包人执 叁 份,承包人执 贰 份,代理机构执 壹 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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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治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3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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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中供热民用建筑的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热单位对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

2.开发建设单位和供热单位应当在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规划设计阶段签订本合同。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均应当向对方出示与订立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

4.本合同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自行协商约定具体内容。对于未实际发生或不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5.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6.本合同中有关用语的含义:

(1)供热计量:是指采用集中供热方式的热计量,包括热源、热力站供热量以及建筑物(热力入口)、用户用热量的计量。

(2)供热计量装置:是指热量表以及对热量表的计量值进行热分摊的、用以计量用户消费热量的仪表。

(3)热量结算点:是指供热方和用热方之间按照该处热量表计量的热量值直接进行贸易结算的位置。

7.本合同约定的供热计量方式,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写入房屋销售合同,供热单位应当写入供热采暖合同。

8.本合同即为《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容发〔20__〕98号)和《北京市公共建筑供热计量管理暂行办法》(京政容发〔20__〕19号)所指的《供热计量装置分项工程建设专项合同》,双方应当妥善保存本合同,以备有关部门查验。

开发建设单位(甲方):

供热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公共建筑热计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民用建筑工程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用热地点、用热面积、供热方式等

1.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北京市 。

2.采暖建筑规划用途:□ 公共建筑 □ 居住建筑

□ 其他: 。

3.采暖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 平方米,居住建筑 平方米。

4.热源建设型式:□ 外接热源 □ 自建热源 □ 其他: 。

5.热源种类:

□ 城市热力 □ 燃气锅炉 □ 燃煤锅炉 □ 其他: 。

6.建筑物遵守的节能设计标准、设计热负荷和耗热量指标:

7.室内采暖系统型式:

□ 散热器 □ 地板辐射采暖 □ 空调 □ 其他: 。

第二条 供热计量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约定供热计量方式如下:

1.在建筑热力入口、相应热力站应当安装热量表和流量调控装置。

2.热量结算方式:

公共建筑:采取楼栋计量用热量的方式,以设置在(□ 热力站 □ 建筑热力入口)的热量表作为用热量结算点。

居住建筑:采取楼栋计量、按户分摊用热量的方式,以设置在建筑热力入口的热量表作为用热量结算点,以单栋楼为整体进行热量结算,建筑物内采用分户热计量技术进行热量分摊。

3.楼栋热量表类型 :

□ 超声波热量表 □ 电磁式热量表

□ 其他类型: ;

楼栋热量表安装在建筑热力入口专用表计小室中,专用表计小室设

置在:□ 建筑地下室 □ 建筑楼梯间

□ 其他位置: 。

4.居住建筑分户热计量技术为:

□ 通断时间面积法:

通断执行器类型: 。

数据采集方式:□ 手抄表式 □ 远传式

□ 其他类型: 。

□ 散热器热分配计法:

热分配计类型:□ 蒸发式 □ 电子式 □ 电子远传式

□ 其他: 。

□ 户用热量表法:

户用热量表类型:□ 超声波热量表 □ 电磁式热量表

□ 其他类型: 。

□ 流量温度法。

如国家或北京市相关规定对供热计量方式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5.室温调控方式:

□ 散热器恒温控制阀 □ 地板辐射采暖恒温控制阀

□ 空调室温自动控制系统

□ 其他: 。

第三条 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和安装

供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和安装,除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外,经双方协商,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图纸及文件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准确。

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按照有关节能设计标准和产品标准,结合运行管理实际,本着计量精确、技术先进、方便使用和维护的原则,对供热计量装置的技术指标、质量标准和施工安装等方面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出具书面技术要求。

3.甲方应当对乙方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复核。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技术要求作为合同附件一。甲方应当按照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委托设计,并在工程开工前组织乙方和有关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4.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确定采购方案并首次检定供热计量装置。乙方确定的采购方案应当书面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承担供热计量装置采购及首次检定的费用,并按照乙方签订的进货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全额支付货款。

5.乙方应当在签订进货采购合同之日起 日内安排供热计量装置进场,并对质量进行验收,保证所采购的热计量装置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经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乙方应当将验收情况书面告知甲方,同时向甲方提供供热计量装置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乙方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退货所产生的重新进货费用及损失。

6.乙方应当与供货方签订书面进货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产品要求、供货时间、保修内容、保修期限、售后服务以及因产品质量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等事项。

7.甲方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供热计量装置的安装单位,乙方应当指导该安装单位进行供热计量装置的施工安装。

8.甲方应当做好乙方与设计、安装、施工及监理等单位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 项目验收和移交管理

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甲方应当提前 日通知乙方参加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未通过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的,甲方不得组织建设项目总体竣工验收。

如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合格,乙方应当在《采暖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附件二)和《供热计量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附件三)上签署意见并盖章。供热计量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不符合附件一中的技术要求的,甲乙双方不得通过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

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移交有关工程档案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准确。自资料移交之日起,乙方负责供热计量装置的运行、检定、维护、维修和更新改造。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图纸、文件资料或怠于履行其他义务,导致项目工期延误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甲方拖欠支付各种应付款项,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应付款 ‰的违约金。

3.供热计量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经验收不合格的,由甲方负责对建筑和供热系统进行改造,使其满足供热计量的要求,并承担相应费用。

4.乙方采购的供热计量装置不合格或未按照约定时间安排供热计量装置进场或怠于履行其他义务,导致项目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热计量装置货款 ‰的违约金。

5.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现供热计量收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组织)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按照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正文、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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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筑工程股份制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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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王__________、曾__________、王__________肆人共同在正安县土坪镇新街修建星光大道工程中,承包该项目工程。王__________、王__________、曾__________三人投资,__________、王__________、曾__________、王__________四人共同管理经营、风险同存、收益共享的原则,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管理约定:四人在管理上各尽其所能、平等协商、思路一致、统一管理、协调一致的原则,有理有序进行工程施工开展合作。四人的事情达成共同实施后,假如决定是错误的,仍然是肆人的责任,不能过后方知说空话。为了达到工作顺利完工,提出好的建议。

二、投资约定:结合实际,本着有利于正常工作的原则,王__________、曾__________、王__________三人投资,如投资不到位影响正常生产施工造成损失,由投资不到位者全权承担经济责任,按现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

三、工作经定:袁__________负责项目部手续的办理,对上、对下的关系协调工作,不投资,占总利润四分之一的股份,如手续办理不到位和所拖延的时间损失由袁__________负责;王__________、曾__________、王__________三人投资,并且负责对整个工程的人力资源、物资资源的组织。

四、保证该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治安临设消防等的管理指导工作,做好对内、对外的协调与沟通、成本控制、管理有序的工作;杜绝不合理的材料浪费,加强材料进出场的管理控制,加强白天、夜间的保卫管理工作,为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尽心尽责。

五、财务管理约定:

1、投资与收益:四人共同承担风险,对整个工程的款项统一安排,把所有工程的投资款和材料款付清后,再按比例分配。

2、单价的确定、工资表、材料及日常支出、进出帐单据必须由其中两股份人签字后生效。

3、进帐的工程款需进入王__________办理的临时银行账户上,财务总帐需在1-5日内结算持平帐后,四人在财务报表中签字存档,日常开支必须做到两人以上在场或认可,保证进支帐目实事求是,公证透明的财金管理制度。

六、合作违约约定:

1、合作协议四人签字后,若中途一人拆股或违约,另三人还需继续合作,违约者的投资需在该工程付清所有债务后在工程尾款中退还本金(本金不计息),若四人同时都退出由四人平均承担经济损失。

2、如其中一方不按此合作协议所规定的条款行使,则付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违约金。

七、以上协议一式四份,四人各自一份,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益,以此为证,不得返悔。

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字生效,以前签定合股合作协议作废。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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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设计,全文共 22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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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合同协议

发包人(全称):________

设计人(全称):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规划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约平方米,地下约____平方米);地上____层,地下____层;建筑高度____米。

4.建筑功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5.投资估算:约______元人民币。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设计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副本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设计人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

纳税人识别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

纳税人识别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发包人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发包人就工程项目的目的、范围、功能要求及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范围和内容等提出相应要求的书面文件,又称设计任务书。

1.1.1.7技术标准:是指构成合同的设计应当遵守的或指导设计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8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设计人。

1.1.2.2发包人:是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设计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4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设计工作,并与设计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1.2.5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指定负责工程设计方面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1.1.2.6项目负责人:是指由设计人任命负责工程设计,在设计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主持人。

1.1.2.7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设计人联合,以一个设计人身份为发包人提供工程设计服务的临时性组织。

1.1.3工程设计服务、资料与文件

1.1.3.1工程设计服务:是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工程设计基本服务、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1.1.3.2工程设计基本服务: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

1.1.3.3工程设计其他服务:是指发包人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要求设计人另行提供且发包人应当单独支付费用的服务,包括总体设计服务、主体设计协调服务、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服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竣工图编制服务等。

1.1.3.4暂停设计:是指发生设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情形而暂时中断工程设计服务的行为。

1.1.3.5工程设计资料: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工程设计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

1.1.3.6工程设计文件:指按照合同约定和技术要求,由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的阶段性成果、最终工作成果等,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载体。1.1.4日期和期限

1.1.4.1开始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和实际开始设计日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始设计日期;实际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1.1.4.2完成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和实际完成设计日期。计划完成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完成设计及相关服务的日期;实际完成设计日期是指设计人交付全部或阶段性设计成果及提供相关服务日期。

1.1.4.3设计周期又称设计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设计人完成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1.1.4.4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设计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设计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1.1.4.5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

1.1.5合同价格

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

1.1.5.2合同价格又称设计费: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1.1.6其他

1.1.6.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语言文字

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

1.3法律

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技术标准

1.4.1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2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提供方及提供标准的名称、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设计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设计费用。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6)发包人要求;

(7)技术标准;

(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6联络

1.6.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1.6.2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1.6.3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

1.7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保密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设计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技术成果、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保密期限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发包人

2.1发包人一般义务

2.1.1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核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批准、施工图设计审查等许可、核准或备案。

发包人负责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

2.1.2发包人应当负责工程设计的所有外部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的协调,为设计人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1.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设计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设计人。

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

2.3发包人决定

2.3.1发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设计人的设计工作、设计项目和/或设计文件作出处理决定,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决定执行,涉及设计周期和(或)设计费用等问题按本合同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处理。

2.3.2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如发包人不在确定时间内作出书面决定,设计人的设计周期相应延长。

2.4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2.5设计文件接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接收设计人提交的工程设计文件。

3.设计人

3.1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设计人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设计文件,提供施工配合服务。

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未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设计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责任。

3.1.2设计人应当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3.1.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3.2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经设计人授权后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

3.2.2设计人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确因患病、与设计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换。

3.2.3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对于发包人有理由的更换要求,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3设计人人员

3.3.1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负责人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

3.3.2设计人委派到工程设计中的设计人员应相对稳定。设计过程中如有变动,设计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设计人更换专业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业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职情形外,还应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执业经验等资料。

3.3.3发包人对于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设计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设计人员的,设计人认为发包人有理由的,应当撤换。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4设计分包

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设计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三人,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设计人不得进行违法分包。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设计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的,设计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设计分包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设计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4.3设计分包管理

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工程设计人员名单、注册执业资格及执业经历等。

3.4.4分包工程设计费

(1)除本项第(2)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工程设计费由设计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设计人合同价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3.5联合体

3.5.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5.2联合体协议,应当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工作分工,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3.5.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工程设计资料

4.1提供工程设计资料

发包人应当在工程设计前或专用合同条款附件2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提供工程设计所必需的工程设计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工程设计开始后方能提供的设计资料,发包人应及时地在相应工程设计文件提交给发包人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设计人的正常设计为限。

4.2逾期提供的责任

发包人提交上述文件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的,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外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工程设计文件的时间。工程设计资料逾期提供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并相应延长设计周期。

5.工程设计要求

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1对发包人的要求

5.1.1.1发包人应当遵守法律和技术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法律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工程设计,降低工程质量。

5.1.1.2发包人要求进行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钢材用量、混凝土用量等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设计标准的要求,且应当在工程设计开始前书面向设计人提出,经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5.1.1.3发包人应当严格遵守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前提条件,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的,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5.1.2对设计人的要求

5.1.2.1设计人应当按法律和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发包人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有关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设计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有问题的,设计人应当及时通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确认。

5.1.2.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发包人采纳设计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由发包人承担。

5.1.2.3设计人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和专业技术协调要求,合理确定基础类型、结构体系、结构布置、使用荷载及综合管线等。

5.1.2.4设计人应当严格执行其双方书面确认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由于设计人的原因导致工程设计文件超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设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1.2.5设计人在工程设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及适应性,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5.2工程设计保证措施

5.2.1发包人的保证措施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各项工作。

5.2.2设计人的保证措施

设计人应做好工程设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程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

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1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

5.3.2工程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能够实施。

5.3.3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5.3.4工程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5.3.5应根据法律、技术标准要求,保证房屋建筑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应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注明相应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5.4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

5.4.1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5.4.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的延长由发包人承担。

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设计实践惯例,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设计进度的依据,发包人有权按照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列明的关键性控制节点检查工程设计进度情况。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的设计周期应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明确约定各阶段设计任务的完成时间区间,包括各阶段设计过程中设计人与发包人的交流时间,但不包括相关政府部门对设计成果的审批时间及发包人的审查时间。

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设计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5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提交的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2工程设计开始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设计所需的许可。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一般应在计划开始设计日期7天前向设计人发出开始工程设计工作通知,工程设计周期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

设计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定金或预付款后,开始工程设计工作。

各设计阶段的开始时间均以设计人收到的发包人发出开始设计工作的书面通知书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

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情形主要有: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资料或所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足额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进度款的;

(3)发包人提出影响设计周期的设计变更要求的;

(4)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开始设计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始设计日期顺延完成设计日期。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5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10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供发包人审查。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5天内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延长设计周期及延期天数向设计人进行书面答复。

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予答复,则视为设计人要求的延期已被发包人批准。如果设计人未能按本款约定的时间内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并提交详细资料,则发包人可拒绝作出任何延期的决定。

发包人上述工程设计进度延误情形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6.3.2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设计人应当按照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设计人支付逾期完成工程设计违约金后,不免除设计人继续完成工程设计的义务。

6.4暂停设计

6.4.1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设计的,发包人应及时下达暂停设计指示。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

6.4.2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因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且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复工指示后15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设计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设计人应按第16条〔合同解除〕的约定承担责任。

6.4.3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当出现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

在上述情形下设计人的设计服务暂停,设计人的设计周期应当相应延长,复工应有发包人与设计人共同确认的合理期限。

当发生本项约定的情况,导致设计人增加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6.4.4暂停设计后的复工

暂停设计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设计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发出复工通知,设计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除设计人原因导致暂停设计外,设计人暂停设计后复工所增加的设计工作量,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发包人应向设计人下达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指示,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设计进度的措施,并修订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设计人认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指示无法执行的,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异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设计周期。

6.5.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或设计人提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1工程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

7.1.2发包人可以要求设计人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具体形式的电子版设计文件。

7.2工程设计文件的交付方式

设计人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给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

7.3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时间和份数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名称、时间和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中约定。

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应报发包人审查同意。审查的范围和内容在发包人要求中约定。审查的具体标准应符合法律规定、技术标准要求和本合同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收到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设计人的通知之日起,发包人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期不超过15天。

发包人不同意工程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并说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具体内容。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书面说明,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

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

8.2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设计人应当严格按照经发包人审查同意的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如果发包人的修改意见超出或更改了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应当根据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

8.3工程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设计人应予以协助。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设计人需按该审查意见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应重新提出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应根据新提出的发包人要求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发包人应当根据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

8.4发包人需要组织审查会议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的,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会议,并承担会议费用及发包人的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审查会议的费用。

设计人按第7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有义务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其工程设计文件,并提供有关补充资料。

发包人有义务向设计人提供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设计人有义务按照相关设计审查会议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8.5因设计人原因,未能按第7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发包人增加费用的,设计人应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设计人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6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

8.7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依据法律应当承担的责任。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9.2设计人应当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服务。如果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服务时限外仍要求设计人负责上述工作的,发包人应按所需工作量向设计人另行支付服务费用。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1合同价款组成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中明确约定合同价款各组成部分的具体数额,主要包括: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3)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经同意或接受或已经使用的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工作的相应费用等。

10.2合同价格形式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或实际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等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它价格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10.3定金或预付款

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不应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预付款的比例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一般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20%。

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前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的,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有权不开始设计工作或暂停设计工作。

10.4进度款支付

10.4.1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付款条件及时向设计人支付进度款。

10.4.2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已付进度款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10.5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0.5.1对于采取固定总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的约定及时支付尾款。

10.5.2对于采取固定单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时结清工程设计费,并将结清未支付的款项一次性支付给设计人。

10.5.3对于采取其他价格形式的,也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及时结算和支付。

10.6支付账户

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设计人账户。

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1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等,应当向设计人提供书面要求,设计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设计。

11.2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或因提交的设计资料存在错误或作较大修改时,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设计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7的约定,与发包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11.3如果由于发包人要求更改而造成的项目复杂性的变更或性质的变更使得设计人的设计工作减少,发包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7的约定,与设计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11.4基准日期后,与工程设计服务有关的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的颁布及修改,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

11.5如果发生设计人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于该事项发生后5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在该事项发生后10天内,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其中包括设计人关于因该事项引起的合同价款和设计周期的变化的详细计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关于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

12.专业责任与保险

12.1设计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知识,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1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

12.3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应承担由于设计人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以及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的赔偿责任。

13.知识产权

13.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设计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3.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设计人,发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设计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3.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设计人在工程设计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3.4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报奖项时等情形下公布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13.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4.违约责任

14.1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

14.1.2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时,设计人有权书面通知发包人中止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15天内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应及时根据发包人要求恢复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超过15天后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有权确定重新恢复设计工作的时间,且设计周期相应延长。

14.1.3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进行审批或本合同工程停建、缓建,发包人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15天内按本合同第16条〔合同解除〕的约定向设计人结算并支付设计费。

14.1.4发包人擅自将设计人的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或交第三方使用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赔偿设计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14.2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金额双倍返还给发包人或设计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4.2.2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约定的时间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经双方确认后可在发包人应付设计费中扣减。

14.2.3设计人对工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原因产生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当通过所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14.2.4由于设计人原因,工程设计文件超出发包人与设计人书面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4.2.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解除未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分包合同,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5.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17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5.2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15.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16.合同解除

16.1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发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深度要求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质量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经设计人催告后,在30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180天,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6)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16.3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对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应取得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

16.4合同解除后,发包人除应按第14.1.1项的约定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期限内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的设计费外,应当向设计人支付由于非设计人原因合同解除导致设计人增加的设计费用,违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7.争议解决

17.1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7.2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7.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28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14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

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各承担一半。

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技术标准及行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14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本事项另行约定。

17.3.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17.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7.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合同

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技术标准

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联络

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____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1.8保密

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发包人

2.1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发包人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发包人决定

2.3.2发包人应在____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设计人

3.1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设计人(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设计人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

姓名:________;

执业资格及等级:________;

注册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____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设计人人员

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________。

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设计分包

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联合体

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设计要求

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2.4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5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____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____天。

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____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8.4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____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定金或预付款

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________或预付款的比例________。

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____天前支付。

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____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____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____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设计人____(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知识产权

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全称):________

设计人(全称):________

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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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乡村,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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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向外墙贴瓷砖、后向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伍拾肆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女儿墙按每米壹拾元计算,包括水泥砂浆抹面。楼面混凝土捣制另请施工队伍,所需费用甲乙双方各负担50%。

四、付款方式

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叁仟元,完成第二层付款叁仟元,完成第三层付款叁仟元,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七、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4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XX年10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10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乙方所需材料,应两天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迅速筹备。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乙方签字(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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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新版建筑工地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5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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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清包合同 合同双方:

{总包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甲方已经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总包合同),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清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范围:

5.清包方式:

6.合同工期:开工日期:月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____日历天数

天。

7.质量标准:100%。

8.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元整 元

二、合同价款的组成

1.本工程按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价〔含税(需明确税种、税率)、社会保障费 及培训费〕一次包死,包干单价为

元2建筑面积。本工程建筑面积为

2(结算时按实调整或不予调整)。包干单价(主要或全部)组成:工程施工

元222、工程进度

元、工程质量

元、安全生产

元2、文 明施工

元2。(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约定单价组成)

2.本工程所有从施工准备至工程竣工(完工)保修期满的全部用工均包含在 包干单价内(包括甲供材料的卸车用工)。

3.本工程所需材料除甲方提供的购,费用已包含在包干单价内。

4.本工程所需机械设备除甲方提供的外,其余的全部机械设备由乙方 自行提供,费用已包含在包干单价内。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的操作用工、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包干单价内。 5、本工程所需的夜间施工增加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赶工措施费、冬季施 工措施费、冬季停工期间看护保管费用等均包含在包干单价内。 6、上述条款未明确的但完成本工程所必须发生的其他人工、材料、机械费 等均包含在包干单价内。

三、甲方责任

1.完成施工前期的平整施工场地工作;将施工所需水源、电源接至指定位置; 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提供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体),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 作业计划、物资需用计划,实施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施工技术、安全生产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 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交工验收。

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施工用水、 用电及施工场地。

5.按时提供图纸,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工期要求,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 3、4款约定的材料、机械设备,所提供的材料、机械设备保证施工需要。

6.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及各项业务对口,协调现 场工作关系。

四、乙方责任

1.工程临建设施(含生活用营具、炊具、燃料)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已包 含在合同价款内。

2.甲方提供的水源、电源点以外的施工(生活)用水、电管线和其它设施(包 括安装计量用表)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水、电费用按实 际计量和单价向甲方交缴。

3.甲供材料按定额消耗量提交乙方,材料的交接、保管、使用执行甲方的相 关规定。材料超耗(包括返工使用的材料)按甲供材料的实际采购单价予以扣除。 乙方不得将甲供材料用于其它工程。

4.准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材料在使用前,应按要求进行 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其费用已包含在 合同价款内。

5.乙方必须配备相应的管理班子和稳定的劳务队伍,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 上岗,乙方全部人员的社会保障费及培训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6.乙方指派担任本工程项目 技术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乙方劳务队长姓名,岗位证书编 号。

7.乙方必须在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基础上自行编制其承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 计和施工作业计划。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工人上岗培训、测量放线、质量检验评 定、编制基础技术资料等工作。

8.乙方必须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并配合甲方、监理、发包人对 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管理。若不能按约定的竣工(完工)日期竣工(完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结算时扣除其违约金

元2建筑面积(或约定每延误____日罚款

元)。

9.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国家和地方的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 准以及本合同的约定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接受并配合甲方、 监理、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管理,按要求返工、修改,按规定及时 处理发生的质量事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乙 方承担违约责任,结算时扣除其违约金

元2建筑面积。

10.乙方必须配备安全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交底,遵守工程建设安 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接受并配合甲方、监理、发包 人、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 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若发生事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结算时扣除 其违约金

元2建筑面积。因事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包括发包人、政府主管部门的罚款和甲方的其它损 失)。 1

1.乙方必须遵守工程所在地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标准组织实施,接受并配合甲方、监理、发包人、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保证施工场地整洁符合有关规定,做到工完场清,按要求及时进行各项检查前的场地清理等工作,达到甲方(发包人)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因现场管理混乱,工地达不到

文明工地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结算时扣除其违约金

元2建筑面积。 1

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39;损失和罚款。 1

3.根据工程需要,乙方自行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

4.工程未交付之前,乙方负责其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1

5. 乙方必须为自有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需交纳的其他费用(保险合同及交费票据甲方确认后保留复印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

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各项规定。 1

7.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专业人员与甲方的专业人员进行各项业务对口,乙方(人员)不得超越甲方直接和监理、发包人、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和对接。 1

8.乙方在进场后____日内必须将《入场人员登记表》报送甲方,若中途更换或新增人员,须及时将更换或新增人员名单报送甲方。乙方必须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交底。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特殊工种操作证、工资卡,并将上述证书复印件交给甲方。 1

9.乙方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存入和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因甲方(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正常支付工程款发生拖欠,若发生拖欠,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后直接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20.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责任、义务时,若与总包合同冲突,执行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没有约定的,应按总包合同的条款执行。 2

1.乙方对其承包的工程项目自负盈亏,甲方不承担盈亏责任。

五、工程款确认和支付

1.。

2.每次支付工程款时,均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由主管施工员(工长)签署完工(竣工)验收单并经相关人员、项目经理审核确认,经甲方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确认批准后方能(生效)支付。

3.乙方不能完成当期计划形象进度(部位)的施工,甲方有权拒绝本次支付。当完成本阶段计划形象进度(部位)的施工或待完成下一计划形象进度(部位)的施工时一并支付。

4.工程竣工(完工)经甲方(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

5.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其有关内容须经甲方相关材料、质量、安全人员、项目经理审核确认,预算人员依据项目经理确认后的资料编制结算书,经项目经理审核确认,报甲方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经主管领导审定批准后生效,未经甲方主管领导审定批准的结算书无效。

6.工程结算书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价款的余额, 在(什么时间和情况下)支付完全部工程价款。

7.甲方只有在收到发包人相应的工程款后才能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非甲方原因不能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索赔,乙方不能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催收且须保证连续施工。

8.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票据。乙方应在甲方的监督下合理使用工程款,不得挪作他用,以保证工程施工需要。

六、施工变更

1.施工中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乙方应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实施,若变更价款(变更价款的确认执行总包合同的约定,但不含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价款)造成合同价款变动幅度在 %以内时,合同价款不予调整;若变更价款(变更价款的确认执行总包合同的约定,但不含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价款)造成合同价款变动幅度在 %以上时,其超出部分的变更价款按总包合同约定的标准计取。(此款可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设定调整范围和调整幅度,总包合同没有约定时按此款约定)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程验收及保修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和中间验收前

小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无论是否进行验收,甲方(发包人)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验收合格,甲方(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验收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程具备竣工(完工)条件,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资料,甲方在天内对工程进行初验,经甲方(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提出修改意见的,由乙方按要求修改直至通过竣工(完工)验收并承担修改的费用。

4.全部工程竣工(完工)通过甲方(发包人)验收合格,乙方对其分包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限为 。

5.保修金额为工程价款的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派人无偿修理,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甲方(发包人)可委托他人修理,其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八、施工配合

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对其工程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发包人)或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程施工、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费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

2.乙方按约定完成其工程施工,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协调乙方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责任、义务,在施工中无法保证其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和顺利实施,损害甲方形象,甲方有权收回工程,终止合同,另行组织他人施工,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对不服从甲方(发包人)管理的乙方施工人员,甲方有权提出处理意见直至将其清出现场。

3.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更换施工队伍造成的损失)。

4.若乙方不能按约定的竣工(完工)日期竣工(完工),除扣除其第四条第7款违约金外,由乙方承担甲方为追赶工期增加的施工费用以及其它损失(包括发包人的罚款)。

5. 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除扣除其第四条第8款违约金外,由乙方承担甲方为此进行的返工补强发生的费用以及其它损失(包括发包人的罚款)。

十、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

提请仲裁或向

人们法院提起诉讼。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商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

一、其它

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列)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工程价款(不含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3.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编码: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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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筑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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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甲方):

承 包 人(乙方):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结构安装以实际主钢次钢实际吨位为准。实际吨位 吨。360元/吨。彩钢安装以实际发生面积为准, 12元/平。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清包,甲方负责所有材料进场。如有二次倒料甲方负责。

第三条 工程工期要求:

第四条 结算内容及工程款交付:乙方进驻现场设备安装完毕,甲方付给乙方全部工程款的30%,计: 元。结构安装完毕,甲方付给乙方全部工程款的30%计 元。彩板门窗安装完毕甲方付给乙方全部工程款的30%计 元。在工程结算验收合格,甲方付给乙方全部工程款的10%计元。

第五条 双方其他约定

(一) 水电部分:

建筑过程中:甲方负责水电,电安装到现场。

(二) 工程质量:

按照国家要求安装结构及屋面墙体彩板安装。

(三) 乙方负责伙食,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及设备安全,出现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四) 在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给付乙方工程款,如出现拖欠款项造成工程延误等由甲方负责。

(五) 乙方负责保修一年,从工程结束验收合格之日起。

(六) 不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人(乙方):

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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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筑防水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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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将 工程发包与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第二条 承包范围

第三条 承包方式

第四条 合同条款

1、 本工程工程量以最终结算实际施工完成面积为准。

2、 本防水工程施工单价:

SBS防水卷材综合包干单价为元/平方(平屋面)。

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

质量评定应符合《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防水工程的质保期为年,防水工程质保期从甲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乙方自行负责维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 当乙方在完成工程进度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报送本工程结算资料,按照双方商定的结算工程量及工程款总额。甲方应在收到结算资料后 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并支付至结算总价的给乙方。

3、 扣除实际结算工程款的年后无渗漏,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质保金,质保期为五年。

第七条 工期

1、 本工程总工期为个工作日,雨期顺延。开工日期按甲方工期进度要求,以实际开工进场日为准, 但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确定开工日期。

2、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工期延迟,乙方将承担每日按工程总价的逾期违约金,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总款中扣除。

3、 如果因不可抗力(如高温天气、暴雨、地震灾害、停电停水、作用面提供不够、雷击、政府政策要求停工、自然灾害、战争、空中飞行物坠落等)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完整的符合施工规范的墙体或屋面或辅助设施给乙方,做好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并进行现场交底。

2、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并根据现场情况拟定施工方案和进

2、 指派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环境保护规定。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乙方负责编制工程结算清单。

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

5、 接受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管理并遵守相关方的现场管理,相关问题相互协商解决。

6、 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自行解决建筑垃圾费用,若由甲方组织清洁场地,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 乙方负责所做防水工程的蓄水试验,直至蓄水试验验收合格。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组织甲方、监理、质检单位进行验收并承担相应费用。

2、 本工程非一次性验收合格,造成的损失以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工程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报送工程结算书,同时提供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签证等完整资料,上报甲方申请办理结算。甲方在接到本工程结算申请30个工作日内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二条 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

2、 乙方必须设立现场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操作工作进行安全交底等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因甲方或其他施工单位导致乙方损坏的,由相关责任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可向各自住所的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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