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劳务合同及注意事项_合同范本
涉外劳务合同
此涉外劳务合同由____(以下简称雇主)和____(以下简称雇员)缔结。根据本协议,雇主将聘用雇员且雇员同意受聘于雇主就以下所规定的工作提供服务和履行义务。
a.义务和责任:协议双方同意雇员将受聘从事____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b.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月),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c.工作日和工时:雇员每周工作从星期____至星期____,每天从____点至____点,一周共____小时。
d.报酬:雇主同意就雇员的服务提供以下报酬:
1.每(小时)____美元;
2.每加班(小时)____美元,每两周结算一次,支票支付。
3.其他报酬(红利、佣金等),数额及计算办法如下:
e.扣除款:每次发薪时,除从雇员报酬中扣出应缴之(____)税收和社会保险费外,雇主不得克扣雇员所得,本条例另有规定以及经工长或工长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项目为(写出扣款目的和数目):
f.主要工作地:雇员主要工作地为____。但根据雇主业务性质所需,在不违犯劳工政策和规定情况下,雇主也可要求雇员在____地以内其他选区履行职责。
g.差旅费:在本协议到期或中止(不论中止原因如何)时,雇主将负责雇员返回雇佣地的机票费用。
h.保险和医疗费:雇主应负责雇员的医疗保险或负担雇员的全部医疗费用,包括____地以外的转诊和转院费,如雇员因故死亡,雇主应承担尸体保存及运回原地的费用。
i.最近的血亲的通知:雇员在出现重病或死亡情况,雇主应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亲,雇员最近的血亲的姓名和地址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j.食宿及其他:雇主必须保证提供以下方便:
1.(作记号以选择或不选择此项)雇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费____美元。
(同上)雇主免费提供住宿。
(同上)雇员自备住宿(附声明和房租协议)
2.每日____餐,每月收费____元。
3.(同上)雇员自理伙食。
4.(同上)上下班在雇主指定地下车,免收车费。
5.(同上)津贴:
6.(同上)其他:
k.其他规定:下列附加规定适用于本协议:(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规则,以及雇员行为规范。附加规定的每一页都必须经雇主和雇员签字。)
l.终止协议:本协议可根据下列规定终止:
1.无故:由一方当事人提前____天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或 入门吧是最好的入门资料网站
2.因故:在工长或其代理人力图调解争议失败后,由一方当事人提前____天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a)因故解除协议时,雇主应支付雇员协议解除生效前的薪金,并为雇员购买他(她)返回雇佣地的单程机票。
(b)下列任何一条均构成协议终止理由:
a.雇员____次无故旷工和(或)____次无故上班迟到;
b.雇员行为疏忽鲁莽,或不完成任务;
c.在____地犯下重罪或两项或两项以上轻罪;
d雇员放弃工作职责;
e.不称职或在资格、技术、身体和精神方面与所填报情况不符,无法履行雇佣规定的职责;
f.在物质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别虐待;
g.无故拖延支付雇员的工资;
h.违犯本协议任何一项规定;
i.其他规定:
m.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所有怨情与争议均应按以下程序解决: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更多相似范文
篇1:个人借款合同模板及注意事项_合同范本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个人借款合同注意事项:
(1)签订借款合同要依据国家信贷计划和政策,确定信贷资金的分配方向和数额,坚持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
(2)应掌握信贷方的资信情况。贷款方在签订借款合同前,应对借款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状况进行调查,选择与那些信誉良好、经营管理水平高,有发展前途的企业签订借款合同。
(3)贷款方应充分发挥自己的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注意审查借款方的贷款用途,保证所发放的贷款专款专用,防止借款挪用贷款和不合理占用资金,减少或避免浪费贷款的现象发生。
(4)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贷款安全。为确保资金安全回笼,避免损失,保证借款方按期归还资金。贷款方应与借款方签订担保合同,明确担保责任,同时注意审查担保人的资格和偿还能力。
(5)不得私自抬高或降低利率。借款合同中所规定的利率应按国家制定的统一利率签订。
(6)签订借款合同要注意条款齐备、文字含义清楚、用语准确、程度合法,以防止酿成纠纷,或无效、违法行为的发生,使签订的借款合同得以全面履行。
(7)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篇2:我国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_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律小知识——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明,那么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怎么约定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长短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而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哪些情况下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篇3:租房合同应该注意什么_合同范本
一、租房的手续
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文件:
a.书面租赁合同。
b.房屋所有权证书。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设定抵押的房屋的,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c.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d.经办人的证明文件。房屋代管人出租产权人委托代管的房屋,须提交房屋产权人明确授权其有出租房屋权限的委托书和代管人的合法证件;
e.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外地人员承租本市房屋需提交户籍地证明其身份。外出事项的证明;有些性质房屋的出租(如机关、事业和公益单位的房屋)需提供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机关、部队和企事业单位祖用城市私房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
3.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二、租房的重要法规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合同法》236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三、注意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
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变动需要与他人互换住房,应该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换房后,原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篇4:租房子注意事项……租房协议范本怎么写?_合同范本
现在,不管是刚毕业的大学生,还是出入高档写字楼的白领,大部分都是在郑州租房居住。而且随着房价的不停上涨,房租也一直水涨船高,面对高额的租金支出,很多人开始转向合租。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在租房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可能会在租房中遇到很多麻烦。比如,在租房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一些被欺诈、被假房东、黑中介坑害的情况屡见不鲜,对于准备租房的朋友来说,还是需要谨慎小心,多了解一些租房注意事项,防止成为租房*的受害者。
下面第一范文网为大家详细介绍租房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有效帮您避免陷入租房*。附租房协议范本!
租房注意事项
仔细辨别房东真伪
在租房时,首先应该让房东出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房产证原件,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如果他是帮别人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出租委托书、委托人的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
规避租房合同陷阱
在签租房合同时一定要把权利义务分清,例如房租、水电、煤气、电 话、有线电视等费用如何缴纳,房屋设施如果非人为损坏该由谁负责维修,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另外,一定要在合同上把房屋的设施情况写清楚,检查家具、家电等情况,防止房东以此为借口克扣押金。合同越详细越好,不要因为怕麻烦仅仅口头协议。
租金是月付、季付
租房者不要一次性交付大笔的年租或半年租,而应选择季付、月付租金。因为这样即使出现问题,租房者的经济损失也不会太大。如果要交付大笔的租金不要草率决定。
租房合同是租客与房东双方利益的保证,所以必须要有正式的出租合同即使短租也不例外。并且在签订租房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相关条款,避免合同陷阱,并亲自签字确认。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要一式两份,保管好合同,直至租期结束。
租房合同包含的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二)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合同中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等等。
(三)租房用途:租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四)合同期限: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租房期限长是20年,如超过20年则超出部分无效。
(五)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六)房东责任:修缮住房是出租人房东的责任。租客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七)房屋改动的规定: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八)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九)违约责任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租房协议范本
篇一
出租方(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XX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____城市园地下储藏室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储藏室座落在本市XX区____路____弄(号/幢)室(部位)(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使用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房屋类型为.
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3、该房屋室内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共用设备状况以该房屋交付时的现场为准,如室内有共用设施(备)需维修,乙方必须履行配合义务。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只作为家庭储藏室使用,不能作为存放经营性商品的仓库使用,该租赁物禁止任何形式的人类居住,禁止作为宠物的暂栖所,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该储藏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品。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3、乙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室内存放的物品如有物损与甲方无关,包括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物损。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付清租金并在签署本合同的次日起乙方应主动至物业与甲方的授权人签署《地下储藏室交接清单》(附件一),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凭双方签订的《地下储藏室交接清单》与甲方的授权人办理房屋使用手续。甲方与乙方签署《地下储藏室交接清单》后视为甲方已交付租赁物。乙方未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甲方无需催告,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不视为甲方违约。
2、乙方须一次性支付完租赁费后方可使用该租赁房。租赁费不包括本协议约定应当履行的其它义务及费用。
3、租赁期限:20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20xx元。租赁费金额总计人民币元。(大写: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整),标准以甲方测定面积乘以每平方米的租金单价计算确定。物业管理费由物业公司按月向乙方另行收取,物业管理费为1.00元/平方米/月。
2、乙方应于签约时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该房屋整个租赁期的租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
五、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电费、通讯费、设施(备)维修费、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租赁人必须严格按租赁协议第二条的约定使用租赁物,任何有违该租赁物使用用途的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外的公共设施由甲方负责维修,房屋内(共用设施设备除外)的专用设施(备)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乙方,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维修费用。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如乙方中途退租,甲方将不再退还乙方已交付租金。
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
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3、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租金的总金额作为违约金,且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另一方要求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违
约方仍应支付总金额租金的违约金: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30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
(三)乙方如改变租赁物使用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
(六)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第五条应承担的费用达2个月的;
(七).
十、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财产转移已受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2、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租金的总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后可提前收回该房屋。
3、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和支付0.5倍租金作为违约金。
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已经交纳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
十一、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甲方可抵押该房屋,但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承诺不会影响乙方的正常使用。如果抵押权人要求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等形式处分该房屋的,则甲方承诺在处分该房屋前7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如果最终未能由乙方购买,且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使用的,则甲方应将剩余租赁期对应的租赁费返还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剩余租赁期对应的租赁费的0.2倍作为违约金。剩余租赁期对应的租赁费按剩余租赁期除以总租赁期,再乘以总租赁费计。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以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甲、以双方在签署本和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4、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下列两种方式由甲、乙双方共同任选一种)
(一)提交XX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四份。其中: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或名字)
法定代表人签署:乙方本人签署:
签暑日期:年月日签暑日期:年月
篇二
出租方(甲方):,男/女,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男/女,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 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xx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xx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篇三
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 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篇四
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为____元,缴租为____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元),以后应提前___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 话、物业管理等费用。
乙方交保证金________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吨气;____立方电;___度
甲方签章____(出租方):乙方签章____(承租方):
电 话;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五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六安市寿县南门外宾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宾阳小区---春申佳苑28号楼3单元505室的房屋单间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合租),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_______个月。
二、单间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按_______(月/季度/年)结算。每_______(月/季度/年)初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_______(月/季度/年)租金_______元。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负担,按时向有关部门支付水电等各种由租房者使用带来的消费。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并通知甲方。如果没有交清各种费用,包括房租费、水电费等,擅自离开,甲方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案、起诉。租赁结束时,乙方要通知甲方,甲乙双方需当面检查房主提供的物品和房屋破损情况,如有损坏,需按相关标准赔偿。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单间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一个月的违约金。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租房期间,发生液化气爆炸、漏气,插座、拖地线漏电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并提供相应的必备简单生活设备,在房租费按时交纳的前提下,由甲方交纳物业费。
八、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5:关于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乙方作为甲方或甲方的全资子公司、合作公司和关联公司(以下统称“甲方公司”)的新入职员工,工作中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合法权益,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乙方自愿与甲方签订本保密协议。
一、乙方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甲方公司“商业秘密”是指:甲方公司未曾发表、未曾公开的、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甲方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只限特定范围内人员知悉的信息。
2、乙方对甲方公司“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其内容和范围包括并不限于: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
经营信息:反映或描述甲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经营决策、经营规划、经营战略、开发计划、研究报告、价格资料、财务信息、财务报表、资本运作、营销策略、客户信息、货源情报、招投标标底及标书、合同等。
技术信息:甲方公司掌握、使用或拥有的设计、程序、配方、技术方案、生产工艺、制作方法、技术指标、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技术文档、设计图纸等。
管理信息:甲方公司所使用的管理诀窍、管理规划、管理策略、管理方法、商业模式等。
软件系统与数据信息:甲方公司电脑系统所存储、使用的电脑软件、电脑软件处理流程和结构设计、电脑程序代码、电脑数据库、电脑文档、电脑数据、电脑系统登录帐号、密码、操作方法,以及其他以电子形式存储于电脑上的信息。
(2)甲方公司保密管理规定及其它规章制度规定的保密信息。
(3)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完成的发明创造、作品、策划、创意、软件、编程、数据库等。
(4)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甲方公司对其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属于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5)其它保密信息:
3、甲方公司“商业秘密”的记载形式不受任何载体所限,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函、传真、磁带、磁盘、电脑、硬盘、仪器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或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注:上述商业秘密内容范围仅供参考,实际签订协议时应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增减、修改。)
二、关于知识产权与职务技术成果的界定
1.关于知识产权归属问题的界定。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乙方除署名权外不享该秘密的其他权利。
2.关于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界定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并书面确认,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否则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技术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三、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维护甲方公司商业秘密,履行保密职责;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公司的保密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制度,严格执行甲方公司规定的保密措施。
2、乙方不得披露、泄露、告知、公布、发布、传播、出版、转让、处分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公司其它职员)知悉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
3、乙方不得窃取、刺探与本职工作或者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公司商业秘密;
4、乙方履行职务的需要时可使用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信息,但不得未经甲方公司许可、授权擅自复制、拷贝、转发、传输等。乙方在履行职务之外不得使用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信息;
5、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甲方公司商业秘密信息,无论其记录的载体属甲方提供或乙方自备,乙方均负保密责任;
6、无论是否在甲方公司办公场所内,乙方对其所持有或保管的甲方公司商业秘密信息均负保密责任;
7、乙方不得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
8、乙方不得利用职权强制其它员工违反保密义务;
9、乙方应当于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离职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将其所持有或保管并记载着甲方公司商业秘密信息的载体返还给甲方,或将记录在乙方自备载体的甲方公司商业秘密信息转载至甲方提供的载体上并将自备载体的信息消除;
10、乙方如发现甲方公司秘密被泄漏或者自己过失泄漏甲方公司商业秘密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的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四、保密期限
1、保密期限自乙方知悉之日起至甲方宣布解密或信息已完全公开之日止。
2、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保密义务不因甲方公司与乙方的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而无论劳动合同因何种原因解除、终止。
3、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保密义务不因乙方离职而免除,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4、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行支付保密费。(本条款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保密协议,甲方公司有权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给予乙方处罚和处分。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视为乙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甲方公司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甲方公司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违法的,由甲方公司移送国家行政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1、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2、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当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协议与《劳动合同》联合使用,同时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由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篇6:担保合同范本与注意事项_合同范本
担保合同注意事项
1、注意抵押财产的合法性
抵押财产应当可以进入民事流转程序而又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抵押物合法性应从以下方面进行考察,如抵押物是否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为根本不能变现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同时应对担保人的身份进行考察,防止担保人不符合法律规定,致使担保合同无效。
2、注意抵押财产的真实性
抵押财产应是法律上没有缺陷,真正为抵押人所控制及占有的财产。抵押财产没有其它法律负担,在此之前没有设置过抵押,抵押的价值没有超过抵押财产自身的价值,抵押财产没有设置多重抵押。
3、考虑抵押财产的变现能力
对抵押财产要充分考虑其变现的能力,即使真实合法的财产其变现能力也会因各种原因降低,从而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另外应充分考虑到抵押财产不能变现的可能性,以免出现债权人无力接受该项财产又无法变现的情况。另外对一些价值虽然很高,但专业性很强的设备等财产应特别注意,由於专业性很强这类财产一般很难进行变现,一般不要接受这样的抵押。
4、对保证人资格进行考察
采用保证形式进行担保的情况,对保证人的资信能力及信誉必须进行认真的考察,同时必须注意担保人是否为法律限制进行担保的主体,以免出现因担保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使担保无效的情况。
5、办好法律规定的手续
应当与担保人订立担保合同,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按法律规定应办理抵押登记的,按规定到不同的登记部门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三,对法律没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的,为防止合同欺诈,可到当地的公证机关去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抵押登记的优点在於登记后,抵押物可以对抗第三人的要求;在办理登记的审查中可以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对可能出现的欺诈进行防范。
6、其他预防手段
在合同签订前,应当运用合法的调查手段通过不同渠道来核实担保财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抵押权人应当要求所接受抵押财产凭证应一律为原件。对数额较大的不动产要求抵押人提供有关机构所作的资产评估报告。
无效的原因
主体违法
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保证人资格不合法;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客体违法
抵押财产是担保法禁止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是赃物或遗失物。
内容违法
如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扣担保的无效。
生效的时间
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担保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 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7:商品房购房合同注意事项内容
篇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资格证书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_路、道、街。
设计用途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__层。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_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____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房产交付
1、房产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不得交付。
2、出卖人须于_________前,将该房产及相关证明交付买受人。如遇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关证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条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
1、协议订立后,买卖双方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他相关设施登记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内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买受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应支付买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的实际损失超过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时,出卖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_________。
第八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处理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__日内的,出卖人有权追究买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出卖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买受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买受人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
第九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一)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_________(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二)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三)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四)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五)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六)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七)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十条出卖人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设有他项权利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征得他项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公示和明确告知买受人。
第十一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二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
本项目物业管理用房为_________m2,位于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房号_________,轴线范围_________。
出卖人与该商品房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水;
2、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电;
3、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气;
4、_________;
5、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条风险责任的转移
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买受人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出卖人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买受人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四条保修责任
自买受人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出卖人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1、墙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顶棚,保修_________月;
4、门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气,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气,保修_________月;
9、电路,保修_________月;
10、_________,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五条质量争议的处理
买受人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买卖双方产生争议时,以_________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六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3、_________。
第十七条房屋的用途
1、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2、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
该商品房移交后,买受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出卖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买受人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声明及保证
出卖人:
1、出卖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卖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卖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卖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卖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受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受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受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条保密
买卖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买卖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六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出卖人、买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卖人(盖章):_________买受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借款合同订立时注意事项_合同范本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的时间起生效。在订立借款协议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签约对方为个人
签约对方如果是个人的,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既签约方精神正常且年满18周岁或者16至18周岁但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确认。
必要时可以要求借款人配偶签字、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关系证明。
(2)签约对方为企业
① 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处、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订借款合同。如果签订了借款合同,也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
② 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有授权,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对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审查,除审查分支机构的履约能力外,还应审查公司的履约能力的情况,因为分公司、分厂、办事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③ 企业主体资格的审查。一般是对企业营业执照进行审查,查看企业名称是否与拟签合同当事人的名称一致;查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的额相称; 查看企业经营范围是否在拟签合同业务的经营范围内;查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商部门年度检验。除以上的方式以外,还应依据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情况,对公司的办公地点、人员、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④ 资信审查。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资料,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同时还可以通过调取工商资料等其它手段核实对方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情况,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会计资料、股东等进行审查。
篇9:半包装修合同注意事项_合同范本
半包装修包括4大部分,分别为:基础工程、装修造型、水电路改造、施工辅材,每个部分内还会包含若干小项。最终的合同价格应当是将这些项目全部包含在内的最终结果。
一、基础工程——盯紧墙面屋顶
基础工程部分的墙面、屋顶施工中常会被设计消费陷阱。按照正常的程序,装修人员进场前要对房屋进行检查,基础工程部分的重点是墙体、屋顶是否存在倾斜度、不够平整等问题。如果存在,则需要进行墙面、屋顶找平施工。此外,在地面铺设地板时也存在进行地面找平施工的可能。
按照正规流程,半包装修合同中会明确体现以下内容,并在预算中列出明细。内容包括:墙体、屋顶、地面施工前情况;是否需要进行改造、加工;哪些部分需要进行防水、瓷砖铺贴、地板铺设;二手房墙体铺设绷带、挂网处理。而不良装修公司和“游击队”,通常会在装修前隐瞒屋顶、墙体存在的问题,从而降低报价吸引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受到部分合同款后,提出这些问题进行再次收费。
二、造型设计——谨防漫天要价
据了解,装修造型设计部分也是陷阱频出的环节。由于存在设计费用,无法像其他部分一样根据材料、工时简单的累加。业内专家表示:“在这阶段防止陷阱的最好方法就是要求装修公司列出造型费用明细,并且出示标准的施工图纸。此外,还要在合同中约定计量单位、单价、材质等。根据图纸和这些标准,消费者可以明确地了解施工材料以及用料数量。”
三、水电改造——当心以次充好
水电路改造是装修中至关重要的部分,所用材料质量如何、施工是否标准都将直接影响到房屋几年甚至几十年内的使用质量。不良装饰公司和“游击队”经常通过以次充好、调换施工材料的方式坑害消费者。水电路改造的材质差价非常大,100㎡左右的房间,通过以次充好的方法,可获几千元的利益。
“消费者在这个环节一定要约定好材料的品牌、型号,并监督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方式施工。”专家建议。
四、施工辅料——一个都不能少
在半包装修中,最大的陷阱往往就在施工辅材上。按照规定,半包合同的最终报价应该涵盖所有施工辅材,但消费者往往对哪些属于辅材范围了解得并不清楚。“把属于半包范围的辅材说成属于自费的主材,是他们惯用的手段。这种指鹿为马的方法,可以赚取几千元甚至近万元的‘黑金’。”专家指出。
篇10: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_合同范本
核心内容:在日益频繁的经济往来中,借条是我们生活里司空见惯的一种保障和确认债权的凭证。但借条的写法不同在法律上会产生不同的后果。下面,法律快车合同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借款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关于还款期限:借条没有还款期限可以随时主张权利。如果有还款期限,则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对方产生诉讼时效之抗辩。也就是两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实体胜诉权。因此,借条最好不约定还款期限,如果想约定则可以口头约定。
其次,关于担保:很多人在对方立下借条时会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人。自认为有担保人签字就很有保障了,实则不然!在实践中我见到有些借条担保人只是签字,并没有签上“担保人”字样。更有甚者,只是口头担保,这显然没有担保效力。因为担保的法定要件是书面,口头的无效。书面担保必须要有“担保人”字样。另外,保证责任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现分述如下:
(1)如果只写“担保人”字样,则主债权到期后超过六个月担保人则免除担保责任。即使六个月内起诉,一般保证责任的担保人也有先诉抗辩权。即,先诉主债权人。
(2)除一般保证责任之外,还有连带保证责任。连带保证责任才是对主债权保障最大的保证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在签字时不光要写上“担保人”字样,还要写上对主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陈述。否则只能视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如果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话,则债务人对主债权就丧失了先诉抗辩权。也即,可以起诉债权人,也可以起诉担保人。这对于借款后将外出务工的债务人来说,找个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才能达到保障最大化。
最后,很多人分不清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在实践中也有人本来是借钱,却让对方打的欠条。这在法律上也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欠条是对已产生债务的一种确认,是债的滞后的确认。欠条自出具之日起或者约定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两年不诉则丧失胜诉权。借条则是借现金或物品,是即时产生债务的凭证,是债的当场产生、并确认的一种书面形式。
篇11:签《物业服务合同》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下面是最新物业服务合同格式范本精选一览,希望能给你一些启示和帮助。详情请看全文介绍。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11.装修管理。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
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a.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b.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c.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d.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e.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f.办公费用;
g.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h.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i.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 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合理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 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承担。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业主自行购置车位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的权利: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5.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2.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物业买受人认可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和乙方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甲方应保证本物业管理区域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2)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平整,标识系统完备,雨污水通畅,路灯通亮,园林绿化,围墙大门建设完毕,具备封闭式管理的要求
(3)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库、垃圾桶、垃圾间、公告栏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电、供热、供冷、供气、电梯、通讯、有线电视、消防、邮政等设施能保证供应或正常使用;
4.在查验过程中,甲方应对甲乙双方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予以确认: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确定以上问题解决办法、解决时间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就以上内容与乙方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甲方应认真完善和处理本物业的遗留问题,以达到本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3项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6.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竣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7.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物业所在地的_________区、_________县(自治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在三个月内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新建物业建筑面积出售达50%以上的;
(2)物业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满两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
9.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10.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新建物业交付使用时,除政府规定、物业销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向业主乱收费;
14.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条 根据《业主临时公约》的授权,在物业管理服务中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4.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第六章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
第二十一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第二十三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
第七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条 甲方应于首位业主入住前____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_________,位于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第八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委员会与选聘或续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达成协议的,甲乙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后三个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重新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机构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第十七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2项,致使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业主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同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物业管理事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二条 乙方管理服务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的“物业管理事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但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五条 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合同约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在销售物业时,本合同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随之转移。
第三十九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四十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四十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篇12:签《物业服务合同》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1、本示范文本仅供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参考使用。
2、经协商确定,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建设单位和房屋买受人;其他条款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买受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
2、。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
2、。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
2、。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
2、;
3、。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
2、;
3、。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
2、;
3、。
第十五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第十七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位于;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
用房平方米,位于。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
第二十六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第二十八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八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
篇13:住房租赁合同范本需要注意什么
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壹年。
2、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按年结算。
开始租房时就把一年租金付清,并支付押金人民币____,租房结束时室内设施无损坏退还押金人民币____。
3、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以上各项费用。
4、乙方租赁期间,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犯罪、不道德、对四邻有伤害、妨碍或干扰等活动,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5、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乙方在租赁期间,有损坏房屋设施的行为,由乙方全部负责。
房屋主体不能改变,屋内家俱家用不得损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6、乙方必须正确用电,用水,时刻注意放火,防盗,防事故,保证自己和他人地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及垃圾,保证公共区域的整洁。
7、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给乙方。
8、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9、本合同连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14:签订借款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_合同范本
担保是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保证合同履行,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的法律措施。因此读者朋友们,当你们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可以留个心眼,请求借款人担保。而担保分五种,分别是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是以保证人的财产和信用为担保的基础,属于人的担保。这里需要注意查看的是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的资格,而且保证人一定是借款人以外的第三方。不过如果要保证的话,保证人可以选择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因此在借款时需要注意是否是连带保证。从而使借款是可以找对人。
抵押,是一定的财产为担保的基础,属于物的担保。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抵押是不转移财产占有,即是固定资产类,且需要在特定的财产登记处登记时才有效,可以以将来的财产设立抵押。从而做到抵押借款。
质押,是一定的财产为担保的基础,也是属于物的担保。不过与抵押相比,质押包括动产权利的质押,质押物需要交给债权人占有,比方说对方家的字画,珠宝。而且质押还可以是权利的质押。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质押需要在登记时方能生效。
留置,也是一定的财产为担保的基础。该方式下的担保是因特定的合同产生的,留置不需要事先约定但属于合法占有。比方说对方欠你钱,但某天对方需要您进行转账,你将该部分钱先留下。该方式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定金,是一定的金钱为担保的基础,又称金钱担保。一般定金的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没有履行义务将需要双倍返还。定金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需要以书面的约定。
上述方式是在担保时能很好的规避风险。从而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的法律措施。不过如果是比较好的朋友你需要考虑是否进行这样的方式让对方进行担保。
篇15:签《物业服务合同》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 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 路 号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 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牌室:
(三)网球场: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第十八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第十九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
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
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 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 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 、 、 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 、 、 等设备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 、 、 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 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
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 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 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6: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_合同范本
中国人借钱很多时候习惯找朋友,不愿找银行,常言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但人们经常能听到因为借钱的事,昔日交往甚密的朋友、来往密切的亲戚反目,闹上法庭。现实生活中,善良的人们在他人向你借钱时,不妨多留个心眼,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以避免纠纷,防范风险。
一、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于这些人平时关系比较密切,出于信任或者碍于情面,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法院,出借人也会因举证不能而败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出、借方订立书面协议是大有必要的。另外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必须注意妥善保存书面协议等证据,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所依据。
二、书面协议内容合法全面。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应载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姓名、币种、数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决定当借不当借,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诈骗、买卖毒物或贩卖 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三、利息约定明确。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借贷双方最容易发生矛盾的是利息。有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还规定公民之间的借款,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另外,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在民间借贷中,对利息的约定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要约定明确。
四、重视借款期限届满时的债权保护。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2年诉讼时效期间,由于有的出借人不知道这一规定或者是碍于情面,不想伤和气,在有效的期间内未及时有效地催要欠款,致使债权无法实现。故当事人要加强自我保护,在还款期限届满后注意催要,及时起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债权得已实现。
查看了本合同范本的人还看过:
借款单填写说明及有关规定
违反借款合同的责任
短期银行借款应如何核算
篇17:借款合同注意
安民借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号
甲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乙
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用于________________。),乙方委托丙方对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______月。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借款利息在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内按月结息(付息),月利率__________‰。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如乙方提前还款,应据实按月结算利息。)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如超出期限则按日双倍计息。甲方委托丙方代转本息。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若乙方发现甲方出现不利于偿还借款的情况时,乙方可要求甲方提前偿还借款。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共同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篇18:租赁合同书应该怎么写及注意事项_合同范本
租赁合同里应当载明如下内容:
1、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 合同应写明住房的详细信息,比如地址、面积、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清单,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
3、写明住房用途。 写明是用于承租人自住、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商用还是家庭居住等。
4、租赁期限。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此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租赁。
5、房租及支付方式。 合同中明确载明租金,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按年付、半年付、季付或者月付,一般按月或按季付的比较常见。
6、住房修缮责任约定。 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修缮住房的责任一般由出租人承担,但若因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应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
7、住房状况变更。 承租人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房屋。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 承租人能否转租需要事先与出租人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若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立即解除合同。(防止群租的发生)
9、违约责任。 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如: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另外,还可以约定,因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应由承租人赔偿。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双方可以事先约定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情况,如租金变更、租赁期限变更或者终止等。此处还需注意,如果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限内可能被征收(拆迁),那么应明确这种情形属于合同终止的事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征收利益归出租人所有。
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等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街 号物业作为用途使用(以下简称“物业”),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
第二条 租用的期限为 年,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_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要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续租。
第三条:物业租金
1、该商铺的月租金总额:第一年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____拾 元正( ¥ 元/月);第二年月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___ 佰 拾 元正( ¥ 元/月),第三年月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___ 佰 拾 元正( ¥ 元/月)。
2、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3、交付方式:一次性支付租金,即 年 月 日前支付租金人民币:万元整(¥ 元) ,每年提前30天支付次年租金。
第四条:铺面以及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负责支付所有产生的房屋租赁税以及其他所产生的各项经营费用。
2、每月由乙方负责缴纳当月的水电费,以相关部门出具发票、收据上记载的金额为准。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在租赁期间,在合理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若无故终止合同需赔偿乙方装修费、损失费及一切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
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按时缴付。
3、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爱护并正确使用该商铺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超出其经营范围进行的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所收的保证金,及有权追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解除或终止该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点的规定,则乙方缴交保证金的期限顺延;如超过十五天仍无法将该商铺交付使用,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无效,甲方需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三点的规定,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每天按保证金的3‰计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则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交纳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壹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收回商铺,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动用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四、五点,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1、调查商铺的产权
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如果承租人无法查清,可以委托律师到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2、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
3、租赁保证金
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
4、税费承担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
1)出租:
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55%
房产税租金*12%
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
印花税租金(总额)0.1%(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
土地使用税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
2)转租:
营业税及附加转租收入*5.55%
印花税印花税转租租金(总额)0.1%
在实践中,商铺租赁税费德缴纳比较多样,上述标准只是法定征收标准,不同区域或许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体可在签订商铺合同前咨询实际代征网点工作人员。
虽然上述税费德缴纳主体为出租人或转租人,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具体税金数额的承担人,此时,无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清楚商铺租赁的税费金额比较高,应当慎重考虑长期税费调整增加的费用后,再行约定具体承担人,不要被某些代征网点短期内较低的税率所迷惑。
签定合同时要注意的重要内容
5、营业执照
承租商铺的目的在于开展商业经意活动,而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就是必须合法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从而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从而导致无法及时办理营业执照;
2)商铺上原本已经注册了营业执照,而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从而导致在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3)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从而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4)涉及特种经营行业(娱乐、餐饮等)的,还需要经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
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对于上述第1、2、3、5条情形,可在合同中设定为出租人义务,并给予出租人合理宽限期,超过一定期限还无法解除妨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上述第4条情形,可设定为无责任解约情形,以保障承租人万一无法办出营业执照时可以无责任解除合同。
6、装修的处置
商铺租赁中,往往需要花费大额资金用于铺面装修,为了确保装修能够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装修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注意几个问题:
1)明确约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以及装修图纸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别的改建、搭建的,应当明确约定清楚,对于广告、店招位置也可约定清楚。
2)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不仅仅考虑违约金部分,因为违约金常常会约定等同于押金,数额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装修损失,因此,应当约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要承担承租人所遭受的装修损失费用。
3)明确租赁期满时,装修、添附的处置方式。
7、水、电、电话线等
因商铺经营的特殊性,对于水、电、电话线均可能特殊需要,这些公共资源的供应又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建议承租商铺前,应当先行考察是否满足使用需求,若不满足的,确定如何办理扩容或增量,以及办理扩容或增量所需费用,并在合在同明确约定相关内容,以及无法满足正常进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人免责解除合同的权利。
签定合同之后的疑虑
8、租赁登记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属于合同备案登记性质,此登记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没有办理备案等记,合同依然在生效条件满足时就生效;
2)经登记的案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两个承租人的,其中一个合同办理了租赁登记,另一个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则房屋应当租赁给办理租赁登记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没有租赁登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
9、转租问题
商铺市场中经常会遇见许多“二房东”“三房东”情形,这其中就存在转租的问题。俗称的“转租”其实涵盖了法律规定的两种变更方式“转租”和“承租权转让”,依法律规定,“转租”是指上手租赁关系不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赁关系,而“承租权转让”是指上手租赁关系,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建立租赁关系。在这两种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转租必须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同样承租权转让中,解除原租赁合同和重潜心租赁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2)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张一笔补偿费,主要补偿装修损失等,此笔费用不属于法定承租人应承担费用,但法律亦没有明确禁止,因此,只要双方当时协商同意的,亦会受到法律保护。建议承租人在支付此笔费用时,应当考虑分批次与转租或承租权转让错作环节结合起来支付,以此降低资金风险,并可考虑将营业执照办理成功作为该笔费用退还或解除情形。
鉴于商铺租赁合同牵涉问题较多,涉及合同金额较大,建议对此类合同应谨慎签订,必要时,聘请专业人士把关,以免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引起诉讼,更是得不偿失。
10、买卖与租赁
许多承租人经常担心承租商铺之后,业主将商铺出售了怎么办,其实,承租人完全无须担心此种风险,因为法律对于承租人赋予了两重特殊保护:
1)出租人在出售时,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之下的优先购买权,即若承租人在等同于其他购买人的条件下主张购买该商铺的,则业主必须将该商铺出售给承租人,以此保障了承租人的使用利益。
2)即使承租人不想购买承租商铺的,业主出售后,新的业主也应当履行租赁合同,否则,新业主应当承当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11、其他注意事项
在承租商铺之前,需要了解该商铺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比如承租一个不可经营餐饮行业的房屋准备开设酒店,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损失。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篇19:附义务类赠与合同范本及注意事项_合同范本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范本】
甲方(赠与方):_____(姓名)
乙方(受赠方):_____(姓名)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物的状况
(包括赠与物的名称、质量、数量、所在地等)
2.甲方对赠与物应承担如下责任、义务_____
(明确甲方的权利担保,瑕疵担保义务及相关的责任)
3.甲方享有_____的权利
(明确甲方的撤销权及其他权利)
4.乙方为接受赠与应履行下述义务
(甲、乙双方应对所附义务有明确约定,乙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5.其它
甲方:_____姓名:_____住址:_____电话:_____
签字:_____盖章:_____
乙方:_____姓名:_____住址:_____电话:_____
签字:_____盖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附义务的赠与的概述】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称附负担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合同。
附义务赠与作为一种特殊的赠与,在受赠人获得较大利益,负担较小义务的同时,满足了赠与人或赠与人指定的第三人的特定权益,因而成为赠与合同的主流形式。实务中,因受赠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约定义务引起的赠与合同纠纷也日渐增多。所谓附义的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与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另一个合同的内容,而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由于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因此,附义务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赠与的对价,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不履行义务为抗辩。原则上,赠与人履地交付赠与财产的义务后,始发生受赠人履行其所附义务的义务。
【法律特征】
1.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 附义务赠与作为一种契约,须以双方当事人之合意为要件。只有当赠与人要约表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并要求受赠人负担一定的义务;受赠人承诺表示接受赠与财产,并愿意履行义务时,赠与合同方为成立。
2.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单务无偿合同 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虽然也负担一定的义务,但双方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仍是将赠与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物所付的代价或附随的义务,不是其取得赠与财产所付的报酬或对价,因而不能因为赠与附义务而否认赠与合同的单务性和无偿性。
3.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将义务附加于赠与的合同 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不能因其具有单务性而将所附义务视为另一个合同。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不得违背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否则整个赠与合同无效。附义务赠与的履行,一般为赠与在先,义务附后。
【与其他赠与的区别】
1.附义务赠与与目的赠与的区别
所谓目的赠与,是指为实现一定目的、达到一定结果而为的赠与。目的赠与的赠与人不得向受赠人请求结果的实现,而只能于结果不实现时请求受赠人返还不当得利。如为结婚而赠与对方财物就属于目的赠与。而附义务赠与,当受赠人不履行义务时,赠与人可以请求受赠人履行义务,以求得结果的实现。
2.附义务赠与与附条件赠与的区别
所谓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条件尚未成就时,赠与的权利义务虽已确定,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而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与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无关,不能因为附义务而延缓或解除赠与的效力。
3.附义务赠与与附期限赠与的区别
所谓附期限赠与,是指当事人为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把期限的到来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前提。在附期限的赠与中,期限的到来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期限尚未到来时,赠与合同虽已成立,但效力却处于停止状态。而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除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外,并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人不能因为受赠人未履行所附义务而对合同的效力进行抗辩。
了解附义务赠与和目的赠与、附条件赠与、附期限赠与的区别,可以帮助我们正确认定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准确适用法律。
【赠与人对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权利行使】
1.赠与人可以行使履行请求权或撤销权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根据合同法的上述规定,赠与人向受赠人给付赠与物后,受赠人若不履行其义务,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义务或者撤销赠与。中国台湾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也规定,如赠与人已为赠与而受赠人不履行其负担时,赠与人得请求受赠人履行其负担或撤销赠与。可见,当受赠人不履行义务时,赠与人可依法选择请求受赠人履行义务还是撤销赠与。赠与一经撤销,即视为自始无效,受赠人应按不当得利的规定将赠与物返还赠与人。但赠与人的撤销权自赠与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即归于消灭。
2.赠与人不能行使解除权
至于受赠人不履行义务,赠与人是否可以请求解除赠与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根据附义务赠与的性质、结合法定解除的条件来加以分析。从以上附义务赠与的法律特征中,我们可以看到,附义务赠与的性质仍属于单务合同,纠纷的发生往往是在赠与人已将赠与物转移给受赠人,即赠与行为已经履行完毕之后。而合同解除则适用于双务合同,且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法定解除的事由包括: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瑕疵担保】
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191条之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篇20:购房合同基础概念及相关问题注意_合同范本
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合同条款应 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今天要与大家分享的:购房合同中你必须指导的基础概念及相关问题注意。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购房合同基础概念:
1.建筑容积率
建筑容积率是指小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外。房地产商不是根据小区的土地面积而是根据建筑容积率缴纳土地出让金,人防工程属国家所有,不计算建筑容积率。房地产商为了少交土地出让金,往往也不把地下车库算入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不同于建筑容积率,它是指小区所有建筑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是指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土地面积,包括建设区内的道路面积、绿地面积、建筑物(构筑物)所占面积、运动场地等等。
2.绿化率
房地产商通常在广告中使用绿化率一词,根据园林专家介绍,这也是一个不准确、不规范的用词。在国家关于园林绿化的用语中,准确的应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两种叫法。绿地率是指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土地和地表覆土达不到3米深度的土地,不管它们上面是否有绿化,都不计入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是指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树的影子、露天停车场可以中间种草的方砖都可算入绿化覆盖率,所以绿化覆盖率有时能做到60%以上。购房人要注意房地产商在销售楼盘时宣传的绿化率实际不少是绿化覆盖率。
购房合同相关问题注意: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最好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较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有利于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切不可认为采用《示范文本》就万事大吉,即使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时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认购书问题。
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
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最高人民法院于20xx年4月28日公布,于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法院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即和下面要讨论的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的性质相同。
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
《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些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最高法院解释》并未作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不能从《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的规定,反推出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就必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补充协议问题。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最好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3、售楼广告问题。
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图片材料,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此类广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根据《广告法》第37、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
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商品房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对房地产广告所应遵循的原则、事项以及禁止出现的内容作了规定,购房人也可根据该暂行规定检查销售广告问题。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最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广告名不副实时告开发商违约。
4、样板房问题。
目前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都要设置样板房或样板间。购房人入住后,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差距,当购房人要求退房时,开发商却认为样板房不是“样本房”或 “样品房”,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房。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致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因此购房人无权要求退房。事实并不如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明确规定,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开发商未作说明,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法》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变更还是撤销购房合同由购房人进行选择)。
5、质量问题。
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同时向购房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是购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最高法院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总之,你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着急,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