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房屋买卖定金合同
卖房人(姓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人(姓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愿将座落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__________段__________号的__________房(_____室_____厅_____平米)卖于乙方,永远为业,空口无凭,立字据为证。
第二条该房的房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百元整(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由于卖房人房证没有到手,房子的买卖现在不能兑现,经甲乙双方决定甲方不得再卖他人,乙方不能悔约,订立此合同,甲方应在签此合同后一个月之内给予房证等证件。
第四条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一方违约,除适用定金罚则外,还应当赔偿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五条本合同在施行中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解决不成诉至法院。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份。
卖房人(甲方):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买房人(乙方):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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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城市小区二手房产购买合同书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乙双方遵循自愿、甲、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房屋座落在_______,房屋在第______层,面积为_______。房屋为砖混结构商品房,布局结构______平方米,门面为_____。
第二条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
第三条房屋配套附属设施水、电、暖由甲方负责,室内装饰统一为水泥地面,墙壁为防水白色涂料,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自愿购买上述房地产。
第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将房款付给甲方。具体时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交付贰万元;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伍万元;其余在产权转移时全部交清。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乙方(以房产证交付为标志)。
第六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地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八条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逾期30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一)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
逾期30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一)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一份,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篇2:手精装商品房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注册地址: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邮政编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职务: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
注册地址: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邮政编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联系电话: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甲方以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编号为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_____。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地块规划用途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_,属_____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_层。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
第二条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____平方米(其中实得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共_____(套)(间)。(该商品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屋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幢)(座)_____层_____号房,
第_____(幢)(座)_____层_____号房,
第_____(幢)(座)_____层_____号房,
第_____(幢)(座)_____层_____号房。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 该商品房销售特征。
该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
该商品房为(内销)(外销)商品房。
外销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外销商品房许可证号为_____。
第四条 价格与费用。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售价)(暂定价)为(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_____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除上述房价款,甲方依据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___,计(___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2.代收___,计(___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3.代收___,计(___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4.代收___,计(___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5.代收___,计(___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6.代收___,计(___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不包括±_____%)时,上述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包括±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
该商品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房价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税费可作相应调整:
1.由于该商品房属于政府定价的预售商品房,有权批准单位最后核定的价格与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价格不一致,按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价格调整。
2.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税费标准调整时,按实际发生额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付款优惠。
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_____%的,甲方给予乙方占付款金额_____%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___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八条 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_____银行(帐户名称:_____,帐号:_____):
1.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币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2.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币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3.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币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4.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币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5.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币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第九条 交接商品房时的付款额约定。
在双方交换该商品房时,乙方累计支付的款额应当占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币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其余房价款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完权属登记手续之日起_____天内付清。
第十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交付期限。
甲方须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将经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按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装饰和设备标准的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个月内按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的约定。
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对原设计方案作重大调整时,必须在设计方案批准后_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_天内提出退房要求或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第十四条 交接通知与乙方责任。
预售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商品房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_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项。若在规定期限内,乙方仍未付清全部应付清,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交接与甲方责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之日起_____天内,双方对该商品房进行验收交接、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若因甲方责任在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之日起_____后仍未进行验收交接,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的装饰、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七条 质量争议的处理。
乙方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以_____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八条 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用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运行: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条 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该商品房移交后,乙方承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甲方指定_____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乙方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保修责任。
自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墙面
保修_____月;
2.地面
保修_____月;
3.顶棚
保修_____月;
4.门窗
保修_____月;
5.上水
保修_____月;
6.下水
保修_____月;
7.暖气
保修_____月;
8.煤气
保修_____月;
9.电路
保修_____月;
10._____
保修_____月;
11._____
保修_____月;
12._____
保修_____月;
13._____
保修_____月;
14._____
保修_____月。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乙方购买的房屋仅作_____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之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有关联的公共设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三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接时已消除该商品房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 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号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甲方与_____签订的_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商品房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经_____公证(指外销商品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_____%赔偿对方损失。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天,由甲方向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 )代表人/代理人:___
( )代表人/代理人:____
(签章)
(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
签于_____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略)
附件二:
装饰、设备标准
1.外 墙:
2.内 墙:
3.顶 棚:
4.地 面:
5.门 窗:
6.厨 房:
7.卫生间:
8.阳 台:
9.电 梯:
10.其他:
篇3:市区精装商品房购买协议
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护照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护照或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订立合同的法律依据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专业技术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四)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全面履行。
第二部分:商品房建设与销售依据
第二条、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__、编号为 的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_,出卖人已【全部】【部分】交付了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
第三条、出卖人【独立】【与他人共同】取得该宗出让地的红线图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本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暂】定名为:_________ ,通讯地址为: 。
第五条、出卖人现已取得该商品房的开发建设的规划许可批文有: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___________ ,颁发机关: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___________ ,颁发机关: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___________ ,颁发机关:
第六条、出卖人销售本商品房的合法依据为下列第_____项:
1、已取得房屋产权栋证的现房:
本栋商品房的产权栋证号码: _____________ 。
2、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本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
该预售许可证发证机关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部分:本商品房基本情况:
第七条、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为[钢结构][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砖木结构]:_____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___层,其中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第八条、该商品房设计的用途性质为:地上 层为商业用房,其中 层为酒店公寓, 层为写字楼; 至 层为住宅,地下负一层为
用房,负二层为 用房。
第九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座落】___________
第 【幢】 【单元】 【层】
_____号,该楼层是指从地面一层起按自然层计算的层数(注:凡层高超过2.2米的夹层、技术层或转换层均计入层数,但地面作绿化专用的架空层不计入层数),该房号为暂定编号,最终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准的房号为准,该商品房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详见附件一)。
第十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公寓】【办公】【商业】【仓储】【工业】【车位】【杂屋】:________;【层高】为:
米【净高】为:_______米,【坡屋顶净高】最低为:________米,最高为:_______米。该商品房朝向为:_______________。有______个阳台,其中________个阳台为封闭式,________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建筑设计形态为[平层][错层][跃层];户型分类: 室 厅 橱 卫 阳台。
(注:本条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高度。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空间垂直高度。)
第十一条、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占建筑面积的
%;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占建筑面积的 %,(有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详见附件二)。
第十二条、买受人购房的单元配有 厂家生产的 牌电梯 部,型号为
,额定载重量 公斤,每楼层有 户住房,每部电梯服务 户,单独设置专门电源,24小时适于使用。
第十三条、本商品房所在住宅区的基本情况:
1、有产权的总建筑面积为: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 ㎡; 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 ㎡, 社区居委会用房建筑面积为: ㎡;会所建筑面积: ㎡;商铺建筑面积:
㎡;其他建筑面积: ㎡。
2、无产权证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
人防建筑面积:
㎡,架空层面积: ㎡,
室内停车建筑面积 : ㎡。
3、本住宅区范围内的道路面积为 ㎡, 绿地面积为: ㎡;地上停车位面积为 ㎡;
其它面积为 ㎡。
第四部分:计价方式和计价范围:
第十四条、该商品房实行市场调节价,出卖人有权根据市场的房价变化决定本商品房的出售价格,但商品房具体售价应当在售楼现场挂牌公示。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该商品房价款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价:
1、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价款(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亿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币(小写¥
元)。
2、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每平方米________元,总价款(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亿_____仟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币(小写¥
元)。
3、按照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大写)_______佰____拾____亿_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币(小写¥
元)。
4、按照____________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亿_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币(小写¥
元)。
第十六条、本商品房的上述房价款中已经包含本商品住宅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地上地下的构筑物、建筑物及附着物。出卖人不得将上述范围内的任何共有空间、共有建筑设施另行作价出售、附赠他人或者占为己有。
第十七条、本商品房的上述房价款中已经包含本商品房的地基基础、人防工程建筑、主体结构及配套设施设备、市政配套设施和其他公用配套设施设备的造价,出卖人不得在上述房价以外向买受人另行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暖气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安装费。出卖人不得价外收费、重复收费。
第五部分:公平待遇
第十八条、出卖人承诺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中尚未售出的商品房均应当在售楼现场明码标价挂牌公示,出卖人(包括销售代理机构)不得捂盘不售或故意将尚未出售的套间作为已售套间进行虚假公示。如果买受人有证据证明出卖人对买受人故意捂盘不售或虚假公示,即视为对买受人的不公平待遇。
第十九条、出卖人承诺给予买受人与同等条件的其他买受人享有一视同仁的房价款优惠待遇。买受人有权享受不低于其他买受人的价格优惠。如买受人有证据证明出卖人在同等条件下不给予同等的房价款优惠,即视为对买受人的不公平待遇。
第六部分: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二十条、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及期限交付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房价款总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在 年 月 日前付清。
2、分期付款
(1)第一期:在本合同签订或网上备案之日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第二期:在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
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3)第三期:在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
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3、银行按揭贷款或住房公积金机构借款支付:
买受人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_%,其余价款银行按揭贷款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具体为:
(1)首期房款:
买受人自本合同签订或网上备案之日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即首付房款: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金额小写:
元人民币。
(2)剩余房款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采取银行按揭方式付款。
贷款机构是:
第二十一条、买受人应当在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天付清首期房款。非特殊情况买受人当天未交付首期房款的,出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将买受人已订购的商品房另售他人,
对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定金不予返还。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为办理银行按揭手续的,在签订本合同并支付首期款后10个工作日内,买受人按银行按揭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给出卖人,由出卖人代理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
第二十三条、如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出卖人自接到银行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还贷的利率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罚息。但买受人可以选择采用其他付款方式与出卖人变更该合同条款。
第二十四条、如出卖人有证据证明系买受人的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的,则出卖人自接到银行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本金。但买受人可以选择采用其他付款方式与出卖人变更该合同条款。
第七部分: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分期付款的,如果买受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按每日房价款总额0.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仍未付清的,出卖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第二十六条、一次性付款的,如果买受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清全部房款,买受人按逾期付款部分每日0.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清全部房款的,出卖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买受人以按揭方式购房的首期款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清;买受人逾期未交付首期房款的,出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将买受人已订购的商品房另售他人,对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定金不予返还。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出卖人代理买受人办理按揭手续的,出卖人应在登记机关发出抵押登记备案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适用于商业贷款场合)或25个工作日(适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场合)内将银行按揭款支付至出卖人指定账户。如果出卖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适用于商业贷款场合)或25个工作日(适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场合)内将银行按揭款支付至指定账户,出卖人不应追究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买受人自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买受人应在登记机构发出抵押登记备案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适用于商业贷款场合)或25个工作日(适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场合)内将银行按揭款支付至出卖人指定账户。如果买受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适用于商业贷款的情况)或25个工作日(适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内将银行按揭款支付至指定账户,按照逾期付款处理,买受人按逾期付款额每日0.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未将全部按揭款项支付至指定账户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注:本部分所称逾期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部分:商品房交付
第三十条、商品房交付应当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出卖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30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买受人应当在通知收房期限内与出卖人在商品房现场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对不便直接送达通知书的买受人,出卖人应当提前30天以挂号信函通知书邮寄到买受人预留的通信地址,通知买受人前来收房的时间、地点及应当携带的证件。同时出卖人还应当采用电话等多种方式验证买受人是否收到收房通知书。
第三十二条、通知书作为出卖人通知买卖人收房的有效凭据,买受人逾期不收房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变更通信地址、电话后未及时变更预留通信地址的,由买受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应当经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环保、园林、人防、消防等单位验收合格。出卖人应当将上述全部质量文件在入住前张贴于公告栏,便于买受人查验核对。
第三十四条、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出卖人未经双方现场验房或者验房达不到标淮,买受人有证据证明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标准的,买受人均可采用书面形式拒绝收房,并同时向出卖人提出返工整改、修复等具体要求。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第九部分:交房时间和标准
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时间:出卖人应当确保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在 年 月
日前达到约定的交付条件和标准。买受人应当自上述交房之日起30日内前来验房收房。
第三十六条、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达到下列条件和标准:
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该商品房完成规划、单体工程质量、消防、人防、燃气等专
项验收;
3、该住宅区的道路、园林绿化等公共配套设施已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
4、供电、供水、排水、燃气、暖气、电梯等室内附属设施设备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并经有关行业机构检测认可,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5、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户型设计平面图》、《水、电、燃气、管线分布图》;
6、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该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成果表;
7、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8、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七条、出卖人不得要求买受人入住之前支付以下费用:物业管理费、房屋装修保证金、水电费周转金、管道燃气初装费等出卖人单方擅自主张收取的费用,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中未事先明确约定的任何费用。
第三十八条、《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
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委托的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供水排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部分:商品房交接程序
第三十九条、商品房交接程序:
(1) 入住通知: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现场验房:买卖双方对房屋进行全面测试验房;
(3)签字收房:验房合格后在商品房验收登记表上签字;
(4)钥匙收条:买受人书面签收"商品房钥匙收条";
(5)随附资料:
出卖人提供商品房《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备案表》、《商品房户型尺寸平面图》、《水、电、燃气、管线分布图》、《建筑面积实测技术成果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四十条、本商品房屋交付的标志是:买受人在《房屋钥匙收条》上签字,出卖人将该商品房全套钥匙移交给买受人。
双方签署的《商品房验房登记表》和《房屋钥匙收条》作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接收房屋的凭据。
第四十一条、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与买受人共同验房收房,如发现问题的,出卖人应当在24小时内派人进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由此造成逾期交房则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部分:商品房的验房
第四十二条、验房的方式:出卖人有义务委派专业技术员陪同买受人进行现场验房。买受人也可以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士进入商品楼房现场进行实地检测。买受人进入房屋前提前一天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正确引导、配合工作,告知注意事项,协助验房。
第四十三条、 商品房验房的内容:
1 )已取得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 )市政生活用水供应正常,水管经过压力检测合格;
3 )市政生活用电供应正常,电表经过检测无漏电问题;
4 )天然气的终端用户接口、燃气表均已安装到厨房;
5 )厨房、卫生间的防水层经过24小时试水无渗漏;
6 )各个地漏、下水道排水畅通;
7 )电梯安装完毕并已通过安全检测合格,能24小时正常使用;
8 )绿化已按合同约定、承诺和园林部门要求的标淮完成;
9 )采暖、卫生、道路等设备设施能正常使用;
10 )通讯(含电话、宽带网络)、有线电视与外部网络已接通,具备申请使用条件;
11 )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提前到位,已正常提供物业服务;
12 )配套设施已全部完工(配套设施指规划部门按设计方案批准的具有配套功能的建筑物或合同约定、承诺的配套设施,含地下车庫、人防、会所、学校、幼儿园等);
13 )小区安防系统已启用(含小区周界报警、楼宇对讲),安全护栏(或围墙)已建好,小区已实行封闭式管理;
14 )房屋幢、户编号业经有关部门确认;
15 )取得消防检测报告和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16 )查验水表、电表底数,并签署交接清单。
17 )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8 )与商品房交接相关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该房屋交付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买受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出卖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在使用时发现有工程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在保修期内有权要求出卖人除免费修复外,还应当赔偿买受人在修复过程中损失的误工费、交通费。
第四十六条、
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返工整改,重新组织检测验收,并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的双倍给予补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二部分:房屋交接与风险转移
第四十七条、交付效力:出卖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即享有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出租权、收益权,并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
第四十八条、房屋的交付使用视为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自交付使用之时起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如因一方违约导致逾期交房时发生的风险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双方都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比例分别承担。
第四十九条、买受人如未按约定的期限办理该商品房的验房收房手续,出卖人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或者未在催告书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催告书确定的验收交接之最后一日的第二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三部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除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况外,出卖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15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的,买受人有权在下列解除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中任意选择:
(1)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接到退房通知之日起15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项,并按照买受人已付款额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买受人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照买受人已付款额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15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部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除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况外,出卖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15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的,买受人有权在下列解除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中任意选择:
(1)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接到退房通知之日起15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项,并按照买受人已付款额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买受人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照买受人已付款额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15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部分:建筑面积差异处理
第五十三条 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成果报告书,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
第五十四条、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与实测面积的数据有差异的,双方根据面积误差比绝对值的不同进行不同的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的计算公式为:
实测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建筑面积
1、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 100%
合同约定建筑面积
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
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 100%
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
第五十五条、双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如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的误差按相同的比例增加或减少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实测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
(3)实测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五十六条、双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如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的误差未按相同的比例增加或减少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若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与实测建筑面积无误差,而实测的套内建筑面积减少时,不受误差比绝对值的限制,出卖人应按照每平方米单价计算套内减少面积的差价款双倍返还给买受人。
(2)若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与实测套内建筑面积无误差,而约定的建筑面积增加时,不受误差比绝对值的限制,出卖人应承担实测建筑面积超出部分的房价款,而超出部分面积的产权归买受人所有。
(3)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七条、双方约定本商品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如套内建筑面积增加或减少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实测的套内建筑面积据实结算房价款;
(2)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大于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
(3)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小于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4)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八条、当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均有权要求退房。买受人提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商业银行同期房屋贷款利率自买受人交付房款之日起至实际退款之日止计算付给利息。逾期退款的,按应退房款和利息的总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
第五十九条、双方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在签订本合同时,出卖人仍应当将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分摊建筑面积均分别清楚的填入合同条款,虽然公共分摊建筑面积不作为计算房价款的数据,但应当作为出卖人是否违约的参考数据。
第六十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如买受人认为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商品房实测面积有误差时,买受人可以聘请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对该商品房的面积进行重新测量。如最终测定的面积与实测面积有误差的,产权面积以最终确定的面积确权发证,出卖人应当按最终确定的面积计算房价款,出卖人多收的房价款应当双倍返还给买受人,并应承担买受人进行重新测量所支付的测量费、鉴定费、查询费、差旅费、律师费和案件受理费。
第六十 条、双方约定按套(单元)计价的,在签订本合同时,出卖人仍应当将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分摊建筑面积均分别清楚的填入合同条款,虽然建筑面积不作为计算房价款的依据,但房屋所有权证仍以建筑面积登记为准。
第十五部分: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第六十二条、本合同签订之后,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工程的规划,对已核准的建筑容积率、建筑总面积、建筑高度等规划要点均不得突破,不得将规划许可中未作为产权的建筑物变更为有产权的建筑面积,或者擅自加层增加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签订之后,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设工程施工图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建筑施工图纸,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层高,或者降低建材质量和工程造价。
第六十四条、出卖人确需变更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等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的,出卖人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10日内与买受人协商,书面征得受影响的买受人的同意。买受人同意变更的,出卖人应与买受人订立补充合同,并应将变更方案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因规划变更给买受人的权益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六十五条、买受人对商品房的规划、设计不同意变更的,或者出卖人擅自变更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在买受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15日内退回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自付款日起至实际退款日止,按同期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利率计算)。出卖人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六十六条、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或经设计单位同意的建筑工程施工图(涉及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等)设计变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设计审查单位批准变更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一)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同期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六部分:商品房建筑工程质量承诺
第六十七条、本商品房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建筑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本合同所列明的各项设计规范及施工标准均为出卖人应当遵守的强制性标准,即出卖人所提供的房屋质量不得低于各行业规范的要求。
第六十八条、该商品房应当按照国家建标[20__]157号《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验收。未通过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商品房,出卖人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九条、出卖人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除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外,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十七部分:建筑材料及建筑节能质量承诺
第七十条、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使用的建筑材料、构筑配件、水管电线、五金器材等各种建筑材料,其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尺寸、性能、测试数据均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质量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第七十一条、出卖人承诺全部建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隔音、照明、采暖、保温、防水、抗震、防雷等均应采用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新型节能环保材料,全部材料的质量测试数据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行业规范。
第七十二条、出卖人的商品房的设计、施工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等强制性规范和标准,并向买受人提供专业鉴定部门出具的该商品房抗震安全性能评价测试报告。
第七十三条、该商品房的建筑节能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隔音、照明、采暖、保温、通风、抗震、防雷等,均应当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2.1~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范和要求,对经检测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十八部分:室内居住环境质量承诺
第七十四条、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的居住建筑环境达到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2.1~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范和要求,检测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返工,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七十五条、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经检测达不到国家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返工,并承担全部费用。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365日内(该时限应当不低于60日)仍达不到标准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七十六条、按照国家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工程竣工验收时对室内装饰用瓷砖进行放射性检测、毛坯房室内空气中甲醛污染检测,如发现污染物浓度超标情况,出卖人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符合中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第十九部分:附属设施设备质量承诺
第七十七条、供暖设备:出卖人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产品质量行业标准保证供暖设备的产品质量、技术性能、安全性能,在产品责任和维修年限范围内承担责任。如因该产品质量问题或安装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民事责任,由本商品房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燃气设备:出卖人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产品质量行业标准保证燃气设备的产品质量、技术性能、安全性能,在产品责任和维修年限范围内承担责任。如因该产品质量问题或安装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民事责任,由本商品房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电梯设备:出卖人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产品质量行业标准保证电梯设备的产品质量、技术性能、安全性能,在产品责任和维修年限范围内承担责任。如因该产品质量问题或安装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民事责任,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十条、消防设备:出卖人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消防器材质量行业标准保证消防设备的产品质量、技术性能、安全性能,在产品责任和维修年限范围内承担责任。如因该产品质量问题或安装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民事责任,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部分:商品房配套设施交付条件承诺
第八十一条、自来水: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收房时提供24小时正常供应自来水,水费按政府公布的市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确保防水质量达到标准,不附加任何费用。
第八十二条、防水排水: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收房时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提供厨房、卫生间、阳台24小时防水测试的测验报告单,保证管道不会出现任何泄露。出卖人并承诺室内的排水设施正常使用。
第八十三条、供电: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的室内外电路、电闸、保险、开关、灯头、插座等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均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在买受人收房时保证24小时供电,符合民用电标准,电费按政府公布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不附加任何其他费用。
第八十四条、燃气暖气设施: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收房时保证24小时燃气供应,符合民用标准,气价按政府公布的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执行,不附加任何其他费用,并保证暖气设施安装完毕,管道接口已接通到位,可正常安装暖气设备。
第八十五条、通讯网络电视设施: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收房时保证室内具备电话、宽带网络、有线电视、可视对讲门铃系统,线路设施接口均已接通到位,可正常安装使用。
第八十六条、电梯设施: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配备的电梯必须经本市电梯安检部门检验鉴定合格,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性能,在买受人收房时电梯正常安全运行,常年24小时适于使用。
第八十七条 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如果在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上述任何一项未达到正常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照每逾期一日,出卖人按买受人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二点一支付违约金。
第八十八条 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在交付使用时与其正常使用直接相关的配套设施达到下列条件:
(1)公共绿地:在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达到规划设计要求;
(2)公共道路:在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3)停车场:在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4)幼儿园:在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5)学校:在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6)会所:在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7)商业网点:在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已经正常营业;
(8)体育设施:在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如果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以上任何一项未达到上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每逾期一日,出卖人按买受人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部分:商品房装饰装修质量承诺
第八十九条、装修材料:出卖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环保要求,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另收费,原约定的交房日期不变。
第九十条、墙体平直: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墙体墙面的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不得超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九十一条、表面裂缝: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地板、顶板、墙体无任何裂缝,保温层墙壁表面平整,瓷砖地板平整无松动、无爆裂、无空鼓、无间隙;
第九十二条、装饰装修污染限制标准: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内的装饰装修必须达到下列行业安全标准:即《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标准》、《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质限量标淮》、《地毯及地毯用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标准》、《混凝土外加剂释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等相关的安全标准。
第九十三条、出卖人提供的商品房在交付使用之前,其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必须经专业检测机构的检测,应达到国家环保标准要求。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约定的交房日期不变。
第九十四条、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应当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返工、修复、补换的费用,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款,如延误交房或者影响住房使用时间,出卖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逾期交房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部分:住宅区规划及室外环境承诺
第九十五条、周边环境:出卖人承诺在本商品房50米内不得新建公共垃圾处理场所、污水处理站、供变电站、公共停车场等永久性建筑设施。
第九十六条、相邻场所:出卖人承诺与本商品住房相毗连的房屋不经营餐饮酒家、娱乐音响、机械加工修理、停车洗浴等可能产生油污、躁音污染的项目。
第九十七条、日照采光:出卖人承诺在本栋商品房与其南侧的建筑物之间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建筑间距,保证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与其南侧的建筑物之间的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0.8,不影响买受人所购房屋的日照采光。
第九十八条、绿地绿化:出卖人承诺按照本住宅区的控制性详规的规划设计,不得改变现有规划,出卖人现有在效果图上的绿地面积不再建设任何非绿化设施。出卖人承诺本住宅区绿地绿化率不应低于规划要求标准。
第九十九条、电磁辐射:出卖人承诺不在本商品住宅区内、电梯内建造或允许他人建造任何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高频设备装置,包括移动电话转发射装置、广播电视转发台或其他有辐射的装置。
第二十三部分:广告责任
第一百条、广告范围:出卖人在开发项目过程中自行或者委托他人策划、设计、制作,在公共场所对不特定人发布的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纸、影像、音响、网络、户外、模型、沙盘和样板间均属于出卖人的广告,由出卖人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出卖人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一般视为对公众的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具体的、确定的说明或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第一百零二条、出卖人发布的具有要约条件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出卖人未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出卖人在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确承诺的优惠条件或事项,应当列入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出卖人在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未附加条件的,列入合同条款时不得附加条件。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列入合同的,买受人保存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原件应当视为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百零四条、出卖人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在没有书面明确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不一致的前提下,视为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的质量、设备及装修是一致的。在购买同类商品房的前提下,买受人有权要求购买的商品房达到样板房的质量、设备及装修标准。
第二十四部分:相关文件公示
第一百零五条、出卖人在与买受人订立本合同之前,有义务向买受人出示该商品房的下列许可文件: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6、出卖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第一百零六条、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期间在售楼部的显目位置张贴公示政府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该商品楼房通过的验收的下列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以证据证明该商品房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和标准。买受人有权查阅、摘录和质询。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6、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7、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实测技术成果表;
8、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的其他批准文件。
第一百零七条、出卖人承诺对于涉及买受人合法权益或者有较大利害关系的、应当公示披露的信息而未及时向买受人披露,误导或诱导买受人签字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致使买受人遭受损失的,买受人依据事实证据有权要求该法律文书无效,并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
第二十五部分:本商品房配套设施的物权归属
第一百零八条、本商品房住宅小区内未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核准、无独立产权、无独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占用业主共有土地和共有主体结构所建成的道路、绿地、空坪、架空层、休闲场所、人防工程、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等配套设施,均属于该住宅小区建筑区划内的产权人(业主)共有。
第一百零九条、本商品住宅小区的地下车位或车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准的文件确定权属,有产权的车位车库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有权出售、赠与、出租或处置权益。没有产权的地下车位车库,作为本商品住宅小区必备的附属设施,其权属归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按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按份共有,出卖人无权出售、赠与、租赁或处置权益。
第二十六部分:相关权益的约定
第一百一十条、买受人承诺该商品房仅作为
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本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不得擅自在阳台或窗户外安装防盗窗或者悬挂广告牌。
第一百一十一条、出卖人承诺不得擅自改变本商品住宅小区范围内的公共建筑和共有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架空层、地下停车位、楼顶平台、道路、绿地、休闲会所、物业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场所、幼儿园、学校、商店等)的用途,如出卖人对属于自有产权的公用配套设施确需变更用途的,须经过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如出卖人违反本约定擅自变更用途,应恢复原状,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二条、买受人同意在该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将所购房屋交出卖人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统一物业服务并遵守房屋使用规约。
第一百一十三条、买卖双方承诺本商品房住宅区范围内的地下人防工程不得改变人防使用性质,战时用于防空,平时可用于停车,商品房买卖双方均不得将地下人防工程作为车位出售、赠与或者改变为其他用途。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精装房房屋出租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区____楼房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租用期一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条租赁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__人民币。乙方分____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10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___%为____万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________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第三条租赁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第六条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第七条在房屋保修期内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第八条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元人民币。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元人民币。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第十条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不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第十三条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10%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项办法解决:
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文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七条本合同。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
2.商品房暂行管理办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篇5:个人二手房买卖合同新版怎么写
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房地产证号为: 房地产用途为: 登记建筑面积为: 套内建筑面积为: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该房地产于 年 月竣工。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 ,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清单,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六条 【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买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上述定金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监管机构监管。买方将定金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
第七条 【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首期款中预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作为交房保证金。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办法为下列第 种。
1、交由居间方托管;
第八条 【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
买方需付税费:(9)印花税;(10)契税;(11)登记费;(12)房地产交易服务费;(13)《房地产证》贴花。
其他费用:(14)权籍调查费;(15)公证费;(16)评估费;(17)律师费;(18)保险费;(19)抵押服务费;(20)赎楼费、交房前提前赎楼的短期利息;(21)其他 (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其中: 买方支付或代卖方支付上述 项。 卖方支付或代买方支付上述 项。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按以下第 方式处理: 1、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买卖双方同意由 方缴纳。
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第九条 【交易资金监管】
买方所支付款项,除有特别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监管: 1、由买卖双方指定的 银行进行监管。户名: ; 开户行: ;帐号: 。 2、由居间方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号进行监管。户名: ; 开户行: ;帐号: 。
第十条 【付款方式】
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1、一次性付款 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第九条买卖双方指定的账户。 2、买方向银行抵押付款 (1)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至第九条买卖双方指定的账户。 (2)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银行承诺发放贷款少于应交房款余额的,买方应于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三日内补足应交款。 3、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上述款项买方应支付至第九条买卖双方指定的账户。
第十一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下列方式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第十三条 【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五条 【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 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 日内,买卖双方须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该房地产证由买方领取。
第十六条 【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份,卖方 份,买方 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送达】
当事人所填写确认的通讯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2024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
卖房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市区的房屋(房屋权证编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整)出售给乙方。已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并以购得的上述房屋向中国银行分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
二、甲方:
1、向乙房申请购房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如果该房屋为共有房屋,则必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4、自签订购房协议书范本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乙方:
1、向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以备查核,并依规定支付费用。
2、保证按原约定价格向甲方购买前述房屋,并及时将贷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3、将所购房屋向贷款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4、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5、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购房协议书范本以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获得批准为正式生效条件。如果贷款银行认为乙方的借款申请不符合条件而不予批准,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如果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不足申请贷款额的70%,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应履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如果乙方违约,贷款申请获准后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本购房协议书范本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购房协议书范本壹式肆份,双方搁执壹份。有乙方交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壹份。
十、约定:
甲方: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篇7:无锡市二手精装修住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元,按年结算。每年——月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十一、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篇8:请客户吃饭谈事时该注意的礼仪_个人礼仪_网
谈起喝酒,几乎所有的人都有过切身体会,“酒文化”也是一个既古老而又新鲜的话题。现代人在交际过程中,已经越来越多地发现了酒的作用。
的确,酒作为一种交际媒介,迎宾送客,聚朋会友,彼此沟通,传递友情,发挥了独到的作用,所以,探索一下酒桌上的“奥妙”,有助于你求人交际的成功。
1、众欢同乐,切忌私语
大多数酒宴宾客都较多,所以应尽量多谈论一些大部分人能够参与的话题,得到多数人的认同。因为个人的兴趣爱好、知识面不同,所以话题尽量不要太偏,避免唯我独尊,天南海北,神侃无边,出现跑题现象,而忽略了众人。
特别是尽量不要与人贴耳小声私语,给别人一种神秘感,往往会产生“就你俩好”的嫉妒心理,影响喝酒的效果。
2、瞄准宾主,把握大局
大多数洒宴都有一个主题,也就是喝酒的目的。赴宴时首先应环视一下各位的神态表情,分清主次,不要单纯地为了喝酒而喝酒,而失去交友的好机会,更不要让某些哗众取宠的酒徒搅乱东道主的意思。
3、语言得当,诙谐幽默
洒桌上可以显示出一个人的才华、常识、修养和交际风度,有时一句诙谐幽默的语言,会给客人留下很深的印象,使人无形中对你产生好感。所以,应该知道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语言得当,诙谐幽默很关键。
4、劝酒适度,切莫强求
在酒桌上往往会遇到劝酒的现象,有的人总喜欢把酒场当战场,想方设法劝别人多喝几杯,认为不喝到量就是不实在。
“以酒论英雄”,对酒量大的人还可以,酒量小的就犯难了,有时过分地劝酒,会将原有的朋友感情完全破坏。
5、敬酒有序,主次分明
敬酒也是一门学问。一般情况下敬酒应以年龄大小、职位高低、宾主身份为序,敬酒前一定要充分考虑好敬酒的顺序,分明主次。好使与不熟悉的人在一起喝酒,也要先打听一下身份或是留意别人如何称呼,这一点心中要有数,避免出现尴尬或伤感情的局面。
敬酒时一定要把握好敬酒的顺序。有求于某位客人在席上时,对他自然要倍加恭敬,但是要注意,如果在场有更高身份或年长的人,则不应只对能帮你忙的人毕恭毕敬,也要先给尊者长者敬酒,不然会使大家都很难为情。
6、察言观色,了解人心
要想在酒桌上得到大家的赞赏,就必须学会察言观色。因为与人交际,就要了解人心,左右逢源,才能演好酒桌上的角色。
7、锋芒渐射,稳坐泰山
酒席宴上要看清场合,正确估价自己的实力,不要太冲动,尽量保留一些酒力和说话的分寸,既不让别人小看自己又不要过分地表露自身,选择适当的机会,逐渐放射自己的锋芒,才能稳坐泰山,不致给别人产生"就这点能力"的想法,使大家不敢低估你的实力。
篇9:市中心设施完善二手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市__街道__小区_号楼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计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10:承租二手公寓式房屋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咸阳新兴楼内外墙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公寓楼内、外墙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概况: 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工艺要求: ____________公寓楼全部内墙涂料装饰装修工程及部分外墙涂料装修装修工程;主要施工工艺如下: 基层处理→局部点刮腻子→打磨→第一遍满刮腻子→打磨→第二遍满刮腻子→打磨→复补腻子→磨平→涂刷第一遍面漆→涂刷第二遍面漆→养护。
1、基层处理:首先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和测量放线,对于结构复杂的部位,应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检查墙面平整度,大的突起需砂磨平整,凹陷或孔洞用腻子填补并打磨;开裂或裂缝处需填补、打磨处理。
2、满刮腻子2-3遍(其遍数由墙面平整度决定):用腻子涂刮墙面,填平所有的孔洞、裂缝和粗糙面等较大缺陷,每道腻子干燥后应进行彻底打磨,打磨时应选用较细的砂纸;打磨完毕应彻底清扫墙面粉尘,以免影响附着力。待腻子层完全干燥后,检查其表面平整度、密实性符合要求后涂刷内/外墙乳胶漆;
3、涂刷面漆:面漆选用水性乳胶漆,采用喷涂或辊涂方式,涂膜应均匀、无漏喷、发花、流挂等不良现象。涂刷完第一道面漆后检查墙面符合要求后即可涂刷第二道面漆。
4、养护:新粉刷后的墙面应有足够的养护期,推小车或搬运物料时,注意不要碰撞墙角、门框等,不要用水冲、撞击、振动及挤压,避免其它物料污染墙面,保持墙面清洁干净。
三、工程造价(单位:元/平方米)
1、本工程为固定单价承包模式,该单价为不含税价。承包单价为内墙______元/平方米,外墙______元/平方米,工程竣工后以实际测量工程面积结算。
2、付款方式:
1)结算:乙方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应自接到上述资料5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末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2)支付方式:乙方应提前14天通知甲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在 20 天内组织竣工验收,逾期不验收将视为验收合格;
3)付款时限: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工程款的______%;其余______%工程款作为质保金,甲方须在1年内付清。
四、工期要求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天。 如果因发包方原因或建筑物主体影响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度,工期应顺延。
五、质量要求
1、按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说明,参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甲方粉刷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为优良。
2、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
六、双责任
1、甲方:
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设计图纸及工艺要求;
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等设施及材料堆放场地;
提供乙方按进度正常作业所需的工作面;
指派专人作为甲方驻地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保证装饰装修工程顺利进行;
2、乙方: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指派乙方驻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工艺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成品进行保护。
七、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材料、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项目当中。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双方核准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______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盖公章)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1:精装房租房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址:
二、室内附属设施:
三、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口月 口季度 口半年 口年 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__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 次付款计__________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__________天;
(4)连续3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 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六:其它说明:
1、入住时的电表度数:
2.水表度数:
出租方: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篇12:农村二手房转让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市区第【幢】【座】【单元】号的房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土地证号为。
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
第三条、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甲方50%的购房款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
剩余50%的房款由乙方在房产证等权属证照变更后交付之日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双方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遇有节假日,日期相应地推迟。
第五条、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额房款的当日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房产及其附属设施的钥匙、水电煤气费缴付专用存折或者其他凭证、有线电视用户证、物业费缴付、宽带使用凭证等所有与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房产相关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服务的权利凭证。以上按照实际原已有的办理,如原无则无需交付。
第六条、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约定的房产办理过户之日前所有水、电、煤气、物业、电话、宽带等所涉及的费用已经结清,不存在欠费。否则,费用由甲方继续承担,并向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甲方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进行处置,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和障碍。
第七条、自本合同约定的房产办理交付之日起,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物业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20%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支付房价20%的违约金。
第十条、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所涉所有税、费等全部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篇13:借款合同注意
二手房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二手房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1、二手房有无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
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证明是二手房买卖合法有效的前提。这一点作为二手房购房合同注意事项关键,值得每个人加以重视。
现实生活中存在利用假房产证行骗的情况,鉴别房产证的真伪,对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鉴别房屋产权证真伪的保险方式是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2、准确了解售房人
一般来说,大家可以通过查看房产证人的身份证件,来解决该困扰。如果售房者与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人不是同一人,则应当了解售房者与房产人之间的关系,要求售房者提供证明文件,并亲自向房产人核实。
购房者应当详细了解并核实房产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共同。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
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全部共有人需要都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代理人替其签章。
3、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基本情况必要了解
这主要包括房屋的实际面积和机构与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以及显示的房屋结构是否相符,是否有私搭乱建或破坏房屋结构的问题该房产用途是否与购房者购买后的用途相符等。
4、核实房产是否抵押、租赁或被司法机关查封
如果房屋已出租,则须售房者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则须通知抵押权人,并就解除抵押确定可行的方案如果房屋被司法机关查封,则应考虑放弃购买或就此与司法机关及案件当事人进行交涉。很多人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忽视了这些应当注意的事项。
5、购买的房屋是公房或经济适用房,应了解这些房屋是否获准上市交易
预购公房是否需补足有关费用、公房原单位对房屋是否保留优先购买权、已购公房参加房改房时同住成年人的意见等。等单位的房屋,由于其特殊性,应注意单位是否同意出售,以及能否办理房屋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如有疑问则不宜购买。
6、估算税费负担
二手房买卖的税费规定较多、较复杂,累计各项税费金额也比较大,估算税费负担是十分必要的。根据国家规定,购房者应承担契税、印花税,售房者在一定条件下应承担营业税、城建税、附加费、个人所得税。
根据买卖房屋的性质以及各地的实际情况还可能发生土地税、房产税、手续费、交易管理费等税费。此外,买卖房屋的性质、面积大小、用途、办理产权登记时间长短等因素还可能使得契税的税率发生变化。买卖双方可以根据拟交易房屋的实际情况,向法律专业人士或有关部门具体了解税费的项目、税率
篇14:市中二手房屋心拎包入住出租合同书
甲方(出卖人)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买受人)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
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年月日,付人民币万元;
第二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万元。;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年月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
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
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九条、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十一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二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现住址:现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篇15:签订借款合同注意事项_合同范本
审查借款合同效力
1、进行非法活动的借款合同无效
①“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
②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如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是为了赌博、吸毒、贩卖毒品等非法活动的,法律不予保护。
2、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
3、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无效
4、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社会集资或者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借款合同无效
尽量要求提供担保
有条件的,应该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担保有以下两种形式:
1、保证人
保证人应当具有代债务人偿还借款的经济实力,由担保人在借款协议上签字。根据《担保法》及《担保法解释》的规定,保证人应当是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下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保证人:
① 国家机关(国务院专门批准的除外);
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实业单位、社会团体;
③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但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担保);
④ 公司担保数额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企业;
2、抵押、质押
(1)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以下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① 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
② 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
③ 林木;
④ 航空器、船舶、车辆;
⑤ 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
(3)以下几类财产不能抵押:
① 各级国家机关的财产;
②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
③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实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④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⑤ 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3、既有保证人又有抵押物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篇16:存量房二手房购房合同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座落于南宁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房(产权证号: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并自愿购买。
第二条 双方确定上述房地产成交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套(¥__________元/套),双方约定付款期限、数额及相关事宜如下:(打“√”选择,并填写)
A、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
1、其它付款方式
1、乙方于______________时,将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自行交付______经纪公司代管;甲方同时将上述房产权属证明原件交经纪公司代管,并在三日内到南宁市房产局对上述房产查档核对,经纪公司于三个工作日内转付定金给甲方。
2、若甲方尚有银行贷款的,则采用第_____种方式解押:
① 由甲方自行还贷,于签订本合同起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提前还贷并将注销抵押回执单交经纪公司。
② 由乙方同意将首期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甲方提前还贷,由乙方在甲方到贷款银行还贷当日以甲方名义直接存入专用帐号,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乙方代为还贷后,在贷款银行扣款前该还贷存折及卡,交由____方保管,扣款后三个工作日退还甲方。
③ 由甲方向经纪公司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甲方提前还贷,此款于甲方贷款银行同意提前还贷后直接存入还款银行专用还款帐号,不足部分由甲方在还款当日补足给银行。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另行以上述房产抵押贷款时,由乙方贷款银行直接将所得贷款转入经纪公司帐户,用于归还甲方上述借款,不足部分,甲、乙方补给经纪公司。
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______ (①首期房款②全部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整)交给____(①甲方②经纪公司代管③办理资金监管)。
4、甲乙双方同意在南宁市房产局受理甲乙双方过户申请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经纪公司将首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转付给甲方。
5、乙方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待_____(①银行放贷②乙方名下的房屋产权证办出)后,且甲乙双方确认房屋费用交接清楚、物业交割完毕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由______(①经纪公司②银行直接③经纪公司扣除为甲方垫付还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后)将余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转付给甲方.银行放款不足部分由乙方在伍日内以现金形式补足给甲方 □D、双方约定其他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及中介服务费等费用负担约定:
第四条 甲方于__________,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双方将房产过户所需的全部证件及资料,交由经纪公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应
当于签订本合同后三十日内,向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申请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双方应当办理领证及缴税费手续。如乙方申请购房贷款,则应当于签订本合同后十日内,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及相关资料。如涉及房产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的,则双方在新房产证办出后十五日内,共同前往土地管理部门另行办理。如甲方及同住人口户籍已落户至上述房产,则甲方应当于在南宁市房产局受理甲乙双方过户申请受理后 日内办理户籍迁出手续。
第七条 上述房产交付前已发生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由甲方在房产交付前负责结清,并于房产过户完成后三十日内配合乙方办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更名手续;除水、电及双方在合同第五条另有约定外,其他管、线使用权随房交付。上述房产权属过户前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第八条 鉴于双方为二手房交易,除双方在合同第五条另有约定外,上述房产交付质量标准以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的现状为准,甲方自房产实际交付之日起,不承担房产风险及质量瑕疵责任。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房产交付前。以及对室内物品搬迁过程中,不得对水、电、门、窗、地面、墙面及厨卫等设施造成不合理的损坏。
第九条 双方在进行房产(钥匙)、房款、房产证等交接手续时,接受方应当进行检验,并向交付方开具书面收执凭证。
第十条 双方的义务同时履行或先后履行的,如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之前,另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十一条 为确保交易安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对上述房地产产权状况予以查档。
双方保证义务如下:
(一) 甲方保证上述房产及其交易行为:
1、 未被依法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已办理购房贷款抵押除外)
2、 已征得其他产权共有人、同住人同意;
3、原租约终止或原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4、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5、不属于违章建筑、危房或被拆迁范围;
6、相关产权、身份证件资料真实、有效、齐全;
7、符合房产交易或已购公房上市的有关规定。
(二)乙方保证其交易行为:
1、对上述房产现状有充分了解且已征得其他共有人、同住人的同意;
2、所提供证件资料真实、有效、齐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不按期交付房产及相关证件,或乙方不按期足额付款,或一方不及时履行办证、缴纳税费或货款等各项相关义务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守约方给付房款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仍未履行项义务的,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产权过户已完成的除外),则按定金罚则处理,要求继续履行的,则此后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
(二) 因甲方违反保证义务或不履行合同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效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应当双倍返定金;因乙方违反保证义务或不履行合同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效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三) 如双方无定金约定,则按房款总额的百分之十计付赔偿金。
第十三条 双方履行过程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或向上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时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方各执一分,经纪公司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管理中心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_规章制度_网
管理中心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文秘部落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五年七月八日
篇18:2024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方:
乙方(买方):
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买卖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乙方决定购买甲方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商品房位于_______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甲方未办理,办清后交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属砖混结构。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共60.02平方米,共3室1厅1卫。
第三条 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依法随之移给乙方。
第四条 商品房售价总额为:人民币陆万贰仟(小写: 620__.00)元整。
第五条 乙方在签合同之日一次支付57000元购房款给甲方。甲方交出房产证和土地使用分割证;甲方在10天内搬出并交钥匙给乙方;余下的伍仟(小写:5000.00元)购房款,等到房屋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后当天付清,如果乙方不按时交付购房款,每日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第六条 在乙方将57000元购房款交给甲方后,甲方交出房产证、土地分割使用证和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准入证,甲方须在10天内搬出并交钥匙给乙方,否则从乙方付清房款之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需要把该商品房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时,甲方一定携带有关商品房登记过户所需的证件、资料、票据等到县房管所将商品房办理产权登记过户给乙方。否则违约方每日向未违约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第八条 该商品房登记过户又乙方负责,甲方协助(甲方在办理土地使用证到甲方名下所需支付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所需税费、契税、评估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商品房无法登记过户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甲方应当立即退还所收全部房款,如果甲方不按时退款,乙方有权自确定不能登记过户之日起要求甲方每日支付乙方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
第九条 该商品房所有权转让后,甲方承诺不拖欠任何管理费用、水费、电费等。并承诺其它任何第三方不会对乙方所购的商品房及该房屋相关设备、设施等提出任何权利要求,不会要求乙方支付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以外其他任何价款才能使乙方达到取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设施、设备的目的。如发生此情况,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乙方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甲方应自该事件发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0.1%的违约金,直到甲方将上述妨碍乙方利益的事项消除。
第十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相互遵守协议,如有一方违约将赔偿违约金叁万元。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任何一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在修改处签名摁手印认可,否则作修改无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3页,一式3份,甲、乙双方及房产管理机关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日用品修理行业用房二手房买卖合同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对所签订的关于天津市_____________房产交易而签署的《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过户、按揭代理合同》和《成交确认书》作如下补充: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净得款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丙方的服务费以甲方净得款项为基础收取,由乙方交纳。乙方承担此套房屋所有代理费、过户费及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购房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乙方最迟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前将此房的购房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自行过给甲方,以三方签署的定金收付书及甲方首付款收到证明为准,丙方经纪人陪同。所有定金冲抵购房款。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反悔。如乙方反悔,则甲方不予退还定金,并支付甲方合同额10_______%作为违约金。如甲方反悔,则甲方双倍退还定金给乙方,并支付乙方合同额______%作为违约金。蚈羅膇薁螀膁肃薀袂羃蒂薀蚂艿
5、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自行过首付款,自行物业交割,丙方经纪人陪同。尾款部分见契税票后由银行直接放款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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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甲方证件齐全、积极配合的情况下,乙方最迟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前办理完房屋全部交易手续,保证甲方在此日期前收到总售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如逾期乙方须以日为单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为房款总额的万分之_________。
7、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乙方贷款获得批准,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完成过户手续。虿袇羈膆葿袀肃芅莈袃腿蒄蚀螅
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甲方收到房屋全款人民币______整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房屋腾空交给乙方,房屋交付给乙方后仍留在室内的物品则视为甲方放弃,乙方可任意处置。如甲方逾期交房,违约金按日计算为房款总额的万分之___。丙方陪同甲乙双方自行处理此套房屋的物业交割手续。
9、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房屋内现有的固定设施留给乙方,其中包括空调___部,抽油烟机___个,燃气热水器___个,燃气灶___个……已固定在墙体上的柜子不予拆除。螄肄节莂羃芆芄蒈虿膅芇薃袈肅
10、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在双方过户后___________月内把户口从______房内迁出。
1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1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央产房上市手续,上市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支出。羆蒈螈袄膁莄螇羆羄芀螇蚆膀芆
13、如在交易过程中国家政策有变动,以政策变动后为准。
此补充协议与《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过户、按揭代理合同》和《成交确认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冲突以此补充协议为准。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20:精装套房装修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承包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签定以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宿舍三单元101室。
2、居室规格:三室两厅
3、主要装修范围为室内所有工程,包括地砖、墙砖、卫生间顶、客厅、卧室吊顶、铝塑板柱、木质地板、电视背景、刮瓷、门套、防盗窗、窗套、床、卫浴、推拉门、橱房餐柜。
4、委托方式:以承包人包工、包料的方式。
5、工程期限:2个月,开工日期为201X年4月8日,竣工日期为201X年6月8日。
二、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经双方认定。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三、委托人义务
1、开工前几天,应为承接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把影响施工的物品清理。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做好保卫、消防等项工作。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四、承包人义务
1、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五、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合计造价17488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包括材料及工人费用,一次性到位。
1、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将施工前三日首付给承包人2488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其余1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于装修工程完工,双方验收合作后一次性付清给乙方。最迟可延迟到10月底付清尾款,如违约,将赔付承包商一定的违约金。
2、包修期限为201X年6月8日至201X年6月8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附:装饰工程预算表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