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项目承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
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降低企业风险,兹决定,实行企业承包经营,乙方自愿承包经营甲方下属的佛山市永力泰车轴有限公司悬挂分厂厂房钢结构工程,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
本承包形式为:按实际施工总产值比例上缴,效益考核奖励。
二、承包范围
遵从甲方总部与业主(建设方)签订的编号为LTXC-0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所有内容(合同见附件),合同总价1920万元。
三、承包期限
本合同的承包期自本项目工程的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且回访保修结束、结算完毕止。
四、主要承包指标与上缴
(一)保证无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其他重大安全事故,如发生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甲方协助乙方负责处理,所有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保证各种消耗指标不超过预算定额指标。
(三)承包金按工程结算总价2.6%上缴甲方(含企业所得税),
(四)乙方需向甲方每月支付建造师费4000元,此费用每次从建设方工程款进甲方账户时按月数扣除。
五、乙方酬薪
(一)乙方和项目管理人员工资从建设方工程款进甲方账户时由乙方按时发放。
(二)乙方所得报酬的应缴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按国家规定缴纳。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实施全面的监督、检查、审计。
2、乙方委派副经理、财务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所委派人员的工资、社保、差旅费、福利、奖金等薪酬按公司规定统一发放。
3、有权按约收取承包金,行使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4、当乙方有不缴承包金、经营不善造成亏损、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履行合同条款等行为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经营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在甲方总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围内指挥生产经营活动。
2、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财务制度,在确保不亏损的情况下,审批承包工程项目的正常财务开支。
3、有权制定工程技术措施方案,但重大技术方案应报甲方审核批准后实施。
4、享有材料物资采购决策权,但不得暗箱操作,更不得与材料商串通太高材料价格或者购进劣质材料。
5、有义务遵守甲方的各项企业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维护甲方的声誉和财产利益。
6、必须将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及时汇至甲方账户,接受甲方的财务监管。不得从业务关系单位付取现金不入账,不得将工程款擅自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或转入其他单位,不得以权谋私将与其他项目部无关的费用在所承包的项目部列支,否则按职务侵占或挪用单位资金论处。
7、严格执行甲方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账册,确保原始单据的真实性,所有财务档案资料必须交由甲方存档。
8、禁止以甲方或承包工程项目部的名义向外单位或个人借款。
9、负责承包期内债权债务的清收清偿,如因债权人索债而使甲方为乙方承担债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清偿责任,如引起诉讼,导致相关部门来查封、冻结、划拨甲方账户和资产的,乙方处全额偿还被划拨资金外,还要按年息13.5%承担被划拨日至还款日期间和冻结期的资金利息,另外每发生一起,乙方需向甲方给付5万元的名誉损失费。
10、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不得行贿受贿,转包。如出现上述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1、乙方承担对建设单位工程款的收回则责任,追索外欠工程款时必须以甲方的名义对外主张权利,不得以自己的名义或项目部的名义对外主张权利,如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乙方不得起诉甲方,要求甲方承担责任,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起诉额1.5倍的违约金。乙方对外行使追索权时,甲方应提供手续上的方便,追款费用用乙方负担。
12、乙方履行甲方和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全部条款,承担由于本工程引起的拖欠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材料款、安全事故、工期拖延、工程
质量事故赔偿等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如由此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甲方声誉,导致甲方先行垫付上列款项的,乙方对此垫付款应无条件予以认可,并从垫付款发生之日起向甲方支付年13.5%的利息。且每发生一起农民工来甲方讨薪的,乙方赔偿甲方5万元人民币的名誉损失费。
13、工程款专款专用,不得从甲方打入个人账户,采购材料款凭材料采购合同、发票和收料单、由甲方直接打给供应商,农民工工资由甲方监督发放。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私刻公章、伪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证件等,一经发现,每次每本支付违约金5万元;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以项目部名义对外提供担保,向外单位或个人借款,除承担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外,另按对外担保、借款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在工程款逾期时乙方应积极的态度行使追索权,如甲方直接对外行使追索权时,乙方应积极配合。
八、其他事项
(一)当事人双方一致认为本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为主的多种法律关系并存的综合性合同。
(二)本合同不改变项目部的经济性质及隶属关系。
(三)本合同履行中乙方实施了挪用、侵占单位资金等行为若涉嫌犯罪,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形式不影响对乙方本人刑事责任的追究。
(四) 自愿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一)本合同履行工程中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的,应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属于承包上缴、违约赔偿、违约金给付、损害赔偿、财物返还等方面的争议,向甲方总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属于劳动关系工资争议、劳动保险争议等方面的争议,向甲方总部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属于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合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存两份,乙方执存一份;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签字):
分公司负责人(签字 ) 担保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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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 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 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 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 、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 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万元于年月日前付清。
第四条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 、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受让方:
合同签订地:
篇2: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被委托人)
甲方作为石家庄市桥西区南花园商贸区“金世界”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作为具有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代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1.工程建设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桥西区南花园商贸区“金世界”项目拆迁B区。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南小街以西,木利街以东,裕园广场规划路以北,永安街以南。
项目内容:商品楼及回迁楼。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总投资:约30000万元。
2.委托范围
2.1委托代理招(议)标范围: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点设备和材料采购。
2.2委托代理的工作内容:
(1) 代拟发包方案,办理项目登记;
(2) 编制工程招标方案,发布招标公告;
(3) 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负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4) 对投标人有关资质证件,社会信誉及工作质量、能力和其他
(5) 组织评审机构,按评审标准和办法确定资格预审合格单位,
(6) 编制招标文件,并办理招标文件的备案工作;
(7) 编制工程量清单;
(8) 根据甲方委托编制标底并负责保密;
(9) 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对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并做好会议
(10)组织开标、评标;
(11)协助甲方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发放中标及未中标通知书;
(12)草拟工程合同,可参与承包合同的签订,根据招标文件及
(13)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将代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种
(14)将所有备案资料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通过,完成承
(15)与发包有关的其他事宜;
3.代理费用的负担及支付方式
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依据,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甲方的权利
4.1甲方有权确定招(议)标形式及方式。
4.2甲方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有权确定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交招(议)标代理工作阶段性的工作报告,及招标备案资料。
4.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招(议)标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5甲方可自行编制标底,也可委托乙方负责编制标底。
4.6甲方有权审阅乙方编制的招(议)标文件,并提出修改意见。
4.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招(议)标代理前对其所要进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详细的计划,包括:招(议)标工作的组织、招(议)标工作的人员安排、招(议)标工作的进度安排、招(议)标工作的阶段性会议、向甲方应作的阶段性汇报,并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计划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4.8在出现非正常情况或重大问题时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而不是自行决定。
4.9在代理业务中,乙方应充分听取甲方的意见和要求,并且将甲方意见和要求深入地贯彻到招(议)标文件及代理工作中,以确保完全实现甲方的委托意愿。乙方同时保证代理工作的合法有效。
4.10如果乙方的工作成果未实现甲方在本合同4.9中的合同目的,或者是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泄露招标的秘
4.11自拟定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必须经甲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5.甲方义务
5.1项目招标前甲方根据招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完整、正确的基础资料、相关文件及便利条件(包括:资金来源、报建手续、场地条件等)。
5.2甲方授权熟悉本项目情况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
6.甲方的责任
6.1甲方按双方商定的内容、时间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相关文件和要求,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时限性负责。
6.2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导致乙方不能收到应得代理费,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索赔。
7.乙方权利
7.1在审查投标人资质中,遵照招(议)标文件的规定及甲方的授权,有权提出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确认与否的建议。
7.2对甲方要求的投资、质量、工期目标内容有进行改进的建议权。
7.3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8.乙方义务
8.1针对甲方的委托,乙方应成立专门的招标代理项目组,并
8.2在代理招标中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宣传解释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合法性。
8.3在履行甲方委托工作期内,乙方应运用合理的专业技能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关于招标人的各项义务,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8.4乙方应积极协调甲方做好招(议)标前期的准备工作,提供有关咨询服务,并严格履行招(议)标工作的全部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议)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8.5乙方应对招(议)标工程的各种数据、资料严格保密,不得接受与此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
8.6乙方不得与被代理招(议)标工程的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着其他利益关系。乙方的工作人员如与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乙方不得参与任何可能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9.乙方的责任
9.1按时完成甲方委托的招(议)标工作内容,对招(议)标有关的各项数据、技术经济分析结论等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9.2在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要求终止代理工作,或解除合同,
9.3乙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因乙方过失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及其他当事人进行赔偿。
9.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投标单位的回扣,不得接受投标单位的任何礼品及宴请。
10.招标代理业务时限
自勘察设计招标至拆迁B区整体工程验收投入使用。
11.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其他
12.1投标担保要求
乙方需在招(议)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具体方式和数额由甲方在招(议)标工作开展前确定。
12.2完成招标代理工作中费用承担的约定:
合同生效期间发生的通知费、打字复印费、会务费、专家评审费(包括外埠专家的差旅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3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自身过错而导致的工程项目不可实施,或本合同无法执行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
12.4根据《招标投标法》之规定须重新开展招(议)标代理工作时,乙方不再重复收取代理费。
12.5补充条款: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3.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项目立项请示
市国家税务局:
我局经税务分局人员编制XX人,现有XX人。管辖的征管范围,纳税户XX户,20xx年税收任务XX万元。该局现有的办公楼初建于X年XX月,占地X平方米,为结构,主体层,建筑面积XX平方米。该办公楼由于(较为详细说明现有房屋存在的主要问题),X年经XX部门鉴定为危房。从工作和安全考虑,急需。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办法》(国税发[20xx]90号)、《国家税务局系统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国税发[20xx]5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工程进度款支付的通知》(国税函〔20xx〕40)文件精神,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该项目预计征地比X平方米,投资概算X万元、建筑面积X平方米。由于旧办公楼没有土地使用证,按政策规定无搬迁补偿,故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财政拨款。
特申请立项。
二〇XX年月日
篇4:沼气项目批复
深圳相控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拟与IFC—荷兰碳机构进行清洁发展机制硕月合作(项目名称:惠州垃圾填埋场沼气回收与利用项目)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国家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审核理事会审核,现就你公司与IFC—荷兰碳机构进行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符合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同意作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二、授权你公司作为中方的实施机构开展项目活动。
三、同意你公司向IFC—荷兰碳机构转让该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总量不超过5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每吨二氧化碳当量转让价格不低于10欧元。
四、请你公司根据专家意见对项自设计文件做进一步的修订与完善,以利于项目的顺利开展。
篇5: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_合同范本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甲方和乙方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各方充分协商,就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转让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二条 房地产项目的特征
1.项目位置: 该位置位于_________;其四至范围为:东______;西_____;南______;北_____。 (详见附件一 规划拴桩红线图)
2.项目性质: 该项目的使用性质为_____________ 。
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规划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
(3)限高:_______________ ;
(4)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5)地上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地下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为项目的开发建设已履行的有关法律手续
1.甲方以______式取得该项目睥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 。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期限从 _____年 _____月______日计算,为_______年。
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5.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件为___________;
6.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法律手续的转移
(一)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四条所列各项法律手续和证件同时转移给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转移手续时发生的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二)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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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项目托管合作协议
委托方(全称):
受托方(全称):
委托方通过____方式(委托/招标/竞争性谈判),确定受托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开展此项目工作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1.1.2项目编码:
1.1.3项目所属:
1.1.4立项批准文号:
1.1.5资金来源:
1.2项目目标、任务:
(项目目标、任务概述)
1.3标准和规范
项目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中国地质调查局规范,包括:
⑴
⑵
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规范:
⑴
⑵
⑶
1.4主要工作量
受托方在本合同第2条规定的期限内,应完成下列主要工作量(如果可以计算,按工作手段分列总工作量、年度工作量):
⑴
⑵
⑶
1.5预期成果
⑴
⑵
⑶
第二条 项目周期
2.1工作时间:自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
2.2各主要工作阶段时间:
2.2.1受托方提交设计审查申请时间不迟于:
⑴总体设计____________ 年 月
⑵____年设计__________ 年 月
⑶____年设计____________年 月
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提交的设计后15天内完成设计审查。
2.2.2受托方提交野外验收申请时间(如果有)不迟于 年 月。
2.2.3受托方提交成果报告评审申请时间不迟于:____年 月。
2.2.4受托方提交资料汇交地点______ 和时间不迟于:______年 月。
2.3有关工作期限可以顺延情形
2.3.1合同签订后,委托方未及时支付第一笔项目经费,超过约定的工作起始月份3个月的,项目周期和各工作阶段时间,按支付影响时间顺延;如果经费支付延迟对项目进展造成重大影响的,可另行协商项目周期和各工作阶段时间。
2.3.2委托方对受托方提出的项目重大变更书面提议,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未在15日内做出明确书面答复,且影响受托方按时履行本合同的,每超过30天按月计算顺延时间
2.3.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水灾、地震等)造成停工,但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且受托方能提供明确依据的,由委托方认可可以顺延。
2.4.4.项目负责人因意外不能履行职责的,造成项目工作中断的,受托方可向委托方申请延期履行。
2.4.5合同当事人规定的其他情形。
⑴
⑵
⑶
第三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调查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项目的论证评估、任务下达、设计编制与审查、项目实施与监督检查、野外验收、项目成果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评审与验收、资料和成果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责任与义务。
3.1委托方责任和义务
3.1.1及时支付项目经费;
3.1.2负责监督检查受托方项目管理工作;
3.1.3负责监督受托方工作质量和经费使用;
3.1.4根据受托方工作成果及其申请,组织论证本项目是否续作或结束。
3.1.5根据受托方申请,组织本项目的野外验收;
3.1.6根据受托方申请,组织本项目的成果验收和绩效评价报告的验收;
3.1.7 自行选择委托在行业排名全国前200位或在本省(区、市)综合排名前10名的中介审计机构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3.1.8办理项目资料接受;
3.1.9根据受托方申请,组织本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审查与验收;
3.1.10根据受托方申请,及时按程序答复有关合同履行变更事项;
3.1.11根据受托方申请,办理项目终止结算手续
3.2受托方责任和义务
3.2.1按照合同标的约定,全面完成项目工作目标、足额各项工作手段的实物工作量;
3.2.2负责本项目组织实施和条件保障。其中受托方应具备的必要保障条件(如果需要):
⑴______________ 物探,使用________________ 设备
⑵______________ 测试,应达到______________ 条件
⑶
3.2.3负责本项目技术、质量及其经费管理;为履行本合同,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2.4及时向委托方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工作报告、技术、经费、统计报告和专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办人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有重大进展、重大变动,包括但不限于发现重要矿产地、重要异常地、______________ 、________,应及时向委托方报送专报;
3.2.5负责编报项目设计方案、最终成果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
3.2.6项目经费应保证用于本项目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委托方要求,严格执行项目预算,按照规定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使用,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对项目单独核算,编制项目经费年度决算;
3.2.7 项目完成时应及时编制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并配合中介审计机构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列入项目成本;
3.2.8按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_____ 汇交项目成果地质资料,并保管好项目原始资料、实物资料;
3.2.9负责编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
3.2.10接受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或委托的机构)的质量、经费检查,并为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2.11合同履行期间,应当遵守国家、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保证项目人员和设备安全,并为开展项目工作提供完善的劳动防护设施和保护用品,为野外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
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受托方承担。
第四条 合同价款拨付和结算
4.1项目总价款(如果能确定)为人民币(大写)____ 元(¥________________ 元)
(如果可以计算,按主要工作手段或主要费用分列):
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万元
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⑶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万元
4.2本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按照《财政部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管理办法》,在项目工作周期内,根据项目实施和成果评估情况,逐年安排年度工作经费。
4.3______ 年项目经费____万元,在收到财政拨款后将按下列时间和方式支付:
⑴______ 年______ 月前,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按本合同第九条之约定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的5日内,向受托方约定的账户,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 (¥________万元),此款为第一期项目经费;
⑵受托方在完成____________后,可向委托方提出拨付申请,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申请后10日内进行确认并向受托方约定的账户,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 (¥________万元),此款为__________ ;
⑶受托方在完成____________后,可向委托方提出拨付申请,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申请后10日内进行确认并向受托方约定的账户,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 (¥________万元),此款为__________ ;
⑷在经双方确认最终结算后10日内,由委托方向受托方约定的账户,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 (¥________元)。
4.4项目经费一般不得变更。但出现本合同第五条变更条款,第六条终止和解除条款约定的情形,以及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条款且变更价款的除外。
第五条 变更
5.1除另有约定,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以下情形,应按本条约定协商变更:
⑴因不可抗力影响,造成合同履行困难,但可以部分或延期履行;
⑵因国家计划或政策调整,需缩短项目周期;
⑶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⑷因前期工作结果变更项目周期、调整主要工作或主要工作量;
⑸依据前期工作进展需变更设计。
⑹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
①
②
③
5.2除5.1(2)规定的变更情形外合同当事人均可以提出变更,提出变更一方,应及时提出变更要求,收到变更要求一方,应在收到变更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在5.1(2)规定的变更情形发生后,委托方应及时通知受托方,并就后期事项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的处理要求、处理费用,并按第七条补偿受托方损失。
5.3因变更引起项目周期变化的,合同当事人均可要求调整主要工作阶段时间。但因当事人未按5.2款的约定时间做出答复的除外。
5.4项目经费增加和减少:
5.4.1委托方提出变更,如增加受托方工作支出的,且不能调减其他实质性工作的,应追加项目经费。
增加经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算。
5.4.2受托方提出变更,如果减少了工作量及其经费,在征得委托方认可后,可按等额经费相应增加其他地质工作;如无必要增加其他地质工作,应减少项目经费。
减少经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算。
第六条 合同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合同随之终止,合同当事人不再追索对方违约责任,项目进入结算程序:
⑴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由受托方书面提出申请,委托方认可;
⑵根据前期工作结果评估,合同已无履行必要,或继续履行合同会给国家造成更大损失的,合同当事人均可提出终止;
⑶委托方因国家计划或主管部门重大政策调整,缩短工作期限的;
⑷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
①
②
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委托方违约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委托方违约。受托方可向委托方发出通知,要求委托方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委托方收到受托方通知后15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受托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并追究委托方违约责任。委托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受托方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带来的损失。
⑴因委托方原因未能按第4.1款约定期限、或未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⑵委托方违反第5.1款第(3)项约定,自行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⑶因委托方违反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答复期限造成暂停工作的;
⑷本合同有关条款中已约定的违约责任;
⑸委托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⑹委托方因项目资金未落实,造成受托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受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国家计划或主管部门重大政策调整的除外;
⑺委托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7.2 受托方违约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受托方违约。委托方可向受托方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委托方可单独解除合同,并追究受托方违约责任。受托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委托方带来的损失,如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受托方应以自有资金补偿。
⑴受托方挤占、截留、挪用子项目经费的;
⑵受托方伪造资料,弄虚作假,造成实质性影响的;
⑶受托方无故未完成工作计划(申请野外验收时间、申请成果报告评审时间、提交成果报告时间、汇交资料时间)且超过6个月的;
⑷受托方不提交项目成果报告或不汇交项目资料的;
⑸受托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⑹因受托方原因导致工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⑺受托方拒绝、或未能在约定期限对缺陷进行返工或补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经费、野外验收、成果报告、汇交资料。
⑻本合同有关条款中已约定的应告知而未告知委托方的约定。
⑼委托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⑽委托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合同解除后,如需继续完成项目,委托方有权另行选择第三人,并使用受托方已完成的工作及其成果。委托方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受托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受托方违约,造成解除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将受托方列入其管理负面名单,拒绝受托方在5年内承担或受托参加委托方项目工作。
7.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八条 结算
8.1 发生终止、解除合同情形后,合同当事人双方在30日内,就最终结算进行协商,协商成功后,签订书面结算书;如协商不成,按第18.2款处理。
8.2受托方的经费补偿计算
因第六条免责、第7.1款委托方违约,应计算受托方的经费补偿,受托方的经费补偿为履行合同义务发生的支出,包括:组成撤销支出、完成工作量支出、后续事项处理支出。
如经费补偿有依据能明确计量的,按实际计算;如经费补偿无法确认的,合同当事人约定按下列方式处理:
⑴组成撤销支出: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算;
⑵已完成工作量补偿: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算;
⑶后续事项处理补偿: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算;⑷其他补偿: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算。
8.3委托方已付经费保全
一旦发生第7.1款,第7.2款情形,受托方应保全项目经费。在完成项目结算后,受托方应在30天内将项目结余经费按拨款原资金渠道返还给委托方。
第九条 知识产权、保密
9.1知识产权
9.1.1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9.1.2地质调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归中国地质调查局所有。受托方及项目组成员享有署名权,获得奖励权利,成果和资料再利用权利。
9.1.3合同当事人的人员公开发表与本项目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论文、著作等,应注明受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资助,但受托方向委托方及其主管单位正常报送的有关报告除外。专著应提交中国地质图书馆,向社会提供利用。
9.1.4技术性应用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地质调查科技支撑、数据与服务,其知识产权属委托方,受托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2保密
9.2.1合同当事人都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规定,对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资料、文件负有不可推卸的保密责任。
9.2.2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受托方同意,委托人不得将受托方人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9.2.3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项目成果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9.3合同当事人其他约定:
⑴
⑵
⑶
第十条 履约保证金(如果有)
10.1为保证受托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工作量、标准和规范、项目周期等条款履行合同,合同约定由受托方向委托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10.2履约保证金用于受托方违约时,赔偿委托方的损失,且,并不以此为限。
10.3委托方不得以履约保证金作为提高质量标准、缩短工作期限、加快工作进度、减免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的条件。在本合同全部履行无争议后,应及时退回受托方。逾期不退的,受托方可追索委托方违约责任。
10.4履约保证金,将由受托方以非地质调查专项资金,按合同价款(5-10%)计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在接到委托方支付经费通知10日内,向委托方约定的账户支付。
10.5如果受托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委托方支付履约保证金,视同放弃履行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
11.1受托方指派并获委托方认可的项目负责人是:(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11.1.1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11.1.2职称资格证书__________________ ,
发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
11.1.3项目负责人经受托方授权后代表受托方负责履行合同。该授权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11.2受托方因______________ 原因变更项目负责人,应书面提出申请,与委托方协商,协商一致并得到委托方书面同意方可变更。
第十二条 委托业务(如果有)
12.1受托方不得将本项目全部工作委托给第三人,或将本项目全部工作分解后委托给第三人。
12.2受托方可以将难以承担的辅助性专业技术业务或研究内容委托给第三人,但受托方已有相应资质的业务除外。
12.3受托方不得将技术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化探、物探、岩矿测试,以任何形式委托给自然人。
12.4确定委托业务承担单位时,应按照国家、中国地质调查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12.5委托下列工作,受托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
⑴化探(如果有)____________ ;
⑵物探(如果有)____________ ;
⑶钻探(如果有)______________;
⑷化验(如果有)____________ ;
12.6委托业务出包不能减轻或免除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受托方就委托业务向委托方承担连带责任。
12.7受托方不得自行变更委托业务,但受托方因需要变更委托业务承担单位、或增加(减少)委托业务预算在10万元以上的,必须先向委托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委托方同意方可变更。
12.8本条所称第三人,系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不包括自然人。
第十三条 项目质量、经费检查和野外验收
13.1中期质量、经费检查及其费用分担
13.1.1委托方对受托方履行合同中的质量、经费检查,一般1次,但不限于1次
13.1.2技术标准和规范,按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
13.1.3质量、经费检查由委托方组织,应在检查前7日书面通知受托方。
13.1.4质量、经费检查中的组织人员、专家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住宿、劳务费用等与检查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委托方负责。
13.1.5对质量、经费检查中发现需整改事项,由受托方进行整改,有关费用由受托方承担。
13.2野外验收及其费用(如果有)
13.3.1委托方按有关规定对受托方履行合同中的野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野外工作量、野外工作质量。
13.3.2技术标准和规范,按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
13.3.3受托方按照本合同第1条第9款规定的时间15日前,向委托方提出野外验收书面申请
13.3.4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野外验收书面申请15日内进行书面答复,确定验收时间,组织验收时间不得超过收到书面申请的30日。
13.3.5合同当事人可以就验收地点、验收时间进行协商;受托方可以对验收组人员组成提出异议,委托方应给予明确答复。
13.3.6受托方应提供野外验收所需的资料,为验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并承担与野外验收有关的费用。
13.3.7验收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受托方发放验收意见书,野外验收未通过的除外。
13.3.8委托方可以委托______________(单位)组织验收,但不能解除或减少委托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13.3.9野外验收意见明确需要补充野外工作的,受托方应在收到野外验收意见后的2个月内完成野外补充工作,向委托方提交补充工作总结;因补做工作,不影响且不顺延本合同第2条有关工作期限和阶段性时间规定。
13.3.10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有关补充工作资料的15个工作日内,应明确答复是否可以并转入最终成果报告编写。超过15个工作日未答复,受托方可自行处理。
13.3.11受托方因未完成合同义务补充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受托方承担。
第十四条 成果验收
14.1委托方按有关规定对受托方履行合同中的最终成果进行验收,包括本项目的报告评审、报告审查,绩效评价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验收。
14.2受托方按照中国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制度要求编制本项目最终成果报告,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
14.3受托方在完成本条第14.2款规定工作,应在本合同第2.2款规定期限前7日,向委托方提交验收申请。委托方应在收到成果验收申请的15日内,给受托方书面答复是否进行验收。
14.4委托方向承办人答复可以进行验收后的15日内,应组织验收。
14.5技术标准和规范,按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14.6委托方认为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向受托方说明原因,受托方应在弥补缺陷之后,再次提交验收申请。
14.7合同当事人可以就验收地点、验收时间进行协商,受托方可以对影响公正的验收组组成人员提出异议。
14.8受托方应为成果验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并承担与成果验收有关的费用。
14.9验收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必须向受托方发放验收意见书,验收未通过的除外。如超过15个工作日未答复,受托方可自行处理
14.10委托方可以委托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组织本次验收,但不能免除或减少委托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14.11成果验收意见明确需修改报告的,受托方应在收到成果验收意见后的1个月内完成,提交修改稿。因修改报告,不影响且不顺延本合同第2.2条资料汇交期限之规定。
14.12受托方按照评审意见,对成果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委托方审查。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修改后的成果报告后,应在15日内向受托方发送审查意见书。
14.13按本合同第六条终止的,对已经完成部分工作任务可以形成成果报告的,可编写报告或总结,执行本条之约定。
14.15本项目通过成果验收后的30日内,应进行成果登记。
第十五条 资料汇交
15.1受托方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汇交资料。
15.2标准和规范按中国地质调查局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15.3汇交资料经________________审查不合格的,应在______ 规定的期限内补充和整理相关资料,重新汇交资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托方承担。
第十六条 其他
16.1合同附件
16.1.1除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⑴合同书;
⑵合同补充协议
⑶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⑷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⑸本合同规定引用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⑹项目总体设计、续作工作方案(如果有)
⑺质量、经费检查文件
⑻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6.1.2下列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以最新签署的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⑴新开项目评审意见
⑵续作项目考核意见
⑶项目工作任务、预算调整申请及批复意见
⑷野外验收意见书(如果有)
⑸报告评审意见书
⑹资料汇交证明
⑺其他变更及其应答材料.
16.2如本合同条款或履行合同中存在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一致,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如果合同当事人未就争议达成协议,当事人一方可选择下列任一方式:
⑴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⑵向有管辖权的__________ 法院提起诉讼。
16.3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6.4本合同中所称包括但不限于“通知”、“确认”字样材料,均以纸质并经合同当事人一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文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所称“收到日期”等,均以信函送达、传真日期为准。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按规定汇交完地质资料,办理完项目结算手续,双方责任与义务履行完毕,合同终止。
委托方(公章):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签字地点: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受托方(公章):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签字地点: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篇7:承揽某项目设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诚信为本,互惠互利,公平交易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_____
项目:______________;
内容、规格、要求:______________;
费用: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
合同总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由甲方付给乙方。依照企业或产品品牌¥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提供版权转移电子文件。
二、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需提供明确的工作要求,同时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及咨询等;甲方需及时对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进行反馈;甲方须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乙方需通过电子文件向甲方提供详细设计方案,供甲方指定人员审定;乙方需严格按甲方要求,以专业水准进行合同规定之工作;乙方需遵守甲方商业(资料)机密。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至少五款的不同设计方案,供甲方确认,并在双方沟通基础上进行修改至完善;若因乙方水准或设计思路偏差所致,乙方提交设计稿无法为甲方所认可,乙方需再次向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当前三次向甲方所提供的设计方案,在经乙方与甲方决策人积极沟通都不被方认可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甲,乙双方诚信为本,协作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时间要求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三、付款方式:
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订金。
本合同完成之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余款计_______________元。
四、其它事项:
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否则违约方需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全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作品的电子文件和版权转移。甲方采用乙方作品的前提条件是甲方已向乙方付清该作品全部费用,或经乙方同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告生效。
本合同传真件有效,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篇8:项目投标担保协议书
编号:(工字)第号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
鉴于甲方参加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年月日后至年月日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2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日,即至年月日止。
3.3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2)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9.1向法院起诉;
9.2向提起仲裁。
(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篇9:项目管理委托书范本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制作网站,为明确双方责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合同。
本合同书内容除包括合同正文外,还包括:
附件一:《网站建设步骤》
附件二:《网站建设需求说明书》
附件三:《网站设计报告》
附件四:《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
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开发设计。
2. 甲方根据自身的需要,应提出对网站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
3. 甲方有对网站整体设计方案(其内容包括:页面设计的构图、色调、排版、网站结构、栏目设置、动态效果等)提出修改要求的权利,并有义务对修改后的最终设计方案予以确认。
4. 在整体设计方案确定后,有提出局部修改完善意见的权利,但每次提出的修改意见应尽可能不违背已经确立的整体设计方案。
5.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网站设计制作全部工作后,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验收(3个工作日内)。
6. 甲方应对其网站所登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全面责任,并且不得侵犯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一切由此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害。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站开发设计的服务。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经甲方授权,在此项网站设计开发范围内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标识等,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为甲方提供设计方案。
4. 在最终设计方案确认后,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网站开发及制作。
5. 乙方在完成网站设计开发后的3个工作日内,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全部网页上传至甲方指定空间,或安装在指定服务器并调试运行成功,经甲方确认后,按照本合同第五项要求,予以支付款项。
6. 乙方在取得甲方另行书面同意后,经甲方许可有权在甲方的主页中注明该主页由乙方制作或技术支持等字样或标识。否则不得在网页中进行标示。
三、网页制作
1. 甲方应对网站总体风格设计、栏目设置及功能要求等提出书面需求材料,如甲方无法提供书面材料,乙方设计人员可以到甲方进行调研(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在充分了解甲方的设计需求后,提交书面的设计方案。乙方在收到需求材料或到甲方进行调研后,完成网站初稿设计方案并交甲方签字认可,针对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和甲方磨合以确定最终方案。
2. 甲方应对修改后的最终设计方案和前台风格予以签字确认。
3.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签字确认后的网站设计方案进行网站设计开发。
4. 甲方签字确认后,在不违背已经确立的整体设计方案的情况下,可以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无条件满足甲方的修改要求。
5. 甲方确认最终设计方案和首页样稿后,乙方在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子页面制作。
6. 在网站制作过程中,对甲方陆续提出的修改要求,在不违反总体设计方案的情况下,乙方应积极配合予以实现,并交甲方验收通过。对有可能影响双方约定的完成时间的要求,乙方有权提出延期请求,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时间。
7. 对于在乙方设计过程中,甲方后续提出的功能升级或者其他造成工作量大幅度增加的情形,乙方有权提出增加合同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协商未果等情形,则乙方有权坚持原有方案,并完成合同。
四、验收确认:
1. 甲方须在乙方交付网站制作成品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签收《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
3. 在验收中发现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有乙方负责解决,如乙方未按要求解决,甲方有权拒签《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若超过验收期,甲方既不签收、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应视为甲方默认。
4. 甲方可通过任何与因特网进行网络连接的计算机浏览合同规定的网页,以进行验收。
5. 验收时,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标准核对,包括页面无文字或图片错误,以及实际制作页数及功能和其它效果的确认。
6.验收合格后,网页设计与制作阶段工作结束,系统进入售后服务期,免费服务期限自验收合格日起,时间为1年。
五、费用及付款
本项目的网站项目开发制作费用为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
乙方提供设计方案,双方签订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款额的50%,计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网站验收合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款额的50%,计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
六、服务与支持
1. 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网站系统使用培训和解说。
2. 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一年技术支持(QQ、电话及Email等)。
3. 乙方负责对甲方网站管理系统在一年内可以免费进行简单维护和修复BUG,但如果涉及功能升级和模块增加,则根据双方约定增收相应费用。
4. 其他服务甲乙两方协商解决,最后由甲方填写《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进行确认。
七、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或拒不付款时,乙方除有权不开通或关闭已开通的网站。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 乙方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不能为甲方提供以上某项服务,乙方向甲方返还该项费用。
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一条款,违约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金额的33%)。
八、不可抗力
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其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诉请法院裁决。
十、其他
1.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网站建设步骤》、《网站建设需求说明书》、《网站设计报告》、《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 方:
签字盖章:
年 月
乙 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日
篇10:2024年新版项目施工合同
经市府基建办施工处批准,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公开招标(协商议标或甲方委托),由乙方承建,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单项或单位工程类别、结构形式:______;层/幢;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建筑面积㎡,道路:___________;给排水管道:____________;构筑物:___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承包按_____号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包括图纸说明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基础工程(含桩基)、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内外装饰、机械设备、给排水、电力、照明、防雷、通讯、空调、液化气管道、市政道路、桥梁、土石方工程等。
(三)承包金额内未包含的工程项目: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金额: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建安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办法办理:
(二)承包方式:
1.按施工图预算包干或投标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2.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承包工程收入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已包含在本合同承包金额内,由乙方支付。
3.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第三条工期
(一)按定标(或双方)规定总工期___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二)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三)如遇下列情况者,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或障碍物和施工用水、电源未接通;
2.因设计图纸修改(甲方或设计院提出修改),影响进度或增大工程量;及修改(变更)设计通知书未在该修改(变更)部份施工开始前三十天送达乙方签收而影响进度者;
3.由甲方提供的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乙方计划进行或向乙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大雨、暴雨、地震、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停工者;
5.因停水停电或因电力,水压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影响达连续六小时以上者;
6.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展者;
7.甲方财力不足导致停工窝工者;
8.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全部建安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由方自行采购供应至施工工地现场(仓库)。
(二)工程材料及设备,由______方采购供应至场地(仓库)。
(三)工程设备,由______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___向______方交货。
(四)钢材、水泥、木材由甲方协助解决,属有价供料,供应价由双方商定,与承包金额无关。
(五)购买三大材料所需的外汇由_____方负责解决;装饰材料、电梯、空调机及水电器材,如设计采用进口时,其外汇由_____方负责解决,如由乙方采购时,其单价应征得甲方同意。
(六)双方供应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应附有原出厂证明,否则应进行试验,试验费由供料的一方负责,对已有出厂证明的材料,如一方持有异议时,应进行复验,如复验合格,其复验费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否则由供应方负担。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购、青苗等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搬迁及其它障碍物拆迁(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的障碍物资料;
2.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3.开工前三十天做好建筑红线图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源的联结点应在红线图以内距离建筑物不大于30-50米,市政管网工程为______米。并能满足施工需要;
4.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书两套(有打桩和基地地下室工程),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5.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______套(含设计院标准图),桩基工程质量证明书两份;
6.由于生产和使用的需要,甲方变更设计时,应提前三十天办理工程变更和修改设计手续;
7.提供必须的施工临时用地,办理红线外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并承担上述所发生的费用。因建筑物施工场地狭小,而导致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的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应按实计算),由甲方承担,并按工程进度付给乙方;
8.组织有甲、乙方和设计院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与会审,做好经三方签署的会审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
9.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
划、工程进度月报表、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10.按乙方提出的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及时组织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并交乙方验收安装、对于有缺陷、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尽可能不影响工程进度;
11.甲方应在现场组织地盘管理机构,按《市基建工程地盘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2.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施工界区内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并送甲方及市质量监督检验站;
3.每月25日后四天内向甲方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完成工程月报(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4.按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作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工期;
5.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和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6.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甲方;
7.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的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
8.做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由乙方分包时),抓好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9.在交工后一年的保修期内,发现有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造成的,其返工修理费由甲方负责;
10.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或主管单位备案;
11.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筑物周围2米内的和堆到2米外的余土及其它堆积物,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除拆),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擦扫干净,厕所、厨房的下水污水道清理干净,做到工完场清;
12.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中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随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甲方审核同意并签证;
2.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现场设专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做好自检记录;
3.凡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后,应分批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即范围、数量、质量),凭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双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接通知后4小时内仍未到现场验收,则乙方自检后确认合格,即可隐蔽,甲方代表事后必须补签手续;
4.如确需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复查时,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或质量不合格者,复查费由乙方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者,复查费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5.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要停工或罚款,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停工工期不予延长;
6.质量等级的评定应执行《--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试行办法》。
第七条施工图纸修改
1.施工图的修改变更须经设计院和甲方代表签证方才有效,修改通知单或图纸发出的份数与设计施工图发出的份数同;
2.修改部分的工程费用按发生时--市执行的材料预算价格、预算定额、取费文件规定计算。由乙方编制,甲方核实后,报有关审计部门审查,确定增减造价;
3.若修改属工程材料费用、施工质量问题等的乙方原因,则修改后费用的增(含返工损失等)减由乙方承担,工期损失不予顺延;
4.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问题,或严重不合理的,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十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应顺延;
5.施工中如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能强行施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应顺延;
6.已开工工程若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合理部位、同时,赔偿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先付不少于本合同承包总金额的(工期两年的当年投资额的)_____%予付款,计____________万元;
2.甲方按核实的工程进度,于收到工程月报五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___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予付款;
4.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而在办完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4%的款,留_____%的款待保修期满后支付给乙方;
5.若甲方拖欠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应按本工程经银行当时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结算拖欠工程款每超过一天,按拖欠款的___分之_____罚款;
6.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进度时,其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及欠款利息按有关规定均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7.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内,由施工单位修好,否则,超过一天按保留价款的________分之_____罚款。
第九条工程验收
1.乙方在竣工前十五天内,书面通知甲方作预验收检查,甲方应及时配合;
2.工程竣工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资料,竣工图及报告两套,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
3.经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的翻修者,则以翻修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
5.竣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质量标准者,从验收之日起五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时接管,致使已验收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不得因有经济纠纷而拒绝支付。
6.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个施工单位施工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依据。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十天内将竣工工程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审核,关建行或审计站审定;
7.乙方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也应在竣工报告提交日期起15天内全部撤离,并工完场清,如工完不清场,则收取地租费每日___元/m2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
第十条奖与罚
(一)工期提前或拖延的奖罚:
1.按合同工期竣工者、不奖不罚。
2.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者,每提前天、由甲方奖给乙方深圳元。
3.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一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深圳元。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深圳%,或深圳元,或罚款天数不封顶。
(二)在提前或按合同工期竣工的工程,质量奖罚:
1.验收后达到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2.验收后达到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3.验收后达到标准者,不奖不罚。
(三)工程验收完毕后一个星期内奖励与罚款,且必须兑现,如逾期不付,则按拖延的天数和银行当时的利息率加付利息。
第十一条其它
(一)不论新、改、扩建工程,施工单位在易燃易爆、动力设备、高压线路、管道、密封或防震车间附近,以及临街交通要道,人行道旁施工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施工单位负责提出设施方案,并报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备案,若施工单位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台风、地震、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共同对等承担;
(三)甲、乙双方合同签定的工程,乙方不得随意转包第三者而从中渔利,工程专业需分包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经甲方对承包者资信审查,工程质量、工期乙方负责;
(四)由甲方分包给第三者时,则应由甲方负责统一管理,安排场地,临时水、电接点,质量检查验收及各方的协作配合。影响乙方工期时,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及深圳经济特区有关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报原鉴证机关鉴证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有抵触。
第十五条在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经调解仍不能解决时,提交--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送深圳经济特区基建合同预算审计站鉴证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尾款,一年的保修期满后,自行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审计站、经银行各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市基建合同预算审计站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1:项目承包合同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给融华苑小区的业主创造一个清洁、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创立一流的文明物业,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精神,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承包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服务范围为 的环境卫生委托给乙方负责清洁(含道路、绿化带、地下通道卫生)。
第二条:保洁标准按已制订的《保洁区域卫生标准》执行(见附件)。
第三条:甲方支付给乙方劳务费每月960元,(其中120元做月考评奖金),支付日期为次月15日之前。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权力、义务;
1.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保洁所需的一切物品及工具;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保洁区域进行监督和考核,根据考核评定情况,按保洁员的考核标准进行扣款;
3.甲方要支持乙方工作的开展,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清洁管理和清洁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4.甲方如发现乙方违规作业,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协议。
第五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要求:
1.乙方要爱惜甲方提供的保洁工具等,不得故意损坏、丢弃,此现象如经发现,由乙方负责赔偿。工作中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2.根据甲方授权,对甲方委托的清洁区域及各项清洁服务必须认真完成,保持公共环境卫生整洁、舒适,确保达到甲方制定的作业标准;
3.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
4.根据乙方的工作性质不享受工休,重大节假日甲方会根据乙方的工作情况安排休息时间。乙方不享受甲方的其它各项福利待遇。
第六条:单方解除协议须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执行。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篇12:成套设备项目合同[页11]_合同范本
12.2 中国政府根据中国有关税法和《日本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议》对“卖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
12.3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中国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支付。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3.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XX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3.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3.4 本合同用英文写成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3.5 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8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6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13.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13.8 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13.9 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十四章 法定地址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11页,当前第11页1234567891011
篇13:员工项目培训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已经通过甲方gmc(global management college,全球化管理培训班)项目的初步面试和考核。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gmc项目培训。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为乙方免费提供半年的gmc项目培训。
甲方负责报销乙方因培训产生的培训资料、交通、住宿或其它经过双方协商的费用,报销标准由甲方制定,原则上给予全额报销。
乙方在培训过程中表现不优秀或者蓄意破坏培训的顺利进行,甲方有权利终止乙方的培训资格,并收回为乙方报销的和gmc培训有关的所有费用。
乙方在培训过程中如果擅自退出,甲方有权利收回对于乙方的所有投入费用,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培训结束后甲方有责任推荐并接纳乙方到甲方会员集团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自接受培训起至培训结束,在甲方规定的培训日内,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或早退。
乙方在gmc培训过程中,不需支付和gmc培训有关的培训资料、交通、住宿等费用。
乙方需做好在培训期间接受的培训内容,甲方公司机密和相关资料,甲方公司会员集团资料的保密工作。如果因乙方泄密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甲方将采取法律手段追回损失。
培训结束后乙方需优先考虑甲方提供的工作机会。
三、协议项目服务期限
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争议与仲裁
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谅解的精神通过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签名(章):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14:建造项目施工电子合同
甲方:_
乙方:_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装修内容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 元。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全部工程款。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放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结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有效。)
3、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5、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年 月 日
篇15:项目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
合伙人项目合同
缔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___人,为经营_________________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企业。
第一条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配套规定组建合伙企业。2.企业名称:全体合伙人以____________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合伙关系从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5.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项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出资
1.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或总计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种类、数量履行出资义务。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
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___________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________%,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纯利润的________%,按出资比例分配。
纯利润的___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据不同工种,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纯利润的________%,作为福利费用,按人数平均分配。
3.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4.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帐,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权在每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___________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第六条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1)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2)合伙经营连续在__________月内出现亏损;(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规定:
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偿合伙债务;(2)结清未付工资;(3)返还出资;(4)分配盈余。
(此项在没有规定存续期的合伙关系中,作为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案。)
第八条其他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_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同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4.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帐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本协议缔约人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__
缔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合伙经营项目协议书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元,大写,占总投资额的____%;
(二)双方以_____方式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终总利润____%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终总利润____%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终总利润____%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投资比例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
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作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甲方提供车辆供业务使用,本地、外地使用根据实际费用实报实销。
(六)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篇17:精装修项目合同
办公室精装修协议书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___%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___%;当工期进度过半(___年___月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___%。剩余___%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___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___%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日
篇18:政府项目立项请示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承担单位:
起止年限:
年月至年月
填报时间:
年月
一、目的意义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三、改造原则
四、改造模式
五、准备工作情况
六、本项目实现后的经济(社会)效益
七、本项目需要的经费预算(单位:元)
总经费: 其中:1.申请上级补助: 2.自筹资金来源及金额: 3.其他资金来源及金额:
科 目 调查咨询费 拆迁安置费 规划设计费 人员活动经费 其 合 他 计
用途摘要说明
八、承担单位和主要协作单位及分工
九、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单位(盖章):
20xx年三月一日
篇19:项目立项请示
西湖区政府: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解决杭州市停车难的突出问题,根据市区签订的目标考核责任书要求,20xx年我区需建设完成1500个公共停车泊位,经我局梳理,报区分管领导同意,市停车办审核同意后,明确20xx年项目(市里将统一对媒体公布)主要为:狮子口立交停车场、之江旅游集散中心、浙江外事旅游集团停车场、华星现代产业园、厚仁村1号停车场、厚仁村2号停车场、留下农贸市场、青少年活动中心临时停车场等项目。上述项目中除浙江外事旅游集团停车场项目外基本已明确实施主体,并基本完成。
浙江外事旅游集团停车场经市停车办领导现场踏勘后明确:按照公共停车场的建设标准,建设不少于500个停车泊位。该项目原为浙江外事旅游集团自备车使用,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缓解停车难问题的号召,愿意将该停车场改建成为公共停车场,对社会开放。经与浙江外事旅游集团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浙江旅游外事集团按照市停车办颁布的停车场建设相关文件,委托设计院进行设计,设计方案由区停车办审定认可。
2、浙江外事旅游集团在目前使用的古墩路与莲花街交界的场地上,按照公共停车场库的建设标准,建设不少于500个泊位的公共停车场。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标志标线安装费用一次性包干,费用经区停车办相关预算人员审核后,明确为270万元,由区停车办承担,并列入区公共停车场建设资金计划。浙江外事旅游集团停车场项目开工后,区停车办支付135万元;待该项目建成并通过相关部门考核后,区停车办再支付余款135万元。
3、由浙江外事旅游集团具体负责建设该公共停车场,并须通过市区停车办的验收考核,同时须到相关部门做好公共停车场的备案工作;在验收、考核、备案工作中,市区有关部门提出需增加的设施,由浙江外事旅游集团负责整改、添加,并承担相关费用。
4、该公共停车场库建成投入使用后,浙江外事旅游集团须按杭州市公共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对社会大众开放,并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工作,承担日常的管理维护费用
特此请示。
西湖区建设局
二○XX年一月十八日
篇20:国际旅游养老新城项目投资担保合同
甲方:
代表人:
电话:
地址:
乙方:
代表人:
电话:
本着敬老爱老的精神,以爱心照顾长者,让老年人享受高品质晚年生活的愿望,打造全球最新理念,适于华人老年高端旅游、度假、养老、医疗、养生、康复、休闲为一体的大型国际养老新城。双方就为国际旅游养老新城项目投资担保事宜达成以下共识:
一、 甲方与公司。合资注册万美金,公司主要用于国际旅游养老新城项目的开发与建设。
二、 目前,乙方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中存有储备美金。(详见后附文件)用于全球老年事业发展。甲方向乙方申请,乙方向甲方提供美金的担保,用于甲方所开发的国际旅游养老新城项目。首次银行担保函不得低于一亿美金,用于甲方在大连汇丰银行抵押贷款使用。
三、 乙方为项目提供投资担保,不参与甲方所开发项目的管理与股份分配。在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担保抵押银行贷款后,收取甲方贷款额,,如需继续转贷,收。
四、 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执照一套、汇丰银行资金证明一份,存款交易表一份,担保函样本一份。并承诺投资担保事宜按不可撤销原则实施。
五、 项目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外资使用证及项目其它的手续均由甲方负责,手续完善后乙方出具投资担保函,并协助银行抵押贷款。
六、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将新城项目配合好,共同为老年事业尽微薄之力。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补充协议按本协议同等生效。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