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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居间服务合同范本(热门20篇)

彩钢瓦厂房施工合同范本_彩钢瓦厂房施工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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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设施及信息化服务合同范本2024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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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设施信息化服务合同范本2016

甲方:

乙方:_______

关于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网络设施及信息化方面的服务事宜,为明确双方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的承诺与保证

一、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甲方承诺并保证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了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网络服务承诺及费用表》(以下统称合同的内容),同意签署本合同及其附件,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遵守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中甲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

二、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乙方承诺并保证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了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网络服务承诺及费用表》(以下统称合同的内容),同意签署本合同及其附件,并按照合同为甲方提供服务,遵守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中乙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

三、双方一致同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应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予以理解和执行,附件的条款应适用于本合同,本合同的条款也应适用于附件。

关于网站推广服务

一、对于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在为其网站在新浪、搜狐、网易、百度等收费搜索引擎进行推广的服务,乙方保证相关登录的及时生效,并能实现在附件《网络服务承诺及费用表》内承诺的效果。对于由于各大搜索引擎的原因而引起的各类后果,乙方不负责任。

二、若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委托加注的网站长期不能被访问、网站实际内容与本合同中甲方确定的内容严重不符等情况,而导致搜索引擎收录失败,排名靠后或被搜索引擎剔除,乙方将不负责此后果。

三、因各类原因未能申请成功,乙方将全额向甲方退回相关费用。

四、对于乙方提供的国内外知名免费搜索引擎上的登录服务。由于各免费搜索引擎的生效时间不尽相同,乙方不对生效时间作出解释。网络设施及信息化服务合同范文节选!

价格条款与付款方式

一、(协议生效后两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将附件《网络服务费用表》中所规定的总项目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保留依市场情况调整价格标准的权利,已经履行的协议年内按照原价履行,针对相关价格的调整收费,乙方将与甲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对于补充协议与先前协议之间有冲突之处,均以最新的补充协议为准。

协议期限、变更与解除

一、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后如果甲方按时续缴《网络服务承诺及费用表》以及相关补充协议中规定之年度服务费用,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

二、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有关内容,但均应以书面方式确定。

三、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四、协议在下述情形下可以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免责条款

一、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不属于乙方违约,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电信通讯线路中断等及其他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协议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网络设施及信息化服务合同范文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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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服务,全文共 1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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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合同

会员姓名 会员类别

会期 咨询费

会员编号 客服人员立合同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西安天富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就证券投资,委托乙方提供投资咨询顾问服务事项,经双方同意签定合同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 咨询服务的范围及方式

(一) 乙方提供甲方有关证券投资研究分析或建议服务。

(二) 就本合同规定的咨询内容应以下列方式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

1.以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报告(约定方式含电话、手机短信、传真、 e-mail )。

2.于营业时间内接受甲方机动性咨询。

第二条 咨询合约期间付费方式

(一)会员制

1.短信会员________/季 送一个月

2.金卡会员________/季 送一个月

3.贵宾会员________/季 送一个月

若因大盘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诺在服务期内至少为甲方创造四倍于其所交付相应级别会员会费的盈利,否则将免费延期,直至达成此项承诺为止。

合同资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同时,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提成制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笔盈利部分的________% 做为该笔操作咨询费用,若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所指导的操作产生亏损,将由下笔操作盈利部分补足亏损后再行提成。

第三条 乙方及其从业人应本着善良管理人之责任处理受托事务,除应遵守主管机关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并应确定遵守下列事项

(一)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证券投资行为。

(二)除法令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委托关系而得知甲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情况,应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条 甲方在签订合同前已详细阅读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项

(一)甲方是基于独立的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

(二)甲方的证券投资行为,是甲方与证券发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经纪商间的关系。乙方仅是提供证券投资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代理甲方决定或处理投资事务。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信息传送中断与错误,乙方不负此责任。

(四)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资证券所产生的利益及风险悉由甲方自行享有与负担。

第五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按照________执行,有效时间自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共计________个月。

第六条 合同经双方共同协商,因法律政策法规原因产生的变动,应对书面形式进行修改。

第七条 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一)立合同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时,合同得以终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扣除已使用咨询时间成本后剩余的费用。

(三)合同终止时,因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所必要的传输出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与已缴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将从退还的咨询报酬中扣减或向甲方请求给付。

(四)甲方一签定合同,乙方即预收全额咨询费,并出具收据。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立合同人: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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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网站广告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服务,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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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广告服务合同(一)

甲方(广告客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网):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本合同严格执行广告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及合同法有关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发布网站广告,有关广告业务达成下列项目:

广告种类________;广告内容_________;设置位置_________;广告面积________;广告字数________;广告费用_________。

二、广告样稿

□甲方提供;

□乙方可为甲方免费进行简单设计及制作,如甲方有特殊设计、制作要求,可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制作,一切制作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做出修改。

四、如乙方未收到甲方广告费用,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五、乙方应在合同期限内维护甲方发布的广告信息。如果_________网或甲方发布的信息受到政策变化原因及不可抗力所造成的问题,乙方将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沟通,友好解决。如果因病毒或乙方原因而受到影响,乙方可免费延长甲方的广告期限。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公章):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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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技术服务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服务,全文共 5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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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技术服务合同样本

【篇一】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日期:20xx-6-26

签订地点: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地址:

企业负责人: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项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服务内容及方式

2.1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缺陷管理系统》软件一套。

2.2服务方式:1、现场技术支持;2、电话技术支持、电子邮件技术支持;3、网络远程技术支持;4、系统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软件免费升级。

2.3技术服务达到的技术要求及考核验收指标/标准: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书》为依据验收。

3.服务期限、地点及进度安排

3.1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六十天内。

3.2服务地点:甲方信息中心。

4.资料的提供

4.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组织机构图、人员名单、工作表格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管理文档等。

4.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资料:

《设备缺陷管理系统》软件一套及相关的产品使用手册。

5.验收时间、地点和方式

5.1甲方在乙方服务时间内安装调试结束后,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双方无修改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在甲方中心机房进行验收项目成果,验收根据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书》为依据验收。

5.2甲方验收后出具验收报告,作为验收结果的书面材料。

5.3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壹年,自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间如发现服务质量有缺陷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修正、返工。

6.费用及支付

6.1本项目技术服务费为:万元人民币,大写:整。本项目技术服务费由甲方承担,依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

6.2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软件预付款(合同总款的30%)即万元(大写:整)。

6.3项目实施完成,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全款的50%,即万元(大写:整)。验收后满一年质保期软件运行稳定,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余款万元(大写:万元整)。

7.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

7.1甲方权利

7.1.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技术服务成果;

7.1.2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7.1.3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7.1.4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7.2甲方义务

7.2.1在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本合同4.1中列明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未及时提供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保证软件安装调试有效网络平台;

提供上述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7.2.3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的通知后三天内,及时做出答复,未及时答复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2.4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7.2.5按约定验收项目成果。

7.3乙方权利

7.3.1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

7.3.2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后获得报酬;

7.3.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在接到上述资料或开始工作的一天内,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超过上述期限不提出改进或更换要求的,视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已符合合同约定。

7.4乙方的义务

7.4.1乙方应按约定亲自完成技术服务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拒付报酬并单方解除本合同;

7.4.2乙方在进入甲方工作场所时,须遵守甲方厂规厂纪,如因违反甲方厂规厂纪造成乙方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4.3项目验收后,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8.不可抗力

8.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地震、飓风、洪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8.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8.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实现,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

9.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责任:

9.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应当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9.1.2甲方迟延支付项目报酬的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9.1.4其他约定:

9.2乙方违约责任

9.2.1乙方不能完成服务项目,应当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

9.2.2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逾期三十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

9.2.3乙方未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乙方应负责按合同约定标准整改。如合同履行期已到期,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定期限作为补救期。在补救期内,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工

作成果符合约定标准。乙方如在约定的补救期到期后仍未能按标准完成服务,或甲方不同意给予乙方补救期的,甲方有权在补救期到期后或合同履行期到期后,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虽经乙方补救完成工作,但已构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9.2.2支付逾期违约金。

9.2.4在合同服务期间,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本合同7.3.3款约定期限书面通知甲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承担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

9.2.5其他约定:无。

10.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其它约定

11.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1.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执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报告及其一些通讯信件,均以书面形式有效并以书面形式传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篇二】

技术服务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鉴于甲方(委托方)需要就_________技术项目由乙方(服务方)提供技术服务;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正文

第一条服务项目名称

1.1服务项目名称是指技术服务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标的项目的全称。本合同的技术服务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服务项目的名称)

1.2技术服务合同的项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______技术的技术服务合同或技术培训合同或技术中介合同。

1.3鉴于我国技术服务业的具体情况,技术服务合同的种类繁多复杂,法律上具体规定名称的,只有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但技术服务的范围远不限于此,凡是当事人之间订立的需要用科学技术知识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合同,大都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第二条技术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2.1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体现为技术工作成果,主要有产品设计、工艺编制、工程计算、材料配方、设备改造、制定企业技术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经营管理、计算机程序设计和检索、复杂的物理测试及化学测试、生物测试、复杂的产品或材料性能的分析鉴定、其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工业化试验和生产活动中完成的特定技术工作、以及技术培训和技术中介合同。服务方可就上述技术服务内容向委托方提供技术服务。

2.2技术服务的方式主要是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具体做法、采用的手段和方式。双方约定服务方可以通过产品设计、工艺编制、非常规理化测试分析、企业技术改造、材料鉴定分析、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技术中介活动等方式来提供技术服务。

2.3技术服务的要求是指完成特定技术服务项目的难度、具体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以及实施效果。例如,为引进技术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关键部件的消化吸收,通过技术服务,使技术设备能够达到某一种技术生活水平和某种标准。

第三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3.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从开始履行到履行完毕的具体时日,以及分阶段履行的各阶段的起止时日。双方约定各自的履行期限为:(如委托方协作事项应在______日内完成;服务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完成技术服务项目等。)如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义务方可以随时履行,权利方也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2本合同的履行地点可以由双方约定在委托方所在地,也可以约定在服务方所在地,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地点。如果约定不明确,则推定在委托方所在地履行。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约定以工艺产品结构的设计、新产品、新材料性能的测试分析、新型或者复杂生产线的调试、非标准化的测试分析以及利用技术和经验为特定技术项目服务等方式来完成。

第四条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4.1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是指为了使服务方顺利开展服务工作,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技术背景资料等。

4.2委托方应协作的事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向服务方阐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要点,提供有关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数据、原始设计文件及必要的样品材料等;

(2)根据服务方的要求补充说明有关情况,追加有关资料、数据;

(3)提供给服务方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应及时修改、完善;

(4)为服务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4.3双方约定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数据:(委托方应提供的技术背景材料和有关技术、数据)

4.4双方约定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委托方应提供的工作条件,如场所、交通、食宿等)

4.5以上协作事项应约定的明确具体,要尽量写明提供资料及工作条件的具体时间、内容、数量、方式和要求等。

第五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5.1本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在合同中载明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担的保密义务。

5.2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需要保密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密范围和期限。合同没有约定的,委托方不得干预服务方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双方可以约定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式

6.1鉴于技术服务合同的验收比较特殊,其技术服务成果大都属于软科学范畴,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无形、不可操作的特点,其验收标准一般无法以硬指标衡量,故双方应本着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不能过于苛刻或显失公平。

6,2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技术服务成果采用鉴定会、专家评估的方式验收,也可以约定由委托方单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但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都应由验收方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6.3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验收或评价方法,则按照合同实用的一般要求组织鉴定。

第七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7.1双方应明确约定服务方提供技术服务所应获得的报酬。在本合同中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支付报酬元人民币。

7.2双方约定报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为:(可以约定采用一次总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并明确约定支付期限)

7.3双方可以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服务方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活动等经费如果不包含在合同报酬中,其费用应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额及方式。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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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设工程征用土地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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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征用土地合同

建设工程征用土地合同

征用土地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被征土地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审批权力机关)批准的________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和工程选点报告等文件,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规定,经甲方向征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机关申请和____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经甲乙双方实地查看、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__亩,其中稻田____亩,水塘____亩,菜地____亩,坡地____亩,宅基地____亩,林木____亩,共有树木____株。所征土地东起____,南起____,西起____,北起____.

第二条 征用土地的各类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根据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

2.根据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规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该地年产值的____%补偿,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着物按____办法补偿。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

3.各类耕地的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核定,稻田按平均亩产稻谷为____公斤,每公斤折计价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__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元;菜地按平均亩产大白菜____公斤计算,每公斤计价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元。

4.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乙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的数量计算,共计____人;甲方对乙方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征耕地每亩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10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省、市、自治区政府制定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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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20]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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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任何此类变更均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无效,但有效变更应按第52款规定估价。

如果变更指令是由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引起的或应由其负责的,则变更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1.2 变更指令

无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不得进行任何这类变更。若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并非由于执行本条规定发出指令的结果,而是由于工程数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规定者,则该项增加或减少不需要任何指令。

变更的估价

52.1 估价的基本原则

所有有关51款规定的变更及据52款(为此条起见定义为“变更工作”)规定对合同价的增加,如监理工程师认为适当,应以合同规定的单价和费用予以估价。

如果合同中未包括可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单价或费用,则合同中的单价及费用只要合理可作为估价的基础,如果上面情况均不成立,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商定一个合适的单价或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监理工程师应决定一个其认为适合的单价或费用,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上述单价或费用未取得一致意见或决定之前,监理工程师决定一个暂定单价或费用,以便按60款规定发出支付证书。

上述任何有关确定或决定单价或费用的协议,应包括外币及其所占比例。

52.2 监理工程师确定单价的权力

如果任何变更工作的性质或数量关系到整个工作或其任何部分的性质或数量,在此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认为合同中包含的任何工作项目的单价或费用由于上述变更,不恰当或不适用时,则在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商定一个合适的单价和费用。在双方意见不能一致的情况下,则应由监理工程师根据情况定出他认为恰当的单价或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单价或费用未取得一致或确定之前,监理工程师可确定暂定单价或费用,以便按照60款发出支付证书。

但是,包括在计日工费率表中的单价或费用不得作任何变更(尽管该表中的工程已经实施),同时,工程量清单中的其他任何项目的单价或费用也不得作任何变更,除非这类项目单独计算其价值已超过中标通知书中所列明的合同价的5%,以及该项下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原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的25%。

同时,如果没有监理工程师按第51款规定发出的变更工程指示,则无需用第52.1款

或本款进行估价,除非在发出这种指示的14天之内(且不属于省略工程情况),在变更工程开始之前:

(a)由承包人将其要求追加付款或调整单价或费用的意向通知监理工程师,或(b)由监理工程师把其改变单价或费用的意向通知承包人。

上述任何有关确定或决定单价或费用的协议,应包括外币及其所占比例。

52.3超过15%的变更

如果在签发整个工程移交证书时,发现由于:

(a)所有按52.1和52.2规定定价的变更工程;及(b)对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概算量进行计量所做的全部调整费用,不包括所有暂定金额,计算工作费用及按第7o款规定所作的价格调整。

而不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使合同价的增加或减少值合计超过了“有效合同价”(就本条而言应指不包括暂定金额和计日工的合同价)的15%时,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在考虑据本款采取的任何步骤后,再将合同价减少或增加一笔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的金额,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监理工程师考虑承包人的工地费用及总管理费开支,确定这笔金额。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据本条做出的决定。这一数额应仅以增加或减少超过有效合同价的15%的数额为基础。

共35页,当前第20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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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融资,服务,全文共 1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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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因开发需要,欲进行融资,融资规模约为人民币5000万元-2亿元。为寻求融资或合作对象,推进项目实施,因业务需要,现聘请乙方作为专项融资顾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服务内容

乙方的服务内容为:

1、对甲方融资项目状况做出分析,包括市场分析、风险分析、现金流量测算、盈利测算等,代理甲方作出分析报告;

2、在此基础上做出融资方案设计及运作建议,协助研究设计融资项目中的融资年期、融资用途及还款方案等,代理甲方完成融资文件的编写。

3、代表甲方并带领甲方共同与融资方或银行就商务细节进行谈判,在专业律师的参与下,共同完成融资法律文件的编写。

4、就融资项目解答甲方有关财务及法律方面的咨询。

5、就融资项目起草、审查、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6、双方商定的其他顾问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包括:

1、乙方可根据甲方业务需要,指派其他专业人员或组成专业服务团队完成前述顾问服务工作,但乙方更换融资顾问项目负责人应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应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融资顾问服务工作,依据其专业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权利和利益;

3、乙方应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顾问服务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4、乙方承诺,除非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代理或承办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案件或项目。

5、乙方寻求的融资对象必须是甲方认可的合法金融单位。

6、乙方融资费率为不超过的6%年利率。(与顾问费重复,建议取消或调整)

7、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使用甲方提供的融资文件和资料为自己或他人融资。(建议增加)

8、乙方不得以自己和甲方之外的他人名义收取融资款项。融资款必须直接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不得经过任何其他第三方。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包括: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融资项目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和资料,并对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若甲方就已提供的材料或建议有任何重大改变应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顾问服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给予合理的期限;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5、甲方应指定甲方的关联公司(一致行动人)为甲方本次贷款提供担保;

6、甲方指定 为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第四条 顾问服务费

1、经双方协商同意,此专项顾问服务费按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并可由甲方自由支配的融资额之3%计算。甲方按以下条款支付:

贷款资金到位后5日内,甲方按照该期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并可自由支配融资款的3%向乙方支付顾问费。

2、乙方同意为甲方垫付与本次贷款有关的资产评估费用,该笔费用在贷款资金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后5日内由甲方按双倍金额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在提供顾问服务时发生的工作费用,在融资没有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之前,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融资到位后甲方承担下列费用中甲方认可的费用:

1、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之外的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会计、审计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应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保密与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对其在提供顾问服务活动中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有权部门要求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乙方对其在提供顾问服务中所提出的建议、意见、方案以及编写的所有相关报告、研究资料和来往函件均享有知识产权,对于乙方上述享有知识产权的报告、意见书、函件等,甲方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有权部门要求或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七条 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拒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和协议终止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顾问服务的,合同签定后6个月内,甲方还没有得到所需的融资,甲方有权提出合同终止。

乙方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对甲方权益造成侵害的,乙方应赔偿相关损失,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建议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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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展览展示服务合同范本_展览展示服务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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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第一条:服务项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展览施工展示服务,接收甲方检查监督以达到甲方参展目的。

2、乙方根据甲方指定的场地尺寸进行施工和安装: 展位:

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及安装,经甲方确认后制作展览道具,制作材质应以双方拟定并认可的为标准,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甲方同意可进行相应调整。(详见设计方案)

4、甲方在施工安装完毕后对乙方搭建的展位进行验收。

安装时间为: 。 展览时间为: 。

撤展时间为: 。

第二条 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服务费用包干总价为人民币: 元,含展具设计制作、施工安装、展位搭建拆卸清场费等展览所需全部费用(其中乙方租用给甲方的灯具、桌椅、LED电视屏幕在展期结束后由乙方自行收回)。

2、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定后于 年 月 前预付人民币

1、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支付服务费用,保证乙方工作正常开展。

2、甲方应将展区展示文字、平面文件资料于前传递给乙方。

3、 如因展会延期所产生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4、乙方承担按规定应向展馆交齐的各项费用,并做好报建工作,确保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5、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并根据特装摊位的布展和消防规定进行展位搭建,确保工程进度,并及时将工作进程向甲方汇报,以便甲方进行检查和监督。若甲方临时性增加的服务内容,乙方应尽量满足甲方的要求。

6、展览展示期间,乙方应负责展示平台的保养、维修及管理工作。

7、 乙方应确保展览施工安装及展示期间工程质量安全,并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8、展览期间乙方应每天在开展前安排电工、木工及影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照明电路及展览道具的维护和影音设备的调试工作,并指定一名负责人现场协助甲方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因甲方不能按时支付服务费用或未及时提供展示所需的相关资料,所导致的展览工程工期延误及其他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

2、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施工、安装和展示并提供现场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再支付服务费用,且应承担相应后果并向甲方支付不少于服务费用两倍的违约金。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仍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本合同壹式陆份,正本甲乙方各执壹份;副本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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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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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承包施工分包合同书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

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_

总日历工作天数:_________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

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

(2)在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_________;

(5)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10.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质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验收;

10.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

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自觉遵守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

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 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资料及其他设施;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保护措施费用。

13.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处理。

1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4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必须,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

15.5 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_____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

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

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

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_________。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2)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固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

(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元。

17.4 采用第

(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价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6 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___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事故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过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_________。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

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 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

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租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

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发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

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_________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

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

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

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

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应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一份;

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___份。

34.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并送备案后生效。

35.补充条款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工程劳务分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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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9]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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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2)革命,起义,军事政变,或内战;

(3)电离放射,由任何核燃料或核燃烧或有毒放射物爆发或核原料爆发及校成爆发后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4)由飞行器以及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物产生的冲击波压力;

(5)暴乱或骚乱及秩序的混乱,除非这些情况是限于承包人的雇员及分包人或由工程。的施工引起的。

(b)由于业主使用或占用永久性工程的枉何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引起的损失和损坏,除非这种占用是合同规定的;

(c)由于工程设计引起的某种程度上损失及损坏,不包括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分工程及其负责的部分;

(d)任何自然界力量的作用(发生在工地现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地点而对本合同的履行有直接的影响),而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

(l)不能合理预见到,或(2)能合理预见到,但他既不能:

(i)合理地采取措施以避免这种力量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也不能:

(d)合理地加以防范。

21.1 工程及承包人设备的保险

在不限制第20款规定的承包人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人应当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进行保险;

(b)以这种重置成本追加15%的额外金额,以弥补由于补救损失或破坏而招致的任何额外和附加的费用,包括业务费和工程任何部分拆迁费以及运走任何性质的渣土的费用;

(c)由承包人带进现场的属于承包人的设备和其他东西,保险的金额要足够在现场上重置。

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各项保险费,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出的保险收据核实支付。

21.2 保险范围

第21.1款(a)和(b)款的保险应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保险,并包括:

(a)从工地上开工日起到有关相应的工程或根据不同情况的分段或部分工程被发出了移交证书为止的期限内,业主和承包人方面除21.4款规定以外的各种原因引起的损失及损坏,及(b)由承包人负责的:

(1)由于保修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保修期间内损失或损害,及(2)承包人在其根据49款和50款规定施工时引起的损失和损坏。

21.3 对不能收回的金额的责任

任何未保险的或不能从保险公司收回的金额,应分别由业主或承包人根据zo款规定的责任承担。

21.4 除外责任

第21.1款规定的保险责任不包括20.4款a(1)到(4)所列的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2.1 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赔偿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下列事宜的损失和对其赔偿: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b)由于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可能产生的或引起的对(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害及有关索赔、诉讼程序、赔偿费、费用、诉讼费等所有有关的除22.2款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的所有费用。

22.2 例外情况

第22.1款涉及的例外情况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用的土地。

(b)业主为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过其工作的任何土地的权力。

(c)根据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不可避免对财产造成的损坏。

(d)由于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雇用的)的行为或过失引起的对人身的死、伤或对财产的损失、损坏,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或有些伤害或损害是由承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引起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业主、其雇员、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这一点应予公平合理地考虑。

共35页,当前第9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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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运输服务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服务,全文共 3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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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能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节能服务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节能改造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节能改造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节能要求:□节能率___□节能量___□节能效益__。

第二条 项目工期

2.1施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项目标准

3.1能耗基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测量与验证方法

□_方案A:隔离改造部分:测量关键参数

□_方案B:隔离改造部分:测量所有参数

□_方案C:整个耗能设施

□_方案D:经校准的模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执行技术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项目总价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价款明细另列附件)。

第五条 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项目设计

6.1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双方根据能耗统计结果及节能潜力协商确认节能改造设计方案。

6.2双方根据方案确定待采购的主要设备和原材料的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于双方确认后开始项目的深化设计和设备的采购。

6.3在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设计的,应当签订项目设计变更单。

第七条 项目实施

7.1乙方的节能设备和原材料到达现场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应对设备到达现场的事实予以确认。

7.2节能改造过程中,乙方发现甲方指定或提供的原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工程缺陷或规格差异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认为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向乙方作出书面确认。

7.3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设计文件安装到位,设备稳定运行后____个工作日内,双方应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7.4对竣工验收或测量与验证结果存在争议的,双方可共同委托具有相应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争议事项进行检测确认。

7.5双方约定维保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起____月,维保日期为____________(每月/季/半年)。

7.6甲乙双方竣工验收后,乙方应自确认签字之日起承担质保责任,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月,质保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实施节能量分享型的节能改造项目,乙方应实施分享期内的质保服务。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8.1甲方应提供节能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所需的交通、环卫和防治施工噪音管理等必备手续。

8.2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提供项目的相关资料,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8.3乙方运送至甲方的设备、原材料、施工工具等物品,甲方在安装前负有无偿保管义务,并应提供存放场地或仓库。

8.4在项目施工阶段,甲方应为乙方提供项目实施的工作条件:

(1)进出甲方项目现场的通行证;

(2)项目场地在甲方专属区域的,甲方应提供办公和生活场所等,并负责现场保安工作;

(3)提供节能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如提供动力源、管道图纸、清理施工现场等;

(4)为利于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而合理地调整生产经营;

(5)其他必要的条件。

8.5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在收到之日起__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如甲方认为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与合同不符,应在该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

8.6甲方应根据项目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维保,以保证系统与设备正常运行和满足设计要求,并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8.7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甲方应在获悉情况后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对乙方检测和维保工作予以配合。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9.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节能设计方案、采购和供应相关设备,进行施工、安装和调试。

9.2项目开工前,应将设计、施工等资料及项目计划表提交甲方。

9.3在收到甲方确认开工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甲方对设计、施工方案提出的要求或意见。

9.4项目竣工合格验收后,乙方应对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常见故障及处理措施等的免费培训。

9.5乙方应做好分项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记录、项目结算记录、项目竣工图,设备和系统调试记录及报告,设备和原材料合格证等的归档工作。项目结算后应移交本项目档案资料及继续运行所必需的相关技术资料。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项目价款____‰的违约金。

10.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的,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需乙方后续进场施工的,甲方承担后续进场费用。

10.3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延误一日,按未支付部分价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金额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___%,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4如乙方提供的节能改造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节能改造方案存在瑕疵,致使节能设备不能稳定运行,则甲方可要求乙方修理更换,并赔偿相应损失。

10.5一方违反保密义务,致使另一方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

本合同涉及的专利实施许可和技术秘密许可,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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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8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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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甲种本)(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和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地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回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三十五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答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合同语言:

3.2适用标准、规范:

3.3适用法律、法规: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4.2图纸提供套数: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5条、甲方代表

5.1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

5.2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

5.3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第6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监理单位名称:

6.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6.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第7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8条、甲方工作

8.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8.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8.3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

8.4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8.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8.6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7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

第9条、乙方工作

9.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9.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9.3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9.4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9.6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9.7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第10条、进度计划

10.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0.2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第11条、延期开工

第12条、暂停施工

第13条、工期延误

第14条、工期提前

第15条、工程样板

15.1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

第16条、检查和返工

第17条、工程质量等级

17.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

17.2质量评定部门名称:

第18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19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20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

20.2调整的方式:

第21条、工程预付款

21.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1.2预付时间和比例:

21.3扣回时间和比例:

21.4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22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3.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4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第25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6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7条、材料试验

第28条、甲方变更设计

第29条、乙方变更设计

第30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第31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32条、竣工验收

32.1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

32.2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

第33条、竣工结算

33.1结算方式:

33.2乙方提供结算报告的时间:

33.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33.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33.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34条、保修

34.1保修内容、范围:

34.2保修期限:

34.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34.4保修金利息:

第35条、争议

35.1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6条、违约

36.1违约的处理:

36.2违约金的数额:

36.3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37条、索赔

第38条、安全施工

第39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40条、不可抗力

40.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41条、保险

第42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3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合同生效日期:

第44条、合同份数

44.1合同副本份数:

44.2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4.3合同制订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合同条件》,第二部分是《协议条款》。

《合同条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对建筑装饰工程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作出的约定,除双方协商同意对其中的某些条款作出修改、补充或取消外,都必须严格履行。

《协议条款》是按《合同条件》的顺序拟定的,主要是为《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提供一个协议的格式。承发包双方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一致意见按《协议条款》的格式形成协议。《合同条件》和《协议条款》是双方统一意愿的体现,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合同条件》应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包方对其修改、补充或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意见,要在招标文件中说明。承包方是否同意发包方的意见及自己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意见,也要在标书中一一列出。中标后,双方将协商一致的意见写入《协议条款》。不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在要约和承诺时都要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意见一一提出,将达成的一致意见写入《协议条款》。

下面对《协议条款》的使用加以说明: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上列单位的名称和个人的姓名,应准确地写在《协议条款》甲方位置内,不得简称。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应是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或私营企业,上述单位的名称应准确地写入《协议条款》乙方位置内,不得简称。

第1条

1.1本款内应准确写出工程的名称、详细地址、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承包范围主要指单位工程的装饰装修内容及等级。

1.2本款内开工日期应写明双方商定的开工日期,也可以将此规定为甲方代表发布开工令的日期;竣工日期指双方商定的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日期;总日历工期天数是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的总日历工期天数。

1.3写明双方商定的工程应达到的质量等级(即合格还是优良)。

1.4应写明工期价款的金额和承包方式。

工程为群体或小区工程时,以上各项应将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按附表一说明,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

第2条

本条应写明组成合同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3条

3.1如合同文件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本款应约定语言的名称及翻译文本由谁提供和提供时间。

3.2国家有统一的标准、规范时,施工中必须使用,并写明使用标准、规范的编号和名称。国家没有统一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标准、规范。此条应写明使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并按照工程的主要部位或项目分别填写适用标准、规范的条款。

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标准、规范,应在编号和名称后写明,并注明提供的时间、份数和费用由谁承担。

甲方提出超过标准、规范的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作为验收和施工的要求写入本款,并明确约定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提出施工工艺的,应在本款写明施工工艺的名称,使用的工程部位,制定的时间、要求和费用的承担。

3.3法律、法规和规章都适用合同文件,但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时,应在本款内写明适用的法规和规章名称。如由甲方提供,还应写明提供时间。如由乙方自备,应写明费用及由谁承担。

第4条

不同的工程对图纸的需要情况各不相同。本条应写明甲方提供的份数(必须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图纸的深度、比例尺及提供的时间。

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的,应写明图纸的名称、份数、提供的时间和费用。

甲方不能在开工前提供全套图纸,应将不能按时提供的图纸名称和提供的时间在本条写明。

第5条

本条写明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甲方代表委派具体管理人员的姓名和职责。如前期工作中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审批、图纸的提供、质量的检查验收、工程量的核实等工作的具体责任、权限。

第6条

本条写明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职称和甲方授权范围。

第8条

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存在而《合同条件》未列入的,要对条款或内容予以补充。还应写明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要求完成有关工作时,应支付的费用金额和赔偿乙方损失的范围及计算方法。

8.1本款应写明使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8.2本款应写明水、电、电讯等管线应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如上、下水管应在何时接至何处,每天应保证供应的数量,水质标准,不能全天供应的要写明供应的时间。

8.3本款应写明需要甲方协调的涉及本工程的市政等部门的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

8.4本款应写明甲方应协调哪些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协调内容和完成时间。

8.5本款应写明由甲方办理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其他需要批准的事项及完成的时间,其时间可以是绝对的年、月、日,也可以是相对的时间,如在某项工作开始几天之前完成。

8.6本款应写明甲方组织图纸会审的时间,如不能约定准确时间,应写明相对时间,如甲方发布开工令前多少天。

第9条

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需要而《合同条件》未列的,要对条款和内容予以补充。

9.1甲方如委托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图及配套设计,应在本款写明设计的名称、内容、要求、完成时间和设计费用计算方法。

9.2本款应写明乙方提供的计划、报告、报表的名称、格式、要求和提供的时间。

9.3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合同价款之外的照明、警卫、看守等工作,应在此款写明。

9.4本款应写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对本款的具体要求。如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段、哪种型号的车辆不能行使或行使的规定,在什么时间不能进行哪些施工,施工噪音不得超过多少分贝。

9.5本款应写明符合政府对施工现场的哪些要求和规定。

9.6本款应写明施工场地周围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和管线的名称保护的具体要求。

9.7本款应写明工程完成后应由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或部位的要求、所需费用及由谁承担。

第10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间,写明甲方批准以上文件的时间,写明乙方违约应负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金额。

第13条

本条应对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对延误的定义,如哪些工作延误多长时间才算延误;

2.对可调整因素的限制,如工程量增减多少才可调整工期;

3.需补充的其它造成工期调整的因素;

4.双方议定乙方延期竣工应支付的违约金额,应在本条写明违约金数额和计算方法,如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多少金额。

第14条

甲方可在签订《协议条款》时提出提前竣工的要求,应在本条写明以下事项:

1.要求提前的时间;

2.乙方应采取的措施;

3.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4.赶工措施费用的计算和分担;

5.收益的分享比例和计算方法,此项也可按传统方法写成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多少金额。

第15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应制作哪些样板间及标准和费用;

第17条

甲方对工程质量提出合格以上要求的,应在本条写明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及计算方法。

第18条

本条应写明需进行中间验收的单项工程和部位的名称,验收的时间和要求,以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第20条

目前我国合同价款调整的形式很多,应按照具体情况予以说明,如:

1.一般工期较短的工程采用固定价格,但因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长时,合同价款是否作出调整应在本条说明。

2.甲方对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价格变动采取一次性付给乙方一笔风险补偿费用办法的,应写明补偿的金额或比例,写明补偿后是全部不予调整还是部分不予调整,及可以调整项目的名称。

3.采用可调价格的应写明调整的范围,除材料费外是否包括机械费、人工费、管理费;写明调整的条件,对《合同条件》中所列出的项目是否还有补充,如对工程量增减和工程量变更的数量有限制的,还应写明限制的数量;要写明调整的依据,是哪一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写明调整的方法、程序及乙方提出调价通知的时间、甲方代表批准和支付的时间等。

第21条

工程款的预付,双方协商约定后把预付的时间、金额、方法和扣回的时间、金额、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合同价款的%,计人民币元,于月日和月日……分次支付给乙方,作为预付工程款。在完成合同总造价%(以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报告为准后的个月里,每月扣回预付工程款的%,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时扣完”。

甲方不预付工程款,在合同价款中应考虑乙方垫付工程费用的补偿。

第22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3条

工程款的支付,双方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把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支付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按月支付的,应写明“乙方应在每月的第天前,根据甲方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工程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已完工程价值,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单’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后,应在第天之前审核完毕,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第24条

本条双方约定提供的材料样品或样本的名称。

第25条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按附表二的格式填写,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

甲方提供有关说明由乙方采购材料的,应写明产品价格若高于乙方预算价格而产生的价差由谁承担,以及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造成产品的质量等级、规格型号和交货时间达不到要求,造成损失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第26条

本条应写明变更发生后,乙方提交变更价款的时间及金额。

第27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份数和要求;写明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应在多长时间内组织验收及参加验收的部门和人员。

第28条

如双方不再签订保修合同,本条应写明保修的项目、内容、范围、期限、保修金额和保修金预留或支付方法,以及保修金的利率。另签订保修合同的应将以上内容写入保修合同。

第29条

双方协商后,对争议的解决方法和程序可作出以下说明:

如:双方发生争议,首先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一方提出调解要求后,双方应保证合同的继续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做出后7日内执行。

在实际工程中双方可以协议对争议进行一次或几次调解,这些调解都要按上述例子一一写明;也可以协议由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判决。

第30条

甲方违约应负的违约责任应按以下各项分别作出说明:

1.承担因违约发生的费用,应写明费用的种类。如工程的损坏及因此发生的拆除、修复等费用支出,乙方因此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和管理费用支出;

2.支付违约金,要写明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支付的时间;

3.赔偿损失。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赔偿乙方的损失时,应将不足部分支付给乙方,作为赔偿。并写明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如损失的性质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损失的内容是否包括乙方窝工的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是否包括窝工期间乙方本应获得的利润等。

第31条

本条应根据当地的地理气候情况和工程的要求,对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的不可抗力作出规定。如规定以下情况均属不可抗力:

1.当地裂度X度以上的地震;

2.X级以上持续X天的大风;

3.X毫米以上持续X天的大雨;

4.日气温超过X度,持续X天;

5.日气温低于X度,持续X天。

第32条

在办理保险时,应写明甲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在施工现场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险内容、保险金额及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

地方政府规定,或当事人双方协议要求鉴证、公证的,由鉴证、公证部门将意见写在协议条款的鉴证、公证意见一栏,并加盖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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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服务费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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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内容

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三、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年

四、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用户宽带接入设备和无线网络设备的调试。根据用户实际情况,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相关接入设备的前期调试和后期指导。

2.乙方免费为用户进行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能正常使用设备。

3.对于用户提供的维护要求,乙方当日予以响应并解决。如不能解决须提出解决方案。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有违第二条规定每延误壹日按合同总额百分之三(或按实际直接经济损失)付给甲方违约金。

2.乙方有违第三条规定,每延误一日按合同总额百分之三付给乙方违约金。

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七、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 2 种方法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经济建设仲裁中心仲裁;

2.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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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Ⅳ部分招标文件第2卷:合同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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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Ⅳ部分(招标文件第2卷: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封面格式)

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设备名称)

第二卷  合同条款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出版日期

合同号: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

合同生效日期:

合同双方:  (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l.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 “需方”是指(需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2 “供方”是指(供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3 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 “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

1.5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8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 “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

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

件)和本合同附件3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7 “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

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2所列示和规定。

1.8 “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需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

表对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

监造不解除供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5

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0 “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性能供证

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1 “最结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2 ”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3 “电厂”是____发电民

1.14 “技术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

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

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5 “现场”是指位于__,为需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16 “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合同设备名称)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

品备件和足够_折运行使用的备品备件。

1.17 “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域设备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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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水暖工程合同范本_水暖工程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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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甲方现将水、电暖施工安装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包发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发包方式:1、包工不包料: 2、包质量: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技术交底、施工图纸 及现行的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3、包工期: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及现场需要,合格安排施工人员,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4、包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将给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承揽范围及内容:施工方案中提出的及施工图所标明的所有水、电、暖的施工及安装。

四、质量与验收: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五、结算单价:(按图施工、不含保温)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大写: )。

六、权利、义务:

(一)权利

甲方:严格监督乙方按图保质按期施工,因需必要变更或调整施工方案时,乙方必须服从。 乙方:当甲方变更或调整施工方案或新增建设内容时,甲方应当合理补贴或单项另行造价。

(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电等施工设备配备。

2、甲方应保证所需材料供应,不能影响乙方施工;如发生材料供应不及时现象,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料误工,造成的人工工资损失。

乙方

1 、所有劳务用工自主安排,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劳动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承担所有事故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2、 自备施工工具、用具。

3、 向甲方提供所需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提供数据准确无误,如提供材料数据

错误造成损失,乙方将按材料价格赔偿甲方损失。

4、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随意浪费甲方提供的材料,如发现有故意浪费材料的现象,应由乙方按材料价格双倍赔偿给甲方。

6、 应严格按工期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如不按期完工将按合同总价的4%按天进行处罚。

7、 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消防、保卫、生活卫生、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监督、检查、管理。

8、 乙方在合同期间必须完整履行合同,如果未能按合同规定组织人员进场或中途退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前期施工部分不予结算,作为对甲方损失部分的费用补偿。

七、付款方式:

甲方按工程进度定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共5次。(主体完工所有的管路暗敷完成后第1次;电气回路通电试验成功后第2次;上、下水路试验成功后第3次;暖气试压成功后第4次、竣工验收后第5次。

在工程结束后乙方应将工程造价的4%留做工程质保金,保质期为两年,保质期满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质保金。

八、合同终止条件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 乙方不听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指挥和工作安排,将影响工程总体进度时。

2. 乙方不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将造成工程安全管理重大隐患的。

3. 乙方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认为需要解除合同的。

4. 乙方人员组织安排将影响甲方合同履行时。因乙方原因严重拖延工期。

九、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协议文件的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协议即告终止。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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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投标书附录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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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投标书附录

投标书附录

条款号

担保金额_______________10.1 为合同价格的10%

第三方保险的最低金额_________23.2 不限发生次数,平均每次__

颁发开工通知的时间__________41.l ____________天

工期_________________43.1 ____________天

误期损害赔偿费____________47.1 每天___________

误期损害赔偿费限额__________47.1 每天___________

分段/分部损害赔偿费_________47.1 每天___________

完工奖金_______________47.3 每天___________

分段/分部完成奖金__________47.3 每天___________

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49.1 ____________天

保修期的延长_____________49.3 ____________天

暂定金额调整的百分比_______59.4(C) ____________%

表中所列材料发票价值的

百分比____________% 60.1(C) ____75_______%

中期付款证书的最低金额______6O.2(b) _____________

保留金百分比_____________60.4 ____10_______%

保留金限额______________6O.4 ____ 5_______%

动员预付款百分比___________60.6 ____________%

计价货币_______________6O.14 _____________

未付款额的利率____________60.16 ____________%

兑换率________________72.2 _____________

投标书签署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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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实用配送服务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配送,服务,全文共 3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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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配送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予以共同遵守:

一、货物的配送和运输

1.由乙方按甲方指示到甲方仓库(地址:具体地址由甲方指定 )提货并按甲方指示将上述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客户。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单据的传递工作,每日按约定时间到甲方办公室提取甲方发货单,乙方在送货完成后 12小时内将商家签收单和收货回执交予甲方,交接过程必须有详细的签收手续。甲方应在货物发出前向乙方提供送货单据以明确所运货物的规格、数量,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收货单位的全称、收货地点、电话、联系人及该收货单位的收货确认规范。乙方对甲方所交付的货物的规格、数量、包装状况应当场予以核对,不得在事后对该批货物的上述事项提出异议。

2. 乙方应按甲方送货单据(送货单据以后附样本为准)明细的指示运送货物。若乙方出现发货差错时,甲方须协助乙方进行查询。如差错由乙方过错造成,则由乙方承担与该差错货物等值的赔偿责任并不得收取该差错货物的配送费。

3. 乙方必须保证所用车辆的清洁、卫生、无异味、安全。甲方有权随时对承运车辆的清洁、卫生状况进行检查。

4.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小时内到达(特殊情况下双方可协商),上述时间不包括不可抗力所耽误的时间。

5. 节假日(指国庆节、五一节、春节长假及元旦假期期间)送货,由于假日期间工作 时间调整,故配送时间可以适当延后,但乙方必须保证在接单后3个工作日内且在订单有效期内完成全部送货工作。

6. 当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后,乙方必须要求收货方填写签收单并盖章验收货物。如经收货单位验收发现货物有丢失或者缺损等由乙方负责。

7. 货物托运开始后在货物未到达目的地之前,甲方有权以传真形式通知乙方变更送货地点、到货时间或者取消托运,但甲方仍需承担此次运输费用。

8. 在运输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残损、短缺、污染或遗失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按照实际数量负责赔偿,甲方将在结算运费时扣除所有相应的损失,损失额计算标准以甲方给客户的供货价为准。

9. 乙方在仓储和配送甲方货物过程中,其缺失部分由乙方按照甲方给客户的供货价进行赔偿并不得收取该缺失货物的配送费;损坏率(月损金额占月配送总金额的比率)应该低于 0.3 %。超过此比例的损坏部分由乙方按照甲方给客户的供货价进行赔偿。

10. 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出货单等资料仅供乙方配送甲方产品之用途,乙方不得作为它用,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将视后果情况追究乙方责任,实际造成损失的乙方按照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严重的除赔偿外,另追加不低于 500 元的违约金以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11. 甲方在送货单上明确注明要求送达时间的,乙方必须按时送达(甲方会提前通知乙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少送、错送、未送及乙方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应免费送达而未送达的,由此造成客户的一切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

12. 甲方正常的工作日为周至周,乙方同样,以便双方协作。

13. 乙方在送货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违章责任等均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没 有任何关系。

14. 乙方在只是代为甲方送货,不能有私自或者由乙方人员从商家结款等现象发生,如有发生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 退货处理

1. 货物配送过程出现收货单位要求退货情况时,乙方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应立即将退货处理意见告知乙方,乙方在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接收退货并按照甲方意见处理退货事宜。

2. 收取退货时,乙方必须按照收货单位提供的退货明细单收取退货,并保证所接收的退货数量与收货人提供的明细单一致:退货在30件以内的,乙方负责将退货现场封箱,并由收货单位在退货明细单上盖章予以确认;退货大于30件的,甲方须派人员协助处理明细,若甲方未派人协助,则乙方不负责退货清点。乙方应在所退货物抵达乙方仓库8小时内通知甲方,并于收到退货单后第二天按照收货单位退货明细单将退货送至甲方仓库。如果发现与退货明细单不符,乙方负有按进价计算损失额的赔偿责任。

三、 赔偿责任

1、自甲乙双方货物交接起至该批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并交付收货人完毕时止,乙方对货物的遗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及出现非因甲方货物质量问题负责,并安该批货物供货价负责赔偿。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包装不符合规定(无法从外部标识发现),外有贴箱单标示的促销装除外;

(2)、货物的自然损耗或性质变化;

(3)、其他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当发生事故或损失时,乙方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乙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即乙方必须取得一切应取得的政府或其他有关部门关于事故或损失的证明文件,把该文件在事发后的 1 个工作日内送至甲方。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事故造成货物不能按时送达或毁损的,乙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安上条款约定执行。

3、当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未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在第一时间内(不得超过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将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

四、费用标准及费用结算

1、一般配送费:/箱(配送范围为

2、特殊订单配送费:

(1)加急订单配送费: 与普通订单送货费相同,如需另外请车,则送货费面议(当天接到订单当天送货、还有紧急电话通知的等等均属于加急订单) 。

(2)节假日订单配送费: 与平时运费相同 。

(3)退货费用:a、同程退货,退货费用为送货费的30%。(退货量低于一件的不收取退货费)

b、单程退货费用与送货费用相同,搬运费超过50件按0.25元/件计算。结算方式

(1)、乙方每月 10 日之前(如遇休假日延后)负责将上月实际发生的相关物流费用列表逐项与甲方核对,经确认无误后制作物流费用明细表交与甲方审核。甲方审核无误后,乙方开具可抵扣的运输发票。甲方应收到乙方所开发票起 10 天内以转帐形式支付上月的物流运费。如甲方未按期付款,乙方每日将按逾期总金额 5 ‰的额度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2)、甲方送市外托运单位的物流费用先由乙方代为支付,每月10日之前一并与甲方核对,核对时需要提供外协单位直接开给甲方的可抵扣运输发票。甲方核对无误后, 天内将费用以转账的形式支付费乙方。

五、争议的解决

1、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总公司住所地法院或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在处理争议期间,除正在处理的争议事宜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的条款。

六、其 它

1、本合同具有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2、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止。

3、 本合同所涉及内容均属于商业秘密,双方有义务和责任保证此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4、 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其中任何一方不能私自变更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需要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书面签署协议确认后,方可执行。

5、 任何一方因情势变化或不能履行合同所附条款,需终止合同时,均应提前一个月面通知对方,但应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 乙方如在一个季度内出现8次送货误送、迟延送达从而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 本合同解除或期满并不解除在合同期间双方已经发生,但尚未完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8、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9、 本合同附件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本合同经双方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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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IT信息系统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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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信息系统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i/t信息系统服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关系

甲方为电脑及网络等信息系统使用者,即_________。

乙方为电脑及网络等信息系统外包服务供应商,即_________。

二、服务方式

1.甲乙双方在签署正式服务合同后,乙方应尽快对甲方的信息系统进行规划实施,并在标准期内(通常为1至2周内),同时实施项目的时间最好为周六或周日或甲方非工作期内,以便乙方能更快更好的完成实施工作,或者也可以由甲方安排时间进行项目实施。

2.甲乙双方在签署正式服务合同后,乙方每天会对甲方服务器软件和网络进行远程维护管理。具体内容包括服务器操作系统优化、数据库备份、核心文件备份、网络性能优化、网络安全控制、防火墙、邮件系统管理等等。

3.如甲方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可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先以电话、电子邮件、远程登录等方式提供解决方案,如无法解决,乙方在最短时间内上门维护,也可根据甲方约定的时间上门维护。

4.乙方可以免费为甲方提供设备采购的建议,但所发生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软件故障应由乙方解决,而不另外收取费用。

5.乙方还可以帮助培训甲方指定人员,进行一些简单的维护和问题解决,以能够尽快尽好地解决问题,使信息系统故障时间减至最低。

三、服务标准

1.乙方通过事前精心维护和事后及时响应,尽最大努力保障甲方信息系统设备的稳定运行。

2.乙方并严格保守甲方一切的商业机密,配合甲方数据信息的安全使用。

3.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软件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但不对甲方自主购买软件的使用和维护负任何责任。

四、服务内容

信息系统安全规划

1.操作系统的安全修补

2.应用软件的安全修补

3.病毒防治软件的安装和定期自动检测、自动升级策略的设置

4.用户权限设置,密码统一保管

5.数据、邮件定期备份

6.系统安全漏洞分析及解决方案

7.企业网站、邮件系统安全检测

日常维护

1.软硬件维护,包括电脑、服务器、网络交换器、路由器

2.系统优化,包括windows/xp等。

3.网络系统优化,包括性能优化、易操作易管理优化

4.员工在使用电脑及相关设备时所遇到问题解答

其它

1.乙方可以免费为甲方提供设备采购的建议,包括提供采购设备的品牌及采购的方式。

2.乙方可以辅导甲方指定人员,进行一些简单的电脑操作维护和问题的解决。

五、合同执行

1.本合同最短有效期限一般为一年,实际有效期限应以实际签署日期为准, 甲乙双方合同执行时间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的当日进行算起。

2.甲方应在合同期内每月_________日准时支付乙方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甲方也可以以持续月份方式支付乙方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甲方也可以年度方式_________支付乙方服务费人民币 _________元整。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修改、增删合同条款内容,应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加入本合同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合同执行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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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技术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和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服务,全文共 3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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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和合同范本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应具有以下主要条款:

一、委托方提出的技术服务的项目的名称;

二、委托方提出的技术服务的内容及应达到的要求;

三、双方确定的培训计划、进度、期限、地点、方式;

四、委托方要求的师资水平、资历、要求;

五、委托方需要培训的人数,受托方要求委托方指定接受培训人员的技术能力、学历要求;

六、经协商确定的教员、学员的食、宿、交通、教材等费用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标准的承担;

七、培训开展的必要物质条件(如教室、教具等)和双方应协作解决的事项;

八、学员水平验收考核的方法和标准(如实际操作、理论考试、现场答辩等);

九、委托方支付报酬的数额、时间、方式、地点等;

十、违约责任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十一、违约金、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及数额;

十二、争议解决的方法;

十三、其他约定。

技术服务合同可由委托人直接与被委托人协商约定后签订,也可以由委托人通过中介与被委托人协商签订,不管采用什么方式,必须符合技术服务合同的特征,并不得遗漏其主要条款。

工程技术服务合同范本

工程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本非专利技术的性能,工业化开发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本合同的授权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取独占、排他、普通许可证的形式。)

第四条 使用本非专利技术的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使用范围指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范围。

第五条 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内,向受让方交付下列技术资料:______________ 。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受让方提供下列内容的技术指导和服务:________________ 。

3.保证所转让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即为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成熟技术。保证使用本非专利技术能够达到下列技术经济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受让方的义务

1. 向转让方支付使用费,数额为________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 。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元;b.自合同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______年内按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__%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

2.按本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本非专利技术。

第七条 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______ 。

本合同期满后_______年后,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______ 。

第八条 合同产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 。

第九条 后续改进条款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转让技术基础上作出的新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作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应视不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__________的违约金;

2.转让方逾期2个月不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应视不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 _________的违约金;

3.转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方遭受损失的,转让方应当支付数额为________的违约金。

受让方实施使用该非专利技术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费,除应实效使用费外,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_______的违约金,受让方拒不交付使用费或违约金,除必须停止使用非专利技术外,应当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________的违约金。

2.受让方逾期2个月不支付使用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停止实施被转让的技术,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________的违约金;

3.受让方使用本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数额为________的违约金。

4.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本非专利技术,应当停止违约行为,返还非法所得,并支付数额为__________的违约金;

5.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秘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侵权风险责任承担条款

1.转让方应当保证自己是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订立时尚未被他人申请专利。否则,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权益的,应当由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他人就同一技术申请专利或获得专利权的情况,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双方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_____________ 。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四条 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________________(盖章)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担保人(名称):_______ 受让方担保人(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____(公章)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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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涉外劳动技术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服务,全文共 1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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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劳动技术服务合同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甲方: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_________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_________国国境的签证和在_________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1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不满1个月工资月的工资=____×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30天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_____国之日起到离开_____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3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______公司______帐户,并按_____国______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_____国__货币支付并汇给中_____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______银行______帐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______到______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______返回______,由甲方通过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_____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_________。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平时加班为日工资150%,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_____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17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30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_____×假期工作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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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英文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5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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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英文

contractregistration no: ______    _____

合 同  登 记  号:

supervision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project name:

工程项目名称:

entrustor (client):

委托方:  (业主)

service provider: shanghai tongji project management       (supervisor)        and consulting co. ltd.

服务方:    (监理人)

place of signing:

签订地点:

date of signing:

签订时间:

valid period:

有效日期:

shanghai, p. r. china

中国,上海

XX年  月  日

supervision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project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part iagreement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this agreement is signed between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client") and shanghai tongjiproject management and consulting co. ltd. (hereinafter referred toas the "supervisor")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委托人      与监理人---------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i.    brief information of the project for which the client desires thosesupervision services should be performed by the supervisor (hereinafterreferred to as "the project") is as follows: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project name:

工程名称:               908新基地建设项目

projectlocation:

工程地点:          重庆北部黄茅坪组团经开园b04地块

project size:        about  185252 m2

工程规模:             约185252 m2

totalinvestment:     about           yuan rmb

总投资:           约       万元人民币

ii.    in this agreement words shall have the same meanings as areassigned to them in part ii of this supervision contract (hereinafter referredto as “the contract”) - standard conditions.

本合同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iii.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shall be deemed to form part of thisagreement: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this agreement;

此协议书;

(2)        standard conditions of the contract;

本合同标准条件;(条款)

(3)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本合同专用条件;( 条款)

(4)        supplementary documents and amendments jointly signed by the twoparties during the execution of the contract.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⑸  监理人在报价时确定的的拟派现场监理人员名单和现场监理人员进场计划作为本合同附件。

iv.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payment to be made by the client to thesupervisor as hereinafter mentioned, the supervisor hereby covenants with theclient to perform supervision services in the scope as stated in the conditions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in conformity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contract.

考虑到以下提到的委托人向监理人的付款,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v.      the client hereby covenants to pay the supervisor, inconsideration of the performance of the supervision services, such amount asmay become payable under the provisions of the contract at the times and in themanner and currency type prescribed by the contract.

考虑到监理人提供的监理服务,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inwitness whereof the parties hereto have caused this agreement to beexecuted from april, to october, . if for any reasons the project stops for more than one month uninterrupted, the ending date will be postponedwith same periods.

本合同自施工单位进场时开始, 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止完成. 如果项目进行中,被停止连续时间超过一个月,完成时间应该被顺延。

this agreement has sixsets of original copies, they have the same legal effect, and each party shallhold three copies.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各执 叁 份.

the client:

委托人:

(seal)

(签章))

the supervisor:     shanghai tongji project                                   management and                                      consulting co. ltd.

监理人:

(seal)

(签章)

address:

住所:

address:     73 chifeng road

shanghai, XX92

住所:             上海市赤峰路73号,XX92

legal representative: (signature)

法定代表人: (签章)

legal representative: (signature)

法定代表人: (签章)

principal bank:

开户银行:

principal bank:

开户银行: 交行赤峰路支行

bank account no.:

10017215-09300007736

帐号:

bank account no.:

帐号: 310066344010141052919

tel.

电话:

tel.           8621 65989931

电话:        8621 65989931

this contract is signedon   ,

本合同签订于: XX年 -- 月  日

part ii    standardconditions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definitions,applicable languages and laws词语定义, 适用语言和法规

article 1  the following words and expressions shall havethe meanings assigned to them except where the context otherwise requires: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所赋予的含义:

(1)          "project" means the projectfor which the supervision services are to be provided.

"工程" 是指实施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

(2)          "client" means the party whois responsible for the direct investment and who employs the supervisor, andlegal successors to the client.

"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人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     "supervisor" means the party whois employed by the client to perform supervision services and assumesupervision liabilities, and legal successors to the supervisor.

"监理人"是指受委托人委托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                 "supervision team"means the group of staff sent by the supervisor to carry out supervision on thesite of the project.

"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                 "chief supervisionengineer" means the person certificated by the local authority as  chief supervision engineer and designated bythe client and supervisor to be fully responsible for supervising the executionof the contract.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当地政府部门认证为的总监理工程师并且由委托人及监理人指定对监督履行本合同全权负责的人.

(6)                 "contractor" meansthe person(s) other than the supervisor with whom the client signs contract inrelation to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本工程的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                 "normal services"means the scope of supervision work prescribed in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作的范围.

(8)                 "additional services"means: 1) works outside of the scope of supervision work, and added to thecontract by written agreement of the parties; 2) additional works as a resultof addition to the scope of construction work or program delay on the part ofthe client or the contractor.

"附加工作"是指: 1)监理工作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如本合同的工作;2)建设工作范围的增加或者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致使进度的延误,而造成的附加的工作.

(9)                 "exceptionalservices" means the works other than the normal services and theadditional services, but which are necessarily performed by the supervisor inaccordance with article 33.

"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三条规定监理人需要完成的工作。

(10)        "day" means the period betweenany one 0:00 a.m. and the next.

"日"是指任何一个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               "month" means a periodof one month according to the gregorian calendar commencing with any day of themonth.

"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article2  this supervision contract shall begoverned by chinese laws, statutes,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anddepartmental rules & regulations, local laws, rules & regulationsspecified in the standard conditions and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第二条   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中国的法律,条例,行政法规,以及标准条件及专用条件中载明的部门规章或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article 3  the contract shall be written in both englishand chinese, both of which shall be equally binding.

第三条   本合同应以中文和英文记载,中英文应具有同等效力。

obligations of the supervisor监理人的义务

article 4 the supervisor shall designate the supervision team andsuperintendents necessary for carrying out the supervising works; provide tothe client a name-list of the chief supervision engineer, main staff of thesupervision team and a supervision plan and perform the supervision serviceswithin the scope of work as stated in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during the execution of the contract, the supervisor shall submit supervisionreport to the client at regular interval as stated in the contract.

第四条 监理人应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article5  thesupervisor shall exercise reasonable care and diligence, provide advice at anappropriate level in the performance of the obligations under the contract tothe client and indemnify the lawfu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various parties.

第五条   监理人应认真,勤奋地工作,在履行合同义务时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article6  any facilities and articles supplied by theclient for use by the supervisor shall be properly used and maintained andremain the property to the client . when the services are completed orterminated the supervisor shall deliver to the client such facilities andunconsumed articles in good working order.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应恰当使用和维护。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完好地移交给委托人。

article7  during thecontract period or after the contract is terminated,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client, the supervisor shall not disclose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inrelation to the project and the contract.

第七条   合同期内或本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和本 合同有关的保密信息。

obligationsof the client

委托人的义务

article 8  the client shall pay anadvance payment to the supervisor prior to the commencement of the services ofthe supervisor, if such advance  payment is stated in the conditions ofparticular application.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如果该预付款在专用条件中陈述。

article 9  the client shall beresponsible for all coordination of external relationships in relation to the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if the client assigns part or all of suchcoordination works to the supervisor as is necessary, then the work to beassigned and relevant terms of remuneration shall be specified in thesupplemental clauses.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本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监理人所属协调关系除外)。根据需要,如需将 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需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条款。

article 10  theclient shall, within the agreed time, provide to the supervisor free of chargeall information pertaining to the project and necessary for the supervisionservices.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并为监理工作需要的所有信息。

article 11 on all matters properly referred to him in writing bythe supervisor, the client shall give his decision in writing within the timespecified in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of the contract.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向委托人以恰当的书面形式提交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article 12  the client shall appoint aclients representative (to be specified in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application) who is familiar with the project and able to make decision withinspecified time for the purpose of contacting the supervisor. should theclients representative be replaced, the client shall notify the supervisor inadvance.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委托人的代表(将在专用条件中明确)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委托人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article13  the client shall timely notify theawarded contractor, in writing, of the power of the supervisor, roles andauthorities of main staff of the supervisor. such information shall be madeclear in the contract signed by the client and any third party.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合同承包商,并在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article14  the client shall notify to contractorto provide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to the supervisor within such a time thatthe supervisors work will not be hampered: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通知承包人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向监理人提供如 下资料:

(1)   listof suppliers & manufacturers of the raw materials, components and parts,mechanical equipment etc. to be used in the project;

与将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的供应和生产厂家名录;

(2)     list of coordinators, cooperators inrelation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oject.

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人,配合人的名录。

article15  the client shall furnish free ofcharge (including utility fees ) to the supervisor the site office,telecommunication connection, accommodation and other facilities specified in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包括使用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场所、通讯接口,网路接口住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设施。

article16  given certain circumstances, if thetwo parties agree that the client shallarrange at his own expense for the provision of other personnel to thesupervisor, such agreement shall be reflected in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application.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经双方同意委托人将可以自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 应在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反映。

rights of the supervisor

监理人的权利

article 17  the supervisor should  havethe following rights within his scope of work. it is hereby understood that anyand all of the following activities shall also be considered as the obligationof the supervisor, who shall perform the following activities whenever it isneeded in order to ensur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in the best possible mannerand 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 contractual documents and applicable laws: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应具有以下权利, 而且在此双方确认任何如下活动也应作为监理人的义务,即其有义务在有必要的情况下为了以最好的方式并以符合全部合同文件和适用的法律的方式完成本项目的目的而进行如下活动。

(1) the right andobligation to make recommendations on the selection of the general contractor

(1)        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和义务;

(2) the right andobligation to make recommendations on the selection of the sub-contractor

(2)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建议权和义务;

(3)the right and obligation to make recommendations to the client in the respectsof the project including project size, design standard, planning design,technological design and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和义务;

(4)the right and obligation to advise, in the principles of safety and optimum,the client on the technical problems in the design. if the design is found tobe not in conformity with the quality standards promulgated by the state orspecified in the design contract, the supervisor shall report to the client inwriting.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最优化的原则,有权利和义务向委托人提出建议.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 并提供处理方案

(5)the right and obligation to review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plan and thetechnical proposal and to  makerecommendation to the client for changes that the contractor could implement toensure quality, on-time completion and cost reduction.

(5)对审查工程施工组织和技术方案, 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 并就承包人有可能采取的变化监理人有权利和义务向委托人提出建议并提供处理意见.

(6)   conduct appropriate arrangement andco-ordination with relevant organisations, which can exert beneficial influence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oject. for all such matters the supervisor shallfirst report to the client in advance and seek the authority of the client tomake such arrangements and co-ordination.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 对于所有协调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并要求委托人授权以进行组织协调工作.

(7)   having obtained the consent of the client,the supervisor has the right to give command with regards to commencement,suspension and resumption of the works. but before doing so, he shall report tothe client.  the client’s representativewill be available for contacting in phone to discuss emergency and other matters.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委托人代表将可以随时电话联系到以就紧急情况和其他事宜与监理人进行研究.

(8)   right and obligation to check and inspect thematerials to be used in the project and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and to advisethe contractor immediately of any non-conformities. should the contractorcontinue to use the materials after the non-conformity has been identified,then the supervisor must advise the client that the contractor should stopusing them. for materials, components and parts, equipment that are not in conformitywith the design requirements, provisions of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andnational quality standards, the supervisor has the right to notify the clientthat the contractor should stop using them; for working sequence, divisionaland sub-divisional works that are not in conformity with relevant codes andquality standards, and construction operations that pose safety concerns, thesupervisor has the right to notify the client that the contractor should  stop and make corrections or redo the works.the contractor can resume construction only after he has received the workresumption command from the supervision team via the client..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和义务.发现不合格材料应通知承包方,如果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仍继续使用该不合格材料, 监理人必须及时通知委托人, 让承包人不得继续使用.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监理人有义务通知委托人让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 监理人有义务及时通知委托人,监理人有权让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承包人只有通过委托人收到监理机构发出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rights and obligation to check, supervise the progress of theconstruction.  right to ratify that theactual completion is ahead or behind the completion date specified in theconstruction contract.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和义务,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和义务;

(10)right and obligation to check and certify by signature that the payment to theconstruction contractor is within the scope of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torecheck, confirm, and negate to the settlement of the accounts. without thesignature and confirmation from the chief supervision engineer, the client willnot make payment to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or.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和义务,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article 18 during supervision, if theemployee(s) of the contractor is found to be incapable of his job, thesupervision team shall notify the client of the views of the supervision teamon this matter.

第十八条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员工作不力, 监理机构应将其对此事的观点告知委托人.

article 19 within the scope of work,if the client and the contractor have any dissent and requirement (includingclaim) to each other, and where such dispute is being mediated by an administrativedepartment in charge of construction or being arbitrated by arbitration body(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shanghai), thesupervisor shall provide relevant proof.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对对方有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双方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h1] )仲裁时,监理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

rightsof the client

委托人的权利

article20  the client has the right to appointthe  contractor and enter into a contractwith that contractor.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承包人,以及与其签订合同的权利。

article21  the client has the right to decidethe project size and agree the design standard, planning design, technologicaldesign and designed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the right to approveconstruction cost, programme and design variation.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享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 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造价、进度计划和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article 22  in the event that the supervisor want to replace the chief supervisionengineer, he shall obtain the client’s consent in advance during the contractconducting period.

第二十二条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article23  the client has the right to requirethe supervisor to submit  supervisionreport and specific report in each discipline within the supervisor’s scope ofwork..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及监理人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article 24  in the event that the client find the supervisor’s staff fails to performduties under the contract, or cause any loss to the project or the clientthrough collusion with the contractor, the client shall be entitled to requirethat such staff be replaced by the supervisor or even terminate the contractand demand the supervisor to assume responsibilities or contiguousresponsibilities in paying compensation.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的职员不按本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本工程或委托人造成任何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该职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liabilities of the supervisor监理人的责任

article25  the supervisor’s liability period isthe valid period of the contract (contract period), including the maintenanceperiod. in the event that the project programme is postponed or delay whichresults in the contract period to be extended, the two parties shall makefurther negotiation to agree an extension of the contract period.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合同期),包括维护期。如果因工程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导致合同期将要延长,双方应进一步协商约定的延长合同期。

article26  the supervisor shall perform hisduties during the contract period. should any financial loss be caused by thefault of the supervisor, he shall pay compensation to the client. accumulatedamount of compensation (except for the compensation specified in article 24)shall not exceed the total payment by the client to the supervisor (excludingincome tax).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合同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责任。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任何经济损失,其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赔偿以外)不应超过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的报酬总数(除去税金)。赔偿按相关法律执行[h2]

article27  the supervisor shall be notresponsible for any contractor’s nonconformity in quality requirements andcompletion time (for submitting drawings or delivery of goods). in the event ofany force majeure which cause part or all of the execution of the contract tobe impossible, the supervisor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but for anyinfringement to article 5, the supervisor shall pay compensation to the client.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 货)时限,因监理人失责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应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article28  if the claim made by the supervisorto the client cannot be justified, the supervisor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anycost incurred by the client in relation to the claim.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 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任何费用支出。

liabilities of the client委托人的责任

article29  the client shall carry out his dutiesas stated in the contract. the client shallbe liable to the supervisor if a breach of his duty to the supervisor isestablished against the client, and shall pay compensation for the supervisor’sdirect financial loss.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article30 if the claim made by the client to thesupervisor cannot be justified, the client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any costincurred by the supervisor in relation to the claim.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commencement, alteration and termination of the contract本合同的开始、变更与终止

article 31 if  the normal services are impeded or delayed bythe client or the contractor so as to incur additional services or increase theduration of the normal services, the supervisor shall timely inform the clientof the circumstances and probable effects. the time for completion of theservices shall be increased accordingly and the supervisor shall be remuneratedfor such additional services.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正常的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正常监理工作的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报酬。

article 32 if circumstances arise which make it legally or physically impossible forthe supervisor to perform in whole or in part the services in accordance withthe contract he shall promptly dispatch a notice to the client. the time forthe completion of the services shall be extended. when the services are resumed,a reasonable period not exceeding 42 days for resumption shall be added and theclient shall pay the supervisor as agreed between them.

第三十二条         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由于法律原因或实际原因不能根据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经委托人认可,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article 33 after the supervisorhas finalized the acceptance check or handover procedures with the client, andthe contractor has signed a defect liability agreement with the client, thesupervisor has received all the payments due from the client, this contractshall be deemed to come to an end, except for any clauses referring to theparties’ liabilities, which may be used, according to statute of limitationsstipulated by the law, for claiming compensation. as to liabilities during thedefect liability period, the two parties can make provisions in the conditions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所有监理报酬,本合同即终止,除了有关双方的责任的条款,其应可按照相关法律的时效期限用以索赔。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article 34 if either party hereto wishes to alter or abandon thecontract, he shall notify the other party in 42-day advance. if loss is causedto the other party as a result of the abandonment of the contract, theresponsible party shall pay compensation except for circumstance where hisresponsibility can be remitted in accordance with laws.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h3] 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article 35 if the supervisor has not received a paying voucher within 30 days fromthe due date of payment and nor has he received any written explanation fromthe client, or the supervision services has been suspended for more than sixmonths, the supervisor can notify the client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ifwithin 14 days from the date of notice the supervisor still has not receivedany response from the client, he can make further notice. if within 42 daysfrom the date of the second notice the supervisor still has not received anyresponse from the client, the supervisor can terminate the contract or suspendor continue suspending from performing all or part of his services at hisdiscretion. the client shall assume the responsi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article 36 if the supervisionservices are suspended or terminated due to causes not on the part of the supervisor, works required to resume services orpost-termination settlement works shall be deemed as exceptional services. theperformance of exceptional services shall entitle the supervisor to payment forperforming them.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不可抗力除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致使监理工期延长,经委托人认可,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article 37 if in the opinion of theclient that the supervisor is not discharging his rights without justifiablereasons, he can inform the supervisor of such opinion. if within 21 days from the date of notice the client has not receivedany response from the supervisor, he can, within 35 days from the date of thefirst notice, inform the supervisor by notice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thesupervisor shall assume the responsi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article 38 termination of the contract shall not prejudice or affectthe accrued rights and liabilities of the parties.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payment监理报酬

article 39  the remuneration for normal services,additional services and exceptional services shall be calculated in accordancewith article 9 of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the client shallpay the supervis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ime and amount stated in thecontract.

第三十九条 正常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九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article 40  if the supervisor does not receive payment within the time specified heshall be paid compensation calculated from the last day of the specified payingperiod.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article 41  the currency, exchange rate applicable to thecontract is that stated in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适用的货币币种、汇率在专用条件中陈述。

article 42  if any item or part of an item in a paymentapplication submitted by the supervisor is contested by the client, the clientshall give notice with reasons within 24urs from receiving the application andshall not delay payment on the remainder of the invoice.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理由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others其他

article 43 under the consent of theclient, cost necessarily incurred by the supervisor for visits to cities otherthan shanghai on investigation purpose, testing of materials and equipment canbe reimbursed by the client, within the budget scope, as it actually happens.

第四十三条         委托人根据建设工程需要邀请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article 44  within the scope of supervision services, if expert is needed to beemployed for consulting or assistance purposes, the supervisor shall bear suchcost when the expert is employed by him, the client shall bear such cost whenthe expert is employed by him.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在监理业务范围外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article 45 if profit is generated forthe client as a result of recommendations made by the supervisor, the clientmay give bonus to the supervisor.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在可以给予监理人经济奖励。

article 46 the on-site supervisionteam or its staff shall not accept any remuneration or money provided by thecontractor.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the supervisor shall not take part inany activity that may have conflict with the interests of the client and withthe work to be performed according to this contract.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article 47  the supervisor shall notdisclose any information that is declared by the client to be confidential. thesupervisor shall not disclose any information provided and declared to be confidentialby the designer or the contractor either.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 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article48  the supervisorretains copyright of all documents prepared by him.  the client shall be entitled to use them orcopy them only for the project.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settlement ofdisputes争议的解决

article 49  anyclaim for loss or damage arising out of breach or termination of the contractshall be agreed between the client and the supervisor or failing agreement shallbe referred to a governmental department in charge of construction formediation. if agreement still cannot be reached, the dispute shall be referredto the arbitration body agreed by the parties or start a prosecution in thepeople’s court.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part iii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article 1 laws applicable to the contract andrules & regulations and reference standard on which the supervision isbased are: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的法规和标准:

1.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2.      this supervision contract

3.      the national and shanghai municipal laws,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on the construction

4.      complete sets of constructiondrawings and related documents.

5.       current national regulations for constructioncode and the quality inspection, acceptance, and assessment standard/codes

6.      the specifications on theproject

7.      the supervision documents andprocedure on the project

8.      applicable laws and regulations

1、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  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3、  国家和上海市重庆市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4、  设计图纸和其它有关文件

5、  现行的国家工程建设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6、  为本工程制定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规定。

7、  为本工程制定的有关监理文件和程序。

8、相关法律法规。

article 2 the scope of supervision

第二条 监理工作内容

tosupervise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progress, contract, and project information,to coordinate between the client and the general contractor, and to urge thegeneral contractor to construct in a safety and civilized manner. the detail ofthe supervision service is the follows,

负责本项目的建筑质量、进度、合同、项目信息管理,协调委托人与总承包方的关系,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 监理工作具体有:

1. to assist the client to sign theconstruction contract

1.      协助委托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2. to assist the client and thecontractor to draw up the construction commencement report

2.      协助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编写开工报告;

3. to organize the meeting on theconstruction drawing explanation and check

3.      组织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

4. to review the construction plan,scheme and the master schedule of the contractor

4.      审核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5.to supervise the contractor to execute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and thenational technical and construction code, as well as the documents referred toat article 1 hereof, to deal with the contractor’s violation against theregulation or the code;

5.      对承建单位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以及第一条所规定的文件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参与承包方违约事件的处理;

6.tocheck the list of the material and equipment of the contractor’s; to inspectthe raw material, semi-product, and parts which will be used in the project; toreject the disqualified material, parts and equipment against the constructioncontract and standard.

6.      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 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构件、设备进行检查,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规定的材料,构件,设备;

7.toinspect the construction progress and quality; to inspect and accept thedivisional, sub-divisional and concealed works; to evaluate the constructionprogress

7.      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和各项隐蔽工程, 对工程进度进行评估。每周书面向委托人报告工程进度,每周组织召开施工例会。

8.toorganize the client, the designer and the contractor to handle the qualityaccident; to supervise the execution of the technical scheme for the qualityaccident; to inspect, accept and issue the certificate after the qualityaccident is settled.

8.      组织委托人、设计、施工单位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并提供处理方案和责任划分方案, 监督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的实施, 并对事故处理进行验收和签证;

9. to compile the supervisiondocuments and specifications for filing

9.      整理监理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10. to organize the designer and theconstruction contractor to pre-inspect and pre-accept for the constructioncompletion

10.  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11. to assist the client to executethe completion acceptance.

11.  协助委托人进行竣工验收工作;

12. to submit the supervisionevaluation report for the project to the client .

12.  向委托人提交项目监理评估总结报告;

13.   to organize hse site service:safety strategy, site safety supervision, health control, security of site office.

13. 负责提供安全策略,现场安全监督,现场健康控制,以及现场办公室安全。

article 3 external conditionsinclude: the client is responsible for all the public relations andcoordination for the project including the local government and authorities

第三条   外部条件包括:委托人负责本工程建设的所有包括政府等在内的外部关系的协调;

article 4 project informationrequested by the supervisor should be provided by the client, where it isavailable, shall be issued beforehand.

第四条   对于监理人让委托人提供的工程资料,如果有,应事先提供。

article 5 on all matters properly referredto him in writing by the supervisor, the client shall give his decision inwriting within 5 days.

第五条   委托人应在5天内对监理人适当地书面提交并要求其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article 6 the clientsrepresentatives are        。

第六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

article 7 during the contract period, the client shall at his own cost provide, orarrange for the provision by others, of personnel to work within the client’sown site team.   the supervision teamshall co-operate with the client’s own team but shall not be responsible forthem or their performance or rely on them or their performance for any of theservices for which the supervisor is responsible.

第七条            在合同期间,委托人应自费提供或安排其他方提供人员组成委托人的现场工作组。监理机构应与委托人的现场工作组合作,但不对他们及其行为负责,也不依靠他们及他们的行为来开展监理人负责的工作。

第八条            监理人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数量和人员资质,必须符合双方商定的人员表和分阶段专业人员进场计划表的规定。根据各阶段实际施工需要,监理人有义务根据委托人要求,在人员表人员的范围内调整和增加人员。委托人有权根据专业人员进场计划表进行人员资质检查和出勤考核。如发现有不符资质及缺员情况,将斟情扣发监理人报酬。

article 9 the supervisor agrees topay compensation if he fails to discharge his duties, [accumulated amount ofcompensation shall not exceed the total payment by the client to the supervisor(bar income tax ), except for the compensation specified in article 24 ofstandard conditions.

compensation fee =the direct loss xthe supervision fee’s charge rate (bar income tax). the supervision fee’scharge rate is equal to total supervision fee divided by total cost of theproject.

第九条            内如果失职,同意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本合同标准条件

第二十四款规定赔偿的情况除外。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报酬比率为监理费和项目总造价的比率。

article 10 the client agrees to pay thesupervisor for his normal services in an amount calculated in the following wayand at the following time:

第十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就监理人提供的正常监理工作支付其报酬:

1.the supervision service period: start from the day, on which the supervisioncommencement notice is issued from the client, and the supervision serviceperiod (interim) is eighteen months

监理服务期:按委托人通知监理服务开始日起算,监理服务期(暂定)为18个月。

2. the supervision fee: fixed lumpsum during the above-said supervision service period(18months)is 1,480,000 rmb yuan.

监理服务费:在监理服务期(18个月)内的固定总价为: 148.0万元。

3. payment method:

支付时间与金额

1) the client should pay to the supervisor 15% of the fixed lumpsum within one week as of the signature date of this supervision contract.

1)合同签定日后一周内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监理费总价的15%;

2) then, the client shouldpay the supervisor another 15% of the fixed lump sum every two months (90days), and the number of the payment times is three (i.e. 75% of the fixed lumpsum fee).

2)随后,每三个月(90天),委托人向监理人另支付监理费总价的15%,共5次(计为监理费总价的75%)。

4) the client should paythe supervisor final 10% of the fixed lump sum within one week after theproject passes the completion acceptance examination.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最后的监理费总价的10%

4. the service fee beyond the above-said supervision service period:if the supervision service is beyond 18 months, the client will, on the monthlybase, pay the supervisor at the sum of 82,000 rmb yuan/month.

4. 监理服务期延长期的服务费用: 如果监理服务超过18个月,委托人要按工程内容和现场监理工作要求,合理支付费用,延长期监理费用由双方商定。

article 11 the parties hereto agree that the paymentshall be effected in rmb.

第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

article 12 bonus clause; depending on mutualconsultation

第十二条             奖励办法:由双方协商解决

article 13 if a dispute arises betweenthe parties in connection with, or arising out of the contract, consultationshall be made promptly to find a solution. when consultation fails, the partiesagree to refer the dispute to an arbitration commission. the arbitration body shall be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enter, shanghai branch.the arbitration language shall be chinese and english..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机构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语言为中文和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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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律部门定

[h2]由法律部门定

[h3]42天太长,由法律部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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