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保养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保养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坐落于 的 部电梯委托乙方维修保养。奥菱为客户提供维护保养的期限于 此存有异议,须于合同服务期满的二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为保证上述电梯能经常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双方依下列条款签订电梯保养合同。
(一)乙方负责
(1)定期保养服务
按照国家规定乙方安排维保人员至少每十五天一次的例行保养工作,每次保养后向甲方提供由保养人签字的保养报告。
(2)紧急修理服务
提供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接到报修报告后,乙方将迅速派遣维修人员到场修复。
(3)周年检查及年审
乙方协助甲方通过政府部门之年审并取得安全使用证,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
(4)填写维修记录乙方负责将所有工作内容,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更换零件等详情记录在保养记录簿内,乙方只承认登记在记录簿上并由甲方人员签名确认的故障记录。
(5)甲方授权工作乙方为确保电梯正常运行及处理,认为有必要进行因任何原因包括正常磨损在内导致的修理及更换零件时,应征得甲方同意,零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6)若未按合同之规定期限付款,且在乙方发出第二次书面催告后,仍未按催告函中规定的付款期限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不负责之项目
(1)不负责安装后增设额外之设备,如需增加、减少任何设备或功能及因政府条例引致之任何更改,乙方将另行收费。
(2)乙方不负责维修该机之各项装饰。
(3)乙方对火灾、爆炸、盗窃、恶意破坏、第三者之疏忽或恶意行为 ,不正确使用、火灾、风灾、罢工、暴乱、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或其它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所引致该电梯或其任何部分之损坏不负责任。
(4)乙方负责整个电梯的所有部位的维修工作。对于未能明显察觉到的故障所引起的设备损失或人身伤亡,需经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确定责任。
(5)因非奥菱的责任导致的电梯设备丢失、损失、合同履行的延误,以及客户或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奥菱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如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之条款或未能及时授权乙方进行处理,则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甲方取消本合同,在该上述期限内失修而受到一切损失或意外,乙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三)甲方负责之项目
(1)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通风、故障报警装置系统安全可靠,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机房及通道应有照明。
(2)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配备电梯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
(3)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4)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5)甲方按使用操作说明书管理电梯及指导乘客正常使用电梯。
(6)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对电梯进行更换设备、增减功能、更改线路等。
(7)按时付款
甲方必须照条款之规定按时支付维修保养费
(四)合约之终止
(1)任何一方如无正常理由,不得随意终止合约,若确有正常理由并有充分证据者,需终止合约时,则必须于一个月前以书面通知对方。
(2)若乙方因非甲方的原因 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经甲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仍未履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付款方式支票现金 其它: 付款周期 个月,分 期支付,首期款即人民币 元 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以后各期保养费均应在各付款周期的第一个月的 日前支付。
(七)本合约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各存一份。
签约双方
客户名称 天津奥菱电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客户代表: 奥菱代表: 客户盖章: 奥菱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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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电梯保养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委托方受托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对委托方电梯提供有偿保养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受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安装于的台电梯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其中:
1、电梯型号层站规格;台
2、电梯型号层站规格;台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
月日,共两年。
三、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1、在保养合同期内,受托方按每月派维保人员对委托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不少于伍次,具体保养时间为。
2、受托方严格按照维保工艺,对电梯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工作,以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3、在合同服务期内,电梯出现紧急故障时,受托方随叫随到,受托方接到委托方电梯故障电话通知后20分钟内,维保人员赶到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4、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受托方应委托方要求对其合同内的电梯免费进行一次全面调试检修。
四、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委托方应缴付维保费:
1、单价4000元/年/台;
2、单价4000元/年/台;
两台两年总计1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在维保合同期内,电梯如需要更换700元以下的配件,由受托方免费提供。700元以上的配件费由委托方支付。
五、付款方式
1、委托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认为受托方试用服务期两月内优良,第一次付款为每年合同总价50%计4000元整。
2、余款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分4次支付,受托方与委托方每隔6个月办理一次结算。
六、服务质量
1、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按照受托方《保养施工要求》进行。
2、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gb7588的要求,并通过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年检。
3、受托方维保人员每次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必须做维修、保养记录。该记录单由委托方具体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作为合同执行记录和服务质量、结算依据。
七、受托方责任和权利
1、帮助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正常维修、保养,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2、负责对需要更换的配件向委托方提出说明,在委托方同意后,受托方进行更换(材料费实报实销或由委托方提供材料)。受托方有义务协助委托方计划、采购、储备配件及材料。
3、根据电梯中修、大修周期(三至五年)要求,按期提供中修、大修方案及计划,供委托方参考、决策。
4、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供超越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有支出应由委托方承担,受托方以报价单形式经委托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5、服务期限内,因受托方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人员伤害,其损失由受托方承担。
6、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情报有保密的义务。
7、负责联系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电梯年检(年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2:电梯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签署本保养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新梯交验日期: 年 月 日
二、保养内容
1、乙方指派具有专业技能的技术人员每月二次在例常工作时间内对本合同所指定的电梯(自动扶梯)进行定期清洁、润滑、调整、检查等的规范保养工作。
2、承担合同期内的应急服务工作,应急服务工作时间:全天24小时。当甲方发现本合同所指定的电梯(自动扶梯)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应立即拨打乙方的急修电话通知乙方从速派遣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接到通知后,城区一小时内赶到现场,乡下二小时内赶到现场。
三、乙方权责
1、应按第二条要求清洁、润滑、调整、检查等的规范保养工作。每次工作完毕,乙方保养人员应请甲方管理人员在作业表单上签字认可。
2、承担第二条要求的保养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需更换零配件等材料费)。
3、经甲方要求的其他非保养工作或非乙方原因产生的故障修理以及确认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时,乙方应列出维修项目、费用,以估价单的形式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签认后,乙方应尽快提供相应服务,可办理甲方委托的零配件采购工作,其费用由甲方支付。
4、当发生或发生非维保责任事故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电梯(自动扶梯)安全运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电梯(自动扶梯),甲方应及时作出处理,如不按要求整改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5、配合甲方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对电梯(自动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并对因保养不良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6、如遇天灾、人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梯(自动扶梯)或零配件损坏,所造成的损失、损坏、延误等,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根据甲方之需求予以修理或进行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材料费及人工费。
7、乙方在维修中,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甲方要求乙方对电梯(自动扶梯)进行装修、翻新、油漆、安装其他附件或修改控制路线等属于非保养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乙方在能力许可的情况下应尽量予以满足,但甲方应向乙方另行通知支付材料费及人工费。
9、甲方应给予乙方河里充分的停梯保养或应急服务时间。
四、甲方权责
1、甲方提供的电梯(自动扶梯)必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保证上述保养设备属于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该等设备拥有合法的委托保养的权利。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电梯(自动扶梯)及附属设备的使用管理。机房环境和消防卫生等要满足电梯(自动扶梯)运行的条件,并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设备管理人员。甲方管理人员应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确认,并在作业表单上签字确认。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时,甲方有责任无偿提供适当的安排及必要的辅助设备,务必使乙方能顺利完成保养工作,并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4、因甲方管理、使用者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自动扶梯)发生安全故障,则由甲方承担责任及整改费用。
5、甲方自动或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对电梯(自动扶梯)进行保养及加装、装修、改造而影响设备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任何责任及整改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自动延续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许可或允许任何人士(甲方双方指派的员工除外)进入有关设备如机房、井道的范围内或对本合同制定电梯实施任何工程,否则,由此导致本合同所制定电梯任何意外或损失(包括人员损伤)等,乙方概不负责,若因此要乙方进行修理工程时,甲方应缴付额外费用。
6、每年度的政府部门定期检验由甲方自动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提出,并负担检测费用,包括限速器的检测费用。如要求乙方配合时,应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7、甲方如发现设备出现任何故障应立即停用,且及时拨打乙方的急修电话通知乙方,并提供有关细节,使乙方能顺利排除故障。
8、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每年年度安全、性能检查。如存在非保养原因不合格且涉及安全隐患的项目,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建议进行整改或委托乙方整改。委托乙方整改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上述不安全隐患未完全处理完毕前,该电梯(自动扶梯)应处于停止运行状态,否则因此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
9、负责提供电梯保养工作所需的润滑油(主要包括主机减速箱齿轮油、导轨润滑油、缓冲器液压油)。
10、 在本合同期内,当甲方有必要对电梯轿厢内进行装潢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告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且负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的检验的费用。
11、 承担本合同超出乙方责任所列内容或未列事项的一切开支。
12、 甲方应到当地技术监督局培训电梯操作人员、安全员若干名。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与保养费(包括更换零配件的费用)或其他经甲方同意支付的费用支付给乙方,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服务,直至该费用得到全部付清为止,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2、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且连续两个月以上时间未进行保养,甲方可以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意向,一个月后终止合同。
3、如果有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满前单方面解除合同(本条第1款乙方停止服务、
2款甲方终止合同除外),则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六、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为期 年。
七、合同书特约事项
1、如无任何乙方在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变更或终止,则本合同在到期后次日起按年自动延续,但最长不超过5年。
2、甲方若发生公司名称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附上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证明文件,
3、若发生新旧物业更替,本合同继续有效,并且甲方有义务做好交接工作以方便新物业继续履行本合同。同时甲方应立即将更替事宜书面告知示乙方。
4、乙方在进行、意图进行或不能进行本合同内所订明应履行的义务时,可能引起一切损失、损坏或损伤,除非证明该等损失、损坏或损伤是直接由乙方员工疏忽所致,乙方只负责将损坏该电梯(自动扶梯)修妥。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对该电梯(西东扶梯)所属的建筑物有任何损失、利益损失、使用损失或任何类似性质的索赔等,无论是否乙方员工疏忽所致,乙方只须最多赔偿本合同中该部电梯(自动扶梯)一个月的保养费。
5、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条例或拒绝或于乙方规定时间内,授权乙方进行有关修理或更换零配件,乙方有权暂停保养服务。若零配件已损坏至严重程度,乙方有权立即停止以保安全或以书面通知甲方及时取消本合同。因上述延误而导致的损失、损坏、损伤、意外或任何性质的索赔等,无论是否因延误急修服务或更换零配件所致,乙方概不负责。
6、如未及时缴付保养费,双方须进行谈判或因任何非乙方所能控制的原因于保养期间引致有关电梯(自动扶梯)服务只听超过三十天,甲方必须承担所为恢复该电梯(自动扶梯)运行必需的安全测试及零配件更换费用。
7、本合同只包括本合同所指定的电梯(自动扶梯)的保养工作,其他有关工作和责任,如不在本合同阐明中,乙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八、付款方式
1、本合同采用甲方先缴保养费,后由乙方提供保养服务方式。电梯保养费用,每年为人民币(不含税费)(大写) 。
2、保养费用在电梯保养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付清。
3、本合同自动延续时,保养费用在本合同自动延续期生效后七天内付清。
4、如未按期支付保养费用,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九、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随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调无效,可申请吴江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3:电梯维修保养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保修设置名称、日期及价格
合计(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特委托甲乙维修保养机器。为保证甲乙双方权益,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 甲方必须确保乙方机器在合同期内正常使用,如机器发生故障时甲方须随叫随到,接电话后在8小时内赶到(特殊情况须征得乙方谅解同意。最迟24小时赶到)。
二. 甲方在合同期内应免费为乙方机器一个月进行清洁保养一次。并随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三. 凡我部上门保修人员,请查有关手续或电话咨询,最好直接找合同代表,以免发生误会和假冒。
四. 乙方在保修期内不得使用不标准的消耗材料,任意拆装机器或另请他人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五. 在保修期内如有零配件损坏需更换时,甲方须告之乙方管理员,所需费用乙方当日一次结清。
六. 在保修期内 需消耗材料一律厂价送货上门,免收任何服务费。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付款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篇4: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范围的电梯及机房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实施保养服务。
1、设备位置:
2、设备编号:
3、设备型号:
4、数量(台):
二、 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为期 年。
三、服务时间
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四、服务内容
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选择为全包。
2、乙方出具《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由甲、乙双方按《电梯维修规范》(国标GB/T 18775-20xx、《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373号)等的有关规定, 3、乙方定期派技术人员,根据本合同附件内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四、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1、甲方权力:
(1)核查乙方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资格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若乙方原因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经甲方连续两次口头催告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3)随时监督、检查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质量、进度、方法、记录等,将其作为支付乙方维保服务费用的依据。
(4)有权安排专业人员随从乙方工作人员一起作业监督工作,也可组织、邀请本
(5)考察其同行业公司或乙方的其他客户,对比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如确认乙方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技术实力等不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时,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时,选择和更改服务对象。
(6)在每次保养或维修的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交予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2、甲方责任
(1)在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配合乙方工作人员通过或进入设备维修的专用区域。
(2)严禁无关人员擅入机房,机房内应配有符合消防部门标准的消防器材。
(3)负责设备日常管理工作,并授权专门人员就乙方所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的工作单上签字确认。
(4)当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及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及时通知乙方维修人员,准确告知其单位和所在位置,以免保修通知不详而耽误到达时间。
(5)应设备维护服务的要求,为机房提供足够的照明、冷暖气,按温湿度控制的要求做好通风,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作其他必要的工作,以保证设备高效率运行。
(6)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
3、乙方权利
(1)在服务期限内,甲方不得与乙方以外的个人和组织发生与本合同内容相关的业务往来,否则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在服务期限内如遇与设备有关的变更设计、修复、更换性施工时,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在乙方妥作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3)未经乙方有关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或停止正在保养、维修、调试中的设备。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4)未经乙方有关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因有故障而停止的设备,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5)正常情况下,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经乙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6)除遇不可预见的因素,在本合同或附件规定服务项目外之料件损坏,其更换或修理费用乙方有权令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发生强制性增补安全装置时,甲方有权令甲方承担安全装置的人工和材料费。
4、乙方责任
(1)必须按照本合同或附件约定,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设备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2)维修保养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3)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各种专业工具及设备,保养或修理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4)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紧急故障三十分钟到达现场处理,超出时间引起的事故或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因保养不到位或工作人员违章作业、违法犯纪行为造成甲方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6)乙方工作人员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7)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通过年检,如维保质量原因未能通过定期检测或年检的,发生的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8)因保养不当停梯,若在七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甲方将免付该台设备一个月的保养费,在十五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甲方将免付该台设备服务期限内的保养费。
五、服务费用
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元,每年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元。 共计保养设备数量 (台),年共计: 拾 万 拾 佰 拾 元整。 六、付款方式 银行转帐( ) 支票( ) 现金( ) 其他( ) 付款以季度为周期,各期维修保养费均在下季的第一个月内支付。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2、本合同签订后,以前所签订的有关设备的保养合同自动失效。
3、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本合同总金额/年50%的违约金。
4、除本合同中约定终止条款,没有正当、合法的理由双方不得随意提出终止本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5、本合同以外经双方协商确认的附件、补充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篇5:电梯保养服务合同
电梯是指服务于建筑物内若干特定的楼层,其轿厢运行在至少两列垂直于水平面或与铅垂线倾斜角小于15a;de的刚性轨道运动的永久运输设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电梯保养服务合同范本五篇,欢迎阅读参考!
电梯保养服务合同范本
(一)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保养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坐落于 的 部电梯委托乙方维修保养。为客户提供维护保养的期限于 此存有异议,须于合同服务期满的二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为保证上述电梯能经常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双方依下列条款签订电梯保养合同。
(一)乙方负责
(1)定期保养服务
按照国家规定乙方安排维保人员至少每十五天一次的例行保养工作,每次保养后向甲方提供由保养人签字的保养报告。
(2)紧急修理服务
提供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接到报修报告后,乙方将迅速派遣维修人员到场修复。
(3)周年检查及年审
乙方协助甲方通过政府部门之年审并取得安全使用证,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
(4)填写维修记录乙方负责将所有工作内容,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更换零件等详情记录在保养记录簿内,乙方只承认登记在记录簿上并由甲方人员签名确认的故障记录。
(5)甲方授权工作乙方为确保电梯正常运行及处理,认为有必要进行因任何原因包括正常磨损在内导致的修理及更换零件时,应征得甲方同意,零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6)若未按合同之规定期限付款,且在乙方发出
第二次书面催告后,仍未按催告函中规定的付款期限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不负责之项目
(1)不负责安装后增设额外之设备,如需增加、减少任何设备或功能及因政府条例引致之任何更改,乙方将另行收费。
(2)乙方不负责维修该机之各项装饰。
(3)乙方对火灾、爆炸、盗窃、恶意破坏、
第三者之疏忽或恶意行为 ,不正确使用、火灾、风灾、罢工、暴乱、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或其它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所引致该电梯或其任何部分之损坏不负责任。
(4)乙方负责整个电梯的所有部位的维修工作。对于未能明显察觉到的故障所引起的设备损失或人身伤亡,需经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确定责任。
(5)因非责任导致的电梯设备丢失、损失、合同履行的延误,以及客户或任何
第三方的损失,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如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之条款或未能及时授权乙方进行处理,则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甲方取消本合同,在该上述期限内失修而受到一切损失或意外,乙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三)甲方负责之项目
(1)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通风、故障报警装置系统安全可靠,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机房及通道应有照明。
(2)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配备电梯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
(3)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4)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5)甲方按使用操作说明书管理电梯及指导乘客正常使用电梯。
(6)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对电梯进行更换设备、增减功能、更改线路等。
(7)按时付款
甲方必须照条款之规定按时支付维修保养费
(四)合约之终止
(1)任何一方如无正常理由,不得随意终止合约,若确有正常理由并有充分证据者,需终止合约时,则必须于一个月前以书面通知对方。
(2)若乙方因非甲方的原因 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经甲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仍未履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付款方式支票现金 其它: 付款周期 个月,分 期支付,首期款即人民币 元 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以后各期保养费均应在各付款周期的
第一个月的____日前支付。
(七)本合约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各存一份。
签约双方
客户名称 天津电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客户代表: 代表:
客户盖章: 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梯保养服务合同范本
(二)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G 5001-)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____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____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G 5001-)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____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1877
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
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
9)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
第四条____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________年 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____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____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 元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半年内支付全部的合同金额。
(二)支付方式: □现金 □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第七条____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元以内的,由乙方提供。
第八条 乙方抢修服务热线: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
第九条 驻场: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电梯登记卡; (1
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
2)电梯维保单位年度自检报告;
(1
3)上年度的定期检验报告;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臵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9、对由于不按照电梯安全使用要求而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分钟)抵达现场;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1
1、每台电梯每15天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1
2、对电梯维护保养作业过程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____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保护法 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
电梯保养服务合同范本
(三)
甲 方:
乙 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兹委托甲方负责维护保养乙方在用电梯(扶梯)。为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职责,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契约,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维护保养电梯明细:
合同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条 维护保养方式及服务范围、要求:
1、 合同期内,甲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三十二条规定,每15天对电梯(扶梯)至少进行1次规范性维护保养,维护保养标准应按CB18775《电梯维修规范》执行。
2、 甲方对电梯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处理服务。
3、 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乙方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通知 1 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甲方维护负责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第三条 维保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办法:
1、 付款方式:
2、 维保金额: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必须佩戴《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胸卡,应严格遵守乙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接受其监督;
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对乙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每次工作完毕,电梯日常维护人员应请乙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扶梯)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确认。
3、____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维护保养电梯(扶梯)时,如确认需要维修或更换零件,应列出维修项目、维修费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签字许可后,甲方方可进行,并保证向乙方提供正品原装配件。
4、 负责电梯(扶梯)年度定期检验的申报,并配合检验单位检验。若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不合格,属甲方维保责任,甲方负责整改及其费。
5、 在合同维保期内因甲方维保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则由甲方负责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并负责修复。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 委托给甲方进行维护保养的电梯(扶梯),应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检测并取得电梯(扶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使用注册登记证的在用电梯(扶梯)。
2、 在维护保养期限内,乙方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含甲方人员)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及附件加装、装修。
3、 应按国家发法规要求,配备取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负责电梯(扶梯)每日列行安全检查及运作操作管理,并对轿厢、层门、地坎进行日常卫生清理保洁工作。
4、 因乙方使用不当、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扶梯)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负责。
5、 负责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检测费用。
第七条 免除责任的事项:
1、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 乙方采用非正厂配套的产品装置造成电梯故障、事故的与甲方责任无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刻酌情延长付款时间),甲方有权停止服务,终止合同。
2、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且连续超过两个月以上时间未进行维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任何一方出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偿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电梯维护保养技术细节及电梯制造厂商规定的维保技术要求,可列为本合同附件,不可分割。
2、 本合同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 法院起讼。
3、 附件备注:
4、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份由甲方报送:____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梯保养服务合同范本
(四)
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按照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保养服务内容条款。
一、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符合本合同
第二条的前提情况下生效。
二、 本合同所述及的电梯设备是指在本合同中列出的、由甲方委托乙方保养的、已经政府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并允许使用的各类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甲方设备的总称。
三、 服务对象
甲方委托乙方对于________年____月安装的、位于的名为建筑物内的共计两台电梯设备提供保养服务。
四、 服务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 乙方的服务内容
1、 每月根据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和乙方的工艺要求对电梯设备进行保养,具体内容有:电梯轿厢、机房、井道等部痊的各部件的检查、调整、润滑(所需油类由甲方负责提供)和清洁。
2、调换在服务期内因保养不当而损坏的零部件。 以乙方当年销售价八折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备品配件,并送货上门。 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紧急报修通知后 分钟内赶到自动扶梯上下部机房、安装装置、扶手驱动装置的检查、调整、润滑和电梯曳引钢丝绳、补偿钢丝绳、补偿链、限速器钢丝绳的清洁和张力调
3、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实施年检人。 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性的运行安全和运行质量的检查,并在检测结束时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
六、 双方责任
乙方的责任:
1、 在提供服务时,当甲方保证提供实施服务条件的前提下,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配件。
3、 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有效服务期内的电梯设备实施年检,对政府主管部按照合同约定的保养方式,提供确保整机正常和安全的运行所需的备品门提出的保养环节、部位的整改内容、项目及时提供整改。
4、 在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时,对存在的非保养责任故障,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存在的故障可能严重影响电梯设备安全运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暂时停止使用该电梯设备。
甲方的责任:
1、 负责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对电梯设备日常管理的法规、规定和要求进行全面管理,对乙方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2、 在乙方提供保养服务期间,负责给予乙方合理和充争的停梯时间并协助和管理设备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3、 在有效服务期内,甲方若需对本合同电梯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规章、规定实施,因非乙方实施的上述工程而影响到乙方保养电梯设备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属甲方管理、使用不当、人为损坏、不可抗力或非保养范围内的原因,而导致电梯设备需要修理、更换的,应由甲方负责。在甲方与乙方签订《产品修理合同》后,由乙方实施修理、更换。
七、 服务费用:每台每年 元,合计每年壹万壹仟元。
八、 支付方式:甲方每半年支付合同额的50%,乙方必须出据正式税务发票。
九、 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 2 -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
2、 本合同及合同附件所述内容之外的其它项目。
十、 其他
1、 服务期内,甲方需要增加电梯设备功能和改变性能时,或因国家颁发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电梯设备进行改造时,双方应在另行签订《产品改装合同》实施。
2、 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负责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 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或者要求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时,双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 本合同服务期满后,双方未及时续签《产品保养服务合同》,但甲方仍然接受乙方继续提供的保养服务的,视作甲方同意本合同的延续,双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梯保养服务合同范本
(五)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位置电梯实施保养服务:
1、 的建筑物名为 内的小计 台;
2、 的建筑物名为 内的小计 台;
3、 的建筑物名为 内的小计 台;
4、 的建筑物名为 内的小计 台;
三、服务期限自________年__5____月_1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6____月1____日止,为期 壹________年。
四、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只需另行计费。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五、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为小包保养,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1.2每月二次派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按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a;(见附件
一)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1.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5分钟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半小时内到达。
1.4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的调换。
1.5因保养不当停梯,若在七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一个月的保养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设备________年的保养费。
1.6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因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整改。
1.7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2、甲方的责任
2.1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2.2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时间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2.3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2.4为维护乙方的技术权益,以以坏换新的方式购买乙方的专用部件。
2.5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不当所更换的电梯零部件材料费。
2.6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2.7服务期内,
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和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备性能和非经乙方同意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
六、服务费用根据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保养费为:
电梯编号(甲方) 电梯型号 数量(台) 层站 载重g 速度 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________年合计(人民币)年度电梯保养费总计(大写):
七、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六个月向受甲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50%,共计人民币余下款项在服务期结束前一次性付清。
八、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
2、因乙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篇6:电梯保养服务合同
委托方 受托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对委托方电梯提供有偿保养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受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安装于 的 台电梯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其中:
1、电梯型号 层站 规格 ; 台
2、电梯型号 层站 规格 ; 台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两年。
三、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1、在保养合同期内,受托方按每月派维保人员对委托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不少于伍次,具体保养时间为 。
2、受托方严格按照维保工艺,对电梯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工作,以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3、在合同服务期内,电梯出现紧急故障时,受托方随叫随到,受托方接到委托方电梯故障电话通知后20分钟内,维保人员赶到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4、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受托方应委托方要求对其合同内的电梯免费进行一次全面调试检修。
四、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委托方应缴付维保费:
1、单价4000元/年/台;
2、单价4000元/年/台;
两台两年总计16000元 大写 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在维保合同期内,电梯如需要更换700元以下的配件,由受托方免费提供。700元以上的配件费由委托方支付。
五、付款方式
1、委托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认为受托方试用服务期两月内优良,第一次付款为每年合同总价50%计4000元整。
2、余款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分4次支付,受托方与委托方每隔6个月办理一次结算。
六、服务质量
1、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按照受托方《保养施工要求》进行。
2、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gb7588的要求,并通过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年检。
3、受托方维保人员每次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必须做维修、保养记录。该记录单由委托方具体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作为合同执行记录和服务质量、结算依据。七、受托方责任和权利
1、帮助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正常维修、保养,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2、负责对需要更换的配件向委托方提出说明,在委托方同意后,受托方进行更换(材料费实报实销或由委托方提供材料)。受托方有义务协助委托方计划、采购、储备配件及材料。
3、根据电梯中修、大修周期(三至五年)要求,按期提供中修、大修方案及计划,供委托方参考、决策。
4、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供超越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有支出应由委托方承担,受托方以报价单形式经委托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5、服务期限内,因受托方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人员伤害,其损失由受托方承担。
6、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情报有保密的义务。
7、负责联系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电梯年检(年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8、如合同到期需继续履行,则优先履行并保证在原合同价位以下。
八、委托方责任和权利
1、负责建立健全正常的管理制度。
2、负责电梯每日巡检,并作好巡检记录。(附件:《用户日检记录单》)
3、在受托方的指导下,负责每周对电梯的主要安全装置、主机油位、各部分润滑情况和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整个设备主要部位(厅门、轿厢、机房等)进行清洁工作。
4、负责提供电梯全套技术资料。
5、负责审定受托方的修理方案、计划并及时予以实施,负责制定设备材料、备件储备计划。
6、负责协助受托方的保养工作。
7、负责将电梯机房、基站、层门的钥匙交一套专管部门或专管员管理,其它部门和人员不得持有,以明确电梯的安全管理责任。
8、如委托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其责任界限由当地技术监督局鉴定确认,与之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九、本合同不承担的项目
1、本合同所述产品的改造及附属设备(如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底隔离网、机房电源等)的一切翻新、修理、加装、更换、清理或维修工程。
2、修理或更换工程中的土建工程。
3、各种因国家或政府机关命令、要求而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附件工程。
十、违约责任
1、受托方在对电梯进行维保作业时造成电梯损坏,由受托方负责修好并支付全部的费用。
2、由于受托方原因,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委托方工作不满意,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受托方对委托方由此造成损失进行相应赔偿。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受托方。
十一、其它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受托方二份。
篇7:电梯保养合同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为向用户提供良好的电梯保养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保养电梯数量、价款:
二、保养起止时间: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如双方同意,可继续续签。
三、保养范围、内容及要求:
1.保养合同期内,乙方派出保养人员每月贰次定期对甲方上述的电梯进行保养。做好逐台电梯保养记录取,建档备查。保养的范围、内容按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的规定执行。
2.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通知后30分钟内派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乙方提供保养的导轨润滑油料。
4.如有必要更换上述第3点以外的电梯零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按维修项目的标准收费,零件由乙方优先供应。
四、付款方法:甲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天之内支付合同金额50%,余额在本合同执行半年7日内付清。
付款方式:汇款或现金支付。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需定期清理轿厢底板、踏板、井底及机房。如井房遇水淹时,应及时排除并采取措施预防漏水或渗水。如甲方请求时,乙方给予技术指导。
2.机房温度应保持在5℃至40℃之间。
3.机房、厅门内外不得有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堆放。
4、若甲方委托第三方保养或许可其他人员对电梯施行任何工作,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5.其他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部提供的电梯使用和管理办法执行。
乙方责任:
1.在保养期间内,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定期对电梯设备的对应项目进行部件的润滑、调整、检查,维持甲方电梯安全运行。
2、乙方负责派出符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的专业保养作业人员,并负责自备保养作业所需的专业工具。
3.每次保养工作完成后,由乙方保养人员向甲方提供"电梯保养维修报告书"并由甲方签认;如乙方保养人员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保养项目进行保养,或违反甲方的有关制度,甲方应通知乙方;因保养不良造成甲方的电梯故障,乙方应负责修复。
4.乙方负责每三个月向甲方提供一份电梯运行状态汇总报告和存在问题的改进建议。
5.乙方在检查电梯时,如确认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提出维修项目、更换预定期限及其费用,在征询甲方同意后方可工作。甲方有责任决定工程接受与否,否则因上述延误而导致电梯及任何性质索赔,乙方概不负责。因使用方法不当造成电梯损坏,需进行维修等,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6.负责向甲方提供统一、全天24小时服务热线053X7876,快速受理甲方的故障申报。
六、免除责任的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非乙方配套的产品装置而造成电梯故障、事故与乙方责任无关。
3.因甲方使用不当、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发生意外所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电梯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电梯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3.甲方逾期付款并经乙方书面催收仍不支付时,乙方有权暂时终止和约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和保留追收已发生的维修费用的权利。
4.甲方逾期付款或乙方未按时完成保养工作,使对方的工作被迫中止并造成损失的,以保养费总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八、协商、诉讼: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合作态度共同协商,必要时可以另外签定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金额未含国家规定的各种检测费用。
2.合同期满需延长保养期费用由双方另议。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8:电梯保养合同
立委托保养合约人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保养《 项目名称 》TOSHIBA电梯事务,双方同意订立合同,议定条款如下:
一、保养电梯规格明细及费用
.电梯规格:
保养单价:
二、保养期限
此保养服务从免费保养结束日开始,合约期一年。
三、 付款方式:
合约总价:人民币 元整,即 元整。
付款方式:甲方每季度支付一次保养费, 季度保养费: 元整。甲方未依照约定履行时,乙方可终止保养合约,并免除一切责任。
四、保养方式及服务范围
1.本合约采用:五十项保养,费用均包含在保养费中。
2.乙方每月 2次派遣技术人员。按我国政府部门所制定的有关条例为依据对本电梯设备做机电上之安全检查及各机件之加油润滑、清理点检、性能调整等作业,并作好相应记录。保养范围如附件“电梯保养维修工作范围表”。
3.保养时间:乙方在甲方商定的工作日和常规的工作时间内进行。
4.乙方对升降机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处理和意外事件的技术性服务。除了关人等紧急故障30分钟到达现场维修外,一般故障均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若不能及时到达现场,所有后果由乙方负责。
5.向甲方有偿提供五十项以外的备品备件以及本合同不包含项目的部品更换。
6.保养期限内,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提供保养服务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立即解除保养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解除合同的一切后果。
五、遵请甲方配合项目
1.乙方在保养时,甲方应给予工作上的方便。
2.为确实维护自身利益和电梯品质,甲方应采用正厂指定使用之零件及润滑油类。如因使用之零部件与原设计规格不符而造成之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3.保养期限内,甲方在未得到乙方同意前,不得准许任何人对电梯进行任何装修、翻新、修理、更换,否则乙方对电梯的运行不负任何责任,且有权通知甲方立即终止本合同。
4.官方年度安全检查及限速器校验所须支付之指定代检费均由甲方支付;乙方确保电梯通过年度安全检查,但由于甲方原因造成除外。
六、本合约不承担之项目
1.下列的涂装、规整、修理、更换。
A.轿厢 B.各层厅门 C.门框 D.地坎 E.呼梯盒面板 F.操纵盘面板
G.观光电梯各部分玻璃清洁(电梯井道等)
2.因甲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3.本合同所述设备的附属设备(如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一切翻新、修理、装饰、加装、更换、清理或维修工程。
4.修理或更换工程中的土建工程。
5.各种因国家或政府机关命令、要求而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附件的工程。
6.非乙方承造和安装的设施。
7.任何非乙方所能控制的种种因素而产生的损失、损害或索赔,乙方概不负责,同时也无需对此因素所引起的后果负责。
七.服务费用变更
改变时,经双方协商后应于变更。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达成协议。
2.本电梯若发生任何意外或纠纷,双方无法解决时,以公正单位鉴定为准或由法院判决责任制归属。
3.本契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为准。本约所有附件均不可分割,享有同等效力。
4.本约文字如有删改、未经双方同意签章者:无效。
甲 方 乙 方
公 章: 公 章:
法定代表或授 法定代表或授
权代理人签章: 权代理人签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篇9:施工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范围的电梯及机房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实施保养服务。
1、设备位置:(上海律师)
2、设备编号:
3、设备型号:
4、数量(台):
二、 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
三、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四、服务内容
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选择为全包( )、半包( )、清包( )。
2、乙方出具《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由甲、乙双方按《电梯维修规范》(国标GB/T 18775-20__、《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373号)等的有关规定,协商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定期派技术人员,根据本合同附件内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四、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1、甲方权力:
(1)核查乙方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资格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若乙方原因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经甲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3)随时监督、检查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质量、进度、方法、记录等,将其作为支付乙方维保服务费用的依据。
(4)有权安排专业人员随从乙方工作人员一起作业监督工作,也可组织、邀请本单位或专业机构人士对合同范围的工作进行抽检评估。
(5)考察其同行业公司或乙方的其他客户,对比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如确认乙方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技术实力等不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时,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时,选择和更改服务对象。
(6)在每次保养或维修的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交予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2、甲方责任
(1)在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配合乙方工作人员通过或进入设备维修的专用区域。
(2)严禁无关人员擅入机房,机房内应配有符合消防部门标准的消防器材。
(3)负责设备日常管理工作,并授权专门人员就乙方所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的工作单上签字确认。
(4)当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及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及时通知乙方维修人员,准确告知其单位和所在位置,以免保修通知不详而耽误到达时间。
(5)应设备维护服务的要求,为机房提供足够的照明、冷暖气,按温湿度控制的要求做好通风,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作其他必要的工作,以保证设备高效率运行。
(6)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
3、乙方权利
(1)在服务期限内,甲方不得与乙方以外的个人和组织发生与本合同内容相关的业务往来,否则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在服务期限内如遇与设备有关的变更设计、修复、更换性施工时,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在乙方妥作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3)未经乙方有关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或停止正在保养、维修、调试中的设备。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4)未经乙方有关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因有故障而停止的设备,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5)正常情况下,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经乙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6)除遇不可预见的因素,在本合同或附件规定服务项目外之料件损坏,其更换或修理费用乙方有权令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发生强制性增补安全装置时,甲方有权令甲方承担安全装置的人工和材料费。
4、乙方责任
(1)必须按照本合同或附件约定,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设备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2)维修保养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3)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各种专业工具及设备,保养或修理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4)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紧急故障三十分钟到达现场处理,超出时间引起的事故或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因保养不到位或工作人员违章作业、违法犯纪行为造成甲方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6)乙方工作人员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7)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通过年检,如维保质量原因未能通过定期检测或年检的,发生的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8)因保养不当停梯,若在七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甲方将免付该台设备一个月的保养费,在十五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甲方将免付该台设备服务期限内的保养费。
五、服务费用
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元,每年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元。
共计保养设备数量 (台),年共计: 拾 万 拾 佰 拾 元整。
六、付款方式
银行转帐( ) 支票( ) 现金( ) 其他( )
付款以季度为周期,各期维修保养费均在下季的第一个月内支付。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2、本合同签订后,以前所签订的有关设备的保养合同自动失效。
3、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本合同总金额/年10%的违约金。
4、除本合同中约定终止条款,没有正当、合法的理由双方不得随意提出终止本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5、本合同以外经双方协商确认的附件、补充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署盖章: 签署盖章:
地址: 地址:
时间:
篇10:电梯保养服务合同
甲方:物业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签订本合同。
一、维修、保养的服务范围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合同中列明的供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维修及保养服务。其中包括:。(各部电梯的基本情况请见附件)。
二、维修、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国务院第549号令》、《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_、《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相关规定。
三、维修、维护保养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合同双方无任何一方在到期前1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则合同到期后,乙方有续签合约的优先权。
四、维修、维护保养费
每台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元,以台计,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元,全年合计维保费用为元。维保费用按支付,即自合同生效日起算,每满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
开户行:
帐号: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和扣罚乙方维保服务费。
3、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电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保证上述维保设备属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该等设备拥有合法的委托维保的权利。
4、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5、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6、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7、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8、甲方授权代表:杨国纯,代表甲方在维保过程中相关事宜的签字确认。
9、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11、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12、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3、为保护乙方的技术专利,被更换的零部件涉及乙方技术专利的,应无偿交由乙方回收或当场销毁。
4、MBM2模块化保养(根据各地情况调整)
按照国家规定,乙方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提供至少每15天1次的例行保养工作,乙方发现有可能损害或影响电梯运行安全或质量的因素时,将立即向甲方报告并商议整改方案。
乙方维保人员每次实施维修保养前,应先到甲方工程部签到,完成保养后,提供相关保养记录。
为保障乘客的安全以及延长甲方设备的寿命,乙方把电梯的保养分为几大模块,科学安排合适的保养程序,为甲方延长设备的寿命以及保障乘客的安全性。乙方运用移动工具等支援工具管理路线和技师的能力,以便在不同环境中对不同情况同时管理。
4.1.基本检查
4.2.基本模块
4.3.井道模块(曳引电梯)
4.4.井道模块(液压电梯)
4.5.厅门模块
4.6.门机模块
4.7.主机模块(曳引电梯)
4.8.主机模块(液压电梯)
4.9.控制柜模块
4.10.信号模块
5、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
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甲方发现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应立即拨打服务热线通知乙方从速派遣称职人员处理,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故障造成乘客困于设备内,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6、配件更换服务:
乙方对配件提供全日24小时供应服务,并且免费送货上门。在维保过程中乙方发现需更换的零件,应主动进行更换;由于甲方人为导致的配件损坏,在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应及时更换,甲方须在更换后7天内付款到乙方账户内,否则乙方有权拆除已更换的零件。
配件有偿更换的范围,详见附件。
7、政府年检协助及新法规标准告知:
乙方需负责协助电梯的政府年检工作以及提醒年检时间,政府电梯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法律规定发生改变时,乙方将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为甲方进行此安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相关人工、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如乙方未按本合同6.2.2条款要求的时间按时到达现场维修,出现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甲方收取违约金100元;第三次甲方收取违约金500元,但累计违约金不得超过当月的10%,费用从维保费扣除。
2、任何一方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解除合同或无故拒绝履行合同的,则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维保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不可抗力导致的单方面解除合同除外。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同意或乙方拒绝依约维护保养的除外。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甲方为了对电梯内的人员进行施救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紧急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时间超过约定时间30分钟,甲方为了避免电梯不能运行带来的人群疏导困难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经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因电梯质量问题、乙方维护保养等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承担电梯复验的所有费用。
八、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变更
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3、终止
3.1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从终止本保养合同之日起,乙方将不承担任何与维保工作相关的法律责任:
A.除本协议第七条第3款规定的例外情况,凡未经乙方同意,非乙方人员对设备进行了维修保养,甲乙双方无法就此达成谅解意见的;
B.甲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算(合并或重组除外)或未能偿还应付的债务;
C.甲方延迟支付维修保养服务费超过90日,经乙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
3.2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A.乙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算(合并或重组除外)而无力再履行合同义务;
B.乙方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经甲方书面发函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赔偿请求,并配合甲方进行移交,若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当月计违约三次或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电梯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免责条款
1、如遇战争、罢工、暴乱、自然灾害等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则甲、乙方对第五、六条所承担的责任将予以免除。
2、因甲方未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书面合理建议所产生之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更新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的设备代码为: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单位名称:(章)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1:电梯产品保养合同模板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保养部门:
联 系 人: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急修电话:
邮 政 编码: 法人委托人:
休 息 日: 联 系 人:
户 名: 户 名:
开 户 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 约 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双方按照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保养服务内容条款。
一、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的前提情况下生效。
二、 本合同所述及的“电梯设备”是指在本合同中列出的、由甲方委托乙方保养的、已经政府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并允许使用的各类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甲方设备的总称。
三、 服务对象
甲方委托乙方对于 公司的电梯设备提供保养服务。(电梯设备的具体规格详见本合同条款:“八、电梯设备规格和服务费用“中表一所列)
四、 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服务时间
1 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确定在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下午4:30)内进行,甲方若有特殊需要,乙方也可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内提供服务,但需要另行计费。
2 本合同所保养的电梯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
六、乙方的服务内容
甲方根据需要,确认并要求乙方以 □A方式 □B方式 □C方式 提供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一( C )”。
七、双方责任
乙方的责任:
1、 在提供服务时,当甲方保证提供实施服务条件的前提下,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 严格按照附件一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并根据乙方所提供的”(电梯)保养年度作业计划表“(附件二)所列的项目进行,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保养工作。
3、配件。
4、 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有效服务期内的电梯设备实施年检,对政府主管部按照合同约定的保养方式,提供确保整机正常和安全的运行所需的备品门提出的保养环节、部位的整改内容、项目及时提供免费整改。
5、 在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有效服务内,如存在的故障(不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畴内),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
6、当存在的故障可能严重影响电梯设备安全运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暂时停止使用该电梯设备。
7、 如遇天灾人祸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梯零部件损坏,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与修理或进行更换,甲方另行支付材料费,乙方不再计取人工费。
甲方的责任:
1、 负责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对电梯设备日常管理的法规、规定和要求进行全面管理,对乙方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2、 在乙方提供保养服务期间,负责给予乙方合理和充争的停梯时间并协助和管理设备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3、 在有效服务期内,甲方若需对本合同电梯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规章、规定实施,因非乙方实施的上述工程而影响到乙方保养电梯设备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属甲方管理、使用不当、人为损坏、不可抗力或非保养范围内的原因,而导致电梯设备需要修理、更换的,应由甲方负责。在甲方与乙方签订《产品修理合同》后,由乙方实施修理、更换。
5、 甲方应按照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履行电梯使用单位的义务。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经获得并知晓。
6、 政府主管部门对有效服务期内的电梯设备实施年检,对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内容不属于保养环节、部位等引起的整改内容由甲方负责实施整改。
五、 服务费用:每台每年 元,合计每年壹万壹仟元。
六、 支付方式:甲方每半年支付合同额的50%,乙方必须出据正式税务发票。
七、 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 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
2、 本合同及合同附件所述内容之外的其它项目。
八、 其他
1、 服务期内,甲方需要增加电梯设备功能和改变性能时,或因国家颁发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电梯设备进行改造时,双方应在另行签订《产品改装合同》实施。
2、 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负责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 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或者要求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时,双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 本合同服务期满后,双方未及时续签《产品保养服务合同》,但甲方仍然接受乙方继续提供的保养服务的,视作甲方同意本合同的延续,双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5、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篇12:电梯保养合同[页2]_合同范本
三、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1、在保养合同期内,受托方按每月派维保人员对委托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不少于伍次,具体保养时间为。
2、受托方严格按照维保工艺,对电梯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工作,以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3、在合同服务期内,电梯出现紧急故障时,受托方随叫随到,受托方接到委托方电梯故障电话通知后20分钟内,维保人员赶到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4、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受托方应委托方要求对其合同内的电梯免费进行一次全面调试检修。
四、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委托方应缴付维保费:
1、单价 元/年/台;
2、单价 元/年/台;
总计 元 大写 人民币 元整
在维保合同期内,电梯如需要更换700元以下的配件,由受托方免费提供。700元以上的配件费由委托方支付。
五、付款方式
1、委托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认为受托方试用服务期两月内优良,第一次付款为每年合同总价50%计4000元整。
2、余款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分4次支付,受托方与委托方每隔6个月办理一次结算。
六、服务质量
1、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按照受托方《保养施工要求》进行。
2、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gb7588的要求,并通过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年检。
3、受托方维保人员每次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必须做维修、保养记录。该记录单由委托方具体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作为合同执行记录和服务质量、结算依据。
七、受托方责任和权利
1、帮助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正常维修、保养,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2、负责对需要更换的配件向委托方提出说明,在委托方同意后,受托方进行更换(材料费实报实销或由委托方提供材料)。受托方有义务协助委托方计划、采购、储备配件及材料。
3、根据电梯中修、大修周期(三至五年)要求,按期提供中修、大修方案及计划,供委托方参考、决策。
4、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供超越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有支出应由委托方承担,受托方以报价单形式经委托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5、服务期限内,因受托方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人员伤害,其损失由受托方承担。
6、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情报有保密的义务。
7、负责联系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电梯年检(年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8、如合同到期需继续履行,则优先履行并保证在原合同价位以下。
八、委托方责任和权利
1、负责建立健全正常的管理制度。
2、负责电梯每日巡检,并作好巡检记录。(附件:《用户日检记录单》)
3、在受托方的指导下,负责每周对电梯的主要安全装置、主机油位、各部分润滑情况和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整个设备主要部位(厅门、轿厢、机房等)进行清洁工作。
4、负责提供电梯全套技术资料。
5、负责审定受托方的修理方案、计划并及时予以实施,负责制定设备材料、备件储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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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电梯保养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委托人: 法人委托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定日期: 签约地点:
双方按照国家TSGT5001-20xx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使用管理及维护保养规则》的规定,为保证电梯的安全性能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订立本合同,以便遵守。
一、 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 的、位于地址 的 台电梯设备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其中: 产品名称 厂家 型号 层/站 台数
二、 服务期限
1、自年月日止,服务期限届满后,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若合同任何一方对此存有异议,须在服务期满的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
2、当事者一方提出解约的,服务期限在解约通知书送达后壹个月终止。
三、 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
1、本合同的服务形式为普通保养。
1.1 每15天内一次派有专业技术的保养人员,对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工作,以保持设备正常运行。24小时值班电话:
1.2 乙方对设备提供24小时应急处理服务。如遇电梯关人接到报修电话后市区抵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内赶到现场,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1小时。
1.3 向甲方有偿提供备品配件。
1.4本合同提供的常规维护保养工作一般在非公休假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2、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甲方应缴付电/扶梯维护保养费:
(1)每台 元/年, 台 元/年。大写:
(2)配件材料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四、 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开始前一个月,以汇票( )、现金( )、支票( )方式,将服务费用50%计 元,预先支付给乙方,收到款项后此合同方可生效。乙方即向甲方提供服务,余下款项在服务期6个月后一次付清。
2、保养中,零部件和易损件的购置费及相关的费用,须在项目保养之前预先支付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五、 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本合同所述设备的附属设备(如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底隔离网、机房电源等)的一切翻新、修理、装饰、加装、更换、清理或维修工程;
2、修理或更换工程中的土建工程;
3、各种因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或政府命令发生改变需增减安全装置及增加新标准附件的工程及相关设施;
4、因甲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5、非乙方承担和安装的设施。
6、本合同及合同附件所述及内容之外的其它项目。
六、 服务费用变更
服务期限内,由于材料费、劳务费或其它费用价格发生变化,使本合同服务内容或费用发生改变时,经双方协商后应于变更。
七、 双方的责任
乙方的责任
1、乙方在提供服务时,当甲方保证提供实施服务条件的前提下,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2、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按国家行业标准并依照电/扶梯的性能指标对设备提供维护保养服务。电梯的维保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详细维保的项目请见附件(附后),维护保养单需有甲方相关人员签字才视为有效的。
3、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养方式,提供确保整机正常和安全的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
4、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有效服务期内的电梯、扶梯设备实施年检,对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保养环节、部位的整改内容、项目及时提供免费整改。
5、在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有效服务期内对电梯存在的故障,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进行详细记录。
6、当设备存在的故障可能严重影响电梯设备安全运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暂时停止使用该电梯设备。
7、乙方将随时听取甲方对电梯运行信息的反馈,对不正常的运行状况,及时认真分析及纠正。
8、任何非乙方所能控制的种种因素(自然灾害)而产生的损失、损坏或索赔,乙方概不负责,同时也无需对此因素所引起的后果负责。
9、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保养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0、乙方每半年对甲方使用的电梯进行一次电梯应急演练;协助甲方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11、乙方每年度进行的一次自行检查需在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测之前进行,并向乙方出具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并加盖有关专用章的记录或报告。
甲方的责任
1、负责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对电梯设备日常管理的法规、规定和要求进行全面的管理,监督并配合对乙方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2、在乙方提供保养服务期间,负责给予乙方合理和充分的停梯时间并协助和管理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应阻止非乙方员工进入设备维护的专用区域。
3、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内容时,所有支出应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形式经甲方确认承诺后实施服务。
4、一旦发生故障,甲方应立即停用,保持现状,通知乙方检修,严禁强行使用。
5、甲方若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再办理终止事宜。
6、服务期限内,甲方在未告知乙方前,出于安全的考虑不能允许非甲方人员及其他人员对电梯设备进行修理、更换、改动、干扰设备的任何部件。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责任乙方将不负任何责任。乙方若同意甲方自行实施上述工程的,甲方必须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负责电梯日常管理工作,并授权专门人员就甲方所提供的电梯维护保养服务在《保养报告单》上签字确认。
8、甲方应按乙方对设备维护的要求,为机房提供足够的照明、冷暖气,按温湿度控制的要求做好通风以保证设备高效率的运行。
9、甲方应保证电梯紧急报警时能于有关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的联系,同时将在电梯的显著位置张贴乘客须知和安全注意事项包括应急救援电话。
10、在电梯出现关人时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
八、 特别约定
1、为保护西子奥的斯的技术专利,被更换的零部件涉及西子奥的斯技术专利的线路板、电脑板等应交由 回收或当场销毁。
2、本合同正常终止前,若甲方不再拥有电/扶梯的管理权时,甲方应通知乙方并为新的甲方与乙方的签约提供便利条件。本合同正常终止日前或新合同签订前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3、本合同及其所有附件均属商业秘密,未经双方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条款内容。
九、 其它
1、对本合同上述事项产生疑问或分歧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代表签署盖章后,且乙方收到款项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电梯保养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 受托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委托方电梯提供有偿保养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服务范围
受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安装于 的 台电梯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其中:
1、电梯型号 层站 规格 ; 台
2、电梯型号 层站 规格 ; 台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两年。
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1、在保养合同期内,受托方按每月派维保人员对委托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不少于伍次,具体保养时间为 。
2、受托方严格按照维保工艺,对电梯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工作,以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3、在合同服务期内,电梯出现紧急故障时,受托方随叫随到,受托方接到委托方电梯故障电话通知后20分钟内,维保人员赶到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4、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受托方应委托方要求对其合同内的电梯免费进行一次全面调试检修。
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委托方应缴付维保费:
单价4000元/年/台;
单价4000元/年/台;
两台两年总计16000元 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在维保合同期内,电梯如需要更换700元以下的配件,由受托方免费提供。700元以上的配件费由委托方支付。
付款方式
委托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认为受托方试用服务期两月内优良,第一次付款为每年合同总价50%计4000元整。
余款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分4次支付,受托方与委托方每隔6个月办理一次结算。
服务质量
1、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按照受托方《保养施工要求》进行。
2、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GB7588的要求,并通过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年检。
3、受托方维保人员每次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必须做维修、保养记录。该记录单由委托方具体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作为合同执行记录和服务质量、结算依据。
受托方责任和权利
帮助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正常维修、保养,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负责对需要更换的配件向委托方提出说明,在委托方同意后,受托方进行更换(材料费实报实销或由委托方提供材料)。受托方有义务协助委托方计划、采购、储备配件及材料。
根据电梯中修、大修周期(三至五年)要求,按期提供中修、大修方案及计划,供委托方参考、决策。
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供超越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有支出应由委托方承担,受托方以报价单形式经委托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服务期限内,因受托方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人员伤害,其损失由受托方承担。
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情报有保密的义务。
负责联系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电梯年检(年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如合同到期需继续履行,则优先履行并保证在原合同价位以下。
委托方责任和权利
负责建立健全正常的管理制度。
负责电梯每日巡检,并作好巡检记录。(附件:《用户日检记录单》)
在受托方的指导下,负责每周对电梯的主要安全装置、主机油位、各部分润滑情况和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整个设备主要部位(厅门、轿厢、机房等)进行清洁工作。
负责提供电梯全套技术资料。
负责审定受托方的修理方案、计划并及时予以实施,负责制定设备材料、备件储备计划。
负责协助受托方的保养工作。
负责将电梯机房、基站、层门的钥匙交一套专管部门或专管员管理,其它部门和人员不得持有,以明确电梯的安全管理责任。
如委托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其责任界限由当地技术监督局鉴定确认,与之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本合同不承担的项目
本合同所述产品的改造及附属设备(如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底隔离网、机房电源等)的一切翻新、修理、加装、更换、清理或维修工程。
修理或更换工程中的土建工程。
各种因国家或政府机关命令、要求而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附件工程。
违约责任
受托方在对电梯进行维保作业时造成电梯损坏,由受托方负责修好并支付全部的费用。
由于受托方原因,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委托方工作不满意,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受托方对委托方由此造成损失进行相应赔偿。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受托方。
十、其它约定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受托方二份。
篇15:电梯保养服务合同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对委托方电梯提供有偿保养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受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安装于的台电梯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其中:
1、电梯型号层站规格;台
2、电梯型号层站规格;台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
月日,共两年。
三、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1、在保养合同期内,受托方按每月派维保人员对委托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不少于伍次,具体保养时间为。
2、受托方严格按照维保工艺,对电梯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工作,以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3、在合同服务期内,电梯出现紧急故障时,受托方随叫随到,受托方接到委托方电梯故障电话通知后20分钟内,维保人员赶到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4、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受托方应委托方要求对其合同内的电梯免费进行一次全面调试检修。
四、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委托方应缴付维保费:
1、单价4000元/年/台;
2、单价4000元/年/台;
两台两年总计1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在维保合同期内,电梯如需要更换700元以下的配件,由受托方免费提供。700元以上的配件费由委托方支付。
五、付款方式
1、委托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认为受托方试用服务期两月内优良,第一次付款为每年合同总价50%计4000元整。
2、余款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分4次支付,受托方与委托方每隔6个月办理一次结算。
六、服务质量
1、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按照受托方《保养施工要求》进行。
2、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gb7588的要求,并通过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年检。
3、受托方维保人员每次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必须做维修、保养记录。该记录单由委托方具体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作为合同执行记录和服务质量、结算依据。
七、受托方责任和权利
1、帮助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正常维修、保养,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2、负责对需要更换的配件向委托方提出说明,在委托方同意后,受托方进行更换(材料费实报实销或由委托方提供材料)。受托方有义务协助委托方计划、采购、储备配件及材料。
3、根据电梯中修、大修周期(三至五年)要求,按期提供中修、大修方案及计划,供委托方参考、决策。
4、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供超越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有支出应由委托方承担,受托方以报价单形式经委托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5、服务期限内,因受托方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人员伤害,其损失由受托方承担。
6、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情报有保密的义务。
7、负责联系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电梯年检(年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8、如合同到期需继续履行,则优先履行并保证在原合同价位以下。
八、委托方责任和权利
1、负责建立健全正常的管理制度。
2、负责电梯每日巡检,并作好巡检记录。(附件:《用户日检记录单》)
3、在受托方的`指导下,负责每周对电梯的主要安全装置、主机油位、各部分润滑情况和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整个设备主要部位(厅门、轿厢、机房等)进行清洁工作。
4、负责提供电梯全套技术资料。
5、负责审定受托方的修理方案、计划并及时予以实施,负责制定设备材料、备件储备计划。
6、负责协助受托方的保养工作。
7、负责将电梯机房、基站、层门的钥匙交一套专管部门或专管员管理,其它部门和人员不得持有,以明确电梯的安全管理责任。
8、如委托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其责任界限由当地技术监督局鉴定确认,与之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九、本合同不承担的项目
1、本合同所述产品的改造及附属设备(如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底隔离网、机房电源等)的一切翻新、修理、加装、更换、清理或维修工程。
2、修理或更换工程中的土建工程。
3、各种因国家或政府机关命令、要求而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附件工程。
十、违约责任
1、受托方在对电梯进行维保作业时造成电梯损坏,由受托方负责修好并支付全部的费用。2、由于受托方原因,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委托方工作不满意,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受托方对委托方由此造成损失进行相应赔偿。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受托方。
十、其它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受托方二份。
篇16:电梯保养服务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处
承包项目总负责人:
承包项目现场主管: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整体向前发展,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将项目承包给乙方,双方本着互利共赢、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项目实际订立本协议。
一、承包项目:
二、承包方式:
三、承包项目奖金:
四、工期要求:
自 年 月 日工人实际开工日(即实际进场之日)起算,至 年 月 日止(最终以甲方现场验收与技术协议要求达到的各项指标相符),全部工期 天。
五、质量管理要求:
主合同规定的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要求和业主合理的质量控制项下的约定。
六、现场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环境清洁度应基本符合公司内部管理的要求,乙方必须保持现场整洁,对场地相关机器设备及零部件做好规划,对承包人员做好安全及素质教育工作;
2、乙方必须在每一个重大、紧要工作环节指派项目组长亲临现场指挥,防止错误施工而返工、人员调度不灵而误工及现场安全事故的出现。
七、安全管理要求:
1、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相关操作规程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甲方劳动保护措施不全及施救不力出现的工亡或工伤,甲方承担事故的连带责任,但经双方认可的可以免责的事由除外;
2、无法预测或不可控制的意外伤亡事故的处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职工伤亡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八、项目部资金使用原则:
1、多劳多得,有奖有罚;提前奖励,推后处罚。
2、工程款拨付
(1)工程款由公司代扣相关税费后直接拨付给项目部。
(2)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如发生农民工到公司反映项目部工资没有按时支付的情况,公司代扣部分工程款,用于支付项目部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处罚项目部主要负责人。
3、工程完工后,由项目负责人上报公司综合管理部批复后由财务部拨付工程尾款;
4、奖罚比例
(1)提前完成: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提前完成承包项目,可以优先进入下一个项目的承包;
(2)推后完成:扣除非正常的延误时间后,按工程造价的2%扣除;超过20天,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公司损失的10%。
九、其他约定:
1、乙方在公司指导下安排生产进度,承包过程中不得将承包项目另行转包给他人,在不损害双方利益前提下乙方实行辅项目分包,必须提前15天征得甲方同意;禁止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项目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甲方对项目进度及项目质量的监督和检查。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检查项有:
(1)、项目进度表;
(2)、项目生产、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报告。
3、甲方对乙方负有提供人力资源、生产材料、设施设备、生产用具、生产场地、生产辅助性资金、办公资料、劳动保护等的协助义务,一旦甲方出现违约行为,乙方可据此顺延项目进度。
4、乙方对全体承包人可实施先进的生产激励措施,根据生产情况,乙方可灵活安排员工加班或调休。
十一、本协议与主合同各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
十二、协议履行后,单方对协议的个别条款存在争议或异议,除主合同外,内部承包协议引致的纠纷不诉诸法律,由双方或第三方介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按份承担各自损失。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承包成员(签字):
20__年_月__日
篇17:电梯保养服务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电梯保养服务合同范本5篇,欢迎借鉴参考。
电梯保养服务合同范本5篇(一)
甲方:物业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签订本合同。
一、维修、保养的服务范围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合同中列明的供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维修及保养服务。其中包括:。(各部电梯的基本情况请见附件)。
二、维修、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国务院第549号令》、《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的相关规定。
三、维修、维护保养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合同双方无任何一方在到期前1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则合同到期后,乙方有续签合约的优先权。
四、维修、维护保养费
每台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元,以台计,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元,全年合计维保费用为元。维保费用按支付,即自合同生效日起算,每满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
开户行:
帐号: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和扣罚乙方维保服务费。
3、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电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保证上述维保设备属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该等设备拥有合法的委托维保的权利。
4、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5、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6、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7、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8、甲方授权代表:杨国纯,代表甲方在维保过程中相关事宜的签字确认。
9、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11、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12、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3、为保护乙方的技术专利,被更换的零部件涉及乙方技术专利的,应无偿交由乙方回收或当场销毁。
4、MBM2模块化保养(根据各地情况调整)
按照国家规定,乙方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提供至少每15天1次的例行保养工作,乙方发现有可能损害或影响电梯运行安全或质量的因素时,将立即向甲方报告并商议整改方案。
乙方维保人员每次实施维修保养前,应先到甲方工程部签到,完成保养后,提供相关保养记录。
为保障乘客的安全以及延长甲方设备的寿命,乙方把电梯的保养分为几大模块,科学安排合适的保养程序,为甲方延长设备的寿命以及保障乘客的安全性。乙方运用移动工具等支援工具管理路线和技师的能力,以便在不同环境中对不同情况同时管理。
4.1.基本检查
4.2.基本模块
4.3.井道模块(曳引电梯)
4.4.井道模块(液压电梯)
4.5.厅门模块
4.6.门机模块
4.7.主机模块(曳引电梯)
4.8.主机模块(液压电梯)
4.9.控制柜模块
4.10.信号模块
5、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
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甲方发现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应立即拨打服务热线通知乙方从速派遣称职人员处理,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故障造成乘客困于设备内,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6、配件更换服务:
乙方对配件提供全日24小时供应服务,并且免费送货上门。在维保过程中乙方发现需更换的零件,应主动进行更换;由于甲方人为导致的配件损坏,在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应及时更换,甲方须在更换后7天内付款到乙方账户内,否则乙方有权拆除已更换的零件。
配件有偿更换的范围,详见附件。
7、政府年检协助及新法规标准告知:
乙方需负责协助电梯的政府年检工作以及提醒年检时间,政府电梯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法律规定发生改变时,乙方将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为甲方进行此安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相关人工、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如乙方未按本合同6.2.2条款要求的时间按时到达现场维修,出现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甲方收取违约金100元;第三次甲方收取违约金500元,但累计违约金不得超过当月的10%,费用从维保费扣除。
2、任何一方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解除合同或无故拒绝履行合同的,则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维保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不可抗力导致的单方面解除合同除外。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同意或乙方拒绝依约维护保养的除外。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甲方为了对电梯内的人员进行施救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紧急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时间超过约定时间30分钟,甲方为了避免电梯不能运行带来的人群疏导困难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经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因电梯质量问题、乙方维护保养等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承担电梯复验的所有费用。
八、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变更
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3、终止
3.1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从终止本保养合同之日起,乙方将不承担任何与维保工作相关的法律责任:
A.除本协议第七条第3款规定的例外情况,凡未经乙方同意,非乙方人员对设备进行了维修保养,甲乙双方无法就此达成谅解意见的;
B.甲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算(合并或重组除外)或未能偿还应付的债务;
C.甲方延迟支付维修保养服务费超过90日,经乙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
3.2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A.乙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算(合并或重组除外)而无力再履行合同义务;
B.乙方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经甲方书面发函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赔偿请求,并配合甲方进行移交,若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当月计违约三次或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电梯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免责条款
1、如遇战争、罢工、暴乱、自然灾害等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则甲、乙方对第五、六条所承担的责任将予以免除。
2、因甲方未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书面合理建议所产生之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更新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的设备代码为: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电梯保养服务合同范本5篇(二)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位置电梯实施保养服务:
1、 的建筑物名为 内的小计 台;
2、 的建筑物名为 内的小计 台;
3、 的建筑物名为 内的小计 台;
4、 的建筑物名为 内的小计 台;
三、服务期限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 壹 年。
四、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只需另行计费。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五、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为小包保养,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1.2每月二次派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按(见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1.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5分钟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半小时内到达。
1.4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的免费调换。
1.5因保养不当停梯,若在七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一个月的保养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设备一年的保养费。
1.6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因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1.7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2、甲方的责任
2.1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2.2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时间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2.3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2.4为维护乙方的技术权益,以以坏换新的方式购买乙方的专用部件。
2.5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不当所更换的电梯零部件材料费。
2.6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2.7服务期内,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和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备性能和非经乙方同意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
六、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保养费为:
电梯编号(甲方) 电梯型号 数量(台) 层站 载重kg 速度m/s 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年合计(人民币)
年度电梯保养费总计(大写):
七、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第六个月向受甲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50%,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余下款项在服务期结束前一次性付清。
八、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
2、因乙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九、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后由乙方提供服务。
2、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给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4、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5、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向甲方索取违约金。
6、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8、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其它约定事项皆按原合同实行。
11、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
1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章)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电梯保养服务合同范本5篇(三)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安装于z市 的电梯委托乙方保养维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以及维保价格:
序号电梯型号规格层/站/门台数每台每月维保费每年每台维保费
1GVF-II1000-C0904220.002640.00
一年合同总价(人民币): 壹 万 零 仟 伍 佰 陆 拾 零 元整($10560.00元)
二、服务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在服务期限内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应提前4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期满如未依上述规定提出终止,本合同将自动延长壹年。甲方在与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再办理终止事宜。
三、服务形式和内容
本合同委托的维修保养为常规维修保养。
1、乙方每月 2 次派有专业技术的保养人员,按乙方的工艺和国家标准的规范,对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保养等工作,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乙方维保人员在维保电梯期间周期性检查所有安全装置,并作安全测试。
3、按国家标准系统检查设备,调整润滑各部件,并根据设备使用状态,对电梯的 (1)机械部份:曳引机、蜗杆、蜗轮、曳引轮轴承、制动线圈、制动接触器、电动和电机轴承、油封、刹车皮、轴承;(2)电气部分:控制柜、选层器和调速设备、平层设备、所有的继电器、传感器、电阻、电容、功率放大器、电控器、变压器、接触器、编码器;(3)井道部分:随行电缆、导向轮或复绕轮、钢丝绳、轿厢和对重导轨及缓冲器、上下限位开关、井道内开关、涨紧轮装配、补偿链装配、轿厢和对重导靴;(4)厅、轿门设备:轿厢和厅门机械锁、按钮、外召唤显示器、轿厢内方向指示器、门锁、门吊板、门导靴和强迫关门装置。自动开门机、轿厢门吊板、轿厢门触点称重设备,触板开关、光电、光幕、轿厢框架、风扇和照明设备、应急照明及对讲机等进行常规维修和保养。
四、付款内容和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开始第一个月内,以支票方式将每年维保服务费用的50%计($:5280.00元)支付给乙方,余下款项在服务截止期满前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2、保养期间电梯零部件和易损件的更换须经甲方确认,所需费用必须经双方确定。零部件购置费500元以上的,甲方预先支付,其它购置费每月底结清。约定之外的项目须经双方同意,所发生的费用,乙方在项目完成后一周内与甲方结算。
五、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须为乙方的维修保养提供充分的便利,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给乙方。
甲方应立即停用,并通知乙方检修,严禁强行使用。由于停电或其他原因造成电梯困人,甲方设备负责人应先自行进行援救,同时立即通知乙方排除故障。
6、需要机械吊装才能进行零部件更换的吊装费及维修费由甲方负责,其余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中更换的各类零部件、主机齿轮油均由甲方负责。
7、由于电梯零部件磨损严重或损坏,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报告后应立即批复处理。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处理而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负责及义务
1、乙方必须履行合同约定,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对电梯及其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维修保养期间,乙方发现电梯零部件磨损严重或损坏,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进行紧急处理,直至电梯回复正常运行。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特种设备有关安全作业标准,确保人身及电梯设备安全前提下方可作业,由于乙方人员违规操作造成事故或损失(经技监局鉴定)责任由乙方承担。
4、每次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完工后,甲方应给保养人员签证,以便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质量。
5、乙方须配合甲方电梯通知年检,年检费用由用户负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电梯年检不合格,整改和复检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除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外,并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电梯一旦出现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三十分钟(市区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及时排除故障。
七、其它
1、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形式经甲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2、在服务期限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准许他人对设备装饰、翻新、修理、更换,因此所产生的问题及所发生费用的支出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若同意甲方自行实施上述工程的,甲方必须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甲乙双方应就地办理相应的查验手续。
4、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超出乙方合理控制范围之外事件所引起的损失或责任:如政府行为要求需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的工程、台风暴雨、火灾、偷窃、破坏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可抗力的行为。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未述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电梯保养服务合同范本5篇(四)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梯设备安全监督条例》、《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日常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修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8)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二)。 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55)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
第四条: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在合同到期前15天未书面提出终止合同,合同将自行延续。
第五条: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 元/台× 台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六条: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 □月 □ 季 □半年 □年)支付维护保养费用,具体支付时间和金
额为: (二)支付方式:□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账号 第七条:日常维护保养方式:□清包 □半包 □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
第八条: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 第九条:驻场:乙方( □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人职责: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监督乙方按照合同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并对发生的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说明书; 3)、电气原理图; 4)、电气敷设图; 5)、安装说明书;
6)、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故障及事故记录;
9)、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北京市特种设备登记卡;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录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的钥匙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
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故障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 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 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分钟内(再次最长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
3、现场作业不得少于两个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修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部件完整无损。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工作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
除造成的损失。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 ,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
分费用 %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
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 乙 方的维护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
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检费用。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
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有双发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一) 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
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 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
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年。普
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六条:附则
本合同自鉴定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单位负责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电梯保养服务合同范本5篇(五)
委托方 受托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对委托方电梯提供有偿保养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受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安装于 的 台电梯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其中:
1、电梯型号 层站 规格 ; 台
2、电梯型号 层站 规格 ; 台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两年。
三、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1、在保养合同期内,受托方按每月派维保人员对委托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不少于伍次,具体保养时间为 。
2、受托方严格按照维保工艺,对电梯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工作,以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3、在合同服务期内,电梯出现紧急故障时,受托方随叫随到,受托方接到委托方电梯故障电话通知后20分钟内,维保人员赶到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4、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受托方应委托方要求对其合同内的电梯免费进行一次全面调试检修。
四、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委托方应缴付维保费:
1、单价4000元/年/台;
2、单价4000元/年/台;
两台两年总计16000元 大写 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在维保合同期内,电梯如需要更换700元以下的配件,由受托方免费提供。700元以上的配件费由委托方支付。
五、付款方式
1、委托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认为受托方试用服务期两月内优良,第一次付款为每年合同总价50%计4000元整。
2、余款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分4次支付,受托方与委托方每隔6个月办理一次结算。
六、服务质量
1、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按照受托方《保养施工要求》进行。
2、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gb7588的要求,并通过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年检。
3、受托方维保人员每次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必须做维修、保养记录。该记录单由委托方具体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作为合同执行记录和服务质量、结算依据。七、受托方责任和权利
1、帮助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正常维修、保养,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2、负责对需要更换的配件向委托方提出说明,在委托方同意后,受托方进行更换(材料费实报实销或由委托方提供材料)。受托方有义务协助委托方计划、采购、储备配件及材料。
3、根据电梯中修、大修周期(三至五年)要求,按期提供中修、大修方案及计划,供委托方参考、决策。
4、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供超越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有支出应由委托方承担,受托方以报价单形式经委托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5、服务期限内,因受托方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人员伤害,其损失由受托方承担。
6、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情报有保密的义务。
7、负责联系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电梯年检(年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8、如合同到期需继续履行,则优先履行并保证在原合同价位以下。
八、委托方责任和权利
1、负责建立健全正常的管理制度。
2、负责电梯每日巡检,并作好巡检记录。(附件:《用户日检记录单》)
3、在受托方的指导下,负责每周对电梯的主要安全装置、主机油位、各部分润滑情况和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整个设备主要部位(厅门、轿厢、机房等)进行清洁工作。
4、负责提供电梯全套技术资料。
5、负责审定受托方的修理方案、计划并及时予以实施,负责制定设备材料、备件储备计划。
6、负责协助受托方的保养工作。
7、负责将电梯机房、基站、层门的钥匙交一套专管部门或专管员管理,其它部门和人员不得持有,以明确电梯的安全管理责任。
8、如委托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其责任界限由当地技术监督局鉴定确认,与之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九、本合同不承担的项目
1、本合同所述产品的改造及附属设备(如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底隔离网、机房电源等)的一切翻新、修理、加装、更换、清理或维修工程。
2、修理或更换工程中的土建工程。
3、各种因国家或政府机关命令、要求而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附件工程。
十、违约责任
1、受托方在对电梯进行维保作业时造成电梯损坏,由受托方负责修好并支付全部的费用。
2、由于受托方原因,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委托方工作不满意,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受托方对委托方由此造成损失进行相应赔偿。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受托方。
十一、其它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受托方二份。
篇18:电梯保养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安装于z市 的电梯委托乙方保养维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以及维保价格:
序号电梯型号规格层/站/门台数每台每月维保费每年每台维保费
1GVF-II1000-C0904220.002640.00
一年合同总价(人民币): 壹 万 零 仟 伍 佰 陆 拾 零 元整($10560.00元)
二、服务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在服务期限内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应提前4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期满如未依上述规定提出终止,本合同将自动延长壹年。甲方在与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再办理终止事宜。
三、服务形式和内容
本合同委托的维修保养为常规维修保养。
1、乙方每月 2 次派有专业技术的保养人员,按乙方的工艺和国家标准的规范,对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保养等工作,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乙方维保人员在维保电梯期间周期性检查所有安全装置,并作安全测试。
3、按国家标准系统检查设备,调整润滑各部件,并根据设备使用状态,对电梯的(1)机械部份:曳引机、蜗杆、蜗轮、曳引轮轴承、制动线圈、制动接触器、电动和电机轴承、油封、刹车皮、轴承;(2)电气部分:控制柜、选层器和调速设备、平层设备、所有的继电器、传感器、电阻、电容、功率放大器、电控器、变压器、接触器、编码器;(3)井道部分:随行电缆、导向轮或复绕轮、钢丝绳、轿厢和对重导轨及缓冲器、上下限位开关、井道内开关、涨紧轮装配、补偿链装配、轿厢和对重导靴;(4)厅、轿门设备:轿厢和厅门机械锁、按钮、外召唤显示器、轿厢内方向指示器、门锁、门吊板、门导靴和强迫关门装置。自动开门机、轿厢门吊板、轿厢门触点称重设备,触板开关、光电、光幕、轿厢框架、风扇和照明设备、应急照明及对讲机等进行常规维修和保养。
四、付款内容和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开始第一个月内,以支票方式将每年维保服务费用的50%计($:5280.00元)支付给乙方,余下款项在服务截止期满前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2、保养期间电梯零部件和易损件的更换须经甲方确认,所需费用必须经双方确定。零部件购置费500元以上的,甲方预先支付,其它购置费每月底结清。约定之外的项目须经双方同意,所发生的费用,乙方在项目完成后一周内与甲方结算。
五、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须为乙方的维修保养提供充分的便利,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给乙方。
甲方应立即停用,并通知乙方检修,严禁强行使用。由于停电或其他原因造成电梯困人,甲方设备负责人应先自行进行援救,同时立即通知乙方排除故障。
6、需要机械吊装才能进行零部件更换的吊装费及维修费由甲方负责,其余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中更换的各类零部件、主机齿轮油均由甲方负责。
7、由于电梯零部件磨损严重或损坏,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报告后应立即批复处理。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处理而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负责及义务
1、乙方必须履行合同约定,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对电梯及其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维修保养期间,乙方发现电梯零部件磨损严重或损坏,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进行紧急处理,直至电梯回复正常运行。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特种设备有关安全作业标准,确保人身及电梯设备安全前提下方可作业,由于乙方人员违规操作造成事故或损失(经技监局鉴定)责任由乙方承担。
4、每次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完工后,甲方应给保养人员签证,以便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质量。
5、乙方须配合甲方电梯通知年检,年检费用由用户负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电梯年检不合格,整改和复检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除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外,并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电梯一旦出现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三十分钟(市区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及时排除故障。
七、其它
1、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形式经甲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2、在服务期限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准许他人对设备装饰、翻新、修理、更换,因此所产生的问题及所发生费用的支出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若同意甲方自行实施上述工程的,甲方必须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甲乙双方应就地办理相应的查验手续。
4、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超出乙方合理控制范围之外事件所引起的损失或责任:如政府行为要求需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的工程、台风暴雨、火灾、偷窃、破坏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可抗力的行为。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未述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篇19:电梯保养服务合同
甲方(全称):__
乙方(全称):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由于 大成郡二期一标段2#、3#、5#楼工程需要,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有偿性维修保养施工升降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要求及范围
1、专业技术资质要求:乙方必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升降机专业维修保养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维修保养操作人员专业资格上岗证等。
2、甲方委托乙方有偿性维保的各台施工升降机信息及费用清单:
1)电器部分①观察各电器接触点是否氧化或烧损,若有接触不良应修复;②各电器螺栓是否有破裂,可能存在事故/故障隐患,若有必须及时排除;③各限位器开关和按钮不得失灵,零件若有生锈或损坏必须及时更换;④各电机及各开关板的绝缘必须良好。
2)检查各钢丝绳夹紧固定是否可靠,如有松动必须及时紧固;
3)检查托轮、钢丝绳磨损情况,必要时须修理或更换;检查钢丝绳磨损和断股现象,按钢丝绳报废标准执行;
4)检查金属结构有无裂纹,应特别注意油漆脱落部位,若油漆表面出现较大斜条纹,必须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5)起升卷扬机、减速器应加机械油;各开式齿轮、爬升、滚轮、起重小车等部分加黄油。
4、维保地点与时间:
1)合同维保地点:木渎镇金枫路大成郡项目部现场;
2)合同维保时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施工升降机停止使用。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向其所有维保人员提供工伤保险,甲方不承担乙方所有维保人员的任
何安全责任,所有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在维保期间进出施工现场的所有维保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在维保工作中,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不得违章作业。
3、乙方根据安全主管部门的施工升降机维修保养规定对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升降机进行常规例行保养维护,并按要求做好维保记录,出具签字盖章的真实有效维保记录单。
4、非例行维保,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维保通知起4小时内派人赶到现场维修,如遇特别重大的故障隐患,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到达现场抢修排险。
5、甲方通知乙方保修维修的方式,可以同时采用以下几项或采用其中一项均为有效:1)电话通知;2)传真通知;3)电子邮件通知;4)手机短消息通知。
若乙方改变通讯联络方式,需在24小时内书面告知甲方,否则,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联络方式未能联系上乙方,则视为甲方向乙方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通知义务,按本条第6款的相关约定执行。
6、乙方不维修、或不能通知到、或不按时进场、或不按时完成维修、或同一故障维修两次仍未正常,甲方有权要求停止维修,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维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维修施工升降机时,常用工具由乙方自理,甲方必须派员在场负责协调解决相关事宜能及维修时所需的更换材料。甲方提供拖车、吊车等大型机械,根据实际情况甲方安排辅助工配合,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维保费结算与支付:
按第一条第2款所列清单中的维保单价计算维保费用,乙方收取维保费用时必须出具公司发票。维保费用按月支付,连续两个月未付维保费用,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四、其他: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