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保证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债 权 人:_______________
保 证 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签约重要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以下事项:
一、请您在签约前,再次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
(一)您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经取得充分合法的授权;
(二)您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并特别注意了其中有关责任承担、免除或限制兴业银行责任,以及字体加粗部分的内容;
(三)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的约束。
二、兴业银行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合同的特别约定条款中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
三、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兴业银行咨询。
保证人为债权人给予债务人的借款提供担保。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含义:
一、保证人,指为主合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自然人或法人。
二、担保方式,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又称担保人。
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电讯费等。
第二条 对立约方的说明
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
第三条 主合同
一、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二。
二、主债务实际期限与前款约定借款期限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所记载的期限为准。
第四条 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五条 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包括债权人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要求提前收回的借款本息),保证人都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清偿责任。
二、主债务履行期间,债权人依照主合同约定,宣布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的,保证人对提前到期的主债务及其他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六条 保证期间
一、 保证期间有以下两种方式:
1、全程担保:主合同约定到期一次付清借款本金时,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清本金时,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每期应还本金的保证期间为每个还款日后两年。
2、阶段性担保:保证期间为每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还存在抵押担保的,则: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并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和以债权人为抵押权人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则自该房屋的抵押权利凭证正本等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除;如以其他物品作为抵押物的,则自以债权人作为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利凭证正本等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除。但对于在该日之前已到期的债务人债务,以及该日之前发生保证人或/及债务人的违约而引起的本合同项下债务的,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和相应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的约定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三。
二、债权人按照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贷,或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七条 见索即付
保证人承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均为见索即付,即只要债权人向保证人提交列明保证合同号与主债务金额的借款催收通知文书,保证人应当在收到之日履行清偿责任。同时,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在发出借款催收通知文书后,无须经过法律程序有权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款。
第八条 保证人声明与承诺
一、保证人为法人的,则:
(一)保证人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实体,具有法律规定的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签订本合同已依法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二、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保证人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保证人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三、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有权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划款项用以清偿保证人应承担的债务及其他费用。
五、保证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债权人不接受其为保证人的下列事件:
(一)与保证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二)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三)保证人承担的各类债务、或有负债或向第三人提供的保证、抵(质)押担保;
(四)保证人在与债权人或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合同项下所发生的违约事件; (五)保证人经营亏损或经济效益(收入)急剧下降;
(六)保证人改变经营机制,发生兼并、破产、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联营、合资(合作)、分立、产权转让、解散等情况;
(七)其他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或担保能力的情况。
六、保证人按时向债权人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报告、借款使用情况报告和债权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并积极配合债权人对债务人使用借款资金情况和债务人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资产负债、银行存款、现金库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保证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在不影响债务人今后偿还债务的前提下,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款项。但如果债务人同时面临保证人的追偿和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支付要求,保证人同意债务人优先偿付其对债权人的债务。
八、如债务人与保证人已经或将要就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合同的,则该反担保合同不得在法律或事实上损害债权人在本合同项下享受的任何权利。
九、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保证人如进行任何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与外商、港澳台商签订合资、合作合同;撤销、关闭、停产、转产;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投资公司;以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或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或投资于股份公司,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的交易;进行其他任何机构变更或改变经营性质),保证事先书面通知债权人。如债权人要求追加或更换担保方式和主体,保证人保证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担保方式和主体。
十、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保证人不以任何方式转移、隐匿财产,或放弃、消极行使债权,或者以其他行为造成财产减少。
十一、保证人对在本合同项下及与债权人任何部门或机构、其他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合同、担保合同或其他合同项下所发生的违约事件,保证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债权人。
十二、当债务人未依约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而无须先行行使其他担保权利。
十三、保证人如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任何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将于申请前通知债权人,登记后立即将有关登记副本送达债权人。
第九条 担保人义务的独立性
一、本合同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合同不因其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保证人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债权人、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是未加重债务人的责任的,无须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继续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但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借款期限的,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保证人保证债务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如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均不影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保证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一)违反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与承诺;
(二)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二、违约情况发生后,债权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违约;
(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依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要求保证人支付主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四);
(四)要求保证人赔偿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实际损失;
(五)要求依法撤销保证人损害或可能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三、如保证人经营状况恶化,或丧失商业信誉,或因保证人以外的其他因素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债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 通知
一、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中记载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三、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通知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一)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发出后5个银行工作日;
(二)如果是电传,则为收到对方确认回号之日;
(三)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四、保证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发送的所有通知或文书,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 管辖、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
三、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保证人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成就后生效:
(一)立约双方已签字或盖章;
(二)债权人要求对合同进行公证的,则本合同公证手续已依法办理完毕。
二、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保证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债权人依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应视为债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三、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信用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根据政府部门、银行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建设个人征信工作的需要,保证人应允许债权人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有关信息向上述部门、机构所建立或认可的信用征信系统报送信用信息,并允许相关信息被合法查询。
四、如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自愿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的,若债务人违约,则保证人愿意放弃诉权、抗辩权而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
第十四条 特别约定条款
一、对立约方的说明
(一)债权人: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二)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 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二、主合同
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编号 _______________的《 _______________借款合同》,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币种)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整的借款,借款期限为 ____个月,自 ________至 ________止。
三、保证期间为 _______________(全程/阶段性)担保。
四、保证人违约的,债权人可要求保证人支付主合同项下借款金额 _____%的违约金。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与合同有关的纠纷或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壹式 ____份,债权人、保证人、 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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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3、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 二、系统总造价及其支付:
(一)系统总造价
1、本系统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二)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年 年日止, 完成安装调试(以通过用户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四、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板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五、维修保养:
1、本系统保修期为 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48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以本合同附表一中的价格适当向甲方收费。
3、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签订技术维护协议,乙方应对系统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
4、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4、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七、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战争、天灾等)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进度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 5%计付违约金。
3、本系统若由于系统器材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无偿更换、返修,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八、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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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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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姓名: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担保人姓名: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抵押物的名称:_____
第一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
4、还款方式:
第二条:借款人承诺“
1、按期一定用现金还清债权人借款。
2、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3、借款人承诺签名:
第三条:担保人承诺:
1、担保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担责任。
2、担保范围:所借现金数额和债权人的费用。
3、我自愿担保,如借款人还不清借款,有担保人负责还清所有现金和一切费用。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借款人违约:如不按期归还所借现金,从愈期之日起按日自愿付给债权人百分之1违约金(________元每天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借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债权人、借款人各持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各方和中间人签字指印之日起生效。
债权人签字(指印):_____ 电话:_____
借款人签字(指印):_____ 电话:_____
担保人签字(指印):_____ 电话:_____
中间见证人签字(指印):_____ 电话: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篇3:完善办理制度 强化督办措施 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_人大政协_网
完善办理制度 强化督办措施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市人大在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充分说明了市人大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对我们来讲更是鞭策和鼓舞,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首先,我代表xx县人大常委会向参加会议的市人大领导和其它县市区的领导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地感谢!(鼓掌)对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力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和推动,也是党和国家机关了解群众情绪、倾听群众意见、解决矛盾的主要渠道。而人大常委会对本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办理,有利于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利,有利于调动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积极性,有利于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近年来,我们xx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途径,不断完善办理制度,强化督办措施,使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有了很大提高。下面,我把我们的主要做法向各位领导汇报一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一、提前介入,加强引导,提高代表建议质量。 代表建议质量的高低是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水平的综合反映。它直接影响到代表整体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的有效行使,为了提高代表建议质量,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前提,把好人大代表选举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人大代表,是代表广大人民行使权力的使者,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因此人大代表必须具备优良的政治素质,坚实的文化素质及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只有具备了这样的综合素质,才能不辜负人民的重托,胜任代表工作。2002年底,在选举xx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深入到各个选区严格把关,慎重筛选,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选了出来,xx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共267名,其中党员176人,占66%;大专文化程度的103人,占39%,比上届提高4个百分点;干部59人,占22%;知识分子43人,占16%,比上届提高3个百分点;工人、农民158人,妇女56人,中青年代表242人,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这届人大代表组成结构更加合理,政治素质强,文化水平也有明显提高。二是抓基础,搞好代表学习和培训。代表产生以后,我们针对新当选的代表比较多,对代表工作不熟悉这一状况,及时编印了近10万字的《人大代表读本》一书,发到每位代表手中,并以乡镇为单位,集中时间对代表进行了培训。同时,为了便于学习,我们还为代表订阅了《人民代表报》、《人民权利报》、《人大工作通讯》等报刊,及时为代表提供所需的学习资料。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使代表比较全面地掌握了代表工作的有关知识,熟悉了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抓关键,积极组织代表开展好视察、调查活动。除搞好平时的视察、调查活动以外,每次人代会前,我们都要组织代表开展好视察调查活动。如2005年第三次人代会之前,我们就分两次组织代表进行了视察,第一次是2004年12月15日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视察了污水处理厂、xx集团、xx集团、化工、纸业、xx集团、以及xx镇的、肉联厂、清真肉联厂等。第二次是2005年2月1日人代会召开前夕,组织所有农民代表视察了等。通过视察,代表对我县的政治、经济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提出的建议更有说服力和针对性。四是抓重点,组织代表联系选民,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了方便代表联系选民活动,本届人大常委会按照就地就近、便于活动的原则,把驻乡镇的225名县人大代表编成了35个小组,把驻县直的42名县人大代表编成了5个代表小组。我们坚持每月以小组为单位召开一次选民座谈会、每季度集中走访一次选民的制度,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通过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代表充分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提出了很多有分量、高质量的建议。五是抓规范,加强指导,规范建议的内容和格式。高质量的代表建议要求格式规范,事由明确,内容清楚,可操作性强。每次人代会前,我们都要专门召开乡镇人大主席会议,就“代表如何提建议”做专题辅导,并把《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注意事项》和统一格式的建议专用纸发给代表。同时,为了提高代表建议的质量,我们还把好建议的选题关、内容关和文字关,避免代表所提建议题目过大、要求过高、涉及面过宽等现象。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不仅规范了建议的内容和格式,而且增强了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六是抓审查,严把建议质量关。从我们这里的实践看,代表为引起“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往往将一些渴望尽快解决的具体问题或对某一方面的工作意见扩写成议案。按照法律规定,议案必须由有提案权的机关和达到法定人数的代表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出。由于所提问题不具备议案的性质,基本上被作为建议处理,有的代表建议表达内容不具体、含含糊糊、字迹潦草,有的代表建议偏面、没有全局性等。对这些问题议案审查委员会都严格把关,返给代表重新整理。总之,由于我们从源头上提高了代表素质,搞好了代表的学习和培训,抓好了代表的视察和调查活动,对代表建议进行了严格审查把关,近年来,我县的代表建议质量明显提高。县十五届人大一、二、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177件,闭会期间提出建议69件。这些建议在内容上、文字上、格式上都基本达到了规范化要求,确保了建议的质量。 二、强化措施,完善制度,提高建议办理水平。 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国家机关听取代表意见,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的重要渠道,是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我们xx县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是这样做的:一是梳理分类,明确重点。每次人代会后,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委都及时编印代表建议分类表和代表建议一览表。使代表建议和承办单位对号入座。对代表反映强烈、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并以常委会文件的形式通报“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督促其集中办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办理责任制。为了保证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每年人代会后,我们都及时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常委会分管主任、政府分管县长参加会议,对办理代表建议的重要性、办理的时限、程序和质量提出明确要求,对承办人员进行培训,交办会上共同学习《xx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使承办单位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三是注重质量,逐一把关。我们要求各承办单位的答复意见务必于5月下旬以书面形式,统一格式,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县长审阅签字后送县人大代表联络工委审核。县人大代表联络工委审核后拿出初步意见,向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汇报,然后形成正式意见向主任会议汇报,对答复不诚恳、不规范的予以退回,并限期重新答复。2004年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的代表建议经过审核,有8件答复不合格被退回重新答复。县人大代表联络工委重新审核合格后,函复代表,代表表示满意。四是抓好督办落实,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代表建议答复后,不能只看纸上答复得怎样,还要看代表建议中所提问题解决的如何,是否落到实处。每年我们都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积极做好代表建议的督促落实工作。尤其对代表建议比较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县人大常委会都积极地搞好协调和督导工作,确保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让代表满意。从近年来的办理情况来看,承办单位认识到位,思想端正,能够把办理好代表建议,提高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上来认识,对代表所提出的问题凡是能够解决的,都及时进行了解决,对因条件或政策限制不能解决的也都实事求是、耐心细致地向代表做了解释说明,取得了代表的谅解。如在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x城代表团等代表提出“修复路”的建议。县政府和交通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协调会,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目前这条路已通车使用,总投资700余万元,路程18公里,全部是水泥罩面,公路标准非常高,当地群众非常满意。市、县人大代表、x城镇党委书记激动地说:“关于这条路,我们镇政府多次请示县政府都没有解决,正是人大代表提建议,积极地呼吁才得以解决,非常感谢县人大、感谢人大代表”。再如城区污水污染问题历来是城区市民和城郊居民反映的焦点问题,在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xx乡代表团等代表提出“关于沟污染治理”的建议,县政府认为建议提的好,并采纳了这条建议,在阳谷县城西北角建设了一处日处理废水规模8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日处理规模4万吨,总投资6445万元,目前土建主体已基本完成,投入运营后,斜店沟废水污染将大大减轻,人民的生活环境将大大改善。还有在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x镇代表团代表提出“加快县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建设”的建议,引起县政府的高度关注,并多次召开研讨会研究解决的措施和方案。目前,由xx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县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已基本完工,投入使用后,将为全县老年人提供一处设施相对齐全、功能相对完善的休闲、锻炼场所,并将成为我县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和窗口。五是调查反馈,力求代表满意。代表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是检验“一府两院”办理质量的标准,也是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办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的一个重要内容。为此,每年承办单位答复完后,我们都组成调查组,通过召开代表和群众座谈会、走访提建议代表、向提建议代表函发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调查,对代表不尽满意和需要进一步落实的建议,一一分析原因,反馈给“一府两院”,“一府两院”根据反馈情况专门召开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落实办理措施。各单位将再办理、再落实的情况向代表再做重新答复和补充答复。去年,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57件,通过调查和征询代表意见,代表对3件建议办理结果不满意,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委会同政府办公室进行了认真分析,责成有关部门重新办理落实,并责令有关部门与代表见面,了解代表不满意的真正原因,以便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通过有关部门的重新答复和办理,代表表示满意。六是视察检查,逐项落实。每年第三季度,我们都安排适当时间组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66件,涉及到23个部门,2003年8月27日,我们分3组,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队对其中11个承办建议较多的单位进行了集中视察。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57件,涉及到14个部门,2004年10月15日,我们又组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对所有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在肯定承办单位成绩的同时,对办理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促进了建议的落实。今年9月份,我们还将对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视察。七是听取汇报,坚持“回头看”。把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汇报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是我们搞好督办工作的又一种重要方式,每年年底,下一次人代会召开前,我们都要在常委会上听取“一府两院”的办理情况汇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这样不仅能够促使“一府两院”改进办理代表建议的方式、方法,而且通过“回头看”促进了办理质量的巩固和再提高。各位领导、同志们,我们在办理代表建议方面所做的这些工作,与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各级领导的期望、与兄弟县市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一定以这次座谈会为契机,学习借鉴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贯彻落实《xx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推动我县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谢谢大家!
篇4:担保类-保证合同公司保证人
出借人(甲方):
姓名:电话: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姓名:电话: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姓名:电话: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姓名:电话: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借款人(乙方):
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地址):
保证人(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借款用途为。
未经甲、丙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月利率‰。付息方式为按月付息,每月10日(含10日)支付当月利息,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三条甲方应于本合同及反担保合同签订和办理抵(质)押或公证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乙方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四条无论乙方在同他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合同中,对还款资金来源有任何约定,但约定均不能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
第五条根据乙方的担保申请,丙方愿对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自收到甲方的全部借款的当日内向丙方支付担保费及咨询服务费。若乙方到期不能按时还款,丙方在借款到期后三日内向甲方代偿。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的债权人,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全部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需办理公证的必须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提供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和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3、甲方需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时间足额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保证出借资金的来源合法,因资金来源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2、对借款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3、自觉接受甲方和丙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及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并有义务提供相关各期的损益表、资产负债等报表资料。
4、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承担本合同项下除担保费及咨询服务费以外的有关费用,包括公证、鉴定、评估、登记等事项的费用。
6、接到甲方、丙方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催收函件后,3日内应将签收的回执寄回对方。
7、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转让以及其他足以影响甲方权益实现的行为时,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甲方和丙方,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否则在清偿全部债务之前不得进行上述行为。
8、变更住所、通讯方式、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9、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10、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时,应于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并保证立即归还借款本息。
11、乙方需配合丙方的保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12、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元保证金,合同期满结清相关手续后,丙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
第九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2、要求乙方提供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抵(质)押反担保方式,依法办理抵(质)押手续,或提供合法约定的反担保保证手续。
3、对被担保的借款人进行保后管理、风险监控、借款催收和依法追偿。
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按期支付借款本息,丙方代偿后有权执行抵(质)押财产、实现抵(质)押权以及要求反担保保证人履行义务。
5、乙方若发生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滞纳金和违约金,且在保证金额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每月10日之前(含10曰)支付利息,导致丙方代为偿付的(节假日顺延),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
2、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方向甲方垫付本金及利息的,乙方应自丙方垫款后,无条件向丙方支付全部垫款并向丙方缴纳垫款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丙方将按垫付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收取滞纳金(按实际天数计算)。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诉讼或执行所涉及的利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等均按本合同相关约定计算,直至执行终结。
3、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追偿相关措施,乙方应向丙方支付采取相关措施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向丙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4、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丙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不主动按期还款,最终导致丙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丙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乙方如提前偿还借款需征得甲方和丙方的同意,除按照实际用款月数支付利息(不足一月的部分按一月计算)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需公证的经公证后生效),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时,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公证部门份,自签订之日起连同借款借据一并生效。
第十五条提示
丙方已提请合同各方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各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出借人(甲方)签字:借款人(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保证人(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篇5:检验试剂供货合同
供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经供方与需方自愿、平等协商,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本合同仅限用于双方买卖之目的,不得用于其它目的之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理、担保、融资等。
二、供方同意出售,且需方同意购买本合同约定的血球试剂产品:
1.血球试剂产品类型较多时可另附表格作为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产品报价为含税(___√___)/不含税(___)价格(选项划"√"表示,若不选视为不含税)。
供方承诺自身具备销售本合同项下产品及履行本合同项下相关义务的资质和条件,并按照需方要求提供相关资质予以备案。
三、付款条款:(单位:__________元,币种:__________人民币)
1.双方同意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进行付款结算:__________
①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②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价款的______%,需方和最终用户签订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
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价款的______%,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价款的___%___。
④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价款。
⑤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
供方指定的付款账户如下:
收款人: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账___号:__________
3.供方应在收到需方(全部每笔)合同货款后___个工作日内向需方提交(全部每笔)合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四、产品交付:__________(选项划"√"表示)
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选择填写:__________"某日期"或"某日期以前"或"合同生效后某日数内"或"供方收到某笔款项后某日数内")
五、验收:
1.双方同意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照双方认可的标准(见附件)进行验收。
2.验收由供方、需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需方应及时向供方出具书面验收合格单。验收不合格的,需方有权拒绝收货,并应于___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情况属实的,供方应无条件更换货物,并承担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此给需方造成损害的,供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包装及随机备品:按原厂包装,随机备品按所附标准配置。
七、所有权转移: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至需方。
八、风险转移:产品灭失毁损的风险,自需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供方转移至需方。
九、产品效期
供方向需方销售的试剂/耗材必须在产品的有效期内送货。以到货之日起计算,常规产品的使用效期不少于【_______________】个月,可及时使用产品的使用效期不少于___个月。如遇紧急调货、产品短缺等特殊情况,相关效期由供需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供方销售的产品出厂日期应保证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
十、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以外,无正当理由供方迟延交付产品或提供质量不合格产品、需方迟延付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需方迟延支付货款,每迟延支付1天,应按迟延支付款项部分的___向供方支付违约金。供方迟延交付产品,每迟延交付1天,应按迟延交付部分价款的___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解除
供方延迟交付产品超过___日和/或供方所提供的产品确属质量不合格产品的,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解决纠纷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双方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变更及法律责任的承担等而产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争议出现之日起___日内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纠纷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并适用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地点在________市,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三、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和/或义务转移给任何第三方。
十四、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订立补充协议约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______份,供方持______份,需方持______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署页)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需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篇6:标准产品供货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供方:需方: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供需双方充分磋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
一、项目名称、型号、单价、数量、金额:
二、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1、供货时间:2、供货地点及供货方式:);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按供方企业技术要求生产制造,同时供方保证按需方提出的协议供货质量保证承诺条款履行合同。
四、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验收时间:供方安装完毕后;2、验收方式:供需双方按照合同要求共同验收;4、提出异议期限:安装完毕后一周内;五、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供方提供安装所需的附件,安装工具由供方自行解决;
六、售后服务、保修期:按国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配件责任规定》提供产品三包;供方对产品免费保修一年;
七、付款方式、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需方预付供方合同金额30%,即元,供方安装完毕后经双方验收合格,需方在七天内结清余款。
八、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违约方除按《民法典》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外,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最高不超过5%)的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联,供方、需方各执一联,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需方(签章):供方(签章):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合同签订日期:
篇7:指定商品生产供货合同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的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港)费用的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其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担保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其他约定的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供货合同书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供货内容:
序号产品型号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1
2
3
4
5
合计人民币: 元
注明:含13%增值税,含运费。
第二条 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生产。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量“三包”期为货到之日起壹年。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普包不回收。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资料、工具数量:供方需提供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说明书。
第六条 到货交(提)货方式、地点:南宁市。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南宁市。
第八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国家的标准进行验收。 货到15个作日内必须验收
第九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款到发货 。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有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的,向合同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
供 方需 方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篇9:铁路运输商品供货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3条 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4条 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5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7条 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志;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8条 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根据货物性质,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9条 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10条 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
第11条 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12条 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13条 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14条 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15条 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16条 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17条 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18条 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第19条 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
(二)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于收货人的责任卸车迟延,线路被占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使用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计划;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二)货物包装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
(三)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
(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
第20条 由于托运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21条 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时;
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
第22条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
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条 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六十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
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第24条 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篇10:供货保证书
本人________,与________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同意接受________公司,关于解除与本人的劳动合同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法定节假日补偿等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________元)。
本人承诺领取上述费用后,不再追究________公司因解除与本人的劳动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承诺人: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11:保证合同诉讼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单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自然人,留身份证复印件)
电话:_______________(自然人委托人或法人委托人的对接人)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与纠纷一案,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服务人员:由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上述一案的审诉讼代理人。
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终结(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或双方案外和解、一方撤诉)时止。
甲方应如实地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资料的复印件,以及该专项业务的调查线索,并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若律师办案需要甲方证据原件的,甲方应直接交至乙方单位并由乙方出具证据收条,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乙方指派的律师应以律师行业公认的道德标准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授予乙方律师的服务权限及内容见授权委托书。
本案的诉讼标的为:_______________(行政案件或没有财产标的的不写)。甲方在充分了解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前提下,与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
乙方律师为办理本案支出的差旅费、通讯费和杂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在支付律师费的同时向乙方一并支付__________元费用,由乙方包干使用,不多退少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篇12:线缆供货合同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供应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的电线、电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
注:上述约定单价为固定包死价,包括产品的生产费、包装费、运杂费(运达指定地点)、装卸费、复检费、附属材料费、保险费、税金、利润、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作任何调整,不得随市场或政策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动。
二.供货范围及数量
1. 供货范围:_______工程10#、11#、16#-19#楼电线、电缆的供应。
2. 供货数量:________改造10#、11#、16#-19#楼工程中电线、电缆实际使用的数量。
三.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1.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1)电缆用导体的材料、长期运行温度、短路温度(持续5s)以及导体表面粗糙度等应符合GB/T3956规定;
(2)电缆绝缘材料,绝缘层、护套层厚度应符合 GB12706规定;电缆电压等级AC1000V;
(3)绝缘层、护套层机械物理性(包括护套材料、厚度、含氧指数)应符合 GB12706.1-1991中16.3的规定;
(4)电性能应符合 GB12706.1-1991中16.1和16.2规定;
(5)外护层、内衬层,电缆的填充物材料及屏蔽措施应符合GB/T2952的规定;
(6)结构标记按 GB/T2952规定;
(7)印刷标志应符合GB 6995.3和GA306.1-20______及GA306.2-20______的规定;
(8)耐火、阻燃级别均为ⅠB级;
(9)成品电缆表面应有耐火或阻燃标记、耐火和阻燃级别标记、材料及结构标记、额定电压、芯数×导体标称截面积、本标准编号及生产厂厂名,标志应清楚,耐擦;
(10)电线规格、截面积、电压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AC500V);导线线径和绝缘层厚度偏差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20______。
2.电缆、电线技术要求:乙方供应的电线、电缆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 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及规范的要求。
(1)电缆导线的实验:
a导体直流电阻实验;
b工频交流耐压试验;
c阻燃、耐火电缆的燃烧及通电时间实验;
d根据GB12706.1规定的型式实验。
(2)电缆、电线的一般技术要求:
① 产品符合GB/T 12706-20______标准;
② 阻燃、耐火电缆符合GB/T 19666-20______标准;
③ 试验:
a 电性能符合GB/T 3048-1994标准;
b 非金属材料符合GB/T 2951-1997标准。 c其他技术要求见下表:
四.供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 甲方应在交货前12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乙方提供产品的供货计划(包括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乙方收到甲方供货计划之日起10日内将需供产品生产完毕,并运送至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
2.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工程10#、11#、16#-19#楼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3.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并自行负责卸车至交货地点。
五.验收标准
1.执行国家现行电线、电缆生产标准规范的要求,货至现场检测外观无破损、划痕,包装完整无损坏,达到质监站验收要求。
2.包装及样品要求:执行招标文件第5条、第6条之规定。
六.合同价款
依本合同约定固定单价及实际供货数量据实计算本合同价款。
七.付款方式
1.按供货量及工程形象进度分三次支付:乙方送至施工现场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的供货量达到本合同工程施工用货总量的50%时,甲方支付乙方实际合格供货量价款的70%;乙方完成全部供货量,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至全部合格供货量价款的70%;本合同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至全部合格供货量价款的95%;剩余5%的合格供货量价款自本合同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______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______月内无息付清。
2.为保证本合同工程进度的正常进行,如乙方在依约履行本合同,没有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未能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甲方同意建设方依据总包合同的相关规定垫付应付给乙方的货款,由甲方向建设方办理垫付货款的借款手续后,建设方向乙方开具垫付货款的支票。建设方向乙方垫付应付货款后在首次拨付甲方工程款时从中全部扣除垫付货款,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如乙方存在供应电线、电缆不合格或推迟材料进场时间延误工期等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不能按时支付货款,则不在垫付范围内,建设方不提供资金垫付,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 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3天通知乙方。
(3) 甲方应依约向乙方付款,否则,执行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的约定,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乙方责任
(1) 乙方确保所供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供应产品性能稳定可靠、技术先进、数量准确,达到本合同约定验收标准和质监站的验收标准,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有效期内检测报告等质量合格手续。
(2) 乙方确保按甲方的供货计划及时供货至合同约定地点,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3) 乙方所供产品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或建设方通知后_____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重大技术问题、重大故障,乙方应在12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承担保修责任,并承担给甲方或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同意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九.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且承担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所供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和技术要求,甲方和建设方有权责令乙方所供货物全部退场重新供货;如影响工程进度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建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并承担给甲方和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应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真实发票,如乙方所提供发票不符合国家规定而给甲方或建设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或建设方支付乙____________元/天的违约金;如延期交货影响工程进度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建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并承担给甲方和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建设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事项履行完毕之日至终止。
2. 建设方仅依约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约定的垫付义务,其它条款义务由甲方和乙方承担。
3.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协议,如无特殊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建设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篇13:产品供货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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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精品烟叶供货协议书
供方:
需方:
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一、烟叶收购
面积 亩产 总产(斤) 定购 数量(斤) 交货月份 。
1.按照国家规定的分级标准验收。
2.收购地点: 。
3.结算方式: 。
二、供方的责任:
1.春烟要占总种植面积的 %。
2.按交货月份和规定时间地点交货。
3.质量标准:不掺杂、不兑假,水分不超过 %(符合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4.在正常年景下,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完成交售任务的,偿付未完成部分总值 %的违约金。
三、需方的责任:
1.对交售的烟叶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等级和价格标准按质论价,付给供方货款,不得压级压价;如有压级压价,除还足压价部分货款外,应按压价总值 ‰偿付违约金。
2.在烟叶收购时,约时定点并做到随到随收,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如不按合同规定时间、数量收购,偿付收购不足部分总值 %的违约金。
3.奖售和物资供应标准:
(1)每种植一亩烤烟供应标准化肥 斤,饼肥 斤,在移栽前供应到位。
(2)每斤烤烟供应 斤煤。
(3)每收购一斤上、中等烟,奖售一斤贸易粮。下、低等烟奖售半斤贸易粮。级外烟不奖。奖售粮供应 %的细粮。
(4)每交售 斤等内烟,奖售标准化肥 斤,级外烟不奖。
以上四条,如供应不上,偿付供应不足部分 %的违约金,供需双方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有关机关查实证明,可免除或部分免除其承担违约责任。
凡因执行合同发生的异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供方: (公章) 需方: (公章)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 (签字)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 (签字)
地址: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15:车辆润滑油供货合同
甲 方: 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乙 方 : 科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供货协议:
1. 润滑油供货范围、内容及标准
1.1 乙方须按照《供货合同附加条款》(以下简称"附加条款")内规定,向甲方提供专业润滑油产品与相关专业服务。
1.2 乙方须按照附加条款内之润滑油供货内容及标准为甲方提供符合国标或同等标准之润滑油产品。
1.3 乙方须按照附加条款内所规定之时间及安排足够人员与设备为甲方提供润滑油与相关专业服务。
1.4 乙方准备设备润滑油推荐表供甲方参考。
1.5 乙方须定时提供各类 之润滑油资讯与质量报告供甲方参考。
1.6 乙方技术
人员定时与甲方有关部门人员共同检查各润滑油循环系统如管线、油箱和滤芯等,提出相关建议。
1.7 乙方制定各润滑油系统清洁方案供甲方参考。
1.8 乙方对甲方提出灌注润滑油相关之问题提供解决建议及需要时提供现场技术咨询。
1.9 乙方对甲方人员提供不少于一天的基本润滑基础知识与润滑油相关环境、健康和安全知识课程。
1.10 乙方对甲方人员就有关本厂房使用润滑油种类, 提供不少于一天的润滑油应用课程。内容包括正确选择、使用、存储和处理润滑剂。
1.11 乙方技术工程师定期或按甲方合理要求抽取油样,进行相关项目测试和分析,并在十五天内向甲方出具分析报告。分析内容主要为黏度、水含量 、酸值等。同时,分析报告会给出油品是否可以继续服务的建议,以决定是否延长更换油品时间并跟踪设备使用状况。
1.12 乙方协助甲方工厂建立适当的润滑管理模式,以保证设备得到良好维护,减少维修频率、时间,节约费用。
1.13 乙方提供协助简化使用润滑剂的产品的方案供甲方参考,以减少库存(降低库存费用)。同时可减少润滑剂的误用可能性。
1.14 乙方提供协助甲方处理废油与提供废油回收方案。
2. 甲方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员工之表现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2.2 甲方有全权处理及决定于本合同未定事宜。
2.3 合同期内,按附加条款所列润滑油品,经甲方选定后均由乙方配送,甲方不再从其他渠道购进同类油品,以免出现质量或其它问题难于确定责任。但甲方保留对选定润滑油品之最终权利,可按甲方需要进行增删。
2.4 甲方应享有在全年购买金额超过 ¥_300,000.00额外回扣价约全年购入价之 2 %。
3. 乙方权利及义务
3.1 乙方提供甲方润滑油品应不高于零售价格。
3.2 负责安排专业人员提供甲方人员培训。
3.3 应考虑接纳甲方提出的工作安排建议。
3.4 需负担所有运输费用。
3.5 乙方保证按甲方需求提供及时供应,保质、保量, 如遇其一出现问题, 乙方需对甲方作出合理赔偿。
3.6 乙方只对由甲方选定并由乙方供应之加德士产品提供相关服务。对甲方选定之其他产品,乙方可提供合理化使用建议。
4. 费用
供货费用按月结算,每月乙方应提交详实的润滑油供货费用明细表给甲方;甲方审查核对后,润滑油供货费在甲方收到乙方所发的收费通知单后30日内以支票形式支付。
5. 供货期限
供货期限为二年,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
6. 保密责任
6.1 甲乙双方对本合约有关条款内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7. 违约责任
7.1 供货过程中,如遇有争议问题,双方应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协议,双方有权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7.2 若乙方润滑油供货水平不理想,多次投诉或甲方要求改善之后而情况没有完满解决,甲方有绝对权利单方面终止合约。
合约双方吾等同意本润滑油供货合约所载之条件及条款:
甲 方 : 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及签署)
日 期 :
乙 方: 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及签署)
日 期:
篇16:更新改造措施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立合同单位: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贷款单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为了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提高经济效益,除自愿执行《更新改造措施贷款办法》外,经双方商定,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方根据批准的借款申请书,贷给借款方人民币(大写)____元。借款方在合同签订后__天内,向贷款方报送年度分季用款计划(第二年应在年度开始前),贷款方据以及时供应资金。
二、贷款用途、开竣工日期,按批准的借款申请书执行。
三、此项贷款,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全部偿还本息,具体分年还款计划按批准的借款申请书执行。不能按分年计划归还的,作为逾期还款处理。
四、贷款利息按月息___‰计算;逾期归还部分加收利息___%。
五、借款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如果违反规定,或管理不善,损失浪费严重,致使项目在批准的期限内不能竣工投产,贷款方有权停止或提前收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__%罚息。
六、借款方的担保单位是_____________。担保单位保证借款方按期还本付息。贷款到期后,借款方如未偿清本息,由其担保单位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3个月内代为偿还。
七、借款申请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贷款本息偿清之日止失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借、贷、担保单位三方各1份。副本__份,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担保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17:保温材料供货合同
甲方(需方):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照《_____》本着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供应外墙保温材料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价格与数量:价格:______元/吨(含税开发票),暂定______吨
三、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供货时间及数量:甲方提前三天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时保质保量送货。若乙方接到通知后不能按时送货,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窝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产品包装标准:为25K/袋,每袋质量偏差±0.5K,采用材质包装。
六、产品质量要求: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外墙保温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有合格证,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说明书,施工说明书等。乙方交货时,甲乙双方应对乙方所供材料进行留存检验,若检验不合格视为乙方所交该批材料全部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
七、交提货方式和地点: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工地并卸至甲方指定位置,乙方承担运费和卸货费。
八、货物验收方法、地点及期限:乙方供应的货物到达后,甲方及时组织人员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对收到的货物进行留样封存,提交有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质量检验。
九、本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机构复检报告)由乙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的产品质量,否则,由产品质量所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如墙面空鼓、裂缝、脱落、强度低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协助甲方对有质量问题部分工程进行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工程质量合格。拆除和返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承担产品质量问题等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十一、甲方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结算货款,若迟迟不能付款乙方有权拒绝送货。
十二、乙方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约定的产品,若产品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必须及时更换,不得拖延影响甲方施工,否则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窝工损失。
十三、乙方拟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甲方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技术指导和监督,甲乙双方共同协作使得保温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十四、甲方在施工中应按照乙方的技术人员的要求施工,因甲方施工人员造成的货物损耗和质量问题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十五、施工结束后,现场剩余的保温材料,若包装完好未受损坏的全部原价退给乙方。
十六、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遵照合同约定执行,若一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点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关于材料供货合同
甲方(需方):合同编号:
乙方(供方):签订地点:
甲方因承担公路工程施工任务,现向乙方购买必须数量、质量贴合甲方施工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的材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职责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照《_____》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范文之合同范本:材料买卖合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材料产地:。
二、材料名称及规格
三、数量
1、甲方向乙方购买的各种规格名称材料数量分别为
各种规格名称材料最终数量以甲方所承担工程的实际需求量(包括甲方工程变更增、减数量)为准。
2、甲方因设计变更,需要增加或减少订货数量,须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
四、材料价格
1、规格的材料到场(甲方收料场地)单价为:¥(大写:。其中出厂价(含装车费)为:¥;运费(含卸货费):¥。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2、规格的材料到场(甲方收料场地)单价为:¥(大写:。其中出厂价(含装车费)为:¥;运费(含卸货费):¥。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以上单价中包含原材料费、加工费、矿产资源税(费)、江河管理税(费)、营业税、便道便桥费、过飘过桥费、装卸费、运输费、安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损耗和其它损失费用及风险费用等。
五、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材料应贴合甲方所承担的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应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其主要质量技术指标如下:
1、
2、
六、质量检测方式
甲方随时或定期派质检人员对进场材料进行质量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材料,甲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收货并责令清运出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乙双方因检验结果发生争议,由甲方驻地监理部门最终检验确认。
七、交货时间、地点及收货计量方式
1、供贷期限:。各种规格名称材料分月供应量为:
2、交货地点:。
3、乙方在组织材料的生产过程中,应将生产的合格材料及时转运至甲方收料地点或安全处,防止遭受洪水等自然灾害损失。生产及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收货计量方式
双方确认数量后,应立即填写签认收料单作为结算货款的凭据。收料单务必由双方专门指定的人员填写签认。其它人员填写签认的收料单及涂改无效。
八、货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乙方每月凭甲方指定人员填写签认的有效收料单到甲方材料管理部门结算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货款,并带给已结算货款总额的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当月结算货款在支付%,余款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月内付清。所有货款均透过转账或汇付至乙方银行账户。
九、违约职责
按照《_____》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合同争议的处理
合同发生了争议,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篇19:居间服务协议保证就业
居间服务协议书
居间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定义 “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目标企业”系指 公司。其“关联企业”系指目标企业在地区开设的分公司或办事处。
二、合作模式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居间服务,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促成甲方同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签订有关 销售合同,协助甲方维护与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已经形成的合同关系,协助甲方从目标企业取得购货订单。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协助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完成甲方与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的合同签订。
3、乙方协助甲方获取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支付的相应合同款项。
四、甲方义务
1、甲方应该选择以下其中一种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
① ( )乙方促成甲方与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签订合同总额的 %作为居间服务费用。
② ( )乙方促成甲方与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签订合同总额超出
元,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超出部分金额的50%作为居间服务费用,合同超出部分金额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甲方双方各缴纳一半。
2、居间服务费应在甲方与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签订合同后3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若到期不予支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居间费用的30%作为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甲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无条件支付上述居间费用,若有违反,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并支付本协议居间服务费的30%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
六、保密协议
本协议以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均为商业秘密,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密,否则承担过错的赔偿责任,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1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平等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0:供货产品质量保证书
(单位或公司):
我方作为贵公司货物的供应商,向贵公司做出如下保证:
一、关于我方经营资格的保证
我方保证向贵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
二、关于我方供应货物的保证
1、供应货物都有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和相关的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2、供应货物经贵公司书面确认供应品牌后,不作随意更换。
3、供应货物的保质期不低于天,自货物经贵公司验收入库之日起计算。
4、我方认可贵公司的货物验收制度,并在对供应货物进行验收时,严格遵守贵公司的货物验收制度。
5、对未通过验收的货物,保证在贵公司规定时间内补充合格的货物。
6、对通过验收的货物,在贵公司投入使用之前,出现相关证照不全、品牌不符及质量问题的,保证无条件退货,并在贵公司规定时间内补充合格的货物。
7、因我方供应货物的质量问题,对贵公司造成了不良影响的,我方愿承担该批货物价款1-10倍的罚款,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8、我方愿意用供应货物货款的30%作为每月结帐的滚动质保金,于下次结帐时进行结算。
供应商:xx公司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