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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车间的规章制度(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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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车间的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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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室工作守则:

1、进入洁净室人员资格

a、经训练合格及主管审核后之人员得进入洁净室。

b、进入洁净室人员需遵守洁净室之安全规定

c、尚未被认可之员工生、外宾及承揽商须进入洁净室者,应先报备申请领取临时证配于胸前,并应有合格人员陪同在场始得进入。

d、严禁转借他人之临时证或夹带未经核准人员进入洁净室

e、凡违反上述规定给公司照成的经济上损失者将根据损失情况,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或开除等处罚。

2.进入洁净室前之注意事项:

a、员工、外宾及承揽商进入及离开洁净室,需于相关人员做出入洁净室登记。

b、任何人进入洁净室工作或参观,须依规定换穿无尘衣。

c、非经洁净主管许可不得将私人物品(手提袋、书籍等)及非洁净室所使用之工具携入洁净室;维修用之手册及工具在用毕后应立即收起

d、原物料进洁净室车间时,需先在外面拆箱及拭净,并置于货物风淋室携入洁净室车间。

e、在洁净室车间内,不得饮食、嘻闹,或从事其它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3.进入洁净室之程序:

a、踏上换鞋区入口之地板前,必须先将外鞋脱下。

b、外鞋置于一般鞋之鞋柜之中。进入换衣区换穿无尘衣,依规定进入空气风淋室作空气浴

c、空气洗净室内,不可超过6个人同时进入。

d、为避免影响空气正常循环及除尘效果,人员不可倚靠在空气风淋室的门或墙上。人员必须站立于空气洗净室中央踏脚板上轻微摇动双手旋转360度,以帮助灰尘掉落

e、风嘴方向正常应是向下吹气,请勿随意拨弄调整好的风嘴方向,以求达到最大的除尘效果

f、头发必须盖在头罩之内,必要时可使用发罩。

g、口、鼻必须盖在口罩之内:口罩使用后即应丢弃,不可重复使用。;头罩下摆必须完全扎入无尘衣之衣领内

h、无尘衣穿着程序:

(1)口罩

(2)头罩

(3)无尘衣

(4)无尘鞋。

4.洁净室内之注意事项

a、进入洁净室之油漆或物品须先经空气清洗除尘之手续。

b、严禁在设备上书写及刻划。

c、避免在机器上使用胶带粘贴纸张。

d、当使用气枪时,必须置于除尘抽风口,以免灰尘污染产品。

5.废弃物处理:

a、所有废弃物及用过之化学品应依规定之方式处理及倾倒。

b、随时保持整洁,勿将垃圾留给别人,手套、指套、废弃物勿随手丢,应置入垃圾桶内。

c、勿将酸及有机溶剂混合倾倒,以免爆炸。

d、有机废溶剂应倒入专用容器中储存,勿倒入排水系统中。

6.其它注意事项:

a、勿在洁净室内踏步来回走动。

b、非必要相关人员禁止停留在洁净区域内。

设备使用规则

1.所有设备均应依操作手册规定之步骤开机、关机、调试。

2.开机操作人员遇到故障或不确定因素时影响开机或调试,应向当班领导汇报,听候指示,再作处理。

3.洁净室涂装设备的设定状况非经当班领导批准不得任意改变原有之设定。

4.设备的使用状况及使用时洁净室、喷房内的温湿度请详加纪录。

5.凡设备操作不当以至造成污染或损坏应尽速报告并接受惩处,若有故意隐瞒一经查获将加重处分。

6.设备使用完毕应依规定加以清洁。

洁净室安全守则

一般守则

a、在洁净室工作时必须确切地了解每一个工作站可能发生的危险及应采取之安全防护工作。

b、善加使用一些防护设备如眼镜、手套等等。

c、在工作的区域应保持清洁。

d、所有化学品应详加标示。

e、使用化学品后双手需洗净方能饮食或抽烟。

f、处理废弃物时应遵守有关废弃物处理之规定。

g、熟悉紧急应变的步骤及工作区域之紧急应变设备(如灭火器,逃生呼吸器等)之放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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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生产车间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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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组织

1、根据本公司产品生产特点及员工素质的状况,生产部应为车间的生产班组配备最佳的生产工人组合,提高生产效率。选择最适当的人和最适当的工作顺序完成生产任务。要及时做好人员不足时的应急准备措施。

2、要考虑适当的管理幅度,每个班组的人员不宜超过10人。

3、车间管理层次为二级。生产部及生产班组。每个生产班组有一名责任人。每一个生产工人只对一个直接主管负责。生产任务由生产部下达到生产班组,并安排好生产程序。

二、生产管理

1、要采取各种措施,充分调动车间工人的积极性,吸纳相关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程序,提高生产效率。

2、要根据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机器物料置放地点,提高物流管理的效率,提高工作效率。

3、为保证生产组织系统在大部分时间内始终处于一个均衡生产状态,生产管理人员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阐明每一员工的职责及其中工作范围。

(2)生产任务的布置,必须清晰明确。

(3)要研究生产过程的合理性。如有可能应尽量画出流程图表明产品的生产操作步骤,比较能源的可供性及各项设备之能力状况。并编制多个可行的生产进度表。

(4)检查所需材料供应与储存的情形,竞争的供应来源,可替用的材料。

(5)确定维护,材料处理,事务工作,控制程序,运输等所需要的劳务。

4、生产交接班管理

(1)交接班双方人员在交接班时共同对所有设备及仪器仪表的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

(2)接班人员应按时到达工作地点,做好接班准备,接班人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

(3)接班人员未按时到班者,交班人员应报车间负责人,但不得擅自离岗,直至有人顶班为止。

(4)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5)接班人员一经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之后,就表示对“记录”的认可。如交班时的实际情况与“记录”本上不相符,接班人有权拒签。

(6)每班下班前必须认真地填写“交接班记录”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罚。

三、岗位职责

1、生产工人岗位职责:

(1)无条件地服从领导的安排与调派。

(2)在生产车间、库房内严禁吸烟。

(3)按时上、下班,并按要求进行加班。

(4)上班时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随便离岗、串岗,工作时间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5)车间工人既是生产操作工,又是设备维护、修理和装卸工,每次卸车、装车时,原则上大家都必须一同劳动。

(6)爱惜公司的一切财产,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7)不得擅自把公司的财产带回家中。

(8)每班下班前必须对整个车间工作场地进行清扫、整理。

2、生产车间班组长岗位职责

(1)按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组织安排本班的生产。

(2)在生产过程中全权负责本班组的人员调动,合理安排各员工从事生产及其它事务。

(3)负责整个车间设备的开、关机及其正常运转,严格按各机器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负责组织人员维护、修理各机器设备,并作好原始记录。

(5)负责有关设备易损件的申报。

(6)做好每班的“生产记录”、“交接班记录”和“成品入库”手续。

(7)带领本班员工,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标准。

(8)搞好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若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按级汇报,并想方设法积极排除。

3、进料工岗位职责

(1)严格按技术部的配方备料,准确计量每种小料品种的重量。

(2)保证每批料中添加的小料品种及重量都正确无误。

(3)严格按领料手续领取各种原料,不得随便搬取。

(4)每班上班前清理风筒下的粉料,并按规定回制。

(5)每班下班前都应清理永磁筒上的铁杂。

(6)每批原料进完后必须清扫工作场地,将线头、麻绳、碎纸放入指定地点,不得进入生产线中。

(7)协助品控员检查每包原料的感观质量是否合格。

4、接料、计量工岗位职责

(1)每班生产前从仓管员处领取本班所需生产品种的包装袋。

(2)在包装物上加盖饲料名称、生产日期及生产批号。

(3)计量时要求每包成品料都在称量的误差允许范围内。

(4)经常清扫计量秤上的清洁卫生,并经常进行回零调试。

(5)监督成品饲料的感观质量是否合格,对成品饲料有感观疑问的,及时向当班品控员反映。

5、打包、封口、堆码工岗位职责

(1)上班前领好当班所需的缝包线、不干胶带。

(2)打包时要求不漏钉、针脚均匀一致、缝口平整,双道折线。封口要求不干胶牢固、平顺。

(3)堆码成品料时必须按仓管员指定的地点及堆码高度进行堆码。

(4)每班上班前必须清理粉料初清筛下的杂物,并放于指定地点。

(5)每班上班前必须先清扫缝包机内的清洁卫生,并对该注油部位进行润滑。

6、装卸工岗位职责

(1)必须服从仓管员的安排,做到随叫随到,随时装卸。

(2)装车时,按照仓管员指定的品种、地点及数量装车,并协助仓管员做好装车数量记录。

(3)卸车时,按照保管员要求的堆码高度把货物卸于指定地点,并协助仓管员做好卸车数量记录。

(4)卸下的货物要求堆码整齐、牢固,不能人走包倒。

(5)认真清扫卸车场地的清洁卫生。

四、处罚措施

1.严禁在车间及库房内吸烟,违者罚款50元,屡教不改者加重处罚。 2.上班时间不得迟到,违者迟到时间在5分钟之内者,罚款5元/次;超过5分钟者,视为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两天计件工资。 3.未请假不上班者,视为旷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4.上班时间严禁打牌、下棋等与工作无关之事,违者每人每次罚5元。 5.严禁坐踏成品饲料及饲料包装袋,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元。

6.下班前未打扫干净工作场地卫生的,每人每次罚2元。

7.每班必须按规定检查粉碎机的筛片,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否则每人每次罚2元。

8、进料工段应准确计量每批所需原料的包数与重量,若发现生产所用原料与配方有出入者,违者每次罚款10元。

9、进料工段应保证每批料中都按规定加入相应的小料,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0、进料工段对使用的原料已明显变质而不反映者,每次罚款10元。

11、进料工段每班下班前必须清理永磁筒和粉碎机上的铁杂,违者每次罚款2元。

12、接料,计量工段对成品料的感观指标明显不合格而不反映者,每次罚款10元。

13、接料,计量工段用错包装袋、以及打印错了生产日期、批号者,每次罚款5元。

14、接料,计量工段计量超出允许误差范围者,每次罚款5元。

15、打包、封口、堆码工段应保证打包的针脚均匀、整齐、不能漏针,违者每次罚款2元。

16、打包、封口、堆码工段如堆码数量不对、堆码品种混乱者(包括卸车)每次罚款2元。

五、车间请假管理

1.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请假,对于非请假不可者,公司旺季三班生产时,必须自行找到顶班者,并报生产部负责人批准之后方可。

2.请假一律使用书面文字,写好请假条,口头请假一律无效。

3.请假期间无工资。

4.请假必须提前一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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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生产车间管理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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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负责车间生产运营管理;

2、合理调配资源,协调各部门、工序工作;

3、负责组织建立车间生产管理机制、运行流程、成本控制、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及各项规章制度流程;

4、组织落实、监督调控生产过程各项指标;

5、提高生产效率,提供产品质量,改善作业流程,降低生产成本;

6、有效组织生产人员按时按质完成下达的生产任务,保障安全生产;

7、引导各部门沟通协调工作,确保对接顺畅;

8、对生产异常做出及时沟通处理,发现问题跟进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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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电力,生产,全文共 1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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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电厂安全可靠发电,保证电网稳定运行,保证国家资产和投资者的权益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发电行业的特点和我站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电站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  电站实行以法人代表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第四条  电站应在工作范围内,树立“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安全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按照统一的部署,依靠全体员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程、标准,制定适合本站实际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六条  电站必须贯彻“企业安全责任主体”、“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第七条  电站对安全生产事故及异常情况的处理,执行“四不放过”( 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第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电站从事发电、检修、试验、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 目标

第九条  电站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防止发生对电站员工造成伤害、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以下几种事故:

(一)人身死亡事故;

(二)电站垮坝事故;

(三)特大设备事故;

(四)其他特别重大事故。

第十条  电站安全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

(三)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四)不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

(五)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六)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七)不发生由本单位责任造成的有严重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

第十一条  电站实行三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企业不发生人身重伤和一般设备事故;

(二)班组不发生未遂和异常;

(三)个人无违章,实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第三章    责任制

第十二条  电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制度,每年上一级行政正职与下一级行政正职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基层企业要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做到逐级负责。

第十四条  电站法人代表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站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第十五条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职责:

(一)负责组织本单位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并组织实施,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五)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每月至少一次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汇报。按本规定第五十六条定期主持安全分析会议,研究解决生产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六)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的配备符合要求,确保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七)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等安全生产所需经费的投入、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发放;

(八)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中所明确的职责。

第十六条  电站安全生产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法人代表负责。

第十七条  各部门、各岗位应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责任逐级到位,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单位的各项安全工作规定。

第四章 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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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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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三十一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XX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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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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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教[1997]83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搞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务必经常抓、重点抓、反复抓,才能使职工在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在技术上懂得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在操作上掌握安全生产的要领。为了保证安全教育的有效性,特制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公司要教育全体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努力做到安全生产。

2、工程管理部对公司员工要进行不少于8学时的集中统一安全生产教育时间,学习有关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和交通法规,做到安全生产、安全行车,结合公司实际,有针对性进行安全和劳动保护的思想进行教育,抓好安全生产;

3、公司要根据施工任务和特点,利用安全广告、展览、板报、经验介绍、现场分析、班前班后会、知识竞赛等形式,适时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4、工程管理部每年负责对特殊工种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一般应不少于8学时。架子工、电气焊工、起重工、机械操作手等工种的考核检查,未领取上岗合格证书的,一律不予招聘用,对持有合格证书的人员,上岗前要组织对其实际操作、理论、安全生产等进行综合考评,合格者上岗;

5、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对工人上岗前要针对不同工种,有目的、有重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求工人熟记所从事工种的操作规章和安全生产制度,上岗前要进行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6、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坚持和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坚持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职人员要进行检查,发现事故苗头,要及时纠正,消除事故隐患。

教育资料

1、三级教育资料

(1)公司级教育资料

①各级政府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②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急救措施。

(2)工程项目(施工队)级教育资料

①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

②在施工程基本状况和务必遵守的安全事项;

③施工用化工产品的用途,防毒知识,防火及防煤气中毒如识。

(3)班组级教育资料

①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②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③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④本工程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⑤工程项目中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制。

2、转场及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1)施工人员转人另一个工程项目时务必进行转场安全教育。

(2)转场教育资料

①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

②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

(3)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①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务必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②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③教育资料

a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

b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c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d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e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3、特种作业安全教育资料

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作,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4、外施队安全生产教育资料

(1)各用工单位使用的外施队,务必理解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末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2)外施队上岗作业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分别由用工单位(公司、厂或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现场)、班组(外施队)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

(3)外施队上岗前须由用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将外施队人员名单带给给安全部门,由用工单位(公司、厂或分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具体资料是:

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

②安全生产的重要好处和必要性。

③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

④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控制事故发生的措施。

(4)项目经理部(现场)务必在外施队进场后,由负责劳务的人员组织并及时将注册名单提交给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外施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小于8学时,具体资料是:

①介绍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概况。

②讲解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礼貌施工的制度、规定。

③讲解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

④讲解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4)外施队上岗作业前,务必由外施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

(5)对外施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务必分级进行考试。经考试不合者,允许补考一次,仍不合格者,务必清退,严禁使用。

(6)外施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起重工(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龙门吊、桥吊、履带吊、汽车吊、卷扬机司机和信号指挥)、锅炉压力容器工、电焊工、气焊工、场内机动车司机、架子工等,务必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并换领北京市临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

(7)换岗作业务必进行安全和产教育,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从事非本工种的操作岗位作业前,务必认真进行应对面地、详细的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

(8)在向外施队(班组)下达生产任务的时候,务必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凡没有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讲解的。外施队(班组)有权拒绝理解任务。

(9)每日上班前,外施队(班组)负责人,务必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及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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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印刷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1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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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3、引用标准

《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4、职责

4.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4.2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车间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部门内勤,部门内勤进行综合考核后再上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5、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是本部门是否采取有关措施控制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等。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职责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

2、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

3、安全会议情况;

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5、事故调查处理管理情况;

6、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7、安全活动情况;

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9、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情况等。

6、工作要求

6.1各厂、部门、车间、班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责任制要求的扣10分。

6.2 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违章违纪、不安全因素等,要通过查阅文件档案,台帐等资料对职能部门尽职尽责情况进行倒查,如发现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扣10分。

6.3 发生安全生产故事时,按照各类事故处理标准进行处理。

6.4 公司对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每年年底按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7、考核方式

1、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科室、车间安全责任制的综合考核。

2、安全科负责对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进行考核。

3、各科室、车间负责对所属工段(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4、考核领导小组由安委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尽职尽责,客观公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8、考核频次

1、安全目标每年考核一次。

2、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车间安全责任制的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对其范围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4、工段长(班组长)对范围内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9、奖惩办法

1、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考核时,应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进行考核。

2、考核组应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公司领导审阅。

3、考核小组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做好考核记录,保存。安委会应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数额奖金,较差应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处罚。安全责任制考核资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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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印刷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3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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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一)目的:为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充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由生产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委员。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组成。

3、公司安全工程师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及车间设立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4、综合办公室为管理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

(二)安全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安全生产和劳动条件改善规划,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支持安全部门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对失职者或事故责任者给予惩罚。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安全费用。

(6)参加或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定期研究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认真组织好各类安全大检查及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4)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三、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1)综合办公室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并跟踪验证。

(2)负责公司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公司安全文书档案的管理,做好防火工作。

(4)负责工伤员工的社保索赔支付事宜。

(5)负责所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及所辖车辆的年审工作管理。

(6)负责公司安全消防设施的管理。

四、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相关制度和法规,及时向车间领导和有关部门反应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交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对新工人和换岗工人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3)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险情有权暂停作业,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解决。

(4)参加新添或自制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不准使用。

(5)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检查,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并督促实施。

五、设备部安全职责

(1)组织下属员工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安全生产。

(2)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

(3)负责编制、审查本部门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

(4)协助综合办公室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领取、使用、管理,防止火灾发生。

(6)负责新投产的设备包括自制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7)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等操作人员的培训。

(8)对本部门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

(9)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0)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11)负责全厂的电气、机械、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环境保护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全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六、生产车间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

(3)负责组织本车间的员工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调岗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并做好相关原始记录。

(4)坚持安全值班制,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对本车间无法整改的应及时报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5)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6)发生工伤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负责查找原因,采取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七、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对所辖范围内的员工安全教育负责。

(2)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带领全班做到把安全放在首位,决不做任何违章的事。

(3)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领导班组安全开展工作。

(4)坚持开展日常性安全检查,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有检查,班后有总结。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上报车间领导解决。

(5)开展日常性安全教育,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教育职工遵章守纪。

(6)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上级和保护现场,配合上级做好事故检查分析,不隐瞒、不掩盖,如实报告事实真相。

八、一线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纪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九、技术部安全职责

(1)负责公司产品质量改进、新产品开发的设计和实施中的安全和环境因素管理。

(2)负责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3)负责下属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

(4)协助综合办公室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强易燃物品、危险化学品的领放和使用管理,防止火灾发生。

(6)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7)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

十、仓库安全职责

(1)负责制订仓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仓储物品和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2)负责仓库物品的整齐堆放,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3)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并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加强培训。

(4)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发放、保存管理工作,防止火灾发生。

(5)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6)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并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加强培训。

十一、财务部安全职责

(1)按规定标准支付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用品等费用。

(2)按时支付员工劳动保险费用。

(3)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员工安全教育费的支付。

(4)负责下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十二、销售部安全职责

负责下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一)考核办法

1、本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如不履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定,不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致造成安全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并处以50—1000元的罚款,直至开除,触犯法律的将送司法机关处理。

2、当月发生一般及以下安全事故者,扣除责任人和部门主管绩效成绩10分/人次,发生一般以上事故者,责任人和部门主管当月绩效考核成绩取消并取消当年度晋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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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4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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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生产管理

一、生产纪律

1、生产过程中务必严格按产品规格要求生产。

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杜绝浪费。

4、员工务必服从合理的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的工作,不得故意叼难、疏忽或拒绝组长或上级主管命令,对不服从者按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处罚。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上班务必穿工作服。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务必向生产主管请假。

7、持续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状况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二、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指导书或是使用说明书)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若因抢时间造成原材料浪费的按原价赔偿。

3、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4、所有员工务必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5、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三、产品质量

1、务必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对出现的异常状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职责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4、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品不转序。

5、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6、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离开工位时务必关好水电。

四、安全生产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出现任何事故。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班前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五、设备管理与维修

1、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2、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一天空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线、油毡清洁、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4、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5、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6、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出现故障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停止操作。

7、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出一般故障。五项纪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持续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止,通知主管领导检查处理。

8、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9、设备应持续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六、生产秩序管理

1、着工装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并配带所要求的防护用品。

2、上班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3、每道工序务必理解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

4、车间员工与班长、车间主任互相协作,不得争吵、相互打骂。

5、上班前员工严禁酗酒,如有上班前过量饮酒者当日不得出勤,并按旷进行工处理。

6、车间内严禁吸烟。

7、工作时间特殊状况需要外出,务必经班组长同意方可离开,根据状况规定时间,一周累计超过1小时,扣除相应的工资。

8、工作时间不允许乱窜岗位。

9、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若影响了公司的总计划,自行加班完成任务。

10、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11、严禁跨越或坐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

12、上班时除查阅公司有关信息及发、收公司邮件外,一律禁止上网查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任何资料,一经发现,每次扣罚当月工资的20%。

13、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4、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住车间大门。

员工管理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一天空上班务必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每一天班组长务必分别召开例会,组长应将前一天的工作总结公布与众,包括作业不良、品质和出勤状况;并公布当日的生产计划和当天的工作重点,使员工对当天的生产及其他状况有所了解,例会时间应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声音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调动员工的用心性。

二、请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务必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

4、员工请假务必先写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由组长签字交到行管部批签,方可生效;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如有急病可电话请假,上班后补上假条,并出示病历卡,若不能带给有关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三、清洁卫生制度

1、员工要持续岗位的清洁干净,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按规定位置放置,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持续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2、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3、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

4、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水、积油;室内外经常持续清洁,不准堆放垃圾。

5、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

6、坚持现场管理礼貌生产、礼貌运转、礼貌操作、根治磕碰、划伤、锈蚀等现象,每一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工件不按规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点摆放好不走,原始记录不记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四、其他规定

1、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2、每一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临时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生产厂长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3、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

4、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务必向组长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

5、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违者按照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6、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聊天,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

7、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8、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9、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10、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贴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11、员工领取物料务必透过仓管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理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

12、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13、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14、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15、车间员工务必做到礼貌生产,用心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16、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17、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好、坏物料务必分清楚,务必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务必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8、员工有职责维护工作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器件务必捡起。

19、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务必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20、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当日工作人员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掉。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及车间主管的职责。

21、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22、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状况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24、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25、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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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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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厂发展,结合本厂生产车间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车间全体人员,具体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二、员工管理

1.车间全体人员务必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车间员工务必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

3.全体车间人员务必按要求佩带工牌,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4.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聊天,听歌,离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厂指定区域。

5.对恶意破坏工厂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行政中心严厉处理。

6.车间人员如因特殊状况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7.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现场操作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活,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8.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电话,禁止带孩子或外厂人士在车间内玩耍或滥动设备、仪器,由此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9、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浓气味等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

10、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的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状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严厉处理。

11、现场人员务必自律自觉,勇于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破坏车间生产的不良行为,反对一切破坏现象。

三、生产管理

1.车间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车间务必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2.生产流通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负责人报告研究处理。

3.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4.车间人员领取物料时务必持车间主管开具的领料单不得私自拿走物料.生产完成后,如有剩余的物料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域内。

5.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务必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移交物料要交际协调好,标示醒目。

6.车间人员下班时,要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太面,做好设备保养工作。最后离开车间要将门窗,电源关掉,若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最后离开者的职责以及生产主管的职责。

7.下班时(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电源关掉。

8.车间人员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9.员工有职责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四、质量管理

1.车间员工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专检),操作人员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

2.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物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序。

3.严格控制“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示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五、工艺管理

1.严格贯彻执行按照标准、工艺、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2.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在用工装应持续完好。

3.合理化推荐、技术改善、新材料应用务必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4、对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进入车间后要进行自检,贴合标准或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5、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持续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六、定置管理

1.定置摆放,工件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2.做到单物相符,工序小票,传递记录与工件数量相符,手续齐全。

3.加强不合格管理,有记录,标示明显,处理及时。

4.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保证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5.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持续清洁卫生,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七、设备管理

1.车间设备制定专员管理;

2.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一天空上班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线、油毡清洁,油位标准,并按照要求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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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车间的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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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洁净区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才能上岗,并且每年定期体检,如果不合格或者生病则不的进入无尘洁净区。

2、洁净区每个人所占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并且穿上规定得工作服。

3、人员出入洁净室地流程

进入:人进-------换鞋-----脱外衣------洗手------穿洁净服-------手消毒-------风淋

出去:洁净区------出门口------脱洁净服-------穿外衣-----换鞋-------人出

4、凡进洁净区都不得留长指甲,不的涂指甲油,不得戴戒指,手镯,手表,项链,不准吃东西,不得大声喧哗,不的穿工作服离开洁净区或未穿工作服进入洁净区,口罩配戴必须规范

5、洁净车间在每天下班后要用紫外灯消毒一个小时,每月一次甲醛熏蒸半个小时,每次都做好消毒记录。

6、洁净区地周转箱应用无孔带盖周转箱,不地与非洁净区内得周转箱交叉使用。每周清洗不少于1次,保持洁净,清洗后填写“工作器具清洗消毒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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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7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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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资料显示,20xx年7月5日海南红塔卷烟厂火灾、20xx年9月24日上海卷烟厂顶楼火灾、20xx年12月28日南宁卷烟厂在建车间火灾、20xx年3月19日重庆分厂排烟管起火等安全事故,都表明了烟草企业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教训相当沉痛,值得深刻反思。

一、当前烟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

当前,一些烟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或多或少的存在以下问题:随着卷烟生产数量的逐年递增,存在轻安全、重生产的思想,缺乏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环节,人为地将安全与生产割裂开来;党、团、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不突出、职能不明显;随着陆续技改后设备的增加、厂区的扩大、危险源有所增加;安全生产工作会开了,精神明白了,可就是落实不下去,成绩出不来;有的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激情不高,素质和能力与实际要求存在一定差距,轻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履行职责时没有很好地把控好工作原则和尺度,放任自流,得过且过,不善于抓苗头、抓倾向、抓重点,缺少能适应当前安全工作形势的新思维、新模式、新举措;员工有章不循、冒险蛮干;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设备存在缺陷;设备防护装置缺乏;制度不完善、考核机制不科学、合理;一些员工安全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态度不端正、安全知识与安全技能缺乏;安全管理人员对当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指导、监管、考核工作的力度不够;安全检查不认真、不扎实、不彻底,隐患整改不力;事故初期紧急疏散不力,应急能力有待提高;应急救援物资准备不充分;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安全经费存在可投、可不投或多投少投都一样的现象;基础记录填写不及时、内容不真实详细;事故处理管理、安全防护不力;动火动焊、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现场监管不力;不积极主动接受、配合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与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不力;总结、学习、推广先进安全管理经验不力;员工私家车越来越多……这些问题的存在,为烟草企业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

二、新形势下做好烟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以上问题的存在,给当前烟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与挑战。笔者作为生产一线的一名安全员,认为原有的管理思维与模式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以新的眼光和思维,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企业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以下几点建议,仅供参考!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烟草企业能否实现安全生产,攸关行业、企业改革发展宏伟蓝图能否得以顺利实现,攸关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能否得以保障,攸关企业员工家庭幸福能否得以保证,攸关国家与企业属地经济社会能否全面持续健康发展。因此,烟草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国家、行业、企业、员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践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根红线。

(二)进一步加强干部员工安全意识教育与安全业务能力、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干部员工综合素质。

安全生产实践证明: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发生事故的最直接原因。人的安全行为受安全意识的调节,受思维、情感等心理活动的支配;态度、意识、知识、思维决定人的安全水准。

进一步加强干部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安全业务能力与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干部员工综合素质,不仅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也是企业整体发展的需要。因此,烟草企业一方面要通过召开安全会议、观看安全警示教育专题片,以及企业内网、平面电视、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教育引导干部员工遵章守纪,强化安全行为塑造,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和氛围,使干部员工树立“安全保效益、安全促生产、安全保稳定、安全促发展”的思想。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决策层、管理层人员的统筹协调、沟通服务能力与普通员工安全知识、安全防范技能的培训力度。需要强调的是,在干部员工安全意识、安全态度与业务能力、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的教育培训中,要重点把握好教育培训的对象、内容、方式、效果四个环节,切实提高教育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对象的层次性、方式的多样性,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的良好氛围。例如,在培训内容上,要通过对决策层、管理层人员多讲一些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领导对策与方法、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知识等,使决策层在思考问题的时候,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危机意识、预防意识及统筹协调、沟通服务能力,使管理层通过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业务素质,能进一步完善《岗位安全职责》、《设备安全操作维护保养规程》、《应急预案》等制度,督促其在各个岗位、各项工作流程中得到切实落实的能力;向生产一线员工多讲一些车间的生产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概况和岗位安全职责、设备安全操作维护保养规程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典型事故案例;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常见安全标志、安全色介绍,使其熟悉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掌握安全知识与安全技能。在培训方式上,可以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生产现场培训”、“手指口述”、“师傅带徒弟”等方式,既可以节省培训的人力、财力、精力,又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培训效果。

(三)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防漏管失控。

“安全重在基础、基础重在管理、管理重在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通过无数次的经验和血的教训总结提炼出来的,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规范管理,约束人的行为的有效措施。它作为员工作业行为最直观的依据,要求员工必须无条件地执行,是落实安全责任的重要保证,推动着企业安全管理始终向纵深发展。烟草企业应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技术的进步、设备的更新和工艺水平的不断提高,要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需要强调的是,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时,一定要深入生产一线,注重倾听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尊重他们的合理要求,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适用。

“制度重在落实”。“落实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保障”。有了完善的制度,就要大力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建设,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实现安全生产的“闭环”管理。烟草企业要坚持“奖惩并举、重奖重罚”的原则,及时奖惩兑现。突出安全考核,提高安全考核在个人业绩考核中的比重,强推硬逼,坚决压制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和影响企业安全管理的个人行为:一方面对违章、违规的行为实行重罚,取消当事人的当月安全奖,甚至取消当事人的年终奖发放及年度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使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安全问题带来的“切肤之痛”。另一方面,为了引导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企业应出台激励措施,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和配合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并且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实行重奖,以此真正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执章必严、违章必究”。

(四)进一步发挥党、政、工、团等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率、先锋、模范、监督、促进作用,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有不少部门领导认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只是厂长与安保部门的事,与党、团、工会组织无关。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也是不应该的。烟草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要有新的思维模式,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机制。厂长与安保部门确实在安全生产中有着明确的职责、独特的作用,但在新形势下,要建立党、政、工、团共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机制。除了企业一把手与各科室(车间)一把手要以铁的纪律规范自身言行,做好表率,树立领导良好的管理形象外,党委(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作用,时刻结合员工节假日及员工喜庆、悲伤、失意、生物钟等因素,把握员工思想脉搏,关心爱护,疏解协调,增进团结,化解矛盾,预防操作失误或恶性事故;工会(分会)要履行好监督职能,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团委(团支部)要组织开展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演讲比赛、安全“金点子”征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安全征文、夏日防暑降温、青年监督岗、团员身边无事故、安全生产竞赛、安全进家庭(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等活动,以此进一步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党、政、工、团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率、先锋、模范、监督、促进作用,努力开创党、政、工、团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五)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不留盲区,防患未然。

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任务,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保持安全生产必须条件最佳状态的重要手段;是了解安全生产真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决策的主要依据;是进行安全性评价、危险源评估的前提与基础。它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及时发现不安全状态,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本质安全程度;及时发现和弥补管理缺陷;发现潜在危险,预设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并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烟草企业在安全检查中,要组织机械、电气方面的专业人才与安全管理人员,根据检查的目的、要求、阶段、对象的不同坚持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自查与复查相结合、普查与抽查相结合,要突出重点时段(年末岁初、中午不停机吃饭、节假日、防洪抗汛、寒冬腊月、设备技术改造期间),重点部位(变配电室、锅炉房、香料厨房、中控室、仓库、油料室、发丝房、档案室),重点内容(人员、机器、能量、物料与成品、环境、科学技术与管理),重点人群(特殊工种人员、困难员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验收。

烟草企业要以当前行业开展的“安全大检查”活动为契机,树立安全超前管理的理念,加强员工日常教育,改变那种“经验型”、“事后型”疾风骤雨似的管理模式,把管理的重心转向“预测型”、“超前型”、“过程型”,提前规划和行动,超前运行,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查思想、意识、现场、隐患、管理、制度)不留死角、安全隐患零容忍不留情面,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烟草企业应结合实际,实时开展《地震灾害应急预案》、《重大传染疾病事故应急预案》、《变配电事故应急预案》、《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等演练活动,针对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加以改进,以此进一步提高安全专职消防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全员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进一步摆正“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烟草企业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当生产同安全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首先解决不安全问题,然后再进行生产;当出现危及操作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先令停产而后报告。值得强调的是,为了突击完成全年卷烟生产任务、满足春节期间卷烟产品市场供应、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有的企业刻意在岁末年初期间加班加点生产。在这种情形下,企业是很难“顾及”安全工作的。事实上,加班加点生产容易造成员工心理、生理极度疲惫,以及设备长期超负荷运行极易诱发重特大安全事故。因此,企业要摆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辩证关系,在全年生产任务、产品品牌确定下,以及仓库储藏能力相对保证和尽可能地在满足卷烟产品订单需求时,合理、均衡安排每月、每季度的生产任务,力争做到柔性、均衡、高效、安全生产,彻底摒弃“生产淡季耍死了、生产旺季累死了”和安全生产“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八)进一步做好设备安全运转工作。

设备能否安全运转,关系到企业的效益、信誉、生存和发展。屡出故障的设备,不仅会打乱生产的正常秩序,还可能造成事故。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生产中更可能引发危险事故,导致单台、多台设备损毁,甚至整个企业的覆灭,给企业、社会造成严重灾难。生产实践证明:多数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相互作用而发生的。而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是指设备的缺陷,包括设计不合理、维修不及时,安全装置不完善、不齐全,自动化机械化程度低等。所以从安全角度考虑,加强设备管理的直接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消除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从而大幅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烟草企业要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设备管理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和“师带徒”等形式,让设备操作者尽可能全方位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使设备发挥出最佳效能;不断修订完善设备操作、维护责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并同岗位绩效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认真做好设备运行时间、运行状况、生产数量、产品质量等设备运行记录,保证各种原始记录准确无误;定期检查设备的性能、完整、安全状态;制订并严格执行《设备修旧利废和零配件报废管理办法》;认真登记和保管好设备档案,不漏记、不涂改、不遗失、不损伤,确保设备档案的完整;按要求做好设备生产能力的核查、保养水平的统计、安全状态的普查工作,严格执行设备运行交接班制度。

(九)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力度。

烟草企业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技术改造、安全“金点子”征集、消防演练、员工职业健康体检、购置劳保用品、表彰安全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等方面,都需要一定的经费作保障。没有经费,这些工作都很难开展。因此,烟草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足安全生产经费,并实行专款专用,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从而建立有效的安全保障机制。

(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烟草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各阶段相关工作,为顺利通过安全标准化创建评审打下良好的基础。例如,在开展车间员工岗位达标工作中,可以先对各岗位员工进行岗位安全职责、设备操作维护保养规程、现场处置方案与烟草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等知识的培训,然后再组织考试。考试可分理论知识测试(占50%)与现场“手指口述”考核(占50%)两部分。对不合格者再培训、再考核,直至岗位达标为止。

(十一)进一步增加技术含量,实现科技兴安。

预防事故和职业病,必须具备一定的物质技术基础。烟草企业应增加本质安全技术措施,积极购置、采用计算机控制、监控联网、自动报警、安全装置等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的安全技术装置,以此有效降低安全事故、设备故障发生的程度、频率,减少企业损失。

(十二)进一步加大现场安全管理力度。

烟草企业中有80%以上的员工和几乎全部设备都集中在作业现场,密集的人流、物流、能量流、信息流造成了生产现场、工艺的复杂性、连贯性、整体性,以及现场涉及到人、机、料、法、环等因素的多元化,给现场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据统计,90%以上的工伤事故发生在作业现场,70%以上事故是由于员工违章作业和存在的轻视心理、情绪心理、侥幸心理、麻痹心理所造成的。因此,烟草企业必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其管理内容和成效必须在现场管理上得到充分的体现。在现场安全管理中,要逐步建立起一套全面完整的检查、考核、评比体系和办法,对生产作业现场中“人、机、料、法、环”等生产要素进行合理、有效地组织、计划、协调、控制,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和正常运转,并不断予以改进,达到安全文明生产。

(十三)进一步迅速准确获取安全生产信息,及时果断作出反应。

烟草企业要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人流、物流、信息流汇聚而来的安全、危险、事故等信息,认真研究,作出决策,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十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

随着安全管理工作越来越被重视,烟草企业要不断将优秀人才充实到安全管理队伍中去,确保安全管理队伍后继有人、永葆生机与活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增强其业务素质;千方百计提高其工资待遇,使其工作有激情和确保队伍的稳定性。这些举措对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发挥将起到积极作用。

(十五)进一步做好安全基础工作,实现痕迹化管理。

烟草企业要做好安全各项基础工作,及时、全面、真实填写并保管好《安全值班记录》、《安全检查整改记录》、《安全会议记录》、《专项安全活动记录》、《安全考核与奖惩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员工安全档案》、《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危险作业审批记录》、《相关方作业监督检查记录》、《安全分析报表》、《安全职责与目标责任》、《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等,确保有据可查,为安全生产提供第一手资料。

(十六)进一步加强相关方作业安全监管力度。

随着相关方作业的增加,烟草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落实“事前把关、过程督查、事后评估”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相关方在设备保洁、高空、有限空间及动火、动焊作业的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安全。

(十七)进一步珍惜时间,把握时机,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

“时间就是效益、生命”。时间是产品的“摇篮”,也是事故的“温床”。时间与安全生产关系密切,时间对安全生产既有巨大的正面影响,又有严重的负面作用。要搞好安全生产不可须臾忘记时间的地位与作用!

烟草企业要掌握人体生物节律的基础知识,适应生物节律的要求,预防人为失误,降低事故频率,应做好相关工作:应尽可能实行白班生产工作制,尽量减少夜班生产,以适应多数人的生物节律,方便工作、学习与生活;研究如何倒班更适应人体生物节律;关心倒班人员、尤其是正在上夜班人员的生活和睡眠;按照每个人不同的生物节律,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大量事故统计资料显示,事故在时间的进程中发生是不均衡的。烟草企业要百倍警惕气候变化、人事变迁、心理骤变、身体难支、思想差异等事故多发时刻的安全生产工作。

时机是时间的特殊选择,是指具有时间性的良好机会和有利态势。安全生产必须条件完全或基本具备之时,就是生产的良好时机,把握住这个时机,就能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因此,烟草企业要审时度势,把握时机,灵活运用时间隔离原则,加强对事故多发时刻的管理,以便牢牢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

(十八)进一步创建现代化的安全生产环境。

生产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企业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影响着操作人员的心理状态和劳动热情,影响着操作的可靠程度。生产环境的好坏还同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建设和稳定职工队伍等密切相关。创建安全、舒适、卫生的安全生产环境是一切有远见的企业家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

“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安全为代价”。“安全是幸福的基础,也是人生出彩的前提”。烟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较有难度的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预防性、全员性及重要性等特点。在新形势下,烟草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只要做到“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思想上重视、组织上加强、态度上端正、责任上落实、行动上积极、方法上有效、措施上得力、机制上创新、奖罚上分明,就一定能保障企业和谐安全稳定运行,实现企业宏伟发展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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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生产车间文员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文员,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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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承担公司交给的生产任务和其它各项工作。

2、贯彻执行公司生产和质量管理等规章制度及生产工艺文件,负责车间的日常生产活动,不断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季、月的生产作业计划。

3、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关健控制点、质量指标、生产进度、物料消耗、生产成本、产品质量等工作,防止药品交叉污染和混淆差错.

4、负责本车间的厂房、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达到药品生产要求。

5、协助各职能部门做好在本车间开展的各项生产和质量工作。

6、开展节能降耗、增产节约、群众性技术革新、QC小组活动、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等各项活动,进行全面质量管理,持续稳定发展。

7、提高车间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8、充分发挥和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思想觉悟,树立良好的车间风尚,建立一支技术强、作风好,团结协作的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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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生产车间领导的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领导,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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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按时合格交货

2、组织人员进行生产计划分析,制定执行细则,并监督协调生产计划执行,确保生产进度正常进行,保证生产质量及完成时间

3、生产车间人员管理,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监督,组织对生产相关人员进行各项培训和考核

4、负责组织制定生产流程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及生产质量标准,监督执行

5、现场6S管理执行监管

6、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进度协调会议,解决生产过程出现的各种问题

7、生产安全主要负责人,完成公司规定生产安全指标

8、生产过程工时审核,生产人员成本控制,完成公司下达的人均产值指标

9、控制生产/人工成本,进行损耗核算,完成公司规定的成本和损耗指标

9、建立各个职位的岗位职责,并制定等级考核标准,确定人员技能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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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彬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奖励暂行办法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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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增强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意识,及时查处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安监局为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事项的受理部门,具体负责全县举报事项的登记受理、结果反馈等事项。举报电话:029—34927337。

第三条 对下列事项,任何人均有权举报:

(一)不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未取得相应资质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

(三)存在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

(四)在生产经营活动或相关活动中发生的死亡、重伤、中毒事故(不包括由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事故单位或有关人员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的、隐匿不报或未及时、如实报告的。

第四条 举报人可以采用电话、书面等形式进行举报,也可以直接到县安监局举报。举报内容应详实具体,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证据。

举报实行实名制。举报人在进行举报时,应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住址等情况,以便及时与举报人联系。举报人要求保密的,举报受理单位和工作人员应为其保密。

第五条 县安监局接受举报后,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划分,确定负责调查处理的部门。负责调查处理的部门(单位)要责成专人对举报事项进行查证,调查工作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特殊的,经批准,可延至6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负责调查处理的部门(单位)对交办的安全生产事故及事故隐患的举报,应及时办理,并按规定将调查经过、事实情况、处理意见及结果等内容反馈至县安监局。

第六条 对安全生产事故或事故隐患的举报查证,经县安监局核查属实的,按下列办法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一)举报一般事故隐患的,奖励现金200元;

(二)举报较大以上事故隐患的,奖励现金200至500元;

(三)举报重伤、死亡事故或举报情节恶劣、影响特别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奖励现金500元至1000元;

(四)对同一事项,有两人举报的,对第一时间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对其他举报人给予表扬;两人以上共同举报的,共同给予奖励,奖金平均分配;

(五)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举报上述事项,不按此办法奖励。

第七条 对安全生产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的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列支。

第八条 严禁虚假举报、恶意举报。对利用虚假举报骗取奖金的,责令退回所骗取的奖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有关镇、部门(单位)或个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安监、公安、监察、人社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中的事故隐患分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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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生产车间管理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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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车间作业流程,合理安排和调度车间员工和维修任务;监督、检查员工按标准工艺作业,确保安全、高效、有序生产;车间维修人员的工作合理安排及车间看板的调整;

2、制订内部技术培训计划,组织技术攻关,并定期组织内部人员的培训等

3、负责维修车间的现场管理,对车间中的车辆停放、维修进度、维修工艺、维修质量、废旧物品回收处理等负责指导和监督;

4、负责车间内部的5S管理;

5、负责车间专用工具的使用和保管

6、控制维修质量及生产成本;

7、做好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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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2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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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在安全生产的工作中,要做好隐患排查。以下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职责权限。

一、公司总经理对所属各生产、建设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各分管矿(厂)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公司其他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协助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第五条生产、建设单位将生产、建设项目、场所、工程发包、设备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生产、建设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有关业务部门报告。执行公司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监察部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第七条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公司及二级单位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八条安全生产隐患分级。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厂)、部解决不了,须经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科(队)、车间(工段)解决不了,须经矿(厂)、处解决的隐患。

c级:由科(队)、车间(工段)和生产业务部门可以解决的隐患。

第九条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一、各二级单位每月一日前要将上月的a、b级隐患呈报公司安监部,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安监部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集团公司和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

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单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费用。

第十条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公司总经理、矿(厂)长全面负责;分管经理、分管矿(厂)长、各级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既“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二、对于一般隐患,由各单位(车间、厂、科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 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单位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公司安监部及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要对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解决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场所或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改。

第十二条生产、建设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在xx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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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印刷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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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安全生产及目标责任的具体贯彻实施,特作以下考核规定:

一、检查考核小组: 组 长:

组 员:

二、考核时间:

1、项目目标:每月考核一次

2、班组目标:每十天考核一次

3、操作班组职工:每周抽查考核次数不限

三、考核内容:具体的目标措施实施情况及实际操作能力及时间完成能力;是否完成目标并在规范、规程允许范围内;遵章守纪情况。

四、考核办法:现场实测实量、进度完成计划及质量由小组组织人员考核测试。

五、奖罚办法:严格按规定对完成目标的奖励每人次200元,(来自:)对未完成目标计划,每项扣罚50元。

六、年度考核总评价:对完成目标较好的班组及个人和全年奖金挂钩,奖罚分明,实行年终奖金与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挂钩,以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

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

落实,在各自岗位上起到促进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督促提到其自我安全意识及素质,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公司每季度对项目经理部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和文明卫生情况。

二、项日部每月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三、项目部施工员每十天对班组责任制执行情况、班组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发现不执行者进行处罚。

四、对不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5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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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生产,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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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本辖区内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第二条 各施工单位应制订本单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根据项目特点(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特点)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条 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情况进行抽查;到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同时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情况;检查的重点是:救援组织及人员落实情况,通信联系方式情况,救援设备、器材准备情况,与工程项目特点结合的情况,救援时的安全通道和预演情况等。

第四条 发生死亡事故时,施工单位应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生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事故、或情况不明的大规模的倒塌、坍塌事故时,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市、区的建设局,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苏州市建设局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发生5人(含5人)以上死亡事故时,苏州市建设局接报后,立即启动苏州市建设局应急救援预案。

第五条 附件:

1、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的通知》(苏建质〔〕56号)的通知。

2、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制订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苏建质〔〕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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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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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洁范围

办公楼的所有区域(公共区域、办公楼、办公区域、宿舍)的墙壁、地面、大门、楼梯、楼梯扶手、窗户玻璃。

二、保洁时间 早上 07:00~11:00 下午 13:30~16:30

三、保洁作业标准

1、每天上、下午拖扫办公楼楼道、楼梯、大厅、玻璃门,各一次。做到洁净无痰迹,无杂物、无异味、无蛛网、无积灰、无积水、无卫生死角,当日垃圾当日清除完毕。

2、每天上午打扫副总办公室、会议室、公共卫生间、车间及办公楼周围打扫各一次。做到地面无杂物垃圾,墙壁无蛛网、无积灰;副总办公室、会议室桌椅摆放整齐、干净;公共卫生间的便池无黄垢,地板无青苔、污垢;洗手池、洗澡间无污垢、无垃圾;车间及办公楼周围无纸屑、无落叶、无其他废弃物。

3、每周一打扫、整理总经理房间一次。做到整齐、干净 、无杂物垃圾、无异味、无蛛网、无积灰、无卫生死角。无人在时,要确保所有电器关毕,方可离开。

4、每周二擦洗公共场所及副总办公室的窗户一次。做到无积灰、无水痕,干净、明亮。

5、每周三协助食堂人员全面打扫食堂的卫生。做到地面无油垢、无污物、无积水,用具、工器具无污垢、锈迹;门、窗、风扇、墙壁无积灰、无蛛网;桌子、摆架、灶台整齐、干净。

6、每周四拔除办公楼及车间周围墙角和地面缝隙的杂草。做到整洁、无任何杂草。

7、每周五修剪办公楼前两块草坪。做到高度适宜,无枯枝烂叶。

8、公共环境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综合办

①遇到电线、插座等电源问题

②遇到水泄不通、水龙头损坏

③遇到有损坏公物的或其他突发事

9、每天由综合部不定时进行检查,如有工作不到位的,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将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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