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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有成效管理者读后感摘要【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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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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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出于对它故事的好奇,也许是冲着它是本名著,也许是因为数次从各种文章中看到它的经典语句"你以为,就因为我贫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既没有灵魂,也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跟你一样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翻开了它.随后,我就被其中的人物所吸引.

简爱,这个经历丰富曲折,思想活跃独特,具有许多美好品质的小女人,给我以极大的震撼.

里德太太——简的舅妈,在简幼时被迫收留她,但态度极恶劣苛刻,纵容她的"宝贝"儿子欺负,虐待简,而自己也随意打骂她.不可否认,至少她使简不至于流落甚至饿死街头,至少她把简送到了一所慈善学校使她受到了还算不错的教育(尽管她不是出于这么高尚的目的,而学校的条件相当艰苦),但她对简精神上的伤害却是无法因此而抵消的.然而当她重病在床随时可能离世时提出想见简,简却毫不犹豫的请了假赶了一百多英里路去见她,并给予她远超过她两个女儿所给予的关心,甚至在盖茨黑德陪伴她走过了生命中的最后一程.

简对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是多么热烈而深沉,然而当她得知她的主人有个还活着的妻子时,却毅然决然的离开了他,尽管她是那样的不舍,痛苦与绝望.之后,她曾落魄到乞食甚至面临着饿死的威胁.在她漂泊异乡的一年中,她时刻思念着她的主人,但从没想过回去找他或后悔离开他.而当她得知罗切斯特先生已经因为一场大火而又瞎又残时,她却又同样毅然决然的回到他身边,不离不弃的照顾他,爱他,守护他.还记得在海伦(简在洛伍德学校的好朋友)临死前的那个晚上,友谊的力量促使简冒着被传染被发现被处罚的危险溜进病房,与好友做最后的告别并相拥入睡;在舅妈去世后,简陪伴两个童年时轻视她的表姐直至她们各奔东西;刚刚得知自己得到了一笔巨额遗产就立即决定与三个还没来得及相认的亲人分享

简深深牵动着我的心.当读到她在洛伍德学校贫乏艰苦的环境中面对着种.种困难时,我心疼她;当读到她最终通过努力赢得了老师同学的尊敬与喜爱时,我为她感到快乐;当读到她离开了罗切斯特先生身无分文却没人愿意像她伸出援手时,我替她感到担忧;当她终于与罗切斯特先生走到一起得到幸福时,我由衷的为她感到高兴.当简的讲述中最常出现的几个人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的时候,我为他们感到欣慰.简的善良,热情,宽容,勇敢,坚韧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是我读过此书后的收获.她身上体现出的那些高贵而美好的品质,又有多少人可以真正做到呢我思考着简之所以成为这样一个受人喜爱的人的原因.也许是由于天生的慈悲心,也许是她读过的书,所受的教育对她的影响,也许是由于在洛伍德学校经历的磨练,也许是由于一些好人对她的关爱不过,她是不可复制独一无二的.

尽管如此,我仍想像简那样善良,热情,宽容,勇敢,做事坚持不懈而有耐心,有思想有原则.虽然深知不易,但我会努力从一点一滴做起.起初,出于种.种原因读了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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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冰心散文读后感的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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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表达了我们对父母、对长辈的尊重。然而,现在的我们,有几个人真正的做到了孝呢?我读了毕淑敏的《孝心无价》这篇文章,有了很多的感触。

这篇文章主要表达了毕淑敏对“孝”的理解。我对她文章中的语言有着自己的理解,有着自己的感悟。“父母走了,带着对我们深深得挂年,父母走了,遗留给我们永无偿还的心情。你就永远无以言孝。”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对自己的父母说过长达以后要孝顺他们,可这句话是有期限的,我们却都忽略了这一点,总想着拼命的学习、工作,总想以更好的条件来孝顺自己的父母,从而使我们对父母的孝一拖再拖,但人生是短暂的,父母可能在我们尽孝之前离开我们。

那是对父母深深的愧疚,是在我们心中永远无法弥补的对父母造成的伤害。作者在文中也提到了两个关于“孝”的例子,其中一个是苦孩子求学的故事,他的家庭十分困难。

父亲逝去,弟妹嗷嗷待哺,母亲只有去卖血供他上学……我认为他很自私,或许他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使生活更好,但他在实现这个理想的过程中已经对母亲造成了莫大的伤害,这种伤害是无法愈合的。

孝,其实很简单,它可以是父母劳累时递过来的一杯热茶,可以是父母工作一天回到家后吃到的喷香的饭菜,可以是父母辛苦时的捏肩捶腿……无论这种行动是大是小,是轻是重,只要是我们发自内心的,这就是孝,就是我们对父母无限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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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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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

这是金锁记的开头,故事发生在有着每个人都道不完的传奇的上海。

在人物的塑造上,张爱玲把七巧的特点描述得淋淋尽致。我对于七巧的印象首先来自于她的仆人小双对三少奶的仆人凤箫的聊天内容。凤箫问小双“你也是她陪嫁过来的么?”小双冷笑道“她也配!”连仆人也对她不尊重,可想而知她的为人是怎样的差了。张爱玲借仆人的口,说出了七巧在姜家的低下地位,也为故事的开展垫下了厚重的背景。

在我看来,七巧是一个心理极度扭曲的一个悲惨的妇女。故事写到七巧勾引姜季泽,但是姜季泽却不和她乱来。七巧那样做是因为她看到三奶奶兰仙和姜季泽的甜蜜生活而心生妒忌,进而上升为变态的痛恨。她自己一直抱怨没能得到幸福的生活,她也不能忍受别人得到幸福。到后来分家后,姜季泽竟利用她对他的曾经的爱意想骗她卖掉她的田地。可悲啊。她对她的女儿的婚姻的态度上也是如此。长安和世舫已经订婚了,她还骂长安说“不害臊,你是肚子里有了搁不住的东西是怎么着?”试想作为女儿,听到自己的母亲这样侮辱自己,你会不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她亲生的。然后悲剧又发生到她的儿子跟儿媳身上。七巧故意整夜叫长白帮她弄烟,好让她的儿媳生气。儿媳对她的痛恨反而让她觉得很有成就感。故事写到这里,七巧的形象基本清晰了,封建主义社会里一个贪婪的魔妇,极度的拜金主义者。从弗洛依德精神分析学角度来讲,情欲的压抑是曹七巧个体心理变异的动因,丈夫早逝,家人的冷漠,对她变态的性格有着很大影响。

故事中写到“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七巧的拜金主义毁了她自己,也毁了她的儿女。从侧面反映了当时拜金主义之风是如此的猖狂。然而,现在的社会,拜金主义之风丝毫没减。或者我们说是现实主义。女孩子结婚要有车有房,也就是有钱。这可以说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停滞呢?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现实主义的出现凸显了社会激烈竞争的日趋明显。要是对方能使你衣食无忧,谁还愿意去拼个焦头烂额的啊?我想很少有人愿意。是残酷的现实让我们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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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关于《呐喊》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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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只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

文章中只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可以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美好令人向往。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

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

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

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让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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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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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他是一位孤军奋斗,忧郁跌宕,最后征服一切困难,具有萌芽和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精神面貌的王子。

有人说,他是一个代表先进人们为了把人类从压迫中解放出来,热烈的寻求人生的理想和精神枷锁解脱方式,成为解放人类的光荣战斗中的一员杰出战士。

有人说,他还是为了人类美好的理想,反抗社会罪恶的一个人文主义思想家。

也有人说,他更是处于精神危机中的理想与现实冲突中的人,甚至有浓厚的宗教神学色彩和封建意识。

他是谁?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以上的文字是他人对哈姆雷特的解读,而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也是别具一格的。我认为,我们不能静态的去看待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我们应该把他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富有生命力的过程。在莎士比亚的笔下,哈姆雷特从一个无知善良的孩子,一步一步的迈向成熟,最终成为一个英勇的战士。当然在这个净化过程中有许多的徘徊与后退,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而言,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他一有为父报仇想法,就开始为此坚定不移,进行一系列报仇行为,那么我们这个文学上的经典形象将会大打折扣,变得与那些三流小说的人物没有什么区别了。他的经典就是因为他面对复仇,道德,爱情的种.种思考,“生或是死,都是一个问题”,他在积极报仇过程中所表现的一些懦弱与退怯,才让这个形象,更加的真实,更加贴近我们读者的内心世界。并且在某些地方让哈姆雷特的矛盾心理与读者产生共鸣。

哈姆雷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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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呼兰河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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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们上了一篇课文,令我难以忘怀。那就是赵丽宏写的文章——《顶碗少年》。

这篇课文是作者二十年前的事,给我们讲述了一位少年在万众瞩目的舞台上表演顶碗杂技。在简便优雅的乐曲声里,只见他头上顶着高高的一摞金边红花白瓷碗,柔软而又自然地舒展着肢体,做出各种各样令人惊羡的动作,忽而卧倒、忽而跃起……

在那里我体会到了少年的努力,可是好景不长,少年出现了失误,台上没有慌乱。再来一次,又掉了……

少年也准备放弃,一位老者走到了少年跟前对他说了一两句话。我想这必须是对少年鼓励的话。少年听了,他又侑信心了,决定再博一下。果然他成功了,获得了观众们暴风雨般的掌声。

这也让我看到了少年身上的百折不挠、迎难而上、敢于拼搏的精神。

他不畏惧自我的失败有多么尴尬。不丧失信心,只要在拼搏一下,面前的天空必须会出现彩虹。

晚上,我独自在家做数学作业。前面的题目很简单,我做起来十分简便。可是到了最终一题,我做不来了。当我正准备放弃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了早上学的《顶碗少年》中那少年,在大庭广众之下,连续出现了两次失误。他也不放弃,到了最终,最终成功了。

我也应当学那位少年一样,不放弃。我又拿起作业,冥思苦想,最终“柳暗花明又一村”。

没有错,失败乃成功之母,见到了失败也必然有成功!一句歌唱到:“不经历风雨,怎样见彩虹!”对,只要自我努力了,花费了心血,面前就必须会有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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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海洋天堂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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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晚了小说《封神演义》,有很多感慨。

封神演义说的是商朝的最后一个君主纣王,他残暴凶狠,在妖妃妲己的挑唆下日夜歌舞,杀害忠良,终于内乱四起,民不聊生。姜子牙顺应天意,在众神的帮助下,辅佐周武王打败纣王,消灭商朝建立周朝的故事。

他作恶多端,令人发指,他的残暴行径使他的内朝外官心灰意冷,人心离散。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时代在不断的改变和发展,商朝因为纣王而灭亡,我们应该像武王一样,善待人民,做一个心地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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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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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难忘的一课》后,特别是读了这篇文章里面的“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这句话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难忘的一课》主要写作者在中国台湾的一所乡村小学,见到一位年轻的中国台湾教师正在认真的教孩子们学习祖国文字的动人情景,以及在学校礼堂里参观中国历代伟人形象的深切感受,表达了中国台湾民族热爱祖国的深厚感情以及强烈的民族精神,作者被深深的感动。

记得在书上讲过民族英雄郑成功的故事。荷兰殖民者曾侵占过中国台湾,是明朝将领郑成功率领军队,千帆竞发奔向中国台湾,与中国台湾民众一道把荷兰侵略者赶出中国台湾,解救了这受苦受难的千万名中国台湾民众。作文

不管是中国台湾民众,还是明朝将领郑成功……他们都有着一颗热爱祖国的心,都有一个坚定不移的信念,那就是: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我一定要努力学习,,以自己的行动去体现对“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人”的情感,为祖国早日统一做出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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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儒林外史7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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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乌鸦做邻居这个文章是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这篇文章我觉得非常好。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吧。什么都逃不过金闪子得眼睛。鹰眼是世界上最锐利的眼睛,在几百公尺的天空翱翔,一眼就能看见在茂密早从中惊慌逃窜的灰兔子。所以,当一片黑影贼头贼脑从一朵蘑菇状乌云里飘出来,金闪子随意瞥了一眼,就能辨认出来着不仅是同类还是同性,不由得心头陡地一紧。这是鹰的本性。在这么多的文章中,我最喜欢——被摔死的“鹰”这篇。这篇主要内容:在离“我”住的两百公尺,在大青树梢住着一只母鹰。这只母鹰春末孵卵,初冬的小鹰翅膀长硬飞走。转眼间,就到了小鹰展翅飞翔的日子了。

一天早晨,蓝天白云,清风徐徐,是鸟类飞行最理想的气候。 一阵风吹过,吹得它们身体前后摇晃,它们惊慌地“咯咯咯咯咯咯”叫起来,先天就患有恐高症。大枯叶不知疲倦地一遍又一遍地用叫声召唤和鼓励它们飞起来,可对牛弹琴,对鸡谈飞,他的努力注定是要失败的。日落西山,大枯叶累了,嗓子也叫哑了,终于失去了耐心,飞落到横枝上,强有力的翅膀左边一拍,右边一搡,把两只黑鸡推下树去。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两只黑鸡喊爹哭娘的惊叫起来,在空中拼命拍扇翅膀,无奈身体太胖太沉,翅膀太小太轻,斜斜地迅速地坠落下来,“呯”的一声,砸在草地上。

总算是有翅膀的动物,没砸的头破血流,但落在地上也像皮球似的打了几个滚,羽毛凌乱,翅膀的羽毛折了好几根,腿骨似乎也受伤了,趴在地上起不来,仰起脖子“咯咯咯”呻吟。它频繁地在地面和高空来回穿梭。两只黑鸡一次比一次跌得重,摔得惨。终于,两只黑鸡摔得气绝身亡,脚爪朝天躺在草地上。大枯叶在两只死鸡上空盘旋了许久,然后,哀鸣一声,振翅飞向远方。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这句话给我很大的教育,鹰必须学会飞,哪怕牺牲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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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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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山居岁月》,《山居岁月》是由美国的一名作家,名叫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而这本书还获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

作者为什么要写山居岁月则本书呢?因为珍克雷赫德乔治以写自然故事为主的美国著名儿童作家。作品达一百部以上, 获得过许许多多的奖项,深受文坛和大众的推崇 。

《山居岁月》讲述了一个男孩山姆葛博礼从父亲口中得知他的曾祖父遗留下来了葛博礼农场 。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了去寻找山姆葛博礼农场的所有准备的东西,对山姆而言不是一次短暂的旅程或露营是要橡树一样长久地独立地生存就这样开始了。他用人类千百年时间习得又被人类用千百年忘却的生存技巧活了下来。

他的身上蕴藏这场人都没有的一种能力 —— 野外生存的能力。

他在野外生存用活给自己烧出一个树洞和一个储藏室,用乌龟壳做碗和做灯而且还需要一只猎鹰捕食,恰在此时一只猎鹰,从头顶飞过,他就当机立断跟踪这只猎鹰,去找它的巢,结果猎鹰竟然飞到了险峻的峭壁上他鼓起勇气开始攀岩,等他爬到鹰巢旁边时已经筋疲力尽了。突然母鹰回来了,它张开双翅,击中了一下他的肩膀他感到一阵疼痛。不过,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了一只小猎鹰放进口袋,就连忙爬了下去。他在寻找中一路走来,在四季的交替与万物的变迁中他学会了谛听与凝视自然。也给他自身带来了磨练。

十分庆幸能够读到这本书,也让我从中知道眯着你对生活的困难要乐观地去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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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散步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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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周我们上课学了一篇《散步》的文章,故事里流露出来的温馨,让人印象深刻。

这篇课文讲得是: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在田野里散步,中间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儿子要走小路,“我”决定委屈儿子,走大路,但母亲却改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到了一个地方,我蹲下身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背起了儿子,“我”和妻子都走得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起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这篇课文我读出了母亲的善解人意;作者的孝敬母亲;儿子的懂事聪明;妻子的默默奉献。

我和妈妈也经常散步,散步可以让我们放松身心,呼吸呼吸新鲜空气,还可以和妈妈聊天,聊聊学校发生的趣事。这样也可以加强我和妈妈之间的交流与沟通,让妈妈可以了解我,也可以让我了解妈妈的心里面是怎么想的,散步可谓是“一举两得”。

现在“散步”成了我和妈妈必做的事,从“散步”中收获到的趣事也很多。和妈妈一起下楼慢慢地走一走,边走边谈谈新闻等国家大事,这不仅放松了身心,也学到了知识。

如果,你有时间,可以跟家人散散步,不求快,只求和家人在一起交流,沟通。这样也就足够了。

家人不需要我们为他们做的太多,简简单单的陪伴就已经很让他们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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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苏东坡传读后感悟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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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感触颇深。

莫泊桑所写的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人性的冷漠、刻薄,社会思想的不成熟、不公平,对底层劳动人民的蔑视剖析,反映了当时人虚荣骄傲的人性弱点,从中让我们得到了这些启示。

莫泊桑短篇小说中的题材是多种多样的,在他的作品里,有着形形色色的社会生活。像战争的溃败,上流社会的喜庆游乐,资产者的聚会,官僚机构的“例行公事”,小资产阶级家庭的日常生活,宗教仪式与典礼,酒馆妓院里的喧闹……,无一例外都有着形象的描绘,都能使人陷入深刻的思考之中。社会各阶级各阶层的公共人物,从上层的贵族官僚、企业家,到中间阶层的公务员、自由职业者,到下层的工人、农民、流浪汉以至乞丐、妓女,都得到了十分鲜明的勾画。在法国广阔的天地中,从巴黎闹市到外省城镇以及偏远乡村与蛮荒山野的风貌人情,都有着细致入微的生动写照。

我认为朴实、自然是莫泊桑短篇小说的一个最明显的、最重要的标志,在选材上,莫泊的短篇小说大都以日常生活的故事为内容,就像是在给人们讲述一件刚发生不久的事情一样,在平淡的语言中含有莫泊桑自己对这个社会的评判或者想法,又给人们留下了想象的空间。在他的文章中,找不到那些华丽的词藻,他总是以一些十分细微的、十分隐蔽的线索,将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十分巧妙地串连在了一起,一步一步地将读者引入文章的中心区域,一点一点将自己的情感潜移默化地感染着读者。就像书中《一家人》这篇文章,几乎没有任何情节可言,但是莫泊桑却生动入微地表现了他们的精神面貌。或许这种生活状态是一种生活现实,但这些我们观察不到的细节,作者却能一一明列,环环相扣。

在文章的写作中,莫泊桑不拘泥于所有的条条框框,他挣脱了一切束缚,将自己的思绪随意地挥散在纸上。他所描写的,有时是一个故事,有时又是生活中某一个片断,或者是某一瞬间,或者是一段心理活动,又或者是一种精神状态。正是以这种优美的语言,那些平实不起眼的情景便化成了莫泊桑笔下的小镇情貌、田舍风光等自然景色,从而给人们眼中呈现了一幅幅构思清晰的图画。

莫泊桑把短篇小说艺术提高到了空前的水平,他抛弃了一切常规,以平实的语言使人们感受到了真挚的情怀。

真善美是世界上永恒不变的美德,莫泊桑所写的每一篇都没离开过它,他希望世界上的人都有美好的品德。读了莫泊桑的文章让我更认真的审视自己和这个社会,去掉人性的贪念,虽然这很难,但去掉一点去掉一点,这个社会会变得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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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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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很难,很苦,很累;所以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

“人生就像心电图,一帆风顺,你就挂了。”这句话在之前对我感触不大,可在看了余华的《活着》后,我才真正的理解,是挺讽刺的,一帆风顺,灾祸也就真的来了,不顶风而行,不逆游而上,你只会被摔着粉身碎骨,人生就是一场闹剧,就像硬币的两面,一半好一半坏,只有好和坏拼凑起来,才会是一块完整的硬币,才会是人生。

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福贵讲起了他自己:他以前是一个富少,成天往城里跑,烟花巷子里,睡错了床,他挺悠闲的,他知道自己有资本,但烟花巷子太温柔,他真正爱着的是让他后悔一生的赌场,或许是他傻吧,自己挖了个坑把自己坑进去了,我在想,如果那天晚上他和家珍走了,会变得不一样吗?怎么可能会不一样,他的性子,他所生活到现在的一切没有变,又会变什么呢?他输了,因为他只看到自己有什么,却不知道自己已经失去的太多了,他的父亲知道后,没有打骂,他把地产田地换成了铜币让福贵扛过去。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鹅有变成了鸡,到最后连鸡也没有了,福贵的爹也去了。

福贵也不在是以前的福贵了,他要养活自己,他租了五亩地,从早忙到晚,妻子被接走了,福贵变了,他的命是苦的,但无悔啊!他认为自己的妻子是最好的,儿女是最孝顺的,哪怕到最后,只剩一只牛陪着自己。

我没经历过那段时代,我不懂,但有庆的死却让我泣不成声!不过或许,在这个动乱的年代,死去或许能少受点苦,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亲人相继离去,福贵的生命也失去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年头,他看着亲人一个个离去,我不知道他怎么想,他进述时,还是那么宁静,是麻木了?就像看一本书,或许带给你或喜或痛或麻木不仁的感觉,可人生也还要继续过,还是会出现新的章节,可那有那么容易就过去,失去亲人的痛苦怎么能够忘却,只是暂时想不起来罢了,但那种撕心裂肺的痛,又岂能是我们能够理解的?

表面上的安静并代表真正的安静,内心的波涛汹涌才是真的。其实,老人“福贵”讲述自己四十年前自己,让我觉得,最快的是时间,最慢的也是时间,春去冬来,一年就过去了,四十年间,有太多的遗憾,或许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人生,因为我不是他,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选择,因为我没经历过。

福贵和他的牛“福贵”一起回去时,福贵嘴里念叨着“有庆、二喜、家珍、风霞、苦根。”我哭出来了,这是一个老人以他的方式纪念、寄托已经离他远去的人,一个又一个亲人,要有多坚强,才能在动乱的社会,埋葬一个又一个的亲人,目睹一个又一个被死神无情夺走的生命,还能如此平静的把自己的一生,一个悲惨但却再也回不去的故事,讲述的淋漓尽致,他成功的活着,在精神上,活着很好,他不再痛苦,他可能就这么悄悄的,那一天就能与亲人团聚了。

《活着》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触不只是一星半点,我不懂那个时代,但我知道,无论什么时候,人心里想活着的欲望,亲人离去的痛苦,独自一人活着的孤独,如野兽一般的人性,是最基本,也是你我都拥有的,无论过多久,那种最原始的感触就是最深的感触,无论跨越多少时代,多少国家,他是最好的历史,最复杂、痛苦的中国变换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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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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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听到堂吉诃德这个人名时,别人都评价他是一个疯子,一个彻头彻尾的幻想主义者,但据我所知,《堂吉诃德》是世界名著,那么这位“疯子”一定有他的经典的地方。

堂吉诃德本是一个乡村绅士,后因看骑士小说看多了,看得走火入魔,把故事里的种种都当作现实,想做一名游侠骑士,扶危济困、惩恶扬善,宣扬正义,发扬骑士道,而堂吉诃德·拉曼却就是他后来改的名字。后来,他还找到了一位妙语连珠,善用谚语又幽默可爱的侍从——桑丘,主仆二人到处闯荡,最后被同村的学士孙参用计骗回了老家,最终醒悟,认识到了骑士小说的危害,然后去见耶稣。

整个故事看起来幽默搞笑,堂吉诃德种种古怪的行为和错误的认知让我捧腹大笑,笑过之后又有些说不出的心酸。他总是沉浸在美好的幻想之中,见到一位牧童糟主人毒打,前去为牧童说情、让主人还清牧童的工钱,结果适得其反,等他走远后,牧童遭到了更惨的毒打,并诅咒天下所有的骑士。堂吉诃德本来是好心帮助牧童结果适得其反,这除了表现出堂吉诃德的天真和正义外,也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理想的生活却总是得不到现实的认可。生活在底层的人们只有任富贵人家宰割,没有一点儿自由权,不能反抗。

当堂吉诃德和桑丘看到了风车市,走火入魔的堂吉诃德以为是魔法师搞的鬼,认为那是三头六臂的巨人,英勇无畏地向前冲杀,无论桑丘怎样劝说都无济于事,结果可想而知——堂吉诃德被“巨人”打翻在地,动弹不得。这更体现了有些小说对于人们的毒害,让人分辨不清是非,而西班牙的骑士小说和我们中国的武侠小说不是很雷同吗,许多人都看得走火入魔,做大侠,替天行道,其实自己什么也不会。想起小学孔老师总说的话:要读好书,读用益身心健康的书。也想起了现在方老师的话,要用自己的头脑去读书,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

堂吉诃德虽然很疯癫,但他很守信用,答应了假的心上人的话,以为他的心上人正的中了魔法,要打三千下桑丘的屁股才能解决,最后,堂吉诃德不惜花重金让促使桑丘“打”了三千下屁股。尽管他已经被骑士小说弄得神魂颠倒,可他诚实守信的美德还健在!

桑丘一直想当一个海岛的总督,在堂吉诃德被邀请到一个富贵人家时,桑丘实现了他的愿望。别看桑丘平时挺傻的,可在他任期期间,凭着他惊人的智慧,顺利解决了许多疑难案件,让在场的人都瞠目结舌,最终因为当总督吃不好、睡不好,让桑丘很烦闷,最后辞去了这个职位。这是我认为这本书中最精彩的片段,也让我认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只要找到了适合自己的支点,你就能撬动地球。尽管当总督既气派,又显得并尊贵,可却不能实现桑丘想吃好睡好的基本愿望,最后毅然辞去了这个令无数人羡慕的职位,由此可见,自己最喜欢的,才是最好的,要勇于放弃,寻找属于自己的快乐。

最后,堂吉诃德回乡的时候重病不起,同时也悔悟过来,在临终前立下的遗嘱中,要求把债务都还清,也要宣传一下自己的事迹,告诫世人骑士小说的危害。在他临死前还在为他人着想,保全自己的信誉,这种精神是在难能可贵。

同时,我也认为堂吉诃德那颗正义、善良、诚信的心和他那古怪的思想却与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堂吉诃德乐于助人,爱扶危济困,而一些人就利用他的这些品质当作玩乐的把戏——用救命的求救声把堂吉诃德骗到墙头,把他的手绑在上面,让他身体旬空,难受了一整夜;许多贵妇人都假装热情款待他,背后策划着怎样拿堂吉诃德开玩笑……这可以说是当时社会人们心里黑暗的一角,也可以说是堂吉诃德他那想象的世界太过理想化——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和平和正义,也没有绝对的善良和怜悯,英国的著名首相丘吉尔也如此,虽然他带领全英国人民挺过了二战时德军的狂轰滥炸,但却为了统治阶级的利益,竟让士兵用子弹去射杀被逼无奈而反抗的老百姓,所以堂吉诃德这种理想化的世界只能在书里看到,而现实世界却与他的这种美好的遐想迥乎不同,其结局也只有被世人嘲笑、捉弄,而他的这种悲哀就是那那份来自内心对美好世界的无限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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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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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读这本书之前,我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简·奥斯汀》。此书十分全面地介绍了奥斯汀的生平,也让我对《理智与情感》的创作背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奥斯汀的其他小说一样,这本书同样以当时英国中产阶级人家女儿们的情感生活为题材。奥斯汀关注女性,尤其是年轻貌美的淑女们的感情与婚事,她的所有小说几乎都离不开这一话题,我想,这正是奥斯汀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吧,身临其境,所以有感而发。 小说以dashwood先生的去世作为开头,他躺在病床上,妻子女儿围着床无助地站着,她们知道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是她们唯一可以依赖的人。

而现在,dashwood先生即将去世,她们失去的不只是丈夫或父亲,更是这座庄园里的一切。按照当时英国的法律,女性在家中无继承权。所以,dashwood先生去世后,他拥有的norland庄园将由其唯一的儿子john继承,这就意味着dashwood先生的妻子mary,大女儿elinor,二女儿marianne,和小女儿margaret的生活将由john来安排。老先生似乎了解他去世后妻儿们面临的处境,所以临终前他再三叮嘱john要照顾她们的生活,他的做法让妻儿们很欣慰,但对她们来说,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转眼间将拱手让于他人,这将是多沉重的打击啊! 小说第一卷的第一章节就开门见山地交代了elinor和marianne这两位女主角的性格。

姐姐elinor多才多艺,虽只有十九岁,但做事理性谨慎,为人善良体贴,显得比同龄人更成熟。十七岁的妹妹marianne的才艺与姐姐相比毫不逊色,妹妹的性格与母亲很像,浪漫又多情,所有的悲伤与愉悦都直接表现在脸上。因此,当得知john的妻子fanny要住进norland时,她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相比之下,elinor就显得十分淡定,她甚至安慰起母亲和妹妹们来。姐妹俩的性格如此不同,似乎分别代表了“理智”与“情感”。《简·奥斯汀》中提到,《理智与情感》这本书的原名是《elinor与marianne》,这更让我坚信了之前的猜测:奥斯汀把elinor定义为“理智”,把marianne定义为“情感”。虽然john与三个妹妹并非同母所生,但他想过要遵循父亲的遗愿,照顾后母和妹妹们的生活。可以看出他对父亲很尊敬,继承了这样一份巨大的财产他也应该很感激父亲。

然而,我想,若john真的承担起了做哥哥的责任悉心照料继母和妹妹们的生活的话,那这本小说似乎就少了一些看点。fanny想方设法说服 丈夫降低给妹妹们的生活费,还以norland庄园新女主人的身份在庄园里我行我素,她太爱炫耀,一味的追求财富与荣耀,虽然表面上看来她是在为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维护财产,似乎是个懂得持家的好妻子,但她夸张做作的行为显得自私又虚伪,让人实在无法喜欢上她。 小说开头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elinor的妈妈mrs.dashwood。能成为dashwood先生的妻子,她显然也是出身名门。习惯了享受惬意的她无法忍受fanny的冷嘲热讽,最终带着女儿们离开了装满回忆的norland庄园。她尊重女儿们的想法,面对fanny的我行我素,她没有正面攻击,表现得优雅又从容,正式当时英国社会典型淑女的代表。 fanny的弟弟edward在norland借宿时与elinor相遇。edward性格沉稳,亲切又随和,向往简单平凡的生活,elinor渐渐喜欢上他。但marianne却觉得他身上缺少浪漫气息,又没什么才艺和志向。对啊,这样一个“淡定”的男子自然不会入她的眼。edward和elinor都将对彼此的喜欢深深藏在心里,机灵的marianne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能看出两人彼此钟情,就连年仅十三岁的小妹妹margrate都看出了其中的暧昧,但他两人谁都没有向对方表明心意。

姐姐elinor做事一向沉稳镇定,她并未完全信任edward,所以,除非是他先向她示爱,她是不会主动追求爱情的。 然而,爱情面前谁都会迷失方向,面对爱情谁都无法做到完全理智。母亲和女儿们找到了合适的新住处便立刻搬走了。刚刚陷入爱河的elinor不得不和edward分别,两人以朋友

的名义简单地挥别,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母亲和妹妹marianne都替elinor感到惋惜,但她却表现得十分镇定。搬入新家后,她立即适应了新环境,在家人面前很少主动提到edward。其实,分别让她很失落,她仍爱着edward,盼着他能来看她,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年仅十九岁的elinor面对生活环境的巨变,面对朦胧爱情的幻灭时怎能表现的如此沉着冷静!在母亲和妹妹眼里,她如此理性有时甚至显得不够通情达理。她正是“理智”的象征,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成熟她都具备了,她体贴入微心思缜密,但却懂事得如此让人心疼。 marianne又结识了三十四岁的brandon上校,她的美貌和气质感染了上校,上校喜爱他,也大胆地追求她。但marianne却钟情于大雨中英雄救美的 willoughby,对上校接二连三的殷情表示不屑。willoughby勇敢又不乏浪漫,正是marianne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她全身心投入到爱情中,沉醉在甜蜜的热恋里不能自拔,willoughby在大雨中英雄救美,又坚持每天拜访受伤的marianne,短短几天内就得到了dashwood太太的肯定,也得到了marianne的芳心。他年轻貌美、才华横溢,和marianne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爱好相同的名著、相同的作者、甚至是相同的文章节选;他们的性格也出奇地相似,两人都毫不掩盖自己的语言和情绪,对待某一话题的看法也惊人地同步。

他们的结合像是年轻女孩心中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与公主,十分梦幻,令人向往。 在我看来,willoughby有时是幼稚的。她一心追求marianne, 似乎忽略了其他人的感受。众人聚会时,他只顾与marianne你侬我侬,沉浸在二人世界中,还时不时丢出几句话嘲讽木讷的branton上校。他对branton上校太过刻薄,几乎句句话都很针对他,就像一个赢得比赛的孩子蔑视失败的对手一样,还希望带动周围人一起讨厌branton。当然,在marianne眼里,他集天下英气与浪漫与一身,他是完美的! 不幸的是,marianne和willoughby的爱情未能如童话般圆满。willoughby来辞别了,这样突然放弃令人无比羡慕的爱情,他怎么舍得?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失去了心爱的王子,marianne一蹶不振,陷入漫长的思念与等待中,整日以泪洗面,寝食难安,她相信willoughby会回来找她。但是,故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到伦敦后,marianne不停歇地给willoughby写信,希望与他再次相聚,最终两人在一场聚会中见面。

分别数日后再次与恋人重逢的marianne别提有多高兴了,她一向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见到朝思暮想的恋人更是激动地大叫他的名字,姐姐拉都拉不住。可是呢,willoughby却出奇地冷漠!似乎他不曾结识过这位姑娘,见面时一再躲闪marianne热情的目光,始终面无表情。与elinor一番客套寒暄之后,他丢下不知所措的marianne,假装什么时候未曾发生过,就这样离开了。 这次聚会上的相遇对marianne的打击是致命的,这还不够,几天后willoughby送来的分手信更让可怜的marianne深陷悲痛之中。事情传开后,willoughby的身世和恶行也被一一揭发了: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负心汉,一度沉迷于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感情泛滥的他玩弄过年幼的少女后残忍地将其抛弃,又 为得到财富与上流社会女子结婚。如今真像水落石出,这无疑摧毁了marianne的全部憧憬,以至后来她无法从痛苦中走出,身体极度虚弱的她不幸染上重病,悲剧达到顶峰。

幸好上帝是对她是公平的,没有让年仅16岁半的她就此倒下,反而让她有机会重新审视成熟稳重的branton上校,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甜蜜爱情。 marianne的悲剧让我想起了曾听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性来领会则是个悲剧”。按照这句话来分析,marianne的“感性”会酿成悲剧,而elinor的“理性”可能会迎来圆满的结局。但读完本书的第二部分,我发现其实“理性”的elinor也难逃悲剧的命运。自诺兰庄园分别数日后,edward的突然造访让原本死寂的家庭重现活力,一家人热情迎接了这位期待已久的客人。elinor仍然拼命克制自己的情感,她就是这样,必须要得到充分的证据证明edward真的钟情于她,否则她不会表现出来。同elinor一样,edward也是个理性之人,善于隐藏内心情感。原本以为edward的到来会使两人的感情有所升温,可事实却不尽如人意。edward不追求名利,一心想过简单舒适的生活,只希望做一名牧师满足自己的兴趣,但来自家族的压力和母亲的众望压得他喘不过气,无奈只能暂时逃离家庭。 偶然间结识了一位叫lucy的机灵姑娘,elinor从她口中得知了心爱的edward已有四年婚约,而且订婚对象正是眼前这会视她为贴心好友的lucy。

那一刻,理智的她仍坚信在没有得到充分证据之前lucy口中的edward与她所爱的edward不是同一个人,但当她看到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袖珍肖像时,她倔强的自信心终于被击垮了。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她仍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lucy有所察觉,并答应为她保守秘密,甚至没有向至亲的妹妹宣泄一悲伤。她的选择是明智的。眼下妹妹正被爱情深深折磨,她不忍心让她任何更加悲惨的消息。她要一个人承担起所有的痛苦,她要默默忍受他姐姐的刻薄冷漠,他妈妈的蛮横无理,还要一遍遍故作坚强地听着lucy的愿望和自鸣得意,一边拼命掩饰深知自己无法与edward相爱的痛苦,一边又不停歇地安慰伤心欲绝的妹妹。终于,在marianne的逼问下,她吐露了掩埋了四个月的心声,那一刻,年仅19岁的她终于忍不住了,她向妹妹宣泄了所有的痛苦,直到这里,我才发现其实我和marianne一样,一直忽视了elinor。 与marianne轰轰烈烈的性格相比,elinor显得不温不火,有时似乎太过冷淡。父亲去世后,她承受的痛苦有增无减。母亲和妹妹一样过于冲动,elinor常常要站出来帮母亲收拾 残局,她要协助母亲管理家庭开支,帮助妹妹度过感情难关,还要孤身一人带着妹妹应付伦敦上流社会中的种种应酬与调侃。她善良体贴,几乎没有心思和时间为自己考虑。她答应为lucy保守秘密,就真的履行了诺言;她得知edward因坚持履行婚约而被逐出家门,不但没有埋怨他辜负了自己,反而担心起他的未来生活,并一心希望帮助他渡过难关。

最终,lucy因贪恋财富与名利主动要求解除婚约,edward顺利在branton上校家附近的教堂求得牧师职位。摆脱了婚约与家族的束缚,他如重获自由的骏马径直奔向elinor并毫不犹豫地向她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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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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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爱是伟大的,也是无私的。以前,我一定不觉得的,可是,当我读这篇《秋天的怀念》,以前的想法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泪水和悲伤。

文章中的母亲可以说是个非常伟大的母亲,她处处劝慰着暴努怒无常的生病的儿子,处处劝他不要愤恨和悲伤,处处劝他去看菊花,想借菊花的五彩缤纷使儿子有勇气和信心。她真是一位好得不得再好的母亲。因为有她在,她打消了之前的想法。

看到最后几段,我差不多想哭了,喉咙想有什么在里面,说不出话来,她真是个好母亲,自己在大口大口地吐鲜血,在临昏迷前,在艰难在呼吸着,脑子居然满脑子在想女儿。这位母亲真愧是无私的,伟大的。

假如,我是她的儿子,我一定会听她的劝慰,不让好担心;假如,我是她的儿子,我会听她的劝,不在愤怒和悲伤,假如,我是她的儿子,我会陪她看菊花,让自己犹如菊花那样灿烂。假如……

天下的母亲都是一样的,每位母亲爱都是无私的和伟大的,好得不能再好的,我的母亲何尝不是?

母亲为了我会走路,腰都酸了;母亲为了我会说话,嘴都干了;母亲为了我学到知识,操碎了心……母亲为了我学到知识、生活得居心快乐……处处为我好,从不顾自己,这真是伟大呀!

其实,我有母亲并不低于作者的母亲,母亲也可以为我付出一切,你说为什么,母爱是那么的伟大、无私?我真是不懂,我想,我会明白的。

啊,天下的伟大的母亲,我向你们说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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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600字左右读后感_读书心得体会_网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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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字左右读后感

小编准备了两篇600字以上的读后感,希望你喜欢

《王尔德童话》读后感_750字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王尔德童话》。里面写有《快乐王子》、《夜莺与玫瑰》、《自私的巨人》、《忠诚的朋友》、《神奇的火箭》、《星孩》等九篇童话。

这九篇童话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快乐王子》了。快乐王子活着的时候,每天都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快乐王子死后,人们把他做成了一个高高的雕塑,他看到了城市中的丑陋和贫困——快乐王子不再快乐。快乐王子决心奉献出自己的一切来帮助那些穷人。原本要飞去埃及的小燕子,被快乐王子的爱心所感动,他放弃了南飞,成为快乐王子播撒爱的信使。快乐王子剑上的红宝石让生病的孩子感到凉爽,进入了甜蜜的梦乡;蓝宝石的双眼让追求梦想的年轻人享受到被肯定赏识的快乐,让卖火柴的小女孩笑着跑回家,摆脱挨打挨饿的遭遇;他身上的黄金叶子,让穷人们有了温暖、有了食物、有了快乐。快乐王子和小燕子付出了爱,奉献了生命,却得到了真正的快乐。上帝将他们视为最珍贵的两样东西, 让燕子在他天堂的花园里永远地放声歌唱,让快乐王子在他黄金的城堡中永远地赞美他。《快乐王子》告诉我们:有付出才有回报,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会帮助别人。

除了《快乐王子》,我最喜欢的就是《忠诚的朋友》了。在我心目中,它是一篇非常棒的童话。这篇童话从红雀向老河鼠讲述什么是忠实的朋友开始,将小汉斯和磨坊主的故事娓娓道来。小汉斯勤劳、善良,在辛勤耕作下,整个村子里没有人比他家的花园更加漂亮和招人喜爱。汉斯吧有钱的磨坊主看作最好的朋友,而磨坊主却总以“真正的朋友应该分享一切”的迷人幌子来哄骗汉斯。淳朴善良的汉斯不断帮助自己的“朋友”,最后用生命祭奠了“友情”。汉斯无疑是一个十分看重友情的人,但是汉斯的故事让人同情却不赞赏。这个童话告诉我们:真正的友谊应该是相互的,忠实的朋友不能只索取不付出,更不能自私自利。

《王尔德童话》教会了我许许多多的道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糊涂的熊警官》读后感_600字

在一个凉风习习的晚上,我点开了《糊涂的熊警官》这本书。这本书的每个故事后面都有一个小问题,让我们自己思考。可以说这本书的问题集于一身,对我们很有益。读完之后,我和妈妈爸爸的对话,更是有趣。

比如我举个例子吧,《蝙蝠缺什么》,主要讲蝙蝠想参加鸟类的大会,可是鸟类的看门人鸡在门口不让蝙蝠进来。蝙蝠说:“我有翅膀,我是鸟类。”鸡说:“不行,你不是鸟类不能进去。”可蝙蝠说:“我能飞,你还不能飞呢。”鸡急的满脸通红,只好叫一位长者来解释一下。长者说:“蝙蝠啊,你缺了鸟类最重要的东西。”蝙蝠听了,只好失望的飞走了。

后面这个问题说,蝙蝠到底缺什么,我和爸爸妈妈就争论起来,爸爸先不甘示弱地发言了:“蝙蝠当然缺一个像鸟一样毛茸茸的头。”接着,妈妈摇头说:“不对不对,也有些鸟是没有毛茸茸的头呀。它应该缺一个像鸟一样的尾巴。”而我则幸灾乐祸、哈哈大笑的说:“哎呀,你们都错啦!蝙蝠啊,应该缺的是羽毛才对。”妈妈和爸爸听啦,这才反应过来,恍然大悟。他们一拍脑袋说:“是啊,你说的对,蝙蝠是应该缺羽毛啊!”就这样我在这个游戏中赢得了冠军。

这样子的猜谜故事还有很多很多。我从这些猜谜游戏中领悟到知识也增加了情商;也扩展了我的学习面;也懂得了一些科学道理。在这个游戏故事中,爸爸妈妈也长进不少。

可以说这本书,是本名副其实的好书。它带领我走向知识的深渊,带领我走向知识的海洋,伴随着我前进的方向。同学们,建议你们暑假也读一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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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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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若想有成就,就必须要有真才实学,决不能有半点儿虚假。寓言《滥竽充数》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滥竽充数》这篇寓言主要讲了在战国时代,齐宣王有个嗜好——十分喜欢听吹竽,而且很讲排场,往往是300多人合奏,齐宣王给了他们很高的报酬。一天,南郭先生请求加入乐队,齐宣王答应了他的请求。其实,南郭先生并不会吹竽只是贪图高额的报酬罢了。每次吹竽时他都装腔作势、左摇右晃、有模有样的“吹奏”,居然蒙混过关。可是好景不长,不久,齐宣王死了,齐湣王继位,齐湣王也有相同的嗜好。不过,他认为300多人一起吹奏太过吵闹,喜欢听独奏,南郭先生知道后,连夜逃跑了。

这个南郭先生不正是我往常生活的真实写照吗?有一次,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我不想写,便抄了一篇,可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件事被爸爸发觉了,我一开始还想继续抵赖,可是,铁证如山,我只好承认,重写了一篇。

《滥竽充数》一文是对我们的警告,他告诉我们:在学习、生活中,都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不能有虚假。

我们以后将是祖国的栋梁,绝不能像南郭先生一样。只要脚踏实地,何须惆怅登不上知识的高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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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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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我们学习了《小草和大树》这篇文章,我不禁为故事中的曲折情节感到不可思议,更是被主人公——夏洛蒂的精神所震撼,所熏陶。文章主要记叙了这样一个感人肺腑的而又真实故事。

1820xx年,夏洛蒂出生于一个贫困家庭。母亲的早逝,使年幼的夏洛蒂不得不承担一一部分家庭生计的责任。生活的贫苦,并没有让夏洛蒂向命运屈服,她仍然坚持学习 写作,希望用笔敲开幸运之门。1837年,夏洛蒂把自己认为最好的几首诗寄给但是桂冠诗人罗伯特。骚塞,但不幸的是,她苦苦等了几个月的竟是一封浸透冷酷和偏见的回信。面对沉重的打击,夏洛蒂并没有悲观消沉,而是更加奋发刻苦。经过一番斟酌 反思,她决定把创作点从诗歌转向小说。夏洛蒂以自己为原型,开始撰写《简。爱》。她以罕见的毅力,抓紧时间孜孜不倦地书写着,全身心地投入到写作上。倔强 不服输的性格以及努力 勤奋的精神都让命运乖乖地向夏洛蒂低头。最后,《简。爱》这部小说得到了世界文坛的认可,更是轰动了所有人腐败重男轻女的观念。

”意志坚强,山岳可搬“这是一个千真万确的道理。你看,5岁就患脊髓病,全身三分之二瘫痪的张海迪,在轮椅这个小天地里奋斗,要想取得成就,比别人不知付出了多少倍的努力。然而,在残酷的命运折磨下,张海迪并没有沮丧和沉沦,她以顽强的毅力和恒心与病魔作斗争,经受了严峻的考验,开始了她独到的人生。重重困难,次次阻碍,张海迪表现出的是勇往直前,高歌猛进。她虽然没有机会进校门,却奋发学习,自学完了小学 中学课程,前后又与英语 日语 德语和世界语结缘,并攻读大学和硕士研究生课程,编著了《向天空敞开的窗口》《生命的追问》《轮椅上的梦》等书籍,这些成绩,这些贡献,又有谁能把它们与一个残疾人联系在一起呢?再想想,如果张海迪向命运低了头,那她就有可能变成一个令人可怜的寄生虫。但她并没有这样,而是靠着坚强的意志,忍受着常人不可想象的煎熬,一步步登上了成功的高峰。

她们的故事给了我极大的鼓舞,巴尔扎克有句名言:”困难,对于弱者来说是一个万丈深渊,对于强者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是呀,如果一个人屈服于命运,屈服于困难,那么他只能是个弱者,但是,如果面对困难,意志坚强,勇于挑战,那么,他就是生活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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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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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关于这本书的看法是它兼有戏剧和悲剧的元素。说它喜剧,主要源于主人公在书中的行为与思想都是十分滑稽可笑的,从而构成了喜剧元素;说它悲剧,是因为堂吉诃德虽然内心有着美好的愿望、崇高理想却向借助于骑士精神来实现,并且得不到世人的认同,这当中不可调和的矛盾就构成了悲剧。

而在我看来,这本书应当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才对。即使它真的包含了一些喜剧元素,如上文所提到的一样,那也只是塞万提斯为了突出主人公的悲剧性而特意为之。一喜一悲的映衬不是喜剧愈喜,而是悲剧愈悲。因为我始终认为,作为一部文学作品,悲剧的艺术性要远高于喜剧的艺术性。喜剧只能用作一时的欢娱,而悲剧才能让人反思。

对于塞万提斯来说,一部不能引起反思的作品是没有意义的。我们知道,彼时的西班牙王国正日渐衰落,同时声势浩大的文艺复兴运动也在那里发展起来。复杂的历史条件与社会环境下,所有人都陷入了困境。王国因此希望能够用骑士精神来加强统治,塞万提斯则用一种极端的方式嘲弄了骑士精神。

而作者大概并没有向嘲弄堂吉诃德,因为堂吉诃德实际上是一个受害者。相反的,主人公的英雄品质在这本书里得到了充分是展现。他不是为了忠君、护教,而是为了扶危济贫、改革社会;他勇敢而善良……除此之外,他还具有渊博的学识。可以说,如果他吧是看了那些骑士书籍,他一定能够在社会上有所作为。

但他就偏偏看来那些误认的骑士小说。这样,他的渊博学识、优秀品质就反而“成就”了他“喜剧”的一生。世事之无常,瞬息万变,在他身上体系得尤为明显。由此也可以想到一个问题:一个人何以由一个天才变成蠢材?又何以由一个英雄变成一个小丑?就作品本身而言,我们似乎可以从作者的时代背景得到答案;然而既然这本书能够流传至今,就足以证明它在每个时代都具有其现实意义。

也不知道是谁说的,所谓的悲剧就是把世间最美的东西撕碎了给大家看。从某种意义上说,《堂吉诃德》符合这样的标准。他把主人公身上种种优秀、美好的东西都“转化”成了被世人嘲弄的理由,成就了一部“喜剧”;恰恰是这样的“喜剧”造就了主人公的悲剧人生。也许世界就是这样,一边是喜,一不注意就滑到悲的那一头了。这并且不仅仅存在于这样那样的历史变革期,也不仅仅存在于人性受到压迫、荼毒的时代。

传奇作家塞万提斯在这本被认为代表着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小说最高成就的作品中勾勒出了一个既颠且痴的游侠骑士的形象。说他颠,是因为他把风车当巨人,把羊群当军队;说他痴,是因为堂吉诃德从来都是那么固执,从来没有看到过一个真实的世界——当然他可能也看到了,但他却一点也不相信。

堂吉诃德可以说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虽然这样形容他稍微有一点讽刺意味在里边。毕竟他的“特立独行”是有悖于世人的普遍认知的。他的特立独行不但是他敢于与天斗、与地斗,还体现在他在面对世人嘲讽时能够自得心安。非但如此,他甚至还认为整个世界、所有人都错了,想要“拯救”世界。

他让我联想到了阿Q。不过在塞万提斯的笔下,他比阿Q更“Q”。阿Q在面对世界的时候,心里很清楚拯救是个十足的异类,挖空心思获取一种“精神胜利”以自适。而堂吉诃德则不然,他浑然不知拯救头脑中的世界完全不同于现实中的世界,反而认为是别人错了。因而在他的观念中,根本就不存在如何自适的问题,而是一门心思与他眼中的巨人、恶魔决斗,不让他们为害人间。仅从这一点上看,姑且不论他的行为是否有意义,我们可以说,堂吉诃德比啊Q的“境界”要高,而且远超诸愚人痴人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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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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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被狐狸骗一次》。这本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从来没有一本书像这本书这样从心灵深处打动了我。每一次看,我的泪水都在眼眶里打转。

《再被狐狸骗一次》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作者初到西双版纳时,买了一只大公鸡,准备回家宰了吃。在路上,他碰到了一只昏倒在路边的狐狸。高兴之极,他撇下大公鸡,准备去捉狐狸。谁知,正当他向狐狸走过去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昏倒“在路上的狐狸忽然起来,一溜烟地转身跑走了。等作者回过神来,回头一看,另一只狐狸叼着大公鸡跑开去了。没几天,作者意外地发现了这两只狐狸的老窝。呦,还有几只小狐狸呢!只见母狐狸在洞里看护小狐狸,公狐狸在外放哨。出于报复心理,作者趁公狐不注意,悄悄地来到洞口。当里面的的母狐发现不对,大叫起来,公狐这才发觉。此时去救已经来不及了,怎么办?公狐狸故伎重演,”昏倒“在地上,可作者还会上当吗?公狐见不是办法,就用自虐来骗作者。只见公狐咬断了自己的左腿,露出了阴森森的白骨。它又一跛一跛地来到作者面前,倒在地上,用一种乞求怜悯的眼光望着,仿佛在说:”我的腿断了,可怜可怜我吧!“作者知道,这又是狐狸的苦肉计,可是他还是故意上当了——他感动了。他不想毁灭一个家庭。只见他”专注“地看着公狐,一旁母狐和小狐悄悄地转移。公狐见妻子和孩子们都安全了,嘴角弯了弯,闭上了眼睛……

读完着本书,我对狐狸的敬畏之心油然而生——好一只伟大的公狐,这是多么伟大的父爱啊!为了妻子、孩子,哪怕牺牲自己都无怨无悔。这份真情的力量是多么巨大,竟让我们人类觉得汗颜。

我想:作者后来一定是要为第一次被骗做补偿,才去报复狐狸的。这本书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大自然自诞生之日起就充满了血腥。为了生存,生命之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的精神是永不变的,正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为了生存,任何生物都可以不择手段。然而,人类,这个仿佛主宰地球的人类却打破了这个规则。许多时候人类的所作所为不是为了生存。这里为什么要杀死狐狸?难道狐狸为了生存,偷了食物就该偿命,这是为什么?难道狐狸在使用大自然的规则时,要被属于大自然的人类所”制裁“?这难道是合情、合理、合乎道德的吗?尊重任何野生动物,就是尊重大自然的规则,也就是尊重我们人类自己……

《在被狐狸骗一次》不仅告诉了我们亲情的伟大,告诉我们真情的存在,同时,也告诉我们,任何一种生物,他们都有生存的权利,他们和人类是同一个规则下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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