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砌砖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 工程项目部
承包方:
甲方将盛世学府1#、2#楼工程的分项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本着平等互助的原则、依据《合同法》、《建筑法》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双方自愿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___1#、2#楼
2、工程地点:___
3、建筑面积:按图纸以定额标准计算面积
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5、承包范围、内容及义务:
5、1、水电工程范围:
工作内容:给水、排水、落水、强电、线管、弱电、消防、喷淋预埋、水电安装、(除弱电、消防、喷淋)按施工图及变更施工。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电安装、机械、水电维修(工具自备)。
6、施工总工期250日历天,开工日期20_年5月20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7、工程质量标准为武汉市优良工程,安全生产为武汉市优良现场、文明施工为武汉市优良工地。
8、合同价格:人民币(暂定)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项目经理: 为本工程施工现场全权代表。
2、全面负责该工程的实施,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进行控制管理及协调各方关系。
3、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工程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决算等,以上均以书面文字为依据。
4、按照本合同规定,行业规范或从质量、安全文明等方面考虑,对乙方必须采取施工措施而没有采取措施的,甲方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施工,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的2倍从乙方工程款扣回。
5、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组织施工,甲方随时随地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并由乙方承担停工损失,待整改完毕经甲方同意方可复工,如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要求,则甲方可解除合同,清退乙方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否则甲方现场施工管理员有权作出处罚。罚金从工程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项目负责人:为水电分项工程在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对承包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严格按承包合同中的过程质量、工期施工,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遵守甲方的管理和调配。
2,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甲方的现场监理和施工管理员的指令,依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例会纪要、施工验收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3、按武汉市建筑过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武汉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4、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合同文件等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或出借第三方,违者则承担罚款5千~5万/次。
5、在施工至竣工交付前,乙方应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及半成品,如若损坏则按工料价格的1.5倍赔偿。
6、承包工程完工后7天内清理完现场,按甲方要求将工程用料整理堆放在指定位置,施工人员除留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全部退出现场。
三、质量与工期:
1、乙方认真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及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
2、如乙方承包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返工修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制度,达到验收标准,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施工。
4、乙方无条件配合除乙方承包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施工,如乙方拒绝配合或影响其他项目的施工,则乙方应承担其造成的相应损失。
5、乙方如出现下列违章违规情况造成损失,则乙方承担损失所产生费用的140%进行赔偿:
(1)承包项目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进行返工整改。
(2)不按图施工,不听从指挥造成施工错误,进行的返工。
(3)不按设计要求,施工规范施工配料,不实行限额配料制度,造成超出定额含量的材料浪费。
(4)对现场的耗材及周转材料不合理利用,造成的新旧材料浪费。
6、乙方严格按规范及技术人员的要求施工,水电分项工程施工完后,必须把楼层水电施工的渣子、杂物清扫干净,否则每层罚款100元以上。
7、安全文明施工:
7、1、乙方严格按武汉市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公司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7、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操作不当人为安全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7、3、乙方对员工经常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思想教育,对施工要求持证上岗必须由专业人员持证上岗操作,如违规操作造成安全事故后果自负,并处1000~10000元/人/次的罚款。
7、4、乙方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禁止乙方员工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热得快及私人自接水电及留宿外来人员。禁止带未成年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统一在食堂就餐,如违规则处(500~1000)元/人/次的罚款。发现用电炉、电饭煲、热得快,每个每次罚款200元以上,宿舍照明统一用低压36伏,允许用电扇,甲方不承担空调及空调用电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空调及空调用电的费用,并乙方安电表。
7、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不得穿拖鞋、高跟鞋、不得酒后上班、要求戴好安全帽(特殊工程系好安全带)。如发现违规则处以(100~500)元/人/次的罚款。
7、6、乙方员工不得聚众赌博、打架闹事等违法活动,偷拿公司财务。如违例一次,则处1000~5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7、7、乙方必须做好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遵纪守法,如违例一次,处以10000元罚款,并将违法人员清退出场。
8、合同价格计价方式、付款方式、结算方式及保修:
8、1、合同计价方式及内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7元整。
8、2、付款方式:
(1)工人进场施工2个月以后,人工生活费按出勤30~50元/工日借支,每季度支付按部分已完工程量50%,工程竣工支付至85%,余款5%留作保修费,剩余款工程竣工后3月内付清。
(2)合同人工价格风险,乙方自己全部承担,如中途退场按已完工程50%结算。
(3)合同单价全部采用包干形式,并在合同中详细注明承包项目的范围、内容及价格,一律不准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只对设计变更的工程量进行增减。
(4)特殊情况下需签发计时工时,由甲方技术负责人签证注明发生计时工的具体事项,计时工150元/工日。
9、其他条款:
9、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合同承包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9、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如有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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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合作建房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
第一条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
1.甲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依法以招标(或拍卖、行政划拨)方式取得位于______、编号为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______、容积率为______、计划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红线图)编号为________;
2.乙方是经主管部门批准获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二条 合作建房
甲方同意提供依现状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供建房资金,双方合作开发建成_____栋_____层的办公(或商住、住宅)楼,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进行产权分成。
第三条 建房资金
建房资金预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实际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该预计数额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建房资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且甲方取得房地产证时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该建房资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缴的土地使用费或因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补缴的地价款。
第四条 报批手续
除按规定应由双方共同办理的报批手续外,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报批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手续,包括毫不迟延地提供甲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五条 设计、建筑
工程设计和建筑的招标、施工监督由甲方负责,但按本合同第 条约定产权应分给甲方部分的设计图纸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报批并实施。
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内完成,整个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 天内开工,并在第 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第六条 产权分成
全部建筑的产权由甲、乙双方按下列方式或比例分成:甲方拥有____栋____ 层房屋的产权,乙方拥有____栋____房屋的产权。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办理完甲方应分得产权部分房屋的房地产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时间完成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内开工、或在第____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除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误外,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时间办好房地产证,乙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报批手续或工程的延误,当拖延时间在____个月以内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当拖延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农村村委会会计聘用合同
一、聘用期:_________________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可以办理续签事宜。
二、报酬:_________________甲方每月付给乙方报酬________________元,在每月财务报表完成后支付。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安排财务会计工作,分配与财务有关的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4、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履行会计职务;
2、获取劳动报酬;
3、对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5、遵守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领导和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6、在履行会计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德;不得从事有损于________________(单位)声誉的活动,严禁泄漏________________的秘密和有关财务数据;
7、自行承担人身安全责任。
五、其它
1、双方有任何一方不满意时均可提出解除合同(但须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
2、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3、因国家政策或上级政策发生变化时。
4、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并办理完业务交接手续。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篇3: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住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或街道 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详见附件)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用途为: 养殖业及配套设施 。
二、 出租期限
土地出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1.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当地9月中旬均价折算现金支付给甲方。
2.租金逐年支付。于每年日前支付租金。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享有该租凭土地的所有权。
2.租凭土地期间若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按当时国家政策办理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费以及按土地面积或人头而补偿的农田的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3.甲方负责协商周边关系,维持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干涉乙方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4.甲方在签订租地协议并收到乙方租金后三日内将土地交给乙方使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3.该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租凭土地上的青苗、绿化、建构筑物补偿及投资权属归乙方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4.按照协议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租凭费用。
5.土地租凭期内因乙方原因不再租用的及租凭期满乙方不再续租的,乙方三个月内恢复土地原貌,如不能恢复土地原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两年的土地租金作为复耕费用。租凭期满乙方需续租的,在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租凭权。
6.乙方在租凭期间,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此协议。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可变更;
2.因战争、疫病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3.因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时,并于征地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此土地权属必须交给甲方,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
1.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约定。
2.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村委会一份,报送苏稽镇人民政府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租凭土地界图
20xx年 村 组租地分户面积明细表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村民代表:
村民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年 月日
篇4:购房协议农村自建房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位于的一处农村房屋的买卖事项,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集体成员。
二、房屋情况: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相邻为,建筑面积,北屋,东屋,西屋,南屋,院落面积为,房屋登记在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名下。
三、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前,甲方保证:
1、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处分权利,或已征得其他权利享有人的同意,拥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
2、本合同项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买卖协议或未因甲方个人或家庭债务与第三人签订赔偿协议、抵押协议等或未因法院判决使第三人对该房屋享有权利;
3、如甲方违反本保证,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购房价款30%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六、房款支付:自该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并将该款项汇入甲方账号为的账户;
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额外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的违约金,如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经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据第六条将全部房款汇入甲方提供的账号之日起日内,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全部相关资料原件交付给乙方并负责腾空房屋;
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须向乙方每天支付元的违约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为止;
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的书面通知后日,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需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
如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须向乙方每日支付元违约金,直至协助乙方办理完房产过户为止;
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无法办理过户的,与甲方无关。
九、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仅限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
如甲方得到该上述补偿款后应当将该款项全部给付乙方,如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给付乙方,除全部给付补偿款外,须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房屋的权利;
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个人债务等个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权利,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或处分房屋的,甲方除返还本合同全部购房款外,须按照发生妨碍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处分房屋权利的实质性影响之时的市场价格补偿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出卖给任何第三方:如甲方违反本约定,擅自处分房屋,甲方须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全部购房款100%的违约金。
十二、其他事项: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当请至少两名本村集体成员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篇5: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_合同范本
第七十三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篇6:农村建房协议合同书范本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方拟建房屋一座,位置在___县__镇__村__组,由乙方负责承揽建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加工承揽协议。
一、双方权利义务
⒈甲方负责提供砖、水泥、沙子、水电、钢材等建筑材料。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___天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
⒉乙方具有从事农村房屋建设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建设并交付建房成果。当事人明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⒊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⒋工期从_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建设,工期为___天。如发生下雨、停电、地震等影响施工的不可抗力情况的,可顺延工期。
⒌乙方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施工。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⒍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二、质量要求
⒈ 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按照甲方要求施工,加强质量管
⒉ 要施工过程:如地基、浇筑须经甲方验收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 ⒊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⒋房屋建成后一年内,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
三、付款方式
⒈工程款结算方式:以建房面积计算,每平方米___元。每层主体完工后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预付人民币___元为预付款。
四、违约责任
⒈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乙方要进行修理、重作;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2、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金___元。
3、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应当承担违约金___元(或每日承担违约金____元)。
五、争议解决办法
⒈发生协议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
六、附则
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⒊ 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⒋ 以上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协议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篇7:农村鱼塘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甲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人
乙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承包位于____________鱼塘一口,有效水面约______亩,总投资为__________元,甲出资__________元,乙出资________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经营期限为_______年。
第三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四条甲乙双方均可利用所承包鱼塘独自或伙同友人垂钓休闲,对方不得干涉。但垂钓应当合理适度,不影响鱼塘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
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篇8:集体合同规定
集体合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2号
《集体合同规定》已于20__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__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郑*林
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之间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第四条 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
第五条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二)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三)诚实守信,公平合作;
(四)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五)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六条 符合本规定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七条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查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章 集体协商内容
第八条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
(五)补充保险和福利;
(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七)职业技能培训;
(八)劳动合同管理;
(九)奖惩;
(十)裁员;
(十一)集体合同期限;
(十二)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十四)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五)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劳动报酬主要包括:
(一)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二)工资支付办法;
(三)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
(四)工资调整办法;
(五)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六)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
(七)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第十条 工作时间主要包括:
(一)工时制度;
(二)加班加点办法;
(三)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
(四)劳动定额标准。
第十一条 休息休假主要包括:
(一)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
(二)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
(三)其他假期。
第十二条 劳动安全卫生主要包括:
(一)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二)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
(三)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五)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第十三条 补充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
(一)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
(二)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
(三)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
(四)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第十四条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
(一)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
(三)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
(四)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第十五条 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
(一)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三)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管理主要包括:
(一)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二)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
(三)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四)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七条 奖惩主要包括:
(一)劳动纪律;
(二)考核奖惩制度;
(三)奖惩程序。
第十八条 裁员主要包括:
(一)裁员的方案;
(二)裁员的程序;
(三)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第三章 集体协商代表
第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统称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
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
第二十条 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第二十二条 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
第二十三条 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
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第二十五条 协商代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加集体协商;
(二)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
(三)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四)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五)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 协商代表应当维护本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威胁、收买、欺骗等行为。
协商代表应当保守在集体协商过程中知悉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七条 企业内部的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二十八条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二十九条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就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条 工会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协商代表;未建立工会的,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协商代表。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以更换用人单位一方协商代表。
第三十一条 协商代表因更换、辞任或遇有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空缺的,应在空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本规定产生新的代表。
第四章 集体协商程序
第三十二条 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
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
第三十三条 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熟悉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了解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
(三)拟定集体协商议题,集体协商议题可由提出协商一方起草,也可由双方指派代表共同起草;
(四)确定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
(五)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记录员应保持中立、公正,并为集体协商双方保密。
第三十四条 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
(二)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
(三)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
(四)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三十五条 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
第五章 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第三十七条 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三十八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三十九条 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一)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三)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的集体协商程序。
第六章 集体合同审查
第四十二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三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审查实行属地管辖,具体管辖范围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中央管辖的企业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用人单位的集体合同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或劳动保障部指定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第四十四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下列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一)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二)集体协商程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三)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内容是否与国家规定相抵触。
第四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送达双方协商代表。《审查意见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名称、地址;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时间;
(三)审查意见;
(四)作出审查意见的时间。
《审查意见书》应当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的事项经集体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一方应当根据本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将文本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四十八条 生效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自其生效之日起由协商代表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
第七章 集体协商争议的协调处理
第四十九条 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
第五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
第五十一条 集体协商争议处理实行属地管辖,具体管辖范围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中央管辖的企业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用人单位因集体协商发生的争议,由劳动保障部指定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协调处理,必要时,劳动保障部也可以组织有关方面协调处理。
第五十二条 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自受理协调处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协调处理工作。期满未结束的,可以适当延长协调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第五十三条 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协调处理申请;
(二)调查了解争议的情况;
(三)研究制定协调处理争议的方案;
(四)对争议进行协调处理;
(五)制作《协调处理协议书》。
第五十四条 《协调处理协议书》应当载明协调处理申请、争议的事实和协调结果,双方当事人就某些协商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将继续协商的有关事项予以载明。《协调处理协议书》由集体协商争议协调处理人员和争议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争议双方均应遵守生效后的《协调处理协议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工会或职工代表提出的集体协商要求的,按照《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于20__年5月1日起实施。原劳动部1994年12月5日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同时废止。
篇9:搬迁税收优惠政策将写入预算报告_规章制度_网
导读:落实代表关心的优化养老事业发展政策支持方式的问题,在报告中增加“整合完善养老事业发展的财政保障政策”。以下是由第一范文网小编J.L为您整理推荐的搬迁税收优惠政策写入预算报告,欢迎参考阅读。
今天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会议期间,各代表团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代表和委员们对《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关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北京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北京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以及《关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关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份报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认真研究和听取这些来自代表和委员的真知灼见后,七份报告修改57处,其中政府工作报告修改13处,十三五规划纲要修改9处,同时还根据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对这些报告做了个别文字修改。
■《政府工作报告》
“传承京味文化”入政府报告
将报告中“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和配置不均衡问题仍然存在”,修改为“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和配置不均衡问题仍然存在”。
在“打造生态服务型沟域经济带”前,增加“继续加大对生态涵养区的扶持力度”。
将“挖掘古都文化,支持民族戏曲艺术发展”,修改为“挖掘古都文化,传承京味文化,支持民族戏曲艺术、传统工艺美术发展。”
在“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前,增加“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将“加强互联网安全管理”修改为“加强网络空间管理”。
■十三五规划纲要
增加“完善机动车停车有关管理办法”
在“大力整治停车秩序”后,增加“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车有关管理办法”。
在“改革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前,增加“全面落实《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
将“积极推进中关村国际化改革试点和财政税收政策试点”,修改为“积极推进中关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综合改革试点、国际化改革试点和财政税收政策试点”。
将“实施健康、信息、旅游休闲、绿色、住房、教育文体等六大领域促消费行动”,修改为“实施健康、养老、信息、旅游休闲、绿色、住房、教育文体等领域促消费行动”。
■预算报告
今年要“整合完善养老事业发展的财政保障政策”
落实代表关心的优化养老事业发展政策支持方式的问题,在报告中增加“整合完善养老事业发展的财政保障政策”。
针对代表提出的医疗卫生投入不足、需加强成本核算等问题,在报告中增加“研究建立与医疗价格改革、成本控制相衔接的财政保障政策”。
根据代表提出的完善科技经费保障政策的意见,在报告中增加“完善科技经费保障政策,优化科技经费投入结构”。
针对代表提出的通过财政体制加强对各区的资金支持和政策引导等意见,在报告中增加“加大市对区转移支付政策实施力度,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支持各区疏解非首都功能、治理‘大城市病’、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研究完善转移支付政策体系”。
为落实代表提出的加强财政对产业疏解政策支持和引导的建议,在报告中增加“落实好政策性搬迁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产业疏解”。
针对代表提出的要落实好预算单位主体责任的意见,在报告中增加“强化预算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切实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增加“启动核心区50条微循环道路建设”
在“完善首都人口综合调控机制”后,增加“加强人口工作统筹”的表述;将“完善人口综合监控体系”,修改为“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完善人口综合监测体系,夯实人口统计基础”。
在“19号线一期等线路”后,增加“积极利用既有铁路资源发展市郊铁路”的表述;在“制定出台微循环道路2019-2019年建设计划”后,增加“启动核心区50条微循环道路建设”的表述,并将“挂账治理122处交通堵点、乱点”修改为“完成100项疏堵工程”。
在“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及应急联动工作方案”后,增加“修订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表述。
在“鼓励企业和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管理”后,增加“引导广大市民有序参与‘大城市病’治理”的表述。
■“两高”报告
“法官员额调配等方面向基层法院倾斜”
针对有代表提出,要努力解决骨干法官流失的问题,在高法报告中增加“形成有利于专业人才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的内容。
而对于有代表提出的基层法院任务重、压力大,在审判资源投入上应向基层法院倾斜的建议,在高法报告中专门增加了“重视基层法院建设,在法官员额调配和司法保障等方面向基层法院倾斜”的内容。本报记者 左颖 J170
编后
人代会的作用如何体现?最直观的,就是对提交审议审查的各项报告的修改。这次的57处修改,至少有三个体现:
一是体现了各方面的利益诉求。比如,在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中,都增加了养老、助残等内容,这是会上这两方面代表普遍关注的。
二是体现了明确的政策导向。比如,分配“真金白银”的预算报告,根据代表意见增加了落实税收优惠,支持产业疏解的内容,指挥棒指向清楚。
三是体现了具体的任务要求。比如,今年东西城将开工50条微循环线路,这是市领导调研后确定的,难度不小,但必须要解决“胡同”里的出行难题。而在监控人口的方法上,则明确提出要用好“大数据”。
篇10:个农村人房屋无偿使用协议书
提供方(甲方):______
使用方(乙方):______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协议如下:
一、房屋坐落及面积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房屋位于______,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二、使用期限经甲乙双方商定,使用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其他约定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但乙方使用的水电等相关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1: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分期付款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编码: 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业务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证号/执业证号:
编码:
联系电话: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
根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之相关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合同标的农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及其附属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1、房屋的权属与面积情况
甲方自愿将其位于市区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宅基地使用权(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转让房屋占有土地性质为: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证(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该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转让房屋四至界限以[宅基地使用权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为准。
2、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包括:。
第二条买受人主体资格
乙方的户籍为:系本合同交易宅基地房屋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乙方不另外享有其他宅基地。
乙方依法具备受让该宅基地房屋的主体资格。
第三条付款时间和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地上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价款为:
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
拾元整(¥元)。
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币种)元(大写),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时[抵作]房屋价款。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应当在年月日前支付该房屋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
买受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分期支付该房屋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币种)元(大写:元整),应当于年月日前支付。
双方约定全部房价款存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为:开户银行为:账号为:。
第四条甲方权利担保责任
1、甲方应保证其房产不存在质量和技术等有可能危害居住安全的问题,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保证并承诺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对土地拥有使用权(村宅基地),甲乙各方均对处分该标的房产不存在任何异议,对于该房屋及土地的出售,不存在任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该房屋及土地没有任何诸如抵押等他项权利,该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诸如法院查封等权利处分受到限制的情况。
交易后如因权属问题有上述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其他任何人再签署该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
4、本合同签订后,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本合同签订后,若该房屋遇到政府拆迁,即使本合同被认定无效,甲方仍同意由乙方全权办理该房屋及土地的拆迁手续,领取拆迁补偿款、安置房等全部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拆迁过程中若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需无偿配合。
如该房产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标的房地产,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第五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接收到第期购房款后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付款及交付责任。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价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购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任何一方逾期日以上未履约的,视为悔约,守约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交易价款的%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并依法主张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2、因合同交易主体不符合法规政策标准,或者未取得相关权利主体审批同意,致使交易标的宅基地房屋无法完成登记过户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其中乙方不具备买受人资格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给甲方。
3、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利息损失,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给乙方。
4、因甲方隐瞒房屋已交易事实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将视为甲方收回房产,应适用本合同关于房产收回的约定支付乙方回购款,同时甲方还需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给乙方。
5、甲方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和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且不配合乙方办理预告登记手续,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产权证书,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6、甲方未按约定协助和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并继续按照约定办理过户手续。
7、甲方不同意授权乙方全权办理拆迁手续、不同意无偿配合时、私自与拆迁方接触签订文件、在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吞因拆迁所应获得之利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因拆迁所获利益,并且按照拆迁时房屋评估价格的%支付违约金。
基于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的特殊性,甲乙双方均事先知悉,双方不得以合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为由,在任何时间主张合同无效。
双方同意,即使本合同被认定无效,双方依然根据本"违约责任"条款来解决合同无效后的缔约过失责任分担问题。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签订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第八条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由宅基地所在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
甲方产权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集体经济组织一份留存备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负责人审批意见: 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负责人审批意见:
(集体经济组织签章): (集体经济组织签章):
(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签名): (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签名):
身份证: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2:个人建房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共同条款:
一、乙方承建甲方位于____住宅楼一套,主体为___层,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负责______
二、工价结算按元/㎡计价,每捣一层楼面拆好模板后,甲方即按楼房建筑工价的85%付给乙方,剩余的15%工钱待主体竣工后再结清。每捣一层楼面甲方奖励给乙方____元钱作为伙食补助,平时伙食则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可以向甲方预借伙食费。
三、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_______图纸以及甲方的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如由于乙方施工的质量有问题造成返工的损失,则由乙方自行负责损失费用。
四、安全施工:本合同施工单价为施工及安全包干价。即乙方在施工中按国家建筑施工的相关规定,要求搭设操作防护设施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搭设,确保施工操作的规范安全。如乙方在施工中操作失误造成的安全事故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期限:甲方必须按时按要求备足建筑材料,乙方则保证施工人员到位,确保建筑顺利开展。建筑中途,乙方不能无故停工拖延工期,每层建筑工期10-15天,雨天除外。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法律效力,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篇13:乡村学校校舍租赁合同
承租房(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以下租赁合同,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设备租赁内容
1、租用时间: 年 月 日,租用物品于活动当天下午5:00前到位;撤展时间为 年 月 日下午 ,活动完毕撤展。
2、租用场所:
3、租用物品如下:
物料名称:
备注:
数量:
单价(元)/场:
时间:
总价:
舞台: (高)含旧地毯X㎡(红地毯面积)X元/㎡5场
背景画(彩绘) 元/㎡
背景行架 元/米 场
场外音响1套
合计元
优惠价元
4、付款方式:乙方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好后,甲方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 元整(¥ 元),合同内容执行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的剩余总额50%,即人民币 元整(¥ 元),此合同从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在现场的安装及进出;承担现场制作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场租、管理等)
2、甲方按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逾期未付的金额按每天0.3%赔付滞纳金。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上述设备安装、调试好,确保租赁期内正常使用。
2、乙方不能确保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上述设备安装、调试好,或不能确保租赁期内正常使用,甲方将扣除给乙方的全部合同款项。
四、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的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传真件有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取消合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舞台租赁合同 篇4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望江千里姻缘一线牵婚介服务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受甲方委托,提供各项服务事宜如下:
一、租赁设备: 乙方为甲方提供音响租赁服务,此次活动为 天(不含设备安装时间)周期,乙方提供调音人员,并服从甲方指挥,积极配合甲方主持人。设备晚间放在甲方提供的房间内。电源、场地等请甲方准备。(乙方所列设备清单为合同的有效附件)。
二、租用时间:自 年 月日 至年月 日止。
三、租用地点: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于合同指定日期内,将上述设备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乙方在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投入使用。在甲方使用设备过程中,乙方同时增派技术人员(调音员)进行现场调音。
四、设备租金及预付款
1:设备租赁费已包含人员服务费。
2:此次租赁设备费用为: 元。(含税:■是□否)运输费用为:元。
3: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以现金(或支票)向乙方支付设备租赁总款的20%作为订金,约为 元。乙方到达现场安装音响设备并调试完毕后甲方向乙方交付设备租赁总款的50%,为 元,使用完毕当日或次日交付其余款项即为: 元。(具体付款方式或付款比例可以协商)
五、责任、违约条款:
1、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如甲方退订,乙方扣留预付款,作为甲方违约金。若甲方交付定金后,乙方不能提供相关器械,甲方有权要求返还2倍定金。
2、如遇甲方人为原因使活动不能举行或中途中断,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用。
3、如演出进程中因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活动不能进行的, 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用
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有足够声压级的专业音响设备,保证活动过程中音色优美顺畅,在活动过程中,音响出现断音(指话筒)现象应不超过三次/天(次数不累计),特别说明:话筒使用条件一定要在距话筒接收机25米范围以内,如果有人阻挡在话筒与接收机之间,产生频率阻隔致使话筒断音,或因无线电频率干扰产生的噪声,乙方无责。否则甲方有权扣留总金额的的20%款项。
5、若为多天活动,设备需放置在活动地点,甲、乙方协商设备的保管,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此条款不适用于一天的租赁活动)
6、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拟书面协议或依有关法规办理。如发生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有关机构解决。此书面协议可作为参考依据。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
特别说明:
1:有线话筒、无线话筒(包括手持式、头戴式、领夹式),甲方在使用期间需轻拿轻放,爱护使用,不得用力拍打话筒音头或大力对话筒喊叫,不得拉扯头戴或领夹话筒与发射机之间的连线,使用过程中如甲方人员有上述行为,乙方有权利停止该设备的使用。
2:因甲方人员的上述行为造成话筒损坏,(话筒受损是指:话筒摔落在地的,使话筒外观和内部受损的,饮料饭菜弄脏的情况出现),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负责人照市价赔偿器材。
3:在租赁的使用过程当中,甲方务必爱护设备,(话筒支架、舞台监听音箱等),小心使用,切勿野蛮操作,粗鲁对待;更不可私自拆卸。
承租方:
租赁方:
日期:年 月 日
篇14:集资建房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_______七层楼房一栋,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就集资建房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把楼房建成(要保证楼房质量)以及要保证楼房
要有出路,下水包通,铝合金全部装好(另外加出的铝合金由乙方按市场价补足给甲方),水电开户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集资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边_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_____面积
(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格_____________元,总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乙方付完房屋总款后,房屋和建房土地的所有权利都归乙方所有。
三、甲方交完房屋以后,其它与集资房有关的事项,甲方概不
负责。所有与该集资有关的权利均由乙方享有。注:_______________如果出现人为不可抗力的事情,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之后立即生效。
注:_______________甲方要保证今后任何人无权在楼房顶增加一切建筑。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15: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审批流程环节,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21公司所有物品的采购,均应符合本办法的原则精神和采购工作规程。
22公司的物品包括四大类:221项目采购:包括项目所需物资;222非项目采购(公司自采物资):设备:电脑、笔记本等;
非设备:固定资产、办公用品、消耗品、清洁服务、设施装修等。
223公司礼品采购:针对公司客户群体;224产品采购:包含公司自行研发所需硬件设施。
三职责
31在采购审批流程中,根据作业的职能不同,划分以下角色职责:
综合部负责采购的控制;商务部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外购件的采购清单;项目经理负责硬件部分监管;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采购计划及采购流程的审批。
商务采购员:公司礼品采购;行政采购员:非项目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员:项目物资采购。
产品采购员: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办理。
四程序
41计划管理
311集中计划采购:各部门按月提报需求计划,每月30日将采购需求上报至对应归口部门。
312归口部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汇总,平衡现有库存物资,统筹安排采购计划。
313归口部门每月汇总各部门需求计划总表;每周进行库存物资盘点汇总,将月度需求表及库存盘点表进行归档。
42物品采购的申请及审批流程
412采购部门接收申请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购,库存已超储积压的物资不采购原则;413各部门如遇紧急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下,可以电话先行申请,征得同意后提报归口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可以后补。
414采购申请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归口部门;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就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43供应商的选择
421由采购商务部帮助寻找合格的供应商,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
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22对于经常采购的物资,采购员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管理状况、质量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记录。
423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
45领用原则
611物品采购后,将物品及填写物品清单,办公室根据物品按分类、品种等建立物品保管库。
612申请部门领取物品,要填写物品领用单到办公室领取当月所需物品,并按领用程序签字。
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16:个人建房合同
甲方(代理方):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乙方(出资人):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电话:
住址:
为了平抑房价,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经甲、乙双方的深入研究及友好协商,就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一事,达成以下一致。甲、乙双方承诺严格遵守本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特此郑重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
第一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是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购房能力并愿意在淮安市居住的多个自然人(乙方)以签订法律文本(合同、协议等)的形式共同出资,通过委托咨询机构全权代理运作、银行监管资金、房地产开发机构进行开发的方式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
第二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遵循合法、合作、公开、公平、公共利益优先等原则。
第三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已完全了解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同时,对存在的风险也有足够的认识。
第四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参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属于自愿行为。
第五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以出资人(乙方)自己居住为初始目的。
第六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有别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资建房,也有别于由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第七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拟为中型社区的开发建设项目,地点为淮安市市区范围以内。预计可供居住的户数为800户左右,户型面积约为6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准确的户数和户型面积将根据取得土地的实际面积经规划、设计后确定。在综合考虑地价、房价的同时兼顾交通和环境因素,尽量做到紧凑、经济、舒适、宜居。
第八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是由多方参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它包括出资人(乙方)、咨询机构(甲方)、出资人委员会、资金监管银行、房地产开发机构五方。其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下:
1.出资人(乙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是由多个自然人组成,其准确人数将由取得土地的实际面积经规划、设计后确定的户数决定。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所有权由全部出资人(乙方)共同享有。
2.咨询机构(甲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共同委托咨询机构(甲方)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及相关事务进行全权代理运作。其运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筹划、组织、协调、执行、监督及签订相关法律文本。(以下可将甲方称为"代理方")
3.出资人委员会: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部出资人(乙方)通过共同选举的方式产生出资人委员会。该出资人委员会由五名出资人(乙方)义务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及监督代理方(甲方)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运作。
4.资金监管银行: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共同委托淮安市境内的银行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进行全面监管。其资金监管的具体内容及权利、义务将由出资人(乙方)、代理方(甲方)和受委托的资金监管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三方共同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确定。
5.房地产开发机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机构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取得的土地进行综合开发、建设。其开发、建设的具体内容及权利、义务将由出资人(乙方)、代理方(甲方)和受委托的房地产开发机构(以下简称"开发方")三方共同签订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确定。
第九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在代理方(甲方)全权代理运作的过程中,仍享有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进行监督及核查的权利。
第十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部出资人(乙方)均有权以支付建房成本的方式获取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建的住房一套。
第十一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建房成本将以包括土地成本(项目取得成本)、开发建造成本(包括改建、改造成本)、税费等支出为依据进行计算。
第十二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建房成本,由专业机构或国家相关单位决算、审计后最终确定。
第十三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房屋面积均以建筑面积为准。
第十四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物业管理由出资人委员会负责。
第二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
第十五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将分预先出资、追加出资、出资清算三步完成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部出资。具体内容如下:
1.预先出资:乙方作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同意预先出资人民币元(大写)用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此资金在甲、乙双方共同与监管银行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后,由乙方存入监管银行并接受监管。
2.追加出资: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如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开发建设阶段出现资金不足或缺口,甲方作为代理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追加出资。追加出资的额度为乙方应支付的建房成本减去乙方预先出资后的剩余部分资金。(本条所称"资金不足或缺口"指乙方预先出资的资金已使用完,同时,又没有银行贷款等其他资金作为补充)
3.出资清算: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已完成,乙方作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有权以实际获取住房应支付的建房成本为依据与代理方(甲方)、监管银行、开发方进行出资清算并解除合作关系。
第三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监管
第十六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监管银行必须是淮安市境内的银行机构。
第十七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使用必须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以现金形式进行支取及使用,更不得用于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无关的事项。
第十八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使用必须由甲方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用途。
第十九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在正当使用过程中,乙方作为出资人必须给予积极的支持与配合,否则,甲方作为代理方将有权要求不支持、不配合的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乙方预先出资资金的20%。
第二十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的相关约定及详细内容以甲、乙双方与监管银行共同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为准。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均承诺严格遵守并履行与监管银行共同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四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购地
第二十二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土地将通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方式取得。
第二十三条:甲方负责搜集土地的拍卖信息及资料,并以书面形式向全部出资人(乙方)征询竞拍意见,若51%以上的出资人(乙方)同意竞拍,甲方将遵从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代表全部出资人(乙方)参加竞拍并努力取得该宗土地,反之,甲方将不参加竞拍。
第二十四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全部出资人(乙方)共同享有。
第二十五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通过竞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即竞拍取得的土地面积大于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或竞拍取得的土地面积小于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当以上两种情况发生时,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处理决定:
1.当竞拍取得的土地面积大于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时,乙方只需负责承担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及相应的公摊面积的费用。剩余的土地面积由甲方负责召集数量与可容纳户数相等并符合要求的自然人参与并成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以下称为"购地后出资人")。
2.购地后出资人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相关合法手续时,乙方作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属人必须无条件给予协助和支持,否则,甲方作为代理方将有权要求该乙方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
3.购地后出资人不是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属人,因此,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相关合法手续时必须承担因土地使用权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当竞拍取得的土地面积小于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时,甲方将通过预算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协定的分配原则进行所建住房的分配,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分配结果。未分配到住房的乙方可以选择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或等待下一次购得土地后享受优先分配权。
第五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开发、建设
第二十六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开发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第二十七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将严格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及经相关单位核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开发方必须保证所开发、建设的工程质量合格,同时,还应保证路、水、电、气、绿化、公共活动场地及社区服务设施等配套齐全。
第二十八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地质勘探、规划设计、施工、安装、监理、竣工验收、办理相关手续、办理银行贷款等工作由开发方具体办理及实施。
第二十九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凡是涉及会影响建房成本核算的项目,均应由开发方汇集代理方(甲方)、出资人委员会和出资人代表(限定为五名出资人)四方,共同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决定。招标结果由四方共同协商确定,如遇分歧或争议,最终决定权归出资人委员会享有。
第三十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作为代理方有权对开发方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第三十一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开发、建设方面的相关约定及详细内容以甲、乙双方与开发方共同签订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为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均承诺严格遵守并履行与开发方共同签订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周期
第三十三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周期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筹划阶段:指从甲、乙双方共同筹划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至甲方、乙方、监管银行三方共同完成资金监管的全部手续及相关事项止。本阶段的时限约为三个月。
2.购地阶段:指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完成筹划阶段后至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正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止。本阶段的时限约为六至八个月。
3.开发建设阶段:指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正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至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正式竣工止。本阶段的时限约为十八至二十四个月。若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具有规定的开、竣工时限要求,则以该时限为准。
第七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工作流程
第三十四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工作流程》(见附件)
第八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运作步骤
第三十五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运作步骤是指甲方在接受乙方全权委托代理运作后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相关事项进行办理及实施的基本顺序。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通过填写《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报名申请表》与甲方达成参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初步意向,当报名人数达到300至500人时,甲方将通知乙方签订正式合作的法律文本。
2.甲、乙双方通过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本合同)正式确定委托全权代理运作的合作关系。
3.甲、乙双方与监管银行三方共同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正式确定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监管关系。
4.乙方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的同时在监管银行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由乙方将预先出资的资金以现金的形式存入该账户内接受监管。
5.甲方根据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使用需要,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将个人结算账户内的资金划转到由甲方在监管银行处开立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专用的资金监管账户内,并在出资人委员会和监管银行的监管下进行支付、使用。
6.甲方在得到乙方同意后积极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
7.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甲、乙双方与开发方签订《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正式确定委托房地产开发的合作关系。
8.甲、乙双方共同协助、监督开发方依法按照程序进行地质勘探、规划设计、施工、安装、监理、竣工验收、办理相关手续、办理银行贷款等具体工作的开展及实施。
9.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竣工验收后,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进行住房分配和终结清算,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合法手续。
第九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住房分配
第三十六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住房分配原则如下:
1.甲、乙双方在共同筹划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时,由甲方凭乙方所填写《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报名申请表》的序号进行排序。
2.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正式启动时,甲方根据《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报名申请表》的序号依次分批通知乙方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及办理存入预先出资和资金监管等相关事宜。
3.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的合同编号既是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住房分配排序号。同时,也是乙方选房的依据。
4.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进行到开发建设阶段时,甲方将依据相关部门核准的规划、设计方案通知乙方进行住房预选,初步确定乙方的意向住房。(意向住房指乙方初步选中并愿意支付建房成本的住房)
5.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完成时,甲方将按照《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的合同编号顺序,依次分批的通知乙方进行住房正式分配及相关事宜的办理。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在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的同时与监管银行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此两份合同(或协议)的编号相同。
第三十八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住房分配以乙方自主选择为原则。即乙方可根据所持合同编号的先后顺序选择符合自己要求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建的住房。
第三十九条:乙方未能按照甲方提前通知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进行签订合同或分配住房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所持的序号依次顺延。如乙方在结束时仍未到达,甲方将视乙方为自愿放弃或退出,并有权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费用
第四十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费用包括委托代理费用、委托资金监管费用、委托开发费用三种。此三种费用中不包含乙方在取得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住房时所应支付的建房成本。具体内容如下:
1.委托代理费用:指乙方在委托甲方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进行全权代理运作所产生的费用。此费用由甲方作为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的报酬向乙方定额收取。
2.委托资金监管费用:指乙方委托监管银行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进行监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主要用于支付监管银行的报酬及管理支出。此费用的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与受委托的资金监管银行协商确定。
3.委托开发费用:指乙方在委托开发方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进行开发、建设所产生的费用。主要用于支付开发方在办公、会议、出差、报酬、应酬、聘请顾问和工作人员等方面的支出。此费用由开发方按照乙方所应支付的建房成本的5%向乙方收取。乙方同意开发方对该费用实行包干使用或支配,无须披露用途及明细。
第四十一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费用支付方式:
1.委托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发起费用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时,由甲方向乙方定额收取现金元。
2.委托资金监管费用的支付方式:依据甲、乙双方共同与监管银行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中的相关约定为准。
3.委托开发费用的支付方式:委托开发费用将根据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开发进度由开发方向乙方逐步收取。即:甲、乙双方与开发方共同签订《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时,收取全部委托开发费用的30%;开发建设阶段收取至全部委托开发费用的70%;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完成时,乙方将全部委托开发费用付清。
第十一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清算
第四十二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清算分为中止清算和终结清算两种。具体内容如下:
1.中止清算:指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超过购地阶段的时限后仍未能成功实施,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放弃时进行的清算。在进行中止清算时,甲方已经收取乙方所支付的委托代理费用不予退还,其他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终结清算:指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已经完成,甲方、乙方、监管银行、开发方四方决定终结合作关系时进行的清算。在进行终结清算时,乙方必须付清所有应付的费用后,方能获得所分配的住房,否则,甲方有权将该住房另行分配。
第十二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退出
第四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退出机制以自由、自愿为基础,以公共利益优先为原则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乙方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为正式退出。
2.乙方提出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申请时,甲方应予以同意,但是,若该申请不利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正常运作或不利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公共利益,甲方有权根据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将该申请推延至终结清算时进行办理。
3.乙方提出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申请时若有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补缺,甲方应同意乙方的退出申请并尽快为乙方办理好相关手续。
4.乙方因违约或不利于公共利益优先原则而被甲方要求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按照第四十三条2小条之规定进行办理。
5.乙方正式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时,甲、乙双方的合作即宣告终止。
6.乙方正式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时,以"中止清算"的规定为退出的清算依据。
第十三章其它约定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中的"公共利益优先"指在全部出资人(乙方)的基础上,以比例超过51%的多数出资人(乙方)的利益为优先。由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是多个自然人参与的项目,因此,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在合作中严格遵从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如遇分歧,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征询全部出资人(乙方)的意见,并在统计出结果后,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予以执行。
第四十五条:甲方在要求乙方追加出资时,首先应尽力协助乙方取得银行按揭贷款作为追加出资。如未能取得银行按揭贷款,乙方必须自筹资金进行追加。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规定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
第四十六条:甲方承诺在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权代理运作过程中,将全面、公开的接受乙方的监督。
第四十七条:甲方承诺在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权代理运作过程中,将及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运作进展和相关信息。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由甲方提出修改或补充的文本,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遇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本地法院裁决。
第五十条: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并对签字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由甲方分别交监管银行和开发方执有、备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授权代理人签字: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
篇17:农村垃圾清理承包合同
为了进一步搞好村内环境卫生~做到定时定点回收清理~现将本村范围内民用生活垃圾以及农作物的糠、叶、杆清理工作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立此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乙方自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期间将村内,包括1#村民住宅楼,的全部生活垃圾和秋头夏季的农作物糠、叶、杆等垃圾全部拉出村外指定灰渣点。
2、清运方式:_________________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3月30日每天早上11点前全村收垃圾一遍,20__年4月1日至20__年10月30日每两天,单日,早上9点之前全村收垃圾一遍,20__年1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每天早上,11点前,全村收垃圾一遍,在此基础上必须保证全村所有的灰渣点的灰渣积存不超过一车~各点的灰渣够一车就出~否则甲方扣除乙方工资的百分之一。
3、在清运过程中~如发现以上规定收垃圾的时间内有一次不收的~甲方扣除乙方工资的百分之二。,天气干扰除外,
4、乙方在收垃圾的过程中必须清扫干净收垃圾场地~如有不清扫到灰渣地面现象~一经有人提出甲方扣除乙方工资的百分之一。
5、因天气干扰不能收灰渣时~村民将灰渣倒入灰渣点~乙方在路能走的第一时间将全部灰渣点的灰渣出干净~没有天气干扰全部灰渣点必须保持干净~不存垃圾。
6、村内全部建设工程垃圾由乙方监督建设方拉出村外指定灰渣点~否则由乙方清运。
7、乙方全部完成以上四条垃圾清运条款~甲方付给乙方清运工资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如乙方不能履行以上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乙方在回收垃圾的路途中要注意一切安全,包括车辆运输和人事安全等,~杜绝一切意外事故的发生。若出现任何意外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9、承包期自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
10、此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望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18:建房单包人工费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1)按协定规定总工期 天
(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1.2、质量等级:优良
1.3、合同价款:
1.4、承包方式:
第二条 工程款支付
签订合同后先支付给乙方进场费 元整,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三条 保修
保修期限:保修期限12个月。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更换及维修。
第四条 安全
施工期间要确保施工安全,由于施工所造成的人身安全和其它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工程质量行使监管督查。乙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如乙方没有达到甲方要求施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2.由于天气原因及甲方灯具没有到场工期顺延。
3.由此引发的纠纷由县级以上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律部门解决。
第六条 合同份数
7.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 电话: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字地点:
篇19:农村荒地流转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同意意见书附件一),决定将位于 组位于 一带荒地承包给乙方作开发,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个体承包的荒山荒地,通过公开协商同意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转让给乙方开发,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个体所有的坐落在 亩荒地(发包给乙方经营,四至界限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附件二)。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 年 亩,共计费用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四、承包费用支付方式:合同签字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年 亩承包费用 元人民币。
五、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小组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小组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乙方在开发转让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使用甲方所属村民。
七、乙方在个体荒山转让开发合同期间需要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八、乙方在个体荒山转让开发合同期间,所规划范围的树木可采伐。
九、乙方在个体荒山转让开发合同期间,有权使用公共道路,如发生纠纷由甲方给予解决。
十、乙方取得土地转让开发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入股、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有疑义。
十二、在本合同有限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三、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十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得违反合同条款,否则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承包金的两倍。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除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外,违约造成的损失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五、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六、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方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意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论。
十七、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和土地原有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人民政府、村委会。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本合同双方签字即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2024农村新型医疗制度实施情况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近几年来,农村问题牵动着亿万人民的心。我身为xx村大学生村官,深切感受到了近几年来我村的巨大变化。同时也让我感受到党和政府兴农富农政策给农村和农民带来的实惠。
以前村民们在种地的同时还要给国家缴纳农业税,而现在人们不仅不用缴税还可以得到国家给的粮食补贴;以前村里的孩子没钱上学,现在却可以免费去上学甚至还有补贴的伙食费,以前村民们总是因为家电太贵而买不起,现在家电下乡工程更是大快人心,让那些没钱用电器的人们拥有了自己的家电.....更令人欣喜的还要算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了,村民们从此不用再愁有病没钱看的问题了。使更多的人民得到了实惠。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内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做法。
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县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镇上下的积极争取和共同努力下,我们村坚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大力改善民生,加快构建 和谐社会 的德政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以前在我们村,自费医疗制度仍然占主导地位,农民是当地最大的自费群体。前几年,本地农村人口老龄化医疗服务普及药品价格上涨,农民医疗费用攀升超过了农民平均收入增长幅度,越来越多农民无力承担。增长的医疗费用已成为我村医疗卫生保障问题“因病致贫”的主要成因,而现在县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分别成立管理组织,并成立相应的监督组织。在xx村,村干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农民逐步树立互助共济的观念,积极参加合作医疗。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缴纳,还采取了“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原则,近年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村民们收到了政府的关怀和实惠的效果。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存在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村的全面实施,有效地缓解了患病家庭的经济压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促进了我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受到农民的拥护和支持,但该制度推行过程中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1)少数农民认识不够到位。由于部分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推行新农合的目的、意义缺乏深入了解,宣传发动工作尚有差距,致使少数农民对实施新农合的认识还不足;加之合作医疗曾几经反复,一些农民对新农合制度还存有疑虑:一怕合作医疗不持久;二怕挤占挪用合作医疗基金;三怕医疗单位多收费、乱收费。同时,一些农民的健康投资观念、互助共济观念以及风险观念较为淡薄,自觉参合意愿还不强。
(2)参合群众的受益面和受益率均较低。新农合实施以来,我村主要对参合群众的住院医药费用给予报销,另有10种慢性病门诊可审核结报,加上享受体检和分娩补助缺乏稳定高效的筹资渠道。
(3)缺乏稳定高效的筹资渠道。尽管新农合强调农民参加要以自愿为原则,但为了保证参合率,目前参合群众个人筹资部分主要还是采取行政推动、层层包干、实绩考核的办法,由基层干部挨门逐户收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筹资成本较高。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涉及千家万户、维系农民健康的“民心工程”,在农村,村干部要从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建设 和谐社会 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新农合工作的重大意义,把这项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1)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本村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法,利用多种方式,帮助群众算大帐、算细帐、算长远帐,引导他们克服侥幸心理,转变单纯“受益”的观念,强化健康投入和互助共济意识,增强参合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广泛宣传医疗服务机构不同的报销比例和医生用药告知制度,切实保障农民权益。要强化和普及农村健康知识教育,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切实提高农民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2) 完善农村医疗服务监管机制。要建立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加强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坚持实行用药告知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改善服务态度,保证广大参合农民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坚持按期公布收支账目,及时公示农民个人医药费用核销情况,并扩大公示范围,广泛接受监督,提高农民对新农合的信任度。
(3)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做好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推进和监督工作。财政、宣传、农业、民政、食品药品监管、扶贫以及纪检监察、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新农合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