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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贷合同法(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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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借贷典权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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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权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出典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当事人签订金钱借贷典权设定契约书,内容如下: 第一条 贷主(甲方)以下列条件借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如数收到。 第二条 本件借款还

典权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出典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当事人签订金钱借贷典权设定契约书,内容如下:

第一条贷主(甲方)以下列条件借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如数收到。

第二条 本件借款还债期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不得请求本件借款的利息。

第四条 本件借款偿还地以甲方当时所居地为主。

第五条 乙方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其所有下列不动产办理典权设定登记予甲方。

记:土地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物门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构造:木造瓦砖两层楼房一栋。

面积:地面层_________平方米;二层_________平方米。

以上不动产所附带的图墙、庭木、庭石等皆保持现状。

第六条 甲方可按原状使用前条不动产,从而获取利益,然需负担前条不动产的管理费用及一切税赋。

第七条 本件不动产典权存续期限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契约书正本两份,经签名盖章后各执一份为凭。

注:不动产典权存续期限不超过三十年

典权人(签字):_______ 出典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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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资金信托合同书金融租赁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金融,全文共 10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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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受益人):

证件名称:□身份证 □军人证 □护照 □其他

证件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常通知送达方式:□挂号信 □本人自取 □平信 □其他

信托资金:人民币(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元整

(小写):¥:

信托利益分配银行账户:(受益人在信托期间应避免注销本账户,个人账户不得为定期存折或可以无息透支的贷记卡,建议预留活期或定活两便存折、储蓄卡、借记卡等。)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受托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客服电话: 客服传真:

网址:

保管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________ 邮编:

投资顾问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__ 邮编:

投资顾问管理费及信托利益分配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一部分 商务条款

序号标题内容

1信托计划名称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

2信托目的通过实施本信托计划,受托人将委托人的资金集合运用,并按照信托计划文件的规定,对信托计划财产进行专业化管理,谋求信托计划财产的增值。

3合同签署日本合同于 年 月 日于_____市签署。

4信托资金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金额:¥ 元)。

5信托期限本信托计划为长期信托,信托设立时不限定信托存续期限。仅当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款出现时,本信托才予以终止。

6推介期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受托人可提前或推迟推介期)

7信托计划

成立日本信托计划预计于 年 月 日成立(受托人可提前或推迟成立,并在成立通知书中告知委托人)。

8开放日本信托计划开放日指计算委托人申购或赎回信托单位的基准日期,即每月的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为该日之后的最近一个工作日)。

9信托资金账户

1、信托资金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2、委托人应于签署本合同同时将信托资金划付至信托资金账户。

10信托计划

投资范围本信托计划投资于国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 股股票(含新股申购)、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含ETF,不含LOF)、货币市场基金、金融衍生产品、银行存款以及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发行的基金可以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上述交易品种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银监会的相关规定。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投资顾问可按如下程序变更投资范围:在受托人网站上将拟变更的投资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果有代表全部受益权50%以上受益人以特快快递方式送达受托人处表示反对,则本信托计划投资范围不得变更,否则即视为全体受益人同意新的投资范围。

11投资顾问 ,投资顾问由全体委托人指定。

12中介机构

1、 为了维护全体受益人信托利益,受托人与投资顾问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信托财产保管人。

2、 为本信托指定的证券交易经纪机构, 拥有创新类券商资格。为了维护全体受益人信托利益,受托人可以变更证券经纪机构。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为充分发挥信托机构“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专业职能,明确在资金信托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信托关系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委托人和受托人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释义

除非本合同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指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信托计划文件:指《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认购风险申明书》、《认购申请书》、《申购与赎回申请书》、《申购确认书》、《赎回确认书》、《分红确认书》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4、信托当事人:指受本信托关系约束,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和全体委托人一致指定的投资顾问。

5、委托人、受益人:委托人为依本合同约定认购/申购本信托计划信托单位,并缴付信托资金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社会组织。受益人为依本合同约定享有受益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社会组织。

6、授权代表:由全体委托人一致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投资顾问指定授权代表对信托计划财产的投资管理运作发出委托人指令。

投资顾问须对授权代表出具授权委托书,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权限、时间、授权期限、有效指令应包含的印鉴等。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在信托计划成立前于受托人处备案。投资顾问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后可更换授权代表。

7、信托执行经理:由受托人指定,代表受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对信托计划财产进行管理,实施风险控制和处理信托计划运作中的各类行为,接受并执行授权代表所发出的有效的委托人指令。

8、委托人指令:由授权代表发出的,按信托计划文件规定对信托计划财产进行投资运作的指令。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计划编号、拟交易的证券名称和代码、买入或卖出方向、委托数量或区间、委托价格或区间、委托日期和时间。

9、信托资金:指本信托计划成立时及开放日委托人实际交付的资金扣除认购/申购费后剩余的金额。

10、信托计划财产:由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资金,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以及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等构成。

11、信托计划财产总额:指本信托计划持有的银行存款、证券资产以及信托计划文件约定的其他资产的库存数量乘以该资产的单位价值之和。

12、信托计划财产净值:T日信托计划财产净值是T日信托计划财产总额减去T日实际发生的应由信托计划财产承担的信托费用和T日分配的信托利益后的余额。

13、信托单位、信托单位净值、累计信托单位净值:信托单位是计算、衡量信托计划财产净值以及委托人认购或赎回份数的计量单位。T日信托单位净值是T日信托计划财产净值与信托单位总数之比。T日累计信托单位净值是T日信托单位净值与每信托单位的累计普通信托利益分红之和。单位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万分位(即精确到)。

14、信托利益:指受益人按照信托计划文件规定享有受益权而获得的利益,主要为信托资金及信托收益扣除了应由信托计划财产承担的费用后的余额。

15、工作日:工作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二、信托计划成立的一般约定

1、信托资金在委托人的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信托计划成立后,委托人自资金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活期利息将按照每元认购一个信托单位的方式转增该委托人的信托单位,该转增过程不收取认购费。信托单位的计算采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精确到份,由此产生的尾差计入信托计划财产。

3、信托计划未能成立的,受托人将在推介期结束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资金及自委托人交款日至退款日期间以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一并返还委托人;

4、受托人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实施信托计划的推介,但受托人未对推介成功与否做出任何陈述或承诺。

三、委托人资格和资金合法性要求

(一)委托人资格

1、委托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合格投资者:

(1)认购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本信托计划时超过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人民币万元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人民币万元,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2、信托存续期间,除非相关监管法律、法规允许,全体委托人/受益人中的自然人人数最高不超过人(含)。

(二)信托资金合法性

1、委托人保证其信托资金是其合法拥有的具有完全支配权的财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委托人根据其自己独立的审核及其认为适当的专业意见,已经确定:

(1)信托资金完全符合其财务需求、目标和条件;

(2)遵守并完全符合其投资政策、指引和限制;

(3)对其而言是合理、恰当而且适宜的投资,尽管投资本身存在明显切实的风险。

3、委托人有关其进行资金信托的合法性或有关其他事项的决定是在其独立判断的基础上做出的。

四、信托单位的认购/申购与赎回

见附件

五、受益人

1、本信托计划的受益人分为特定受益人与普通受益人两类,特定受益人根据信托计划的规定享有特定受益权,普通受益人根据信托计划的规定享有普通受益权。

2、本信托合同的委托人为普通受益人,全体委托人/受益人同时指定投资顾问为本信托计划的特定受益人。

六、受益权

本信托受益权分为特定受益权和普通受益权。受益人根据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享有特定受益权或普通受益权。特定受益权与普通受益权并非受托人做出的对该权利可能获取的全部或部分信托利益分配的承诺、保证、保障、担保等任何形式的义务或责任。

(一)特定受益权

特定受益权是指特定受益人从信托利益中获取特定信托利益的权利。

(二)普通受益权

普通受益权是指普通受益人从信托利益中获取普通信托利益的权利。

七、受益权的转让、质押与继承

1、本信托计划受益人不得转让、质押、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信托受益权。

2、受益权继承的,继承人应提交:法定继承文件、资金信托合同、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有效法律文件及复印件,前往受托人处办理登记确认。未到受托人处进行登记的不能对抗第三人。

法定继承文件包括: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经公证的遗嘱、经公证的遗产分配协议、继承人为被继承人合法继承人的公证或工商证明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包括:个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机构则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被授权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八、信托计划财产的独立性

1、信托计划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受托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计划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2、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计划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消。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不同的信托计划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消。

3、受托人为本信托计划设立信托计划专户,主要包括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和信托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4、信托计划财产单独记账,信托计划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信托计划财产与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九、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

见附件

十、信托计划的费用与估值

见附件

十一、信托利益分配与服务费

见附件

十二、信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信托期间,按合同约定查询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2)信托计划文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按合同约定及时交付资金,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2)保证其享有签署包括本合同在内的信托计划文件的权利,并已就签署行为履行必要的批准授权手续;

(3)保证其加入本信托计划未损害其债权人的利益;

(4)接受本信托计划采取的由投资顾问发出委托人指令的运作方式及其产生的结果;

(5)除按本合同约定赎回外,不得在本信托计划和信托合同存续期间退出信托计划或终止本合同;

(6)信托计划文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按信托计划文件规定享有信托受益权;

(2)在信托期间,按合同约定查询信托资金的运作收益情况,了解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情况;

(3)信托计划文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不得以信托受益权偿还债务;

(2)接受本信托采取的投资顾问发出委托人指令的运作方式及其产生的结果;

(3)除按本合同约定赎回外,不得在本信托计划和信托合同存续期间退出信托计划或终止本合同;

(4)信托计划文件及信托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投资顾问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信托期间按本合同约定查询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

(2)有权获得本信托计划文件之复印件;

(3)按照本合同约定获得投资顾问管理费和特定信托利益;

(4)按照信托计划文件的规定指定授权代表,并通过授权代表就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向受托人发出有效的委托人指令;

(5)信托文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签署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并在信托计划成立前提交受托人;

(2)按本合同规定,向受托人提交证券组合及有效的委托人指令;

(3)不定期向受托人提供企业研究报告、宏观经济分析、汇率及利率分析、投资组合的构建及分析、风险分析、资产配置管理、投资组合业绩及风险评价等服务;

(4)在担任投资顾问期间,未经受托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受托人的名义在社会上作本信托计划或其他业务的公众性宣传,否则要承担由此给信托计划财产和受托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5)授权代表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的发生变动时,应在不晚于变动之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受托人;

(6)以书面方式向受托人提交的证券组合及委托人指令需由投资顾问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且只能由投资顾问指定的人员送达或以传真送达受托人并与信托执行经理电话确认;

(7)发生以下重大事项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受托人进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减资、合并、分立、依法解散、被依法撤消、决定申请破产或被申请破产;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动;可能对信托计划财产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受托人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根据信托计划文件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计划财产;

(2)信托计划成立后,以受托人名义开立专用的银行账户、证券(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并享有包括根据信托计划文件处置账户内证券资产、资金划拨、销户等一切账户名义所有人的权利;

(3)根据信托计划文件的规定足额收取受托人信托报酬;

(4)按信托计划文件的规定指定信托执行经理,并发出受托人指令;

(5)信托计划文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受托人有根据本合同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根据授权代表发出的有效的委托人指令进行交易;

(3)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以及本合同的各项约定,管理信托计划财产;

(4)根据信托计划文件的规定,以信托计划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5)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6)妥善保管信托业务交易的准确、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15年;

(7)定期按合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信托计划文件及信托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三、信托计划的终止、清算与财产归属

(一)信托计划的终止

如果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本信托计划终止:

1、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2、本信托计划被撤销。

3、信托计划财产净值连续年低于人民币万元,受托人有权终止本信托计划。

4、受托人职责终止,未能按有关规定产生新受托人。

5、受托人认为必要时,但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在受托人网站上公告。

6、信托计划成立一年后,投资顾问书面通知受托人要求终止信托计划,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受托人。

7、全体受益人申请赎回全部信托份额。

8、在信托计划成立一年后,受益人大会决定更换受托人时本信托终止。

9、在信托计划成立一年后,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本信托计划。

10、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监管部门的通知、决定等要求信托计划终止的其他情况。

(二)信托计划终止时的处理程序

1、授权代表应在上述终止情形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如期间遇停牌等不可变现的客观情况,则相应顺延)变现全部信托财产,如授权代表未在上述时限内完成变现,则受托人将在超出上述期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如期间遇停牌等不可变现的客观情况,则相应顺延)将信托财产全部变现。本信托期限自动延期至全部信托财产变现之日,延期期间的信托报酬等信托费用以信托计划财产净值为基数按信托计划实际存续天数计算并提取,信托利益也按信托计划实际存续天数计算并提取。

2、全体受益人仅在信托财产全部变现后方可获得分配。

(三)信托计划终止后的清算

1、信托计划终止后,受托人应负责信托计划财产的保管、清理、变现、确认和分配。

2、受托人在信托计划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计划财产清算报告,并以书面信函方式报告受益人。全体受益人在此约定,由于保管人已经履行了对资金的监督、管理职责,上述报告不再另行审计,除非法律、法规和规章或监管部门要求必须进行审计的。

3、受益人或其继承人在信托计划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十四、受益人大会

1、受益人大会由全体受益人组成,当出现下列事项而信托文件未有规定时,应当召开受益人大会审议决定:

(1)提前终止信托合同或者延长信托期限;

(2)改变信托财产运用方式;

(3)更换受托人或投资顾问;

(4)提高受托人的信托报酬标准;

(5)信托计划文件约定需要召开受益人大会的其他事项。

2、受益人大会由受托人负责召集,受托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代表信托单位10%以上的受益人有权自行召集;

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公告受益人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受益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

3、受益人大会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等方式召开。每一信托单位具有一票表决权,受益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受益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代理人出席受益人大会的,需携带受益人的书面委托证明及双方的有效证件。

4、受益人大会应当有代表50%以上信托单位的受益人参加,方可召开;大会就审议事项作出决定,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受益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但更换受托人、更换投资顾问、改变信托财产运用方式、信托计划文件没有约定的提前终止信托合同,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受益人全体通过。

5、受益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当事人,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十五、信托计划的信息披露

(一)信息披露方式

受托人在有关信息披露事项的报告、报表或通知制作完毕后,可以以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报告受益人:

1、在受托人网站( )上公告;

2、电子邮件;

3、电话;

4、信函;

5、全体受益人以书面形式要求的其他信息披露方式。

(二)信息披露内容

1、信托计划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受托人应当就信托合同数与信托计划资金总额向委托人(受益人)进行披露;

2、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每周向受益人披露经保管人复核后的上周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信托单位净值;

3、全体委托人(受益人)在此约定,本信托计划财产无需年度审计,除非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要求必须进行审计的;

4、信托计划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受托人编制信托计划财产清算报告(无需审计),并以书面信函方式报告受益人;

5、受托人在实施本信托计划过程中发生信托目的不能实现、因法律法规修改、市场制度变革等严重影响信托计划运行的事项时,应在知道该事项发生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以临时报告书形式向受益人披露,并于披露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披露受托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6、其他与信托计划相关且应当披露的信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通知或决定的要求进行披露。

十六、风险揭示与承担

(一)风险揭示

1、市场风险

证券投资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周期、利率变化、通货膨胀以及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导致信托计划财产净值产生波动。

2、保管银行及证券经纪人经营及操作风险

在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过程当中涉及信托资金保管银行、证券经纪人等金融服务机构,如果保管银行或证券经纪人不能遵守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实施管理,则可能对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产生不利的影响。

3、流动性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作为新兴转轨市场,市场整体流动性风险较高。例如封闭式基金市场参与者以保险公司为主,容易产生一致性的投资行为;A股股票的战略配售和定向增发有锁定期的交易限制;开放式基金也会面临巨额赎回或暂停赎回等极端情况,这都将加大变现难度,对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4、管理风险

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过程中,投资顾问的专业知识、研究能力及投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其对信息的占有、分析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由此可能导致信托计划财产遭受损失。

5、受托人操作风险

受托人遵循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管理信托事务,但是在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过程中,存在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从而影响信托计划的收益水平。

6、投资顾问操作风险

投资顾问在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过程中,存在操作失误或违反其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从而影响信托计划的收益水平。

7、合规性风险

指信托计划财产的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信托合同的有关规定的风险。

8、特别提示风险

受托人网上交易系统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以增强交易的安全性。但仍然存在且不限于下列风险:

(1)因特网是全球性公共网络,并不由任何一个机构所控制。数据在因特网上传输的途径是不完全确定的。因特网本身并不是一个完全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

(2)在因特网上传输的数据有可能被某些个人、团体或机构通过某种渠道获得。但他们并不一定能够了解该数据的真实内容;

(3)在因特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现延迟,或因其它原因出现中断、停顿或数据不完全,从而使得网上交易出现延迟、停顿或中断;

(4)因特网上发布的证券交易行情信息可能滞后,与真实情况不完全同步;

(5)因特网上发布的各种证券信息,可能出现错误或被恶意误导;

(6)因特网上机构或投资者的身份可能会被仿冒。

采用受托人的网上交易系统直接发出委托人指令,表明全体委托人已经完全了解网上交易的风险,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可能损失。

9、其他风险

(1)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导致信托计划财产遭受损失;

(2)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等超出受托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对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二)风险承担

投资风险完全由委托人(受益人)承担。受托人会恪尽职守,遵守诚实、信用、谨慎和有效管理的原则,通过风险防范措施来控制上述风险对信托计划财产的影响,但并不意味着受托人承诺信托计划财产的运用管理没有风险。

受托人依据信托计划文件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因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受益人自担。

十七、合同整体性

信托计划说明书、认购风险申明书、认购申请书、申购与赎回申请书、申购确认书、赎回确认书以及分红确认书等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完整的信托法律文件。本合同没有规定的,信托计划说明书作为补充。本合同与相关文件出现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构成完整合同,如需修订本合同,应通过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进行。

十八、通知与受益人账户

1、各委托人与受托人在本合同填写的住所为信托当事人同意的通讯地址。

2、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持有效证明文件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通知最迟不晚于信托终止前两日送达受托人。

3、信托终止后,受托人将信托利益付至本合同所列受益人账户。如果受益人在信托存续期内注销其信托利益银行划付账户,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托人其开立的新的信托利益划付账户,并持本合同载明的身份证明文件到受托人营业场所办理信托利益银行划付账户变更确认手续,否则由受益人自行承担受托人无法划付信托利益的责任和风险。

4、受托人可以在公司网站或按照本合同中注明的各委托人的地址以挂号信件、传真、电传、电子邮件的一种或几种形式,通知各受益人信托相关事宜。

5、因各委托人、各受益人未及时通知受托人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变化或银行账户变化信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受托人不承担责任。

十九、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1、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信托计划文件规定的义务,或一方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若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受托人不承担责任,由此给信托计划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全体受益人承担。

3、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十、新受托人的选任

本信托成立后,受托人由于公司终止、解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等原因依法终止其职责,导致受托人不能履行受托人职责时,在经受益人大会认可后,由受托人在终止履行受托人职责前选定新受托人,新受托人继续履行受托人职责。

二十一、其他事项

(一)合同生效及文本

1、委托人应在受托人营业场所或受托人指定场所办理信托合同签署手续。

2、本合同经委托人或其经公证的代理人签字(委托人为自然人时)、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为机构时)并交付信托资金;且受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签署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效力。

(二)工作日顺延

如本合同约定的信托资金收付日、信托计划财产清算与分配日等为非工作日时,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三)税收

各受益人与受托人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纳税。

(本页无正文,为本合同之签署页)

委托人(受益人):

□(自然人) 签字/章:

□(法人) 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其他组织)名称及公章:

负责人:

投资顾问

名称及公章: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受托人:

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

客户经理:

年 月 日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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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出口商品生产中短期借贷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生产,全文共 1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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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数量、单价、总值: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值计算。

第三条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第七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

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

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

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装运条件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

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

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

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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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实用金融产品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金融,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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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系列产品,丙方作为乙方的担保人,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是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省市区内销售甲方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需达到a、b店100%覆盖率,批发店80%覆盖率,如有新的a、b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路运输的,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6、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三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食品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7、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1)自收货当天算起30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2)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8、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定期于每月的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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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理财金融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理财,金融,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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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权利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借款义务人(乙方):贵州黔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522500000011008(1-1) 公司地址:安顺老大十字荣建大厦8F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因资金需要,向甲方协商借款,现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仟__佰__拾__万元整,人民币(小写)________元整,甲方同意出借。

二、借款月利率 %,预期红利 %,每月6号支付,乙方必须按时将利息及预期红利人民币(大写)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元整,汇到甲方指定的账户,开户行: _,户名:_ _,账号:_ 。

三、本次借款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借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24小时内,甲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到乙方指定收款人:_陈应锦_,开户行 ,户名:_陈应锦_,账号:金额人民币(大写)__仟__佰__拾__万元整,人民币(小写):___ __元整,乙方指定(委托)收款人收到该款项后应出具收款收据。

五、乙方自愿以其自有资产作借款抵押担保,甲方享有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合同到期乙方不能归还借款,甲方可自行处臵抵押物作为还款赔偿资金。

六、乙方如需要对借款要求延期,应于借款到期前3日内同甲方签订借款延期合同,甲方如同意延期,双方按同期借款利息及预期红利执行。

七、借款到期,乙方不延期续签合同,乙方应于借款到期10日内全部归还所借甲方款项。

八、借款到期后,乙方还款资金进入甲方账户后,双方合同执行完毕,但甲方需将本次借款合同及借款收据(原件)及相关资料归还乙方,双方手续清结。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发生异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合同于 年 月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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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金融租赁合同工厂设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金融,工厂,全文共 2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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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金融租赁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的标的

1.1根据________文件批准,乙方拟增添_____________(下称租赁物件),因资金困难,特向甲方申请办理金融租赁。甲方经审查同意支付设备价款(大写)________,购进租赁物件后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以租赁物件明细表、货物验收证明和购货发票影印件作为合同附件,交甲方保存。

第二条对租赁物件的权利和义务

2.1在租期内租赁物件属甲方所有,乙方承认甲方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租赁物件进行改造,也不得对租赁物件做出任何形式的抵押、转让、分租及其他任何侵害租赁物件所有权和处分权的行为。

2.2租期内租赁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件,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件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2.3为了保证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件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负。租期内,租赁物件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2.4甲方有权对租赁物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每季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财务报表,并向甲方报告经营情况。

2.5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明对租赁物件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物件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

2.6租赁期满时,租赁物件由乙方留购,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的转让价款。自乙方交付该价款之日起,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即无条件地转移给乙方。

第三条租期和租金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赁物件的租期共计_____个日历月,即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包括起止日),其中宽限期为_____个日历月,即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包括起止日)。宽限期期间利息按月利率________‰计收,该项利息由乙方按季支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2在本条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件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3.3本条第一款所列租期的租金总额包括设备价款、利息、保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按租金偿付表(合同附件三)向甲方或甲方的代理人分________________次交付。

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手续费为融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乙方应将该项手续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全额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5为按本条规定支付租金,乙方应在规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当日)前三日将租金划入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人的帐户。甲方(代理人)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如乙方未按本条规定的时间支付租金或宽限期利息,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日数和每日应交租金或利息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付费。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保险

4.1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所列租期内,由甲方对租赁物件统一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费共计(大写)_______,按下列第种方法支付。1.由甲方支付保险费,并计入租金。2.由乙方支付保险费,并计入租金。

4.2租赁物件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灭失或损害,承租企业应立即书面通知当地保险公司和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检验和索赔工作,如在租赁物件发生灭失或损害后,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和当地保险公司,贻误检验和索赔工作的进行,乙方应承担对租赁物件的赔偿责任。

4.3如租赁物件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灭失或损害,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抵作乙方未支付的租金。该项赔付的款项多于乙方应付租金的部分,甲方应转付给乙方;如该项赔付的款项少于乙方应付租金,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及时如数补交给甲方。如租赁物件发生部分损害或已灭失,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可由乙方使用,但仅限用于更换或修复被损害或已灭失的部分,

使租赁物件恢复可正常使用的原状;自发生部分损害或灭失至恢复租赁物件原状时止,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五条经济担保

甲方同意___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济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上年度末资金平衡表,并由该经济担保人出具不可撤销的经济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不论发生任何情况,凡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应无条件地、及时地承付乙方所欠租金及连带发生的损失费用。在甲方认为必要时,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有权从该经济担保人在银行的各种存款中扣收全部应由乙方支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

第六条合同的代理监督

6.1甲方委托________为本合同的甲方代理人。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人代甲方监督本合同的执行,享有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并愿为甲方代理人就其为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提供方便。

6.2甲方代理人作出的任何与本合同规定相抵触的意思表示视为无效,乙方不得以此种意思表示作为对抗甲方的依据。

第七条违约和争议的处理

7.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交纳租金,并遵守合同中关于租赁物件使用的有关规定。如乙方在应付租金到期后一个月内未能支付租金,或违反租赁物件使用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并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赁物件。收回、处理租赁物件所发生的任何开支与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7.2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均有权依法通过诉讼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一租赁物件明细表;附件二宽限期利息支付表;附件三租金偿付表;附件四经济担保书;附件五租赁物件购货发票及货物验收证明;附件六租赁物件保险单。

第九条合同文本及生效

9.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合同项下有关方执存。

9.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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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银行流动资金担保借贷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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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县_______乡(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_银行_______县_______支行_______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由贷款方按下列分期借款计划按时、按额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_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表

二、贷款方如不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算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计划用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而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并告知担保人),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_______作担保。

八、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内,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贷款本息和逾期罚息。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单位(担保人)和公证机关各一份

十、本协议书经借贷款双方和担保单位(或担保人)各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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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委托资金借贷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3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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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借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贷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县(区)

签订合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的需要,向乙方申请_____________贷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贷款。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项目种类金额(大写)

用途利率期限

年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提用贷款前,应向乙方提交具体提款计划,并按提款计划提款。

乙方应在甲方按提款计划办理提款手续后______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第三条

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交具体还款计划,按还款计划还款。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_______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也有变化时,乙方毋需通知甲方,从调整之日起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七条

在本合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甲方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有担保人的,应经担保人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时,均应提前________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4.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________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贷款和应付利息应偿付给乙方。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时,应最迟于_________________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等合同(协议)的研究。甲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并由受让单位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________________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提款计划,按时到乙方营业部门办理提款手续,又未和乙方达成变更提款计划协议的,应根据违约的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乙方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向甲方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的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第5项、第8项和第9项的情况时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_________________%的利息。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的,也未与乙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的,乙方有权限期或主动追回逾期贷款。对逾期贷款,乙方按银行规定加收_________________%的利息。

4.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第5项、第8项和第9项的情况时除外。

5.甲方在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后,不按新的利率计付利息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6.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5项、第6项的约定,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6项的约定的,对方均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7.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或擅自解除合同,或者甲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8.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它资料不真实的,乙方可责令对方限期纠正。甲方拒不纠正的,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或与第三者发生债务纠纷,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1.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分期提款和还款计划、分期提款凭证、双方签订的延期还款协议书和其他有关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担保合同的,和担保合同同时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县(区)

注:_________________

1.如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2.如本合同毋需担保,划去第六条。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是金融机构发放除委托贷款以外的其他种类人民币资金贷款(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时与借款单位或个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二、合同第一段中的第一个空格由借款人填借款原因,第二个空格填贷款种类。

三、第二条中的提款计划,指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分期借款计划。如果是一次性提款,毋需提款计划,签订合同时,可划去本条第一款(即第一段)

四、第四条中的还款计划,指分期还款计划。如果是一次性还款,毋需还款计划,签订合同时从“并按乙方要求……”处划去后两句话。

五、第五条中的空格,根据贷款种类的不同按规定填写结息时间。

六、第二条和第八条日期前的空格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填写具体期限。

七、第九条违约金的比例和支付方式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

八、合同当事人认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条中约定。

九、第十四条是对合同签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约定。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签字和除单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无效。如果订合同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则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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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民间个人借贷钱财担保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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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最新借款合同范本。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最新借款合同范本自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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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民间标准借贷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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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为_______。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年利率__%,利息清算按日计算,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出借款项打入乙方如下账户:

乙方用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六、保证条款: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偿还借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未偿还的借款金额每日利息的百分之五计付罚息,直至全部借款归还为止。同时,乙方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乙方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乙方应及时返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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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民间个人借贷钱财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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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

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于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前交付甲方。

胯款利息:__________

胯款期限:__________

还款日期: _____年_____ 月 _____日 还款方式:现金/ 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款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 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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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投资金融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金融,全文共 1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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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大写)元。预计用款为一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第三条借款利率: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就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代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

贷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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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金融,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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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1、借款金额人民币

2、此借款双方约定利息不足整月按整月付息。甲方还需支付手续费、评估费、担保费计人民币叁万元整,¥: 元。

3、借款期限,经双方协商约定本协议借款期限从月日到年 月借款到期日为 年 月 日。

4、借款用途经营需要。

5、甲方自愿用物品真实,有效。如到期不能归还乙方的贷款,乙方有权处理抵押物品,甲方不得干涉。

6、甲方必须按借款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乙方有权不定期查询甲方资金使用情况。

7、甲方保证借款到期日一次性现金还款,不得用于其它物质,等还款。

8、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该协议各项义务,不履行或延迟履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借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十【计借款的30%】的违约金。

9、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按约定事项处理,可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担保人如担保付有借款人同等责任。

11、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借 条

今借到 现金人民币【大写金额】

【小写金额】¥: 元

借款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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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金融机构间约期存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金融,全文共 3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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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定点医疗机构)为保证广大城镇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_________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规定及统筹地区政府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 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乙方有关的参保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提供的医疗费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六条 乙方所使用的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并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统相连接的接口,能够满足甲方的信息统计要求(甲方与乙方间的计算机通讯费用(网络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负责组织与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第二章 就诊

第七条 乙方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第八条 乙方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参保人员投诉乙方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乙方应认真查实,如情况属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 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时,乙方应事故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具体期限由各统筹地区规定)通知甲方。

乙方多次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第十条 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

(一)乙方在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认真审查医疗保险卡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名单审查该证件是否有效,凭无效证件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二)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进行身份识别,发现就诊者与所持医疗保险证身份不符时应拒绝记帐并扣留医疗保险证件,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为参保人员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应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应保存15年。

第十二条 乙方应使用由甲方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处方笺、专用收据和结算单等。

第十三条 乙方必须保证为在本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基本医疗服务范围的住院床位。

第十四条 乙方应严格掌握住院标准,如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收入院,其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如拒收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应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故意拖延住院时间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乙方应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记帐,按自费病人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第十六条 乙方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手续,对符合转诊条件,乙方未及时转诊造成参保人员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乙方将有能力诊治的病人转出,转出后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支付(病情已过危险期,经甲方及参保人员同意,转入级别较低的定点医疗机构的情况除外);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转出后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十七条 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15日内因同一疾病重复住院的,只按住院一次结算费用,参保人员对出院决定有异议时,可向甲方提出,费用暂行自付。

第十八条 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应签文字协议)。

第三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九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统筹地区关于诊疗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参保人员在甲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的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二十一条 医生为参保人员进行检查治疗的收入不得与医生及医生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可拒付相关费用,并将相关项目排除在约定项目外,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面中止协议。

第二十二条 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新开展超出协议规定的诊疗项目,如该项目在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内,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诊疗项目的申请;(二)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乙方应提供甲方审查所需的有关资料,并为甲方进行实地考察提供方便;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有保密的义务;(三)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过程(不含乙方因资料不齐补报的时间),如不同意申请,应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如同意申请,应同时确定给付标准,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超时限未答复视为同意。

第四章 药品管理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规定,超出的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最长不超过24天量的原则给药。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允许参保人员持本医疗机构医生所开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不得干涉参保人员的购药行为,外购药品的处方应书写规范,使用汉字,字迹工整,并加盖乙方门诊专用章。

第二十六条 乙方提供的药品应有小包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关于剂量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乙方使用本院生产的、并列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医院制剂,其费用甲方按照规定给予支付;乙方新生产的医院制剂如申请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可参照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办理申报手续。

第二十八条 报销范围内同类药品(通用名相同,商品名不同)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如符合GMP标准)的情况下,乙方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价格高于国家或省级物价部门定价的,差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条 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中出现假药、劣药时,药品费及因此而发生的相关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给付,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非法收取药品回扣的,一经查实,甲方应扣除该种药品的全部费用。

第五章 费用给付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统筹地区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将参保人员上月费用及清单报甲方,由甲方进行审核。

第三十三条 甲方定期对门诊及外购药品处方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处方总量的5%,对违反规定的费用按比例放大后在给付时扣除。

第三十四条 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处理,由于医疗事故及后遗症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五条 参保人员投诉乙方违反规定不合理收费,甲方查实后,乙方应负责退还。

第三十六条 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虚报费用或医护人员串通参保人员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应在偿付时扣除违约金额,并报有关行政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的,甲方应向司法机关举报。

第三十七条 乙方负责收取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并使用专用收据。

第三十八条 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按统筹地区费用结算的有关规定给付。

第三十九条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费用申报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拨付合理医疗费用的90%,其余10%留作保证金,根据年终考核审定结果最迟于次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结清。

第六章 争议处理第

四十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1年)。

第四十二条 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协议,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终止协议;协议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四十三条 甲乙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_________日通知对方。

第四十四条 协议期满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协议。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换文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第四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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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金融类合同参考格式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金融,全文共 17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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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类合同参考格式

金融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以金融资产及其衍生品为对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金融合同怎么写呢?接下来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金融类合同参考格式(样本),欢迎大家阅读!

金融类合同参考格式(样本)1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__________(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 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 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_________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 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资本

第六条 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____________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_______,出资_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_______,出资_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_______,出资_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_______,出资_____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____________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__________。

(3)________和_________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___________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_________和__________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_________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该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_______和________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廿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___________元。

第七条 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 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 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 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组成

第十二条 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__________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 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 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务: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托及解雇非董事会委托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 业务

第十九条 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一)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二)本、外币投资业务;

(三)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四)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五)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六)信托、保管箱业务;

(七)本、外币担保业务;

(八)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九)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十)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十一)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十二)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 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 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 现有附属机构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 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 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_________和__________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_________和__________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________和_________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 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 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订定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 利润

第二十四条 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 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交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____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 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红利用_________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 财务会议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 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_____币,除编制________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_________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 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 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 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 税务

第三十二条 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 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 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 保险

第三十五条 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 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 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 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 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 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 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 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一)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三)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四)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 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员会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 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 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令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 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内部调解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 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或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三十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处按照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_________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扩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量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就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 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前写合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本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金融类合同范本2

1)总则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资经营××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英文名称为××××(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出资金额各为××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元

乙2方:×%××元

乙3方:×%××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时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2.董事的任期为×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方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给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它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以×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它计算记录。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的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以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方要以合适的平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国××××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签字。

中方签名: 外方签名:

金融合同 时间:20xx-07-12 我要投稿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对其工作进行相应调整。

二、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制度和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制。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婚丧等假期待遇。

第四条 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及劳保用品,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并负责对乙方进行有关培训。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确定劳动报酬。

二、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在乙方按时、足额完成甲方规定工作任务的情况下,甲方保证支付数额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 保险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及时足额缴纳保险费。

二、乙方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及婚丧假。

三、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其有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及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在合同期内遵守以下纪律:

一、主动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二、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

三、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四、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积极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服从甲方对工作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保守甲方的秘密。

六、乙方如有违纪、违章行为,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规定,给予处分、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终止、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乙方参加甲方出资的学习、培训或享受乙方提供的特殊待遇的;

(四)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变更的其他情况。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当事人应在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乙方达到法定退休、退职条件的;

(三)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主体资格消失的;

(四)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四、劳动合同期满,乙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至该情形结束:

(一)女储蓄合同工在国家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

(二)停工医疗期间医疗期未满的。

五、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泄露甲方秘密或为竞争对手服务的;

(四)违反劳动合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有贪财,侵占、挪用公款,盗窃,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的;

(六)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优化劳动组合未上岗的;

(二)持证上岗考试、综合考试不合格,经补考仍不合格,或两次综合考核不合格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储蓄工作的;

(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八、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依法撤并机构,确需裁减人员的,甲方可依照法律程序裁员。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八条7、8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因工负伤并经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储蓄合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甲方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该情形结束之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一)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二)经司法、行政机关决定和批准正在接受审查或为尚未结案的案件当事人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和违约赔偿

一、劳动合同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由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甲乙双方对赔偿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劳动法》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保密事项的;

(三)未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前,到新的用人单位工作或为其他用人单位服务的;

(四)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违反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一)甲方为其支付的学习、培训费用;

(二)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条 经济补偿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解除合同前本人12个月平均收入的1个月收入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由甲方一次性发给: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储蓄工作,或综合考核不合格,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解除合同前本人12个月平均收入的1个月收入的经济补偿金,由甲方一次性发给:

(一)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工作条件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由甲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的。

三、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储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收入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当发给不低于6个月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储蓄合同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 50%,患绝症储蓄合同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四、乙方月收入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自发生争议之日起30日内,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小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也可自发生争议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生效前后,甲方依法制订并执行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应遵照执行。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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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借贷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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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

借款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

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用途

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10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1。2%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20xx年1月起至20xx年1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建房屋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六、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担保人丙方(签字)_________

担保人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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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理财金融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理财,金融,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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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合作的原则,就相关黄金投资理财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委托事项

甲方在充分了解黄金投资项目收益与风险的前提下,自愿将用于黄金投资并合法拥有的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元)委托乙方管理。

二、乙方承诺事项

乙方在管理过程中保证该资金的正确使用及运作,不会导致任何的法律纠纷和连带责任。经过科学、合理管理运作后达到固定月利润分红 %,乙方以甲方的风险抵押。

三、 双方约定受托管理期限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期后乙方终止本合同,将还本付息(甲方若中途取出理财资金月息一律按1%支付)。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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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济南市应对金融危机困难企业缓缴和补缴社会保险费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金融,企业,保险,全文共 1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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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股权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第一条赠与标的

1、甲方拥有上海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是该公司的合法股东;

2、甲方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的股权给乙方;

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第二条赠与条件

1、为取得上述赠与,乙方应为公司提供如下服务:(这只是合同样本,暂时还没有协商,但不知道是否规定一定要有服务?)

2、乙方为公司连续服务每满1年,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占公司股权总额1%的股权赠与乙方,但所赠与的股权累计最多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

3、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是连续的,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中断。

第三条赠与程序

1、乙方连续服务每满1年,自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提请公司向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将股权变动情况登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同时向乙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2、如此项赠与需征得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甲方应负责取得该项同意。

第四条赠与的撤销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乙方严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亲属;

(2)乙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给公司造成损失;

(3)乙方未提供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服务或擅自中断服务。

2、因上款第(1)项、第(2)项撤销赠与的,乙方应当返还其基于本协议受赠的全部股权,并配合甲方和公司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因上款第(3)项撤销赠与的,乙方无须返还依合同已取得的股权。

3、赠与撤销后,本协议终止履行。

4、除本条第1款规定之情形外,乙方已提供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服务,甲方不得撤销赠与。

第五条承诺和保证

1、甲方保证对依据本协议赠与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上述股权未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

2、乙方承认原公司章程和股东之间的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股东权利、义务和责任。

3、乙方承诺,除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股权赠与的法律后果

1、股权赠与完成后,乙方即成为公司股东,按其股权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2、公司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受股东变更的影响。

第七条费用的负担

本转让协议实施所需支付的有关税费双方各负担二分之一。

第八条违约责任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守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

第九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由双方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执一份,其余由有关政府部门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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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金融时报广告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金融,广告,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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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广告内容:

广告面积:

刊登日期:

版位:

次数:

套红:

加急:

加印报纸数量:

加印报纸金额:

每次广告金额:       合计金额:

付款方式:

付款日期:

合计金额(大写):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其它:

乙   方:金融时报社广告部

地址:北京丰台区太平桥44号

户   名:金融时报社

邮编:100073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分行西客站支行

电话:(010)86762090

太平桥分理处

账  号:0

传真:(010)63271768

---------------------------------------

备注:

1、甲方在我报社刊登广告,均需持本单位介绍信,经营单位同时须带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广告内容要真实合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甲方对广告内容负法律责任。

3、乙方对各类广告内容、文字有删改权,广告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政策相违背,乙方可做删改或不予刊登。

4、来稿必须清楚,如因原稿不清楚发生差错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出现差错,乙方对错误的 部分免费更正,已刊出的广告仍按标准收费。

5、广告发排后,如甲方要求停刊,需付一次广告费的20%,作为排版制作费。

6、广告费一律实行预收款制度,先收费后刊登。

7、广告刊出后乙方负责赠送样报。广告原稿由乙方保存一个月。

8、如遇重大新闻占版,造成广告不能如期刊登,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9、其它未尽事宜,按《广告法》及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方:

经 办 人:

乙方:金融时报

社广告部(盖章)

经办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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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金融类合同参考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金融,全文共 1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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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融资租赁合同书之金融类合同参考格式(1)

目 录

1)总则 8)技术训练

2)资本 9)确立银行设施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10)利润

4)董事会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5)经营管理机构 12)税务

6)业务 13)保险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效期

17)终止与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调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讯地址

23)附加条款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以

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

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

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 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银行

英文:

银行地址:

第三条 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 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

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

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 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

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

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资本

第六条 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

。内包括。

(3)和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

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

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和原放款(银行成立

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

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该呆帐、坏帐引

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

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和×

×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

准备金(本合同第廿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

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元。

第七条 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

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

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

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

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 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

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银

行名称,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

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

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 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

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

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

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

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 注册资本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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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金融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金融,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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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李某甲,女,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公民身份号码,电话:。

被答辩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中心支行诉被告xx有限公司、杨某甲、李某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答辩人的起诉状副本已收阅。现作如下答辩:

一、被答辩人和被告杨某甲等私下擅自将答辩人李某甲的家庭共同财产进行抵押,因未告知也未取得答辩人李某甲的同意,故该抵押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而该抵押有效的前提,必须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的书面委托或亲笔签字。被答辩人和被告杨某甲在未告知答辩人李某甲的情况下,私下擅自将答辩人李某甲的家庭共同财产进行抵押,也未取得答辩人李某甲的同意,故被答辩人和被告杨某甲将答辩人李某甲的家庭共同财产进行抵押的行为及合同无效。

二、被答辩人提交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无限责任担保承诺书》上的签名和捺印均不是答辩人李某甲本人所为,答辩人亦未提供相关的书面委托,被答辩人对此均不知情。法院可对签名进行笔迹鉴定或调取银行的监控录像予以证实。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此致

x人民法院

答辩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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