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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贷合同法(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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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机构不可撤销担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金融,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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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反担保人针对(以下简称债务人)与贵州__________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公司)签订的GH_____[20__]第号《委托担保合同》(以下简称《委托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自愿为债务人就《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所有义务向__________公司作如下承诺:

一、反担保人完全理解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之全部条款,并对本反担保函中的所有义务和责任不提出任何抗辩。

二、反担保人自愿对《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人的所有义务向__________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反担保人提供的保证为独立性担保,不以__________公司须首先行使其债权的担保物权作为履行保证反担保义务的前提。

四、本反担保函不可撤销。在下列情况下,无论**公司是否事先通知反担保人,本反担保函持续有效:_________________

1、**公司延缓行使《委托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中的任何权利或给予债务人及反担保人任何宽限;

2、本反担保函项下**公司的权利发生转让;

五、在反担保责任解除之前,反担保人自愿接受__________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其生产经营情况或收入情况的检查、监督;反担保人同时负有监督和催促债务人切实履行还款义务的责任,并对债务人的重大经济活动或其他重大事项负有即时报告义务。

六、反担保人为法人企业的向__________公司提供其财务报表、经营情况等信用证明资料。反担保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资产明细表,所提供材料保证其真实性(见附件-1表)。

七、反担保人的担保期限自本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委托担保合同》约定的**公司对债务人的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反担保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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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个人借贷抵押合同有利息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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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 (年/月)利率为______%。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______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 (月/季)末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其他约定:。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双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其他:。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十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________________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抵押物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抵押物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元整,(小写):¥ ______元(估价报告编号:______字第______号)。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自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抵押双方当事人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贷款人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抵押物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五条 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协同抵押人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__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______%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______%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后三个工作日内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贷款人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4)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报相关部门份。

第二十条 其他事项: 。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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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金融,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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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方:_____

借款方:_____

一、借款用途

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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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农村借贷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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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

贷款方:______

借款方:______

担保方: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

请作为担保人,贷款方已审查批准,经三方,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为了的需要,现申请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第二条借款利率:本合同所涉借款利率为日。借款时间以对应日为准。

第三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_天,自______起至______止。

2、还款期限如下:还款时间为______。

3:付息方式:借款利率为日提前付息,以实际使用天数结算,多退少补。

第四条担保条款

1、担保方为借款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向保证方主张债权。

2、担保范围和期限:担保方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到期后的6个月。

3、担保费用:借款人按照贷款额元的﹪向担保人缴纳担保费用。

第五条各方权利与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4、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视为诈骗,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有权加收日5‰罚息。

、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回借款本息,且按借款额的日5‰要求借款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续订合同,但合同的顺延并不当然排除借款方按照前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结算利息,否则借款方仍要按照本条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如借款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利息,则每逾期一日按照未支付利息的双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有权收回贷款本息。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鄂托克旗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身份证号:______电话号码:______

借款方: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身份证号:______电话号码:______

担保方: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身份证号:______电话号码: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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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银行借贷合同范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3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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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XX银行?分行贷款合同合同编号:?字第?号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19?年?月?日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投资银行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1985)29号通知发布的《民法典》和,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其中:本金?,建设期利息?;人民币(大写)?元,其中:本金?元,建设期利息?元(以下简称“贷款”)。

第二条?贷款期限自19?年?月?日起至19?年?月?日止,其中宽限期自19?年?月?日至19?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账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浮动一利率按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第七条?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19?年?月?日至19?年?月?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19?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19?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19?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19?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19?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19?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

一、按期偿还外汇本息担保书

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

三、

四、

五、

借款单位(公章)贷款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地址:地址:

19?年?月?日19?年?月?日

贷款偿还担保书中:

我单位受(以下简称被保证方)的委托,同意作为被保证方向贵行申请人民币贷款万元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保证人。

我单位的担保责任、义务如下:

1.我单位保证被保证方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按被保证方与贵行所签订之贷款合同的规定,归还人民币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2.我单位保证,如果我单位收到贵行发出被保证方未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通知或在贵行委托银行收款通知书后,我单位将按照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的规定,在被担保方未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后10天内,代其向贵行汇交所欠的人民币贷款本金和利息和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归还贷款本、息之日止的所有逾期应增加的利息。

3.被保证方同贵行的其他权利、义务遵照“贷款合同”执行。

担保单位:

担保单位财务负责人:

担保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电挂、电报及电话:(签字并盖财务章)

19?年?月?日

中国短期外汇借款合同编号:

借款方:(简称甲方)

贷款方:中国(简称乙方)

根据号文件批准的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_____》和_____颁发的《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金额:外汇贷款(大写)美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

第三条?借款期限:本期贷款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本期贷款年利率为%,乙方按季计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借款使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订货卡片对外采购合同作为付款依据。甲方授权乙方凭有关进口部门的付款确认通知,主动从贷款账户中支付款项。以外币计算的_____费,国外银行手续费等,甲方委托乙方从贷款账户中扣收,并将“支款通知”联寄交甲方。

第六条?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附后。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2‰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向甲方支付2‰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份,经借贷双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章)法定代表:(签章)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经办人:(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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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金融保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金融,全文共 4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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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 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法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违法经营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一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 ;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提成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量标准,提成工资单价为 。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 条中明确。

第十二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 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四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 元。

第十六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五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二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 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第三十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响甲方的经营和形象,或与甲方竞争市场,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三十七条 乙方的工作岗位涉及甲方商业秘密或对甲方的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前6个月内,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

第三十八条 乙方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年(月)内,不得到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业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费 元。

十、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九条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一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三条 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四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四十六条 其他违约责任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

十三、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 他

第四十九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二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_______(签名)

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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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民间个人借贷钱财担保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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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借款人):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

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币种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小写______¥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第二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 ,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实际提款日起算)。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际提款日以借据(详见附件《借款借据》)为准。

第三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贷款人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计结息

1,借款利率:固定利率,年利率 %,借款期限内合同利率不变。

2、利息计算,利息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月计算:即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月数计算,具体公式为:

利息=本金x实际用款月数x月利率;

月利率计算基数为一年12月,换算公式:月利率=年利率/12。

3、结息方式:甲方应在每次提款前预付壹个月利息,其余每月按月结息,按每次提款对应日(如无对应日则按当月最后一日)作为结息日。

若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不在付息日,则该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为付息日,借款人应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4、罚息

(1)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逾期或挪用之日起,就逾期或挪用部分,按本款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既逾期又挪用的贷款,按照较高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以及罚息,以本条第3款约定的结息方式,按本款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3)罚息利率,逾期贷款罚息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确定,挪用贷款罚息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确定。

第五条 提款条件

借款人提款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l、本合同及其附件,本合同项下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如有)等均已生效;

2、借款人己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己生效并完成法定的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3、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同意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决议书和授权书;

4、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提款条件 。

上述提款条件未满足,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但贷款人同意放款的除外。

第六条 提款:甲方凭抵押物抵押登记受理回执原件提款人民币 元整。

第七条 借款发放和资金支付

l、借款人指定如下账户作为借款发放账户,户名: , 账号: ,开户行: 。

2、借款资金发放后,借款人应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借款使用记录和资料,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等。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重新确定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与支付:

(1)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或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

(2)借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

(3)借款人未按贷款人要求及时提供借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用途支付借款资金;

(5)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担保物灭失或贬值幅度达30%及以上;

(6)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人承债能力下降(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借款、涉诉重大案件、对外提供担保等)。

第八条 还款

l、借款人按照下列方式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随借随还,额度循环使用。每次用款时间不少于壹个月,次月起,按15天的整数倍计息,不足15天,按15天计息。借款人每次还款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有权就拟还款金额×月利率×50%的标准计收补偿费。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在借款人同时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情况下,贷款人有权决定偿还本金或偿还利息的顺序;在分期还款情形下,若本合同项下存在多笔到期借款、逾期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决定借款人某笔还款的清偿顺序;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多笔己到期借款合同的,贷款人有权决定借款人每笔还款所履行的合同顺序。

3、贷款人指定以下账户为还款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

第九条 担保

1、在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之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担保方式:

(1)下列保证担保人(含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另行与乙方签订独立于本合同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

(2)下列抵押人/质押人另行与乙方签订独立于本合同的、不可撤销的抵押担保合同/质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如下:

2、上述担保合同或协议将另行签订,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的约定与具体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书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具体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书的内容为准。

3、借款人保证贷款人为上述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权利。若借款人对提供的上述担保物在本合同签订前或签订之后有重复抵押/质押、再抵押/质押、转让、转移、出租或其他任何影响贷款人利益的行为,贷款人将通过有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

4、在借款人出现逾期还贷或担保人违反上述保证担保合同、抵押担保合同、质押担保合同的约定或借款人有其他违约行为,侵害了贷款人担保权利时,贷款人可向借款人行使或预先行使追偿权并向担保人主张担保权利,直至贷款人收回借款人应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借款人应支付给贷款人的其他费用)为止,借款人自愿放弃任何形式或理由的抗辩。

第十条 声明与承诺

1、借款人声明如下:

(1)借款人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己征得配偶同意。

(3)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完整、准桷和有效的,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个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户口证明、婚姻证明(有配偶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明、户口证明);

②个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家庭现有财产清单及相应财产所有权凭证、银行开户情况及银行对账单、财产保险单;个人(及配偶)征信查询授权和报告等; ③经营企业资信证明材料: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工商登记注册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身份证;财务报表: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验资报告;评估报告:征信查询授权和报告等;

④经营企业资产状况:经营企业现有财产清单及名单项下财产所有权凭证、有效证明书;银行开户情况、贷款卡及年检登记卡、银行对账单;购销合同;企业财产保险单:

⑤担保证明资料:设定抵押、质押物权名称、编号、实物照片及所有权凭证(不动产含产权证、共有权证和最新查册信息等);股权凭证:有价证券凭证,证券公司出具的开户手续、股东代码卡;

⑥其他必要的文件及资料。

(4)借款人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和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①借款人与配偶或其经营企业存在未按期偿付的应付债务,有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或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

②借款人与配偶或其经营企业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等涉嫌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③借款人经营企业在最近一年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有重大不良记录;

④借款人与配偶或其经营企业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或争议;

⑤借款人与配偶或其经营企业存在重大债务或重大或有负债;

⑥借款人与配偶存在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

⑦借款人与配偶或其经营企业存在尚未向贷款人披露的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5)借款人经营企业及贷款项目达到国家环保标准,非国家相关部门公布和认定的能耗、污染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力的企业和项目,不存在能耗、污染风险;

(6)借款人及时、全面、准确地向贷款人披露了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7)借款人声明的其他事项: 。

2、借款人承诺如下:

(1)按照贷款人要求,定期或及时向贷款人报送其经营企业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年报、季报或月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2)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的定期或不定期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与配合;

(3)如借款人或其配偶进行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重大资产和债权转让等以及其他可能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行动时,须事先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4)如借款人经营企业进行合并、分立、减资、股权变动、入伙、退伙、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重大资产和债权转让等以及其他可能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行动时,须事先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5)如发生下列事项之一,借款人应在事项发生后及时通知贷款人: ①借款人或其配偶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就业状况;

②借款人家庭的收入、财产、负债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

③借款人主营企业或担保企业变更名称、公章、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股东、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公司章程等涉及工商管理及其他相关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

④借款入主营企业或担保企业进行任何形式的联营、与外商合资、合作、承包经营、重组、改制、计划上市等经营方式的变更:

⑤借款人及其配偶、主营企业或担保人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财产或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税务、工商等有权机关依法立按查处或采取处罚措施;或在担保物上设置新的担保;

⑥借款人主营企业或担保企业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申请破产等;

⑦借款入主营企业或担保企业股东、董事和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涉嫌重大案件或经济纠纷;

⑧借款人或担保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⑨借款人或担保人发生重大经营损失、出现经营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等一切影响贷款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6)借款人授权性承诺:

①借款人或担保人开具给贷款人的授权委托书是专门用于处分抵押、质押物的专项委托书,一旦借款人逾期还贷,贷款人可持借款人或担保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抵押、质押物权凭证处分借款人或担保人抵押、质押物品,保证贷款人优先受偿,该授权委托书的效力一直延续到贷款人完全实现权利和保障为止;

②借款人或担保人开具给拍卖行的委托书是专门用以实现贷款人权利的专项委托书,负责办理此项事务的唯一代理人为贷款人,该委托书的权利效力一直延续到贷款人完全实现权利为止。任何公告、挂失、提前支取声明宣布授权委托书无效或否认授权委托书的方式均是无效的(若借款人或担保人采取此行为,将视为恶意侵占)。任何单位、个人企图以各种方式替代贷款人特殊资格的行为均无效。

(7)为了便于贷款人实现权利,借款人承诺贷款人有实现权利的选择权,如贷款人认为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通过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文书更有利于实现到期权利,则贷款人可在借款人逾期还贷事实发生之日起,即刻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持具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将无条件放弃抗辩权。否则视为借款人为欺诈行为。

(8)借款人对贷款人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各类通知及时签收。

(9)借款人承担因本合同订立和履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已付和应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保险费等。

(10)借款人承诺的其他事项: 。

3、贷款人承诺:

(1)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其身份、财务和生产经营方面的非公开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

l、发生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或视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对贷款人的支付和清偿义务;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或未将获得的资金用于本合同约定的用途: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

(4)发生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第(3)项和第(4)项等规定的情况,贷款人认为可能影响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而借款人不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

(5)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或借款人的家庭收入、资产和负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6)借款人在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借款人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7)借款人未经贷款人同意而将重大资产转让给第三人(包括无偿赠与和有偿转让)的:

(8)借款人生产经营、对外投资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9)借款人与配偶或其经营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其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或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或依法采取处罚措施,或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政策被媒体曝光,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10)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其经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异常变动、失踪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或限制人身自由,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II)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其经营企业因违反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行业标准而造成责任事故,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12)借款人经营企业已经或可能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或被申请)破产等;

(13)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其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有涉及黑社会活动、吸毒、赌博、走私等违法行为;

(14)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其经营企业发生欠税、欠费或经常性拖欠职工工资情况;

(15)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或在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16)借款人或担保人抵押、质押的财产或所有权凭证、担保资料不实,致使贷款人无法实现债权的;

(17)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借款人或担保人具有转移、损害、拆卸、更换抵、质押物的重要部件的行为的;

(18)借款人虚构事实,故意骗取贷款的;

(19)借款人在本合同签订后,未按合同的规定向贷款人提供任何担保方式,或者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担保方式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20)借款人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贷款人权益的其他事件。 借款人出现上述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贷款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2、当上述借款人违约事项发生时,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时间,贷款人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以下全部措施或者部分措施:

(1)要求借款人、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要求借款人、担保人继续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担保和担保物;

(3)全部、部分调减、中止或取消、终止对借款人的授信额度;

(4)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借款人在本合同、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的提款等业务申请;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全部、部分中止或取消、终止发放、支付和办理;

(5)宣布本合同、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

(6)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7)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8)行使担保物权;

(9)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10)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3、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约偿还本息的,贷款人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4、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或其他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提起诉讼等方式催收。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借款人签字(加盖指模),贷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曰起生效,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需变更或修改合同时,须事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完全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后方有效,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原条款仍然有效。

3、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在本合同生效后,因订立、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借款人与贷款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1、提款申请书;

2、借款借据;

3、委托扣款还贷协议。

第十五条 权利和义务转让

1、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2、贷款人有权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贷款人的转让行为无须征得借款人同意。

3、贷款人有权根据其经营管理需要授权其分支机构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及义务,或将本合同项下贷款债权划归其分支机构承接并管理,借款人对此表示认可,贷款人上述行为无须再行征得借款人同意。承接贷款人权利义务的分支机构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纠纷以该机构名义提起诉讼、提请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权利。

2、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3、贷款人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和借款人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依法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相关信息;

4、本合同的条款标题仅用于参考,不构成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对标题项下内容及其范围也不构成任何限制。

5、提款日、还款曰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6、贷款人因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变化或者监管部门要求,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贷款人有权终止或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变化或监管部门要求变更履行本合同及其项下单项协议。因该种原因致合同终止或变更使贷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贷款人免除责任。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执 份,贷款人执 份,登记机关执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贷款人: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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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金融类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金融,全文共 6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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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 (以下简称丁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中外合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共同举办一家合资,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以下简称)。

第二条 XX名称及地址

XX名称:

中文:______

英文:______

地址:______

第三条 组织形式

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 宗旨

经营商业及投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________________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 适用法律

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接受中国人民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资本

第六条 资本构成

注册资本为 元。

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 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 ,出资 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 ,出资 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 ,出资 元,以现金投资。

丁百分之 ,出资 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以现金 元投资;

丁X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作为对投资。内包括 。

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两项合计共为 元,应凭丁X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成立后,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 和 的原放款(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 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该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X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 和 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廿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 元。

第七条 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成立后(成立日期为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丁X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 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XX名称,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 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X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 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X五人,由中方和丁X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X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 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X作出决议。

1.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固定资产额。

5.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拟投资于其他人。

.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XX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________________的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 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X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行政管理体制

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 总裁、执行副总裁

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X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理由中方和丁X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务:

1.代表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托及解雇非董事会委托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业务进度,提出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向董事会报告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 业务

第十九条 业务范围

经营下列业务:

(一)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二)本、外币投资业务;

(三)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四)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五)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六)信托、保管箱业务;

(七)本、外币担保业务;

(八)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九)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十)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十一)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十二)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 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 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 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 和 成为在 的子公司, 改名为 。该两子公司分别在 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X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X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应交给;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 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 技术训练

将调派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的经理级职员协助开展业务并为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 和 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董事会视业务发展需要及 和 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 确立设施

第二十三条 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订定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 利润

第二十四条 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 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令缴交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 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 利润汇出

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X时,将丁X名下分配到红利用 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X指定及帐户。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 财务会议制度

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采用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 货币单位

记帐本位币为 币,除编制 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________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 审计与报表

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将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 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师,依法审核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 税务

第三十二条 税款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 进口物资、设备

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 减税、免税及退税

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 保险

第三十五条 保险及付款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XX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XX公司或由XX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 职员

第三十六条 职员雇佣

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 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 审批、生效日期

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X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 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 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 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一)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无法继续经营。

(三)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四)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 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债权,支付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员会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X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 保密

有关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 中方和丁X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X协助事项,丁X将予以协助。丁X为获得中国政府法令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X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 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内部调解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 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或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三十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X将争议事件提交 仲裁处按照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X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X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 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扩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量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就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 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丁X:_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前写合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本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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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中国银行流动资金外汇借贷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外汇,全文共 1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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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

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__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__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

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__________(从存款账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

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

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

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_月__________万美元;

_____月__________万美元;

_____月______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

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_月__________万美元;

_____月______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

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

企业负责人:______________银行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经办人员: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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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借贷抵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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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________需要,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____ 牌 型汽车 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_______所有。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第五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延庆县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2、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偿还欠乙方贷款。 第三:支付其它相关费用。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六条 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一份。

4.本合同附表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抵押情况声明》 《抵押物产权证复印件》

抵押人:______

地址:_______

抵押权人:___ 地址: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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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简短金融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金融,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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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 合同编号: 承租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一、租赁房屋坐落在 、间数 、建筑面积 、房屋质量 。

二、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三、租金(大写):

四、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五、承租人负责支付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六、租赁房屋的用途:

七、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八、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九、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十、定金(大写) 元。承租人在 前交给出租人。 十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分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十二、有以下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延迟交付出租房屋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 十二、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十三、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付赔偿责任。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 )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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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民间借贷款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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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借方):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 )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二、借款用途为 。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利息清算按日计算,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出借款项打入乙方如下账户:

乙方用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六、保证条款: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偿还借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未偿还的借款金额每日利息的百分之五计付罚息,直至全部借款归还为止。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乙方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乙方应及时返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签字):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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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个人借贷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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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 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

经双方确认,借款期限内的年利率为10%。

第五条还款方式:

合同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及利息。

第六条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借款人 (签字或盖章):出借人 (签字或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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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金融顾问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金融,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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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业务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浙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定律师

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的责任是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其工作范围是:

1.提供各类法律咨询;

2.审查、起草、修改各类法律文书;

3.受托进行调查、见证、论证,出具相关的见证书、法律意见书;

4.根据授权参与有关项目、事项的谈判、签约;

5.帮助委托人制订、建立各类经营管理制度;

6.根据委托人需要签发律师函;

7.提供法律知识培训;

8.代办各类法律手续;

9.受托担任仲裁案件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各类仲裁活动(包括劳动合同仲裁、国内经济纠纷仲裁、涉外仲裁、海事仲裁等);

10.受托担任经济、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及行政案件的听证、复议等活动;

11.受托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担任刑事案件当事人的辩护人(或代理人);

12.代为申请执行各类生效的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处罚决定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法律文书等);

13.法律允许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三、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由甲方根据需要提出要求,乙方应优先予以满足。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也可主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四、甲方指定_________先生/女士为法律顾问工作联系人,配合、协同法律顾问工作。

五、费用:

法律顾问费的收取标准和方式按照本合同的附件《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收费规则》执行。

六、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七、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公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履行地在乙方住所地。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律师事务所(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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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银行借贷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18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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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借贷合同文本格式

(一)借款合同

(适用于国营集体企业固定资产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大写: )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2.2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 提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

│ 计 划 提 款 │ 金 额 │

├──────┬──────┬───────┬──────┼─────┤

│ 年│ 季│ 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3 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 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 ‰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 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还款来源为 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 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 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 期 序 │ 金 额 │

├────┬────┬────┬────┬────┼─────────┤

│序 数│ 年 │ 季 │ 月 │ │ 币种: │

├────┼────┼────┼────┼────┼─────────┤

│第1期│ │ │ │ │ │

├────┼────┼────┼────┼────┼─────────┤

│第2期│ │ │ │ │ │

├────┼────┼────┼────┼────┼─────────┤

│第3期│ │ │ │ │ │

├────┼────┼────┼────┼────┼─────────┤

│第4期│ │ │ │ │ │

├────┼────┼────┼────┼────┼─────────┤

│第5期│ │ │ │ │ │

├────┼────┼────┼────┼────┼─────────┤

│第6期│ │ │ │ │ │

├────┼────┼────┼────┼────┼─────────┤

│第7期│ │ │ │ │ │

├────┼────┼────┼────┼────┼─────────┤

│第8期│ │ │ │ │ │

├────┼────┼────┼────┼────┼─────────┤

│第9期│ │ │ │ │ │

├────┼────┼────┼────┼────┼─────────┤

│第10期│ │ │ │ │ │

├────┼────┼────┼────┼────┼─────────┤

│第11期│ │ │ │ │ │

├────┼────┼────┼────┼────┼─────────┤

│第12期│ │ │ │ │ │

├────┼────┼────┼────┼────┼─────────┤

│第13期│ │ │ │ │ │

├────┼────┼────┼────┼────┼─────────┤

│第14期│ │ │ │ │ │

├────┼────┼────┼────┼────┼─────────┤

│第15期│ │ │ │ │ │

├────┼────┼────┼────┼────┼─────────┤

│第16期│ │ │ │ │ │

├────┼────┼────┼────┼────┼─────────┤

│第17期│ │ │ │ │ │

├────┼────┼────┼────┼────┼─────────┤

│第18期│ │ │ │ │ │

├────┼────┼────┼────┼────┼─────────┤

│第19期│ │ │ │ │ │

├────┼────┼────┼────┼────┼─────────┤

│第20期│ │ │ │ │ │

└────┴────┴────┴────┴────┴─────────┘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日前一具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4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7.1 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条款所述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 约定事项

8.1 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本外币往来户和/或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 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卡片应交贷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月内未能签订进口合同,贷款方有权撤消本贷款。

8.3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4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置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5 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积累和不低于 %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 %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方办理。

8.6 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它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7 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的、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 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二)借款合同

(适用于中方股本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 年 月 日的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股本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 (大写: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对 的投资。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第二条所述投资项目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标、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4)借款方自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5)投资项目外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 提供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

│ 计 划 提 款 │ 金 额 │

├──────┬──────┬───────┬──────┼─────┤

│ 年│ 季│ 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3 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

3.4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2条款规定的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3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 ‰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 借款方应于结算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算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方应以自有资金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本贷款。本贷款项下投资项目的红利分配应首先用于归还本贷款。

5.2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 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 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 期 序 │ 金 额 │

├────┬────┬────┬────┬────┼─────────┤

│序 数│ 年 │ 季 │ 月 │ │ 币种: │

├────┼────┼────┼────┼────┼─────────┤

│第1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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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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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期│ │ │ │ │ │

├────┼────┼────┼────┼────┼─────────┤

│第4期│ │ │ │ │ │

├────┼────┼────┼────┼────┼─────────┤

│第5期│ │ │ │ │ │

├────┼────┼────┼────┼────┼─────────┤

│第6期│ │ │ │ │ │

├────┼────┼────┼────┼────┼─────────┤

│第7期│ │ │ │ │ │

├────┼────┼────┼────┼────┼─────────┤

│第8期│ │ │ │ │ │

├────┼────┼────┼────┼────┼─────────┤

│第9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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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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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 │ │ │ │ │

├────┼────┼────┼────┼────┼─────────┤

│第12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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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期│ │ │ │ │ │

├────┼────┼────┼────┼────┼─────────┤

│第14期│ │ │ │ │ │

├────┼────┼────┼────┼────┼─────────┤

│第15期│ │ │ │ │ │

├────┼────┼────┼────┼────┼─────────┤

│第16期│ │ │ │ │ │

├────┼────┼────┼────┼────┼─────────┤

│第17期│ │ │ │ │ │

├────┼────┼────┼────┼────┼─────────┤

│第18期│ │ │ │ │ │

├────┼────┼────┼────┼────┼─────────┤

│第19期│ │ │ │ │ │

├────┼────┼────┼────┼────┼─────────┤

│第20期│ │ │ │ │ │

└────┴────┴────┴────┴────┴─────────┘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借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处理,并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7.1 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借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4)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条款所述的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 约定事项

8.1 借款方按合资(作)合同规定缴足资本金后,应及时将出资证明和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副本交贷款方备存。

8.2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检查和监督,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及时完整地提供本企业和投资企业的基建、生产、财务等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按季报送有关统计、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

8.3 借款方为其他建设项目或投资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于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4 发生下列事件,借款方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将本贷款项下投资股权以任何形式转让他人或设定抵押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府变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的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4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5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6 本合同正本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三)借款合同

(适用于三资企业固定资产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 年 月 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 (大写: ),其中备付利息 (大写: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2.2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4)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5)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6)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7)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8)其它:

3.2 提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 万的整数倍,但后一笔提款除外。

3.3 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分年提款计划提款:

┌────────────────────────────┬─────┐

│ 计 划 提 款 │ 金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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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季│ 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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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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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3.4 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5 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6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7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 ;承诺费起算日为 ,并在 日计收。

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4.3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还款来源为 及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 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 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 期 序 │ 金 额 │

├────┬────┬────┬────┬────┼─────────┤

│序 数│ 年 │ 季 │ 月 │ │ 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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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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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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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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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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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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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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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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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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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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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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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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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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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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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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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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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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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期│ │ │ │ │ │

├────┼────┼────┼────┼────┼─────────┤

│第18期│ │ │ │ │ │

├────┼────┼────┼────┼────┼─────────┤

│第19期│ │ │ │ │ │

├────┼────┼────┼────┼────┼─────────┤

│第20期│ │ │ │ │ │

└────┴────┴────┴────┴────┴─────────┘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各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一个月前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款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低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约,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5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1)借款方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且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条款所述每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 约定事项

8.1 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往来户或/和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 如贷款方认为某项设备订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借款方应遵照办理。

8.3 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清单应交贷款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8.4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6 借款方同意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和不低于 %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 %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贷款方办理。

8.7 借款方和未能按第5.2条款规定还款,则不能进行红利分配。

8.8 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他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能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9 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求贷款方的意见:(1)合资(作)合同、企业章程的任何变更;(2)为其他建设项目向境内外举债。

8.10 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又未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借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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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出口商品生产中短期借贷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生产,全文共 306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吉林杰高装饰装璜有限公司

委托代购人:

根据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甲方决定原“甲方自购材料”现由乙方为其代购,双方约定如下:

一.由乙方代购的材料设备,乙方保证质量,如出现质量所引发的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必须先预付所要代购材料设备的金额。特殊情况由乙方代表为其垫付。

三. 乙方代购后的材料设备,由材料设备厂商出据正规发票及产品说明书,甲乙方依据票据结算。

四.乙方为甲方代购属无偿代购,代购材料设备不含其安装及其它合同内没有的服务项目。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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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借贷居间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64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借款方):

□ 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 法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服务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

鉴于:

乙方 是一家经营 的公司;甲方具有资金需求,希望通过乙方网络金融平台从出借方获得一定数量借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通过乙方网络金融平台从出借方获得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恪守:

第一条 释义

1、出借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主选择出借一定数量资金给他人的自然人。

2、借款方:经乙方评估审查、在乙方的网络金融平台发布借款需求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形式的经济组织。

3、网络金融平台:乙方网络金融平台(域名为: )。

4、债权:出借方和借款方借贷关系存续期间出借方拥有的全部权益。

5、服务费:甲方通过乙方网络金融平台的筛选推荐服务,从出借方获得借款而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

第二条 服务模式

甲方注册成为乙方平台的成员后,乙方对甲方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乙方将甲方的资金需求信息发布于平台的适当模块。于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乙方推荐甲方与已经在其平台注册的出借方签订借款协议,进而获得借款。对于乙方提供的前述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协议规定数额的服务费用。

第三条 服务费

1、对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系列服务,甲方同意在借款成功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协议项下借款本金的 %(共计人民币 元)作为服务费用,此笔费用甲方委托乙方在借款筹集(即借款本金已经划转至第三方支付平台之专门账户)时从借款本金中扣除缴纳,随后由乙方将剩余借款本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划转至乙方指定账户。

2、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在乙方平台上借款失败的,甲方仍需按照本条第1项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该服务费应当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或者其他双方共同认可的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乙方账户基本信息如下: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3、无论基于何种原因,甲方提前还本付息的,甲方仍需按照本条第1项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甲方不得援引其提前还本付息的理由要求乙方退还已经收取的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

第四条 借款内容

1、借款详细用途:

2、借款本金数额: 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

3、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如出借方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约定的起始日不同的,以出借方资金实际到账日为借款起始日,但借款期限维持不变,借款到期日相应变更。

第五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约定通过乙方平台就自己的资金需求发布信息。

(2)甲方有义务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服务费。

(3)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平台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的借款信息,并办理担保手续,因甲方提供虚假信息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操作平台软件以及查收乙方发出的所有消息(包括但不限于站内通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非因乙方之原因给本协议各方和/或本协议之外的任何第三方个人和/或集体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担保财产。

(3)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恪尽职守,努力为甲方进行服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在借款期限届满后一日内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应自借款到期日的次日起,除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向出借方支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外,还应以未偿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二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另外,甲方还应对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或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公证费用、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用、差旅费等)。

2、若甲方逾期支付本协议第三条第2项所述服务费用的,需以未偿服务费用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二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若甲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还款和/或服务费超过30天,或甲方在逾期后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等恶意行为,乙方有权将甲方违约失信的相关信息及乙方其他信息向媒体、用人单位、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其他相关权力机关披露,乙方就此无需通知甲方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若提供任何错误、虚假、过时或不完整的资料和/或借款信息,或者乙方依其独立判断怀疑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或借款信息为错误、虚假,乙方有权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和/或任何合法的手段暂停或冻结甲方的账户。届时,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通知出借方取消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甲方构成犯罪的,乙方还可以向国家机关报案,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情况下,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直接和/或间接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保密责任

1、本合同履行期间有关各方的全部信息、资料各方互负保密义务,不得将相关信息、资料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披露、泄露,否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带来的所有损失。本条款所约定之保密期限为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年。

2、以下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1)接受方有在披露方向其披露前存在的书面记录证明其已经掌握;

(2)并非由于接受方违反本合同而已经或者在将来进入公共领域;

(3)接受方从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

第八条 本协议的生效、解除和变更

1、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和/或加盖公章之时生效。

2、协议终止:本协议遇下列情况发生时可由任何一方终止:

(1)任何一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任何一方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对方有权终止协议。

(3)任何一方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对方及相关联用户权益的行为,对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克服、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的制定、修改、变更、废止以及火灾、自然灾害、战争等。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履行时,不能履行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报给其他方,由各方按事件对协议的影响程度, 协商是否解除本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因变更、终止或解除协议造成协议一方遭受损失的, 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 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通知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送达或传真至下列地址。本条项下的通知自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因任何一方变更地址且未就变更后的地址提前通知其他各方而不能及时收到通知进而造成自身或者其他各方财产和/或其他损失的,由未通知方就此承担所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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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金融贷款居间服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金融,服务,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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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 万元人民币的贷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个人消费,乙方接受委托。

二、 甲方职责:

1、 提供贷款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三、 乙方职责: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贷款手续,在银行审批后,签订放款合同或办理抵押登记即视为成功。

2、 负责协调甲方与银行的关系。

3、 维护甲方权益。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 评估费(以票据为准);

3、 订金 元;

4、居间服务费:甲方贷款总金额的3%支付给乙方,甲方须在银行贷款审批成功,在银行签订放款合同或办理抵押登记之前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订金冲抵居间服务费。

五、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 银行贷款审批成功后,签订放款合同或办理抵押登记之前,甲方保证支付全部居间服务费给乙方,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每笔贷款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办成退还全部定金。

甲方(签字):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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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民间借贷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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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二、借款利息:

三、还款期限:

四、逾期未还、可以在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过程中因诉讼产生的费用由借款人负责(包括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保全费用等)。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借款人:                 出借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借款合同下应附收条

收条

今本人(借款人)       收到        (出借人)的上述借款人民币             元整(¥      元),全部通过        收取。

借款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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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金融债券资产抵押担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金融,全文共 1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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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 (债权人)

乙方:_____ (债务人)

丙方:_____ (担保人)

经甲,乙,丙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关于乙方向甲方借款,由丙方提供担保。为此,,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还款内容

1、甲方出资方式:_____

2、借款利率:_____

3、返还方式:_____

第二条 甲方将委______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乙方认同所支付的款项即为甲方的借款。乙方将在收到该款项后,向甲方出具借条。

第三条 借款人乙方义务,责任

1、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与借款相关的资料,提供真实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借款资金使用去向,还款的资金来源。

2、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甲乙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均由借款人乙方支付或偿还。这些费用还包括评估,拍卖,律师代理费,因调查取证而支出的费用,因产权转移而产生的费用,税率及其它费用。

第四条 担保人丙自愿对该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1、保证范围及方式

a、本合同保证范围为乙方根据借款合同应向出借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币种/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及借款利息并由此产生的顾问费,损害赔偿金和评估,拍卖,律师代理等为实现主债权而产生的费用。

b、本保证条款项下的保证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而由出借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保证人应在收到出借人的书面通知后,立即按照出借人指定的货币,金额和付款方式履行清偿责任

2、保证期间:本保证条款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履行之日起______年。

3、保证的连续性:保证人在本保证条款项下的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其效力持续到借款人偿清全部债务为止。

4、担保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第五条 保证人的承诺:

1、保证条款是独立的,绝对的,如果本保证条款所保证的主合同依法被宣布无效或部分无效,本保证条款并不因此而无效,保证人仍承担本保证条款下的全部连带保证责任。

2、只要不增加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范围和变更保证期间,本保证条款并不会因为借款人乙与出借人甲作为对上述借款合同的修改、补充或因借款人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3、赔偿:保证人不可撤销地保证,出借人因保证人的保证行为无效或未履行或推迟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而蒙受的任何损失,均将成为保证人对出借人的一项独立的,见索即付的债务。

第六条 其他约定:每逾期一日,按借款金额的______%承担违约金;本合同为不可撤销的。若有不可协商的争议,双方和担保方均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本借款及担保合同一项式份,甲,乙,丙各执一份,签(章)字生效。

出借人(甲):_____ 担保人(丙):_____

签(章)字 签(章)字

借款人(乙):_____ 见证人:_____

签(章)字 签(章)字: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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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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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_____,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区路71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151

被告:_________________,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区路号1单元501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系被告之妻),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县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0万元;

2、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17000元(暂计算至起诉日,嗣后至判决生效日利息按月息2.5%计算);

3、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23000元;

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20__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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