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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卡住了怎么处理(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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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_其他整改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审计,全文共 10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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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查出问题处理整改情况的报告

20xx年,市审计局依照《审计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求市政府针对查出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李宪生市长关于“必须责成有关方面严肃整改,对不力者,应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的批示精神,李涛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于4月13日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进行了再检查、再布置,要求各单位按照李宪生市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被审计单位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和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多次听取市政府对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汇报,并到有关区检查整改情况。市人大预算工委还派出专人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抽查,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

从总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27598.79万元,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2501.35万元,已调账整改资金3807.66万元,已收回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634.82万元。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各项规定、办法12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起。 现对照审计工作报告,逐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和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在编制20xx年的预算过程中,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对预算支出已细化到项目;在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取中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单位在编报采购预算时,未从实际需要出发,采购预算金额较小、品目较窄,在实际采购中,中途追加较为普遍的情况,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市财政局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3.关于新菜地开发基金预算管理不够完善、部分资金闲置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于20xx年11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4300.78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另外,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余额1098.18万元,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调整了有关账目。“暂付款”257万元已得到处理,其中:市规划局借用的7万元已收回;市饲料工业公司1986年借用的100万元,由于企业改制,已根据相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原汉口饭店1984年前借用的150万元,因该饭店20xx年已改制,股权全部转让,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

(二)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的纠正情况

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为此还制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将二级单位和临时机构的预算并入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市财政局从20xx年开始,已统一将预算编制细化到二级单位。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444.69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9月进行了整改处理,11月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市商业局少列世贸大厦租金收入102.19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7月31日整改作收入入账;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285.13万元,已于20xx年12月30日并入部门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已于20xx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235.88万元,作为项目经费重新安排使用。

3.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

在市建委组织专班的监督清理下,城建档案馆被挪用的档案保证金3342.9万元,已归还2287.24万元,其中,收回委托投资、质押担保及借款资金1055.5万元;收回武建集团用房产抵还300万元;通过调整单位“事业支出”和“事业基金”归还931.74万元。制定了归还档案保证金计划的有455.66万元,其中:武汉盛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万元、市城建委党校100万元、武汉北斗集团公司155.66万元。对1989年至1994年挪用档案保证金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对外投资的600万元,市政府已责成市建委组成工作专班,对该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并将清查结果报市政府。目前商请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另外,该馆截留收入直接转为“职工福利基金”的56.15万元、单位银行账面余额比银行实际存款少166.88万元等问题,已进行了纠正,纳入账内管理。

市建委城建档案馆收取的档案保证金,根据规定应存入市建行,在动用保证金利息时,应编制用款计划报市建委审定后执行。城建档案馆违反档案保证金管理的规定,于1999年和20xx年将档案保证金1329.36万元存入原武汉国际租赁公司和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因两公司清算,存款至今无法收回。对该馆存在的这些问题,市建委已责成有关当事人就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深刻检查,并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

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收未收租金46.22万元,已于20xx年12月收回。

市园林局所属市动物园管理处应收未收1993年7月至20xx年12月合作经营收益590万元、水电费218.28万元、租金收入12.27万元的问题,市园林局已督促市动物园与合作方就解决方式达成意向,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税收征管方面

1.关于少征、漏征各项税收8141.29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在市地税局的督促下,相关区局已征收入库8120.21万元,入库率99.74%。余下未入库的21.08万元,将于20xx年4月前征缴入库。

2.关于压欠力度不够,造成企业欠缴各项税款21300.41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底为止,20xx年度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2658.6万元;20xx年以前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6710万元,清缴入库率61.05%。对余下的欠税企业,市地税局将采取纳税信用评定和“以票控税”等措施,压减陈欠税款,防止新欠发生。

3.关于调节收入进度,延压的5153.59万元企业税款,已于20xx年初全额入库

市地税局要求东西湖区地税局提高认识,规范税款征收入库,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科技三项费用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市科技局通过科技三项费用及其项目的运作,共筹集资金2712.8万元用于科技大楼建设的纠正情况

市科技局20xx年12月已撤消为承建科技大楼的某置业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500万元提供的质押担保,质押资金全部收回;到目前为止,已归还科技三项费用538万元;对三年来通过火炬投资公司以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的名义,转拨给市科技局用于科技大楼基本建设的1200万元问题,市科技、财政局已停止了这种做法,不再继续拨付资金。对尚未归垫的474.8万元,市科技局将采取科技大楼部分楼层出售变现的办法,确保20xx年6月底前全部归还。同时进行延伸审计后,将结果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2.关于科技三项费用滞拨4623.27万元问题的纠正情况

截至20xx年2月为止,市科技、财政局已拨付2063万元,其中:市科技局1063万元,市财政局1000万元。对还未拨付的资金,为避免造成新的损失,两局将择优选择项目年内拨出,对年底前仍未拨出的资金将收回预算重新安排。

3.关于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回收率低、大量贷款逾期、呆滞并造成损失的纠正情况

20xx年底,市财政、科技局应清理收回的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共5425.25万元(未收回的贷款中20xx年前的贷款4690.5万元,占应收回贷款的86.46%)。其中市财政局3520.2万元(截至20xx年末,应收回到期贷款4780.2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贷款1260万元),市科技局1905.05万元。整改期间已收回265.7万元。两局对贷款逾期的项目进行了分类,并确立了分类清收的原则:属于项目成功、经营正常的24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822万元,要求企业列出还款计划,年内收回,做到应收尽收;属于改制、破产的52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960.05万元,按照改制企业有关政策,作出相应处理;属于经营困难、负债较重等情况的39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377.5万元,已责成市科技局积极清收并将清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市政府。 为保证上述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对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尚未偿还的企业,新申请的项目一律不受理,已安排的新项目资金,一律予以停拨;另外,对办理了相关抵押手续的企业,通过处理抵押物的方式归垫;同时市财政、科技局已联合印发《关于催收科技项目有偿资金的通知》,与委托银行共同催收。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

1.关于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纠正情况

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问题,已引起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引以为戒,防止此类现象发生。对洪山区市政总公司违规出借资质证书,非法获利31.96万元的问题,已上缴财政。

2.关于部分单位挤占、挪用、截留项目建设资金的纠正情况

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措施。其中,市蔬菜集团公司挪用转基因番茄产业化项目资金667.1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底归还了520.9万元。余下的146.2万元,将由蔬菜种子公司20xx年6月之前以项目配套设备归还。

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长江乐园建设指挥部等7个建设单位挤占工程成本的问题,已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了清理,调整了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账务,挤占的工程成本已被纠正。武汉大花山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武汉森茂生态绿化有限公司挪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共计180.5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4月全部收回。

市江堤加固项目建设中汉南区、江夏区的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截留“取土费”用于非项目支出的224.33万元,市江堤加固工程管理办公室已于20xx年11月全部整改收回。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套取资金和项目间相互挤占资金的纠正情况 原市市政建设局项目资金互相扯用的问题,在该局撤销后,已由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资产管理关系,进行清算调整予以纠正。

市司法局所属戒毒劳教所将已核销的98.89万元水电增容费支出列入劳教大队扩建概算、套取资金的问题,已于20xx年2月收回。

沿河大道二期工程资金被其他项目占用110.89万元的问题,市建委经过清理,按建设项目重新调整了资金调拨。项目责任单位已采取调整相关账目的办法,使项目间相互挤占、混用资金的情况得到纠正。

4.关于层层滞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的纠正情况

在市林业局的干预下,市林业发展公司及东西湖区园艺公司已于20xx年1月至2月,对滞欠的438.35万元征地补偿费全部拨付。

5.关于个别项目建设成本不实,有的甚至超付工程款的纠正情况

长江干堤汉南至白庙加固工程项目长期挂账348.19万元问题,已引起市水务局和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决定在工程竣工和财务决算时清理、调账。江岸区解放大道下延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多计工程结算款94.2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3月调减工程决算。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等单位超付工程款241.8万元的问题,市建委进行了清理核实,对超拨的资金已全部收回。

(六)四个远城区财政运行状况调查方面

1.部分区存在一定的虚增财政收入的纠正情况

对蔡甸区沌口小区管委会、新洲区财政局和阳逻等4个财政所,采用列收列支、空转土地有偿出让收入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分别为3927.2万元和627.6万元,江夏区郑店、流芳、纸坊财政所,新洲区财政局及道观等4个财政所分别空列财政性收费收入1018万元、1823.7万元等问题,已引起市、区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要求各区政府拿出具体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预决算的严肃性。蔡甸区政府制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区土地交易资产以及分配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将所有土地收入纳入财政专户核算,从源头上避免虚增收入;江夏区政府将对执收单位的收入项目严格核算,避免将非预算内收入纳入预算内,并合理下达各乡镇行政性收费收入计划;新洲区政府通过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真实、准确反映其财政收支状况。

2.虚列财政支出的纠正情况

黄陂区财政局按预算安排,在拨付区科技局科技三项费用400万元的同时,又从区科技局收回该项资金330万元,年终按400万元列报决算,区政府已纠正了不规范的做法。在20xx年预算安排中保证了科技三项费用的资金来源,并承诺将严格按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对科技三项费用据实列支。

蔡甸区20xx年实际拨付挖潜改造资金297.2万元,年终按800万元列报决算支出,虚列支出502.8万元挂预算暂存,区政府已将502.8万元全部作为企业发展资金拨付到位。

3.对4个区的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临时性追加较为频繁的纠正情况

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区政府对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各个区都采取了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质量,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对可预见的支出一律通过年初预算安排;除突发事件、特大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外,中途一律不得追加支出;由于政策变化和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报经区人大批准后才能执行,确保预算的严肃性。

(七)国有企业改制方面

市政府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非常重视,去年安排审计部门对市、区改制企业进行了审计调查,揭示了部分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责成市国资管理部门及有关区政府研究进一步完善了国有企业改制的控制办法。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已移交司法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

1.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汽修)将4.34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向市土地交易中心申请挂牌转让,湖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土地净价1135万元摘牌,但中南汽修实际只收到土地转让金400万元,低于摘牌价735万元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于20xx年9月作为案件线索向江汉区检察院移交。江汉区检察院经核查后证实:中南汽修所属汽车修配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20xx年底因解决改制中的资金缺口,将其青年路308号4.34亩土地以400万元转让给湖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xx年3月经职代会同意签订了转让协议。20xx年3月到10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4次将400万元转让费付清。20xx年4月,为办理土地的过户手续,汽车修配厂按规定将该地块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挂牌价为1135万元。汽车修配厂称在土地交易中心高挂土地交易价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土地被别人摘牌。江汉区检察院未发现该土地转让过程中有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

2.武汉建筑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汉建筑机械厂以3000万元的价格出让69.42亩土地给某房地产公司,比土地中心摘牌价3200万元低200万元的问题。在审计查出后,该厂已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目前该厂正在依法依规追索200万元转让差额款。

武汉建筑机械厂瞒报资产总计632万元的问题。其中,瞒报下属劳动服务公司净资产447万元;未将同益大厦5间商用房合计价值185万元纳入资产评估范围。市国资经营公司于20xx年11月委托中介机构对该厂进行了全面的责任审计,督促整改,将瞒报的632万元资产已纳入账内并进行了重新评估。

3.东西湖棉纺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东西湖区政府非常重视东西湖棉纺厂的改制工作。东西湖棉纺厂在改制过程中将510.8万元的新机器设备及将原材料、产成品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东棉纺织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低于市场行情284万元的问题,在审计调查事中和事后,东西湖棉纺厂清算组分别提供了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转让行为有效,促使其完善了相关法律手续。

4.武汉自动化仪表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对武汉自动化仪表厂在改制中未将欠银行利息、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负债1144万元纳入评估范围的问题,硚口区政府已按有关规定将905万元的工商银行利息作挂账处理。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已得到全部纠正。

5.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纠正情况

对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问题,洪山区政府将督促企业于20xx年6月底前将所欠的200万元税款上缴国库。

6.武汉制药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昌区武汉制药机械厂188名职工未领到补偿金的问题已全部解决。截至20xx年12月底,188名职工中,有95名成为新公司股东,其补偿费已作为入股资金;78名由新公司作为内退职工安置发放内退工资、交纳社保医保等;15名已支付了补偿费。

(八)其他部门财务收支方面

1.关于一些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纠正情况

市教育局挪用教育费附加449.19万元的问题,其中,用于教研中心大楼装修379万元、弥补机关经费70.19万元。经审计公布后,市教育局非常重视,已按审计决定接受了处理,同时细化了教育费附加的预算,严格了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程序。

市外经局挪用外贸专项资金36.16万元用于局机关经费开支的问题。已按程序报市财政局列入20xx年部门预算,并将挤占资金归还原渠道。

市人防办挤占人防“结建费”70万元,借给下属武汉人防工程公司,用于承揽三峡工程项目的问题。因武汉人防工程公司已改制,经省人防办批准,从省“结建费”中抵还70万元借款。

2.关于市民政局将部分抗洪救灾专项资金未实行专户管理,滞留12年未拨,违规存储,资金难以收回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市政府的督促和协调下,市民政局已收回存入沌阳信托投资公司的救灾捐赠款本金540万元。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对有关涉嫌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延伸审计,立案查处。

3.关于公款私存、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的纠正情况

市民政局及其下属单位将门面租金收入、利息收入、“路伙费”等存放账外核算,用于发放干部职工奖金补贴等支出的问题,已将余额36万元收缴国库。

市教育局内设机构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语言测试中心和建筑设计室的相关收支未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形成账外资金179.58万元的问题。市教育局已按审计决定作了账务调整,31万元罚款已上缴国库;并将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等单位财务收支纳入了部门预算实行统一管理。

市房产信息测绘中心将单位缴纳的购房款17.71万元以个人存折方式存放的问题。该中心在审计期间主动整改,已将上述购房款转入单位账户,统一进行核算。

4.对市白蚁防治研究所违反财务制度规定,以假发票套取现金,违反财政管理规定乱支滥用等问题,市房产局取消了白蚁所设立的“规划管理费”的提取和支付,完善了财务管理的办法,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原所长已作出免职处理。

5.关于市房产局登记发证中心、市教育局所属实验幼儿园和常青第一学校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预算外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坐收坐支共468.48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到位,按规定全部将预算外资金纳入了财政专户管理。

二、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近几年来,市政府非常重视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不断深化财政改革,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进程,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观念,在建立责任政府和信用政府上狠下功夫,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从20xx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看,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有些部门和单位对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实际工作中放松了管理,对已有的规章制度执行不力,执法不严;有些部门和单位受部门和小团体利益的驱使,在执行财经法纪上踩线越线,有法不依,甚至屡查屡犯,知法犯法;有些部门和单位没有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只讲政绩,不讲法纪,只顾眼前利益,缺乏长远考虑,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工作作风不实;另外体制上的不合理,转轨过程中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制度不完善和监督的缺位,使有些深层次的问题一时还难以解决。

通过对这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原因分析,市政府将进一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提高对财政财务管理的认识,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在宏观经济管理和运行中,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体制、规范运作、严格程序,加强审计机关对财政财务工作的制约与监督,真正实现财政资源配置权和执行权运行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市政府十分重视审计工作报告中对加强本级预算管理的意见的落实,已责成市财政、审计、地方税务局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采取了如下一些具体措施。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分配和预算编制管理工作

市政府高度重视部门预算和细化预算的编制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促进了全市部门预算的全面推开。为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市财政局从源头做起,在《关于做好20xx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第一,各部门所有的收入要全面、完整地在部门预算中反映。市直各部门的非税收入管理,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xx〕53号),做到按政策规定应收尽收,按管理规定全额缴入金库或财政专户,实事求是地编列非税收入计划。第二,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第三,市计委、经委、建委,市科技、教育局等有预算分配职能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编制程序,切实组织好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

(二)关于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方面

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用好用活财政资金,促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已制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在规范账户管理的基础上,拟定了《武汉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的审核、分配、批复、下达和监督管理;各职能主管部门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预算草案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和管理,以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理顺财政管理关系

市政府组织市财政、审计局和市国资办于20xx年下半年联合对有关部门房产及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情况进行了调查。为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市政府办公厅在调查的基础上制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占用费征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全市“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工作。将应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管理,规范了非税收入管理,深化了“收支两条线”改革。

(四)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坚持依法治税

市地税局从加强管理入手,一是大力清缴欠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支付结算工具,拓宽纳税申报和税款缴库渠道。加强对收入的统计分析和预测,分析各主要税种、税目收入增长和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强化组织收入动态管理,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二是强化监督,稳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市地方税务局印发了《20xx年度收入目标及征管质量考核奖惩办法》,改变单一强调税收计划的考核模式,强化对税收征管质量从申报率、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登记率、(逾期申报)处罚率和欠税增减率等六项综合考核,以明确过错责任、追究程序和处理办法。三是切实加强减免缓退税管理。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管理权限、范围、程序和时限办理减免缓退税审批,不得违规越权审批。改变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人为调节税收收入进度的现象。四是制定了《市局关于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单位扣缴税款年度调整核实征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保证税款及时完整入库。

(五)四个远城区存在的预算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比较薄弱、部分单位存在虚列财政收入等问题,已引起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为维护预决算的严肃性,真实准确的反映各区的财力状况,四个区都制定了相关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一是发挥各区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向内使劲,集聚财力;二是深化改革,广辟财源;三是加强管理,科学执政;四是量入而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市委、市政府为支持四个远城区的经济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区级(域)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支持远城区经济发展的倾斜性政策。市政府在采取措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求市财政局加强对区级财政规范管理的监督检查,尤其重视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上级财政拨付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市人大非常重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工作,已将《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列入20xx年市人大的立法计划。为加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管力度,从组织上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必审制度的推行,市政府决定由市审计局负责组建市重点项目投资审计中心,以增强审计力量,扩大审计监督的覆盖面,更好地履行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职能,努力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纠正工作,在市人大的关心和支持下,取得一定的效果。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审计,加大审计监督的力度,为维护财经秩序,促进深化改革,提高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为建立和谐社会、责任政府,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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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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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情况汇报

三、关于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下一步打算

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关系到“五城同创”活动的整体推进,关系到新农村建设大局,关系到我市可持续发展,意义十分重大,我局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着眼超前谋划,着手机制调整,着力自主实施,全力推进我市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一是突破资金瓶颈,启动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理场。拟在今年6月前,完成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场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论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规划设计等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同时,协同有关部门向上争取资金扶持,力求在争取国债资金方面取得新进展。二是加大招商力度,引进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拟订专项优惠政策,发动兄弟部门招商引资,积极寻求实施高科技含量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我局正与深圳绿色动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初步接触洽谈,该公司已派人来我市进行市场评估调查,我们将继续跟踪对接。三是落实生活垃圾转运处理事宜。积极与泰州市、如皋市等地政府联系,加强与相关城市城管同行的沟通对接,洽谈生活垃圾转运处理协议,计划利用泰州、如皋现有垃圾场的优势,确保解决我市短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问题,保证“创模”验收顺利通过。四是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体系。出台新的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办法,进一步理顺征收渠道,加大征收力度,特别是强化社区收费工作,保证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率大幅提高,缓解环卫经费不足的矛盾;五是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理进程。做好沈高、溱潼、娄庄等镇城乡垃圾统筹处理试点工作,构建市镇一体的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健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指导各镇建设配套环卫设施,研究出台垃圾有偿处理办法,明确各镇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和缴纳方式,拓宽生活垃圾处理资金筹措渠道,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

以上报告,不到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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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土地纠纷处理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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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向_______________镇(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经_______________镇(村)调解组织依法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各方达成共识内容,各方当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履行协议的期限等)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

调解员:_______________

镇(村)调解组织盖章

时间: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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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污水处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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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地点:________。

第二条:甲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_____名,其每人工资_____元/月,由____方负责承担,并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费用也由_____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____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_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租赁费按月租结算____元/月,____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第六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械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维修一次使用的配件____元以下由乙方负责承担,在_____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3、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机械的进退场的费用、运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当租赁机械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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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环保处理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环保,全文共 1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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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处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一、乙方遵依《________________》规定办理相关废弃物清理作业。

二、乙方依进厂申请表(含废弃物基本数据表及其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交付甲方清除处理废弃物,并依申请表内容所纪录之废弃物种类、性质与数量交付。

三、乙方至迟应于清运前提供废弃物性质左证数据与甲方。前述左证资料应为中文或英文。

四、甲方为乙方清除处理之实际废弃物数量,以网络申报数量为准,未网络申报者,依下列方式之一认定之。

(一)以固定容量之容器盛装者以下列方式之一认定:(以甲方之磅秤个别量称)

1.使用甲方所提供之垃圾子车者,经甲方随车之磅秤量秤后当场打印磅单双方签认。如甲方之随车磅秤因故无法作业时,则以乙方前三次所交付同类废弃物之量秤纪录平均值代替之。

2.使用乙方自备容器者,由甲方载回甲方所属之《_________》(以下简称本中心)后以电子秤过磅并打印或开立磅单左证。

(二)以槽车、卡车或环保车整车过磅计量者:以本中心设置之地磅实际量秤之重量为准,并打印量测报表佐证。如本中心磅秤因故无法执行量称作业时,则以甲方另行指定之磅秤替代之。

(三)使用甲方所售之专用垃圾袋盛装一般可燃性事业废弃物(生活垃圾)者,以专用垃圾袋规格及数量计算之。

五、废弃物清除处理费依甲方公告之《________________》办理,并追溯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废弃物清除处理费用计价依据以本契约第四条之认定数量为准。

六、甲、乙方为共同维护本中心设备之妥善率,于交付废弃物时,乙方愿配合依甲方订定之《_________》交付废弃物。

七、甲方为追踪辅导乙方之废弃物清除处理作业符合_________园区环境影响说明书内容,得派员携带证明文件进入乙方进行各项废弃物清除处理流向辅导检核工作,乙方应配合办理并提供相关数据供参;拒绝或借故拖延者依(废弃物收受作业要求》记点。

八、甲方办理废弃物清除、处理之工具、方法、设备及场所如附件三所示,作为双方清除处理废弃物之依循。废弃物清除作业之频率、清除时间及地点由双方协议之。

九、甲方于每年三、六、九、十二月底寄发前三个月废弃物清除处理费缴款单,乙方应于寄发月份之次月十五日前携缴款单至_____银行完成缴费。逾期未缴纳者,自缴纳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每逾三日加征应缴费用百分之一违约金。但加征之违约金以至应缴费用之百分之二十为上限。前述废弃物清除处理费及违约金,经甲方以书面通知限期缴纳,届期不缴纳者,依法移送强制执行。

十、如乙方部分废弃物之清除处理费由其它事业单位缴纳时,另检附承诺书纳入本契约书内,恪遵办理。

十一、其它甲方应配合遵守事项:

(一)甲方应维持本中心各项相关法令规定要求之许可与证照之有效期。

(二)如本中心发生操作困难无法继续从事清除、处理业务时,甲方应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安排紧急应变之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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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婚纱摄影的摄影和照片后期处理的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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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纱摄影的摄影和照片后期处理实习报告范文

一、实习目的

这次实习我选择了一家摄影公司,因为平时在学校只是学习一些理论课程和上机做一些简单的操作,并没有什么实际应用,很想有机会到外面类似的公司里面实习一下,使自己的基础更牢固,技术更全面,提高自己的社会交际能力,煅炼和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走入社会,能够适应国内外的经济形势的变化,并且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这次实习的主要是利用Photoshop对一些图像进行处理。通过实习,我对纽约时尚婚纱摄影的发展史以及它为什么受人们喜欢的原因有了深入了解;而自己本身在实习过程中,摄影以及照片的后期处理水平得到了提高,接人待物等人际交往方面得到了锻炼,并且两个月的实习工作使我懂得:做事要踏实肯干,有担当精神;耳听,眼看,手动要一致;虚心接受别人的建议和意见;工作给人带来自信。

二、实习时间

20xx年7月20日至2019年8月20日,我通过应聘到本区的老字号影楼——纽约时尚婚纱摄影实习。

三、实习地点

纽约时尚婚纱摄影影楼是一家老字号的影楼,位于天津市汉沽区文化街23号,是从原来只有20几平米的小照相馆发展到现在的集婚纱摄影、艺术写真为一身的发展型企业,开创至今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其完美的照片质量和优质的服务为影楼积累了深厚的顾客基础。在婚纱摄影,顾客可以随时和摄影组以及后期处理组进行沟通和交流,保证了照片的完美质量。

四、实习内容

(一)摄影

1、 摄影器材

(1)相机

影楼相机一般有2台以上,镜头会配备很多。实习时,需要分辨各种镜头,能熟练拆装镜头。

(2)摄影辅助器材

摄影辅助器材一般有灯架,背景架,摄影灯(如柔光箱、引闪器),反光板,背景布(包括单色背景布以及各种场景背景布),独脚架等。服装和道具也属于摄影辅助器材范围之内。

2、 摄影技巧

(1)室内摄影

无线引闪的同步和使用的单反是一致的,一般的入门级别的单反相机是1/125秒,高端单反可以达到1/250秒。以1/125秒为例。首先,在影棚拍摄,ISO感光范围应该在最低感光度,或者统一为ISO100,曝光方式为M档手动,快门1/125秒,光圈根据影视灯具的闪光系数,距离人物远近来进行调整,大概的光圈范围是在F7-F13。在布灯方面,闪光角度应该在任务左面或者右边(根据人物的面部特征)斜45度偏上,作为主灯,然后逐渐加灯。副灯在人物弱侧,发灯在人物斜后方高位或者平位对头发方向。具体的摄影创作还是要根据当时环境来进行调整。但是总的主灯副灯还是要必须掌握的。

(2)户外摄影

对于户外摄影来说,最平常的就是大平光,也就是顺光,人物摆个姿势,然后按下快门,就这么简单。但是很少能够打动人。而在逆光状态,又或者侧逆光环境中,如果曝光正常,那么如此光线环境下的效果可是要比大平光来的过瘾多了,如果再加入一些动感的东西,采用高速快门抓拍,则更具感染力。这也需要在户外摄影的时候携带外拍灯,外置闪光灯等道具。

(二)后期处理

1、后期处理器材

(1)电脑

这是影楼必备的设施,配置要求不能太低,要能很好的运转Photoshop、CorelDraw等这些图片处理软件而不会死机。

(2)软件

第一天来到公司,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什么也插不上手,只是这里看看,那里逛逛,最终还是公司里的其他员工给我指了条路,让我用Photoshop做一些简单的图片,遇到不懂的就去问他们,终于找到事情做了,于是我就乖乖的做起了图片。说实话我以前在学校的时候也这样做过,不过效果没有这么好,因为以前一遇到难的或不懂的就停下来不做了,而现在有老师在旁边,有不懂的就问,这使我受益非浅。实习过程中我还学到了一些Phothshop小技巧:

影楼图片处理软件种类不多,常用的就是图片处理专用的Photoshop,在加一个排版用软件CorelDraw。偶尔需要做动态电子照片,需要用到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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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事故处理协议参考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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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事件概括: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时许,甲方_____________所有的小轿车车牌从__________的商业长廊口左转往新区方向行驶时候,与乙方所骑的电瓶车自小溪桥往新区方向左转时候相刮蹭,造成乙方受伤。虽然乙方左转时未发现自己左边有车辆,但是由于电瓶车与汽车相撞,按照道路交通法的判定,应由甲方担任事故主要责任。事后甲方积极带领乙方去医院进行检查,并承担医疗费用,经医院检查,乙方只是简单擦伤,并无大碍,拿了消肿止疼药及外敷药后乙方__________要求回家修养,不在医院住院观察,目前乙方_________已经基本痊愈。现(甲方)与(乙方)就此交通事故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伤情及乙方病情需要恢复的时间等基本情况,甲乙双方均已了解和认可。

二、甲方协议之前已替乙方支付了所有医疗费及检查费用。

三、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一次性再付给乙方包括后续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生活补贴等赔偿款总计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同时甲方车辆维护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签订此协议书后,自愿放弃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的权利。

五、乙方一经签订此协议,甲方给付的赔偿款为乙方现在或将来、直接或间接与此次事故有关最终的索赔的费用和全部赔偿数额。

六、乙方收到上述赔偿金后,甲、乙双方就此次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已解决完毕,今后双方互相不再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七、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八、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九、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均不得反悔。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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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撤销行政处理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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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xx区路中兴横地段建设一幢13层办公商业综合楼工程(西场电子城),根据《关于修建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意见的复函》(荔人防建〔〕1号)批复,该项目应建5级防空地下室1467平方米。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你公司未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落实防空地下室建设,导致防空地下室达不到应有的防护要求且无法整改。你公司于20xx年7月16日向我办书面作出《关于西场电子城项目人防工程申请缴纳易地建设费的说明》,申请该项目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考虑到该项目纳入了市“烂尾楼”项目,又存在结构安全问题,我办同意该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并于20xx年7月20日向你公司发出《关于缴纳易地建设费的通知》(穗民防易〔20xx〕6号),该项目应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366.75万元。之后,我办多次催促你公司缴纳易地建设费,但你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目前该综合楼已投入使用,至今仍未缴纳易地建设费。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九条、《xx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九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条;《xx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经研究,依法决定如下:

责令你公司于20xx年4月30日前凭《xx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xx市指定银行网点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366.75万元。

如你公司逾期不履行,我办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根据情况采取处罚措施。

如你公司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六十日内向xx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2、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1.执法依据

2.xx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xx市民防办公室

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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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委托日常会计帐务处理咨询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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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20xx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重庆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重 境影响评价项目进行等库区污染源调查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就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鉴于乙方具备相应的技术咨询能力和条件,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

第二条 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 等库区污染源调查,形成调查报告。

2.咨询要求: 报告编制符合相关编制技术规范的要求,具备真实性。

3.咨询方式: 企业现场调查研究、提交资料现场核实,报告文本编写。

第三条 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第一阶段:进行企业污染源和环境质量实地现场踏勘调查,对水体和污染源进行分析。

第二阶段:开展实施报告,

第四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工作条件:提供交通服务,指定库区位置,在相关人员下进行调查。

甲方及时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调查费用 。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库区污染源调查报酬总额为:8万元整, (大写:捌万元整)。

(1)合同签定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编制总金额的60%;(38000元)

(2)乙方编制方案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编制总金额的40%(57000)

第六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李渝为甲方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乙方指定 娄端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检查和督促项目进展情况 ;

2. 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严格把关 ;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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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退学的处理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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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号:),女,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x级本科学生。该生于x年3月7日办理复学手续后不假离校,至今未返校学习,学生本人有退学意愿,但未到校办理任何学籍手续。

根据《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退学,注销学籍:(三)未经请假批准连续10个工作日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或一学期旷课累计60学时的。经教务处、学生处、学生所在学院9月12日联席会议审核,x年9月21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李退学处理,注销其学籍。

根据学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教务处提出,我们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教务处

x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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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污水处理工作总结与展望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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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__年走上生产技术部经理副经理这个岗位,一转眼已过去了三个年头,这段时间在季桥厂工作得到各位领导和同事的大力支持。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是很多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工作中很是缺乏创造性的思维方法,个别工作做的不够完善,现场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很是欠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坚持自己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不断完善,细化自己工作的同时,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下面我将这阶段的工作做一个简单的梳理:

一、工作情况

认真贯彻年度工作计划要求,按时完成相应的工作,制定每日必做工作并实施。如日常生产过程中坚持每天上午和下午不少于一次的例行巡视,包括中控、设备、现场运行情况、卫生、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等,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根据每日化验数据对工艺运行、药剂使用上进行调整,确保生产安全稳定、出水达标。每月按时上报公司和环保部门的各项报表,通过各种报表分析当月的水量、水质、各种药剂及电的使用量,分析各类运行参数,合理的调控工艺运行方案,在保证生产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控制运行成本,做好“降本增效”工作。

经常开展运行及安全操作的培训,提高了一线人员的操作技能。按计划开展各项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立即进行整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开展各类安全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此类活动的开展,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证生产安全稳定运行。

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存在的一些“不和谐”现象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

回首过去,工作上还有很多做的不到的地方。对安排下去的工作往往忽视检查工作执行的情况和事后进行总结,导致有些工作完成的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同时也没有从类似工作上得到提高。还有就是平时和员工缺乏沟通,没有正面了解他们在工作的想法和建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负责楚州21家乡镇污水处理厂的生产运行,由于乡镇污水处理厂比较分散,各厂都面临着各种不同的问题,因此需要将问题分清主次先后逐一解决。利用远程监控平台,发挥中央控制室运行人员功效,密切关注各厂设备运行情况、工艺运行工况、值班人员巡查情况及厂区环境卫生和安全情况等;并根据生产及工艺运行需求,合理的进行远程操作,为将来真正实现无人值守摸索出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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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餐饮废弃物处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2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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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本着诚信合作的宗旨,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招商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招商场地及期限

1、甲方同意提供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该房屋作为乙方餐饮营业用房使用。

2、甲方按现状交付,房屋内部及外部(门头和外立面)由乙方自行投入装修,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原房屋结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或转借。

3、乙方餐饮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经营品种

1、乙方餐饮经营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结算方式

1、本店采取刷卡消费,甲方设有专门的充值区域。

2、所有营业收入必须由甲方统一收取,每月的销售起止日为当月____日至?____日,每月____日至____日为甲乙双方对账日,甲方于双方对账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付款。如遇节假日,则付款日期延。

3、乙方销售时刷卡_____,甲方负责监督不得收取现金。

4、乙方所经营所产生的水费电费自行承担。

5、乙方营业额不足支付应付费用时,必须在次月____日前向甲方补足,如乙方未补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6、公共水电费,公共用餐区清洁费及收银员工资,全体商户按一定比例平摊。

四、应交费用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必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合同到期____个月后,乙方无违规违约情形,甲方即向乙方退还责任保证金或抵作欠款,保证金不记息。在合同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而终止合同,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2、合同期内,甲方收取乙方营业额的____%作为管理费。

3、合同期内,乙方按合同所约定的场地面积分担物业管理费(含公共部分清扫费,水电费等)人民币____元/平米,每月共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元)。

4、乙方基本用电甲方根据实际用电量按____元/度收取电费(物价上涨另调整)安装电表的成本费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基本用水甲方根据实际用水量按____元/吨收取水费(物价上涨另调整)安装水表的成本费用由乙方自理。

五、营业额管理

1、乙方使用甲方设定的收银机、收银单,并且接受甲方的监督,乙方每日的营业收入由甲方统一收取。

六、营业区的管理

1、乙方必须在签约的营业区按甲方的指定日开始营业,若甲方确认乙方不能如期开业时,每延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违金。

2、甲方规定统一营业时间,未经甲方许可,禁止乙方在规定营业时间内停业,停业超过____天以上的本合同自行终止,或者在甲方规定营业时间外营业,如发现有此情况,甲方有权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3、由于乙方人员违反管理规则或过失造成本商场可指定营业区物件损坏时,乙方必须与甲方迅速取得联系并负责承担因修理而发生的费用。

4、乙方员工在营业时间内,违反了营业区暂行管理条例的罚款金,甲方直接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七、转让场地及变更经营品种

1、合同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区位,乙方如需变更合同约定的经营项目,必须以书面形式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书面认可,方可变更经营。一经查出私自转让无效,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合同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需解除合同,甲方与乙方未取得一致意见时,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及其他任何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八、物流管理

商户自行备货期间不得和营业时间发生冲突,不得营业区营业时间的其他商户营业。

九、装修及广告

1、乙方在已装饰好的区域内经营,如需装修牌匾,必须向甲方递交牌匾样板,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使用或装修场地时,商场设施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使用可燃易物材料。

3、甲方内外的广告位,如乙方需要使用时必须缴纳一定的广告费用。费用由甲乙双方另外协商。

4、乙方营业区内的设备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费用的分担

1、国家职能部门对乙方进行抽检等正常费用由乙方负担。

2、甲方有偿提供的统一销售单据、报表、具体价格根据当期印刷成本决定。

3、其他_____如有责任不明的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经营的商品和经营行为必须有符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因乙方触犯法律法规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领导,积极参与甲方的各项活动,文明经营。

3、乙方在营业时间内如有商品丢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经营自行承担物业费、水电费、天然气费、取暖费等费用。

十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合同期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正常工作及经营秩序,不定期的组织宣传策划等活动。

2、甲方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

3、合同期间甲方有义务处理自己责任之内的事情。

十三、合同期满

1、乙方希望续签本合同时,必须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同。

2、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乙方未提出合同续签申请,或者根据规定双方就续签未达成协议时,期满后合同自行终止。合同终止后甲方不负责补偿乙方任何装修及其它任何费用,乙方于合同到期之日无条件地撤场。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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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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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 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说明

本协议示范文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巾场化进程的意见》(建城〔_________〕272号)、《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和《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建城〔_________〕154号)编制。

本协议示范文本主要用于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如BOT(建设—运营—移交),TOT(转让经营权)等形式。其他形式如股权转让等可参照本示范文本。

本协议示范文本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等实施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过程中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示范性文件。鉴于项目的具体情况各有不同,各地在参照使用本协议示范文本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示范文本的相应条款加以细化和补充。

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应由项目执行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术语定义

第1条 术语定义

1.1 术语定义

1.2 其他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

第2条 特许经营权

2.1 特许经营权

2.2特许经营期

第3条 声明和条件

3.1 甲方的声明

3.2 乙 方的声明

3.3 履约保函(BOT形式适用)

3.4 融资完成

3.5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6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项目建设(BOT形式适用)

第4条 土地使用

4.1 土地使用权

4.2 对使用土地的限制

第5条 设计

5.1 没汁要求

5.2 审阅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

5.3 施工图设计

5.4 甲方的责任

第6条 建设

6.1 乙方的主要义务

6.2 甲方的主要义务

6.3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6.4 项目进度计划

6.5 进度报告

6.6 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6.7 不可免除

6.8 交付图纸和技术资料

6.9 对考古、地质及历史物品的保护

第7条 竣工

7.1 项目设施竣工验收

7.2 环保验收

7.3 开始商业运营第五章 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8条 运营与维护

8.1 运营和维护的基本原则

8.2 污水处理范围

8.3 甲方的主要责任

8.4 方的主要责任

8.5 维护保函

8.6 运行与维护手册

8.7 水样的采集和储存

8.8 水量的计量

8.9 暂停服务

8.10 环境保护

8.11 未履行维护的处理

8.12 甲方进入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现场

第9条 污水处理服务费

9.1 污水处理服务费

9.2 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调整

9.3 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支付

9.4 污水进水水质超标

9.5 更改出水排放标准

9.6 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违约金

9.7 处理水量不足违约金

第六章 项目设施的移交(BOT、TOT形式适用)

第10条 特许经营期期满时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移交

10.1 移交委员会

10.2 移交范围

10.3 最后恢复性大修和性能测试

10.4 备品备件

10.5 保证期

10.6 承包商保证的转让

10.7 移交效力

10.8 维护保函的解除

10.9 风险转移

第七章 双方的—般权利和义务

第11条 甲方和乙方共同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1.1 不可抗力

11.2 保密

11.3 合作义务,预先警告义务

第12条 甲方的一般义务

12.1 不干预

12.2 不当兑取保证金

第13条 乙方的一般义务

13.1 股权转让的限制

13.2 遵守适用法律

13.3 劳动安全标准

13.4 项目文件的协调

13.5 税金、关税及_____

13.6 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

13.7 知识产权的赔偿处理

第14条 _____

第八章 违约赔偿

第15条 违约赔偿

15.1 赔偿

15.2 减轻损失的措施

15.3 部分由于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

15.4 对间接损失不负责任第九章 终止、变更和转让

第16条 终止

16.1 甲方的终止

16.2 乙方的终止

16.3 终止意向通知和终止通知

16.4 终止的一般后果

16.5 终止后的补偿

16.6 终止后的移交

第]7条 变更和转止

17.1 甲方的变更

17.2 乙方的转让

第十章 解释和争议的解决

第18条 解释规则

18.1 修改

18.2 可分割性

第19条 争议的解决

19.1 双 方友好协商解决

19.2 _____

19.3 争议解决期间的履行

19.4 继续有效

第十一章 其他

第20条 其他条款

20.1 通知

20.2 附件目录

20.3 不弃权

20.4 合同文字

20.5 生效日期

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维护污水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简单介绍本协议签署的目的、原则和法律依据),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本协议由 市(县) (部门)(被授权人)(下称“甲方”),地址: ,被授权代表: ,职务: ;与 (下称“乙方”),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署。

鉴于:

(1) 人民政府决定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实施 污水处理项日(以下简称“项 目”)。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获得 省 (市、县)人民政府或有关部 门的批准(批文见附件9);

(2) (甲方)于 年 月至 年 月对 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经过 ,确定由 (乙方)承担本项目。

双方在此达成如下条款:

第二章 术语定义

第1条 术语定义

1.1 术语定义

在本协议中,下述术语具有下列含义:(以术语的拼音字母排序)

“项目”或“污水处理项目” 指 污水处理项目,处理能力为每日 立方米,地址为 。

“出水采样点” 指为检测出水质量对出水进行采样之处。具_____置如附件4图中所示。

“法律变更”指:

a.在本协议签署之后,中国任何政府部门颁布、修改、废除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或者

b.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后修改任何批准的重要条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额外条件。

(1)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或

(2)对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要求发生的任何变化。

“工作日” 指法定的正常工作日。

“化学品” 指工程技术方案中所述的用于污水处理的化学品。

“基本水量”指按每一个运营月内,日均 立方米计算的处理水量。

“谨慎运行惯例” 指在中国的大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营者为建设运营类似于本项目的项目所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和做法以及采用的国际惯例和方法。

“进水采样点” 指为检测进水质量对进水进行采样之处。具_____置如附件4图中所示。

“接收点” 指本项目接收污水进水的具体地点,见附件4。

“交付点” 指污水经过本项目处理后的交付点,见附件4。

“开工日期” 指按以下方式确定的日期:

(a)本协议生效后 天,或

(b) 年 月 日,或

(c)其他条件。

“开始商业运营日” 指满足第7.3条的规定,项目视为开始商业运营之日。

“履约保函” 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第3.3条规定向甲方提供的保函。

“批准” 指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乙方为项目进行融资、建设、拥有、运营、维护和/或移交而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包括附件9所列的批准文件。

“融资完成” 指乙方与贷款人签署并递交所需的有效融资文件(包括满足或放弃该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用以证明乙方为本项目获得举债融资所需的全部交易办理完毕,同时乙方应一并收到本协议和融资文件可能要求的股权投资人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

“融资文件” 指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

1)与股权投资人的认购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

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生效日期” 指本协议第20.4条款中约定的协议生效日期。

“适用法律” 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所有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

“商业运营期”或“运营期” 指自开始商业运营日起至特许经营期最后一日止的期间。

“特许经营期” 具有第2.2条规定的含义。

“投标保函” 指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与投标书同时提交的保函。

“维护保函” 指按照本协议第8.5条款向甲方提供的保函。

“违约” 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_____或不可抗力等。

“违约利率” 指违约当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加 %。

“污水” 指经污水管道收集输送至污水处理项目接收点未经本项目处理的污水。

“污水处理项目用地” 指位于 共计 平方米将用于修建污水处理项目的场地,详见附件3。

“污水处理服务费” 指甲方根据本协议就污水处理项目应向乙方承担污水处理服务支付的费用。

“污水处理单价” 指处理每立方米污水的价格。

“运营年” 指运营期内任一公历年度期间,但第一个运营年的开始应自开始商业运营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年的结束应在特许经营期的最后一日结束。

“运营月” 指运营期内任 个公历月期间,但第一个运营月的开始应在开始商业运营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月的结束应在特许经营期的最后一日结束。

“运营日” 指运营期内每日从00:00时开始至同日24:00时结束的二十四小时期间。

“移交日” 指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移交项目设施的其他日期。

“政府部门” 指(a)中国_____及其下属的部、委、局、署、行,中国的任何立法、司法或军事当局,或具有_____政府行政管理功能的其他行政实体;(b)本项目所在区域的任何地方立法、行政、司法部门。

“最终竣工日” 指根据第7.1条款颁发或视为颁发最终完工通知之日。

1.2 其他

在本协议中:

(a)“元” 指“人民币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b)除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一方”或“各方”应为本协议的一方或各方;本协议或融资文件的各方均包括其他各自的继任者和获准的受让人;

(c)所指的日、星期、月、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星期、月、和年;

(d)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包括”一词在任何时候应被视为与“但不限于”连用;

(e)所指的合同是指有关的合同和合同附件,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均指对该合同不时所作的补充或修改;

(f)所指的“维护”应始终解释为包括修理和更新,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

第2条 特许经营权

2.1 特许经营权

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的权利,以使乙方进行(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日设施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

乙方的特许经营权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始终持续有效。

在特许经营期内,非经甲方同意,并仅限于本项目的融资担保所需,乙方不得擅自就本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向任何第三方进行转让、出租、质押或其他任何处置。

2.2 特许经营期

除非依据本协议进行延长或第16条而终止,特许经营期应为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3条 声明和条件

3.1 甲方的声明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在生效日期:

(1)甲方已获 市人民政府授权管理本项目,有权签署本协议,并可以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2)甲方已经获得本协议附件9列出的应在生效日期前获得的所有批准;

(3)如果甲方在此所作的声明被证实在作出时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等不属实声明严重影响本协议项下的污水处理项目的顺利进行,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2 乙方的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在生效日期:

(1)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的合法机构,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其他项目合同和融资文件的法人资格和权利;

(2)乙方已经获得本协议附件9列出的应在生效日期前获得的所有批准;

(3)乙方应确保在特许经营期内的任何时候,在项目中的投资股本金数额高于或等于届时项目投资额的百分之三十(30%);

(4)如果乙方在此所作的声明被证实在作出时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等不属实声明严重影响本协议项下的污水处理项目的顺利进行,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3 履约保函(BOT形式适用)

(1)生效日期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按照附件10的格式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设计和建设的义务。

3.4 融资完成

乙方应确保于生效日期后 个工作日内实现融资完成,在融资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确认融资完成,并交付所有签署的融资文件的复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资完成已实现的其他证明文件。

3.5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2)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3)在特许经营期内,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各种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准和保持批准有效。

(4)对乙方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过程实施监管,包括产品和服务质量,项目经营状况和安全防范措施,以及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企业成本等。

(5)甲方本着尊重社会公众的知情权,_____公众参与监督的原则,有权及时将产品和服务质量检查、监测、评估结果和整改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受理公众对乙方的投诉,并进行核实处理。

(6)遇紧急情况,在可能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情况下,可依法对乙方进行临时接管。

3.6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享有特许经营权;

(2)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乙方应在特许经营期内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建设,以及项目设施的运营与维护);

(3)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

(4)接受政府部门的行业监管。服从社会公共利益,履行对社会公益性事业所应尽的义务和服务。

第四章 项目建设(BOT形式适用)

第4条 土地使用

4.1 土地使用权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 (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形式向乙方提供污水处理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并确保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性地使用土地。

4.2 对使用土地的限制

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第4.1条污水处理项目土地用于项目之外的其他任何目的。

第5条 设计

5.1 设计要求

乙方应按附件4规定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适用法律法规进行本项目设施的初步设计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审批程序,自行承担或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承担相应费用。

乙方应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本项目设计中的任何缺陷负责,甲方未对设计文件提出异议不应被视为对本协议项下其权利的放弃,或以任何方式解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唯有第5.4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5.2 审阅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

乙方已审阅过附件4规定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对设计文件中的任何错误、不一致、不明确或遗漏应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提出并给予纠正,否则造成的后果和一切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5.3 施工图设计

乙方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附件4中列明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提供给甲方及具有审查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建设前审查。如果在施工图设计中需要对初步设计进行重大变更则应提出变更理由。有内容变更的施工图设计,必需经甲方批准方可以据此施工。如申报后 日内甲方未书面拒绝,视为甲方同意该施工图的内容变更。

5.4 甲方的责任

只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应对设计中的错误负责:

(a)乙方认为甲方批复中部分内容错误,并书面通知甲方,在通知发出后 日内甲方没有对该错误进行纠正;

(b)甲方在收到乙方有关错误的通知后,书面答复乙方按照原设计行事。

第6条 建设

6.1 乙方的主要义务

乙方应依照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和建设程序以及本协议的要求,负责本项目设施的建设工程,并承担建设工程中应承担的费用和风险,包括:

(a)在本协议规定的开工日期或之前,开始工程建设,在本协议规定的竣工日期或之前竣工;

(b)进行施工前准备,及时提供所有必要的施工设施;

(c)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所有适用的施工标准和规范

及本协议的其他要求,自行承担或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进行项目施工建设。在施工工程中安装的所有设备必须是全新的,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经检验是合格的;

(d)按照适用法律法规选择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项目_____的全过程监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e)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乙方在签署、取得或完成各种合同、审批等文件后,应于 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有关项目建设的文件之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f)在工程建设完成后,按照本协议第6.8条的规定交付有关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6.2 甲方的主要义务

(a)在建设期内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政府部门所要求的批准和保持批准有效;

(b)给予属于甲方批准权限内的批准并保持批准有效。

6.3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在工程建设开始之前,乙方应根据附件6制定和执行工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计划,并在工程建设进度月报表中同时反映工程质量监控情况。

6.4.1 项目计划

双方应根据附件6规定的进度计划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建设义务。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附件6规定的进度计划日期的最后期限将延长或修改。

(a)第11.1条所述的不可抗力事件;

(b)由于第6.9条所述的发现文物使工程建设的实施延误;

(c)由于甲方的违约而造成乙方的延误;

(d)由于乙方的违约而造成甲方的延误。

6.4.2 进度日期的延长

当第11.1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一方应在实际发生延误的 个工作日之内,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延期要求,并说明该延期是已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后所无法回避的延期。

收到延期要求的一方应积极同提出要求的一方就延期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意见。如提出书面要求的一方在 个工作日之内没有收到另一方对延期表示异议的书面意见,将被视为另一方对延期的要求已表示同意。

6.4.3 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开始商业运营日的延误

如果由于甲方的违约造成开始商业运营日的任何延误,乙方应:

(a)提出附件6规定的进度计划日期作适当延长;

(b)有权获得延误的经济补偿,使乙方基本上恢复到该延误没有发生时相同的经济状况。其中经济补偿的金额为每日支付 元(注:与6.4.4条件等同);

(c)有权获得延长特许经营期,相应延长的特许经营期应不少于被延误的商业运营期。

6.4.4 乙方导致的竣工延误

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开始商业运营日的延误,则乙方应就发生的任何延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额 元。甲方可以从履约保函中兑取,直至履约保函全部兑取完。如果履约保函累计被兑取完毕或者违约金金额累计达到履约保函金额,甲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书。

6.5 进度报告

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设进度月报,该月报应反映已完成的和在建的建设工程进度和质量、预 计完成工程的时间,如果进度和质量发生问题,应提出挽回的措施和计划。

6.6 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6.6.1 对建设工程的检查

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工程施工的前提下,检查乙方进度和项目的质量控制检验方法及结果,以确认工程建设符合本协议规定的进度和质量要求。乙方应派代表陪同检查,提供检查工作的必要条件,若检查工作中涉及专有资料的保密问题,应按第11.2条保密条款执行。

6.6.2 不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

如果工程建设不符合本协议的质量或安全要求,甲方可以就此向乙方提出警告。如果乙方在甲方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不能或拒绝修正缺陷,甲方有权停止施工,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直到安全得到保证、缺陷得到修补、质量得到控制方可恢复施工。停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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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斗殴处理协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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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服务于甲方,现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现甲方于乙方协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前协商解除(或终止)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

1、双方的劳动关系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正式解除,乙方的工资,加班费等结算至该日。

2、乙方的社会保险待遇截止__________年______月底。

3、乙方按规定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完结工作交接及相关离职手续,如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则相关法律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4、甲方指派相关人员配合乙方的工作交接和手续的办理,并在乙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的当天出具相应的离职证明。

5、双方同意甲方:

不支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支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小计:补偿金基数:_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_元整。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双方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其他争议和未结事宜,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不限于仲裁、诉讼、索赔、申诉等形式)基于劳动关系提出其他请求。

甲方(签字并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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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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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的最新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左右,甲方驾驶摩托车在________________路段与乙方发生刮碰,事后,甲方及时送乙方去医院进行了ct,_____光机及b超检查,经诊断为软组织损伤,没有造成器官损伤及其他身体伤害。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损失自愿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现依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对具体的赔偿事项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如下,双方须谨遵恪守:

一、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圆整)(不包括已经支付的医药费,交通费等元)。

二、损失赔偿包括乙方的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赔偿。

三、本协议签定时,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在收取乙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等全部交付给乙方,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实性。并出具收条。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六、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每份共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委托人各一份。四份均是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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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及其依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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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 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本合同于 终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要求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乙方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带薪年休假和国家法定节日休假。

第四条 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甲方对乙方实行 工资制度。 乙方工资标准为每月_______元,其中基本工资每月_______元。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每月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待工的,甲方按每月_______元支付乙方生活费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五条 保险福利 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规章制度 甲方应依法制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包括工资、奖惩、安全生产、劳动纪律、职业培训、竞业限制等,对职工有计划地进行职业培训。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防护用品。 甲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乙方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乙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变更本合同约定内容的,需与乙方协商一致,并填写《劳动合同变更书》。 《劳动合同变更书》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经济补偿 本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经济补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调节或申请劳动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约定条款与今后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盖章) ________

鉴证人:(签章) ________

鉴证时间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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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打翻酒时候如何处理_礼仪文书_网

范文类型:礼仪,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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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翻时候如何处理

宴会上常会不小心把酒打翻,怎么办呢?

打翻白酒比较好处理,只要确定酒未渗透桌布沾到木质桌面,其他都不难解决(因为酒会破坏木材表现。)而白酒不太会残留在桌布上,丢进洗衣机冲冲就行了。最重要的是,得赶快用餐巾把酒抹干,然后拿纸巾垫在桌布和桌面之间。

打翻红酒就麻烦得多,留下的渍痕可能怎么也洗不掉,所以一打翻就要尽快处理。如果你是闯祸的客人,听到人说“大家不要动,我会处理”,就最好别动;如果现场有服务生,服务生会处理;如果没有服务生,主人又不反对, 除了道歉外,应该立刻跑到厨房拿纸巾、干净的抹布、或苏打水。

首先,除去桌布下的残酒,再从上头把酒吸干,拿纸巾垫在桌布下保护桌面。接下来,可在红酒渍上一大堆盐,也可以倒苏打水然后用干净抹布吸干。如果席位桌垫上打翻红酒,则立刻把布垫浸在冷水里;如果没桌布,只好等客人都离开后再用冷水泡。

最重要的是请记住,如果你是主人,一定要让闯祸的客人感到你根本不在意,压根儿忘了这回事;如果你是闯祸的客人,就请尽力协助善后,若酒渍很深,请主动要求第二天替主人把桌布拿去洗衣店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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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交通事故处理委托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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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在我单位与交通事故一案中,作为我方参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一般授权

二、特别授权:_________________

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代为起诉,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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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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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维护污水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简单介绍本协议签署的目的、原则和法律依据),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本协议由

市(县) (部门)(被授权人)(下称“甲方”),地址: ,被授权代表: ,职务: ;

(下称“乙方”),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署。

鉴于:

(1) 人民政府决定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实施 污水处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获得 省 (市、县)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批准(批文见附件9);

(2) (甲方)于 年 月至 年 月对 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经过 ,确定由 (乙方)承担本项目。

双方在此达成如下条款:

第二章 术语定义

第1条 术语定义

1.1 术语定义

在本协议中,下述术语具有下列含义:(以术语的拼音字母排序)

“项目”或“污水处理项目” 指 污水处理项目,处理能力为每日 立方米,地址为 。

“本协议” 指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件1至附件16,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本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上述每一文件均被视为并入本协议。

“出水采样点” 指为检测出水质量对出水进行采样之处。具体位置如附件4图中所示。

“法律变更” 指:

a. 在本协议签署之后,中国任何政府部门颁布、修改、废除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或者

b. 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后修改任何批准的重要条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额外条件。

并且,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

(1)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或

(2)对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要求发生的任何变化。

“工作日” 指法定的正常工作日。

“化学品” 指工程技术方案中所述的用于污水处理的化学品。

“基本水量” 按每一个运营月内,日均 立方米计算的处理水量。

“谨慎运行惯例” 指在中国的大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营者为建设运营类似于本项目的项目所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和作法以及采用的国际惯例和方法。

“进水采样点” 指为检测进水质量对进水进行采样之处。具体位置如附件4图中所示。

“接收点” 指本项目接收污水进水的具体地点,见附件4。

“交付点” 指污水经过本项目处理后的交付点,见附件4。

“开工日期”指按以下方式确定的日期:

(a)本协议生效后 天,或

(b) 年 月 日,或

(c)其他条件。

“开始商业运营日” 指满足第7.3条的规定,项目视为开始商业运营之日。

“履约保函” 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第3.3条规定向甲方提供的保函。

“批准” 指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乙方为项目进行融资、建设、拥有、运营、维护和/或移交而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包括附件9所列的批准文件。

“融资完成” 指乙方与贷款人签署并递交所需的有效融资文件(包括满足或放弃该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用以证明乙方为本项目获得举债融资所需的全部交易办理完毕,同时乙方应一并收到本协议和融资文件可能要求的股权投资人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

“融资文件” 指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它文件,但不包括:

1)与股权投资人的认购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

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生效日期” 本协议20.4条款中约定的协议生效日期。

“适用法律” 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所有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

“商业运营期”或“运营期”指自开始商业运营日起至特许经营期最后一日止的期间。

“特许经营期” 具有第2.2条规定的含义。

“投标保函” 指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与投标书同时提交的保函。

“维护保函” 指按照本协议第8.5条款向甲方提供的保函。

“违约” 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等。

“违约利率” 指违约当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加 %。

“污水” 指经污水管道收集输送至污水处理项目接收点未经本项目处理的污水。

“污水处理项目用地” 指位于 共计 平方米将用于修建污水处理项目的场地,详见附件3。

“污水处理服务费” 指甲方根据本协议就污水处理项目应向乙方承担污水处理服务支付的费用。

“污水处理单价” 指处理每立方米污水的价格。

“运营年” 指运营期内任一公历年度期间,但第一个运营年的开始应自开始商业运营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年的结束应在特许经营期的最后一日结束。

“运营月” 指运营期内任一个公历月期间,但第一个运营月的开始应在开始商业运营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月的结束应在特许经营期的最后一日结束。

“运营日” 指运营期内每日从00:00时开始至同日24:00时结束的二十四小时期间。

“移交日” 指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移交项目设施的其它日期。

“政府部门” 指(a)中国国务院及其下属的部、委、局、署、行,中国的任何立法、司法或军事当局,或具有中央政府行政管理功能的其它行政实体;(b)本项目所在区域的任何地方立法、行政、司法部门。

“最终竣工日” 指根据第7.1条款颁发或视为颁发最终完工通知之日。

1.2 其它

在本协议中:

(a)“元”指“人民币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b)除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一方”或“各方”应为本协议的一方或各方;本协议、或融资文件的各方均包括其它各自的继任者和获准的受让人;

(c)所指的日、星期、月、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星期、月、和年;

(d)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包括”一词在任何时候应被视为与“但不限于”连用;

(e)所指的合同是指有关的合同和合同附件,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均指对该合同不时所作的补充或修改;

(f)所指的“维护”应始终解释为包括修理和更新,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

第2条 特许经营权

2.1 特许经营权

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的权利,以使乙方进行(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

乙方的特许经营权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始终持续有效。

在特许经营期内,非经甲方同意,并仅限于本项目的融资担保所需,乙方不得擅自就本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向任何第三方进行转让、出租、质押或其它任何处置。

2.2 特许经营期

除非依据本协议进行延长或第16条而终止,特许经营期应为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3条 声明和条件

3.1 甲方的声明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在生效日期:

(1) 甲方已获 市人民政府授权管理本项目,有权签署本协议,并可以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2) 甲方已经获得本协议附件9列出的应在生效日期前获得的所有批准;

(3) 如果甲方在此所作的声明被证实在作出时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等不属实声明严重影响本协议项下的污水处理项目的顺利进行,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2 乙方的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在生效日期:

(1) 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的合法机构,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其它项目合同和融资文件的法人资格和权利;

(2) 乙方已经获得本协议附件9列出的应在生效日期前获得的所有批准;

(3) 乙方应确保在特许经营期内的任何时候,在项目中的投资股本金数额高于或等于届时项目投资额的百分之三十(30%)。

(4) 如果乙方在此所作的声明被证实在作出时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等不属实声明严重影响本协议项下的污水处理项目的顺利进行,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3 履约保函(BOT形式适用)

(1) 生效日期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按照附件10的格式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设计和建设的义务。

(2) 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为自生效日期起至最终竣工日后的一年届满之日,或乙方按第8.5条的规定提交维护保函的日期。上述较迟的一个日期到期时,甲方应解除履约保函,同时甲方在收到履约保函后 个工作日内,应解除投标保函。

3.4 融资完成

乙方应确保于生效日期后 个工作日内实现融资完成,在融资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确认融资完成,并交付所有签署的融资文件的复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资完成已实现的其它证明文件。

3.5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2) 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3) 在特许经营期内,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各种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准和保持批准有效。

(4) 对乙方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过程实施监管,包括产品和服务质量,项目经营状况和安全防范措施,以及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企业成本等。

(5) 甲方本着尊重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鼓励公众参与监督的原则,有权及时将产品和服务质量检查、监测、评估结果和整改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受理公众对乙方的投诉,并进行核实处理。

(6) 遇紧急情况,在可能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情况下,可依法对乙方进行临时接管。

3.6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享有特许经营权;

(2) 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乙方应在特许经营期内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进行项目的 (融资、建设,以及项目设施的运营与维护);

(3) 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

(4) 接受政府部门的行业监管。服从社会公共利益,履行对社会公益性事业所应尽的义务和服务。

第四章 项目建设(BOT形式适用)

第4条 土地使用

4.l 土地使用权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 (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污水处理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并确保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性地使用土地。

4.2 对使用土地的限制

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第4.1条污水处理项目土地用于项目之外的其它任何目的。

第5条 设计

5.1 设计要求

乙方应按附件4规定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适用法律法规进行本项目设施的初步设计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审批程序,自行承担或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承担相应费用。

乙方应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本项目设计中的任何缺陷负责,甲方未对设计文件提出异议不应被视为对本协议项下其权利的放弃,或以任何方式解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唯有第5.4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5.2 审阅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

乙方已审阅过附件4规定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对设计文件中的任何错误、不一致、不明确或遗漏应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提出并给予纠正,否则造成的后果和一切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5.3 施工图设计

乙方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附件4中列明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提供给甲方及具有审查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建设前审查。如果在施工图设计中需要对初步设计进行重大变更则应提出变更理由。有内容变更的施工图设计,必需经甲方批准方可以据此施工。如申报后 日内甲方未书面拒绝,视为甲方同意该施工图的内容变更。

5.4 甲方的责任

只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应对设计中的错误负责:

(a)乙方认为甲方批复中部分内容错误,并书面通知甲方,在通知发出后 日内甲方没有对该错误进行纠正;

(b)甲方在收到乙方有关错误的通知后,书面答复乙方按照原设计行事。

第6条 建设

6.1 乙方的主要义务

乙方应依照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和建设程序以及本协议的要求,负责本项目设施的建设工程,并承担建设工程中应承担的费用和风险,包括:

(a)在本协议规定的开工日期或之前,开始工程建设,在本协议规定的竣工日期或之前竣工;

(b)进行施工前准备,及时提供所有必要的施工设施;

(c)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所有适用的施工标准和规范及本协议的其它要求,自行承担或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进行项目施工建设。在施工工程中安装的所有设备必须是全新的,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经检验是合格的;

(d)按照适用法律法规选择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项目建设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e)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乙方在签署、取得或完成各种合同、审批等文件后,应于 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有关项目建设的文件之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f)在工程建设完成后,按照本协议第6.8条的规定交付有关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6.2 甲方的主要义务

(a) 在建设期内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政府部门所要求的批准和保持批准有效;

(b) 给予属于甲方批准权限内的批准并保持批准有效。

6.3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在工程建设开始之前,乙方应根据附件6制定和执行工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计划,并在工程建设进度月报表中同时反映工程质量监控情况。

6.4 项目进度计划

6.4.1项目计划

双方应根据附件6规定的进度计划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建设义务。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附件6规定的进度计划日期的最后期限将延长或修改。

(a)第11.1条所述的不可抗力事件,

(b)由于第6.9条所述的发现文物使工程建设的实施延误;

(c)由于甲方的违约而造成乙方的延误;

(d)由于乙方的违约而造成甲方的延误。

6.4.2 进度日期的延长

当第11.1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一方应在实际发生延误的 个工作日之内,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延期要求,并说明该延期是已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后所无法回避的延期。

收到延期要求的一方应积极同提出要求的一方就延期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意见。如提出书面要求的一方在 个工作日之内没有收到另一方对延期表示异议的书面意见,将被视为另一方对延期的要求已表示同意。

6.4.3 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开始商业运营日的延误

如果由于甲方的违约造成开始商业运营日的任何延误,乙方应:

(a) 提出附件6规定的进度计划日期作适当延长;

(b) 有权获得延误的经济补偿,使乙方基本上恢复到该延误没有发生时相同的经济状况。其中经济补偿的金额为每日支付____元(注:与6.4.4条件等同);

(c) 有权获得延长特许经营期,相应延长的特许经营期应不少于被延误的商业运营期。

6.4.4 乙方导致的竣工延误

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开始商业运营日的延误,则乙方应就发生的任何延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额____元。甲方可以从履约保函中兑取,直至履约保函全部兑取完。如果履约保函累计被兑取完毕或者违约金金额累计达到履约保函金额,甲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书。

6.5 进度报告

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设进度月报,该月报应反映已完成的和在建的建设工程进度和质量、预计完成工程的时间,如果进度和质量发生问题,应提出挽回的措施和计划。

6.6 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6.6.1 对建设工程的检查

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工程施工的前提下,检查乙方进度和项目的质量控制检验方法及结果,以确认工程建设符合本协议规定的进度和质量要求。乙方应派代表陪同检查,提供检查工作的必要条件,若检查工作中涉及专有资料的保密问题,应按11.2条保密条款执行。

6.6.2 不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

如果工程建设不符合本协议的质量或安全要求,甲方可以就此向乙方提出警告。如果乙方在甲方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不能或拒绝修正缺陷,甲方有权停止施工,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直到安全得到保证、缺陷得到修补、质量得到控制方可恢复施工。停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7 不可免除

不论甲方是否监督、检查建设工程的任何部分,都不应视为放弃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也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

6.8 交付图纸和技术资料

在竣工日之后 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下列资料:

(a) ____份项目设施的全套施工和竣工图纸、竣工验收记录;

(b) ____份所有设备技术资料和图纸的复印件(包括设备平面图、说明书、使用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书、安装记录、测试记录、质量监督和验收记录);

(c) ____份,甲方合理要求的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技术文件或资料。

6.9 对考古、地质及历史物品的保护

如果乙方在污水处理项目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发现考古文物、化石、古墓遗址、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物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如果上述发现导致建设工程的延误,应按第6.4.2条执行,或双方按照第6.4.3条款中(b)条款进行协商延长特许经营期或予以经济补偿。

第7条 竣工

7.1 项目设施竣工验收

乙方应至少提前 个工作日向甲方发出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

甲方在接到通知后的 日内派代表参加由乙方组织有关方面联合进行的竣工验收。如果甲方在收到通知后未参加竣工验收,则竣工验收可在甲方缺席的情况下按预定的时间进行,并将验收结果及时通报甲方。

如果竣工验收部分或全部不合格,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陈述不合格理由。乙方应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补救不合格情况,并应至少提前 个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再次组织竣工验收。乙方应对因不合格而导致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甲方在再次竣工验收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未发出有关不合格的书面通知,并且验收结果已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则视为项目设施竣工。

7.2 环保验收

乙方应在开始商业运营日之前,在合理日期内上报环保部门进行环保验收。

7.3开始商业运营

(a) 乙方通过环保部门或甲、乙双方认可的具有认证资格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检测,且项目连续 日出水水质满足污水处理出水质量标准,并接到环保部门发出的正式通过验收的通知后,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申请正式开始商业运营。

(b) 甲方应自接到开始商业运营申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开始商业运营,如不同意须同时陈述理由。如果不同意原因是由甲方造成的,甲方应在 日内解决。如 日内仍未能解决,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第 日视为开始商业运营日。如甲方未于上述期限内发出同意或不同意的通知,视为同意乙方开始商业运营。乙方应将最终的开始商业运营日通知甲方。

(c) 自开始商业运营日或视为开始商业运营日起,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污水进水,并按照第9条规定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第五章 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8条 运营与维护

8.1 运营和维护的基本原则

在整个运营期内,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自行承担费用(包括税费)和风险,管理、运营和维护污水处理设施。乙方应确保在整个运营期内,始终根据下列规定运营并维护污水处理项目设施:

(a)国家和地方现行的企业运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污水处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本项目有关批准文件的要求;

(b)附件6规定的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c)运行维护手册以及污水处理项目内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说明手册和指导。

乙方应确保污水处理项目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营运状态并能够安全稳定地处理污水和污泥,使其达到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和噪声满足环保要求。

8.2 污水处理范围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应只对甲方收集的污水提供处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污水进行处理。(污水处理项目自身产生的污水除外)。

8.3 甲方的主要责任

甲方应确保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收集和输送污水至污水处理项目交付点,如期达到本协议规定的基本水量和进水水质,即每一个运营月内平均日污水量为_______m3和控制污水进水水质在附件1进水水质标准以内。

在整个特许运营期内,应督促乙方认真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行业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协议规定的出水质量标准。

8.4 乙方的主要责任

从开始商业运营日起,乙方应连续接受和处理污水(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将从接收点排入的进水经处理达到出水质量标准后,排放至交付点。

如果进水水量超过本协议规定的污水处理项目设计处理能力,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提出拟采取的对超量污水进行处理的措施。通知发出 个工作日内甲方没有表示意见,则被视为同意乙方的措施建议。

乙方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合理的商业标准以及谨慎运行惯例认真而有效地处理其业务与事务,按附件15向甲方提交反映其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其真实性。

乙方应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和检验制度,按照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频次和有关标准、方法定期检测污水处理厂进水和出水等项目,做好各项检测分析资料和水质报表的汇总、归档。

乙方应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状况及性能建立定期检修保养制度,对各项设施的图纸资料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完善公用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保持水处理设施处于良好使用状态,并在甲方的要求下将设施运行情况报告给甲方。

乙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充分考虑环境影响,维护生态环境。

乙方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报甲方备案,并按要求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乙方应保障生产和服务的稳定和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如出现重大意外事故,乙方应及时通报甲方,并尽最大人力、物力进行抢救,尽快恢复生产与服务;在事故影响期间,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公众的影响。

8.5 维护保函

8.5.1 维护保函的出具

在正式开始商业运营日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一份维护保函,其格式为甲方可接受的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保函的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维护保函应至少每两年更新一次,作为其履行本协议项下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维护义务及保证期义务的保证。分期提供保函时,下一期的保函必须在上一期保函结束前一个月提供,以确保保函的继续有效。最后一次保函有效期要持续到特许经营期结束后12个月。

8.5.2 恢复维护保函的数额

如果甲方在特许经营期内兑取维护保函项下的款项,乙方应确保在甲方兑取款项后的 个月内将维护保函的金额恢复到人民币 万元,并向甲方提供维护保函已恢复的证据。

8.5.3 维护的责任

甲方行使兑取维护保函项下款项的权利不损害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且不应解除乙方不履行维护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义务。

8.6 运行与维护手册

在开始商业运营之前,乙方应编制运行与维护手册。该手册应包括生产运行、日常维护、设备检修内容、程序和频率等,并在开始商业运营日之前报送甲方备查。

8.7 水样的采集和储存

(a)水样的采集和储存应满足附件4的相应要求;

(b)用于检测水质的进水水样和出水水样应分别在污水进水采样点和污水出水采样点采集;

甲方有权指定代表或委派监督员在任何时候对乙方的检测程序、仪器、设备和结果进行现场检查和检测。

甲方核实或抽查的结果与乙方自检结果不一致时,应以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结果为准。聘请第三方检测的细则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8.8 水量的计量

8.8.1 乙方应按附件4明示的位置安装计量检测装置,计量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量及出水量。在开始商业运营日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双方应将所有安装的流量计设定一个基础读数,以确定每一流量计的原始值。出水流量由乙方在每月 日抄表,以确定出水水量。水量以立方米计算。甲方有权随时核查流量计读数及乙方的抄表记录。如果甲乙双方就水量记录结果存在分歧,任何一方有权提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确定。

8.8.2 乙方应使用符合要求的流量计连续测量、计算和记录在进水计量点提取的进水量和在出水计量点提取的出水量。包括瞬时流量和时、日、月、年的累计流量。

8.9 暂停服务

发生计划内暂停服务,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提交下一年度维护计划,其重大维护和更新内容上报甲方。甲方应在预计的计划内暂停服务开始之前给与书面答复或批准,乙方应尽最大努力使计划内暂停服务的影响降低到最小以使设施的处理能力在计划内暂停服务期间维持不少于 %的设计处理能力。每一运营年计划内暂停服务不得多于 天。计划内暂停服务期间甲方不承担基本水量义务。

若发生计划外暂停服务,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解释其原因并尽最大努力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服务。若因乙方原因计划外暂停服务超过 小时,乙方应按9.7条款支付水量不足违约金。

8.10 环境保护

乙方应始终遵守有关公共卫生和安全的适用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规定。

乙方不应因项目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而造成污水处理厂场地和排水干管(如果有)土地(包括土壤、地下水或地表水及空气)或周围环境的污染。

乙方在项目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期间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来避免或尽量减少对项目设施周围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干扰。

但乙方对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不承担责任:(1)生效日期前已经存在的或潜在的;或者(2)因第三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引起的;或者(3)甲方导致的环境污染及安全隐患。

8.11 未履行维护的处理

如果乙方违反其第8.4条项下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维护的义务,甲方可就该违约向乙方发出通知,限期完成纠正性维护。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对污水处理项目设施进行必要的纠正性维护。如乙方未在限期内进行纠正性维护,甲方有权依据附件11兑取维护保函项下款项对项目设施进行纠正性维护。

8.12 甲方进入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现场

甲方及其代表应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污水处理项目设施,按照相关规定对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进行监察,但甲方不得干涉、延误或干扰乙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报表、报告和资料,但应予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漏(政府相关管理机构行使行政职权的除外)。

第9条 污水处理服务费

9.1 污水处理服务费

在运营期内,甲方每月按污水处理项目当月处理后出水水量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包括以下两部分:

(a)甲方提供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量低于或等于基本水量时,乙方全部处理,污水处理服务费按污水处理单价_____元/立方米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单价×基本水量;

(b)甲方提供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量超过基本水量,且在项目设计处理能力范围之内时,乙方全部处理,除按(a)条规定计算污水处理服务费之外,超额部分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单价×超出基本水量的处理水量× %。

9.2 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调整

每年 月乙方可根据能源、原材料、人员工资的变动以及由于政策法规的变更影响等因素,计算下一年的污水处理成本,若有必要可以向甲方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计算依据(人工费、药剂费、电价、物价指数等)和申请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的要求,甲方应履行必要的审核、审批程序并在 个月内给予答复。

9.3 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支付

乙方应在每个运营月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计算的污水处理服务费金额向甲方开具账单或付款通知,并同时向甲方提供当月运营报告,包括处理水量、水质检测情况、设施运行状态等情况。甲方在收到账单 日内支付无争议的污水处理服务费金额。如甲方对账单有争议,应在收到付款通知后 日内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就争议部分进行协商,也可提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确定。如双方对检验结果均无异议,则甲方应依照第三方结果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如甲乙双方未能协商解决,应依照第19条解决。

本协议项下任何逾期未付款项,应从到期应付之日起至收款方收到款项之日止按违约利率计息。

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支付一律以人民币支付。

9.4 污水进水水质超标

如果污水进水水质超过本协议规定的标准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其在第8.4 条项下的义务,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按下列方法处理:

如果由于甲方责任造成进水水质超标,甲方应向乙方给予适当补偿。

(a)如果污水处理项目有能力处理,则甲方应补偿因增加处理负荷所造成的成本增加部分;

(b)如果污水处理项目没有能力处理,并持续 天,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办法,制订改造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改造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在新的改造方案完成前,按本协议附件2的规定调整出水指标,并豁免由此造成乙方的出水水质超标的责任。

9.5 更改出水排放标准

因执行甲方要求改变的污水处理出水水质标准,造成运行成本的增加或资本性支出,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9.6 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违约金

乙方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应按附件16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出水水质不能达标时除外。

9.7 处理水量不足违约金

除非甲方的违约或不可抗力,乙方在设计处理能力之内未能对全部污水进行处理时,按未处理水量 元/立方米交纳违约金。

第六章 项目设施的移交(BOT、TOT形式适用)

第10条 特许经营期期满时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移交

10.1 移交委员会

特许经营期结束 个月前,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派员组成移交委员会,具体负责和办理移交工作,甲乙双方代表人数应当相同。移交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政府指派有关部门担任,组织必要的会议会谈并商定设施移交的详尽程序,确定移交仪式,最后将移交信息在省级报上刊登,向社会公告。

10.2 移交范围

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当日即移交日,乙方应向甲方无偿移交:

(a) 乙方对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利和利益,包括:

(i) 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ii) 与污水处理项目设施使用相关的所有机械和设备;

(iii) 第 10.4条要求的所有零备件和配件、化学药品以及其它动产;

(iv) 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所要求的所有技术和技术诀窍、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包括以许可方式取得的);

(b) 在用的各类管理章程和运营手册包括专有技术、生产档案、技术档案、文秘档案、图书资料、设计图纸、文件和其它资料,以使污水处理项目能平稳地正常地继续运营;

(c) 土地使用权及与污水处理项目场地有关的其它权利;

这些资产在向甲方移交时应不存在任何留置权、债权、抵押、担保物权或任何种类的其它请求权。污水处理项目场地在移交日应不存在任何环境问题和环境遗留问题。

甲乙双方在办理移交工作的同时,应明确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妥善安置原项目公司雇员的办法。

10.3 最后恢复性大修和性能测试

10.3.1 最后恢复性大修

(a)在移交日之前不早于 个月,乙方应按照移交委员会商定的最后恢复性大修计划对污水处理项目设施进行大修,此大修必须于移交日 个月之前完成。

(b)通过最后恢复性大修,乙方应确保污水处理厂关键设备的整体完好率达到 %、其它设备的整体完好率达到 %、污水处理厂厂内构筑物不存在重大破损。

(c)如果乙方不能根据上述要求进行最后恢复性大修或达到大修标准,甲方应有权兑取相应维护保函金额自行进行大修。在此情况下,应向乙方提供所发生的支出的详细记录。

10.3.2 性能测试

在移交日之前,移交委员会应进行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性能测试。乙方有责任使测试所得各项性能参数都能符合附件4技术规范的要求。如果所测参数仍有差距,甲方有权从维护保函中支取相应费用以修正上述缺陷。如果保函金额不足使用的,甲方承担费用以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0.4 备品备件

10.4.1在移交日,乙方应向甲方无偿移交按附件4技术规范要求的在 个月期间污水处理项目设施正常运行需要的消耗性备件和事故抢修的零备件,并提交备件的详细清单。

10.4.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生产、销售污水处理项目设施所需全部备品备件的厂商名单。

10.5 保证期

乙方应在移交日后 12 个月的保证期内,承担全厂设备和设施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因接受移交的单位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乙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尽快自费进行保修。

在紧急情况下,或乙方没有及时保修,甲方有权兑取维护保函的相应金额进行保修,但应将支出的情况告诉乙方。

10.6 承包商保证的转让

在移交时,乙方有义务将所有承包商、制造商和供应商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在可转让的范围内分别无偿转让给甲方,并促成供应商以过去同样的优惠价格供应设备,在移交时,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接受合同延续和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

10.7 移交效力

除10.5条规定以外,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随移交的完成而终止,甲方应接管污水处理项目的运营及享有污水处理项目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10.8 维护保函的解除

甲方应在移交日起12个月后的 个工作日内解除所有或届时未兑取完的维护保函的余额。

10.9风险转移

甲方承担移交日后污水处理项目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损失或损坏是由乙方的过错或违约所致。

第七章 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第11条 甲方和乙方共同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1.1 不可抗力

11.1.1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 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 流行病、瘟疫爆发;

(3) 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 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由于不能归因于甲乙方的原因引起的污水处理工程供电中断。

11.1.2 积极补救不可抗力的义务

(a) 尽快向对方通告事件或情况的发生,对事件或情况的预计持续时间和其在本协议项下履行义务的可能影响作出估计;

(b) 作出一切合理努力以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c) 尽快采取行动纠正或补救造成免于履行义务的事件或情况;

(d) 作出一切合理努力以减轻或限制对对方造成的损害;

(e) 将其根据上述(b)( c)和( d) 段采取的行动或行动计划定期通告对方,并在导致它免于履行义务的事件或情况不再存在时立即通知对方。

11.1.3 不可抗力的处理程序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本着诚信平等的原则,立即就此等不可抗力事件进行协商,

(a) 如果双方在 日内达成一致意见,继续履行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甲方应按照附件12的规定向乙方进行补偿。

(b) 如果双方不能够在上述 日期限内达成一致意见,则任何一方可送达终止通知。

11.1.4 费用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应由保险获得补偿,甲方可依不可抗力造成的时间损失给予延期并相应延长特许经营期。

11.1.5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

如果任何不可抗力事件阻止一方履行其义务的时间自该不可抗力发生日起连续超过 个工作日,双方应协商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和重新履行本协议的时间。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 个工作日之内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的条件和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如果不能一致解决将会对项目的顺利进行造成实质性影响时,任何一方均可以按16.3条款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11.2 保密

任何一方或其雇员、承包商、顾问或代理人获得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不论是财务、技术或其它方面,但不包括与项目进展有关的非敏感信息),如果尚未公布即应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在特许经营期期满之后的 年期间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但是法律要求的信息除外。本承诺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11.3 合作义务,预先警告义务

双方应相互合作以达到本协议的目的,并应善意地行使和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在此前提下,双方同意:

(a)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当一方要求取得另一方的同意时,被要求方应在10天或其它合理所需的时间内给予同意或批准,而不可以无理拒绝或迟延给予该等同意或批准;及

(b) 如果任何一方获悉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属于:

(1) 经该方合理预计将对任何一方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实施项目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形;及

(2) 合理预计另一方不可能获悉该事件或情形;

则该方应尽快将该事件或情形通知另一方。

第12条 甲方的一般义务

12.1 不干预

甲方不得干预污水处理项目内部管理事务,除非本协议条款的执行受到影响。

12.2 不当兑取保证金

如果甲方兑取了乙方提交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中的款项,之后乙方通过仲裁或其它方式确定甲方无权兑取,甲方应退还兑取的金额,并应补偿乙方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以及支付自兑取之日至退还之日的利息,该利息按当时银行短期贷款利率执行。

第13条 乙方的一般义务

13.1 股权转让的限制

附件7是乙方原始股东的名单及各自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乙方应在公司章程中作出规定,确保在协议生效日之后 年内,未经甲方批准任何股东都不得将股权进行转让。在协议生效 年后,在符合下列 情况下,甲方应批准乙方进行股权转让。

(a)

(b)

(c)

13.2 遵守适用法律

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应始终遵守适用法律的规定。

13.3 劳动安全标准

乙方应遵守现行的劳动保护法规,尊重职工的权利和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及有关标准。

13.4项目文件的协调

乙方应确保融资文件、股东之间的任何合同、乙方章程、本协议项下的保险单以及由乙方签订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其它合同都能符合本协议的规定和都能够履行本协议。

13.5 税金、关税及收费

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缴纳所有税金、关税及行政性收费。

13.6 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

乙方雇用任何承包商和其雇员及其代理人,不应解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承包商和其雇员及其代理人为本协议目的的所有作为或不作为视同乙方的作为或不作为。

13.7 知识产权的赔偿处理

乙方应对本项目在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侵犯知识产权而引起的诉讼负责应诉和赔偿。

第14条 保险

14.1 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必须按照附件8的规定自费购买保险。

14.2 如果乙方不购买或维持本协议所要求的保险,则甲方有权购买该保险,并且有权根据本协议从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款中兑取需支付的保险费金额。

第八章 违约赔偿

第15条 违约赔偿

15.1 赔偿

任一方应有权获得因违约方违约而使该方遭受的任何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15.2 减轻损失的措施

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损失。如果一方未能采取此类措施,违约方可以请求从赔偿金额中扣除应能够减轻或减少的损失金额。

受损害的一方应有权从另一方获得为减轻损失而采取行动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15.3 部分由于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

如果造成损失的部分原因是由于受损害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赔偿的数额应扣除这些因素应承担的损失。

15.4 对间接损失不负责任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各方均不应对由于或根据本协议产生的或与其相关的任何索赔为对方的任何间接、特殊、利润损失或附带损失或惩罚性损害赔偿负责。

第九章 终止、变更和转让

第16条 终止

16.1 甲方的终止

下述每一条款所述事件,如果不是由于甲方的违约或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如果有允许的纠正期限而乙方在该期限内未能纠正,即构成乙方违约事件,甲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并兑取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中的保证金:

(a) 乙方未按时实现融资完成;

(b) 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

(c) 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

(d) 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特别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

(e) 乙方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

(f) 根据中国法律乙方进行清算或资不抵债;

(g) 乙方在第3.2条中的任何声明被证明在做出时即有严重错误,使乙方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受到严重的不利影响;

(h)乙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构成对本协议的实质性违约,并且在收到甲方说明其违约并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 个工作日内仍未能补救该实质性违约。

16.2 乙方的终止

下述每一条款所述事件,如果不是由于乙方的违约或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如果有允许的纠正期限而在该期限内未能纠正,即构成甲方违约事件,乙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a)甲方在第3.1条中的任何声明被证明在做出时即有严重错误,使甲方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受到严重的不利影响;

(b)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的义务;

(c)甲方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构成对本协议的实质性违约,并且在收到乙方说明其违约并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后的 个工作日内未能补救该实质性违约。

16.3 终止意向通知和终止通知

16.3.1 终止意向通知

按照第16.1或16.2条发出的任何终止意向通知应表述违约事件的详细情况并给出必要的协商期。

在终止意向通知发出之后,双方应在协商期内为避免本协议终止采取措施,如果双方就将要采取的措施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在相应的协商期内纠正了违约事件,终止意向通知应立即自动失效。

16.3.2 终止通知

在协商期届满之时,除非:

(i) 双方另外达成一致;或

(ii) 导致发出终止意向通知的违约事件得到纠正,

发出终止意向通知的一方有权发出终止通知。

16.4 终止的一般后果

如果本协议提前终止,则自任何一方发出终止通知起,至双方商定的提前终止日止,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不再有进一步的义务,但根据第16.6条可能到期应付的任何款项,以及本协议到期或终止之前发生的而在本协议到期或终止之日尚未支付的付款义务除外。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本协议中争议解决条款和任何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其它条款。

16.5 终止后的补偿

16.5.1 乙方违约事件导致的终止

在生效日期后,如果甲方因乙方违约事件而终止本协议,则甲方应有权收回乙方对该项目的相关权益。甲方在向乙方支付附件12补偿表所列的补偿金额后,乙方对该项目的相关权益将转归甲方所有。

补偿金额的确定应从特许年限、已运营年限、乙方在项目中的总投入、乙方的过错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和设定。

16.5.2 甲方违约事件导致的终止

在生效日期后,如果乙方因甲方违约事件根据第16.2条终止本协议,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收回该项目的相关权益。甲方在向乙方支付附件12补偿表中的补偿金额后,乙方在该项目中的相关权益将转归甲方所有。

补偿金额的确定应由甲乙双方从特许年限、乙方已运营年限、乙方在项目中的总投资、乙方已获取的收益、该项目的预期收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16.5.3 第11.1款项下不可抗力事件和/或法律变更导致的终止

如果因第11.1款所述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依据第16条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附件12补偿表中所列的补偿金额。甲方支付该项目的补偿金额后,乙方将该项目中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甲方。

补偿金额的确定应由甲乙双方从特许年限、乙方已运营年限、乙方在项目中的总投资、乙方已获取的收益、该项目的预期收益以及各方对此等事件承担的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16.6 终止后的移交

16.6.1 乙方根据16.6.2条款向甲方移交参照第10.2条规定的污水处理项目所有设施的权利和权益。

16.6.2 乙方应于提前终止日立即向甲方移交污水处理项目的占有权和运行权。甲方和乙方应于 日内按照16.5条款确定终止补偿金额。甲方应在确定终止补偿金额后 天内将终止补偿金全部支付。乙方在收到最后一笔终止补偿金当日,将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和所有权益全部移交给甲方。

第17条 变更和转让

17.1 甲方的变更

由于政府机构改革造成甲方的变更,但新的甲方应:

(a)具有承担原甲方对项目的所有权利、义务和责任的能力,并重新得到政府的授权,以及:

(b) 接受并完全承担原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

17.2 乙方的转让

17.2.1 资产或合同的转让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让、转让、抵押、质押本项目的资产,也不得在上述资产、权利和利益上设置任何留置权或担保权益或者以其它方式处置这些资产、权利或利益。

第十章 解释和争议的解决

第18条 解释规则

18.1 修改

本协议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只有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并具约束力。

18.2 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院宣布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则

(a)其它条款仍然有效和可执行;

(b)双方应对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的条款进行修改,使之合法、有效并可执行,并且这些修改应尽可能平衡双方之间的利益。

第19条 争议的解决

19.1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若双方对本协议条款的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则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分歧或索赔。若在 个工作日内该争议未能得到解决,则应适用第19.2条的规定。

19.2 仲裁

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由甲乙双方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应提交给 仲裁委员会,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3 争议解决期间的履行

在争议、分歧或索赔作出最终裁决前,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并继续享有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在最终裁决作出后按裁决进行最终调整。

19.4 继续有效

第19条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注:争议解决方式只能选择仲裁机构和法院中的一种)

第十一章 其它

第20条 其他条款

20.1 通知

本协议项下的通知,通过专人递交、快递、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按下述地址送至或发至对方:

甲方:

地址:

邮编:

收件人: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

地址:

邮编:

收件人:

传真:

电子信箱:

一方的收件人地址、电传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若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下述情况应视为已送达:(i)如用信件进行任何通讯,在由专人递交、快递或邮寄方式(挂号、要求回执)发送至上述地址时;和(ii)如用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在准确发送至上述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时。

20.2 附件目录

附件1 污水处理项目进水水质设计指标

附件2 污水处理项目出水水质质量指标

附件3 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特许范围(或区域图示)

附件4 技术规范和要求

附件5 特许经营授予方提供的服务和设施

附件6 建设、运营(考虑投入运营前的调试及试运行等环节)和维护方案

附件7 乙方的初始股东名单

附件8 保险

附件9 所需的项目和企业相关文件

附件10 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11 维护保函格式

附件12 终止补偿金额

附件13 污水处理项目污泥处理与安全处置协议

附件14 项目融资方案

附件15 乙方的财务报表格式

附件16 出水不符合标准违约金

20.3不弃权

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放弃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除非一方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任何一方未坚持严格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未行使其本协议中规定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对任何上述条款的放弃或对今后行使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

20.4合同文字

本协议以中文订立,正本一式四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二份。

本协议由双方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其签名下注明的日期签署。双方愿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

20.5生效日期

(a)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或

(b)

(c)

主管部门(甲方)

[印章]

姓名:

职务:

日期:

公司名称(乙方)

[印章]

姓名:

职务: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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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交通事故处理委托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全文共 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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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鉴定所:_________________兹有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琢_________________。

因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伤,请贵所委派司法鉴定人对其进行司法鉴定。

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鉴定_______________是否构成残疾;

2、如果第一项鉴定结论是残疾,鉴定_______________的残疾等级。

大多数上海交通事故当事人都不是很了解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特别是上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鉴于此,为使众多的交通事故受害方清楚的掌握伤残鉴定的程序,上海交通事故律师总结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伤残鉴定分两种:_________________精神鉴定、肢体鉴定。另外还有一个三期鉴定,即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的鉴定。

精神鉴定上海这边费用一般是2400元,肢体鉴定一般是1800,三期鉴定一般是800元。

2、交通事故发生后,伤残鉴定之前需要去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队拿一个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又叫推介书,20__年上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跟20__年上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比较有所变化。

20__年是受害方从交-警队拿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后可以自己去或者委托律师去相关的八家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20__年上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则是在交-警队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的时候就要从委托书上面的六家机构先确定好哪一家,也就是说,让当事人当场作出选择,且机构有所减少。

3、如果不愿意采用这种方式,还可以先就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立案,不计算具体赔偿数额,然后请求法院出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也可以去做伤残鉴定。

4、肢体鉴定一般是3个月后去做,精神鉴定一般是6个月后去做,具体根据受伤者恢复情况。

5、经过法院委托的鉴定一般不会被推翻,如果是受害方自己委托去做的鉴定,对方或者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认可,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法院方面准不准许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自己委托所作的伤残鉴定被推翻,则之前的鉴定费对方不承担,要受害方本人承担该交通事故第一次的无效伤残鉴定委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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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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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三章?特许经营

第四章?项目建设

第五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六章?项目的移交

第七章?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八章?违约的补救

第九章?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

第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一章?其它

第十二章?附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管理,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垃圾处理,维护垃圾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和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授权,由第二条所述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国省(自治区)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协议一方: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下称“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协议另一方: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注册地点:,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第三条?本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是,主要处理的垃圾,日处理规模吨/日(或吨/年),主要工艺为。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委托于年月至年月对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过,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组成为和。

第五条?(中标人)符合资格预审要求,具有要求的技术实力,提供的技术方案成熟、可靠,技术路线正确、合理,经营方案切实可行。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愿意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实施项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作为本协议附件1的《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七条?名词解释:(对协议中涉及的技术的和商务的特定含义的词汇和语句进行定义或限定,明确协议中使用的字母缩写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_____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_____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垃圾: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指定的其他机构按照《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的规定提供给垃圾处理厂(场)处理的垃圾。

项目:指第三条规定的垃圾处理项目。

项目建设:指项目的垃圾处理厂(场)及其相关的设施和设备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完工、测试和调试。

公用设施:指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为了项目施工和运营,连接至场区边界并在特许期内负责维护和正常服务的输变电、供水、供气和通讯等设施。

日处理量:指根据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确定的以吨(t)为单位的垃圾日处理量,包括额定日处理量、月核定日处理量、预计核定日处理量、最高日处理量和最低日处理量。

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件

1至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批准:指需从政府部门依法获得的为项目公司或为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核准或批准,包括附件所列举的批准。

_____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项目公司和贷款代理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签订的_____协议,并作为本协议附件15附后。

投标保函:指发起人按照投资竞争人须知要求与本项目建议书同时提交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履约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建设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维护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运营和维护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法律变更:指

(a)在年?月?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任何法令、法律、条例、法规、通知、通告的实施、颁布、修改或废除;

(b)在年?月?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有关任何批准的发出、续延或修改实施、修改或废除了任何实质性的条件,

(a)导致适用于项目公司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

(b)实施、修改或取消了对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或移交的要求。

商业运营开始日:指完工证书签发日的同一日,即垃圾处理厂(场)的商业运营开始日。

建设工程开始:指建设承包商按照项目计划在场地进行的工程建设的开始。

项目公司:指以实施本协议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在中国成立和登记注册的项目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

及其继承人及经许可的受让人。

特许经营权:指本协议_____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垃圾处理项目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建设合同:指由项目公司和建设承包商之间达成的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有关垃圾处理厂(场)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和材料与设备采购的一个或多个协议。

建设承包商:指由项目公司通过招标所聘用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根据建设合同和本协议履行建设工程的一个或多个承包商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

建设期:指自项目公司进场开工日始至完工日止的垃圾处理厂(场)的建设期间。

协调机构:指根据第十条规定成立的机构。

违约:指一方不履行其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不是由于另一方的作为或_____违反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也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另一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生效日期。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_____或_____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_____;

(5)国家政策的变更,如对垃圾处理设施的国有化等;

(6)国家政府部门实行的任何进口限制或配额限制;

(7)由于非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或委托的机构造成的运输中断。

移交日期: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二十四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环境污染:指垃圾处理项目对于地上、地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或水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融资文件:指依适用法律批准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担保协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

(1)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

(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验收:指第十四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和审核。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八条?特许经营权

本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授权范围:

a.规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承担一个特许经营垃圾处理建设或运营项目权利的范围;

b.为控制项目公司的风险,限制项目公司从事未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同意的其它业务的权利;

c.涉及到的所处理垃圾的地域范围和其他授权范围等。

(2)?特许期限:即业主政府许可项目公司在该项目建成后运营合同设施的期限,该条款与业主政府及其用户、项目公司的利益都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特许经营期限应根据垃圾处理规模、技术路线、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并说明在不可抗力事件、一方违约、重大法律变更时特许期限的调整程序。

(3)转让和抵押

应说明项目公司抵押或转让垃圾处理设施的资产、设施和设备的条件。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转让和抵押的限制等。其中:1、项目公司如为本项目融资目的,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其资产和权利上设置担保权益;2、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稳定运行年限后应可以转让股权,前提是不影响项目继续稳定运行。

(4)特许期内项目公司的主要责任和特许经营权下项目公司应支付的费用,如项目的前期开发费(如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等)、各种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第九条?声明、保证和前提条件

主要是申明双方的法律地位、经济情况和对于项目的许可、评审、听证、公示、批准等情况及承担项目资格和能力、项目成立的基本条件等。

第十条?特许经营权的监管

(1)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对于垃圾处理特许经营过程的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内容和方式,并明确不合格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2)应当包括对于运行过程处理标准的监管、环境标准的监管、财务状况的监管和安全卫生的监管。

(3)明确协调机构的组建时间、人员组成、任务和责任。

第四章?新建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

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获得过程中双方责权利,场地使用限制、使用权的改变和抵押、土地使用费等,土地使用期限及其延长。

第十二条?设计

包括设计要求、设计审批过程、设计变更程序等。

第十三条?建设

主要包括建设过程_____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各自的责任、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责任和措施等,也包括了设备及材料采购和建设承包商的选择、项目计划及进度安排和保证措施、工期延误和不合格工程拒收等。

运营期的分期建设或扩建参照本章执行。

第十四条?验收和完工

(1)规定验收时间、依据的法规和标准。

(2)明确参加验收的人员组成。

(3)明确项目公司验收计划的通知的时间和通知方式。

(4)明确工程验收结果的认可方式,初步完工证书的颁发和试运营的进行,以及最后完工的审核和证书的颁发。

(5)明确验收失败后的重新验收或审核的方式和程序。

(6)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提前完工情况下项目的实施安排。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检验和接收工程或设施及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完工证书并不解除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设计或建设方面任何缺陷或延误的责任。

第十五条?完工延误和放弃

(1)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双方责任的免除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2)明确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导致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3)明确在不是由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或不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

(4)明确最后完工延误的违约金,以及这种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5)明确在由于项目公司违约造成建设工程已被项目公司放弃或视为放弃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或违约金。

(6)明确项目公司被视为放弃的条件。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解除全部或尚未支取的履约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项下的金额的时间或条件。

(8)如对项目建设工期要求特别高,可以考虑加入介入建设条款,即如项目建设工期或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建设项目的条件。

第五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十六条?运营与维护

(1)明确在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运营、安全和维护的任务和责任。

(2)在整个特许期内运营维护期间,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责任和义务。

(3)明确监管机构对于运营安全和技术要求监督和检查要求。

(4)检验与维护手册:明确项目公司的垃圾处理设施的检验与维护手册的要求。

(5)监督管理手册: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权限、程序、措施和惩处手段。

(6)明确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数额、补足要求和有效期等。

(7)明确项目公司违反其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义务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8)明确项目或其任何部分违反应适用的中国的安全标准和法规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9)明确项目公司运营垃圾处理设施应达到附件2技术规范规定的处置标准、产品标准、环境标准。

(10)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其代表在不影响正常作业情况下进入垃圾处理设施,以监察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和维护的权利和条件。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提供的定期报告:包括运营报告、财务报告、环境监测报告等。

(12)明确如项目运营和维护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运营和维护的权利。

(13)明确运营期间需要扩建等建设项目时的程序与条件。

第十七条?垃圾的供应与运输

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条款,调配并向项目公司供应垃圾,项目公司应接收其运营垃圾处理设施所需的符合附件1条款要求的全部垃圾。项目公司不得接收附件1或其补充修订协议之外的垃圾。

第十八条?垃圾处理服务和垃圾处理费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有关条款供应垃圾,并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或明确_____方式和金额并办理完整的_____文件;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项目公司成本,提出价格调整意见。

第十九条?项目的融资和财务管理

(1)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所需的所有资金的义务。

(2)明确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投资的股本金数额及比例要求。

(3)在使用外资情况下,规定项目公司所有需要以外汇进行有关本项目的结算的银行帐户使用方法。

(4)在使用外资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和运营维护承包商在中国境内开立、使用外汇帐户,向境外帐户汇出资金等事宜。

(5)在使用外资情况下,应规定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将项目的人民币收入兑换成外汇,以支付项目外汇支出、外币贷款还本付息和支付外国股东股本金的利润等事宜。

(6)在利用外资情况下,项目公司(或股东)将其利润汇出境外的条件。

(7)对于项目公司财务报表的要求。

第六章?项目的移交

第二十条?特许期结束后的移交

(1)明确特许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移交的有形、无形资产内容及完好程度。

(2)明确最后恢复性大修的时间、范围和要求,以及移交验收程序。

(3)明确移交的备品备件的内容和程序。

(4)填埋场情况下,对于项目公司进行封场及后处理的要求。

(5)明确移交日期垃圾处理设施的状况要求、缺陷责_____内项目公司的责任和责任的限制、以及对于未能修复缺陷或损害的赔偿、对于移交维护_____的要求等。

(6)明确在移交时,项目公司所有承包商和供应商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所有_____单、暂保单和_____单批单等转让给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的方式。

(7)关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所有文件、图纸、技术和技术诀窍,及所有无形资产的移交和授让方式。

(8)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原项目公司雇员的处置。

(9)明确对于项目公司签订的、于移交日期仍有效的运营维护合同、设备合同、供货合同和所有其他合同的处置。

(10)明确项目公司移走的物品的范围和方式。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承担移交日期前垃圾处理设施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损失或损坏是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所致。

(12)明确所进行移交和转让及其批准所需的费用和支出方式。

(13)明确移交机构组成及移交程序。

(14)明确本协议移交后的效力。

(15)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的余额解除的时间或条件。

(16)明确如果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再次授予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是否有优先权及其条件。

第七章?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二十一条?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一般义务

(1)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始终遵守并促使遵守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有关法律、法规和法令。

(2)明确在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协议的执行和补偿。

(3)明确可能的税收优惠。

(4)明确对项目公司为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审查、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

(5)明确需要获得和保持批准,包括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协助获得的批准和将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给予的批准的责任。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及运营维护承包商或其各自的授权代表的物品和设备进出口所需的批准清单及责任。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为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运营维护承包商的外籍人员及向项目公司提供为垃圾处理设施服务的必要人员取得就业许可的责任。

(8)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公用设施条件。

(9)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对项目公司的经营计划实施情况、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并向政府提交年度监督检查报告。监督检查工作不得妨碍项目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0)在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期间,根据双方商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联系有关部门向项目公司提供公共安全保障。

(11)明确限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当提取项目公司提交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1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是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首要义务人,并享有相应的所有权利和应承担其各自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13)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任何违反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义务应为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1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不当行为时的终止协议或取消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15)明确协议上报备案要求,以及受理调查公众对项目公司擅自停业、歇业的,应令其限期改正,督促其履行义务。

(16)项目公司承担政府公益性指令任务造成经济损失的,政府相应的补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项目公司的一般义务

(1)明确对于项目公司所有权的变更及股份转让的限制,及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时应提前书面告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并经其同意。

(2)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法令的要求。

(3)明确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的要求和垃圾处理价格调整的规定。

(4)接受主管部门对产品、安全、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5)按规定的时间将项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等报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备案。

(6)明确项目公司应遵守和执行的有关环保标准和要求,以及项目公司在建设、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设施时对于避免或尽量减少对设施、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妨害的责任。

(7)明确项目公司应保证生产设施、设备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所必须的投入,并确保设施完好。未经政府批准,项目公司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8)项目公司对于考古、地质及历史文物的保护的要求。

(9)明确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服务、货物及优先条件,对于招标过程中对于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承包商或中国的服务及货物等的要求,以及本垃圾处理设施中使用中国的服务和货物的程度对于将来其他的特许经营权项目招商时对于本项目公司地位的影响。

(10)对于项目公司使用中国的劳动力的要求,明确应遵守的相关劳动和工会法律和尊重法规赋予的工人的各项权利。明确应遵守的健康和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

(11)明确项目公司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协议与本协议的一致性。

(12)明确项目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政府部门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缴纳所有税金、关税及_____。

(13)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应购买和保持的_____单;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应责成其承保人或代理人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_____证明书的要求;对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承保人的报告副本或项目公司从任何承保人处收到的其他报告副本等的要求。

(14)明确项目公司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应明确项目公司对于其雇用承包商的责任及与承包商签订的任何合同应包括使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必要的本协议项下的条款。

(15)明确项目公司融资文件的条款要求。

(16)项目公司对其财产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所有权或其它权利和权益进行质押、抵押、不动产抵押或其它担保物权给贷款人以外的任何人的限制。

(17)明确项目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提前申请时限,及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解除协议前,项目公司履行正常经营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的共同义务和权利

(1)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中止履行的规定

a.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声称的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本协议或作为其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b.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声称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作为其不履行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c.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声称的程序;

d.明确不可抗力造成影响情况下的费用补偿条件或时间表修改要求;

e.在商业运营开始日之后,不可抗力事件期间的支付条件和方式;

f.明确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的程序要求;

g.对于在受到不可抗力影响情况下,双方减少损失和协商的责任和要求;

h.如果不可抗力造成建设工程或垃圾处理设施的实质性损坏情况下,设施修复的责任。

(2)明确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众利益、公众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临时接管特许经营项目的条件和程序。

(3)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向项目公司提供的文件的权属和限制、由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文件权属和限制以及双方遵守对于文件的有关规定。

(4)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双方的保密规定。

(5)明确双方相互合作以实现本协议的目的义务。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反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陈述、保证、约定、法律责任并声明。

第八章?违约的补救

第二十四条?终止

(1)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下,项目公司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3)明确终止意向通知的形式和程序以及发出终止通知的条件、程序。

(4)明确贷款人限制终止的条件、贷款人的介入权和条件、贷款人的介入承诺的内容要求、程序、有效期及其限制等、介入期结束条件和贷款人选择一个替代本协议项下项目公司的替代公司的条件和程序。

(5)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经营垃圾处理设施的权利和条件以及在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发生之后且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发出终止意向通知之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的权利。

(6)明确如果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终止、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在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协议终止等对于本协议的影响。

(7)明确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进一步的义务,或对其它条款的影响。

(8)终止后的补偿。

a.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项目中止时,项目公司的赔偿方式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置。

b.明确如果在生效日期后项目公司因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终止本协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c.因法律变更导致的终止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9)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垃圾处理设施破坏,致使本协议终止情况下,项目公司得到垃圾处理设施_____的保单项下的付款的权利,以及该_____赔款的支付顺序。

(10)明确一方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并不排除该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可用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违约的赔偿

(1)明确以本协议的其他规定为条件,每一方应有权获得因违约方未遵守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而使其遭受的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2)明确各方未能履行义务情况下的免责条件。

(3)明确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受损失或受损失_____的一方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另一方违约引起的损失的责任。

(4)如果损失部分是由于受侵害方的作为或_____造成的,或是由该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赔偿的数额应按照这些因素对损失发生的影响程度而扣减。

(5)明确各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引起的、在本协议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为对方的任何间接、特殊、附带、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责任。

(6)本条中的任何规定不应阻止任一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有法可依的任何其它补救措施。

第二十六条?责任与保障

(1)明确每一方对于其在履行本协议中的违约所产生的死亡、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或损失,从而产生的基于此之上的责任、损害、损失、费用和任何形式的请求权,对另一方进行赔偿、提供辩护的权利。

(2)明确项目公司是否对于保障、赔偿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免于承担由于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造成的环境污染所产生的所有债务、损害、损失、费用和索赔等的规定。

(4)明确提出索赔和抗辩程序。

第九章?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

第二十七条?协议的转让

(1)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让或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2)明确项目公司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批准

第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解释规则

(1)明确本协议包括的文件内容。

(2)明确本协议构成双方对项目的完全的理解,并且取代双方以前所有的有关项目的书面和口头声明、协议或安排。

(3)明确本协议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的形式和程序。

(4)明确如果本协议任何部分被任何有管辖权的_____庭或法院宣布为无效,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

(5)明确特许期内本协议及附件1相对于其它协议的优先顺序。

(6)明确执行本协议需要的一些解释。

第三十条?争议的解决

(1)明确对于产生争议时,组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2)明确在不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情况下,通过专家组的调解时,专家组的组成、调解程序和费用等。

(3)若双方未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或通过专家组的调解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或如果对专家组的决议提出异议时,进行_____解决的机构。

(4)根据_____协议(附件15),明确双方将协议或附件项下的同一实质性问题发生的争议,提交_____的解决程序合并等事宜。

(5)明确通过司法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的可能性。

(6)明确双方应在争议解决期间继续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7)明确本条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注:争议解决方式只能选择_____机构和法院中的一种)

第十一章?其它

第三十一条?其他条款

(1)明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各自_____的责任、义务及债务。

(2)明确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采取的方式和文字。

(3)明确一些对于协议条款不视为弃权的行为。

(5)明确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6)明确项目公司根据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要求申请获得的各种执照、许可和审批,均应向特许经营权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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