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设备油料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一、工程概况及合同价款: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项目按规定的工期、进度工程量结算办法、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图纸执行。
1、工程项目内容:土方、石方爆破、挖装、零至公里内路基路面工程,运输、大约_________________万方。
2、合同单价:固定单价每立方,土石方石方每立方_________________元。
3、验收标准:甲乙双方签证为准。
4、结算方式:第一次按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产值工程量结_________________%,滚动支付,以此类推。工程竣工后,双方在30天内完善竣工结算。
三、甲、乙双方的开工、竣工时间
1、开工的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工程开工时间以甲方下达书面“进场开工通知书”为准,乙方应准时进场施工。
3、乙方必须文明施工,严禁破坏周围的庄稼、树林和已征红线区以外的土地,不得伤害老百姓切身利益。
四、甲、乙双方签订的进度付款与竣工结算办法:
1、劳务安全保证金:本工程劳务保证金、劳务生产保证金、项目施工保证金为人民币共计该劳务安全保证金在第二次付款时返还。
2、进度付款与竣工结算以甲、乙双方现场管理人员签收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乙方生产资金元在进场三天内转入甲方项目账户,专款专用。
五、材料、设备供应
1、爆破材料,油料按工程的实际需要量乙方自己提供,其他材料乙方自己采购,手续由甲方协助办理。
2、其他工程材料、施工机械、工具等乙方自行负责购买和完善。
六、安全施工责任:
1、乙方作为工程施工主体,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2、甲方因宏观管理不当,督促检查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管理部分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进场开工前五天内必须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现场行政与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的人员名单,同时乙方将现场行政与技术、质检、管理人员名单提供给甲方,以便双方在施工管理中联系解决问题。
八、甲方的责任:
1、甲方将施工现场用电、用水,接至距施工地点50米。现场内乙方负责水、电的所有费用。
2、保证乙方正常施工。如遇当地居民刁难阻挡施工,或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因某些原因下令停工,或停电、停水、阻路时,均由甲方及时出面解决。
3、乙方每月25日保证准时将施工进度报表给建设单位。
4、甲方保证自己的人员在乙方施工期间坚定在现场工作,以便随时处理施工中的有关事宜。
5、因甲方原因和责任导致乙方停工超时三天,甲方负责按实际天数给乙方现场实有工人的综合点工工资和实际的机械设备停置台班费,按实际发生天数给乙方顺延工期。补偿标准为:挖机每台每天元,钻机每天元,人员每人每天
元。
6、如遇建设单位有工程内容变更时,甲方应在15天内通知乙方,或者另行调剂施工内容给乙方施工。
九、乙方的责任
1、准时按开工时间进场施工,完善临时办公室、工人住房、生活储水池、洗澡室、配电房、厨房、公厕及库房设施,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
2、配备完善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相关的资质证书并持证上岗。
3、服从甲方正常的工作安排及合理的施工调整。
4、严格搞好施工现场的保证值班工作。积极文明的配合甲方接受有关部门的综合检查工作,严禁发生任何不良行为。
5、乙方做好施工记录并完善有关资料,每月的25日前向甲方提供施进度统计报表,当月不予结算。
6、严格按国家胶在的施工法规验收标准施工,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合格、返工的一切经济损失责任。
7、不得隐瞒、谎报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伤亡人数。
8、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做好安全生产措施,文明施工,如发现乙方违反安全规定,甲方有权通知停工并按违章事实处罚5000元。
9、乙方不得转包和分包工程,如甲方发现乙方发生任何一项转包和分包项目,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合同效力
10、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后自行失效。
发包单位: 负责人: 手机号: 身份证号: 日期:
劳务承包单位: 负责人: 手机号: 身份证号: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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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绿化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东莞市塘厦惠民工程—林村广场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因建设单位设计重大变更,甲乙双方原绿化工程施工承包合同(20_年11月18日)作废,现根据建设单位变更修改补签本合同,为确保如期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协议书,条款如下:
1. 工程地点:东莞市塘厦林村广场。
2. 承包方式:若包供苗包种植包成活包养护三个月、若包种植清工及一次定根水不包成活。
3. 结算方式:合同单价及苗木要求详后附清单,结算以进场签证为准按实结算。
4. 工期:乙方确保在
5.开工准备:甲方签订合同后三天内必须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进场计划及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给甲方。
6.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毕,经实验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合同实际完成量价的春节前付至合同实际完成量价的75%,三个月养护期后经复验合格,再付清合同实际完成量价的全部余款。
7. 工程质量
所裁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必须按双方约定的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自身施工的建筑垃圾。
8. 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
大树种植后必须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撞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 栽杆后及时封堰浇透水; 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三个月,养护标准达到植物正常生长状态,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9. 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因工期紧张,甲方三天内必须清理好施工场地,运走场地内的模板、方木和架子,提供出可以全面施工的工作面,因甲方其他工序影响的留出工作面后先行施工;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必须在三天内及时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期间每推迟一天甲方偿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给乙方,做为违约金;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期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三偿付给乙方,做为逾期赔偿金。
乙方责任:
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⑵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
11.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完成养护期养护,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完毕后合同终止。
10、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设备采购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采购合同范本1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基于乙方承包甲方本合同约定的冷库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速冻冷库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范围:冷库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5、主要冷库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总金额等作为合同的附件一。
二、工期
本合同工程总工期为28天,工期起算日期:为本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
除发生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定条件(增加工程量)外,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意
理由拖延、顺延、怠误工期。
三、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为附件一的确认价格,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 包调试、工程包壹年保修等 ,在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项目一次性包干,不因物价上涨或下跌而变动。
2、 付款方式:
①、总价款分四期支付:
第一笔款:总价款的 30%即 万 仟 佰 拾 元人民币(¥ );支付条件:工程合同签署后7日内支付。第一笔款支付后本合同生效。
第二笔款:总价款的 50 %即 万 仟 佰 拾 元人民币(¥ );支付条件:工程材料到达施工地点验收合格后支付。
第三笔款:总价款的 15 %即 仟 佰 拾 元人民币(¥ );支付条件:工程完工检验合格后支付。
第四笔款:总价款的 5 %即 仟 佰 拾 元人民币(¥ );支付条件:工程及设备保修期满后1年内支付
②、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③、乙方在请求款项支付时,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并须开具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手续齐全后,甲方于7日内完成支付。
④、乙方的开户银行为:
开户名称:
账号:
四、甲方义务
1、在施工前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协调相关相邻关系,具体介绍场地及地下管线情况;
2、在施工期间给予乙方施工必要方便,提供水源、电源、材料堆放场地。
3、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4、接到乙方验收的通知后,在3日内予以验收;
5、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义务;
6、若因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施工的,对此产生的责任乙方免责;
7、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或建议,在2天内予以回复或解决;
8、不得对乙方的施工故意进行刁难,对乙方施工的监督应不影响乙方正常施工;
9、若增加工程量、变更设计,需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施工;
10、对乙方提交的增加工程量资料,进行必要的及时审核,以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五、乙方义务
1、提供冷库工程的平面布置图、平面图由乙方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与质量标准及甲方要求免费为甲方设计,并于甲方通知乙方指定地点现场勘察后的第三天提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图纸后及时给予审核确认。
2、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负责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保修等。
3、乙方应保证工程所用材料、配件、设备的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需经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认可后方可使用。乙方对工程所用材料、配件、设备的质量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认可而减轻或免除。
4、乙方应将所供设备材料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若有)等交付给甲方。
5、乙方在施工前必须视察工地并详细了解工地各种环境:结构、排水、电力等系统,如现场情况与图纸不符,及时与甲方相关人员沟通,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额外处理工地的附加费用。
6、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转包,也不得将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如经甲方书面同意分包,乙方须对分承包商的施工行为负连带责任。
7、乙方保证安装施工人员均为专业的熟练技工,符合国家规定的安装施工作业资格,具有上岗作业证件;工程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必须负责免费调试,保证无任何操作故障。
8、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必须为全新(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不存在任何质量方面的瑕疵。
9、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潍坊市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物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10、已完工的工程和设备,在交付前由乙方应负责保管,并负责将场地清扫干净。
六、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的处理意见后经甲方同意之后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程设计的变更
1、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2、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修改或变更设计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
八、质量与检验
1、质量
①、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以《制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33-2019和其它相关规范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②、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根据责任大小分别承担。
2、检查
乙方应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乙方应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纪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九、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一切安全措施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具备本工程施工资质,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施工资格证和上岗证,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联。否则,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甲方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安全负责。
十、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和国家有关标准采购,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出厂日期、检验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对材料设备的质量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确认而减轻或免除。在使用前,乙方应进行调试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调试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顺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拆除或重新采购,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顺延。
5、乙方不得提供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项,并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十一、 竣工验收
1、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及时提请甲方组织验收,在提请验收前,乙方应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将工程验收的所有相关资料(竣工图纸、竣工资料及竣工报告等)一式二份报送甲方。甲方收到上述资料后组织有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单》是乙方请求付款的必要凭证。
2、在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乙方与甲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乙方在工程移交前负责工程的安全和损毁责任,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清理施工垃圾。工程移交甲方后,乙方方能离场,甲方予以签字确认,工程自移交后毁损风险由甲方承担。
3、若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对由此造成的甲方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二、 质量保修
1、本工程的保修期为壹年(拾贰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保修期内工程或设备出现故障(人为因素除外),乙方负责免费保修及更换配件
3、保修期内工程或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修复(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商定)。
十三、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按质按期完成所有工程并通过甲方验收。否则,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2%扣罚,逾期三天(含三天):
如果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但乙方仍须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2、若乙方承建的工程不能一次性通过验收,须向甲方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验收违约金,并在甲方指定的期间内完成整改验收合格,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3、若乙方承建的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瑕疵,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予以修复;对设备存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瑕疵,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若经两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或更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若逾期不支付,须向乙方承担未支付款项1%的违约金,但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不受此限。
5、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施工,对此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若因甲方故意拖延验收并在合理的期间内不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7、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等均独立存在,彼此不相互取代,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承担的赔偿仍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其差额由乙方负责补足。
8、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须承担各项违约、赔偿金额,甲方可以从未支付乙方的工程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但须及时通知乙方。
9、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其本身不具备本工程施工专业资质或其施工人员不符合 有关规定或者伪造相关证明资料的,由此造成甲方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0、因本工程或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四、廉政条款
甲方承诺乙方不得为供货、结算等事项对甲方有关工作人员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事务或其它形式的好处,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按当年工程款(含当年已结算和未结算)的10%扣除乙方的工程款。
十五、其他条款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获知甲方的经营、生产、商业、技术等秘密,乙方必须负责保密且不得作任何使用和外泄露。
2、合同双方在此承诺:本合同所有条款和内容,均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均取得签订本合同所必要的授权,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3、若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或删除,且修改或删除须以书面形式达成,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否则,均不产生对本合同之修改或变更。
4、在本合同进行工程报价或签订时,乙方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装资质、税务登记证、专职人员从业资格证、等级职称等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对其真实性绝对负责。
5、乙方必须对提供的设备、材料等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权利,若因权利瑕疵造成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必要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向甲方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产品合格证等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9、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 期: 日 期:
采购合同范本2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友情链接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设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型号 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合计 ____________________中标总价格(大写)
2.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合同总金额 %的余款即 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1.交货时间: (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发区监察审计部门,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印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见证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篇3:个人设备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设备租赁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使用地点: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所列的设备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并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的原则下对该设备拥有使用权。由甲方为设备配备操作手,操作手的食宿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三条、签定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期间不得以履约保证金抵作租赁费,租赁期满后,扣除应付设备毁损赔偿金及其他费用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第四条、租赁期限及租赁费的计算、支付方式及时间:
1、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限________个月或_______天,租赁费合计:_______。乙方须保证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9个小时,若超过9个小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每小时80元的额外费用。租赁期限届满以合同约定期限为准,乙方不得以工作时间不足为抗辩事由。
2、租赁费以现金形式支付或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按月支付租赁费,支付时间为每月______号。
4、租赁要求:在____________城区施工的至少5天起租,在____________城区以外施工的至少10天起租。
第五条、租赁期满后对设备的处理:
1、租赁期满后,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并办理退租手续;
2、若需续租,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重新签定《设备租赁合同》;
第六条、租赁设备的交货和验收:
1、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并向甲方支付首期租赁费及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办理设备租赁提货手续,设备在甲方住所地交货,因不可抗力致使设备延迟交货,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提货时应对设备规格型号、牌号商标、数量、整机状态等进行验收,如有异议,验收时当场提出并拒收;如未提出,视为对设备无异议。
第七条、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甲方保证设备交付使用前油箱处于满油状态,乙方于租赁期满归还设备时须同样保证油箱处于满油状态,如未处于满油状态,甲方有权对于燃油差额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设备租赁期间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地点范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对设备妥善保管、保养、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租赁期间的日常燃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如恰逢每250小时的到位保养,若租赁时间工作时间超过50小时(含50小时)不足100小时(含100小时)的,乙方承担80%的设备维修保养费用,若租赁时间超过100小时(不含100小时)的,乙方承担全部的设备维修保养费用。
3、设备租赁期间,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六小时内不能排除设备故障,甲方有义务调换同等型号挖机供乙方继续使用,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4、设备在租赁期间损毁、灭失或部件损失、丢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设备发生对第三人侵权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5、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6、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更换租赁设备的使用地点,应提前1天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转移租赁设备使用地点,如甲方擅自更换使用地点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第八条、设备的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的承担: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运输或乙方自行运输至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地点,因租赁期满、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乙方违约设备运回甲方住所地所发生的费用全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设备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设备损毁和灭失的风险,毁损赔偿金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损毁赔偿金的,乙方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赔偿责任。
2、在租赁期内若设备发生损毁或灭失,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用下列方法解决,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1)将设备修理复原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因毁损修理复原造成的设备价值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2)更换与设备同等型号、性能的原厂部件或配件使设备能正常使用;
(3)当设备毁损至无法修理或灭失时,乙方按该设备的原价值全额赔偿,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全部租赁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转移、出租、转让、抵押、抵偿债务、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所租赁的设备,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设备的维修及保养不影响租赁费的正常支付。
3、在租赁期间,若乙方迟延或拒绝支付租赁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中途变更或单方面解除合同、违反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在不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随时采取停机措施或将属甲方所有的设备拖回,乙方因此遭受的误工费及其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拖回设备后,仍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租赁期内的全部租赁费及违约金(每天按全部租赁费的千分之六计算),同时甲方主张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方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首期租赁费用及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为满足甲方承包高速公路TJ12段路基土建工程施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作内容:
4、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二、合同清单及价款
1、单价及清单见附表
2、附表上的上工程量作为参考量,计量时以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3、附表上单价为乙方施工单价,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项目部扣除甲方的管理费和其它费用均与乙方无关,支付时甲方按监理工程师认可方量和以上单价之积支付与乙方。
4、由于乙方原因中途退场,上月余留金不再退换。
乙方施工进度必须跟上甲方进度。
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三、工程质量管理:
乙方必须按图纸及国家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款支付
1、工程量原则:本工程合同为单价合同,结算数量依据业主确认乙方完成工程量。
确认原则:按图纸计量,有变更的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2、每月25日报计量。
3、每月根据监理工程师确认工程量进行计量,合同中的单价为乙方直接施工单价,乙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在业主工程款到位后,三天内按乙方工程量附表单价的90﹪支付给乙方。
余款10﹪在竣工决算后支付5﹪给乙方,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4、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五、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竣工决算并付清工程款后失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4、本工程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三日内必须进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投影设备租赁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摄影器材提供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拍摄_______所需而租用甲方器材,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将乙方(所出具的器材使用单为依据)器材清单内所列器材及物品出租给乙方使用。
一、本合同所租用器材物品只限于拍摄__________使用。不得转租、转用或给第三方使用。
二、租金结算:器材租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天,日租金额_________人民币,共计_______元人民币。
1、乙方在提取设备时,付第一期租金,即________元人民币,计使用________天,期限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2、拍摄期间第二次付款________元人民币,计使用________天,期限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3、拍摄期间第三次付款________元人民币,计使用________天,期限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乙方在每阶段到期的前三天预付下一阶段租金,如未按时付款,甲方在上阶段截止日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拍摄,返还所有器材。如提前拍摄完毕,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天数结算,收取的多余租金退还乙方。
4、租用时间以乙方到甲方提取器材出库当日开始计算。如乙方需要延长使用,应在截止日前48小时与甲方协商,签订续租协议,如双方无异议,有关延期使用期间的有关事宜,仍按原合同继续执行,如双方对续租事宜异议,需要重新签订续租协议。延期使用期间租金每日_______元人民币,每_____天付款一次,付款金额为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提取摄影器材时应认真核对器材的型号、规格、器材数量、完好程度和使用性能等,并在上述器材清单上做出书面确认。
四、乙方在器材租用期间应爱护器材,按照正常操作规则使用器材,并妥善安置及存放以确保器材及物品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五、乙方在器材租用期间如因器材本身质量或技术问题而影响到正常拍摄时,甲方负责器材维修、调试。在器材维修、调试期间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解决替代器材的相应问题,但甲方不承担乙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六、乙方未按正常操作和没有妥善安置器材,而造成器材的丢失、损毁或人员伤亡,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向甲方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同时照常支付租赁期间的器材租金。
七、甲方向乙方派出器材人员,随器材人员的职能器材维护和电池充电。
八、甲方的随器材人员应严格遵守乙方剧组的规章制度,如随器材人员在没有正当理由情况下不服从乙方统一调度和日常管理,乙方有权利向甲方提出调换随器材人员。
九、乙方应付予甲方随器材人员日常补助________元(器材费以外),在租用期间甲方人员的食宿、差旅、正常的医疗、工伤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
十、乙方应确保甲方的器材及物品用于合法使用,不得用于任何法律禁止或限制使用,并不得将甲方的器材及物品用做售卖、寄卖、留置、抵押、按揭、租赁等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用途。
十一、在租赁期间甲方仅以暂时交托形式将出租的器材及物品租于乙方使用,始终保留其所有权。
十二、乙方在合同期满后,需将有关的器材及物品运至甲方所指定的地址,归还甲方并经甲方检查器材及物品质量完好,双方验收签字,完成返还手续。
十三、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合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交纳总公司租金的30% 作为违约金给未违约方。如其中一方不履行或未履行本合同,另外一方有权诉诸法律。
十四、争议的解决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_____人民法院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篇6:机械设备维修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汽修厂是甲方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为了搞活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决定将汽修厂交由乙、丙承包经营,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三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1、乙方、丙方自愿承包汽修厂经营权;
2、甲方自愿将汽修厂经营权根据本合同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3、乙方、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对汽修厂的生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权;由乙方、丙方经营,由乙方、 丙方纳税,甲方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
4、承包期间,乙方、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每月份承包金为人民币___元整(¥______元),承包金从合同生效后的第_个月起付,每月份的_号为支付承包金的日期。
5、甲、乙、丙三方应对承包前仓库的各类汽车配件进行盘点,并决定如何处理所盘存的零配件;其余各类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办公用品、工房、车间等地面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作出清单并登记造册;对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施非经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拆迁改动,承包期满上述固定资产保质保量恢复原状(合理损耗除外)固定资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后。
6、所附清单上的资产,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汽修厂名义或其它名义向银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不得以汽修厂名义向他人借贷,由此产生的债务,乙、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在与他人交易时,有作此申明的义务。
10、所附清单上的资产,乙方、丙方在经营期间有谨慎维护的义务,但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11、合同期间汽修厂重大变更事项,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15、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对承包前的债权债务作出清理。合同签定之日为合同生效日,合同生效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均与乙方、丙方无关,也不承担连带责任。合同生效日后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16、乙、丙方应负责汽修厂的内部管理和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承包期内,汽修厂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员工违法违纪情况,由乙、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乙、丙方在承包期内应守法经营,如果其经营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乙、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8、鉴于汽修厂的土地是租赁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则本合同从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三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搬迁、继续合作还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9、各方均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____计算。
20、 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生效。
甲、乙、丙三方 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篇7:施工现场天然气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协议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在双方签订的天然气供应合同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国家及北京市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协商、责任明确的原则,依法签订本安全协议。
1.乙方确保天然气充装质量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2.甲方确保提供的天然气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符合现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甲乙双方负责钢瓶的维护、保养及送检工作。
3..乙方对甲方委托运输、周转更换的气瓶,进行接收前的钢瓶质量检查,乙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信息化系统不确认的气瓶及不合格气瓶,接收的钢瓶即确认为合格气瓶。
4.乙方气瓶运输车辆营运手续及车辆安全状况必须符合要求,对于营运证件不全或失效、安全附件不合格的车辆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供的天然气业务,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甲方在灌装天然气入库时乙方应对灌装天然气质量及钢瓶质量进行合格确认,甲方接收的气瓶乙方应保障气瓶符合相关要求。
6.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不合格钢瓶入库。后期管理由甲方负责,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检查、维护、保养。并承当相应管理责任。
7.甲方须做好气瓶的管理工作,储存、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防止气瓶及附件非自然损坏、丢失和流失,严禁拆修钢瓶角阀和导装天然气。因钢瓶非自然损坏、流失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并承担所造成后果的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篇8:水利建筑工程施工协议书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建筑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生产安全,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试行),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我公司范围内,由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分公司、项目部应当实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
第三条、本细则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是指项目部的项目部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
第四条、工程开工后至主体封顶前,重要部位打卡一次;主体封顶后,每半天打卡一次。录入时间为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到18:00.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均为岗位职务,应
在规定的岗位履行本职工作,不应擅自离岗从事其它工作,如确需外出或请假的,需要按照规定填写外勤任务单或请假条,履行请假手续,一次请假超过3天时应当向公司安质部报告。施工作业处于混凝土浇筑、结构吊装、隐蔽工程施工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的,以及存在下列重大危险源之一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保证在岗在位,不得请假:
(一)高大模板施工;
(二)深基坑和沟槽开挖;
(三)塔吊拆装;
(四)脚手架搭设;
(五)主要部位混凝土浇筑。
第六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考勤打卡设备由项目项目部提供并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应使用科密式考勤打卡设备。采购打卡设备的费用从安全措施费中列支。考勤打卡设备放置在施工现场门卫。打卡对象录入、考勤数据统计由公司或项目部制定专人负责和管理。每月5号前,汇总出上月打卡对象的考勤记录,并附人员请假条报公司安质科,未按时报送的,视为本月不在岗。
第七条、公司安质科采取不定期检查和明察暗访的形式,对项目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八条、对打卡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并获得市级以上质量和安全奖项的建筑工程项目,公司对关键岗位人员适当给予奖励。
第九条、对打卡制度执行情况较好的项目部,将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对未能严格执行打卡制度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拒不执行打卡制度的或平均每月出勤不足10天(项目部负责人等人不足4天)的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项目部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见证取样员等的打卡制度,科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十一条、本细则由安徽敬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____________年10月1日起试行。
篇9:公司机械设备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
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1、中联重科95摊铺机两台
2、__________双钢轮压路机两台
3、徐工261胶轮压路机两台
第二条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_____天,即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___________元/天。
2.租金支付:待路面工程完工后,一周内付清出租方机械设备租赁款。
3.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1)、20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承租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2)、在机械租赁期间,因承租方沥青拌和站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超出20天的部分按照___________元/天计算。
(3)、在机械租赁期间,因自然天气因素造成的机械停工,租期顺延一天(___________元/21天)超出21天部分按照___________元/天计算。
(4)、在一切机械设备正常施工的情况下,超出20天的部分按照_________元/天计算。超出部分大于8天时,按月租金/______月计算。
(5)、机械退租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通知,出租方接到通知并认可的退租______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6)、机械的进退场费:机械的进场运输由承租方负责办理。机械的出场费全部由出租方承担。
第四条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
2.工作内容:沥青混凝土路面铺筑
3.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每台机械设备配备操作人员2人。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吃住有承租方承担。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出租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毁损
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设备租赁期间的维修时间不能超过两天,如果超过两天,承租方有权扣除超出天数的租金,如果超出五天,出租方应赔偿由于设备影响承租方正常施工的损失,按______日租金的四倍计算。
第九条双方义务和责任
(一)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保证每______日工作时间12-14小时,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______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
3.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二)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人员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如违章操作造成的机械化和人员损伤出租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2.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机的食宿。
3.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设备安全。
4.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费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出租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承租方及时付清租费和其他费用,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设备,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出租、承租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方能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篇10:最新设备租赁合同模板_合同范本
设备租赁合同是财产租赁合同的一种,是指当事人一方将特定的设备交给另一方使用,另一方支付租金并于使用完毕后返还原物的协议。其中,出租财产的一方为出租人,租赁财产的一方为承租人。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机械设备租给另一方使用,收取租金,使用完后再归还给物主的协议。
今天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最新设备租赁合同模板,具体内容如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地址、邮编、电话、法人代表、等内容)
承租方(乙方):(地址、邮编、电话、法人代表、等内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项目和乙方自行选定的设备和技术质量标准,向____ 购进以下设备租给乙方使用。(设备的具体内容等)
第二条 甲方根据与生产厂(商)签订的设备订货合同规定,于____ 年____ 季交货,由供货单位直接发运给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货单位自提自运。乙方收货后应立即向甲方开回设备收据。
第三条 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生产厂负责,并在订货合同予以说明。
第四条 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收货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 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第六条 设备租赁期限为____ 年,租期从供货厂向甲方托收货款时算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 元(包括手续费____ %),分____ 期交付,每期租赁金____ 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托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万分之三的罚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不能撤销。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结束合同,甲方给予退还一部分利息的优惠。
第八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同意按人民币____ 元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给乙方。
第九条 乙方上级单位____ 同意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规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他损失。
第十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按( )项解决;
1.向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 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单位(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水利建筑工程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国家《劳动法》《民法典》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议如下:
二、工程地点:
三、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程技术要求:乙方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定及公司(甲方)的技术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进行组织施工。
五、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部分,经甲方发现,应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程量的计算:以施工图纸挖方工程量计算。施工中发生工程量增减工程时,经公司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七、价格:本工程量为综合包干价人民币元。
八、施工中由地方因素影响的由甲方负责协调。
九、文明施工:符合市____市貌,文明施工要求标准,违反相关规定,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工期:天。 十
一、付款方式:项目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十
二、结账方式:乙方以机械油料费和工人工资表方式向甲方结算。 十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以票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公司机械设备租赁协议书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清单:
设备型号
机身编号
数量(台)
设备押金(万元)
乙方联系人: 电话:
设备使用地:
二、租赁期限及租赁设备的交付:
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201 年 月 日至 201 年 月 日。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租赁设备运至甲方指定的设备交付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至能正常使用。
3、乙方将租赁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双方签署正式交接手续,交接手续签署完毕视为租赁设备正式交付甲方,并以此日期作为租金计算的起始日期。
三、押金:
甲方需缴付乙方押金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四、租金的计算:
1、基本租金:自租赁期第一天起,本合同项下全部租赁设备的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元/月(大写: 拾 万 仟 佰 元整)。如甲方于签订合同后第二个月仍需使用上述机械设备的,租金按前述月租金额×70%,之后沿用此折扣后金额为月租金。
2、付款方式:月结,转账支付。
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均需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足额正规发票并承担相关税费。乙方不提供发票、未足额提供发票或者提供虚假、不合格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或者顺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虚假、不合格发票的,自发现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应无条件提供正规发票并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所有损失,同时乙方应另按虚假、不合格发票票面金额的10%赔偿甲方损失。
五、租赁财产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拥有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六、租赁设备的保管使用及维修保养:
1、甲方如需搬迁租赁设备,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并在乙方技术人员监督下进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2、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租赁设备出售、转租、担保、抵押、自行转移到其它地方或作任何损害出租人利益的处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赔偿。
3、租赁期间,乙方提供租赁设备的消耗材料及零配件(正常使用情况下)。
4、租赁期间,乙方应对租赁设备进行每月不少于两次的定期上门维护服务,以保证租赁设备的正常使用。
5、乙方除履行定期维护义务外,租赁期间若机器出现故障时,由甲方电话通知乙方维修,乙方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作出回应,一天内修复。如果三天内无法修复,心须提供备用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出退机直至解除本合同。
6、乙方设备出现故障后,经甲方通知乙方拒绝维修或逾期无法修复又不提供备用设备的,甲方有权自行寻找维修机构或备用设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设备的丢失及毁损:
1、租赁设备丢失及因甲方原因造成租赁设备损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设备使用寿命到期或者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设备损毁、灭失以及正常使用造成的设备损耗甲方不承担责任。
2、设备丢失或毁损后,自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丢失或毁损的设备不再计算租金。
八、违反合同处理:
(一)如甲方不按时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甲方未按合同履行应缴租金达一个月,乙方收回租赁设备,并追回所欠租金,终止租赁合同,并扣罚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当月租金,同时乙方应全额退还押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基本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乙方未按时交付全部租赁设备超过十五日的;
2、租赁期间,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租赁设备的消耗材料及零配件的;
3、租赁期间,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维修或者定期维护义务的;
4、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单方解除合同的;
5、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
6、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经甲方提出后拒不纠正或者未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纠正完毕的;
7、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
(三)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解除)的,乙方应于合同终止(解除)之日起7日内退还剩余保证金,逾期退还的乙方应按应退还保证金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赔偿甲方损失。
九、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订后,任意一方欲终止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2、双方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后,乙方收回租赁设备,全额退回甲方押金,本合同终止。如甲方继续租用,乙方应保证在原价格不变的基础下续租给甲方,另签合同。
3、甲方也可以向乙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产权转移费,取得租赁设备的财产所有权,本合同终止。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它:
1、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关于本合同的通知均可按照合同载明地址寄送,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及负责人应当通知对方,否则按照原地址寄出后5日即视为送达,无论邮件是否退回。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后无正文)
承租方:
(盖章)
出租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篇13:厨房设备供货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厨房设备供货合同范文篇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制作厨房设备及供应厨房用品一批(详见报价单)。为使双方共同努力,互相配合完成此任务,特订立如下条约,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厨房设备及用品添置
二、工程总金额:(大写)
三、施工安装地点:甲方所在地
四、施工时间: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至年______月______日内完成并会同甲方共同验收。
五、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订金,即人民币:______,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立即开始制作或准备甲方所需物品。制作完毕后,由乙方负责将甲方所需物品运至甲方现场并负责安装施工。货到现场,甲方再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50%货款,即人民币______。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货款,即人民币。
六、权利与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现场施工的水、电施工配置,已满足乙方安装施工的需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安全操作,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要求。若安装施工完毕,甲方未按合同要求付清货款,乙方有权对甲方未付款部分产品自行处理。
七、售后服务:乙方向甲方所提供或制作的产品“三包期”为一年。保修期后产品继续实行售后服务,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收取一定的材料及人工费用。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方所在地法院诉请解决。
九、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起效。
备注:根据甲方所要求的质量所需要的材料来制作。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厨房设备供货合同范文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销售厨房设备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执行。
一、设备名称及价格、数量:
胜利牌9A—II型消毒柜台_____元。
总计含税价:_____元。
二、验收及付款方式:
1、甲方收到设备,经过乙方调试、调用完好后,甲方将对设备进行验收(即核对规格、数量、质量等)。
2、总价:_____元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肆佰叁拾肆元肆角),设备销售合同范本其中包括设备、人工、运输、税金等费用。
3、甲方在核实设备无误后必须将设备款如数付给乙方。
三、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照乙方规定的程序使用设备。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设备(红外线消毒柜)从验收之日起免费保修壹年(注:人为或其他电路因素将不列入保修范围)。
3、甲方使用设备中(保修期内),如出现设备问题,乙方将在接到甲方通知的24小时内无偿进行修复。如不在保修期内,乙方需向甲方收取合理的材料及人工费。
四、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因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诉讼发生的律师费、交通住宿费由违约方承担。
五、其它事项:
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定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4:绿化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今天用的原则,双主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作地点:
三、 工程内容:方案设计图(风附件一)范围内所有乔灌木植物种植等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劳务及材料。包括已指明或未指明的机械及设备,以及使整个工程得以正常操作所需的一切附带零件、所需的劳务等。
第二条:工期
一、 开工日期:XX年XX月XX日,竣工日期:XX年XX月XX日,共天(含所有节假日及恶劣天气)。
二、 如遇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就延误工期的内容在1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报告,经甲方审核批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工期是否顺延:
1、 工程量大量增加;
2、 不可抗力;
3、 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书面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向甲方现场代表提交报告,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期。否则,视为放弃申请权利,甲方不再给予工期顺延。
三、 因乙方责任未按时完工的,每逾期一天,按每天乙方自愿承担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支付延期违约金。累计延误超过5天,按每天乙方自愿承担合同总价支付百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3万元,如不履行合同,保证金不退还。
五、 如甲方原因致工程停工或缓开工,工期可以顺延,但乙方不能索赔其它任何费用。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方法
一、 工程技术要求:
1、 本工程采购的绿化植物采用购运包栽包活的方式,一年的养护期,栽植的地块、树种、株行距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造林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绿化种植工程成活率100%,并通过甲方的验收。
2、 本工程内的高大植物必须为一次成型,胸径、地径、树冠外型尺寸必须按照要求,并且所有高大植物必须主干笔直不弯曲,分叉均匀对称,无病虫害。
3、 绿化灌木位置需回填30厘米厚种植土,大乔木都有适当支撑,完成种植后需立即对所有种植之植物浇水,并保持所有绿化位置泥土有适当水分。种植后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养、绑扎、支撑、固定等措施。回填土前,需除去所有杂物、石砾等。
4、 甲方如发现植物确实死去或不合格,乙方需于3天内立即作出答复,并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更换,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二、 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三、 采取现场验收方式,乙方苗木到现场后,甲方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验收,具体抽样比例根据到场苗木数量而定。栽植完毕后甲方到现场进行验收。养护到期后,甲乙双方到现场进行存活验收,根据实际存活株数付清尾款。
第四条:合同付款及付款方式
一、 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见附件二)包括苗木费、运输费(包括转运费)、人工费、养护费(一年)、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专项费用、验收、售后服务和保修之费用、一切国家及重庆市政府现行法规所规定的税收等全部费用。该价款不因现场施工条件、工期、市场材料价格而变化。其中苗木数量为暂定,以实际栽植存活的苗木数量为结算依据。
二、 工程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5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
三、 工程完工,骑过甲方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余下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一年养护期完毕后结算。
四、 一年养护期完毕,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以实际栽植存活的苗木数量进行结算。价款金额多退少补,据实支付。若甲方已支付乙方的价款多余结算金额的,乙方应在结算后10天内将超额部分退还甲方;若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价款少于结算金额的,甲方应在结算后10内将余款支付给乙方(本金不计息)。
上述款项支付前,乙方须先行向甲方提供所在地税务局发票和完税证明为前提。
第五条:甲方责任
一、 甲方在开工前提供方案设计图两份,并做好栽种树木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 甲方现场代表为:,电话:,负责现场管理及工程质量等工作。只有甲方书面签发指定和确认确认的身份证才为有效。
第六条:乙方责任
一、 乙方必须具备履行本合同就有的资质及能力,做好施工进度、材料进场等各项工作。
二、 乙方现场代: ,电话: ,负责合同履行,按甲方要求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种事宜。合同期间乙方如需变更该人选,应书面通知甲方并须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三、 严格按照方案设计图施工,保证质量与安全,做到文明施工,遵守甲方及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责任。
四、 承担事故安全保卫责任,24小时设立施工安全保卫工作,按有关规范、规程组织施工,保证安全、质量,防止苗木被盗和被伐。因乙方施工问题(包括施工质量、材料设备问题等)造成任何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委托给乙方保管的财物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五、 在甲方未竣工验收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期间若发生损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六、 本工程不得分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发包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七条:维护保养
一、 乙方需对其施工的所有种植之植物和设施进行为期一年的保养,保养期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补植植物保养期自补植之日计)。保养包括所有人力、植物材料、工具、必要的肥料及开销。
二、 保养期内,乙方需就所有绿化位置做浇水、除虫、施肥及对所有植物进行修剪,对死亡或形成较大缺损之植物进行更换,保证所有植物在保养期内正常生长(常绿树常绿、开花植物到季开花)。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保养义务,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养,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如不足,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债。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 栽种完毕后,即20__年12月1日起,甲方对乙方栽种的苗木进行随机抽样检查,抽取比例为造林面积的50%以上,若苗木干径小于约定尺寸,必须重新补值。
二、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三、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四、 违约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金以合同总价的10%计报。
五、 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等款项,甲方有权从根据合同应付或届期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内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九条:其他事项
一、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三、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加以补充,并以书面形式认可。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篇15: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施工单位工程的顺利进展,确保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经双方协商,特制定以下安全协议: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2、 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服从加油站安全管理员的指挥及监督。
3、 需要动火时,必须看照规定办理手续,严格“三不动火”即没有审批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防火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4、 不得擅自拉、自接临时电线,施工场地严禁烟火。
5、 在施工期间,要制定必要的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6、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保证身体条件、着装、佩戴安全、携带有工具袋。防护围栏、梯子或绳梯都必须符合要求。
7、 必须有高处作业许可证。
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对施工单位人员进站前要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
2、 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安全要有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阻止并整改。
3、 对施工现场提供必要的消防器材,防患于未然。
4、 协助施工单位办理有关安全高空作业手续,保证施工进度。
三、 其他与处罚:
1、 甲乙双方要共同协作,保证工程进度,保证安全生产。
2、 施工单位(甲方)应在规定的范围内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施工现场,否则,乙方有权利责令施工队停止施工,报公司处理并给以一定处罚。
3、 建设单位(乙方)不得随意认为影响正常的施工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利责令乙方停工。
4、 施工单位(甲方)所有工人应符合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在施工中发生意外伤亡、致残等事故由甲方全部负责,对此出现的相关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5、 施工单位(甲方)在施工前,应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主动办理各种手续,对此出现的相关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四、 此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6:建筑施工单包工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施工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乙方为甲方的建筑工程进行施工,仅含----------------.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施工范围:----------和---------------。
三、工程价格: ---- 元/平方米,-------部分 -------- 元/平方米--------- 面积按实际测量为主等等 ,自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后开工并连续施工至工xx月xx日。
五、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完成前付清工程款的-----%,尾款------年---月----日内结清。
六、乙方按照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负责保证工程质量,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按正常工期完成施工。
七、甲方负责办理----------或提供些---------。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开工,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工程施工期间,甲方所有---------------提供给乙方使用,但因乙方操作不当导致的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并-------。
九、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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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蒲江县鹤山镇单沟村
承包方,乙方:成都市蒲江县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泥浆碾压、碎石路面和毛石混泥土路面建筑的施工协议。(注:1.所有工程管理费用和税收一并在内;2.所有路基清理照实计算,挖掘机150元/小时,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经公开招标同现场中标单位乙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碎石路面:用不大于2-5公分的碎泥浆碾压,共4处,长约3.2公里,宽2.6-3米,厚一律为碾压合格的8公分,每平方米12.5元。
2.毛石混泥土路面:约350米,宽3-3.5米,厚18-20公分(按附件要求施工),毛石直径不大于16公分(必须有2公分以上的护层),混泥土标号c25,水泥要求大厂325#。路面按标准切割灌沥青,前期的养护由乙方铺草、洒水;后期的养护由甲方负责;毛石混泥土每立方282元,以上均以双方验收合格后的实际收方清单结算。
第二条 承包方式及双方工作职责
1.采用固定单价法双包,即包工、包料;
2.甲方派代表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质量、进度进行全程监督,并协助乙方对施工现场的水、电使用所涉及的农户进行协调工作。如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采用甲方认可的合格材料进场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并做好安全包围和垃圾清运工作,否则造成的原材料返工及人工工资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安全施工及工程日期
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和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安全方面的施工操作规程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文明安全施工。并在施工现场及两头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车辆及行人的安全负责。
2.由于乙方违反以上条款,违反安全施工和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3.按照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相关规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XX年12月31日完工。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而造成工期延误,其完工期限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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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委托施工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北京研博新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 年 月 日与 签订了《关于莱钢型钢炼钢厂钢包加盖工程钢包盖维修维护委托协议书》(以下简称主合同)。现甲方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负责维修保养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施工内容:
《关于莱钢型钢炼钢厂钢包加盖工程钢包盖维修维护委托协议书》合同的全部内容。
二、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与乙方签订合同(包括随后可能签订的补充合同)。
2、组建项目技术部。技术组长作为甲方的派出机构,到施工现场具体履行甲方职责,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资金等进行监督管理验收。
3、组织公司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乙方实施。
4、审核维修保养组织有关施工报表、报告以及工程结算、竣工资料。
5、做好施工中的协调工作,尽量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但由于厂方或监理以及遇不可抗为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维修养护窝工、停工和延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应予理解并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成本增加的风险。
6、按合同要求付款给乙方
7、项目经理部印章由乙方管理,甲方监督使用。
三、乙方责任、权利与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施工本工程,必须履行主合同包括随后可能签订的补充合同的有关条款,按主合同的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主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负责协调厂方与监理部门关系。
2、负责施工、保修养护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工期、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竣工资料及验收等全部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3、严格按施工规程、规范或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以及甲方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施工,按主合同要求完成工程施工任务。若因乙方管理不当,出现质量、安全、工期及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问题而受到业主或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罚时,则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施工过程及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返工的,乙方须承担返工责任及费用。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理赔。
4、负责雇用除甲方派出的管理人员以外的施工所需的全部岗位人员,并将雇用名单及相应岗位安排书面报告甲方。乙方应及时付清其雇用人员的工资和采购材料费及机械设备租赁费用。每月3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债权债务一览表和所雇用人员工资发放表。以上表格必须由乙方、债权人、乙方所雇用人员签字确认,甲方有监督权。乙方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直接从厂方处领取工程款。如有厂方代扣款项,乙方须于该事项发生后2天内告知甲方并提交相关凭证。否则,甲方对乙方处以2倍代扣款额的罚款.
6、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的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体系认证工作。
7、乙方不得将工程以任何方式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8、乙方不得使用甲方项目章用于担保、购销货物等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四、有关费用事项:本项目采用固定月结的方式进行结算,该月价格总价不做调整,合同月结价款为人民币13000元整(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元整),包含了人工费、设备价款及运输物流费等。
1、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后,累计下月的20日支付合同月结工资的100%,计人民币13000元整(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元整)
2、甲方人员为本项目应付检查等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维修养护期间所涉及的耐火材料费用均由乙方提供,次月甲方向乙方结清。
六、特别约定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付款,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每日标准为应付款总额的0.5%。
2、乙方如未能在约定期间内通过厂方的验收(如因厂方生产等原因无法安排施工时间除外),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等同甲方与乙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为月结总金额的0.5%。
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无法验收或无法通过验收导致甲方与厂方的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30日内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乙方的资金并承担相应利息(按照年息10%的利率计算),同时承担甲方的其它全部相关损失。
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设备、材料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均符合《技术协议》的要求。若因乙方原因给厂方造成损失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5、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违反甲方与厂方签订的该项目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全部款项及损失。
6、除上述条例外,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六、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订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简易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为了保证________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1、开工:____年__月__日;
2、竣工:____年__月__日;
3、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
六、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
七、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 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项的__%,计____元;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__%,计____元;质保金___元,质保期满后支付。
九、质保期:____年。
十、双方的责任义务
1、发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满足开工条件。解决施工中需要发包方协调解决的四邻关系及纠纷;
②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督促工程进度;
③给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坐标点、标高点;
④按时给承包方拨付款项和进行验收、结算;
2、承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按发包方要求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③接受发包方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标准要求;
④负责发包方提供料物及设备的保护;
⑤教育施工人员爱护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窃和损坏;
⑥承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提交山东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机械设备维修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揽甲方运输机保护器(型号K-TZ127)修理工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同内容
1.1、乙方承接甲方运输机保护器(型号K-TZ127)修理工作。并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经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
1.2、项目内容见技术协议书。
1.3、项目施工地点:
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准备工作,乙方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
二、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金额为: 肆万捌仟壹佰壹拾壹元整,¥48111,在双方未签订新的协议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此费用。
三、结算方式
设备维修、维护完毕,特殊设备经第三方检测中心检定并验收后,乙方出具全额增值税,甲方在收到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0%,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壹佰壹拾壹元整,¥48111元。
四、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
4.1、详见双方技术协议书(合同附件)。
4.2、要求设备维修、维护完毕后质量稳定可靠,操作方便。性能、精度应完全符合技术协议中的技术质量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
五、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向乙方提供设备改造所必须的技术资料。
六、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维修检调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设备、人身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对自已员工的安全负责。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7.1、由乙方调试人员组织调试,甲方派出专人配合。
7.2、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条款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验收,达到原合同出厂技术指标。
7.3、验收时各项技术指标应达到相关验收标准,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办理验收手续后交付甲方。
7.4、设备验收完成后,质保期为三个月,质保期内设备非甲方原因出现故障,乙方应无偿进行维修。
八、违约责任
8.1、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任意中止合同,否则赔偿对方5%违约金。
8.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拖期,交货时间顺延,调试、验收中的产品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拖期,责任由乙方承担,每拖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进行扣罚,并从项目款中直接扣除。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十、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合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转让、更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表: 表: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篇20: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由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的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和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释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自己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要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