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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歇会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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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注册会计师考试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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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下定决心要考注会后我就在琢磨一种有效的方法,能够让自己尽快在有限的时间里通过注会,毕竟我还得上班工作,学习时间不算多。出来工作之后越来越觉得学习的效率非常重要,经过多方琢磨,最后我选择中华会计网校作为我的导师,尽管审计还差2分没有通过,但是我个人认为这半年的时间还是有效率的。

在半年多时间的注会备考里面我比较习惯按照自己的偏好进行复习,比如因为上班时间人来人往的比较吵杂,我不太能够静下心来把教材研究透彻。通常情况我都是听课比较多,注会6门专业课程里我只有财务管理这门课的教材看完,其他教材我都没看过,这也是我想到的审计这门课没通过的重要原因。今年复习审计的时候我想我必须吸取教训,得好好把审计这么课的教材细细研读一遍才行。现在别人问起我学习有什么门路,我都是向他们推荐中华会计网,因为它的网络视频做的很完善,电脑和ipad都能听课,而且语速能够调整(当然我认为如果手机的视频语速能够调整就更好了,可惜不行)。这是因为我个人习惯老师快语速讲课,所以我听课的语速选择都是2倍的。这样子能够比较快的把课程全部听完。基本上6门课程我都按照中华会计网上有的课程,基础班,强化班,习题班和冲刺班我都听了一遍。而且只是听课也不会觉得很累,很多时候我都是边听课边运动的,这种囫囵吞枣般的学习方法我觉得也不好意思向大家推荐,主要是我很多时候懒得动脑子,听得多了总是会有印象的。而刚好20xx年的注会总体来说考的并不难,所以我也觉得自己能够通过考试纯属凭运气。我学习方面比较粗糙还体现在我做题都是习惯做选择题,主观题我都没有完整的做过,都是看一下题目大概思考一下然后看答案,有时间的话就把答案抄一遍。这些都是我个人比较任性的学习方法,比较随心。也正因如此,尽管上班和考试同时进行也不觉得累。所以我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学习方法,我自己的学习方法说实在的不太上的了台面,而且我整个备考过程对很多知识都不求甚解,我想只是能够刚好应付这一次的考试而已。

这一次审计没能通过我觉得很遗憾,但是我想主要是自己确实努力不够。我一直坚信天道酬勤,只要自己努力去奋斗,总是能过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大家一起加油,往更美好的明天前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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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注册会计师的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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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 完成日常账务事项,编制财务报表;

2、负责工商、税务、统计等网上申报数据审核及相关事宜;

3、负责审核相关原始报销单据,以及往来账目的分析管理;

4、制定产品的标准成本;

5、及时传达并严格执行下发的各类财务管理文件及会计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6、负责纳税申报表的编制、纳税申报的办理;

7、熟悉国高企业的做帐及相关报关的申报,了解出口退税。

任职条件:

1、财会专业大专科以上学历,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证;至少三年以上制造型全盘和往来账、成本账帐务处理经验。

2、 精通国家相关财税法律法规,熟悉企业财务制度及流程,熟练操作财务软件及办公软件;

3、具有优良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操守、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认真,责任心强;

4、较强的成本管理、风险控制和财务分析的能力,会合并财务报表;

5、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等就职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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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注册会计师考试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2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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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一直忙忙碌碌,最近终于有时间想学点什么,再一次回到网校,看到那么多考友在注会的道路上努力着,很想跟大家分享我的经验和感受。本人土木工程专业毕业,机缘巧合,进了四大。既然干审计了,就不得不考注会,于是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9月完成五门考试,拿到了注会证。因为当时是旧制度旧准则,知识点早已陈旧,在此只分享学习经历,不说具体考点。

一、为啥考注会

我考注会的原因是进了四大,一方面是工作需要,另一方面是事务所鼓励(通过后涨工资)。但现在回头来看,考注会还有很多更重要的好处。

第一,注会是个人能力的最佳证明。这几年一直在财务审计领域工作,接触的客户或同事自然以财务部、审计部居多,也做过我自己部门的招聘,总结起来,通过注会考试的人通常理解力、学习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都比较强,工作完成的也更好。这也说明了注会是会计人求职时最有力的敲门砖。我本人在应聘时通常被要求说出自己做过的最成功的事,我总是拿两年、零基础考过注会作为例子,面试成功率也很高。而我作为面试官时,也更愿意选择那些通过注会考试或通过几门的候选人。

第二,注会让我更自信,不怕失业。20xx年前后,我第一次感受到经济危机对职场的影响,刚刚还在一起奋斗做底稿的同事,忽然被叫去谈话,回来就不再是同事了,之后在企业里也经历过结构调整、部门重组这样的种种人事变动。失业对职场人,尤其是对外企私企员工来说并不遥远。但有注会,我会很自信,因为我知道,市场对注会的认可度高,在财务领域有很强的竞争力。

第三,注会让我的就业面更宽。去各大招聘网站看看就知道,金融行业如证券、基金、私募、风投、银行,企业里的内审、内控,财务等诸多职位均标有“CPA优先”,基本不太受行业限制。

第四,注会让我摸索出了自己的学习方法。相比科班出身的考友,我考注会难度更大,因为我没有学过一天的会计,真正的零基础。而注会也是国内考试难度最高的几个考试之一,啃下了这颗骨头,对其他的考试也就不再犯难,后来我也顺利地拿到了国际内审师CIA的证书。

二、备考经验

1、零基础考生入门:抄写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因为记不住会计科目,对借贷也没概念,看了几页书后就特别抓狂,恨自己选了这个破工作,恨这破玩意没有逻辑性,为什么一定要“借”一定要“贷”。无奈已经选了这条路,就只有走下去,于是找张白纸抄写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写着写着就平静下来,报表里的科目也都记住了,渐渐对“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有了点感觉。

2、跟着网校老师学习,听懂每一个字。有的考友喜欢快节奏的看书浏览,然后直接做题,但因为我没有基础,题也不会做,索性就是听课,保证听懂每一个字,如果有哪段没听懂,就拖回去重听,反复直至听懂为止。

3、多做多练。注会考试题量大,必须多做题,包括习题册和真题,捕捉出题人的思路和考点。

4、坚持。这一点放在最后说,但确是最重要的。注会考试是个漫长、枯燥的苦差事,只有坚持到最后的人才能成功,这一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别人聚餐时,我在考CPA;别人K歌时,我在考CPA;别人旅游时,我还在考CPA。20xx年我过的是美国时间,那时拿到offer还没入职,晚上听课到凌晨三点、五点是很正常的。有舍才有得,我相信努力会有回报,只要我坚持,再坚持一点,就成功了。进考场后发现,一部分报了名的考生直接放弃没进考场,还有一部分考生进了考场写个名字和选择题就交卷走人。实际上我在第一年报考了三门考试,时间紧迫税法准备得很不好,习题册都没做完一遍,觉得肯定过不了,但最后也通过了。所以说,“坚持”这一点最难做到,做到了就一定会成功。当然,如果你IQ高一些,运气好一些,会早一点成功,但不够聪明运气也不够好的人,只要坚持下去,也能成事,只是需要坚持得更久些。

三、考完注会干点啥

注册会计师有执业和非执业两种,前者就是在事务所做外部审计师,具有财务报告签字权,否则就是非执业CPA。考过注会后可以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一般从审计员到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最后升为合伙人。离开事务所后,执业CPA可以转为非执业CPA。

非执业CPA的工作方向,就我知道的,有做金融行业的投行、分析的,也有在企业里做财务或内控、内审和风险管理的。因为我从四大出来后一直在企业里,对金融行业不太熟悉,不敢多说,在此说说企业内的职业发展。(1)企业内的财务一般会有账务处理、财务分析、管理会计、报告会计、税务会计、资金管理等,主要用到CPA的会计、财管、税法知识,有的公司同时需要按不同会计准则做多套账,所以也会用到国际会计准则或美国会计准则,因此考完CPA可以尝试学习注税、ACCA或AICPA;(2)大多数公司的内控、内审是以流程设计、测试为主,尤其在萨班斯法案颁布后,美国上市公司都有自己的内审部做内控(SOX),近几年国内上市公司也开始做自己的内控(C-SOX),好的内控内审人员需要具备广泛的知识面,如财务、审计、税务、法律、商务、管理、IT系统等等,所以内审人除有CPA外还可学习国际内审师CIA、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注税、司法等等;(3)近几年,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等越来越重视风险管理,逐渐成立了风控中心,有愿意往这方面发展的也可以学习金融风险管理FRM 。

作为会计人是幸运的,因为当你在职场迷失方向的时候,你总可以在林林总总的各种考试中找到一门适合的,听课学习备考,使你的心踏实下来,也为自己今后的职业发展积累资本。各位会计人,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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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保险,全文共 1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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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职业责任保险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提高_________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防范能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事业的发展,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在征得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本协议可作为乙方与其被保险人签订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同》的补充说明,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合作范围

甲乙双方合作为甲方的团体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办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适用条款为_________《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二、合作方式

1.在坚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向其会员推荐乙方作为办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人。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全部会员的有关资料。具体保险业务(承保、理赔)由乙方直接与甲方的会员办理,必要时可由甲方出面协调

3.保险合同双方就保险赔偿事宜产生争议时,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调解结果对保险合同的双方具有约束力。如调解不能达成一致,保险合同双方可提起仲裁或诉讼。

三、保险合同内容说明

(一)除本协议特别约定的事项外,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偿限额、保险费计收等方面内容,均按已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费率规章》办理。

(二)关于追溯期问题

1.追溯期连续投保连续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

2.首次投保的业务,在补交以前年度保险费后可给予追溯期。补交的年份最长不超过3年。在最初连续投保的5个年度内,其追溯期均可扩展至补交保险费的最早年度。

3.投保人中断保险后重新投保,在补交中断期间的保险费后可按最长不超过5年的原则确定追溯期,乙方对中断期间签发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但对中断期间已获悉发生的过失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不承但赔偿责任。

4.本协议签定之前,已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改在乙方投保,已投保年份视同在乙方投保,追溯期连续计算,乙方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三)保险条款中有关词语的解释:

1.被保险人:指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2.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指被保险人正式聘用的注册会计师。

3.委托人:指与被保险人签有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托被保险人为其办理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4.利害关系人: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有权使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使用人。

5.失真:指验资、审计报告具有重大遗漏,或验资、审计结果虚假失实。

6.在追溯期或保险期内完成验资、审计的业务:指验资报告日、审计报告日在保险合同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并已列入投保业务清单的验资、审计业务。

7.非职业行为:被保险人或其注册会计师以普通民事主体身份所实施的与其法定职责无关的任何行为,如交通肇事、购置办公用品、租赁房屋以及与职责无关的民事侵权行为等。

8.私自接受委托业务:指注册会计师所接受的业务未经过被保险人登记、认可,或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兼职所接受的业务。

9.协议约定的责任:本条款中协议所约定的责任指被保险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协议所特别约定的超出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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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作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保险,全文共 2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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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协议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更好地发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业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就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责任保险条款问题进行研究,共同制定有关条款。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双方确定的条款基础上,对保监会批复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条款》)中不明确和不具体的地方在本协议中作进一步的解释和规定,此解释和规定具有法律效刀。

一、《条款》第三条被保险人定义为:本保险所指被保险人为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正式聘用的注册会计师。

二、《条款》第三条国内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修改为:审计业务是指被保险人出具的审计报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规范和管辖的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管理条例》规定的必须由注册会计师承办的会计报表审计、企业资本验证、企业改组、合并、分立、整顿、解散清算审计、净资产验证、纳税申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三、《条款》第三条利害关系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有权使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投资人,债权人及政府部门。

四、《条款》第三条每次保险事故,是指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因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的过失行为导致出具的审计业务报告失实而向被保险人提出的单个索赔或系列索赔。

五、《条款》第四条修改为:在列明的追溯期开始后,被保险人在承办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过程中,因过失行为造成委托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失,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在保险期内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公司依照本条款及补充条款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六、《条款》第六条删除第十一项,第三项修改为: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私自接纳的审计业务。第五项修改为:被保险人在本保险生效日期之前已知道的索赔情况。第六项修改为:“在保险单规定的追溯期之前被保险人签署的审计报告。”

七、《条款》第八条修改为:“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之内,被保险人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则视 为自愿放弃权益。”

八、《条款》第十六条更改为“投保时,被保险人应向本公司如实填写投保问卷”。

九、《条款》第十八条更改为: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注册会计师人员发生变动,应在一月之内通知本公司。

十、《条款》第二十条更改“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欺诈,隐瞒等恶劣手段侵犯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条款》第二十一条更改为“本公司有权对被保险人的经营风险状况进行风险评估,对本公司提出的经被保险人同意接受的合理建议,被保险人应认真付诸实施。”

十二、此险种在确定追溯期时,采用以下原则,第一年投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险单的保险期限起始日;第二年续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险单的保险期限起始日;第三年续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险单的保险期限起始日……即连续投保,连续计算追溯期。投保人中断保险后重新投保的;追溯期重新计算,即追溯期仅追溯至重新投保后第一张保险单保险期限起始日。追溯期中断时间在一年之内的,经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在加缴中断期间l00%的保险费后,追溯期可追溯到中断之前的第一张保险单保险期限起始日,但对于中断期间已经发生的过失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中断保险行为的,追溯期不可以再恢复。

被保险人在交纳了当年度保险费和补交了投保前一年度的保险费时,第一年投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张保险单的保险期限前一年;以后年度投保时,类推。

被保险人在交纳了当年度保险费和补交了投保前二年度的保险费时,第一年投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张保险单的保险期限;以后年度投保时,类推。

被保险人在交纳了当年度保险费和补交了投保前三年度的保险费时,第一年投保时,追溯追溯至第一张保险单的保险期限前三年;以后年度投保时,类推。

十三、被保险人发生赔偿后,向本公司提出申请,并按比例补交相应的保险费,可以将累计赔偿限额恢复。但恢复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

十四、在保险期内,如被保险人宣布歇业、经营期满注销或被主管部门撤销,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在列明的追溯期开始后,因过失行为造成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的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在宣布歇业、经营期满注销或撤销之日起三年内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索赔的,本公司在本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如五年内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索赔的,被保险人交纳年保费的20%后,本公司在本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甲方上报保监会前双方达成的费率,由甲方与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投保,具体保险费率详见协议的附件。

第四条 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条款》和《补充条款》进行修改,应由甲乙双方同意并就修改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有关款。

第五条 甲方应履行保险责任。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事件,甲方应第一时间到投保的会计师事务所了解情况,办理赔偿手续。如果发生争议,甲方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解决有关索赔事宜。如无法达成意见,由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予以鉴定,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提交仲裁机关裁定。

第六条 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标准保单。甲方在与各事务所签订保险合同时,将根据各所的具体情况与各事务所协商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于经营管理良好、业务量大、风险相对较低或连续三年未出险的会计师事务所,甲方同意在标准费率基础上适当调整费率或给予其他的优惠条件。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建立定期联络制度,交流开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业务的有关情况,协商解决保险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具体时间为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四上午。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同意成立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

鉴定委员会,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责任进行鉴定。责任鉴定结果实行投票表决制。鉴定委员会如果无法得出结论,应交仲裁机关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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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保险,全文共 1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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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会计师事务所有效地防范执业风险,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偿付能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及保险事业的发展,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协商有关保险事宜。

第二条 甲乙双方签订本保险协议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全部会员的有关资料,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双方有相互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坚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为其团体会员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被保险人)推荐乙方授权的机构大型商业风险保险部为办理执业责任保险的保险人。

第四条 执业责任保险适用条款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b)》(附件一)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附件二)。具体使用费率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b)费率》(附件三)。乙方同意在标准费率的基础上为甲方会员优惠8%。

第五条 乙方在与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时,将根据具体情况与被保险人协商保险合同内容。对于经营管理良好,业务量大,风险相对较低或连续两年(不包括追溯期)未出险的被保险人,乙方同意在标准费率基础上适当调低费率或给予其他的优惠条件。

第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在甲方会员首次投保约定扩展追溯期时,追溯期费率给予优惠。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 年,则应按照该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 %计算保险费;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两年,则应按照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 %计算保险费;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三年,则应按照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 %计算保险费;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 年,则应按照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 %计算保险费。本条规定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费率不一致时,以本条规定为准。

第七条 保险合同双方对保险赔偿事宜产生争议时,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达成一致的调解结果对保险合同双方具有约束性;各方对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结果时,应提交河南省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鉴定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同意建立不定期联络制度,交流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业务的有关情况,协商解决保险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聘请有关专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协助改进。

第九条 乙方负责对甲方及其会员进行保险业务指导和培训,并设专人协助甲方开展工作。

第十条 乙方在承保业务过程中,除了恶意欺诈及资信情况极差的被保险人外,不得拒绝承保。

第十一条 甲方应要求各被保险人如实填写投保单,并配合乙方做好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协议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和补充,变更和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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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注册会计师考试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4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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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技巧心得:初学者口诀

在不少会计学员看来,会计课程的学习比较单调,整天都在和会计分录以及公式计算打交道,知识点非常琐碎,一般中有特殊,特殊中还有特殊,苦于没有好的方法去记忆和理解会计核算的规律。应该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会计学习必须依勤学苦练,没有什么“终南捷径”,但是会计学习自有其内在的规律,我们需要在学习中借助一些窍门,提高我们的学习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这里介绍的“口诀法”(你还可以称其为“打油诗”。)应该就属于这种窍门。

一、最基本的口诀——读书口诀

所有学科的考试学习,包括会计学习,都必须仔细阅读考试指定教材和考试大纲。如果你是参加社会助学的会计应考者,那么从你听辅导教师授课到最后准备考试,应该至少读五遍指定教材。我将其总结为“自考五读口诀”,具体内容如下:

一读课前预习先,从师二读课堂间。

温故知新读三遍,四读再把习题练。

五读复习迎考试,胜利通过笑开颜。

这主要强调课前预习、课堂听讲、课后复习、做题巩固以及总复习迎考都要把读书放在基础性地位。我每门课开课第一次,我都将这个口诀写在黑板上,要求同学作为参加会计考试的座右铭,这其实对所有科目的考试中都是有用的。如果你是纯粹的自学,那么读书的意义就更是不言自明了。古人说“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或者“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都是这个道理。

二、利用口诀理解记忆账户记账规则

借贷记账法下的记账规则是基础会计学习的入门规律,是需要同学们深刻记忆和理解的最基本知识点之一。我们一般把账户区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五大类。资产、成本类账户一般都是借方登记增加,贷方登记减少;负债、所有者权益账户(二者合并称为权益)一般都是借方登记减少,贷方登记增加;损益类账户则需要区分是费用类还是收入类去分别登记,收入与费用之间的登记也是相反的。为便于初学者理解,提高其学习兴趣,我编写了以下口诀,并命名其为“记账规则之歌”。

记账规则之歌

借增贷减是资产,权益和它正相反。

成本资产总相同,细细记牢莫弄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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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账户要分辨,费用收入不一般。

收入增加贷方看,减少借方来结转。

曾经有一个女学员用“四季歌”的曲调在课堂上演唱,大大加深了初学者的记忆痕迹。我们在基础会计考试中记账规则直接考查一般都采取简答题的形式,如果你能记住这首“打油诗”当有好处。

大家也许还记得,会计核算有七种基本核算方法,即:设置会计科目(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账簿、成本核算、财产清查、编制会计报表。我们也可以把七种方法总结成为以下的口诀:

会计核算方法七,设置科目属第一。

复式记账最神秘,填审凭证不容易。

登记账簿要仔细,成本核算讲效益。

财产清查对账实,编制报表工作齐。

如果问你某项内容是否属于会计核算方法,只要对照上面的口诀便一目了然。

三、利用口诀理解记忆跨期摊提账户的账务处理

跨期摊提账户主要包括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账户。待摊费用实际是先付费后分摊的费用,主要属于资产性质。预提费用实际是先预计后付费的费用,主要属于负债性质。他们的共同点是收益期是若干个会计期间(月)。他们的核算规律可以结合以下的口诀进行理解记忆。

待摊预提之歌

待摊预提都跨期,权责发生来摊提。

先花货币是待摊,后掏腰包走预提。

支付待摊借方记,贷方资金来放弃。

摊销需从贷方转,借走费用进损益。

预提费用贷方提,四费借方来对应。

付费借方减预提,现金存款别忘记。

这个口诀可以这样解释:

第一句指出按照账户的用途和结构进行分类,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都属于跨期摊提费用,二者核算的基础都是“权责发生制”。第二句指出了二者在资金耗费时间先后的区别。第三句对应的待摊费用在付费时候的会计分录,即“借:待摊费用贷:银行存款”。第四句对应的待摊费用在分摊时候的会计分录,即“借:管理费用贷:待摊费用”。其实这个分录的借方可能是制造费用,也可能是管理费用等,主要是期间费用,所以言其“进损益”。第五句对应的预提费用在提取时候的会计分录,即“借:管理费用贷:预提费用”。其借方主要是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所以是“四费”。第六句对应的预提费用在付费时候的会计分录,即“借:预提费用贷:银行存款”。当然,以上会计分录中的银行存款也可以是现金,二者都属于货币资金。

四、利用口诀理解记忆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

股利核算口诀

当年分以前,成本来冲减。

当年分当年,利益算一算。

以后年度分,两者比较看。

股利减净利,差额细判断。

“当年分以前,直接冲成本”:比如96年1月1日进行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96年5月2日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95年度股利,于是投资企业就要全部冲减投资成本。

“当年分当年,利益算一算”:如果假设例题中96年5月2日分派的股利,还包括本年度的,那么就计算一下属于投资前的部分和属于投资后的部分,前者冲减投资成本,后者计入投资收益。当然了,这种情况下,出题者一般都会假定各月的利润平均分配。

“以后年度分,两者比较看”:97年以后不是还要宣告分派股利吗,这时我们就可以比较两个值:其一,就是投资企业按比例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累积股利(截止本年末);其二,就是投资企业按照比例享有的被投资企业的累积净利。然后判断:

1、前者累积股利=后者累积净利,将以前已冲减的投资成本转回。

2、前者>后者,将(前者累积股利-后者累积净利-以前已冲减投资成本)的差额冲减投资成本。将投资企业当年应收取股利计入应收股利,将应收股利和冲减成本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前者

于、小于以前已冲减成本数额。

整个过程都是借助于在累积股利和累积净利之间求差,以判断是否存在“过头分配”,从而确定是需要冲减投资成本,还是恢复投资成本。如果不能确定投资成本的变化,也就无法确定投资收益的大小。

举例如下:假设以前已经冲减的投资成本是10,000,以前已经收取的累积股利是10,000

①分派值30,000

累积股利10,000+30,000=40,000

累积净利润数40,000

借:应收股利 3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0,000

贷:投资收益 40,000

②分派值50,000累积股利10,000+50,000=60,000累积净利润数40,000差额20,000

借:应收股利 5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0,000(20,000-10,000)

投资收益 40,000

③分派值250,000,已分累积股利10,000+25,000=35,000,累积净利润数40,000差额-5,000即使-5000-10000=-15000也不是按照差额恢复成本,还是恢复原来已经冲减成本的全部数额(不超过这个数额)

借:应收股利 25,000

长期股权投资 10,000

贷:投资收益 35,000

如果分派值150,000,已分累积股利10,000+15,000,累积净利润数40,000差额-15,000,同样即使-15000-10000 =-25000也不是按照差额恢复成本,还是恢复原来已经冲减成本的全部数额10000(不超过这个数额)。若被投资单位当期未分派股利,即使“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为负数,也不确认当期投资权益和恢复初始投资成本。

五、利用口诀理解记忆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现金流量表是会计考试中十分令人头疼的内容,丢三落四是现金流量表编制中最容易出现的错误。下面的口诀基本上概括了现金流量表的全部编制过程。口诀的具体内容如何理解,我们在口诀后边详细阐述。

看到收入找应收,未收税金分开走。

看到成本找应付,存货变动莫疏忽。

有关费用先全调,差异留在后面找。

财务费用有例外,注意分出类别来。

所得税你直接转,营业外找固资产。

坏账工资折旧摊销,哪来哪去反向抵销。

为职工支付有多少,单独处理分类思考。

解释:第①句话针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因为直接法是以利润表中营业收入为起算点,所以,我们看到营业收入,就要找应收项目(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未收的税金再单独作账(收到钱的增值税才作为现金流量)也就是说应收账款中包括的应收取的税金部分,若实际未收取现金则贷记应交税金,另外,有关贴现的处理,将应收票据因贴现产生的贴现息(已计入财务费用)作反调。例如:应收票据发生额10万元(假如3月发生)后5月份贴现,贴现息为1万元。但是从期初,期末的报表看,应收票据未发生变动,但你不能不作现金流量的调整,因为实际现金现流量为9万元。

第②句“看到成本找应付,存货变动莫疏忽”告诉你在进行“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的处理时,找应付科目,同时考虑存货的期初,期末变动值,看是否与此项目有关,有关的调整。

第③句“有关费用先全调,差异留在后面找”是指先把“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的数额全部调整“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而后面把6项内容仅调回来。这6项内容是:坏账准备,待摊费用,累计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应付管理人员工资,应付管理人员的福利费(营业费用无任何调整)

第④句“财务费用有例外,注意分出类别来”指的就是上面说的贴现息。

第⑤句“所得税直接结转,营业外找固资产”所得税直接结转,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都是从固定资产盘盈,盘亏那来的,自然就要找固定资产了。

第⑥句是指这几个项目不影响现金流量,那么就反向抵回来就可以了。

第⑦句支付给职工,和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较特殊,需单独核算。

总的来说,有三项需要注意的:①在进行“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核算时,需调整2项内容。财务费用中贴现息和应交税金中收到的现金。②在进行“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核算时,需调整5项内容。累计折旧,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待摊费用,应交税金(进项税额)。③在进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核算时,需要调整6项内容。坏账准备,待摊费用,累计折旧,应付管理人员工资,应付管理人员福利费,无形资产摊销。

大家可以参考一下我为大家总结的间接法核算规律。①与损益有关的项目(9项)调整净利润。固定资产(4项):减值准备,折旧,处置损失,报废损失。无形资产(1项):无形资产摊销。财务费用:反映本期应属投资筹资的财务费用,不包括贴现息(我们上面已经谈过,贴现息是一项特殊的财务费用,实际做题时一定要留意。)投资损失、预提费用、待摊费用。②与损益无关的项目(四项):存货,递延税款,经营性应收及应付,这几项的调整可以应用平衡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当使所有者权益增加时,调减净利润;当使所有者权益减少时,调增净利润,从而实现了将权责发生制下的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去除不影响现金流量变化的项目。例如:若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则说明“资产”方减少、负债不变情况下“所有者权益”减少,因为折旧不影响现金流量,所以要把这部分往净利润中增加,其他各项都仿照进行处理。

六、利用口诀来理解记忆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的填列

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填写“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这四个项目时,要区分对应明细账户的借方或者贷方余额来计算填列。我曾经总结了四个计算公式给学员,如下:

1、资产方应收账款项目金额=“应收账款”明细账户借方余额+“预收账款”明细账户借方余额(假定不考虑坏账准备)

2、负债方预收账款项目金额=“应收账款”明细账户贷方余额+“预收账款”明细账户贷方余

3、资产方预付账款项目金额=“预付账款”明细账户借方余额+“应付账款”明细账户借方余额

4、负债方应付账款项目金额=“应付账款”明细账户贷方余额+“预付账款”明细账户贷方余额

后来发现学员对这四个公式的理解不是十分全面,计算时还是容易出错,我就在这四个公式的基础上总结了以下的“五言”口诀,帮助同学们加深记忆:

两收合一收,借贷分开走。

两付合一付,各走各的路。

应该说第一句用来配合公式1、3,第二句可以配合公式2、4.这样学员填制有关项目的准确性就大大提高。比如某个企业只设置了“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账户,而没有设置“预付账款”、“预收账款”账户。其“应收账款”账户有两个明细账户,余额分别是借方400和贷方700,“应付账款”账户也有两个明细账户,余额分别是借方500和贷方600,则根据口诀可以迅速计算出“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这四个项目的金额依次分别为400、500、6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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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保险,全文共 4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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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_________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防范能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事业的发展,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乙双方合作为甲方的团体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办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适用条款为_________《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二、合作方式

1、在坚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向其会员推荐乙方作为办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人。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全部会员的有关资料。具体保险业务(承保、理赔)由乙方直接与甲方的会员办理,必要时可由甲方出面协调。

3、保险合同双方就保险赔偿事宜产生争议时,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调解结果对保险合同的双方具有约束力。如调解不能达成一致,保险合同双方可提起仲裁或诉讼。

三、保险合同内容说明

(一)除本协议特别约定的事项外,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偿限额、保险费计收等方面内容,均按已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费率规章》办理。

(二)关于追溯期问题

1、追溯期连续投保连续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

2、首次投保的业务,在补交以前年度保险费后可给予追溯期。补交的年份最长不超过3年。在最初连续投保的5个年度内,其追溯期均可扩展至补交保险费的最早年度。

3、投保人中断保险后重新投保,在补交中断期间的保险费后可按最长不超过5年的原则确定追溯期,乙方对中断期间签发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但对中断期间已获悉发生的过失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不承但赔偿责任。

4、本协议签定之前,已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改在乙方投保,已投保年份视同在乙方投保,追溯期连续计算,乙方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三)保险条款中有关词语的解释:

1、被保险人:指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2、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指被保险人正式聘用的注册会计师。

3、委托人:指与被保险人签有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托被保险人为其办理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4、利害关系人: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有权使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使用人。

5、失真:指验资、审计报告具有重大遗漏,或验资、审计结果虚假失实。

6、在追溯期或保险期内完成验资、审计的业务:指验资报告日、审计报告日在保险合同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并已列入投保业务清单的验资、审计业务。

7、非职业行为:被保险人或其注册会计师以普通民事主体身份所实施的与其法定职责无关的任何行为,如交通肇事、购置办公用品、租赁房屋以及与职责无关的民事侵权行为等。

8、私自接受委托业务:指注册会计师所接受的业务未经过被保险人登记、认可,或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兼职所接受的业务。

9、协议约定的责任:本条款中协议所约定的责任指被保险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协议所特别约定的、超出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的民事责任。

10、首次索赔:委托方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于追溯期内所完成的业务提出索赔,第一次提出索赔的时间必须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予以负责。对于起保日期之前,被保险人已就某项业务接到索赔,视为保险期限开始之前索赔已提出,即使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又因此项业务接到索赔,保险人不予赔偿。

11、他人冒用被保险人的名义执业:被保险人及其雇员以外的机构或个人,冒用被保险人或与被保险人签订劳动合同人的名义执行业务,因被保险人对此项业务没有保险利益,保险人不予负责。

12、过失与故意:本条款中的疏忽与过失均指过失。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四、保险服务

(一)全过程服务:乙方应积极与甲方的会员进行业务合作。乙方做到具体业务专人负责,承保前设计承保方案,承保后定期回访。保险期限内,与被保险人保持密切联系,为被保险人提供全过程的保险服务。

(二)理赔服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索赔单证齐全,保险合同双方就赔款金额达成一致的,保险人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如单证不齐,但保险责任明确,损害事实清楚,保险人可预付部分赔款。

(三)风险管理服务

1、乙方将不定期的与甲方召开风险管理会议,聘请有关专家对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协助改进。

2、乙方可负责为被保险人员工提供保险培训,提高风险意识。

3、乙方可负责向被保险人提供其他类似项目的风险管理经验及损失信息,共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四)乙方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悉的被保险人的有关业务和财产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五)乙方与甲方共同定期组织被保险人进行交流。

(六)乙方每年定期组织被保险人(人数视被保险人规模而定)开展国内外学习交流。

五、协议的变更或补充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经甲方会员认可,可对本协议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或补充,变更或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协议中的各项约定。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协议终止

如一方要求终止本协议,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确认,合同终止。如不提出终止,协议持续有效。

八、附则

(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与原已备案的保险条款存在差异时,由乙方负责及时向有关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原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第一条 凡依法设立的各会计师事务所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第二条 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承办审计业务时,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该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首次在本保险期限内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并经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时,保险人负责赔偿。

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诉讼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与上述经济赔偿的每次索赔赔偿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的每次索赔赔偿限额。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经济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三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员的故意行为或非职业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盗窃、抢劫;

(三)政府有关当局的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

(四)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五)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

(六)火灾、爆炸。

第四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委托人提供的账册、报表、文件或其他资料的损毁、灭失、盗窃、抢劫、丢失;

(二)被保险人被指控对委托人的诬陷或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经法院判决指控成立的;

(三)未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私自接受委托业务或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

(四)被保险人从事的非审计业务;

(五)被保险人或其注册会计师对外担保所承担的连带责任;

(六)他人冒用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的名义执行业务。

第五条 下列各项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对委托人的身体伤害及有形财产的毁损或灭失;

(二)被保险人对委托人的精神损害;

(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或违约金;

(四)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起始日之前执行业务所致的赔偿责任;

(五)被保险人与委托人签定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但依照法律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不在此列;

(六)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xx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七)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每次索赔免赔额。

第六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七条 被保险人应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提供全部在册执业会计师名单,并如实回答保险人就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八条 被保险人应按约定如期缴付保险费,未按约定缴付保险费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在本保险期限内,保险的重要事项变更或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应办理批改手续或增收保险费。

第十条 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缩小或减少损失;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程度。否则,对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获悉可能引起诉讼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书后,应及时送交保险人。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对保险人就有关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进行检查应予以协助,对保险人提出的合理建议,被保险人应认真实施。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中的各项规定,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并要求其执业人员恪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尽责尽力维护委托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七条至第十三条的各项义务,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十五日后终止本保险。

第十五条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自行对索赔方作出的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保险人均不承担责任。必要时,保险人可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对诉讼进行抗辩或处理有关索赔事宜。

第十六条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每次索赔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裁定的或经双方当事人及保险人协调确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索赔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多次索赔的累计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第十七条 保险人根据上述第二条的规定,对每次索赔中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经济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诉讼费用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证明执业人员责任的法律文件、索赔报告、损失清单、执业人员的《注册会计师证书》、与委托人签定的委托合同和其他必要的证明损失性质、原因和程度的单证材料。

第十九条 必要时,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向有关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接受有关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付款或赔款安排或放弃向有关责任方索赔的权利,保险人可以不负赔偿责任或解除本保险。

第二十条 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向有关责任方索赔。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付之日起,取得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在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十条 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有关本保险的争议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保险生效后,被保险人可随时书面申请解除本保险,保险人亦可提前十五天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保险,保险费按日平均计收。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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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协议深圳市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保险,全文共 1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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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执业责任保险协议(深圳市)

甲方:____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

乙方:_________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更好地发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业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就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责任保险条款问题进行研究,共同制定有关条款。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双方确定的条款基础上,对保监会批复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条款》)中不明确和不具体的地方在本协议中作进一步的解释和规定,此解释和规定具有法律效刀。

一、《条款》第三条被保险人定义为:本保险所指被保险人为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正式聘用的注册会计师。

二、《条款》第三条国内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修改为:审计业务是指被保险人出具的审计报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规范和管辖的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管理条例》规定的必须由注册会计师承办的会计报表审计、企业资本验证、企业改组、合并、分立、整顿、解散清算审计、净资产验证、纳税申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三、《条款》第三条利害关系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有权使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投资人,债权人及政府部门。

四、《条款》第三条每次保险事故,是指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因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的过失行为导致出具的审计业务报告失实而向被保险人提出的单个索赔或系列索赔。

五、《条款》第四条修改为:在列明的追溯期开始后,被保险人在承办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过程中,因过失行为造成委托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失,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在保险期内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公司依照本条款及补充条款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六、《条款》第六条删除第十一项,第三项修改为: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私自接纳的审计业务。第五项修改为:被保险人在本保险生效日期之前已知道的索赔情况。第六项修改为:“在保险单规定的追溯期之前被保险人签署的审计报告。”

七、《条款》第八条修改为:“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之内,被保险人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八、《条款》第十六条更改为“投保时,被保险人应向本公司如实填写投保问卷”。

九、《条款》第十八条更改为: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注册会计师人员发生变动,应在一月之内通知本公司。

十、《条款》第二十条更改“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欺诈,隐瞒等恶劣手段侵犯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条款》第二十一条更改为“本公司有权对被保险人的经营风险状况进行风险评估,对本公司提出的经被保险人同意接受的合理建议,被保险人应认真付诸实施。”

十二、此险种在确定追溯期时,采用以下原则,第一年投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险单的保险期限起始日;第二年续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险单的保险期限起始日;第三年续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险单的保险期限起始日……即连续投保,连续计算追溯期。投保人中断保险后重新投保的;追溯期重新计算,即追溯期仅追溯至重新投保后第一张保险单保险期限起始日。追溯期中断时间在一年之内的,经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在加缴中断期间l00%的保险费后,追溯期可追溯到中断之前的第一张保险单保险期限起始日,但对于中断期间已经发生的过失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中断保险行为的,追溯期不可以再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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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保险,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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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执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会计师事务所有效地防范执业风险,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偿付能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及保险事业的发展,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协商有关保险事宜。

第二条 甲乙双方签订本保险协议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全部会员的有关资料,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双方有相互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坚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为其团体会员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被保险人)推荐乙方授权的机构大型商业风险保险部为办理执业责任保险的保险人。

第四条 执业责任保险适用条款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b)》(附件一)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附件二)。具体使用费率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b)费率》(附件三)。乙方同意在标准费率的基础上为甲方会员优惠8%。

第五条 乙方在与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时,将根据具体情况与被保险人协商保险合同内容。对于经营管理良好,业务量大,风险相对较低或连续两年(不包括追溯期)未出险的被保险人,乙方同意在标准费率基础上适当调低费率或给予其他的优惠条件。

第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在甲方会员首次投保约定扩展追溯期时,追溯期费率给予优惠。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一年,则应按照该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60%计算保险费;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两年,则应按照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50%计算保险费;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三年,则应按照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40%计算保险费;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四年,则应按照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28%计算保险费。本条规定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费率不一致时,以本条规定为准。

第七条 保险合同双方对保险赔偿事宜产生争议时,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达成一致的调解结果对保险合同双方具有约束性;各方对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结果时,应提交河南省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鉴定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同意建立不定期联络制度,交流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业务的有关情况,协商解决保险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聘请有关专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协助改进。

第九条 乙方负责对甲方及其会员进行保险业务指导和培训,并设专人协助甲方开展工作。

第十条 乙方在承保业务过程中,除了恶意欺诈及资信情况极差的被保险人外,不得拒绝承保。

第十一条 甲方应要求各被保险人如实填写投保单,并配合乙方做好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协议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和补充,变更和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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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注册会计师考试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2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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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参加注会考试的心理准备

准备注会考试是一个很艰难的过程,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思想准备。比如参加注会考试的动机,是把这个考试当作唯一的就业途径还是为了进一步的提升自己;是职业要求还是兴趣所在。反正我觉得如果不是职业要求,最好不要抱着通过这条途经来就业的想法,兴趣所在,提升自己倒来得轻松自然。

因为注册会计师的高含金量、职业优越性、高难度低通过,社会上很多人为之“伤精挫骨”、“前赴后继”。一个财会、审计专业类考生,花很多精力、下好多功夫也未必能如愿以偿,对于一个非相关专业类考生,可能在这方面的付出会更多。所以考注会,要有坚定的信心和奋斗的决心。

另外,实际中注会行业也不是想象的那么好,所与所之间的恶性竞争、师与师之间的明争暗斗,让一个刚入社的注册会计师有长难展、施才无门。很多人在后来的备考中因为见闻了现实中注会行业的潜在规则而半途而废,做了桩赔本生意。刚刚通过了考试的人也有因为接受不了现实与理想的黑白反差而放弃了最初的美好想法,改投他行。不过他们倒还是取得了一个黄金本本,也算是加重了自身筹码。当然,有很好的社会关系和交际手腕,会好很多。所以这也是要考虑的问题。

报考科目的选择一个想通过注会考试来深度学习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的人来说,那么选报考这些科目就显得更有效率。这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对以后准备会计师考试、资产评估师考试,提高专业水准可谓相得益彰,百利无害。

然而,对于一个铁了心地要通过注会考试的人来说,我觉得要按照由易到难的思路来报考。一般人以一次2到3门为宜。先税法、经济法。如果有会计基础或者有时间补充会计基础,第一次可以连财管一起报考。税法、经济法相对简单,通过率较高,能够在两年内,一来通过这两门的考试,可以摸清注会考试的一些规律,摸索注会备考方法,为以后难道相对较大的考试做好铺垫。二来通过了这两门考试,可以让一个人信心倍增,志气高涨,增强考试动力。三来就算因为后面的考试致使有效期满,由于考试相对较容易,再考也不难。然后是会计、审计。会计和审计虽然难道较大,但是相关性太强,两门一起准备,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可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财管要么是和税法、经济法一起报考,要么是单独拿一年来考试。

不同科目的特征及应对

注会税法、经济法考试要求相对于法律专业考试要低得多,也没有那么灵活。熟悉课本上提到的法律规定,加之做习题以巩固,达到熟记相关数据、处理程序和结果等。注会考试考点可谓是无孔不入,虽然也有相对的重点。重点、难点当然是必须牢固掌握、熟练应对,其它知识点也要铭记于心,只是时间安排倾向于前者。所以熟记法条法规也就成为了税法、经济法学习的重点。

注会会计、审计考试要求比会计师考试要求高得多,主要体现在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上。但是会计和审计考试也不灵活,毕竟它们都有各自的准则。就算是综合题,也是各章节的简单拼凑。因此会计、审计的学习对每一章节都不得马虎。通过多做练习题,加深对每章节知识点的理解和熟练程度。尤其是会计,每年的题型基本上都一个样,按照准则办事。主要就是对题目的反应灵敏度、解题细心度了。因为注会考试时间是相当紧的。所以会计、审计的复习重点在准则。 应该说财管是五门中最难的,因为它最灵活。没有什么法规准则的,就算课本也像是例题讲解。并且财管计算题和综合题计算较复杂繁琐。因此,财管的学习要求对知识点有相当的熟练程度,尤其是对计算公式要理解记忆和应用把握。因为财管计算公式最多,最复杂,考试也就是对这些公式的应用。财管好在综合题并不是很综合,一般都是相对的重点、难点内容,一点一题。比如资本结构、企业价值评估、期权。

各科的相同之处及具体复习思路

总的来说,这五门考试各有各的特征,也有相同的地方。相同之处就在于本身知识点的难度不大,但是考查之细,几乎每一章节都有可能出题;另外就是题量之大,每年都有九成左右的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题,影响了整体通过率。这些共性为我们确定复习思路、制定复习计划提供了帮助。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对于备战注会这么“浩大的工程”来说,更是如此。俗话说“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四回成烂肉”,注会复习也要达到3遍左右。

第一遍复习通过通读全书,重在对科目有整体上的认识和把握,结合辅导教材,基本确定全书重点、难点,辅之做题,记忆并掌握非重点、非难点知识,同时检验看书效率。

第二遍细读每一章节,继续加强对非重点、非难点知识的记忆,有了第一遍的基础,这一阶段花在这上面的时间可以少很多。重点在研究重点、难点之上。对于重点,务必理解记忆,深度把握。这一阶段,做练习题与看课本同等重要。每一个例题,必须认真研究解题思路,将其转化为己有。每一章节的自测题、每一个题目,都要当作是考题,认真对待,用已掌握的解题思路解之,加深理解,总结经验。并且得注意答题时间和答题规范。对于难点,除了像重点知识一样对待外,就是层层剖析,不能很好理解的,就用自己的思路去理解每一个细节,就算这种理解并不妥当,管用就行。还有就是例题的解题思路,难点并不是知识点本身的难以理解,而是不同知识点的整合和如何去解答,就像一道几何证明题一样。因此熟练掌握解题思路和技巧,并能够灵活应用,难点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特别强调这一轮复习当中做练习题的重要性。能够一次性理解、把握的在这一次通过做题就要死死掌握了。发现的未搞懂知识和题型留在第三轮复习。

第三遍的复习算是收官了。有四件事情要做。一、再把全书跑一遍,熟悉课本的结构。二、查漏补缺,继续解决前面留下的难题。三、再一次研究重点、难点、典型案例、例题解题思路。四、做模拟考题和真题。严格按照正规考试来:时间限定、独力思考、闭卷答题、客观阅卷、合理评估。另外就是通过这种考前“正式”测试,统计每一类题型答题时间,不合理之处及时予以调整;答题失败的原因,是马虎大意还是知识点记忆模糊,甚至是根本就不会,然后对症下药。

考试时的答题技巧

由于这个问题很多专家都有建议,且大家都是久经“考”验的,就不在赘述了。

最后祝君备考愉快、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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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保险合同: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会计,全文共 1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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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注册会计职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提高_________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防范能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事业的发展,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在征得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本协议可作为乙方与其被保险人签订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同》的补充说明,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合作范围

甲乙双方合作为甲方的团体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办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适用条款为_________《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二、合作方式

1、在坚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向其会员推荐乙方作为办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人。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全部会员的有关资料。具体保险业务(承保、理赔)由乙方直接与甲方的会员办理,必要时可由甲方出面协调。

3、保险合同双方就保险赔偿事宜产生争议时,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调解结果对保险合同的双方具有约束力。如调解不能达成一致,保险合同双方可提起仲裁或诉讼。

三、保险合同内容说明

(一)除本协议特别约定的事项外,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偿限额、保险费计收等方面内容,均按已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费率规章》办理。

(二)关于追溯期问题

1、追溯期连续投保连续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

2、首次投保的业务,在补交以前年度保险费后可给予追溯期。补交的年份最长不超过3年。在最初连续投保的5个年度内,其追溯期均可扩展至补交保险费的最早年度。

3、投保人中断保险后重新投保,在补交中断期间的保险费后可按最长不超过5年的原则确定追溯期,乙方对中断期间签发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但对中断期间已获悉发生的过失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不承但赔偿责任。

4、本协议签定之前,已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改在乙方投保,已投保年份视同在乙方投保,追溯期连续计算,乙方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三)保险条款中有关词语的解释:

1、被保险人:指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2、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指被保险人正式聘用的注册会计师。

3、委托人:指与被保险人签有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托被保险人为其办理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4、利害关系人: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有权使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使用人。

5、失真:指验资、审计报告具有重大遗漏,或验资、审计结果虚假失实。

6、在追溯期或保险期内完成验资、审计的业务:指验资报告日、审计报告日在保险合同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并已列入投保业务清单的验资、审计业务。

7、非职业行为:被保险人或其注册会计师以普通民事主体身份所实施的与其法定职责无关的任何行为,如交通肇事、购置办公用品、租赁房屋以及与职责无关的民事侵权行为等。

8、私自接受委托业务:指注册会计师所接受的业务未经过被保险人登记、认可,或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兼职所接受的业务。

9、协议约定的责任:本条款中协议所约定的责任指被保险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协议所特别约定的、超出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的民事责任。

10、首次索赔:委托方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于追溯期内所完成的业务提出索赔,第一次提出索赔的时间必须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予以负责。对于起保日期之前,被保险人已就某项业务接到索赔,视为保险期限开始之前索赔已提出,即使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又因此项业务接到索赔,保险人不予赔偿。

11、他人冒用被保险人的名义执业:被保险人及其雇员以外的机构或个人,冒用被保险人或与被保险人签订劳动合同人的名义执行业务,因被保险人对此项业务没有保险利益,保险人不予负责。

12、过失与故意:本条款中的疏忽与过失均指过失。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四、保险服务

(一)全过程服务:乙方应积极与甲方的会员进行业务合作。乙方做到具体业务专人负责,承保前设计承保方案,承保后定期回访。保险期限内,与被保险人保持密切联系,为被保险人提供全过程的保险服务。

(二)理赔服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索赔单证齐全,保险合同双方就赔款金额达成一致的,保险人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如单证不齐,但保险责任明确,损害事实清楚,保险人可预付部分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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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保险,全文共 2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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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更好地发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业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就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责任保险条款问题进行研究,共同制定有关条款。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在双方确定的条款基础上,对保监会批复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条款》)中不明确和不具体的地方在本协议中作进一步的解释和规定,此解释和规定具有法律效刀。

一、《条款》第三条被保险人定义为:本保险所指被保险人为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正式聘用的注册会计师。

二、《条款》第三条国内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修改为:审计业务是指被保险人出具的审计报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规范和管辖的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管理条例》规定的必须由注册会计师承办的会计报表审计、企业资本验证、企业改组、合并、分立、整顿、解散清算审计、净资产验证、纳税申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三、《条款》第三条利害关系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有权使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投资人,债权人及政府部门。

四、《条款》第三条每次保险事故,是指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因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的过失行为导致出具的审计业务报告失实而向被保险人提出的单个索赔或系列索赔。

五、《条款》第四条修改为:在列明的追溯期开始后,被保险人在承办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过程中,因过失行为造成委托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失,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在保险期内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公司依照本条款及补充条款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六、《条款》第六条删除第十一项,第三项修改为: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私自接纳的审计业务。第五项修改为:被保险人在本保险生效日期之前已知道的索赔情况。第六项修改为:“在保险单规定的追溯期之前被保险人签署的审计报告。”

七、《条款》第八条修改为:“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之内,被保险人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八、《条款》第十六条更改为“投保时,被保险人应向本公司如实填写投保问卷”。

九、《条款》第十八条更改为: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注册会计师人员发生变动,应在一月之内通知本公司。

十、《条款》第二十条更改“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欺诈,隐瞒等恶劣手段侵犯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条款》第二十一条更改为“本公司有权对被保险人的经营风险状况进行风险评估,对本公司提出的经被保险人同意接受的合理建议,被保险人应认真付诸实施。”

十二、此险种在确定追溯期时,采用以下原则,第一年投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险单的保险期限起始日;第二年续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险单的保险期限起始日;第三年续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险单的保险期限起始日……即连续投保,连续计算追溯期。投保人中断保险后重新投保的;追溯期重新计算,即追溯期仅追溯至重新投保后第一张保险单保险期限起始日。追溯期中断时间在一年之内的,经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在加缴中断期间l00%的保险费后,追溯期可追溯到中断之前的第一张保险单保险期限起始日,但对于中断期间已经发生的过失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中断保险行为的,追溯期不可以再恢复。

被保险人在交纳了当年度保险费和补交了投保前一年度的保险费时,第一年投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张保险单的保险期限前一年;以后年度投保时,类推。

被保险人在交纳了当年度保险费和补交了投保前二年度的保险费时,第一年投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张保险单的保险期限;以后年度投保时,类推。

被保险人在交纳了当年度保险费和补交了投保前三年度的保险费时,第一年投保时,追溯追溯至第一张保险单的保险期限前三年;以后年度投保时,类推。

十三、被保险人发生赔偿后,向本公司提出申请,并按比例补交相应的保险费,可以将累计赔偿限额恢复。但恢复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

十四、在保险期内,如被保险人宣布歇业、经营期满注销或被主管部门撤销,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在列明的追溯期开始后,因过失行为造成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的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在宣布歇业、经营期满注销或撤销之日起三年内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索赔的,本公司在本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如五年内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索赔的,被保险人交纳年保费的20%后,本公司在本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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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注册会计师执业风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1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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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以《_____》、《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本着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基础上,共同发展连锁事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作方式  1.甲方必须接受乙方的经营理念、营销模式,并自愿成为乙方的网络会员;  2.对于注册商家,甲方提供场地和全部商品,乙方提供管理软件、套装产品,双方协商进货渠道及进货价格。对于加盟商家,甲方提供场地,支付乙方________万元,乙方给甲方________万元的产品和管理软件及电脑设备;  3.甲方必须接受乙方会员持________消费券在其店内消费,每月末甲方可持收到的乙方会员消费券到当地________商务中心或指定加盟店兑换现金;  4.甲方在销售乙方套装产品的同时在征得乙方同意后也可把自己的产品加入到乙方产品套装里销售。参与乙方套装的甲方产品的BV值、进销价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5.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会员在甲方消费时甲方按积分率________%为乙方会员积分,甲方根据乙方会员在其店内的消费额在每月________号准时向乙方交纳网络管理费;(网络管理费=消费额_________积分率)  6.甲方零售乙方产品按零售价的________%提成。

二、费用支出  1.促销支出:一切促销费用由双方协商按比例支出,甲方付________% ,乙方付________%。支出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甲方如_____进行广告促销时,必须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请并备案,由乙方同意后方可执行,且费用自负。如甲方擅自进行广告促销活动影响乙方整体形象和利益,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2.营运支出:乙方向甲方配送产品产生的运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3.积分奖励支出:由乙方全部支出;  4.甲方工作人员工资由甲方支付。

三、结算方式  甲方从乙方现款进货。

四、退换货方式  1.食品类商品一经售出不能退换;  2.非食品类产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退换货。

五、财务制度  由甲、乙双方按照网络经营体系规定进行统一财务结算。会员积分由乙方计算。

六、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① 必须按乙方制定的商品零售价和积分进行销售;②负责办理本店在本辖区所需的一切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消防安全证);  2.乙方权利与义务:①负责对甲方进行培训,并进行指导监督和提出合理建议;②协助甲方在常规条件下的调、退换货服务。

七、合同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为止。

八、合同的终止,解除与变更  1.在合同期满或中途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视为合同终止;  2.在合同期内,如甲方由于各种原因无意经营时,应提前________个月通知乙方,待乙方认可后办理解约手续,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  3.合同期满时,由双方结清各项债权、债务后,甲方须归还乙方所有文件、设备、物品、_____、服务标志及其他相关资料;  4.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共同修改、变更、协商后形成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一方发生违约,产生纠纷时,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由于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法律的变动等不可抗力因素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免于追究责任。

十、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号:__________ 工商注册号: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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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注册会计师执业风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2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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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提高_________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防范能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事业的发展,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在征得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本协议可作为乙方与其被保险人签订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同》的补充说明,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合作范围

甲乙双方合作为甲方的团体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办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适用条款为_________《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二、合作方式

1、在坚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向其会员推荐乙方作为办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人。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全部会员的有关资料。具体保险业务(承保、理赔)由乙方直接与甲方的会员办理,必要时可由甲方出面协调。

3、保险合同双方就保险赔偿事宜产生争议时,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调解结果对保险合同的双方具有约束力。如调解不能达成一致,保险合同双方可提起仲裁或诉讼。

三、保险合同内容说明

(一)除本协议特别约定的事项外,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偿限额、保险费计收等方面内容,均按已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费率规章》办理。

(二)关于追溯期问题

1、追溯期连续投保连续计算,最长不超过________年。

2、首次投保的业务,在补交以前年度保险费后可给予追溯期。补交的年份最长不超过________年。在最初连续投保的5个年度内,其追溯期均可扩展至补交保险费的最早年度。

3、投保人中断保险后重新投保,在补交中断期间的保险费后可按最长不超过________年的原则确定追溯期,乙方对中断期间签发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但对中断期间已获悉发生的过失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不承但赔偿责任。

4、本协议签定之前,已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改在乙方投保,已投保年份视同在乙方投保,追溯期连续计算,乙方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三)保险条款中有关词语的解释:

1、被保险人:指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2、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指被保险人正式聘用的注册会计师。

3、委托人:指与被保险人签有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托被保险人为其办理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4、利害关系人: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有权使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使用人。

5、失真:指验资、审计报告具有重大遗漏,或验资、审计结果虚假失实。

6、在追溯期或保险期内完成验资、审计的业务:指验资报告日、审计报告日在保险合同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并已列入投保业务清单的验资、审计业务。

7、非职业行为:被保险人或其注册会计师以普通民事主体身份所实施的与其法定职责无关的任何行为,如交通肇事、购置办公用品、租赁房屋以及与职责无关的民事侵权行为等。

8、私自接受委托业务:指注册会计师所接受的业务未经过被保险人登记、认可,或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兼职所接受的业务。

9、协议约定的责任:本条款中协议所约定的责任指被保险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协议所特别约定的、超出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的民事责任。

10、首次索赔:委托方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于追溯期内所完成的业务提出索赔,第一次提出索赔的时间必须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予以负责。对于起保日期之前,被保险人已就某项业务接到索赔,视为保险期限开始之前索赔已提出,即使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又因此项业务接到索赔,保险人不予赔偿。

11、他人冒用被保险人的名义执业:被保险人及其雇员以外的机构或个人,冒用被保险人或与被保险人签订劳动合同人的名义执行业务,因被保险人对此项业务没有保险利益,保险人不予负责。

12、过失与故意:本条款中的疏忽与过失均指过失。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四、保险服务

(一)全过程服务:乙方应积极与甲方的会员进行业务合作。乙方做到具体业务专人负责,承保前设计承保方案,承保后定期回访。保险期限内,与被保险人保持密切联系,为被保险人提供全过程的保险服务。

(二)理赔服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索赔单证齐全,保险合同双方就赔款金额达成一致的,保险人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如单证不齐,但保险责任明确,损害事实清楚,保险人可预付部分赔款。

(三)风险管理服务

1、乙方将不定期的与甲方召开风险管理会议,聘请有关专家对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协助改进。

2、乙方可负责为被保险人员工提供保险培训,提高风险意识。

3、乙方可负责向被保险人提供其他类似项目的风险管理经验及损失信息,共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四)乙方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悉的被保险人的有关业务和财产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五)乙方与甲方共同定期组织被保险人进行交流。

(六)乙方每年定期组织被保险人(人数视被保险人规模而定)开展国内外学习交流。

五、协议的变更或补充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经甲方会员认可,可对本协议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或补充,变更或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协议中的各项约定。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协议终止

如一方要求终止本协议,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确认,合同终止。如不提出终止,协议持续有效。

八、附则

(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与原已备案的保险条款存在差异时,由乙方负责及时向有关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原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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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保险,全文共 2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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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提高_________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防范能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事业的发展,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在征得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本协议可作为乙方与其被保险人签订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同》的补充说明,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合作范围

甲乙双方合作为甲方的团体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办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适用条款为_________《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二、合作方式

1.在坚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向其会员推荐乙方作为办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人。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全部会员的有关资料。具体保险业务(承保、理赔)由乙方直接与甲方的会员办理,必要时可由甲方出面协调

3.保险合同双方就保险赔偿事宜产生争议时,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调解结果对保险合同的双方具有约束力。如调解不能达成一致,保险合同双方可提起仲裁或诉讼。

三、保险合同内容说明

(一)除本协议特别约定的事项外,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偿限额、保险费计收等方面内容,均按已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费率规章》办理。

(二)关于追溯期问题

1.追溯期连续投保连续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

2.首次投保的业务,在补交以前年度保险费后可给予追溯期。补交的年份最长不超过3年。在最初连续投保的5个年度内,其追溯期均可扩展至补交保险费的最早年度。

3.投保人中断保险后重新投保,在补交中断期间的保险费后可按最长不超过5年的原则确定追溯期,乙方对中断期间签发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但对中断期间已获悉发生的过失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不承但赔偿责任。

4.本协议签定之前,已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改在乙方投保,已投保年份视同在乙方投保,追溯期连续计算,乙方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三)保险条款中有关词语的解释:

1.被保险人:指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2.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指被保险人正式聘用的注册会计师。

3.委托人:指与被保险人签有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托被保险人为其办理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4.利害关系人: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有权使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使用人。

5.失真:指验资、审计报告具有重大遗漏,或验资、审计结果虚假失实。

6.在追溯期或保险期内完成验资、审计的业务:指验资报告日、审计报告日在保险合同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并已列入投保业务清单的验资、审计业务。

7.非职业行为:被保险人或其注册会计师以普通民事主体身份所实施的与其法定职责无关的任何行为,如交通肇事、购置办公用品、租赁房屋以及与职责无关的民事侵权行为等。

8.私自接受委托业务:指注册会计师所接受的业务未经过被保险人登记、认可,或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兼职所接受的业务。

9.协议约定的责任:本条款中协议所约定的责任指被保险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协议所特别约定的超出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的民事责任

10.首次索赔:委托方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于追溯期内所完成的业务提出索赔,第一次提出索赔的时间必须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予以负责。对于起保日期之前,被保险人已就某项业务接到索赔,视为保险期限开始之前索赔已提出,即使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又因此项业务接到索赔,保险人不予赔偿。

11.他人冒用被保险人的名义执业:被保险人及其雇员以外的机构或个人,冒用被保险人或与被保险人签订劳动合同人的名义执行业务,因被保险人对此项业务没有保险利益,保险人不予负责。

12.过失与故意:本条款中的疏忽与过失均指过失。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四、保险服务

(一)全过程服务:乙方应积极与甲方的会员进行业务合作。乙方做到具体业务专人负责,承保前设计承保方案,承保后定期回访。保险期限内,与被保险人保持密切联系,为被保险人提供全过程的保险服务。

(二)理赔服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索赔单证齐全,保险合同双方就赔款金额达成一致的,保险人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如单证不齐,但保险责任明确,损害事实清楚,保险人可预付部分赔款。

(三)风险管理服务

1.乙方将不定期的与甲方召开风险管理会议,聘请有关专家对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协助改进。

2.乙方可负责为被保险人员工提供保险培训,提高风险意识。

3.乙方可负责向被保险人提供其他类似项目的风险管理经验及损失信息,共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四)乙方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悉的被保险人的有关业务和财产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五)乙方与甲方共同定期组织被保险人进行交流。

(六)乙方每年定期组织被保险人(人数视被保险人规模而定)开展国内外学习交流。

五、协议的变更或补充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经甲方会员认可,可对本协议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或补充,变更或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协议中的各项约定。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协议终止

如一方要求终止本协议,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确认,合同终止。如不提出终止,协议持续有效。

八、附则

(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与原已备案的保险条款存在差异时,由乙方负责及时向有关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原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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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保险,全文共 1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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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会计师事务所有效地防范执业风险,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偿付能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及保险事业的发展,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协商有关保险事宜。

第二条 甲乙双方签订本保险协议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全部会员的有关资料,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双方有相互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坚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为其团体会员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被保险人)推荐乙方授权的机构大型商业风险保险部为办理执业责任保险的保险人。

第四条 执业责任保险适用条款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b)》(附件一)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附件二)。具体使用费率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b)费率》(附件三)。乙方同意在标准费率的基础上为甲方会员优惠8%。

第五条 乙方在与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时,将根据具体情况与被保险人协商保险合同内容。对于经营管理良好,业务量大,风险相对较低或连续两年(不包括追溯期)未出险的被保险人,乙方同意在标准费率基础上适当调低费率或给予其他的优惠条件。

第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在甲方会员首次投保约定扩展追溯期时,追溯期费率给予优惠。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一年,则应按照该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60%计算保险费;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两年,则应按照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50%计算保险费;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三年,则应按照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40%计算保险费;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四年,则应按照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28%计算保险费。本条规定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费率不一致时,以本条规定为准。

第七条 保险合同双方对保险赔偿事宜产生争议时,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达成一致的调解结果对保险合同双方具有约束性;各方对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结果时,应提交河南省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鉴定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同意建立不定期联络制度,交流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业务的有关情况,协商解决保险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聘请有关专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协助改进。

第九条 乙方负责对甲方及其会员进行保险业务指导和培训,并设专人协助甲方开展工作。

第十条 乙方在承保业务过程中,除了恶意欺诈及资信情况极差的被保险人外,不得拒绝承保。

第十一条 甲方应要求各被保险人如实填写投保单,并配合乙方做好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协议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和补充,变更和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b)》(略)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略)

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b)费率》(略)

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投保单样本》(略)

5.《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保险单样本》(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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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注册会计师考试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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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成为一个注册会计师,就要在5年内通过全科(共5科)考试。我的感悟是:第一,注会考试很难;第二,想在一两年内全科通过更难。当初,我在报考时也充满了当年通过全部5科的雄心壮志(事实是每年全国只有不到20人可以当年全科通过),结果到复习时就知道自己错得很厉害,所以强烈建议考友每次不要报两科以上。

复习书一定要用当年的新版,辅导书最好选当年5、6月份出版的。如果还有前一年的课本就再好不过了,因为每一年课本更新的部分都是考试的重点,对照起来看自然事半功倍。另外参加一个比较有口碑的辅导班也是过关的不二法门。

审计:强化记忆

据考纲说“《审计》科目的考试以‘全面考核,突出重点,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考查考生的实务操作能力’为命题原则”,就个人的亲身经历来看,通过审计的唯一好方法就是“背”,或曰“在理解的基础上背诵”(其实只要你背下来了就一定能理解)。

审计重点在前面几章,关于基本审计概念、理论的内容以及最后几章关于完成审计工作和审计报告的内容,至于中间几章关于各个循环的具体审计程序,只要知道每个循环的一些重点内容、理解其精神就够了。考前要特别注意审计报告的部分,多做题,应该很顺利地PASS(前提是你的会计还不错。)。

经济法:背书、背题

实话实说,经济法是比较注重法律知识理解和实际应用的一门。但令人郁闷的是,经济法考试的特点之一是试题涵盖了考试大纲以及辅导教材所有章的内容(记住是“所有章”)。换句话说,整本书你得全背。当然,可以把类似的东西联系起来记忆,如股票、债券、基金、上市条件等等。

会计:投资、合并报表是重点

注册会计师的《会计》这一科,可称得上是第一杀手。会计书最厚,内容最多,要充分做好吃苦和受打击的准备。想要不经历“一番寒彻骨”,就要“梅花扑鼻香”是绝对不可能的。总的来说投资、合并报表等是永恒的重点,当然每年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也很重要。虽然不太愿意承认,不过有些重点确实是没办法的事,属于下了工夫也白费。

财务成本管理:多多做习题

首先要说的是财务成本管理考试的通过率很低,但说它很难考却也未必。就我的感觉来看,应该说“风险与机遇并存”。财务成本管理考试考核全面,题量较大,而且注重实际。所谓“实际”,主要是考查财务数量分析的操作能力(其实多是纸上谈兵的东东),因而试题中的计算量比较大。所以只要多做习题就OK了。当然计算会相对复杂一些,不过只要平时注意理解概念也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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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保险,全文共 4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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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职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提高_________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防范能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事业的发展,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在征得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本协议可作为乙方与其被保险人签订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同》的补充说明,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合作范围

甲乙双方合作为甲方的团体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办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适用条款为_________《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二、合作方式

1、在坚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向其会员推荐乙方作为办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人。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全部会员的有关资料。具体保险业务(承保、理赔)由乙方直接与甲方的会员办理,必要时可由甲方出面协调。

3、保险合同双方就保险赔偿事宜产生争议时,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调解结果对保险合同的双方具有约束力。如调解不能达成一致,保险合同双方可提起仲裁或诉讼。

三、保险合同内容说明

(一)除本协议特别约定的事项外,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偿限额、保险费计收等方面内容,均按已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费率规章》办理。

(二)关于追溯期问题

1、追溯期连续投保连续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

2、首次投保的业务,在补交以前年度保险费后可给予追溯期。补交的年份最长不超过3年。在最初连续投保的5个年度内,其追溯期均可扩展至补交保险费的最早年度。

3、投保人中断保险后重新投保,在补交中断期间的保险费后可按最长不超过5年的原则确定追溯期,乙方对中断期间签发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但对中断期间已获悉发生的过失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不承但赔偿责任。

4、本协议签定之前,已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改在乙方投保,已投保年份视同在乙方投保,追溯期连续计算,乙方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三)保险条款中有关词语的解释:

1、被保险人:指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2、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指被保险人正式聘用的注册会计师。

3、委托人:指与被保险人签有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托被保险人为其办理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4、利害关系人: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有权使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使用人。

5、失真:指验资、审计报告具有重大遗漏,或验资、审计结果虚假失实。

6、在追溯期或保险期内完成验资、审计的业务:指验资报告日、审计报告日在保险合同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并已列入投保业务清单的验资、审计业务。

7、非职业行为:被保险人或其注册会计师以普通民事主体身份所实施的与其法定职责无关的任何行为,如交通肇事、购置办公用品、租赁房屋以及与职责无关的民事侵权行为等。

8、私自接受委托业务:指注册会计师所接受的业务未经过被保险人登记、认可,或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兼职所接受的业务。

9、协议约定的责任:本条款中协议所约定的责任指被保险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协议所特别约定的、超出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的民事责任。

10、首次索赔:委托方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于追溯期内所完成的业务提出索赔,第一次提出索赔的时间必须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予以负责。对于起保日期之前,被保险人已就某项业务接到索赔,视为保险期限开始之前索赔已提出,即使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又因此项业务接到索赔,保险人不予赔偿。

11、他人冒用被保险人的名义执业:被保险人及其雇员以外的机构或个人,冒用被保险人或与被保险人签订劳动合同人的名义执行业务,因被保险人对此项业务没有保险利益,保险人不予负责。

12、过失与故意:本条款中的疏忽与过失均指过失。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四、保险服务

(一)全过程服务:乙方应积极与甲方的会员进行业务合作。乙方做到具体业务专人负责,承保前设计承保方案,承保后定期回访。保险期限内,与被保险人保持密切联系,为被保险人提供全过程的保险服务。

(二)理赔服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索赔单证齐全,保险合同双方就赔款金额达成一致的,保险人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如单证不齐,但保险责任明确,损害事实清楚,保险人可预付部分赔款。

(三)风险管理服务

1、乙方将不定期的与甲方召开风险管理会议,聘请有关专家对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协助改进。

2、乙方可负责为被保险人员工提供保险培训,提高风险意识。

3、乙方可负责向被保险人提供其他类似项目的风险管理经验及损失信息,共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四)乙方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悉的被保险人的有关业务和财产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五)乙方与甲方共同定期组织被保险人进行交流。

(六)乙方每年定期组织被保险人(人数视被保险人规模而定)开展国内外学习交流。

五、协议的变更或补充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经甲方会员认可,可对本协议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或补充,变更或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协议中的各项约定。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协议终止

如一方要求终止本协议,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确认,合同终止。如不提出终止,协议持续有效。

八、附则

(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与原已备案的保险条款存在差异时,由乙方负责及时向有关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原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附件一: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第一条 凡依法设立的各会计师事务所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第二条 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承办审计业务时,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该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首次在本保险期限内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并经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时,保险人负责赔偿。

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诉讼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与上述经济赔偿的每次索赔赔偿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的每次索赔赔偿限额。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经济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三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员的故意行为或非职业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动乱、盗窃、抢劫;

(三)政府有关当局的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

(四)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五)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

(六)火灾、爆炸。

第四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委托人提供的账册、报表、文件或其他资料的损毁、灭失、盗窃、抢劫、丢失;

(二)被保险人被指控对委托人的诽谤或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经法院判决指控成立的;

(三)未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私自接受委托业务或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

(四)被保险人从事的非审计业务;

(五)被保险人或其注册会计师对外担保所承担的连带责任;

(六)他人冒用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的名义执行业务。

第五条 下列各项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对委托人的身体伤害及有形财产的毁损或灭失;

(二)被保险人对委托人的精神损害;

(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或违约金;

(四)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起始日之前执行业务所致的赔偿责任;

(五)被保险人与委托人签定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但依照法律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不在此列;

(六)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2019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七)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每次索赔免赔额。

第六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七条 被保险人应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提供全部在册执业会计师名单,并如实回答保险人就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八条 被保险人应按约定如期缴付保险费,未按约定缴付保险费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在本保险期限内,保险的重要事项变更或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应办理批改手续或增收保险费。

第十条 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缩小或减少损失;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程度。否则,对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获悉可能引起诉讼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书后,应及时送交保险人。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对保险人就有关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进行检查应予以协助,对保险人提出的合理建议,被保险人应认真实施。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中的各项规定,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并要求其执业人员恪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尽责尽力维护委托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七条至第十三条的各项义务,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十五日后终止本保险。

第十五条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自行对索赔方作出的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保险人均不承担责任。必要时,保险人可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对诉讼进行抗辩或处理有关索赔事宜。

第十六条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每次索赔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裁定的或经双方当事人及保险人协调确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索赔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多次索赔的累计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第十七条 保险人根据上述第二条的规定,对每次索赔中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经济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诉讼费用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证明执业人员责任的法律文件、索赔报告、损失清单、执业人员的《注册会计师证书》、与委托人签定的委托合同和其他必要的证明损失性质、原因和程度的单证材料。

第十九条 必要时,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向有关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接受有关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付款或赔款安排或放弃向有关责任方索赔的权利,保险人可以不负赔偿责任或解除本保险。

第二十条 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向有关责任方索赔。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付之日起,取得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在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十条 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有关本保险的争议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保险生效后,被保险人可随时书面申请解除本保险,保险人亦可提前十五天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保险,保险费按日平均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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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注册会计师协会年度工作总结与工作规划_工作汇报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4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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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协会年度工作总结与工作规划

注册会计师协会年度工作总结与工作规划 一、~年度工作 ~年度,协会在抓好政治学习、搞好廉政建设、加深对“xx大”会议精神理解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鼓励中介机构发展,边发展边规范,以规范促发展;加强监督,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行业诚信建设”这一中心,采取多种措施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各项工作,并全面完成了厅“青财函字[~]51号”文件下达的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了行业自律性管理体制工作 在协会行政职能交接后,~年度协会重点工作是依据“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原则,建立“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和自我协调”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按照厅领导关于在注册会计师管理方面拿出几条操作办法的批示,在加强内部惩戒、执业人员维权和执业人员申诉工作管理的基础上,及时出台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内部检查办法,同时建立了事务所执业的报备制度,促使了行业自律性管理体制的落实。 (二)落实了《xx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诚信建设实施意见》 该办法自XX年推行以来,得到了广大行业同仁的积极拥护,搞好诚信建设符合事务所的执业原则和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所以~年协会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不动摇,以张光荣厅长关于鼓励发展中介机构的工作思路不变的指导思想,把行业诚信建设的这一工作思路具体体现在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考试、培训、注册、监管、标准建设、技术指导等具体工作之中,并在年内建立起了诚信档案制度,切实把诚信建设落到了实处。 (三)规范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 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机制是关系到行业发展前途的大事,是提高执业质量和保障事务所永续发展的前提。~年协会带领全行业树立起以人为本、从严治所的管理理念,坚持以尊重人为出发点、以发展人为目标,倡导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激励人、发展人的作风,积极创造了一种凝聚、培养、关心人的工作环境和宽松的工作氛围,在全行业初步建立起了一个进取、激励、公平的用人机制。增强了事务所的凝聚力,培养注册会计师后续人才。 (四)加强制度建设,抓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教育培训工作 搞好培训工作是提高事务所执业质量的前提,协会在年初工作计划中就把培训工作列为全年的工作重点之一。为搞好后续教育培训工作,协会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切实落实好培训制度,将培训工作同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未完成培训课时的注册会计师在年检时坚决不予以通过;二是协会为支持州县事务所的培训,决定州县事务所学员的食宿费由协会负担,多方面调动事务所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三是严格课堂纪律,实行点名制度,保证培训取得预期效果。通过采取上述手段,有力的保证了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了搞好培训工作,协会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从中央财经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选派优秀教师担任师资,分别讲授了审计风险及其防范、风险导向审计、小规模企业报表审计风险控制、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及案例分析、司法会计的理论与实务和塑造高效团队和职业道德建设等内容,培训内容既与注册会计师业务操作紧密联系,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又紧扣行业形势,深入浅出的阐述了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向,参加培训的学员,尤其是各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深感受益匪浅。授课老师高水平的理论阐述和精彩的案例分析,得到了学员的好评。 搞好培训工作,是协会适应形势,提高服务水平迈出的坚实一步。今后,随着中注协远程教育网络的开通,培训方式将有大的改变,协会将适时转变培训思路,调整培训方案,进一步为会员做好服务工作,并将执业人员的后续教育培训工作做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 (五)切实做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 按照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严肃纪律、严格要求、精心准备、万无一失”的要求,在财政厅领导的关心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结束。在考试组织方面:一是财政厅成立了以主管厅长为主任的 “xx省财政厅第十三届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考委会”)及其下设的xx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考办设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并明确考委会及考办职责,以便各司其职;二是报名工作开始之前,在《xx日报》、《西海都市报》等省内主要宣传媒体上发布报名广告,提高宣传力度;三是加强对考办工作人员的培训,在报名工作中分工明确,职责到位,提高每一个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在考试实施方面,为了保证考试万无一失。一是认真选聘监考人员,在考试举行之前,认真培训监考人员学习考试操作规程,保证监考工作的严肃性;二是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实施工作的通知》(财考办[~]154号)要求办理,环环相扣,没有出现差错。 高标准、严要求,保证考场纪律。为维护国家考试的社会信誉,省保密局的领导自始至终参与了今年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从试卷的出库、分发到试卷的密封、回收、入库,都有保密局的领导监督,一方面促进了我们工作的规范性,另一方面也保证了考试的严肃性。 考试期间考场秩序良好,应试人员遵守考场纪律,没有发现违纪、作弊等现象;考场监考人员认真负责,各项工作都能按照考试操作规程要求进行。 (六)认真做好注册管理和年检工作,搞好队伍建设 进一步完善注册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了对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的年检,将个人资格年检和机构年检相结合、与后续教育培训相结合、与人事档案管理相结合,进而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以达到搞好队伍建设的目的。 (七)继续净化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 行业执业环境在最近几年逐渐好转,但行政干预、压价收费、给予客户回扣,部分执业人员不遵守职业道德、出具虚假验资、审计报告等不正当竞争现象仍然存在,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中介服务市场。对此,协会加强了与省纪委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力争在明年开展一次执业环境的清理整顿行动,对遵守道德、诚信为本的事务所营造一个公平、宽松的执业环境

。 (八)完成了全省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工作 ~年我省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省27家需要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材料基本上报送完备,审查验收工作也基本完成,将在年底之前向社会公布完成脱钩改制的社会中介机构名单,至此此项工作将得以全面完成。 (九)为了进一步推动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壮大,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形象,我们在给中介机构创造良好执业环境、促使提高执业质量的同时,经过积极努力,调整了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这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与壮大提供根本性的保证。 ~年厅里下达给协会的工作目标虽已完成,但是也存在许多的问题和不足。存在的问题有协会自身班子弱的问题,也有会计师事务所自身发展不规范的问题,更有整个社会执业环境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根据光荣厅长在传达省委常委会精神会议上强调的“结合财政部相关精神,认真思考,进一步明确明年的工作思路,安排好明年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对一些问题作深入研究,找出问题的关键所在,切实做好~年的工作。 二、~年度工作安排 (一)抓好行业诚信建设,维护行业执业形象 落实贯彻好《xx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诚信建设实施意见》是协会长期重点工作。这不仅符合会计师(资产评估)事务所执业原则的需要,更能体现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以及体现行业形象的需要。所以,协会将坚定不移地把行业诚信建设的这一工作贯彻好、落实好!并具体体现在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考试培训、注册、年检管理、业务监管、行业惩戒、标准建设、技术指导、行政审批等工作之中。 (二)规范会计师(资产评估)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执(从)业人员的管理 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是关系到行业发展前途的大事,是提高执业质量和保障事务所永续发展的前提。~年协会将继续带领全行业树立以人为本、从严治所的理念,坚持以尊重人为出发点、以发展人为目标,倡导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激励人、发展人的作风,积极创造一种凝聚、培养、关心人的工作环境和融洽的工作氛围,在全行业建立并巩固一个进取、激励、公平的用人机制。协会将通过加强执(从)业人员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来实现上述目标。 (三)建立行业自律公约、落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报备制度 在目前的执业环境下,制定行业自律公约是非常必要的一项工作。~年协会将制定出包括收费价格在内的行业自律公约,以此遏制不平等竞争、压价收费等不正常现象的蔓延,致力于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自身素质。与此同时,实行业务报备制度,把可能出现的执业质量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使事务所执业行为朝着科学、健康、规范的方向发展。另外,建立起政府——协会——中介机构之间的沟通渠道,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维护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四)几项具体工作 1、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复查工作,7月初做好有关所停业整顿情况的审查工作,在9、10月份继续按照中注协、中评协的要求开展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2、做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及按照“三严一保”的要求实施好考试工作;加强执(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后续教育工作,并完善培训和后续教育制度,在7—8月份继续举办全省执(从)业人员后续教育培训班;并根据中注协的要求适时举办远程教育视频(同步学习)培训班;组织安排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和业务骨干参加三个国家会计学院的培训工作。 3、搞好“注册两师”的年检工作,指导被撤销的格尔木诚信所的终止清算、人员安排以及被延期的江源、西宁振青事务所的规范运作工作。 4、清理挂名、未参加后续教育培训的执业人员;清理事务所擅自违规设立业务代办点以及乱设分所的现象;及时清理对已设分支机构但执业人员不到位或委托他人招揽业务的现象。 5、加强非执业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的档案管理,利用网络资源建立非执业会员的基本信息,保证将行业发展状况和信息资料分发到每一个非执业会员的手中。同时加强一般从业人员的档案管理,督促事务所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为一般从业人员建立“三金”等生活保障制度,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保障其合法权益。 6、继续做好《注协信息》的编辑和发行工作,在提高刊物质量的同时,加大行业宣传力度,使之成为宣传注册会计师的一个文明窗口。 7、召开协会换届大会,保证各项议程~完成;表彰行业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调动执(从)业人员搞好工作的积极性。办好全行业执(从)业人员运动会,活跃执(从)业人员文化生活,增强行业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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