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航空保险案例分析(热门20篇)

浏览

2229

范文

1000

班主任个别教育案例分析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班主任,全文共 939 字

+ 加入清单

一个星期五的早上,我班有个学生来办公室向我报告说我班的张星宇骂查浩男(张星宇是一个在各方面表现都很一般的同学,而且还经常喜欢惹点小事,但挺聪明,就是没把聪明用对地方;查浩男同学是个各方面表现都很优秀的孩子,各科老师都很喜欢他。),于是我就把这两个学生叫到了办公室。当我问张星宇同学为什么要骂查浩男同学时,他用一种很无助很自卑又带有点讽刺的语气说:“他是谁呀?我怎么敢惹他哟?”他的回答很让我吃惊,也引起了我的深思:首先我觉得在他的内心深处他很自卑,感觉自己无法和查浩男这类同学相比,把自己看得很低;其次,他认为成绩好的同学拥有某种特权,而他没有,话语中有种酸酸溜溜的感觉。我认为学生有这种心态是不正常的,因此,那天我并没有像平时那样打破砂锅问到底,去调查他们闹矛盾的真相,而是告诉他查浩男同学跟他一样,只要他愿意,肯努力,他也会像查浩男一样优秀的,令别人羡慕的。 自此以后,我很留意这个学生,只要他有一点好的表现,我都会告诉他,“你看,做的很好呀!嗯,有进步!对,就是这样的!要对自己有信心„„”渐渐地他不但在各方面表现的积极多了,成绩也有了明显的进步。孩子的心理有时真的很微妙,如果,我那天跟平时一样给他批评一顿或骂一顿,也许那个孩子会继续自卑下去,他的心里可能永远有一个角落是阴暗的。老师们,给孩子们点阳光让他们灿烂吧!

心得:有人认为,后进生是“生成的眉毛长成的像,落后面貌变不了样。班主任再怎么努力,也是瞎子点灯——白费蜡”。我却不这样看,关键是采取什么方法,用什么样的态度去做转化工作。对待后进生,首先要抱正确的态度,要正确地看待和估价后进生。他们的“后进”并非一成不变,在他们身上也会有潜在的闪光点。这就要求班主任要具备敏锐的洞察能力,善于寻找和挖掘其上进的火花。一旦发现,就要充分肯定,大力培养。要尽一切可能树立他们的自信心,帮助他们克服自卑感,调整心理状态,使他们的优点和积极因素得到发扬光大。 实践证明,尊重和爱护,启发和诱导,是转化后进生行之有效的措施。对于类似的学生,切不可动辄批评、指责,更不能动不动就向家长告状。伤了他的自尊心,结果往往会适得相反。相反,我们用慈母般的爱去温暖他那颗冷却了的心,去启迪他的灵魂,使他重新燃起上进的火花,其结果则会事半功倍。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保险长期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4256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

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申请成为_________代理商,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_________代理商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_________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2.1.2 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2.1.3 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2.1.4 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金牌代理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2.1.5 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2.1.6 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2.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_________认定金牌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_________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_________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总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总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2.1.8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1.9 与_________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金牌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0 甲方与乙方的其他金牌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2.1.11 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1)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2)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3)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1.12 甲方如非_________授权代理,则不得以_________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_________造成损失的,应赔偿________相应损失。

2.1.13 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期满时,与乙方续签本协议的优先权。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2.2.2 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2.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2.2.4 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2.2.5 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2.2.6 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本站合同范文

·销售合同的格式范例 ·办公家具销售合同 ·苗木销售合同

·电子产品销售合同 ·房产销售代理合同 ·建材销售合同

·手机销售合同 ·销售代理合同书范本 ·家具专卖店加盟合同协议

2.2.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2.2.8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2.2.9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金牌代理商管理规范。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2.2.10 如果代理价格有变动,以乙方网站上的价格为准,乙方有义务用电子邮件把最新报价发到甲方的电子邮箱。

第三条 对分销商的奖惩

3.1 依据相关的价格体系对甲方的分销业务给予优惠。

3.2 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3.3 甲方成为乙方金牌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金牌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金牌代理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四条 协议有效期

4.1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条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5.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3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5.4 在5.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5.5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5.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5.7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七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7.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7.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3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八条 附则

8.1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8.3 本合同任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4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5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8.6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办公室秘书个人党性分析材料_事迹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文秘,个人,全文共 1498 字

+ 加入清单

办公室秘书个人党性分析材料

开展以学习实践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新形势下,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创举,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对中央的决定,我身为一名共产党员,是完全赞同的。党的先进性是党的生命线。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对于加强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们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发展步伐,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我们党及广大党员带领各族人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能不能更加深入的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党员的头脑,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人心向背、事业兴衰,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

一、对近年来工作的自我评价

近年来,在组织的关心培养和领导的亲切关怀下,我由一名在校毕业生逐渐成长为一名党的干部,并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一些有益的工作,对此,我很感激,感到非常荣幸。工作中,我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与上级组织保持一致,自觉服从组织的安排部署,积极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不畏艰难,敢挑重担,积极做好办文、办会、办事等各项工作,坚持无私奉献,尽自己的能力促进政府办公室各项工作的开展,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但是,对照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不断改进、完善,更新自我,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和政府公务员。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通过认真系统地学习,根据自己提、群众找、上级点、相互帮反映出来的问题,按照新党章和“五对照”、“五查摆”以及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进行认真全面的反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理想信念还不坚定。我们党的最高纲领是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对这一崇高信仰和目标,思想上认为距离我们太遥远,实践起来非常困难,特别是身处少数民族落后地区,经济发展滞后,人民生活还很不富裕,要想实现共产主义谈何容易。同时,看到当前社会各种不良现象时有发生,~行为较为严重,人们的思想道德水平有下滑趋势等等,因而产生了悲观失望迷惘情绪,弱化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没有充分认识到我们党的干部的主流是好的,他们始终保持着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正在为实现我们党的最高纲领而不懈奋斗。

2、政治立场还不鲜明,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还不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认为在反对民族~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是鲜明的,立场是坚定的。但实际工作中对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民族~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极端危害性,没有从国际、国内的大背景下来认识维护新疆稳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没有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来认识维稳工作。主观上认为经过多年的严打整治斗争和基层组织整顿,“三股势力”得到了有效遏制,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政治局面日益巩固,各级干部群众的认知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三股势力”是成不了什么气候的,因而放松了思想警惕。同时,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对一些危及社会安定和群众生活的不法行为存在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理,没有及时地制止。

3、宗旨意识还不牢固。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名文秘人员,职责就是为领导服务,为基层和群众服务。在为领导服务方面,积极主动性还不强,缺乏前瞻性、预见性,请示汇报工作不及时。在为基层群众服务方面,对基层情况和社情~了解掌握的较少,不熟悉,服务意识还不强,起草下发文件时没有充分考虑时效性,延误了工作。同时,对困难群众的生活关心帮助不够,平时虽能按照要求捐款捐物,但主动地去帮扶还做的不够。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水管材料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90 字

+ 加入清单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食品、保健食品行业原辅材料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

2.本合同主要为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有关条款的实施而制定。

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分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4.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力求具体、严密。

5.如果是非法定代表人签字,需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合同编号: 供方: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 需方: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 供需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原辅材料的采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名称、商标或品牌、规格、计量单位、单价及数量、金额(含税价)、交货(时间)和地点 产品 商标 计量 单价 金额 交货 交货 规格 数量 名称或品牌 单位(元) (含税价) 时间 地点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按下列第项履行:

1.1 按国家标准履行。

1.2 按行业标准履行。

1.3 按供需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履行,但卫生要求不能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可另写附件)。

2.保质期限: 供方所提供的产品,保质期限不少于个月(自产品出厂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产品包装

1.包装要求: 在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配料、产品批准号、生产厂名、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藏要求等。

2.包装物由方提供,费用由方承担。

3.包装物处理按下列第项执行。

3.1 包装物不回收。

3.2 包装物由供方回收。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 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履行。

1.供方送货:产品运输由供方负责办理,供方送至 ,运费由供方承担。

2.供方代办运输:供方根据双方约定的协议代办运输,运费由需方承担(代办运输协议另订附件)。

3.需方自提:需方前往供方指定地点自行提货、自行运输。

第五条 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根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检验合格报告,但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附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1.1 供方首次向需方所销售的产品(不包括同品牌不同规格的产品);

1.2 供方停产一个生产周期又恢复生产的产品(一个生产周期为月);

1.3 供方所供产品,在生产制造时工艺及原辅材料(有较大)改变的;

1.4 其他 。

2.产品到达目的地后,需方应指定专人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包括主要卫生指标、内外包装、保质期、标识感官等)及时进行抽样检验,完成验收程序。如有质量问题,需方应在收货后天内书面通知供方,共同协商处理办法。如对产品质量认定发生异议,由(以)方所在地供需双方共同认可的经计量认证的机构检验报告为准。

3.需方根据合同规定或要货通知单及供方送货单做好收货工作,并及时通知质量验收员验收产品。

第六条 付款方式 需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货款支付给供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全部货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2.分期付款方式:

2.1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货款全部的%,计人民币元,大写。 X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货款全部的%, 计人民币元,大写。 X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货款全部的%, 计人民币元,大写。

3.预付款条款:。(如无此项请划去。)

4.其他约定的付款方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供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需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供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2.需方若未按

第六条第2 款在规定时间内付款,须承担下列第 项违约责任。

2.1 向供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2 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3.供方应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4.需方违约拒收产品或在验收期间保管不妥造成产品损失的,需方应当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日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供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选定下面 种方式解决:

a、申请仲裁。

b、依法起诉。

2.双方选择仲裁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a、上海仲裁委员会。

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c、仲裁委员会。

3.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a、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b、供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交货地人民法院。

e、人民法院。

第十条 其他

1.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如下文件的复印件,并承诺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选定的打√,不选的打215;。)

1.1 营业执照

1.2 税务登记证

1.3 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须符合g 要求)

1.4 印刷许可证

1.5 检疫证明

1.6 产地证明

1.7 每批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1.8 有关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1.

8.1 绿色食品认证书

1.

8.2 有机食品认证书

1.

8.3 产品质量标准文本

1.

8.4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1.

8.5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书(acc)

1.

8.6 质量安全认证书

1.

8.7 供需双方约定的其他

2.需方应向供方提供如下文件的复印件,并承诺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选定的打√,不选的打215;。)

2.1 营业执照

2.2 税务登记证

2.3 组织机构代码证

2.4 其他

3.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履行期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5.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购货单位(需方): (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合同签订地: 供货单位(供方): (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展开阅读全文

篇4:财产保险公司代理合同样本2024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1829 字

+ 加入清单

财产保险公司代理合同样本2016

编号:

委 托 人 (甲 方)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代理 人 (乙 方) :

为促进保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 保证保险代理行为合法、公正、有序进行,并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 正当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依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及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代理的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就保险业务代理 合作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代理范围:

1、保险险种及地域范围

险种名称

2、代理业务范围: (1)代理推销保险产品; (2)代理收取保险费; (3)未经甲方书面委托,乙方对所代理的保险业务无理赔权,亦不得代理甲方签定订立任何赔付协议或作出任何形式的赔付承诺。财产保险公司代理合同范文节选!

二、保费和手续费结算:

保费和手续费结算:

1、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并于出具保单正本三个工作日按 甲方制定的结算程序与甲方结算该业务保险费。

2、甲方在乙方转交的保费到帐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代理手续费 支付给乙方。

3、甲方按实际所收保费向乙方以转帐形式支付代理手续费。各险种代理手续费标准为:

险种名称

代理手续费比例(%)

三、权利和义务:

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作好《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业务相关法规的宣 传工作,并依据中国保监会的要求,协助乙方有关人员取得相应的资 格证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投保单、保险条款、宣传材料及与代 理业务相关的资料, 并负责对乙方进行包括单证管理在内的保险基础 知识培训和实务培训。

3、甲方有权对乙方代理的全部保险业务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 检查,乙方须积极主动配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业务范围及代理权限内为甲方 代理保险业务。超权限代理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 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5、乙方不得将其经授权代理的保险业务转授第三方代理。

6、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并依据甲方制定的各 项保险代理规定、承保规定和操作程序办理代理业务。

7、乙方在办理保险业务时,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条款、 费率、单证及各种表格,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修改或翻印甲方的任何文 件和资料。

8、乙方在代理销售保险时,应如实向投保人转告投保声明事项, 引导投保人依法履行如实告之义务; 向投保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进行说 明,并对免责条款依法进行“明确说明” 。

9、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将保费及利息划付给甲方,甲方则 应及时向乙方按比例支付代理手续费。

10、乙方代理的保险业务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乙方有 义务在获知客户出险信息后即时通知甲方。

11、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和信用,对外签定抵押合同或出具担保 函,不得以甲方出具的保单进行质押活动。

四、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但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双方约定解除或依合同规定可单方 解除合同起,代理期限即行终止。

五、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如确有特殊原因 需变更时,须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变更。

2、甲、乙双方可在合同期限内要求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 30 天 通知对方。

3、乙方在代理保险业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自动 终止: (1)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 (2)在保险代理业务中有欺诈、背信、伪造文书行为; (3)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骗保险公司; (4)挪用侵占或贪污保险费; (5)被保监会收回或吊销《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或《保险兼 业代理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或者被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收回或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4、若乙方违反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执业管理规定,甲方有权终止 本合同。

5、本代理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立即开始并在 15 日内结清 一切保险费、代理费及有关帐务,办理未决赔案、保险单证等文件的 交换,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6、本代理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保险代理 业务。

六、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缴交保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 并收回乙方代收的保险费。

2、乙方如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代理范围开展业务,或在开展业务 过程中违反甲方有关业务规章制度,经甲方制止仍不改正的,甲方有 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赔偿。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页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保险,全文共 242 字

+ 加入清单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直达运输

联运

水运

陆 运

江河

沿海

火车

201吨以上船舶

200吨以下船舶

3001吨以上船舶

201吨—3000吨船舶

200吨以下船舶

基本险

一类货物

省内

0.30

0.50

0.50

1.00

1.50

0.20

省外

0.60

0.80

0.80

1.50

2.50

0.40

综合险

二类货物

1

2

1

2

5

4

按第一种主要运输具确定费率并另加5‰

三类货物

3

4

3

4

7

2

四类货物

5

6

5

6

10

4

五类货物

7

8

7

8

12

6

六类货物

10

12

10

12

15

8

七类货物

12

14

12

14

18

16

共3页,当前第3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6:班主任个别教育案例分析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班主任,全文共 1210 字

+ 加入清单

有人说:班主任是世界上最小的主任.也有人说:班主任是学校里最苦的岗位。在班主任工作中,我感触颇深,有几分劳累,几许收获,我咀嚼过失败的苦涩,也品尝过成功的甘甜。经历过一次次心灵的历程,我认为做班主任老师是不乏味的、是充实的。一个好的集体,没有每个老师辛勤工作,没有领导的支持,没有同事的合作,没有家长和社会的密切配合,班主任就是再有本事,也难以发挥作用,所以我在班主任这个岗位上的一点一滴,也就是只做了班主任该做的工作。

班主任要负责学生的学习、生活,还有就是对班级的管理,学生的教育。最为突出的是闫浩同学,他是新转来的一名男生,十一岁,他小时候被摔了一下,磕坏了脑袋,经医生检查,最后诊断为儿童注意缺陷多动性障碍。他的智力没问题,说话办事很轴,与人相处的能力很低,自控能力极差。平时课堂上,说话,玩水瓶,恍椅子,剪纸,吐口水,总之,很少时间在听讲,各科老师对他都提出过批评,也对他进行过访谈,可成效不大。对于他的教育,我们都在摸索,希望找到一个合适的切入点,对这个特殊的孩子制定出有效的教育措施,使他也能像其他学生一样,受教育,学本领,只不过,对他的要求不能和其他同学一样。多次与家长沟通,成效不大。经过一段

时间的观察发现,他不是不能管住自己,而是不愿管住自己。在有老 师听课的课堂,他坐姿端正,认真听讲,不随便说话,积极回答 问题,思维敏捷。在上男老师的课时,他就看课外书,不发出声响。

与家长反应了这个情况,家长只是乱接话茬,不能正确对待孩子的 问题。我们很困惑。在少先队干部改选的会上,他提出要当小队长, 我们都很惊讶,与他谈心后才知道,他想有这个荣誉,想得到大家 的认可。随后的两天我仔细观察他的表现,他在课堂上有了一点点 进步,我抓住这个机会表扬了他,并借机会向大家请求,把他定位, 第六组的小队长,管理他自己希望他能以班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 给同学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并为他举办了隆重的佩带符 的仪式,各位老师都借助着这个契机,抓紧对他的教育。

这样的日子坚持了几天,他又开始扰乱课堂了。开来教育是需要方法的。

经过与闫浩家长的交流,发现问题出在家长身上,家长对他的教育只是哄,一味的娇惯,导致孩子现在出现很多的问题。孩子认为他出了问题有母亲来解决,所以,对自己的行为不付任何责任,想怎样就怎样,不服管教。

我在最后的一个月里,加强对他的监控,在全班召开了一次“我喜爱的课堂”班队会,同学们都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说出了他们心中的好的课堂,都希望在优美、安静、舒适的课堂学习,并愿意在最后的复习阶段拼搏、冲刺!我也让闫浩说说他理解的课堂,他很明白我的用意,表示愿意配合老师,在复习课上保持安静,不影响老师讲课,并愿意认真听讲,最后的几天努力学习。班会后,我们出力一期关于“立目标、见行动、迎期末”的板报,板报的内容是每个学生的学习目标,我们互相监督,互相鼓励,互相督促。那以后,虽然他有时还要出现问题但都可以控制。

展开阅读全文

篇7:秘书实务案例分析范文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文秘,全文共 368 字

+ 加入清单

不作自我介绍的客人

琳达是斯泰电子(上海)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的秘书。这天上午琳达正在前台值班,一个理着大光头、戴着大墨镜,显得很酷的中年客人推门而入。琳达马上站起身迎接客人:“您好!请问您是……”“我找你们老总!”客人说着就要里走。面对这种情况,琳达应该如何处理?下面有5个选项:

a、对不起,我们老总正在跟客人谈话,有什么事请跟我说吧。

b、对不起,先生,请你填写会客登记表。

c、先生,你不能进去,否则我叫保安了!

d、先生,您预约了吗?

e、对不起,先生,请问您贵姓……

请从上面5个选项中挑选出1个你认为合适的,并说明理由。

答案是e。

你再次让客人自我介绍,不仅很有礼貌地阻止了他往里闯,而且给客人创造了第二次自我介绍的机会。在现代商业社会,你第一次可以鲁莽无礼,但你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无礼。所以,只要对方还有起码的教养,他就会停下来作自我介绍。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最新财产保险公司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5128 字

+ 加入清单

最新财产保险公司实习报告范文

一、前言

实践出真知。在课堂上,我们学习了很多理论知识,但是如果我们在实际当中不能灵活运用,那就等于没有学。实习就是将我们在课堂上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战中。我们怎样才能把课本上的知识灵活恰当的运用到生活、工作当中去,成为对别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我们怎样才能适应当今飞速发展的社会,怎样才能确定自己的人生坐标,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呢?抱着这种想法,我在2017年7月5日走进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二、实习目的和要求

进一步了解保险,接触社会,将理论知识付诸于实践,挑战自己的工作学习能力,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积累工作经验,让自己快速适应社会的要求。

实习的目的是让大学生有一个了解社会的学习机会,接触实际,了解社会。增强劳动观点和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并能够观察经济活动、识别和分析社会经济问题,学习业务知识和管理知识,巩固所学理论,获取本专业的实际知识,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借以实际地运用学过的专业知识,也希望能带来一些启示,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具体要求包括:

1、培养从事保险代理人工作的业务能力,了解并熟悉保险代理人的日常业务和工作流程,学会进行工作。

2、理论联系实际,学会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去解决经纪中介实践中的具体问题。

3、虚心学习,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在实习中虚心向广大工作人员请教,虚心学习他们的好品质、好作风和好的工作方式,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把自己培养成为合格优秀的保险代理人。

4、培养艰苦创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形成热爱专业、热爱劳动的良好品德。

5、预演和准备就业。找出自身状况与社会实际需要的差距,并在以后的学习期间及时补充相关知识,为求职与正式工作做好充分的知识、能力准备。

三、实习公司简介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一家专业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财产保险产品和服务。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40.88亿元。

公司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财产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公司承保业务涉及电力、汽车、机械、化工、电子、水利、建筑、桥梁、公路、航天航空、船舶、以及高科技产业等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公司在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50多个主要港口城市聘请了保险检验、理赔和追偿代理人,并与国内外多家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及有关机构建立了代理关系和业务往来关系。公司在全国拥有40家分公司和直属中心支公司,2017余家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和营销服务部,以及包括约14800名销售代表在内的直销团队。

公司以“诚信天下、稳健一生、追求卓越”为核心价值观,开拓进取,锐意创新,积极为客户提供风险保障服务。2017年,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为376.13亿元和71.43亿元,实现保费收入278.75亿元(不含中国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同比增长18.7%,市场份额11.4%,位居全国第二,实现净利润3.66亿元,主要经营指标在国内产险市场上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四、实习公司荣誉奖项

1、2017年,中国太平洋产险在《中国保险报》的网络媒体---中保网举办 “您最信赖的产险公司”公众调查中获得第一名。

2、2017---2017年,中国太平洋产险连续7年在中国最高服务质量监督机构---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对保险行业服务质量明察暗访中保持了第一的成绩,并被该协会确认为“金融行业领先企业”。

3、2017---2017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质量协会、全国用户满意工程联合推进办公室先后授予中国太平洋产险10个客户服务机构“全国用户满意服务明星班组”荣誉称号。

4、2017---2017年,中国太平洋产险被中国质量协会评为“全国用户满意企业”。

5、2017年,中国太平洋产险被亚太客户服务协会评为“2017年亚太最佳客户服务奖”。

五、实习内容

五天的实习生活,不仅仅丰富了我对保险的认知状态,而且教会了我如何做人,确切来说,是如何做一个社会人。

1、改变心态

尊敬你所从事的行业,肯定自我的价值。你所卖给客户的不是产品,而是产品的功能,真正去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因此,你的无偿服务为给客户提供保障,甚至带来巨大的收益。你应该尊敬你的职业,不要羞于说出口,不要怕被客户拒之门外。不屈不挠,从任何事情都要有恒心。100个客户访问中,可能只有20个愿意听你的讲解,其中可能只有一个人与你签单,但不要因此而气馁。你应该看到,你又帮助了一个客户。提出问题的客户是我们最好的老师,赞美每一个提出反对意见的人,把反对意见当成是客户在咨询更多的信息。不要追究外界环境,清楚的分析自己的优势所在,并将它充分发挥出来。一个饱读圣贤书的人,并不一定能够把他的工作做到尽善尽美。懂得了知识,重要的是要知道如何去运用它,并将他它贯彻执行。知识的缺乏也并不意味着你就差人一等,知识是可以慢慢积累的,但懂得实践的好习惯却是难以养成的。所以,不要懊恼,你所需要做的,就是为自己设立一个切实可行的目标,并且围绕它去努力、去奋斗。

2、沟通的重要性

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有个很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它开放型的学习环境。每个营业区都集中有几个部门,每个部门又分为多个小组。每个部门在月初都会下达指定目标,各个小组在既相互竞争又相互合作的基础上完成任务。公司早上都要开一个小时的会议,前二十分钟是公司大会,由本部工作人员主持,其它各个部门采取电视视频的方式参与会议,会议的内容主要是唱司歌、朗读公司宗旨与准则、公司信息的上传下达、员工的直接激励。接下来的二十分钟是部门内部会议,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内部员工工作经验分享、疑难问题的交流与探讨。采取的方式有:游戏、个人发言、钻石员工讲话。最后二十分钟是各小组内部的交流,由小组长跟踪各成员的工作状况,组员之间的相互学习,进一步的帮助各成员完成工作任务。它们重点强调的是学习型的组织。

同样,要想在短暂的实习时间内,尽可能能多的学一些东西,这就需要跟老师有很好的沟通,加深彼此的了解,刚到太平洋财产保险,老师并不了解你的工作学习能力,不清楚你会做那些工作,不清楚你想了解的知识,所以跟老师很好的沟通是很必要的。刚开始指导老师就让我们各自叙说来太平洋财产保险实习的目的,想学些什么知识。在两天的学习之后又再次问了我们这个问题,只有目标明确了才能更好的达到目的。后来,几个指导老师为我们和新员工设定了培训课程,组织一起学习,还分成了几个小组,相互之间学习与竞争。每天在讲授的课程完了之后都会布置相应的任务,在第二天由老师及时的跟踪与指导。

3、积极主动、挑战自我

首先要有积极主动的态度,遇到不懂的问题要及时向老师请教,并且主动提出要担当的工作。纳粹德国某集中营的一位幸存者维克托•弗兰克尔曾说过:“在任何特定的环境中,人们还有一种最后的自由,就是选择自己的态度。”

其次,承担工作之后要对自己的一切负责。不要把不确定的或困难的事情一味搁置起来,而是竭尽自己全力去完成任务。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下来,第二天就可以向老师或者他们的同事去请教了。一方面考验了自己工作的能力,一方面又增加了自己的自信心。譬如有一个任务是:搜集50个准客户的名单,然后分别打电话过去调查福州市民对保险的看法。对于这个任务,先应该用各种方式去搜集名单,可以去各个公司索取名片、可以使用企业黄页、可以让朋友转介绍、可以利用网络社区搜寻联系方式。紧接下来就是打电话了,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例如设计的问卷题目、客户可能做出的反应与提出的问题,根据不同的情景作答,同时记录他们的信息与疑问,最后进行分类、整理。

最后,要保持“一切归零”的心态去学习。只有当杯子是空的时候,才能装到容量最大的水。虚心向身边的每一个人学习,学习别人的长处为自己所用,这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4、养成良好的工作学习习惯

知识可以不断积累、心态可以慢慢去调整、技能也可以不断的从实践中获得、惟有习惯难以改变。一个好的工作习惯直接决定了工作的成败。这点以前没有觉察过,工作中才真正体会到。

第一、要做到准时,这是最起码的要求,它能反映一个人的工作态度与作风,所以提前去工作点已成为了我的第一个工作习惯。

第二、达标,承担了的任务就一定要完成。这需要有一个合理的计划,把可能出现的意外也放置于计划中,工作就不会因为突发事件的发生而受影响了。有了好的工作习惯就更加明确自己所处的位置,不会为工作而工作,就如同有了航海图的船只才不容易迷路。老师要求很严格:要是当天任务完成不了,第二天就不要去上班了。我们也第一次感受到了责任的意义所在。

第三、学会做笔记。老师说过一句话:“只听不记,就像听演唱会一样,做完笔记之后还要马上把它运用出去,有了知识不用,一切都等于0”。早上接受了课程的培训,下午就一定要马上行动,把所学的理念讲授出去或者把所学的技巧马上拿来为工作所用。

第四、虚心听取别人的批评与意见。每天早上在检验前一天的工作情况的时候都要上台作个小结,然后由小组成员提出意见,包括好的与需要改进的地方,这样会有更大的进步。

第五,善于推销自己。勇于说出自己对问题的看法,并把它合理的表达出来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清楚自己的优缺点,管理好尚存的优点,将缺点慢慢转变成为自己目标所服务的优点。合理的转移自己的兴趣爱好,譬如,如果你把将来的目标设置为管理者,那么你就要现在培养适合的爱好:爱好演讲、爱好领导、爱好•••。

5、“大学生”到“社会人”角色的转换

从一个学生转化为一个社会人,在思想的层面上,必须认识到二者的社会角色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社会人多了一份责任感,多了一份成熟,保持好的心态显得尤为重要。从现在起,我们就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以后想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现在就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方式去做。

六、实习表现与效果

在学校与社会这个承前启后的实习环节,我们对自己、对工作有了更具体的熟悉和客观的评价。本次实习采取分散形式,原则上以就业实习为主,实习收获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1、工作能力

主动参与保险市场调查等工作,同时认真完成实习日记、撰写实习报告。实习单位的反馈情况表明,我们的学生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具备了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普遍受到实习单位的好评。大多数学生能胜任单位所交给的工作。在毕业设计单位和有些企业,实习学生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做了许多实际工作,为企业的效益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2、实习方式

实习单位指定指导人员师傅带徒弟式的带学生,指导学生的日常实习。学生在实习单位,以双重身份完成了学习与工作两重任务。我们同单位员工一样上下班,完成单位工作。又以学生身份虚心学习,努力汲取实践知识。我们认真的工作态度、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勤奋好学的精神受到了实习单位及其指导人员的一致好评。

3、实习收获

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通过直接参与公司的运作过程,学到了实践知识,同时进一步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使理论与实践知识都有所提高,圆满地完成了本科教学的实践任务。

二是提高了实际工作能力,为就业和将来的工作取得了一些宝贵的实践经验。

三是为毕业论文积累了素材和资料。指导老师们在整个实习过程中尽职尽责,对保证实习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实习开始时,老师们深入学生和实习单位,阐明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内容,明确实习目的和要求。实习过程中,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帮助我们学会具体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学会深化专业知识,用专业知识指导实践,指导我们做好具体工作;在业务不多的实习点,挖掘他们的实践经验;检查我们实习工作日记,把握实习情况,指导工作及时有效;督促我们认真完成实习报告。

实习结束后,老师们认真做好学生的实习成绩考核及评定工作,参加实习交流会,完成实习总结报告。

七、实习工作小结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五天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受到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道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些与实践还有一段距离。

“学无止境”。以前总觉得自己有多厉害,自认为自己学到了很多知识,可以去公司大展身手,好好表现一下自己,体现一下自己的能力,但是直到去了公司实习后才发现自己有多肤浅,多浅薄。的确,在大学学到了很多关于财经保险方面的知识,但是保险是一块相当广阔的领域,它不仅要求你有专业的保险知识,更要有相关的财经知识,以及知道包括历史,地理,政治,文化等等方面的知识,这样在介绍保险时才能跟客户对答如流,全面的向客户介绍保险信息。解答客户对保险的疑问和困惑。

展开阅读全文

篇9:货品航空运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空乘,运输,全文共 902 字

+ 加入清单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托运人于____月____日起需用____型飞机____架次运送____,其航程如下: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公斤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协议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协议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协议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交纳留机费。

第九条本协议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分析成功沟通的案例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216 字

+ 加入清单

多层次的战略纵深

记得初中时学过古文《曹刿论战》有这么一段话: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这在工伤理赔谈判中可以借鉴。一般建议是设立三道阵地,第一道是劳动关系专员,第二道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第三道是律师、主管领导(副总),最多的曾设计过五道。为什么?

一般人的心理是开头报得多,最后拿得多;况且仲裁不收费、诉讼最多10元钱,多说一点又何妨?出于这种心理,不少工伤职工会故意开高价。一般地通过第一道阵地的狙击,到第二道阵地基本就实话实说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材料供销合同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9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安顺西秀新天地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金奎建财有限公司

鉴于缙能办公室现场装修过程中实际综合情况,甲方所提出使用功能现场增加项目。现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 乙方按照原双方签订的《建筑装饰合同》规范对甲方提出的增加项目进行设计方案制作。并按照原合同附属价目表进行报价。

2、 甲方审定设计方案及预算后,通知乙方对增加项目进行制作。

3、 甲乙双方协商最终增加项目总体价格为元整)。补充协议签订后此款项分二次支付给乙方。乙方进场支付50%即:23850 (元),在乙方制作完成此增加项目后支付乙方45% 即: 21465(元)。留5%保证金即:2385(元),同原合同保证金于一年以后一起支付。

4、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缙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康渝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签订时间:20xx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保险公司业务员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销售,全文共 1314 字

+ 加入清单

保险公司业务员实习报告

离开之前,我有必要对自己二十多天的实习实习生活有一番总结,于是便有了以下一段不痛不痒的文字,以算做我的实习报告。

一、工作学习篇

我的实习工作首先是从“保单行政部”开始的,一听名字很能震住人的,就像我的专业“国际法”一样。实际上,用公司的话说就叫新契约,字面理解也就是出保险合同的地方。虽说这个名字很普实,但它担当的角色着实不小,我就从我制做保险合同说起。

在新契约的第一天我是对着两样东西度过的:一样是那台只能开机别无用处的电脑;另一样则是一本和面包厚度相当的寿险实务(xx版)。无聊是有一点,不过也好,我可以先把寿险的整个运作流程熟悉一下。现在看来,我当时还是对的,至少我如果再去某个部门,我能知道人家是干吗的。

第二天我就开始帮姐装订合同了,也就从这天开始了我和打孔机、融钉机的“不解之缘”。因为从那天一直到我离开,每个认识我的人去新契约只能看到我的背影――我的脸正对着那两台机器呢。特别是后来到了业务员冲单的日子,我恨我妈没把我生成哪吒,不能三头六臂,一天下来两百多份合同是常事。那时我就纳闷了:以前这里没实习生时,新契约在冲单的日子是如何过来的?后来知道是保全的刘哥经常上来帮忙的。我突然想起来,第一次刘哥见我时我正订合同呢,他对着我微微一笑,还说声“你好”,我这才明白刘哥当时笑得是多么意味深长啊。

装订合同看起来简单,不对,看起来听起来都会觉得很简单,其实,要把一份合同装订的紧凑、整齐还是有一些讲究的。尤其在业务员冲单的日子里,刚核对好、盖过合同章的一份散装合同就会递到我的手上,我必须提防不能蹭花了印章。研究了那么久,我现在可以拍着胸脯说:经我过手的合同,印章模糊率不超过5%,合同作工工整率不低于95%。毕竟合同的工整与否也会关系到客户对公司印象的好坏。

后来,姐又教我装订团险合同,我也都基本掌握了,这些在业务员冲单的日子里可发挥了一些作用,至少我可以替姐分担一点点的工作量。

冲单的日子过去后,我开始学着帮小静姐打发票,这个是比较简单的,除了一开始打的格式有点问题重新来过之外,其后的工作就轻车熟路了。

这里我得提一下有关业务员的一些问题。我知道绝大多数业务员都是很爱岗敬业的,但还是会有个别业务员工作态度不够认真,投保单上不写营业机构,再不就是投保单上的文字除了印刷体就是草书,一看到这种投保单我就犯难。特别是后来我和小庄一起录入被保险人信息时,有的字草得真是龙飞凤舞,我一看就想当面问问他:你是不是当自己是写药方的医生啊?后来但凡遇到字草的我就放回去,找一些工整的来录,那些就交给小庄了,因为我坚信小庄肯定能认出来,就像一些已婚男人都坚信老婆都是别人的好一样。

另外,我以自己的浅见提个建议。因为每次新契约很忙时总会有业务员上来想了解自己做的那份保单的实时信息,是否通过、是否生效、能否打印出来等等,这些都会降低新契约的工作效率。我想如果能单独建立一个业务员保单综合信息查询系统就好了,就像我们在学校可以查自己的校园卡信息一样,既可以知道里面有多少余额,还可以知道自己在图书馆借了几本书,什么时候应当归还等。我觉得有了这么一个终端系统摆在大厅,对公司的业务是有很大帮助的。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84 字

+ 加入清单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

(二)如投保人购买多份本保险,保险财产的总保险金额为单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乘以实际投保份数;但总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三)在保险责任期间,如投保人增加投保份数,总保险金额将相应增加,增加额为增加、的投保份数乘以单份保险的保险金额,如投保人减少投保份数,总保险金额将相应减少,减少额为减少的投保份数乘以单份保险的保险金额。

保险费

第八条 本保险的保险费按以下方式计算:

(一)如投保人购买一份本保险,保险人按每年每份保险28元人  民币收取保险费,其中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责任项下的年保险费为16元人民币,有明显撬窃痕迹的盗窃或人室抢劫责任项下的年保险费为12元人民币;

(二)如投保人购买多份本保险,保险人收取的年保险费总额为单份保险的年保险费乘以投保份数。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及责任

第九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投保人应对保险标的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

(二)投保人应依照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一次性交纳保险费,在投保人交纳保险费后、本合同开始生效;

(三)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房屋变更用途、保险财产存放地点发生变更或保险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在七日内通知保脸人,在保险人办理同意承担保险责任的批改手续后,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责任;

(四)被保险人应当维护保险财产的安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灾防损工作;

(五)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救护并保存现场,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保险,同时向当地公安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查翻处理;

(六)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者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且被保险人没有放弃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的,保险人按照本条款有关规定先予赔偿;

(七)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本条款规定的各项义务,或有虚报损失等欺骗行为,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经支付的赔款,亦可终止保险合同。

赔偿处理

第十条

(一)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正本、相关批单、发票、保险财产损失清单、施救费用单据以及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如公安等部门)的证明,以及保险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据和材料;

(二)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并依《保险法》有关规定支付合理的施数费用;

(三)保险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合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且在赔款中扣除;

(四)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对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首饰的损失按以下原则处理:如投保人只投保一份本保险,则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00元;如果投保人投保本保险的份数为两份以上(含两份)十份以下,则最高赔偿限额为投保份数乘以人民币300元;如果投保人投保本保险的份数为十份以上(含十份),则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000元;

(五)自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财产遭受损失的当天起两年内,如其不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或不提供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单证,即作为自愿放弃保险保障权益处理;

共4页,当前第2页1234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 加入清单

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单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司机,全文共 351 字

+ 加入清单

中国人民保险司机车辆保险单(一)

被保险人: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保险单载明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其它条件,承保被保险人下列各种车辆的保险。

保险单号:_______________

车辆

型号

牌照

号码

吨位

座位

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费

合计

保险

金额

保险

基本

保险费

固定保险费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

特别约定:

保额来源依据

及计算方式:

保险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保险费总数:人民币

自      年      月     日    时起

保险期限:         个月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请收到保险单:立即核对。

如有错误,希即通知更正。

经副理:____________ 登记:____________ 复核:____________ 制单: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信用卡保险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647 字

+ 加入清单

信用卡保险合同样本

责任范围

第一条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经营信用卡业务因下列原因引起而无法向责任方追回的损失,按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一)持卡人使用被保险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二)被保险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他人冒用;

(三)被保险人的职工单独或与他人串通利用被保险信用卡营私舞弊,贪污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伪造的被保险信用卡。

除外责任

第二条 无论其他各条如何规定,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任何依据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关协议应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或其他方面承担并实际可以追回的损失;

(二)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三)由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欺诈行为引起的损失;

(四)调查处理费用及法律费用;

(五)利息、手续费、因营业中断或业务量减少造成的利润损失以及重新发行信用卡的费用等间接损失;

(六)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暴动及骚乱等原因引起的损失;

(七)本条款第一条未列明的任何损失。

责任期限

第三条 在其他各条限制下,本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在保单附表中列明的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并发现的损失,同时扩展负责保单有效期限开始前三十天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内发现以及在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终止后六十天内发现的损失。责任限额

第四条 本公司在本保单项下的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累计不超过保单附表内列明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保险费

第五条 本公司以当年总交易额为基础计收保险费。当年总交费额是指使用由被保险人签发的被保险信用卡于保单有效期限内提取现金、购买货物和获取服务的总发生额。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预计的当年总交易额与保单附表列明的保险费率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被保险人须于收到本公司保费通知书后十日内缴付保险费。如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限内实际的总交易额高于或低于保单附表列明的预计当年总交易额的10%以上,本公司按实际高于或低于的数额及原保险费率补收或退还保险费。

赔偿处理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发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于三十天内提交书面损失通知。

第七条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提交损失清单和有关证明文件,本公司审核确认后按条款规定及时赔付。本保险项下的索赔期限,从被保险人最初发现有关损失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 本公司在核定赔款数额时有权从中扣除被保险人已向责任方收回的款项,但此项扣除不包括被保险人依据信用卡章程应收的三十天以内的透支利息。

第九条 如造成被保险人损失的责任人有担保人,本公司只在该担保人不能或不能完全承担其担保责任的情况下负责赔偿。

第十条 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从责任方追回的任何款项或财物,应及时移交给本公司,被保险人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以从追回款项或财物的价值中扣除。

第十一条 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有关方面追偿的权利转让或移交给本公司,并在本公司向有关方面追偿时,提供一切必要协助。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在信用卡业务经营中履行下述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尽的义务,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到本公司的利益,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有关损失。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防止损失发生,对本公司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以自己的费用付诸实行。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在发现损失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应当:

(一)尽快通知各取现点和特约单位按规定程序采取行动,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二)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追查有关责任人;

(三)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运用法律手段,冻结或封存责任人的财产,并责令其退赔。被保险人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单方面减免责任者的退赔数额。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的信用卡章程、业务方式、经营方式、管理制度等影响风险状况的情况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 本公司与被保险人在本保单项下的一切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货物运输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保险,全文共 2723 字

+ 加入清单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发 票 号 码                      保险单号次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标记 包装及量 保险货物项目 保险金额(表格呈现)

总 保 险 金 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费________________费率____________ 装 载 工 具_______________

开 航 日 期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 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____________保 险 公 司

赔 款 偿 付 地 点

出 单 公 司 地 址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凡在国内经公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第三条 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倾覆或隧道、码头坍塌,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

(三)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因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五)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六)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七)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八)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五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扣押、罢工、暴动、哄抢;

(二)地震造成的损失;

(三)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四)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五)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六)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七)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八)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非法货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八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保险货物卸离运输工具后的15天为限。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九条 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十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二条 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十三条 投保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十四条 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立即通知保险人的当地机构(最迟不超过10天)。

赔偿处理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事故签证、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三)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保险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单据;

(四)其他有利于保险理赔的单证。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六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七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直至诉讼。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和应将向承运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赔的诉讼书及有关材料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WWW.DIYIFANwen.com第 一范文§网整理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第十八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保险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 )项办法处理:(1)提交仲裁机关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凡经公路与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的保险货物,按相应的运输方式分别适用本条款及《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二十二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广告材料个人环保承诺书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广告,个人,环保,全文共 947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对象名称:乙方交货于甲方之所有物料(原材、铁件、铁件电镀品、包材等)

为了适应当前国际市场和顾客对非环保材料立即禁止使用或逐步禁止使用的要求,建立绿色伙伴关系,本着为确保双方长期稳定合作的目的,甲乙双方达成协仪如下 :

一、乙方按甲方要求按时提供每种产品的有害物质的SGS测试报告(铅、贡、镉、六价铬、 PBBs、PBDEs)MSDS物质安全资料表、产品成分表及环境管理变更确认书。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料必须符合欧盟20______/95/EC指令ROHS要求,且满足某某环境物质管控标准及满足我司终端客户的环保要求禁限物质包含:Lead(Pb铅)、Cadmium(Cd镉)、Mercury(Hg汞)、He___avalent omium(Cr6+六价铬)、PBB(多溴联苯)、PBDE(多溴二苯醚)、无卤要求及其化合物;附件为

三、若乙方提供给某某的原物料在某某检测到环境物质有超标,乙方无条件提供近一个月的第三方环测报告以示证明,如乙方因任何原因无法提供时,则由某某将物料送第三方环测,所有测试费、人工处理费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若某某客户发现某某提供的产品包含上列环境禁止物质而造成客户损失,要求某某索赔,某某追查送交检测,检测报告证明若是由乙方原物料的原因造成,则某某送交检测相关费用及某某由乙方材料生产库存产品所受损失费用及某某客户索赔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乙方支付方式依某某及某某客户要求。

五、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定确认的仲裁机构裁决。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起生效,并不因为某一方签约人离职等原因而改变其效应。

七、本协议如乙方不予以回签并未做出任何说明,甲方视同默认同意本协议之规定。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某某一份、乙方一份)

无法满足,请说明原因:

甲方:_____________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权管理者签名及盖章:__________ 受权管理者签名及盖章:_____

日期: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公司购买生产材料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901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买方)_____公司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成交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须向乙方提交____________平方米的购房计划。

三、房屋交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双方协商房屋单价一次包定。

五、乙方代收煤气管道费每户____________元,电视天线费每户____________元。

六、预购付款结算办法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交纳购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完定金可抵作购房价款。

2、自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在____日内预付

第一次购房价款。工程主体完工后预付

第二次购房价款。工程竣工移交时结清购房价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滞纳金。

七、乙方如因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____日内返还预收房款,不计利息。

八、本合同自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给甲方钥匙之日起失效。

九、从交付房屋钥匙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发现因施工质量影响生产、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内负责维修。

十、产权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份。

四)、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有保险货车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947 字

+ 加入清单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_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4.按时交纳养路费、运管费、保险费。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任何车辆外观及对车体的改动,应事先争得出租方的同意。

5.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及年检、二维。

6.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7.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协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8.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9.租赁期限内使用过程中的过桥费,停车费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标准与租赁期限

车辆牌号:____ __________

租金标准:?11000_RMB/月__________

租赁期限________1年_______________

车辆牌号:___ ____________

租金标准: _____11000_RMB/月________

租赁期限______1年________________

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_

租金标准:?__11000_RMB/月__ ___

租赁期限 _______1年_______________

车辆牌号:_____ ___________

租金标准:?_____11000_RMB/月____ __

租赁期限____________1年____________

2.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元整。

3.乙方在每月十日前支付上月的费用,如乙方逾期十天未付,须按日加付其租金3%的滞纳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须在三天以内提供有效的,正式的发票。

4.乙方须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在合同到期后甲方须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2.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

2.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未经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 如协商未果,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自签字盖单自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 出租方与承租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