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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的规章制度模板(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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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反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4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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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加强我局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贯彻车辆使用、维修、安全管理责任制,提高车辆使用率,使全局的车辆能更好地服务于生产工作,满足生产第一线的需要,确保安全供电和行车安全。结合我局生产部门比较分散的实际情况,实行“集中领导,各部门分级管理”的管理办法。

第2条:局办公室为全局车辆及驾驶员管理部门。局汽车班的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直接管理调度,局属各站所、股室的车辆,驾驶由各单位负责管理调度。

第3条:车辆是为生产、工作、生活服务的交通工具。全局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自觉履行职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交通安全法”和局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以及车辆管理制度,确保电力生产安全和行车安全。

第二章 车辆调配、调度

第4条:调配

(一)根据我局生产单位比较分散的特点,局办公室平时根据全局生产工作需要,有权调动临时调配各单位的车辆。各单位应本着全局一盘棋的精神,无条件服从。

(二)局属各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临时互相调配使用车辆,须经双方单位的领导同意并报局办公室。

(三)局属各有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并按车辆管理制度的要求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教育,督促平时的车辆检查和维护保管。同时做好驾驶员的油料领发等考核工作。

(四)车辆原则上实行定人定车管理,以加强车辆的保管维护,如需临时调配应进行详细的交接手续。

(五)凡车辆转增、转调或报废处理应按局固定资产手续办理。

第5条:车辆调度

(一)局属各有车单位(含局机关),编制有汽车班的均应有专职或兼职汽车调度员。无汽车班车辆少的单位,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人负责车辆管理调度。

(二)局属各单位的车辆派出(包括单位领导属兼职驾驶员),一律通过调度凭《用车申请表》,无调度单出车视作私自驾车(特殊情况事故抢修外,但事后应补单)。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为确保安全行车,在无法保证行车安全的危险路段,驾驶员有权拒绝行驶,任何人不得强制驾驶员执行。调度员因公或休假不在时,由单位领导临时指定调度员。

(三)申请用车部门无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以便调度员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用车的车型、用途、任务缓急,合理调配车辆。调度员应科学灵活地调派车辆,遇车辆紧张,任务繁重时,除事故抢修用车外,一般性的任务可根据车辆装载情况,同方向路线2个或多个任务综合兼并利用,以提高车辆的利用率。

(四)驾驶员应服从调度员的安排,不断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五)驾驶员在上班(值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每天资执行任务回场后,应按《用车申请表》填写行车日记,向调度员报告车辆技术状况及行车安全情况,按月累计行车里程和耗油量。

(六)车辆在外执行任务,除当天不能回库外,一律不得在外过夜停放。如特殊情况在外停放,须经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并办理好保管手续。

(七)平时(或节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车须单位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 年度审验

第6条:车辆审验

(一)全局的机动车辆年检审工作由各有车单位的调度员或车管人员做出计划,然后交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

(二)车辆年检审工作应按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要求按时组织实施。检验前应做到随车设备齐全,各部机件完整良好,性能可靠,车容整洁,标志清晰,各种_齐全,合符年审检验的要求。

(三)非因生产工作关系或车辆因缺件维修待料等客观原因影响车辆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有关责任人负责,单位不作报销。

第7条:驾驶员审验

(四)全局机动车驾驶员每年的年审工作(必须是单位认可的专、兼职驾驶员),各驾驶员自行到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年审后,由局办公室审核报销。

(五)驾驶员在年审前要根据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接受思想作风、纪律、技术和身体等方面的全面检查。

(六)凡属单位认可的专、兼职驾驶员,每年的年审费用可作报销。因年审不合格或非因工作关系,违章吊证等的造成延时、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本人负责。

第四章 驾驶员培训管理

第8条:因工作需要,学习驾驶机动车,应由局属各单位或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第9条:全局专、兼职驾驶员必须报局主管部门经局领导审定发文认可。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一)专、兼职驾驶员,平时应加强车辆业务和驾驶技术的学习训练,熟悉交通法规。做到思想作风,技术过碣,具有适应各种路面,复杂交通环境驾驶能力和具有处理一般性车辆故障的能力。能较好地单独完成任务,确保行车安全。

(二)经局领导批准选送学习驾驶技术人员,经培训学校考试合格,各使用单位应安排经验丰富,驾驶技术过硬功夫并具有单独驾驶经历三年以上的专职驾驶员带驾,时限一般不得少于100天资。待新驾驶员具有单独驾驶技能后,由带驾专职驾驶员提出,经使用单位领导同意,技术人员鉴定后方可单独驾车。

(三)自费学习的驾驶员因工作需要,经局领导同意转为局专、兼职驾驶员,须经一定程序的技术鉴定,方可单独驾车。对不具备单独驾车,仍需带驾的按本制度第9条第二点实施。

(四)自费学习的驾驶员转为局专、兼驾驶员后,原学习费用不作报销,其每年驾驶员年审费用可作报销。

(五)自费学习或增驾的驾驶员,需用单位名称(公章)证明者,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其本人在学习期间不准驾驶本局的车辆,在局外驾车发生事故均由本人负责。

(六)复员退伍军人驾驶员,如被局吸收录用,除参加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复考外,服务单位应安排专职驾驶员对其带驾。(具体参照本制度第9条第二点实施)

第五章

借车、租车

第10条:全局车辆是为本局生产、工作服务,原则上外单位不予借用和租用。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前提下,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一)局内部单位之间车辆的调配借用,须经双方单位领导同意。借用单位应负责车辆的油料及有关费用,并办理好交接手续。借用期间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借用单位负责,事后应将车辆修复交还。

(二)外单位或本局职工借用,租用车辆原则上应由本局专、兼职驾驶员驾车。特殊情况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由外单位借车司机驾车,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借、租用单位或个人负责。

(三)借、租用车单位或个人要按申请时所填的用途、路线、地点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否则,驾驶员有权拒绝执行。如果用于非法运输和违反本制度及局有半规定,驾驶员应坚决拒绝。若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用车人和驾驶员的责任。

第六章 新车提运及车辆维修、保养

第11条:各车辆使用单位购买新车,必须作出计划申请局领导审批,按国家乘座标准及使用规定办理好车辆定编

等许可手续,方可购买。

新车验审和提运要有专人负责,派出技术人员和司机对车辆的性能及各部技术状况,全面的技术标准进行检验鉴定,并进行试车。验收合格后按物资堤运的要求办理好接收手续。购新车所有的票据必须有主管领导、购买人、证明人等三人以上的签名。

第12条:车辆维修、保养

(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由各单位负责检修、保养。凡安排车辆的大修项目均应作出计划向局办公室早报,待批准后方可进行,平时的一般性保养、小修、中修由调度员或班长作计划向主管领导早报,同意后实施。

(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轮胎换位,车辆清洁应由驾驶员本人完成。需要送外修理时,应选择修理质量好、收费合理的修理厂家,并相应固定,以确保维护质量,节约费用。车辆修复出厂时,驾驶员应对车辆的修理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和试车,并在修车后付单上签名确认。

(三)车辆的保养、维修内容分为:

①车辆修理分三种:即小修、中修、大修。

②车辆保养分四种:即例行保养(又称日常保养)、一级、二级、走合期的保养。

③车辆保养是定期强制执行的,必须坚持“保修并重”和以“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以达到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

④定期保养周期

第六章

车辆档案

第13条:车辆技术档案管理

(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技术、维修、保养必须逐台建立档案。从购买空卖空新车起逐年、逐项进行登记立档。原有或现有车辆档案不齐全或未建档的应逐一跟踪完善。

(二)凡局内部车辆的调拨,转移使用,调出单位必须向调入单位移交车辆档案。否则,调入单位可不予接收。

(三)车辆的档案内容

①新车购买时车价发票复印件,行驶证及其它_复印件。

②每辆车的技术数据,说明书等。

③每年的行车记录、年审记录。

④大、中、小修,定期保养,二级保养记录。 ⑤历任驾驶员驾驶该车记录、里程等。

第八章

安全制度措施

第14条:安全制度

(一)各有车单位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认真抓好机动车驾驶同的安全知识,交通法规,事故通报等方面为内容的学习。提高全体驾驶员的安全观念,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二)坚持以班为单位每周半天的安全学习和安全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三)各有车单位应坚持每组织一次全体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分析安全形势,解决存在的问题。如遇发生车辆事故应及时开分析会。

(四)结合每年五月份安全月活动,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大力表扬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五)非局认可的机动车驾驶员,不准驾驶本局的车辆,违者将按局有半规定对交车人和驾车人分别给予严肃处理。

第15条:安全措施

(一)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履行驾驶员应该具备的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服从调度,按驾驶技术规范,安全规程,集中精力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二)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的油、水、气是否充足,车况是否良好,随国情工具及_是否齐全,货物是否牢固。

(三)行驶中注意发现车辆是否有异常现象,定时进行途中检查车辆及货物装载情况,发生问题及时处理。

(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服从交通警察指挥和检查。遵守车辆装载标准,不得超载、滥载和超速行驶。

(五)严禁饮酒后驾车,车辆带故障行车。

(六)途中停车或在外过夜车辆停放,应办理保管手续,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车辆和物资的安全。

(七)车辆执行完任务回场(库)后,做好回场后的车辆检查、清洁工作,发现车辆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八)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者,并迅速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单位的安监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九章

油料定额管理 第16科:各有车单位的机动车燃油应建立领发登记,逐台车建立领用帐薄,实行单车考核,严格管理。

第7条:开展节约用油,降耗评比竞赛活动,各有车单位每季或半年公布各台车的节耗情况,开展奖节罚超耗活动。防止油料流失。

各种车型的百公里油耗应按产品厂定额标准为依据参考考核,具体定额标准可参照本制度《各种车型油耗定额表》。

第十章

奖罚

第18条: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分别给予奖或罚

(一)各有车单位对边疆安全行车十周年、二十周年直至以上,无大、小事故,技术熟练,爱车守纪,完成任务好的驾驶员,可给予大力表彰宣传,并给予适当地物质奖励。

(二)对单车考核节约油料者,按定额标准节约部分的15%撮取奖励,对超耗定额20%者给予扣发月奖。

(三)专职驾驶员在带驾期间,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属专职驾驶员驾车肇事,责任按交警栽决,由本人负责。属实习驾驶员驾驶,如带驾专职驾驶员采取措施不力,造成的交通肇事,专职加强员应负交警载决后70%责任,实习驾驶员应负30%责任。如肇事前专职驾驶员先有预见提示,而实习驾驶员不听或采取措施不力,则应由实习驾驶员负70%责任,专职驾驶员负30%责任处理。按损失情况扣奖。

(四)兼职驾驶员在单独驾车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承担责任同专职驾驶员同等。

(五)未经领导同意,非因工作车辆夜间不归库者,按私自驾车在外停放处理。第一次给予个别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当事人扣发一个月月奖。造成车辆损坏或被盗,当事人应全额赔偿,并按局有半规定处理。

第19条:除本制度标明的奖罚,其它的奖罚制度参照《政府机关供电局安全奖罚规定执行》。

第20条:本制度自五月一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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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在工作中遇到超出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重要情况、信息,必须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贻误时机。

2、办事人员在工作中遇有需请示报告的问题,应随时向科室负责人请示报告,科室负责人向办公室领导请示报告,请示应当一事一报,条理清楚,表述准确,除急办事项和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3、对基层请示的问题,应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的口径及时答复;凡领导批示的,按批示的意见办理,办理情况及时向领导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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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个人标准_规章制度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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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个人标准

一、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世界,自觉地把自己的人生价值同党的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脚踏实地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做奋发学习的表率带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不断深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深化对现实问题的认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带头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提高专业知识水平,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三、做勤政为民的表率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真正把群众的利益维护、实现好、发展好。把自己的工作岗位作为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阵地,作为为党多做工作的平台,努力干事创业,积极进取,多做贡献,以一流的协调服务、一流的后勤,确保市委和市委办公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做严守法纪的表率带头学习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守党和国家秘密,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服从组织决定,维护党的权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党忠诚,言行一致,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和小团体主义;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六、做求真务实的表率。以身作则,带头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扎扎实实抓好每一项工作,使自己的工作经得起群众和实践的检验,真正把求真务实的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落到实处。 七、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做出的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追名逐利,不以权谋私,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廉洁自律模范。同时,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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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费用开支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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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开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控制费用开支,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有利工作的原则,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办法。

第二章 费用开支计划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下属企业必须在每月底根据下月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费用开支计划,由财务部汇总、审核,经公司办公会议或总经理审批,即为公司当月的费用开支计划,并下达各单位费用开支指标。

第三条 公司同时授予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对计划内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费用开支计划留有弹性,并根据实施情况调整或变更授权。

第三章 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五条 凡公司费用开支计划内审批程序为:

1、费用当事人申请;

2、部门经理审查确认;

3、财务部门审核;

4、授权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凡公司计划外开支,一律最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 行政费用管理

第七条 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采购报销手续:

1、行政部根据计划统一采购、验收、入库,根据发票、入库单报销。

2、各部门急需或特殊的办公用品,经批准,可自行购买:

(1)单价在50元以下,或总价在200元以下,行政部长批准;

(2)单价在50元以上,或总价在200元以上,分管副总批准。

购买后,提交发票、实物,经行政部查验入库单及入帐报销。

3、原则上不报销办公用品之装卸费用。

第八条 车辆使用费报销:

1、车辆使用费包括汽油费、维修费、路桥费、泊车费、驾驶员补贴。

2、行政部在掌握车辆维护、用车、油耗情况基础上,制定当月车辆费用开支计划。

3、油费报销,需由驾驶员在发票背面注明行车起始路程,由行政部根据里程表、耗油标准、加油时间、数量、用车记录复核,经行政部长签字验核。

4、路桥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行政部根据派车记录复核,经行政部长签字验核。

5、车辆维修前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预计费用,报销时在发票上列明详细费用清单,由行政部根据车辆维修情况复核,经行政部长签字验核。

6、驾驶员行车补助按加班标准计算,每月在工资中列支发放。

第九条 交通费报销:

1、交通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2、交通补贴在员工工资中发放。

3、员工外勤不能按时返回就餐者可给予误餐补贴。

4、员工外勤每天交通费标准为元,经批准可乘坐出租车并报销。凡公司派车和乘坐出租车,均不报销外勤交通费。

第十条 应酬招待开支报销:

1、根据公司对外接待办法文件中规定的接待标准接待。

2、应酬应事先申请并得到批准。

3、原则上不允许先斩后奏,因特殊原因无法事先办理的,事后须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4、应酬一般在定点酒店、宾馆进行。一般在签单卡签字后按月结算,不得擅自在它处或用现金结算。

第五章 内部收费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完善分级管理、核算机制,实行内部收费核算办法。

第十二条 内部收费包括车辆使用、领用办公用品、文印通讯几项费用。费用标准见费用开支标准表中内部发生费用,列入目标计划管理考核和成本效益范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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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厂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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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厂职工必须准时上下班。门卫人员必须对迟到或早退人员在进出厂门时进行登记,任何人员在上班中途时间进出厂门,均应按《行政后勤人员考勤制度》主动配合门卫进行查验或登记;对拒绝登记者,不得放行进出厂门。任何人均不得刁难门卫,对不听劝阻者,处以10-50元的罚款。若故意肇事,与门卫人员发生冲突辱骂、殴打门卫执勤人员者,依据情节轻重处以20-100得罚款,属本厂职工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本厂职工必须佩戴出入证进出厂上岗工作。门卫人员有权对进出厂的任何人员进行询问,查验证件。若发现不佩戴出入证者可给予每次10元的罚款。任何人员在进厂时必须主动出示证件,不得刁难滋事,若不听劝阻、故意肇事,按第一条规定处罚;

三、长期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单位的人员(含现场服务人员)必须办理并佩戴出入证(10元/个)进出厂,由保卫组对该类人员建档管理;外来人员,应自觉到保卫组办理临时出入证(交押金10元);总公司人员来厂公干,允许其佩戴公司出入证,若不能出示总公司出入证者,必须在入厂时办理临时出入证。

四、因公来厂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或其他有效证件(工作证或身证)在入厂时填写会客单,且在门卫人员征得接洽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厂接洽工作,进厂接洽工作人员出厂时交回会客单经门卫核对注销后方可出厂。公司人员来厂公干,凭其公司出入证即可放行进厂,不能出示公司出入证者,仍按前规定执行。

五、本厂拒绝小孩进厂。无论本厂职工子女或外来小孩,均不允许放行进厂。若发现有小孩在厂区游逛,对当班值勤门卫和小孩监护人分别罚款30元/次。若不能追究到小孩监护人的,对当班值勤门卫加倍处罚。

六、无论因公因私的进出厂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携带与本公司类似物资进厂,若随身携带有与本公司类似物资确需进厂,必须主动出示给门卫人员,并让接洽部门到门岗处与门卫共同核实后,填写“物资出(入)门条”,方可进厂,出厂时,所带物品必须到接洽部门完善出门手续后方可出厂,若发现带物出厂,而手续不全者,将对携带者给予50-100元罚款;若查实属携带本厂物资出厂,交保卫组按盗窃行为处理。

七、凡机动车辆进出厂门,必须停车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门卫人员有权对任何进出车辆进行检查(包括检查驾驶室,或后备箱),驾驶员应自觉接受检查,不得刁难。凡随车自带物品,原则上不准带进厂,确需进厂,必须主动出示给门卫人员,并让接洽部门到门岗处与门卫共同核实后,填写“物资出(入)门条”,方可进厂,出厂时,所运物品必须到接洽部门完善出门手续后到门卫交验物品,方可放行出厂,若发现出门手续不全者,将对出门条项目签批负责人和车主分别给予50-100元罚款。若驾驶员不听从执勤门卫人员的指挥,违令驾车强闯厂门,给予200元罚款;门卫发现出厂产品与出门条上标识品种、状态或数量不符的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卫组,保卫组有权对业务员或驾驶员给予200-1000元的罚款,并按本厂相关规定处理;同时按罚款金额的20%给予保卫组奖励,按罚款金额的10%给予值班门卫个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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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轮滑俱乐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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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师范大学校友武术俱乐部”(以下简称武俱)。

第二条.武俱主要是由师范大学爱好武术运动的校友,以及师范大学武术协会(以下简称武协)历届成员组成,是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群众性团体。

第三条.武俱的宗旨是: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传承中华武术的优良传统,弘扬“尚武崇德、修身养心、团结互助”的武协精神,增进武协成员之间的友谊,加强成员之间的合作、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凝聚师大武协人的智慧与力量,支持促进师大和武协的发展。

第四条.武俱的目的是:

(一)维系武协历届毕业的成员之间的情感交流,与校内武协定期举办联谊活动。

(二)宣传母校及华师武协,向全体会员通报母校教育、科研等发展情况,通报华师武协招新、习武、内部联谊等情况,团结广大会员,促进师大和武协的发展。

(三)推广全民健身运动,弘扬中华传统武术文化,宣传武术类运动强身健体、技击防身的作用。

(四)为毕业的武协成员提供一个武学、事业等方面的交流平台,互相扶持、互相促进。

第五条.武俱由武协协助管理,秘书处设在武协。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武俱的业务范围和主要任务是:

(一)组织武协历届成员定期联谊,增进友谊,提高武术运动兴趣;

(二)收集、管理武俱成员的联谊费用;

(三)收集、管理武俱成员的捐赠物资等,包括货币、有价值的物品等;

(四)研究并提高武俱的办会水平,帮助和促进武俱的可持续发展;

(五)表彰、奖励对武俱有贡献的人士;

(六)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力所能及帮助有困难的武协成员;

(七)法律允许下武俱应尽的工作和义务;

(八)武俱或武俱会员可以向学校教育发展基金定向捐赠助学助教等奖学金;

(九)组织并做好会员回母校参观访问,回武协联谊、指导的接待工作。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武俱会员、名誉会员定义及入会的程序是:

(一)凡师范大学校友承认武俱章程,经申请批准均可成为武俱会员。

(二)在校武协成员毕业的最后一个学期可以申请成为武俱会员。特殊情况经理事会同意可不受限制。

(三)申请武俱会员须向武俱秘书处申请,填写武俱会员申请表。(申请表的下载和处理应有专门的邮箱)

(四)非师范大学毕业的社会人士,愿意遵守本章程的相关规定者,可以填写武俱名誉会员申请表,经理事会审批通过成为武俱名誉会员。

(五)经填写入会申请表及经理事会通过后,由秘书处发放会员证,申请人正式成为武俱会员、名誉会员。

第八条. 武俱会员、名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可参加武俱的会员会议;

(三)可参加武俱的会员活动;

(四)对武俱的组织、运作或联谊聚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向理事会提出举办联谊聚会的要求;

(六)向理事会提出其它合理的要求;

(七)对理事会、秘书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八)名誉会员除可经推荐及经理事会同意并邀请成为武俱顾问外,不享有被选举为武俱理事会成员的权利;

(九)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武俱会员、名誉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武俱章程;

(二)维护武俱合法权益;

(三)按照武俱运作经费筹集规定,会员缴交一定数额的费用;

(四)积极参加武俱组织的联谊聚会;

(五)如实、详尽地向武俱秘书处登记自己的地址和联络方式,当发生变更时及时向秘书处反映;

(六)经常与所属召集理事或秘书处保持联系,反映自己的情况;

(七)经常浏览武俱网页、会刊,了解最新情况,能积极留言、发表评论、向会刊投稿等;

(八)遵守武俱制定的其它必要且合理的规定;

(九)遵守校友会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武俱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武俱秘书处,由秘书处记录备案。本俱乐部会员因故不能参加俱乐部的活动,须提前向俱乐部请假;会员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与本会组织的活动时,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会员的处理与申诉:

(一)对于违反武俱章程或损害本会名誉的会员,将根据理事会决定实施下列惩处:

1、警告;

2、暂停会员资格;

3、除名。

(二)被警告、暂停会员资格、除名之会员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之内可向监事会提出申诉。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会员大会

第十二条.武俱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由全体享有本会权利及义务的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必须提前15天通知各会员,听取、审议理事长、秘书长、监事会的年度报告。召集书内应指出会议之日期、时间、地点、议程及会议形式。

会议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通过网上讨论或现场讨论,具体由理事会与监事会共同决定。

会员大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会员出席,且有2/3以上与会会员赞同,才能行使以下职权:

(一)修改武俱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监事长;

(三)评估并通过理事会、秘书处年度报告和监事会建议;

(四)决定武俱的工作方针、任务;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期间有1/10或以上人数的会员共同提出新议题,理事会须在会员大会中新增该议题,需要时进行全员表决。

第二节 理事会

第十四条.武俱设理事会,理事会是武俱的决策机构。理事会由顾问、名誉理事、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财务委员组成,最多不超过25名,如需增加理事人数由理事会商议决定。武俱理事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武俱下设秘书处,秘书处挂靠武协,接受华师校友会指导,秘书长为理事会指定,秘书长负责协调武俱理事会与武协之间的各项事务。

第十五条.理事的资格:

(一)关心武俱、武协的发展,在武协中有一定影响,能维系武协成员;

(二)认同本俱乐部的宗旨、目的,并志愿服务于理事会;

(三)能按时出席武俱会议和活动。具有较强的公共利益责任意识,能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客观、谨慎地参与议事决策;

(四)尊重理事会的多元文化,尊重不同的武术拳种,具有较强的议事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

(五)理事会成员原则上由历届毕业生担任,表现优秀的在校武协成员可于大三或大四的时候向秘书处申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也可被推选为秘书处成员,如无特别因素,应邀请武协会长进入秘书处。

第十六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首届理事的产生办法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武俱筹备小组制定,会员向秘书处报名参选理事,根据毕业届别、拳种选出首届理事人选;

(二)理事在每一届武协毕业生中选出,每个部(拳种)各选出一名。具体选举理事的方案由秘书处制定,经理事会同意后秘书处执行选举方案。

(三)换届时由秘书处提交换届方案,经理事会同意后秘书处执行换届选举;

(四)罢免、增补理事时必须经理事会开会决定;

(五)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交秘书处备案,记录于武协历史档案。

第十七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俱乐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俱乐部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对武俱费用运作和使用的监督权;

(四)遵守本俱乐部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

(五)维护本俱乐部合法权益;

(六)积极参加本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宣传和履行本俱乐部宗旨,为促进师大武协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七)能经常与所属拳种的会员交流、联系,能激发会员积极参加武俱的会议、活动。

(八)完成本俱乐部交办的工作。

(九)理事会成员非经理事长或常务副理事长同意一年不参与理事会会议者,暂停理事资格。

第十八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年度重大联谊活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开支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七)决定武俱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的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10日通知全体理事。

第二十条.理事会会议原则上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武俱的分立、合并。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理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形成决议的,应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会议记录作为机构档案保存,保管期限为长期。会议记录内容应及时通知全体会员。

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武俱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设名誉理事长和顾问。

(一)对武俱、武协有贡献的且曾为师范大学教师或学生的人士,理事会通过决议可邀请其担任名誉理事长。

(二)理事会根据需要邀请德高望重的、有一定特长及影响力的人士担当武俱的顾问。顾问在关键问题上能辅助武俱、武协的发展,能经常给武俱、武协的发展提出良好的建议。

(三)名誉理事和顾问享有理事的权利,但无须承担理事的义务。

第三节 理事长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常务副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至3人,从理事中选举产生。获最高票者为理事长,其次为副理事长。具体选举办法由秘书处制定,经理事会同意后执行选举方案。

第二十四条.本俱乐部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

第二十五条.本俱乐部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理事长可根据需要,授权副理事长行使上述有关职权。

第四节 秘书长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设秘书处。秘书处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实行秘书长负责制。

秘书长由武俱理事会派遣理事担任,原则上,须吸收武协石牌校区和大学城校区会长加入秘书处。也可由在校的往届武协会长担任。特殊情况经理事会同意可由其他人士担任。

第二十七条.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执行理事会制订的所有政策,担负并完成理事会赋予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拟订武俱的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保证经费支出和经费结构合理;

(四)主持秘书处工作会议,协调武协各部门开展工作。决定秘书处人员职位的任用与调配;

(五)向理事会报告秘书处人员职责状况;

(六)负责与理事沟通,配合理事长、副理事长,定期汇报武协发展状况,为理事会决策提供支持;

(七)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进展和武俱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接受理事会、监事会的监督和检查。

(八)对本俱乐部的入会申请表的收发进行管理,审批申请人的资格,名誉会员的申请及有疑义的申请表须提交理事会审批。

(九)对本俱乐部的成员资料进行管理,及时更新。

第五节 监事会

第二十八条.本俱乐部设监事会,是理事会的监督机构,对全体会员负责。

监事会以三人或以上单数成员组成,由一名监事长,若干名副监事长及若干名监事组成,每三年选举一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九条.监事的资格:

(一)关心武俱、武协的发展;

(二)认同本俱乐部的宗旨、目的,并志愿服务于武俱;

(三)能按时出席武俱会议和活动。

(四)具有较强的公共利益责任意识,能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客观、谨慎地评价理事会、秘书处工作;

(五)由历届毕业生及在校武协成员共同担任。

第三十条.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会员向秘书处报名参选监事,经会员投票最多者为监事长。监事长根据需要组建监事会,并授权在校武协成员为监事,监事会成员报秘书处备案。具体选举监事的方案由秘书处制定,经理事会同意后由秘书处执行选举方案;

(二)换届时由秘书处提交换届方案,经理事会同意后秘书处执行换届选举;

(三)罢免、增补监事时必须经会员大会开会决定;

(四)监事不能同时兼任理事、秘书处职务;

(五)监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交秘书处备案,记录于武协历史档案。

第三十一条.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俱乐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理事会、秘书处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对财务处的监督权;

(三)对武俱费用运作和使用的监督权;

(四)遵守本俱乐部章程;

(五)维护本俱乐部合法权益;

(六)积极参加本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宣传和履行本俱乐部宗旨,为促进华师大武协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七)能经常与会员交流、联系,能激发会员积极参加武俱的会议、活动;

(八)完成本俱乐部交办的工作。

第三十二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秘书处的工作,提出合理改进建议;

(二)监督武俱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提出合理改进建议;

(三)监督理事会、秘书处、会员对章程的执行情况,撰写年度评价报告并提出良好的改善建议;

(四)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听取、审议理事长、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理事会、秘书处的工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三条.本会经费来源及管理

(一)武俱的会员每年缴纳一定的会费,年费统一纳入“师范大学校友武术俱乐部基金”

(二)会费和其他费用由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代为管理,武俱的所有费用开支原则上由会费承担,每次收支均须有记录及财务处成员签字确认,所有费用开支的发票、收据必须永久保留,定期预算,年底由教育发展基金会公布所有账务情况。同时,武俱真诚的希望会员们能慷慨捐赠和资助,以使武俱的活动举办得更加精彩。

(三)其他合法收益;

第三十四条.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具体使用和管理办法,由秘书处制定执行方案后提交理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俱乐部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六条.本俱乐部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俱乐部宗旨的用途时,可以依法拍卖、义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七条.本俱乐部财产主要用于:

(一)联谊活动费用;

(二)理事会、秘书处的必要开支;

(三)支持校内武协的发展;

(四)理事会决定的其他费用。

由于本俱乐部为非营利性、群众性团体,理事、监事、秘书处等成员无私为武俱付出,所花费用大部分均自愿付出,必要费用凭票据或证明人可向理事会报销。

第三十八条.本俱乐部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武俱财产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九条.捐赠人有权向本俱乐部查询本人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本俱乐部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武俱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四十条.本俱乐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一条.本俱乐部参照会计人员方式执行,设立财务部,由财务部长及若干名财务部成员组成,财务部长应有一定的财务知识,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会计的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二条.本俱乐部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财务部安排具备会计知识的成员或人士进行审计,并于3月31日前提交理事会审议。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

(四)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向武俱各成员公布。

第六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的处理

第四十三条.本俱乐部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使命;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使命继续从事联谊活动;

(三)武俱发生分立、合并。

第四十四条.理事会向全员大会公布剩余财产数并提出使用方案,由全体会员按重大事项投票决定。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2/3多数通过后,并提交全员大会审议经2/3多数同意后产生效力。

第四十六条.武俱修改的章程,按相关规定提交主管单位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会员申请加入本会,即视为同意本章程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自主管单位核准之日(即x年四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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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废旧物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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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品管理制度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积压、闲置物资的修旧利用,明确报废物资处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废旧物资是指报废的机器设备、工器具、库存积压物资、废旧管材管件以及经公司批准报废的其他物资。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

1、各物资使用部门负责相应的废旧物资的识别、初步鉴定、报废物资的收集统计和交库工作。

2、使用部门、采供部、财务部负责欲报废物资的联合鉴定。

3、物资采供部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整理、分类、建档和保管,并配合财务部销售处理。

第四条报废物资的认定

1、维修抢险、改线作业中拆回的废旧材料(设备)无法利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2、消耗性材料,超过使用标准,不能再使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3、工具类物品,因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4、有价值的包装物品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第五条 报废物品的回收、保管、处理

1、所有报废物品由公司采供部统一回收。

2、各部门材料管理人员对废旧物资进行保管统计,定期向采供部呈报《废旧物资回收单》,采供部经理要及时对交回的报废物资进行分类、整理、入库、建档,并于每月底向分管副总和财务部呈报《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采供部依据规定做出处理。

3、在回收各类物品前,采供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步鉴定,以免对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当废品处理,造成浪费。

4、执行交旧领新的物资(工具类)交旧时还需在综合管理部填写《交旧领新登记单》交采供部保管。保管按一对一原则登记交旧领新台账,并办理领新手续。

5、对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交回旧物品的,必须由使用部门出据借用手续,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提前领用,但领用部门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交旧手续,否则采供部有权在下一次领用物资时,拒绝领用。

6、对工程项目余留物资、原库存积压的物资不能再利用的,  由采供部结合财务部估价后按报废材料处理。

7、对新增设备、 新增项目等没有旧品可交的,或无法完全交旧的,必须提前报分管领导批准。

8、各类废旧物资报废后,如确认无外卖价值后,采供部必须记录其处理情况(处理日期、去向等)。

9、采供部对回收的各类报废物资要及时处理(外卖等),避免损耗、贬值或因大量堆积造成混乱,同时不得无故拒绝接收报废物资。

第六条修旧利废制度

1、各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修旧利废管理细则及修旧利废奖罚办法,作为部门管理的考核依据。

2、对鉴定为可修复、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应组织专业人员内修或外修。

3、对申请报废的物资由申请部门填写《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报物资采供部,会同财务部现场鉴定确认。

4、确定报废的各类物资,使用部门必须在当月月底前办理完与采供部的交接手续。

第七条报废物资的审批

1、各部门废旧物资必须经过各专业人员确认,部门经理核实后,报公司物资采供部复检回收。

2、专业人员(必要时可调其他单位专业人员参加)对拟报废物资进行复检鉴定,确认不可修复利用后,由分管副总批准报废。

3、物资采供部编制报废物资明细清单及价值表,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批准后实施报废。

4、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的物品,其报废管理执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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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卫生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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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办公场所是员工从事经营管理的劳动场所,公司努力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办公环境,员工应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员工行为规范

1、 员工着装要求得体、大方、整洁。

a) 女员工上班时间不可着浓妆,勿佩戴过多饰品;领口过低,裙、裤过短的服装禁止穿着。

b) 男员工上班时间不得着背心、短裤、拖鞋。

2、 员工举止要求文雅、礼貌、精神。

a) 上班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充沛,乐观进取。

b) 对待上司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礼貌,对待客户要热情,处理工作保持头脑清醒冷静,提倡微笑待人,微笑服务。

c) 保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声呼叫他人。

d) 出入会议室或上司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出入房间随手关门。

3、 员工言谈要求亲切、诚恳、谦虚。

a) 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言语平和,语意明确。

b) 严禁说脏话、忌语,使用文明用语。

c) 同事之间沟通问题时,应本着“换位思考、解决问题”的原则,语言应礼貌,平和。

d) 见到领导时应主动打招呼,向上级汇报工作时应简明扼要、实事求是。

第三章 员工日常工作行为规范

1、 办公大厅、各独立办公室上班时间应保持安静,禁止高声喧哗、嬉戏打闹。

2、 禁止在上班时间玩游戏、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网络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和视频、下载电影游戏及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3、 公司的电脑、传真机、复印机原则上不能用于私人用途,若有特殊原因,须事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 员工产生打印或传真后的稿件,应立即拿走,禁止堆放在传真机或复印机上。

5、 严禁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公司电话播打私人电话;上班时间如需接听或拨打私人手机, 应做到言简意赅、长话短说,不允许长时间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

6、 工作时间内禁止在办公区域内食用有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7、 工作中未经他人许可,不得擅自翻阅他人的文件、资料、报告等材料。

8、 办公桌上应素雅、整齐、清洁,各类文件存放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资料堆砌高度须低于办公桌隔板立面高度。

9、 办公座椅不能随意摆放,离座后要将座椅推进办公桌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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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值班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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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值班实行轮流值班制。正常工作时间由 秘书 科专人值班,夜间和双休日由机要室、 秘书科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值班安排表由相关科(室)负责在上月底编排分发。个别人员因事需调班的,由所在科(室)负责调整。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坚守值班工作岗位。要认真处理当班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根据主任要求及时做出处理。当班处理不了的问题,应交接班人员继续处理。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记录应符合规范,并班班移交。

三、对 领导 在值班记录或电话记录簿上的批示,要及时向有关人员传达,不得延误。

四、值班人员应加强对全区有关重要情况的了解掌握,对各部门(单位)职责范围、主要负责人和常用电话号码记忆清楚。

五、主动向信息科提供值班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的信息。

六、做好前来联系公务人员的接待工作,做到礼貌问候,站起相迎;值班人员接听电话,用语简洁,不得用电话聊天、处理私务,不得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线路,保证通话畅通。

七、协助机关事务处、保卫科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 领导 同志的工作不受干扰。遇到闲杂人员进入领导办公区,须主动询问,进行劝阻。

八、爱护值班室内设备,搞好值班室卫生,做到美观、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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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区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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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安防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安防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安防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由车库岗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安防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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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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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社区建设,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出纳要分设。由一名副主任或职业社区工作者兼任会计、一名职业社区工作者兼任出纳。社区居委会主任不得兼任出纳。

二、财会人员要认真学习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及会计制度,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所有收支必须入账管理,认真填写各类报表,建立健全账簿。各社区要建立键全总帐、明细帐,全面、准确、完整的反映社区经济活动情景。

三、严格执行“帐款分离、日清月结、收支审批、定期审计”制度。帐、款、物实行专人管理,原始单据和收据须由经办人、主任、书记三人以上签字(社区居委会主任、书记一人兼的,在经办人、主任签字的基础上,要有一名副主任签字)方可报销,禁止使用白条下帐。对不贴合规定的支出项目,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支付或报销,必要时可向街道办事处或区有关部门反映。

四、严格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__元以内的经费开支需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审批;__元以上开支除社区居委会主任审批外,还必须由社区党委书记签字。...元以上的开支须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或临时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经街道办事处分管主任同意,同时备案。

五、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社区居委会应成立社区居务监督小组(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务监督小组成员),财务监督小组审核财务收支凭证,检查监督财务计划、财务制度的执行情景和物资管理、财务公开情景,听取和反映群众对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与提议。社区居务监督小组每季度要对帐务账目进行一次清理审查,要及时公布清查结果,并上报街道办事处备案;街道办事处成立社区居委会财务督察小组,每半年对社区居委会财务进行检查并随时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要督促社区居委会及时纠正。

六、掌管社区经费的社区居委会正、副主任和职业社区工作者离岗时要理解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七、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和物资登记及保管制度,明确管理的职责人,做到帐,款,物相符,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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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区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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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户)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房管员监督、检查,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理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大厦)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大厦)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大厦)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大厦)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大厦)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负责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库)的出入口明显位置。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车管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大厦)。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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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各种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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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深入推进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促进村容整洁,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经常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村会委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各村委会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设立垃圾清运中转站,定期转运。建立一个垃圾池一个垃圾箱,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垃圾箱主要收集可回收和有害垃圾。

2、村委会要根据该村的道路、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垃圾清运频次与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3、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小组的保洁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4、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组组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及标准: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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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领导,部长,个人,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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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司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以事前请示。

五、公司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保密。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由公司党委、行政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九、公司党委、行政及纪委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组织部门每年须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一次。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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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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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是怎样缴纳的呢,下面是第一范文网为您提供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条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第十条 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所得为外国货币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规定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

第十一条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第十二条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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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电子阅览室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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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阅览室由图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凡本校师生均可入阅读。

二、读者入室阅读,须将书包放在室外,不得携带入室。

三、本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为照顾所有读者,每人限取1册,阅毕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四、本阅览室的报刊杂志概不外借,只许在室内阅读,如有特殊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带室外,借期不超过3天。

五、为保持阅览室安静的阅读环境及清洁卫生,读者入室阅览,言谈举止要讲文明礼貌,切勿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和抛撒纸屑,不得在室内吃零食等。

六、读者阅毕离开阅览室时,将座椅子凳子放回原处,做到轻放、轻走。

七、读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写、圈点、卷折,不得撕剪报刊资料或带阅览室外,如有违者按赔偿制度处理。

八、管理人员待读者要主动热情,提供咨询;读者要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制度。

九、阅览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五

上午12:0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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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工地管理规章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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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1.工地业务人员必须坚持讲普通话;

2.严格遵守工地上下班时间,上下班主动自觉签到签退;

3.工地业务人员每天必须保持服装仪容整齐、清洁,在上班期间一律穿着制服,头发必须梳理,衬衫、西裤一律要熨烫;

4.无论是谁至销售现场,「客户到」「欢迎参观」不能省略;

5.工地业务人员未经专案或主委同意不得私自上销控主柜台,如有违反者以罚款一千元论处;

6.工地业务人员未经专案或主委同意不得私自去专案或专案助理处问销控,更不能私自翻看销控表及任何报表(售、足、签活页夹、营业日报表、周报表、已购未购客户数据等)或翻动销控专用抽屉,如有违反者以开除论处;

7.工地业务人员未经专案或主委同意严禁与外人(特别是同行)讨论有关工地内事物,或将工地内数据、报表给予外人,如有违反者以开除论处,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8.不准私印非交付之文件,非交发之传真;

9.必须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对报销,冲帐必须凭该购买物的发票办理报销、冲帐手续,如实报销冲帐,发现弄虚作假,作违犯财务纪律论处;

10.不准随意挪用他人办公用具,因故借用,从速归还;

11.注意安全防范,不准将易燃物品带入公司

12.防盗防火,下班时关闭门窗,空调,切断电源;

13.工地业务人员的早餐必须在正式上班时间前用毕,上班时间到后不得以用早餐为由外出或占用正常工作时间;

14.签到完毕后,每个人就自己的卫生包干区域(由专案助理订定)进行打扫;

15.有客户至现场,原则上同组的同事帮忙倒水;

16.接待完客户,要把桌上的东西收拾干净,桌椅归位,并把自己的file夹带回座位;

17.接待完来人后,实时填写来人表,接听来电后,填写来电表格;

18.在柜台区域,不准喧笑打闹,不得看杂志、报纸,吃东西和睡觉;

19.接打私人电话应简明扼要,不得超过三分钟,以保证工作效率,工地业务人员不得利用工地电话拨打私人长途电话,发传真,确需拨打,务必予以登记,缴费,由公司在其次月薪资中扣除;

20.打长途电话联络客户时,需在长话本上记明,并须经专案签字同意;

21.工地午休时间由专案决定,午休时间为工地业务人员午餐和休息时间,工地业务人员可视情形休息、午睡;

22.午休时间,每组至少留一个人在柜台或销售区值班,随时接待来人和接听电话,人员由组长安排;

23.每日于下班之前做好当日的来人、来电分析,到周日,要做一周的周分析;

24.下班前,应把柜台整理干净,把重要资料及物品缴回专案助理处;

25.工地依个案销售情况,由专案决定休假天数及上下班时间;

26.工地业务人员休假,应安排在周一至周四,每周工地排休,应于上周四之前决定,并由专案及组长协调统一安排后填入考勤表;

27.调休二天以上(含二天)需得到主委签字批准后,方可执行;

28.工地业务人员于上班及加班时间内,未经专案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凡擅自离开岗位者外出者以旷职一天论处;

29.如非工作需要,工地业务人员于工作时间内不得外出。如确有急事,必须外出,则外出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30.因工作需要而外出者,应注意控制时间。处理完公事后,立即返回工地,不得以办理公事为借口,在外闲逛或处理其它个人私事,如有以上情事者,以旷职一天论处;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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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会,学生,全文共 2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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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各级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和考核,更好发挥共青团联系青年、服务青年、凝聚青年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西华大学学生干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学生干部包括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中的各级各类学生干部。

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民主监督原则、德才兼备原则。

第三条 学生干部考核工作一般分为试用期考核、日常考核、成绩考核以及学期考核。

第四条 学生干部考核分为院学生会和行政班级两级进行。

一、院团委组织部考核范围: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

二、各个行政班级所有班委由各个行政班辅导员评分(70%)以及班委互相之间进行评分(30%),由院团委组织部考核人员组织、监督进行考核,并收纳、汇总评分表。

三、上述应在院团委组织部统一指导下开展,考核结果报至院团委组织部和学生会办公室进行备案,并递交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第五条 试用期考核为新干部任期满一个月后进行;日常考核由考核小组按照院团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成绩考核在每届干部第二学期的初始进行统计考核;学期考核安排在每年六月和十二月。考核对象为所有学生干部(包括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所有行政班班委干部)。

第六条 考核项目:

一、组织考评(共30分)

1、出勤情况(20分)

由考核小组对会议记录和会议签到表等资料进行汇总评分,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

2、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学校培训情况(10分)

由院团委组织部根据校、院青马学校的相关材料进行评分

二、学习考评(共40分)

学习考评分为平时上课出勤和期末成绩考评。

上课出勤考评(20分):

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被任课教师、辅导员和学生会安排负责查课工作的同学查到无故旷课者,每次扣4分,扣满20分学院将根据《西华大学学生守则》给与通报批评,并免去团委学生会干部职务。

成绩考评(20分):

1、各部门或行政班统一出示受考核对象的上学期成绩总表,由院团委组织部考核人员进行统计。

2、一科必修正课未及格的扣20分,两科记为不合格。

注意:学生会主要干部(主席团)及行政班主要班干部(班长、团支书)在任期间必修课挂科超过一门则自动离职;学生会干部(部长、副部长)及行政班班委(除班长、团支书之外的其他班委干部)在任期间必修课挂科超过两门则自动离职。两学期连续必修课挂一科的在换届选举中不考虑。学生会各部门干事在换届选举时有必修课尚未通过的一律不考虑。

三、民主测评(共30分)

1、民主测评方式:工作测评,由上一级干部评议,30%;团队测评,由同一部门(班级)干部互评,30%;民主评议,由下一级干部(成员)考核,40%。

2、测评依据:《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干部民主测评表》(见附件一)。

第七条 考核程序:

一、召开考核工作动员会议

院团委统一动员,通过动员大会达到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学生干部要自觉接受考核和评议;广大青年要增强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加并实事求是地评价学生干部。(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开展)

二、民主测评

根据考核内容所列出评价项目和评价等级,对被考核人进行民意测验。

1、测评前准备:

确定考核工作的人数并报送材料,使用《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安排表》(见附件二),并公示于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的学院网页。

2、开展测评:

(1)确定被考核人员全部到场,到场人数达参与人数的五分之四有效。

(2)开始考核,考核小组按类别发放《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学院学生干部民主测评表》(见附件一)或《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成绩考核表》。(见附件四) (3)统计与总结本次考核。

三、组织考评

四、考核汇总

1、考核组根据民主测评、组织考评,提出考核结果意见上报院团委组织部审定。学生干部考核结果评定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2、考核汇总使用《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成绩汇总表》(见附件三),并将所有文件在学生会办公室进行备查。

第八条 考核结果作为学生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学生干部试用期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不适合本岗位者,调换岗位),延长试用期一个月,第二次考核仍为基本合格者,最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第十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一、 当学期有两门及以上的必修课程正考不及格;

二、 受到学院及以上的违纪违规处理,受到处分的;

三、 有重大工作失误,或者两次及以上无故缺席会议、活动等;

四、 未取得校或院青马学校培训合格证的。

第十一条 学生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应视具体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作如下处理:

一、免去现任职务;

二、责令辞去职务。 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可以参加评优。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不可建立干部档案。

第十三条 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要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 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考核人员和考核组长要在考核材料上签名。对其负责客观性和真实性。

第十四条 实行考核工作回避制度,考核小组成员应回避所属班级的考核,若未及时回避,则此次考核无效。若因回避不及时造成考核结果有异议者,立即免除该成员现任职务,责令退出院团委组织部。

第十五条 考核对象要正确对待组织考核,如实汇报工作和思想,客观反映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 有关组织和人员应客观、负责地向考核小组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

第十七条 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和考核对象应当遵守以下考核规范: 一、不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

二、不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

三、不泄露考核机密。

四、不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五、不搞非组织活动。

六、不设臵障碍,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

七、不对反映其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劝导或上报学院请求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八条 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支持、鼓励群众监督,认真受理检举、申诉,并按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

第十九条 投诉与申述

对被考核人有情况反映,或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实名的形式交到院团委组织部。自收到投诉与申述之日算起的七个工作日内,院团委组织部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院团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团委组织部

20xx年1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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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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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洁员每天要在员工上班前提前到位,并抓紧时间做好日常保洁工作。按保洁内容及标准重点打扫门厅、会议室、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使保洁工作落到实处。

2、保洁员要严格按操作规范做好日常保洁、定期保洁工作(详见附表)。对门厅、会议室、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卫生要按保洁内容及标准进行清扫,做到随脏随扫、无污迹、无杂物等,保持环境清洁。保洁领班要严格按保洁内容和标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各楼层的垃圾筒、烟灰缸要及时打扫、清理,卫生间洗手池台面、镜子、地面、墙面等要及时擦拭,做到光亮、无水迹、无污迹、无杂物;垃圾袋和手纸篓要及时倾倒、更换;洗手液和手纸要随缺随补。

4、保洁员除日常保洁工作外,每周要对门厅、会议室、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一次清扫,重点是擦地面、擦窗台、窗户等。

5、保洁员要注意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白天视天气情况,尽量采用自然光,少开卫生间北侧的照明灯和走廊东、西侧的照明灯,为单位节约每一度电,节约每一滴水。保洁工作中要爱护使用水、电等设施,发现水、电、上下水管道等硬件设施有问题时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

6、按保洁内容及标准做好定期保洁工作。按操作规范和要求,擦拭窗、墙壁、地面清洗、打蜡、玻璃清洗、灯具除尘、垃圾筒清洗、电梯门、灯清洗、金属件清洗、上光等,认真做好保洁工作,使大楼有一个优美、卫生、清洁的办公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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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压疮处理报告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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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疮处理报告制度

1) 压疮风险的评估:对瘫痪、意识不清、大小便失禁、水肿、痴呆、营养不良、高龄老人、病情危重、强迫体位者入院或大手术后当天内必须完成初次评估(用braden压疮风险护理单),病情严重者每天评估,病情稳定者当评估值达危险临界值时,应48-72小时进行评估一次,直到评估值至正常范围;当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评估。

2) 报告制度和程序:

① 一旦病人评估值达危险临界值,要逐级上报:低风险向护理组长报告;中度风险向病区护士长报告;高度风险向科护士长/护理部上报。

② 院内发生或发现院外带入ⅲ期压疮,须报告病区护士长、科护士长,并在24h内报告护理部和造口及慢性伤口护理小组并填写好《压疮报告单》;院外带入ⅰ、ⅱ期压疮需于72h内填写《压疮报告单》报告护理部及造口及慢性伤口护理小组。

3)会诊制度:

① 对护理效果不明显或ⅲ期压疮、疑难病例需请造口及慢性伤口护理小组会诊并提供指导。

② 对皮肤高危患者发生院内压疮时,由造口及慢性伤口护理

③小组组织2人以上会诊,对其压疮的发生进行定性,讨论并最终定为难免压疮或者可避免压疮。

4)对院内或院外发生的压疮,均要使用《压疮(伤口)护理单》。

5)压疮的处理:ⅰ、ⅱ期压疮由临床护士在造口及慢性伤口护理小组成员的指导下处理,ⅲ期或者疑难伤口由接受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专责护士进行处理。

6)对有可能发生压疮的高危病人,科室填写《压疮风险护理单》,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密切观察皮肤变化,及时准确记录。

7) 病人转科时,《压疮风险护理单》交由转入科室继续填写。

8) 病人出院或死亡后,将《压疮风险护理单》和《压疮(伤口)护理单》及时归入病历保存,《压疮报告单》交上护理部。

9)护理部负责到科室核查并记录。如科室隐瞒不报,一经发现按护理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10)难免压疮,实行三级报告制度。

① 申报条件:以强迫体位如骨盆骨折、高位截瘫、生命体征不稳定、心力衰竭等病情严重、医嘱严格限制翻身为基本条件,并存在大小便失禁、高度水肿、极度消瘦3项中的1项或几项可申报难免压疮。

② 申报程序:科室护士长根据申报条件向护理部书面报告难免压疮病例,护理部和造口及慢性伤口护理小组成员到病区核实,批准后登记在册。

③ 跟踪处理:对批准的病例由造口及慢性伤口护理小组组织院内护理会诊,制订预防措施,护士长根据病人具体情况组织实施。造口及慢性伤口护理小组成员每周1~2次查房听取护士长汇报,对护理措施及其效果进行评估,及时纠正、调整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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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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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

2范围

2、1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

2、2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透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2、3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2、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2、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务必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2、2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2、3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务必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务必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资料。

2、5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有本单位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资料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档。

2、6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资料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资料、周期进行。

2、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2、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

2、1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

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资料、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职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状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务必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持续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资料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务必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务必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3、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使电梯发生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量减少事故带来负面影响,减小事故的损失。

范围

针对事故或事件可能产生的状况,确定抢救及救助方案并使其始终保护有效状态。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的实施。

3、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3、1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3、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务必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务必参加。

3、4演习资料、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3、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状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状况。

2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电梯开工申报单;

c、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d、竣工验收报告;

e、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f、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g、运行状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h、事故及故障记录;

i、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j、同意注册的登记表。

3、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带给准确的信息资料。

3、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3、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3、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3、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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