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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筑施工实习论文各种民用建筑的施工建设单位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7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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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实习论文--各种民用建筑的施工建设单位

实习方向:各种民用建筑的施工建设单位;

实习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

实习时间:XX年7月30日

指导老师: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天骄绿苑佳泰小区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亿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鄂尔多斯市天工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鄂尔多斯市亿泰建筑有限公司

实习学生:内农大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技术系04建工甲班   尹士廷

一、实习目的

通过接触和参加实际工作,充实和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培养综合应用的能力,为以后课程以及日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二、实习内容

参加测量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施工全过程的操作实习,学习每个工种的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方法,学习和应用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学习施工过程中对技术的处理方法。

三、实习概况

实习地点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绿苑佳泰小区参加施工实习,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安全规章制度,出勤率高,积极向工人师傅请教,善于发现问题,并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在工地技术员的帮助下解决问题。对测量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等有了很具体的了解,同时对部分工程进行实践操作。实习期间完成了实习任务,达到了实习目的。

四、工程简介

(一)设计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2、建筑和有关工种提供的作业图和有关资料。

3、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

1)《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2)《采暖通风与空间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

3)《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4)《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5)《新建集中供暖住宅分户热计量设计技术规范》dbj01—605—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XX年版)

7)《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8)《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

4、已批的扩建审批意见;

5、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周围市政条件资料;

6、业主对本工程的有关意见及要求;

(二)结构:

1、工程名称:天骄绿苑佳泰小区7#、9#、10#、11#、12#、15#楼。

2、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

3、设计标准:建筑防火等级为二级;

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八级;

建筑耐久年限为50年;

结构类型为砖混住宅楼;

桩基础安全等级为二级;

屋面防水等级为三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为XX年。

4、主要经济指标:(以7#楼为例)

总建筑面积3851.12m2,共有a、b两种户型。a户型建筑面积为105.85 m2,b户型面积为101.85 m2,跃层面积为90.25 m2,楼梯面积为198.30 m2,阳台面积为171.05 m2。

5、建筑总高度、层高及标高

建筑层高为五层加跃层,建筑总高度为19.45m,一至五层层高均为2.95m,跃层高度为3.90m,室内外高差为0.900m,本工程室内地坪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442.000m。

6、建筑物的总尺寸

建筑物总长33.240,总宽11.640m。

7、基础

1)本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桩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成桩方法为干作业钻孔成桩,基础持力层为细砂岩,单桩承载力为282kn,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250kpa。

2)桩基础的桩为摩擦桩,桩径 (圆孔桩)。

3)混凝土坍落度为80~100mm。

4)边坡处单桩进入持力层深度不小于2.5m局部陡坡边坡处单桩进入持力层深度不小于3.5m。

5)桩与桩之间采用承台梁连接,承台梁的尺寸为550×500mm,混凝土等级为c25。

8、主体

本工程主体采用 普通烧结砖和 水泥砂浆砌筑,各层梁、板、柱与梁的钢筋均为绑扎搭接。

楼房屋顶为坡屋顶,局部为有组织排水(跃层露台处),雨水管的公称直径为 。

(三)功能简介

本工程均为住宅,在跃层处设有2.7m2的露台,可供人们进行户外活动。

五、具体参加工作

第一部分:测量工程

施工测量是直接为工程施工服务的,其成果不仅是进行施工及施工检查的一条准绳,而且还是验证竣工工程的位置、标高和相互间关系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重要依据。

(一)测量仪器配置及建立控制网

根据工程特点及工程结构情况,主要测量仪器有:电子经纬仪1台、普通水准仪1台。

根据规划局提供给施工单位的水平坐标和水准点,建立适合本工程的测量定位轴线网络和标高控制网络,其中重要的控制坐标要做成标准的永久性坐标点。测量放线采用预放、粗放、精确定位的方法进行反复核查,确定平面控制轴线。±0.000m采用外控制法进行平面网络控制,依据现场情况确定基准点、控制点、通视点,±0.000m以上采用内控制法进行放线控制,将规划局给定的水准点利用水准仪引测到规划建筑物周围相对比较稳定的已建建筑物上。利用水准点作为高程控制依据,将绝对高程换算成相对高程。用钢尺、水准尺、水准仪传递高程,在各层测设出高程控制点(建筑五零线),并作出标识,同时定期对各标高进行复核,保证施工人员控制楼层标高。

(二)楼层放线:(现以楼房西山墙拐角为例)

由于楼层不高,我们是用线坠和经纬仪配合使用来放楼层轴线的。从上一层向一层垂吊下一层轴线技术人员把线坠吊到一层,量出垂线与墙体的水平距离,然后上一层人员在由垂线量出在一层相同的水平距离加上外墙到轴线的水平距离得出1轴和g轴(即轴线)。在西山墙的南北两个拐点处分别用同样的方法测出轴线1轴。注意的是:如果在西山墙引轴线,那么再放下一层的时候也要在此处引测。然后在到东山墙引g轴和19轴,再用工程线(如果拉不通工程线,就用经纬仪头测)把西山墙的g轴点和东山墙的g轴点连起来,再在整个楼板上把g轴放通,并用墨线把g轴和1轴都弹出来。剩下的轴线均用放出来的1轴和g轴作为参考轴线,用钢尺量出并用墨线弹出。如图1-1 >

1-1 标准层平面图

第二部分:钢筋工程

钢筋使用必须坚持先检查后使用的原则;钢筋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按国家规范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中,钢筋在现场加工,制作加工工序为:钢筋机械安装→钢筋对焊→锥螺纹加工→弯曲成型→钢筋绑扎。

1、钢筋性能

钢筋出厂质量证明书主要包括:钢筋的化学成分、拉力试验取得 值,弯曲试验取得的冷弯、反向弯曲情况,显微组织、脱碳、晶粒度、夹杂情况,冷热顶锻及硬度情况。

钢材的力学检验主要包括:钢筋拉伸试验所测得钢材的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试验所测钢材弯芯直径及弯曲角度情况。

2、钢筋加工

本工程钢筋,技术人员根据图纸及规范认真作出钢筋翻样,对复杂节点的钢筋要求进行放样,同时给据图纸机构分区、分部配套翻样,并按施工进度安排好钢筋的加工计划。钢筋加工现场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加工。根据施工进度和钢筋下料表加工成型。钢筋制作前应对弯曲、变形的钢筋进行调直处理,剔除有表面缺陷的钢筋。加工成型后应挂有明显料牌,标明形状规格、数量、部位、分段、分层、分部位、分施工顺序堆放整齐,专人发放。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项   目允许偏差(mm)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10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20

箍筋内净尺寸±5

3、钢筋绑扎

1梁和柱箍筋应与受力钢筋垂直设置。箍筋弯勾离合处,应沿受力筋方向错开设置,梁上(下)部受力,则弯勾离合处在下(上)方。为防止柱箍筋位移,柱筋上的外伸部位要加箍固定。

2板的主筋绑扎,短向钢筋在下,长向钢筋在上,梁板钢筋绑扎完成后,及时搭设人行道和混凝土运输道,严禁踩踏负筋。

3确保钢筋保护层和负筋高度,必须放垫块,垫块要按一定间距均匀布置。

4主梁与次梁相交时,均应在主梁两侧附加箍筋,箍筋加密区可以提高主梁的抗剪强度,另外次梁底筋应放在主梁纵筋之上。

5柱与梁相交处钢筋过密,且该处有搭接时则可将搭接部分移到柱的一侧,保证该处梁尺寸便于浇筑混凝土。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目允许偏差

(mm)检验方法

绑扎钢筋网长、宽±10钢尺检查

网眼尺寸±20钢尺量连续三当,取最大值

绑扎钢筋骨架长±10钢尺检查

宽、高±5钢尺检查

受力钢筋间  距±10钢尺量两端、中间各一点

排  距±5取最大值

保护层厚度基 础±10钢尺检查

柱、梁±5钢尺检查

板、墙、壳±3钢尺检查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20钢尺量连接三档,取最大值

钢筋弯起点位置20钢尺检查

预埋件中心线位置5钢尺检查

水平高差+3钢尺和塞尺检查

注:1、检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到其中的较大值;

2、表中梁类、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1.5倍的尺寸偏差。

3、当纵向受拉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面各百分率不大于25%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

钢筋类型混凝土强度等级

c15c20~c25c30~c35≥c40

光圆钢筋hpb235级45d35d30d25d

带肋钢筋hrb335级55d45d35d30d

hrb400级、rrb400级-55d40d35d

第三部分:模板工程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浇筑混凝土时模板及支架在混凝土重力、侧压力及施工荷载等作用下胀模(变形)、跑模(位移)甚至坍塌的情况时有发生。为避免事故,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出了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维护和发生异常情况时进行处理的要求。

1、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2、现浇多层房屋和构筑物的模板及其支架安装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以利于混凝土重力及施工荷载的传递,这是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有效措施。

3、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4、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5、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6、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7、无论是采用何种材料制作的模板,其接缝都应保证不漏浆。木模板浇水湿润有利于接缝闭合而不致漏浆,但因浇水湿润后膨胀,木模板安装时的接缝不宜过于严密。模板内部和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以避免夹渣等缺陷。本条还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所使用的模板提出了要求,以适应混凝土结构施工技术发展的要求。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   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轴线位置5钢尺检查

底模上表面标高±5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截面内部尺寸基础±10钢尺检查

柱、墙、梁+4, -5钢尺检查

层高垂直度不大于5m6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大于5m8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2钢尺检查

表面平整度32m靠尺和塞尺检查

注:检查轴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8、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打针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9、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

项  目允许偏差(mm)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3 寸,只允许在,不允许小。在允许偏差表中,不允许的偏差都以“0”来表示。

11、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构件类型构件跨度(m)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

标准值的百分率(%)

板≤2≥50

2,≤8≥75

8≥100

梁、拱、壳≤8≥75

8≥100

悬臂构件-≥100

由于过早拆模、混凝土强度不足而造成混凝土结构构件沉降变形、缺棱掉角、开裂、甚至塌陷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保证结构的安全和作用功能,提出了拆模时混凝土强度的要求。该强度通常反映为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的强度。考虑到悬臂构件更容易因混凝土强度不足而引发事故,对其拆模时的混凝土强度应从严要求。

第四部分:混凝土工程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m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

材料名称允许偏差

水泥、掺合料±2%

粗、细骨料±3%

水、外加剂±2%

6、做混凝土试块:

先清理试块模,再在试块模上刷隔离剂,并把试块模的紧固螺旋拧紧,以免放入混凝土后发生跑模。注意刷隔离剂时不要刷的过多,过2到3分钟后从混凝土罐中用铁锹将混凝土铲入试模。然后用钢筋棍将混凝土捣实,直到不再有气泡冒出。最后将混凝土表面抹平,放到无震动荷载处。等到24小时后拆模,拆模时在试块上表明标号日期。

混凝土试件尺寸及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

骨料最大粒径(mm)试件尺寸(mm)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

≤31.5100*100*1000.95

≤40150*150*1501.00

≤63200*200.05

浇筑混凝土板时混凝土的虚铺厚度要略大于板厚,振捣完毕后用1.5~4m的刮杠刮平,用木抹子抹平,并根据构造柱钢筋上的控制线线拉线检查板底标高,严格控制平整度,尤其在墙、柱的根部。

楼梯混凝土从上至下的浇筑,现振捣板底混凝土,达到踏步位置后,在于踏步混凝土一起浇筑,不断连续向上浇筑,并随时用木抹子将踏步上表面抹平。

混凝土垫层的浇筑:钉控制桩,垫层厚度为10公分,强度等级为c15,宽度为700mm,混凝土采用平板式振捣器振捣,混凝土振捣密实后,以钉的控制桩上的标高拉的工程线为准检查平整度,高出的地方铲掉,低的地方补平,用木抹子抹平。

六、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不实践很多问题都考虑不到,实践后才知道什么情况都可能遇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像刚刚走出校门的实习生实践经验还很不丰富,但理论中的东西要是也什么都不会,那在实习过程中就吃不开了。到了施工现场经过一段时间的实习,才体会到并不是课本中学的东西用不上,而是要看你会不会用,懂不懂得变通和举一反三的道理。本次实习中比较严重的问题有以下几个:

问题一:对理论知识掌握不够扎实,例如:混凝土、砂浆试块的养护时间,做试块时应该振捣到什么程度,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的养护温度、养护时间,另外对混凝土出现裂缝分析不出原因等等。这些概念都很模糊,实习时用到了才知道自己没学好,在学校时只是为了应付考试为了过关,才在考试的前几天报老师讲过的重点死记硬背上几遍,一等考试过去后脑子里就是一片空白,不管以后又用与否就都在记忆里消失了。等到需要时才知道自己还没记住这些,就像现在进入施工现场没有人会问你这些,但是作为一个技术人员,不知道试块该怎么养护、混凝土出现裂缝是什么原因等一系列的问题,还怎么能指导施工呢?

针对这个问题解决的办法就时在以后的学习中做到扎实掌握,不死记硬背做到灵活运用,与实践相接合。

问题二: 熟悉图纸的能力差,对平面的图形想象不出立体的样子。致使不能明确的判断出施工的对错。

问题三:对于最新的施工规范不知道,致使不能很快的判断出施工的对错。

问题四:对于一些施工顺序还不太明了,对每一个施工过程的操作不了解。

问题五: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差。对于建筑方面的一些出新了解太少。

问题六:实际中的建筑标高和结构标高在计算施工标高时容易混淆,尤其用五零线控制墙体、门窗洞口的控制高度时容易出错,分不清什么时候包括了地面做法,什么时候不包括。

七、实习的经验及收获:

首先本此实习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了适应环境。未去工地之前我从没想象国两个月的实习我能承下来。但是通过这次实习我适应了这种工地生活。虽说以后不一定去工地工作,但有了这段时间的锻炼,不论以后做什么工作心中都有了一种吃苦耐劳的毅力,也学会了适应环境。另外就是在工地上知道了一些与学校不同的问题,就是在工地上知道了作为一名技术人员应该怎样去和工人交流等。

其次,通过这次实习使我对工程方面的有关知识在实际上有了更深一些的了解。应该说在学校学习再多的专业知识也只是理论上的,与实际还是有点差别的。这次实习对我的识图及作图能力都有一定的帮助,识图时知道哪些地方该注意、须细心计算。在结构上哪些地方须考虑施工时的安全问题,在绘图时哪些地方该考虑实际施工中的问题。到即能施工又符合规范要求,达到设计、施工标准化。没有这次实习也许绘图只是用书本上的照搬照画,不会考虑太多的问题,更不可能想到自己的设计是否能施工。

集中标注说明

注写形式表达内容附加说明

或基础主梁编号,具体包括代号、序号(跨数及外伸状况):一端有外伸; :两端有外伸; :无外伸仅注跨数

界面尺寸:梁宽 梁高当加腋时,用 表示,其中 为腋长; 为腋高。

箍筋道数、强度等级、直径、第一种间距/第二种间距(肢数)

底部(b)贯通纵筋根数、强度等级、直径;顶部(t)贯通纵筋根数、强度等级、直径。底部纵筋应有1/2至1/3贯通全跨。

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根数、强度等级、直径。为梁两个侧面构造钢筋的总根数

梁底面相对于基准面标高的高差。高者加+号,低者加-号,无高差不注

原位标注(含贯通筋)的说明

注写形式表达内容附加说明

基础主梁柱下与础次梁支座区域底部纵筋根数、强度等级、直径以及用“/”分隔各排钢筋根数。为该区域底部包括贯通筋与非贯通筋在内的全部纵筋。

附加箍筋总根数(两侧均分)强度等级、直径。在主次梁相交处的主梁上引出。

其他原位标注某部位与集中标注不同的内容一级原位标注,原位标注取值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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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平安建设年度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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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综治维稳委的具体帮助指导下,认真落实《中共易门县委易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先进平安县”暨新一轮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易发〔20__〕12号),以“抓创建、保平安、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搞好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解决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环境热点问题,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强化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我线社会环境综合治理,提高平安创建工作实效,我局把综合法治、平安法治建设同环境综合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并结合我局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环保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平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各股室负责人具体抓的责任机制,确保职责清楚,责任明确。认真研究制定了我局平安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规范预防、监督工作机制,在我局营造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二、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措施管理

1、开展学习。积极组织干部在全局通过开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行政许可法》在局内开展普法学习。

2、注重宣传。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了解,我局结合纪念“4·22”世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广泛开展纪念宣传活动,共发放材料10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10余人次。以“环保宣传进万家”活动为主线,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宣传环保知识。

3、落实制度。我局始终把抓反腐倡廉作为全局工作的首要任务,结合局内实际,强化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后制定了执法“五不准规定”、“责任追究制度”、“文明用语”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共计17项。把各股室的主要职责、办事程序、办结时限、执法依据和收费标准等公示上墙,既方便群众和来访人员办事,又便于群众监督,使广大干部在工作中切实做到“自查、自省、自警、自律”。

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扎实推进。

1、强化监管,认真组织各类专项检查行动。为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全年开展了“两会”期间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放射源清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固体废物污染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加强了中高考噪声监管工作。以省市重点控制企业、涉及尾矿库企业、限期治理企业、易门县大椿树工业聚集区为重点,加大现场监察频次,及时、有效地防治和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检查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建设项目等99家,出动现场监察980人次,共做现场监察记录320份,发出限期整改通知18份。其中开展夜间现场排查和监察10次,节假日巡查6次,检查工矿企业和文化娱乐场所60余家。同时对云南易门亿丰炉料有限公司等41个新、改、扩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和项目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通过加大监察力度,有效促进了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正常运转率达95%以上。对大椿树工业集聚区水污染严重的7家碎砂个体企业进行了搬迁;对云南易门云鼎钛化学有限公司实施了停产治理;报请县政府对易门铜业有限公司实施了限期治理,有力地打击了违法排污行为,保障了县域环境安全。

2、统筹兼顾,强化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服务。在项目审批中我们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在审批改、扩、新建项目过程中,坚持“先环评后审批”制度,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增强了环保审批为“县委政府项目带动发展战略”服务的意识,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全力推进环保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从加强环评能力建设入手,强化环评管理统一审批职能,有效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健全了从建设项目申报、环评等级的确定、环评文本的预审或评审、审批等规范程序,提高了环保项目审批质量和效率。截至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49个,否决选址不当或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6个,限期补办手续的建设项目3个,环评执行率达到了100%,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3、以人为本,信访、提案办理扎实有效。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环境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20__年,我局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首先保证畅通信访渠道。以环保“12369”热线、政风行风热线等多种形式,公开受理群众的环境投诉,解决环境纠纷。坚持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把群众的来信来访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县信访部门交办的案件58件,其中县人大、政协交办件6件,投诉案件处理率为100%。共调查协调解决污染纠纷8件,共协调赔偿污染损失达12.4万元,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4、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__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以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重点,与全县普法工作协调推进,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知识,安排专人参与完成了县级普法骨干培训班和全县7个乡镇的普法授课任务。

一年来,环保局在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管辖区域内没有出现一起因审批不当引起公众群访,环境信访案件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坚决杜绝了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为“抓创建、保平安、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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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bt建设项目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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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建设项目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二〇〇 年 月 日

×××××工程

甲方: ×××××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经**区人民政府授权(授权文件见附件 1) ,是 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工程的最终项目业主;

2.甲方就×××××工程(详后附(工程项目一览表)进 行"bt" build-transfer)模式招标(或竞争性谈判) ( ,×××× ×公司投标并中标(或参与竞争性谈判并中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 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促进和 , , 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 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 , 规范 政府 投资项目 bt 融资 建设 管理 的通 知》 渝府发 ([]73 号)等法律法规,及《**区政府投资项目 bt 融资建设管理实施意见》 (合川府发〔〕17 号)和合川区政 府投资项目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以此共同恪守.

第一条 定义

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用语以下列定义为准:

1.1 本工程(或本项目) :指工业园区×××××(详后附 (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

1.2 本工程范围:

×××××.

[以下为参考示例,应根据不同工程明确详尽:

土石方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人行道及相关附属工程,路 灯,管网(排水,排污,管涵工程等) ,软基处理工程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通讯及电力工程只包括通 讯沟,电缆沟及电力沟相关工程(除电缆,电线及相关配电设备外的所有工程) .沥青砼道路面层,交通标志,标线不在本次实施范围内. 燃气工程由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承包单位配合(不计配合费) ; 绿化工程只包括建筑部分,不包括植物部分(种植土不计算) .]

以上内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和招标文件指定的 范围为准.

1.3 bt 模式:bt 是英文 build -transfer 的缩写, 在本合同中的中文意思即:建设一移交;双方认可的 bt 模式是指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负责项目投融资,工程建设全过 程的组织和管理,并承担其期间的风险.在乙方按约定将本工程建成竣工移交给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管护单位后,乙方按 bt 回购价款收回投资.

1.4 建设期:指本项目的建设周期,从本合同生效之日 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5 工程施工期:自取得开工许可证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 收合格之日止.

1.6 回购价款:指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确定的甲方应支付 乙方的费用总额.

1.7 "元" 指人民币单位"元" : .

1.8 基准日:指本合同中用于确定具体时间界点的日期.

1.8.1 通车基准日:指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通车之日.

1.8.2 全面验收备案基准日:指本项目全面验收备案完 毕取得备案证书之日.

1.8.3 工程档案移交基准日:指本项目全部的工程档案 移交完毕之日.

1.9 工程相关单位:指本工程的工程咨询单位,勘察,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计监理单位,专业施工监理单位, 施工监控单位,审计中介机构,材料与设备供应单位等.

1.10 区政府:指**区人民政府.

1.11 回购期: 指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竣工完成 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按约定完成回购款支付之日止结 束.本工程回购期年.

1.12 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预见,不可避免,无 法控制或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或战争及一切非人力可预测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二条

2.1 工程实施方式

2.1.1 本工程采用本合同约定的 bt 模式实施: 乙方负责筹集本工程所需资金(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甲方掌握使用的交通组织费,征地拆迁,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质量监督,施工水,电设施等费用)和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项目的建 工程实施 设管理职责(包括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勘察,设计及监理单位的委托及管理)由(甲方)项目业主承担,工程建成 后按约定程序由乙方移交给甲方,并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回购价款支付给乙方回购款项.

2.2 甲方原则上应在××年×月×日前完成本项目工程范围 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按区政府规定的前期工作程序, 达到工程开工条件.

2.3 乙方应在合川区组建与本项目建设管理相适应的项 目公司(项目管理部) ,有足够的管理和专业人员,确保本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施工.

2.4 乙方承诺:乙方确保合同内的工程在××年×月×日前 全部完工, 但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时, 完工时间应顺延.

2.5 建设期资金监管:指乙方按工程进度和甲方安排及时足额将项目资金划入乙方项目公司为本工程项目设立的专用帐户,以便甲方监督乙方的建设资金到位情况.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甲方使用的资金.乙方对工程相关单位 的进度款支付按工程实际进度,根据与相关单位的合同约定执行,不得违约拖欠.乙方按月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款的支 付情况说明,并提供相关工程资料和财务资料,以便甲方检 查,监督.

2.6 资金到位: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乙方应将 万 元资金划入项目公司专用帐户(下称专户) ,其余资金根据 由乙方编制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 《资金到位计划》 和 , 及时足额到位, 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项目公司专用帐户由甲, 乙双方共同监管.

第三条

3.1 回购价款

3.1 本合同的回购价款暂定为××万元,由建筑安装工程 费,甲方掌握使用的费用,资金占用费组成,具体如下:

3.1.1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原则确定的 预算下浮×%后实行总价包干,金额暂定××万元,最终工程包干总造价需在××年×月×日前经双方商定后, 以区政府投资 项目评审中心审核的造价为准,最终合同包干总造价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1.2 甲方掌握使用的费用××万元.其中:

3.1.2.1 交通组织费:临时交通标志,义交,交警等费用, 暂定××万元; 回购价款及支付

3.1.2.2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质量监督等费用,暂定×× 万元;

3.1.2.3 施工水,电设施费:暂定××万元;

3.1.2.4 征地拆迁费:暂定××万元. 上述 4 项费用在乙方资金到帐后 10 天内划入甲方帐户. 3.1.3 资金占用费

3.1.3.1 建设期利息:不计取.

3.1.3.2 回购期利息:从进入回购期之日起分段计算利 息.基数按照当期尚未支付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甲方掌握使用的费用总额之和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5%作为质量保 修金,质量保修期内不计算利息.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或下浮)×%计算,利息计算期根据 在回购期内当期实际占用时间计算.

3.2 回购价款的支付 回购价款以工程合同金额,经审计后的增减金额,甲方 掌握使用的费用及利息组成.回购期二年,分四次回购.本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 个月内, 6 支付合同价款的 25%, 并支付当期的回购期利息;12 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额的 50%,并支付当期的回购期利息;18 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 额的 75%,并支付当期的回购期利息;24 月内支付完剩余尾款和当期的回购期利息.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5%作为质量 保修金,质量保修期内不计算利息.

3.3 工程款的支付

3.3.1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及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按合同约定向工程相关单位支付工程款.届时若乙方拖欠工程款,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总合同价款中作相应的扣减. 在乙方支付清工程欠款后,甲方在下期支付中将其扣减部分支付给乙方.扣减部分不计息.

3.3.2 若乙方不能履行工程质量保修期责任,甲方有权 在支付乙方的回购价款中扣减完成质量保修所需的必要费 用.

第四条 施工图预算

4.1 编制原则.按重庆市 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 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 , 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砼及砂浆 , 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等相关定额文件进行编制. 其中,人工费按《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合川区指导价调差,但调整的人工费差价不计取定额管理费,税金和费用;材料费 按乙方施工队伍进场的上月合川区政府评审评审中心公布的材料价格执行,评审中心公布的价格中未涉及的材料价 格,由甲乙双方商定,报区政府项目评审中心审定后执行. 所有混凝土均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并按商品混凝土计价.

4.2 编制确定程序.由甲方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预算, 乙方审核同意后,送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查.按合川区政府规定程序审定.

4.3 本合同包干范围内的工程变更,以及包干范围以外增减工程,需经甲方同意,并按合川区政府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费用调整.

4.4 工程措施费应根据经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 以及第 4.1 条规定计算相关费用,包干使用不再进行调整; 工程措施费暂按工程建安造价的 10%计入合同, 待乙方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审定同意后,由区政府项目评审中心审核确定.

4.5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工程款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实行总价包干,施工图设计 变更部分的工程款不得突破设计变更的核准预算.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只是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种提示,乙方递交的 工程量清单只是投标人报价的依据,两者都不作为结算的依据.本工程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以下原则执行:

⑴只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才能允许对主材价格进行 调整:

a,工期 6 个月以上;

b,不是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 期延误或没有按正常施工进度施工而造成主材价格上涨,

c, 主材价格比预算审核价格涨(跌)5%以上.

⑵调整价格的主材品种:钢材,水泥,柴油,重油,商 品混凝土,特细砂,碎石.

⑶调整方式:a.钢材,水泥涨幅超过 5%的部分金额, 桥梁,隧道工程由业主承担 80%,施工单位承担 20%;其他工程由业主和施工单位各承担 50%.钢材,水泥跌幅超过 5%的部分金额,桥梁,隧道工程由业主扣回 80%,其他工 程由业主扣回 50%.b.柴油,重油,商品混凝土,特细砂, 碎石涨幅超过 5%的部分金额,由业主和施工单位各承担50%;柴油,重油,商品混凝土,特细砂,碎石跌幅超过 5% 的部分金额,由业主和施工单位各承担 50%.

(4)乙方采购材料品牌(厂家)必须在甲方确定的并 经合川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的厂家中选择,路灯灯架及照明器具项目按暂定价计算.具体详合川区政府投资项 目评审中心出具的预算审核报告.

第五条 工程相关单位的选择

5.1 本工程施工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2 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组织 实施.

5.3 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设施设备采购,其供应商的选 择由乙方牵头,甲方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区政府投资项目的有 , 关规定实施.

5.4 甲方或乙方与本工程相关单位签订有关合同的,须 在签订合同后 7 日内将合同文件报另一方备案.

第六条 履约保证

6.1 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出具文件,明确付款来源及还款的保证措施。

为保障乙方投资资金的安全,甲方将以位于 (以合川区政 府相关文件为准)地块土地出让溢价收益及财政调配资金作为回购来源.

6.2 乙方应根据《合川区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与 甲方签定诚信承诺书,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中所承诺的义 务.

第七条 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7.1 甲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7.1.1 按本工程进度计划完成工程立项,可研,征地及房 屋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审查备案前的区政府规定的前期工作程序;

7.1.2 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市场化,规范化的原则,选 择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单位;

7.1.3 监督并协助乙方按进度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7.1.4 除另有约定外,不干涉乙方的融资操作;

7.1.5 有权按合同约定监管方式监管乙方的建设资金到 位及使用情况;

7.1.6 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机构有权按工程进度要求检查, 监督本工程进度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工程质量,抽查本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部门的有关资料;

7.1.7 有权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监督;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项目决算报区政府审计机关审计.

7.1.8 审定工程进度计划, 并监督乙方按批准的建设进度 计划实施;

7.1.9 按 bt 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7.1.10 协助乙方协调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工作;

7.1.11 负责施工阶段涉及设计变更,工程造价增减的审 批工作;

7.1.12 负责委托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

7.1.13 负责对施工及验收阶段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的管 理,实施中的设计变更按区政府规定程序报批.

7.2 乙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7.2.1 履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职责, 按本合同筹集建设 资金,并按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工程 建设;

7.2.2 在本合同签订后 7 日内编制本项目网络计划及相 应的资金使用计划,报甲方审批,并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一级网络计划实施工程建设,确保建设资金按使用计划及时到 位;

7.2.3 按甲方要求给监理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设施及设 备,包括必要的办公室,办公家俱,固定电话安装,住宿, 施工区内的交通等;

7.2.4 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向本工程相关单位支付合同款;

7.2.5 负责办理工程建设一切相关(乙方负责办理部分) 手续,交纳(应由乙方承担的)相关税费;

7.2.6 配合并接受甲方及其委托的审计机构对项目建设 全过程的审计及监督;

7.2.7 组建项目管理公司并报甲方认可;

7.2.8 办理建设期的相关保险,缴纳乙方应承担费用;

7.2.9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 , 量管理条例》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完成工程建设,确保质量和工期,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将验 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管护单位;

7.2.10 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

7.2.11 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7.2.12 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建设单位承担的相关职责,本合同另有约 定的除外.

第八条

8.1 工程质量

8.1.1 工程质量应确保达到单位工程与综合验收一次性 合格.质量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 据.

8.1.2 对工程质量的争议, 由双方共同选定有资质的工程 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和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8.2 工程管理

8.2.1 甲方派驻专人(以发包人出具的文件为准)为现 场的工程师组成工程师办公室,参与建设期的协调,管理, 监督.

8.2.2 工程师负责对甲方委托的勘察,设计,监理,审 计等单位进行管理及督促其做好对乙方的服务工作. 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8.2.3 协助乙方协调与工程相关部门的工作及各类矛盾.

8.2.4 审查乙方开工报告及进度计划,并督促乙方按批准 的建设进度计划实施.

8.2.5 工程师有权组织甲方委托的机构定期或不定期检 查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对质量达不到设计文件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 规范,进度不能满足已获批 准的进度计划,安全文明施工存在重大隐患时,有权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令督促乙方限期整改,并报送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 门.

8.2.6 审核乙方工程计量报表及技术变更,核定,并按相 关程序报批.

8.2.7 负责对项目因发生技术变更,核定增减工程量及 新增建设内容的核定,签证计量和涉及费用变化项目的审核工作,并按相关程序报批.

8.2.8 参加乙方组织的隐蔽工程验收及相关验收.

8.2.9 无论验收与否,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对已隐蔽的工 程进行重新检验.检验合格,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一切 费用, 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乙方应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8.2.10 负责签收乙方或第三方向甲方递交的文件,文 书,资料等.

8.2.11 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及不合格 的施工单位,分包单位.

8.3 工程验收

8.3.1 工程质量应确保达到单位工程与综合验收一次性 合格.质量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 据.

8.3.2 对工程质量的争议,由双方共同选定有资质的工 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和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如果因乙方质量原因造成修理后仍无法满足国 家或行业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修复后达到相关标准但影响了既定的使用功能,甲方有权按 10.3 条 c 款和 13.1.3 条执行或拒绝移交和回购.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8.3.3 在通车基准日前 5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主体 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第九条 工程移交

9.1 移交范围和内容

9.1.1 乙方应在 年 2 月 1 日前将本项目工程竣工 验收合格并移交通车使用,其中绿化工程可延至 年 3 月 30 日前完工.

9.1.2 乙方应在通车基准日后一年内完成工程的全面验 收备案工作.甲方积极配合.

9.1.3 乙方应在全面验收备案基准日后一月内完成工程 档案移交工作;在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一月内完成工程决算资料的移交工作.

9.1.4 本工程由乙方组织竣工验收并移交给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管护单位;其中列入工程总投资的重大设备和专用设备,在工程竣工时,乙方应将其功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9.2 移交程序:双方应在工程移交前二个月举行会议, 并就本工程详细的移交程序达成一致意见.

9.3 工程质量及保修期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第 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9.4 本工程因不可抗力和甲方导致移交滞后,需修订或 更改本工程建设计划时,双方应协商解决方案.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报区政府审批.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变更与解除

10.1 一方将其在本合同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全部或 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应获得另一方同意.

10.2 若在本合同执行期间适用于本工程的法律,法规发 生了对一方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变动,一方要求变更相关的合同条款的,另一方应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10.3 有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a.当事人一方违约不履行主要义务, 经催告后在 30 日内 仍未履行的;

b.因乙方主要原因, 工程工期严重滞后 60 天以上, 甲方 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得异议,7 天内无条件撤出施工场地,并无条件提供已完部分的工程资料 , 配合甲方顺利接 收;甲方就乙方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核算,经审计后按结算 金额的 85%支付. 审核结算期间不影响甲方另定施工企业进 场施工.

c.因乙方主要原因, 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评定, 验收标准及施工图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得 异议,7 天内无条件撤出施工场地,并无条件提供已完部分 的工程资料,配合甲方顺利接收; 甲方就乙方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核算,结算金额经审计后视情况按 80%支付,相关工程 区域维修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 因本合同 10.3 条规定情形乙方被解除合同时,按 以下原则核算:

平场土石方或路基土石方按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当月核定其他政府投资工程单方综合价格 11.35 元/米 算.

其他工程只计已完成工程量所需的材料,人工和台班三 项费用.材料,人工和台班耗量按定额计算,人工费,台班费价格按定额计算,但人工费不按市场价调差.材料单价按 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公布的当月价格计算,或由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定.结算价款须送区审计局审计后支 付.

第十一条 特别说明

11.1 乙方为本工程 bt 模式的投资建设方,基于本工程 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均由乙方承受,但甲方承担相应工作的债权债务关系除外.

11.2 在移交基准日之前,基于本工程所发生的所有(不 可抗力除外)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移交基准日之后,除本合同 9.3 款规定的责任外,其他风险责任转移到甲方.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14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明确说明不可抗力影响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履行的各项义务.发出通知后,该方可在不可抗力妨 碍其履行义务期问,全部免于或部分免于履行该义务.不管本条的其他如何规定.

12.2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 使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任何延误或损失减少到最小.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乙方违约

13.1.1 除因不可抗力或甲方重大设计, 方案修改原因外, 乙方的移交基准日期较确定移交范围和内容的基准日推迟, 乙方违约不超过 60 天的,自违约之日起算,乙方每日按本工 程建安费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3.1.2 因乙方原因,工程工期严重滞后 60 天以上,按 10.3 条 b 款执行.

13.1.3 如果因乙方质量原因造成修理后仍无法满足国 家或行业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修理后达到相关标准但影响了既定的使用功能,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 赔偿所有损失.

13.1.4 未经甲乙双方,设计人,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及按 违约责任 甲方相关程序报批的设计变更所带来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概由乙方承担.

13.1.5 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发生重特大质量, 安全事故, 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标,如不能达标而被政 府或媒体曝光,经查实的,每一次扣安全文明施工费 5000 —10000 元.

13.1.6 乙方非法转包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 的单位及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工程非法发包,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转包或发包金额 20%的罚款,从其当月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并纠正其错误行 为.

13.1.7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应由甲方掌握使 用的费用,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13.1.8 如乙方不按约定向工程相关单位及时足额支付 工程款,甲方有权在支付回购款时, 不经乙方同意使用乙方的工程款,优先支付相关单位款项.

13.1.9 如因甲方用地,征地,拆迁等原因引发的工程停 工或待工(局部停工除外) ,超过 15 个工作日时,工程总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3.2 甲方违约

13.2.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时, 回购 款延期支付部分的资金,回购期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计息.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若在执行本合同或解释有关规定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当 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合川区仲裁委 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生 效.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对本合同的任 何修改或变动应有双方书面同意.修改或变更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6.2 本合同一式二十份,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 本十八份,双方各执九份.

16.3 本工程建设项目康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与本合同 同时签订,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16.4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谈书,往来公函,审定的设计成果文 件,合同附件等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以上合同文件应为相互解释,相互说明,除另有约定外,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特别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和有关确认书;

(2)本合同;

(3)合同谈判中的澄清文件和会议纪要;

(4)中标通知书;

(5) 投标文件及投标书附录 (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 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等) ;

(6)补遗,答疑文件;

(7)招标文件;

(8)审定的设计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构成本协议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16.5 合同附件: (若有时采用)

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澄清文件

3.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

4.区政府相关文件

5.廉政合同(另成册)

6.安全生产合同

7.诚信承诺书

8.甲方出具的有权部门还款来源及措施材料.

9.合川区财政还款承诺

10.工程项目一览表

甲方: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于 年 月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日签订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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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技术,全文共 1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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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合同范本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计委颁发试行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___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交付甲方后_______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_______元。

第四条 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数罚款______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_________%收费。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数罚款_____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乙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合同范本

第七条 其他约定条款

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正本一式两_________,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别交_________各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                   咨询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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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平安建设活动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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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年__区平安建设工作以社会和谐为目标,以群众利益为根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街道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所、信访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以强化治安管理服务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健全和完善平安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为广大居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安定的社会秩序。截止到12月底,社区居民总户为1008户。常住人口3105人,外来务工人员631人,外来民工子弟学校1所,在校学生803人。现将社区__年社区平安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进平安建设深入开展

为把平安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社区确实加强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根据“五位一体”的职责要求,把平安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程,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落实了人员具体抓。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全体全体工作人员大会,总结前期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五位一体”领导小组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辖区内的治安动态,对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妥善处理,把问题和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坚决不留隐患。

二、认真搞好平安建设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社区把市民学校和社区活动中心作为安全教育的宣传阵地,利用科普讲座、黑板报、横幅、宣传材料等方法,扎实有效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经常性组织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开展各类安全知识讲座培训。全年举办讲座11次,参加培新的居民420人次。利用宣传栏以图片文字的形式向居民宣传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反对——功,远离毒品等内容,结合典型案例在广大居民群众中开展警示教育。经常性的开展“__普法”教育活动,以社区居民、青少年学生为对象邀请退休老干部、老教师,结合各种宣传日,宣传法律知识,交通法、绿色环保、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知识,使居民、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责任感得到增强,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做好建国60周年大庆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

今年是新中国建立60周年,社区严格按照上级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领导的会议要求,专门召开二次专题会议。分析排查辖区内的劳教、刑满释放人员、矫正对象的思想情况及动态,做到内紧外松。配合镇综治办、广电站统一拆除地面卫星接收安装户45户,关闭销售接受器4户。

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利益

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切实有效工作机制,认真做好群众来访工作,及时解决问题,使不稳定因素得到及时化解。__年社区共受理各类纠纷9起,调解成功8起,涉及家庭问题、邻里纠纷、违章搭建等。社区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做了大量调解工作,使不和谐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更严重后果的产生。

五、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群防群治

根据平安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社区保安联防队和治安志愿者巡逻队的实际情况,采取分区联防、定点盘查、流动巡逻、重点防范等措施全面开展了基层群防群治工作,社区定期对基层值班巡逻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加强外来流动人员的管理工作,通过社区民警和联防队员与辖区的私房出租户签订安全承诺书,配合执法部门设卡检查。对一些重点地段的外来人员居住地积极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确保本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__年__区的平安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离广大人民群众对治安环境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成绩,找准不足,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使坛丘的治安环境和平安状况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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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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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JZ安许可证字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承包方关于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方、承包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文件适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701-20__)、《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__)。

若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或修订,适用最新版本。

若双方认为,合同文件还需适用其它的国家标准、规范,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分担,由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图纸

3.1.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3.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方及相关部门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监理和发包方代表

4.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4.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内写明。总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方在专用条款内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方批准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征得发包方批准。

4.3.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总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4.4.发包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发包方代表的委派和指令

5.1.发包方代表由发包方、承包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5.2.发包方代表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除发包方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5.3.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须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发包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5.4.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发包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5.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亦可更换发包方代表。如需更换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项目经理

6.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6.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6.4.承包方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7.发包方工作

7.1.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拆迁、清除施工场地的障碍物,使施工场地具备全面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夜间施工(如有时)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进行现场交验;

(7)协调承包方与工地其它施工单位的关系。

(8)组织承包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10)发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2.发包方可以将7.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方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7.3.发包方未能履行7.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8.承包方工作

8.1.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方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使用,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工程范围内的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方之前,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以及绿化苗木的养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但若工程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发包方拒绝验收或拒绝移交,相应责任和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或者要求采取特殊养护措施的苗木种植工程,发包方承担相应费用,具体要求、技术措施和相应费用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承包方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方损失的,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进度计划

9.1.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发包方。发包方代表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9.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9.3.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开工及延期开工

10.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发包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顺延。

10.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1.暂停施工

11.1.发包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发包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

11.2.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2.工期延误

12.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因发包方或当地政府职能部门(非因承包方的过失或在本合同内另外说明的除外)通知缓期执行、停工或间断施工;

(8)由发包方雇用但非执行本合同工作的其他施工单位的阻碍;

(9)按本合同第16条对任何已掩盖的工程执行挖开检查或对任何工作或物料执行试验(包括查验后的修补),除非该等查验显示有关工作或物料不符本合同要求;

(10)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发包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2.2.承包方在12.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代表提出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2.3.合同订立后,若根据承包方施工计划,绿化种植工程本可于种植季节内施工,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暂停施工或工期延误,使得绿化种植工程延误至非种植季节施工,发包方应承担增加的施工措施费。措施费额度由双方另行商定。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13.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本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要求。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本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有其他要求,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4.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上海市园林绿化安全质量监督机构或双方选定的其他机构裁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4.3.本园林绿化工程种植施工过程中,若承包方认为本工程场地现有的土壤达不到绿化种植要求,可提议发包方对土壤进行改良。若发包方同意承包方进行土壤改良,相应增加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若发包方拒绝土壤改良建议,承包方可提议发包方安排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机构对土壤质量进行检测。检测的土壤符合上海市种植土壤的质量要求,检测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检测的土壤不符要求,检测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同时须进行土壤改良,土壤改良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若发包方拒绝安排土壤检测,或者在土壤检测质量不符要求时拒绝支付土壤改良费用,则承包方不承担绿化种植的质量责任。

15.检查和返工

15.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方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种植的绿化苗木,其规格、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或设计要求时,须在种植季节以符合要求的苗木替代。其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5.3.发包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5.4.因发包方代表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发包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2.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代表应承认验收记录。

16.3.经发包方代表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7.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8.工程试车

18.1.对于本园林绿化工程,若包含有机电设备、喷灌、庭园灯光等安装项目,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方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8.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根据承包方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8.3.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代表未能按时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8.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8.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方采购的,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的,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方承担。

(5)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五、安全及文明施工

19.安全施工与检查

19.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9.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9.3.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上海市范围内提倡和鼓励文明标化工地的建设,发包方需落实文明标化工地措施费用,所采取的措施及相应费用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应做到措施经费专款专用。

20.安全防护

20.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方代表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0.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代表,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1.事故处理

21.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1.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2.合同价款及调整

22.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2.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计价的方式可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计价方式。

(1)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的,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作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的,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单价不作调整。在约定风险范围外实际数量变化超过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数量10%以上,且该项目数量变化的金额超过合同金额0.01%时,单价可作调整。

(3)其他计价方式。

22.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由双方约定。

23.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的第8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4.工程量的确认

24.1.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方接到报告后14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方,承包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4.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报告后14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15天起,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方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方,致使承包方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4.3.对承包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方不予计量。

24.4.对于24.1、24.2条规定的时限,若双方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另行协商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5.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5.2.本通用条款第22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0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5.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5.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和苗木供应

26.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

26.1.实行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包括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6.2.发包方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和苗木,并向承包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方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由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共同清点。

26.3.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承包方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方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发包方未通知承包方清点,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苗木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方负责。

26.4.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方承担有关责任。发包方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的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方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方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方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6.5.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使用前,由承包方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6.6.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和苗木

承包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和苗木的质量负责。承包方在材料、设备和苗木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方代表清点。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苗木在使用前,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发包方发现承包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和苗木时,应要求承包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八、工程变更

28.工程设计变更

28.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发包方代表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按实结算,所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8.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和苗木的换用,须经发包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发包方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9.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0.确定变更价款

30.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除适用于本通用条款第22.2款、22.3款之外,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执行。

30.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发包方代表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0.3.发包方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者邀请承包方协商;发包方在14天内不确认也不予协商,经承包方催告后在14天内,仍不予确认或协商的,视为承包方递交的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按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0.4.发包方代表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0.5.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1.竣工验收

3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1.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1.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发包方代表应签发接收证书。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31.5.前款确定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本工程保修期和苗木养护期的起始之日。

31.6.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本工程的保修期及苗木的养护期亦从该日起计。

31.7.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1.1款至31.4款办理。

31.8.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1.9.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2.竣工结算

32.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2.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可以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除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外,审查时限如下: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审查时间

1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20天

22500万元至20__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30天

332000万元至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45天

4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60天

上述审查时限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审价时间。除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外,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对结算报告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承包方如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方催告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方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方自负。

32.1.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28天内,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2.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32.3.发包方、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3.质量保修和养护

33.1.质量保修

(1)承包方承担的园林小品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及除苗木种植之外的其他工程,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质量保修年限,质量保修的责任,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办法。

(3)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日内派人保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除双方在专用条款内另有约定外,应在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2.2.苗木养护

(1)苗木免费养护的期限:根据《上海市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__)》规定的养护期限执行。若发包方提出超过规定期限的养护要求,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养护时间、养护措施和养护费用。发包方不支付延时养护期间的养护费用,承包方有权拒绝延时养护。

(2)绿化种植工程在养护期内应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__)的基本标准。

(3)养护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4)养护期内,绿化苗木种植工地现场发生的养护工作所需的水电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发包方承担。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4.违约

34.1.发包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3条提到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5.4款提到的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2.3款提到的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4.2.承包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3.2款提到的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4.1款提到的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

34.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5.索赔

35.1.本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的一方对并非己方过失,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5.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发包方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发包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发包方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5.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可按35.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36.争议

36.1.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选择向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方式解决。

36.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7.工程分包

37.1.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7.2.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7.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方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方造成其他损失,承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37.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方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方未经承包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8.不可抗力

38.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发包方代表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发包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8.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发包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9.保险

39.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9.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9.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39.4.承包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9.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9.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0.担保

40.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0.2.合同双方的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向对方索赔,而对方无法部分或全部履行赔偿责任的,可要求为对方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0.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1.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1.1.发包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发包方认可,承包方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1.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2.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2.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应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上述情况出现后隐瞒不报,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2.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发包方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3.合同解除

43.1.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43.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5.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或超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的时限,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3.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7.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3.5.一方依据43.2、43.3、4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3.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和苗木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和苗木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3.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4.合同生效与终止

44.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4.2.除本通用条款第33条外,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4.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5.合同份数

45.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45.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6.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对通用条款内容所作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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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机场建设建筑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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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物资的用途及使用方法: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自 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月 日至 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月 日,共计 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收取租金的标准:_____________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

第五条、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人收取承租人押金 元。承租人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资后,押金退还承租人。

第六条、租赁物资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 。

第七条、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要按照双方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办法》,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偿付赔偿金。

二、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及费用由 人承担。

第八条、出租人变更一、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九条、租赁期满租赁物资的返还时间为:_____________ 。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 。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一、出租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_____________ 。

二、承租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 。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附件 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

出租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

承租人

出租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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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授权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授权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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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授权书

授权书

本授权书申明:_______(公司注册地点)_____(公司名称)____

(职务)______(姓名)经合法授权,特代表本公司(以下称“承包人”)任命;

_____(公司名称)_____(职务)___(姓名)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井授

权该代理人在有关__(合同名称)的施工、建成和维修方面,以承包人的名义并代表

承包人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

各方在此分别签字,以资证明。

授权人签字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

证人签字______

证人姓名______

证人所在单位____证人职务____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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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设工地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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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俣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 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按照甲方要求开工后年____月____日,乙方必须安排人员进入现场进行施工,并按照施工计划进度,合理调度人员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各工种自然配合,保证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保证施工现场卫生,自己工程所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保证工地的清洁,及时清理到甲方指定地点。

四、甲方将此次大白工程承包给乙方,按平米计算工程款,刮大 白刷涂料部分每平方米元,房间天棚白色乳胶漆每平方米元,房间墙面包括按壁纸刮大白、刷上色乳胶漆每平米 元,后加石膏线的天棚、石膏线按每沿长米增加元,施工面积以实际平数为准。房间走廊已包了、门窗口则给予扣除,门窗口的面积,没有包的按展开面积计算,本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质量要求,涂料大面积施工前做地样板间,经甲方人员验收, 合格后方可整体施工,要求:要对各部位阴阳角模平竖直,石膏线没有明显的接口,刷乳胶漆要保证,墙体、平整、光滑无褪色,墙体的颜色一致。

六、工程完成以后应注意保护,不得有污染划痕。

七、付款方式:进入工地施工到工三分之一后,甲方付给乙方全 部工程款约30%期,于工程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扣除30%的质保金外,一次结清,中间不能以任何借口结算,如没有质量问题工程质保金在6个月后一次付清。

八、本协议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因设计变更或甲方造成的停电、停水由双方协稠工程工期,如乙方未 按合同期限完成所有承包工程,甲方每天扣除乙方工程款每天 元,自进入工地起到完成所有承包工程期间,如乙方发生任何事故,如伤、亡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九、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乙方应具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指定由为工地现场负责人,为替补负责人。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场必须保持10(20人)以上。

6、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九、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现场禁止吸烟,如有发现罚款 元。 现场禁止大便,如有发现罚款 元。 现场禁止小便,如有发现罚款 元。

十、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到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协议终止,本协议一式贰份, 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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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网站建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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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

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 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及图片

1.1.2 甲方全权拥有该网的归属权及该网站所发布内容的知识产权。

1.1.3 甲方应按照正常的操作规程操作网站,如因违规操作(包括但不只限于密码泄露、非正常删除文件、数据等),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1.4 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备案幕布拍照,并配合乙方进行网站ICP备案。

1.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2.1 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技术开发工作。

1.2.2 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免费为甲方举办和该网站运行有关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1.2.3 乙方应保证甲方网站的系统平台的稳定及安全,并制定相应措施,确保甲方相关数据不丢失,不泄露。否则乙方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在运行过程中如因程序本身编码缺陷,应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升级,如因其他问题引起网站故障,应及时响应并处理。在制作过程中,对甲方提出的修改要求,乙方应尽力协助实现,并交甲方验收通过。对有可能影响双方约定的完成时间的要求,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时间。

第二条 开发项目及服务内容

2.1 域名与服务器空间

2.1.1域名:

2.1.2服务器空间

类型: 大小:MB)

注册时间:

2.2 网站设计制作

网站的整体策划创意及美术风格设计、页面的设计制作。提供简体中文版,主页创意、模版设计,ASP基本功能模块。

2.3 网站维护和技术支持

2.3.1 网站技术支持(包括网站前台页面和后台程序的技术维护);

2.3.2 网站数据备份(每月对网站进行数据双备份(服务器备份、人工数据备份));

2.3.3 软件产品支持(正常的系统漏洞检测、升级)。

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3.1 本合同金额总计:人民币 元整。

3.2 付款方式: ;

3.2.1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 %定金,计人民币: 元整;

3.2.2甲方在验收之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金额 元;

第四条 完成及验收时间

4.1 完成时间:乙方收到材料、图片及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先行支付的款项后 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

4.2 验收期限:甲方在乙方制作完成后两天内完成项目的验收,并确认。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验收后修改补充

5.1 无文字拼写及图片错误(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标准)。

5.2 包含本合同第二条中双方所确认的功能。验收合格,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签收,但甲方在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后一周内未书面签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5.3 验收合格后,如果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对工作成果进行大幅修改,乙方可根据改动情况酌情优惠收取制作费。(此修改是指:1、非程序本身缺陷;2、整体框架修改,3、增加功能模块等,4、FLASH动画制作。)

第六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7.2 甲方同意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黑客攻击、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等非乙方所能控制的原因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应由乙方承担。但乙方有责任及时将网站功能恢复。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双方除不可抗力之原因,任何一方如单方违约,均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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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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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样本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编号: 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区(县)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20xx年印制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分包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监理单位 (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作业人员

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_______名。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为______天。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 写:_________元

42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在确认的方式前划"√"):

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 )421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 )422以( )年施工预算或( )年施工概算定额为依据:

①定额工资单价为:

瓦 工_____元/工日;结构木工______元/工日;装修木工_____元/工日;钢 筋 工_____元/工日; 砼 工_____元/工日;油 工_______元/工日;抹 灰 工_____元/工日;架 子 工_____元/工日; 水 暖 工_____元/工日;电 工______元/工日;壮 工_____元/工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 ② 按建筑面积确定承包价_____元/平方米;其中, 地上结构:_____元/m2;地下结构:_____元/m2;初 装 修:_____元/m2;水 电:______元/m2;________; _________;

③分项工程承包:

外墙面砖:_______元/m2;屋面防水:_______元/m2;

水磨石地面:_______元/m2;水泥砂浆:_______元/m2;

内墙普通抹灰:_______元/m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23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_______元/工日;(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 )424因不可抗力、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累计超过八小时的按________________标准补偿。

43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51 结算、决算资料:

51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的施工预算书。

512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

513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

52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521发包人应于每月____日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核实、 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522工程交工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53合同价款的支付:

531合同价款分期支付: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532分期支付劳务费的,每期支付的劳务费数额不得少于己办理结算额的80%,余款在发包人对决算资料予以确认后28日内付清。

533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付款时发包人不得以现金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劳务费。

534办理支付的手续为:承包人为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的,应向发包人出据“北京市外地进京施工企业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票据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付给承包人指定的人员。

第六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1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6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622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63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7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72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由发包人予以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3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发包人又交后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74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须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机具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83 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

第九条 文明施工

91发包人、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92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如发包人不能提供现场食宿条件或双方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食宿的,由发包人按照标准予以补偿。

93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材料机具供应

101本工程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自备的工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确认防护用具由______________承担。

102由承包人自备的工具须其自带入现场,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由发包人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400米内)。

103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发包人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发包人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的发包人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104对本工程材料机具的使用、维护,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文物保护

对施工中发现的文物,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24小时内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应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的,由责任人依法承担行政的、法律的责任。因保护文物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二条 发包人的权利及义务

121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122 负责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供施工图纸_______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

123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124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125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承包人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126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承包人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发包人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政。

127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128本工程发包人施工代表为__________,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发包人也可委托_____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事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条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31承包人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132 承包人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附件。

13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___ %,服从发包人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134当发包人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承包人在不影响发包人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发包人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135承包人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

136承包人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发包人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发包人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发包人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37承包人确认_______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人赔偿损失。停工、窝工应办理书面洽商,方作为决算依据。发包人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1412由于发包人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41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有权书面告知发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损失赔偿费。

1414发包人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违约支付劳务费的,除纠正违约支付行为外,还应当在违约支付的额度范围内与过错方对承包人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142承包人违约责任

142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人应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的时限内,与承包人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监理公司、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对己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认。

1422承包人未按发包人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调整,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人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承包人自负),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终止合同。

1423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在选定的方式前划 “√”):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留存一份,副本____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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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平安乡镇建设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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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法治建设为总揽,以创建法治乡镇、法治单位为抓手,以健全工作体制机制为保障,以发挥普法依法治理职能为先导,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根本,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县政法委、县综治办的指导下,组织和动员全镇力量,以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广泛开展平安建设活动,为青杠坡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政治安定。基层组织坚强有力,执政能力不断提高,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上明显加强,充分发挥堡垒作用,有效防止发生各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事件。

2、社会稳定。深入开展“7+5”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种严重犯罪活动,认真做好“”等邪教参与者的教育转化工作,严防产生新的“”等邪教参与者。

3、治安良好。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两抢一盗”案件低于同类乡镇平均水平;不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不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辖区违法犯罪人员下降;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无治安乱点。

4、经济运行安全。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经济运行安全,经济秩序良好,市场运行规范,有效预防、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坑蒙拐骗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5、文化活动健康。加强群众性文化建设,各类文化娱乐活动健康有序。加强网吧整顿管理;有效预防政治性非法宣传和违背社会主义道德的演出行为。

6、法治环境优化。公民道德法制观念增强,平安创建宣传深入,群众知晓率、参与率达90%以上。综治先进、见义勇为人员得到及时表彰。

7、群众满意和安全感。全镇治安平稳、社会安定,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得到充分保障,公共安全感明显增强。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率达到95%以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覆盖面达到90%以上,公众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0%以上,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和安全感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措施

平安建设力求稳步推进,在每年度均能取得明显进步。

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健全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把创建“平安镇”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主要领导把重大问题拿在手上亲自抓。把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配强力量,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整合基层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力量,加强镇村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平安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面开展“7+5”活动。

2、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村组干部要做到包组包户,坚持民调工作“四在前”的作法,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确保本镇社会稳定。对责任区影响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要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把各种闹事事件和民事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3、广泛开展“无盗镇”等创安活动,整体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要通过创安活动,落实“十子防范”等措施,大力实施“细胞工程”、“三沿防范工程”和“两防两保工程”,创安覆盖率达到80%,依法治理要突出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大力推进村级民主与政治建设。

4、继续“三圈五体系”为载体,深入开展专项斗争和重点整治,狠狠打击“三强行为”,确保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5、完善社会管理系统。做好特殊群体的管理教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充分发挥社区矫治功能,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力度,有效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各村要对社会闲散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完善流动人口管理,突出抓好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的管理,减少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特别是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引导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懂安全。高度重视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各方面力量,经常性地开展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对违规经营的网吧和电子游戏厅及其他娱乐场所的整治力度。

6、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县党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一系列重要方针政策,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7、认真组织好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活动。全镇中小学校要继续做好法制副校长的聘用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在全镇努力营造创建“平安乡镇”的浓厚氛围,群众对创建“平安乡镇”知晓率高,各“平安单位”、“平安小区”、“平安村”对创建工作要进行经验总结并典型推广等。

四、平安建设考核验收

1、采取平时考评与年终验收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计奖,按所得分值定为最佳、先进、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五个档次,基本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85分到94分的为合格单位,社会治安责任目标中有两项不达标或75分至84分的为基本合格单位,社会治安责任目标中有四项以上不达标或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最佳单位从先进单位中拔尖产生。

2、最佳单位由镇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第一、第二责任人给予全镇通报表彰。

3、合格单位由镇党委、政府予以定期通报。

4、基本合格单位由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不合格单位予以警告,并对责任人进行通报。取消单位及责任人的评先资格。

5、因对责任区的不安定因素和内部矛盾化解不及时,处置不当,一年内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或在敏感时期或重大节庆期间有1名“”练功者上访,直接予处分。

6、责任区内发生一起重大影响的特大刑事案件(包括有影响的黄赌毒事件)或恶性治安灾害事故,或发生1起民转刑重大案件,予以责任人处分。

7、按辖区人口计算,年内“六类”刑事案件(含重大治安事故)和可防性案件的发案案件(含重大治安事故)可防性案件的发案高于全镇平均水平,给予通报批评。

8、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问题(事故);有意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

9、因领导不重视,分管责任人专工作不力,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造成本责任区治安秩序混乱,被评为全镇后三名的给予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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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精选网站建设技术合作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1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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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网站建设技术合作合同范本

网站建设技术合作合同

甲方: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建立虚拟网站,为甲方树立企业形象,扩大宣传,拓宽销售渠道。为明确双方责任,根据中国法律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合作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及时提供有关企业的文字材料,相关介绍等电子源文件材料。照片图片等可直接提供,但要保证清晰,材料完整准确。

开展的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网站建成后,可以自行管理虚拟主机,可以利用虚拟主机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可以自行规定信息的内容和文件的放置结构等。(自行管理出现的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

依据协议按时支付相关费用。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在使用本合同标的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应对甲方的网站提供日常维护。

按协议在规定时间完成网站的策划,制作及功能开发。

提供服务: 设计及制作网页_________页之内;其中含中文网页_________页,英文网页_________页。(栏目划分,制作内容等由甲方提供书面材料) 注册域名:_________,租用空间:_________m 。

提供本网站页面广告宣传半年。

租用空间及域名由乙方长期代为维护。包括域名解析,url转发,邮件设置,空间维护,流量统计等。(注:网页部分免费维护期限为一年,以后如需服务,每年收取网站总额25%维护费。)

网站中注明该网站由乙方策划制作。网站建立后,乙方将负责甲方的网站安全性等问题,除特殊不可抗拒因素外(如空间提供商服务器升级等)将保证甲方网站始终能正常运行。

乙方将确保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不被第三者(甲乙双方人员外)所使用或掌握。

三、协议金额及付款方式

本协议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付款方式:此协议签定之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20%预付款;既人民币_________元。网站制作完成后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24小时内,甲方应支付乙方80%合同余款,共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拖欠应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一切服务和承诺。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二笔款项后24小时内为甲方开通相关设置,网站上传开通等工作。

四、验收标准和验收后修改补充

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与因特网连接的计算机访问自己的网站。

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错误(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标准)。

后台数据库程序正常运行。

验收合格,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

验收期限为三天以内。

验收合格且网站开通后,如果甲方需要修改主页内容,改动内容每页超过三分之一者按新页计算。乙方将以优惠的价格收取成本费。

五、违约责任

甲方在乙方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后要及时支付费用,每拖延一天甲方支付乙方网站整体价格的1%违约金(既_________元人民币)最多不超过20%。当在规定付款时间20天后甲方款项尚未付清,乙方有权利关闭甲方的网站。

乙方要按时完成甲方的网站制作和软件的开发工作。如果在此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此项工作则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整体网站价格的1%费用(既_________元人民币)最多不超过20%。(由于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造成的网站制作时间延长,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于其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请仲裁。

八、附则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协议基础上以补充条款的方式明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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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网站建设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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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建设合同(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进行______网站的建设。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的内容、价款、开发进度、交付方式。

1.项目的内容

项目

服务类型

内容

费用

网站内容建设

域名

虚拟主机

页面制作

电子邮箱

网站推广

网站维护

第一年的网站维护

免费

合计:元

2.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整)作为定金,验收之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整)。

3.开发周期

网站交付的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验收期为___________天时间。

4.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提供所有需要放到网上的资料交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

3.按照附录一的要求,及时支付费用。

4.甲方对本合同标的中的网页、图像享有排他的使用权。

5.甲方在付清所有款项后,拥有网站的所有权。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

2.按附录一的要求,使用甲方资料,进行网站的开发。

3.在附录一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网站的开发,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4.在验收期内甲方要求下,对不合格地方进行修改。

5.本合同涉及的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在甲方未付清所有款项之前属乙方所有。

6.乙方有权在甲方网站署名。

第四条 验收

1.验收标准有以下几条:

a.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上网的计算机访问这个网站。

b.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

c.网络程序正常运行。

2.验收期为5天时间。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3 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付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

第七条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疑,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加以补充:

补充内容(手写,需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其它

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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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设工程劳务施工分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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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人: 项目部

劳务分包人: 身份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13美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简称“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所属的所有装饰工程以及涉及到文明施工的建筑楼层清理、卫生包干区。

1、(1)粉刷装饰部分:屋面工程(防水量除外)、内外墙粉刷(外墙贴面、干挂大理石在外)、外墙内保湿、楼地面找平层及面层(木地板除外)、一层地面土方打夯、碎石垫层、砼托平层、面层,楼梯间除地面贴面层、其它饰面均包括在合同内(含电梯前室)、烟道贴网粉刷和脚手架连墙杆洞及挑架槽钢洞用细石砼填堵、螺杆洞打发泡剂等所有图纸内装修工作量。

(2)文明施工中属分包范围内工作:

(3)地坪清理机等小型机械、翻斗等工具由劳务分包人自理,三级电箱及夜间照明用碘钨灯、雨衣等由劳务分包人自理,费用已含在承包价内。

1、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前,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2、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施工现场杜绝酗酒、打架、赌博现象发生。

4、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

(2)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标准。

5、项目经理

5.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为123,职务:项目副经理,职称:工程师。

5.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为 ,职务: 瓦工班长 ,职称:

6、工程承包义务

6.1组织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6.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宛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自身的手续除外):暂住证、计划生育证、作业工人职业技能上岗证书由劳务分包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工程承包人协助。劳务分包人必须到工程所在地办理劳务登记备案手续,费用由劳务分包方承担(已含在综合单价内)。

(2)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及保护责任为:

7、劳务分包义务

7.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7.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7.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7.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7.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调协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7.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7.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8.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8.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久宣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8.11、劳务分包人与所聘用人员签定劳务用工合同,负责其所聘用人员的管理,办理各项劳务用工的手续,工程承包人予以配合,凡因劳务分包人用工手续不齐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均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9、安全施工与检查

9.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劳务分包人必须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劳务分包队的日常安全检查并协助工程承包人专职安全员的工作,劳务分包队必须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劳务分包人每天上班前必须坚持进行安全教育活动,每月底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工程承包人举行的安全分析会,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9.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安全防护

10.1、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防护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0.2、劳务分包人在使用外墙脚手架时,严禁拆除脚手架连墙杆和安全防护设施。如必需要拆除,需向项目管理人员申请同意后拆除,工序完成立即恢复。否按项目管理条例执行。

11、事故处理

11.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双方共同原因造成5000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则甲乙双方各付50%。

12、保险

12.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发生事故后从保险机构所获赔偿也由工程承包人所有。

12.2、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3、材料、设备供应

13.1、工程承包人应提共塔吊、人货梯、350搅拌机。其它有劳务分包人自己负责提供。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包括在单价内。

13.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4、劳务报酬

14.1、采用建筑面积为单价计算标准。

单价为54.8元/m2;建筑面积按规定标准计算。

劳务分包人分包范围及劳务分包人提供分包人提供分包劳务内容以外的工作内容,单价按双方签证价执行。劳务分包人分包范围及劳务分包人提供分包劳务内容以内的一律不予签证。

劳务分包人在分包范围及劳务分包人提供分包劳务内容以外的工作内容的点工,单价为技工100元/天,普工为70元/天。

所有签证工程量和点工必须在当天办完手续并由项目经理审核签字,每月25日前交财务汇总,逾期一律不予计算,所造成的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如发生有冒签等行为的,除以前所签的工程量一律不予计算外,还将处以20__元/次的罚款。

15、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5.1、每月25日前由劳务分包人将月完成施工工程量上报甲方,由甲方将劳务分包人所投报工程量进行审核,审核后的工程量作为劳务分包人发放人工费的依据。

15.2、工程完成后双方办理工程决算,以前每月所报并经甲方审核的工程量只作参考,最终决算以主体工程完成后双方办理的工程决算为准。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同时所造成的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费用在发生时的当月所发的人工费中扣除。

16、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6.1、按当月完成的工程量付70%。

16.2、装修工程结束后付到90%,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工人结算工资由劳务分包人根据每个工人的实际出勤编制工资表,由工人本人签字后上交至工程承包人财务,并经工程承包人审核后由工程承包人统一发到每个工人手中。劳务分包人必须同每个工人签订劳务合同。

16.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17、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17.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大型机具、设备,性能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根据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工程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

17.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

17.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

18、施工变更

18.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生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8.2、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按20__元/日计算,在工程承包款中扣除。

18.3、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19、施工验收

19.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束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19.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但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0、施工配合

20.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0.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和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1、争议

21.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宣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宣城市人民法院起诉。

22、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2.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工程承包人同时有权取消劳务分包人的施工权力,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金赔偿给工程承包人,对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70%予以结算,其工程承包款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

23、合同终止

23.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4、合同份数

24.1、本合同壹式叁份,工程承包人执贰份,劳务分包人执壹份。

25、补充条款

25.1、如果劳务分包人在施工中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管理工作没能达到工程承包人的要求,工程承包人有权要求劳务分包人追场,并有权另外选择劳务分包队伍分包,劳务分包人不得干涉。同时劳务分包人必须在接到工程承包人口头或书面通知的三天内退场,其结算工作在工人退场后双方进行,费用按已完工程量的70%计算,工人工资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同时扣除劳务分包人交纳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作为工程承包人的损失赔偿。如因乙方原因中途提出退场的,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按70%予以结算,另外30%作为乙方赔偿给甲方的损失费用。

25.2、如属劳务分包人范围内工作或由于劳务分包人人员不够而无法满足工程承包人要求的,工程承包人有权安排其他人员施工,工资报酬按技工120元/天,普工按80元/天计算。费用在当月的劳务承包款中扣除。

25.3、劳务分包人不得发生工人上访事件,每发生一次按500元/人、次给予处罚。

25.4、劳务分包人如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不管是否有理按20__元/次给予处罚。罚款后再进行处理,其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或予以清退,其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5.5、劳务分包人所属的工人不准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施和液化汽灶,一经发现没收设施外另加罚200元/次的罚款,其费用在支付人工费时扣除。

26、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工地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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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设工程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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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天津滨海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就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商务区、大沽地区和蓝鲸岛等区域市政工程建设事宜,甲方以BT方式委托乙方负责建设,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此共同恪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商务区、大沽地区和蓝鲸岛等区域市政工程。

1.2工程地点及规模

响螺湾商务区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河南岸,与塘沽外滩公园隔河相望,占地面积3.2平方公里;大沽地区位于海河以南,与于家堡金融区隔河相望,西至河南路,南至大沽排污河,东至中央大道,北至海河中心线,占地面积11.68平方公里;蓝鲸岛位于于家堡金融区东侧海河出海口处,四面环水,占地面积1.28平方公里。

1.3工程内容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以上区域内的道路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码头广场工程、堤岸填筑工程、供热站工程、雨污水泵站工程、综合管网工程及项目范围内的拆迁补偿等。

1.4工程建设期

本协议项下工程建设期为8年7个月,开工日期为年20xx年5月,竣工日期为20xx年12月。

1.5工程质量

本协议项下工程质量标准为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第二条 工程实施 2.1工程实施方式

本工程采用本合同约定的BT模式实施:乙方作为本项目的BT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筹集本工程所需资金(包括征地拆迁、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及相关咨询所需费用),负责建成后的交付及委托物业管理。完成上述工作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回购款项。

2.2乙方应设立与本项目建设管理相适应的项目管理部,有足够的专业管理人员,确保实现本工程的投资、质量、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标。

第三条 回购价款 3.1回购价款

本合同的回购价款暂定为45.5292亿元。 3.2乙方最终回购款的确定:

3.2.1乙方最终回购款以工程成本加投资收益的原则确定。

3.2.2工程成本,以甲方审计部门最终认定的数额为准,对于乙方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出具的造价审核报告,经审计部门审查后,可直接作为成本计算依据。程成本由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融资费用等部分组成。

3.2.3融资费用

利息:以乙方每笔资金实际投入的数额为基数,以投入时间至支付回购款的时间差计算占用时间,以约定的利率来计算利息。利率标准: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计算,或由双方对每笔投入资金单独约定利率。

3.2.4乙方的投资收益,按投资额的 3%计取,列入回购款中。

3.2.5回购款总额计算回购款总额计算表(本次测算相关费用参考发改委的立项批复以及项目可研报告,最终回购款计算将以实际发生并经审计额为准,现数据只作为测算参考):

第四条 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4.1甲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4.1.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机构有权按工程进度要求检查、监督本工程进度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工程质量,抽查本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部门的有关资料。

4.1.2有权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项目进行跟踪监督和项目决算审计。 4.1.3按约定的回购期限和进度向乙方支付本项目回购款,接收本项目工程资产,并协调资产转让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4.2乙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4.2.1履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职责,按本合同筹集负责工程部分的投融资、以及工程的组织、协调等项目管理工作。

4.2.2按照法定程序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向本工程相关单位支付合同款。

4.2.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完成工程建设,对工程质量负责。本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天津市、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符合我国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4.2.4以资产转让的方式向甲方移交本项目工程资产。 第五条 工程验收决算及使用权移交

5.1在项目施工完毕自检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验收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5.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决算文件,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决算文件后10日内指定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机构应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决算文件之日起60天内提交财务审计的决算意见,并以此作为审核意见提交乙方。

5.3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办理整个工程的移交手续,签订竣工质量验收证书。若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时移交,由甲方承担乙方对建成设施临时养管发生的费用,具体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结算。 5.4在工程移交前,项目的所有的建筑物、设施的管理、维护由乙方负责;自移交之日起,项目的所有的建筑物、设施的管理、维护由甲方负责,但是,在工程质量保证范围内的维护和维修,仍由乙方负责,保修期为一年。

第六条 甲方回购

6.1甲方承诺无条件以财政支付方式回购项目的所有权,并按工程进度及子项目完工情况进行局部回购,直至支付完全部回购款。因该支付方式而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负责承担。

6.2回购期的结束日为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竣工之日起3个月以内,即20xx年3月前支付完全部回购款。回购款支付时间约定见附件一。

6.3 回购款收款帐户

户名:天津滨海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 账号:

第七条 项目所有权转移

7.1在甲方付清全部项目回购款之前,乙方拥有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所有权。 7.2在甲方支付完全部项目回购款之日起,甲方拥有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所有权。

7.3在甲方取得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所有权后,甲方有权办理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产权证书,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乙方违约

如果因乙方质量原因造成修理后仍无法满足国家或行业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修理后达到相关标准但影响了既定的使用功能,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8.2 甲方违约

如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支付乙方回购款,按逾期支付回购的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利息,逾期支付回购款的利息利率依照乙方与金融机构贷款合同规定,按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同时甲方需按照投资额以每年3%给予乙方投资回报,按年计取(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取),直至回购款支付完毕。

第九条 附则

9.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9.2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变动应有双方书面同意。修改或变更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9.3若在执行本合同或解释有关规定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裁决。

9.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理委员会(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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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设工程居间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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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或总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及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居 间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第四百二十四条、第四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工程名称:

一、委托人及单位与业主方或总承包方正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按本工程量的总造价支付叁拾伍万人民币给居间人作为酬金。

二、居间人酬金付款方式,具体支付时间: 委托人与总承包方签订合同后支付贰万元给居间人,余款第一个月付进度款时付贰拾万元,第二次付款支付壹拾叁万元居间费付清。

三、居间人促成委托人及单位与业主方或总承包方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当按约定支付酬金。

四、如委托人及单位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时间支付酬金给居间人时,居间人可以持此合同向居间人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委托人及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仲裁申请支付令,并承担工程总价款每天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委托人及单位放弃一切抗辩权力,居间人也有权委托业主方或总承包方在施工承包工程款中扣给居间人。

五、本居间酬金税金由委托单位交纳,居间人无须向委托人及单位出具相关票据。对居间方有无具备经营内容无提出具体要求和异议。

六、该委托人及单位委托以上居间人联系取得本工程项目。居间酬金以现金支付或以转帐方式转入居间人指定的个人帐户。

七、本合同与总合同同时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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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1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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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落实好创建“平安学校”工作,根据县教育局 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具体工作实际,特制定《桠溪中学创建平安学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政府、县教育局提出的“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构筑全方位、立体型、多层次的教育系统治安防范体系的要求,大力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活动,使我校师生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为广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工作目标

1、使我校教育秩序稳定,健全我校维持稳定的工作体系,落实领导责任制,不发生震荡社会,破坏教育系统形象的恶性案件,不发生影响重大的群体事件,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不发生师生去上级政府滋事、非法聚集、串联等活动。

2、保持在校学生无严重刑事案件发生,加强法制教育、道德教育,降低在校学生轻度违纪事件的发生率,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感。

3、师生各种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加强预防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

4、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的训练,结合中学生行为规范达标等活动,大力开展“平安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办公室”等评比,使校园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

5、健全综治网络和队伍,优化校园周边环境,进一步健全门卫值班制度。

6、进一步搞好学校法制教育,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使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措施

1、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2、深化落实维护学校教育稳定工作,进一步落实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研究解决维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准确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创安维稳的有关信息,做到不瞒报、漏报,对发生事故将从严查处。坚持不懈地开展“校园拒邪教”活动,教育师生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杜绝师生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及时妥善处理教师群体中的各类矛盾和学生家长对教育问题的反映,认真落实教师群体师德创优活动中的各项措施。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作用,虚心吸收家长对学校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3、深化整治斗争发挥党支部的纪检作用,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学校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加强群众对领导的监督。认真搞好校务公开、政务公开。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制度,提高学校领导办事透明度,切实保障家长的知情权。

4、强化学校治安防范工作积极开展文明校园、文明办公室创建活动。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设置兼职安全员,进一步健全门卫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学校,落实来人来访登记制度。经常检查学校各重点防范场所的消防安全设备、防盗报警器,做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做好学校防抗灾救灾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

四、工作措施

利用网络、会议、黑板报、校园广播等手段广泛宣传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提高广大教师对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成立学校创建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每学期对教师和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做到学有重点,学有所得。

(2)加强师德教育,搞好教师信用建设工作,加强对师生的诚信教育,进一步改善学校、教师的社会形象。

(3)大力实施“民心工程”,做好“三困生”的结对和帮扶工作,发挥 “帮困助学基金”作用,定期开展送温暖活动。

(4)继续做好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和综治工作。

(5)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制度,做到规范规范再规范。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对创建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书面材料报教育局,并对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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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设工程劳务用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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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甲方):______________

雇员(乙方):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工地劳务用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3、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

4、工程期限:

用工开始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用工结束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5、工作岗位:

二、结算方式

1、根据工程所在地预算定额规定,计算乙方实际施工内容的定额工日,结算标准________元/工日。根据定额工日数乘以结算标准确定最终结算总价。

2、劳务费:________元。

(1)无论采用上述何种结算方式,甲方均先向乙方支付生活费。具体支付办法为:签订本合同次月开始,每月支付一次,标准为________元/人。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施工内容,并达到本合同约定要求后,经双方确认结算金额,甲方一次性将结算余额全部支付乙方;若乙方施工工期跨越春节,则甲方于春节前20天向乙方结算已完工程量80%的人工工资,其余20%待乙方全部完成本合同施工内容后,一次结算。

(2)乙方承担本合同之外的施工内容,事前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事后7日内向甲方签证确认,否则甲方不予结算工资。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施工交底和______级安全教育,并供施工图纸。

(2)提供施工临时设施和水、电源,提供乙方人员的住宿。

(3)为乙方人员代办暂住证、胸卡等有关证件。

(4)工程完工时,及时组织人员验收。

(5)按时支付劳务费。

2、乙方责任

(1)乙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进场,进场前必须向甲方提交或办理有关证件(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等),保证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进场前,乙方须确定其负责人,并订立委托书,授权委托其负责人代为与甲方结算、领取工资以及处理与其相关的事务。

(3)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和方案组织施工,必须更改时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和结算工资。

(4)乙方人员进出现场、生活区必须佩戴胸卡,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出现场和生活区,非作业时间,不得进入工地。

(5)乙方进场前必须如实向甲方告知健康状况,包括有无残疾、传染病等影响从事本工种施工和他人健康的各种疾病。如因乙方残疾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进场后甲方发现乙方人员中健康状况不适于现场施工作业者,必须无条件退场。

(6)乙方违反国家法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扰乱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退场。

四、工程质量与验收

1、验收以《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的其他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为依据。

2、施工中若国家或地方颁布强制性标准或规范则执行新标准或规范。

3、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需进行返工,直到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返工费用。甲方向乙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中,乙方不得再要求增加费用。

4、乙方应向及时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5、甲方一经发现乙方在施工中未能按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乙方必须返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此类返工不顺延工期。

五、安全施工

1、乙方应保证施工过程中无重大安全事故,若发生事故时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全责。

2、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劳动管理的政策、规定及甲方管理制度。

3、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应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甲方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遇特殊情况需拆除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认为甲方的安全措施不完善的,可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及时处理。

4、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特殊作业必须采取系安全带等安全措施,禁止吸烟。

六、工程保护

1、在工程尚未验收交付之前,乙方施工区域内已完工程、甲方提供的材料、成品及设备的产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期间发生损坏、遗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和赔偿。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好建筑材料、施工工具、设备的保管和维护工作,以及公共部位的成品保护。

七、违约责任

1、施工期间发生以下之一情况,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1)接到甲方的进场通知未按期进场。

(2)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质量事故隐患且不及时整改。

(3)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甲方的进度计划。

2、乙方不得浪费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浪费的材料款;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材料、设备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乙方结算金额计算。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至乙方全部施工完毕,甲方结算后终止。

3、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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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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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创建平安企业与文明创建结合起来,按照市、县关于深入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进行。

(二)创建目标

加强全体员工的道德、法制和安全教育,加强企业内部的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员工违法犯罪、无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安全事故。

(三)创建内容

1.建立完善平安创建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成立由董事长为组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企业工作领导小组。

平安创建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保障、有考核、有奖惩。

2.各部门齐抓共管,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各自职能参与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并与当地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定期进行排查调处。对排查出来的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部门督办。

3.做好内部治安和安全防范工作。

认真学习是综治委工作会议精神和综治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健全内部安全防范制度,完善治安形势分析制度,抓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落实,做到人员、经费、措施三到位。着重抓好各项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和两级值班情况的检查,防止漏岗脱岗。坚持开展法制教育,勇于、善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犯罪率为零,无人从事邪教活动。

(四)创建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总支、行政、工会要高度重视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专题学习研究,专题部署,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具体项目负责同志,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

2.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集团要强化措施,精心组织,落实机构、人员、经费,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基层基础性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整改,做到有台账、有记录。

3.常抓不懈、确保成效。各部门要以平安创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建设和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平安创建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企业的长久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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