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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河道管理的调研报告【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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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物业,企业,全文共 1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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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物业管理是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其职责是集中多种管理服务职能,整合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有效地帮助居民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而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优化居民生活环境。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城市居民对生活质量和改善居住环境的要求与日俱增,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作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自然成为了物业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责。当前,由于消防警力、业务经费、管理体制、业务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多数物业管理单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物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不明确、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加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缺乏信任基础等原因长期存在,致使委托管理的单位、小区特别是多产权建筑滋生大量的火灾隐患。当前,各类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多数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法律意识观念不强

在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中,不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法律法规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了解不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都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职责。然而,一些物业管理单位对此知之甚少,甚至根本不懂法、不守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造成了工作上的盲目性和被动性,直接或间接地纵容了各类火灾隐患的滋生和生长。

(二)一些物业管理人员消防业务素质不高

在平时在履行消防检查时发现:个别物业管理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缺乏相应的消防专业技术知识,学历层次、专业技术偏低,安全意识差。大部分小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制度流于形式,有些单位仅满足于有人在岗,而值班人员对消防控制中心的各种消防设备的运行及日常的防火巡查情况却不甚了解,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运行的正常与否毫不关心,对消防控制中心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声响不闻不问。有的值班人员能够发现问题,但不会解决问题,更有甚者直接关闭了之。一些单位消防器材无人管理,内部消防设施、器材被盗现象严重,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突出,消防设施器材长期处于缺损状态。一些单位与开发商、业主相互推诿、扯皮、推卸职责,缺少协调配合,导致旧的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新的火灾隐患又迭出不穷,久而久之,大部分消防设施的功效特别是联动功能大打折扣,大大降低了消防设施的完整性、可靠性,致使投资上百万的消防设施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应有的功能。

(三)大部分物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其最终目标是服务于与业主的各项合同约定,也就是说,其只对合同约定的内容负责。而目前普遍情况是物业管理单位在与业主的交接过程中有很多单位和业主对消防设施的管理没有明细的合同约定,致使物业公司对消防设施要不要管理、如何管理、管理到什么程度均不明确,而大部分业主特别是住宅小区业主也基本不关心除电梯运行及环境卫生等以外的公共设施的管理,导致部分消防设施不能时刻处于工作状态,或有故障而不能及时得到恢复,影响了设施的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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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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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我们党是一个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也是一个走过xx年悠久历史有着多万党员的大党。党在各个历史时期聚集了大量的一代又一代久经考验、出生入死、英勇奋斗、无私奉献的党员,为国家的解放、建设、繁荣美好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勋。许许多多的党员同志随着岁月的流逝而年龄增长离退了下来。但他们始终对党怀着最真挚、最深厚、最朴素的感情。多少人发自肺腑的感慨“我把党来比母亲”。

党员教育与管理工作是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快,离退休党员逐渐增多。离退休党员作为党员队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关心好、照顾好离退休老党员,充分发挥他们的“夕阳”作用,已成为当前摆在我们党面前的一项课题。总书记总书记曾批示:“老同志作为干部虽然离退休了,但作为党员永不退休,还应从政治上关心老同志”。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如何妥善有序地管理教育好离退休老党员,是我们应该肩负的重要职责,也是一项当务之急的工作。

一、离退休党员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人员数量增大。随着历史车轮的前行,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步伐的加快,离退休老党员队伍不断壮大。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离退休老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已达%。以xx县为例,离退休党员x人,占全县党员总数%。党员基数大,所以离退休老党员数量多,是一支不可忽视的队伍。

2.思想放松,党性观念淡漠。总的看,绝大部分离退休老党员仍能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继续维护、关心、支持改革开放和国家建设,发挥作用,奉献余热。但是,也有少数离退休老党员不再追求进步,不再自觉主动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工作退休、思想滑坡”的现象严重;有的离退休老党员不爱学习,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建设妄加评论,对党内的一些违纪违法的人和事道听途说,夸大其词,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严重影响了党的威信和形象。

3.自我要求降低,纪律约束松弛。前不久,我们组织的老党员现状及愿望份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个别离退休党员不参加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包括党课教育、支部活动等(约占%);一些老党员把交党费看作是一种纯粹的经济负担,为了少交党费,要求把组织关系转往街道社区或农村(约占%);有的甚至半年不交党费,个别的还有退党的想法。

二、离退休党员存在问题的原因

1.个人方面。一些离退休老党员有松懈思想,认为自己为革命、为工作兢兢业业,奉献了大半辈子,到了离退休下来的时候,认为自己什么都退了,因而不愿接受思想政治再教育,对党的活动和地方建设不关心、不热情、不参与。这些现象虽然发生在少数离退休党员身上,但影响不可低估,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组织方面。一些基层党组织对离退休老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离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可有可无,与离退休老党员联系少,沟通少,存在着“一重一轻”的倾向,即重视对在职党员的管理、监督、教育,而轻视忽略对离退休老党员的管理、教育、服务。究其原因是基层党组织工作存在“四难”。一难是对离退休党员不好提要求。老党员都是老同志,赋闲在家,年事已高,不承担具体工作,对老党员个人不好提要求;二难是对离退休支部布置什么任务不好掌握,因此工作要求普遍较低,基本上能管到什么程度算什么程度;三难是组织学习活动难,由于大多数老党员居住分散,老弱病残,信息联系沟通不畅,很难组织集中学习和集体活动;四难是经费欠缺、保障无力。由于经费特别困难,基层党组织往往是“有心无力”手长衣袖短,无法解决离退休老党员的具体困难和活动经费。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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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管理调研报告范文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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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的城市管理机制、着力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工作安排,市政协成立了以主席陈莉为组长、副主席李建国为副组长、政协专委会主任及政协委员为成员的城市管理调研课题组,课题组在市规管局、住建局及三个办事处等单位的积极配合下,采取“听、看、查、访”的方式,对城市规划编制、城市管理执法、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等事关城市管理领域中的重点工作进行了系统的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几年来,市委政府始终坚持以打造具有文明和谐环境、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强力推进城市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城市管理,着力提高管理水平,突出管理重点,力求标本兼治,系统地开展了以城市基础设施、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市容市貌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管理活动,经过不懈的努力,城乡规划统筹发展,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城市环境净齐靓美,城市管理工作正朝着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一)高标准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开展市域空间发展规划。为整合全市产业布局,完成了《新郑市产业园区总体布局规划》,确定了“一个中心、三大板块、六大园区”的发展思路。二是修编新郑市总体规划。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院修编完成了《新郑市城乡总体规划(2019-2030)》,作为全省城乡规划编制的试点,2019年2月11日获省政府批复。三是全面推进专项规划。完成了新郑市城镇体系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郑韩故城大遗址保护规划、具茨山森林公园、城市水系等专项规划。四是强化详细规划编制。先后编制了城东新区、城西南区、城南区、城北区及《黄水河综合治理规划》、《龙湖镇纺织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新港产业聚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黄帝故里旧城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心城区新区详细规划》等重要区域控制性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道路综合整治、背街小巷改造等民心、实事工程成效显著。今年以迎接 “庚寅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和郑州市“清洁家园”竞赛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红旗路段、公厕中转站”评选活动,180万㎡城市道路做到了一日两扫,全天保洁,清扫保洁率100%,市区人民路、新建路、新华路等主干道实行一日两次机械化清扫,机械化清扫率达30%;城区19座垃圾中转站按照“八无六净”式标准管理,垃圾清运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在家属区、社区内积极推广垃圾袋装化工作,垃圾袋装率达到了50%以上。垃圾清运做到密闭化运输,清运率达100%。今年共清运生活垃圾6.9万余吨,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100%。曹庄垃圾填埋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科学规范无害化进行垃圾处理,处理率达100%。二是不断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先后扩容曹庄垃圾填满场、筹建城北区、城东区2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同时投资28万元对沿街公厕、垃圾中转站及集装箱、保洁车进行刷新改造。三是积极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工程。新增绿地面积10.68万平方米,新栽植乔木1.2万棵、花灌木287.3万棵,铺植草坪4.7万平方米,同时完成乔木补栽、更换347棵,花灌木补栽、更换17.2万棵,完成行道树嫁接688棵。对城市主要干道、广场、花园实施了灯光改造、绿化美化改造工作。完成了炎黄广场灯光更新改造,安装中华灯16盏、方头灯46盏、庭院灯36盏;完成了黄帝像清洗、四周栏杆喷砂以及地面改造等工作。完成了郑新路(城墙口至瓯江大道路口)道路两侧行道树法桐无球嫁接工作,共嫁接法桐688棵;完成了城区主次干道、街头游园等处缺株行道树、断垄绿篱补植补栽工作,共补栽各种花灌木133572棵,补栽乔木279棵;对绿地内基础设施进行了维修。通过升级改造,改善了城市绿化及生态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

(三)强化行政执法,着力提高城市管控能力和实效

一是强化专项治理,着力维护正常的市容环境秩序。先后针对“垃圾乱扔、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广告乱贴、工地乱建”等“五乱”现象、“三污”违法排放、夜间渣土偷倒、机动车贩卖水果等问题以及再生资源回收、农贸市场外部环境等进行了专项整治,加大了防违、控违、查违、拆违的工作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施工工地,协同拆除各类违章建筑,取缔无照废品收购点,集中解决了一些影响市容环境的难点问题。二是完善管控措施,着力提升市容环境监管水平。针对城市管理“全区域覆盖、全时段管控、全天候检查”的特点和要求,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建立联勤机制,加强一线执法力量;实施问责制度,将任务、要求、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岗位和人员;针对难点热点问题采取重点管控、重点办案、重点整治等措施,加大对突出问题的执法力度;同时,坚持控防结合,在部分路段实施了人行道防护路障,规范和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取得了较好的实效。三是强化城市管理力度,定期开展集中整治活动。针对市区流动摊点多、摊位不固定、时间不集中、管理难度大的现状,采取堵与疏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昼夜值班,昼夜巡逻,重点查处流动摊点、乱停乱放、破坏市政设施和乱喷、乱写、乱贴小广告的“三乱”行为为主,维护城市环境。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张,城市管理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城市管理体制不够顺畅

城市管理涉及多个部门,由于职能交叉,加上体制和法律规定上的不统一,部门扯皮、推诿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到工作合力的形成。如户外广告管理、修(洗)车审批管理等需要涉及工商、交通、建设部门;农贸市场管理需要涉及工商、卫生和建设部门;市区交通秩序维护、车辆乱停放、乱营运等问题涉及交通、交警和建设等部门。上述工作如相关部门不能协调配合就会出现管理不到位,形成死角。另外,我市城管一直都是部门为主的“条状管理”模式,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出现了无人问津的管理“盲区”,如城中村、园中村的脏乱差问题等。 (二)城市规划执行不够到位。

一是市民和开发商的规划意识不强,受利益驱动,经常出现一些违规的行为;二是规划实施过程由于受到行政干预而改变原来规划设计;三是职能部门监管缺位,无序开发时有所见;四是详细规划出台有其滞后性,城市建设不按规划实施现象时有发生,致使规划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布局、功能不能得到体现。

(三)城市管理薄弱环节依然存在

主要表现为:一是占道经营现象屡禁难绝。特别是洧水路、文化路等主干道存在占道经营,流动摊、店外摊、占道修车、洗车、店外作业加工等现象。二是交通秩序整治存在死角。机动车辆乱停放、随意上人行道,出租车违规停车载客、车辆乱调头现象突出,摩托车、三轮车在主干道、人行道上任意停靠行驶,非法客运现象普遍,非机动车和行人不按道行进、不遵守交规,闯红灯、横穿马路等现象普遍存在。三是城市公共设施破坏严重。公用设施、市政设施遭到破坏和盗窃现象较严重。四是环境卫生现状不容乐观。市民随地乱扔垃圾,部分居民随意倾倒垃圾、排放污水,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部分小区存在卫生死角,建筑垃圾管理不够规范。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基础设施不配套、硬件设施不健全,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也影响了城市管理的质量。主要存在问题是综合市场建设和功能配套不到位,缺少规范的和方便市民购物室内市场, “促使”不少“散”户在市场外围摆摊或游动占道经营。

(四)市民的文明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数量的急速增长,这部分人群中既有从农村进城的移民和外来农民工、又有城市自生的下岗职工,还有相当部分的弱势群体,他们生存于城市底层和边缘,没有固定收入,基本依靠摆摊设点等收入来维持生活,以个人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城市文明往往被抛在一边,市民素质与文明城市所必须具备的社会公德、卫生意识、环境意识相去甚远。

(五)城市管理的工作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优化

一是人员编制较为紧张。主要存在园林绿化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城管规划大队的人员开支形式不统一等问题;二是保障仍较滞后。城管执法部门的装备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突出的是车辆问题。规划监察大队共有156人,10个执法中队,每个中队都有十多名执法人员,但每个执法中队仅配备一辆执法车辆,执法车辆偏少,影响执法工作的开展。环卫机械设备老化现象严重,机械化水平较低。市区文化路、新建北路、金城路等7座垃圾中转站机械设备是1997年购置,经过长期使用,设备磨损严重,故障频繁发生,不但影响了垃圾正常中转,同时也给安全生产造成极大事故隐患,现急需升级改造、更新;三是作业经费不足。由于新建道路和居民区没有增加环卫清扫人员,形成了新的卫生死角,如:中华北路、铁北一路、铁北二路、故城外环路、西环路等。由于经费不足,只有采取增加劳动量不增加人的办法进行维持,导致环卫作业标准下降,直接影响市容。四是环卫工人待遇和地位偏低。由于劳动强度大、工资收入与其付出的劳动量不成比例、社会地位低等因素,造成我市环卫工人人员短缺、年龄偏高、队伍不稳定等现状,给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另外,郑州、巩义、登封、荥阳等周边县市环卫工人工资达到800元/月以上,而且市区主要繁华街道实行了两班制,与其相比我市环卫管理工作相对滞后。

(六)社区环境脏乱差问题依然存在

社区环境脏乱差问题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好转,但是由于基础设施年久失修,欠账太大,路不平、灯不亮、排水不畅的问题在部分社区仍然存在,乱贴乱画、乱摆乱放、垃圾成堆到处扔的现象随处可见,直接影响了社区环境。有的个别地方不是好转而是越来越差,有的居民抱怨说特别到过节时,垃圾成堆,臭气熏天,堵到楼门口,在垃圾堆里过节。

三、建议与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建议市政府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领导任主任,规管局、住建局和公安局等领导任副主任,工商、环保、卫生和交通运输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宏观决策和组织指挥。在城管委领导下,建立一支公安、规管、住建、工商、环保等部门参加的城管联合执法队伍。

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和协调机制,统一规范管理标准和要求,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模式,不仅在突击性整治中做到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在日常管理中也要形成联动和协调机制,对偷倒渣土、无证经营等“五乱”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措施。

规管、住建、财政以及公安、工商、环保等各职能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树立主动管理、主动协调、主动配合的意识,做到管理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针对一些疑难和共性问题,要及时研究、协调,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问题的方案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充分发挥办事处及社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属地管理职能和督查协调作用,做到责权一致,进一步推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全面落实。

(二)进一步推进市场化运作,落实有效管理措施

逐步实行道路清扫、垃圾清运等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建议在现有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基础上,按照“事企分开、干管分离”原则,合理界定职能,逐步将市区所有主次干道清扫保洁作业推向市场,公开招标发包,进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职能部门负责对承包公司作业质量检查、考核、评比,并按考核结果拨付环卫作业经费,同时强化管理职能作用,对全市环卫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管理。

(三) 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提高现代城市管理效率

加强队伍建设。根据现代城市管理工作的特点和任务需要,加强对城市管理的体制、机制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和方案,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同时要关心关爱城市管理员和环卫职工的工作、生活,相应提高他们工资和福利待遇。

优化保障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一线的办公以及车辆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工作和任务需要,配置好执法用车及设施设备。

(四)进一步提高认识,着力维护城市规划的可持续性

在执行城市规划方面,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有充分的认识,做到“规划一张纸、审批一支笔”,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不能随意改变,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不按规划实施的要敢于叫停,真正体现城市规划的法律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五)进一步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

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20xx年,我市将迎来三年一次的国家卫生城复审工作,为确保顺利通过,尽快完成第二生活垃圾场选址规划等前期工作;加快城区七座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工作;升级改造人民西路、炎黄广场公厕;同时购置配套压缩运输车4台,提高环卫基础设施档次水平,增强、完善城市功能。

进一步抓好道路建设、背街小巷等城市基础工程建设。加快环卫设施、设备的更新保障。尽快实现小区垃圾收集的机械化作业,确保居民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加快社区环卫设施配套建设,加大对经济薄弱社区的基础设施改造投入力度及保洁保序工作的扶持,巩固和提高生活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全覆盖水平。

(六)疏堵结合,进一步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一是要整治占道经营。切实按照“退街进巷,退摊进店,引市入场”原则,加大“迁移、取缔、整治、规范”的力度,逐步整治规范城区占道经营行为,同时加快农贸市场规划建设,让经商者有其所。二是整治交通秩序。加大市区公共场所泊车位管理,增设公共停车场、点,完善标志牌及标线,定期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减少车辆乱停放现象。三是加大社区环境的整治力度。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有碍观瞻、影响城市形象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抓好城中村、背街小巷的 “脏乱差”、“牛皮癣”等问题的整治,应继续加大拆除违章建筑、违法建筑的力度,把管理、教育、处罚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四是加大城郊结合部的整治力度。改变目前违章建筑多、乱堆乱放多、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多的现象,树立整洁、亮丽的城市新形象。

(七)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参与意识

要切实加强市容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宣传教育工作,潜移默化提高市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法制意识和文明素质。加大对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好权利与义务关系。对于一些疑难问题,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细致工作,最大限度地取得居民群众和单位的理解支持,逐步形成“新郑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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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完善干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调研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2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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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干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调研

加强组织监督管理,重在激活党员干部的“自制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关于完善干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调研报告,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根据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通知要求,我镇就《建立、完善干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问题研究》这一调研课题开展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建立、完善干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

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从近年来查办的贪腐案件可以看出,贪腐已严重侵害党的肌体,促使党的形象受到严重损害。如若不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贪腐,杜绝职务犯罪,后果将不堪设想。构建干部监督机制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在预防和解决贪腐问题上的重要性显而易见。

一、干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工作是事关党的建设和经济建设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监督是保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种机制,如果没有监督,权力就会绝对化,而绝对化的权力必将走向贪腐。纵观近年来查处的犯罪案例,我们不难看出,权为私用、滥用权力所导致的不正当竞争,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对经济建设危害极大。因此,我们一定要从党的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的战略高度来深刻认识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认真做好干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工作。

二、干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工作是关心、爱护干部的有效措施,是对干部负责的一种具体表现。尤其是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一些干部更容易被人利用,迷失方向。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发现干部有缺点毛病,及时提醒、帮助、批评,防止由小过铸成大错,从而保证干部的健康成长。由此可见,监督是对干部的关心、爱护,更是一种责任。建立科学、有效、约束力强的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是促使干部廉洁自律、克已奉公的重要保证。

三、干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工作是促使镇级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保证。干部队伍的好与坏与镇级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是息息相关的。而行之有效的干部监督机制必能管理出一支高素质、高效能的干部队伍,进而带领一方百姓富裕,促使一方经济发展。

当前干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监督的制度不健全。虽然在干部监督方面已制定了不少制度,但仍存在着缺陷,有时难以进行有效监督。监督制度仍需要进一步健全,突出制定一些监督性强、效率高的制度。如干部离任审计责任追究制、干部年度收支及财产情况报告制、直系亲属从业情况报告制等。有的时候监督虽有制度保证,但执行上不力,只局限于走走过场,如干部离任审计制等。

二是监督的责任主体不明确。目前主要依赖组织、纪检、信访和社会舆论来对干部实施监督,监督的责任主体既不明也不够宽,容易导致监督不力,监督工作落实不到位。所以我们还要从教育入手,鼓励同级班子成员来相互监督,操作上班子成员可采取匿名反映情况的方式。同时,平时针对于多数人对某些干部的传言猜测,组织部门都要认真对待,坚持有疑点就要查,做到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切实将情况查清、查实。

三是监督的重点不清楚。主要表现在对“一把手”的监督软弱无力。“一把手”对其余干部的影响及表率作用是巨大的,如果疏于对“一把手”的监督,很大的程度上依赖“一把手”的自身素质,“一把手”好则可以理直气壮地去监督班子成员和下级的“一把手”,切实带出一个勤政廉政、团结有力的好班子,不好则表率作用发挥不力,势必影响其他成员对自身要求不严。所以说监督的重点应放在对“一把手”的监督上,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各项措施实施到位。

新形势下建立、完善干部监督管理

体制机制应把握的几个方面

如何建立、完善干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用制度来规范干部的从政行为,增强他们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减少职务犯罪,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面对不断出现的职务犯罪,我们必须着眼于抓机制,求实效,努力把监督管理的触角延伸到干部用权的各个环节中去。

一、坚持关口前移,狠抓教育防范。

加强组织监督管理,重在激活党员干部的“自制力”。在实施监督过程中,要始终坚持教育先行,重视思想教育,通过正面引导、反面警示、全面教育,用大量鲜活的事例,推动干部经常“xi脑”反思,促使他们从思想深处真正解决谁让掌权、为谁掌权和怎样掌权的问题,增强自身免疫力,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并始终坚持事前监督、预防为主,寓干部监督于干部培养教育之中,常抓干部的预警教育,做到常敲警钟、常提醒。一是强化组织监督的主动意识;二是营造班子内部互相监督的健康意识;三是提高干部自我监督的自觉意识。

二、建立健全制度,突出重点监管。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包括对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任用以及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涉及的环节多、范围广。因此,要把各项工作都落到实处,首先要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建设,强化干部监督的责任,使干部处于有效监督之下。在现有的民主集中制、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干部谈话诫免制、干部离任审计制等制度的基础上,还应建立干部离任审计追究制、干部收入及财产情况报告制、直系亲属从业情况报告制等制度约束和教育干部。其次,要突出重点,抓好重要岗位、掌握人才物等经济大权的部门领导干部的监督,防患于未然。尤其要抓好对“一把手”的监督。要在对干部全面监督的基础上,确定重点监督对象、重要教育对象、重点培养对象,研究制定强化监督的措施和办法,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行为。防止和纠正干部滥用权力的现象,将监督、教育与培养融为一体,使“一把手”等重要岗位上的干部能够在一个处处受到纪律的约束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三、完善监督网络,实施全程监督。

把党内监督作为全程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全程式监督管理必须坚持逐级负责,形成多层次监督,督促引导干部管好自己,又管好下级,既抓工作指标落实,又抓思想作风建设。在抓好对下级监督的同时,注重发挥下级对上级、同级对同级的监督作用,形成多角度监督。同时要组织人民群众对干部进行直接监督,让人民群众对干部的思想作风状况、权力行为进行面对面评议。并拓宽渠道,多途径开展间接监督:一是健全信访举报制度,设置举报专用信箱、电话、接待室,动员各方面监督力量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举报、揭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二是充分利用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对一些不良行为和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以强大的社会舆论声势,警醒当事人,教育其他人。三是发动同级班子相互监督。

四、加强实绩考核,实行监督奖惩。

责和权相统一,奖和惩相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要坚持岗位职责与目标管理相一致,实绩考核与监督奖惩相挂钩,充分发挥监督奖惩的导向作用,积极为全镇干部营造能干事、想干事、干成事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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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转型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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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城市现代化进程突飞猛进。不同经济成分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的大量增加、社会阶层的不断分化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制等,促使城市居民逐步突破了传统单位体制的局限与束缚,开始寻求不同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社会活动方式。“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管理改革思路要求政府和企业将大量的社会和服务职能剥离出来,交由社会或者市场来承担。因此,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现代公共管理理念的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已成为时代之需。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城市管理中废除了国民党时期的保甲制度,对大城市的区级建制进行合并重组,形成市、区两级政府。区之下的基层管理体制在1954年之前有三种类型:一是设街道人民政府,如武汉、大连;二是设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派出机构,如上海、天津;三是不专设机构,只在公安派出所内设民政干事,承担领导居民的有关工作,如北京、重庆。街之下均不设政府组织,由居民在政府指导下自行组织居民委员会、防护组、防盗组或者居民组等[1](P188-192)。1954年12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统一规定:十万人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应当设立街道办事处;十万人以下五万人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如果工作确实需要,也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关。居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性的居民组织,参照公安户籍段的管辖区域设立,一般每一百户至六百户设一个居委会,由各居民小组推选的委员7-17人组成。企业职工居住集中的住宅区或者较大的集体宿舍,可以设立职工家属委员会兼任居委会的工作。这样,街居两级组织的名称、性质、任务和机构设置实现了全国统一。自此,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作为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组织载体,正式进入国家政治制度的视野。

从封建社会的“什伍”制、“邻保”制到民国时期的“保甲”制,我国传统的社会管理思想都是以对居民个人的控制为基础。街、居体制建立的初衷也秉承了这一思路。1953年6月8日彭真在中央的报告中写道:“由于我们现在的工业还很不发达,同时还处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即使在现在工业较发达的城市中,仍有很多不属于工厂、企业、学校、机关的无组织的街道居民,这种人口在有的城市中,甚至多至百分之六十以上。为了把街道居民逐步加以组织并逐渐使之就业或转业,为了减轻现在区政府和公安派出所的负担,在很多城市中除建立居民委员会外,还需要设立市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我们的意见是设立街道办事处。[2](P241)”这就是说,国家通过机关、学校、企业等行政化色彩浓厚、功能无限放大的“单位”实现了对体制内居民的控制,还需要设立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管理那些没有正式“单位”的体制外的城市居民。因此,改革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事实上是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包括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在内的党政单位、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等。它吸纳了我国城市居民的绝大多数,是城市居民的基本组织形式。二是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他们的管理对象是极少数没有单位的城市居民。市区政府无法透过“单位”与这类居民发生关系,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作用就可以发挥了。可见,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单位”在整合城市社会、行使城市管理职能上发挥的是主体作用,街居组织只是必要的辅助和补充[3](P121-124)。

改革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街道和居委会的权力很小,功能有限。除了国家主要通过“单位”传达各类城市管理信息,进行社会组织、社会动员和资源分配,街居自身处于边缘性地位外,区政府各类职能部门还在街道设立了相应的对口单位实行所谓的“条条”管理,于是“区政府政策实施主要通过各职能部门,然后再由各局传达到街道各所,街道办事处只是做一些辅助性工作,比如宣传和动员,以及随同税务人员和工商人员进行检查等。[4]”尽管在改革前的二十多年中街居组织的职能有所扩张,机构也不断膨胀,功能的虚拟性有所改观[5](P29-34),但其边缘性地位始终没有改变。即使创办托儿所(幼儿园)、副食品经营网点、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有限度的社会保障等,也都是以为“单位”外居民提供服务为主,并不侵入传统的“单位”内居民原有的利益圈。二是“单位”承担了过多的社会和服务职能,起到了“把市民组织起来”的作用,压缩了社会权力的存在空间。在“低工资、高就业率”的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就是一个小社会,为居民及其家属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生活服务。源于军事供给制的“单位”制度承担的不仅是经济职能,更多的是政治、教育、行政管理以及后勤服务等职能,这种复合功能特征使它具备了超强的动员和管理社会的能力,从而把街居组织的城市管理职能压缩在数量极少的无单位居民范围内。三是造成居民工作空间与居住空间的区域分离。对单位体制内的城市居民来说,“单位”就是其福利共同体,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负责为其分配工资、福利及各种政治、社会资源,大到就业、升迁,小到结婚、吵架,“有事找单位”,与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没有太多关系。街居组织由于无法介入居民生活,不可能有效实施社会管理①。四是强化了居民的身份特征。在“单位”与街居组织的二元管理体制之下,城市居民被划分为两种类型,具有不同的身份特征。有单位的可以根据单位性质享受相应的政治、福利和社会待遇,没有单位的则处于城市社会的边缘。由于个人在单位中的不同序列及单位在整个单位体系中的不同序列,使得具有不同单位身份的居民拥有不同的社会感受。单位的封闭性特征则使单位外人员很难有机会流入单位内,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成员流动也大都借助“关系”等非正式资源。

198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个体私营经济获得快速发展,社会结构不断分化,城市社会发生了根本性变革。社会的转型对传统的二元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构成了挑战。一是“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迅速转化。劳动用工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逐步弱化了“单位”对职工的约束力,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松散,大量“单位人”开始向单位外流失。过去,“单位”可以决定职工的政治、福利甚至社会待遇。现在除工作外,职工需要向“单位”寻求帮助的内容越来越少,职工越来越多的个人隐私可以不必在“单位”内坦承。另外,大批国有企业的破产或准破产以及职工“下岗”也迫使“单位人”丧失单位依托,迅速转化为“社会人”。二是社会组织的多样化特征日益明显。除传统的行政事业单位外,出现了大量不具备“单位”体制特征的组织。比如三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等。据1999年的统计,仅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就吸纳了8300万人就业,占总就业人口的12%[6]。三是流动人口不断增加。由于人力资源配置方式的变革和城乡二元治理结构的打破,城市居民选择的机会越来越多,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也开始涌入城市,使得城市流动人口空前增加。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市的流动人口都达到上百万人。流动人口显然无法纳入“单位”体制中管理。四是“单位”职能开始向社会转移。单位办社会的后果是制造了大量的后勤服务人员,工作效率奇低。历次政府机构改革、高校后勤管理改革以及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等的目标就是把“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转移出来,使“单位”只从事自己的本业,其余的交由社会来办理。“单位”的服务功能、福利功能、保障功能以及政治宣传功能正在弱化,居民与“单位”之间的关系正在向纯粹的雇佣关系发展。五是城市基层管理的内容越来越多。为了解决就业及弥补财政的不足,街居创办了大量经营性组织,其经济职能迅速膨胀,街办经济、居办经济发展迅速。城建、市容、社会治安、外来人口管理、社会救济金发放、再就业培训等过去闻所未闻的工作统统压向街居。“街居是个筐,什么都能装”就是最形象的描述。六是居民的社区参与要求愈来愈强烈。包括福利分房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密切了居民与居住地之间的利益关系。过去没有人关心的治安、绿化、卫生、违章建筑等成了居民们人人心系之的头等大事,促使他们越来越关注并渴望参与街居组织的决策过程。上述六个方面的变革表明,“单位”制度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正在走向衰落,其整合社会的组织功能不仅日益弱化,而且不可避免地最终要走向瓦解。因此,以“单位”组织为主体,以街居组织为辅助的城市二元基层管理体制也必须适应新形势,进行相应的变革。

面对社会形势的迅猛变化,民政部门从承接企事业单位转移社会服务项目的需要出发,提出了“社区服务”的概念。1987年9月民政部在武汉召开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座谈会,对社区服务的内涵作了定义,明确了社区服务的发展方向。1991年5月31日,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在谈到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时,明确提出推进社区建设的要求。1992年10月,中国基层政权建设研究会在杭州专门召开了“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理论研讨会”。这样,以开展社区建设为标志,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序幕徐徐拉开。

进入1990年代以后,随着各项改革事业的逐步深入,城市基层基础工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方面,如前所述,附着在“单位”身上的政治、社会、教育、保障等功能迅速剥离,单位组织的整合作用不断降低;另一方面,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在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引导下岗工人再就业、落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区,正在形成城市社会管理的微观重心。上海、石家庄、青岛、沈阳、武汉等地先后开展了社区建设试点工作。2000年11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功能,巩固党在城市工作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城市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自此,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进入全面转型时期。

上海市在探索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方面起步较早,1995年就开始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改革试点,以街道为核心推动社区建设,通过调整“条块”关系、转变政府职能、下放管理权限,促进城市管理重心的下移[7](P28-36)。沈阳市则从构建新型社区组织体系入手,按照有利于实施管理、有利于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将全市2700多个居委会调整为1277个具有不同功能特征的社区居民委员会。1999年1月,民政部发布《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国各城区中选定26个社区建设实验区进行全面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试验,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建设的发展。目前,大部分城市的社区规模调整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也已逐步建立健全,新的社区管理体制已初步形成。

从近些年来各地开展社区建设的情况来看,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是从单位主导型向街居社区主导型转变,具体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弱化单位的复合功能。主要是指国有经营性单位和国家财政供养单位继续分离办社会的职能,逐步与所办的幼儿园、食堂、学校、医院以及其他服务性机构脱钩,通过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把单位的后勤保障逐步推向社会,实行市场化管理。二是通过简政放权,强化街居职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区政府的授权,街道办事处享有或者扩张了综合协调权、执法权、处置权、监督检查权等,从而能够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对辖区内的社会治安、市容市貌、便民服务、精神文明建设、街区建设等进行有效的管理。武汉市江汉区按照费随事转、财随责走,责、权、利相配套的原则,把职权和工作重心下沉到社区,使社区居委会有职、有权、有钱。三是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这是新型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组织基础。对原来的居委会按照居民居住的自然地缘关系、社区资源配置、适度的管辖人口和人们的心理认同等原则进行重组,以适应功能扩张、人口居住密集度增加以及管理手段现代化的客观情况。调整后的社区居委会规模一般在1000户至3000户之间。原来从属于各单位的家委会也一并转制为社区居委会。四是加大居民社区参与力度。居民参与社区事务是社区建设得以健康发展的动力源泉和根本保证。目前的居民社区参与正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参与渠道有所拓宽,参与的形式和内容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展。除了三年一次的居民委员会选举外,日常议事和决策的参与制度也有所完善。北京、上海等地都开展了居民直接选举居委会的试点工作,并准备大面积推广。沈阳、武汉等地在社区内普遍建立了由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代表组成的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决定社区内的重要事项。居民已经可以通过自己的代表参与到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等事务的决策中来。

向街居社区主导型体制转型反映了我国政府以人为本治理现代化国家的新理念,对于当代城市基层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种体制关注的不是基于行政区域划分后的控制,而是对人的关怀,强调的是与居民生活环境息息相关的日常事务。从管理目的来说,由过去的控制向服务转变。单位体制限制人口流动,固化了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强调资源在单位内部的相对公平的分配。通过政府-单位-资源分配-职工实现城市管理的目标。社区体制则以服务为核心,强调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大力发展社区事业,努力为社区居民营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人文居住环境,并不关注居民流动或其工作单位的变更。实现城市管理的链条是政府-社区-居民。从管理形式来说,由过去行政命令式的统治向强调居民参与的治理转变。在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具有很强的行政功能。政府与单位之间、单位与职工之间都是服从与被服从的行政命令关系。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也都按照行政命令模式运行。社区体制则强调透明、回应与参与,要求社区事务的处理、各项措施的制定、实施必须体现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与居民的要求相适应,从而拓宽了政府与居民之间的对话渠道,从根本上改变了城市基层管理的方式。以小政府、大社会为导向下放权力是街居社区体制的一个重要特点。上海、北京等地都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下放部分管理权,赋予街道办事处更多的权限[8],街道也同样向社区居委会下放权力。政府权力的回缩为社区组织的发展释放了更多的权力空间,不仅为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等法定性社区组织提供了活动平台,而且促进了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晨练队、法制宣传队、秧歌队等非法定社区组织的发展。街居社区体制从根本上改变了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关系。社区不总是为了“管”居民,居民也不再“躲”社区。社区成了居民实现利益诉求的必备通道,居民愿意为社区发展出策献力。当居民与社区之间建立起紧密的利益关系,生活的重心从单位转移到社区,能够通过参与各种法定性或非法定性社区组织的活动,对社区事务的处理“说三道四”,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时,受单位的束缚就会越来越少,也就为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打下了基础。

推动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的标志性工作是开展社区建设。尽管目前全国的城市社区建设呈现出整体推进、全面拓展的可喜局面,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单位体制在城市基层管理中占据主体地位的基本态势。许多城市开展的社区建设尚处于示范和总结阶段。总体上说,目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还处于初始阶段,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仍然是人们经济收入及福利分配的主要来源,绝大多数最具活力的社会成员仍然集中于各种各样的单位之中[5](P199)。但不容忽视的是,随着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入,单位体制正呈现出逐步弱化的趋势,街居社区体制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完善,正呈现出逐步强化的趋势。

社区主导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主张合作、参与、效率、共享,符合当代治理理论在公共管理领域的理念。公共管理领域的治理以善治为目标。“善治实际上是国家的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善治的过程就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9](P326)”这一体制承认政府能力的有限性,把政府“管不了、也管不好”的社区事务交由社区自己管理,强调居民与政府之间积极而有成效的合作。因此,有的学者提出将“善治”作为城市社区建设的目标模式[10]。对照善治的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和有效性六个基本要素[11],可以发现当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第一,行政化倾向诱发了社区管理机构的合法性危机。这里的合法性是指被社区居民内心所体认并服从的权威和秩序,与法律规范没有直接关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事实上,居委会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在按照街道办事处的指令开展基层社会管理工作,并没有被居民体认为“自己的组织”。各地在社区建设中重构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管理委员会等社区管理机构多数由户代表象征性选举产生,即使是在直接选举的地方,也都采取先选后聘的办法。功能上与过去的居委会没有实质性差别,主要工作仍然是承办“上级”部署的任务,工作人员的薪酬亦由政府财政拨款解决。在社区管理机构看来,政府是老板,社区居民是管理对象。行政化了的社区管理机构不能表达社区居民的利益诉求,也就无法获得居民的信任。

第二,居民参与不充分导致居民与社区管理机构之间的合作出现断裂。社区是居民生活的环境依托,只有居民知道社区真正需要什么。社区管理机构如果不了解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就会事倍功半,费力不讨好。所以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必须容纳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建立管理机构与居民之间协调的、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的现实情况是,居民参与普遍不足,参与机制很不完善。一方面,社区管理机构提供的、供居民参与的事项极少涉及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居民对参与的价值和作用表示怀疑,缺乏足够的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另一方面,居民缺乏通畅的参与渠道。常常是社区管理机构感到有必要了,就召集居民来开会、布置、传达,或者是政府有关部门提了要求,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赶快组织居民。即便是在成立了居民代表大会的社区,什么时候开、讨论什么主题也都是由社区管理机构定,居民代表只有“听”的份。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缺乏一套详细、规范、操作性强的程序或规定作支撑,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居民参与的缺失影响了社区管理机构与居民之间的有效合作。

第三,法律滞后模糊了社区各类组织之间的权利界线。法律是公共管理的最高准则,社区各类组织和居民都必须在法律划定的范围内活动。如果法律没有清楚地划定社区组织、居民之间的权利界线,就容易引发争议,造成管理的低效率。如果法律的规定得不到遵守,也同样不可能实现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转型。目前涉及城市基层社区的法律有《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居委会组织法》。前者制定于1954年,后者于1990年颁布实施。由于制定时间较早,这两部法律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比如对居委会结构、功能、范围、组织、产生等方面的规定就与当前社区建设的要求有很大差距,也可以说已经突破了法律所调控的范围。关于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之间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的规定,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街道往往利用自己掌握的政治和经济资源,将居委会“改造”为自己的“派出机关”,形成事实上的上下级关系。一些新兴的社区组织,如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社区志愿者服务等与街道、居委会之间的关系,也缺少法律上的规范。由此引发的各类组织之间的权利纠纷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效、协调的社区管理机制的形成。

第四,职能转变不到位妨碍了社区管理的成效。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的核心是居民参与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如果居民没有足够的权力参与社区的选举以及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就不可能热心于社区事务,所谓的善治也就丧失了基础。现在的问题是,政府部门的职责功能模糊不清。有些方面越位,包揽了过多的应由非政府组织承担的职能;有些方面又缺位,对社区群众自治组织、中介机构、社会工作团体的培育、指导不力,对介入社区发展的专业性非政府组织的“资助性投入”不足[12]。另外,还存在着职权不足的问题。虽然各地在推行社区建设的过程中,也都按照重心下移、费随事转的原则开展了简政放权工作,但效果并不理想。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许多条条上的实权部门并不情愿将权力下放给街道,建立“小政府、大社会”的城市基层管理新格局还有相当一段路要走。由于职能转变不到位、责权利不对等,街道的管理尽管门类齐全,但效率并不高。街道对社区权力的制度性侵蚀,又削弱了居委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阻碍了社区自治的正常发展。

妥善解决上述问题,是构筑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笔者认为,各地在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应着重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快社区立法进程。当前较为紧迫的任务是修改《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尽快制定《物业管理条例》、《社区服务办法》等一系列与社区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后的《居委会组织法》应吸收近些年来各地在推行社区建设过程中创造的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使之与城市社区建设的现实需求相适应。在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没有出台之前,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规,规范社区内各权利主体的活动。

二是深化街道体制改革。重点是以“小政府、大社会”为目标认真转变职能,进一步理清与区政府和社区居委会之间不同的职责定位和相互关系。一方面要努力完善自身职能,依据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授权,确立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管理负总责的地位;另一方面要从深化“服务”入手,充分调动非政府组织开展社区工作的积极性,并从制度上约束街道的“创收”冲动,使其专致于指导、监督和资金、政策上的引导。尤其要彻底摈除街道随意向居委会下派任务的制度根源,使街道与居委会之间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落到实处。

三是推动居民利益社区化。以街居社区整合城市居民的关键在于居民利益社区化。当社区与居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时,居民的生活重心自然就会转向社区。因此应当强化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居民在利益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参与社区事务的愿望。从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史不难发现,社区建设本身就是居民利益社区化的重要表征,只是在深度和广度上还显不足。由于“单位”体制改革的不彻底,使得许多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仍然非常紧密,这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表现的尤为明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将单位的服务功能向社区转移,特别是政治、福利、保障功能等,降低职工与单位之间的依存度,使居民除工作之外的其它利益关系都能在社区得到体现。

四是努力构建社区参与平台。参与冲动的强弱受制于社区与自身利益的关联度和参与渠道是否通畅。在城市,由于工作单位不同,居民们尽管生活在同一个社区,彼此却大都不认识。人文环境的陌生弱化了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因此必须努力构建适宜的参与平台,使居民的参与冲动能够有机会释放出来。构建居民社区参与平台应以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户代表会议等法定性平台为主,以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秧歌队等非法性平台为辅。

五是促进社区自治制度化。作为社区建设的基础和依托,社区自治应走制度化之路,逐步健全和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使社区居民切实享有对社区自治组织的选举权、罢免权和监督权,以及对社区事务的参与权和决策权。首先要依法选举社区自治组织,逐步推广直接选举制度;其次要规范居民日常议事程序,不同的社区要依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详细的、操作性强的议事规则;再次要推行区务公开,社区事务的决策情况、实施情况、存在问题等都要及时向居民公布,便于居民监督。

六是建立一支专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基层社区的需求也逐步向多元化迈进。过去那种以退休老人为主体的居委会成员结构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的社区需求。因此,应将社区工作者及相关的社区专业工作,纳入正规的职业范围,促进社区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投身城市基层社区管理。同时要加强社区工作的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在职培训和岗前培训,尽快造就一支专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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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加强城镇社区建设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3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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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镇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全省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推进社区“三有一化”(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实现社区党建区域化格局)建设。3月12日,县委组织部成立两个调研组深入义宁镇百汇、万坊等八个社区,通过座谈交流、听取汇报和实地察看等形式,就社区办公场所、经济状况、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在南崖、卫前、万坊、西摆四个居委会的基础上,成立了宁红、凤凰山、南崖、西摆、万坊、衙前、卫前、百汇八个社区居委会,均属纯居民型社区,共有居民34120户,人口13万。一是社区办公用房情况。各社区均属租借其他单位或民房办公,既无会议室也无党员活动室。宁红社区租用民房办公,每月租金700元,其余七个社区的办公用房由国税局、财政局、房管局、工商局、建行和宁州镇企办无偿提供,其中南崖社区在南崖景苑拥有一套120㎡的办公用房,但因无钱装修没有进去办公。二是社区干部工资和办公经费情况。干部工资县财政每月补贴书记、主任600元,一般干部500元;镇政府每月补贴300元;县民政局每月补贴书记、主任100元、一般干部90元。办公经费每年8000元。三是社区干部配备情况。八个社区均配有书记和主任,现有工作人员38名,其中男性3名。大专学历以上12人,高中学历23人,初中学历3人;平均年龄40.1岁,45以上的5人,30-35岁32人,30岁以下的1人。日常工作要承担17项行政性事务,往往是白天上班、晚上收卫生费,工作负荷比较重。四是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情况。各社区均成立了党组织,百汇社区为党总支,其他七个为党支部。共有党员1014名,其中流动党员287名、下岗党员375名、无法联系党员149名、60岁以上党员366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县城镇社区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随着城区的快速扩张、人口的迅速增长,社区建设中的深层矛盾也逐渐凸显,主要表现为管理体制不畅,办公场所紧张,经费保障不足,服务质量不高,党建基础薄弱和社区意识不强等六个方面。

1、管理体制不畅。一是管理职能行政化。社区工作以完成上级布置任务为主,除日常工作外还要承担街道、县委县政府和其他职能部门交办的各种行政性任务。二是权责利不统一。部分职能部门本应下放给社区的权利没有下放,或名义上将职能下放,实际上是工作下放而权利不放,社区大量的时间花在“协助”部门工作上,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的工作职责因工作繁重而淡化。三是工作缺乏合力。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单位的服务设施和闲置资源的共享,听任单位领导意愿,缺乏有力的约束机制,没有形成“驻于社区、关心社区、建设社区”的良好氛围。

2、办公场所紧张。 一是办公用房紧缺。八个社区的办公条都比较差,办公面积平均61㎡,特别是西摆社区一下大雨就浸、南崖社区一下小雨就漏。二是活动场所缺乏。各社区都没有党员活动室和会议室,公益性娱乐场所几乎没有,平时搞活动、开会靠向其他单位租借。三是《修水县房产开发项目建设管理试行办法》(修政办发[2019]38号)关于住宅小区按建筑面积0.08%提供社区用房的规定执行不到位。

3、经费保障不足。一是财政投入相对滞后。近年来,随着社区作用凸显和管理重心下移,社区承担的工作任务逐渐增多,但“费随事转”的原则却并未得到很好的贯彻,在承担工作的同时经费难以落实。基层组织建设资金向农村倾斜,社区硬件建设投入不足。二是干部待遇相对偏低。书记、主任1000元/月、一般干部890元/月,与县城其他类似工作岗位收入有一定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三是办公经费相对短缺。随着城区居民增多、服务要求提高、工作量增大,每年8000元的办公经费远远无法满足社区办公实际需要。经费短缺导致一些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无法开展,市民服务难以落实,工作显得被动。

4、服务质量不高。受活动场所、办公经费等客观因素影响,社区服务水平还相对滞后,具体表现为:一是服务内容单一。社区平时主要围绕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服务内容以政府部门安排的工作为主。对市民需要的托幼、保健、娱乐、家政、保洁等服务还很欠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缺乏吸引力,不能满足市民需求。二是服务设施缺乏。很多院落、楼栋没有活动场地,如万坊、宁红和南崖等社区要么活动场地小,要么没有活动场地,市民无法就近开展活动。三是服务主体单一。政府和社区包揽了许多本应由市场提供的服务项目,而新型社区服务业又还没有形成规模,在引导非营利性组织、社团、协会等民间组织发挥作用方面还有待加强。

5、党建基础薄弱。社区党建阵地建设非常滞后,大多数没有党员活动室,没有党建宣传栏。党建意识淡薄,党建氛围不浓,党内活动贫乏,党员管理缺位,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三无”党员(无固定住所、无固定单位、无固定收入)游离于党组织管理之外,对 “三不”党员(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缴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缺乏有效管理。

6、社区意识不强。当前社区行政化现象普遍,工作方式以行政指挥为主导,简单地把社区工作等同于完成部门交办的任务,社区服务比较滞后。而政府部门往往把社区当成“下属”,直接向社区安排行政工作,这种结果导致了市民对社区工作认识的模糊,认为社区就是办办证明、管管卫生,对社区工作不关心、不支持,有事习惯找单位,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甚至有的国家干部连卫生费都不愿交。

三、意见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充分听取社区党员、干部和市民意见,广泛借鉴外地社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修水社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1、进一步健全理顺社区管理机制。一是建议实行常委挂点联系社区工作制。一名常委联系一个社区,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社区党建工作联系会,协调解决社区建设中的难点问题。二是建议建立社区共建共享机制。出台相关规定要求驻区单位积极支持社区建设,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将闲置资源无偿或低价提供给社区使用,单位服务及活动设施无偿向社区开放。同时,要求居住在社区的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社区组织活动。三是建议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职能部门凡拟将其组织机构、考核评比、专项调查等事项及社区职能以外的工作进社区的,应通过一定程序向社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按要求申报审批的,社区有权拒绝执行。

2、逐步解决社区办公活动场所。一是建议将社区办公活动场所纳入政府规划。在政府建设廉租房、安置小区、公益服务设施时,将社区办公用房一并纳入考虑,同步规划建设。二是建议将社区办公活动场所纳入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范围统筹考虑。在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扶持的同时,县、乡财政每年配套一定数额的资金,通过新建和购买等形式逐年解决社区办公活动场所问题。三是建议将南迁单位闲置办公用房调配给社区使用。对搬迁至城南办公的单位闲置用房划拨给西摆等暂无适当办公场所的社区使用,对百汇和凤凰山等社区借用办公场所仍适应办公使用的,可将产权直接划拨给社区。四是建议按照(修政办发[2019]38号)文件规定,规模小于50000㎡的住宅小区,开发单位应无偿提供不少于30-50㎡的社区用房;规模大于50000㎡的住宅小区,开发单位应按总建筑面积0.08%无偿提供社区用房。

3、建立健全社区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建议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适当提高纯居民型的社区办公经费补助标准,按社区人口比例划拨一定人头工作经费。二是建议按照“费随事转”要求,对超出社区职责范围又确需社区承担或配合的工作,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解决相应的工作经费。三是建议鼓励社区兴办经济实体,开展家政、保健、娱乐、物业等有偿或低偿服务。四是建议出台相关规定要求驻社区单位在物力和财力上对社区建设予以支持。五是建议在财力许可的范围内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经济待遇。

4、努力提高社区服务能力。根据市民生活需要,对社区内场地资源进行整合,鼓励驻社区单位、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开发、开放市民需要的体育、娱乐、文化等活动设施,解决当前文化娱乐场地缺乏的问题。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各类民间组织创办各类社区服务企业,鼓励待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开办社区服务项目,以市场化方式推动社区服务,防止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大包大揽。

5、全面提升社区党建工作水平。一是建议调整社区党组织设置。按照“一社区一总支”的原则和“无组织抓组建、有组织抓规范、有规范抓创新、软弱涣散抓整改”的要求,调整社区党组织设置,设立八个社区党总支,下辖若干党支部。二是建议开展“社区党建基础工作建设年”活动。对社区党建的硬件和软件建设进行全面规范,力求做到党建氛围浓厚、布置美观大方、资料规范齐全、数据准确详实。三是建议继续深化“党员干部监督进社区”工作和“受社区欢迎的干部”评选表彰活动。四是建议开展 “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 活动,对在职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下岗党员进行分类登记,对在职党员实行“双管”,对下岗党员实行“接管”,对离退休党员实行“共管”,对流动党员实行“协管”,对居民党员、复转军人、毕业学生中的党员实行“统管”。五是建议将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延伸到每个社区。

6、进一步调整社区布局设置。鉴于从城南四小以西均属宁红社区管辖范围,人口太多、范围太广,建议将宁红社区分设为两个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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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河务局枢纽工程管理现状调研报告[页3]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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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务局枢纽工程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3)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质量控制

在合同实施和工程维修养护的过程中,为确保维修养护工作质量,管理单位成立维修养护领导小组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同时加大维修养护工作的监理力度,对维修养护工程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理。

水闸工程维修养护具有项目繁杂、项目多、单项工程量少的特点,质量管理与控制对保证整个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质量和任务的完成显得尤为重要,

(4)严格办事程序,控制工作进度

依程序办事、控制工作进度是确保维修养护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的重要方面。我们要在制定计划方案、实行合同管理的基础上,更加严格工作程序,将计划工作内容按月进行分解,管理单位每月月初向养护单位发维修养护工作内容和要求通知单,养护单位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和要求开展工作,工作进度、完成情况定期报送管理单位,管理单位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不断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6、针对北进洪闸、节制闸无法进行正常维修养护工作的情况,而且这种情况短时间不可能改变。为了维修养护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工程存在问题的及时处理,保证工程运行安全,建议上级安排专项经费,建造操作运行方便的检修闸门。

总之,工程管理工作是水管单位的主要工作,水管体制改革以来有了很大的进步,工程管理水平和工程面貌有了明显的提高和改善。但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及工作的需要和新形势的要求,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体制机制创新、人员素质提高、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等方面都需要我们下更大的气力,把工作做的更好,使工程管理水平不断迈向新台阶。

共3页,当前第3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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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县级项目管理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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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项目管理调研报告

提供一篇调研报告范文,作为参考

一、县级动态项目管理系统建设的必要性

1、建设县级动态项目管理系统是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级项目管理系统的项目组成最终来至于地方,只有把地方项目真正动态管理起来,才能更加准确、实时反应出当前地方投资导向、行业建设比例,才能更加快速的作出反应,统筹分配资源、资金流向,才能加强对地方项目的日常监管,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对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建设县级动态项目管理系统是当地政府统筹分配资源的迫切需要。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如何广泛应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快速、有效管理地方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项目,将成为地方政府全盘考虑、统筹分配土地、资金、人才等资源的有力依据,动态信息管理功能更能加强对当前政府投资计划、重点工程计划的进度管理,方便领导决策和及时做出反应,对推动地方固定资产投资也将起到促进作用。

3、建设县级动态项目管理系统是行业主管部门的好帮手、好工具。动态项目管理系统的建立,有利于投资项目管理,有利于加强投资项目日常监管,有利于公开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对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其中的网上审批功能将会减少当前许多项目日常审批时不必要的麻烦,既省时又透明,卡在哪儿一看就知道,也方便了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还减少了工作人员经常流转项目材料的工作强度。其次,动态项目管理系统的建立,不单管现在的项目,往后的项目,更管以前的项目,真正实现把地方项目统统管起来,为经济运行分析、固定资产投资分析、行业分析、领导决策等提供更加准确、实时的依据。三是真正实现项目全过程管理,以往的项目大多是一批了之,时间久了,已批的项目到底有没有实施,实施的怎么样了,通过验收了没有,我们不可能全部了解,也没有精力逐个跟踪了解,现在好了,动态项目管理系统的建立,我们不单了解项目的前期工作,还了解项目的实时建设进度,更了解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做到对项目建设情况了如指掌。

二、县级动态项目管理系统的管理范围

1、项目范围为本县境内的各类投资建设项目,包括能源项目、交通项目、原材料工业项目、装备工业项目、农林水项目、生态和环境保护项目、商业和服务业项目、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项目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等。

2、系统管理的信息范围,包括项目基本信息,投资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许可)信息,以及实施过程信息。

3、系统管理的项目阶段范围为从项目申报、前期审批,到项目竣工的全过程动态管理。

三、县级动态项目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

1、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录入和审批;

2、项目调整、项目撤销、项目结转等项目库操作;

3、投资项目年度计划上报;

4、投资项目信息、年度计划信息查询统计报表;

5、投资项目和县重点项目的关联;

6、投资项目在局内部的流转;

7、重点项目的上报、年度计划上报、月/季度进度上报及管理;

8、动态项目管理系统与地方发改局oa对接,并预留与便民中心oa对接的接口。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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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机最新2024关于关加强机关文化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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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最新2019关于关加强机关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机关文化建设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努力在建设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中走前头作表率。

一、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引领,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为基础工程,贯彻到机关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与行相统一,努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想政治建设。

(一)抓住机关文化建设的核心,讨论确立核心价值理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是机关文化建设的核心。市级机关党的建设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到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全过程,融入到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XX年,工委下发《关于开展“践行价值取向作表率、着重凝心聚力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价值取向,在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走前头作表率。各单位抓住机关文化建设的核心,讨论确立核心价值理念,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内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追求。市审计局、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公证行业等许多单位和行业开展机关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提炼具有本单位特色的“精气神”,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二)注重政治文化的社会化过程,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根本。各单位坚持把加强理论武装作为首要任务,发挥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示范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作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同时,围绕重要节庆日以及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XX年,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通过举办青年干部党史学习专题培训班,开展“学党史、知党恩、跟党走”、参观上海“红色原点”、唱红歌走红路等“七个一”系列教育活动,增强了党员干部学习党史、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政为民的责任感。

(三)拓展文化建设的实践载体,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实践。各单位牢牢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紧紧抓住迎办世博等重要契机,广泛开展志愿活动,开展结对帮扶,组织赈灾、慈善捐赠工作等公益活动,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许多单位坚持把学习弘扬雷锋精神与文明机关、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结合起来,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XX年,工委通过举办系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骨干培训班,制定文明机关考评标准和文明机关创建管理规定,召开市级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大会,明确文明机关创建的工作思路。在上一轮精神文明建设中,共有11家全国文明单位、235家上海市文明单位、6个上海市文明行业、55家市级机关系统文明单位受到表彰。

二、坚持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抓手,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科学文化素养和业务能力

坚持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作为机关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把化解“四个危险”作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基本实践,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理念,逐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党政工团共同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创建工作格局。

(一)明确创建规划目标,提高机关学习文化建设水平。明确发展方向是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不断深化的基本前提。XX年,工委下发《关于市级机关学习型机关创建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到XX年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基本要求、保障措施、运行机制和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的内容。XX年,对应“”规划纲要,工委制订下发了《关于-XX年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机关)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新一轮创建规划和目标任务。许多单位相继制定三年或五年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创建规划,明确了分阶段实施的目标任务。不少单位还将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确定为每年机关党建的重点工作,明确学习目标和创建措施,推动创建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二)着力调整知识结构,提高机关干部科学文化素质。及时更新知识层次,调整知识结构,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各单位坚持把创建工作与上海“”发展和本单位实际相结合,时刻关注所处行业的最新发展方向,提前规划学习内容,把调整党员干部的知识结构作为组织学习的重点,结合学习发展服务经济、培育新型产业、建设“智慧城市”、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定期举办处长论坛、创意论坛、青年干部论坛等多种形式的论坛模式,坚持创新学习载体和方式,强化本职岗位必备知识的学习和专业技能的教育培训,促进党员干部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不断适应“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新要求。

(三)深入推进创建工作,营造机关内部学习文化氛围。近几年,工委先后出台了学习型机关创建评估指标体系,编辑出版了《团队学习导航》介绍各种创建模式;召开全市学习型机关创建推进大会,结合应对金融危机提出创建工作新要求;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网上展评220个学习型党支部和180名学习型党员的先进事迹;走访调研300多个基层党支部,着力培育创建示范点。XX年2月,工委召开市级机关学习型党支部建设推进大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学习型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出台了学习型党支部、学习型党员创建导向标准,选编109个优秀案例出版《学习型党支部建设实例》。各单位逐步建立健全激励导向机制,把学习情况纳入干部奖励、选拔、任用评价体系,增强组织学习的吸引力,提高党员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形成了良好学习文化氛围。近几年,全市共有347个单位被评为“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其中市级机关111家。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主要媒体XX年都报道了市级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经验。

三、坚持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为重点,着力塑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

坚持把建设廉政文化作为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的重点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初步形成了以培育廉政价值理念为根本,以廉政制度为支撑,以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产品为载体,党员干部广泛参与的廉政文化建设新格局。

(一)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是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有效途径。各单位通过党组(党委)中心组带头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党政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举办廉政学习辅导报告、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等形式,积极探索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岗位廉政教育的有效途径。同时,积极培育优秀廉政文化建设项目,建设廉政文化示范点,创作廉政文化作品等,增强廉政文化的感染力和覆盖面。许多单位不断创新廉政文化的内容和形式,以廉政漫画、廉政广告、廉政小品、廉政屏保、廉政短信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营造廉政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使党员干部受到生动活泼的廉政教育。XX年9月,工委举办“以人为本 执政为民——上海市市级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展”,5000多名党员干部参观展览,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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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我区外来人员管理情况的调研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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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外来人员管理情况调研

目前是我国社会经济结构急剧转型的时期,依附于二元户籍制度的城乡分割体系逐渐瓦解;我区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更对劳动力形成了巨大拉力。外来人员纷纷涌进我区城镇。截至2003年底,我区外来登记人口达21万人(不含度假区),预计今年年底将达30万,与本区户籍的从业人员数量相当。外来人员群体已经成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年轻而强大的生力军,缓和了我区城镇发展中劳动力供需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短缺的矛盾;同时也成为城镇基础设施、社会治安、卫生防疫、安全生产以及社会就业的巨大压力。外来人员的管理,已经成为我区城镇管理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管理好、服务好这个庞大的社会群体,按照科学的发展观的要求,获得社会的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需要我们不断探索与研究。

一、我区外来人口及其管理现状

据公安部门统计,去年年底,全区外来登记人口21万人(不含度假区的9800多人),截至今年3月底,已达23.15万人,男女比例为47.9:52.1。外来人员在分布、就业、年龄结构等方面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人口分布相对集中。木渎、甪直、长桥、南区等4个较发达镇(区),是外来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拥有全区(不含度假区)13个镇(区、街道)外来人员的71%,合计16.47万人。其中,木渎62307人,占27%;甪直39565人,占17%;长桥31220人,占13%;南区31608人,占14%。其余9镇(区、街道)6.68万人,占29%。

二是就业比例极不均衡。公安部门3月份暂住人口统计资料显示,全区外来务工人员188664人,占82%,务农人员693人,经商人员7009人,占3%,服务业7561人,占3%,其他27541人,占12%(公安部门所称的“其他”类,往往是指非经济型流入人员、非正常就业或处于失业状况的外来人口。按此,正常就业的外来人员约100%-12%=88%)。其中务工人员比例奇高,占正常就业外来人员的92.5%,2倍于本区户籍务工人员约47%的比例。

三是年龄层次总体偏低。据公安部门关于暂住人口的统计,16周岁以下、60周岁以上的非劳动力所占比例极小。另据劳动部门不完全统计,2003年,16—40周岁外来劳动力约占外来总劳动力的97%,41—(55)60周岁的中老年劳动力仅占3%。俗语“打工仔”、“外来妹”,便是对于外来打工人员这一年轻群体的生动描述。而文化程度方面,也正因为不同时代的教育落差,以及优胜劣汰的市场选择等原因,年轻的外来劳动力的文化结构甚至还略优于我区劳动力的整体水平。外来劳动力小学文化以下人员仅占2.24%,初中54.15%,高、中专、技校32.07%,大专以上11.54%(公安部门资料)。而我区劳动力这一比例为:小学以下10.8%,初中48%,高、中专、技校30.8%,大专以上10.4%(教育部门资料)。

在这个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全面转型、农村城镇化的过渡时期,我们对外来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往往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速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证件名目繁多,管理效果不理想。经济型流入人口,有时必须按不同岗位要求,办理暂住证、就业证、计划生育证、健康证等证件,才能顺利就业。但也有相当一部分短期流入人员没有及时办理各类证件。另外,非经济型流入人口,或搞“地下经济”人员,比如投靠亲友、超生、流窜作案等外来人员也往往不会主动办理,甚至逃避办理各类证件。据估计,目前全区办理暂住证的外来人员仅约85%。又如,我区户籍人口的计划生育率去年达99.59%,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大大低于我区户籍人口,有的千方百计躲避计生干部,以至于计划生育局难以正确统计这一数据。再如,劳动部门办理的就业证,要求凭用人单位提供的花名册和个人身份证办理,并规定人手一证,每年一换。这种办证的形式,在这个外来人潮汹涌、就业渠道多样、各项迁徙限制逐步减少的时代,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就业管理意义;而且工作强度很大,却统计不全,公安部门统计去年有20多万外来劳动大军,劳动部门办理的外来人员就业证却只有10.29万张。说明各部门在某些方面还未能形成合力。

二是住宿分散无序,治安问题难解决。截至3月,外来人员在外租赁房屋的122347人,占53%(出租房屋11490户,其中私房10767户,占94%;公房723户,占6%);居住单位宿舍93390人,占40%;居住工地现场9580人;居住亲友家3194人;居住旅店24人;其他2933人。半数以上的外来人员居住在出租房屋,为了省下更多的钱,很多人甚至居住在廉价的车库、临时搭建简易房里,生活设施、环境卫生条件很差。分散无序的居民房屋给外来人员的管理、服务带来了极高难度,治安管理方面的压力尤甚。近年来外来人员犯罪人数与比例快速增长,不足全区社会总人数30%的外来人员,产生了70%的犯罪分子。而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80%左右是以出租房屋为窝点的。因此,管理好出租房屋,同时使其中的部分外来人员尽快有序退出并实现集中管理,是解决治安问题的有效手段。为此,去年12月,区委、区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外来人员集宿楼建设,以各镇区集体建设为主,同时鼓励农民宅基地流转参股建造,争取3年内外来人员集中住宿率达到60%。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但问题是,即便能顺利解决这比较集中的60%,剩下的分散的难以集中的40%又该如何解决?

三是流动周期短暂,行政、社会成本高。公安部门3月份暂住人口管理统计报表显示,外来人口暂住时间为:1个月以下0人;1个月—1年222347人;1年以上仅仅9121人,不足4%。这其中固然有各地派出所统计的不实因素存在,我们仍不难判断外来人员流动周期之短、频率之高。人才和劳动力的高流动性,以及对高流动人口的治安防范与管理服务,使我们支付了高昂的社会成本和更多的行政成本。目前,我们对外来人员讲管理,往往偏重于治安层面;讲服务,也往往偏重于对外来投资人员的服务,对外来打工人员的服务则极少。吴中区的居民,已经享有着一系列的区籍“特权”:城镇职工有“协保”、“内退”、“五大保险”、“再就业优惠”,农村社会有“六有保障体系”,甚至“城乡居民人人都将有一份养老保障”了。外来人员没有这些“特权”补贴,又居无其屋,导致其在正规企业的用工成本相对较高;他们举目无亲,又遭到一定程度的歧视。因此如撇开素质因素,低工资待遇、低劳动保障和高强度劳动往往是他们最大的竞争优势。这种逼仄的生存环境正是造成他们高流动性的一大原因。资金、技术、人才、劳动力都是成就经济发展的不可或缺的资源,城市化过程中需要优秀的劳动力,我们不应拘囿于维护本区户籍人员的就业与发展,而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人才尤其是劳动力市场。我们的手段应该是去芜存菁,合理控制低素质人员流入,而努力留住一些素质相对较高的人才与劳动力。这也是搞好外来人口管理的难点之一。

二、关于外来人口管理与服务的几点设想

一是集中管理,加大投入。近日,综治委已经建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外来人员专门管理办公室,指定各部门抽调专门人员到外管办蹲点集中上班,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地区外来人员的管理,为外来人员集中管理和服务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上级和一些周边市(区)也已于前阶段采用了这一办公形式,如市公安局外管办有各部门抽调的5人蹲点办公;昆山有16人蹲点。笔者建议,应进一步采用“一站式”服务方式,尤其是在木渎、甪直、长桥、南区4个外来人员集中的地方,可以设立4个“外来人员一站式服务中心”,服务于全区外来人员,集中调配处理各地派出所记录的外来人员的有关个人档案信息,以及卫生防疫等各种管理与服务项目,改变分散管理、多头管理局面,同时使一些丧失管理服务功能的证件退出历史舞台;建立外来人员窗口网站,公布与之相关的各类法规、政策,并为其提供就业信息、集宿住房信息、子女教育信息等等。另外,在财政资金方面,也要逐步加大投入。去年12月,区委政法委等单位领导赴南方考察获悉,东莞虎门镇的治安投入占到财政收入的20%之多,使这个外来人口占80%强的正处级建制镇始终保持着良好的治安状况,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双赢。而去年我区在这方面的投入远远小于这一比例。区财政在外来人口管理上更是仅投入专项经费390万元(其中尚含100万元公安部门罚没款),即外来人员人均摊得18元左右;外来人口协管员299名,年薪1万元左右,即扣除299万元左右工资后,办公及其他费用仅余91万元左右。因此建议我区在集中管理措施跟上的同时,更应加大资金与人力的投入力度,使之逐步与外来群体的庞大数量及其所创造的GDP相匹配。

二是“以夷制夷”,重心下移。外来人员更了解他们同类的疾苦和需求。让一些外来人员骨干参与外来人口管理,深入外来人员群众,融入本地社会事业,提高他们的参与感与归属感,将更加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留住外来人员中的优秀分子。这也是上文谈到的解决40%较难集宿化的外来人口管理问题的办法之一。比如,我区在外来人员子女教育方面逐步走上正轨,很大一个因素就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利用外来人员服务于外来人员。目前,外来人员子女有13000余名就读于我区小学,有6000余名外来民工子女分散就读于我区公办小学,另外7000余名就读于全区6所外来民工学校(均系小学)。这6所学校分别位于木渎镇(3所)、开发区(2所)、长桥镇(1所),大多由外来教师执教,工资待遇较低,学生收费也略低于本地学校,300~350元/学期。虽然目前持证上岗教师仅半数左右,教学质量相对较差,但他们却承担着全区半数强的外来人员子女的尚属正规的小学教育。因此,我们可以在其他方面效仿这一做法,尤其是对于占外来人员比重高达92.5%的务工一族,可以在其聚集地——工业企业中,选拔一些兼职、专职“联络员”,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由其专门为外来人员与“一站式服务中心”双向联络,办理各类事务。区、镇二级财政买单。

三是素质控制,中介先行。除了以上两点提到的,管理、服务好既已流入的外来人员之外,同样重要地,应合理控制外来人员的流入数量与质量。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我区已逐步减少和取消了堵、卡、赶等手段和绝大部分收费行为,而由于劳动力市场尚未及时建立健全,劳动力的无序流入便成为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建议完善以下两种方法:一是鼓励民间劳动力中介组织快速发展,丰富就业信息,减少找不到工作的外来人员在我区的逗留时间,使低素质人员和不符合要求人员知难而退。目前,我区有各类持有职业中介许可证和资格证的劳动力中介组织共36家,其中公办的17家,主要对本地劳动力开放;民办的19家,除了有关部门要求解决300名/年本地劳动力职业介绍以外,其余职介活动主要受市场利益驱使。应加强对这类中介组织的扶持与培育,积极倡导投资者投向这一领域;同时着力打击黑中介,努力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事业。苏州人身在温柔富贵乡,外出谋生的机会成本一般而言比外来人员大得多,他们更愿意留在本地。教育、劳动部门应加大本地劳动力的培训力度,使其在与外来人员竞争岗位时依靠自身素质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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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县保健食品化妆品风险管理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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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化妆品风险管理调研报告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州局20xx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部署,贯彻执行《**省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有效保障保化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保化品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20xx年5月以来,我局在辖区内开展了保健食品化妆品风险管理调研与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5月,我县无保健食品专营单位,有兼营单位85

家,其中药品经营企业65家、超市及其他门店20家;无化妆品批发企业,有化妆品零售单位68家,其中专营店25家、药品经营企业12家、超市及小卖店等31家、美容机构26家、美发机构112家。

共调研检查了保健食品经营单位42家,其中药品经营企业20家、超市及其他门店12家;化妆品经营单位31家,其中专营店15家、超市10家、美容机构10家、美发机构30家。

二、本次调研及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法和重点

本次调研与专项整治采取了实地调研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宣传培训、责任落实、日常检查与查处违法行为为手段,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调研及专项整治:

(一)保健食品。

1. 重点调研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建立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及所经营保健食品合法性的情况。认真检查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宣传资料是否合法合规、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2. 结合20xx年州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要点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重点对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类保健食品进行专项检查。

(二)化妆品。

1. 重点调研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购进渠道的合法性以及建立健全并执行验收、索证索票制度的情况。

2. 以化妆品专营单位、美容机构为重点,加强对美白、祛斑、祛痘以及防晒类等特殊用途化妆品合法情况的调研检查。

3. 以美容美发机构为重点,调研检查是否有使用“三无”化妆品、过期化妆品、违法添加化妆品以及自制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目前我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不配套,监管依据不充分,致使监管措施不力。

《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保健食品监管后续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甚至《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尚未出台,现有的化妆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也早已无法满足新的监管需要,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对在监管中存在的许多违法违规行为,基层执法人员常常感到监管措施乏力,力不从心。

(二)职能移交后,环节界定模糊,部门之间沟通交流不畅。

职能移交后,由于新的配套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在一些环节上出现了界定模糊的情况,就我县而言,《食品安全法》出台后,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职能很快移交给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原来的行政许可部门就停止了保健食品、化妆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而现行法律法规也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从而导致了部门与部门之间、监管者与经营者之间沟通的困难。

(三)保健食品监管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

1.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标示不统一。由于保健食品监管历史的沿革,造成了目前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标示的不统一,产品有效期的要求不一致,常常使消费者和基层监管部门感到困惑。

2.生产厂家“一号多用”,或者冒用其他合法厂家批准证号。生产厂家为占据市场份额,擅自增加产品类型,常见如补钙类保健食品同一个批准证号被同时用于儿童型、孕妇型、高钙型或不同口味等。同时,还存在冒用合法企业批准证号的情况,例如,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我局就查获了涉嫌冒用合法企业生产的气血双补案1件,目前已立案调查。

3.虚假广告夸大宣传,手段愈加隐蔽。随着监管部门对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打击整治,近年来未发现我县有通过电视媒体发布虚假宣传广告的行为。但保健食品推销从发宣传单、贴广告等传统方式转向隐蔽的居民小区,采取在监管单位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通过推销员现身说法、免费体检、健康讲座以及赠送牙膏、鸡蛋、饼干等花俏小礼品的方式进行宣传,夸大产品功能,引诱欺骗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文化素质偏低的消费者消费。

4.索证索票以及进货查验、销售记录不完善。通过调研检查发现,我县大部分经营单位都建立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购进销售记录制度,但在执行中还存在资质收集不齐全,尤其是检验报告未逐批收集的情况,存在购进、销售记录不完善,记录要素不齐全,只记录大宗品种,数量小的品种未进行记录等情况。

(四)化妆品监管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

1.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培训不到位。规模较大的化妆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高,单位对员工培训教育也较为重视,能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员工进行培训并建立档案,但绝大部分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甚至有从业人员对化妆品效期等常识都不甚了解,加之人员流动性大,对化妆品的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较少,对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更是一无所知。有的甚至连自己归属于哪个部门监管都不清楚。

2. 绝大部分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除个别规模较大的化妆品经营单位、部分兼营化妆品的药品经营企业按照《**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直接接触化妆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外,其他单位的从业人员均未按要求进行健康检查。

3. 存在购进渠道不规范、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严的情况。辖区内大部分化妆品经营单位都建立了索证索票制度,但在执行中除个别较大规模经营单位外,还普遍存在购进化妆品时未严格审查供货方资质,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严格,索取的购进票据仅为开具了数量、单价、金额的要素不全的手写单据的情况,甚至还存在未索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及购进票据的行为。

4. 存在同系列化妆品共用一个号的“一号多用”情况。由于生产厂家要取得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尤其是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从经济上、精力上都需要大量的投入,加之地方保护主义思想造成的对“一号多用”行为有意或无意的默许,有的生产厂家尤其是小规模的生产厂家就采取“一号多用”的方式生产同一系列产品,尤其以防晒、祛斑、祛痘等特殊用途类化妆品为突出。

5. 小化杂类化妆品未标明相关许可信息的情况较为严重。洗面奶、化妆水、护肤霜等常规化妆品,其产品包装上一般都标明了生产及卫生许可证等相关信息,但对于小化杂类化妆品还存在未标明上述信息的情况,最为突出的有指甲油、价格低廉的唇彩、胭脂等。

6. 部分经营单位还存在销售过期化妆品的情况。部分化妆品经营单位,尤其是规模较小的单位,对化妆品过期情况未引起重视,甚至认为过期时间不长,又非入口产品,不会存在什么安全隐患。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我局就查处了销售过期美容霜、过期面膜的违法案件2件。

7. 美容机构使用超过有效期化妆品以及违法添加情况时有发生。由于美容机构服务人群的特定性、直接性、现场性,顾客往往希望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为了迎合顾客的心理,留住客源,部分美容院不得不采取一些不规范的措施,比如,进行抗粉刺、祛痘时添加甲硝唑、氯霉素,美白护理时添加VC针剂等。还有自制所谓纯天然面膜的情况更是比比皆是。

另外,由于美容服务的特殊性,美容院还会使用一些多人共用的大包装产品,对这部分产品单个顾客对产品的归属感不强,对产品的情况关注度不高,因此滋生了使用过期产品而顾客全然不知的情况。有的美容机构为节约成本还存在不区分顾客肤质使用产品的情况,所有这些行为,势必造成很多安全隐患。

8. 美发机构使用的化妆品较为混乱,尤其以染发、烫发类为突出。美发机构使用的洗发用品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顾客在美发店购买后存放在店内,美发店提供服务使用,这部分产品由于顾客对产品归属感强,对产品情况关心,所以问题相对较少;另一种是由美发店统一提供多人共用的大包装产品,这类产品由于是多人共用,加之顾客流动性大,所以顾客对产品情况一般都不太在意,因此造成了部分美发机构为了利润最大化而使用小厂甚至是小作坊生产的质量较差的,有的甚至是没有取得生产许可的产品。

美发机构使用的烫发、染发产品问题尤为突出。因为利益的驱动再加之长期处于监管真空,美发机构使用的烫发、染发产品质量令人堪忧。由于烫发、烫染发剂一般都需要几种制剂混合使用,加之顾客在美发机构消费时关注点往往更多在其技术上,所以烫发、染发剂使用时到底添加了什么成分、是否超过有效期、是否合法,常常被忽视,导致部分美发机构堂而皇之使用不合格的烫发、染发剂而不被发现。

9. 化妆品销售使用过程中出现纠纷时鉴定困难。由于化妆品的特殊性,在使用中会有部分受用者出现不同程度的不适,如果情况轻微,经营单位尚有能力与消费者协商处理,但如果情况稍微严重,需要对是否是化妆品质量引发的问题进行权威界定时就非常困难。加之目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部门往往采取简单的、要求经营单位息事宁人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这就给经营单位和消费者都带来了困惑,双方权益得不到合法、正当的保障,也无利于整个行业健康、有序、法治发展。

四、存在问题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建议

因为保化品监管长期以来都处于多部门、多头监管,所以虽然目前保化品已经划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但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又几经机制改革,监管队伍建设不足,监管能力非常缺乏。保化品国家标准不明确,从业准入门槛低,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宣传培训不到位,法律意识淡薄,消费者对保化品期望不科学,安全意识不足,导致目前理性消费保化品的良好社会氛围尚未形成。要进一步提升保化品安全状况,确保老百姓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同时提升整个行业发展水平,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 尽快健全完善保化品监管法律法规,使监管工作能够有法可依。

保化品现行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必须尽快修订。应根据《食品安全法》制定一套适用于我国保化品监管的法规条例,不但要规范保化品的注册审批、生产经营过程,还要不断健全和完善保化品的市场准入(退出)、质量检验、安全评估、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质量预警、广告宣传以及产品标志、标识、标签等管理制度。还应根据美容美发行业的特殊性制定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的法规制度,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狠抓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打造一支适应新形式的高素质监管队伍。

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网络等媒介,以保化品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范等为内容,加强对监管人员的系统培训教育,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法律法规熟悉、业务能力强、工作责任心重的高素质监管队伍。

(三)提高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强化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部分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对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企业理念、质量管理等不甚了解,缺乏竞争意识和发展意识,保化品安全观念缺乏,安全意识淡薄,有的甚至连最基本的社会责任感和守法意识都不具备,对执法部门的监管不理解甚至存在抵触情绪。以保化品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从而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与企业签订并督促其按质量安全责任书的责任要求从事经营,真正担负起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四)借助各种渠道大张旗鼓对消费者进行宣传,培养理性、成熟、依法的消费群体。

通过播放公益广告、悬挂宣传横幅、经营场所悬挂安全警示、发放宣传单等各种渠道,采取“六进”、举办讲座、开办宣传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广大消费者能正确认识保化品的作用,保持良好心态,提高识别能力,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健康消费。同时,采取公布举报电话、发布打假信息、公示法律法规制度等方式加大社会监督力量,形成全民参与、人人打假的气候,使制假售假行为受到遏制。

(五)创新监管机制,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作为监管部门,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也是检验监管水平、监管效果的一个标杆。要根据当地化妆品行业的实际,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制定不同监管措施,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要对整个行业进行扶优治劣。比如,根据化妆品专营店、美容、美发机构、大型超市、小摊店各种不同业态采取符合实际情况的不同监管措施;对特殊用途类化妆品、基础类化妆品实行重点监管,对一些销售量小的、安全隐患不大的小化杂类品种采取逐步规范的措施。

(六)坚持源头治理,加强区域合作。

上游不防风治沙,下游又且能保持水土?保化品也不例外,其流通性强、覆盖面广,违法产品虽然发现在市场,但源头在生产,要真正做到铲除违法行为,坚持源头治理是关键。所以,必须从准入审批、生产、流通、不良反应监测等多环节入手,多部门协作,跨区域共同作战方可见成效。

(七)加强抽验机构和检验队伍建设,加大抽验力度,提高抽验靶向性。

保化品如果存在包装、标签、标识不合格、被污染以及超过有效期等从表面就能判断的违法违规,执法人员只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强化工作责任心,一般都能发现。但要判断产品成份是否合格、用量是否准确,是否添加了违法违禁成份等就必须通过相关技术检验,但目前在基层监管部门该项技术支撑根本无法满足监管需要,因此,必须下大力气加强检验机构和检验队伍建设。

应加大对改善睡眠、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减肥类保健食品以及对防晒、美白、祛斑、祛痘、烫发、染发等重点产品的抽验数量和抽验频次,提高抽验的靶向性,充分发挥科学、有效、权威监管手段的作用。

(八)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做好司法衔接。

加强对保化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大力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对有不良记录的经营单位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保化品要及时采取下架、暂停生产销售、责令召回、信息通报等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对涉嫌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开展示范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质量安全示范建设,打造一批在当地有影响、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示范单位,以点带面,发挥市场引领作用。

(十)引导、鼓励建立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

引导鼓励以法律意识强、管理规范、配合积极的经营单位为主体,建立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搭建平台、反映诉求、传递信息,依照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行业内训,开展行业评比,督促企业自律,营造保化品行业上进、守法、安全、专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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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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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问题调研报告

建筑施工的项目安全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安全出效益”越来越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同行的共识。随着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不断规范,建筑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也在不断加大,总的安全生产形势有一定好转,但不少地方依然严竣,工伤死亡事故还是频频发生,而且大多数的死亡事故都是发生在普通的操作工人中。事故给死者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同时给企业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给社会也造成不良的影响。

一、当前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

当前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为:

1、施工现场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

首先是思想上不重视,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众所诸知,目前施工企业雇用的劳务工基本上都是一些没有组织的散工,而且多是刚参加工作的农民工,他们安全意识差,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时有发生。据统计,建筑行业70%以上的事故都是因“三违”造成的。

2、岗前系统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够。

时间短,效果差。岗前安全教育没有真正落实,即使有也多是流于形式,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没有得到有效的提高。同时民工的流动性大,往往一个民工同时在几个工地干活,没有相对的稳定,造成管理上的困难。

3、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建筑施工现场物的不安全因素在减少,但人的不安全行为却没有得到有效的监控。工地上虽都配备了一定比例的专职安全员,但有的安全员责任心不强,没有真正履行职责起到巡查纠错的作用。

4、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工期,安全资金不到位。

当前,不少工程由于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工期,使得本已紧张的工期变得更加紧迫,无形中加重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增加了不少加班时间,特别是大量夜间施工频繁,增加了安全隐患。有的建设单位安全资金不到位,使得必要的安全投入捉襟见肘,安防设施大打折扣,甚至不符合安全规范。

二、面对现状。如何规范劳务市场

加强安全的管理,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笔者以为:培育劳务公司是方向,安全培训教育是重点。

1、成立一批劳务公司。

政策扶持培育劳务市场,让劳务市场真正自由发育,为施工企业提供劳务用工。

1)由劳务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劳务公司与劳务工人签订安全方面的协议,让工人真正意识到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与工人签订劳动协议,为民工购买保费较低的集体人身意外险,无事保平安,一旦发生意外,民工也可获得一定的补偿,企业亦可减少损失。责任的明确也有助于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

2、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让行业协会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成立专门的工人培训基地。所有劳务公司的劳务工人都必须经一段时间的安全及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能聘请上岗作业,而不是目前三几天的“速成班”。因为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是不可能将一个刚洗脚上田的农民改造成为一个遵章守纪的操作工人的。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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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推进城市化进程与加强社区建设关系的探讨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4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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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强社区建设关系探讨

关于推进城市化进程与加强社区建设关系的探讨 最近,我们组成调查组,先后到**区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乡镇,就社区建设进行了深入调查,共走访了20个社区居委会。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市推进城市化进程必须大力加强社区建设,全力构造新型城市社区。 一、社区建设状况与城市化进程还不相适应 社区,是指城市中居民集中居住生活的地域共同体,是城市的细胞。进行社区建设,就是进行城市基层社会管理。近几年来随着**市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城市人口急剧增加,社区建设作为经济体制转轨的重要承接点,在促进经济发展,满足群众物质文化需要,优化城市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社区建设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前提基础,社区建设的落后,必将阻碍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近几年来,我区在社区建设上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与日益加快的城市化进程相比较,仍然存在很多不相适应。 1、单位的社会职能外移,现有的城区管理体制和功能难以承接。在低工资、高就业率的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在整合城市社会,行使城市管理职能上发挥着主体作用,街居组织只是必要的辅助和补充。同时,单位承担了过多的社会和服务职能,起到了把市民组织起来的作用,单位就是一个小社会,为居民及其家属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生活服务,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繁重的企业办社会、单位办社会负担,各级政府也直接管理或包办着许多应由社会去办或应推向市场的事务。改革开放以后,个私经济快速发展,国有、集体企业实施两个置换,社会结构不断分化,城市社会发生了根本性变革。近二十年来大批国有、集体企业推行两个置换,**市有5万多单位人丧失了单位依托,完全转化为社会人。城区先后出现了2万多家行政事业单位之外的不具备单位体制特征的三资企业、个私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和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等。据调查,我区仅民营企业就吸纳了4863人就业。与此同时,单位的职能开始向社会转移,其服务功能、福利功能、保障功能以及政治宣传功能不断弱化,居民与单位之间的关系正在向纯粹的雇佣关系发展。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改革的深化,单位承担的社会事务向社会释放、转移的速度将进一步加快,引发的矛盾将进一步显露。如各类单位过去对职工所承担的种种生活福利性服务不断弱化或取消,而城市家庭的各种生活需求却与日俱增;房产开发的发展,单位包下来的宿舍区服务必然要退出,而相应的社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尚未完全建立等等。由于社区居委会仍处于无职、无权、无钱的境地,单位外移、释放的社会职能,社区还没有准备好承接的口袋和相应的机制,导致了城市社会中大批人员游离于管理之外,居民需求的各类生活服务得不到实现。 2、工作对象的扩展,使人口管理和维护稳定的工作难以到位。城市居委会以前的工作对象仅仅是少数的没有单位的家庭妇女和社会闲散人员。90年代以来,我市城市人口发生了结构性变化,人口中的复杂因素逐渐增多,对社会秩序形成了巨大压力。一是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全区现有下岗失业人员41700人,其中**区9000人,鼎城区移交6700人,省、市属企业移交26000人。此外,城区每年还将新增劳动力5000多人。二是无归宿人员和流动人口不断增多。据统计,城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进城农民、外地流动人口等不在原来那种单位体制之内的无归属人员达8.2万人,占城区总人口的21%以上。三是城市贫困人群增多。目前全区居民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人口达1.9万人,占城区居民总数的4.8%,相当一部分居民生活十分贫困。而且随着今后几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这类人群仍处于增长的趋势。在过去的城乡二元结构和计划经济体制下,依靠人员的单位所有制和严密的户籍管理制度,就可以把成份比较单纯的城镇人口的社会秩序管理好,现在则面临着力不从心的局面,城区不稳定因素呈现日益增多的趋势。 3、城市基层管理任务日益繁重,行政化的社区运行模式难以落实。由于近些年来城区的规模、功能和各种新问题都大大增加,城市管理的工作量、任务量在成倍增长,而原来的层层负责的行政性、直接性管理方式尚未改变,街道、社区基层组织承担的上级安排的任务高达130多项,实际上已经无法承担和落实。据城南街道统计,直接由社区担负的工作涉及党建工作、社会工作、经济工作三个方面、八大类、54项、130多个。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社区居委会一是无职权,小庙难以管大神。社区内的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由谁管、怎么管、哪些问题归口管,政府没有规范性文件,社区居委会想管也管不好、管不了。二是无地位,什么单位什么工作都可往社区装。职能部门布置工作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往往一个文件、一个会议或是领导的一个口头指示,其任务就交给社区了。仅今年来,社区居委会承担的各种调查摸底任务就有5次。三是无资金,有些管理工作无法开展。如离退休人员、企业置换身份的党员现交由社区管理,但社区既没有活动场地,又没有活动经费,对其管理只能是空中楼阁,更谈不上信息化、网络化、规范化、现代化的管理。据调查,我区50个城区居委会,有30多个每年经费入不敷出,全区社区每年共计资金缺口达23万元。四是无精力,社区干部整天疲于应付。城南方家巷社区居委会主任李立波共包保qqq~人员、战退军人、吸毒人员及其它重口对象等10人,均要求一日三访、盯死看牢,仅这项工作就可以耗去其全部精力。对此,红卫社区居委会主任张凤梅深有感触地说:我们抓经济工作都是偷偷摸摸,主要原因是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抓。 4、居民生活需求的多样化,现在的社区服务水平难以满足。进入小康生活的居民不再满足于吃饱、穿暖,而要追求丰富多彩的生活和多方面的价值实现。据调查,城区居民对本社区的希望、需求是多方面的,除迫切希望社区提供就业机会外,还涉及到从居住环境到基本设施,从社区经济到精神文明,从社会秩序到人际关系等等。要满足居民日益增长和变化的物质和文化需求,社区服务业必须有一个突破性的大发展。而我区当前社区服务总体水平还较为低下,社区服务业投入单一,作为产业发展的运作机制尚未形成。虽然近几年来,区委、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对社区服务业的发

展非常重视,把它作为社区建设工作的重点,但由于有关社区服务的优惠政策相对较少,已出台的有关规定又不能得到很好地落实,限制了社会各方面对社区服务业的投入,使城区目前的社区服务业多依靠政府、集体投入,服务项目多而杂,没有形成品牌和规模,向社会化、产业化、实体化转变的步伐缓慢。此外,社区服务在社区就业安置、城市生活环境、生活秩序,社区居民公共利益的实现和维护等方面都还没有寻求到有效的解决途径。 上述这些问题,集中反映出这样一个事实:随着我市城市的发展变化,城市中有关的人和事,已经溢出了固有的城市社会的基本结构框架。管理和服务环节上的真空地带和灰色地带越来越多,原来设置的城市基层体制、功能和运行机制,已经严重不适应发展变化了的新情况、新问题;政府的负担日益加重,各种日常性问题已经不能自行有效化解。因此,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应该把系统化的社区建设作为城市工作的一个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关键和十分紧迫的任务,摆上突出的领导决策位置。 二、日益加快的城市化进程呼唤社区建设的突破和飞跃 根据**市城市发展规划,近20年内,城区人口要达到100万,城市的规模将不断扩大,同时,城市改革将不断深入,这都将给社区建设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它强烈呼唤着社区建设的加强,强烈呼唤着城市工作向社区化转轨。新形势下的社区建设,要在政府的指导和帮助下,依靠社区的力量,利用社区的资源,强化社区的功能,加强社区管理,发展社区经济,开展社区服务,优化社区环境,发展社区事业。当前,我区的社区建设经过这几年的成功积累,实质上已经到了新的突破阶段,也是一个质的飞跃阶段。这种突破和飞跃主要表现为四个转向: 1、社区建设的内容转向系统化。我区过去居委会工作,内容主要限于政府所部署的社会行政管理工作和范围还很狭窄的居民自治性事务,近些年社区服务工作范畴不断拓宽,已经从一些社会成员的特殊援助服务逐步扩展到相对广泛的便民利民服务,初步拓展了社区工作的内容。要适应城市化进程,社区建设的内容还要转向为更广泛的系统工程。它应该包括社区经济建设、社区环境建设、社区文化建设、社区教育建设、社区服务建设和社区安全建设等等。它既包括了传统的社区行政性、社会性工作,也包括了体制变化和社会发展带来的许多新的内容;既包括了由街居组织直接抓的事情,还包括社区中应由社会组织、中介组织、市场主体和居民自己去干的大量事情。还可以说是现代城市综合性的社会生志在社区这个局部上的集中表现。 2、社区管理与服务对象转向属地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改革的深入,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所表现出现的弊端将更为明显,社区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将进一步增加。单位职工更加弱化对单位的依赖,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新兴的多种所有制成份的无主管企业增多;外来人员、流动人员的比例增加;下岗、失业人员增多;老龄人口增多;贫困人群等问题增多。这些问题和矛盾的增加,迫切要求彻底打破条块分割的管理状态,要求社区管理和服务突破原来较为狭窄的范畴,在工作对象上,不仅面向少数家庭妇女和社会闲散人员,而是面向工作和生活在城市社区的所有单位和人员,也要求所有居住于社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强化属地化与社区制意识,自觉地把自己生活的社区作为参与社区活动,实现自身权益、形成社会整合的重要基地。 3、社区管理行为转向民主化、互动化。长期以来,我们的街居组织主要是执行上级交办的行政任务。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针穿,正所谓上到、下到社区办、政府工作样样干。在这种格局下,居民成了社区组织完成行政任务的简单工作对象,社区组织与居民的社会生活并没有形成一体,法律上所设定的自治实际上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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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专题自查报告范文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部长,全文共 3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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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专题自查报告范文

20xx年,我局党委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区纪委20xx年工作部署,结合发生在我局基层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深入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吸取教训,强化措施,努力营造干净干事,稳定发展的工作氛围,为建设宜工宜居新青山作出新的成绩。现就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别是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出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

今年以来,我局以第十三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为契机,结合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件,围绕“保持党的纯洁性,助推跨越发展”的教育主题,以警示教育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意识,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园林氛围。

(一)加强学习,思想上崇尚廉洁。

一是再次组织学习《廉政准则》和各级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我局在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前,组织全局中层干部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廉政准则》,教育党员干部严格做到“两个严禁”。节后,基层各支部和中层干部向局纪委上交节日期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查报告》。

二是举办廉政教育专题党课。局党委书记为全局党员干部上题为《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的党课,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时刻保持一颗“知足、平和、守节、奋斗”的心,以饱满的工作热情、高昂的工作激情、执着的工作痴情投入到创建生态宜工宜居新青山的建设中。

三是开展惩防体系制度的集中学习。我局重新修订《区园林局绿化苗木采购管理办法》和《区园林局绿化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制定《区园林局深化治庸问责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相关规定》,制作惩防体系制度专题廉政宣传展板8块,组织全局党员参加惩防体系重点制度测试一次。

四是组织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今年9月,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监察部联合颁布并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我局纪委随即下发了在全局开展学习《规定》的通知,要求全局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规定》为行为准绳,自觉遵守,相互监督,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五是编发20xx年度《廉政学习卡片》10期。重点学习了《青山区20xx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国务院和省市廉政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的基本要求》等内容。

(二)开展活动,行为上自觉守廉。

一是观看红色电影。组织50名党员干部观看纪检宣传影片《远山》,组织2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电影《忠诚与背叛》,撰写电影观后感30余篇,各支部召开专题会议交流观后感想8次。通过观看和平时期纪检战线先模人物恪尽职守、淡泊名利、公正执法的光荣事迹,和战争年代革命党人为了理想信念,浴血奋战,成就伟业,更加坚定了广大党员干部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七一前夕,我局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和基层党支部书记赴洪湖,参观湘鄂西苏区革命烈士纪念馆、瞿家湾革命纪念馆,凭吊湘鄂西苏区革命烈士,接受了一次深刻的革命传统教育。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今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我局8个基层党支部和局党委先后召开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促进园林事业快速发展”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基层支部委员会和局党委一班人,对廉洁从政,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进一步形成了共识。四是设立“家庭廉政岗”。我局召开“家庭廉政岗座谈会”,在引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同时,将监督视野延伸到8小时之外。鼓励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在生活中为亲人绷紧安全绳、筑牢防腐墙、构建隔离带,当好宣传员,适时向亲人宣传廉政时事;当好服务员,支持亲人开展各项工作;当好监督员,关注亲人言行,及时发现不对苗头;当好联络员,发现有不妥言行时,及时与局党委联系,在最初和危害最小时纠正和挽救亲人。

二、突出健全制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今年,我局多次召开党委会和中层干部教育会,研究和部署反腐工作,通过制度建设、行为管理、风险防控等一系列工作,加强对全局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教育,堵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缺口和漏洞,进一步完善制约机制,防止和杜绝腐败行为的再次发生。

(一)以规范的制度监督权力运行。我局将近年来制定下发的《中共青山区园林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员干部管理规定(试行)》、《中共青山区园林局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层干部管理规定(试行)》、《青山区园林局绩效管理办法》、《青山区园林局财务管理制度》、《青山区园林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城管工作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青山区园林局绿化苗木采购管理办法》、《青山区园林局绿化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办法、规定和制度,进行了整理和修订,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和各基层单位学习和遵守。通过规范的制度建设,告诉全局党员干部哪些事坚决不能做、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必须做,事情应该怎么做,做事的程序、步骤和标准又是什么,让大家了然于胸,付诸于行,同时也对权力的运行起到了较好的监督和约束,用制度管好人、用好权。

(二)用严格的管理控制行为失范。今年,我局围绕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原因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从八个方面入手,认真开展源头治理工作: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下发《关于加强经济活动管理的通知》,制定并公开大额资金使用规范流程;二是加强信访接待工作。通过接访、下访,拓宽信息渠道,了解基层情况,切实解决基层单位、基层班子、党员群众反映的多种问题;三是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绩效管理制度。每季度对干部进行绩效考核,鞭策和约束领导干部更好地开展工作,既要干净,又要干事,更要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四是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基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以中央及省、市、区下发的廉洁自律规定作为标尺来检验领导干部是否严格按规定去做;五是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的制度,所有工程接受局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六是规范苗木采购和工程分包行为。按照新制定的管理办法,着重对基层单位确定苗木供应商和工程分包商的过程是否公开、透明、择优进行了监督,并开展半年备案检查工作;七是规范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程序。各基层单位在签订土地购买、承包或租赁,资产出租、出售等合同前,除按规定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程序外,必须请律师审核合同是否规范、合理,是否损害国家、单位及群众的整体利益,从根本上减少基层领导自行其是的机会;八是严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范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三)靠风险的防控杜绝腐败滋生。今年六月,我局按照区纪委统一部署,从宣传教育切入,建立健全岗位风险预警防控教育机制,克服思想意识上的“三论”,增强党员干部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升拒腐防变能力。一是召开部署会,建立三级预警防控体系,做到广泛发动,全员参与,消除“无关论”;二是组织学习,编发卡片,提高思想认识,做到全员支持,消除“无用论”。三是举办专题党课,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真抓实干,全员防控,消除“抵触论”。我局在岗位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中,共清理规范职权231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8个,除绘制“四重一大”权力运行流程图外,结合园林行业权力风险防控重点,还制作了《绿化工程建设运行流程图》、《工程分包职权运行流程图》和《苗木采购职权运行流程图》;排查风险点55个,其中一级风险10个,二级风险37个,三级风险8个;制定防控措施45个;建立健全防控制度,汇编制度32个,其中重新修订制度4个,新建制度10个,构建了预警防控的制度体系。

三、突出“治庸问责”,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

(一)坚持查访制度,注重教育提醒。我局今年出台了《区园林局关于深化治庸问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的管理办法》,依据办法,局纪委重点针对工作不力,纪律不严,服务不优等方面的问题,在局内开展了多次查访行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园林发展环境。

(二)加强警示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局党委、局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多次以市治庸办曝光的案例组织开展学习讨论,以案例教育进行警示和启示,及时排查苗头性问题和工作环节、制度中的薄弱环节,及时修漏补缺。针对工作作风和经济活动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及时剖析、及时整改,用事实教育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一年来,我局在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上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是与上级纪委的要求还是存在着差距。仔细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和工作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反腐倡廉教育深度不够,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少数党员干部对落实廉政责任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三是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特别是8小时以外和单独经营活动的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接下来,我局将加强领导,围绕区纪委的各项工作目标开展监督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一是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教育,增强党性观念,真正让廉政教育入脑入心,自觉约束言行,同时加强遵守法纪法规的监督检查,从严执纪,加大违反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对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生活圈和社交圈的监督;二是进一步抓好党务、政务、财务公开,重大事项公开,深化岗位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增强源头防腐治腐的工作力度和深度;三是加强对财务工作、工程建设、经济活动等重点工作,党政一把手、财务人员等重点人员,以及具体工作中的重点环节的监督和检查,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四是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最大限度地调动工作积极性,营造干事业的良好氛围,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更大成绩,团结全局干部职工为建设生态宜工宜居新青山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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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重点税源户税收管理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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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税源税收管理调研报告

重点税源管理是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通过各种方式,调查分析、跟踪监控重点税源企业收入增减变动,及时掌握应征税款的规模和分布情况,准确预测重点税源的发展变化趋势,对于有针对性地改进征管措施,强化税收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重点税源管理现状

(一)以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地税局为例

**年,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地税局的重点税源企业有333户,与XX年前相比,范围有了明显扩大。为此,东湖开发区地税局及时了解税源变动情况,通过强化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进一步增强税收收入预测准确度,掌握组织收入主动权,为圆满完成税收任务提供有利保障。

重点税源户的管理工作中,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日常监控为重点,以汇算清缴、税源分析、纳税评估为手段,实行“一户式”监控管理。对重点税源户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财务核算、涉税指标(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等静态和动态数据情况进行适时跟踪。并根据监控需要,及时采集重点税源户的相关涉税信息,准确掌握企业相关情况。

通过加强对重点税源户管理,及时、全面地掌握企业纳税申报数据的真实性;通过对重点税源户生产经营变化的深入分析,准确把握经济税源的变动情况;通过税源变动因素分析,预测税源发展变化趋势,提高税收分析预测的准确性;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中,通过抓住重点税源管理,提高税收计划编制和组织收入工作的科学性;税收计划执行过程中,通过抓住重点税源,发现和及时解决组织收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税收计划任务顺利完成。XX年,列入监控范围的年纳税5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企业实现税收收入313294.66万元,占同期税收收入总额的68.49%,同比增收107264万元。同时,通过加强重点税源户的管理,降低了税收征管成本,提高了税收管理质效。

二、重点税源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源信息不对称,税源监控水平较低

在重点税源监管工作中,由于纳税人实际财务信息与税务机关掌握的信息不对称,致使纳税人上报的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所反映的税源状况真实性难以确认。“隐匿收入,少报收入”的现象时有发生,税务机关按纳税人提供的相关纳税信息征税,往往会造成税收流失、税源失控。

(二)报表种类繁多,工作效率不高

目前,重点税源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的报表除重点税源的“企业表”外,还必须报送纳税申报表、附列报表、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等多种资料,众多的报表让企业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加之,许多指标在各类报表中存在重复填列、重复报送的情况,不同程度地增加了纳税人的抵触情绪,对报表的质量以及报送工作效率造成了一定影响,税源管理机会成本增加。

(三)受管理水平制约,监控数据分析利用度不高

目前,对于重点税源涉税数据采集的利用大多仅停留在就数字层面,深入分析利用度不高。主要表现在:分析方法较为简单、数据分析应用内容相对单一、重点税源监控数据的分析应用面较窄三个方面。

三、加强与完善重点税源管理的建议

(一)合理确定重点税源管理范围

重点税源的确定应根据地区经济条件的差异,合理确定数量;重点税源企业既可以根据其规模合理划分,也可依照行业划分。如房地产行业、建筑安装行业等实行集中管理。重点税源企业确定后,可以根据企业特点将企业分为若干种类型,并针对特殊企业和相关事项,实行不同层次和不同深度的税源管理。对于税收征管薄弱环节,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强化;同时要突出管理重点,带动税源管理整体向精细化和规范化推进。

(二)实行个性化、信息化的重点税源管理

由于重点税源个体化差异的客观存在,因此需要因地制宜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填补非常规性管理的空白。同时,由于重点税源是一个层次结构复杂、经营范围广泛、内部运作紧密的系统,需要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和完善以信息手段为支撑、规范管理为原则、严密监控为体系的综合性管理,实现专业化的重点税源管理。

(三)综合运用多形式的管理手段

充分运用日常管理、预警指标、纳税评估等重点税源户管理的手段,及时发现重点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难点、疑点和问题。通过强化日常税收管理,对重点税源户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如纳税所得和税前扣除,是否享有扣除或列支的政策许可;投资利息、技术转让费、特许权使用费等的分摊,是否相符相关政策的规定;佣金的收取比例及支付方的列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标准;母、子公司控制与受控的关联程度如何,是否存在转移利润等问题。通过预警指标的运用,对税收、税负与资产、存货、收入、费用、人员工资等比例关系的进行分析,掌握纳税人的税款纳税情况。通过纳税评估,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确保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只有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进行深层次的税收管理,才能确保重点税源的有效管理和监控。

(三)强化社会化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

充分利用社会协税网络,进一步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强化与工商行政管理、公安、街道办事处的协作,避免漏征漏管现象的发生;强化与金融、海关等部门的协作,及时掌握重点税源纳税申报情况;强化与审计、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对重点税源税款缴纳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同时,通过建立税收违法事件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协税护税的积极性。

(四)完善科学的重点税源管理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落实岗位责任体系,力求重点税源管理考核精细化。针对重点税源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结合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内容,按照重点税源管理工作的目标和要求,细化工作标准,量化管理内容,明确岗位职责;按照统一的税源管理工作评价标准和办法,坚持定期考核制度,奖勤罚懒,进一步增强税收管理人员对重点税源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为此,要分阶段制订重点税源管理的阶段目标,层层分解至各个税收管理岗位。按照科学的工作流,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准确记录税收管理人员的工作进程,对各个岗位的工作绩效进行实时监控,并依据记录的绩效给予奖惩,确保重点税源管理目标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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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推进街道社区依法治理,提升城区法治化管理水平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3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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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街道社区依法治理提升城区法治化管理水平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按照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依法治区规划的总体要求,着眼于提升城区法治化管理水平,坚持把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摆上议事日程,狠抓落实,为我区的“富民强区,加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区域法治环境。新的世纪、新的形势给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新的问题,我们有必要审时度势、结合区情,对这项工作做认真的调查和深入的思考,努力寻求工作新思路,开拓工作新局面。     一、从大局出发,明确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地位     (一)街道社区依法治理是加强社区管理的需要。在社区管理中,各个方面都离不开依法治理,依法治理本身就是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搞好依法治理,社区管理才能够真正得到加强。尤其是随着改革的深化,过去由政府或所在单位包揽的就业、医疗、保险、养老等社会保障事务逐步由社区承担,社区日益成为市民生活的重要舞台和社会管理的主要领域。通过开展依法治理,用法律手段为社区管理服务,规范保障社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是社区管理的根本要求和重要原则。                                                                         (二)街道社区依法治理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伴随着社会人员结构的重大变化和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大量离退休人员、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下岗待业人员、外来流动人员以及新迁居民涌入社区,汇成数量庞大、身份复杂、流动性强的“社区人”群体。“社区人”个体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工作职业的差异,使得日常社区管理中出现了多种矛盾纠纷,如普遍存在的下岗再就业、最低生活保障费的发放、垃圾费的收缴、房屋拆迁、禁毒禁赌等问题,以及因空调噪音、滴水,车辆进出停放等原因而产生的邻里矛盾,街道社区由此成为了社情~的综合反映地和各种矛盾、问题的汇聚地。靠过去那种由街道干部、居委会主任上门做工作的简单方式已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只有加强依法治理,用法律手段进行管理,才能够顺应民情,妥善解决矛盾、纠纷,确保社区的稳定。     (三)街道社区依法治理是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社区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保障群众依法享有的民主权利得以充分实现。实现的途径就是实施依法治理,通过加强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党的要求和宪法、法律的规定,把社区群众组织起来,广泛开展“自治”活动,切实把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实现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城区法治化的目的。     (四)街道社区依法治理是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需要。在人们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物质要求基本得到满足的情况下,人们对精神文化生活有了更高的要求。街道社区为居民办实事,就是要整合力量,实施依法治理,采取建章立制,整治违章违法,推动法律、医疗、文化等服务进社区的多种形式,实现社区的居所安全、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确保居民安居乐业。     二、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基层少数领导干部对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是“务虚工作”、软任务。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仅停留在计划上,推一下干一下,满足于应付敷於,没有真正抓好落实。     (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每年为数几次的全体成员会议,只能就依法治区工作的规划、年度计划等总体工作研究讨论,而基层依法治理的一些专项工作、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则不能及时得到协调解决。同时,小组成员均担任全区相关部门的领导职务,由于工作繁忙,在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指导工作投入的精力和力度方面还有待于提高。不能够更好地发挥本部门在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三)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还存在着死角。如以青壮年为主体的外来人员大量涌入社区,受经济发展大环境的影响,不少外来务工人员无业可就,在管理上造成“真空”,成为管理问题的隐患。有关职能部门缺乏依法治理的工作前瞻性,还未从宏观上规划管理,导致职责不清,各自为战,离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四)对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工作指导考核的力度不够。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参与指导、考核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机会不多,目前仍停留在由设在区司法局内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负责开展,给基层单位的感觉就是该工作仅是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工作,弱化了其工作地位。     (五)相关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缺乏工作连续性,重视程度不够。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方方面面无所不包,涉及到全区各部门、街道、社区。相关单位都有必要明确专人专职或兼职从事该项工作的日常事务,承担起工作联络事宜,但有些单位则是人员得不到保证或经常变动,经费也不能够保障,渐而使本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处于一种可有可无的状态。     三、齐抓共管,积极开展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工作     (一)以宣传发动为先导,构筑工作网络机制。要在社区内采取多样形式,广泛宣传街道社区依法治理的要求、目的与意义,取得社区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要变一年一次例会改为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便于工作情况的沟通和问题的及时解决。为推动工作开展,更好发挥领导小组成员的作用,可将街道、社区划分“责任片”,由小组成员定点负责,亲临现场协调指导,强化工作力度。同时,街道要真正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成效,逐步形成由街道工委领导、办事处组织实施、相关职能

部门指导检查、社区内单位密切配合、居民共同参与的街道社区依法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以普法教育为抓手,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普法与依法治理在社区的紧密结合,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化和发展。社区普法活动要紧紧围绕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工作,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内容进一步贴近社区、服务基层。应就社区管理和社区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矛盾纠纷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形式进一步以人为本、灵活多样。通过制作下发《法律知识问答》手册、举办社区说法故事会、法制文艺表演等活动,把法律知识内容融入生活化、通俗化、趣味化的表现形式中,以事喻法、以案释法、以艺示法。三是队伍进一步扩大。在原有法律进社区的服务队伍基础上,从社区居民中大力召募有志于普法事业的志愿者,让他们也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向身边的人讲身边的法律事,使得学法用法真正成为“寻常百姓事”。四是阵地进一步明确。要将主阵地放在社区居委会。在抓紧开展对街道干部、社区居委会主任系统培训的同时,努力使居委会做到“四有”:即有一个法制宣传专栏、配一套法律书籍、建立一支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每季度兴办一堂法制课。     (三)以社区“自治”为立足点,营造社区法治氛围。街道、社区居委会不仅要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依法管理社区事务,还要在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订立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社区公约》,努力使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要推广红花街道的“民情日记”和夫子庙街道的“百姓百言”、“社区议事园”等好的做法,引导、鼓励群众反映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参与社区管理、监督社区事务,使社区群众切实行使参与“社区自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社区的依法治理工作夯实广泛的群众基础。     (四)以解决“难点”、“热点”问题为突破口,实施专项治理。在开展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的过程中,要确定治理重点,特别是注意突出社区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的整治。如针对毒品、游戏机、不健康网络、黄色媒介对中小学生的隐性侵蚀,各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对校园周边不法经营活动的取缔整治;小区内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环境卫生存在死角等现象,物业管理部门加强疏导管理等。通过这些具体的、实实在在的工作,把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工作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行为,树立和维护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     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保障,创造良好治安秩序。深入创建“平安秦淮”,大力推行社区警务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社区群防群治组织,完善社区安全防控体系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社区配套防范体系,多形式地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活动。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发挥法律服务、公证仲裁、诉讼裁判功能,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努力把人民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形成社区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合力。     (五)以参与社区各项工作为结合点,形成社区管理、建设合力。在确立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工作龙头地位的基础上,以“四进社区”为契机,坚持把该项工作同创建安全文明小区、科普先进区、卫生达标区以及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双拥共建、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工作结合在一起,一并研究、一并实施、一并检查,积极延伸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工作触角,充发挥其在街道社区管理中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保证社区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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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园林管理部门员工2024年中发展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3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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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管理部门员工2019年中发展调研报告

随着市容园林事业的不断发展,青年员工的不断增加,市容园林管理事业和责任重担的接力棒必将传到青年员工身上。如何优化青年员工发展环境,促使青年员工成长成才,是值得市容园林管理部门领导和全体员工共同关注的问题。就这个问题,我们进行了调研,调研以座谈会、个别交流、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青年员工基本情况

我们市容园林管理部门全系统共有员工900多人,其中35岁以下的青年员工290多人,团员青年155人。青年员工思想状况总体表现为:心理日趋成熟,人心比较稳定,心态比较平衡,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他们在局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局团委的带领下,认真学习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容园林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刻苦学习、钻研技术,勤奋努力工作,不怕苦脏累,立足岗位做贡献,取得了较好成绩,为市容园林事业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获得局党委、行政领导的肯定,获得市容园林系统老员工的满意。

二、青年员工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情绪不够稳定。部分青年员工思想情绪不够稳定,对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大满意,爱岗敬业、成就事业感不强,缺乏艰苦奋斗、任劳任怨的工作精神与作风。

2、自我意识过于强大。部分青年员工认为自己努力工作是为了谋生,提高生活水平;对自己的个人事比较关心,而对集体、社会关心不够,缺乏大局意识。

3、政治观念比较淡漠。部分青年员工对政治不感兴趣,认为学政治理论是领导的事,作为普通员工没有用,还感觉思想政治工作形式老化、政治理论内容枯燥、没兴趣学,不愿学。

4、工作上进心不够。部分青年员工受社会上不正之风与错误思想的影响,理想信念不足,处事心态消极,缺乏工作上进心,成长成才意识不强。

三、青年员工存在问题的原因

我们市容园林管理部门青年员工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受市场经济负效应和社会上不良精神文化氛围的影响,跟我们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不到位有关。

1、部分领导干部对思想政治工作不重视,部分领导干部尤其是行政领导,普遍存在重业务,轻思想政治工作。还有的领导认为思想政治工作是既费力、又耗时,不出效益的工作,可有可无。

2、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比较薄弱,政工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偏低,无法承担新时期青年员工思想工作的重任,发挥不了作用,起不到积极效果

3、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比较陈旧,缺乏适应新时期青年员工的时代感和针对性,习惯沿用念报、读文件、开会批评等传统方法,理论和现实严重脱节,青年员工不爱听,更无从说接受,使制定的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办法、职责等一系列制度,成了一纸空文,起不到应有作用。

4、青年员工成长环境有欠缺,特别是工作环境艰苦、工资待遇偏低、用人机制不尽完善、公平正义不够,导致青年员工产生思想问题。

四、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1、加强党的领导,促进青年员工发展和成长成才

青年员工发展和成长成才离不开党的领导,我们市容园林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的特长,在政治思想教育上有针对性地做到“两个加强一个改进”。“两个加强”,一是加强青年员工的理想信念教育。一些青年员工理想信念发生动摇,原因往往比较复杂,有的是思想问题,有的是实际问题。要坚定青年员工的理想信念,就必须解决好这些问题,就需要结合青年员工的思想实际,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根据不同情况,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不照本宣科,不空喊口号,正确引导他们正视现实,积极工作,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二是加强历史文化教育。我们市容园林发展壮大的历史,是一部广大员工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不断创造辉煌的光荣历史。在新的时期,需要不遗余力地引导青年员工了解“特别能战斗”的传统,了解“奉献精神”、激励青年员工承前启后,继往开来,自觉承担起肩负的重任与使命,为社会奉献光热。“一个改进”,就是要顺应社会发展趋势,顺应青年员工的思维特征、思想规律和心理特点,改进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方法,多进行启发疏导,多传授给他们一些学习和分析问题的原则、方法,多帮助他们积极思考、民主讨论、总结提高。用事实循循善诱、因势利导、化解症结,不断提高教育效果,促进青年员工发展和成长成才。

2、加强团组织建设,服务青年员工发展和成长成才

我们市容园林管理部门青年员工的发展和成长成才需要团组织的引导与服务,团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对青年员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引导与服务好青年员工发展和成长成才。我们市容园林团组织要针对新时期青年员工工作的特点,围绕市容园林管理的新课题、新要求,本着有利于开展团的活动、有利于青年员工在工作中发挥作用、有利于密切团组织与青年员工联系的原则,灵活、多样地创新团的活动形式和内容,形成了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纵横交叉的“网络型”团建模式。要紧紧围绕青年员工发展和成长成才的总体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团组织工作。一是开展“每人每年读一本好书,写一篇有价值的理论文章或心得体会,提一条有助于改进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创新一条本职工作方面的经验”等一个一活动,引导青年员工向书本学习、积累知识,向网络学习、丰富学识,向员工学习、增长见识,向专家学习、壮大胆识,使青年员工学习氛围空前浓厚,切实提高政治思想觉悟与工作业务技能。二是要开展青年员工岗位技术能手活动,通过开展导师带徒、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业务素质的培训和比赛,引导青年员工立足本职创新创业创造、成长成才成功,努力成为市容园林管理的行家能手。三是大力加强青年员工文化建设,用先进文化引领青年员工,要把握机遇、找准定位,充分发挥青年员工的文化特长,积极发掘、举办青年员工喜闻乐见、乐于参与的各种形式活动,比如:开展时事政治讲座、参观革命历史胜迹、开展环保知识培训、开展公益活动和献爱心活动、开展拓展训练活动、举行文艺演唱活动等等,将青年员工推向各项活动的前台,使他们展示才华、得到锻炼、增进感情

3、进一步完善用人机制,优化青年员工发展和成长成才环境

我们市容园林管理部门青年员工一般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成就动机,希望自己在专业方面有所建树,希望自己的劳动能得到大家的肯定,希望自己能够通过努力拼搏尽快成长起来,希望单位能够为自己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用人机制,优化青年员工发展和成长成才环境,善于发现他们的优点、发掘他们的潜力,合理培养、大胆提拔、适时使用、严格管理他们,正确地引导他们积极作为。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加快选拔使用年轻优秀人才的政策方针,尽快建立一个优胜劣汰、奖罚分明、监督有力的良好选人用人机制,彻底摒弃论资排辈、任人唯亲等用人上的不正常做法,坚决杜绝凭个人印象、好恶和远近亲疏来选人的不良现象,在单位内部形成公开选拔、唯才是举、不拘一格用人才的风气,真正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使那些德才兼备的优秀青年人才能够及时脱颖而出,发挥作用。

4、注重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引导青年员工发展和成长成才

青年员工是市容园林事业的希望,是市容园林事业未来的接班人。他们一般具有较丰富的基础理论知识,只是缺乏实践磨炼和丰富经验;他们十分看重自己未来的成长进步与发展,十分珍惜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的机会,并把这样的机会看作是单位对自己的肯定、信任和栽培。因此,为了帮助他们尽快成长成才,增强他们对市容园林事业的感情,实现市容园林事业与青年员工的共同发展,要注重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建立一个科学的培养青年员工的再教育体系,把学习和培训贯穿于青年员工的整个工作过程,使他们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不断激发他们的创新能力,明确奋斗目标和路径,量才发展,量才施为,从而把青年员工的潜能充分发挥出来,为市容园林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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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乡镇开展党员管理与作用发挥情况的调研报告_情况汇报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党工团,全文共 1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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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开展党员管理作用发挥情况调研报告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是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的重点,直接关系到党的农村全部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党员作用发挥机制,激发农村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内在活力,是新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

一、我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苦干实干、求真务实、崇尚创新、争创一流”的“状态”,奋力建设康南发展高地、香巴拉休闲胜地、民族团结福地”的发展战略不断开拓创新,在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党的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乡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紧跟发展步伐,从夯实基础入手,不断强化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党建工作取得新进展。目前,我乡现有基层党支部10个,党员190名。大致存在以下特点:

一是党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在现有的10个党支部中,机关支部1个,农村支部9个。由于党员文化程度的差异,这就对所在支部的工作,乃至对我乡如何开展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二是党员分布面广。在190名党员中,机关党员仅为23名,农村党员人数多,且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大部分农村党员均为家中主要劳动力,时常外出务工,居无定所,导致管理困难。

三是藏区基层党支部中,大多数成员也为家中劳动力,为保全家生活有所依,往往注重发展经济,精力有所分散,抓经济工作多,抓党建工作少,对支部建设工作责任心有所松懈,有应付工作的现象,无法充当好基层组织活动“领头雁”角色。

二、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管理的力度

党员是基层党组织的重要支柱,党员意识的强弱决定着支部工作的实际效果,因此,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提升党员的综合素质,是推进支部建设,服务发展的人文力量。我乡结合系统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教育管理,不断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为加强和创新党建工作,对基层党组织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我乡党委经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提出了不同的考核管理办法,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

一是严把党员入党“质量关”。新党员的质量如何,是党员管理和能不能发挥作用的关键。要使党员能发挥作用,必须要坚持发展党员的“五项制度”,做好发展对象的考察和教育,坚持不懈地抓好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对党员入党前的动机做出进一步深入了解,对发挥党员作用的能力不够的,对那些确实不能发挥党员作用的,党组织应及时讨论,对其作出取舍;

二是要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党组织应及时按照正常程序,作为自动脱党处理。对民主评议中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多、经教育帮助后思想上又不认识、行动上不改正的,应劝其退党;对工作中根本不能发挥作用、在群众中影响极差,根本不像党员的,应坚决劝其退党。

四是结合我乡近年来的实际情况,根据全乡经济发展需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基层党支部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并对支部提出了明确要求,实行年度考核,坚持月通报、年考核制度,做好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督促基层党组织规范运行、健康发展。加强对支部工作和支部班子的考核力度,提高支部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党员群众评议监督,在我乡基层党组织中推行述职考评制度,从工作实绩、服务意识及办事效率、廉洁自律及遵章守纪、内容真实程度等四个方面现场进行评议和测评,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和反馈,并与支部工作评优评先挂钩,对评议较差的支部班子进行诫勉谈话,及时提高,推进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今年,我乡党委根据实际情况从各个党组织中挑选出了比较有典型性的一个基层党组织作为重点党建示范阵地,其他支部同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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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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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街现有出租屋2.9万多套,约占全区的1/5;流动人口约16万人,约占全区的1/4,出租屋及流动人口拥有数均居全区前列。如此众多的出租屋和大量的流动人口,使**街面临着巨大的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压力。据**派出所近年统计分析资料显示,历年发生在出租屋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流动人口作案比例均高居95%左右。诚如**街道办事处欧志雄主任所说的那样,“构建和谐平安新,出租屋管理半天下”。加强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对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抓好城市管理、促进全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

一、问题与现状

(一)出租屋及流动人口基数大,工作任务重,压力大。

据XX年统计数据显示,**街拥有出租屋2.9万套,约占全区出租屋总数的1/5;流动人口16万人,约占全区流动人口总数的1/4。历年出租屋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流动人口作案比例高,街道面临着巨大的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压力。近年来,**街党工委、办事处历任领导都充分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历届领导班子都把加强出租屋和外来人员管理作为推动**科学管理、科学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并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效果。但由于拥有如此巨大的基数,加上其他一些原因,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管理难度大,精细化管理的难度则更大。

(二)现行法律、法规,制约力度不足。

在出租屋管理上,目前实际操作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即俗称的政府2号令)。一方面,上述法律、法规是就城市一般意义的房屋租赁方面的规范性依据,由于种种原因,城乡结合部街道所辖的出租屋一般为无办理报建手续、无法取得合法的权属证明的违章建筑,严格说是属于不具备出租条件、不得出租的房屋,但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类似的出租屋无法制约。另一方面,现行法律、法规对租赁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分别作出了相应规定,但实际工作中个别当事人不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如“不得向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而未取得的单位出租房屋”、“在规定期内依法申报、缴纳房屋租赁相应税款”等义务时,由于取证困难等原因,导致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罚则难以执行、兑现。

(三)管理资源不足,管理难以到位。

鉴于目前街道的运行体制,街道所掌握的人、财、物等资源十分有限,而出租屋的管理资源就更加缺乏。如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每200套出租屋配备一名出租屋管理员的规定,目前**街虽然配备了150名出租屋管理员,就XX年统计2.9万套出租屋数似乎已经满足了规定要求。但由于街道的安监、打假等部门人手不足被抽调了部分,150名出租屋管理员中实际从事出租屋管理的只有100人左右。加上2.9万套的数据是XX年的统计数,随着近年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市城市中心东移步伐的加快,城中村出租屋市场日益看好,一些屋主将原来的2-3层房屋拆掉改建为6-7层的房屋,有的甚至改建为9层;原来6-7层的也加建至9层;有的为了更好适应租赁市场的需求,在原来每套2居室的基础上改建为1居室,据粗略估算,全街实有出租屋数将比XX年统计数增加30%以上,达到3.8万套。以每200套出租屋配备1名管理员的标准,应配备190-200名出租屋管理员,才符合标准要求。由于人手不足,管理难以到位

(四)管理机制落后,管理缺乏有效性。

据调查,目前**街出租屋管理方式既有由屋主本人自行管理的传统管理模式,也有将相邻若干栋房屋围起来,由出租屋主联合管理的“围院式”管理模式,近年还培育推广出一种由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接受屋主委托经营管理的“托管式”管理模式。目前,三种管理模式中,由屋主自行管理的传统管理模式仍占大头,约占出租屋总数的70%左右;“围院式”管理模式和“托管式”管理模式都是近年推广的新模式,分别占出租屋总数的10%和20%左右。比较三种管理模式,屋主自行管理的传统管理模式由于管理分散以及招租手段比较落后,一方面是容易失控、引发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治安、卫生问题较突出;另一方面出租率普遍较低,屋主收益保障系数不高,因此税费收缴难度也较大。“围院式”管理模式较之传统管理模式具一定的先进性,也较好地解决了治安、卫生等问题,但总体上仍以屋主自行管理为基础,消防安全等隐患仍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托管式”管理模式则相对较好。经试行四年多,专业经营公司根据出租规定对受托的出租屋室内外进行统一整饰、环境改造、实行连片开发、加装电子门禁、闭路电视监控、封闭式管理、安排专人24小时管理、保洁以及值班巡逻、网上发布招租信息等,出租率基本维持在95%以上,比屋主自行管理提高了10-20%,租金比原来提高了50-70%;出租屋整治合格率、消防整改合格率、入住人员信息资料登记率均为100%;刑事发案率连续数年始终保持“零”记录。基本实现了“政府放心、屋主舒心、租客安心、经营者开心”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发展的多赢目的。“托管式”管理模式曾在全市出租屋管理工作会议上作过介绍,引起市有关领导和市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的重视,被确定为市的出租屋管理服务示范点。遗憾的是,目前纳入托管式管理的出租屋仅有5000多套,只占全街出租屋总数的1/6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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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依法加强拆迁管理 切实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合理降低拆迁成本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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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加强拆迁管理 切实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合理降低拆迁成本

最近十年是xx城市建设史上建设规模空前放大的十年,城市建设投入的资金总量超过建国五十四年中前四十多年的资金投入。我们居住的这个城市日新月异的变化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幅美丽的画卷。     老城改造新区建设是市委、市政府制定的近两年城市建设工作重点,尤其是老城改造是我市城建史上拆迁量最大的时期,调整主城内不合理的用地结构,增加绿地面积,搬迁有污染的工矿企业,改善主城的居住、商业环境,这一系列举措都必须以大量的拆迁工作为基础。所以有人说这两年是拆迁年,好的环境是拆出来的。做为一线的工作人员,下面就拆迁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几个问题进行探究。     XX年、XX年的城市拆迁工作中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因拆迁纠纷而引发的集体上访这样的群发性事件较多、较集中,一则是拆迁量较大、较集中,再则土地、规划、房产、拆迁等几个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工作中政策性冲突和政策性空隙是矛盾产生的重要原因。     到目前为止我市拆迁工作中主要执行的是国家建设部的拆迁法规和xx市政府制定的XX年政府203号令、XX年21号令和86号令等相关文件,本文主要以此三个拆迁文件作为论述的基础。     一、土地管理中土地的性质与拆迁的关联。     按照上述拆迁条例、法规、规定,拆迁工作因土地性质不同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分别适用拆迁法规的203号令和21、86号令,然而我市现行土地管理政策上土地性质实际有三种:1、国有土地;2、集体土地;3、撤队剩余的土地。我们对第三种撤队剩余土地调查的结果是这一部分居民群众在几年甚至十几年前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民因城市建设拆迁,征收了集体土地而转成了国有土地,目前部分居民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证上注明是撤队剩余,另一部分则未取得任何土地权属证明。在撤组剩余土地上的居民因种种原因当年没有拆迁,而他们又将要面临拆迁。按照203号文第二条规定,撤队剩余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土地权属不明时是否适用203号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土地性质有两种: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我市在划分撤队剩余土地时的前题也是国有土地使用证。政府21号文规定本文适用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那么撤队剩余的国有土地上的拆迁适用203号文件!政府在制定拆迁政策时,刻意划分国有土地和撤队剩余土地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明确土地性质。撤队剩余土地上的群众在第一次不彻底的拆迁中已享受了当时农村拆迁的部分政策,因为种种原因,当他们在取得了城市居民身份几年、十几年后,面临又一次拆迁时仍然按照农民的拆迁政策,这对于这部分居民有失公平。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考虑国家利益和群众的利益,即然明确了土地权属就应对群众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撤队剩余土地这个名词的存在混淆了土地管理中的基本概念,扰乱了拆迁政策在执行中的严密性,损害的是群众的利益。城市建设以人为本,归根结底城市建设依靠全体市民的支持,如果拆迁中不能保护合法的群众利益,城市建设也就失去了它的初衷,拆迁工作必将寸步难行。据笔者所知遇到类似问题的拆迁“钉子户”时,拆迁单位往往采取“变通”的方法,在其它地方以其它方式给予补贴,这又带来一系列涉及人情和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这里不在追述。我们为什么不能把概念清晰化,把政策明朗化,让拆迁工作有法可依,从而杜绝“不可预见”的“跑冒滴漏”呢!我市的土地管理政策二十多年来在不断完善、细化,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行政管理机构还应进一步树立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尽快完善我市的土地管理系统,健全土地管理网络,减少管理空白区,明确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权属,使土地使用者在依法交纳了相关税费后能充分享受其合法权益。对于撤队剩余土地、临时使用土地等概念都应做出明确的界定。规划、拆迁、房产管理等部门在制定相关联的法规条例时也应当充分考虑土地法这一根本法规,避免政策制定过程中产生裂隙或冲突。     二、规划管理是影响城市拆迁成本的重要因素。     城市建设规划为龙头。一个城市的规划是其发展的方向。我市的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已先后制定、修改了数次,每一次都是在前一轮基础上的不断创新、推进。城市的定位也在不断的调整。在最新一轮总规方案中将定位为:     长江下游现代化的中心城市,国际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名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江滨城市。规划具有时代性、科学严肃性和延续性。总体规划、近期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规划和重点地区规划等所形成的规划体系对整个城市的建设起到总领全局的指导作用。它的科学性前瞻性、延续性和严肃性决定了它龙头的地位。我们的城市规划起到了它应有的地位了吗?到目前为止我市的分区规划是86年制定的。控制性详规至今还在编撰中,没有形成系统、完善的规划体系。规划部门在忙于总体规划的不断修改,编制分散在全市各处的重点区域规划。规划工作内部的脱节导致整个城市建设没有章法,没有权威性的指导,留下过多自由发挥的空间,以政府决策代替科学论断的事件屡屡发生,这不只是政府过多干预造成的。职能部门未能起到参谋的作用,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都将受到质疑,其自身地位势必受到动摇。将规划法律化、明确化、剔除规划中的随意性和个人意志,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是减少失误和损失的根本所在。这种规划随意造成的损失还少吗?仅以水西门大街拓宽改造为例:257号商住楼99年建成,按照规划条例退让当时33米水西门大街道路红线五米,99年商品房平均售价约2800元/m2(住宅);XX年按照市政府要求水西门大街拓宽至45-55米,因此,需拆除该幢商住楼。XX年该地区住宅平均售价为3400元/m2,按照203号拆迁法规补偿居民们拆迁费用约3200元/m2,拆迁中居民住户的抵触心态可想而知。这其中居民、政府都是损失者,人们不仅要问规划部门的“规划”起作用了吗?住宅楼刚建成三年,有的住户甚至刚装修入住半年又面临拆迁,这种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水西门大街是路幅30m的城市干道,是我市道路网上重要的一环,对于这种

级别的道路居然没有规划供借鉴,这是不可思议的。从30m到45、55m路幅的调整,在规划方案中没有任何迹向?我们的城市规划盲区还有多少?我们耗费巨资制定的城市总体规划没有进一步细化、落实,制定的意义又何在?规划部门所做的一部分整合规划、调整规划实则对以往规划工作失误的补救。一个修修补补的城市规划体系是惨不忍睹的。现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都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制,规划部门也是执法部门,对于因规划失误、滞后造成国家建设资金浪费和群众利益损失,最终应由责任单位来“买单”。     三、房产管理部门在拆迁中承担的责任。     我市的房产管理自建国初期就形成了一套完备的管理模式。按照建设部相关规定我市居民们先后取得了全国统一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简称房产证)上面清楚的载明所有权人、房屋坐落、门牌号、产别、房屋状况等其中在房屋状况中又注明了结构、层数、建筑面积等。房管部门是房屋管理鉴定、买卖交易的权威机构。在拆迁中,它的评估是拆迁的基本依据。按照203号拆迁文件规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以国有土地证、房屋产权证和房产评估单位的评估表为依据。由此可见房产证是拆迁中第一手资料,准确的房产证明是对群众利益的保护也是国家对群众权益的认可。我们在拆迁工作中发现房产部门在房屋的测量登记中使用的测量方法与规划建设部门的测量办法有一定差别。规划部门执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gb50180的标准,房产部门测量时执行的是房产部门的相关办法,两者在楼梯计算、阳台、走廊、外楼梯计算等地方有一定差异。按照我市房产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房产登记要具备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在测量方法上的不统一势必造成测量结果的不同,在货币拆迁的今天每平方米的误差带来的是以千元为计算单位的损失。规划建设部门与房管部门应执行统一的标准。房产部门对房屋的评定应进一步明确其用途、建筑年代,以便于城市管理和房屋拆迁,杜绝产权人随意改变使用性质的现象。     四、拆迁部门在拆迁中的角色。     拆迁部门是拆迁工作中政策的执行者,是政府建设资金的支配者,是群众利益的保护者。     我市的拆迁政策从最初的实物分房发展到现行的货币补偿为主,经历了近二十年的演变,越来越完备合理。拆迁政策的每一次调整都与我市当时的国民经济发展状况紧密结合,具有极强的时效性,这就要求执行者领悟吃透政策条款,严格依法拆迁,象以往拆迁中那样拉关系走旁门甚至走邪门歪道在现在的法制社会是行不通的。拆迁工作要有人情味,但首先要讲政策法律。现行的拆迁法规正在不断完善,政策公开、透明、评估公正有据,使执行者行之有据。因此,当务之急是动迁工作者提高自身素质,做到有法必依,杜绝主观臆断和随意性,深入现场解决问题,树立拆迁执法者的良好形象。一项建设工程,拆迁费用往往占工程总造价的35%-55%。拆迁部门一方面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法拆迁,同时也要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行为都应承担法律责任。要严格依法拆迁、树立为被拆迁人服务的意识,维护其合法权益,以管理者、执法者的姿态高高在上是错误的。     拆迁法规的制定者要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在拆迁中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拆迁法规体系是杜绝拆迁~、堵塞拆迁黑洞最有效的措施。目前有一种趋势,即个人在拆迁中的违法现象减少,集体、少部分人合伙利用政策空隙舞弊的现象不见少,尤其是在集体土地、撤队剩余土地上的拆迁和市政工程,国家投资工程的拆迁中。为了小集团利益损害国家利益、个人利益的事情还屡见不鲜。     笔者希望土地、规划、房产、动迁等各部门能够密切协作,完善健全各自的行业法规体系,共同来降低城市建设中的拆迁成本,让国家有限的建设资金能更好的投入到城市建设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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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止税款流失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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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止税款流失

随着新税制的全面实施以及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改革日益深入人心。使用和管理日益为各级税务机关所重视。经过几年的实践,在管理方面也不同程度地暴露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利用偷税案屡屡发生。然而,值得深思的是我们至今对案件还没有十分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手段。还不能将利用发票偷税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国各地不断发生的xx大案,导致的不仅仅是社会物质和国家利益的巨大损失,而更深远的是精神上的损失。可以想象,当屡屡发生的案件,对人们心灵的震撼从最初的触目惊心,到司空见惯,不以为然,这种心态发展下去,丧失的不只是人们心目中的“税法”观念,而是法律的公平与公正。因此有效地遏制利用进行偷税犯罪活动,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目前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虚开现象严重。所谓虚开是在无任何商品交易行为(购销行为)的情况下,利用所持有的,采取无中生有或以少开多的手段,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或介绍他人虚开。

(二)人为的调节进项税额。造成零申报、负申报。由于不仅是纳税人经营活动中的主要商事凭证,而且是兼记销售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抵扣税款的重要凭证,该发票不仅具有较强的以票管税作用,更重要的是将一个产品从最初生产到最终销售各个环节联系起来,形成链条,体现了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的重要作用。正因为“抵扣制度有着极大的诱惑力”,因此,一些人千方百计在扣税环节上动脑筋,作文章。其主要表现一是,根据销项税确定进项税。纳税人月末进行核算先将当月销项税额计算出来,然后再设法开具同等金额的进项税票,于是出现了怪现象之一“零申报”。本市某外资企业98年人为调节进项税达7000余万元。二是,非法索取进项税发票,多多益善。月末一次性抵扣,造成进项税大于销项税,于是出现怪现象之二“负申报”。

(三)人为调节销项税。在开具销售发票时,采取上下联次、内容、数额均不相等,或大头小尾分别填开办法,其目的是缩小销项税额。达到偷税目的。

(四)骗购。当前骗购现象十分严重。偷税分子多采取编造假姓名,利用假身份证、假经营地址,骗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骗购,以“开票“为主要经营项目,一旦败露,迅速逃离。甚至有的偷税分子一次注册几家,十几家公司,进行犯罪活动。

(五)开具假发票。开具假发票一般为合伙经营。犯罪团伙以私英盗窃、收售假发票为主要经营手段,私自刻制有关公司图章,经营地点不固定,流动性很强,不易抓获。市稽查局于98年6月6日与天津市公安十七处配合查获了一起开具假发票的犯罪团伙,犯罪分子与其团伙(浙江人)在天津、北京、秦皇岛等地进行虚开犯罪活动,先后为二十几家企业虚开发票,办案人员搜出空白假发票216本,犯罪分子4人被逮捕归案。

违法问题,直接影响税务机关依据发票控税、计税、征税、查税。链条作用被冲淡,形成管理上的失控,使国家税款严重流失。我市国税稽查机构自94年8月机构分设到99年末,共检查各类纳税单位157266户,其中有问题户76843户,占补户数48.46%。查出应补税款为189226万元,查补税款数额呈逐年上升趋势。

为什么犯罪分子铤而走险,千方百计在上大做文章,达到其偷税获利目的,且屡禁不止?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仅从以下几方面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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