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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公移山读书感悟是什么(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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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读书心得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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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这是一本用自己的心与强烈的精神追求铸炼成的一本书,含着作者无限的情感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小说主要内容是女主人公简爱的成长历程,她从小失去了双亲,寄住在舅妈家,她的舅妈是一个十分恶毒的人,常常在外人面前对简爱十分关心,但是,当只有简爱和她单独在一起时,他便会撕去那张伪装的脸面,露出恶魔般的脸孔来欺负简爱。不平等的待遇让简爱从小饱受欺凌,小小年纪就承受了别人无法想象的委屈和痛苦。成年后,她成了桑菲尔德贵族庄园的家庭教师,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的尊敬和爱慕,谁料命运对她如此残忍,她为这段婚姻又付出了难以想象的代价,但自始至终她都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执着自己的理想与追求。

这本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和热情,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亲情。在贫穷与富有之间选择富有。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亲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清澈的纯净水,净化了每一个读者的心灵,让每一位读者在书中明白,其实不是有了金钱就可以拥有一切的,亲情和爱情是无价的,是用任何名贵的东西都换不来的。

任何文学作品都是作者体验生活的结晶,从书中多少可看出作者的影子。《简·爱》也是如此,大量的细节可以在作者的生活中得到印证。当然 《简·爱》并不是一本自传,作者只是把自己丰富的生活经历融进了一部充满想象力的文章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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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关于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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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目送》,源于一段写在该书封底的文字,“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我乍然觉得那会是一部多么哀伤的作品,试想我们的一生将会有多少目送的故事,不管是“目送”还是“被目送”,总是会透露淡淡的离别依依。

在《目送》中,有若干篇散文,这些文章,写亲情、友情、爱情、人情、心情,总之是充满了一个“情”字。有感情浸润的文字总是迷人的,透露着灵性。、《目送》思考着生与死的人生大问题,在写父亲的逝去、母亲的垂老、儿子的远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进的同时还写失意、失败、脆弱和放手,这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

读完之后我释然了,我们不停地目送悲欢离合,不停地去感受人生无常,才能不断成长,这就是人生。学会欣然目送,不必追。人就是在不断目送中长大成熟,从“被目送”走向“目送”……

我喜欢《回家》,写的是作者的母亲,心中那份渴望回到家乡的思念。家,是什么样的地方?作为儿女,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家;作为父母,孩子在的地方就是家;作为终身伴侣,两个人在的地方就是家。家,不是一个邮政区号、不是一个地址,不是空间,而是一段时光,一段有着温暖而安心的记忆的时光。就算人会一个一个走,但家还是会在那,驻足我们心中的一个角落,某年某月某一天,我们还是会认得,家的样子。

我至今还会跟我的朋友们说,我读大学的时候一天一个电话往家打,不为什么,也没什么事,就是想打个电话问候一下爸妈,他们都笑了,说“有病,没事打什么电话”,其实那是一种对家的牵挂和依赖。“儿行千里母担忧”,从没离开过家,爸妈习惯了我在身边,一旦他们的生活中缺少了我,他们会不习惯。若干年后在整理爸爸的东西时,我发现他保存着我大学四年来寄回家的所有信件、贺卡甚至学校寄回的成绩单……

学会关心身边的每一个人就可以了,无论爱你的、你爱的,当所有的风景都看透,他们会陪你看细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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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武松打虎的读书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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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之余,一个人能静下来读读书是一件其乐无穷的事。在学校工作期间,总是忙于一些管理工作和教学工作,为教学而教,为管理而忙,久而久之,有了不读书的借口—我很忙。自己很难以静下心来品味书香,浮躁和虚无总是纠结于内心。

如今在教育局挂职期间,让我感觉到环境变了,视野开了,学习的东西多了,也就能够静下来去涉猎各方面的知识,就像久旱的田地对甘霖的一种渴望,更是一种久别重逢的喜悦。

一个人静坐下来,轻轻的翻阅书本,一阵阵清香沁人心脾,一句句精髓启迪心灵。此时,思想放浪于形骸之外,澈明于心性之内。感悟于书,与作者零距离交流,内心的那种豁然与开朗让自己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静心读书,内心享受一片宁静,于是有了许多的感悟。

读书,不是一种装饰,需要我们从心底真真的认可和理解读书的意义。前苏联作家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瑞士作家凯勒也说:“书就像一艘轮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无限广阔的海洋。”书记载着人类告别蛮荒的历史,开启了悠远绵长的文明之旅。书,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是仁人义士智慧的结晶,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阅读,就是汲取精华的学习方式,是传承优秀文化的通道。阅读使人明智,阅读使人聪慧,阅读使人高尚,阅读使人文明,阅读使人明理,阅读使人善辩。

读书需心静。宋代大哲学家朱晦庵在谈论自己的教育理念时说,“穷理”重在读书,读书时在定其心,使之如止水明镜。《弟子规》中又是这样谈论读书的,“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方读此,勿慕彼;此未终,彼勿起。”心静,方能纳物;心静,方能更随笔者的描绘“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

读书需要常思考。就像王国维先生所说的:“入乎其内,出乎其外。”又如:“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读书,要一边理解揣摩书中的意思,但也要自己的观点,既能钻入书中领会他的意思,又要跳出书外、不拘于它的框架理论,在书的基础上升华形成自己的感受。

思考人生,思考生活的本质,思考真、善、美。这是我们读书的终极目的。在这些不懈的思考中,我们的心灵得到了净化,我们生活的幸福航向便了然如掌。康德在真善美的思考与构建中,得到了一份心灵的恬静与淡然。马克思在对社会的洞若观火中增强了人类对自由平等的渴望,等等不一而足。思考是另一种创作与建构,让我们激起思想的火花,畅想美好的生活。

久违的读书,终于再次与你牵手,内心不安已渐行渐远。我再次拥有了学习的快乐,立身处世便不再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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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1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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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初三年级的时候就开始看这部“名著”,这部只有150多页的书,但是直到最近才把它结束,真是马拉松似的阅读。在抱怨丹还不出新书的时候,只好抱起了这些文字。其实也是很好的,像从前就很羞于告诉别人:我,没有看过《红楼梦》。

名著无愧于名著,那些过去我居然看不懂的东西。

看完它最大的感受可能是很大众,普遍的,最泛面的认识到封建的思想观念,风俗信仰,教会教条对人们纯洁美好的爱情的扼杀和侮辱,剥夺人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悲剧的源头也许在此吧。

当海丝特被老罗杰看中,并被迫嫁与他的时候,我们不会预料到这个故事的发生,因为如果海丝特是一个麻木,中庸的平常妇人家,生活也一切照旧。可是她不是,她身体里流动的是年轻澎湃的血液,涌动着无法抑制的追求欲望,她不希望就此落寞。这是一个直接的原因,但我们并不能说海丝特有什么错,她没有错,她只是做了自己意志支持与支配的事情。

当海丝特佩带红字耻辱的站在刑台上,我们无法想象那种痛苦,无数双眼睛注视着她,注视着她胸前的那罪孽的字母A。但她勇敢坚强,毅然生下小珠儿,并把她抚养长大。孩子的出现给故事频添了许多色彩,文字中把她描绘的真的跟精灵一样,漂亮,活泼,动人,调皮,诡异,并充分体现着母亲身上过去那燃烧的激情。孩子当然更没有错,她只是个孩子啊,亲近直觉上的亲人。

当眼看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一天一天的病重,样子越发憔悴,用手按抚胸口成为习惯,大家都不难猜到,那个男人就是牧师。七年来,哪一天他又有过安宁呢?何尝不是过着痛苦扭曲的日子,甚至比海丝特更可怜。她的“耻辱”已经被世人所知,无畏的佩带着红字,乐观的过着新生活,当然是在学会压抑之后。而牧师并不能,形势所迫。他被人们所热爱和崇拜,看作最纯洁的上帝使者,得到先知赐福的神人。但这更使他倍受折磨和煎熬,以致对自己实施酷刑。解脱的是最终他还是勇敢的站了出来,以求解脱,得到珠儿的吻,并死在海丝特的怀中。那刻他是幸福的,相信天堂也会容纳这位可敬的人。这样看来我们并不能指责牧师先前的懦弱。

加重牧师痛苦的还有那个老罗杰,他伪装成真诚心灵交流的朋友,接近牧师,怀着报仇的恶心,血腥的挖掘牧师内心的“耻辱”秘密,借此使牧师更加痛不欲生。但故事发生之前,老罗杰可是一位可爱的学者,平静的过自己的日子,多么安详呐。如今却物是人非,人心的善变与叵测也就展现。读后直感到背后冰凉的冷汗。

大概这是一点新的感悟,小说里人们失真的面具生活,表象平静如圣实际罪恶纠结的生活,自欺欺人。有点无奈,更多可怜,为什么不能坦坦荡荡地活着自己?活在自己的属灵里,得到父神的安慰和赐予,那牧师被人们奉为至尚难道不懂这些简单的道理?末了,我觉得他是最值得怜悯的人,他被害最深,被伤最深:被罗杰,被海丝特,被小珠儿,被他自己,被他所居的社会,被那社会所奉行的观念,思想。

这样还是之前所说,悲剧的源头便如是。封建,民主;专制,自由:永恒对立,不得妥协。于是我们后人从这些悲哀里看到希望,看到曙光,看到前进的路。于是我们站在先人的肩上,为追求美好和谐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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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中生背影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1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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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守望者》其实很早就接触过这本书的名字了,只是一直没有找时间去好好的读一读。最近,想上网找一些适合自己的书来阅读,无意中发现了它——《麦田里的守望者》这个熟悉的名字,才又一次勾起了我阅读的兴趣。

《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主人公是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尔德,他出生于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家乡强迫他好好学习,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凯迪拉克。而他在学校一天到晚所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此老是挨罚。到他第四次被开除时,他不敢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他在电影院里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招了妓女,情不自禁地与虚荣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她的内心又十分苦闷,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和真理。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

一开始读《麦田里的守望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因为几乎每一段文字都会夹杂着一两句“他妈的”或者是“混账”之类的粗口,这是在其他书里还没有遇到过的情况。另外,读了一大半书后,也没有发现有什么是能和麦田里的守望者能扯上关系的。可是,我想,既然作者能用这几个字作为书的标题,一定有它的合理之处,那么麦田里的守望者究竟指什么呢?带着这个疑问,我有接着往下读。其实,说实在的,一开始,我真的不太喜欢该书的主人公霍尔顿。他的颓废、消极、满口的脏话让我难以理解,甚至无法忍受。可是,渐渐的才发现,原来霍尔顿的彷徨、叛逆、玩世不恭都是有原因的,是因为当时所处的环境使他变得抑郁、忧伤、病态。在这种环境的压迫下,他别无选择,他只好渐渐地掩藏起他那颗敏感、脆弱而又善良的心。

或许,从表面上看来,霍尔顿不求上进、挥霍无度,他还不学无术、却总在抱怨,但是如果你细细地品味过这本书,你会发现霍尔顿其实有它天真和善良的一面。虽然,他看似对所有事情都是否定的,对所有人都是怀疑的。但事实上,他懂得欣赏,懂得爱,他感情丰富,他细腻敏感。他是一个真正热爱生活的孩子,在他的心灵深处对幸福有着很大的期待和渴望。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那么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霍尔顿对他的妹妹菲比说的一段话。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到,霍尔顿渴望幸福,可是幸福却是那么的遥不可及。他不过是想离开那个浮躁的地方,找一片纯净的麦田,过简单的生活,寻找简单的幸福。可是,他就一个这么简单的愿望,也难以实现,这就是霍尔顿的悲哀。

读完《麦田里的守望者》,才发现,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也是那么的无助与彷徨。我们甚至不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而霍尔顿至少是一个有理想的人,只是他的理想最终也无法实现。而我们呢,看似有理想,而实际上却碌碌无为,漫无目的的生活着,这样的人生试问又有多大意义呢?理想是一盏明灯,我想我们是时候该为自己寻找一下奋斗的目标,做一个真正有理想、有目标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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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书心得体会1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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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

连着几天的阴雨绵绵,让我读完了《草房子》这本书。主要写了男孩桑桑在油麻地的六年小学生活。在这六年中,他历经了许多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在全书中,主人公桑桑,做出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如:把蚊帐做成渔网;夏天里穿着棉袄到处跑等等。让人觉得他很好笑。也体现了桑桑的天真、纯洁。秦大奶奶,因为学校是开她家的地而建,所以她就和学校过意不去,常做一些不利于学校的事。就是这样的老太,后来在桑桑等人的影响感化下,也有所转变。还救了落水小孩。不幸的是在救一个南瓜时丢了姓名。作为一个老人有这样的变化真是不简单。

《草房子》中桑桑童年的乐趣和刻骨铭心的经历,让我感受到在情感淡漠的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显得多么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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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草房子读书心得体会_读草房子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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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它里面的内容深深地感动了我。

一个叫作油麻地的乡村小学校给男孩桑桑留下了快乐又难忘的童年记忆——天生秃顶的秃鹤出于对尊严的执着坚守,而演出的令人发笑又令人心酸的悲喜剧;在孩子眼中显得扑朔迷离的少女纸月的身世之谜;令桑桑自疚不已而实际上注定难成正果的蒋老师与白雀姐的短暂爱情;从精神与物质的顶峰,猝然跌落到最底层的不幸少年杜小康与厄运抗争的艰难历程;当校长的严父终于流露出来的舐犊之情和初涉人生的桑桑对生与死的最初体验……本剧把主人公桑桑童年亲历的几个平常又动人的小故事有机地联系起来,真诚又富于诗意地歌颂了至真、至善、至美的人间情感,展示了富有独特风情的人生画卷。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这些男女无瑕的真情,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陆鹤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鹤",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鹤"的他常常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着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是最好的"解药"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的奶奶。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担心,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只是自己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

白雀是一个十分漂良的姑娘,她有一副好嗓子,不洪亮,不宽阔,但银铃般清脆。她不仅外表美,而且心灵美。这就是真正的美。

初次看到细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只马的名字,但后来才知道他是岳二爷与岳二妈从岳大爷家带来的岳大爷最小的儿子。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在油麻地小学,他变了,变的孤单,无助,没有人听的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他感到一个哑巴才有的压抑。他是那样的可怜。这使他不想再上学,他去放羊,以此来填空他最脆弱的地方。几次交谈,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令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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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中生背影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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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儿时就知道冬至这天必吃饺子,当时不明白其中的真正含义,只记得妈妈的那句话:冬至吃饺子不冻耳朵,那个年月饺子是很好吃的食品。

一般情况下是吃不上的,所以很期盼冬至的到来可以有饺子吃了,这是我家的传统习惯一直沿续到现在。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和进程,古老的传统文化节日,不断的被国民所认同和传承。

冬至,是中国农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节气,也是中华民族的一个传统节日,早在二千五百多年前的春秋时代,中国就已经用土圭观测太阳,测定出了冬至,它是二十四节气中最早制订出的一个,时间在每年的阳历12月21日至23日之间,这一天是北半球全年中白天最短、夜晚最长的一天,中国北方大部分地区在这一天还有吃饺子、南方吃汤圆的习俗。

民间谚语:冬至到吃水饺,这种习俗是因纪念“医圣”张仲景,冬至舍药留下的。

张仲景辞官回家乡时正值冬季,他看到乡亲饥寒交迫,不少人的耳朵都冻烂了,便搭起医棚;支起的大锅,在冬至那天舍“娇耳”医治冻疮。

他把羊肉和一些驱寒药材放在锅里熬煮,然后将羊肉、药物捞出来切碎,用面包成耳朵样的“娇耳”分给来求药的每个人两只“娇耳”;一大碗肉汤。人们吃了“妖耳”;喝了“祛寒汤”,浑身暖和,两耳发热,冻伤的耳朵都治好了。后来人们学着“妖耳”的样子,包成食物,也叫“饺子”或“扁食”。医圣张仲景距今已有1800年了,但他的“祛寒娇耳汤”的故事一直在民间广为流传。

冬至吃饺子,是不忘“医圣”张仲景“祛寒娇耳汤”之恩。至今仍有“冬至不端饺子碗。冻掉耳朵没人管”的民谣。

现今人们讲究进补养生保健,在严冬季节里进补是多数人的选择。从中医养生方面讲,冬令进补也是在冬至前后;三九天开始。民间早就有“冬补三九”的说法。冬至是数九的开始,因此民间认为,在冬至前后进补为最佳。

冬至过后,各地气候进入一个最寒冷的阶段,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数九寒天”,我国民间有“冷在三九”的说法。

《九九歌》就是从冬至这天算起,以九天作一单元,连数九个九天,到九九八十一天,冬天就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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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卖火柴小女孩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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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我禁不住沉思起来。对于小女孩的悲惨生活,我深感同情,她拥有的只能是幻想,而我拥有的,一切都是现实。

圣诞节的晚上,小女孩又冷又饿,她擦然了第一根火柴,幻想自己座在一个暖烘烘的火炉面前……火柴灭了,温暖的感觉不见了,消灭了。而我,还从未尝过挨冻的滋味。

小女孩饿极了,此时,她多想吃点儿东西呀,可是哪儿有啊?只是幻想伴随她,她觉得有一只喷香的考鹅,背上还插着刀和叉,向她摇摇摆摆地走来,但是只要火柴一灭,她又回到了那种饥饿的现实中,而我,从没有被饥饿的感觉困扰过,没顿都是丰盛的!

她从没有快乐,只有痛苦。于是,就幻想那美丽的圣诞树来寄托她美好的愿望;而我,生长在甜水中,哪一个节目,不是家长陪在身边尽情地快乐呢!最后,小女孩在火柴强烈的光亮中,幻想见到了她疼爱自己的奶奶。她虽然有爸爸、妈妈,但他们却无法给她关怀,小女孩多么可怜啊!而我呢?全家对我的关怀是无限的!

想着想着,我仿佛看到了小女孩和她奶奶坐在暖和的屋子里,吃着可口的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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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武松打虎的读书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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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最大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运动和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

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活着》无疑是一部经典,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称之为一部“永恒作品”,并不是谬赞。我认为我们年轻人也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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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书山有路勤为径中学生读书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学生,全文共 1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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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鲁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我好久不能自拔,好像我只身一人流落到小岛上,书中情节困绕着我,_____着我,一个高大威猛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我也有过许多梦想,但我缺少的就是这种永不放弃、永不言败的精神和对生命的热爱。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风暴海啸,全船人除了鲁一人之外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流落孤岛后,他并没有怨天忧人,慌乱失措,这一点让我由衷的佩服。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木板、以及能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成了种田高手,他知道什么时候播种,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流落孤岛的鲁凭着对生命的珍爱和对生活的热爱,永不放弃,他有了生活的口粮。而现在的我,生活在通讯发达的信息时代,更应学会自救解救我的思想观念、升华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造船回乡,鲁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鲁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头脑丰富的人,他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_____,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永不放弃,救人救已,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我相信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重新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读完这本书,有这样一个问题总是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什么才是人生中最大的财富对!就是敢于同命运挑战。那怎样才能拥有这笔财富呢我认为,就应像鲁一样,抓住身边的一切事、物与机遇,还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实干加永不言败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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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书心得体会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1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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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按照计划读了高尔基的《童年·我的同学·在人间》、鲁迅的《呐喊》、谢婉莹的《冰心儿童文学全集》、刘洋的《绿野仙踪》、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卡洛尔的《爱丽斯漫游奇境记》等几本中外著名作家的作品。

这些书基本上都是我从各个书店中淘回来的。自己的积蓄不算太多,但又想买到自己喜欢的书籍,开始的时候,只能硬着头皮攒钱去买那些昂贵的书籍,后来便有了经验,从那些被人遗忘的书堆中找到许多好的书籍。其中有名著、有童话、有诗歌、有小说、有散文……无论中外,写的都是那么引人入胜,使我得到了许多课本上得不到的知识,也有了许多感想和心得,笔尖流露出一时的感受。

在我读过的这些书籍中,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的便是鲁迅的《呐喊》了。《呐喊》深刻地揭露了旧时封建社会的残忍,从中我也读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残忍景象。从《狂人日记》到《孔乙己》再到《啊q正传》,从《风波》到《故乡》再到《社戏》,没有一篇不是在用犀利的笔锋与封建社会的欺压百姓的人们手中的尖刀、火枪做斗争,他犀利的笔锋令国民党反动派闻风丧胆,无论是他的文章还是他的爱国之心,都是那么地令人肃然起敬。虽然我们现在已经进入了新社会,已经不仅仅满足于温饱甚至小康,但是老一辈的精神不能丢啊。

在我认为,读书是人生中最好的娱乐、消遣的方式,它不但能给予人无穷无尽的知识,而且可以给予人无限的乐趣并且培养人为人处事的的能力。

在人们孤独的时候,读书变成了最大的乐趣。这时它既是人们丰富知识的工具,也是消遣的娱乐品,当人们在这时看它时,会感到快乐、轻松;而在人们处理事务的时候,最能发挥由读书而获得的能力。从读书中获得的对自己有利的东西是无穷尽的,能力便是其中之一,多读一些好书,对自己是有利无害的,如果能够在实践的时候不是单纯的运用书本中的知识,而是在书中的知识的基础上不断的创新,结合自己的实际,灵活运用,才是读好书的最高境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爷爷的一句名言,也同样是对书籍赞美的一句名言。从这句话中便可以看出书在世界的地位是多么重要,它的价值有多么珍贵。正如高尔基爷爷所说的,一本一本的书,就像一个一个的阶梯,使人爬上高峰。但是爬上高峰的路是陡的,是险的,是要的努力才能爬上去的。读一些不同的书籍就像是在爬阶梯,对自己也是很有帮助的,但也要会选择书籍。一本好书就犹如是由钻石似的思想和那些珍珠似的字句堆砌而成的无价之宝,其中所蕴含着的知识与智慧是那样的珍贵,书籍真可谓是人类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啊!相反,如果我们去读那些几乎汇集了天下所有肮脏之物的不利于健康的书籍,那不是在掌握知识、寻找乐趣,而是在使自己堕落,会使自己变得庸俗、无知。

在一本书中,又使它会让你伤心、同情的落泪;有时它会让你开怀大笑;有时它会让你觉得自己身临其境;有时它会让你自己觉得离它根本就在两个世界。

我想,书籍是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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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妇人读书心得感想12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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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不仅是一个天才作家,还是一个慧心独具的服饰设计师,她用自己对服装的独到见解,改良了中国的旗袍,引领了时尚的潮流。她的艺术审美眼光非常超前,所以她极其注重她笔下人物的穿着打扮,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她笔下的人物形象的服装饰品非常契合人物的性格,甚至与故事的发展脉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通过那些服饰,可以看清一个人、看透一个故事,甚至明晰整部作品所蕴涵的深意。通过服饰,我们也能看清张爱玲心中的女性形象。

以《金锁记》中的曹七巧为例,来探寻一下张爱玲《金锁记》中的服饰与女人。将故事中的曹七巧与白流苏对比可知,她们都是一个以年轻的身体换取一个物质上可靠的将来。曹七巧嫁给了软骨病人,戴上了“金锁”,金钱对于她来说是让她安心生活的靠山,但更是将她身心禁锢,不得自由的枷锁,她本来年轻的、富于情感的心逐渐枯萎,变成了一片荒地,一口枯井,一个怎么填也填不满的沟壑。她“永远不能填满心里的饥荒”,那黄金枷锁不仅封锁了自己,还用那“沉重地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正如傅雷先生评价《金锁记》是所说的:“的作用,很少像在这件作品里那么重要。”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债。”其实这样的评价是再适合曹七巧不过的了。

文章中可以看出,《金锁记》是在时间上展现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是怎样变成一个害人害己的“疯子”的。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曹七巧三十年来的服饰变化看得很清楚。

曹七巧第一次出现在读者眼前时,是这样的的装扮:

“(曹七巧)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胸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绸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

曹七巧是一个很喜欢打扮且善于打扮自己的人,她看见家中女眷脸上“擦的猴子屁股似的”,“她猜是北边规矩”,觉得“乡气”。七巧衣衫上的“线香滚”也是当时时髦的滚边方法:在衣服的边缘窄窄地滚上一条边,取代了早年曾经大为流行的“大镶大滚”。服饰的颜色有银红、葱白、雪青、闪蓝如意,色彩的精心搭配既明朗又富于层次感,衣衫的主体颜色银红透红年轻女性的心底的温情来。曹七巧刚嫁到姜家几年,有了两个孩子,软骨病的丈夫使她对婚姻极端失望。然而,越是感情匮乏,就越是需要情感的温暖。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姜季泽,认为“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只要看见他,就总是“不由自主地”要接近他,但季泽“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对她若即若离,结果曹七巧对季泽的厌恶。此时的七巧是情感上的匮乏者,她的痛苦是想爱而不能爱,同时她又是的奴隶,她的内心空虚而焦急,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来填满。

十年后,守了寡的七巧终于迎来了她嫁到姜家后“一切幻想的集中点”——分家的日子,这一天,她的穿着是这样的:

“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然而她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抹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

她穿的和素净,白衣黑裙,孝服似的,但内心的焦急和兴奋并未被掩饰住,从那抹了胭脂似的脸上流露出来。这一时期,七巧对爱情的狂想转化为对金钱的渴望,服饰也从鲜明艳丽转变为肃穆森然。这一次,她以肃穆的装束出现在众人眼前,既要让别人从她的肃穆中感受到她的争取的力量,又要用这种肃穆来坚定自己的决心:一定要不遗余力地获取金钱。除了金钱之外,她真的变得一无所有了。亲情、爱情如潮水般退去,苍白坚硬的岩石露了出来,此后,她的心彻底变成了白色的荒漠,在自己冰冷的家中一分一秒地度过漫长的岁月。

长期的情感上的匮乏和压抑终于使七巧变成了一个古怪、乖戾、的“疯人”。小说中有两处用“疯人”二字来形容老年时期的七巧:“七巧有一个疯子的审慎与机智”。她出现在女儿的未婚夫童世舫眼前的装扮,尤其像个疯子:

“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锻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持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步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世舫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人——无缘无故的,他只是毛骨悚然。”

此时,七巧是自己家的主人,财富的拥有者和绝对控制者,但这个家庭的所有人都生活在一团黑暗之中,黑暗腐蚀着她日渐孤独的灵魂,也让她们的女儿都成了不健康的人。她的家是“一级一级没有光的所在”,一个阴郁的、黑暗的、没有光明、没有梦想、没有希望的地方。七巧的服饰变化正是她一生的写照:颜色上,由红到白道黑,色彩从鲜艳到灰暗;款式上,从年轻时的明朗、时尚,到老年时的肃穆森然,暗示着她的生命一点一点地变得枯萎、灰暗。

通过《金锁记》,我们可以看到张爱玲对人物服饰的细腻描绘。一个女人,服装是的掩饰亦是最显露的情绪,一部离不开女人的小说,同样也离不开服饰的渲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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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双城记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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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是一篇满贮诗意的散文。它以诗的笔调,描绘了我国南方春天特有的景色:绿草如茵,花木争荣,春风拂煦,细雨连绵,呈现一派生机和活力;在春境中的人,也精神抖擞,辛勤劳作,充满希望。《春》是一幅春光秀丽的画卷,

《春》是一曲赞美青春的颂歌。作品起始写道:“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两个“盼望着”的词语重叠,强化了人们对春天的期盼。“春天的脚步近了”,更把春天拟人化,似乎春天正在大踏步向我们走来。看:“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长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作者先从总的方面描绘春境,勾画出大地回春万物复苏的景象。接着,作者推出五个特写镜头,细致入微地描绘春天的动人景象。

第一个特写镜头是春草。

“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作者不仅写出了春草的嫩绿、绵软,而且还摄下了它对人的诱惑力:人们在草地上“坐着,躺着,打两个滚,踢几脚球,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这里的绿茵,已不是单纯的自然景物,而成了人们生活的亲爱的伴侣。景物变成了情物。

第二个特写镜头是花木争荣。

“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不仅果树之花争相斗妍,而且野花遍地,万紫千红。众花还以其特有的色香,吸引无数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蝴蝶翩翩起舞。这些描写,活现出春意盎然的气氛。作者不以再现自然花色为满足,还特意驰骋想象的翅膀写道:果树之花“带着甜味,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想象不仅拓宽了描写的视野,更从未来角度渲染了春花的可爱。

第三个特写镜头是春风。

相比春花来说,春风是不容易描写的。朱自清写春风,主要抓住了两点,春风的柔和和它具有传声送味的作用。作者先用南宋志南和尚的“吹面不寒杨柳风”的诗句,来状写春风的温暖,柔和;他犹恐读者不易领会,马上来了一句人人能领会的摹写:“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湿润的空气里酝酿”。作者从传味角度写春风,不仅强化了春的氛围,也将此段与上两段关于草、花的描写自然地连接起来。春风还把春鸟的歌唱、牧童的笛音,送入人的耳膜,“与轻风流水应和着”。作者从多方位描写春风,把这个本来不易表现的事物也写得栩栩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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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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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黑的夜,灯火阑珊之时,田野里墙角里蟋蟀却唱的正欢。或者是圆圆的月亮挂在树梢,做一个俏皮而充满诗意的灯笼,星星闪着亮眼,天地间如笼轻纱,风儿轻轻摇着柳梢儿的梦,摇啊摇的,一切仿佛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静静的夜,真好。

静静的夜,我喜欢。不用清茶,我不会品茗,只是静静地捧着那么一本好书,整个身心全部融入了文章的意境之中了。读至妙处,如清溪奔流于心底,打着旋儿,撒着欢儿,把自己的灵魂在不自觉中送向了遥不可及的远方。严格的讲,我当算是个性急的人,特别表现于看书之时,眼珠儿不想眨一眨,恨不能一目十行,一本厚厚的好书硬生生让我生吞活剥到极致,书不读完则无法入睡,辗转反侧的结果必是开灯继续,实实的沾了点神经的边。喜欢看书应该不算是一件坏事,但当我真的读起书来,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了,愣是一个啥也听不见了。看书就看书吧,我却有一个可谓雷打不动的坏习惯,睡前必须看书,时间不可太短,而且还要躺在床上看,否则还是别想睡觉,两个字“难受”!以至于儿子小时候每晚都躺在我的臂弯里满书里找认识的字,晚上躺下必看书竟也成了儿子的习惯。

喜欢看书自然喜欢逛书店。走到书店门口一付魂儿自个就先进去了,双腿也就不由自主机械地跟着。满眼的书,真是美不胜收。又怎奈钱包空瘪,也只能饱个眼福,倘若狠下心来买上几本沉甸甸的捧在手里,心里惬意的倒像自己抱了一块玉石之类的宝物回去,简直傻的可以。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而我的一堆书却读成了旧书,人说过日子过日子,书却成了我过日子的命根子。真可谓可一日无饭而不可一日无书。枕头边堆着那么几本好书,做梦都做的踏实。读一本好书犹如品茶,一点点把它渗入到每一个细胞组织,一遍有一遍的味道,一遍有一遍的意境,存进大脑里就像存进了电脑硬盘,可随身携带又不会因潮湿而发霉。我的每一本书都读来读去的总也不厌其烦,每一遍都会读出一种新意,令自己欣喜不已。我爱读散文,读鲁迅触摸到笔锋的犀利辛辣,朱自清和冰心的抒情又往往动人肺腑;读过沈从文、读过施蜇存,读过贾平凹……风格独特,各有千秋。每每读来,我往往自问:你会写什么?虽然读读写写终究没有写出一篇象样的文字来,但从读读写写中我不也淘得了许多乐趣和做人得道理来吗。

我爱读书,可我绝不会去读言情类的书。我总是驳他们而无法认同,爱便爱死,不爱则弃之如烂履,一群不食人间烟火的少男少女,悲则悲死,喜则狂喜,整个从南极到北极,恕我不能接受。再则我从不读武侠小说,人人皆可以飞檐走壁,掌可以闪电雷鸣,不读也罢。

爱读书就读吧。不知道我不读书会是什么样子,虽不至于闷死,但也会寂寞到无法形容的地步。我为书忧,亦为书狂,书今生与我做伴,可为几多欢喜几多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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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书心得体会1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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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就看到过穆斯林的葬礼这个名字,只是我没有宗教信仰,我一直以为它是关于宗教信仰的东西,所以我一直都没有翻过。

后来,有一次,实在无聊了,然后问同桌有什么课外书可以看,同桌就给我了这本书,说挺好的。于是,我就半信半疑的打开了书。初开始,确实跟我料想的差不多,平平淡淡,跟宗教相关的比较多一点。但是后来,我读到了关于新月的章节,被新月的纯真无邪和活力所打动了。随着情节的继续发展,我的心已经完全被牵动了。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孩啊?即使知道得病了,依然如此坚强,依然不忘投身于自己所热衷的事业。那懵懵懂懂的爱情,深深地刻进了骨子里,使我这个无知的少年也开始幻想爱情的美好。

虽然最后是一个很凄美的结局,新月依然没有抗胜病魔,但是她已经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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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百年孤独读书心得感想9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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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一个很孤独的名字。

全书讲的是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生长在拉丁美洲的一部兴衰史。与书名相合,从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拉美是孤独的。在这片印第安人世代繁衍生息的纯洁土地上,却被殖民热潮带来的欧洲人复制“成功”的经历,被硬生生地拖入了永不前进、徘徊停滞的怪圈。

而这就一如马孔多小镇的故事。

从何塞·布恩迪亚夫妇因为斗鸡的出走开始,马孔多小镇的上升期开始了。吉普赛人在这段时间频频来访,为马孔多带来了知识和宗教。何塞和奥雷里亚诺在接触新鲜的金属冶炼、天文观测知识时,都把这些铭刻进了一生的岁月里。在上校最后的日子里,不断溶化又熔铸的小金鱼成了他的依靠。

一切都显得如此美妙,像是蛋糕上的樱桃。对更多知识的渴望促使何塞向外面的世界投入更多的幻想,“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就在他开辟大路的路程上,家人都认为他疯了,把他吊在大树上。而那吉普赛先知留下的羊皮卷则隐隐提示着未来将要发生的事。

当马孔多小镇上的人们逐渐增多,房屋逐渐高筑,长子阿尔卡蒂奥从海上归来时,吉普赛人因为超过人类知识的极限而被上帝抹去,不再造访。马孔多进入了下降期。这时开始,由于原来维系家族和睦理解的祖母乌尔苏拉的神志不清,家族陷入了一片混乱。丽贝卡的搬出、奥雷里亚诺第二的放荡与夫妻不睦、欧洲人以香蕉园为借口的全面入侵、上校的参战及十七个被杀绝的儿子……马孔多和布恩迪亚家族全然没有之前的进取之意,变得孤独、自闭。家族里的每一个人,都显得痛苦而沉郁、不善表达。

他们并不是恶劣,而是丧失了信心。那截暴风洪水时灾难性的列车后,四年十一月零二天的大雨,还有马尔克斯上校一句孤独沧桑的话语——奥雷里亚诺,马孔多在下雨。

自这四年开始,一切都乱了。直到长着猪尾巴的第七代被蚂蚁吞噬,布恩迪亚家族才衰败地终结。“马孔多这个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上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最引人深思的,显然是洗尽万遍都不肯消褪的孤独。

对于这样的孤独,我曾经有一种出于个人的理解。何塞是家族的第一代,他的出走创造了马孔多。而他却有不可抑制的封闭与自大。上校和阿尔卡蒂奥第二同样是这样的人。乌尔苏拉是典型的保守主义者,对变化不顾时好时坏,不是一概消灭就是迫于形势被动接受。别的人的内心深处总藏着莫大的恐惧,恐惧去与他人相爱。缘何孤独?我想是缺乏爱与被爱的力量。

然而对人物再次观察,两个蕾梅黛丝总是给予我震撼。第一个梅梅(上校妻子)并不缺乏这力量,相反,上帝赐予了她过分多的爱。而她却芳年早逝。第二个梅梅(美人儿蕾梅黛丝)根本不了解什么是爱人,在白衣包裹中羽化成仙了。她们与这笼罩在所有人心上的孤独毫无瓜葛,却都离去的如此早。从某种意义上,这两个人注定不属于这家族。

在经过对作者的演讲、拉美历史的了解之后,我产生了第二种理解。作者说:“拉丁美洲既不渴望,也没有任何理由去做一个随波逐流的小卒。”拉丁美洲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饱受折磨。书中的描写是真实的,五次战争和十七次军事政变是确实存在的。作者写此书的目的是鼓励拉美人民转变自己保守、封闭、盲目的思维方式,告别“孤独”,学会爱,团结起来。他渴望一个乌托邦,“一个崭新的无边界的乌托邦将会诞生。在那里,没有人可以决定别人怎么去死;爱情将成为现实,幸福将成为可能”。

但这鼓励不单单指向拉美人民,我们都应该拥有克服孤独、争取爱、给予爱的勇气。

上校在战役结束的疲惫中叹:“我们打了这么多年仗,一切只不过是为了别把我们的房子涂成蓝色。”而我们工作学习的目的,也是为了留住彼时没有孤独、只有满满的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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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700字读书心得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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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常说,我的童年比她幸福。她小时候只知道《皇帝的新装》《渔夫和金鱼的故事》……可刚满11岁的我,书橱已经摆得满满的了:有成套的国际大奖小说,经典的儿童文学名着,有趣的野生动物故事……

我觉得读书就像走楼梯。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诺贝尔奖获得者和儿童的对话》这本书,和我平常的书不大一样,有许多地方读起来觉得挺拗口。我读了没几页就不想看了。这时,妈妈对我说:“读书可不能当逃兵啊!坚持一下,读下去,你会尝出滋味来的。”听了妈妈的话,我只好硬着头皮往下看。平常看书,我一小时能看几十页,可这天用了一个小时,才看了十几页。就这样熬过了头几天。隔了大概一个星期,我开始感觉轻松一点了。后来,读着读着,我又发现了—书中有不少精彩的句子。虽然我还不太明白它们的含义,但朦胧的觉得这些话说得很对,很有道理。我忍不住拿起笔,这里划划,哪里抄抄,做起了笔记。两个月过去了,我总算把这根“骨头”啃完了。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突然长大了,好像登山的时候跃上了一级更高的台阶,看见了无限的美丽风景。

我想,这就是读书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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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管理类读书心得感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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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阅读了劳伦斯·巴顿的危机管理一书。书中将危机定义为任何会严重伤害组织人员、声誉或财务状况的事件。作者认为大部分危机可定义为四个基本问题:你知道什么、何时知道、采取何种措施、如何确保此危机不再发生。

书的前四章介绍了与公司员工有关的危机,如问题员工、职场暴力、员工过失等等。针对这些问题,作者提出一整套威胁与暴力响应模式(详见P50)、严格的员工背景调查和有效的裁员会议(详见P63)。

第六章至第十章,作者列举了可能发生的危机事件,如流行疾病、恶劣天气、工业与环境灾难、恐怖主义、暗中破坏。

第十一章作者介绍了企业在危机发生时沟通方案的准备。企业必须把握事件发生后的黄金八小时进行积极沟通,详细的沟通计划参见P163。

第十二章介绍了从外部聘请危机顾问的注意事项。

第十三章和第十四章分别介绍了危机处理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案例。

第十五章至第十八章为企业提供了一套可行的危机处理方案。

第十五章以问卷形式对企业的危机管理现状进行评估,建议结合第五章的危机预防目标制订出公司的危机管理目标。

第十六章的两阶段危机应对训练,提醒你在危机发生后的一个小时内该做什么(详见P185)。

第十七章的危机应对计划,提供企业在危机发生8小时之内和之后的应做事项。(详见p186)。

第十八章则告诉企业从事件反应阶段至持续运营阶段的应做事项。

该书是我阅读危机管理的第一本启蒙书。读完此书后,对危机管理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但我觉得此书对企业的实用性不强。虽然提供了很多具体的解决方案和工具,但企业若想依照此书建立一个完整的危机管理框架,仍存在一定的困难。另外,也许是由于我不太习惯译后的作品,书中文字读来有些晦涩,若能更加贴合国内读者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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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偷影子的人读书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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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萧红创作的名叫《呼兰河传》的书。

作者带着我们走进来旧时代的呼兰河,看到了旧社会时那里发生的事情,知道了旧时代的不足,领略到了我们现在生活的美满和幸福。

在萧红的笔下,她从小就没有母亲和父亲的疼爱,祖母对她更是不好。只有在花园里和祖父相处时,才能让她感到快乐,在她眼里,祖父是最爱她的。

相对来说,团圆媳妇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当团圆媳妇还是一个小孩子时,就被卖到呼兰河的名气较好的胡家去当童养媳了。她在十二岁的时候来到胡家,可胡家没有一个人把她当人看,把她当成下人,天天让她拉车,干各种各样的重活。看到这儿,我不禁心头一颤:团圆媳妇才十二岁,她怎么禁得起干这样的重活呢?她这些天是怎么熬过来的呀?不但这样,只要团圆媳妇有一丁点做的不好,胡家人就用尽办法去折磨她。最后,让正是花好年华的团圆媳妇就这样香消玉殒了。看到这,我的心真的好痛:胡家人怎么忍心这样做呢,人家也是父母养大的,为什么胡家人的心那么歹毒呢?

是啊,萧红虽然有祖父的疼爱,但是她缺少了两个最亲最亲的人的关心和爱护,她怎么能有真正的幸福呢。团圆媳妇的年龄,是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应该上学读书,可是她因为种.种原因被卖到了老胡家,受尽了折磨,过上了家畜都不如的日子,导致小小年纪就香消玉殒了。和她们比起来,我们有什么资格说我们现在不幸福呢。

在生活中,像萧红和团圆媳妇这样有着悲惨命运的人也有不少。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有一个五岁的女孩,父母离异了,父亲带着她,又找了一个继母,可是继母对女孩一点也不好。有一次,父亲去上班了,只有继母和女孩在家。过了一会儿,继母让女孩去帮自己倒一杯水,女孩就去倒了一杯来。女孩拿过来给继母喝,继母喝了一口,觉得烫,就把一壶刚刚烧开的水浇到了女孩的手上,并找来了扫把和晾衣架,往小女孩身上狠狠地抽着。继母一点也不手软,一刻也不停地抽着。小女孩被抽着当场休克了。等父亲回来,把女孩送到医院,经过手术,医生说全身都伤痕累累,有七处骨头被打断了。

从古到今,像她们那样的人也有许多。和她们相比,我们是幸福的,同时也是快乐的,我们的父母、外公外婆、爷爷奶奶都把我们当成手心里的宝贝,深深地给我们传递着爱。小时候,还动不动就和家里人“翻脸”,现在想想,真是不知好歹。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真的很幸福,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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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草房子读书心得体会_读草房子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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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首歌,永远在我们耳畔回响;有一种情,永远在我们心头荡漾,这就是爱。爱是人类最美好的语言。我细细地品读着曹文轩叔叔写的《草房子》,被那浓浓的爱包围着,感动着。一幕幕动人的情景在我脑海里不时地浮现:秦大奶奶热爱土地,但为了油麻地小学有一批最好的课桌,能更好地发展,她最终放弃了那片土地。渐渐地,秦大奶奶爱上了那群可爱、活泼的孩子。有一次,乔乔不幸落水了,她不顾自己虚弱的身体,毫不犹豫地跳下河去救人,结果自己病倒了,一躺就是半个多月。

最后,秦大奶奶为了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永远地离开了大家。是什么让她放弃了自己的土地?是什么让她两次奋不顾身地跳入河中?这难道不是因为秦大奶奶爱着孩子吗?桑桑不幸得了重病,他的父亲不辞辛劳地带他去远方看病。为了孩子,他急白了头发;为了孩子,他在短暂的时间里,踏破了鞋子。父亲的爱创造了奇迹,桑桑又能健康地去上学了。我沉思着,心潮澎湃。我不由得想到了那震撼世界的七日。大灾面前,质朴的人们心中有着爱,毅然地选择了舍己为人。被压在楼房下的姜辉,虽然自己动弹不得,却拼尽全力唱歌安慰同样被压着的母女俩;医生周北川,虽然自己的亲人遇难了,仍竭尽全力去救治灾区的病人;解放军用自己的行动告诉每一个人:他们是人民忠诚的守护神。13亿人民的爱,犹如繁星满天,明晃晃照亮汶川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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