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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出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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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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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堂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订本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 原料采购及索证制度: 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购物要供方提有关食品书面证明材料,不采购以下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 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一)厨房必须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二)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三)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四)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一)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二)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专用柜内备用。

(三)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四、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厅每天必须彻底打扫三次确保地面无垃圾积水。

(二)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三)学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须人人都有餐具)

五、卫生检查制度

(一)管理人中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三)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证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一) 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 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七、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一)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应在第一时间向医疗保健或卫生防疫机构上报,并向中心学校报告(上报时间不得拖延两个小时)。

(二)应立即组织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

(三)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与处理结果和工作的改进意见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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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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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保证食品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食品经营店负责人 :全面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并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教育;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管理,查验并检查食品的安全性。

第二条 食品经营人员不能有《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所规定的消化道传染病和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第三条 进货时向供货人索取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查验其是否合法、有效。同时索取进货单据,并保存进货单据至少2年。

第四条 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进货的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对批发的食品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如实记录所销售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进销货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第五条 经常检查食品是否污染、变质、是否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

第六条 购进食品时:

(一)不从无主体资质的供货单位或个人进货;

(二)不购进食品质量资质证明不齐全的食品;

(三)不购进质量不合格食品和有问题的食品;

(四)不购进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无合格证食品、劣质食品、冒牌食品等不合格食品,

(五)不购进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并承诺不销售上述食品。

第七条 保持店铺内外清洁、卫生。不与非食品混放,防止污染。

第八条 发现不合格食品时,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做好登记,并通知相关供货人和消费者。

第九条 所销售的食品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对涉嫌食品下架、登记,通知供货人,并主动配合职能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经营者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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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评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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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设工程安全评价(以下简称安全评价),是指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结论。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具体的安全评价工作由工程技术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简称安监机构)进行。

第四条、 工程开工前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同期提供下列资料,由安监机构审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要求;

(三)施工组织设计;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五)安全教育制度;

(六)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措施,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专项技术方案和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并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签名和加盖公章后才能使用。

第六条、安全评价按下列五个阶段进行;

(一) 施工准备评价。在施工现场准备完毕后,对场地平面布局、临时用电、给排水、办公和生活设施进行评价。

(二) 达标评价。该阶段的评价应在工程施工至一定进度时进行。

(三) 结构施工评价。分项工程完工后作一次评价;主体工程应每3个月评价一次,直至完工验收。

(四) 装饰施工评价。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装饰施工安全评价。

(五) 竣工评价。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进行一次工程竣工评价。

第七条、每次安全评价前,组织班组、作业队、项目部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检查,如实填写记录、检查情况,对需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由技术、安全部门按《标准》规定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的”内容填写自评意见。

第八条、安全评价检查组由3名以上人员组成,其中电气和机械专业的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依据《标准》对现场进行各项检查评分,作出评价意见和评定等级。检查组综合五个阶段的评价意见、安全事故记录,并作出总体评价结论意见,报安监机构负责人核定等级和签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第九条、按规定工程施工每一阶段的各次安全评价,根据《标准》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文明施工单项检查80分及其以上为优良,80分以下、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竣工评价结论按历次评价评分的平均值评定等级,施工阶段发生1起重大安全事故或安全评价及文明施工单项检查累计2次不合格的,竣工等级降低一级;施工阶段发生2起重大安全事故或安全评价及文明施工单项检查累计3次不合格的,竣工等级评价为不合格。

第十条、对于各次安全评价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工程技术和安全环保主管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评比活动,定期组织对本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和安全评价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对不落实安全评价制度或部按规则作业的班组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不履行管理职责,弄虚作假,或不落实安全评价制度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与警告、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人员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提供虚假安全评价意见的,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警告、经过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责令停工或安监机构责令整改的项目,未经许可擅自开工或不按要求整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班组或个人,给予相应的出发和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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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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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网络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为科学、有效地管理中心机房,保证网络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和使用,结合本局网络结构和运行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机房日常管理

1、管理目标是保证中心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具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环境。

2、机房日常管理指定专人负责。

3、机房钥匙要严格保管,不得随意转借,一旦丢失要及时报告并积极寻找,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

4、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更不得动用机房设备、物品和资料,若因工作需要,相关人员需要进入机房操作必须经过批准方可在管理人员的指导或协同下进行。

5、机房应保持清洁、卫生,温度、湿度适可,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无关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危险品进入机房。

6、消防物品要放在制定位置,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机房工作人员要掌握防火技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正常。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切断电源、报警、使用灭火设备等正确方式予以处理。

7、硬件设备要注意维护和保养,做到设备卡相符、设备使用状态记录完整。

8、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对本地局域网、广域网的运行情况建立档案。未发生故障或故障隐患时,网管人员不可对中继、光纤、网线及各种设备进行任何调试,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要做好详细记录。

9、网管人员应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严格保密服务器的各种帐号,监控网络上的数据流,从中检测出攻击的行为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10、网管人员要对数据流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除尘滤布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网管人员应在数据库的系统认证、系统授权、系统完整性、补丁和修正程序方面实施修改。

二、设备管理

1、网管人员对各种网络设备的使用须按操作程序或使用说明书进行。

2、经常对硬件设备进行检查、测试和修理,确保其运行完好。

3、所有贵重设备均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不得外借或由非专业人员单独操作。

4、中心机房的所有设备未经许可一律不得挪用和外借,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期间如有损坏由借用单位或使用人员负责赔偿。

5、硬件设备发生损坏、丢失等事故,应及时上报,填写报告单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中心机房及其附属设备的管理(登记)与维修由网管人员负责。设备管理人员每半年要核准一次设备登记情况。

7、中心机房主机(系统服务器)、网络服务器及其外围设备由网管人员每周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和维护,尤其是设备供电、运行状态是否正常等要时常检查和维护。

三、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管理

1、软件要定期进行系统维护与备份,备份至少保持一式两套,并存放在温度湿度适宜的磁介质库存中。

2、应用软件、应用数据应根据运行频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备份工作,备份软件和数据应存放在磁介质库存中。

3、应用软件的源程序除了在磁介质上备份以外,网管员应自己进行备份,以防应用程序发生意外,难以恢复。

4、为了便于对系统软件进行应用和管理,机房中须备有与系统软件有关的使用手册和各种指南等资料,以便维护人员查阅。其资料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拿出机房。 四、计算机病毒防范管理

1、网管人员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特别是服务器),发现病毒应立即处理。

2、压滤机滤布厂家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

3、未经领导许可,网管人员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新软件,若确实需要安装,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

4、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五、数据保密及数据备份

1、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使用人员和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

2、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3、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业务数据。

4、网管人员制作数据的备份要异地存放,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备份数据不得随意更改。

5、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要求集中和异地保存,保存期限至少2年。

6、备份的数据由网管人员负责保管,备份的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

7、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备。

六、安全检查管理

1、中心机房安全是关系到行业安全的一件大事,是保证各个业务系统正常工作的前提条件,因此必须坚持定期安全检查。

2、中心机房自检每年进行一次,且须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进行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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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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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掌握单位各项制度、熟悉制度的内容,服从单位保卫部门的领导,完成交界的任务。

2、严格执行门卫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及时发现问题妥善迅速处理,并向综合部门汇报。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对当班未了事宜应详细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4、在岗执行勤务时,要着装整洁,待人文明礼貌,处理问题时,要以法规和制度以理服人。

5、在岗执勤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宜,特殊情况必须离岗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6、执行任务期间不准饮酒,看书刊杂志、睡觉、洗澡、闲谈,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7、当班人员要对出入单位内的各种车辆进行检查,出入单位车辆内的物品进行清点,出入车辆所载的物品应与出门证相符,无出门证或与出门证不符的不准出单位。

8、外单位来本单位联系业务人员,职工家属和来访人员及车辆进单位时应遵守单位车辆管理规定,人员及车辆出入需登记换证。

9、对违反上述规章制度的人员,适情节轻重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者自负。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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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办公室用电管理制度_办公室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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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特制定了我校办公室办公室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希望各位老师切实增强安全用电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1、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

2、灯具、电扇、空调、烧水壶等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火灾。

3、严禁私自改动室内线路,绝不在办公室私拉电线。

4、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热杯、热得快、等用电设备。

5、为了延长计算机的使用寿命,教师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计算机并关闭电源开关。

6、为了减少使用电器时的危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源,同时不要在电线上或插座旁堆放物品,尤其是易燃物和水壶水盆等。

7、室内各电器设施若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校总务处,严禁自行处置。

8、办公室由所在负责人指派专人负责用电管理。(如下班、放学后、节假日关闭电源等)。

由于空调用电量较大,使用频繁,另单独规定空调的使用制度。

南昌二中昌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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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宾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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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部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2、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①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和厂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加强安全管理

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③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尘毒危险,并及时报告和整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④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安全生产工作或成绩显著的。

3、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遵守纪律,保证安全生产。

②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③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违章作业。

4、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5、发生重大事故或伤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最高30%处罚(最高不超过30%)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6、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满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或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最高30%的处罚,对事故责任者视情况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事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7、各级部门领导、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在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①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违章作业的。

④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⑤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⑥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⑦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自离岗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⑧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⑨不服从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⑩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对以上行为造成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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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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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全国人大会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单位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各单位仓库贮存着大量产品,是防火重点单位,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第四条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 各单位仓库都要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和文件,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定期检查防火安全实施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对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二、保管员职责:

1、负责本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4、每日检查库房安全措施,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纸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5、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第六条 各单位仓库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

第七条 库区若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八条 产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对外来物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第九条 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条 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公分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一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60瓦以上的灯泡、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 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分闸,开关箱应设在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 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米,垛与墙之间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储存物品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距离不小于0.3米,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

第十四条 氧气、液化气、乙炔等易燃和易爆物品,不准露天存放,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

第十五条 不准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有防止溅出火花的安全装置,不准在库区内存放汽油、柴油。

第十六条 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纸、杂物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 各种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严禁挪用。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 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部门每月、仓库负责人每周、保管员每日检查一次。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 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条 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奋力抢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二十一条 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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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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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设置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建立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4、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

二、学校食堂、饮食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一)必须具备的条件:

1、食品加工人员必备的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健康证,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2、操作间必备的卫生条件: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3、食品采购、贮存必备的卫生条件: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厨房有冰箱数台。库房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符合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及添加剂符合卫生要求,定型包装食品有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无超过保存期或腐败变质食物。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器具、用具,要分开使用,定位保洁。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饮具消毒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放餐具符合卫生要求。

(二)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夜隔餐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须要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购买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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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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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职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我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我校安全职责制。

一、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职责制和事故职责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3.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潜力;

5.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职责追究等。

二、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2.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职责人,主管副校长是安全直接职责人。各处室负责人、年级主任为该部门安全、年级安全工作第一职责人。各班主任为该班安全工作第一职责人。

3.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定期组织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的宣传教育与收缴活动,确保安全。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4.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和各种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前后,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电梯、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5.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职责制,对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6.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理解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7.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群众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群众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8.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10.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状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保密。

11.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加强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12.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务必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严禁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职责事故。

13.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职责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状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职责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三、日常安全管理

1.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用心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组织学生参加的群众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贴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理解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务必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带给安全保障。

2.组织学生参加大型群众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3.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忙措施。

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务必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4.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值班行政和值班教师要值班、巡查。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6.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7.教职工应当贴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8.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9.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四、安全教育

1.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资料,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潜力。

2.学校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忙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3.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加强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加强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能够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潜力。

根据当地实际状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5.根据当地实际状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透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7.学校配合学生监护人,透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督促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五、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1.要用心主动配合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依法维护好学校周边秩序。

2.配合建设、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3.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在治安状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配合公安、建设、交通部门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5.配合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6.配合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7.配合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内含、凶杀暴力等资料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8.配合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六、安全事故处理

1.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2.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3.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上报程序、要求,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

七、奖励与职责

1.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视状况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2.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职责人的行政以至法律职责: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带给虚假状况的;

(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3.本职责书下达至各部门、级组、科组、班级签订学校安全职责书。

4.各部门、级组、科组、班级负责人是本职责书的第一职责人。本职责书的要求不因职责人的更换而改变。职责人如有改变,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5.本职责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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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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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集团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公司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的种类以及在采购、储存、使用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种危化品的管理。

第二章 定义和范围

第四条 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第五条 危化品具有以下特征:

1. 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

2. 在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和回收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

3. 需要特别防护。

第六条 公司主要的危化品种类详见公司《危险化学品目录》(见附件)

第三章 危化品的采购管理

第七条 危化品的采购由使用单位提出需求计划,按照太煤化供字(20xx)96号《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关于下发物资采购范围的通知》要求,集中采购部分由供销分公司统一实施采购,自行采购部分严格按照供销分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自行实施采购。

第八条 危化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危化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 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

第十条 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化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不得超过临时存放点的核定数量。危化品的存放数量由使用单位供应部门负责核定,严禁超量存放。

第十一条 各单位需建立危化品管理制度和管理档案,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对危化品的供应商、检验、入库、存放、使用的全过程管理,同时认真做好危化品的检验和交付记录。

第四章 危化品的存放管理

第十二条 各单位修建危化品场所,必须将设计方案及相关资料(平、剖、立、水、电、气、施工等图)报消防部门审查,经审核确认后方可施工。

第十三条 危化品存放点建筑耐火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防火间距应符合安全性评价要求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十四条 危化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化品不得同存一库。

第十五条 危化品存放点应张贴危化品MSDS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标明存放物品的名称、危险性质、灭火方法和最大允许存放量等信息。

第十六条 危化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志,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账物必须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第十七条 危化品存放点应根据其种类、性质、数量等设置相应的通风、控温、控湿、泄压、防火、防爆、防晒、防静电等消防安全设施,并定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 危化品库管人员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机构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章 危化品的运输管理

第十九条 在厂区内运输危化品时,应仔细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防止运输过程中危化品出现撒漏,污染环境或引发安全事故。

第二十条 运输危化品的各种车辆、设备和工具应当安全可靠,防止运输过程中因机械故障导致危化品出现剧烈碰撞、摩擦或倾倒。在运输危化品过程中尽量选择平整的路面,控制速度,远离人群。一旦发生事故,要扩大隔离范围,并立即向安全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 对不同化学性质,混合后将发生化学变化,形成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分别运输、贮存,严禁混合运输、贮存。

第二十二条 对遇热、受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化品,在运输、贮存时应当按照性质和国家安全标准规范,采取隔热、防潮等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 严禁无关人员搭乘装有危化品的运输工具。 第二十四条 危化品运输工具,必须按国家安全标准规范设置标志和配备灭火器材。

第六章 危化品的使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 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体清洗物品时,应在具备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间内进行。生产现场临时清洗场地,应采取可靠地安全措施,废油用有色金属盛装,统一回收存放并加盖封闭,严禁倒入地下沟道和乱存乱放。

第二十六条 喷漆场所、调漆间的漆料、稀释剂不得超过当班的生产用量,暂存间的喷料、稀释剂周转储量不得超过一周的

生产用量。调漆间应定专人管理,并在通风良好的配漆室内进行。

第二十七条 危化品的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需求计划,说明危化品的存放时间、地点、用量,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领取。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剧毒品,必须随用随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库房。

第二十九条 使用危化品的场所,应根据化学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隔离等安全设施。

第三十条 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第三十一条 操作者工作前必须穿戴好专用的防护用品。

第七章 报废处理

第三十二条 危化品及其用户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危化品及其包装物。

第三十三条 废弃且能够回收的危化品及其包装物由采购部门负责回收处理。凡不能回收处理的危化品及包装物由使用单位报材料科、公司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材料科联系具有销毁资质的企业进行销毁,严禁随一般生活垃圾运出。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0xx年四月

附件:危险化学品目录

1.汽油、柴油

2.煤油

3.润滑油

4.化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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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烹调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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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建筑施工企业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建筑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__]478号)规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取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井巷)工程为2.0%;

(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

第六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规费中单列,并按照规费的计算规定计取。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业、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照工程类别测定并公布安全生产费率,但不得低于本规定第五条的提取标准。

第七条 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主管部门测定的相应费率,确定安全生产费用。

第八条 依法进行工程招标投标的建设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单列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方未按本规定单独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投标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和主管部门测定的安全生产费率单独报价,不得删减。

招标方对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生产增加项目清单。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生产增加项目单独报价。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

第九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十条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预付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7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或报批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交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和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障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

第十二条 施工企业在工程量或施工进度完成50%时,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__)填报《其余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申请表》,并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监理企业。监理企业应当在3日内审核工程进度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监理企业审核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经审核符合要求或整改合格的,总监方可签署《其余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证书》,并提请建设单位及时支付。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收到监理企业《其余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证书》后,5日内支付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凭证报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变更,应当按施工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工程变更价款,按照主管部门测定的相应费率确定安全生产费用增加费,作为与其余安全生产费用同期支付的依据。办理竣工结算时,建设单位应当以工程竣工结算价为依据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五条 进行竣工验收或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凭证。

第十六条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由分包单位实施的安全措施及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七条 工程监理企业发现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及时提请建设单位支付。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__]478号)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和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核算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第二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委托的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据现行的标准规范定期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对于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应当督促该项目立即整改。

第二十二条 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负总责,分包单位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负责。总承包单位或其委托的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定期检查评价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第二十三条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对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情况进行监理。

工程监理企业发现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权要求其改正,施工企业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依法责令其暂停施工。

第五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单列情况、投标报价按本规定确定安全生产费用情况。

第二十六条 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或审批开工报告时,应当审查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及其余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计划。建设单位未提交的,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

第二十七条 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建设单位办理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备案手续、进行竣工验收或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验证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凭证。

第二十八条 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改善和安全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不按规定计取、支付以及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未按本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单列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提供虚假的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申请施工许可或报批开工报告的,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施工许可或报批开工报告。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提供虚假的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取得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的,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撤销许可,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单位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施工许可或报批开工报告。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撤回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备案手续、在竣工验收或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未提交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凭证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未按本规定明确安全生产费用有关内容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十八条 施工企业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 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费用提而不用导致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条 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一条 监理企业未按本规定及时签署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证书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监理企业有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行为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 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未提交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及支付计划的建设单位核发施工许可证或审批开工报告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行业、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由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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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客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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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的需求不断进步,企业传统的手工生产模式和管理模式迈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信息化时代。随着信息化程度的日益推进,企业信息的脆弱性也日益暴露。如何规范日趋复杂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如何进行信息风险评估保护企业的信息资产不受侵害,已成为当前行业实现信息化运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前言:企业的信息及其安全隐患。

在我公司,我部门对信息安全做出整体规划:通过从外到内、从广义到狭义、从总体到细化、从战术到战略,从公司的整体到局部的各个部门相结合一一剖析,并针对信息安全提出解决方案。涉及到企业安全的信息包括以下方面:

A. 技术图纸。主要存在于技术部、项目部、质管部。

.B. 商务信息。主要存在于采购部、客服部。

C. 财务信息。主要存在于财务部。

D 服务器信息。主要存在于信管部。

E 密码信息。存在于各部门所有员工。

针对以上涉及到安全的信息,在企业中存在如下风险:

1 来自企业外的风险

①病毒和木马风险。互联网上到处流窜着不同类型的病毒和木马,有些病毒在感染企业用户电脑后,会篡改电脑系统文件,使系统文件损坏,导致用户电脑最终彻底崩溃,严重影响员工的工作效率;有些木马在用户访问网络的时候,不小心被植入电脑中,轻则丢失工作文件,重则泄露机密信息。

②不法分子等黑客风险。计算机网络的飞速发展也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行窃、行骗等,他们利用所学的计算机编程语言编译有特定功能的木马插件,经过层层加壳封装技术,用扫描工具找到互联网上某电脑存在的漏洞,绕过杀毒软件的追击和防火墙的阻挠,从漏洞进入电脑,然后在电脑中潜伏,依照不法分子设置的特定时间运行,开启远程终端等常用访问端口,那么这台就能被不法分子为所欲为而不被用户发觉,尤其是技术部、项目部和财务部电脑若被黑客植入后门,留下监视类木马查件,将有可能造成技术图纸被拷贝泄露、财务网银密码被窃取。还有些黑客纯粹为显示自己的能力以攻击为乐,他们在用以上方法在网络上绑架了成千上万的电脑,让这些电脑成为自己傀儡,在网络上同时发布大量的数据包,前几年流行的洪水攻击及DDoS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都由此而来,它会导致受攻击方服务器资源耗尽,最终彻底崩溃,同时整个网络彻底瘫痪。

2、来自企业内的风险

① 文件的传输风险。若有员工将公司重要文件以QQ、MSN发送出去,将会造成企业信息资源的外泄,甚至被竞争对手掌握,危害到企业的生存发展。

② 文件的打印风险。若员工将公司技术资料或商业信息打印到纸张带出公司,会使企业信息资料外泄。 ③ 文件的传真风险。若员工将纸质重要资料或技术图纸传真出去,以及将其他单位传真给公司的技术文 件和重要资料带走,会造成企业信息的外泄。

④ 存储设备的风险。若员工通过光盘或移动硬盘等存储介质将文件资料拷贝出公司,可能会泄露企业机 密信息。若有动机不良的员工,私自拆开电脑机箱,将硬盘偷偷带出公司,将会造成企业信息的泄露。 ⑤ 上网行为风险。员工可能会在电脑上访问不良网站,会将大量的病毒和顽固性插件带到企业网络中来,造成电脑及企业网络的破坏,更甚者,在电脑中运行一些破坏性的程序,导致电脑系统的崩溃。

⑥ 用户密码风险。主要包括用户密码和管理员密码。若用户的开机密码、业务系统登陆密码被他人掌握, 可能会窃取此用户权限内的信息资料和业务数据;若管理员的密码被窃取,可能会被不法分子破坏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甚至会被窃取整个服务器数据。

⑦ 机房设备风险。主要包括服务器、UPS电源、网络交换机、电话交换机、光端机等。这些风险来自防 盗、防雷、防火、防水。若这些自然灾害发生,可能会损坏机房设施,造成业务中断。

⑧ 办公/区域风险。主要包括办公区域敏感信息的安全。有些员工缺乏安全意识,在办公区域随意堆放本 部门的重要文件或是在办公区域毫不避嫌谈论工作内容,若不小心被其他人拿走或听到,可能会泄露部门工作机密,甚至是公司机密。

为了保证企业信息的安全保密,公司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企业信息安全管理总则,以安全总则为基础,各部门具体细则为安全管理行为标准,从各个层面杜绝信息安全隐患。

二、总则:从整个公司层出发,针对这些信息隐患制订安全防范措施。

1.计算机设备安全管理。

1) 公司所有人员应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计算机设备工作环境,禁止在计算机应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有害计算机设备安全的物品。

2) 严格遵守计算机设备使用、开机、关机等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许私自拆卸计算机组件,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信息管理部报告,不允许私自处理和维修。

3)发现由以下等个人原因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违章作业;保管不当;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公司每位员工对自己的工作电脑既有使用的权利又有保护的义务。任何的硬件损坏必须给出损坏报告,说明损坏原因,不得擅自更换。公司会视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4)下班后所有不再使用的计算机,应关闭主机电源,以防止意外,对于共同使用的计算机,原则上由最后一个退出系统的使用人员关机,并关闭电源。外人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操作公司计算机设备。

2.部门资料安全管理。

1) 外接存储设备安全管理。

严禁所有人员以个人介质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拷贝公司的文件资料并带出公司。若因出差等原因需要拷贝文件资料到存储设备中,需要向上级请示此行为,并以公司存储设备做文件拷贝。为确保硬盘的安全,严禁任何人私自拆开电脑机箱:①将用户主机贴上封条标签,除信管部人员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开机箱,若信管部进行电脑硬件故障排查时,拆除封条标签后,在故障排查结束及时更换新的封条标签。信管部将定期检查,若发现有封条拆开痕迹,将查看视频监控记录,追查相关人责任。②给每台电脑主机配备锁柜,将所有用户主机存放在锁柜内,锁柜钥匙统一由信管部保管,若需要为用户处理电脑故障时,信管部在打开锁柜处理完电脑故障时,一定要锁好主机柜,确保主机内硬盘的安全。

2) 文件传真安全管理。

所有人员对外发送传真,必须经上级核实后,统一在综合部登记,由综合部发送,严禁个人私自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对外发送任何类型的传真文件,一经发现,所有后果将由个人承担。在对内传真文件时,应即刻通知传真接收人接收并取走传真件,在传真结束时,应马上取走传真原件。若因传真时没有取走传真件,导致传真件丢失,造成本部门信息外泄,则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3) 文件打印安全管理。

所有人员不得私自将公司文件打印带出公司,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若在上班时间,打印工作文件时,需要即刻在打印机处等候文件的打印,文件打印完成后马上取走,若因文件打印时有其他紧急事件,应该通知本部门人员代为领取打印文件。禁止一切打印后未及时取走打印文件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对本人警告,若因打印后,文件丢失,造成信息资料外泄,则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 文件的存储安全管理。

所有部门人员应每周清理计算机中的文件,清除不需要的垃圾文件,将重要的文件和工作资料保存在特定的文件夹里,每月末应将电脑中的文件资料做一次备份,将文件资料备份到部门专用U盘或移动硬盘上,确保个人工作资料的文件归档,在电脑突发性故障或硬盘损坏时,能够及时恢复最近的工作资料;电脑桌面上的文件应每周末拷贝到非系统盘符中或不要在桌面存放任何工作性文件资料。若因个人原因未执行备份,造成数据资料丢失时,将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若员工离职,在办完离职手续后,所在部门负责人应联系信管部协助将此员工工作资料拷贝到部门U盘或移动硬盘上,若没有执行此安全过程,离职员工损失的文件资料由该部门承担。

5) 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

所有部门人员每天下班时应保证办公桌的整洁,将部门重要文件资料存放在个人抽屉柜中,并检查确保办公桌上没有存放重要文件或其他有可能泄露本部门工作内容的信息源。若因资料没有存放好,被他人取走,

造成的后果将由本人承担。

3.帐号密码安全管理。

使用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帐户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帐户及密码由网络管理员设置后通知员工,员工不得随意更改密码。所有员工必须在所使用的计算机中设置开机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为了保护公司的信息资产,设置密码时应注意:密码至少有8个字符长;密码必须包含以下任一部分:字母A-Z或a-z,数字0-9,特殊字符,例如 $ ,-等。

1)电脑密码管理:每个员工拥有一个公司内部计算机登录帐户。新员工申请帐户时需要向网络管理员提供姓名、部门、职位等信息,网络管理员将在一天内将账户信息通知其本人。公司所有用户在分配到工作电脑时,应首先更改自己的电脑登录密码,并将个人登录密码在信息管理部登记,若更改密码后,未进行登记,一经信管部发现,将对该用户进行口头警告。同时,因没有及时向信管部备案造成的电脑故障问题或文件丢失等问题,信管部不承担责任。

2)应用系统密码管理:所有ERP用户及OA用户都将分配到一个帐号密码,帐号是不变的,用户可以更改自己的系统密码,密码尽可能设置为高安全性的复杂密码,严禁用户将密码设置为如123456等傻瓜式密码,若密码设置过于简单,被其他用户非法登陆后,在ERP中将会非法编制篡改单据,在OA中非法冒用流程管理权限,若产生此情况,将会导致严重的后果;严禁将ERP帐号或OA帐号密码透露给他人,让他人代己做ERP单据或办理OA流程;员工调离岗位或离职,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信管部注销该员工的应用系统帐户。若因以上原因造成的信息安全后果将由本人承担。

3)采用用户身份认证系统:目前我公司登陆服务器采取的是静态密码认证,这种密码保护技术是最低层次的。在企业内,容易被其他部门人员注意到服务器登陆密码,从而可能会被动机不良的员工登陆到服务器,破坏服务器数据;在企业外,容易遭到黑客字典扫描破解密码,从而攻击各应用服务器,破坏或盗取商业数据等。因此,我部门在未来的发展规划中,要将用户身份认证当作安全的一个重大隐患,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这里,我们可以采取动态口令牌或USB KEY认证技术,并选择其中一种技术与公司现有的静态密码技术相结合,动态口令牌随机生成动态密码,并于60秒内自动刷新密码,无法采用数据字典扫描破解密码,让黑客攻击行为束手无策;而USB KEY采用USB密钥,存储特定的加密算法,只有将USB钥匙接上电脑,与电脑中存储的认证软件验证通过后,才能进入。我们通过(动态+静态)混合身份认证,或(硬件+软件)混合身份认证,保证服务器的登陆基于网内的行为、网外的行为都是安全的。

4..杀毒软件安全管理。

用户使用的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已经设置好自动调度更新和病毒库升级,每日定时杀毒,使用者也应经常手动扫描杀毒。

5.各类软件安全管理。

软件原始盘片应交综合部保管,软、硬件设备的原始资料(软盘、光盘、说明书及保修卡、许可证协议等)交综合部保管。保管应做到防水、防磁、防火、防盗。使用者必需的操作守册由使用者长借、保管。

6.邮件安全管理。

所有因公对外联系的电子邮件一律通过公司邮箱或 或在指定的电脑上进行收发。(参考邮箱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使用者应该具有一定的安全防范意识,具体应做到:

日常工作信息安全:

1)员工应对在自己公司电脑内公司机密信息的安全负责,当需暂时离开座位时必须立即启动屏幕保护程序并带有密码。

2.)员工有责任正确地保护分配给本人的所有计算机帐户。

3.)各部门经理及人事部应及时向信息管理部提供本部门及公司员工的人事及职位变动信息。

4)每台公司电脑内必须安装反病毒软件并启动实时扫描程序。信息管理部可以提供最新杀毒软件。

5)不得安装有可能危及公司计算机网络的任何软件,若实在有需要进行软件测试的必须将计算机脱离公司计算机网络进行单机操作。

6)任何对公司内部计算机网络的黑客行为是绝对禁止的,一经查实将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假期时间办公室的安全: 确保工作电脑的安全,在你离开之前的一周内备份你的文件。在你即将离开之际确保你的电脑关机并设有开机密码,其它信息管理部设备的电源也必须切断。

确保数据的安全:确保你的软盘,备份数据源和所有机密文件被妥善锁好。公司高度秘密和秘密信息在不用时必须总是被保存在设有密码锁或钥匙的柜中。公司的机密信息必须存放在锁上的办公桌或文件柜中。 当你在外的时候:不要在任何地方谈论公司的机密信息。公司的竞争对手成员也可能在休假,而且总在探听我们公司的消息。任何小小的信息都可能是他们所需要的。

当你回来的时候:如果你发现在安全方面有任何可疑之处都要向公司有关方面进行汇报。报告任何意外对于正确调查和阻止任何更进一步错误的行为是很重要的。

常规注意事项

1)任何外来盘片(包括CD、VCD碟片及软盘),只有经过系统管理员确认不带病毒后,才可在公司计算机上使用.否则造成病毒感染或其他破坏的,公司将对其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每次金额50元~500元。

2)个人未经公司领导允许不得擅自将公司保密的商务资料、技术文件输出,若需输出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申请人填写申请单,写明输出资料内容、份数、路径、用途、申请日期、申请人等项目,经部门领导和公司领导共同签字审批后,交由专人上机操作。

3)未经系统管理员许可,不得从因特网上下载任何软件安装,系统管理员将不定期检查,发现有违反本条规定的,将给予50元~500元的罚款。

4)严禁在工作时间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发现有违反本条规定的,将给予50元~200元的罚款。

三、细则:从各部门级出发,针对这些信息隐患制订安全防范措施。

1.采购部的安全处理措施如下:

1)采购招标的安全管理。

由采购部门编写招标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根据生产过程的物料需求及原有的物料采购价格决定是否需要寻找新的货源,若审批同意后,采购部才可以开展招标工作。采购部门制定招标邀请书,邀请众多有法人资格、供货条件的单位参与我公司的招标活动。在发标书的过程中。采购部应遵守下列原则:①招标的公开性:对于采购的招标信息应该公开;评标的标准和程序应该公开;中标的结果应该公开。②招标的公平与公正:对待各方投标者一视同仁,不得对任何投标方带有主观意见。③招标的保密性:采购部人员严禁以任何形式向投标方透露招标的意向。评标完成后提交评标报告给总经理,最后由总经理中标、授标。

2)采购价格及供应商的信息安全保密。

采购信息的保密要求采购部所有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部门或外部人员透露物料采购的价格,严禁向他人透露各种物料的供货来源。采购部门人员要随时检查个人办公区域的文件资料是否存放好,防止因打印的采购价格表和供应商联络单没有存放好,导致采购信息资料外泄。要求部门人员要严格保管好工作纸质文件,同时一定要在电脑中设置带密码的屏幕保护确保价格信息与供应商资料的电子信息安全。

2.客服部有如下工作存在安全隐患:

1)及时向甲方传递发货信息与到货信息。

2)甲方基地发货及库存统计:记录甲方发往各风场的数据,盘点甲方各基地库存数;

3)总经办工作安排。

以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处理措施如下:

A)发货、到货、现场库存信息安全。

客服部人员在统计往风场发货及现场库存的时候,可能会因为客服部盘点疏忽,最终统计的库存结果不准确。这会造成公司的发货信息与现场到货数量不一致,从而得迅速查找整个发货到货流程的出错环节;甚至会因为库存统计的不准确,延迟发货到货时间,导致现场库不能及时向风场发货,从而影响客户的业务。客服部现场人员必须每日在OA中编写日记,以便部门领导能随时掌握此现场人员的工作动态,现场人员要认真盘点到货数量及现场库存信息,在现场与甲方进行每月、每季、每年度的数据核对,确保到货数量与

发货数量一致,并随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B)总经办的日程安排管理。

在实际的工作中,总经理因工作繁忙暂时不在公司,一些待办理的工作无法通过审核。客服部负责人要了解总经办的行程,并确保行程不被泄露,保证总经理的其他事务不会受到打扰,在总经理方便时,提醒总经理处理一些比较紧急的待办文件;若总经理不在公司,以先短信后电话的形式给总经理汇报待办理的文件类型,在总经理办理完成后,及时将文件下发给相应部门。

3.项目部的安全处理措施如下:

1)图纸的安全管理。

项目部的图纸只允许在部门内部传阅。在进行项目生产时,工艺员申请借阅项目图纸,经签字确认后,档案专员将图纸副本发放给工艺员,工艺员负责监督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图纸进行生产,确保生产过程符合ISO9000体系要求。生产完成后,工艺员将图纸返还给档案专员,图纸副本重新归档。在借阅过程中,严禁借用人将图纸传阅给其他人员,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

2)工艺技术文件的安全管理。

项目生产的工艺技术文件由计划员归档保存,在组织生产人员进行操作培训时,指导操作人员学习质量文件和相关工艺规程,培训过程中,确保工艺技术文件只在培训过程中流转,培训完成后,收回所有的技术文件,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将文件带出公司。禁止任何人复印、传真此类文件。

3)人员的安全管理。

项目部保管着生产技术文件和图纸,公司的人员流动很容易造成技术的泄露。鉴于此,部门应严格控制工艺技术文件及图纸的传阅。文件将由专员保管。禁止部门人员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传真或复印此类文件;在部门员工调动或离职前,由部门档案专员收回该员工所有工作文件。若档案专员调动或离职,由部门经理亲自收回该岗位所有的工作资料,并清点所有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是否存在缺省或丢失的情况,最大程度避免人员的流动造成技术资料的外泄。

4.仓储部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处理措施如下:

A)物料库存安全。

物料采购入库后,仓储部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如实登记仓库实物账,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资,确保系统帐、查存卡、实物一致;做好物资采购、存储、生产领用各环节平衡衔接工作,做到物料的先进先出,当保管物料的库存量不足时,及时通知采购部,由采购部制定新的计划进行物料采购,再入库存,确保生产有序进行。

B)物料信息安全。

仓储部所有人员不得向任何人以任何形式透露各种物料的供货数量、供货来源。仓储部负责人应严格规范

部门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并严格存放好入库单和领料单等纸质单据,确保不会因为单据的存放不善而泄露物料供货信息。

C)仓库整体安全。

做好物资的存储工作,按品种、规格、体积、重量等特征决定存放的方式与位置,仓库物品堆放整齐、平稳,合理利用储物空间,减少地面负荷,便于盘存和领取,并有效做到先进先出;做好仓库的安全、防火、防盗、防爆、卫生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的安全;对危险品需进行单独存放与隔离、管制。

5.技术研发部的安全处理措施如下:

1)图纸的归档

A) 外来书面图纸:公司指定收件人收到后整理并编制归档,确认完整无误后,交由综合部档案管理员。图纸蓝图邮寄到北京,复印件登记,入库经总经理批示发放至相应部门。

B) 电子版图纸:外来电子版图纸,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接收。打印一份,并同时将电子文件交档案管理员登记入库,经总经理批示发放至相应部门;若外来电子版图纸已由对方传至我方项目人员处,项目人员应将图纸资料整理后报综合部存档,由综合部统一打印及按公司规定下发至相应的职能部门,若出现图纸变更时,综合部应及时替换旧版电子图,并回收已发放的旧版图纸。

C) 内部设计电子版图纸:在工程完工后一周内,技术人员应将最后定稿图纸交由综合部,由其在三天内加密统一刻录光盘。一式两份,公司领导及综合部档案管理员各保管一份。

2)外来工艺文件、技术规格书

技术人员在收到文件后1个工作日内整理无误,交综合部档案管理员登记、入库经总经理批示后方能发放。

3)内部拟定的工艺文件、技术规范文件

A) 公司自行编写的生产工艺文件,经总经理审批签署后交综合部档案管理员入库存档。

B) 移交文件时,移交人应备有档案实体和目录,经档案管理员对照验收无误后方能办理移交登记手续。

C) 档案管理专员应仔细检查文件材料是否完整、齐全、签署是否齐全、凡不符合规定要求者,有权拒绝接收,并限期改正补交。

D) 移交时,移交和 接收文件方均应建立书面移交记录。

4)技术图书、期刊、标准的管理

公司购入的技术图书、期刊和标准,均属公司固定资产,应由综合部加盖行政专用章后登记、入库、领用、借用、查阅应办理审批、发入登记手续。损坏、丢失应由责任人负责全价赔偿或购买新书。

5)技术,项目往来传真件

综合部收到技术文件后,下发到相应部门,相关责任人签收签字。同时保留复印件,按项目不同分类,待项目结束后,各负责人将其保存的传真复印件整理装订后归档。

6)技术,项目往来电子邮件

由公司指定接收人以及综合部邮箱管理员定期下载整理。每月将电子邮件交综合部统一刻制成光盘存档。

7)本行业其他公司宣传画册、样本、产品信息等文件,由综合部按《样本资料明细表》登记保管,使用人可查询使用,不得私自留存。

8)技术文件的复印

归档的技术文件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时,须由使用人到综合部填写《资料复印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综合部指定人员复印后发放至使用人。

9)技术文件的借阅

A)借阅手续: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归档技术文件,应办理调阅手续,经部门负责人签字,交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B)借阅记录:档案管理员应有清楚、准确的借阅记录,包括借阅人、借阅资料名称、借阅时间、归还时间、签字等。

C)借阅时间:一般最长不超过8个工作时,超过8个小时需在办理调档申请时特别说明。如员工因工作原因经批准需要带出资料时,则其返回后一个工作日内归还。

D)归还要求:借阅的资料交还时,必须由经办人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领导,同时应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公司所有技术文件均应先由综合部专人登记入库后,经总经理批示后分发至相应部门负责人处,由其向部门员工下发。各部门负责人应做好本部门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若保管技术资料人员离职时应向综合部交回相关的技术资料。综合部下发技术文件时,须由签收人签字确认。

6.质管部的安全处理措施如下:

1)工艺文件的安全管理。

部门档案专员保管本部门的工艺文件。此文件用于检验新工艺生产过程中各环节是否存在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若要进行生产过程检验,在部门负责人授权下,部门档案专员将工艺文件副本传阅给质量管理工程师及部门其他管理人员,质量工程师或其他管理人员根据工艺文件的标准,对生产现场各道工序施工工艺、方法、操作规程进行检查监督,提出生产过程中的不合项,对不合格项进行跟踪验证。生产过程检验完毕后,质量工程师将工艺文件副本返还给部门档案专员,最后由档案专员进行文件归档。工艺文件仅允许部门内部管理人员传阅,不得借阅给其他任何部门及工人。若部门管理人员借阅工艺文件后,造成的文件丢失,则借阅者承担相关责任。

2)验收图纸的安全管理。

验收图纸用于检验生产完工后的产品是否合格,由部门档案专员保管。质量工程师借阅验收图纸后,以此为标准对完工产品进行鉴定,若合格,则调入成品库;若不合格,则对不合格项进行跟踪验证,直到产品合格为止。验收图纸借阅分为以下几种情况:①内部管理人员借阅。验收图纸只允许本部门内管理人员的互相传阅,借阅人在档案专员处登记,确定归还时间后,档案专员对其分发验收图纸副本,借阅完后,及时归还给档案专员,禁止传阅给部门非管理人员。②技术研发部人员借阅。只有技术研发部人员才能借阅本部门验收图纸。在借阅时,要遵守借阅流程,在技术研发部经理签字后,上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核通过后,质管部方可将验收图纸副本借阅给相关人员,并要求在8个小时内归还图纸。图纸借阅过程中,严禁将图纸传阅给其他人员,或私自将图纸进行复印或扫描,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③验收图纸不得传阅给其他部门人员,也不得传阅给本部门非管理人员。一经发现,追究档案专员相关责任。

7.财务部的安全处理措施如下:

1)财务部为公司重要数据信息部门,除本部门在内工作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财务人员去银行取现金、支票等,应两人以上同行,禁止途中办理任何与此项工作无关事宜。

3)妥善存放支票,支票与有效密码及专用印鉴要分别存放。

4)出纳人员不得私配保险柜钥匙,不得将保险柜密码外传,过节或放假时,要与综合部配合,对保险柜加贴封条。 若因密码钥匙保管不善,导致现金及其他财产损失,将由本人承担一切损失。

5)会计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各类凭证及发票,不得在凭证发票随意摆放在办公桌的情况下离开办公区域。凭证发票录入核对完毕,应立即整理存放到财务凭证专柜中,同时确保上锁,并妥善保管好钥匙,若因以上原因造成财务数据丢失,将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6)财务人员应保管好电子银行或其他一切与财务有关的加密锁,在使用时,使用人不得离开电脑,确保所做的一切操作均出自本人之手。若使用完毕,一定要将加密锁存放于财务专柜中妥善保管。

7)财务部门因为数据的重要性,因此对安全的要求很高。在使用电脑时,要求财务部门人员一定要每天升级杀毒软件,若电脑出现异常,应联系信管部查明原因,是否能安全操作。

8)财务部是企业工资的发放部门,掌管着企业全体人员的工资详情。由于工资向来是公司的敏感信息,因此,财务的工作要求财务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素养,严禁财务部人员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透露工资或奖金信息。

8.综合部的安全处理措施如下:

1)技术类文件、图纸和图书的安全管理。

综合部指定收件人收到外来书面图纸后整理并编制归档,确认完整无误后,交由档案管理员。图纸蓝图邮寄到北京,将复印件登记,再经总经理批示后发放至相应部门。综合部指定收件人接收到外来电子版图纸,打印一份,并同时将电子文件交档案管理员登记入库,经总经理批示发放至相应部门,若图纸出现变更时,综合部应及时替换旧版电子图,并回收已发放的旧版图纸。公司购入的技术图书、期刊和标准,均属公司固定资产,应由综合部加盖行政专用章后登记、入库、领用、借用、查阅应办理审批、发入登记手续。损坏、丢失应由责任人负责全价赔偿或购买新书。

2)涉外合同的安全管理。

综合部统一管理各部门的涉外合同。各部门将已盖章的合同原件提交给综合部后,由综合部将其分类归档到指定的档案盒中,并将档案盒编号题名存放于指定的档案柜中,将档案柜锁好。由指定的档案管理员保管钥匙。各部门需要借阅已归档的合同资料,需要向综合部提出申请,经综合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档案管理员方可开启档案盒调出文件发放给相关部门;原则上不允许各部门向综合部借阅其他部门的合同资料,若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借阅,则应提交总经理审批,综合部在看到总经理的签字后方可指派档案管理员借出资料,并规定借阅时间不得超过8个小时,由借阅人签字,在借阅过程中造成的合同资料丢失,将由借阅人承担相关后果。严禁档案管理员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开启任何类型的档案盒;严禁档案管理员将档案柜钥匙借给任何人,若因此造成的合同信息泄露、合同丢失将由档案管理员承担一切责任。

3)工资编制的安全管理。

综合部统一核算管理人员和工人工资。工资针对于所有部门都是保密的,综合部在核算员工工资的时候,应该谨慎处理,如在电子表的发送之前,可以设置相应的密码,防止不小心发送到其他人电脑上,在打印工资表的时候,应单独设置非监控直接打印,并立即去打印机取走打印表。工资的核算应严格以考勤、绩效为依据核算,不得擅自更改原始依据。工资核算完成后,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严禁工资核算人向他人透露公司工资及奖金信息,严禁在任何场合与他人讨论工资话题,一经发现,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9.信管部的安全处理措施如下:

1)计算机网络设备安全管理。

公司所有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统一归信息管理部管理。本制度所涉及产品的界定:

A) 计算机是指为公司内部员工使用的PC机(包括CPU、硬盘、内存、机箱、显示器、网卡、键盘和鼠标。主机板和显示卡由本公司提供,如非特殊需要不配备光驱和软驱。)

B)网络设备是指公司内部使用的服务器、网络交换机、路由器、集线器、以及网络接入设备等。

C)计算机其他配件是指公司备用的光驱、软驱等。

D) 附带软件包括计算机驱动盘、系统安装盘、程序安装盘等。

E) 包括计算机及耗材的采购计划、故障维修等项工作。

在员工电脑各组件老化或损坏,严重影响工作效率时,信管部可申请以旧换新或报废处理。若需要报废,则填写报废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上报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作报废处理,信管部不得擅自处理破旧的电脑或电子设备。

2)公司所有输入输出设备统一归信息管理部管理。

输入输出设备包括扫描仪,传真机,打印机。使用者在使用此相关设备遇到问题可寻信息管理部帮助。在使用设备过程中遇到故障要及时向信息管理部反映,以便信息管理部及时查找原因,解决故障。

3)公司视频会议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统一由信息管理部管理。

A)视频会议设备包括视频会议服务器、视频会议终端、SONY摄像头、会议话筒、电视、投影仪以及键盘、接收器、遥控器和线材部分。信息管理部负责以上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包括视频会议的搭建。

B)视频监控设备包括监控服务器、监控系统以及各路视频采集器。信息管理部负责各路视频的监控以及备份和维护工作。

4)信息化系统ERP、OA帐户安全管理

系统管理帐号的设置与管理

A)ERP、OA系统管理帐号必须经过总经理授权取得。

B)ERP系统管理员负责ERP系统帐套环境生成、维护,负责一般操作帐号的生成和维护,负责故障恢复等管理及维护;OA系统管理员负责OA系统自定义表单的生成、流程的建设和优化。

C)ERP、OA系统管理员对业务系统进行数据整理、故障恢复等操作,必须有相关部门的签字和领导的审批授权。

D)ERP、OA操作用户需要增加或修改权限需要填写ERP/OA用户权限申请表,并经过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由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再由信息管理部作权限相关处理。

E)系统管理员不得使用他人帐号进行业务操作。

F)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或离职,信息管理部负责人应及时注销其帐号并生成新的系统管理员帐号。 一般操作帐号的设置与管理

A)一般操作帐号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各类应用系统操作要求生成,应按每用户一帐号对应设置。

B)操作员调离岗位,系统管理员应及时注销其帐号并在新员工入职时根据需要生成新的操作员帐号。

5)密码安全管理

A)终端计算机密码安全管理:系统管理员及时登记公司所有用户电脑密码,制成《用户电脑密码登记》文件。在用户人员变动或电脑更换时,系统管理员及时登记相应的新密码。

B)应用服务器密码安全管理:包括ERP服务器、OA服务器、域服务器、邮箱服务器。信息管理部为确保服务器置于外网相对安全,针对每个服务器创建一个复杂的、不同的密码,并每年更换一次新密码。制成《服务器密码登记》文件,并提交给部门负责人。

C)防火墙/路由器密码安全管理: 防火墙和路由器的密码和服务器管理方法一样,设置成不同的、复杂的密码,并每年更换一次,将密码登记到《网络设备密码登记文件》中,并提交给部门负责人。

D)ERP/OA系统密码安全管理: ERP/OA系统密码分为管理员密码和操作用户密码。系统管理员登录密码由ERP/OA管理员掌管,为保证系统安全需要定期更改时,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操作用户密码由ERP/OA管理员在创建帐户时初始生成,信息管理部发放帐号密码后,由用户本人修改密码,并自行保管好自己的密码,如特殊原因忘记密码时,由ERP/OA管理员帮其初始化密码。

信管部应将所有的服务器和网络设备设置不同的密码,所有的密码仅限于信管部内部人员掌握,不得向其他部门人员透露,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供应商做远程调试时,方可透漏相关设备密码,在调试结束后,应尽快更改密码。并通知部门内其他人员。由于服务器及网络设备均置于公网上,容易受到不法分子攻击,因此,需要定期更改密码,且密码复杂性尽可能设置高。

6)数据备份安全管理

定期备份ERP服务器、OA服务器、邮箱服务器。具体备份方法如下:

A)ERP服务器备份:每天早上自动备份E3帐套和5000帐套。

B)OA服务器备份:每天早上9:00备份OA数据库,并于每周五早上9:00备份OA系统文件夹。

C)邮箱服务器备份:每周五早上9:00在邮箱控制台执行备份操作,并于每月28日备份邮箱目录文件夹。备份完成后,将备份文件转存到其他电脑上或移动硬盘上做异地归档,以防本地硬盘发生故障时能随时做灾难恢复。

数据清理前必须对数据进行备份,在确认备份正确后方可进行清理操作。历次清理前的备份数据要根据备份策略进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并确保可以随时使用。数据清理的实施应避开企业网络应用高峰,避免对各部门工作造成影响。数据的清理包括:

A)ERP系统中错误单据的清理、错误初始资料的清理、人员变动记录的清理。

B)OA系统中错误流程的清理、错误审批单的清理、人员变动记录的清理。

C)邮箱系统中垃圾邮件的清理、人员变动记录的清理。

D)用户电脑中系统垃圾文件的清理、IE缓存的清理。

7)信息资料安全管理

A)加密系统管理;目前我公司使用的是天盾文档加密系统,对常用办公软件office、pdf、AutoCAD文件加密,公司内部的此类文件被带出公司后,显示在其他的电脑上均为乱码,保证了各个部门在未授权的情况无法将公司的文件资料泄露出去。然而,我公司因为之前的需求,加密软件使用的是单机版与网络版混合使用的,网络版可以根据策略的下发,实现文件在企业网的加密、反截图、禁USB等功能,但脱离局域网后,电脑无法打开文件,若有出差人员在外地使用电脑,就无法使用网络版;而单机版就解决了出差人员电脑加密的问题,可以正常打开公司的文件,但这里存在一个安全风险,若出差人员的电脑被盗,将会造成企业信息资料的外泄。针对以上情况,我们需要寻找一种更加适合的加密软件,确保使用一种版本就能够融合单机与网络的优势。我们需要这种加密软件实现如下功能:能够通过控制台在公司网内加密指定类型的文件,同时可以设置不同的加密权限对应于不同的用户组;能够根据需要设置文件能否在脱离公司网的情况下使用以及使用的时间限制等;能够加密原加密软件不支持的文件类型;能够荧荧于所有的windows平台上;能够禁用USB存储设备,不禁用USB外设;能禁止用户屏幕截图;能审计打印等。

B)大蓝监控软件管理:监控软件在很大程度上起到威慑作用,监控软件能够记录所有用户在个人电脑上的一举一动,通过实时屏幕监控、屏幕录象、插入存储设备报警、网页及程序过滤等功能及时抓出威胁企业信息安全的元凶。

C)打印控制软件管理:打印控制软件应用后,员工的打印需要在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方能打印,若管理员审核到某员工的打印内容涉及本公司信息安全,拒绝员工的打印。在审核通过、打印完成后,管理员可随时调出以前的打印记录,保证了及时信息安全责任追究。

D)设备送外维修,须经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送修前,需将设备存储介质内应用软件和数据备份后删除,并进行登记。对修复的设备,设备维修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病毒检测和登记。

E)信息管理部和综合部对报废设备中存有的程序、数据资料进行备份后清除,并妥善处理废弃无用的资料和介质,防止泄密。

F)信息管理部负责计算机病毒的防治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经常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发现病毒及时清除。

G)用户计算机未经信息管理部允许不准安装其它软件、不准使用来历不明的载体(包括软盘、光盘、移动硬盘等)。

8)机房安全管理

①非信息管理部人员不得进入机房,信管部人员要确保机房大门时刻处于关闭状态。若因为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完成相关操作后,一定要关好机房大门,并保管好机房钥匙。

②保持机房整齐清洁,各种机器设备按维护计划定期进行保养,保持清洁光亮。

③确保机房防水,定期检查机房天花板、四壁有无漏水现象,保证机房内的服务器和其他电器设备的安全。

A)发生机房漏水时,信管部应立即通知综合部联系大厦物业,同时,信管部第一时间保护好服务器及其他设备,避免设备浸水后损坏。

B)若为墙体或窗户渗漏水,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机房安全,同时安排通知综合部协助及时清除积水,维修墙体或窗户,消除渗漏水隐患。

④确保机房防火,定期检查机房内灭火器状态完好无损。

A)完善机房环境,确保机房具备二氧化碳灭火器;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房。

B)一旦发生火灾,迅速切断机房电源,避免灾情的扩散,并迅速拨打物业管理和119火警电话。

C)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应组织物业保安或工作人员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灭火,应急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内集中所有二氧化碳灭火器,抓住时机,尽可能的把火扑灭。

D)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对造成的损失和起火原因做好记录,以便进行灾后总结。

⑤确保机房防雷,遇到暴风雨恶劣天气,应作防范性处理。

A)遇雷暴天气,信管部在下班后应及时关闭所有服务器,切断电源,暂停内部计算机网络工作。

B)雷暴天气结束后,信管部应及时开通服务器,恢复内部计算机网络工作,对设备和数据进行检查。出现故障的,事发部门应将故障情况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C)因雷击造成损失的,信管部应会同综合部进行核实、报损,并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领导。 应急领导小组每日查看、清点设备并锁好机房大门。

⑥确保在停电后,业务应用的安全管理。

信管部在接到停电通知时,应设置便签提醒自己具体要停电的时间,若停电时间在上班时间,则提前发出通知给北京和常州所有人员,避免在停电时出现文件损坏或资料丢失;若停电时间发生在下班时间,则在下班时通知所有人关闭电源,同时信管部及时关闭服务器,以免停电损坏主机电源。 停电结束后,打开各应用服务器,并谨记要打开视频监控服务器,恢复闭路监控系统正常工作。 ⑦确保机房防盗,针对此环节,作相关防范处理。

A)信息管理部每日查看、清点设备并锁好机房大门。

B)信息管理部每日检查录像监控服务器状态,确保监控画面正常,并检查每日录像正常性、完整性。

C)发生设备被盗或人为损害设备情况时,使用者或管理者应立即报告信息管理部,同时保护好现场。

D)信管部接报后,即刻调出监控录像,搜查可疑行迹,若无法解决,可联系公安部门处理。

提高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信息安全是关键。而信息安全构建必须管理、技术两者双管齐下:

1)加强管理,综合防范。 安全体系是一个整体的、系统的工程,不是简单的“技术积木”。它是技术、管理的有机结合体。管理者必须以预防为主、综合管理、人员防范和技术防范相结合,逐级建立多层次的安全防护体系,综全防范实现分级阻止违规行为,实现一体化的安全系统。

2)完善制度,强化培训。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是行业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基础保证。为系统资源规定明确使用的权限,对员工按其职责划定必要的最小授权范围,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措施落实、有效,加强员工的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和信息化应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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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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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交付使用的房屋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房屋是指用于居住使用、生产经营和公共活动的建筑物(不含构筑物)。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是指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安全鉴定及对危险房屋进行综合治理等活动。

房屋的消防、设施设备使用、住宅装饰装修以及拆除施工等活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条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统筹协调、指导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各镇街(园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并明确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为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具体工作的承办机构。

各镇街(园区管委会)可与村(居)委员会签订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村(居)委员会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

第六条 市国土、规划、房管、城市综合管理、安监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协同实施本规定。

市镇两级上述部门在履行职能时,发现房屋可能存在危险状态的,应当及时告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

第七条 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属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房屋安全责任人。

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房屋权属不清的,房屋代管人、实际使用人为房屋安全责任人。

房屋承租人、借用人等实际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合理使用房屋,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或反映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当及时组织查处,并将处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或者反映人。

第二章 房屋使用管理

第九条 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开展房屋安全使用宣传,并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定期检查其管理房屋的共用部位的安全状况。

发现有安全隐患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及时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报告,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向全体业主通报,并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组织鉴定、维修。

未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的房屋,由镇街(园区管委会)开展房屋安全使用宣传,组织有关单位定期开展房屋安全普查、抽查等检查活动。发现有安全隐患的,采取相应防治措施。

第十条 房屋使用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

(二)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三)拆除低窗台护栏;

(四)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十一条 房屋使用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改建、扩建、加层;

(四)改变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五)房屋建筑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六)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确需实施前款行为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取得房屋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房屋改建、扩建、加层或改变建筑物外立面、房屋使用性质等行为的,应当依法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建、扩建如超出批准用地红线范围的,还应当经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房屋改建、扩建、加层,应当依法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

第十二条 房屋发生自然损坏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及时修缮,不得拖延或者拒绝。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视同自然损坏。

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或险情,房屋使用人应当及时通知房屋所有人(共有人)或管理人进行处理。所有人(共有人)下落不明的且没有管理人的,由使用人消除安全隐患或险情。

第十三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或第三人有造成房屋危险的行为,应当立即停止危险行为,并及时排除危险。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当赔偿。

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使用人负责修缮。

第三章 房屋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各镇街(园区管委会)负责统筹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辖区内的房屋使用和维护状况进行普查,并落实做好普查情况记录。应当对建成时间较长或物业服务单位、社区、业主投诉反映较多的房屋进行重点检查。对普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向房屋安全责任人发出隐患告知书,并落实专人指导、督促处理。

第十五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物业服务单位、村(社区)等有关个人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镇街(园区管委会)组织的房屋安全普查、专项检查等活动,并做好房屋安全日常巡查、维修和记录,并按要求提供、报送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 属下列情形的房屋,镇街(园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

(一)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房屋。

设计使用年限按照设计图纸说明的执行,无设计资料或设计图纸无标明的,按照以下规定年限执行:

1. 简易结构房屋、临时性建筑为3年;

2. 木结构、砖木结构一般性房屋为25年;

3. 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一般性房屋为50年;

4. 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为100年。

(二)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和大型商场、饭店等公共服务场所超过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

(三)建在河涌、水渠、山坡、软基等危险地段且使用超过10年的房屋。

(四)因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

(五)在普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已收到安全隐患告知书但仍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房屋。

(六)其它具有可能危及公共安全隐患的房屋。

第十七条 有下列危害房屋安全情形之一的,镇街(园区管委会)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单位,采取安全防治措施:

(一)台风、暴雨、洪水、地震、滑坡、地面沉降、地裂缝等;

(二)爆炸、火灾等;

(三)其他重大安全隐患。

第四章 房屋安全鉴定管理

第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房屋安全鉴定,是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房屋结构的完损程度和使用状况是否危及安全使用进行鉴别、评定。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是认定房屋安全状况的依据。

第十九条 有下列危害房屋安全情形之一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的;

(二)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

(三)自然灾害以及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四)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者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

(五)进行地下管线施工、桩基施工、附设三米以上地下室深基坑、爆破及较强烈震动和降低地下水位的建设项目,其施工区周边可能被损坏的房屋;

(六)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鉴定的情形。

第二十条 房屋可能存在危及相邻人等利害关系人的安全隐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房屋安全责任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房屋安全责任人拒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自行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利害关系人自行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应当将鉴定结论告知房屋安全责任人。

房屋安全责任人下落不明或拒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且房屋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安全的,镇街(园区管委会)、村(居)委员会等应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第二十一条 经过房屋安全鉴定,房屋是危险房屋或者存在危及利害关系人的危险点的,鉴定费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不是危险房屋或者不存在危及利害关系人的危险点的,鉴定费由委托人承担。

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责任人的,房屋安全鉴定费用由利害关系人先行垫付,利害关系人可向房屋所有人追偿。

第二十二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对房屋安全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重新委托鉴定。利害关系人对房屋安全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与房屋安全责任人协商一致后,共同重新委托鉴定。

第二十三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现场勘查、检测鉴定时,须有两名以上鉴定人员参加,并出示相关资格或培训证书。对结构特殊、情况复杂的鉴定项目,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聘请专家或邀请有关部门派员参加鉴定。

房屋安全责任人、利害关系人应当积极协助、配合鉴定机构现场工作并按鉴定技术要求提供必要的现场条件,委托人或其代表应到鉴定现场。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干扰房屋安全鉴定人员的正常鉴定活动。

第二十四条 房屋安全状态经鉴定分为A、B、C、D四类,并根据不同类别的房屋安全状态规定相应的限期检查时间:

A类指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其限期安全检查时间为10年;

B类指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其限期安全检查时间为5年;

C类指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其限期安全检查时间为2年;

D类指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限期停用或拆除。

限期检查时间届满,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检查并出具结论。

第二十五条 对存在明显险情的房屋,鉴定和重新鉴定期间不得停止加固、修缮等危险治理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进行。

第二十六条 鉴定机构在勘查中发现房屋有明显险情,应立即报告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应立即组织处理。

第二十七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可根据需要将房屋鉴定报告告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给告知凭证。

告知凭证应载明房屋安全状态、本次检查时间、下次安全检查时限等内容。

告知凭证是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已将鉴定报告告知相关部门的记录,不作为被鉴定建筑合法性的证明,不作为教学场所、经营或生产等场地符合规定标准的证明。

第五章 危险房屋治理

第二十八条 经鉴定属本规定第二十四条所列C、D类状态房屋(局部危险房屋、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在鉴定报告中提出处理意见,并立即将鉴定报告及其电子文档送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

经鉴定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四条所列A、B类状态房屋(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应当在鉴定报告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下次安全检查时限,同时将鉴定报告抄送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应当做好记录和跟踪检查。

第二十九条 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应当在收到鉴定结果为C类、D类状态房屋的鉴定报告后及时书面通知房屋安全责任人按鉴定报告中的处理意见进行加固补强或修缮,对可能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的房屋,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使用。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及时解除房屋危险;解危暂时有困难的,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告属地镇街(园区管委会)。

房屋安全责任人采取排险解危措施后,应及时报告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

第三十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拒不按照处理意见治理,或有阻碍行为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指定有关单位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

第三十一条 对无修缮价值又危及相邻建筑或者给他人生命安全造成威胁需整体拆除的危险房屋,房屋所有人应立即拆除。

房屋所有人拒不拆除的,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将情况报告镇街(园区管委会)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街(园区管委会)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对房屋已出现重大险情的,镇街(园区管委会)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排除险情。

第三十二条 对未能及时履行解除危险,又未采取安全措施,或房屋安全责任人有阻碍行为的,镇街(园区管委会)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采取避险疏散、临时搬迁、警示隔离等适当的排险解危措施,并报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有本规定第十条第(三)项行为或有其他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行为的,由市住建部门依照《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责令改正,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有本规定第十一条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第(一)项行为的,由市住建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有第(二)、(四)项行为的,由市城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三)有第(三)项行为的,由市城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四)有第(六)项行为的,由市城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

第三十五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依照《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房屋安全责任人、行为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一)有险不查或损坏不修;

(二)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而未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

(三)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构件、设备或使用性质;

(四)使用人阻碍房屋所有人对危险房屋采取解危措施;

(五)行为人由于施工、堆物、碰撞等行为危及房屋。

第三十六条 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况的,依照《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

(一)因故意把非危险房屋鉴定为危险房屋而造成损失;

(二)因过失把危险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并在有效时限内发生事故;

(三)因拖延鉴定时间而发生事故。

第三十七条 妨碍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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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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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消防安全制度。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贴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状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职责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职责人,各部门能够根据需要视实际状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人负责。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职责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状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状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职责人报告消防安全状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岗位防火职责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职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职责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职责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职责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五条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资料之一,要将消防职责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状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资料:

4、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状况。

4、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状况。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状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状况。

4、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第六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贴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第八条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务必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务必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严禁使用不贴合规范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透过建筑物和危险品上方空间。

6、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务必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要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燃气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务必贴合防爆要求。

8、电器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第九条消防培训教育

1、新员工的教育:

1、1新员工进入公司后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为重点资料之一,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逐级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与安全教育结合进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检部具体实施,主要讲解燃气的基本性质,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1、3各部门消防教育,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培训本部门的安全技术规程、各类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对象和场所,学会正确的操作。

1、4班组的消防教育,由班组具体负责,根据工种特点,具体介绍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流程、设备材料性质、易燃易爆危险性、重点部位、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种类、名称、使用方法、使用范围。

1、5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试用。

2、员工调岗后,要进行调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种防火教育制度。

3、1结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种防火教育要有针对性,要结合技能培训进行。

第十条消防器材管理规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腐蚀性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外观锈蚀严重的要送消防维修站进行检修、检验。干粉灭火器(车)、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将查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干粉结块、气压减少不能备用,要及时外送检修。

4、公司办公区、仓库、站场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消防器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定期检验。

5、对防火防爆重点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条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领导和调度指挥中心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物质、火警规模大小,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调度中心要向119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大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职责,制定防范措施,处理事故职责人。

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状况登记备案,重大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消防奖惩

1、对下列状况应给予处罚。

1、1对国家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传达,违反防火安全制度,对本部门存在的火险不及时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灾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

1、2违反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1、3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造成火灾,要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损失状况,按相关规定处罚。

1、4其它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状况。

2、对以下状况要给予奖励。

2、1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以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2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2、3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推荐的,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

3、检查与考核

3、1本标准所规定的资料执行状况,由安全科负责检查。

3、2本标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违纪职工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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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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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着装:

1.进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长发应束在脑后,禁止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

2.在实验室里工作时,要始终穿着实验服,实验室外禁止穿防护服。皮肤受损时应以防水敷料覆盖。

3.当有必要保护眼睛和面部以防实验对象喷溅、或紫外线辐射时,务必要配戴护目镜,面罩(带护目镜的面罩)或其它防护用品。

4.实验室工作区不允许吃、喝、化妆和操作隐形眼镜,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任何地方贮存人用食品及饮料。

5.实验室防护服不应和日常服饰放在同一柜子。个人物品、服装和化妆品不应放在有规定禁放的和可能发生污染的区域。

二.洗手

1.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际或可能接触了血液、体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应立即洗手。

2.摘除手套后、使用卫生间前后、离开实验室前、进食或吸烟前、接触每一患者前后应例行洗手。

3.实验室应为过敏或对某些消毒防腐剂中的特殊化合物有其他反应的工作人员带给洗手用的替代品。

4.洗手池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在限制使用洗手池的地点,使用基于乙醇的“无水”手部清洁产品是可理解的替代方式。

5.当实验过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有传染性的材料或被感染的动物时,务必要戴上适宜的手套,脱手套后务必洗手。

6.实验人员在操作完有感染性的村料或动物后,离开实验室工作区之前务必进行“六步法”洗手。

7.每日工作完毕,所有操作台面、离心机、加样枪、试管架务必擦拭、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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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烹调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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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1.1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1.3 凡在公司区域内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适用于某有限公司。

三、术语及定义

3.1 职业健康:是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

3.2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3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四、职责和管理要求

4.1 职业病防治委员会

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公司常务副总为副主任,各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环保办公室为职业健康的日常管理机构。

4.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4.1.2审定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4.2 安全环保办公室职责

4.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4.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4.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部门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4.2.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4.2.5负责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及归档工作。

4.2.6会同行政人事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2.7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在岗期间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并负责对其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告知本人。

4.2.8开展职业病防治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并按规定发给劳动者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督促、指导其正确使用。

4.2.9负责对在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告知员工,员工岗位变动时,及时向员工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4.2.10对有害作业场所应采取隔离等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识,配备必要的卫生防护设施。

4.2.11发生职业性中毒事故时,作业部门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职业病防治监测。

4.2.12被诊断为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积极与行政人事部协调,按规定安排治疗或调换工作岗位。职业病患者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3 各职能部室职责

4.3.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卫生标准,并认真执行。

4.3.2监督有害作业并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部门目标管理。

4.3.3参与本公司重大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4.3.4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按规定进行监测。

4.3.5组织员工对职业病防治情况实施监督。

4.3.6教育督促员工遵守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3.7对有害作业场所进行监督,并向公司提出职业病防治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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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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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库房重地未经部门经理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库房内,库房管理员每天必须按规定领取库房钥匙,如果库房管理员不在而必须打开库房时,必须由部门经理指定的专人领取库房钥匙并登记,并且由他人陪同才可进入库房,拿完所需用品后进行登记,及时归还库房钥匙。

二、需到库房领货的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应在门外等候。

三、对客房部客用品的保管和收发负有重要责任,严格依据各楼层住客率发放客用品,严格控制数量。

四、库房员工应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准串岗、闲谈,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酒店店的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五、保持库房的清洁和整齐,对物品分类码放,保证快捷及时的发放。

六、把好质量关,对劣质商品、过期食品拒绝收货,并上报经理。

七、收货时严格按领货单上清点商品,如无差错,可与供货部门办理收货手续。

八、定期进行物品的盘点,对自己保管的物品经常检查——有无过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货帐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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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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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办公室电源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做到节约用电,减少办公室能源开支,现就办公室各用电设备作如下规定:

1、办公室的灯管、空调、排风扇、净水机等用电设备均由各办公室责任人负责。电脑由使用者负责,上班前要检查设备的使用性能,下班前应检查设备的关闭状况。

2、各办公室的空调、风扇将采用系彩绸(彩绸的飘动与否)的方法来判定开、关情况。气温在250C以下不得开空调,开空调时应调节为220C。

3、电脑、电灯下班后一定要关闭,上班时才能开启。做到人走关灯、关空调及关掉其它用电用具的电源开关。

4、不允许有下班后办公室无人,电灯、电脑、空调、风扇等用电设备之一却打开的情况出现。一经发现,罚该责任人5元/次和该办公室负责人5元/次。半个月累计一次,张贴公布。

5、夏天不允许任何人员在办公室内留宿过夜,违者罚款二十元。

6、各办公室及公共场所责任人安排:会议室(刘海堂)、样品室(江浪)、销售部(黄芳洁)、厂长室(袁毅)、工程部(李钦荣)、行政部(黄霞)、财务部(钟丽霞)、供调部(阳璐)、男卫生间及走廊(刘海堂)、女卫生间(黄霞),上述责任人的姓名必须贴在用电器或开关上,4月10日前完成。

7、总检查人:刘海堂。负责监督、检查各办公室的电源开、关情况,记录,每半个月累计总结,公布于公告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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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4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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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企业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5.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6.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

7.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

8.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9.消防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每个员工都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保障消防安全。

10.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行消防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领导负责。

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

1、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标准规范,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安全工作与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3)为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6)组织制定符合本公司实施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推广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8)配备、充实消防安全专业人员,保证消防安全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消防安全专业队伍。

9)公司内实行的各级承包合同中,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消防安全技术指标、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消防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10)重视和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安全和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11)消防安全责任人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2、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安全规程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的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消防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组织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消防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9)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0)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消防安全技术方案。

11)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3、副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1)副总经理在总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管理、改进员工的劳动条件和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业卫生状况。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并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4)对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和考核。

5)组织消防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6)抓好安全生产的奖惩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审批特殊动火证,组织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4、部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部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1)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2)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3)参与制订、修订和审订本公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技术规程,参与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消防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4)协助总经理组织消防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消防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和消防安全防护装置。

5)员工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5、车间消防安全职责

1)车间主任是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车间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安全生产法规、管理制度、规程和标准。

2)组织制订、修订车间消防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各种消防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消防安全生产经验。

4)组织落实车间级消防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签发新上岗独立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作业证。

5)在各个生产活动环节中,必须把消防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安排生产任务时做到“五同时”,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其它工作的关系。

6)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和器具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消防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

7)在组织编制车间检修计划书的同时,必须包括检修安全措施的内容。车间主任同时负责车间检修消防安全的组织管理工作。

8)建立、健全车间消防安全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消防安全员的工作。

9)组织、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0)定期召开车间消防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车间有关的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布置、督促、考核各项消防安全活动。

11)车间主任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12)副主任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13)车间工艺员、设备员、其他管理人员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6、工段长消防安全职责

1)组织工段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组织班组(工段)级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技术考核。

3)搞好本工段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对安全装置、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

4)组织、参加事故的调查,浇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5)搞好本工段的消防安全生产竞赛和各项活动,维持本工段的正常生产秩序。

6)对本工段的检修作业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7、班组长消防安全职责

1)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组织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及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实习工作。

3)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消防安全,班中检查消防安全,班后总结消防安全。

4)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消防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协助监督检查在本辖区施工检修人员的各种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负责本岗位安全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保持完好。

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8)认真做好班组消防安全台帐及班组消防安全活动的记录,组织班组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创建安全合格班组与标准化安全班组。

9)保持作业场所和岗位的整齐、清洁、卫生,搞好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

8、车间安全员职责

1)车间消防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作业规程及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消防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车间主任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订车间消防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对班组消防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员工消防安全思想、消防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抓好创建合格班组和标准化安全班组工作。

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常规消防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和台帐记录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10)负责对新调入本车间的人员(包括培训人员、临时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对本车间的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抓好安全考核和发放安全作业证工作。

11)协助车间主任做好检修安全工作,负责车间检修、抢修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办理有关现场安全作业证,并进行检查与监督,保证检修安全。

9、班组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2)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提出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

3)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4)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5)加强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遇有违章或险情,应立即制止和处理,并向领导报告。

6)本班组的任何事故,要及时掌握了解情况,迅速向领导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10、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参加消防安全活动,学习消防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标准。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运行和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等情况。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不能排除时要立即向领导报告。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器材、消防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8)发生事故要及时招实地向上级汇报,保护现场并详细记录。

三、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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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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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仓库卫生岗位责任制

一、食品贮存方法:

1、低温贮存

1)冷藏贮存:0℃至-10℃条件下贮存

2)冷冻贮存:0℃至-29℃条件下贮存

2、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

二、食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昆虫。

4、高温冷库温度控制在4℃-0℃。

低温冷库温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和有异味的食品。

本制度一式两份,一份交许可机关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贴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四、 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 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五、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六、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七、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八、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九、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十、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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