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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表彰大会时间【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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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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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科学、安全、有效地贮存和管理各种化学危险品,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及危险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被本公司定义为化学危险品的所有物品。

3.具体要求:

3.1 酒精

a: 酒精属于易燃、易爆的物品,应在2号防火柜内存储。存储时,应有良好的密封,避免酒精自然挥发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在外的酒精应远离热源,避免阳关直射。在外存储的酒精不得超过40KG。

b: 报废的酒精依照《生产线卫生管理规定》返回到酒精回收处。 危险品管理人员定期(每天早晨)对报废的酒精进行回收。

c: 可用和报废的酒精应分区管理,并做好标志,防止误用。

d: 回收完毕后,剩余的废弃溶液应设专区存放,有一定批量后,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不得自行处置。

3.2 稀料和助焊剂

a: 稀料和助焊剂属于易燃、易爆的物品,应在1号防火柜内存储。存储时,应隔离贮存,有良好的密封。使用完毕后,应交给管理员放入防火柜。

b: 报废和过期的稀料和助焊剂应进行妥善的封存,储存的容器上应有危险品的规格型号、张贴危险性标识等信息。

3.3 各种胶类

3.3.1 存储胶类时应根据其特性存储

a: 低温胶应存储在低温冷柜内,每次使用后,将使用量登记在《周转记录》上。

b: 738、1641、3145等需要潮湿才能良好固化的胶类应存储在干燥箱。

3.3.2 报废的胶体应设专区存放,有专门人员进行收存。

4.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的场所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安全标识管理规定》。

5.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的场所应《危险品贮存情况登记表》

6. 化学危险品管理人员负责每天检查危险品的存储情况,并填写《危险品贮存情况检查记录表》

7. 相关文件:

7.1 《安全标识管理规定》

8. 相关记录

8.1 《危险品贮存情况登记表》

8.2 《危险品贮存情况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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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时间管理个人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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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今日复今日, 今日何其少! 人生百年几今日,今日不为真可惜!

这样一些关于浪费时间的诗句在上小学时就被老师常常教育着,现在想起来都记忆忧新,但自已一直也只是一味的仅把他当成诗句而已,上周,我观看了李践老师的(时间管理),看了以后真是受益非浅,让我知道了要很好的完成工作就必须高效的管理自己的时间。

首先要明确自已的目标,没有目标就没有规划,有了规划就要一分一秒让它产生价值,不管任何事一旦想到了就要尽快的去做,就是老师口中所谓的“快快快“不要一味的托延时间,不要害怕失败,失败一定是要原因的,成功一定是有方法的,所以要时时总结自已所犯的错误,自已错在那里?要不断的改进,不断的进步。只有这样才可以真正的快速的实现自已的目标。

时间流逝的无影无综,去的快,来的也快。而能否把握时间,做时间的主人往往决定着一个人一生的命运。生命的长度掌握在上帝手中,但生命的宽度却掌握自已的手中。

浪费时间就等于浪费黄金,朋友们,往者不可追,来者犹可谏。愿我们都把握今天,从今天开始,争做时间的主人,把一生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无限的学习和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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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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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公司食堂的统筹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工作人员就餐质量,根据公司作息时间规定并结合工作人员工作实际情况需要,公司食堂的就餐时间规定如下:

早餐:07:50——08:20

午餐:11:50——13:00

晚餐:18:00——19:20

提醒:

1、(为了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厨房在职工作人员必须在每餐前5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提前安排好饭菜,以免耽误工作,特殊情况除外。)

2、(为了准守公司作息时间规定用餐人员在岗期间必须按时用餐,超出用餐时间概不等候,在外或特殊情况除外。) 3、(为了给全体工作人员创造健康、安静、卫生的用餐环境,厨房工作人员一定要搞好厨房及餐厅卫生,其他在岗工作人员也需帮助厨房工作人员一起搞好我们的食堂卫生。) 以上管理规定望各位工作人员严格准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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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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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双腿迈入校园的那一刻起,就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涌上了心头:哈,我是初一新生了!

窗外是依依青天,菁菁校园。我走进了七(12)班的大门。在这间教室里读了几个星期的书,女生们倒是在发扬古人留下的“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优良传统,上课认真作笔记,下课忙着整理,连出去玩的时间也只有一两分钟。而男生们却偏信‘初中男生成绩绝对胜于女生“之类的话,凭着上帝赐给他们的好脑袋,而不屑于做琐碎的案头工作。久战沙场的老师见罢,想出了“万能清醒剂”――考试!几场考试下来,一看,六十几?不!一下子全都不由自主地收起了骄狂,重新对着书本,认真起来。

通过这次考试,同学们基本了解了自己的处境。不拼还是不行,谁也不想落伍,现在七年级(12)班到处都是火药味儿,同学们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不到关键时刻,谁都不肯认输。

现在的初中生活,可不比小学,作业虽多了点可题题简单,三下五除二搞定。可是现在那些题目可是越来越深奥了,还有那么多的课程,门门都要考试,一系列的小测验也如三月的毛毛雨一般“哗啦啦”地下个不停。我们面对这一系列的考试,也只有硬着头皮熬夜,上下两眼皮打架不说,第二天,不是这位同学长出“熊猫眼”,就是那位同学眼中长出了血丝,再过份一点的,那可就是利用上课时间睡觉了。沉重的代价自然也是免不了的了。

数学老师来上课了,下课临走时留下了几句话:“马上国庆就要放假了......”话未说完,就听见同学们的一片欢呼声,有些同学则捂住了耳朵,只有老师在讲台上大叫“安静”。几十秒后,全班安静下来,老师又接着说:“国庆长假放完来上课时马上考数学。”说完就拿起书本走了,只留下这个晴天霹雳般的消息和愣在一旁的58名同学。半天,才说了一句话:“又考呀!”虽然同学们看起来压力很大,但是,我明白,我们班的同学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有把握来迎接下一次数学考试。

秋天的闲阳静静地照着我们,和风中闭着双眼领略这无边的美好,足以让人感到超脱、潇洒、自然,这和风带着所有的热情和留恋走进了又一个秋天,拥有新的感受,迈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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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时间都去哪儿了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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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预防流感,关注健康》。流感,全称为流行性感冒,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好发于冬、春季,也就是气温多变的季节。冬天衣物多,热了不会脱,捂出一身汗来,风一吹着凉就感冒;春天,想着天气暖了,迫不及待地脱掉衣物,冷了着凉就感冒。有句老话说得好“秋冻春捂”,春天一定要“捂”,别急着脱衣物。

由于流感尚无特效治疗药物,人群对流感病毒普遍易感,因此流感重在预防。预防流感,一定要注意个人卫生,用纸巾掩着口鼻打喷嚏,用过的纸巾冲入厕所里。勤洗手,打喷嚏、咳嗽和擦鼻子后要洗手;饭前便后要洗手;外出后回到家里要洗手。未洗手不要拿东西吃,不要触摸口鼻眼睛。病患者要戴口罩。多喝开水,在学校要使用水瓶装饮用水,不要把自己的嘴巴凑到水龙头上喝水,这样既不卫生又浪费水。通过良好的饮食、规律的锻炼和充足的睡眠提高机体防病能力,有病要及时就医并居家休息,待治愈后才可返校,避免感染他人。节假日不要前往人群拥挤场所,保持居住场所的开窗通风等。教室、寝室门窗一定要打开,使空气流通。

当学校出现流感或流感样病人时,要隔离病人,体温37.5℃以上必须隔离治疗,热退48小时后,患者可恢复正常上课。学校有明确的管理要求,学生到校后,因病需要离校返家的,一定要拿好老师开具的《放行条》,在门卫室等候家长。家长带孩子到医院就诊,途中必须戴口罩,到医院后禁止随处走动,直接到发热门诊。一旦发现学生发烧,教师必须马上联系家长,学生需要立即离校,病愈后方能返校复课。

希望全体师生都能严格执行其中的要求,共同预防流感,关注健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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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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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在悄无声息的流走。朱自清爷爷说过“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但时间去了永远也回不来了。每一秒都在飞速流走,走在青草上,飞在空气中……时间一去不复返,看着真有一些心痛。想起吃饭时候,时间从我的饭碗中过去溜走;洗脸的时候,时间从流水中飞去;休息睡觉时候,它便大步大步的从你身上跨过,从你脚边飞去。

时间是消无声息的,人世间没有人不走过风风雨雨,大大小小的困难的事。但在途中要与困难作斗争与时间赛跑。用最短的时间把一件事做好,这样不是又节省了时间又高兴又兴奋,多么好!而在困难中为了更好更快的做好它一定要认真思考用最短的时间完成它。

记得每一次上学的时间,我总与时间赛跑,5秒钟到达一个地方,5秒钟到达一个地方……用最快速度花最少的时间。浪费时间就是浪费自己的生命,一天只有24小时,等你再与月亮告别的时候,等你与阳光再见面的时候,这又算溜走了一日。但时间却是一个很古怪的东西。也许你珍惜它,却不能留住它;也许你合理安排它,但它依然飞之而去。

记得鲁迅先生说过:“时间就像是海绵里的水,只要用力挤,总还是有的。”是啊!只要愿意把时间挤出来,时间是有的,但不是人人都能这样。有的人贪玩好耍,事做完了就无所事事,一点也不珍惜时间。但珍惜时间的人即使事多,他也能挤出时间,这也许就是鲁迅先生告诉我们的道理吧!

时间流去是悄无声息的,在4000多日子里,我有什么值得回忆的呢!在这么多日子里我除了匆匆学习以外,还有什么呢?只有匆匆罢了,只有学习罢了!时间是一天天减少,人的肉体生命是短暂的,让这平凡的肉体放射出无限的光芒,这既不简单,也不艰难。这就看你如何安排时间:是白白浪费,还是惜时如金。这一切就在你一念之间,而就是这一念之间将决定你的命运。珍惜时间就是珍惜你的生命,珍惜时间就等于决定了你的命运。珍惜时间,奋发图强,你将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珍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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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稿大全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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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时间——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易被忽视而又最另人后悔的东西。一步步,一程程,已走了多远,永不停留,走过秒、分、时、日,又积成周、月、年、代。

高尔基说过:“时间是最公平合理的,它从不多给谁一分。勤劳者能叫时间留下串串果实,懒惰者时间留给他们一头白发,两手空空。”我们不能让时间停留,但可以每时每刻做些有意义的事。

东汉文学家崔瑗,官至济北相。当他40多岁任郡吏时,不幸因事被捕入狱。当他听说有一位狱吏精通《礼》学,便抓紧一切时间向他学习,当狱吏审讯时,他也趁机请教有关问题。他的这种对待学习的精神,给我们每个人树立了榜样。 时间是生命的单位,有些人往往利用相同的时间比别人多做许多事情。美国的大发明家爱迪生一生忘我工作,成了有多项发明的发明大王。当他在79岁生日时自豪地宣布:“按常人的工作量计算,我已经135岁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道理人人都懂,可为什么还有人虚掷光阴、荒废生命。

现在许多青年人,找不到工作,就天天在外面喝酒寻乐,或是呆在家里无所事事,明明已经成年,还是给父母增加了许多负担,这些人一不小心就掉进了犯罪的深渊,成为社会的“危险人群”。这些人往往有一种“明天再说”的想法,认为自己现在还年轻,先尽情享乐,过几年再考虑工作。最终明日复明日,明日成蹉跎。一个“今天”值两个“明天”,当日事当日做,把什么事都放到明天的人,最终什么事都干不成。

有时我总会抱怨时间不够用,许多要干的事都没有干,但是真的怪时间吗?它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归根结底是自己不抓紧它,杰弗逊说得好:“从不浪费时间的人,没有工夫抱怨时间不够。”当你愁眉不展的时候,时间从你的抱怨中跳过,我很欣赏朱自清先生在《匆匆》里对时间的这一说法。时间就像铁面无私不动感情的一个老人,不会因你的任何举动停住脚步,它只会对你的虚度光阴抱以轻蔑的一笑,然后轻轻越过。对一个人来说,时间就是生命,时间有限,当失去它时,生命也走到了尽头。

你是想把它当作日历一天天撕去,到最后只留下一个生了锈的日历夹吗?人活着是要实现价值的,为什么有些人生命的价值大、有些人生命的价值小呢?仔细看一看吧,他们的一生都做了什么。有些人的一生在不断完成那些有意义的事,那么他的价值在学习工作中就体现出来了,只有做的事越多,做的越好,生命的价值就越大;反之,一个人不断地浪费时间,他的生命价值就会少得可怜。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就请珍惜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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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时间简史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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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初读《时光简史》只是因为它是霍金的著作,只是为了在闲暇之余与朋友之间有一点谈资罢了,不得不说这样的科学著作实在难懂,相比我的张爱玲,三毛,刘墉来说却是枯燥了一些,但它仍深深的吸引了我。将我引向了充满幻想的未来。

说它单调是因为它没有平平仄仄的语调,没有风花雪月的场景,没有催人泪写的辞藻,但他,却拥有极严谨的的探索科学的态度,以一种严谨的口吻向我们叙述着蔚蓝的宇宙,神秘的黑洞。爸爸不止一次的提醒我说我再也看不懂这么深奥的著作,开始我还不以为然,渐渐的我发现我只能读懂其中一点,而绝大部分仍是懵懵懂懂。

斯蒂芬·威廉·霍金,一个极平凡的人,他因为在21岁时不幸患上了会使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所以被禁锢在轮椅上,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1985年,因患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彻底被剥夺了说话的功能,演讲和问答只能通过语音合成器来完成。但他的智慧弥补了先天的不足,轮椅上的他还是可爱的,值得我敬佩的。30岁,他考查黑洞附近的量子效应,发现黑洞会像黑体一样发出辐射,其辐射的温度和黑洞质量成反比,这样黑洞就会因为辐射而慢慢变小,而温度却越变越高,最后以爆炸而告终。黑洞辐射的发现具有极其基本的意义,它将引力、量子力学和统计力学统一在一起。

霍金的魅力不仅在于他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物理天才,也因为他是一个令人折服的生活强者。他不断求索的科学精神和勇敢顽强的人格力量深深地吸引了每一个知道他的人。患有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的他,几乎全身瘫痪,不能发音。但他仍出版了《时间简史》,成为全球最畅销的科普著作之一。对于这本书我实在做不出自己的评价,因为,可能在之后的几年,我才能读懂这本书,可是我能感受到这字里行间的一份坚持,一份严谨,甚至一份心酸。

其实更多的我将这本书当作科幻小说来看,书里就是一个未知的世界,《时间简史》中,霍金念念不忘的就是大统一理论,这是爱因斯坦未尽的梦想。霍金在本书中坦言,不能用单独的美妙的公式描述和预测宇宙的每一件事情,因为量子理论的测不准原理决定了宇宙是不确定性和确定性统一的。在本书中,霍金通过地图模型来说明宇宙的多样性可能需要一组理论来进行描述。

《时间简史》是为想更多了解霍金教授生命及其学说的读者而编的。该书以睿智真挚的私人访谈形式,叙述了霍金教授的生平历程和研究工作,展现了在巨大的理论架构后面真实的人性。该书本来就不是一部寻常的口述历史,而是对二十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头脑之一的极为感人又迷人的画像和描述。对于非专业读者,本书无疑是他们绞尽脑汁都无法真正理解的,只能当科幻小说看。《霍金讲演录——黑洞、婴儿宇宙及其他》,是由霍金1976-1992年间所写文章和演讲稿共13篇结集而成。讨论了虚拟空间、有黑洞引起的婴儿宇宙的诞生以及科学家寻求完全统一理论的努力,并对自由意志、生活价值和人的生存方式及进化原理作出了独到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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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体会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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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与和平》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再见,再见了。”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

这一段特别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尤其是皮埃尔那句:“明天,不!再见,再见了。”更加可贵。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

有人说,托尔斯泰那种僧侣式的不抵抗主义使得他像个可笑的懦夫;又有人说,托尔斯泰属于农民阶级,他所提倡的农民宗法制观点带有很大局限性。对此,我要说,我们这个世界所缺乏的正是托尔斯泰的不抵抗主义。因为人类太好胜了,他们不但要超过自己的同胞,还想进一步征服那生养自己的大自然。很明显,人类是不可能征服自然的,他们将为自己的好胜付出代价,酸雨、臭氧层空洞、大气变暖,这一系列的事实难道不正说明了这一点吗?至于所谓的农民阶级局限性,那是不值一哂的,如果拿阶级来划分托尔斯泰这样一个伟大而超前的人物,就好比用米尺丈量地球,可笑透顶。

不管怎么说,托尔斯泰都是一位伟大的人物,他的思想是很多人无法理解的,所以,我们没有资格站在这么一个伟人面前指手画脚。尽管他不抵抗,偏向农民,但这毕竟是他自己的个性,像很多其他人的个性一样,我们没有理由不尊重。而且,我更认为,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个性,托尔斯泰才成其为托尔斯泰,否则他只是一介庸夫罢了。

《战争与和平》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内容的那种形式。”他说的是实话。孟子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语:“吾辞达而已矣。”辞能达意,就这么简单。托尔斯泰认为,文学只是表现思想的一种形式,作为形式,它远不如内在的灵魂重要。后人读《战争与和平》,往往呼为史诗,那样其实正好违背了托翁的意愿。真正读懂《战争与和平》的人,最终会发现,这是一部思想的结晶,却非文学。而小说的作者托尔斯泰,则纯然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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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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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是一种积极进取的态度与奋发向上的精神。一个人的成才与环境、机遇、天赋、学识等外部因素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自己是否勤奋。缺乏勤奋精神,哪怕是天资奇佳的雄鹰也只能空振双翅;具备勤奋精神,哪怕是行动迟缓的蜗牛也能雄踞塔顶。成功不单纯靠能力和智慧,更要靠勤奋。

我国当代数学家陈景润十分珍惜时间,他利用候车、排队买饭等零碎时间学会了英俄法德四国文字。他还在攀登数学高峰的道路上,翻阅了国内外上千本有关资料,通宵达旦地看书学习,演算研究,最后取得了震惊世界的成就,成为最接近数学王冠上的明珠—— 哥德巴赫猜想的第一人。几乎所有取得突出成就的人都有一部勤劳刻苦奋斗竞争的历史,绝少有靠投机取巧取胜的。可见任何成就的取得都是与勤奋进取分不开的。高尔基说过:“天才出于勤奋”。卡莱尔也说过:“天才就是无止境地刻苦勤奋的努力”。张衡说:“ 人生在勤,不索何获”,韩愈说:“业精于勤而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 ”。华罗庚说:“聪明出于勤奋,天才在于积累”。达·芬奇 说:“勤劳一日,可得一夜安眠;勤劳一生,可得幸福长眠 ”。郭沫若说:“形成天才的决定因素应该是勤奋 ”。

同学们,人生只有三日:昨日、今日和明日。昨日是过去的存在,是历史,不管多么难忘,都已是时间老人静止不动的脚步。今日是现实的存在,是现在,胜过手中的现金,是最值得珍惜的礼物。明日是可能的存在,是将来,甚至是谜语,是时间老人变幻莫测的步伐。无限的“过去”,都是归宿于“现在”。无尽的“将来”,都是以“现在”为从前。人生百年几今日,今日不为真可惜!让我们摆脱对昨日的懊恼,对明天的依赖,努力从今日开始,从现在起扎扎实实搞好学习,把握好每一个今天的努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懒惰,一定要勤奋进取。只有勤奋进取,才能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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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学生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汇编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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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我是五(2)班的卢奖布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好书伴我成长》

同学们,这一幕你一定非常熟悉吧,那就是同学们聚集在学校的风雨操场,读一本好书,享受读书的乐趣.

是呀,读书是快乐的,快乐来自读书的情趣。当你轻轻掀开书页,在抖动的书页里,感受到或是激情和洒脱;或是睿智和超然;历史的云烟,生活的美妙等等。

快乐也来自读书的境界。读精美的童话,读清新的散文,或读令人回味无穷的语段、语句,读精雕细琢的小品、美文,读古典诗词、现代小说……当你渐渐进入阅读的境界,你会惊叹安徒生童话的奇妙想象;你会沉醉于唐诗宋词的丰美意境,流连于中外小说的壮阔画卷等等……此刻的你,是何等的快乐啊!

同学们,读书是一种享受,是一种快乐,是一种幸福。

在此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在以往图书的基础上这学期我们学校又购买了很多连环画,像《三国演义》、《西游记》,《地道战》、《地雷战》、《小兵张嘎》等等,在你课余的时候,快去打开这些连环画吧,在那里可以饱赏一个个动人的民间传说,脍炙人口的文学名著,令人景仰的民族英雄,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五彩斑斓的戏曲故事,艰苦惊险的战斗场面,斗志斗勇的侦探传奇……。真是情趣盎然,其乐融融啊!

这一册册图文并茂、风格迥异、印制精美的连环画,一定会令你爱不释手。就让我们一起来享受它的快乐吧!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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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学生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汇编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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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五年级一班的闫方,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讲究卫生,预防春季传染病》。

同学们,春天气温回升,适宜多种微生物滋生繁殖,很容易引发腮腺炎,手足口病,流行性感冒等。因此,在春天,只要稍不注意卫生,是很容易引发各种疾病的。而这些疾病的引发大都是由于我们不注重卫生习惯,不爱洗手,饮食不注意,随地乱扔垃圾等小细节而造成的。因此,讲卫生,防疾病应从我们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那么,我们如何在春季有效地预防疾病呢?

首先,让我们的教室和校园保持干净整洁。每天打扫卫生时不放过任何一个卫生死角,及时处理堆积的垃圾,并把垃圾倒入学校指定的地点。这样才能有效阻止细菌的滋生,从源头上防止疾病的发生。更重要的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好保洁工作,不乱丢纸屑、包装袋,不随地吐痰,更不去买那些不卫生的三无食品。只有我们每个人都管好自己的手和口,我们的校园才会变得清洁干净,我们的身体健康才能有保证。

其次,要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这是预防春季传染病的关键。饭前便后、打喷嚏、体育课结束后都要及时认真洗手,勤换、勤洗、勤晒衣服、被褥,决不随地吐痰,要保持教室以及室内空气流通。尽量少去公共场所。

另外,提醒大家要注意休息和睡眠。生活要有规律,劳逸结合。

根据天气变化,适时增减衣服,切不可一下子减得太多。如果不小心百度感冒了,要及时报告老师或家长,多喝白开水,按时休息。同学们,健康的身体是我们快乐学习的基本保证,要有一个健康的体魄,讲究卫生是最基本的,也是每个人都能做到时刻做到的,只要大家时刻谨记,并身体力行,那么无论什么样的疾病都是可以预防的。

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让疾病远离我们每一个人,去健康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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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企业关于夏令时上班时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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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

夏季已经到来,根据季节变化,为了使我司员工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做到劳逸结合,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从x年5月1日~9月30日实行夏季作息时间,时间表如下: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请各部门、各项目部根据上述夏季作息时间合理安排好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xx有限公司

行政事业部

x年五月一日

相关知识

夏令时是一种为节约能源而人为规定地方时间的制度,在这一制度实行期间所采用的统一时间称为“夏令时间”。一般在天亮早的夏季人为将时间提前一小时,可以使人早起早睡,减少照明量,以充分利用光照资源,从而节约照明用电。

基本原理是,鉴于地球在围绕太阳旋转时,地轴稍有偏斜,从而导致地球上除了赤道附近以外的地区,冬季日照较短,夏季日照较长。

实施夏令时,就是在日照较长的月份,将自然时间向前拨一个小时。从而使人们早晨可以提前一个小时起床,晚上入寝休息也提前一个小时。由此来节约夜间的照明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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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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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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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时间都去哪儿了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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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

你们好!

蓝天下,迎着初升的晨曦,我们在这里举行庄严而隆重的升国旗仪式。再过几天就是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xx周年纪念日。我们祖国走过了58个年头的辉煌道路,回顾历史,每一个中国人都会为此感到骄傲与自豪。滔滔的长江,滚滚的黄河,连绵不断的山脉,都属于我们伟大的祖国。祖国的山川雄奇,祖国的河水秀逸,祖国的胸怀无比广阔。曾经,当侵略者的铁蹄践踏我们美丽山河的时候,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脸上流着泪,心中淌着血。为了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祖国,他们在黑暗中摸索,在屈辱中抗争。千千万万的赤子,撑起了我们民族的脊梁,祖国的希望。正是他们用满腔的热血,谱写了无愧于时代的《义勇军进行曲》,才使得我们今天的共和国国歌响彻神州,气势磅礴,雄壮嘹亮。国旗,在新世纪升起;国歌,在新世纪奏响。祖国正走向繁荣昌盛、前途一片光明。让我们沐浴着五彩的晨光,伴着鲜艳的国旗,更加努力地学习吧!祖国需要我们,世纪需要我们,未来需要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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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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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标的所有权转移时间

第一百三十三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条的规定,是买卖 合同一章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自出卖人转移归买受人享有。因为买卖合同是指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买受人的目的是支付价款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的目的是让与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取得价款。所以,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基本问题,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实现。一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于买方后买方拒付价款或者遭遇破产,卖方就将受到重大的损失。除非卖方保留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或者在标的物上设定了某种担保权益。否则,一旦买方在付款前破产,卖方就只能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其所得可能会大大少于应收的价款。因此,讨论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主要就是弄清标的物所的权转移的时间。

一、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

所有权转移时间的条文,不是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这从本条的规定中也可以看得很清楚。因此,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合同自愿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当事人对此作了约定的,除非有关法律针对特殊领域的所有权转移问题有专门的规定之外,在合同履行中以及发生争议时的处理中就要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各国对此问题也同样允许当事人自由作出约定。例如,按照英国货物买卖法第17条的规定,在特定物或者已经特定化的货物买卖中,货物的所有权应当在双方当事人意图转移的时候转移于买方,即所有权何时转移于买方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401条也规定,货物所有权可按当事人明确同意的方式和条件从卖方转移于买方。大陆法系各国民法或者商法也都确定了允许买卖双方约定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当事人的约定也是允许的。本条的规定承继了民法通则的这一规定,对此问题的态度应当是不言自明的。当事人对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另外约定,可以是约定特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或者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在买受人支付标的物的价款后转移等等。“法律另有规定”,在我国目前主要指的是有关法律规定一些特定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办理完法定手续后,才能转移,如不动产产权过户登记等。

二、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法律要确定一个一般性的原则。

这也是法律应当承担的功能。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有关法律也没有特别规定的时候,就要适用这个一般性的原则。本条的主旨也即在此。

我国在制定民法通则以前,理论界有一种观点认为,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要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对于特定物,其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对于种类物则自交付时起转移。理由是对于特定物,如果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对该物仍有处分权,可能发生出卖人另行出卖等损害买受人利益和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情况。而种类物为可替代之物,买受人不必担心标的物取得问题。后来起草民法通则时认为,尽管规定特定物的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具有稳定买卖关系和保障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作用,但是买受人在标的物交付之前并不能取得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不仅不能实际利用标的物,反而在承担与所有权有关的义务和责任,加重了其承担。规定特定物自合同成立时起所有权转移买受人并不一定能起到保护买受人债权的作用。因此,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交付之时。

本条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规定承继了民法通则确立的原则,因为自民法通则实施以来,这一原则在合同实践中并不存在问题。合同法如此处理,也是保持法律稳定性、连续性的需要。

关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在国外立法中存在着不同的处理方式,比较有特色的有以下几种:

(一)英国货物买卖法的规定

在英国的货物买卖法中,货物所有权的问题与货物的的风险承担、对货物的保险利益以及发生违约时可能采取的救济方法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因而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它区别特定物的买卖与非特定物的买卖这两种不同情况,对所有权转移的问题加以规范。

1.特定物的买卖。前面提过,特定物或者已经特定化的货物买卖中,货物的所有权应当在双方当事人意图转移的时候转移于买方。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此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则法院可根据合同的条款、双方当事人的行为以及当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订约双方的意图。一般来说,法院应依据的规则是:(1)凡属于无保留条件的特定物买卖,如果该特定物已处于可交付的状态,则货物所有权在合同订立时即转移于买方,至于付款时间或者交付标的物的时间是否在其之后,则是无关紧要的。(2)如果卖方还要对货物做出某种行为,才能使之处于可交付的状态,或者该物定物已处于可交付状态,但卖方仍须对货物进行称重、丈量、检验或者其他行为,才能确定价款,则要等到以上这些行为完成并在买方得到有关通知时,货物所有权才转移于买方。

2.非特定物的买卖。非特定的货物通常是指仅凭说明进行交易的货物。按照英国货物买卖法的规定,凡属于说明买卖未经指定或者未经特定化的货物,在将货物特定化之前,其所有权不转移于买受人。所谓特定化就是把处于可交货状态的货物无条件地划拨于合同项下的行为。一般地说,如果按照合同的约定,卖方以把货物运交买方为目的而将货物交给了承运人,而又没有保留对货物的处分权,则可以认为卖方已经无条件地把货物划拨于合同项下并将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

(二)美国统一商法典的规定

美国在此问题上不区分特定物与种类物的买卖。统一商法典确立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在把货物确定在合同项下以前,货物的所有权不转移于买方。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货物所有权应当于卖方完成其履行交货义务时转移于买方,而不管卖方是否通过保留货物所有权凭证(如提单)来保留其对货物的权利。因为按照统一商法典的规定,卖方保留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一般只起到担保权益的作用,即以此作为买方支付货款的担保,但这并不影响货物所有权按照该法典的规定转移于买方。可见,美国确立的所有权转移的原则是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标准的。

按照统一商法典的规定,货物所有权转移于买方的时间主要应当区别以下两种不同的情况:

1.货物需要卖方运交买方。当合同要求或者授权卖方将货物发送给买方,但并未要求卖方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时,所有权在交付发运的时间和地点转移至买方。当合同约定在目的地交货时,所有权在卖方于目的地提示交付时转移于买方。

2.不需要移动货物即可交付的。有时卖方可能已经把货物交给第三人保管,如已把货物存入仓库而让买方到指定的仓库提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卖方应当交付所有权凭证,则货物的所有权就在卖方交付凭证时转移于买方。如果合同订立时货物已特定化,且无需交付所有权凭证,则货物的所有权就在合同订立时转移于买方。

(三)德国民法典的规定

德国法认为,所有权的转移是属于物权法的范畴,而买卖合同则属于债法的范畴,买卖合同本身并不起到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效力。依照德国法,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如让与动产的所有权,必须由所有人将物交付于受让人,并就所有权的移转由双方成立合意。在卖方有义务交付物权凭证的场合,卖方可以通过交付物权凭证(如提单)而把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于买方。如受让人已占有此动产者,仅须让与所有权的合意,即生效力。但是,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定、丧失或者变更的,非经登记不生效力。

(四)国际条约

对买卖合同影响最大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条规定,该公约不涉及买卖合同对所售货物所有权可能产生的影响。也就是说,公约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以及买卖合同对第三人货物所有权产生的影响等问题,一概没有作出规定。这主要是因为各国关于所有权转移问题的法律分歧较大,不容易实现统一。所以,在拟订公约的过程中,各国代表都不同意对所有权转移的问题作任何具体规定。

(五)国际贸易惯例

在国际贸易惯例中,只有国际法协会制定的关于cif合同的(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与条件作了规定。该规则至今仍然沿用。其他国际贸易惯例,包括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都没有涉及所有权转移的问题。根据《华沙—牛津规则》第6条规定,除卖方依据法律对货物享有留置权、保留权或者中止交货权外,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就是卖方将有关单据交到买方掌握的时刻。这里的单据指的主要就是提单。虽然该规则只是针对cif合同的特点制定的,但一般认为这项原则也可以适用于卖方有提供提单义务的其他合同,其中包括c&f合同与卖方有义务提供提单的fob合同。

由以上介绍可以看到,国际上关于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这个重大问题的规定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各国的规定都受着本国社会经济状况以及法律背景的影响。我国合同法对此问题在参考借鉴其他国家规定的同时,根据我国的情况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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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中国旗下珍惜时间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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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好习惯 益终生》。

法国学者培根曾经说过:“习惯是人生的主宰,人们应该努力地追求好习惯。”的确,行为习惯就像我们身上的指南针,指引着每一个人的行动。

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现象,有些同学平时不刻苦、不用功,作业总是马虎潦草,没有养成踏实认真的学习习惯,成绩总是不好;我们也看到,有些同学双休日只顾玩,把作业压到星期日晚上才去做,作业的质量可想而知。但是,同学们,你是否想过:你把做作业的时间挤出来玩,却要花更多的时间去补作业,去订正做错的题目;你是否想过别人正在积累知识,而自己却在累积不知道的知识。其实,这完全是学习习惯和方法的问题。

在这里,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些好的学习习惯吧!

1.书写习惯

良好的书写习惯包括正确的坐姿、握笔姿势、字迹工整、页面整洁等等。都说“字如其人”,我想每个同学都愿意穿干净的衣服,那么同样地,我们是不是应该把字写规范,保持作业的整洁呢?

2.阅读习惯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应该珍惜学校给我们的阅读机会,除此之外,我们自己也可以购买一些书籍,增长知识。

3.思考习惯。的确,老师会传授知识给我们,所以有些同学不愿意思考。但课堂不爱思考就会导致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就是走神,

第二种情况则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因为他只收获了结果,却忽视了过程。只有经过思考的东西,才会变成自己的东西。当然,我们还要养成上课认真听讲,按时认真地完成作业的习惯 等等。

一个好的、科学的学习习惯,能使我们既学得有效率,又学得轻松自在,它会使我们终生受益。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今天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一个优秀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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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时间简史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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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的脚伤从另一方面说应该算好事,为什么呢,因为脚的“罢工”直接促成了学习的“上岗”。脚受伤让我终于安下心来坐在那里看几本书,就这样我无意中便邂逅了霍金的《时间简史》。这本书是以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著作,他教会了我们如何正确地看待世界以及我们周围的许许多多的奇异的事情,让我们学会了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事物。里面偶尔有一些我不了解的理论和公式,但绝大部分内容是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的。书中从人们对星空的观察而产生对宇宙的思索,然后分别介绍了宇宙演化的图像、科学理论的本性、牛顿之宇宙、相对论、大爆炸黑洞和宇宙的演化、时间旅行等,最后将这些内容进行了归纳写了自然的力和物理学统一。所有的内容是逻辑严密、字字珠玑;所有的词句是铿锵有力、大义微言;所有的观点是有条不紊、旗帜鲜明的表达中心思想。由于受个人理解能力所限(加上大爆炸、黑洞、虫洞、时间旅行等还没有读到),下面我只介绍一下简易的相对论和弯曲空间。

相对论包括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狭义相对论成功的解释了“光速对所有观测者都是相同的,以及质量和能量是等效”的用方程式表示就是E=mc2;用几何语言解释而成的引力理论,统合了狭义相对论和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将引力描述成因时空中的物质与能量而弯曲的时空,这就是广义相对论。相对论的横空出世“从根本上改变了时间和空间概念,时间不能完全地和空间分离并且独立于它,而是和它相结合,形成一个称作时空的客体”。弯曲空间是爱因斯坦广义相对论的一个假设,“引力和其他力不同,它不是力而是时空并非平坦这一事实的结果。在时空中质量和能量的分布使时空弯曲或“翘曲”,星体沿着弯曲的轨道运行是因为它们所处的空间是弯曲的,它们遵循着一条最接近直线的路径即测地线来运动”,所用的这些革命性的设想就是弯曲空间,正是弯曲空间的出现形成了爱因斯坦广义相对论的理论基础。

知识的获取是这本书给我的重要恩惠,它让我晚上面对上天充满童意的“眼睛”、面对嫦娥那宁静甜美的“玉面”时不再那么迷茫,那么不知所措;然而时间简史还送给了我一份最有价值的礼物:严密的逻辑推理、追求真理的精神、思想上的感悟和人生价值的思考。

“如果你相信宇宙不是任意的,而是被明确的定理制约的,你必须把部分理论结合成一个完备统一的理论,它描述宇宙万物。但是,追求这一理论过程中存在一个基本矛盾:科学理论思想中,假设我们是理性的生物,可以从看到的事物中得出逻辑结论;在这样的方案中我们可能不断地趋近制约我们宇宙的定律,然而,如果的确存在一个完本统一的理论,它也可能决定我们寻求它的结果!而为什么它必须决定我们从这些证据得到正确的结论?难道它不会同样的决定我们得出错误的结论吗?或者根本没有结论?”为了化解之间的矛盾,回答这一诘问,作者用了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的思想“宇宙以规则的方法演化至今,自然选择赋予了我们的推理能力,对于我们寻找完备统一理论的方面也是有效的,因此,这样就不会误导我们得到错误的结论。”

作者利用反证法先把要证的结论当做条件,进而利用条件对推理结论的条件进行推理,最后得到结果是现有的条件和要求证的结论是矛盾的,为了消除这里的自相矛盾作者引用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进行解释,经这一解释以前的自相矛盾变成了推导结论的有利条件了。这就是霍金,他用理论证明了假设宇宙中完备统一的理论存在的话,我们人类是可以探求到的。逻辑推理虽有些难懂(我看了好几遍才理解),但体现了霍金的科学研究的态度——严谨、求真。做事的能力有时候很重要,但无论做任何时候态度都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无论做什么事,无论做成做不成,我们都应该用认真、严谨、真诚的态度去对待,这样事情估计成功不了一半,也成功了三分之一!

霍金说:“为了实用的原因,似乎没有太多的理由去寻求于宇宙的终极理论。因此,发现完备统一的理论也许无助我们人类的存活,它甚至对我们现在的生活方式毫无影响,但是从文明开始以来,人们总是不满足于把事物视为互不相关和神秘莫测的。我们可求理解世界的根本秩序,我们为何在此,从何而来,哪怕仅仅出于人类对知识的最深切渴求,我们就应该继续探索。”也许现阶段没什么实用价值,没给人类带来什么实实在在的好处,但出于对未知的好奇、对神秘的了解、对知识的渴望就应该不断地探索,穷极其中的奥妙。未知催生好奇心,好奇心升华求知欲,不为别的,就是为了深切探求知识、不断穷极真理,这是科学的崇高境界:纯粹的学者为了纯粹的真理进行纯粹的科学研究。从另一方面说这是一种纯粹的职业精神,他们把科学研究当做一种职业去做,不因为利益和自身的困境而停止探索真理的脚步。中国呢?中国现在的纯粹的学者可以说是屈指可数,至于把科学研究当做一种纯粹的职业并进行纯粹的研究探求至高的真理的人更是凤毛麟角。这些我想是中国人应该进行深思的,尤其是在经济发展造成的矛盾丛生、物欲横流、利益膨胀、人心浮躁的今天,这种精神更是难能可贵!

“牛顿的运动定律终结了空间中绝对位置的观念。现在我们已经看到相对性理论如何摆脱了绝对时间。”这一句话内涵颇深,它让我从思想上彻底的明白,世间最有可能永恒不变的东西现在也被证明是会变的。那么所谓的爱你到海枯石烂、天涯海角一生一世不改变的诺言就不真实了,就像电影非诚勿扰中葛优对-说的“我怎么可能拿对未来的担保来骗你,因为未来是变的,不可靠的。”从这点看其实周星驰的那句“如果非要加个期限的话,那是一万年”倒挺靠谱的,无论怎样,起码这里面承认了变化,就是不变也是在期限里,没有所谓的永恒。客观事物都是这样变化运动着,更不用说主观的东西了。这是一种哲学的思想:世间万物都是运动变化着的,因此,我们要用运动的观点看问题,了解事物之间的联系,把握内在的深刻规律。这种思想是很重要的,当代的年轻人,尤其是大学生具备这样思想是很有必要的,是有助于我们快速健康的成长的!

读后感,要的就是读书之后的感。好书可以让你感动,感慨书中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品质,甚至作者的精神。就像霍金是值得让我感动的,我被他身患重疾仍坚持探求真理的精神感动,更是被他那种将自己的科研成果用朴质的言语和大众人们分享的无私奉献的境界而感动。好书也可以让你感悟,这也许是我们读书的最深层价值。读《时间简史》让我对自己的人生价值开始了思考,我有时候就在想我为什么来到这个世上?我来这个世上究竟是为了什么?我在茫茫的星河宇宙中到底应该成为什么,是微暗的晨星,还是耀眼的日月,或是一闪而过的流星?也许我不知道答案,但最起码我开始思考了,就像于霞老师所说:“人生也许因为痴心妄想而变的更加美好。”是的,很多时候痴心妄想就是一种感悟,一种思考,一种不懈的追求!趁着我们现在年轻赶快好好的“痴心妄想”一番吧,或许你的人生会因这书而“痴心妄想”起来,而奔腾不息起来!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一本好书犹如一幅山水春居画“最是无尽春江意,柳如鹅黄桃半开”意意欲无穷;一本好书好似一位心地善良的美人,不仅可以一饱眼福,满足视觉上的美感,而且赋予了我们发现美的眼睛,进而不断地追求美、创造美、享受美;一本好书更似一杯好茶,品尝不仅可以摄取茶的营养,而且还会激发我们对人生的品味!书是营养品,滋补你贫乏的精神和干涸的心灵。读书使你变的聪明,读书之后的写作思考更是让你变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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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时间管理个人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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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有幸参加了集团组织的“时间管理”培训课程,虽然培训时间仅有短短一天,但这次培训却使我获益良多。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进一步了解了时间管理的重要意义及作用,明确了时间管理的基本理念及内涵,获悉了时间管理的误区,学习和掌握了高效能时间管理的基本步骤与方法。

誉满全球的“现代管理学之父”彼得。德鲁克曾说:“时间是最高贵而有限的资源。”这充分体现了这位大师对时间的高度认知及对时间管理的重视程度。相比而言,中国人更早地意识到时间管理的重要性,早在二千多年前孔子在见到弟子用白天的时间睡觉时,就发出了“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感叹。再如炙脍人口的“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人生有涯”等名言警句更是将时间和人的生命与事业紧密联系起来。

时间,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公平的,每天时间银行都会为每个人存入86400秒,而每天这86400秒也会毫不留情的流逝,不会因为任何人或任何事而做任何停留。既然时间的流逝是一种大自然的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那么我们能做的只能是更合理的规划、利用和管理自己的时间,通过强化时间管理意识,学习与掌握时间管理方法,制定并执行时间管理规划,检验时间管理效果,并不断修正时间管理方案,高效能完成日常工作生活中相关事宜,充分利用大自然所赋予我们的这一宝贵资源来创造自己的价值。

一直以来,我对时间管理的概念存在一定误解,认为时间管理就是为每件事情安排时间。通过培训学习,我才明白时间管理并不是要把所有事情做完,而是更有效的利用时间。时间管理一方面要确定该做哪些事情,按照怎样的顺序完成这些事情,另一方面还要决定哪些事情不应该做,尽可能地排除来自外界的干扰。通过事先的规划与时间掌控,降低时间安排的变动性,为进一步执行时间管理奠定基础。因此,高效能的时间管理要求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时间,而非“一刀切”式的为所有事情平均分配时间,也不能按照事情的先来后到进行处理,更不能随心所欲的应付各种事情。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有些事情往往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来完成,这时就需要设定短、中、长期目标,再逐日制定实现目标的计划,将有限的时间与精力加以分配,争取最高的效率。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明确、能够衡量、可达成的、相关联的、有期限的五个原则,将中、长目标分解成一个个能够实际指导行为的子目标,并定期检查各个子目标的执行情况,不断的修正,通过子目标的逐步完成以实现最终目标。

同时,我们每天可能还会遇到一些意外事件,它们的出现很容易干扰原有计划的执行,因此在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尤其注意不能将时间安排得太满,要有一定的冗余程度。我们可规划60%—80%的时间,保留__年级的学生。授课的是一位很有气质的女老师。她用游戏的方式,将时间管理的知识慢慢地传递给我们。

首先,她跟我们分享了时间及时间管理的重要性。人的一天有24小时,每周有168小时。一般来说,人花在睡眠上有56小时,花费在吃饭和休息上有21小时,有些时间基本上是必须的,无法改变的,但还有大部分时间(91小时)是可以自己管理的。如何管理这些时间将是我们要学习的,管理时间水平的高低决定个人事业和生活的成败,在意识到时间的重要性后,要学会分析“时间到哪里去了”,平常总有人说时间过得真快,但这些时间究竟花在什么地方去了,都干了些什么工作,却没有多少人能说清楚。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分析时间是如何花费掉的,从中找到可以更好利用的部分,珍惜时间,提高时间的利用率。

很多人都明白时间管理的重要性,甚至还有人也实施过类似于学习计划等,却没有很大收获,为什么呢?因为有效实施时间管理存在很多需要克服的东西。这些需要克服的东西都存在于人的心中。有人认为,计划赶不上变化,时间不好控制;也有人认为,时间好象掌握在别人手中,自己没法控制;还有人认为,时间管理太麻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习惯,很难管理等都会导致时间管理失败。因此,时间管理需要很大的毅力和恒心,同时也要有强的时间管理意识,如果对时间的管理持无所谓的态度,那么就谈不上如何对时间进行管理了。

爱默生曾说过:“一心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为他让路!”这句话在我心中引起了很深的思考,人生不过短短数十年,想要活得有意义,就必须有一个远大的目标,在目标实施的过程中,要不怕困难,敢于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奋斗。

接着,谈到如何管理时间。通常管理时间的办法有:艾维。利时间管理法、日程表时间管理法、abc象限法、2/8时间管理法、柏金森定律、生理节奏法等。其中abc象限管理法是我比较赞同的,它根据事情的价值及紧迫性,将时间分为四种:一是重要而紧迫的,二是重要而不紧迫的,三是紧迫不重要的,四是不紧迫不重要的。如何将时间在这四种事情之间合理安排便是时间管理。显然,重要又紧迫的事情是需要立刻做的,不紧迫也不重要的事情可以稍微放下,但对重要而不紧迫的事情如何安排,确实是要慎重考虑的。我们应该明确什么事情是重要的,什么事情是紧迫的。评价一件事情是否重要和目标的联系程度有关,如果联系紧密则重要,如果没有很大联系则不重要。人的发展是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行的,如果每天都能把握重点,将重要的事情做好,那么,其事业必能成功,但只做紧迫事情而忽略了重要事情,将可能出现南辕北辙、事倍功半的情况。

在充分理解时间管理的办法后,就是实施了,实施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在好的计划没有实施也是空谈。在日常时间管理计划中可以将一件事情分段管理,设定完成期限,在每完成一段时间时给自己一个奖励,不断给自己动力,使自己坚持下来。另外,在实施过程中也要排除他人的干扰,不让别人浪费自己的时间,并善用省时工具,提高利用时间的效率。

最后,老师进行了总结。实行有效的时间管理,要确定目标,安排进度,反复练习,持之以恒;概括为16个字:珍惜、记录、诊断、分配、计划、节约、抓住、核算。最终达到管理时间把握人生。结束了一个多小时的讲座,我们也深信,今后在时间管理方面,能更好地安排和管理时间,提高自己的工作与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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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稿大全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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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有人说:人的一生有三天:昨天,今天,明天.这三天组成了人生的三部曲,.但我说,人的一生是由无数的今天构成的,因为不会珍惜今天的人,既不会感怀昨天,也不会憧憬明天.

乐观的人,喜欢描述明天的美好憧憬;悲观的人,总担心明天发生什么不测.但生命的内涵只在于今天.生命是宝贵的,它是有一分一秒的时间堆积而成的,珍惜今天就是珍惜生命,荒废了今天就是荒废了生命.

昨天已是过眼云烟,再也无法挽留,如果在昨天,你取得了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或是因为做错了一件事情而愁眉不展,那么,你就永远陷进了昨天的泥潭.同时,你今天的时间也会从你的沾沾自喜或愁眉不展中悄悄流逝.每个人都会乘坐"今天"这班车驶向明天,一天一个驿站,一天一处风景.趁着明天还未到来,我们就应抓住今天,这样等待着你的才会是果实累累的明天.

我们不应该在昨天寻觅什么,也不应该向明天祈求什么,最重要的是怎样对待今天!在这有限的时间里努力学习,抓紧今天的分分秒秒,用今天的努力去弥补昨天的空隙,去实现明天崇高的理想.在这一天快要结束的时候,大家应当认真反思你在这一得的所作所为,自己是否真正做到了珍惜时间.老师上课时,你是否因为知识枯燥难懂而放弃听课,再上自习课时,你是否因为自己意志薄弱而心不在焉在家中做作业时,你是否禁不住电视和电脑游戏的诱惑而虚度时光,在周末,你是否因为贪玩儿而无暇顾及书本毕业班的同学们,你们现在更应该惜时如金,认真利用现在的每一份每一秒,努力学习,以饱满的激情来迎接中考,实现自己的理想.非毕业班的同学们,你们应当利用今天的时间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自己以后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聪明的人,检查昨天,抓紧今天,规划明天,愚蠢的人,哀叹昨天,挥霍今天,梦幻明天.一个有价值的人生应该是:无怨无悔的昨天,丰硕盈实的今天,充满希望的明天!朋友们!让我们共同珍惜今天,珍惜现在的分分秒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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