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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补偿贸易类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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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补偿贸易类合同

中外补偿贸易合同,是指中国的经济实体与外国的经济实体之间就补偿贸易关系而签订的关于双方在经济往来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中外补偿合同的格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其参考格式如下:

中外补偿贸易合同

本合同于一九__年__月__日在中国_____签订。

甲方为:中国____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乙方为:__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第一条?贸易内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生产的__型机械__台,以及各种其他辅助机械设备,并同时提供各类机械设备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备用件,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必需的测试仪器。具体的各类机械设备、测试仪器、附、配件、备用件之型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要求、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设备进口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所生产的部分产品以及其他商品,或经双方协商,用__工厂生产的__商品来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具体的偿付商品的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商品供货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设备进口合同与补偿商品供货合同可合并为补偿贸易购销合同(见附件)。

第二条?支付条件与方式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当乙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甲方,以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基于乙方按规定开出限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乙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偿付期限

甲方用__年零__个月,分月和商品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偿还日期自第一批机械设备到货后约__个月后开始,原则上每月偿还的金额是全部机械设备价款的__分之__。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需在__个月前通知乙方。

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机械设备价款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补偿商品合同的规定,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限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四条?计价货币和作价标准

双方商品均用___币计价。乙方提供的全部机械设备及所有仪器、附配件用___币作价,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则按签订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_币的汇率折算为___币。

第五条?利息计算

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所预付货款的利息应由甲方负担。双方议定年利息为百分之?。

第六条?技术服务

货物到达甲方口岸后,由甲方自行安装,但在主要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认为需要时,乙方必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在此过程中由于技术上的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经双方协调,为完成此项工作,由乙方派出__数量的技术人员。在中国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在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需要继续增添新的机械设备或测试仪器时,可由双方另行协调,予以增订。增订的项目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八条?_____

设备进口以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后发生转移,之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_____公司向投保人赔付,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的罚款。

第十条?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__分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国__银行。

第十一条?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_____

凡是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交__国_______委员会按_______程序在__进行_____。_____适用法律为__国法律。该_____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机关申请变更。_____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四条?文字、生效

本合同用中__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年。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经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__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乙方:

中国____公司代表_国____公司代表

________________

(签字)(签字)

见证人

中国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_________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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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租箱合同的主要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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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箱合同的主要条款

1. 交箱条款。

交箱条款主要是制约租箱公司的条款,指租箱公司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条件的集装箱交给租箱人。

其内容主要有:

(1) 交箱期。为了给双方都提供一些方便,交箱期通常规定一个期限,一般为7~30天。

(2) 交箱量。合同中对交箱量有两种规定方法,一种是规定交箱数量(或最低交箱量);另一种是实际交箱量(可高于或低于前者),在可能的情况下,租箱公司都希望租箱人超规定量租箱。

(3) 交箱时箱子状况。租箱人交箱时箱子的状况是通过双方签署的设备交接单来体现的。在具体操作中,规定租箱人雇用的司机和堆场的箱管员、门卫可作为双方代表,签署设备交接单。

2. 还箱条款。租箱合同中的还箱条款,主要是制约租箱人的条款,是指租箱人应在租用期满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区,将状况良好的箱子还给租箱公司。其主要内容为:

(1) 还箱时间。在实际租箱业务中,经常有到期不能归还或没有到期却要提前归还的情况(一般统称为不适当还箱),如是超期还箱,合同一般通过对超期天数加收租金的方式解决;如果可能提前还箱,则要求事先订立提前终止条款。

(2) 还箱地点。在订立合同时,租箱人应尽量使还箱地点与箱子最终使用地点一致或接近,这样可以减少空箱运输费用。

(3) 还箱时箱子状况。租箱人在还箱时应保证外表状态良好,即保证使箱子保持提箱时双方签订的设备交接单上说明的状况。该条款一般规定,如果还箱时外表有损坏,租箱人应承担修理责任与费用。

租箱合同中一般还规定,还箱期满若干天(有的是30天)后,租箱人仍未还箱,租箱公司将以箱子全损来处理,租箱人应按合同规定的金额支付赔偿金。在租箱公司未收到赔偿金前,租箱人仍需按实际天数支付租金。

3. 损害修理责任条款。租箱人还箱时,应按设备交接单上记载的状况还箱,如有损坏,则应负责将箱子修理好后还箱或承担修理费用。

如租箱合同中订立损害修理(damage protection plan,dpp)条款并按规定付费,则租箱人对租箱期内所造成的损坏,在一定程度上不负修理责任,可将未修理的箱子退还租箱公司。不论箱子在租箱期内是否损坏,dpp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4. 租金及费用支付条款。租箱人应按时支付合同中规定承担的各种费用及租金,不按时支付费用和租金,则构成违约,租箱公司有权采取适当的行动,直至收回集装箱。

租箱合同的租金与费用支付条款,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租期。租期一般理解为从交箱之日起至还箱之日止的一段时间。

(2) 租金计算方法。租金按每箱天计收,租用天数一般从交箱当日起算,至租箱公司接受还箱次日为止。在超期还箱情况下,超期天数按合同规定的租金另行支付(通常比正常租金高一倍)。如合同中定有提前终止条款,租箱人支付提前终止费用(一般相当于5~7天租金)后,租期到集装箱进入还箱堆场日终止。

(3)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支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支付或按季支付。租箱人应在收到租金支付通知单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30天)支付,如延误则需按合同规定的费率加付利息。

(4) 交、还箱手续费。租箱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交、还箱手续费。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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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民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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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拆迁人):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被拆迁人):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地点建设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建设地点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____。第二条被拆房屋现状(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平方米。

(二)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人,常住人口____人,应安置人口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关系等)

(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拆迁安置

(一)乙方安置到________,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住房进住手续。

(二)乙方临时过渡到________________,房屋____间。

(三)乙方临时过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回迁,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____日内,应迁入安置用房内。

第四条安置房屋的标准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标准应当符合________颁发的________标准;

(二)建造质量应当符合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拆迁安置房屋产权

(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乙方应与________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房租及其他费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持该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约束力。

第六条房屋拆迁补助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________元;临时过渡费(含交通补助、供暖补助等)____元;转学补助费________元;提前搬家奖励费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七条被拆迁房屋补偿甲方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作价补偿。被拆迁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_元作价补偿,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费____元。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注销手续。

2.产权调换。甲方以________地点,________房屋,____间,____平方米,补偿乙方;乙方需支付:

(1)结构差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面积差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房屋成新差价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应将原住房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_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一天罚款____元。

第十一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在临时过渡期内,甲方按每月____元支付乙方临时过渡费。

第十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天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甲方提供同面积、同质量的安置房屋。

2.逾期____个月内,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逾期超过____个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

第十三条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1.不可抗力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2.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____天内通知乙方。因以上情况造成或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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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最新中外补偿贸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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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签订。

中国____公司(简称甲方)和__国________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从____年____月份起至____年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吕____套(件),计总值____万美元。

品号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日期:

第一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_______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发票(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__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__%。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_进出口总公司对_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 乙方同意自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底止,提供____机器____台,准备设备_________台,以及测试仪器____台,附配件____套等,计总值____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1.___________机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货。

2.___________机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_______年____月交货。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____国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 本合同以中、__文书写,两种方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字)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中国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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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居民楼拆迁补偿协议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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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学校操场西扩,学校操场建设完成后将教育教学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需将教学楼西面______米内范围内坟墓全部迁移。为保证坟墓迁移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为坟墓埋葬人近亲属或特定关系人。

二、乙方有坐落于新操场内的,坟墓一座,墓葬形式为单坟双穴棺木,现自行迁移。

三、补偿费用: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墓穴迁移补偿____________元、自行迁移墓穴劳务补偿____________元。

四、补偿金额支付方式:墓穴迁移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五、坟墓迁移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六、乙方在约定坟墓迁移时间之后三日内未迁移坟墓的,甲方将按照无主坟处理,对坟体及骨骸做原地深埋;补偿费用不予支付。

七、甲方只针对本协议中乙方一人进行补偿,其它与埋葬人有关人员甲方不予补偿。由本协议中乙方与相关人员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留存两份、乙方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名并按压指印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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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陕西省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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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拆迁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实行货币补偿,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拆迁依据

根据《房屋拆迁许可证》____________房__________拆许字( )第__________号,甲方因__________项目建设,需要拆迁乙方在拆迁范围内__________居住的房屋。

二、被拆除房屋

乙方在拆迁范围内居住非成套/(成套)正式住宅房屋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非正式房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

乙方现有在册人口____________人,实际居住人口__________人,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补偿金额

甲方应支付乙方补偿款__________元,其中包括:

1、所有权补偿

经评估机构评估,被拆除房屋重置价格为___________元/㎡,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甲方应当给予所有权补偿款____元。乙方附属物作价______元。合计___________元。

2、使用权补偿

经有关部门批准,被拆除房屋所在地拆迁补偿价格为____________元/㎡,应补偿建筑面积为________㎡,甲方应支付乙方房屋拆迁补偿款__________元。

四、补助费

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助费共计____________元,其中包括:

1、搬家补助费:____________元;

2、提前搬家奖励费:____________元;

3、其他补助费:________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期限

1、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将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补偿款、搬家补助费,共计__________元,一次性付给乙方。

2、甲方应在乙方完成搬迁后_________日内,将被拆除房屋使用权补偿款、提前搬家奖励费以及其他补助费,共计___________元,一次性付给乙方。

六、乙方搬迁期限

乙方应在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搬迁,并将原住房交甲方拆除。

乙方未按上款规定期限完成搬迁的,应按延期天数支付违约金每天__________元。

七、注销登记

乙方应将原住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交甲方,统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有关费用由____________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报区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一份备案。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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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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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方,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理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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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施工安全协议书含罚款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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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甲方)

设备管理单位(乙方)

双方根据沈铁办发( ) 号关于印发《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的通知》要求,为保证铁路运输正常运行,施工时确保行车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提速改造工程。

2、作业内容:线路、桥涵附属。

3、地点和时间

地点:

时间: 年 月~ 年 月。

4、影响范围: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

期 限: 年 月~ 年 月。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 提速改造工程线路、桥涵附属施工过程的监督和各单位协调。

2、 施工范围内涉及相关电务设备均属安全防范内容。

3、甲乙双方共同执行部、局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执行路局批准的《施工方案》和计划,落实措施,确保安全。

四、安全权利及义务:

1、施工时,甲方要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行车安全。乙方在甲方施工过程中积极配合并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

2、依据施工平面图,甲方向乙方介绍施工的时间、地点、施工工艺,使乙方明确施工有可能给地下隐蔽带来损害和不良后果,做好防范。乙方向甲方提供地下隐蔽设施的分布和埋设深度等情况,必要时画出示意图,使甲方明确地下设施的分布、走向、埋深等,使之作出适宜的防范措施。

3、在施工当日,乙方向施工现场派出监护人员,对甲方施工进行监督指导,若甲方发生有危及地下设施安全的行为和倾向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纠正,在必要的时候可责令甲方停工处理。如乙方因故不能到现场配合,乙方应提前24小时告之甲方,使甲方不得擅自施工,如擅自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

4、乙方派出人员熟悉并掌握地下设施的分布走向、埋深,正确指导甲方人员施工,因乙方派出人员指导失误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担当责任和损失。

5、由于甲方施工等原因而使地下设施发生损坏时,甲方应积极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抢修,乙方要积极配合,其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应对甲方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封锁计划及时审查会签,签字后方可上报。并在施工当日,向施工现场派出监护人员对甲方施工进行监督指导。

7、如因隐蔽设施埋设时间过长等原因乙方不能提供准确的位置时,甲方在施工前,要在乙方的指导下进行“井”字形开挖,以探明电缆的走向、埋深。开挖过程中,甲方要听从乙方的指挥,不得野蛮开挖,不得使用机具开挖。

8、施工期间人身安全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

五、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因甲方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视具体情况,甲方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并按实际损失赔偿所发生的费用。对未经乙方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六、安全监督及配合费用

1、按沈阳铁路局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七、其他未尽事宜有双方协调解决。

施工单位(甲方)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设备管理单位(乙方)意见: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建设单位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

局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局设备管理(运输)部门意见: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局安全监察室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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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民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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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拆迁依据

建设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被拆除房屋现状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___平方米。

(二)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人,常住人口_____人,应安置人口__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关系等)_________

(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拆迁安置

(一)乙方安置到______________,房屋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_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住房进住手续。

(二)乙方临时过渡到__________,房屋_____间。

(三)乙方临时过渡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回迁,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_____日内,应迁入安置用房用。

第四条 安置房屋的标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标准应当符合__________颁发的_______________标准;

2.建造质量应当符合_______________;

3.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拆迁安置房屋产权

(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与_____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房租及其他费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__________买卖合同,持该合同办理房屋产权签订手续,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约束力。

第六条 房屋拆迁补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_____元;,临时过渡费(含交通补助、供暖补助等)_____元;转学补助费_____元;提前搬家奖励费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元。

第七条 被拆迁房屋补偿

甲方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作价补偿。

被拆迁房屋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__元作价补偿,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费_____元。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注销手续。

2.产权调换。

甲方以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房屋,_____间,_____平方米,补偿乙方;

乙方需支付:_______________

(1)结构差价__________元;

(2)面积差价__________元;

(3)房屋成新差价_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应将原住房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 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 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__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一天罚款_____元。

第十一条 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在临时过渡期内,甲方按每月_____元支付乙方临时过渡费。

第十二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_天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甲方提供同面积、同质量的安置房屋。

2.逾期_____个月内,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逾期超过_____个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1.不可抗力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2.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_____天内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况造成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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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补偿贸易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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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中国 公司(简称甲方)和 国 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从 年 月份起至 年 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品 套(件),计总值 万美元。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 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 份,副本 份);发票(正本 份,副本 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 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 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 %。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进出口总公司对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 乙方同意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底止,提供 机器 台,准备设备 台,以及测试仪器 台,附配件 套等,计总值 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1. 机器, 年 月交货。

2. 机器, 年 月交货。

3.其他设备, 年 月交货。

目的口岸:

支付办法:

包装: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 年 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 国 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 本合同以中、 文书写,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中国 公司代表

(签字)

乙方:

国 公司代表

(签字)

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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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临时补偿用地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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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应乙方发展需要,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位置租赁给乙方设置LED电子大屏幕。该屏幕尺寸长_______米,高_____米(详见效果图)。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双方职责,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乙方应向甲方交纳LED屏场地租赁租金,租金为____元/年。另,乙方将显示屏____小时的播放时间免费提供给甲方做商业广告使用。(播放时间按照全天的播放时间平均到每一个小时时段)。

二、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_元的保证金,待租赁期限届满,如无特殊原因,甲方应于_________日内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三、租赁期限为_____年。

四、甲方提供相应的电源,并由乙方设置电表箱计量,供显示屏使用,电费由乙方按实付给甲方。

五、乙方在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时,甲方给予相应协助,报批手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显示屏使用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令、法规操作经营,如有违规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此电子显示屏由乙方投资、维护、维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负责(包括线路引起的火灾、屏体或框架脱落等事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八、乙方应对该电子显示屏每月/季度/半年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做出处理,否则发生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在检查和维修该电子显示屏时,应在显要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来提示过往人群,否则因物品脱落等致使发生意外现象,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租金支付办法:采用一年一付,租金在每年的 月 日前付清。第一年的租金于乙方完成相关部门的报批手续后,一次性支付甲方 万元。如乙方不按期付款或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事项,乙方应向甲方付滞纳金,滞纳金按应付而未付租金总额的万分之____按日累计计算,同时甲方有权对LED屏进行停播、断电或拆除。

十一、甲方提供上述LED广告位,乙方需取得发布户外广告所需要的各类证书、许可等批文。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不得擅自将此广告位以任何方式转租给第三方,否则将构成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此协议,保证金不退,并追究乙方责任。

十三、由于不可抗力(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自然灾害等)造成的LED停播、拆迁、改建等事情,甲方不承担任何后果。

十四、因LED屏为高空建设,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选择设计、施工单位,乙方在设计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设计、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以供甲方监督。如乙方采用甲方不认可的LED厂商施工建设,则乙方属于单方面违约,本协议自动废除,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

十五、租赁期限届满前______个月,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的,需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可签订续约协议。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终止的,须提前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且需履行完毕以下手续:

1,向甲方交回完好租赁物;

2,交清承租的租金及其他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向甲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

十七、本合同系自愿签订,盖章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解决不成,双方均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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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迁坟补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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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坟补偿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随_________________县人民医院建设征用星旗社区土地,需将其范围内坟墓全部迁移。为保证坟墓迁移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为坟墓埋葬人近亲属或特定关系人。

二、乙方有坐落于征地范围内的坟墓座,现自行迁移。

三、元(人民币),在约定期限内其中墓穴迁移补偿_________________元,墓穴迁移奖励 _________________元。

四、补偿金额支付方式:墓穴迁移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五、坟墓迁移截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六、乙方在约定坟墓迁移时间之后三日内未迁移坟墓的,甲方将按照无主坟处理,对坟体及骨骸做原地深埋;补偿费用不予支付。

七、甲方只针对本协议中乙方一人进行补偿,其它与埋葬人有关人员甲方不予补偿。由本协议中乙方与相关人员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两份、乙方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名并按压指印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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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人寿保险公司少儿两全保险条款[页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1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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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公司少儿两全保险条款

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

2.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本公司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资料。

三、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由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作为免交保险费的申请人,填写免交保险费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

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3.如为监护人,应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4.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投保人死亡证明书;

5.本公司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资料。

本公司收到上述证明、资料后,对核定可以免交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

四、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资料后,对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申请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五、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五条 借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本合同当时已经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借款,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百分之七十,每次借款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借款及利息应在借款期满日偿还。未能及时偿还的,则所有利息将被并入原借款金额中,视同重新借款。

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抵偿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十六条 欠款扣除

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或保险费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保单借款未还清者,本公司须先扣除欠款及其应付利息。

第十七条 可转换权益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投保人可于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或以后任一年的生效对应日,申请将本合同转换为本公司当时认可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或养老保险合同而无需核保,但其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转换后的新合同将于转换日开始生效,本公司将按转换之日保险人的年龄及新合同的费率计算保险费。

第十八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填写变更申请书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或与投保人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九条 住所或地址变更

投保人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按所知最后的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二十条 年龄计算及错误处理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按周岁计算。投保人应在投保本保险时将本人和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本公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投保人申报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共4页,当前第3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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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转让技术秘密和补偿贸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2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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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通过甲乙双方在项目层面上的深入沟通,及乙方人员对甲方技术专利、产品的访谈,双方就目前项目存在资金需求的现状达成共识。为了有效地推动工作,更快更好的实现甲方核心价值,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委任乙方为技术转让中介方,协助甲方结合项目投资、核心价值的实现开展工作;乙方同意担任甲方之技术转让中介方,甲乙双方就技术转让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将技术转让工作委托乙方;

2.甲方承诺,将要求甲方关联公司及分厂(简称“下属公司”)给乙方提供所有出任技术转让所需有关资料,并确保它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没有任何误导成份;

3.除非在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下,甲方及其董事不会将此协议书的内容及乙方所提供的专业意见,在未有乙方同意的情况之下,向任何第三者披露;

4.甲方将指派两名专职人员,积极参与融资工作;

5.在乙方于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承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第三条所确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技术转让费。

第二条 乙方责任(工作内容):

1.委派二名专职人员,与甲方共同组建项目团队;

2.对甲方新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协助甲方完善新项目之财务测算;

3.围绕项目融资,与甲方人员共同准备所需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公司介绍、融资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审计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经营预测表、合作方案;

4.设计项目融资之方案,并积极联系境内外潜在投资人(合作方);协助甲方与有关投资方进行沟通、谈判,以取得对甲方最为有利的结果;

5.乙方在对甲方及客户提供的各类文件和资料,有义务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根据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所明确的甲、乙方责任(工作内容),以及对应不同阶段双方在完成这些责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财务、时间的预算结果,乙方将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技术转让费。

2.考虑到甲方当前的资金状况,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协议签署后,在甲方与投资方(合作方)达成合作(投资)后,如甲方实现的收入低于____万元人民币,则甲方按所取得收入的____%向乙方支付技术转让费;如甲方实现的收入高于或等于____万元人民币,则甲方除按上述约定支付外,对于收入超出____万元人民币部分,超出部分作为奖金全部支付给乙方。乙方为甲方招资合作____元或以下的,则按____%提取中介费给乙方。超出____万部分的,作为奖金全部支付给乙方。

3.甲方承诺在实现收益(即资金到甲方帐号的五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计算金额划入乙方帐号;

4.如果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投资人(合作方)对甲方未进行投资或开展合作,在本协议到期后一年内,如果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投资人(合作方)对甲方进行了投资(与甲方进行了业务合作),乙方均有权按照上述标准收取技术转让费;

5.合作期间,根据乙方业务开展的需要,乙方有权投入各项招商广告和全方位的招商引资工作,乙方因上述工作所发生之合理费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如甲方对乙方的广告投入不作书面确定,则该投入由乙方自行决定并承当费用)并提供有关费用之正式发票,甲方将在收益后(资金到位)的____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支付予乙方,如果逾期,则按每日____%罚息;

6.双方共同承诺:将共同对技术转让工作程序进行复核,确保技术转让来源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第四条 终止条款

1.在以下情况下,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2.协议所规定的有效期届满,双方未能就续签协议达成一致。

3.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中的条款,另一方保留终止本协议之权利。

第五条 通知、管辖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用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任何通知一经收到即为生效。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则的管辖和保护。

3.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法律诉讼(如有)

若甲方和投资方发生法律诉讼,需乙方协助调查,甲方支付乙方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其他甲方认可的费用。但乙方需保证投资方及其资金的合法性,若因此发生法律诉讼,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和甲方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协议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一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发生效力。

2.本协议之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满3个月终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合作的必要,可以续签合同。

3.本协议双方联络方式,应书面通知对方。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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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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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综合条款

第十二条 账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可以由被保险人自行估价或按重置价值确定。

账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或账面余额。

赔偿处理

第十三条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一)全部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部分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计算;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比例计算。

(三)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在保险标的损失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若受损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时,则该项费用也按与财产损失赔款相同的比例赔偿。

第十五条 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作价折归被保险人的金额按第十四条所定的比例扣除。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及必要的账簿、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第十七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应相应减少,被保险人需恢复保险金额时,应补交保险费,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保险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 若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条 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保护财产安全的各项规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灾害事故隐患,在接到安全主管部门或保险人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后,必须认真付诸实施。

第二十三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标的占用性质改变、保险标的地址变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保险标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四条 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查勘。

第二十五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15日后终止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也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共10页,当前第2页1234567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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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热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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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区人民政府:

我是镇居委会号的居民,家中共有五人,母亲已近90岁高龄,我和妻子都近65岁,女儿单身带着17岁的孙女。由于家境不富裕,在外没有另外购臵房产,居委会号房屋是我们四代人唯一居住之所。房屋于1986年春建成后居住使用的情况一直非常好。

但是自从20__年A5(嘉金)高速公路全线建成投入使用后,因为房屋紧邻A5(嘉金)高速公路实际距离只有三米,所以我家的房屋开始出现损坏并且越来越严重。因为距离高速公路很近,每当大型集装箱车子行驶经过时房屋会跟随着震动,特别是接连有大型车驶过时房屋的震动犹如波浪摇摆状(如果这时正好睡在床上就好似房子和床像摇篮一样晃动)。由于房屋频繁被震动,致使屋面瓦片滑落、墙面和天花板开裂,特别是近三年,房屋损坏程度日趋严重。虽然每年我们都会请人上房顶把震碎的瓦片清理换上新的瓦片,但是每到下大雨屋顶还是会出现漏雨。每间房间的墙面和天花板的裂缝越来越大,屋顶漏雨、墙面渗水、墙面粉刷物大块滑落的情况也越来越严重。阳台顶棚的情况更糟糕,因为顶棚开裂严重出现下坠导致原本开关顺畅的塑钢窗没法正常开启,下雨时阳台上到处漏雨的声音滴答可闻。马上又要进入漫长的梅雨季节和汛期了,住在这样的“危房”内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因为高速公路上车辆频繁的经过,我们每天好比呆在大马路上一样。噪音大到电视机的声音要开至非常大(音量要开至55)才能听清。因为噪声大而且持续存在,家里的成员都不同程度的患上了失眠症和听觉疲劳症。噪音大到晚上虽然紧闭窗户但还是难以入眠。好不容易入眠,半夜突然又被接连驶过的大型车子发出的噪音、房屋和床的摇动惊醒(以为发生地震了),长期以来已经严重影响到正常休息。想到长期在噪音环境里会造成很多疾病的产生,全家老小就如坐针毡。我、我妻子和我母亲三人都患有高血压和冠心病,妻子因为夜晚休息不好曾多次发生血压突然升高,就在上个月妻子血压达到240/120mmHg急症入院。明年孙女又要面临高考,却还要在这噪音充斥的环境里生活学习,真是一筹莫展。我们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能让我们三位老人安度晚年,孩子能安心迎接高考。

恳请居委会及镇人民政府能及时核查情况,帮助我们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帮助我们申请合理的解决方案。帮我们想想办法,让我们能正常生活!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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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2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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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土石方运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幽幽市幽幽厂填土工程

1.2.工程地点:幽幽市

1.3.承包范围:土石方运输

1.4.承包机械设备:5.6m_2.3m_1.5m(20立方)自卸车

二、合同工期及合同工程量

2.1.合同工期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止)。甲方必须保证合同期不少于 200万立方 ,工程总量不得少于 200万立方 ,运输量 200万立方。若实际运输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数量(变动量在±10%范围内),甲方按缺少量造价的20%补偿乙方,因此导致工期延误,于乙方无关,工期自动顺延。乙方需保证完成合同约定的运输量(变动量在±10%范围内)

2.2.甲方提供足够的土石方工程量,乙方保证每月完成运输量不少于立方,若甲方原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合同工期顺延。

三、合同单价及付款方式

3.1.运距在 5.6m_2.3m_1.5m(20立方)自卸车运输价人民币为 6.25 元/立方、每车运输费人民币为 125元;6.3m_2.3m_1.5m(25立方);每车运输费人民币为 元。若超过 0.3公里,每公里需增加运费人民币 0.5元/立方。以上价格不含税价,即税收由甲方承担。

3.2.此合同价格受市场浮动而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以市场柴油单价元/升为基准,若油价上浮 0.3 元/升以内,价格不予调整,超过 0.3元/升按市场价调整。

3.3.乙方车辆进场到位前,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元/车的自卸车预付款,共合计 200000 元整。

3.4.运输费用每天结算一次,甲方在结算日的次日下午5点前需向乙方支付该时段运输费用总额 100%。预付款等工程竣工后从尾款中扣除。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结算时间或拒绝结算。若甲方延期付款,按实际延迟的天数支付给乙方所欠工程款总额的5‰/天的赔偿。

3.5结算方式:甲方以现金结算方式转入乙方指定的卡内。

四、甲、乙双方权利和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甲方提供实性)及有关部门的审批的合法施工手续复印件给乙方。

4.1.2.开工前甲方办理好合法进场手续,甲方负责道路的畅通、协调各方关系。负责城管、交警、交通、运输道路、林业、国土、公安,环保等部门的手续及疏通周边地方的关系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以便乙方能够正常运输,不受任何干扰。

4.1.3.甲方指定需逆向行驶的,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如果乙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被交警、路政、城管、运输道路、林业、国土、公安环保等处罚由甲方负责处理,驾驶员的驾驶证被扣分,甲方应按每分赔偿给乙方叁佰元整(¥300.00元)人民币,车辆如被扣押超24小时以上,甲方应按每天补偿给乙方伍佰元整(¥500.00元)人民币。

4.1.4. 因交警、城管、交通、运输道路、林业、国土、公安,环保等部门的手续及疏通周边地方的关系协调不及时等造成的误工、停工,甲方应给乙方每部车辆500 元/天作为补偿,且每月停工、误工累计不得超过 2天 ( 48小时),否则造成乙方的全部损失由甲方赔偿,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予赔偿。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车辆每天运输 24 小时(从 07 点―― 07点),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保证挖机正常工作和安排好卸土地点。

4.1.5.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各项款项,乙方有权停工,并撤离运输车辆,必要时乙方有权阻扰甲方施工,并追讨运输款的权利。若延期付款,甲方按实际延迟天数,按欠款总额的5‰/天赔偿乙方。

4.1.6.如果乙方车队进场,非乙方原因而导致的无法正常施工,甲方应赔偿乙方所造成的误工和调遣等费用。

4.1.7.乙方需按合同约定正常运输,服从甲方或现场人员的合理安排和调配。

4.1.8.甲方负责工地运输道路的维护及维修,如因道路问题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应赔偿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1.9. 乙方在保证车辆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正常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交警、路政、城管纠纷由甲方负责,确保运输道路的畅通。

4.2.乙方责任

4.2.1.驾驶员在有关部门查车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跟有关人员争吵。

4.2.2.乙方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交通秩序行驶,发生安全事故及违规驾驶(如超速、窜红灯、乱停车)一切责任有乙方负责;

4.2.3.乙方车队必须保证车辆及驾驶员的证件齐全,在施工期间必须遵纪守法,不得在场内赌博、打架、吸毒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2.4.乙方负责所有的机械、财产及人员的相关保险及安全措施费用,应加强作业的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人员伤害、劳动纠纷等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处理。

4.2.5.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需提前进场,如果乙方因自身调配不当导致车辆不能按时进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按 500元/天的费用赔偿给甲方。

4.2.6.乙方的机械及财产由乙方自行保管,出现被盗,财产损失或损坏等问题有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出现问题甲方进行帮忙调解)。

五、其他

5.1.如发生纠纷,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5.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甲方通知乙方车辆进场到位生效(双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和添加条款,否则视为无效)。甲、乙双方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登记表,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及代表人身份证作为合同附件。

5.3. 此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直到合同工程款结清支付完毕之日自行失效。

5.4.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幽幽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福州1234室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表: 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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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签订征地补偿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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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组成员单位)

一、甲乙双方作为相关工作的承担或参与单位,其工作任务依据相关工作的有关任务书确定,本协议仅涉及承担或参与该相关工作过程中及以后的保密责任。

二、本协议涉及保密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

1.相关工作任务书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纪要和决定;

2.相关工作承担者之间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3.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4.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当事人拥有的知识产权,已经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除外;

5.经甲乙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应根据相关工作任务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2.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磁盘、光盘等)向乙方提供技术信息时,可以进行登记或备案;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注明保密的技术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与本相关工作无关的任何第三方;

4.对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经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仅将工作组批漏的保密信息用于工作组范围内的__________________制订工作。

2.乙方对从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委托顾问方,接受咨询方;

3.乙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工作组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

4.乙方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本协议的履行。如乙方在职或曾在职人员在保密期内;

5.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 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五、本协议中涉及的有关保密信息,其中已经拥有知识产权的归原所有人所有;相关工作实施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其知识产权的归属依相关工作任务书的约定。

六、甲方为实施相关工作的需要,除乙方特别声明不能提供给他人的以外,可以将乙方提供的有关信息向本相关工作的有关方面(包括:承担相关工作的其他成员、聘请的专家、政府主管部门)提供,此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

乙方在实施相关工作过程中,需要向本相关工作的有关方面(包括:承担相关工作的其他成员、聘请的专家、政府主管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时,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者由甲方负责提供。

七、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要求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协议签字之日或者自双方中的一方取得有关文件,资料之日起,以时间在前的为准,至本相关工作全部完成之日 止。如在本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乙方提前退出本项目,双方应在终止本相关工作后的__________________年内继续履行有关保密责任。

九、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产生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的纠纷裁决地点为工作组所在地,机构为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有两份,乙方持有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成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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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电梯广告合同条款2024年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2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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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签订合同主要是为保障合同双方之利益,尽量避免一些非必要的争端。当发生争端时,合同便成了最有力的一个依据。下面的电梯广告合同是合同范本栏目的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供大家参考。 电梯广告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________________楼宇内的电梯厢内安装装饰镜框,用于环境装饰及刊登商业广告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小区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楼宇性质: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梯数量:__________

一、使用范围及安装数量

1、乙方可以安装装饰镜框用于刊登商业广告的范围为: 小区楼宇内的 部电梯的电梯厢。

2、安装数量:每部电梯厢内安装 块,共计 块。

二、镜框规格及材质要求

1、镜框规格:长 、宽 、厚度 ;

2、镜框材质要求:环保人造大理石。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装饰镜框的维护保洁费为:每部电梯厢 元年,共 部电梯,每部电梯共安装 块装饰镜框,全部电梯厢合计每年支付 元年。

2、支付方式: 具体交纳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

3、如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数量安装,则维护保洁费按实际可以安装的数量计付。

4、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数量安装,则维护保洁费按本协议的约定计付。

四、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 自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含安装期一个月,该安装期自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止。

2、本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想继续合作,则需另行签订协议。

3、无论装饰镜框内刊登的商业广告是否到期,本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的合作终止,甲方不得继续使用电梯厢,并应将装饰镜框及镜框中的内容进行清除。

五、履约保证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正式签订日,向乙方支付保证金 元,用于保证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本协议期限期满时,甲方如无违反本协议之行为,且在合同期满后____日内完成将装饰镜框及镜框中的内容进行清除等工作,则该保证金予以返还,但不计利息。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负责装饰镜框的制作,并按双方认定的安装方式及位置进行安装(见附件

2),装饰镜框的产权归甲方所有。

2、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对电梯厢有独家装饰镜框广告发布权。对装饰镜框内发布信息的客户数量、画面布置形式、内容享有决定权。

3、为保证装饰镜框装饰效果,甲方将定期派员工进入电梯厢更换画面,以及对装饰镜框进行维护与保养,乙方应对甲方人员出入小区提供便利。

4、本协议期满后,乙方如想继续和他方开展此项合作,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权。

(二)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装饰镜框安装方式具备安全性,不对乘客或电梯厢本身构成不当损坏。

2、甲方保证装饰材料符合人体健康要求,不对电梯用户构成不良影响。

3、甲方刊登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广告刊登的界定及承诺(见附件

1)

4、甲方保证装饰材料及画面在视觉上具备合理的美观性。

5、装饰镜框内没有刊登商业广告时,甲方应在装饰镜框内做公益宣传,以美化环境。

6、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维护保洁费。

7、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小区内的人员、建筑物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如乙方赔偿损失后,有权向甲方追偿全部赔偿额。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甲方安装装饰镜框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保障电梯乘客安全的安装模式和符合健康要求的装饰材料。

2、在甲方安装过程中,乙方有权对甲方安装进行监督,如发现甲方安装方式违反本协议的,乙方有权责成甲方修改安装方案。

3、甲方对装饰镜框及画面材料进行更换或保养,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不符合人体健康要求的,乙方有权责成甲方限期改正。

4、为更好地美化电梯厢内环境,乙方有权为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实施改进方案。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维护保洁费。

(二)乙方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不与任何第三方在太阳园小区进行相同或类似的合作,乙方授权甲方独家享有电梯厢镜框广告发布权。

2、乙方如发现装饰镜框出现问题,如遗失、掉落、毁损,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维修或重新安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如遇电梯厢改建、翻建不能正常使用时,应提前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授权书(见附件

3)。

八、违约金 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之行为,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元。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

一、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 广告刊登内容的界定及保证

一、我公司选择的广告客户以国内、外着名品牌企业为主,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广告刊登的内容: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利于人民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与合作方有利益冲突。

三、广告画面保证优美、大方,与所在楼宇的环境及档次相协调。

四、我公司在广告刊登前,将广告发布内容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广告审查人员审查备案,以保证广告刊登内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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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施工安全协议书含罚款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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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按照青岛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原则,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安全、工程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

安全负责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

现场代表: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安全员: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乙方(施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安全负责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

安全员: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二、外来施工单位入厂前必须办理以下手续

1.持“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书”到分公司安全部办理有关手续。

2.持施工人员名单,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到安全部接受规定内容的安全教育。

3.持施工队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单,特殊工种(电焊工、气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等)人员名单、证件到安全部登记备案。

4.持用工单位证明,到综合部办理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和工作卡。

三、外来施工单位现场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以下手续

1.施工如需动火,必须向所在单位申请办理“动火证”,按甲方有关动火证审批手续办理,落实各项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2.作业中如需破土、断路,必须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动土作业票”和“断路联系票”,并按程序办理会签手续。

3.作业中如需进行爆破作业,必须制定爆破方案,提交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保卫管理部门审查后,报请当地公安机关批准,签订爆破作业施工合同。

4.施工作业中如需接临时线,使用电气设备或电气工具,必须到生产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证”,并由甲方安排电工接用或拆除。

5.如需进入生产使用过的设备、容器内部进行作业和检修,必须由生产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办理“进入容器作业许可证”。

6.施工中如需使用甲方蒸汽、氮气、压缩空气等,必须报请生产部批准,由生产部负责接用。

7.施工用水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生产部批准。

四、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乙方签订本协议前必须提供本项目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以下简称HSE管理)方案,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等内容:

1.本项目HSE的管理要求和实施方案;

2.本项目HSE专项费用及分解计划;

3.本项目HSE考核方案;

4.施工队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5.特殊工种(电焊工、气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等)人员名单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新到人员要及时提供名单);

6.所有施工人员名单及安全作业资格证(新到人员要及时提供名单);

7.安全作业指导书;

8.应急救援预案。

(二)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费用

乙方报价中含HSE专项费用的,该费用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安全生产状况和施工进度支付,专项用于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安全措施的支出。

乙方合同报价中不含HSE专项费用的,需按照工程施工合同标的额的1%~3%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风险抵押金最低不得少于10000元。该项风险抵押金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安全生产状况和施工进度支付,专项用于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安全措施的支出。

(三)安全培训

乙方施工人员首次进入施工现场前应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乙方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人员名单,该培训由甲方现场代表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实施,所有培训人员必须现场签字确认。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参加由乙方组织的安全培训。未参加安全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乙方必须根据工程特点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所有安全培训必须建立档案。

(四)安全作业票证的办理及管理

乙方的安全作业证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规范、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没有规定的,参照AQ3021-20__.AQ3022-20__.AQ3023-20__.AQ3024-20__.AQ3025-20__.AQ3026-20__.AQ3027-20__.AQ3028-20__.GB/T13869-20__.JCJ46-20__等规范执行。

五、乙方施工过程中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甲方及总包方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服从管理。

2.乙方必须按规定设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乙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施工时除服从乙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外,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管理。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禁烟规定,只能在规定的吸烟区吸烟。

5.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6.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7.乙方必须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8.施工作业过程中涉及到第三方施工的,必须经甲方或监理公司进行现场确认。

9.乙方要逐级建立消防责任制,做好消防工作。要定期检查、保养消防器材,做到会保养、会使用。

10.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组织整改,清除隐患。

11.乙方应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性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并保证设备良好。

12.乙方必须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乙方必须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政府认可的有关劳动安全产品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13.乙方应提供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实施方案给甲方备案,乙方在执行中必须有痕迹记录。

14.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按规定在1小时内如实向甲方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乙方必须全力处理发生的事故。

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和有关费用。

七、违约责任及处理

1.乙方违反本协议书要求,依据本协议书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相应罚款由乙方单位现场缴纳。乙方在两个工作日内拒不缴纳的,甲方有权在其支付的HSE专项费用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以相应罚款的5倍扣除。如罚款数额超过其HSE专项费用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甲方有权从施工合同总价款中以相应罚款的5倍扣除。

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均应全力参与抢险、救灾,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200元/人次,同一作业人员重复违反的加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的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1)未办理相关安全施工作业证(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除外)即开始作业的。

(2)施工现场未指定安全负责人的。

(3)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即开始作业的。

(4)施工现场不设围挡和警示标志的。

(5)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的或使用的安全带不符合国家规范的,安全带使用未做到高挂低用的。

(6)违反公司临时用电管理的。

(7)施工现场混乱,阻塞安全通道的。

(8)进入作业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帽未系紧下颌带或佩戴的安全帽不符合国家规范的。

(9)登高作业超过2米使用移动式脚手架的。

(10)高处作业架子不合格、架子板不固定的。

(11)高处作业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而上下抛掷的。

(12)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器具无防坠落措施的。

(13)使用梯子时,无监护人或在梯顶上作业的。

(14)吊装作业吊物下站人的。

(15)乙炔气瓶无回火防止器及两气瓶无减震胶圈的。

(16)氧气、乙炔气瓶压力表破损未及时更换或压力表未及时检验的。

(17)气瓶在日光下曝晒的。

(18)工作完毕未及时清扫整理现场的。

(19)在施工现场擅自安排人员住宿的。

4.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300元/人次,同一作业人员重复违反的加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的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1)外来施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取得安全作业证进入现场作业的。

(2)工程车违章载人的,货物超高、超长未做警示标志的。

(3)施工不扎架子随意踩踏工艺管线或设备的。

(4)使用特种设备无安全装置的(如吊车无上升限位等),操作工具、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如移动式电动工具不接漏电保护器等)。

(5)氧气、乙炔气瓶相关安全距离不够的。

(6)吊拉作业以工艺管线为固定点的。

(7)氧气、乙炔气瓶混放的。

(8)动火作业现场没有消防器材的。

不服从安全管理的。

5.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500元/人次,同一作业人员重复违反的加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的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1)在公司内违规驾驶、作业机动车辆的。

(2)违章指挥的。

(3)对特殊工种无作业证从事特殊作业的。

(4)未办理作业票证(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即开始作业的。

(5)在防火重点部位手续不齐全、动火措施不落实的。

(6)出现质量问题,不及时返工,造成影响的。

6.其它情况

(1)在公司内非吸烟区吸烟、酒后进入施工现场、喝酒、打架斗殴、赌博、发生火灾等,均罚款人民币1000元;情节严重者,罚款人民币20__-5000元,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2)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甲方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3)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

(4)无视本协议酿成事故、影响公司正常秩序的单位和个人,均罚款人民币20__-5000元,情节严重者,由公司研究处理决定。

7.外来施工单位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等有关人员应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协调联系工作,应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为施工单位创造作业条件,凡因工作失误或个人失误而导致施工单位违反规定现象,均按本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或参照本安全协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8.外来施工单位由于违反上述规定,经查实后需进行罚款处理的,由安全部下发罚款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违纪单位,一份违纪单位责任人签字后由安全部留存,作为罚款依据。

9.施工项目结束,施工方持有关项目结束证明(验收单等),办理安全生产风险金结算事宜。

八、其他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与施工合同有效期一致。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____ 乙方(盖章):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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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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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 迁 人: (简称甲方)

拆迁人: (简称已方) 依据沧拆许字20xx第5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甲方需对拆迁许可证规定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迁。

为确保城市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 《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 《沧州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和《后辛庄旧村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被拆除房屋坐落后辛庄旧村,合法证件号 , 北房建筑面积 ㎡,南房建筑面积 ㎡,其它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 房地产市场评估:合法证件内建筑物评估价格 元,土地评估价 元。

二、货币补偿:

1、协商照顾价

2、合法证件外建筑物评估价格

3、简易门楼元。 高标准门楼元。

4、树木补偿

5、 电话移机元;宽带元。 共计 元。

6、搬迁补偿费:甲方根据本次补偿安置规定的乙方房屋建筑面积8元/平米标准支付,应 补助 元。

7、其它款项:

(1) 月 日前,搬家并交钥匙奖励 元。

以上诸项总计金额 元,大写 元。

甲方应在乙方搬家交钥匙后,一次性结清补偿款。

三、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实行就地安置。过渡期24个月(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 日),乙方自找过渡房。

1、协商照顾价

2、合法证件外建筑物评估价格

3、简易门楼元。

高标准门楼元。

4、树木补偿

5、 电话移机元;有线电视移机元;空调移机元;宽带元。 共计 元。

6、搬迁补助费: 甲方根据本次补偿安置规定的乙方房屋建筑面积16元/平米标准支付,应 补助 元。

7、临时安置补助费:甲方根据本次补偿安置规定的乙方房屋建筑面积,按每月平米4元标准计算,应补助 元。

(1) 月 日前,搬家并交钥匙奖励:临时安置补助费 元;合法证件内房地产评估价的10%计 元;共计 元。

以上诸项总计金额 元,大写 元。 甲、乙双方计算被拆除房屋的补偿金额与所调换房屋的价格按《后辛庄旧村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四、签订协议前,乙方将水电费和暖气费付清,否则从搬迁补偿款中扣除。

五、乙方必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前搬迁并将钥匙交予甲方,逾期不搬迁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后辛庄旧村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执行。

六、回迁安置按搬家交钥匙先后顺序作为选择栋号、楼层、面积的依据。

七、乙方在搬迁时,应保持房屋的完整性,不得随意拆除房屋的附属设施,否则,从搬迁补偿款中扣除。

八、解决争议的办法: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执行。

十、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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