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5]_合同范本
21.1 承包人必须以业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为防止合同规定的应由承包人负责的除除外风险外的一切损失或损害投保,不论其由什么原因造成,此种投保不得减少本合同第20条所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业主和承包人的保险除包括本合同第20.1条规定的期限外,还包括因维护期开始前发生的原因而在维护期内产生的损失或损害,以及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第49条或50条规定的义务而开展任何工作期间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投保项目包括:
(1)正在施工的工程,按其目前的合同价值,或按21条第2款可能规定的附加款额,连同按替换价值计算的用于工程的材料。
(2)承包商带到工地上的建筑成套设备和其它物品,按其替换价值投保。
此种保险必须在一保险公司投放,条款得经业主认可,业主不得无故不同意投保,承包人必须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
22.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不得因施工和工程维护而产生或导致的任何人员伤害、材料损失及财产损失而受任何损失和作任何赔偿,且不因所有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对下列事项所作或与之有关的补偿或损害赔偿除外:
(1)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2)业主在任何土地面上、上方、下面、里面或经过部分施工或部分施工的权利;
(3)按合同规定施工或维护工程而不可避免的人员或财产损失;
(4)因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它不为承包人所雇用的承包商的任何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或曾由承包人、其雇员或代理人承担的,但原本应当由业主、其雇员或代理人或其它承包商负责的那部分涉及损失或伤害的赔偿。
22.2 业主必须保护承包人不因与本条第1款规定事项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
23.1 在开工前,在不减少本合同第22条规定给他的义务和责任条件下,承包人必须对任何可能由于或因施工或因履行本合同而给包括业主的财产在内的任何财产,以及给包括业主的雇员在内的任何人员造成的重大或实质性损害、损失或伤害进行责任保险,本合同第22条规定的事项除外。
23.2 此种保险必须在一保险公司投放,条款得经业主认可,业主不得无故不同意投保,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标书附件规定的数额。承包人必须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
23.3 保险条款中必须规定,承包人不得对可能得到保险赔偿的有关事项对业主提出任何索赔,保险公司应保护业主免受索赔损失,且赔偿其有关的任何诉讼费及开支和费用。
24.1 业主不对因承包人或任何转包人的工人或其它雇用人员的任何事故或伤害而根据法律应予支付的任何赔偿金负责,除非事故或伤害是由业主、其代表人或雇员的任何行为或玩忽职守引起的。除上述规定外,承包人得保护业主不因所有此种损害赔偿,以及因与此有关的所有索赔、诉讼、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
24.2 承包人必须就此种责任投保,保险公司得经业主同意,业主不得无故不予同意,承包人必须在工地雇用工人的整个期间继续保险,并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此种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就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人员,如分包人已经就此种人员的责任投保,且以业主为保险补偿对象,则承包人上述的投保义务得被视作已经履行,但承包人必须要求此分包人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此种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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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加工合同正规
定做方(甲方):有限公司
承揽方(乙方):制衣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20__年春夏季服装加工生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品名称、单号、款号、数量、金额、交货期等:
货品
名称单号款号颜色数量与码数单价/件交货期备注
SML_L__L总数
货款(合计)RMB¥(金额大写)¥
二、双方责任范围
甲方提供面料、商标、拉链、及有甲方LOGO的辅料,乙方提供粘朴,袋布、缝纫线、纸箱等。乙方加工范围从剪裁到包装,甲方负责运输。
三、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大货包装,甲方验货合格后支付全部加工费用,安排出货。加工费以实际出货数量为准进行计算。
四、质量与数量要求
1、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提前制作产前样板给甲方批核封存,作为加工生产的标准进行操作并以此为验货收货的标准。
2、甲方提供的面料,乙方必须在面料到厂三日内验布,并提供《验布报告》(包括数量确认),如面料有问题需及时向甲方反映,以便第一时间处理解决。
3、生产之前,乙方要向甲方提供生产计划,以便监控实施过程。
4、甲方提供的面料和辅料之剩余料,乙方需在出货的同时如数退还甲方。
五、知识产权保护责任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商标和产品的款式设计,或外流给别人使用。否则,将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1、正常情况下,乙方不得延误甲方的货期,生产中如有意想不到的难题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延误货期,影响了甲方销售,乙方将承担加工费%的违约金。
2、甲方依据产前封存的样板验货,如果发现不良现象有权责令乙方返修后才能出货。而甲方必须及时支付加工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则由甲方承当。
以上条款,双方遵守执行,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处理。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名:签名:
盖章: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篇2:工伤补偿协议书
甲方:宋*生(身份证号,电话1303x35、1303x751)。
乙方:**有限公司。
20__年7月21日,甲方在本溪中心拌和站现场施工时,不慎从3米高的运输油罐车上摔下。经本溪市第一人民医院初步治疗,后转入**市骨科医院手术治疗,最终确诊为左股骨髌骨折及左股肌腱断裂。双方就这一事故为工伤的定性及工伤等级为六级的认定均没有异议。由于甲方提出了终止劳动关系及要求工伤补偿的申请并得到乙方的同意,因此双方根据《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补偿范围及金额
1、甲方于治疗期间实际发生的医疗费共计3.9985万元(乙方已向医院支付,票据保存于公司财务部)。
2、甲方于住院期间所需的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器械费、等共计0.7348万元(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详见附表一)。
3、一次性补偿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补偿金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二次手术费、后期康复治疗费、异地安置费等共计12.4980万元(乙方未向甲方支付,详见附表二)。
二、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三、甲方义务
1、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好工作交接,并提出与乙方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在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上签字后,双方终止劳动关系。
2、甲方于收到全部的一次性补偿金后,给乙方出具证明手续。
3、由于乙方在伤残等级、补偿范围及费用金额上,均符合规定标准或高于规定标准,因此自本协议达成之日起,甲方不再向乙方索要任何费用,不再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四、乙方义务
1、根据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的约定,乙方需全额支付甲方工伤的全部一次性补偿金。
2、乙方收到甲方终止劳动关系申请后,向甲方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五、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有限公司(盖章)
负责人(签字):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篇3:医院住院合同条款
受审核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认证方(乙方):____________
双方此前已签订了□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的认证合同,并且该合同已得到认真履行,根据甲方/乙方的要求,进行下列更改:
1.认证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认证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审定与注册费:______元。
(2)扩大审核费:______元。
(3)以上费用合计为:______元。请□单独支付,□与____________年度监督审核费一并支付。
3.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审核方(甲方):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员: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认证方(乙方):__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员: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认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及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篇4:板房增加配套项目合同
受理编码:
立项代码:
第一条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_____(承担企业,以下简称乙方)、_____(推荐单位,以下简称丙方),根据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度第_____批项目计划、项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为顺利完成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的_____项目(立项代码:_____,见附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国家创新基金合同),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本项目执行期为自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本项目完成时,项目的总体目标及经济、技术指标、质量标准见国家创新基金合同。
第三条本项目实施的阶段目标见国家创新基金合同。
第四条本项目执行期内累计新增投资_____万元。为支持本项目,在本项目执行期内,除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_____万元外,甲方计划无偿配套资助乙方_____万元;乙方计划新增投资_____万元;丙方负责落实配套资金_____万元。
1、甲方拨款计划进度:
(1)本合同生效后_____个工作日内拨付首次资金_____万元。
(2)在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并经甲方审核符合验收要求后拨付剩余资金____万元。如甲方认为该项目未具备验收条件或不能验收合格,可推迟或不再拨付剩余资金。
2、乙方资金到位进度:见国家创新基金合同。
3、丙方落实配套资金到位进度:
资金到位时间落实资金数额
(1)________年____月_____万元
(2)________年____月_____万元
第五条甲方拨付资金用于以下方面:
第六条乙方应对本项目资金的拨入、支出实行单独核算,对甲方拨入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七条乙方应如实、按时照规定之格式,填报半年、年度资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及其他统计报表,并接受甲方和丙方的监督、检查。丙方应协助甲方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管。
第八条本项目完成后,甲方将组织对本项目进行验收。乙方、丙方应做好验收的有关工作。
第九条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年内,甲方有权因非商业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在政府性会议、报告、文件、统计资料等)使用乙方企业、项目信息。
第十条本合同的变更、撤消立项、终止按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合同变更、撤消立项、中止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出具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证明。
第十一条甲乙丙三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乙方应进行项目清算,并根据甲方、丙方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已拨资金,丙方应督促乙方进行项目清算和退款工作。同时,甲方在今后三年内不再受理乙方的申请。如丙方不能按时、按量落实配套资金,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后续资金的拨付。
如乙方通过编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甲方资助或将甲方资助款项挪为它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丙方资助的全部经费,并支付占用期间的同期银行贷款的利息,如乙方的违约行为已触犯刑法时,甲方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各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福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订立的附加条款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甲方签字日)起,至项目验收工作完成之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联系人:帐户名称:
开户行:
丙方:(盖章)帐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或委托代理人):电话:
日期:传真:
联系人:地址:
邮编:
篇5:房屋所有权未变更补充条款协议
财产抵押书2
致__________分行:
根据你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由我公司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你行同意向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_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此,特设定本抵押书。本抵押书为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为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抵押物(附详细抵押物清单及抵押人所有权证明)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帐面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存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保险险种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即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1、本抵押书第一款所列用作贷款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
2、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转让过,今后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也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转让。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你行的监督检查。抵押物如有短缺,抵押人将立即负责补足。
3、上述第一款所列抵押品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__分公司投保,并办妥以你行为第一受益人的权益转让手续。
三、抵押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件一项或数项时,你行有权依照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抵押物,以所得款优先偿还你行在本抵押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费用。
1、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抵押人不能按本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抵押人有其他违反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或本抵押书规定事项。
对你行根据本抵押书及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处理抵押物,以清偿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抵押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抵押书自抵押人有效签章后生效。
2、本抵押书将持续有效,直至本抵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抵押人(即借款人)公章:____
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篇6:货物购买合同FOB条款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传真: 邮编: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传真: 邮编: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 买卖标的和数量:
甲方将下列货物卖与乙方:
名 称
规格或型号
品 牌
生产商
数 量
二、 单价和货款总额:
双方约定的价格条款是: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
交货时间为;
美批次交货数量的限制是:
四、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的承担:
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上海市 路 号;
运输方式为:
运费由乙方承担,但是已经合并计算入本合同的货物单价中
五、质量标准和验收条款:
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是:
封样的方式和保存:
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当天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签收货物。不合格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包装和标签:
双方确定的包装材料和方式是:
货物标签商定为:
七、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货物所有权:
在乙方如数、及时地支付完毕本合同约定的货款前,甲方拥有对出卖货物的所有权,乙方有义务保证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甲方的上述权利受到限制或者剥夺。
九、货款结算和支付:
结算和支付期限为:
支付方式为:
十、知识产权: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货物拥有合法、完整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赔偿。
十一、保密条款:
有关本合同的协商、签订和本合同的所有内容,以及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工艺、技术资料、双方客户、文件、图纸、价格等,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或者法定权利机构的许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许可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新的条款时,可以变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违约,对方在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时,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三、违约责任:
交货迟延的违约责任
验收迟延的违约责任:甲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并由乙方承担损失风险,同时按日支付违约金 元;
货款支付迟延的违约责任;
交货不合格时的违约责任:
违反保密条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万元,但是如果违约方因违约而获得的利益或者守约方遭受的损失大于 万元时,上述款项应当如数赔偿给守约方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五、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7]_合同范本
30.3 如果在施工期间或以后任何时间,承包人因施工损坏公路或桥梁而被索赔,他必须立即报告工程师,其后,业主将商洽解决并支付索赔款,并保护承包人免受该索赔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如果工程师认为造成此种索赔或部分索赔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没有履行本条第1和2款规定的义务,由工程师确认的因此种不履行而损失的款额必须由承包人支付给业主。
30.4 如果工程性质需要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本条上述规定必须按“公路”包括船闸、码头、防波堤或其他有关的水路设施,“运输工具”包括船只来予以解释,并由此而施行。
31.1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的要求,为业主雇用的其它承包商及其工人,以及为业主或其它合法当局雇用的工人提供合理开展工作的机会,这些工人可受雇在工地上或附近,从事不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或由业主签订的与工程有关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它合同规定的工作。然而,如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书面要求,为其他承包人、业主或其它合法当局提供由他负责维护的道路,或准许使用其在工地的脚手架或其他设备,或提供其它任何类似性质的服务,业主必须向承包人支付有关此种使用或服务的费用,只要工程师认为合理。
32.1 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证工地没有任何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善储存或处置建筑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将所有残余物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清理出工地。
33.1 完工之后,承包人应将所有建筑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设施清理出工地,使整个工地和工程显得整洁合乎标准,让工程师满意。
劳工
34.1 承包人必须自己安排雇用所有当地或其他地方的劳工,并负责劳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资,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4.2 只要合理可行,承包人应视当地情况,向工地的职员和工人提供充足的饮水和其他用水,让工程师代表感到满意。
34.3 除非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承包人不得进口、销售、赠予、以物交换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任何烈酒或毒品,或允许或让其转包人、代理人或雇员参与任何此种物品的进口、销售、赠予、交换或处置。
34.3 如上所述,承包人不得向他人赠予、交换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任何武器或弹药,也不得准许或容忍同样行为发生。
34.5 在处理与雇工的关系时,承包人应适当注意公认的节假日和宗教或其他习俗。
34.6 一旦爆发传染病,承包人必须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机构为治疗此种疾病所制定的规章、命令及要求。
34.7 承包人应随时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雇员制造或在雇员中发生违法、骚乱或混乱行为,以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地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4.8 承包人必须负责让其转包人遵守上述规定。
34.9 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34条就所有其他有关劳工和工资的条件作出规定。
35.1 如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格式和时间向工程师代表或其办公室提交一份详细报告,汇报其在工地随时雇用的监督人员和不同等级劳工的数量,以及工程师代表可能要求的有关建设设备的情况。
材料和工艺
36.1 所有材料和工艺均应符合合同的规定和工程师的指令,且应随时在制造或加工地、工地或合同具体规定的其它地点,同时或在某一处,接受工程师可能命令进行的检验。承包人要为任何工程或任何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检查、测量和检验提供正常所需的帮助、工具、机械、劳力和材料,承包人还必须应工程师可能的选择或要求,在材料应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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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补偿贸易的一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 于
鉴于乙方拥有现用于制造______的机器设备,并愿意将机器设备卖给甲方;鉴于乙方同意购买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器设备生产的______,以补偿其机器设备的价款;
鉴于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该项机器设备;
鉴于甲方有意向乙方出售______,以偿还乙方的机器设备价款;
因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述的前提和约定,甲、乙双方特订立此协议。
第一条 贸易内容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生产的_____________型机械__________台,以及各种其他辅助机械设备,并同时提供各类机械设备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备用件,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必需的测试仪器。具体的各类机械设备、测试仪器、附、配件、备用件之型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要求、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设备进口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 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所生产的部分产品以及其他商品,或经双方协商,用_____工厂生产的______商品来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具体的偿付商品的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商品供货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设备进口合同与补偿商品供货合同可合并为补偿贸易购销合同。
第二条 支付条件与方式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当乙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甲方,以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基于乙方按规定开出限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乙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 偿付期限
甲方用_____年_____个月,分月用商品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偿还日期自第一批机械设备到货后约______个月后开始,原则上每月偿还的金额是全部机械设备价款的____分之____。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需在____个月前通知乙方。
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机械设备价款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补偿商品合同的规定,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限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四条 计价货币和作价标准
双方商品均用_______币计价。乙方提供的全部机械设备及所有仪器、附件配件用_______币作价,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则按签订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币基价,以当时的币对______币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机械设备价款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补偿商品合同的规定,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限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的汇率折算为__________币。
第五条 利息计算
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所预付货款的利息应由甲方负担。双方议定年利息为百分之_____。
篇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
勘察设计单位:____________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 西 省 建 设 厅 制 定
山西省建筑企业家联合会
特 别 提 示
1、本合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山西省合同监督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__-0201)国家示范文本》等法律、法规、文件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双方约定采用。
2、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承发包双方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承发包双方在使用本合同文本时,应认真审查并严格执行合同中每一条款,其中工程款支付、竣工验收与结算、质量保修等关键性条款不得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
3、签定合同前,发包人要验看承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分公司(分部)的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4、本合同文本由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西省建设厅、山西省建筑企业家联合会共同制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建设厅指定印刷企业印刷,并负责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翻印和出售。当事人需使用示范文本,可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部门领取。
5、在山西省境内施工的建设项目应以本合同文本备案。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 ㎡,建筑高度 m或跨度 m,结构类型:____________ ,层数 层
其他: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___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____________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XX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XX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公章) 承包人:____________(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XX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____________
1.1 XX条款:____________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____________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XX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____________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____________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____________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____________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____________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 合同价款:____________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 追加合同价款:____________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____________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____________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____________指由发包人提供或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施工场地:____________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 书面形式:____________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 索赔:____________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 不可抗力:____________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 小时或天:____________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24质量保修:____________指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缺陷责任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承包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25质量缺陷:____________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1.26质量保修金:____________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____________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5) 本合同XX条款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
(8) 工程量清单
(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XX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知承包人。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XX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____________
(1)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 开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
(4)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 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 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 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____________
(1) 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 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 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 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____________
(1) 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 不可抗力;
(7) 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知工程师验收。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知工程师。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知承包人。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 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由发、承包人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四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____________
(1)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2)固定单价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可调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
(4)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____________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4)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改错误除外)造成的费用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合同价款的调整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24.1 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划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__)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24.2 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知,发包人收到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24.3 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24.4 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当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
25.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26、工程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26.2 本XX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
26.4 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____________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知工程师清点。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____________
(1)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 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31.2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____________
(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本XX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 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如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
31.7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过竣工验收的,以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32.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验收的,发包人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XX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32.8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擅自使用时,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2.9 建设工程竣工前,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
33、竣工结算
33.1 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
审 查 时 间
1
500万元以下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2
500万元-20__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3
20__万元-5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4
5000万元以上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33.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按上述期限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如发包人在上述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双方有争议部分在约定时间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专用条款第37.1条约定采取仲裁或诉讼。
33.3 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
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33.4 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发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利率或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 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发、承包人对付款时间无约定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____________
33.5.1 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33.5.2 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3.5.3 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发、承包人仲裁或起诉之日。
33.6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后,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发包人承担保管费用。
33.7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XX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从双方起诉之日计付。
34、质量保修
34.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由发、承包双方在《质量保修书》内约定。
34.2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____________
34.2.1 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34.2.2 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4.2.3 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34.3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4.4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____________
(1) 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 质量保修期;
(3) 质量保修责任;
(4) 质量保修金的预留比例、返还方式与期限,保修金是否计付利息以及利息的计算方式;
(5) 缺陷责任期的期限。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____________
(1) 本XX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 本XX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 本XX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 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 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____________
(1) 本XX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 本XX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____________
(1) 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知;
(2) 发出索赔意向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 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 (3)、(4)规定相同。
36.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____________
第一种解决方式:____________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____________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____________
(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发包人推荐的分包人应经承包人考察最终确定。
38.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下列方法分别承担:____________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 承包人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1、担保
41.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____________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1.4 担保中的银行保函应在交工后的14天内退还给承包人;其中银行汇票应在工程完成50%后分期返还承包人。
41.5 担保的其他事项按山西省建设厅晋建建字[20__]109号文件执行。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 发生本XX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 发生本XX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___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 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知,并在发出知前7天告知对方,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XX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 除本XX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XX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专业法律:____________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____________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__________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____________
4、 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____________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
7、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8、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____________
(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 。
(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用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
(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
(7)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_________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 无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____________
(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____________
(2)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
(3)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____________
(4)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
(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___
(6)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7)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8)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
(9)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 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_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
13、 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验收
17、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___
19、 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 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固定总价合同。
(2)、固定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综合单价调整方法:____________
(3)、可调价格合同。
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
(4)、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成本构成:____________
酬金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23.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
24、 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____________
25、 工程量确认
25.1 承
篇10:变更租房合同条款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丙方(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丁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乙方因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现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同意发放借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方、乙方、丙方及丁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一、借款金额及期限1.1甲方同意借款¥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万元整)给乙方用于正常生产经营。1.2借款期限为壹个月,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时,由乙方无条件地将本金一次性归还给甲方。二、借款利息及支付方式2.1乙方同意借款利息按月利率_______________%计算。2.2借款利息由乙方在年月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三、本借款合同中的保证条款3.1股权质押担保条款:_________________3.1.1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行为以其在乙方公司的全部股权(占乙方公司总股权的比例为19.5%)及其派生收益提供质押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办理好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质押股权优先受偿。3.1.2丙方提供的股权质押担保的责任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律师取证费)。3.1.3丙方保证其为乙方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行为不违反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2连带保证担保3.2.1丁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行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息的的,丙方愿意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保证担保为不可撤销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2.2丁方的连带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律师取证费)。3.2.3本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两年,甲方在主债权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未向丁方主张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丁方的保证责任消灭。四、声明与保证4.1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_________________(1)乙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已得到其董事会或相应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授权,且不违反适应于乙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之规定。(3)除了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已说明的外,乙方不存在未完结的诉讼、仲裁和企业破产审理程序。(4)乙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下列事实:_________________a、与乙方或乙方主要领导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乙方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向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抵押、质押担保等);d、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偿债能力的情况。4.2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证:_________________(1)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文件、报表、凭证等资料,上述资料没有重大遗漏。(2)未经甲方同意,不将本合同项下债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五、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5.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3.1.1项之规定,没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办理好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并解除本合同。5.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中所作的声明与保证中的任何一项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5.3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乙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5.4借款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法定抑或约定事由被终止的,乙方应当自借款期限届满时或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应违约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权以借款总额为基数,按0.5%的标准按日收取违约金。六、争议解决条款及其它6.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涉及级别管辖或专属管辖,以法律规定为准)。6.2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丙、丁各执一份,均具有等同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___
篇11:电梯广告合同条款2024年
甲方: 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改变物业公共区域单调的氛围,创造更良好的环境,为全体业主提供全方位的物业管理服务,乙方决定在其所管理物业之公共区域安装“楼宇数字3.0 ”进行环境美化,并利用其发布实用信息。鉴于甲方具有该方面的专业经验及运作能力,乙方愿与甲方独家合作开展此项目,共同提升物业服务的档次。该项目具体合作事宜如下:
一、合 作 物 业
楼宇名称:
楼宇地址:
二、合 作 方 式
合作原则:
乙方负责统筹规划,协调甲方安装工作以实现如期投入使用;
甲方负责楼宇数字3.0项目的具体实施,承担前期投入成本及日常运作所需费用;
甲方负责楼宇数字3.0项目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经营的商业风险与乙方无关;
无论甲方运营盈亏情况如何,应向乙方补偿其为实施该项目所增加的人力、物力支出 (详见本协议第七条)
实施细则:
乙方为甲方提供安装“楼宇数字3.0”所需的必要保障,如人员安排,场地处理,设施配合等;
乙方负责“楼宇数字3.0”的防盗、安全、保洁等日常维护工作;任何与楼宇数字3.0或楼宇数字3.0内画面有关的意外情况发生及时通知甲方;
甲方负责“楼宇数字3.0”的制作、安装、维护、更新;
甲方负责该“楼宇数字3.0”内信息画面的甑选、制作、更换、调整;
甲方必须保证“楼宇数字3.0”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每两个月至少更新一次;
三、合 作 区 域
安装位置:A/B座一楼电梯等候厅内各 1 台楼宇数字3.0,共计 2 台;
四、甲 方 权 利 义 务
1. 甲方权利
在本合同规定的合作期限间,该楼宇数字3.0项目由甲方独家运作;乙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展类似合作;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安装“楼宇数字3.0”提供协助;
为达到楼宇数字3.0项目的合作目的,甲方有权派员定期或不定期进入楼宇进行信息画面、“楼宇数字3.0”的更换、维护、实景拍照存档等;
2.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保证“楼宇数字3.0”外观漂亮、典雅,能确实起到美化和装饰的作用;
甲方保证“楼宇数字3.0”安装的安全性和合理性,若因安装不当而造成对人员或物业设施的危害,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负责“楼宇数字3.0”的日常维护,根据乙方的通知及时、妥善处理意外损坏等情况;甲方保证“楼宇数字3.0”内发布内容的合法性(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
甲方人员在楼宇内进行任何活动前需主动向乙方表明身份,并说明目的;
甲方需按时足额补偿乙方的费用(详见本合同第七条);
五、乙 方 权 利 义 务
1. 乙方权利
乙方有权督促甲方为实现楼宇数字3.0项目的合作目的而开展工作;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装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甲方违反安装规定有可能影响物业设施安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停止安装并限期改正;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予以改正。
为维持“楼宇数字3.0”的美观和美化楼宇内环境,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该建议一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可要求甲方立即实施;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约定的补偿费用。(详见合同第七条);
2.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安装前的协调、准备工作,确保安装的顺利进行;乙方提供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通电电源供应等。
乙方尊重甲方的付出及收益,不干涉甲方的正常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类似合作;
乙方在未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拆除、移动或毁坏楼宇梯厅内“楼宇数字3.0”,或擅自覆盖楼宇数字3.0任何部分;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相应责任;
乙方需及时、如实向甲方反馈业主对“楼宇数字3.0”以及内画面的意见和建议,协助甲方改进工作;
在合作期间,乙方应对“楼宇数字3.0”的防盗安全和保洁负监管责任,如有丢失或严重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日常使用造成的损耗风险由甲方承担,但乙方有责任尽快通知甲方由甲方重新安装或维修;
六、合 作 期 限
1.本合作期限为 贰 年整,即自 20__ 年 5 月 16 日起至 20__ 年 5 月 15 日止;
本合作期限一经开始,除非双方一致认可不得终止、中断;
本合作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乙方需就是否继续合作等事项书面通知甲方,无书面通知则默认为愿意与甲方继续合作;
本合作期限届满后,如双方对合作均未提出异议,则本合作期限自动延续壹期;合作方式以及经济补偿条件不变;
若有第三方就此项目或乙方管理的其他项目提出类似合作方案或条件,双方均负有如实告之对方的义务;
本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并自动延续壹期后,乙方在同一物业内若继续允许开发使用类似媒体,甲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签约权。双方可在合同履行期间结束前的三个月内就续约事宜进行协商。若有第三方加入竞争,则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就第三方报价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15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若双方决定续约,则应订立新合同书。
2.双方认可:
合同执行之日起前一个月为合作准备期;
若在合同约定开始日期内仍未安装“楼宇数字3.0”,且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则合作期限暂不开始计算,乙方需向甲方明确承诺可安装期限,计费为具体安装日,以补充合同体现具体的付费日期;
3)合同履行期限内,如乙方物业管理权发生变更,则乙方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与业主会(或业主委员会)、新物业管理方就合同善后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如已经发生预付款,则乙方应退还甲方预付款的金额。
七、经 济 补 偿 方 式
乙方为实施该“楼宇数字3.0”项目需进行的额外的人力、物力投入,为不增加业主及物业负担,所以因此而增加的物业管理成本,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投入量给予相应的费用补偿。
1.补偿金额:
每台楼宇数字3.0每年补偿费用 5000 元/年,共 2 台,合计人民币 10000 元/年(大写 壹万 元整);签约期 贰 年,共计人民币 20000 元(大写 贰万 元整)。
2.支付方式及日期:
该款按每半年支付一次,付费时乙方开具税务机关认可的与甲方支付的支票金额同等的发票;
详细的支付时间:
第一次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金额: 元;
第二次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金额: 元 以此类推!
3.本合作周期每满一年,由双方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一次;
4. 本条约定的费用补偿,包含了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所有费用。
八、违 约 责 任
本合作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内,除非有免责条件的存在,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作或违反合作合同;该免责条件是指:不可抗力,政策变动,一方破产,其他法律明确规定的免责条件 ;
1.协议期内甲方独家代理乙方梯厅内楼宇数字3.0的广告发布,乙方不得与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签订或履行类似媒体的广告发布协议,否则,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贰倍的违约金和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否则将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并追加违约金,包括但不局限于前期的楼宇数字3.0投入成本等损失;违约金:违约方将赔偿对方合同总额贰倍的违约金。
九、其 他
1. 所有权
“楼宇数字3.0”所有权为甲方所有;
“楼宇数字3.0”内信息画面的著作权/版权/所有权为甲方所有;(乙方自行设计的画面除外)
2. 合作拓展
双方合作的最终目的是为物业及业主提供更优良的服务,为达到该目的,双方将致力但不局限于本合同所设立的楼宇数字3.0项目的合作;
凡有利于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档次的其他方式方法,双方均有权向对方提出建议和要求;双方一致认为可行的,可作为本项合作的拓展;
双方认为必要的,可就拓展合作事宜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3. 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对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另一方具有商业秘密性的文件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因履行本合同需要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秘密性文件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但商业秘密性文件资料转为公开后,保密义务自动终止;
十、法 律 效 力
1. 本合同一式 3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如有附件,则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应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对合同条款的手写修改除非双方盖章否则无效;
4.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任何一方在合同期间对另一方的履行行为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应首先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起诉方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2:涉外补偿贸易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补偿贸易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_________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 补偿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_________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 偿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_________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_________%。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_____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 偿还期限:限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第六条 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_________(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_________(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_______(币种)的汇率折算成_________(币种),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_________(币种)结算。
第七条 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_________(币种)及_________(币种)的年利息分别为_________%和_________%。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_________人到现场指导,为期_________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第九条 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十条 保 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十一条 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_______%的罚款。
第十三条 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_________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仲 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_________仲裁程序在_________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_________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七条 合同文字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用中、_________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_________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3:房屋拆迁补偿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厦府[_________]地_________号建设用地批文,拆许字(_________)第________号,厦国土房拆通[________]号拆迁通告,因“_________”用地建设需要,乙方所承租的位于_________路(街、巷)_________号的房屋,应予拆除。甲、乙双方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计价标准进行协商,双方就拆迁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拆除乙方承租的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实行_________的补偿方式。按照《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经评估,标准房市场价为_________元/平方米;则区位房屋补偿价_________元/平方米;上季度区域住宅商品房(不含别墅)平均售价_________元/平方米,补贴金额为_________元/平方米。
二、因乙方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方式,按市房改政策乙方享受的房改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为_________平方米,未超过房改住房面积控制标准部分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甲方根据《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应付给乙方货币补偿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因实行房屋安置,实际安置房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安置房户型:跃层_________套,三房二厅_________套,三房一厅_________套、二房二厅_________套,二房一厅_________套,一房一厅_________套,共_________套。
安置房地点、幢号、楼层:_________,安置房评估单价为_________元/平方米(含楼层调节价_________元/平方米)。
按《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安置分配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应补偿乙方各项补偿补助费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装修及附属物补偿费经评估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线电视、电话等补助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按规定一次性付给乙方按其承租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按7元/平方米次搬迁补助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因安置房原因需过渡,乙方选择自行过渡方式,过渡期限按乙方搬迁完毕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甲方应按《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第49—51条规定预付给乙方_________月过渡安置费,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选择周转房过渡方式,周转房地址: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七、综合第二、三、四、五、六条之款项,_________方应付给_________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所列补偿款项见补偿安置费用表)。
八、乙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搬迁完毕,并将原房屋及附属物完整地交给甲方拆除。甲方按《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给予乙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区位房屋补偿价10%即_________元/平方米,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搬迁奖励;乙方逾期不搬迁的,取消奖励,甲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若乙方隐瞒已享受房改货币化补贴及经济适用房等优惠政策或承租合同造假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追回乙方非法所得。
十、付款方式:本协议第七条款项于乙方搬迁完毕之日起七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的,甲方应按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十一、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以下_________项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柒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市国土房产局贰份,实施拆迁单位贰份。
十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4: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建设需要,经批准取得___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___________等规定,对乙方的房屋进行拆迁,甲、乙、丙_____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被拆除房屋现状
(一)房屋所在地点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有证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__,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房屋的用途_________,房屋的产权性质_______,房屋的结构_________,房屋的总楼层数__________,房屋所在的楼层数___________,房屋的朝向______________。
(二)房屋内部设施及装潢情况:
(三)房屋的附属物及构筑物情况:
(四)机械设备情况:
第二条乙方或丙方基本情况
(一)被拆除房屋为住宅时:
1、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_人(其中常住人口_____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
2、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拆除房屋是非住宅时:
1、乙方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拆迁补偿选择第________种方式:
1、货币补偿。2、房屋产权调换。
第四条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金额的确定选择第_________种方式:
1、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价格。
2、根据当事人共同推荐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确定。
3、当事人对评估机构的选定意见不统一时,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评估价确定。
4、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作价方式。
(二)房屋装潢作价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计价,小计____________元。
2、装潢补偿金额___________元(若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装潢补偿,此项可不另行计算)。
3、附属物及构筑物补偿金额____________元。
以上三项合计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
(四)房屋货币补偿的币种__________,补偿金额由甲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实行货币补偿的,甲方对丙方不再承担安置责任,由乙方对丙方进行安置。
第五条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
(一)甲方提供位于_____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房屋号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现房、期房,产权调换房屋的楼层、房号的确定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应符合以下标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2、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3、房屋装饰与设施标准见附件二
4、新建房屋竣工后质量应经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备案。
(二)被拆迁的房屋及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均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一)、(二)、(三)款统一方式进行确定,并结清产权调换差价。
(三)按被拆迁房屋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差价。差价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产权调换差价币种:________,差价由_____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__方支付,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安置
(一)过渡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1、乙方、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
2、由甲方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
(二)乙方、丙方过渡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三)乙方、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的,甲方应当按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向乙方、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乙方、丙方选择由甲方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的,其周转房的地址: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四)甲方保证乙方、丙方在过渡期限内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进行安置。乙方、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周转房的,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___________日内腾空周转房。
第七条房屋拆迁补助费
(一)甲方按________规定标准,支付乙方、丙方搬迁补助费________元,临时安置补助费_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
(二)拆迁非住宅房屋,甲方按___________规定标准,支付乙方、丙方设备搬迁和安装补助费___________元,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__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__元。
(三)房屋拆迁补助费的币种:________,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丙方,支付方式:________。
第八条乙方、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应将被拆迁房屋腾空,并交甲方拆除。第九条乙方、丙方的违章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应在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逾期安置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在本协议第六条第(二)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__天前通知乙方、丙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2倍向乙方、丙方加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2、逾期________个月内,甲方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________%向乙方、丙方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甲方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_______%向乙方、丙方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3、逾期12个月的,乙方在征得丙方同意的情况下有权要求重新选择货币补偿或另行选择安置房。
(二)乙方、丙方在临时过渡期内,收到甲方安置通知(通知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4个月内,应到甲方办理安置手续;甲方应从发出安置通知后再支付乙方、丙方四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不到甲方办理安手续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或补偿费。
第十一条甲方关于安置房标准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交付的安置房标准应符合第五条第(一)项及附件二标准的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标准进行整改,并赔偿______________元。
(二)安置房屋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处置方式:
本款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本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置。
本协议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登记中面积记载不明确的,应由原产权登记部门重新确认。
安置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本协议约定面积发生差异,甲、乙双方同意按_____种方式进行处置:
1、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置: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大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如果安置房屋价值大于被拆迁房屋,不找差价,如果安置房价值小于被拆迁房屋价值,甲方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乙方。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小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场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由甲方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乙方。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协议约定面积)/协议约定面积×100%
第十二条甲方逾期支付拆迁补偿资金(货币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设备搬迁安装补助及损失费、停产停业补偿费)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累加)
1、逾期在__________日之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_____日后,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__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前款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协议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三)
第十六条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5:迁坟补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乙方 于 年 月 日到甲方工地做临时工,期间间断性的在甲方工地工作。
乙方于 年 月 日,在工地工作时由于自己操作不当,在工地上意外受伤,甲方将乙方送入医院治疗并已经承担其全部治疗费用,现乙方已经康复出院。由于没有相关部门的认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补偿协议如下:
第一、双方完全理解本协议所涉事项的法律以及政策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第二、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就补偿事宜达成一次性补偿金共计人民币XX000.00元(大写:X萬X仟圆整),此部分费用已经包含了所有法律规定之应付费用。
第三、以上费用由甲方分两次向乙方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
1,甲方在20__年XX月XX日之前支付补偿款X0000.00元(大写:X萬圆整)。
2,甲方在20__年XX月底向乙方支付补偿款XX000.00元(大写:X萬X仟圆整)。
甲方支付款项之后,即视为甲方对于乙方在工地意外受伤所产生义务均已经得到完全履行。
第四、乙方基于工地意外受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已经全部实现,乙方不再与甲方发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不按照合同约定履
行义务的一方将承担赔付金额10%的违约责任。
第七、本协议签订地点: 。基于本协议支付的争议问题由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
第八、双方若有其他未尽事项,通过协商或者补充协议解决。
甲方: 乙方:
篇16:中外补偿贸易合同_合同范本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签订。
中国____公司(简称甲方)和__国________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从____年____月份起至____年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吕____套(件),计总值____万美元。
品号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日期:
第一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_______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发票(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__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__%。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_进出口总公司对_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 乙方同意自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底止,提供____机器____台,准备设备_________台,以及测试仪器____台,附配件____套等,计总值____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1.___________机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货。
2.___________机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_______年____月交货。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____国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 本合同以中、__文书写,两种方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字)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中国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篇17: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拆迁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服务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被拆迁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服务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拆迁人经_________批准,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地区进行项目建设,修建_________。拆迁人遵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字_________号《拆迁许可证》。双方按照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规定,协商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被拆除房屋现状
(一)房屋所在地点:_________区(镇)_________街道(路)_________号,房屋的总楼层数_________,房屋所在的楼层数_________,房屋的朝向_________,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等级为_________,房屋产权性质_________,房屋结构类型_________。
(二)红线内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产权证记载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无产权部分面积_________,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房屋的用途_________,其中合法建筑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营业性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工业仓储类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屋内部设施及装璜情况:_________
1、外墙:_________
2、内墙:_________
3、顶棚:_________
4、地面:_________
5、门窗:_________
6、厨房:_________
7、卫生间:_________
8、阳台:_________
9、电梯: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
(四)房屋的附属物及构筑物情况:附属物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经评估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五)营业性用房系沿[主干道、次干道、小街巷]。
(六)被拆除房屋[有][无]承租使用情况。被拆除房屋由_________承租使用。现房屋所有权人与承租人按以下方式解除房屋租赁关系:_________
(七)被拆除房屋[有][无]设置抵押权。被拆除房屋已被抵押给_________。现房屋所有权人与抵押权人按以下方式处理该房屋抵押权: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
1、货币补偿金额的确定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价格。
(2)根据当事人共同推荐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确定。
(3)当事人对评估机构的选定意见不统一时,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评估价确定。
(4)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作价方式_________。
2、房屋装潢作价方式:_________元(人民币)
3、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
(1)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计价,小计_________元(人民币)。
(2)装潢补偿金额_________元(人民币)(若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装潢补偿,此项可不另行计算)。
(3)附属物及构筑物补偿金额_________元(人民币)。
4、拆迁人应支付被拆迁人设施拆迁补偿费:
煤气_________元(人民币)
独立电表_________元(人民币)
电话_________元(人民币)
有线电视_________元(人民币)
独立水表_________元(人民币)
电热_________元(人民币)
5、以上三项合计补偿金额_________元(人民币)。
6、房屋货币补偿的币种为人民币,补偿金额由拆迁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给被拆迁人,支付方式:_________。
(二)房屋产权调换。
1、拆迁人提供位于_________区(镇)_________街道(路)_________号,房屋的总楼层数_________,房屋所在的楼层数_________,房屋的朝向_________,结构_________,用途_________,房屋号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产权调换房屋的楼层、房号的确定方法:_________。
2、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应符合以下标准:
(1)拆迁人提供给被拆迁人的安置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2)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3)房屋装饰与设施标准见附件二
(4)新建房屋竣工后质量应经_________登记备案。
3、被拆迁的房屋及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均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一)、(二)、(三)款统一方式进行确定,并结清产权调换差价。
4、按被拆迁房屋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差价。差价金额_________。
5、产权调换差价币种:_________,差价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方支付,支付方式:_________。
(三)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安置
1、过渡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确定。
(1)被拆迁人选择自行过渡安置;
(2)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
2、被拆迁人过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被拆迁人选择自行过渡安置的,拆迁人应当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被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选择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的,其周转房的地址: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拆迁人保证被拆迁人在过渡期限内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进行安置。被拆迁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_________日内腾空周转房。
第三条 房屋拆迁补助费
(一)拆迁人按_________规定标准,支付被拆迁人搬迁补助费_________元,临时安置补助费_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
(二)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按_________规定标准,支付被拆迁人设备搬迁和安装补助费_________元,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_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
(三)房屋拆迁补助费的币种:_________,拆迁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给被拆迁人,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 被拆迁人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___作为被拆迁人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签字。拆迁人付给被拆迁人的各项费用,一律由被拆迁人代表人_________领取。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1、拆迁人可以自行实施拆迁,也可委托拆迁承办人实施拆迁。拆迁人自行实施拆迁的,必须具有拆迁承办人的资格;委托拆迁承办人实施拆迁的,拆迁入和拆迁承办人应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2、拆迁人必须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拆迁,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提前办理延期手续。
3、拆迁人应当公开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方案和拆迁补偿结果,接受监督。
4、违法建筑和逾期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由被拆迁人在限期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拆迁人报请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拆除,以料抵工。
5、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前,拆迁人不得要求被拆迁人搬迁。
6、被拆迁人在拆迁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搬迁腾房,拆迁人应当按有关规定付给搬迁补助费。
7、被拆迁人搬迁后,应当告知拆迁人验收。
8、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以货币补偿金额购买房屋的,或者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价款中相当于货币补偿金额的部分,免交契税。
9、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屋应当不低于被拆迁房屋的地段和成新标准。
10、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屋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被拆迁人可以按照建筑成本购买产权。
第六条 逾期安置违约责任
(一)拆迁人应在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被拆迁人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拆迁人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_____天前通知被拆迁人,按下列约定处理:
1、拆迁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2倍向被拆迁人加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2、逾期_________个月内,拆迁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________%向被拆迁人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拆迁人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________%向被拆迁人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3、逾期12个月的,被拆迁人有权要求重新选择货币补偿或另行选择安置房。
4、_________。
5、_________。
(二)被拆迁人在临时过渡期内,收到拆迁人安置通知(通知方式为_________)之日起4个月内,应到拆迁人办理安置手续;拆迁人应从发出安置通知后再支付被拆迁人四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不到拆迁人办理安手续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或补偿费。
第七条 拆迁人关于安置房标准的违约责任。
(一)拆迁人交付的安置房标准应符合第二条第(二)款和附件二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拆迁人按约定标准进行整改,并赔偿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安置房屋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处置方式:
1、本款规定以(本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置。
2、本协议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登记中面积记载不明确的,应由原产权登记部门重新确认。
(三)安置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本协议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置:
1、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置: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差价;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大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如果安置房屋价值大于被拆迁房屋,不找差价,如果安置房价值小于被拆迁房屋价值,拆迁人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被拆迁人。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小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场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由拆迁人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被拆迁人。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协议约定面积)/协议约定面积×100%
第八条 拆迁人逾期支付拆迁补偿资金的违约责任
拆迁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累加)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拆迁人按日向被拆迁人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拆迁人按日向被拆迁人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___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前款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3)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协议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条 争议处理
(一)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拆迁人(盖章):_________ 被拆迁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委托设计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以下简称“原合同”),因等原因,经双方友好协商提前解除原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同意于年月日提前解除原合同。
二、原合同项下乙方已完成设计工作量统计及结算费用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双方确认:_________________因原合同的签署及提前解除的相关事宜均在本协议中均
以明确,甲方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和责任。
四、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润合同(设计)20__-03
【签署页】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篇19:网上远程交易业务委托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服务网站: ______________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直销中心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远程交易委托服务及其他相关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释义
除非本协议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网上交易:是指投资者按照本协议规定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并通过互联网进行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账户资料变更等业务处理的交易方式。
2.投资者:指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网上交易的直销投资者。
3.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乙方所设立、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份额变更情况及基本资料的账户。
4.基金交易账户:指基金销售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通过该销售人买卖乙方所设立、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5.认购:指开放式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单位的行为。
6.申购:指开放式基金成立后,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单位的行为。
7.赎回:指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间内已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单位的行为。
8.基金份额转托管: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户转到另一交易账户进行交易的行为。
9.基金单位资产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
10.t日:指销售人确认的投资者有效申请工作日;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1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12.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13.交易密码:指_______直销交易账户的交易密码。
第二条 远程交易服务的内容
本协议所述远程交易服务内容包括:变更基金账户信息,转托管,基金分红方式变更,提交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申请,撤销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申请等。
第三条 网上交易风险提示
如果甲方愿意申请使用乙方网上交易业务,甲方即被认为已经完全了解网上交易的风险,并能够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损失。
乙方已最大限度地采取了有效措施保护客户资料和交易活动的安全。尽管如此,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乙方在此郑重提醒甲方,网上交易仍然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互联网是全球公共网络,并不受任何一个机构所控制。数据在互联网上传输的途径不是完全确定的。互联网本身并不是绝对安全可靠的环境。
2.在互联网上传输的数据有可能被某些个人、团体或机构通过某种渠道获得。
3.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现延迟,或因其他原因出现中断、停顿或数据不完全、数据错误等情况,从而使交易出现延迟、停顿或中断。
4.互联网上发布的各种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分析、预测性资料,可能出现错误或被误导。
5.投资者的网上交易身份可能会被仿冒。
6.投资者自身计算机性能、质量、病毒、故障及其他原因,可能造成影响交易时间或交易数据,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7.投资者自身的疏忽造成账号或密码泄漏,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20:民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甲方(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被拆迁人):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建设地点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 《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____ 。
第二条 被拆房屋现状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 平方米。
(二)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人,常住人口____人,应安置人口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关系等)
(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拆迁安置
(一)乙方安置到________ ,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 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 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 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住房进住手续。
(二)乙方临时过渡到________________,房屋____间。
(三)乙方临时过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回迁,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____日内,应迁入安置用房内。
第四条 安置房屋的标准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标准应当符合________ 颁发的________标准;
(二)建造质量应当符合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拆迁安置房屋产权
(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
乙方应与________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房租及其他费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
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持该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约束力。
第六条 房屋拆迁补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________元;临时过渡费(含交通补助、供暖补助等)____元;转学补助费________元;提前搬家奖励费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 元。
第七条 被拆迁房屋补偿
甲方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作价补偿。
被拆迁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_元作价补偿,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费____元。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注销手续。
2.产权调换。
甲方以________地点,________房屋,____间,____平方米,补偿乙方;
乙方需支付:
(1)结构差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面积差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房屋成新差价_______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应将原住房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 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 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_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一天罚款____元。
第十一条 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在临时过渡期内,甲方按每月____元支付乙方临时过渡费。
第十二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天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甲方提供同面积、同质量的安置房屋。
2.逾期____个月内,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逾期超过____个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1.不可抗力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2.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____天内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况造成或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