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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补偿条款(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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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条款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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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债务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 (年/月)利率为 (大写)即¥ (小写)。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其他: 。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另行约定的除外》,双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 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十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东营市 号楼 单元 户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东房权证 字第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估价报告编号: 字第 号)。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自签订后两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第二住所担保:抵押物为住宅的,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实现的风险已有充分的预知。抵押人是否应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由贷款人与抵押人选择以下第 种约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

2.抵押人应出具,且该声明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六条 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贷款人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4)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各方选择以下第 种约定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1)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报相关部门 份。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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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模具加工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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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加工合同样本

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买方委托卖方加工生产__ __模具共______套。双方达成如下加工协议

模具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序 号 零件名称 穴 数(模具类型) 模具单价(RMB元) 交货条件

总价: (含17%增值税)

以上各套模具使用材质: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模具用料由卖方提供)。

一、双方的权利及责任:

买方责任及权利如下:

1. 买方负责交付给卖方本项目的研发进度要求及计划,并尽可能地提供项目的销售预测。

2. 买方负责交付给卖方执行本合同所需的产品设计图纸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并且负责技术方面的支持工作。

3. 对交付给卖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买方具有唯一的解释权,当发生歧义时,卖方应征询买方意见,由买方确认。

4. 卖方完成模具的设计和制造后,由买方去卖方现场对模具进行验证确认或由卖方提供产品样品到买方进行验证确认。本合同中所指模具包含产品本身的模具及后续生产所需的夹治具和模具。

卖方权利及责任如下:

1. 卖方负责根据买方提供的产品设计图纸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模具的设计和制造,卖方

负责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完成符合买方设计要求的模具。

2. 卖方负责按时按量提供认证及样板测试、试产所需的产品。同时卖方必须提供相关产品的详

细的检验测试报告供买方确认。如需修/改模, 送板时同时也要附检验测试报告(注明修改的

地方)

3. 模具由买方认证合格后,由卖方负责模具的封存。如买方同意卖方进行产品的后续加工生产,则由卖方负责模具的修理和维护,卖方必须根据买方或买方授权的第三方的订单进行批量生产。

4. 对给买方生产的所有模具,卖方应提供的详细的设计图纸给买方。所有的图纸必须以Autocad或Pro-Eng(PRO-el2)制作,并且必须在开模之前以电子档形式传给买方以供批准。

二、 技术条款:

1. 模具的修理和维护:在生产过程中模具的修理和维护由卖方负责;

2. 在双方协商无异议之后,买方提供产品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给卖方, 并派工程人员同卖方进行技术交流或卖方派工程人员到买方进行技术交流,产品图纸及技术要求列表见附件1;

3. 卖方承诺使用所承制的模具生产出的产品能够达到买方的品质要求

4. 卖方承诺使用所承制的模具生产出的产品的产能能够达到卖方的交货要求:

日产能:_______K 月产能:______K

5. 卖方承诺本合同中所涉及的所有模具均能达到40万次。

6. 未经买方允许,严禁卖方将本合同中所涉及的任何一付模具整体或部分外包给其它公司进行加工,否则视为违约,由卖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三、商务条款:

1 . 模具价格:

1.1 经双方协商后,由卖方提供买方认可的模具最终报价,并签订价格确认书,作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1.2 模具合同总金额(含____%增值税)RMB___。

1.3 模具价格总金额已包含如下费用,卖方不得以以下原因向买方要求费用:

1.3.1 卖方对产品进行成型/二次加工/组装所需的所有夹具和治具的模具的费用;

1.3.2 卖方按合同规定进行模具设计、试模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及人工等费用;

1.3.3 卖方提供给买方进行模具和产品认证的试模样品(800套)的费用;

1.3.4 卖方为保证模具正常生产制作的模具易损备件的费用;

1.3.5 卖方为保证产品正常生产所准备的其他工序的相关工具和治具的费用。

1.4 当买方书面要求卖方根据产品设计的变更对模具进行修改时,如果模具修改较简单, 包括从模具上减除模具材料的修改和其他简单修改,则卖方不需向买方收费;如果模具修改较复杂,对整个模具的结构影响很大,则由卖方根据修改模具所需工时向买方报价,由买方承担相应的模具修改费用。如果因为卖方的原因,因模具不能满足买方的要求而进行的修模或改模,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 由于卖方原因导致买方需要花费正常技术支持外的人工及费用,卖方应根据买方认可的方式给予相应的补偿。

2. 开模进度:

2.1 卖方在收到买方确认后的产品图档之后,即开始进入模具设计和制作阶段,开模周期为__25__天

2.2 由于买方原因造成制模进度的延误,不计算在内。

2.3 如果卖方模具制作出现工艺和其它的错误,导致模具无法验收合格而买方又急需生产,卖方应先用现有的模具安排生产,同时再根据图纸和样板要求免费重新开模。

3. 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甲方按如下方式付款。

3.1 单独结算的方式: 月结,开票后60天,开17%增值税发票.

3.1.1 本合同制造整批模具的总金额(含增值税)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人民币________元整),买方支付模具总金额的_____%,剩余___%模具费分摊在首50K产品内,如果订单数量不足50K,买方需补给卖方未摊完的模具费。

3.1.2 自双方合同签订后,卖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模具总额的___0%),买方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4. 产品定单:唯有产品样品品质验收合格且经买方书面确认后,卖方方可接受买方或买方授权的第三方的订单。买方授权的第三方同买方卖方签定的订购合同服从于本合同。

四、 产品品质保证

卖方在完成模具后,卖方同意按照买方品质标准以保证产品品质(首件确认报告).

买方对品质标准的内容根据实际需要保留修改的权利。

五、模具所有权

1. 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模具和夹治具及其组装图和零件图(包括2D和3D)的所有权,均归买方所有,卖方不得干涉买方对模具的处置权。如在卖方生产,由卖方负责保管,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此模具提供给第三者生产, 否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还模具费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2. 买方付清模具款后,要求将模具从卖方处转出时,卖方必须配合买方或买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转移验收,并自行承担费用将磨损部件更换以保证重新开始生产。卖方有义务对模具进行组装、防锈和包装处理,并发运至买方指定的地点。所有模具的组装图和零件图(包括2D和3D)和所有夹治具必须同时转移给买方。

3. 模具转移过程中,如因卖方不当组装、防锈或包装的原因,造成模具损坏,由此产生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一律由卖方承担。

六、 模具维护

1. 卖方保证模具使用寿命50万次,并在此期间内由卖方负责免费保养维修, 如模具在使用寿命内不能使用, 卖方应负责更换或重新开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 卖方应对模具的修改、维护和修理等情况及时登记造册,无论此种修改、维护和修理是否由

买方提出。如买方要询问有关的技术细节或证据,买方可以随时间登记,无需通知。卖方每三

个月应将登记记录复印一次给买方。卖方应主动定期完成此项任务,无需买方另行提出要求。

六、知识产权

1. 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造型及买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其他资料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为买方所拥有,未经买方许可,卖方不得向任何公司和个人泄漏,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负责;买方仅同意卖方基于本合同项下的目的使用买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和信息,

2. 卖方同意其不会将买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其他资料或信息用于非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否则买方有权追究卖方相应的责任; 未经买方书面许可,卖方不得在出版物,广告中或以其它书面、口头形式涉及卖方提供或已提供之任何资料和信息。

3. 未经买方许可,严禁卖方使用本模具向除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供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一律由卖方负责;

4. 其它未尽保密事项,依买方与卖方签订的“保密协议”执行。

七、违约责任

1. 如果卖方方未能按2.1中规定的各阶段的进度完成模具制作及送样,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卖方须付给买方本合同总金额的2%作为罚金,罚金累计额最多不超过本合同模具总金额。

2. 如果因为卖方的原因造成卖方提供给买方的产品的品质达不到买方的要求并且在组装过程中导致其他物料的损失和报废,卖方全额赔偿损失和报废的物料及因此形成的人工/停线费用。双方可另行签署>进行约定。

3. 如果因为卖方的原因造成卖方提供给买方的产品的品质和进度达不到买方的要求,使买方及其客户错过了产品上市的最佳时机,或者买方被迫因此取消此项目,从而使买方及其客户遭受严重的研发损失和备料损失,则卖方除退还所有前期买方所支付的货款外,视实际情况卖方另外承担买方直接及间接的经济损失。

4. 如卖方因为不可抗拒力(包括战争、火灾、罢工和中国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可抗拒力造成的供货延迟,买方允许买方免责。卖方应在不可抗拒力发生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且卖方仍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快交货。若不可抗拒力持续2周以上,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5. 其它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执行。

八、纠纷解决

对于实施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在30天内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东莞市法院处理.

本合同双方须严格执行,如一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必须提前两周征得对方同意,方可终止本合同。

买方: 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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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伤补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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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家属

乙方:__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乙方职员,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非因工死亡(医院诊断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抢救无效死亡)。为妥善解决_____________死亡善后事宜,甲、乙双方结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丧葬事宜:甲方负责处理死者丧葬的全部事宜(从太平间起到死者安葬完毕为止)。

二、补偿金额:

1、太平间尸体存放及相关费用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整);火化及骨灰盒费用_______________元;运尸费_______________元(从_______________医院太平间到_______________殡仪馆)。

2、丧葬费:员工所在单位平均工资_______________个月的补助(_______________个月*___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_____元)。

3、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员工所在单位平均工资_______________个月的补助(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_____元)。

4、家属来回车费补贴: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整)。

5、家属电话费补贴: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整)。

6、发放未领月工资,金额为: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已代付全部医院费用、安排家属宾馆食宿费用,该款由乙方全部承担(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保留追讨之权利)。

四、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现金_______________元。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诉讼、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

六、见证条款:丙方见证双方全面实际地履行补偿协议

七、甲方负责补偿款项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八、协议签订执行后,双方再无其他任何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不得以任何理由就马宗果非因工死亡事件对乙方提起诉讼、仲裁,如甲方

跟非乙方提起诉讼、仲裁,乙方会积极配合甲方进行诉讼、仲裁。

九、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名及手印):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及手印):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名及手印):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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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页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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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

第十五条 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

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六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二)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第十七条 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特种车辆改装、加装等,导致保险特种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保险特种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赔偿处理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二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特种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或操作人员的驾驶证或操作证。

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

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第二十三条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保险特种车辆或第三者财产,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据保险特种车辆驾驶或操作人员在事故厂中所负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特种车辆损失保险按下列方式赔偿:

(一)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

共5页,当前第3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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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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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拆迁房屋依据

甲方因项目建设需要,经审查批准,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了拆许字第___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房屋拆迁。

乙方所有的房屋属于该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内。

第二条 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

乙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土地为___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_,建筑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附属物包括:_________,证件名称:_________,证件:_________号,地籍:_________号。

第三条 补偿金额

甲方补偿乙方各项费用和金额如下:

1.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附属物补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3.搬迁补助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4.设施设备迁移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计补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搬迁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搬迁腾空房屋,经甲方确认,旧房由甲方拆除。

第五条 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补偿总额一次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注销

乙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移交有关房屋、土地证件,由甲方统一向房管、土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被拆迁房屋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天然气等迁移、转户、销户手续,乙方自行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并结清已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在第五条所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货币补偿款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______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乙方未在第四条所约定的时间内搬迁腾空房屋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方已支付补偿安置费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__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八条 协议的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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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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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本车驾驶或操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五)精神损害赔偿;

(六)在作业中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造成的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毁及由此造成的人身伤亡。

第九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特种车辆损失;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特种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或操作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特种车辆;

(五)保险特种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或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七)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八)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或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九)保险特种车辆或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十)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或操作人员使用保险特种车辆;

(十一)被保险人、驾驶或操作人员的故意行为;

(十二)保险特种车辆(不含牵引车、清障车)拖带其他车辆或物体。

第十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第十一条 特种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特种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折旧率表

车辆种类

年折旧率

矿山专用车

12-50%

其他特种车

10-100%

折旧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

(三)在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四)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并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随保险特种车辆一并折旧。

第十二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保险期限

第十三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四条 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共5页,当前第2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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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手房买卖补充条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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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方:

买受方:

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所签订的关于之房产买卖事宜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作如下补充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房款为¥___,现乙方已支付甲方房款¥___,剩余房款¥___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于甲方办理房屋过户之日起5日内支付给甲方。

2、逾期付款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和不作累加。

逾期在15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总房款0.5%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15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款的35%。甲方有权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当于赔偿金部分的价款,余款返还乙方,已付款不足赔偿金部分的,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支付。

3、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__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之前双方所签协议有所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售方签章:

买受方签章:

居间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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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第10条协议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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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乙方如未能履行协议所列条款,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此协议。

10.2因国家政策、法令或不可抗力等事故而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时,遭受事故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   周内经过有关机关证明、确认的事故证明书送交对方。由此致使对方遭受的损失,遭受事故的一方可免除责任。

10.3协议签定后,之前所订的任何口头及书面协议将自动取消,一切以本协议内容为准。甲方如有任何股东变动、股权改变或资产变更转让,乙方个一概权反对。乙方在未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可将此协议及由此协议所得的一切权益的部分或全部转让予第三者。另外,乙方如有任何股东变动、股权改变或因债务纠纷而被债权人接管等情况,甲方有权即时终止此协议,乙方不得异议。

10.4协议签定后,双方均不得利用本协议以代理人的身份替对方签定任何其他协议,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而又有损对方权益的行为,概属无效,双方并不因此协议的签订而构成任何合伙人或联营企业的关系。

10.5协议内所载条款皆具有独立的法律约束效力,任何后来议决失效的条款将不影响此份协议的法律效力。甲方有权取消或删改协议内互相抵触的部分,但以不涉及重大关联的影响为原则。

10.6如果乙方违反以上任何条款,甲方可即时终止次合约及协议,而所以专柜及场地装修将由甲方收回。

10.7如果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在协议履行地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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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夫妻双方婚前协议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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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

身份证号:

女方:

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经自由恋爱相识谈婚,并准备依据法律之规定结为夫妻。为明确双方婚前及婚后财产的归属,债权、债务的享有与承担,以及其他财产性权益归属及责任的承担,以保障婚后生活的和睦相处、恩爱互助,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及归属

男方财产:

1、坐落于___________房产;

2、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存款________元。

3、_________型号车,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

女方财产:

1、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存款________元。

2、_________型号车,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

二、婚后财产归属约定

1、上述财产为各自所有;

2、婚后工资、他人赠与、继承所得等财产都为夫妻共有财产。

三、债权、债务的享有与承担

1、婚前各方名下的债权、债务归各方享有与承担;

2、婚后因婚姻生活产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3、后因各方名下的投资,不论所得是否用于婚姻生活,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各自承担。

四、日常开支

1、家庭的日常必需开支(粮油、水电、煤气、固定电话等支出)双方共同承担。

2、重要开支约定:________________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忠实;

2、双方不得对对方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虐待和遗弃对方及其他家庭成员;

3、双方有互相抚养的义务;

4、一方对己方的父母尽赡养义务,对方应当与给支持。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成立,自双方办理完毕结婚登记手续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男方:

_______年__月__日

女方:

__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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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加工合同版本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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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 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 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 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 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 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 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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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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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

本条款根据《_____》、《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_____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_____,以及租赁_____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_____时如实提供_____状况信息。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_____现值损失。

6.承担_____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_____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_____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_____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_____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_____。

4.妥善保管租赁_____,维持_____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_____,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_____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_____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_____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_____。

8.租赁_____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_____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_____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川、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_____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__________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乍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_____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_____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_____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_____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_____、保管租赁_____、归还租赁_____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_____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_____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_____: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租赁_____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_____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_____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_____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_____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_____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_____机构提请_____。

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证照号码:

保证人(签章):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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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家庭财产长效还本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2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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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长效还本保险条款

保险财产范围

第一条本保险承保下列家庭财产:

(一)房屋及其附属物;

(二)单件价值在50元以上的服装、床上用品、家俱;

(三)单件价值在300元以上的乐器、家用电器(不含微型电器、电子用品)。

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一)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艺术品、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禽、花草、树木、宠物、盆景、交通工具、照像机、音像制品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三)用于生产经营的财产;

(四)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范围的财产。

保险责任

第三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地址内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龙卷风、台风、洪水、冰雹、雪灾、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的地面下陷或下沉;

(三)暴风或暴雨致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

(四)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第四条存放于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抢劫或盗窃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除外责任

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海啸;

(二)战争、军事行动、暴动、罢工、没收、征用;

(三)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四)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五)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第八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亦不负责赔偿:

(一)电机、电器(包括属于电器性质的乐器)和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弧花、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造成的本身的损毁;

(二)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佣人员或同住人员或寄宿人盗窃保险财产而造成的损失;

(三)堆放于阳台或露天的财产,或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杆、帆布等材料为外墙、棚顶的简陋罩棚下的财产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盗窃或抢劫所造成的损失;

(四)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沉、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的损失;

(五)保险财产在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遭受的盗窃损失;

(六)因门窗未关致使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损失;

(七)在发生本条款第三条列明的保险事故时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或抢劫损失。

保险金额和保险储金

第八条本保险采取每份固定保险金额的方式办理投保;被保险人可根据投保时家庭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投保份数。

第九条保险储金按保险金额的3——5%,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缴清。

第十条无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是否发生保险事故,在保险合同终止时,保险储金均全额退还被保险人。

第十一条若保期不满3周年,被保险人中途要求退回储金,本公司按储金的一定比例收取工本费;保期不满1年收3%;满1年不满2年收2%,满2年不满3年收1%;3年以上免收。

保险期限

第十二条从签发保险单次日零时起,被保险人只要不提取保险储金,本保险在10年内(含10年)有效,10年后可以续保。

赔偿处理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公安部门证明和其他必要的单证。

第十四条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本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以不超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五条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本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应当相应减少。减少金额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第十六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向本公司索赔,也可向第三者索赔。被保险人如向本公司索赔,应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本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本公司向第三者行使代位索赔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第十七条保险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当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八条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另有其他保险承保同一责任,不论该保险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投保,本公司仅负按比例分摊的责任。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保险事故的发生,对本公司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合理建议应认真付诸实施。

第二十一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名称、保险财产占有性质、保险财产所在地址、危险程度等事项如有变更,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同时立即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三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二十条至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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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征用土地补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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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镇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镇村民委员会(第三经济合作社)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__________村,面积为414.87亩的土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414.087亩。

二、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征地补偿标准按21000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870.67827万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先付435万元给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将余下征地补偿款________万元付清给乙方。

3、五十年后该用地按国家国土政策处理。

4、在三年内征用磨刀用地如有征地补偿上升,按上升价格补偿。

三、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开发使用该用地。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如有不足之处,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镇房地产开发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镇村民委员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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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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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

拆迁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服务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被拆迁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服务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拆迁人经_________批准,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地区进行项目建设,修建_________。拆迁人遵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字_________号《拆迁许可证》。双方按照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规定,协商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被拆除房屋现状

(一)房屋所在地点:_________区(镇)_________街道(路)_________号,房屋的总楼层数_________,房屋所在的楼层数_________,房屋的朝向_________,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等级为_________,房屋产权性质_________,房屋结构类型_________。

(二)红线内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产权证记载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无产权部分面积_________,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房屋的用途_________,其中合法建筑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营业性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工业仓储类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屋内部设施及装璜情况:_________

、外墙:_________

2、内墙:_________

3、顶棚:_________

4、地面:_________

5、门窗:_________

6、厨房:_________

7、卫生间:_________

8、阳台:_________

9、电梯:_________

0、其他:_________

(四)房屋的附属物及构筑物情况:附属物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经评估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五)营业性用房系沿[主干道、次干道、小街巷]。

(六)被拆除房屋[有][无]承租使用情况。被拆除房屋由_________承租使用。现房屋所有权人与承租人按以下方式解除房屋租赁关系:_________

(七)被拆除房屋[有][无]设置抵押权。被拆除房屋已被抵押给_________。现房屋所有权人与抵押权人按以下方式处理该房屋抵押权: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的确定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 )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价格。

(2)根据当事人共同推荐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确定。

(3)当事人对评估机构的选定意见不统一时,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评估价确定。

(4)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作价方式_________。

2、房屋装潢作价方式:_________元(人民币)

3、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

( )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计价,小计_________元(人民币)。

(2)装潢补偿金额_________元(人民币)(若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装潢补偿,此项可不另行计算)。

(3)附属物及构筑物补偿金额_________元(人民币)。

4、拆迁人应支付被拆迁人设施拆迁补偿费:

煤气_________元(人民币)

独立电表_________元(人民币)

电话_________元(人民币)

有线电视_________元(人民币)

独立水表_________元(人民币)

电热_________元(人民币)

5、以上三项合计补偿金额_________元(人民币)。

6、房屋货币补偿的币种为人民币,补偿金额由拆迁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给被拆迁人,支付方式:_________。

(二)房屋产权调换。

、拆迁人提供位于_________区(镇)_________街道(路)_________号,房屋的总楼层数_________,房屋所在的楼层数_________,房屋的朝向_________,结构_________,用途_________,房屋号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现房】【期房】,产权调换房屋的楼层、房号的确定方法:_________。

2、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应符合以下标准:

( )拆迁人提供给被拆迁人的安置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2)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3)房屋装饰与设施标准见附件二

(4)新建房屋竣工后质量应经_________登记备案。

3、被拆迁的房屋及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均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一)、(二)、(三)款统一方式进行确定,并结清产权调换差价。

4、按被拆迁房屋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差价。差价金额_________。

5、产权调换差价币种:_________,差价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方支付,支付方式:_________。

(三)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安置

、过渡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确定。

( )被拆迁人选择自行过渡安置;

(2)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

2、被拆迁人过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被拆迁人选择自行过渡安置的,拆迁人应当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被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选择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的,其周转房的地址: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拆迁人保证被拆迁人在过渡期限内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进行安置。被拆迁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_________日内腾空周转房。

第三条 房屋拆迁补助费

(一)拆迁人按_________规定标准,支付被拆迁人搬迁补助费_________元,临时安置补助费_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

(二)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按_________规定标准,支付被拆迁人设备搬迁和安装补助费_________元,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_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

(三)房屋拆迁补助费的币种:_________,拆迁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给被拆迁人,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 被拆迁人家庭的全部成员( 8岁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___作为被拆迁人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签字。拆迁人付给被拆迁人的各项费用,一律由被拆迁人代表人_________领取。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拆迁人可以自行实施拆迁,也可委托拆迁承办人实施拆迁。拆迁人自行实施拆迁的,必须具有拆迁承办人的资格;委托拆迁承办人实施拆迁的,拆迁入和拆迁承办人应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2、拆迁人必须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拆迁,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提前办理延期手续。

3、拆迁人应当公开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方案和拆迁补偿结果,接受监督。

4、违法建筑和逾期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由被拆迁人在限期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拆迁人报请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拆除,以料抵工。

5、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前,拆迁人不得要求被拆迁人搬迁。

6、被拆迁人在拆迁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搬迁腾房,拆迁人应当按有关规定付给搬迁补助费。

7、被拆迁人搬迁后,应当告知拆迁人验收。

8、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以货币补偿金额购买房屋的,或者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价款中相当于货币补偿金额的部分,免交契税。

9、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屋应当不低于被拆迁房屋的地段和成新标准。

0、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屋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被拆迁人可以按照建筑成本购买产权。

第六条 逾期安置违约责任

(一)拆迁人应在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被拆迁人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拆迁人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_____天前通知被拆迁人,按下列约定处理:

、拆迁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2倍向被拆迁人加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2、逾期_________个月内,拆迁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________%向被拆迁人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拆迁人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________%向被拆迁人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3、逾期 2个月的,被拆迁人有权要求重新选择货币补偿或另行选择安置房。

4、_________。

5、_________。

(二)被拆迁人在临时过渡期内,收到拆迁人安置通知(通知方式为_________)之日起4个月内,应到拆迁人办理安置手续;拆迁人应从发出安置通知后再支付被拆迁人四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不到拆迁人办理安手续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或补偿费。

第七条 拆迁人关于安置房标准的违约责任。

(一)拆迁人交付的安置房标准应符合第二条第(二)款和附件二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拆迁人按约定标准进行整改,并赔偿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安置房屋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处置方式:

、本款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本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置。

2、本协议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登记中面积记载不明确的,应由原产权登记部门重新确认。

(三)安置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本协议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置:

、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置:

(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差价;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大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如果安置房屋价值大于被拆迁房屋,不找差价,如果安置房价值小于被拆迁房屋价值,拆迁人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被拆迁人。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小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场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由拆迁人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被拆迁人。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协议约定面积)协议约定面积× 00%

第八条 拆迁人逾期支付拆迁补偿资金的违约责任

拆迁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累加)

( )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拆迁人按日向被拆迁人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拆迁人按日向被拆迁人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___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前款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3)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协议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条 争议处理

(一)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拆迁人(盖章):_________ 被拆迁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安置房屋平面图(略)

附件二: 安置房装饰、设施标准

、外墙:_________

2、内墙:_________

3、顶棚:_________

4、地面:_________

5、门窗:_________

6、厨房:_________

7、卫生间:_________

8、阳台:_________

9、电梯:_________

0、其他:_________

附件三: 被拆迁房屋平面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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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征用鱼塘补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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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鱼塘补偿协议书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书》约定,目前,甲方已按合同约定付清所租土地10年租金,现根据甲方的项目建设规划进展需求,需对租地范围实施规划开发管理。近期内需对乙方的鱼塘(水面)进行补偿并退塘,以便甲方进行生产配套设施建设。现就鱼塘(水面)补偿事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乙方鱼塘(水面)所在位置位于甲方已承包上述地块的横过甲丫1张鱼塘,总面积亩,鱼塘(水面)补偿按每亩元的标准计算(含税),补偿款为一次性补偿,补偿金额共计元整(¥)。

二、本合同协议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补偿款给乙方,乙方一致自愿要求甲方将鱼塘补偿款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到指定银行账户(账号:,户名:,开户银行:),乙方收到补偿款后向甲方开具收款收据。

三、本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即时自行清理鱼塘内所有一切物品,于年月日前把鱼塘交给甲方使用。

四、年月日起,甲方对乙方鱼塘(水面)进行配套设施建设,乙方应全力积极配合甲方开发使用该土地(含水面),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挡甲方使用该土地。

五、本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再增加租用土地及租用土地范围内青苗的补偿费。

六、甲方在租用期间,建桥修路拉电杆等所经之处占用到乙方的田地、菜地、坡岭、树木,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索取任何费用。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做好修路工作。

七、乙方必须积极协助甲方做好基地开发工作,及时解决处理开发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纠纷及治安问题,不得有任何理由阻止、干扰甲方的生产工作。

八、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必须由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

九、本合同附件包含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十、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并按指模):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__年5月8日

拆迁征地补偿不合理情况报告

中外补偿贸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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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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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实施单位(以下称甲方):

征收土地单位(以下称乙方):

安置补偿农户(以下称丙方):

为了¥¥¥城市建设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协商达成征地安置补偿合同如下。

一、征地补偿和安置

(一)补偿依据、标准和方式

1、补偿依据和标准

(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黔府函[20xx]255号)文件标准执行:征收耕地按综合地价27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10800元/亩,安置补助费16200元/亩)。

(2)青苗补偿费。按照《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妥善解决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后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xx]60号)文件标准执行,现状调查时征收土地上耕种有青苗的,按1200元/亩给予补偿。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县城镇建设建构筑物征收补偿标准》执行。

2、补偿金支付方式

(1)经甲方实地GPS测量,由乙方代表和丙方签字认可测量结果或进行测量公证,该测量结果为给付征地补偿相关费用的依据。

(2)丙方应得各项补偿金,由甲方一次性兑付给丙方。

(二)预留地安置办法

1、预留地安置的范围:在《县城市总体规划(20xx——2030版)》规划的县《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图》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列入预留地安置,符合下列条件的,列入预留地安置,符合下列条件的,列入预留地安置。

(1)本次征收的土地;

(2)20xx年7月1日至今因城市建设征收的土地且未计算过6%预留地安置地的土地。

2、预留地安置标准:按被征收的应列入预留地安置的土地面积的6%计算预留地安置面积(含房屋建设及采光、消防、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用地)。下列土地不实行预留地安置:

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占地;

②河流、沟渠、通村(组)道路等公共用地。

3.预留安置用地的规划建设方式

(1)规划设计

①预留安置用地以村为单位,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由县规划局根据城市规划,结合各村实际在征收土地范围内就近选址,报县城规委审查批准。

②预留安置用地面积和选址确定后,由乙方本着村民自治的原则与农户协商后,委托设计单位规划设计,按程序报县城规委审查同意。

(2)建设管理

①预留安置用地的建设和管理按照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的原则,根据审查批准的规划设计,由乙方统一组织建设。

②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预留安置用地区域内的征地拆迁和区域外主干道路、主干电线、主干管网等由甲方负责;区域内场平由乙方和丙方负责。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面积及补偿、安置

(一)征收土地位置和面积

本合同明确的被征收土地位于城关镇 村 组,面积 平方米。分别为地块1 ;地块2 ;地块3

(二)补偿金

丙方应得补偿金 元,其中

1.土地补偿费 元。

2.安置补助费 元。

3.青苗补偿费 元。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元。

(四)预留安置地面积 平方米。

三、土地的移交

(一)乙方和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土地使用的清理并将土地交给甲方使用,逾期未清理土地的,视为土地清理完毕,甲方可以使用土地。

(二)丙方对被征收地块进行包括耕种、植树、取土、挖砂、出租、转让、建房等再利用或以任何理由阻碍、干涉甲方对土地使用的,乙方有义务制止丙方等相关人员的前述再利用和阻碍、干涉行为。

四、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各方必须诚信遵守和履行。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或有不当履行行为的,都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而且,丙方不按合同履行或破坏、阻挠甲方使用土地的,乙方有义务督促其履行或制止其破坏、阻挠行为,因此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丙方负连带赔偿责任,同时依法追究乙方、丙方及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通过复议、诉讼、申请裁决等方式解决。但是,争议不影响甲方对土地的使用。

2.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盖章、经办人代表签字,丙方夫妻一方签字、摁手印或持丙方夫妻一方身份证复印件且持自己身份证的亲属代表签字摁手印,甲方将丙方应得补偿存入丙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甲方和乙方盖章,丙方不签字时,甲方将丙方应得补偿进行提存公证后,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六、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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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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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由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的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和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释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自己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要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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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征地拆迁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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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高速公路项目的顺利开工建设,保证高速公路征地工作的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征地的部分事务委托乙方完成,并约定如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委托事项

1、乙方根据国家、____________省的有关土地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有关土地征收政策和地方政府已制定并批准的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依法计算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和制定补偿方案,及时准确将补偿资金兑付到被征地拆迁的单位和个人。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在高速公路征地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____________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按照征地工作程序发布征地公告、组织征地听证。负责工程在本辖区内,征地红线内土地的地类划分,权属调查及确认,土地丈量核实,造册登记、补偿分配,组织编制所有资料的上报以及办证,整理征地拆迁竣工资料等征地有关的工作。乙方应保证土地丈量的结果真实可靠。

3、指导、协调高速公路经过的所属县(市、区)做好高速公路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基本农田补划,及时做好高速公路项目的征、转用地上报审批工作和高速公路项目用地的征收和移交供地工作。确保交付施工的用地权属、地类清楚、面积准确、手续完备。

4、负责施工临时用地的手续办理,协调督促临时用地的复垦和交回工作。在施工中需征(租)零星土地时,根据施工单位提出的申请,及时完成丈量登记并交付使用。

5、完成落实高速公路征地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条委托事项的完成时间

乙方应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之前将高速公路项目用地移交给甲方,其他征地相关程序、补偿标准的制定、各种征地手续的报批等委托事项乙方应及时完成,及时移交高速公路施工用地,不得影响征地工作的如期完成。

第三条委托费用及支付方式

委托费用:_________________如乙方按期完成委托事项,甲方支付乙方高速公路征地工作经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本经费为费用包干,具体包括如下项目: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以转账或现金支票支付乙方委托费用(征地经费)总额的_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各项报批手续和土地移交后支付剩余款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转委托

乙方为及时完成各项征地工作,原则上可以将委托事项转委托其他单位或部门完成,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转委托中不得增加甲方的委托费用,同时应确保甲方委托事项的完成。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支付委托费用,乙方在完成委托事项时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剩余的委托费用并要求甲方承担委托费用总额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及时完成委托事项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自行承担费用,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土地征用的各项手续并及时移交土地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委托费用,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应本着有利委托事项的完成,相互理解,友好协商的方式调解解决;双方未能自行协商解决的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无法协调解决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约定

1、。

2、。

第八条附则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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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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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建设需要,经批准取得___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___________等规定,对乙方的房屋进行拆迁,甲、乙、丙_____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被拆除房屋现状

(一)房屋所在地点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有证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__,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房屋的用途_________,房屋的产权性质_______,房屋的结构_________,房屋的总楼层数__________,房屋所在的楼层数___________,房屋的朝向______________。

(二)房屋内部设施及装潢情况:

(三)房屋的附属物及构筑物情况:

(四)机械设备情况:

第二条乙方或丙方基本情况

(一)被拆除房屋为住宅时:

1、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_人(其中常住人口_____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

2、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拆除房屋是非住宅时:

1、乙方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拆迁补偿选择第________种方式:

1、货币补偿。2、房屋产权调换。

第四条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金额的确定选择第_________种方式:

1、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价格。

2、根据当事人共同推荐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确定。

3、当事人对评估机构的选定意见不统一时,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评估价确定。

4、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作价方式。

(二)房屋装潢作价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计价,小计____________元。

2、装潢补偿金额___________元(若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装潢补偿,此项可不另行计算)。

3、附属物及构筑物补偿金额____________元。

以上三项合计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

(四)房屋货币补偿的币种__________,补偿金额由甲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实行货币补偿的,甲方对丙方不再承担安置责任,由乙方对丙方进行安置。

第五条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

(一)甲方提供位于_____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房屋号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现房、期房,产权调换房屋的楼层、房号的确定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应符合以下标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2、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3、房屋装饰与设施标准见附件二

4、新建房屋竣工后质量应经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备案。

(二)被拆迁的房屋及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均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一)、(二)、(三)款统一方式进行确定,并结清产权调换差价。

(三)按被拆迁房屋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差价。差价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产权调换差价币种:________,差价由_____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__方支付,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安置

(一)过渡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1、乙方、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

2、由甲方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

(二)乙方、丙方过渡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三)乙方、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的,甲方应当按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向乙方、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乙方、丙方选择由甲方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的,其周转房的地址: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四)甲方保证乙方、丙方在过渡期限内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进行安置。乙方、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周转房的,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___________日内腾空周转房。

第七条房屋拆迁补助费

(一)甲方按________规定标准,支付乙方、丙方搬迁补助费________元,临时安置补助费_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

(二)拆迁非住宅房屋,甲方按___________规定标准,支付乙方、丙方设备搬迁和安装补助费___________元,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__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__元。

(三)房屋拆迁补助费的币种:________,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丙方,支付方式:________。

第八条乙方、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应将被拆迁房屋腾空,并交甲方拆除。第九条乙方、丙方的违章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应在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逾期安置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在本协议第六条第(二)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__天前通知乙方、丙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2倍向乙方、丙方加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2、逾期________个月内,甲方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________%向乙方、丙方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甲方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_______%向乙方、丙方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3、逾期12个月的,乙方在征得丙方同意的情况下有权要求重新选择货币补偿或另行选择安置房。

(二)乙方、丙方在临时过渡期内,收到甲方安置通知(通知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4个月内,应到甲方办理安置手续;甲方应从发出安置通知后再支付乙方、丙方四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不到甲方办理安手续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或补偿费。

第十一条甲方关于安置房标准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交付的安置房标准应符合第五条第(一)项及附件二标准的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标准进行整改,并赔偿______________元。

(二)安置房屋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处置方式:

本款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本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置。

本协议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登记中面积记载不明确的,应由原产权登记部门重新确认。

安置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本协议约定面积发生差异,甲、乙双方同意按_____种方式进行处置:

1、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置: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大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如果安置房屋价值大于被拆迁房屋,不找差价,如果安置房价值小于被拆迁房屋价值,甲方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乙方。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小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场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由甲方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乙方。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协议约定面积)/协议约定面积×100%

第十二条甲方逾期支付拆迁补偿资金(货币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设备搬迁安装补助及损失费、停产停业补偿费)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累加)

1、逾期在__________日之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_____日后,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__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前款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协议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三)

第十六条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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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补偿贸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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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中国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

乙方:____国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补偿贸易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________________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补偿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____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偿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____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____%;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偿还期限:限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第六条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________(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________(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__币的汇率折算成________币,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____币结算。

第七条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____币及____币的年利息分别为____%和____%。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____人到现场指导,为期____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第九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十条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十一条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__%的罚款。

第十三条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____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__国____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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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经济补偿金赔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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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员工)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应聘进入甲方公司任_________一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就甲方按照乙方工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一事上,现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立场上,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同时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因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保险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待遇;乙方工龄换算补偿金计算基数计5个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从乙方签领该款时起,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终结劳动、保险关系。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同时乙方确认甲方已结清乙方的所有工资及加班费。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劳动部门备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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