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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实用文件编制范例【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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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的实习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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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来到现场没什么事,自己到工地上转悠,看见有在那放线的,就凑上去看了看,也学到了不少东西。放线是在浇筑的混凝土面上定出柱子和墙的位置,因为墙是竖直浇筑的所以他们既根据在一层墙上的标记在地面上定好经纬仪然后瞄准拿一点直接向上打上一层的轴线。这些都定好后就在屋面上定墙、边柱、和梁的位置,而且在楼梯和电梯口的边缘都定二道线,最外边的一条是控制线是防止装上模板后把梁的边线挡住。

一到办公司看见有一台水准仪,我一看就说我学过会这个,问他们干什么用,什么时候用,他们说是为了地面找平用的,在柱子四周量出一个统一高度的点,就找到地面的统一高度了,我想那不是很简单啊,就要求试试,然后那的一个师傅就带我到这小区的另一个楼上开始用水准仪测量了,试了好几次不知道为什么柱子的四个边测的高度都不一样,所以一点用也没有,看来还是水平问题,在学校也学了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啊,师傅说还是练得少了,还有就是上学的时候学的不扎实,只学了点皮毛,很郁闷,丢脸了,同时自己也反思了一下,以后不管学什么一定都要好好学,不能太浮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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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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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是工程建设关键的一年,该工程楼栋多、面积大、任务重、人员少、事情多。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各方的统一协调下,在全体监理人员的辛勤工作和努力下,我们的监理工作得到了施工方的尊重和甲方的肯定。

一、工作总体评价

工程质量在监理的控制下通过质监站检测和验收结论,工程质量均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做到了整体工作稳步进行,施工中未发生过任何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没有人员伤亡,圆满完成了监理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并荣获了“双文明”工地称号,给公司获得了荣誉。节约了经费,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果。

二、工程质量

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认真检查“三检”人员资质及岗位证书,落实现场施工“三检制”,现场监理程序报检和检验批审查签认。对监理人员按岗位要求进行分工,突出重点、协调工作,认真落实合同要求和质量标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保证现场管理有序,对于发生的问题,要求进行严格整改。对甲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必须到位。深刻理解,抓质量不是只抓工程完成后的最后检查和检测,而是重点放在施工过程中,使施工质量问题消失在萌芽状态。

质量不是空洞的,如同进度一样,可以通过数字化、量化来加以控制。在质量控制中,不能只相信任何人的口头保证,而应相信完整的质量体系。

三、工程进度

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开工报告和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根据设备情况,人员情况和甲方的要求,对进度计划提出了具体意见,经常检查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的差距,并依此督促施工单位增加人员和设备,调整进度,随时掌控节点和工程量,坚持实事求是,不多报,不少报,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

四、投资控制

整体投资控制正常有序,任何时候必须以设计为依据,不做任何的改动,必须改动时要申报材料得到设计单位和甲方的批准实施。凡是现场计量工作,必须在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在场进行计量,不得自行其事,要确保数据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性。

五、主持召开监理例会,起草监理月报,审核监理日志

一年工作中始终坚守工作岗位,长时间蹲在生产一线,随时掌握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每周定时主持召开监理例会,解决对一周来施工中存在的首要问题及下周工作安排与计划,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甲方的文件要进行总结归纳,及时汇总施工进度情况,协调解决需要落实的问题。每月底进行安全文明大检查评比和起草监理月报,每月利用二天时间审查监理日志,对施工记录中存在主要问题不符合要求的事项进行整改。

每天除正常的工作外还要到现场有目的的进行巡视检查1-2次,有问题记载,记入“总监巡视记录”,有处理问题的措施,事后有检查。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业主主持的会议上,大胆发表自己的看法,受到与会者的尊重。有高度的组织性和责任性,遇到问题及时向公司请示、汇报,使整个工程监理在公司指导下进行。

六、实事求是,严格要求

实事求是总结监理工作最恰当不过了,监理工作在质量、进度、计量三方面都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反映工程建设过程的动态,真实记载工程质量状况,工程进展情况,工程计量过程,在工作中严格要求现场监理,要树立监理的良好形象。要学习别人的长处,少指责别人的短处,让他们打起精神,多配合我们的工作,在平时工作生活中的一言一行中体现自己的工作能力办事水平,同时也体现了自己的工作作风,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时刻记着自己的形象对监理公司的影响。

七、问题与不足

1、应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巡视力度,掌握各项工程实施工序每个细节,要积极主动的发挥作用。

2、对监理人员要严格要求,做到奖罚分明,使整个监理队伍再上一个更高的台阶。

3、今后应多与监理人员沟通思想,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免去后顾之忧,更好的为工程服务。

4、经常不断的向公司汇报工作,加强同公司的联系,不断取得有意的帮助和指导。

5、今后多阅读报纸倾听新闻联播,关心国家大事,做到与时俱进,紧跟党中央的步伐。

6、加强同公司的联系,争得公司更多的帮助。将监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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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监理工程师整改通知书

范文类型:通知,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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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

贵方在单元装修期间,存在以下违反《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与《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由于贵方上述行为,将造成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后果:□破坏本单元所在建筑物承重结构,降低建筑物安全性;□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或超负荷物品,降低建筑物安全性;□擅自改变本单元房屋性质,影响其他业户正常使用;□占用/移动/改建建筑物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影响其他业户正常使用;□影响相邻业户的采光、通风、通行等;□破坏本单元所在建筑物外立面与小区外貌;□破坏本单元所在建筑物防水、保温层,造成本单元与相邻业户房屋渗、漏水;□其他后果请贵方在年月日前对上述违规行为进行修复或整改直至符合要求,确保本建筑物安全、正常使用。

上海_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_广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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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监理工程师培训学习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师,工程,培训,全文共 4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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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学期的认真学习,我了解到了工程监理的重要性 。目前,监理行业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在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等方面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同时也促进了施工单位规范化施工管理,严肃了合同管理,提高了工程建设水平,维护了建设市场秩序,逐步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可。但是,我国的监理服务在相当程度上还在较低的水平上徘徊,离推行建设监理制度的初衷还有一定的差距。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目前的监理行业中还缺乏一支真正高素质的监理工程师队伍。有些监理企业仅靠临时聘用人员来应急,造成了无证上岗、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工作质量不高等等。如何以人为本,对从业的监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其持证上岗,是各监理企业应面对和重视的任务。

1、应熟悉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合同和职责

监理工程师工作应以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因而,监理人员上岗前,监理企业应组织监理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国家、行业、企业所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管理制度,熟悉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有关合同法规和监理企业的质量体系文件,主要应学习和熟悉《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旁站监理》等以及监理企业有关管理制度,这是做好监理工作的首要条件。

监理企业应组织监理工程师参加有关合同方面知识的培训学习,使每位监理工程师对合同都能有所了解;特别是项目监理部应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认真学习和熟悉监理合同和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合同,明确而清醒地认识合同中所赋予自身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在监理工作中既要全面履行合同赋予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又要正确行使监理委托合同中赋予自身的权利,以合同为依据处理问题。监理人员也只有熟悉了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义务和权利,才能合理地运用自身掌握的专业技能,谨慎、勤勉地为业主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服务,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利益。

2、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谨慎、勤勉地为业主服务,为工程服务这是一个监理工程师自身素质的重要方面,同时也是全社会对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的必然要求。监理企业应加强对监理工程师这方面素质的教育与培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热爱监理事业,自觉维护监理企业的荣誉和形象;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等。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分别从对社会和职业的责任、能力、正直性、公正性、对他人的公正这5个问题计14个方面,规定了监理工程师的道德行为准则,可供我国的监理工程师学习参考。

3、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具体方式、方法、手段和措施

监理工程师通过对承包商以及本工程项目的充分了解,在监理细则中应明确本专业或本子项目监理工作的具体方式、方法、手段和措施。所谓方式方法是见证、旁站监督、巡视、平行检验等;手段是指令性文件、审核文件报告报表、现场监督检查、规定监控程序、支付手段、咨询、建议等;具体措施是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而制定有关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

监理工作是建立在熟悉图纸、规范、标准,了解工程进度计划的基础上进行的,这样在现场的巡视、旁站监督与检查中才有较强的目的性和针对性,在检查验收中才有依据。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活动进行日常性现场巡视检查是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的基础,其目的是监督承包商在现场的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合同进行;在巡视中应善于预见、发现和处理问题。重点应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正常运作;技术力量、人员素质是否得到了保证;施工机械是否符合施工的要求;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施工实际进度与计划比较是否存在偏差;是否按图纸、规范、规程、标准及作业程序施工;设备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等等,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进行纠正和严格控制。

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及评定是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的。检验批的质量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工程质量检验的基础,监理工程师必须给予高度重视。为了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控制与检查,即对事前、事中、事后均要进行控制;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重点应放在对工序过程的质量监控上,坚持本道工序不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承包商不得进人下道工序进行作业。工程质量是在承包商按合格质量标准自检评定的基础上,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检查确认验收。同时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平行检验,这是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一种手段,是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做出自己独立判断的重要依据。这体现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帮推带监相结合,以监为主”是监理工程师在现场进行监理工作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这也是笔者在监理工作过程中的经验总结和一大特点,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

4、要有精湛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

监理服务是一种高智能的服务,是监理人员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信息以及必要的试验和检测手段,为业主提供的管理服务。因而,业主对监理专业人员的要求也往往高于承包商,这就决定了监理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较强的专业能力以及工程实践经验,才能提供基于自身专业技能的监督、管理、技术、咨询、协调服务。监理企业在选聘监理人员时,对其业务水平应进行全面的考核,一定要选用曾经全面主持过本专业工作的人员并且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能独当一面,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这是监理工程师工作能力的主要基础和必备条件。监理工程师不能满足于现状,要不断学习,总结经验,进行技术、管理、知识的更新,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只有这样才能够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实现项目目标。

5、要讲究交流沟通的技巧

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监理过程中,必须会与业主、承包商、政府监管部门以及监理部内部进行交流沟通。同样一个问题,交流沟通的方式、方法不同,其结果肯定不一样。监理工程师在交流沟通中,应本着实事求是,尊重事实的原则;要以理服人;说话要注意策略,斟酌言辞,掌握分寸;要根据场合、对象的不同,调整方式和方法,心平气和地进行交流沟通;决不能以趾高气扬、目中无人的态度交流。这样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伤和气。由于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即将工程项目做好,因而,只要在交流沟通中采取适当的方式是能够达到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并解决问题的目的。监理工程师应不断加强这方面修养,努力提高交流沟通的技巧,将监理工作做得更好。

6、要有组织协调的能力

组织协调就是联结、联合、调和所有的活动及力量,使各方配合得适当,其目的是促使各方协同一致,以实现锁定的目标。组织协调工作将贯穿于整个建设工程实施及其管理的全过程。组织协调参与工程建设各方面的关系,使参建各方的能力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是监理工程师能力的体现。监理工程师作为合同双方的纽带和桥梁,应做好协调、缓冲工作,为各方营造一个良好的合作氛围。组织协调不仅是方法、技术问题,更多地是语言艺术、感情问题。高超的组织协调能力则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监理工程师在组织协调过程中要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处理问题;既坚持原则,又善于倾听和理解各方意见、工作方法灵活。只有这样才能使各方都心悦诚服,对协调结果满意;也才能建立和维护监理工程师的威信,得到各方的尊重,得到各方的理解、支持并主动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才能保持各方良好合作关系。监理工程师除了参加每周项目监理部组织的工程协调会外,还应根据本专业工程的进展情况,确定本专业各承包商、部门间工作协调程序,为组织一体化积极开展工作,及时组织协调和处理本专业管理范围内业主及各承包商之间的配合,实现各方良好合作,有力推动本专业工程顺利进展。

7、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是一个监理工程师素质的重要方面,否则是搞不好监理工作的。有些监理工程师由于在这方面欠佳,往往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后果。具体来说,就是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积极主动协作的精神管理好工程项目,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监理工作往往是由多个监理工程师协同完成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心和协作精神就显得尤为重要,困为每位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成果都与其他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有密切联系,任何一个环节的错误都会给整个监理项目带来严重后果,因而每位监理工程师都必须确保自身监理工作质量,并对自己的工作成果负责,才能确保整个监理项目的成果。

8化管理、要认识书面联系的必要性

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承包商、监理部内部间的信息交流沟通方式主要有口头、会议纪要、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面联系等,书面联系是其最主要的一种沟通方式。监理工程师对于工程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重要或重大问题发布指令、命令和确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这不仅可以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而且是重要的监理原始资料。在起草文件、下达指令、答复请示、作出决定时,应注意其正确性、完整性和严密性。有时有些监理工程师由于怕麻烦等种种原因,不愿意发书面联系单,造成事后要承担责任的被动局面,这是极其不可取的。为了发挥监理的作用,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联系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监理工作规范的需要。

9、要有善于学习、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

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服务,其性质决定了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有善于学习、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新思维、新理论、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等层出不穷,这些都对监理工程师提出了新的挑战。监理工程师不能一劳永逸地停留在原有知识水平上,而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扩大其知识面,熟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经济、法律、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学习了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使自己成为一个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持续保持较高的知识水准。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掌握现代化的管理理论、方法和手段,用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监理服务。

10、监理资料整理应真实完整

监理工作的主要成果之一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监理资料,做好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工作是监理工程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整理保存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特别是自己在现场独立采集的工程监理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真实完整、分类有序。包括:有关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各类报告报表、计划、监理联系单、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验收资料、变更资料等等。

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监理工程师队伍,是每个监理企业的当务之急,是市场经济对监理企业的必然要求,这也是提高监理服务整体水平的关键。监理工程师必须是一种复合型人才,不仅要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较高的政策水平,较高的交流沟通艺术,良好的品德,能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而且要能够组织协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各方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监理企业只有通过行业和企业有针对性的对监理工程师进行学习培训,进行有效的交流沟通以及不断总结完善,才能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素质,提高监理行业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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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程监理的述职报告范文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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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监理工程概况

1、大唐热电厂(2330mw)新建工程,位于陕西省市。本期建设规模为2330mw国产亚临界抽汽供热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不堵死扩建可能。本期工程于4月8日开工,1号机组于6月26日建成投产,2号机组于8月8日建成投产,提前完成业主工期目标,并创大唐系统同类型机组最短工期记录。

大唐热电厂新建工程建设两台330mw国产双排汽采暖抽汽燃煤供热机组,同期配套建设脱硫、脱硝工程。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26.4亿元,由大唐陕西发电公司投资建设;本工程由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设计。

大唐热电厂(2330mw)新建工程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开工以来,从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我们做好质量监控工作,大力抢抓进度,经过业主、监理、电建调试所及天津电建、电建三公司、中水公司、设计院等各参建单位的团结协作和共同努力,克服了一系列困难,工程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目前1、2号机组已经顺利地完成了整套启动试运并且一次通过168h满负荷试运,已经移交生产,并通过达标投产预检。

2、国电(2350mw)热电联产工程位于市石油化工工业园区西南角。本期建设2350m w超临界燃煤机组,规划容量4350mw,并留有再扩建可能。

本期工程规划建设2台350mw供热机组,由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自有资金20%,其余80%银行贷款,由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设计。

目前监理合同已经初步签订,初步设计工作已经完成,三大主机设备已经招标,施工单位招标、“五通一平”工程正在进行。

二、 本人工作开展情况

(一)作为大唐热电厂新建工程总监,今年主要进行了以下主要工作:

工程建设期间,在集团公司、监理公司的指导下,自己及监理部全体人员不辞辛苦,面对工程所在点地处农村,工期紧迫、生活条件差的外部艰苦环境,长期坚守在现场,不等不靠,超前考虑,细致安排,主动为业主出谋划策,做到了对现场工程建设管理的积极、主动、严格、认真和负责态度,发挥了监理在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投资等方面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得到了大唐集团陕西分公司领导的高度肯定。监理部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在省电力质监中心站的多次监督检查中,得到了各位领导及专家的好评。我个人及监理部的工作也赢得了业主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各参建单位的认可,充分展示了电建监理“有能力、可信赖”的形象,使企业的声誉得到有效维护。

1、始终如一,坚守岗位,做好工程消缺收尾工作

现场因多种因素影响,仍留有部分尾工,包括输煤取样楼、消防车库,输煤系统等,另外工程结算、达标投产、资料完善工作仍在继续进行,虽然主体工程已经结束,但我要求监理部剩余人员继续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工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做到与业主的密切配合,另外,个别工程因外界条件限制仍未开工,如灰场和深度污水处理站等,仍需我们继续配合业主做好后续的监理工作。因抢工期,1、2号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工作完成后,外观工艺还存在较多缺陷,要求监理部继续严格按照《达标投产管理办法版》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消缺、完善,并进行验收闭环,同时对在分部试运及整套启动试运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质量和协调方面的问题我们认真总结,吸取经验教训,为两台机组通过达标投产复检奠定良好的基础。

2、高度重视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档案资料是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的记录,资料的归档是工程资料管理的最终环节也是最关键阶段,归档文件的完性整、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反映一个工程档案管理的综合水平,因此,监理部与电厂密切配合,抓住关键,在资料最终归档前多次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参建单位的归档资料进行联合检查。 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性、完整性,我们根据《建设项目档案保存单位与保管期限表》的规定检查各参 建单位归档范围是否符合要求,归档内容是否按照电力企业各专业的“档案(6-9类)分类表”的内容进行收集、归档。特别对于各参建单位关心的归档范围、立卷原则和组卷方法以及案卷的编目、装订等

存在的问题及时和电厂资料室共同召集有关单位资料管理人员进行协商,协调处理并作统一规定。 为确保工程文件、案卷形成的质量,我们重点检查文件材料书写的字迹、载体是否清晰、整洁、耐久,签字、印章是否齐全完备,签名是否真实,有无代签或打印现象;检查竣工图的编制是否符合规范,是否真实反映项目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检查归档文件材料分类、组卷、排列、编号分类的准确性,组卷、排列、编号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查案卷项目,包括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备考表是否规范一致,便于查找;检查装订是否结实、美观、有无漏订现象。

在达标投产预检前,我们还在电厂组织下,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工程验收和《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各参建单位档案资料进行的自检,验收把关,对于发现的问题下发检查纪要,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闭环。

3、自始至终,高度重视达标投产工作

自从6月10日大唐热电厂下发了大唐宝电96号文件《关于大唐热电厂新建工程“达标投产”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参建单位积极响应,包括施工、监理、调试、设计、厂家、电厂各部门、中水物资等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在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后,监理部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了15次达标投产专题会,会上及时通报档案资料整理归档整体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协调解决消缺、完善,资料整理归档过程出现的各类问题。

20xx年3月4日大唐热电厂1、2号机组顺利通过大唐集团陕西分公司组织的达标投产预检,大唐集团陕西分公司对电厂建设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大唐热电厂是陕西境内综合效益最好的项目。对于预检提出的问题,监理部也及时督促各参建单位全面进行整改闭环。并继续努力,做好迎接达标投产复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作为新疆2350mw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监理部总监,今年主要开展进行了以下主要工作:

1、为维护我公司的利益,参与了公司与业主签订监理合同的有关细节洽谈,并修改了部分内容,经过4个多月的艰苦谈判,双方最终达成一致,以920万元监理费签订了监理合同。

2、编制了国电2350mw热电联产工程里程碑计划,并绘制施工二级进度计划网络图,已报业主审核、实施;

3、参与绘制了国电2350m w热电联产工程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图,已报业主审核、实施;

4、参加编制主体工程施工标段的划分,充分与业主相关领导沟通,提出划分意见和建议;

5、参与规划设计业主、监理办公区平面布置,供业主参考实施;

6、对本工程“五通一平”工程开展了监理工作:目前厂区场地平整施工、验收完;施工临时电源布设勘察设计完成,施工单位已经确定;施工用自来水管线厂外部分已施工完成;厂区围墙主结构施工完成;厂外临时施工道路和厂内永临道路路基处理完成即将施工;现场业主、监理办公室地基部分已施工完。

7、先后参加了该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审查会议、初步设计预审会议,重点对工程初步设计中的施工组织大纲提出了监理意见,并将我们工程监理过程中经历过的重大设计问题和以往工程设计人员容易出现差错及设计对工程施工造成较大影响的一些因素与设计院主设人员进行了交流。

8、协助业主编制了20xx年年度资金需求计划和对应的形象进度计划,包括三大主机设备费、辅机设备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共18亿元资金。

9、因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刚刚开始,业主对前期策划工作非常重视,协助业主策划了20xx年的“五通一平”等重点工作计划二十余项,明确了责任人,确定了完成时间,并督促业主各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已完成和基本完成的项目已达13项,占计划的60%以上,有效地推动了工程前期工作的进展,为工程明年全面开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新疆2350mw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监理部全体成员正以忘我的劳动,积极参与、配合业主开展的各项工作,努力推动施工招标,五通一平、设计出图等诸项工作,为明年初的全面开工创造良好的条件,确保20xx 年实现两台机组“双投”的目标,为业主和监理公司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作为监理公司副总工程师,关心监理公司经营工作,按照公司安排,积极参加监理公司火电工程投标、合同谈判工作和其他有关工作。

(1)前往北京参加国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330mw亚临界机组扩建工程建设监理投标。

(2)前往北京参加国电发电有限公司2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工程建设监理投标,目前该工程已经中标。

(3)前往北京参加国电西安西郊热电“上大压小” (2350mw)工程建设监理投标。

(4)前往四川成都参加成都福祥垃圾电站工程建设监理投标,目前该工程已经中标。

(5)参加陕西省投资公司清水川(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建设监理投标,检查投标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目前该工程已经中标。

(6)以监理公司领导身份,前往内蒙古乌斯太2300mw机组新建工程,了解现场建设情况,和业主领导和监理部总监沟通,充分听取业主领导对监理部监理工作意见和建议,协助监理部改善监理工作,减少监理人员,提高监理水平,控制人员投入,目前2号机组已经进入整套启动试运阶段,预计今年可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

(7)根据监理公司领导安排,作为国电公司专家前往北京参加国电宿州“上大压小”(2350mw)热电联产工程施工监理评标,收集监理投标资料。

(8)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上大压小”改建工程(2350mw)建设监理投标,审查投标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目前该工程已经中标。

(9)前往广西南宁参加广西方元电力鹿寨“上大压小”热电联产2300mw级机组工程建设监理投标,进行标书答疑澄清。

(10)前往国电分公司参加国电西安西郊热电“上大压小”工程(2350mw)里程碑计划审核会议,提出修改意见。

(11)以监理公司领导身份前往华能陕西秦岭发电厂2600mw机组工程蹲点,和业主领导和监理部总监沟通,充分听取业主领导对监理部监理工作意见和建议,召开监理部内部会议和土建监理人员内部会议,协助监理部改善监理工作,提高监理水平。

(12)参加重庆合川双槐电厂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投标,审查投标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13)应业主要求,协助业主编制修改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上大压小”改建工程(2350mw)里程碑计划,协助业主根据里程碑计划编制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三大主设备供货计划,对电厂总平面布置图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 个人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1、把监理部内部建设和人员素质提升作为工作的首要重点

大唐热电厂监理部除自己和一名新进大学生以外,全部是外聘人员,有省内的、也有省外的,有电力基建系统的、也有系统外的,有从事过监理工作的、也有从未接触过监理工作的,且绝大部分为退休、退养职工,各人的素质和背景在到位之前又不掌握,一切均是在日常工作中不断熟悉和了解,成分较为复杂。加之现场地理位置较偏僻,交通不便,生活和工作环境条件很差,人员更换较为频繁。这些都对监理部的内部管理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对此,自己首先主要通过内部定期内部会议反复灌输监理部“感恩(感谢业主对企业的信任、感谢公司对每个人员的信任、感谢各施工单位对监理工作的支持、感谢监理部人员对我个人工作的支持)、服务(顾客是上帝,服务是监理工作的第一要素,服务意识是每一位监理从业人员应具备的素质)、诚信(诚实守信是市场条件下生存的保障,不以权谋私是监理行业的操守底线,而公正是监理开展工作的基础)、保密(保守业主在工程建设中的商业和公司经营、技术及内

2、勤政敬业,为工程建设的有效实施恪尽职守

由于大唐热电厂工程外部建设环境始终未能得到很好解决,制约因素较多,水源、厂外热网管道、送出工程及灰场等外围工程征地工作及施工单位选定工作滞后较多,迟迟难以开工。尤其是送出工程问题,成为制约施工的主要瓶颈。另外,工程配套建设的送电线路工程由于征地、选址等问题影响,造成厂用倒送电工作拖延将近半年,直接影响到试运工作和工程按期投产;工程内部管理方面,设备到货拖期明显,加之施工标段划分过多、过细,参建单位众多,对工程建设总体组织、管理和现场协调造成很大困难。针对这些不利因素,自己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电厂工程合同标段多,参建单位多,工程组织和协调的工作量非常大。我每天都深入现场,注重与参建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指挥前移;每周组织内部协调会一次,盘点上周现场情况,通报业主最新的思路,强调工作重点和注意事项;每周组织召开现场大规模生产协调会议和安全例会一次,盘点、布置、协调各单位的工作;每月组织召开质量例会3~4次,重点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技术、质量问题;每季度代表安委会总结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布置、安排下阶段工作重点;对现场出现较大的施工配合或技术、安全问题,及时安排召开专题会议解决,特别对于工期严重滞后的项目,建议的经常性的专题盘点会议发挥了极大作用,有力推动了施工进展。在日常现场工作中,严格按照合同及以往施工习惯公平、公正地处理各方争议,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对监理工作的支持,保证了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树立廉洁自律意识,格守职业道德和工作守则

作为服务于业主,直接从事现场施工组织管理的监理方,在工程建设各方之间能否保持公正尤为重要,这也是赢得业主充分信任和各施工单位支持的前提,更是发挥监理作用的基础。自己作为监理部的总监,能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又直接影响到现场监理队伍的作风和素质建设,进而影响到监理公司的市场声誉和竞争力。在几年来的工作中,自己始终以“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提醒自己,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做,树立正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当好遵纪守法的表率。大唐热电厂项目参建单位众多,成分复杂,但自己从未干预任何单位内部的材料、施工招标事宜,也未向任何单位推销或介绍材料供应商或分包队伍,始终与各参建单位保持着正常的工作关系,奠定了公正、合理处理问题的坚实基础。

四、 经验教训

大唐热电厂新建工程1、2号机组能在非常不利的条件下,分别于6月26日、8月11日提前顺利地完成168h满负荷试运,并顺利通过达标投产预检,以下五方面是工程建设的显著特点,也是工程建设监理的一点经验教训。

1、面对发电投产的紧迫工期要求和重重困难,“狭路相逢勇者胜”,包括监理在内的各参建单位都表现出不畏艰辛、攻坚克难,勇于面对挑战的勇气,这是大唐热电厂按期实现发电投产目标的前题。

2、大唐热电厂、监理以提高企业执行力为切入点,全力打造高效执行的团队,注重组织构架的合理,横向纵向的沟通、管理体系的畅通,制度的健全有效,考核机制的完善,有力的推定了工程的进展。

3、大唐热电厂工程建设过程中,资源有限是工程进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各参建单位在大唐热电厂、监理的领导下客观分析形势,充分利用现有人员、技术、机械、材料、设备、管理、资金等资源,有机整

4、为确保大唐热电厂新建工程达到“安全、可靠、经济、规范、环保”的目标,各参建单位抱着“自我加压,和谐统一”的坚定信念,不片面追求某一方面做到最好,而是综合考虑、统筹兼顾,充分体现建设和效益的统一,在“低价”、“高速”、和“优质”之间寻找最佳平衡点。

5、“提前谋划、目标分解、体系运作、注重过程、精细管理、监督考核、持续改进”是大唐热电厂新建工程建设的总体思路,也是最终实现进度、安全、质量、投资目标的有力保障。

五、 监理费的支付与催交

1、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做好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其中特别着重工期的控制,保证工程按计划进展,按时或者提前到达监理费支付节点。

2、派专人负责,技经监理配合,严格按照监理合同,节点完成后,及时督促业主按照合同支付监理费,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税款。

3、平时和业主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搞好关系,保证支付手续顺利进行。

通过以上措施,有力的保证了大唐热电厂监理费按合同及时支付到位。

六、 监理部费用控制

作为两个项目部总监,严格按照监理公司年初下发的费用标准进行监理部各项费用的控制,特别对于车辆的使用费用、招待费、办公费,重点加强控制。

1、在监理部内部做好宣传工作,讲清监理公司目前面临的市场严竣形势,传达公司的费用控制要求和控制重点,要求监理部每个成员充分理解,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2、对于车辆的使用严格控制,对工程监理用车,在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前题下,尽量要求各专业人员集中一次出车,避免重复出车。尽量利用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车辆,减少车辆外出次数。没有非常特殊的原因,车辆常驻现场,不返回西安,避免增加车辆汽油费和过路过桥费用支出。除非天气特别炎热外,尽量不使用空调。不经过总监批准,任何人员不得使用车辆,要求司机维护保养好车辆,减少维修费用。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减少了车辆使用费用的支出。

3、避免监理部之间的互请,严格控制内部招待支出,除了与业主的必要的沟通,尽量不产生招待费的支出,不经过总监批准,任何人员不得使用招待费,通过这些措施,减少了招待费用的发生。

4、节约办公费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用的硒鼓,使用完后尽量重新加粉,不另行购置。打印用纸,尽量双面使用。监理部内部文件资料,尽量使用电子版传阅,不必打印复印。严格控制其他笔墨纸张等办公用品的购置,派专人负责管理发放,提倡节约,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减少了办公费用的发生。

5、严格按照监理公司考勤休假要求,按期安排休假,监理部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提前离开现场,回家探亲,明确监理部人员不得乘坐出租车,对报销票据严格审核,严格控制交通费的支出。

6、对通信费严格按照公司文件要求进行审核,超出限额部分一律不得报销。

7、工程进展期间,严格控制人工成本,大唐热电厂整个工程最高峰只动用监理人员28人,做到不到万不得已,非常需要时不进人,工程高峰过后,及时减少人员,支持其他工程,减少人工费用。

七、 小结

近几年来,自己始终能够秉承“至诚赢市场、人本强管理、勤奋创效益、敬业谋发展”的企业理念和“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先做到”的做人准则,不辞辛苦,长期盯守在施工现场,把电建集团公司和监理公司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认真履行总监职责。在日常工作中,无论是业主、施工单位,还是监理部内部人员遇到的各种问题,始终能够及时沟通相关各方,从不推诿扯皮,做到了反应迅速、服务主动;对于重大工序或关键工序施工中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坚持亲临指挥和协调;监理部工作繁忙或人手不够时,自己能挺身而出,主动加班加点;节假日均做到与大家一起在现场度过。正是这些踏实朴素的工作作风使自己赢得了所有内、外部人员的信任,增加了监理部的凝聚力,发扬了团队精神,克服了“短板”效应,监理人员均能够自觉地服从我的管理和调度,保证了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与此同时,自己认真服从和落实监理公司对项目部的各项管理规定,对现场费用支出严格控制,始终坚持节约从简、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现场各项管理费用均控制在监理公司下达的指标内。

大唐热电厂新建工程在建期间和热电联产工程前期工作中,两个监理部工作和生活得到了电建集团公司、电建监理公司、大唐热电厂、新疆电厂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在各参建单位的配合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借此机会我代表大唐热电厂工程监理部和新疆2350mw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监理部对各位领导的大力支持表示深切感谢!欢迎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带领两个监理部全体成员将一如既往的科学组织,严格管理,持续改进,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管理水平,为确保两个工程项目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创国优工程”的目标而不懈努力!

八、 述“廉”专题汇报

对照公司《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五项基本要求》,现对本人20xx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情况专题如下:

(一)本人参加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情况

20xx年以来,本人通过对中央、公司党组组织《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等四个反腐倡廉重要文件的学习,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组织监理部人员逐条领会文件精神,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党性修养,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并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认真落实“五个一”活动,在努力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作为项目监理部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并积极组织项目部员工认真学习国家电网公司编辑的《警钟声声(二)》一书,通过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教育所有监理人员特别是新进监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业务水平的提高,并结合工作实际以认真贯彻、落实公司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各类文件的精神和内容,要求监理部全体人员构筑“以德倡廉,不想腐败”的道德防线,共同培育现场廉洁自律的政治氛围,最终,将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思想落实至工作的细节和监理部的日常监理工作之中。

(二)履行“一岗双责”,组织研究和开展分管责任区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作为两个监理部总监,我一方面搞好日常监理业务工作,同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也要抓好监理部内部人员的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

1、通过认真努力工作,大唐热电厂(2330mw)新建工程1号机组于6月26日建成投产,2号机组于8月8日高质量按期通过168小时试运,移交生产,热网配套工程基本完成,未发生任何安全质量事故。监理合同价款金额5, 900,000元,目前监理费已经按照合同支付90%。

2、国电(2350mw)热电联产工程监理合同已经初步签订,“五通一平” 、工程施工单位招标、工程整体策划等前期工作正在紧张顺利进行。

3、两个监理部严格按照监理公司年初下发的费用标准对监理部各项费用进行控制,重点对车辆费用、招待费、办公费进行了严格控制,各项管理费用均控制在监理公司下达的指标内。

4、抓好监理人员的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自已和监理部监理人员能够严格自律,没有发生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业主和施工单位普遍反映良好。

在监理部认真落实“五个一”活动,

1、着力解决科学发展信心不足、发展思路不清、发展方式落后、发展质量不高、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在监理部树立科学发展信心,理清思路。

2、要求自己努力解决执政为民意识淡薄,对民生问题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疾苦关注不够,对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不够,对社会和谐稳定重视不够等问题,多关心监理人员生活

3、要求自己着力解决片面发展、盲目发展、只顾眼前发展、不顾代价发展等问题,在大唐热电厂新建工程的监理工作中克服只重工期,不注重安全、质量和投资的问题,做到工程进度、安全、质量和效益的协调统一。

4、着力解决全局意识不强,不能妥善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等问题。自己在担任两个项目部总监过程工作中能努力做到妥善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

5、自己努力抓好两个监理部内部的思想工作,解决党性不强、党风不正、执行党纪不严,要求监理部各级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在工程监理过程中严格自律,拒绝吃拿卡要的现象,不和施工单位发生任何经济联系。

6、组织监理部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建立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对于性质恶劣的个别监理人员,坚决清退,维护监理公司的廉洁形象。

(三)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本人能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将强监理部作风建设,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集团公司党委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标准较高,不做表面文章。工作中求真务

作为服务于业主,直接从事现场施工组织管理的监理方,在工程建设各方之间能否保持公正尤为重要,这也是赢得业主充分信任和各施工单位支持的前提,更是发挥监理作用的基础。自己今年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能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又直接影响到现场监理队伍的作风和素质建设,进而影响到监理公司的市场声誉和竞争力。在今年大唐热电厂(2330mw)新建工程的监理工作中,自己始终以“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提醒自己,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做,树立正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当好遵纪守法的表率。大唐热电厂项目参建单位众多,成分复杂,但自己从未干预任何单位内部的材料、施工招标事宜,也未向任何单位推销或介绍材料供应商或分包队伍,始终与各参建单位保持着正常的工作关系,同时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个别谈话等形式严格要求监理部监理人员严格自律,勤奋工作,廉政监理,在现场奠定了公正、合理处理问题的坚实基础,树立监理部良好的勤政廉洁形象。

(四)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回顾今年监理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对自己的要求是严格的,对监理部廉政工作是抓得紧的,取得的成效也是明显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陷于具体事务多,学习、思考、研究不够。对监理人员从工作上要求多,从思想上、生活上关心不够,经常性谈话谈心做的不够。因工程所在地一般比较偏远,远离家庭和亲人,今后我要在做好工程监理工作的同时,从生活、思想上进一步多关心监理人员,及时掌握监理人员思想动态,做好廉政思想工作。

2、对监理人员的廉政教育有待加强。日后要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工作,多组织学习,多组织讨论,让监理人员对廉政建设给与思想上的高度重视,充分意识到廉政对监理人员自身,监理部,监理公司,乃至监理行业发展的严重危害性,从而在日常工作中自觉杜绝此类违规违法现象的发生。

3、对有关制度的落实抓的不够,对一些不良现象,批评教育多,硬起手腕处理少,存在抓反面典型不够的问题。我今后要进一步深抓有关制度的落实,对不良现象,发现苗头,及时制止,处理问题要果断,真正起到敲山镇虎的震慑作用。

4、在抓党风廉政工作上,宏观、深层次地思考、研究一些问题不够。我以后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入领会精神,从宏观角度,从更深的层面思考监理廉政工作。

(五)小结

监理行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逐步走向成熟,并且已成为社会上必不可少的一种行业,它为各项重点工程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提供了不可或缺的保障,建设、施工各方对其依赖性也越来越强,也正是如此,监理人员更应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并且应加大与实际工作结合的方式,惟有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把握做事原则,严肃工作作风,才能真正将廉政工作做到实处。对于上述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克服和纠正。

工程监理述职报告范文二:

七个月来在公司领导和工地同志们的帮助下,圆满的完成了相应的监理工作任务,得到了业主和承包商的认可与好评。在从事监理工作期间,本人任劳任怨,兢兢业业,不敢倦怠,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责任心认真细致的进行工作,现就七个月来的工作情况和监理体会做如下汇报。

一、工作情况

初到新疆拜城工地,人地生疏,而本人从未从事市政道路监理工作,面临着监理任务量大,监理区域广,监理工作人员少等客观不利因素,因此在实际监理工作中,确实遇到了一些困难,面对困难本人并未退缩,知难而进,在实际工作中,积极主动接近业主和承包商与他们沟通,协调各种关系,以便尽快地开展监理工作,并抓紧时间熟悉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说明资料,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工地状况及施工队伍的情况,很快的将监理工作引入正常轨道。

在实际监理工作中,本人借签高速公路监理工作管理模式,要求施工单位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开工有报告,施工有措施,技术有交底,定位有复查,材料、设备有试验,隐蔽工程有记录,质量有质检、专检,交工有资料。

在工程质量控制方面,采取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相结合,监理工作主动进行,以预防为主,对承包商资质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企业注册证明和技术等级,交验有关证件(复印件),了解技术力量简况,主要施工安装经历等,检查砂、石、水泥、钢筋等材料的供应情况及砼、砂浆的配合比。 根据工程特点及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部位,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并针对其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核查进厂材料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进行事前控制,确保工程质量事故不发生或少发生。例如:水稳及沥青路面施工前,我们对水泥、沥青等主要原材每车亲自验货抽检,同时对沙石料的级配作重点监控,即节省造价又确保了质量。

加强事中控制,在监理路缘石施工队的施工过程中,发现该队伍使用的路缘石有质量问题,虽然承包商有实验室的质检报告,但本着为业主负责的态度,及时对该批路缘石采取平行检验手段进行抽检,对不合格的半成品进行了清场处理,确保其各项技术指标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允许施工单位使用。该队伍在浇筑砼施工中也存在质量问题,为保证施工质量,本人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并要求施工单位对质量有缺陷的部位做修补处理,并达到设计、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

在监理工作中,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验收规范,按质、按量施工,确保了施工质量。在各工序施工中,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施工安装的质量报验制度,对施工单位交验的有关施工质量报表及时检查认定,根据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中有关工程量计算的规定,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工程的工程量进行审核、签认。

监理记录是工程监理不可缺少的环节,本人及监理组所有成员有完整而充分的监理日记,详细的记录了每天施工现场的有关情况,为公平的解决业主与承包商的争端提供可靠的依据。本人在三个项目工地的监理过程中,积极协调各单位间的关系,使它们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搞好衔接,保证了施工质量和进度。通过上述工作,今年完成了重化工业园区所有监理任务并顺利交验,其余两个项目路基工程也全部完工,七个月的监理工作虽然顺利完成,但也有不足,例如:市政工程施工时,是多单位多工种同时交叉作业,而其中有的单位和工种又不属于我们监理,所以协调工作难做,重复施工及相互推诿扯皮现象较多。在后续施工中我们将建议业主专门抽调专人协调多部门穿插作业,避免或减少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二、几点建议

一、严格执行监理程序

目前工地监理工作并未完全按监理程序进行,例如: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第一次工地会议,向业主和承包商介绍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内容,制定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等工作未按监理程序进行或仅部分按监理程序进行,造成监理工程师到工地后无人问津和不知监理范围及如何监理等现实问题,为避免此类问题在今后监理工作中再次发生,就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监理程序,使监理工程师明确监理任务和监理依据,做好监理工作。

二、进行监理人员培训、提高全员素质

加强监理工作人员培训,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市政监理规范》及《 地方工程建设监理规程》,统一监理标准,参加市建委、质量监督站举办的各种学习班,了解掌握新政策、新标准,为做好监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上述为本人七个月来从事监理工作的总结,有些问题提法可能比较片面,工作之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敬请公司领导、同事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多加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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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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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1定义

下列词句或用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一般应具有如下含义.

1.1.1 项目 业主建造工程和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对象,具体情况在专用

条件中指明。

1.1.2 工程 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或若干项永久工程(包括向业主提供的物资

设备),其概况在专用条件中说明。

1.1.3 服务 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

和额外的服务,亦称监理服务。

1.1.4 业主 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

1.1.5 监理单位 受业主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并具有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或其合法受让人,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亦指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派驻到项目所在履行监

理服务的机构。

1.1.6 一方 业主或监理单位。

双方 业主和监理单位。

第三方 一般是指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或个人。但根据上下文的

内容,也可以是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它当事人。

1.1.7 监理合同 一般应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公路工程施

工监理合同”中的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公路工程施工

监理规范》(jtjo77_95);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

件以及双方签认的其它文件或附件。

1.1.8 项目建议书 被业主认可并接受的监理单位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或监理规划。

1.1.9 日 即历法日。

1.1.10 月 根据公历从某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日开始至下一个月份相应日期的前一

日截止的时间段。

1.2 解释

1.2.l 监理合同中的标题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应作为监理合同本身的内容予以理

解,也不应用于对监理合同进行解释。

l.2.l为了文字简练,监理合同中有些词句成用语可能会有多种含义,阅读时应视上

下文的实际需要而定义。

113如果监理合同中所包括的文件之间出现矛盾,应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

后确认的文件为准。

2监理单位的义务

2.1 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形式、范围与内容履行与项目有关的监理服务,其

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

2.2 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

2.2.1 正常的服务是指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的监理服务。

2.2.2 附加的服务是指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在监理合同

附件a规定的正常服务之外增加的监理服务。

2.3 职责

2.3.1 监理单位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按照监

理合同的要求,根据适合的专业技术规定和国际惯例公认的行业工作准则,谨慎而勤奋地

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应在监理合同

附件a中详细规定并加以说明。

2.3.2 如果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来自于业主

和第三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该合同文件必须成为本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如

出现矛盾,则应编制补充说明文件一并列入监理合同。此时监理单位应:

2.3.2.1 根据监理合同文件和工程合同文件履行监理服务;

2.3.2.2 根据职责范围,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独立公正地行使上述合同文件赋予的

权力;

2.3.2.3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的授权,可对相应的工程和合同事宜进行变更,但未经

业主的书面批准,不得变更工程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程标准和第三方的责任与义务。

2.4 监理人员

2.4.1 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必须能够适应监理合

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工作,其主要监理人员的资质应在项目建议书中详细描述并得到业主的

认可。

2.4.2 为了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在项目建议书中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业主的

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

2.4.3 监理单位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

的主要监理人员时.应事先得到业主的同意。

2.4.4 业主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能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监理服务的

派驻人员。

2.4.5 即使是业主要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业主的

认可。

2.4.6 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监理人员,必

须常驻现场。

2.5 业主财产

所有由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均属于业主财产,监理单位

在使用时应予以爱护。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监理单位应将上述设施、设备尚未使

用的物品的清单提交业主。如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由监理单位负责移交上述设施、设备

和物品,此项工作可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服务费用报价中。

26 保密

在监理合同有效期间或监理合同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经业主的书面同意,监

理单位不得泄露业主与本项目、本工程、本监理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

3业主的义务

3.1 监理工作条件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供履行服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其具体

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明确。

3.2 资料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

关的资料。

3.3 决定

业主应在监理合同附件b规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答复的重大问题做

出书面决定。

3.4 代表

业主应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监理单位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更换该代表或变更

其授权时,必须提前7日通知监理单位。

3.5 授权通知

业主必须将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及业主授予监理单位的权力,及时用书面形式通

知第三方。

3.6 设施和物品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后行监理服务有关

的设施、设备、物品及其相应服务。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备全部或部分上述设施、设备和

重要物品,必须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规定,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放监

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

3.7 辅助工作人员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要求,向监理单位免费派遣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

的辅助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应服从监理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并对自身的行为负责。如

果要求监理单位自聘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员,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

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

4 责任和保障

4.1 监理单位的赔偿责庄

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台同的规定并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应向业主赔偿,赔偿办法在专用

条件中规定。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不承担责任。如果监理单位与业

主或第三方对有关经济损失共负责任时,应按责任比例计算赔偿。监理单位的上述责任赔

偿,均应按照本合同条件第4.4条的规定办理。

4.2 业主的赔偿责任

业主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造成监理单位经济损失的,应向监理单位赔偿,赔偿办法在

专用条件中规定。

4.3 赔偿责任的期限

业主或监理单位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赔偿,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的28日之内以

书面形式提出索赔。如果该事件具有持续性,则应在事件首次发生后7日之内提出索赔意

向,并每隔7日提供一次该事件仍在持续发展的证明材料,直至该事件结束后28日之内提出

正式的索赔文件。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单位均有权对上述索赔不予受理。

4.4 赔偿的限额

鉴于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依据本合同条件第4.1条和第4.2条支

付赔偿的最高限额,双方在此一致同意放弃超过该限额的剩余赔偿要求。但本合同条件其它

条款规定的补偿和由于任何一方故意违约而引起的索赔,不受该限额的限制。

4.5 保障

4.5.1 在监理单位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的提下,业主应保障监理单位免受因履

行本监理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赔或干扰。

4.s 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由监理单位按照业主认可的形式向业生递交履约担保

书或履约保证金。如果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监理合同时,业主有权根据

具体情况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

4.6 保险

4.6.1 监理单位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

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

单位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

4.6.2 业主可在专用条件中规定,要求监理单位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

条件对监理单位的责任、第三方的责任以及业生为监理服务提供的财产等进行保险。此项

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

5 监理会同的生效、终止‘变更‘脊柱与中止

5.l 监理合同的生效

监理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5.2 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和有关期限履行和完成监理服务。如果非监

理单位的原因,致使监理服务时间需要延长,双方应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3 监理合同的终止

监理合同终止和失效的时间,按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方式确定。监理合同失效

后,双方均不再受本监理合同的约束。

5.4 监理合同的变更

i.4.1 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监理合同进行变更。

5.4.2 业主可书面要求,改变本合同条第给2.1条和监理合同附件a拟定的监理服务的

形式、范围与内容,但必须在双方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进行变更。上述

变更导致增加或减少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其有关的监理费用和服务时间亦应做相应的调整。

5.4.3 因业主或第三方的责任阻碍或延误了监地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及时

将该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书面通知业主,如有必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进

行相应的变更。上述情况导致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监理单

位完成相应服务的时间亦应予以延长。

5.4.4 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物价变动等因素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变化,其调整办

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5.4.5 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变动而引起监理服务费

用的增加或服务时间的延长,业主应据实向监理事垃给予补偿。

5.5 监理合同的暂停与中止

5.5.1 出现根据本监理合同的规定不应由监理单位负责的情况,且该情况已使监理单

位不能继续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时,监理单位应立即书面通知业主。并且:

5.5.1.1 不得不暂停或减缓某些监理服务时,则上述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因此

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

5.5.1.2 全部监理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时,监理单位在书面通知业主28日之后,有权单

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

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1.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监理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时,双方应对由此而产生

的任何损失,损害或延误各负其责。

5.6.2 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监理服务或中止本监理会同时,必须在56日之

前发出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停止全部或该部分监理服务并将相关费

用开支减至最小。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

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3 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业主可

书面要求监理单位予以解释。若监理单位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业主

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并视情况没收监理单位的全部或部

分履国约担保金。

5.5.4 业主拖延支付监理服务费用,并已超过专用条件规定期限的28日,或根据本合同

条件和5.5.i.i条或第5.5.2条的规定,暂停监理服务已超过6个月,监理单位可书面更求业主

予以解释。若业主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监理单位可在进一步发出

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或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因此而增加的监理

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

担保金。

5.3.5 监理合同的中止,不得损害或影响双方根据本监理合同应有的义务、责任、权力

和利益。

5.6 转让和分包

5.6.1 没有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力予

以转让。

5.6.2 没有业主的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监理单位因监

理服务的需要,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不属于分包。

6 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6.1 监理服务费用

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和内容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

6.1.1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支付正常服务的费用。

6.1.2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率和价格,向监理单位

支付附加服务的费用。如果该费率和价格明显不适用,双方可根据本合同条件第5.4.1条和

第5.4.2条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并商定新的费率和价格。

6.2 支付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

6.2.1 业主在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向监理单位支付到期应付的款项,则应按照专

用条件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给监理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时间自未付款项的应付之日起算。

该补偿不影响本合同条件第5.5.5条规定的监理单位的权力。

6.2.2 业主对监理单位要求支付的款项中的任何部分有异议,应在7日内发出书面通知

说明理由,但不得借此延误对监理单位其它应得款项的支付。本合同条件第6.2.1条的规定

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单位的一切曾经有过争议的款项。

6.3 货币

业主支付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的费用,其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等事宜,在专用条件

中规定。

7 其它

7.1 合同双方的关系

合同双方互为权利和义务主体,双方应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本监理合

同。业主和监理单垃均应按照监理合同公正地行使权力和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

7.2 语言和法律

本监理合同使用的语言或主导语言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7.3 奖励

业主欲就工程质量优良、工期提前、投资节约或监理单位提出的具有经济效益的合理

化建议等方面对监理单位予以奖励,则应在专用条件中写明奖励的办法。

7.4 利益矛盾

未经业主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获取本监理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利

益,不得参与与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业主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7.5 版权

7.5.1 对监理单位拥有版权并已用于本监理服务中的所有文件,业主有权在合同项目

中使用或复制,但未经监理单位的同意,业主不得将上述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它项目工程

或服务之中。

7.5.2 如果在专用条件中没有另外规定,则监理单位有权出版与本项目或本工程监理

服务有关的资料。但未经业主同意,上述出版物中不得涉及业主的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

济情报

7.6 通知

本监理合同涉及的通知均为方面形式,并在送达协议中注明的地址时生效。无论发送

方采用何种方式递送通知,收受方都应用书面回执确认。

8 争端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监理合同过程中发生争端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问题,或通过

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经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根据专用条件

的规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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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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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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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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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定义

“业主”指 。。。。。。。

“承包商”指 。。。。。。

“工厂”指在附录×中指定的构成固定设备的全部机器、设备和材料。

“工地”指按本合同用于建造工厂的全部土地。

工程”指承包商按本合同实施的工程。

“合同价格”指业主向承包商支付的全部工程款项。

第二条 承包商的职责

1. 承包商应负责设计、筹划以及在工地上建造工厂。

2. 除了业主根据第×条提供的项目和设施,承包商应提供所有为使工厂成功建造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工具、设施、劳工和服务。

3. 承包商应根据附录×中的日程安排施工。

4. 承包商应根据附录×中的规定为业主培训工厂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

5. 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供附录×中规定的备件。

6. 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供附录×中指定的维修设备。

第三条 业主的职责

1. 业主应提供工地,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允许承包商自由地、不受干扰地出入该工地。

2. 业主应按时提供附录×中指定的物件和设施。

3. 业主将从有关部门获取为工厂建造、设备运行所必需的执照和许可证,包括承包商雇员的工作许可证。

4. 业主应按第×条中规定的合同价格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项。

第四条 合同价格

1. 在本合同生效后天内,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金额为 合同价格,作为承包商完成该工程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的全部报酬。

2. 合同价格不再上调,完成工种的成本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商定合同价格时应认为承包商已获得全部信息并已把所有可能影响成本的因素估计在内。

第五条 设计图样

1. 承包商应根据合同,在附录规定的时间内向业主提交工厂建造所需的图样,供业主审批。业主应在收到这些图样后一个月内,对图样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2. 承包商应对上述图样中的任何缺点、错误或疏漏负责,除非这种缺点、错误或疏漏是因业主书面提供的不准确信息所致。

3. 业主或承包商互相提供的所有图样和技术资料,收到方应作为机密文件对待,除非另有商定,收到方不得将这些图样和资料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目的。

第六条 检验

1. 承包商应该按法律和正常的工程惯例的要求,负责工厂所有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2. 业主有权在任何适当时间对建造中的工厂的材料和工艺进行检验和测试,费用自理。这种检验或测试不能免除承包商在合同中应尽的任何义务。

3. 完工后的工厂应由业主进行检验和测试;工厂何时可以测试,承包商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

4. 承包商应根据业主的合理要求,为彻底而有效的检测提供所需要的协助、劳力、材料、电力、燃料、设备、备用品和仪器。

5. 工厂通过上述测试后,业主应向承包商签发一份表示通过测试的证书。检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未圆满解决,工厂不得移交。

第七条 工地

1. 承包商应在工地上提供所有令业主满意的材料、劳力、设备、服务和便利,以便顺利施工和完工。

2. 在总体上得到上述保证的前提下,承包商应提供下列各项必需品:

a. 建筑设备;

b. 工地上使用的运输工具,包括临时道路;

c. 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所需的篱笆、灯光、岗哨以及所有其他材料和服务;

d. 为材料和施工人员(包括业主雇员)提供临时仓库、办公室和其他房屋建筑;

e. 在整个工程移交之前提供电话、灭火设备和急救设备;

f. 供施工人员使用的卫生设备和食堂。

3. 承包商应遵守当地法律规定的所安全及其他条例。

4. 无论何时,承包商都不应在业主的房产及其邻近建筑物、车道和街道上堆积施工用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工程完工后,应从建筑物及其周围清除所有用剩的材料,保持工地和工厂安全、整洁,以备使用。

第八条 承包商的工作人员

1. 承包商将自费为其全部工作人员提供饮食、交通及一切必要的便利。

2. 合同签署后,承包商应指定一名项目经理,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全权代表承包商。他将在工作时间内坐镇施工现场。业主向项目经理发出的所有指示,如同发给承包商本人一样,同样具有约束力。

3. 如果业主认为工地上承包商的雇员品行不端、不能胜任工作或有失职行为,可要求承包商将此人调离或更换。

第九条 责任

1. 在工厂被最终验收之前,承包商应对工厂的任何损失或损坏负责,并自费将其修复,直至业主满意。然而,如果根据本合同,这类损坏的责任不在承包商,而业主要求予以修复,承包商应按业主指示办理,但费用由业主负担。

2. 在最后验收合格证书签发之前,凡因承包商或其分包商的疏忽,或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而产生的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承包商应向业主赔偿,并保护业主免受由此而产生的各种诉讼、索赔、要求或费用支出。

3. 如果业主因某种原因遭受索赔或诉讼,而按本条款规定承包商应该或可能对该事由承担法律责任,则业主应立即书面通知承包商。承包商应以业主名义接手并通过谈判处理解决或能由此而产生的诉讼,并承担一切费用。如承包商要求,业主应向承包商提供承包商为处理此类索赔或诉讼所需要的所有资料和帮助。

第十条 保险

1. 在不限制承包商责任的情况下,承包商将自费投保下列险:

a. 机器设备从工厂交货到目的地的运输险。

b. 为承包商和分包商的所的雇员投保雇员赔偿险,或者根据适用的法律和法规投保类似的法定社会保险。

c. 防备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的产品责任险,期限到维修期结束,每次事件的金额不少于美元。

d. 对承包商或其分包商在执行本合同中使用的所有车辆投保综合汽车责任险。

2. 上述保险单应以承包商及其分包商、业主、及其工程师、顾问、雇员、代理人为联合投保人。保险单应包含保险人放弃对业主及其工程师、顾问、雇员及代理人的代位权之条款。

3. 承包商应保持上述保单的完全有效性,直到本合同对其规定的义务解除为止。业主有权随时索取保单、背书、续保和保险费收据的复印件。如果承包商未能全面投保,业主应有权代表承包商办理上述保险,支付所有相关保费,并从支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有关费用。

第十一条 完工

1. 一俟工厂的全部建设和安装工程完工,承包商应通知业主,并根据附录×的规定进行机械安装完成测试工作,直至业主满意。

2. 测试圆满结束后,业主应签发一份完工证明书。在完工证明书签发之前,不得给工厂进料。

3. 如果在建造和安装中出现不影响完成安装的小缺陷,或者在测试中测出不影响工厂开工的缺陷,业主应签发完工证明书,而承包商则有义务尽快修复这些不足之处。

第十二条 最后验收1. 完工证明书颁发之后,承包商应提前天将工厂性能测试的时间通知业主。

2. 为使测试准时开始,业主应按附录×中的要求提供原料和其他设备,而承包商应按通知的时间开始性能测试。

3. 性能测试将按附示×的规定进行。测试成功后,业主应签发一份最后验收证明书,证明工厂已从证书签发日起移交业主。

4. 如果工厂未能通过性能测试,承包商在进行他认为必要的调整之后,应在业主在场的情况下重新进行测试,时间由双方商定,条件照旧。

5. 在最后验收合格证书签发之前,工厂不得投入商业性运转。如工厂未能通过性能测试,业主仍可酌情颁发最后验收合格证书,条件是承包商必须尽快纠正工厂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 违约赔偿金

1. 如果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导致性能测试的再次失败,而双方并无继续重新测试的协议,则对最后一次测试的结果进行评估。承包商将根据附录×的规定向业主支付违约赔偿费,费率不超过合同价格的%。

2. 如果承包商因自身的原因未能在合同生效后的×个月内获得整个工厂的最后验收合格证书,承包商须根据附录×的规定向业主每月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格%的拖延赔偿费,但最多不超过合同价格的%。

3. 承包商应根据附录×规定的格式开立一份以业主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价格%的保证书,作为其履行本条款项下义务的保证。

第十四条 保修

1. 承包商保证,在最后验收合格证书签发日起×个月内或本合同生效日期×个月内(以先到日期为准),所提供的工厂无设计、材料和工艺上的缺陷。

2. 发现问题后,如果承包商的代表在现场工作,业主应在×天内按本条款以书面形式向承包商提出全部要求;如果承包商的代表不在现场,业主应在×天内以航空邮件将确证材料发往承包商总公司。承包商应更换或修理所有有缺陷的零部件。为此,应允许承包商随时自由出入工地,检查缺损部件,使其能履行本保修条款。如果承包商因某种特殊情况未能在适当期限内进行双方同意的补救工作,业主有权自行修复,但费用由承包商负担。

3. 本保修的先决条件是,业主须按承包商的指示和具体规定的性能参数对工厂进行装备、操作和维护。如果业主未经承包商同意试图自行修正,则本保修条款无效。

4. 本保修条款不包括因自然损坏的物件,也不包括使用寿命不到×个月的消耗品或类似物件。

5. 如果承包商遵照上更换任何设备、材料或工艺,则本保修条款的规定也适用于经修理或更换的设备、材料或工艺,期限为从修理或更换完成之日起1年。

第十五条 专利权和专利使用费

1. 承包商应全力保护业主在使用其提供的工帮时免遭因侵犯第三方的专利、设计或版权而面临的诉讼、索赔、要求和各种费用。

2. 如果承包商提供的工程设计、工厂设备的制造和供应以及在工程建造中实施的工作或使用的方法涉及了第三方的专利,他也应向终第三方支付按许可证或许可知要款规定应支付的所有费用、专利使用费和其他款项。但是,如果业主在经营或使用该厂或其中任何部分时涉及了第三方的专利,他应向第三方支付按许可证或许可条款规定应支付的所有费用、专利使用费和其他款项。

第十六 暂停

1. 业主有权随时向承包商发出书面通知,指示其暂停工程的任何部分或整个工程,如果暂停期超过×天,则按合同第×条规定作终止合同处理。

2. 如果业主未能按照本合同在规定日期×天内向承包商支付任何款项,或者如果承包商因业主在履行合同上的失误而被中断或拖延了工程的进行,承包商有权暂停执行本合同。

3. 如果工程按本条款规定暂停,承包商有权收取附加费用,以补偿由于此类暂停、中断和拖延,以及本合同的合理延期执行所造成的成本增加。

第十七条 合同终止

1. 按照第×第规定,如果暂停时间持续超过×天,任何一方都有权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合同。

2. 业主可以随时书面命令承包商停工,承包商在收到终止命令后应停止工地上所有的工作,但工程师出于保护、安全目的,或整理已建的或正在安装的工程,这类工作仍可继续。承包商在收到终止命令后,也应立即停止所有正在工地外进行的履行合同的工作。

3. 根据本条款和第×条规定,合同终止后,承包商有权收取下列费用:

a. 与所完成的工程和劳务相应的那部分合同价格;

b. 与已完成但未移交的工厂相应的那部分合同价格。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 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款能履行或推迟履行其义务,则不对另一方负责,也不应视作违反合同。

2. “不可抗力”指业主或承包商无法控制的情况,使当事人未能按本合同履行其义务,或者不得不延迟履行其义务。下列情况均被视作“不可抗力”:

a. 战争、敌对事件、外敌行动、入侵、类似战争的军事行动(不管是事宣战)、内战;

b. 士兵哗变、民众暴乱、军事叛乱、起义、造反、革命、篡权、或者任何个人代表某个组织或与某个组织有联系、旨在以暴力推翻合法或现存政府、或以恐怖主义或暴力对政府施加影响的行为;

c. 地震、洪水、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

d. 所有港口、机场、船运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使用均遭拒绝;

e. 工人罢工、工厂停工、或其他的劳工联合行动,影响了承包商和分包商履行其义务;

f. 当事人无法控制、从而使其不能履行义务的其他任何意外情况。

3.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他可将不可抗力和由此造成的延迟或妨碍情况通知另一方。发出通知的一方允许根据具体情况及妨碍或延迟持续的时间免于履行或推迟履行合同。

4. 根据本第款第3分条规定,如果任何一方免于履行或推迟履行其义务的时间持续了×个月,那么任何一方都可随时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第十九条 转让及分包

1. 承包商有权按其惯例分包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部分,而不解除承包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义务。

2. 事先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将本合同或其中的权利、义务,或合同的任何部分转让或让与第三方,除非公司合并或改组。如出现此种情况,任何一方都不应毫无理由地予以拒绝。

第二十条 宣传

承包商在作与本合同相关的宣传材料的散发或公开宣布前,应征得业主的同意。

第二十一条 合同生效日

1. 本合同生效日为双方签字后,业主获得当事人双方各自有关当局的所有必要批文之日。

2. 如果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天内仍不能生效,合同即被视作无效,除非双方另有商定。

第二十二条 法律和规定

1. 承包商应在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事务中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命令。

2. 本合同的解释、效力和履行,应完全以×国的法律为准。

第二十三条 完整合同

1. 本合同是与约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它取代了以前所有与本合同事项有关的洽谈、说明及口头或书面协议。

2.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四条 合同语言

本合同以中文和英语起草,并以英文本为准,对方双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五条 通知

1. 按本合同发出的每个通知、同意、指示、命令或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发送。发送方式有:向对方有关官员当面递交,或预付邮资航空传递,或通过电报、电传,或先发电报后信件确认。通讯地址如下:

业主

(地址)

承包商

(地址)

2. 如果通知、同意、请求和其他文件发往某个海外目的地,在邮寄日后第×天应视作已经送交;如果发往国内目的地,在邮寄日后第×天视作已经送交。用电报、电传发出的通知、同意或请求应视作当天送达。

3. 按本条款发送的所有通知、同意、批示或决定,应由有关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任何一方任何时候如欲变动收件地址,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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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路工程劳务承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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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互惠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合同双方就峨山县甸中镇可大公路路面工程的设备、劳务服务承包项目(砼施工部分),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时限、方式和要求: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属于乙方包干系数范围内的劳务、设备承包服务项目及具体内容:

(1)甲方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桩号范围内所规定的混凝土施工项目(不含施工建筑原材料)。

(2)甲方施工现场所必须的全部砼浇筑劳务、设备方面的工作:

a:拌和站内的机械设备、全部人力劳务。

b:成品砼的运输。

c:路面施工现场所需的模板、机械、电力、油料等设备,洒水养生及其他全部人力劳务,及拌和站堆放水泥场地的建设及水泥的保管。

4.属于甲方包干系数范围内的承包服务项目及具体内容:

(1)施工建筑原材料:碎石、沙子、水泥等原材料运到拌和站。

(2)配套服务项目:

a:拌和站内所需要的水、电力设施拉到拌和站现场(包括水、电费用)

b:砼养生用的塑料膜。

(3)不包含:

乙方的食宿生活,食宿生活(吃、住、房租、水电费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款属于甲方包干系数范围内的承包服务项目及具体内容以及为保证该工程优质、快速、高效完成的其它条件:

(1)施工现场的测量控制桩,水准高程点以及其他相关施工现场所需资料;

(2)提供为方便开展现场工作所必须的临时交通便道;

2.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在甲乙双方议定时限内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和劳务人员及机械设备的进场任务;

(2)听从现场施工技术人员的安排、指挥。相互协作,以保证该工程优质、快速、高效的完成。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如遇下列情况,则本合同履行期限将不受限制: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及其它地质、水文灾害等);

四、质量验收标准和方式:

1.按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业主及监理单位指令执行;

2.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20天。在保证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另外甲方将处以乙方该费用5%的罚款。

五:安全生产:

乙方应特别注重安全生产,本着以安全第一的宗旨,作好安全生产教育。乙方的所有一切机械设备、电力、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费用。另外还处以乙方人民币:伍仟元整的经济罚款。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报酬(劳务、设备服务承包费):属于包干系数范围内的劳务、设备服务费,按工程总量50.00元/m的单价计量;如按质、按期、按量完成,甲方奖励贰万伍仟元整。

2.支付方式:

乙方按合同要求进场完成施工交接工作后,由甲方按乙方的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金额:

责任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民法典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一次性补偿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伍万元整;

2.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一次性补偿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伍万元整;并以乙方现场的机械设备作为财产抵押。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第三方进行调解。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约定承包服务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其中分包方执1份,承包方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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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建筑工程系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例_开题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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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工程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例

建筑工程系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例如下文

我国推行建设监理制度十几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控制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同,促进了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三峡工程、青藏铁路、西电东输、西气东送、南水北调等~大批国家重点项目和大中型项目充分证明了工程监理的作用日益明显[i]。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与加入wt0,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和发展, 项目管理方式的不断演进, 建设项目的目益庞大和复杂,无一不给尚处于发展时期的我国工程监理事业带来严峻挑战。监理企业的发展走向是业界普遍关心的问题。

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工程监理企业向工程项目管理方向发展,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为工程建设提供更加全面的技术和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不仅仅是工程监理业务的拓展, 同时也是其他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相关业务的延伸。与工程监理相比, 工程项目管理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阶段更为广泛, 对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竞争实力、业务能力、管理水平等要求更高,并非所有的工程监理企业都适合向工程项目管理方向发展。可是,部分监理企业却片面认为,只有向工程项目管理方向发展才是企业的努力方向, 才能发展壮大, 否则就没有出路。更有一些建立在县镇一级的丙级监理企业, 还没有搞清楚什么是工程项目管理,就急忙更名为“某某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这种一哄而上、盲目追风的做法不能不引起业界的担忧。

建设部颁布的《指导意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定义为“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笔者认为, 这种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对象单一化、管理主体专属化的提法,模糊了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界限, 易引起误解,导致工程监理边缘化, 值得商榷。

从工程项目管理理论与国际工程实际来看,工程项目管理是一个广义的概念, 国外工程咨询机构的服务对象很广泛, 而不限于只为业主或建设方提供服务。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关系如何?工程监理企业如何考虑向项目管理方向发展?这是推动我国工程监理事业健康发展应认真考虑的问题,也是笔者想和业界同仁共同探讨的话题。

1 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关系

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可概括为“三控(质量、投资、进度)三管(合同、安全、信息)一协调”,而工程项目管理也可为委托人提供类似的服务。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之问存在着某种包容与被包容关系,在一定意义上也可把工程监理看作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业务内容。从我国工程管理相关制度看,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确有许多共同之处,但它们并不是完全等同的概念,不能混淆其根本界限,更不能把它们混为一谈,认为工程项目管理就是工程监理。

首先, 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地位不同。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虽然都为控制项目目标而进行相关的管理活动, 但其法律地位不同。工程监理作为我国建设领域实行的基本制度之一, 不但在《建筑法》中有明确规定,而且一些特定的建设项目如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大中型公用事业项目、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等必须实行监理,这是国家强制推行的法定管理制度。而工程项目管理则不同, 它是国家倡导实施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方法而不是法定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委托他人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如何实施项日管理是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自主的市场行为,法律法规对此没有限制。

其次, 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主体不同。我国工程监理制度规定, 工程监理只能由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或咨询企业实施, 没有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对工程项日所实施的管理不属于工程。工程监理是监理单位受项目业主或建设方委托,为其提供约定的管理服务其本质属于建设项目管理范畴。工程项目管理按其管理主体, 分为建设项目管理、设计项h管理、施工项日管理、供应项日管理等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 工程建设、设计、施工、供应等有天各方都要围绕特定日标开展相关管理活动。可见,工程项目管理是任何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实施单位都应当且必须进行的管理活动, 而不是只有建设单位才需要实施工程项日管理,工程项日管理更不是工程监理或工程咨询单位的专有业务领域。

以上即是建筑工程系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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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程委托监理合约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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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

乙方(监理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室内装饰工程委托监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监理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址: 。

工程规模: 。

工程结构: 。

工程投资: 。

第二条 监理范围与内容

(一)监理范围

(二)监理内容

对室内装饰工程进行质量、投资、进度、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施工现场的监理。

其他:

第三条 监理方式

双方同意执行下列第 项监理方式。

1.全托式监理服务。

2.全过程监理服务。

3.全套节点监理服务: 。

4.单项监理服务: 。

5.其他监理服务: 。

第四条 监理服务质量标准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工程监理服务,甲乙双方约定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监理报酬与支付方式

(一)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核算监理报酬。

1.按工程总造价或工期 万元的 %收取本工程监理报酬总费用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

2.按□户型或□平方米 元核算。本工程收取本监理报酬总费用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

(二)支付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监理报酬的 %作为首付款,计人民币为 元。工程工期过半 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监理报酬 %作为中期款,计人民币为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监理报酬 %,计人民币为 元。在工程竣工移交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监理报酬 %作为尾款,计人民币为 元。

(三)其他: 。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协调,为乙方开展监理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2.甲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监理工作所需的工程资料及相关设施。

3.甲方应当将监理内容及乙方监理人员责任分工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方,并需在第三方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

4.乙方变更监理工程师须先征得甲方同意。

5.监理人员未按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按工程规模配备相应监理人员,并将监理人员资料及配备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2.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合同业务相关的保密资料。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标准开展监理服务,并应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工序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发现不符合标准的,应当及时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

4.甲方和施工方发生争议时,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处理,并提供监理相关材料。

5.公共室内装饰工程类的监理项目,乙方应在进入施工现场的 天内向甲方递交适用该工程的监理规划。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监理报酬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未支付部分监理报酬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因监理人员过失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三)甲方未能履行约定义务,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期的,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的,双方约定监理服务报酬按以下方式调整: 。

(五)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方法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室内装饰工程分项验收记录表

2.室内装饰工程竣工验收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 单位电话:

传 真: 传 真: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手机: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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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监理工程师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_工程师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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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目的,现制定本“前期工作计划”,以便按部就班地进行,及取得业主方、施工单位等方面的配合、支持。

一, 随时掌握各有关部门情况,包括手续办理、施工准备等。监理进场前每天有人到工地至少一次。

二, 组建项目监理部,确定人选,包括业主方派出的协助监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进行授权,岗前培训。

三, 提交“业主方应提交给监理方的资料”目录给业主方。监理工程师工作计划由第一范文网提供!

四, 由业主方召集召开各有关单位人员的首次见面协调会,包括设计单位、总承包、指定分包单位、监理公司等。会议主要内容:

五, 协助业主与承建商签定施工承包合同。

六, 跟进各项报建工作的进展情况(扩初审查、规划报建、防雷报建等),办理监理报建手续。

七, 提交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给业主方及施工单位。

八, 向施工单位索取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材料机具进场计划,进行审查、审批。

九, 监督材料机具的进场情况。对进场材料进行外观检查、合格证、认证书等资料检查,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十, 监督现场布置情况(工棚搭设、材料堆放等、水电管线敷设、电箱、消防水池、灭火器、标志牌、现场宣传公告栏设置,特别强调设置洗车槽,砂、石堆放场地必须硬底化、分隔,生活用电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

十一, 督促施工单位办理有关报建手续(施工报建、安监报建、特殊工序施工报建等)。

十二, 督促施工单位委托试验室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监督施工单位根据初步配合比设计报告进行现场试配,磅秤设置,装料秤量,斗车标记。

十三, 熟悉图纸,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整理记录。

十四, 约请规划部门放线,设置控制桩,确定引用水准点,设置现场水准点(用于标高控制和沉降观测)。

十五, 复核单体放线及桩位。

十六, 分包单位(桩队)及人员资质审查。

十七, 要求桩队对单体轴线及桩位进行复核,以免发生质量纠纷。

十八, 督促、参与施工技术交底(打桩工程)。

十九, 要求桩队提供桩尖样品、桩身焊接样品,由设计、业主方、监理方、施工单位共同认可后作为质量样板,用于对比检查。

二十, 审批开工报告、工序开工报告。

二十一, 约请设计、质监站等有关单位进行试打桩(提前三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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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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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词语定义及解释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2)“项目法人(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4)“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5)“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监理单位委托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中业主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也同时承担其相应的合同责任。

(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7)“日”: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章?适用法规和监理依据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及水电建设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

第三条?开展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第三章?通知与联系

第四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机构。

第五条?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六条?一般情况下,监理机构是受监项目代表业主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业主对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

第四章?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七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和分项目监理细则。

第八条?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计划,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任务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九条?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其中,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_____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_____、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业主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现场监理人员在有效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令、指示、签证均被认为是监理机构所发出的。

第十三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规定外,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应将其设备、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与监理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任何活动。除业主同意外,监理机构及其人员也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及监理业务有关的报酬。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注明保密的资料。

第五章?业主的义务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十八条?业主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就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业主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方未收到业主的决定意见,可理解为业主对监理方的明确建议意见无异议,并将该建议意见视为业主的决定。

第十九条?监理业务开展之前,业主应当将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委托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方及有关的第三方。其赋予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应在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六章?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业主通过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单位以下基本监理权限:

(1)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供货单位的建议权;

(2)用于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包括由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提供的设计)的核查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图纸及文件才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3)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权;

(4)对设计和工程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认权;

(5)就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向业主提出优化建议权;

(6)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7)工程项目承建各方现场协调的主持权;

(8)按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

(9)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质量否决权、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权;

(10)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1)有_____处理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变更的处置权;

(12)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行使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凭证的审核和签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应支付工程款;

(13)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撤换不称职的现场人员。

第二十四条?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或被监理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应及时核实并评价,再与双方协商。当业主与被监理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_____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提出书面处置意见。

第七章?业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业主有权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业主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重大问题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六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主要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二十七条?业主对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有批准权和否决权。

第二十八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按合同附件的约定提交监理_____。

第八章?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监理单位的责_____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条?监理单位在责_____内,应承担履行本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如果因监理单位过错而造成了业主直接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用总数,具体条款在专用条款中商定。

第三十二条?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不承担责任。但应承担监理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九章?业主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果给监理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向监理单位进行赔偿。

第十章?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务期满终止。在监理过程中,如果业主要求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双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服务期,并续签合同服务期延长协议。

第三十六条?由于业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七条?如果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监理合同需进行变更时,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监理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后,合同变更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变更要求需至少提前42天将书面要求送达对方,以便对方有必要的考虑时间。

第三十八条?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同时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当合同一方认为合同另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向合同另一方发出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送达通知后28天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此后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十条?合同生效后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时,签约双方经协商后可对合同有关条款和文件作出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在监理合同服务期内,由于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业主提出合同终止的书面通知后,监理合同终止。已履行的监理服务部分按合同收取监理费用,未履行部分,经双方协商,对善后工作给监理单位一定的补偿。

由于监理单位的责任致使合同终止,监理单位不得接受未履行监理业务期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章?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第四十三条?常规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四条?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到实付之日止,除应当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金外尚应补偿拖欠期的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四十五条?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费用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通知,但业主不得拖欠其他无异议费用或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六条?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所必须并经业主同意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十二章?合理化建议

第四十七条?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业主应按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所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本着互相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达成一致形成合同争议,根据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可提交国家水电主管部门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可提交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九条?在合同争议的协商、调解、_____或诉讼过程中,双方仍应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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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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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 投 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各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而增加工作或持续时间。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七条规定监理人应当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北京市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合同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当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当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当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当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当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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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工程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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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监理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及行业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银行__分行开发区支行装饰工程

2、工程内容:__银行__分行开发区支行室内外改造装修、土建、消防、空调、水电工程

3、工程造价:开发区支行装饰工程合同价

4、合同起止时间:____

第二条:公司委托代表

__中南工程建设监理公司__分公司派驻毕立华监理工程师为驻工地代表。

第三条: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

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有国家注册工程师资质

第四条:监理费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约定范围内按工程合同价的.76%计算工程监理费。

2、进场七日内支付30%监理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监理费至95%,如有罚则约定范围的相应扣除工程监理费用,工程决算完毕监理费余款付清。

第五条:监理的义务权力

1、监理的义务:

1.、监理参与业主装饰工程设计方案制定、施工设计图审定、工程招标、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工程决算等工作的整个流程范围,并明确赋予其职权和工作要求;

1.2、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1.3、协助业主办理消防、质监等有关开工手续,并代表业主组织工程分部和竣工验收整理存档工作;

1.4、监理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注重信息、新工艺、新材料,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证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1.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设计方或施工方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1.6、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对本工程的有关任何意见和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提出,由监理研究处臵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有关方发生争执时,监理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等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1.7、出具工程监理评估报告。

2、监理的权力:

2.、装饰工程中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2.2、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实用、美观、经济的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2.3、装饰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2.4、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2.5、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厂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取得监理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工、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2.6、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期限的确认权。

第六条:业主的义务及权力

1、业主的义务

1.、业主应向监理提供项目文件及资料,并负责装饰工程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1.2、业主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1.3、业主应当授权熟悉本工程情况的领导、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联系。更换常驻代表和领导,要提前通知监理;

1.4、业主应当授予监理的监理范围和权利,及时通知已选定的设计方、施工方,并在与设计、施工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监理。

2、业主的权利

2.、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2、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公司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公司业务范围的专项报告,并加盖公司合同章。

第七条:罚则约定

1、工程施工期内,监理方必须常驻工地,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拒付监理费。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单位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造成的经济损失。

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监理单位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酬,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设计方、施工方或配套方索取钱财,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与业主利益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八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及解释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进行变更。

3、合同项下不发生任何业务或业主提出终止要求的情况下本协议终止。

4、本合同依据《民法典》、《__省室内装饰工程监理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__省室内装饰施工监理规程》享有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仲裁。协商或调解不成立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业主: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分行

甲方代表:

监理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公司__分公司

乙方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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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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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但随着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那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建设工程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 工程(不含土建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并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工程内容:

具体工程内容和范围以 设计的施工图纸内乙方报价单所含施工项目为准。

二、建设工期及开、竣工时间

1、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定金和图纸确认并具备全部开工条件之日起共 天(雨天不计入建设工期之内)。

2、因甲方原因(包括变更、增加工程内容、停水、停电等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第三人行为及不可抗力等,含政府行为)而引起停工的,则工期相应顺延。

三、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符合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

四、工程造价

1、工程建筑面积为2,工程不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工程税金由甲方自负。

2、本工程报建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工程造价为直接工程费,不含防火涂料、税金、材料检测费、报建费及政府应收费用等。中途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则另计工程款。

五、拨款和结算

1、

①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定金为工程总价款的,计:元。

②钢架进场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计: 元。

③C型钢进场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计: 元

④彩瓦进场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计: 元。

⑤工程完工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计: 元。

⑥余款 %,计: 元于工程竣工之日起 个月的保修期满之日付清。

2、所有款项必须汇入本合同指定帐户或开具支票注明收款单位为乙方。如现金支付,甲方必须凭乙方的收款委托书和乙方的正式收据支付,否则乙方对该付款行为不承担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同时承担乙方损失及人员窝工工资、材料周转等费用。

六、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甲方未按期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完工后五天期满之日为工程竣工时间。

2、竣工验收以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为标准。

3、甲方拒不验收或未经验收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的,视为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所发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质量保修

乙方对所施工的全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为 个月。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人为损坏等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在乙方的保修范围之内。保修期满后如仍需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于施工前办理施工相关手续,保证工程的合法性和正常施工,并提供施工资料给乙方。

2、保证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及清除施工现场障碍等,达到进场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3、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内提交给乙方。

4、委派为工地管理代表,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办理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手续,协调工程内外关系及其他有关施工事项。

5、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和办理竣工验收结算手续。

6、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施工合同义务。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按时开工,严格按照施工图及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进行施工,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接受甲方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的必要监督,及时向甲方提交开工通知书,在工程完工及时发出验收通知,作好施工进度报表并与甲方工地代表会签。

3、委派生产等管理及有关其它施工事项。

4、按合同规定的建设工期和质量完工并交付工程。

5、严格按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否则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担。

6、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

7、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施工合同义务。

十、合同生效及文本。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应向对方赔偿本合同的工程总价款 %的违约金。

3、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一、补充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文2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承包范围

工程名称:依山星苑7楼平基工程

工程地点:市检察院后面

工程内容:(承包范围):该工程的场地平基土石方工程的开挖及破碎(由于地理条件特殊,土石方工程在施工当中,不能采用爆破方式施工,只能采取机械破碎或人工处理的办法);保证该工程以后能达到施工条件,以及达到建设单位的要求条件。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发包方及建设单位的要求条件。

四、合同价款

合同价:土石方综合价每立方为300元,大写:叁佰元,全石头每立方叁百叁拾元。

五、工程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承包方进场工程进度达到一半时由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的80%作为材料费,工程余款甲方必须在工程竣工后____日一次性付清余款。

六、其他约定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内容:

1、承包人在施工途中不能以任何理由增加合同单价:

2、承包人在施工途中不能中途退场,如果自动不干,要求自动退场,发包人不予进行工程款的结算,并且在承包人不愿意施工后一天内必须全部清场,搬出所有自己所有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具、用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如果不搬出施工场地,产生如工期延误、建设单位的罚款等后果一切由承包方全部负责。

七、工程质量用及施工要求

1、承包人要严格遵照发包人要求及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规范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作业:杜绝一切违章作业。

2、施工期间的一切质量、安全责任均由承包方全权负责,发包方不能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刑事责任。

3、发包人应积极配合承包人的工程施工,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误,责任由发包人负责,承包方不再负责,并由发包方负责承包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部分,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经承、发包双方签字后生效,二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工完帐清自动换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文3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我国有关建筑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为维护双方各自权利,经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同,达成如下合条款:

1、工程名称:陈X在跳马乡组建设的农家乐 (以下简称甲方)

2、本人暂只承包农家乐的所有围墙包工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乙方)

3、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1)甲方开工前负责搞好三通一平工作,确保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和现场的平整工作,采购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2)甲方用挖机把所有围墙的基础整平、压实,如有机械不能到位的地方,而要用人工修整的,由甲方出计时工请乙方人员用手工清理整平。

(3)负责提供乙方人员的建设所用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以及炊具。

(4)按协议向乙方付工程款,负责协商好有关部门和周边的关系,如有停工待料2天以上的由甲方付给乙方计时工。

(5)承包价格:围墙每米108元,砌多长算多长;计时工:每天大工170元天,小工150元天。

4、乙方责任

(1)乙方用水泥、空心砖(长400c高20c宽19c)砌成2.2米高的围墙(包水泥砖作盖)两边粉毛灰。

(2)围墙基础只负责砼厚8厘米,宽30厘米的混凝土,砼层以下的任何清理由甲方负责。

(3)乙方只负责30米以内的材料运送,如超过30米运距由甲方合理补给乙方运距费用。

5、付款方式:

进场付给乙方部份伙食费,再按进度付给乙方70%人工工资。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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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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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规划建设局的正确领导和市委政府及省建设厅的指导下,我站以20xx年省厅对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为契机、以“安全年”活动为抓手,不断加强监督站自身建设,进一步改革完善监督管理模式,加强对建筑节能、稳定推进住宅工程竣工分户验收工作,坚持“五星级服务”效能建设,切实提高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与服务的工作质量,圆满完成了20xx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度工作总结:

1、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174项,建筑面积290.5万平方米。总造价33.5亿元,收取质量监督费944.3万元;

2、监督竣工验收103项,建筑面积160.7万平方米,总造价8.2亿元,通过竣工验收的合格率100%。

3、发出《质量监督意见通知书》248份,质量问题处理合格率100%。

4、1月份,开展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专项检查以及汇报工作;

5、2月份,全面启动xx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程序;

6、4月份,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启动“安全年”活动;

7、5月份,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8、6月份,开展抗震排查和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

9、8月份,派员参与省厅组织的全省建筑工程节能检查工作。

10、9月份,积极做好工作;

11、11月份,做好迎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

12、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全面加大“创卫”检查工作力度;

13、全市进一步开展对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系统进行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14、12月份,派员参加了由省厅办公室召开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现场管理观摩会,并做了相应的汇报和总结;

15、完成了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积极开展质量监督站自身建设,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1、不断提高站内人员自身素质及业务水平,不仅在政治思想教育方面是长抓不懈,在业务上,一方面定期组织站内人员集中学习各种规范和条文,另一方面积极参加省、部、委组织的各项培训和交流会,以此来提高监督员的业务素质;

2、为了迎接省监督局对我站的监督机构考核,我站认真学习了“省监督局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具体工作落实到人,通过积极认真的准备工作,我站顺利地通过了考核。

(三)、进一步开展质量监督信息化管理与政务公开工作

为规范工作管理制度,提高办公效率,我站切实贯彻执行“五星级服务”效能建设,简化了办事手续,实行了一次性办理,方便了服务对象。同时站内部实施了四项基本制度;(1)首问责任制;(2)一次性告知制;(3)服务承诺制(4)限时办结制。

(四)、继续坚持桩基工程、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专项验收制度,室内环境检测工作已经全面开展,加强了对装修工程的监督管理,全年有15项二次装修工程委托了质量监督。

(五)、节能工作监管开展情况

上半年,省厅出台了《xx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程序》,我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了《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方案》,有力地推动了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

(六)、存在的问题

虽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有些工作仍需要进一步地巩固和深化。以下是存在的问题:

1、少数建设单位缺乏工程建设法规意识,扰乱市场秩序,在不办施工许可证和质量监督手续的情况下,纵容施工企业盲目施工,影响工程质量及监督管

2、监理单位存在管理不严,制度不全,素质偏低,现场监理人员不到位,不按规定进行监理等问题。部分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任务后,监理人员不足,不按规定实行旁站监理,总监极少到施工现场,现场监理人员业务能力低,不能及时发现质量问题;

3、施工单位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手续不全擅自施工等问题。

(七)、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按照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坚持依法监督,创新监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推动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再上新台阶,促进建设和谐。

1、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安全工作研讨学习,开展各类质量安全讲评活动,提高全员素质;

2、大力开展日常抽查和各类专项质量检查,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质量监督执法效能;

3、继续深化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工作,促进我市工程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4、加强部门监管联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

5、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和建筑节能的质量监督。

6、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为;

7、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监管,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8、进一步强化施工图审后监管,确保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

9、积极做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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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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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与_____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监理范围。

2.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及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3.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邮子邮件等。

4.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5.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支付方式见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专用条件。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实施,至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各执___份。

业主:________监理单位: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签于_______年__月__日签于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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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服务,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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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_(列明委托服务内容)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①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③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④附件,即

附件A 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件B 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件C 报酬和支付;

⑤在实施过程中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件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六、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客 户:(签章) 工程咨询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 址: 地 址: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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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本工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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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及条文,承担_________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兹就以下事项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规模为:_________

2、合同总价_________元。其中工程设计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土建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安装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合计监理费_________元。

3、责任期限:从基本设计(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开始计算起,至_________装置通过_________小时运行后6个月。

4、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基础),协商解决。

(1)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通用条款;

(2)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附件,即:本章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本章附件b-甲方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本章附件c-报酬和支付。

(4)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5、考虑到下文提及的甲方对乙方的支付,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将遵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

6、甲方在此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承担责任,按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7、乙方不得将属于甲方产权内的财产、土地、房屋、设施对外转让、出租、变卖。乙方临建拆除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包含在质量保证金之中),施工队伍人员完全撤离电厂并将各种房屋,土地归还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8、乙方拉运材料,设备离开_________时,应经甲方批准同意;甲方材料节余部分应完全归还甲方。

9、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所建的各种生活,生产临建拆除后,必要时乙方应恢复原来的功能和原貌。

10、未尽事宜,双方根据需要,经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合同。

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提交监理总结,结清监理报酬后自然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正本要求每页小签),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十份,双方各执五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a:服务范围

1、监理工作主要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对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在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协助业主进行以控制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的监督、管理、协调等服务,使本工程项目全面地实现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

2、监理工作范围为_________设计,土建及安装工程建设,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准备、施工图核查、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调试直至竣工验收,达标投产等过程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包括上述_________岛内的工程设计、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性能试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的监理等内容。监理的具体工作包括如下:

参与监理合同签订后有关分承包商的招标,评标,参与核查有关招标文件,参加合同谈判工作。并提出监理意见。

参与主要辅助设备的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工作。

核查设计单位提出的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主要设备材料清册,设计图纸等)是否符合甲方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有关规程,规范,标准。

核查施工图一,二级图和与主体工程的水,汽,电等的接口配合与确认,协调施工图计划进度。

按照业主与脱硫岛总承包商签订的合同,协助甲方编制项目年度资金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审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提出意见。

参与施工图交底,参与图纸会审,并提出监理意见。

核查设计变更,并提出监理意见。

对施工图交付进度进行核查、督促、协调。

主持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评。

主持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核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核查总承包商根据甲方制定的里程碑计划编制的一级网络计划和二级网络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协助甲方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与措施。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监督安全文明施工状况。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

审查承包商质保体系文件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并监督实施。

负责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并督促实施。

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质量和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并对原材料,构件的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确认。

按验收标准核查主要安装用材料,设备质量,提出有关验收问题的监理意见。参加包括主要辅机等检查设备保管办法,对设备的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对检验发现的设备,材料缺陷及施工中发现或产生的缺陷提出处理意见报甲方并协助处理。

为保证工程,设备的质量和技术要求,所需要的工作联系、收资、调研等外出活动。

制定并实施重点部位的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的工程质量监理计划,监理人员要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停工待检点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协助甲方核实工程量,审查承包商工程结算书,工程付款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签字。

协助甲方进行工程竣工决算。

协助甲方完成有关设备,材料,图纸和其它外部条件以及工程进度,交叉施工等的协调工作;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通报质量现状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盘点工程进度,分析质量进度趋势,提出分析报告及改进要求,建议,报送甲方并监督实施。协助甲方协调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并监督实施。

乙方应将承包商在工程中的不合格项分为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三种,并严格按提出、受理、处理、验收四个程序实行闭环管理,监理人员对不合格项必须跟踪检查并落实。

工程质量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并签字,未经监理工程师的签字,主要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不准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准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准进行工程验收。

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维护甲方的正当权益。

主持审查调试计划,调试方案,调试措施。

严格执行分部试运验收制度,分部试运不合格不准进入整套启动试运。

主持审查调试报告。

参与协调工程的分系统试运行和整套试运行工作。

对在试生产期中出现的设计问题,设备质量问题,施工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协助甲方完成达标投产工作。

其它工作:

(1)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甲方。

(2)建立工程项目在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合同等方面的信息和管理网络,在甲方设计、设备、施工、调试等单位的配合下,收集,发送和反馈工程信息,形成信息共享。

(3)在监理合同签订生效后,由总监理师组织编写监理规划,报甲方批准后实行。

(4)编制整理工作的各种文件,资料,记录,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业主。

(5)受业主委托,乙方在现场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项目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应设立专职的安全监理员。

3、质量控制主要工作服务内容

质量的事前控制

(1)确定质量标准,明确质量要求。

(2)确定本项目的质量监理控制体系。

(3)施工场地的质检验收。

(4)审查总承包商及其选择的分包单位,实验单位的资质并提出意见。

(5)督促总承包商建立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总承包商质保体系文件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6)检查施工现场建筑工程所用的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与构配件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检查材料的采购,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对材料检验与试件采样设专人进行见证取样。未经监理工程师的签字,主要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不准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参与现场设备的开箱验收工作,检查其运输,保管措施。

(8)查验重要施工机械,起吊设施经检验的有效合格证件;检查承包商实验室及其实验人员的资质与持证上岗情况;查验其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的有效合格证件。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并监督实施。

(9)参与组织施工组织总设计的核查,主持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点审查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审查承包商须报甲方的重要工序的作业指导书。

质量的事中控制

(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现场检查、旁站、量测、试验,负责制定并实施重点部分的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的工程质量监理计划,监理人员要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旁站监理人员以保证对工程按计划进行有效的旁站监督。

(2)工序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停工待检点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3)主持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与验评,代表业主进行第四级验收。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通报质量状况,分析质量趋势,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4)做好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的处理工作。核查设计变更并跟踪检查是否按已批准的变更文件进行施工。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分析质量事故的原因,责任;审核,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检查处理措施的效果。监理部可将承包商在工程中的不合格项分为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三种,并严格按提出,受理,处理,验收四个程序进行闭环管理,监理人员对不合格项必须跟踪检查并落实。

(6)审查总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并监督实施。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质量的事后控制

(1)参与工程分部试运行及整套试运行。

(2)组织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预验收。

(3)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评定。

(4)审核工程技术文件资料。

(5)协助甲方准备竣工验收资料与达标投产工作。

(6)缺陷责任期质量控制的任务。

(7)审核总承包商的《质量保修证书》。

(8)检查,评定工程质量状况。

(9)对出现的质量缺陷,确定责任者。

(10)督促总承包商修复质量缺陷。

(11)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移交相关资料。

4、进度控制主要工作服务内容

(1)负责与总承包商商定设计图纸和文件在满足工程施工总进度要求前提下提交的时间表,并负责检查,督促。

(2)参与厂区内生产工程施工进度和接口的协调。编制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相关管理制度。

(3)参与核查总承包商编排的施工里程碑计划和一级网络计划,核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二级网络计划并监督实施。

(4)审核施工承包商上报的月工作计划,审批施工承包商提出的修改目标计划要求。随时盘点工程进度,对造成工程进度滞后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报送甲方并监督实施。

(5)在各施工单位上报的年,月计划的基础上负责编制工程部施工综合计划。

(6)审查承包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根据甲方的授权范围,签发单位工程开/停工令。

(7)协助并监督总承包单位实施进度计划。

(8)审核工程进度价款结算文件。

(9)审批工程延期。

(10)向甲方提供进度报告。

(11)督促承包单位整理技术资料。

(12)审批竣工申请报告,组织竣工验收。

(13)协作甲方处理争议和索赔。

(14)整理工程进度资料。

(15)督促承包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在工程移交后的保修期内,要处理验收后质量问题的原因及责任等争议问题,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修理。

(16)对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交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或者不能按要求修改进度计划的承包商,提出处理意见,直至签发停工令。

(17)及时处理承包商提交的各种工程技术报表,及时回答承包商提出的各类与监理业务有关的问题,不可因此而影响工程进度。

5、投资控制主要工作服务内容

(1)主要辅机设备分保商招标阶段,根据甲方的要求参与招评标工作,参加合同谈判,提出监理意见。

(2)根据甲方的要求,参与脱硫岛土建,安装,调试,有关分承包商的招标,评标,参与核查有关招标文件,参与合同谈判工作,并提出监理意见。

(3)协助甲方编制项目的年度资金计划并定期检查落实及实施情况;对总承包商向甲方报送的材料领用清单进行审核,核减虚报与不实。

(4)审查总承包商的工程预(结)算书,工程付款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5)认真做好索赔的取证工作和有关的事实核查,为业主提供完整可靠的处置依据。

(6)随时向业主提供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使之能有效地调度与运作,这些资料具有可追溯性,是最终工程结算的依据。

6、安全控制、文明施工管理、合同及信息管理、协调等方面的主要工作服务内容

(1)协助甲方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原国家电力公司有关电力基建安全管理规范和规定以及甲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制度,报甲方批准后实施;监督检查总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措施;监督检查总承包建立健全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监督检查总承包商对其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教育;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监督承包商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按照甲方的授权定期组织全工程的安全大检查,并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随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活动;召开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布安全文明施工周报,月报;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督促各施工单位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考评与奖罚。

(2)监督总承包合同的履行,甲方与总承包商在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总监理工程师协调解决,经协调仍有不同意见,可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3)建立与甲方的管理信息系统(mis)相兼容的以网络为支撑的mis,进行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合同等方面的信息管理。与甲方和总承包商可以交换信息,也可按特定授权范围共享数据库资源,运用p3软件等先进的管理手段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的控制。依据业主mis中的工程管理模块进行工程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每日通过mis有关模块报送数据,并于次日对施工日报数据进行核查,保证其及时性和准确性。并负责整个管理系统的运行和维护,随时能提供工程管理全过程所需的文件资料;在工程结束后,按档案管理要求提供完整的电子文本。

(4)乙方应定期向甲方书面报告监理情况。乙方还要就工程建设的重要阶段提出监理报告,重大问题及时向甲方专题报告。监理报告内容的范围及深度应达到国家或行业有关部门对监理报告的要求及规定。

(5)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甲方。

7、对监理人员配备及其素质的基本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乙方设总监理师1人,须持有建设部颁发或电力行业监理资格证书,并具有300mw级及以上机组主体总监业绩及脱硫工程监理经验。副总监理师4人(设计,土建,安装,安全副总监各一名),要求具有电力行业监理资格证书。总监理师,副总监理师须年富力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有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大型电厂建设项目管理的工作。

监理工程师

(1)资质与业绩: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建设部颁发或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各专业负责人应有参加过300mw级及以上机组工程全过程相应专业设计或施工监理的业绩。专职安监人员应持有上级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2)人员配备:乙方人员的配备应保证设计,施工,调试阶段各专业均有足够的数量,且人员年龄结构合理,工作经验丰富;除非甲方提出,乙方不得撤换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总监,副总监与主要监理人员。

(3)监理部应配备熟悉mis的人员从事信息管理与合同管理,乙方应配备熟悉p3软件的人员从事计划进度管理。

(4)常驻现场人员数量的基本要求:在施工期间,总监,副总监应常驻现场,且不允许有即使短期同时离开施工现场的情况。若总监离开施工现场,应明确一名副总监代行其职并全权负责。

(5)甲方考核:在整个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监理人员进行对位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甲方提出调换,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附件b:甲方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根据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通用条款第10条~第13条,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设备,设施和人员。

1、通讯

甲方为监理人员现场办公室提供电话插头,电话机,市话,长途电话通讯费用由监理方承担。

2、办公用房

甲方向乙方提供办公用房,桌椅。其他办公用品等费用乙方自负。

3、住房

甲方向乙方提供有限的住宿房间,费用由监理方承担。

4、用餐

乙方自己负责。

5、人员配置

甲方指派1名甲方代表与乙方代表互相沟通信息。

6、检测设备

乙方应具备部分常规检测设备。 附件c:报酬和支付

1、报酬

(1)乙方正常的服务报酬按中标价_________元。

(2)因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而减少了工程投资,应根据附加条款第三条奖励乙方。

(3)甲方对监理过程中在工期,质量,安全方面突出的将进行奖励,奖励细则另行签订。

2、支付

(1)常规监理费

a)在合同生效后14日内,甲方按总监理费的10%支付预付款。

b)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甲方按监理项目进度计算并支付监理费用。

c)进度款支付_________。

d)考核款支付_________。

(2)考核原则:不迟于本服务完成后的28天内,乙方将如上第1条所述的费用,连同本合同所实际发生的由签收的发票证明的最后申请提交甲方,甲方根据施工质量,工期,安全,工程造价的控制情况,对余下20%费用进行考核支付,考核原则如下:

a)质量考核:建设期建设质量,工艺满足达标投产要求,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支付总监理费的3%,否则扣除。由于施工单位未执行乙方意见,导致建设质量,工艺不能满足达标投产要求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b)进度考核:工程按合同工期完成,支付总监理费的3%,否则扣除。由于甲方,不可抗力原因或设备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监理费不予扣减。

c)安全考核:在工程监理范围内未发生由于施工安全方案,措施造成死亡或重大设备事故,支付总监理费的3%,否则扣除。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意见造成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d)造价考核:静态投资能得到控制,支付总监理费的3%,否则扣除。因甲方提高标准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静态投资超支,监理费不予扣减。

e)管理考核:二管理,一协调内容具体,落实得力,分别支付总监理费的3%,2%,否则扣除。

f)达标考核:工程全部实现达标投产,支付总监理费的3%,否则扣除。 附件d: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及解释

定义

(1)项目是指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工程的项目。

(2)服务是指乙方根据合同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3)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

(4)甲方是指本合同所指的委托乙方的一方以及甲方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5)乙方是指本合同中所指的,受甲方委托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乙方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6)一方和另一方是指甲方和乙方。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7)合同是指包括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专用条款以及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甲方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已正式签订的合同。

(8)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9)月是指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10)当地货币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

(11)商定的补偿是指甲方/乙方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根据合同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解释

(1)本合同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内容的部分;

(2)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3)如果合同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2、乙方的权利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甲方授予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分包施工分包单位的否决权;

(2)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3)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4)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供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6)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完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7)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8)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9)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在监理过程中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10)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11)有权制止与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12)有权仲裁承包商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

(13)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施工承包商,有权暂停拨付工程款或建议中止工程承包合同;

(14)遇有危机人身安全的紧急问题,有权指令先行停工,后作研究处理;

(15)有权制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

3、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的责任:

(1)承担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它工程乙方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2)按照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合同,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理。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质量负监督与控制责任。

(3)乙方要按照工程建设监理大纲的要求制定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并认真实施。

(4)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理质量管理体系,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合格监理人员。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工作负总则。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都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且有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

(5)乙方要坚持施工全过程监理,坚持事前检查和过程控制,形成闭式管理。

(6)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按作业程序及时跟班到位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坚持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合同的要求,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工程不能验收签字,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或有违规规施工行为,有权责令停工或返工,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

(7)乙方要负责检验进场的材料和设备质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8)乙方在工程建设日常质量管理中应该负责的主要工作是:

a)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日志和定期报告制度,监理记录和报告必须如实反映工程质量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对填报的内容签字负责;

b)审核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

c)核查设计单位的施工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一,二级图纸);

d)组织施工图的设计交底;

e)核查会签设计变更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f)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

g)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负责工程的工序和工艺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对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进行验收时,应要求建设,设计等单位参加并签署意见;

h)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定期进行工程质量状况分析;

i)组织或参加工程阶段验收,达标投产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并提出监理报告;

j)配合建设单位组织的质量巡视和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监督工作;

k)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建立工程试验室,抽检和复核承包商上报的试验数据;

l)建立健全工程监理档案等。

乙方的义务:

(1)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a)正常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

b)附加的服务是指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

c)额外的服务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乙方必须履行的服务。

(2)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

a)乙方在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b)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甲方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乙方应: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乙方可以接受的;如果甲方授权,可在甲方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但不作为仲裁人而是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如果甲方授权,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甲方处得到事先批准(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乙方应尽可能快地通知甲方);乙方的任何成员不得与第三方有任何直接的经济合作关系。

(3)甲方的财产:任何由甲方提供或支付的供乙方使用的物品都属于甲方的财产,并在实际执行时应如此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乙方应将履行服务中使用的设备,设施及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甲方,并按甲方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

4、甲方的权利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甲方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订权;

(2)甲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3)乙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甲方主同意;

(4)甲方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和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5、甲方的义务

(1)资料:为了不耽搁服务,甲方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它能够获得的并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2)决定:为了不耽搁服务,甲方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3)协助:甲方应尽一切力量对乙方和它的职员以及它的下属,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如下协助:

a)提供居住,工作所需的条件;

b)提供服务所需要的工作条件;

c)服务所需物品的运输;

d)发生意外事件时人员的遣返;

e)提供与其它单位相联系的渠道,以便乙方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

(4)设备和设施:甲方应为服务之目的,向乙方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设施,服务人员。

(5)甲方的职员:在与乙方协商后,甲方应按照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职员中为乙方提供职员。凡涉及到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乙方处接受指示。

(6)其他人员的服务:甲方应按照附件b说明,自费安排其他服务人员服务。乙方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6、职员

(1)职员的提供:由乙方派往项目所在地工作的职员健康条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所有职员要取得相应的资格并应得到甲方的认可。

(2)代表:为了执行本合同,甲方指定(或指定委托人)专人为其代表,乙方指定总监理师为其代表。如果甲方要求的话,乙方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地的甲方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3)监理职员的更换: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此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除非此类更换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换理由。

b)如果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不能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7、责任和保险

双方之间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如果确认乙方违反了通用条款第三节3。1条,则他应对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向甲方赔偿。

(2)甲方的责任:如果确认甲方违反了他对乙方的义务的责任,则甲方应负责向乙方赔偿。

(3)赔偿: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应仅在下列条件下支付赔偿:

a)此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损害的数额,而不是其它;

b)在任何情况下,此类赔偿的数额应限本通用条款规定的数额;

c)乙方不为不包括在其服务范围内的或乙方的书面意见内的由于甲方,设计单位,承包商的任何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d)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责任的期限:除非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相应时间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甲方或乙方提出索赔,否则无论是甲方还是乙方均不应对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赔偿的限额: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本合同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一切索赔要求。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这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应完全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的对方的各种费用。

(2)例外: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渎职;与履行合同义务无关的事宜。

8、合同的生效、开始、完成、变更及终止

(1)合同生效:从完成正式合同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合同生效时间以日期较晚者为准。

(2)开始和完成:在本合同专用条件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必须开始和完成,但另有双方书面协议的延期例外。

(3)更改: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4)进一步的建议:如果甲方书面要求的话,则乙方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此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作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6)延误:如果甲方或其承包商因故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或延长时间,则:

a)乙方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甲方;

b)完成服务的时间应相应地予以延长。

c)此增加部分属于正常服务的延长,不视为附加的服务;

(6)情况的改变:如果出现按照本合同乙方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监理工程师不能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甲方。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得不暂停某些服务时,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至此种情况不再持续。还应加上不超过42天的一个合理期限用于恢复服务。如果履行某些服务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由于此种情况必须给予延长。

(7)撤销、暂停或终止

a)甲方的通知:甲方至少应在56天前通知乙方全部或部分暂停服务或终止本合同,乙方即安排停止服务,并把开支减少至最小。如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可通知乙方,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委。若甲方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合同。但该通知应在甲方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

b)乙方的通知:在下述两种情况下,乙方向甲方发出通知至少14天后乙方才可以发出进一步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42天后,才能终止本合同。或在其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当在应支付的规定日期后28日,仍未收到那一部分款项时;当根据第6条或第7。1款已暂停服务并且期限已超过128日时。

(8)额外的服务:当第7条所述情况发生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是根据第7。1。2款终止本合同时,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乙方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乙方有权得到为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本合同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以及责任。

9、支付

(1)对乙方的支付

a)甲方应按合同条款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向乙方支付正常的服务报酬;

b)向乙方支付另有书面协议的附加服务报酬;

c)额外服务需另行签订协议。

(2)支付的时间:给乙方的款项应按期支付。

(3)支付的货币:适用于本合同的货币为合同专用条件中规定的货币。

(4)第三方对监理工程师的收费:除合同专用条件规定外,第三方对监理工程师的收费由甲方支付。

(5)独立的审计:乙方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记录。

除了合同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甲方在提前七天以上发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出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乙方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该审计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于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

10、一般规定

(1)语言和法律: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了合同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以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

(2)法规的变更:如果在订立本合同之后,在履行服务期限内由于政策,法规发生变动而引起服务费或服务期限的改变,则应相应地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3)转让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转让外,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b)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c)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开始实行,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4)版权:乙方对于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甲方仅有权为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在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此类文件时不需取得乙方的许可。

(5)利益的冲突:除非甲方另外书面同意,乙方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合同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中规定的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6)通知:本合同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从在合同专用条款附录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7)出版:除非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乙方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三年内出版有关材料时,则须得到甲方的批准。

11、争端的解决

(1)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赔索,应在甲方与乙方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第2条的规定,提交贵溪市人民法院仲裁。

(2)仲裁:由合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者违约,终止合同或使之无效,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在调解或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各自的义务(除与争议有关的义务外)。双方同意遵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任何形式的上诉权,撤销权。 附件e: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专用条款

1、项目是_________工程监理。

2、本合同监理费用按中标价格包干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和服务见附件b。

3、甲方决定派_________为本工程项目代表,乙方决定派_________为本工程监理代表。

4、责任的期限为合同的有效期。赔偿的限额:合同价的20%。

5、甲方不要求乙方对本项目进行保险,如乙方办理保险,甲方不承担费用。

6、从合同签订后合同生效。

7、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机组移交竣工验收完成。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一周内进场工作。

8、支付的时间(按附件c执行)。

9、合同规定的货币:人民币。

10、除国家及地方规定应由乙方交纳的各种税费外,第三方对监理工程师的收费由甲方支付。

11、语言、法规及监理依据

(1)本合同适用语言为中文。

(2)本合同适用的法规及监理依据:

a)国家关于建设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

b)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

c)国家及行业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程,规范和质量验评标准;

d)审定的初步设计,施工图纸及说明书,设计变更签证;

e)设备厂家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说明书;

f)与甲方签订的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

g)本合同及附件。

12、本合同商定的报酬为闭口价,不因服务期或其他原因的变动而变动。

13、总监理费用80%作为基本监理费,20%作为监理考核部分。

14、乙方利用本项目监理中形成的技术成果(或无实质性修改后)进行商业性服务得到的利润与甲方分成。

15、通知

甲方的地址:_________,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

乙方的地址:_________,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

16、出版

乙方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须得到甲方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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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程委托监理合约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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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 投 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w设施原值十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 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____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补偿金额=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____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_______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__________支付报酬,按________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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