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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项目管理论文选题【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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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保险,全文共 2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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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

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

第一条 责任范围

本公司对承保的建筑工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根据保单明细表规定,负责赔偿:

(1) 洪水、潮水、水灾、地震、 海啸、暴雨、风暴、雪崩、地崩、山崩、冻、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

(2) 雷电、水灾、爆炸;

(3) 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4) 盗窃 ;

(5) 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6) 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

(7) 除本条款第二条除外责任规定以外的其他不可预料和突然事故。

发生上述损失事故后,现场的必要清除费用,本公司也可赔偿,但以不超过附表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 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2) 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征用、罢工、爆动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3) 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4) 自然磨损、氧化、锈蚀;

(5) 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6) 换置、修理或矫正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支付的费用;

(7) 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器装置的损坏或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失灵;

(8) 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9) 各种后果损失如罚金、耽误损失、丧失合同:

(10) 文件、账簿、票据、现金 、有价证券、图表资料的损失;

(11) 保单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12) 领有公区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13) 盘点货物当时发现的短缺;

(14)本公司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第三条 保险期限

本保险在保单列明的建筑期限内自投保工程动工日或被保险项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时起生效,直至建筑工程完毕验收时终止。但本保险的最晚终止期应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日期。保险期限的扩展,必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 保险金额

建筑工程应为保险标的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运费、安装、关税等。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应按重置价值计算。其他承保项目应按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的金额。

第五条 被保险人的义务

一、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投保工程工地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二、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书面提供详细经过。

三、为便于调查,被保险人在检验损失前应保护事故现场。

四、为防止损失扩大,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对有益的合理措施费用,本公司可予偿付。但本项费用和赔款总额以不超过受损的补保险项目保额为限。

五、保险内容如有变化(如保险项目有增减、工程期限缩短或延长、保险金额应调整等),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发手续。

六、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对上述规定的义务,如故意不执行,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 索赔和赔款

一、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应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证明单据,作为索赔依据。

二、本公司的以恢复投保项目受损前的状态为限,受损项目的残值应予扣除。

三、 赔款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损项目或予以修理代替之。总赔款金额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保险金额。

四、保险金额如低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的数额,其差额视为被保险人所自保,本公司仅按保险金额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数额的比例赔偿。

五、本公司赔付损失后,如需恢复原保险金额,该恢复部分应交原保险费率按日计算的保费。

六、本保险单负责赔偿的损失、费用或责任,如另有别家公司保险的存在,不论为被保险人或他人所投保,或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担赔偿的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

第八条 本保单所保的建筑工程,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在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均可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九条 本公司对每一事故赔偿金额以根据法律或有关部门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数据为准,但不能超过本保单列明的赔偿限额。

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未经本公司的书面同意,不能作出任何承诺、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

第十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1) 明细表列明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2) 被保险人和其他承包在现场从事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工的人身伤亡和疾病;

(2) 被保险人及其他承包人或他们的职工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3) 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其他财产、土地、房屋的损失或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4) 领有公区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造成的事故;

(6) 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

本条款为本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险的附加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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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川省建筑行业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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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筑行业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

编号: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业企业资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建设厅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该合同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天。

二、工作内容

1.甲方招收乙方在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报酬

甲方根据本单位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_种工资形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____元,试用期甲方按80%支付。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____元。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无故拖欠。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并遵守国家有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乙方应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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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材料购销合同集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3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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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购销合同集锦

合同一

建筑水泥购销合同样本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 价金总额(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乙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除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__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____日~____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____%的违约金。

乙方责任: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____%的违约金。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合同二

北京市建材买卖合同(墙地砖类)(bf----010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提示:请仔细确认您所选择的建材,并认真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请您向卖方索取有关建材安装使用注意事项的书面资料,如有不明之处,务请当面问清。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应尽可能采用书面形式,并尽可能保留同一批次未使用的墙地砖若干以备因质量争议而进行的专业质量检验之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建材基本情况:单位:___元/____

建材名称

产地

品牌

规格型号

颜色标号

材质

批次

数量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大写)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元

第二条 质量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安装:安装方式为(卖方安装/买方自装);选择卖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承担,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五条 验收:对于墙地砖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选择卖方安装的,双方应在安装完毕后日内共同验收安装质量,经验收未达到约定安装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返工。

第六条 换货:交货验收完毕后买方因对墙地砖的规格、颜色等需求发生变化而提出换货要求的,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伤、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买方可凭本合同在交货之日起日内办理换货手续,换货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七条 余货处理:安装后的剩余墙地砖,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买方可凭本合同在交货之日起日内办理退货手续,退货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_________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墙地砖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_________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章):________ 卖方(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声明: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和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对先行赔付问题有对买方更为有利的承诺的,适用其承诺;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主办单位(章):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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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筑施工分包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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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现甲方将承包 工程一幢 层建筑施工包工给乙方施工好,为更好地按质量按时竣工,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必须按图纸要求及国家建筑规范施工,听从甲方及工程单位人员、监理员的指挥要求施工,乙方包工一层地板至十二层架顶及所有泥工土建装修完成(砌砖、批荡、打麻、做卫生间、厨房防水、公共部分贴砖、散水坡、栋天面等工程)总之与4#、5#楼为参照施工。

二、包工公价及付款:按图纸合同要求施工,按建筑面积计价每平方( )元付给乙方。本施工按每天出勤人数支付( ) 元生活费,每砌砖五层支付进度款建筑面积总造价百分之二十给乙方,十二层砌砖完工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百分之四十给乙方。每批外墙沙灰整幢一半,按22元每平方百分之八十计算付给乙方进度,批完外墙按外墙实际面积22元计算付百分之九十给乙方。

三、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杜绝浪费材料,如有浪费材料,按浪费材料的原价罚乙方,不得在土地斗嘴、酗酒、娱乐、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配带安全帽,不得穿拖鞋,不得喝酒后上工地工作,要做到杜绝事故发生,如有轻微在5000元以内由乙方负责,多出的由劳动部门公证处处理。

四、本工期在房产方验收主体后批外墙在( )工作日完工,内墙在( )工作日完工,所有内外碰到停电、停水、停料、雨天应顺延。

五、所有内外墙与公用部分完工后甲方要付工资95%给乙方,剩下余款待房产方验收合格后甲方要把所有工资余款付清乙方。注:外墙乙方不按时竣工,超10天罚乙方5000元,如在工期前竣工,甲方奖给乙方5000元,乙方施工所有使用的机械,工具等由甲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指印即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待竣工验收付清款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再另立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局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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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建筑垃圾运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运输,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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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托运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运价及运费结算方式

1、建筑垃圾运输价格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商定每车每趟运价:每车为__________元。

2、运费结算方式

乙方以甲方发出的运土票为依据进行运费结算。甲方必须在建筑垃圾票上完整填写承运日期、建筑垃圾消纳场点,签发人签名。建筑垃圾票必须字迹清晰,不得涂改、伪造。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国家建设部和长沙市建筑垃圾管理的有关法规,不得雇用无牌无证等无资质的非专用车辆参运建筑垃圾。

2、甲方应做到建筑垃圾装载适度,有专人清扫和洗车,保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

3、甲方应提供保障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现场治安和秩序正常。

4、不得发生打架、斗殴等违法违规事件,保证安全运输。如果发生违法违规事件,由甲方为主负责处理,乙方予以配合。

5、在施工场内发生的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因甲方原因,被有关管理部门责令停工和被执法部门扣车及处罚,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7、乙方必须按照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对该工程建筑垃圾运输所确定的时间、行驶路线以及建筑垃圾消纳场点运输建筑垃圾,并保证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

8、乙方应派有工地现场秩序监督员负责对参运车辆的管理,配合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以及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建筑垃圾运输施工中的问题,确保正常施工运输。

9、因甲方原因,如车辆无证参运、车辆破损造成的沿途撒漏污染道路、私自不按指定路线、消纳场点运输建筑垃圾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停工和被执法部门扣车处罚,由甲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10、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车主自行处理,甲乙双方予以配合。

三、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如数足额按时支付建筑垃圾运费而造成运力流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保证足够的运输车辆驮运,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如工地陷车等)而造成的运力下降,乙方不负责任。

3、因无法避免、不可预见的因素而造成停工,其误天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可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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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区域建筑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3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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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住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住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工程内容:________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资金来源:________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

二、合同工期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工程总造价

1、签约合同价为:________________币(大写)_________ (_________元);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币(大写)____ (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币(大写)____ (____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币(大写)____ (____元);

(4)暂列金额:币(大写)____ (____元)。

2、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质量标准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五、材料的提供承包人在每月____日将下月采购的材料设备以报表形式报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采购。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发包人派出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三方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六、双方一般权利义务

1、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发包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工程价款结算

1、合同签订____日内,甲方应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给乙方作工程预付款。

2、钢架安装完成____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给乙方作钢构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____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给乙方作工程尾款。

八、工程的验收

1、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专职质量检查员应进行检查。

2、施工时对路-的中线桩位进行放样测量,对箱涵的基坑开挖及所有基础位置进行放样,由专职质量检查员组织监理对测量放样进行复测,保证施工的准确性。

3、台背或墙后填土、路-填筑碾压完成规定作业遍数后,在平整度符合规定标准的基础上,采用灌砂法进行检验路-压实度,检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层填筑。

4、钢筋施工过程中专职质量检查员应对钢筋规格、数量、位置随时进行复核检查,特别注意一些较复杂部位的钢筋如桥头搭板钢筋,在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钢筋必须绑扎牢固,钢筋不得有滑动、转折、移位等情况。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九、维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装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十、违约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应当共同遵守上述约定,如果一方违反约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

十一、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邀请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发包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账号:________编码: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账号:________编码: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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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民用建筑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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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

乙方:

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甲方将位于芦沟河以东,青临路以南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从事民用建筑的生产和销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

一、租赁面积:12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

二、租赁用途:乙方租赁后,从事民用建材的生产和销售,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三、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15年,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赁金额:每亩地元,以后若有调整按全镇统一租赁价格标准执行:签订合同时交清第一年租金,以后租金于每年的 月 日之前交清。

五、双方要求:

1.租赁期间涉及到土地争议使用等纠纷由甲方处理,甲方确保乙方正常生产。

2.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随意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六、合同相关事宜: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土地租金按当时市场价格为准。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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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筑企业劳动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企业,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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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或受委托的项目部):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本省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有关问题作以下约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

1、不足一个月时间的用工:从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不设试用期)。

2、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用工:以 工程完成之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为本合同的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点:

从事(工种):

数(质)量要求:

三、劳动报酬

1、工资计算方式:

(1)计时(每天或每月工资标准)

(2)计量(件)(单价数量)

2、工资支付方式: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资的,每月人民币 元;按工作进度支付工

资的预付 ‰,计人民币

元,余款待任务完成后全部付给。

甲方应制作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由乙方本人签字或书面委托他人代签,领取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

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其中每月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计 元。

五、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及其它约定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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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4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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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以及工程所在地政府建筑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事项通过协商,现已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施工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在施工过程中遵照执行。

一、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廉江河唇廉石路

工程规模:三幢21层、建筑总面积约为:35000M2;

二、 工程承包施工范围:

乙方按照甲方与投资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图纸、监理单位和甲方的现场指令以及本合同的下列要求等相关工程施工规定进行承包施工,但本合同第三、四条规定的除外。

(1) 基础土方部分:垫层底面清理、抽水、平整夯实、砌胎砖、承台地梁周边人工回填土,但取土限30米以内。甲方负责挖土、土方进出运输。

(2) 混凝土木模具部分:垫层、底板、承台地梁、柱、剪力墙、楼板、雨逢飘板楼梯二次结构等现浇和预制混凝土的木模板制作、安装、拆除;乙方负责包模板枋条、铁钉、铁线、螺栓拉杆系列配置等材料。

(3) 钢筋制作安装部分:基础承台地梁、柱、剪力墙、楼板、雨蓬、飘板、楼梯、二次结构等及预埋的钢筋制作及绑扎(不含机械套丝连接工艺及材料)。

(4) 混凝土现浇或预制部分:等同钢筋安装绑扎部位浇筑,再加垫层、散水、铁件预埋、现浇砼的天泵机由甲方负责租置费用。

(5) 砌筑部分:各类墙体砌筑及设置墙体拉接筋。

(6) 楼地面部分:卫生间、厨房砂浆找平,电梯厅、楼梯平台和梯步级按图纸施工(楼地面为毛坯不贴地砖,不含内外墙楼地面石材铺贴)。

(7) 层面部分:细石砼复浇、水泥砂找平及保护层(柔性防水层除外)。

(8) 天花、内墙面装饰部分:天花墙面抹灰、钉钢丝网。

(9) 外墙面装饰部分:外墙玻璃幕墙及石材粘贴不属施工范围,其余按图施工。

(10) 乙方负责施工机械设备部分:人货电梯、塔吊、砼泵机、平板震动器、打磨机、振动棒机、潜水泵、电焊机、电渣焊机、割砖机、圆盘锯、水平仪、经纬仪等必需的施工机械设备。

三、 不属于乙方承包工程范围的有:

基坑护坡、基础打桩、基础挖土、土方出进运输、白蚁防治、水电、防雷桩头凿筋、消防、燃气、智能化、烟气道、门窗幕墙、楼梯拦杆、窗护栏杆、机械套丝连接、电梯安装、砂岩和GRC装饰、层面楼地面墙面的柔性防水、网架钢结构、室外道路及小区盲沟管网、地下室顶板上景点园林结构、外墙干挂花岗岩及大理石铺贴和二次装饰。

四、 不属于乙方承包的建筑材料有:

钢筋、混凝土、钢网、止水钢板、止水镙杆、砂石、水泥、石灰膏、砌体用砖、防滑地砖、内墙瓷砖、外墙面砖、粘结剂、抗裂材料、内外墙面油漆涂料等工程建筑所有材料。

五、 乙方施工承包责任指定范围:

包人工、包质量、包施工放线、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木工使用的模板材料,包工程乙方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包施工用电气电器设备、包1-3级电箱、电线、灯具等。施工用水的管道设施。

六、 合同工期:

经双方确认已具备开工条件后,施工工期按总包合同工期为准。开竣工计划日期从20xx年 月至20xx年 月,具体按正式开工通知书为准。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因甲方供应材料不足而停工、以及其他分包单位班组在同一段施工造成工期拖延(如第三条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施工延误),工期需要顺延的必须凭双方确认的工期证为准,但属乙方各工种自身原因等其他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七、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八、 质量及安全问题处理方案:

(1) 在施工期间由于乙方未能按图完成作业、或由乙方员工造成的失误、错误所引起的原材料等经济损失方面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损失费用将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2) 在施工期间乙方若出现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或未能按时按期完成施工进度等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场,对已完成的工程量将按80%结算,剩余20%作为甲方损失及重新招聘工人的误工费用。

(3) 在施工期间乙方工人不按安全规范作业,(如:不戴安全帽或穿拖鞋进入施工区作业等)甲方管理人员有权拍照、登记并开具罚款单,每人每次30-50元罚款不等,该罚款直接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4) 按甲方指定的工作安排进行施工,乙方不准以任何借口不开工或拖延工期。不按规范施工或不听从甲方人指挥,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罚款。

(5) 乙方所有施工人员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甲方再送当地派出所备案。不准在工地吵架、打架、酗酒,如因上述原因影响安全施工及进度的,甲方有权开除当事人或整改班组,且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费用。

(6) 各班组人员必须常驻工地,乙方一定要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如有发生安全事故工伤医疗费用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及处理。

(7) 建筑工程保险(指自然灾害造成的伤害)由甲方负责办理购买申报。

(8) 发包人应对其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加以监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9) 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管理详见四方项目部签发的相关管理细则,执行时按双方签字为准。

九、 工程验收:

(1)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以及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乙方必须做好自检和班组检验工作,需要隐蔽的分项部份必须提前十二小时通知甲方,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提前通知建设方、设计院、监理公司和质监部门。

十、 施工费用结算方式:

1、 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以建筑投影面积为结算依据,按综合承包价¥380.00元/m2(大写:叁佰捌拾元/m2)进行结算(该综合承包价属于固定承包单位,已包含人工费、工具、机械、安全保险费、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费用及乙方的一切管理费用等各项费用在内,不再因任何因素的影响而调整)。工程量以双方代表审核确认数为准(不含工程款税金及地方主管部门的相关费用)。

2、 由于图纸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如超过劳务承包总价的1.0‰的,甲方应给予结算支付给乙方,结算依据为20xx年广东省建设工程综合定额、动态人工费调整文件和施工期间的工程信息进行编制。

3、 甲方如借用乙方工人做工及承包范围之外产生用工的,其工资按每人150元/天结算给乙方。

4、 工程劳务承包范围单价为综合承包价,乙方按照合同规定范围完成施工任务后,甲方不得抽项按单项单价进行结算施工费。

十一、工程量确认及付款方式:

1、 工程量确认均以完成的建筑投影面积为依据;工程款按甲方与建设方签定的主施工总承包合同执行支付,具体支付节点为:a、地下室顶板完成支付 元;b、十层框剪砼板面完成支付 元;c、框剪砼封顶完成支付 元。

①、 主体封顶完成建筑投影面积的工程量,按完成工程量80%支付给乙方。

②、 进入砌砖,完成每幢砌体按完成工程量80%支付给乙方。剩余的工程、室内抹灰、外墙挂网打底、外墙贴面砖、卫生间楼地面抹砂桨、梯步、拆除外架,按月完成进度工程量80%支付给乙方。余下款项等工程竣工验收2个月内付清所有工程款90%给乙方,其余的工程款在半年内付清。

2、 收取工程款均以收款收据或工资发放表作凭证(无税务发票提供,不含税金)。

十二、双方职责范围:

(一) 甲方职责范围

1、 甲方提供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给乙方,工程施工图纸二套(土建、结构图)。

2、 甲方负责组建施工项目部,其中:甲方委派码 ;

3、 甲方必须把工地范围内主供水管、主电线及配电箱负责安装到位,承担工程施工水电及生活区的水电费用。甲方不仅负责工程材料的采购供应,而且负责各项施工的方案的设计编制和资料的填写、报验审批与组建工作,承担工程各种材料的送检工作及承担检测费用或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相关费用。

4、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待料超过一个月,甲方则补给乙方正常施工人员工资每人每天80元,因甲方或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停工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必须承担支付乙方施工现场的机械、模板、脚手架的停滞费,工期均可顺延。

5、 甲方配合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人员安全保险的购置和申报处理工作,费用乙方负责。

6、 甲方负责工程施工临时设施房屋的搭建,满足乙方施工人员住、食、洗的生活需要,并且提供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办公室1间。

7、 甲方收取乙方工程施工保证金时,在收据上必须加盖挂靠公司或项目部的公章(或可由发包方代收),在春节前退还完。

(二) 乙方职责范围

1、乙方委派同志为施工现场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及各班组责任书的签定,根据本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承包工程的图纸、施工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生产、检查验收、洽商有关变更签证等事宜。联系号码 ;

2、负责二级电箱以上的电缆线和电器控制开关,以及现场分布用水管的购置和安装。

3、工程施工各分项验收检查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监理人员、质量监督人员的管理,未经验收不得擅自进入正道工序,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其一切返工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配合四方做好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资料,提供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和相关上网证的复印件。

5、乙方应对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到规范作业、文明施工,并提供工人们上班所需的防护用品。

6、本工程劳动合同签订后,乙方工人入场向甲方交纳保证金贰佰万元。

十三、其他事项:

1、 安全防护不含售楼通道及施工围墙搭设,如需搭设另行商定;

2、 乙方投入本工程的所有建筑机械、模板材料、脚手钢管门字架材料、施工电器设备、斗车工具等产权归属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将乙方的所有机械及周转材料和施工工具抵押给其他单位(如有类似协议的均为无效合同)。

3、 甲乙双方工作事宜必须以书面文件方式进行交底联系,并且办理签收手续。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合同以外的工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协调不成的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总承包单位一份,工程项目负责人一份,劳务承包单位二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交付工程结算经双方确认后,工程余款全部结清后,本合同所有条款即告终止。

总承包单位(甲方盖章) 劳务承包单位(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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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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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市建委建质发〔 〕 号文《天津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为有效地控制起重机械隐患危险源,有效地预防和监控起重机械分部分项工程事故,认真贯彻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就本公司安装(拆除)使用的起重机械与安装单位签订本安全责任书,规范和约定双方的安全目标和安全责任目标如下:

一、双方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强制性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严格执行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严格按规范进行起重机械安装与拆卸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规范进行分段联合验收;编制起重机械安装与拆卸安全专项方案,并按方案组织施工;编制起重机械分部分项工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检验机构检验检测合格并取得主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后方可正常使用。

三、双方应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和使用前、使用中的检查。

四、双方起重班组长必须对操作工加强安全管理,督促工人遵守工地、项目部的规章制度,防止出现伤亡事故。

五、班组人员负伤频率必须控制在 2 ‰以下,死亡事故控制为“零”,重大起重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六、对不遵守工地规章制度的操作工,对其个人及班组长各罚款元/次,直至对其禁止进场施工。

七、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签字后至施工项目结束为止。

八、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监理单位一份。

总包单位:(章)

安装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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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成都LED建筑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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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公司

建筑.安装工程保险单

保险单号码:

┌────────────────────┬────────────┐

│ 投保人姓名、地址 │ │

├────────────────────┼────────────┤

│被保险人姓名、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 │ │

├────────────────────┼────────────┤

│建筑、安装工程名称、地址 │ │

└────────────────────┴────────────┘

本公司依照建筑、安装工程险条款及在本保险单上注明的其它条件,承保下

列财产:

┌─────────────┬────┬───┬───┬───┬──┐

│ 保险项目 │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费│免赔额│备注│

├─────────────┼────┼───┼───┼───┼──┤

│(1)建筑、安装工程(包括│ │ │ │ │ │

│永久和临时工程及物料) │ │ │ │ │ │

├─────────────┼────┼───┼───┼───┼──┤

│(2)安装工程项目 │ │ │ │ │ │

├─────────────┼────┼───┼───┼───┼──┤

│(3)场地清理费 │ │ │ │ │ │

├─────────────┼────┼───┼───┼───┼──┤

│(4)被保险人在工地上的其│ │ │ │ │ │

│它财产(另附清单) │ │ │ │ │ │

├─────────────┼────┼───┼───┼───┼──┤

│(5)建筑、安装用机器,设│ │ │ │ │ │

│备及装置(另附清单) │ │ │ │ │ │

├─────────────┼────┼───┼───┼───┼──┤

│(6)其它财产 │ │ │ │ │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

保险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费:人民币(大写) ¥

-----------

经副理签章: 保险公司盖章:

┌───────────────────────────────┐

│注意:收到保险单后请核对,如有错误应通知更正 │

└───────────────────────────────┘

签单: 复核: 登记: 会计:

签单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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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川省建筑行业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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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招聘公司

乙方:求职者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叁年。即自20--年7月28日起至20--年7月27日止。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

1、为乙方提供上岗机会;

2、为乙方保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注册章。

3、甲方保证乙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如果完全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负责为乙方补办资格证、注册证。如果完全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吊销,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发生时,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保证乙方的知情权,并经过相互协商共同解决。

(二)乙方

1、应于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提供其一、二寸彩色相片各10张、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或)考试合格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其他执业资格证和注册证书及原项目经理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如有)、原注册单位的解聘证明原件等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其它甲方注册过程中需要的一切材料;乙方对其提供的证书及材料负责;

2、配合甲方进行建造师上岗所应参加的各类培训;

3、有项目上岗的,若有要求建造师必须到场的需参加;

4、乙方不得在同行业中其他单位岗位任职。

三、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甲方支付乙方每年基本报酬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每月付壹仟元整,年底结清。若有项目上岗,按照工程项目规模每月发放补贴,补贴标准结合市面价格面议。工资发放时间同甲方管理人员发放时间。

四、保密

乙方在聘用期内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泄密,并自愿承担泄密而导致甲方名誉及经济的一切法律和经济损失。

五、合同的解除

1、协议到期后,合同自动解除。

2、协议解除后,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注册变更手续提供便利条件。

3、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 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资;

(2)甲方有其它违约行为。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指出后十日内不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乙方自己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在初始注册时给予的10000元人名币的奖励(如有),赔偿甲方为乙方支付的相关培训费用。

六、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如有一方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七、合同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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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筑工程装修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3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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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工程

1.2工程地点:**区路号

1.3工程范围:包工包料

1.4工期:本工程自双方确认的20xx年**月**日为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前完成全部装修施工项目。

1.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评定的合格标准。

1.6合同暂定价款(人民币大写):按实际工程结算。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3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所有的现场签证单必须经公司盖章后有效。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转包工程。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电器等采取保护措施。

3.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3.4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5开工5日内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计划书。

3.6办理在该地点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审批等手续。工程所需报审表需要甲方盖公章,甲方协助乙方报验。

3.7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等。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合理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并每周交与甲方驻工地代表一份。

3.8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服从甲方监理的管理,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9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10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3.11工程施工时施工人员应按要求佩带施工牌。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所造成停工待料,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 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乙方任何原因的工期及工程进度的变更,均与甲方书面约定。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JBG 300-9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竣工验收

5.5.1

5.5.2 当乙方认为本工程已竣工可交付使用时,须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给甲方。 甲方须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日内组织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后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须按要求进行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5.5.3 甲方验收合格后须向乙方发出“竣工证书”说明正式竣工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5.5.4 乙方须在竣工后日内提交竣工图给甲方自用,并按国家规定提交竣工资料归档。

5.6

5.6.1 工程移交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双方负责人共同洽谈交接,办理移交手续。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并不得因有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乙方实际竣工日期超出合同约定的,则视为违约。

5.6.2 工程移交后,由甲方负责管理。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维修工程按合同报价书的造价。

6.2承包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说明、质量要求、合同条件、现场条件及周围环境、承建风险、现场管理要求等已详细并完全明了,在合同价款中已予以充分考虑。

6.3 合同价款(总价或单价)中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完成承建和质量保修责任的人员、材

料、机械、运输包装、施工技术及措施、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利润等。承包人承诺如有错漏,概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在现场使用的水电费、总包管理及配合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6.4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承包人或其分包人需缴纳的一切税金和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6.5合同价款以充分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涨跌的可能

和相关因素,承包人承诺市场风险完全由其承担。

6.6合同生效后,在乙方施工按双方约定的工期及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甲方按下列程序支付工程款:

a) 结构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按合同造价付至30%。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四个月,按决算价付至总工程款的95 %。

c) 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按工程全部完工交付使用日期开始计算时间,决算总价的5%作为保修押金保修期满后结清。如保修期间不能按时维修,则延误一天扣除保修金的2%,甲方自己购买更换材料的费用从保修押金中扣除。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 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 范,乙方应提供异议并通知甲方修改。

8.4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乙方人员生命 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8.5除因甲方故意或非法行为所造成的之外,甲方毋需承担乙方或第三人的一切财产损 失或人员伤亡的风险责任。

8.6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 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7由于乙方施工造成安全事故及劳资纠纷原因,与甲方无关。但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第九条 奖励与违反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酌情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20xx元违约金。

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设备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4甲方未按相关规定同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因乙方未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费。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本工程结算方法,维修工程按合同报价书约定的造价。

11.2建设单位付工程款,施工方收到后,提供收据,施工方必须提供材料合格证。 11.3该工程保修期一年,保修费按工程决算价的2%计取,在保修期内,同一部位发生三次问题,施工方要无偿更换。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单位地址: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

户名:帐号:

签订日期:

乙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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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筑劳动合同的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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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动合同的范本

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签 约 须 知

一,本劳动合同书是一个示范性文本,不作为强制性文书.

二,甲方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工.

三,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四,本合同必须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五,本合同中的空白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白栏,请打上"/".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需要补充约定的事项,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在本合同第九条中补充约定.

七,本合同书用钢笔填写,必须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八,甲方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20—12333.

甲方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或完成 建筑工程任务)止.

二,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程项目 班组从事??? 工作.乙方依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甲方按规定具体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在□中打"√",选一种工时制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四,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一)甲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制度,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且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1,按日计薪: 元/日;试用期为 元/日.

2,按月计薪: 元/月;试用期为 元/月.

3,按建筑面积计薪: 元/平方米.

4,其它: .

(二)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提供的食宿福利,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三)甲方采用按建筑面积计薪的,可按工期进度结算乙方工资,但每月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甲方应当依照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一)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工作环境,提供劳动防护用品.

(二)甲方应对乙方先安全教育后安排上岗;特种作业的,必须持证上岗.

(三)甲方应当采取措施,做好预防,避免和减少工伤,职业危害.甲方应当公示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

六,劳动纪律:乙方要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并告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规范,服从甲方的调度,指挥.

乙方有权拒绝违章和冒险作业,对危害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批评,检举,控告.

七,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甲方,乙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可终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劳动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工商注册地或者施工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违反合同的责任及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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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筑水电安装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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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水电安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 a承包人包工包料; b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c承包人包清工。

3、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背本规定,应按材料价款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是伪劣商品,应按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并参照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技术差及不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4、本工程由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第四条:关于安全生产各防火的现场治理的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保证装饰装修现场整齐,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4、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出门,一经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内容、结算的约定

1、布局开槽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50%给乙方,水电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30% ,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本工程保修期伍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签定《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3、双方款项住来均应出具收据。

4、工程结算方式:水路____米,电路____米

5、乙方承包内容: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现场整理装袋;3、水电施工穿墙、打孔、切割;4、开关插座面板安装;5、小五金的安装;6后期灯具的安装(水晶灯另计);7、其他收费项目另计。

第六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全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约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施工前,一方要终止全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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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筑材料租赁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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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因承建 工程,现施工临时需要租用钢管、扣件、槽钢及其他各种配件,经甲方核实,同意租赁,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以上租赁品种详细规格、数量,以乙方签上的提货单为准。

(三)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立即提交一份各种材料规格、品种、数量及使用时间表,以方便甲方按时按量供应。

(四)所租材料合同最低租借期限为7天。租赁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需延长合同,应在合同到期后十五天内即时重新办理租赁手续。

(五)租赁费每月按实际租赁数量结算一次,押金不做租赁费处理,甲方做出结算单十天之内,乙方必须付清款项,逾期每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六)违约责任:

1、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租赁手续,甲方除按乙方实际租赁天数和原合同规定收取租金外,每天加收逾期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一。

2、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作抵押品。

3、乙方如有上述行为,除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七)缺损赔偿及修理费计算标准:

1、乙方所租赁的钢管、槽钢等各种材料不得截断,归还时必须以提货单上注明的尺寸归还,如以另外规格代替,应在甲方允许的情况下,按照以长代短的原则进行代替,若以短代长,按3.00元/米,赔偿或拒收。

2、扣件每只收修理费0.10元,钢管校正费每根0.50元,自行校正后不收取管理费;槽钢退回验收,严重变形者按废钢回收作价,不足部分市场价格补齐。可以修复的按8.00元/米收取修理费。设备损坏,按合同市场价赔偿。

(八)乙方租赁钢管、扣件、槽钢及各种配件、设备,按甲方指定地点提货和退货,双方当场点清数量,提货单由甲、乙方 等签字后生效。提货时如需甲方送货到工地,乙方需付运费每吨 元,归还时甲方不再代办运输,乙方运费自理。归还时应按甲方指定地点送达,并按规格品种堆放,以便甲方验收。

(九)本合同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双方发生经济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担保方为乙方担保,要督促乙方保证履行合同的所有条款,如乙方违约,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作以下说明: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根据需要决定增加各方所执份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担保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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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筑工地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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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实习报告范文

一.实习目的

认识实习是工程管理专业基础必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地参观,使我们通过实践对土木工程的施工现场和施工体系进行考查,了解土木工程建筑、结构、施工的基本知识,建立起初步的工程意识,激发我们对土木工程专业后续课程的求知欲,为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奠定感性认识的基础。使我们进一步了解土木工程专业,培养学生热爱专业,增加学习和从事本专业的自信心。

二.实习内容

1.认识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建筑机械。

2.了解某些结构的施工工艺。

3.观看建筑施工视频。

4.辅导老师讲解理论知识。

5.了解施工图的表达内容,初步掌握阅读施工图的方法。

三.实习时间

XX年7月2日——XX年7月11日

四.实习地点

xx科技大学综合楼及学生公寓施工现场

认识实习是工程管理专业教学计划中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理论联系实际、增长实践知识的重要手段和方法之一。认识实习主要对工地进行参观,了解工程施工和管理的主要流程。为了让我们对这门自己即将从事的专业获得一个感性的认识,为今后专业课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我们院的老师带领我们进行了为期2个礼拜的认识实习。在实习过程中,我们以老师帮我们找的建筑工地及讲座为主,我们对工地进行了参观,了解了工程施工和管理的主要流程,认识建筑材料,建筑机械,施工技术并且熟悉工程管理制度,为将来从事工程施工和管理打下实践基础。现将实习成果汇报如下:

实习第一天老师为我们播放了安全施工的视频,为同学们讲解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并要求同学们在进入施工现场后要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提到安全文明施工,我在学校的工地看到了很多的不足之处。

整个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语少得可怜;大门上虽写着“施工重地,闲人免进”,但字迹早已不清晰,一般很难看到;施工现场内各工作区分隔不明确;施工材料似乎是随意堆放,拆卸掉的脚手架杂乱的堆在场内,未能及时清理出场;有很大一部分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有些施工人员工作时很随意,工作态度不严谨。有一次进工地时我居然还在正在施工的楼层看到了无人看管,到处乱跑的四五岁大的孩子。以上所列各项足以说明该工地的安全员相当失职。一项工程本应是服务于人,惠及于人的,如果由于有关人员及部分监管人员的监管不力使一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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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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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

1.格式 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

出租方: 合同编号: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

租金收取:(双方应约定租金计算方式及其支付方式)

第四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 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 租赁合同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附件

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2.说明

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就租用建筑工程物资所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提供物资的一方为出租方,接受物资的一方为承租方。由于建筑施工工程所需的特殊物资比较多,工程承包方往往不能一一备齐,而通过租赁方式既可以节约资金,提高效益,又使出租方的物资充分发挥作用。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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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筑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8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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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 )本合同协议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适用的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语言文字时双方另行商定).

3.2 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法规及有关规定:

3.3 适用的标准,规范: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修缮及房屋建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商定需进一步明示的标准和规范:

(1)国家标准,规范:

(2)行业标准,规范:

(3)地方性标准,规范:

3.4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部分有:

应由发包人在 日内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在 日内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 图纸及作法说明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内容,时间及套数: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 发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的保密要求

0 因采取保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元,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若违反约定并有确凿证据证明属承包人泄密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一切损失赔偿.

4.3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作法说明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外,应将全部图纸及作法说明退还给发包人.

4.4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的承担:

0 4.5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第5条 工程师

5.1 发包人委托 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性名: 职务: 其职权主要内容:

发包人在实施监理前应将委托监理的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6条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0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0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工程师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工程师的职权,履行前任工程师的义务.

第7条 项目经理

7.1 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 职务:________

0 7.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0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0 7.4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职权,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义务.

0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对需要而且可以腾空的建筑物,应在开工前______天将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清理完毕.对建筑物内确属不易腾空的设备,家具,陈设等采取相应遮盖保护措施;

(2)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要求及时间: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煤气,热力,通讯等设备管线的时间,规格,地点及使用要求: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的时间及内容:

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交通等批准手续的名称和时间:

(6)提供确定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的时间:

(7)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设计交底的时间:

0 (8)协调施工场地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其他设备管线的保护及与毗邻的其他单位关系,并负责支付相应费用:

0 (9)协调施工场地内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的要求:

0 (10)双方约定由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8.2 属发包人应完成8.1款的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内容:

并承担相应费用.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与工程配套设计的内容和提交的时间:

报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此项费用的计算: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名称和时间:

(3)在腾空后单独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

(4)对不腾空,不停止使用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的建筑物施工,设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

(5)对本工程需夜间施工的具体要求及费用的计取:

(6)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需要办理的手续: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但因承包人的责任发生的罚款应由承包人承担;

(7)对施工场地各种管线和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内容要求及费用承担:

凡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罚款或其他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

(8)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等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作法;

0 (9)非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必须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防火墙,增加荷载,随意改变管线走向等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10)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期间,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承包人自费给予修复.但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修复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成品保护提出的特殊保护要求及费用的承担:

(11)双方约定对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要求:

0 (12)双方约定由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师在收到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的时间,按单位工程提供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

10.2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条款.

第11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第12条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3条 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和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提供所得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双方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14条 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第15条 工程质量与样板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约定在 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的实物标准.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封存,由发包人承担制作样板及样板间的费用计算:

15.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16条 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问验收的部位:

对上述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图纸及作法说明等的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8条 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成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9条 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设备及设备管线工程的范围相一致.具体试车的内容及范围:

19.2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的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及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的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外,试车费用另由发包人承担的计算: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第20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房屋修缮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21条 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22条 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3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经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但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约定为:

(2)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加酬金的构成及计算方法:

(3)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包括下列内容及调整方法:

(a)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的合同价款;

(b)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

(c)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d)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3 双方约定采用可调合同价款的,在双方约定的调整因素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24条 工程预付款

24.1 双方约定工程预付款时间: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及比例:

24.2 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同期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5条 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图纸及作法说明核实计量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26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时间:

按本合同条款第24.1款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进行.

26.2 本合同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合同价款,第33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同期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第27条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经双方商定,由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应规定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内(附件二)作为本合同附件.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提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泥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承担责任: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8条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双方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

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验收.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29条 材料的样品及样本

29.1 双方约定,双方任何一方采购或提供的下列材料均需提供样品或样本:

29.2 由发包人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需提供指定的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29.3 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认定验收后共同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不符合样品或样本标准的,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第30条 材料试验

30.1 双方约定对下列材料必须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及其他试验(包括防水,冻溶,强度测试等):

(1)属应作防火阻燃试验的材科:

(2)属应作毒性反应试验的材料:

(3)其他应作试验的材料及试验内容:

30.2 由承包人负责组织进行上述各类材料试验,但不具备专业测试条件的可委托

进行试验,试验费用由发包方负担.

30.3 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并运至施工场地的,应立即退货或由采购方运出施工场地,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支出,由采购方负责.由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经测试不合格,由发包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工程变更

第31条 工程设计变更

31.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修缮,装修标准或范围时,发包人应报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及作法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1.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0 31.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及作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致使发包人因此而直接或间接获得收益,所发生的费用分担和利益的分享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约定.

31.4 工程设计变更,双方均应主动办理变更洽商手续.承包人应按变更洽商的要求实际履行.

第32条 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33条 确定变更价款

33.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3.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3.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3.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33.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

33.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工程验收与结算

第34条 竣工验收

34.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的详细内容,时间和份数:

34.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4.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

34.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4.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4.6 双方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其验收程序按本合同条款34.1款至34.4款办理.

34.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34.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也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35条 竣工结算

35.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价款及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5.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5.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科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5.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5.5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6条 质量保修

36.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及本市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6.2 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的具体时间及要求:

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应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37条 违约责任

37.1 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条款第24条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条款第26.4条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条款第35.3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责任:

(4)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赔偿承包人损失金额或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

37.2 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条款第14.2款约定的因承包人不按协议书约定的时间竣工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条款第15.1款约定的因承包人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发包人损失金额成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

37.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38条 索赔

38.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8.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条款(3),(4)规定相同.

38.3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本合同条款38.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第39条 争议解决方式

39.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9.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第40条 工程分包

40.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部分工程内容:

分包施工单位为: 承包人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40.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0.3 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0 40.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第41条 不可抗力

41.1 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04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0 41.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因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1.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42条 保险

42.1 被修缮或装修的建筑物,构筑物已办理过人员或财产保险的仍然有效,未办理保险的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被修增或装修建筑物,构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科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2.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2.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2.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及费用:

(2)承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

第43条 担保

43.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相互提供下列担保,被担保方与担保方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3.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44条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4.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

发包人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

44.2 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

经工程师认可,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3 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45条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5.1 文物古建筑施工,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提出保护方案,并征得文物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实施,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5.2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45.3 在施工中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某部位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并要求仔细挖掘时,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因挖掘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在48小时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的书面报告,但实际确实挖掘出相应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仍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45.4 施工中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但施工中未能采取挖掘和相应保护措施,致使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受损,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5.5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46条 合同解除

46.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6.2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3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40.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双方约定的其他原因:

46.5 一方依据46.2,46.3,46.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46.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6.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

第48条 合同终止

48.1 除本合同条款第36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8.2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49条 合同份数

49.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49.2 本合同副本共 份,发包人保存副本 份,承包人保存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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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筑钢管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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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施工现场:

合同签订地点: 资交货地点: 号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根据乙方需要甲方将租赁物资、钢管、扣件平面钢模、阳角模板、联接角模、模板附件 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设备料的品名、规格、数量以出、入库单为准。

算作报废;模板的报废标准见本合同第五条;钢架管长截短的按以下约定赔偿价赔偿,对所租赁的钢管烧洞、砸扁,出现死弯、断裂、焊接物、粘结物、无法清除者属于报废,按80%赔偿;对所租赁的钢管以长切短者,视切断的具体情况赔偿其原值的10%~80%,其它物资按市场价或以上约定赔偿标准的100% 进行赔偿,物资(包括丢失、报废)作价赔偿的,赔偿款支付之前,租金继续计算。

第四条:定金:经双方协商,甲方收乙方定金人民币(或支票) 元〈以收款收据为准,不计利息〉,乙方缴纳定金后方可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满甲方验收入库后,扣除乙方应付租赁物资缺损、丢失、维修后定金余款退还乙方。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租赁期间,乙方对租用物资应妥善保管,以退单加注说明为依据,承担维修保养费用。 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管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价格,由乙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注:模板以边筋或主筋破损、底板造成孔洞,不能改型视为报废,按价赔偿)。

第六条:跨年度工程租赁需冬季报停,乙方必须做到:

1、当年结算当年当月的租赁费用;

2、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停 申请并经甲方认可。

3、乙方负责租赁物的保管。如果乙方有其中任一项未按要求做到的,报停无效,乙方仍应支付此期间的租赁费用。

第七条:结算时间及价格变更

租赁期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租赁费,超过一个月的,以实际发生的天数计算,租赁费用自提货之日起(以库单为准),每月为一个结算支付单位。乙方必须于当月的25日到甲方对帐签收结算清单并支付租赁费用。逾期未来对帐签收结算清单的,视为乙方同意以甲方的结算清单为准支付租赁费用;每个结算单位期满后45天内未支付租赁费用的,该月租赁费用上浮30%;每个结算单位期满后60天内未支付租赁费用的,该月租赁费用上浮60%。三个结算单位未来支付租赁费的甲方有权收回物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逾期每天按所欠租金的日万分之六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拉回租赁设备,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支付租赁费用的;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变更租赁设备使用地或转租的;(3)倒卖、顶帐、抵押租赁物等与合同不符的行为。

3、双方对未归还的物资视为丢赔物资已做结算的,乙方必须即时付清视为丢失物资的赔偿款,如违约,该批物资不做丢赔处理,仍然计算租赁费,直至归还为止。

4、如本合同发生纠纷,在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况下,由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并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的律师费。

第九条、其它

1、在租赁期间,设备从甲方场地的进出均由甲方负责装卸、分类、码垛,由乙方支付装卸费用,上、下车各13元/吨。

2、租赁设备由乙方当面验收合格后方能装车进场,乙方必须按设备的性能、用途安全使用。提货后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事故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委托为现场经手、结算对账人,第一次来库房装货,必须要有乙方的委托书和现场经手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张,身份证原件核对后归还。

4、担保人或担保单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乙方还清所有租赁设备,并将租赁费本息还清时为止。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租赁租单,退单、结算清单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合同法》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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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通用建筑工地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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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公平合理、友好合作的原则,甲方将本公司东XX区绿化工程承包给乙方。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范围:甲方东XX区绿地、横纹花坛、水泥六角亭、花架、路沿石、办公楼前补绿化。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价。

三、工程说明:工程所含植物、景观的名称、单位、数量和规格详见《生物制药公司景观设计预算表》(以下简称《预算表》)。

四、补充说明:

1、《预算表》第18项“凉亭”为水泥六角亭。地面理石碎拼(水泥地基水泥铺装);座面为8厘米花岗岩,花岗岩石柱;水泥柱光面刷漆。

2、《预算表》第16项“花架”为水泥花架。砖混基础,理石碎拼;两侧栽紫藤;双面花岗岩座位,石面8厘米厚,花岗岩坐墩。 3.《预算表》第20项“路牙”用5厘米厚、25厘米高花岗岩,地基夯实水泥座底。

4、园路用水泥彩砖三七灰土基础打实铺装。

5、水泥用沙栾或油井,钢材为国标。

五、工程价款:合同总额为固定价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

六、施工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七、工程质量标准:执行相关的土建及园林行业技术规范,乔木成活率100%,工程质量合格。

八、工程决算:工程结束后,甲乙双方按效果图及《预算表》项目共同验收。

九、付款办法:付款以银行转账方式解决。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____日内,甲方预付工程价款30%,即9万元;工程完成50%时再付30%,即9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后,再付30%,即9万元;其余10%(3万元)作为质保金,第________年补植结束并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付清。

十、双方责任:甲方负责指定工程范围,确保水电路三通,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清理好现场,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确保按期付款;乙方负责工程设计、施工,负责下年补植结束前一个养护周期内的养护管理。 十

一、违约责任:甲方如果不按期付款,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未付部分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工期顺延。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除甲方暂停给付乙方所余工程款项外,并由乙方在限定的期限内整修到位,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战争、洪水等),造成本合同不能按时履行的,不受上述条款的约束。 十

二、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市人民法院裁决。 十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月年月____日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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