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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媒咨询公司经营范围【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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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咨询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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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______________事务。

第二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 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 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

受托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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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工程承包咨询服务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服务,全文共 4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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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公司.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1?1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省市街号;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国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如合营为多方者,可称丙,丁

方).

1?2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外文名称为: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营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有关当局批准后,可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1?3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2?1营业范围:

合营公司将承担下列各类项目的工程承包咨询服务:

2?2服务内容:

合营公司在其营业范围内,将为客户提供下列各类服务:

2?2?1工矿企业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发展规划设计.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研究

2?2?4项目评价

2?2?5选择土建施工部门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督

2?2?7培训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2?8技术转让

2?2?9董事会批准的其它服务项目(注: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第三章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3?1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其中甲方出资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出资元.占注册资本%

3?2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元,专有技术使用费元.共元.

乙方:现金元.机械设备元.专有技术使用费元其他元.共元.

3?3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天内,分期缴足投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按14?3条办理.

3?4?1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需经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完了以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公司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5?1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合营期限为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如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应在合营公司期满前6个月,向有关机构提出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每次延长以年为限.

5?3合营公司期限届满或提前解散时.董事会应指定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可包括或由全体董事组成.并按照中国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订立公司清算计划.妥善进行清算.合营公司的全部财产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履行赔偿义务支付清算费用后.所余全部财产均应依双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义务

6?1甲方责任:

6?1?1按照3?3条的规定,按时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1?2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6?1?3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为合营公司提供国内外工程项目.

6?1?4协助合营公司在当地招收有经验的和合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

6?1?5协助合营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6.1.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2乙方责任

6?2?1按照3?3条的规定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2?2按照11?1条及附件的规定.提供适用及先进的技术.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许可证.(详见附件).

6?2?3按照合同规定.向合营公司提供有经验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协助合营公司聘请国外有关高级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

6?2?4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2?5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寻找国外有关工程项目.

6?2?6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3免责范围:

合营各方除按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外,对于因合营公司的行为引起或与合营公司行为有关的任何间接或直接发生的损失或损害,双方均不向对方负责.

第七章董事会

7?1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_____为四年._____期满后,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可以随时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董事,但必须书面通知合营的另一方.

7?3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8?1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方推荐.副总经理名.由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正副总经理_____为年.

8?2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8?3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9?1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一种外国文字书写).

9?3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劳动管理

10?1合营公司职工的雇佣,辞退,工资,福利,_____,劳动_____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董事会与合营公司工会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技术和服务的提供

11?1合营双方长期合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由双方向合营公司提供先进和适用的技术和优质服务,推动合营公司业务,使其在国内获得卓越显着的经济效益.在国际市场上获得较强的竞争能力.技术和服务的提供将与公司从事的项目相结合,并支持项目的实施.公司还将根据具

体情况制订培训计划.使其公司有关职员能成功地运用这些先进技术.技术和服务的提供方式.具体内容,费用标准等详见附件.

11?2合营公司与合营双方签订的有关技术或服务协议.其期限为年.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仍有权使用这些技术.

第十二章纳税

12?1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规定交纳各种税金.

12?2合营公司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交纳各种税金.

第十三章_____

13?1合营公司的各项_____均向中国人民_____公司投保.由公司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_____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14?1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而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4?3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起;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营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响的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_____违约处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已经采取了所有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和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合法公证机关出具证明.

15?2一旦事件影响已克服或处理结束.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他方.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16?1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或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的,可以提交中国_____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_____机构_____.在中国_____应遵守中国_____机构的_____程序.在其它机构_____应遵守该机构的_____程序.

16?2_____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_____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_____裁定.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17?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同,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前两款所述变更情况,按中国法律或行政规定,应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营合同,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迟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出现.

18?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_____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合同;

18?3?2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在合营合同解除时.双方有义务完成合营公司正在进行的项目.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批准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一九八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地签字.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国

公司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甲方见证人(签字)乙方见证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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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合伙企业协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3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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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工程建设市场需求,为社会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商定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企业名称:_________工程造价咨询联合事务所(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第三条 经营范围

(一)提供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和造价咨询服务;

(二)编制和审核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工程预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决算;

(三)依法接受委托办理工程工程造价鉴证业务;

(四)其他法定业务。

第四条 本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合伙协议,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行业组织的指导。

第五条 企业遵循_____、客观、公正和诚信为本、质量至上的宗旨,遵守行业准则,依法执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委托人、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 合伙人与合伙人出资

第六条 本企业由以下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本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姓名

性别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

第七条 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元以上),由合伙人共同投入(出资比例应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其中: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

第八条 出资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全部出资额应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缴足,并委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合伙人在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九条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增加对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企业亏损。

第十条 本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本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企业财产。本企业的财产由企业合伙人依照法律和本协议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企业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受让人条件必须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并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受让人即成为本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二条 合伙人不得馈赠、抵押其在企业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第十三条 本企业的利润和亏损按全体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企业年度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三章 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委托合伙人______________为本事务所所长,对外代表本企业执行企业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本企业事务(经合伙人一致决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企业事务。共同执行企业事务参照《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订立协议)。

第十五条 执行企业事务的所长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六条 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所长,检查其执行企业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企业帐簿。

第十七条 合伙人对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商定解决。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十八条 被委托执行企业事务的所长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九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同性质的业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条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修改合伙协议;

(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以本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七)聘任、解聘合伙人以外的员工和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八)企业员工的分配、奖罚、福利方案;

(九)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一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企业经营期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二)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在不给本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四)个人的执业资格被注册管理机构注销;

(五)个人职业年龄超过六十五周岁;

(六)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前款规定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本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本企业向合法财产继承人退还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合法财产继承人不得继承合伙人身份。

第二十七条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二十八条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二十九条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三十一条 企业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或发生变更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向工商登记机关和资质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或变更手续。

第五章 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二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企业被资质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资质证书无法继续经营的;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五)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三条 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担任清算人。

第三十四条 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企业所欠招用的员工工资和劳动_____费用;

(二)企业所欠税款;

(三)企业的债务;

(四)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第三十六条 在法定追诉期内,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企业经营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十八条 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字):_______ 合伙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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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企业管理咨询战略合作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服务,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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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____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代表签字: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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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咨询工作计划公司范本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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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工作计划公司范本

咨询(consultation)意思是通过某些人头脑中所储备的知识经验和通过对各种信息资料的综合加工而进行的综合性研究开发。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咨询工作计划公司范本。

咨询工作计划公司范本1

一、目标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直接目标是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最终目标是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结合学生实际,确立我校的具体工作目标如下:了解自我。培养良好的学习适应能力、养成理想的人际交往习惯、养成理想的人际交往习惯、促进人格的健全发展。努力使小学生成为一个自信,自立,自强的合格的小学生。并对孩子的学习有个好的支持作用。

二、实施方案

1、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学生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2、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

3、关注个别差异,尊重学生的尊严和价值,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4、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相结合;

5、面对全体学生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

6、预防和矫治相结合;

7、教师的科学辅导和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

8、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9、心理教育宣传和心理辅导相结合

三、具体工作内容安排

四、具体时间安排

周一至周五:中午12:50——13:50

下午16:10——17:10

咨询工作计划公司范本2

目前普遍存在仅以学业成绩作为评价学生优劣标准的情况,导致不少学生自我形象偏低,自信心不足,严重阻碍着学生的素质成长。为了提高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保证学生能够及时解决面临的问题,我校特开展心理咨询以帮助大家走出困境。以下是具体的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及《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方法,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身 第一范文网心全面和谐发展。

二、目标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直接目标是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最终目标是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结合学生实际,确立我校的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1、了解自我

目前普遍存在仅以学业成绩作为评价学生优劣标准的情况,导致不少学生自我形象偏低,自信心不足,严重阻碍着学生的素质成长。针对 第一范文网这一现象,心育工作应注重帮助学生了解自我,接纳自我,对自我的形象进行整体认识,让学生从学业自我形象、社会自我形象、情绪自我形象、体能自我形象等方面进行整体认识,找出自己的优势与劣态;帮助学生自尊、自爱、自强、自立,树立自信心。发挥出自己的潜能,实现人生价值。

2、培养良好的学习适应能力

当前由于学习适应性不强,而沦为学业不良的学生日渐增多,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适应能力就显得日趋重要。心育工作应致力于开展协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寻求适合的学习方法,养成独立思考,刻苦钻研,集中精力,心无旁骛的学习品质以及保持浓厚的学习兴趣等方面的工作,以达到促进其有效学习的目的。

3、养成理想的人际交往习惯

理想的人际交往习惯是个体适应社会环境不可或缺的条件,人际交往的适应与否,直接影响着学生人格的发展,也影响着其在社会中的生存和发展,当前学生由于缺乏良好的人际交往习惯,可导致亲子、师生和同伴间的冲突不断增加。所以协助学生掌握人际交往的艺术是重要的。在当今这个多元化、多样化的社会,做到这一点,是尤为重要的事情。

4、促进人格的健全发展

目前的教育比较强调学生智力因素的培养,往往忽视非智力因素的养成;忽视对学生心理素质的全面培养,会严重影响着学生素质的提高。心育工作应注重对学生心理素质的全面培养,促进学生心理素质各方面的谐调发展,使个体在认识、情意和行为三方面达到一个有机的整体。使每个学生的各种潜能得以发挥,日后成为:具备一定的知识技能;具有很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对社会能作出积极贡献的人。

咨询工作计划公司范本3

一、 做好心理咨询室的常规工作

1、认真上好每一堂心理课,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充分挖掘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由不情不愿到发自内心的需要。

2、每天定时、定人坚持做好“心理咨询室”的开放工作;

3、对于年级中反映的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给予重点关注

4、特别关注生活在特殊家庭中的学生;

5、及时为“尖子生”提供有效支持;

6、与班主任老师共同学习有关班级心理辅导的内容;

7、主动作好与家长的沟通互动;

8、搞好心理辅导的科研工作,开设讲座。

9、根据心理咨询情况,及时与老师、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引导学生。

二、 心理辅导工作在学校领导的关心指导下,除了做好常规工作外,在思想、组织、宣传、硬件等方面进一步做到规范。

1、作为心理辅导老师首先在思想上要以学生发展为本,要充分认识到学生不规范的行为或多或少都与心理问题有关,都是自己份内的事,要主动出击而不仅仅是“守株待兔”。

2、要大力宣传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建立宣传工作的四个体系:

面向全体教师、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家长、面向心理偏差学生

设立一个心理健康宣传周,利用广播、黑板报、知识竞赛等,推动全校师生共同关心心理健康问题。

3、在组织上要给予落实,拟建立学校心理宣传、保健两条三级网络。

建立学校心理宣传三级网络:

班主任——全校教职工(一言一行都跟学生的心理活动有关)

学生社团——学生自主活动(心理辅导的目的就是助人自助)

心理咨询室——“悄悄话”信箱

建立学校心理保健三级网络:心理信息员——班主任——心理辅导室

(1)每班设有心理信息员,在班级中关心同学、团结同学,在各方面

起表率作用;但要注意保密性,有情况及时反映。

(2)班主任充当学生的心理健康保健医生,及时反映情况。

(3)面向全校学生,每天中午、放学后向学生提供心理辅导的时间。

4、在硬件上要进一步落实:信箱、电话、网络、心理咨询室等

5、尝试社会化。学校、家庭、社会、社区都是环境,对学生心理健康很重要,让学生了解社会,才会确定自己的人格。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组织学生开展走进社区等活动。

咨询工作计划公司范本4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教育思想的指导下,以“尊重学生,服务学生,发展学生”为指导,以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完美人格为目标,做好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尊重“一个教师能有多健康,就能把他(她)的学生带得多健康。”的理念,对不断提高教师自身心理健康给予支持与保障,从而更好服务学生,促进全体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二、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继续做好学生日常的心理咨询服务。

继续做好学生日常的心理咨询服务工作,每天开放心理咨询室,做好学生的来访接待和咨询工作。对于问题较明显的学生,坚持个案的跟踪,及时与家庭联系。

(二)、开设心理辅导讲座。

本学年,邀请心理教育专家、行家到学校作专题讲座;准备开六年级学生心理教育会议,结合青春健康教育、人际交往、学习压力等内容,积极为学生提供知识指导和帮助。

(三)、认真做好心理咨询室来访者的记录工作。但对咨询案例的情况要进行保密,不得任意传播,以免给学生带来更多的心理压力。

(四)心理辅导员要认真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知识,在缺少专业书籍的情况下,主要通过网络等媒体来充实相关知识,为做好心理咨询工作打下坚实的知识基础。同时,争取本年度利用假期安排一部分心理咨询员去深造相关专业知识,争取让每一位咨询员都具备心理辅导的一般常识。

(五)加强同兄弟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者的联系。

准备在第一学期,组织全体咨询员到兄弟学校参观学习,从他们那里获取一些资料和经验,为搞好心理健康教育服务。

三、值班要求:

1、心理咨询员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按照下面时间值班。

(中午时间:12:30—14:00;下午时间:16:50—17:30)

2、心理咨询员轮流交替值班。

3、当次值班的教师要通知下一次值班的教师下周值班。

开放时间 :中午---- 12:30-14:00 ; 下午------16:50-17:30

咨询工作计划公司范本5

一、 夯实组织机构,完善组织网络,明确职责任务

调整和完善街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由政法委员顾建明同志任组长,综治办主任杨生根、派出所所长周其海、派出所副所长徐小夯、司法所所长朱菊根任副组长,并担任法制副校长。成员包括街道综治办、宣传办、民政、社保、妇联、团委、派出所、各村党支部、居委会、中小学、幼儿园等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治办杨生根同志任主任。各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明确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密切协作配合,切实为青少年远离犯罪、遵守法纪创造出良好的环境。

二、以学校为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主要阵地,开展各种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1、发挥法制校长作用,以各种形式警示学生,提高法律意识,以“远离危险、远离犯罪”为主要内容,深入各中小学定期举行法制专题讲座。法制副校长结合学生、学校、家庭、社会的现状,对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件进行剖析,重点讲解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犯罪,增加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同时,由街道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同志不定期向师生汇报近期街道区域内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并邀请校外法制辅导员举办法制报告会。向师生们介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维权法》等相关的法制法规,增强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的意识及对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2、充分发挥教师、学校、家长联合作用,构建预防网络。加强教师的法制观念,通过加强师德,增强广大教师监督、保护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宣礼讲法,及时帮助、引导学生远离犯罪,特别是关注问题学生的学习、生活问题;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大纲,切实将法制教育落到实处;提高家长的法制意识和教育方法,利用家庭这个青少年成长教育的重要课堂,耳濡目染宣传守法意识,营造出家庭和睦、遵纪守法的环境。教师、学校、家长加强联系,努力合作,为青少年创造出遵纪守法的典范和环境。

3、提高自我保护、安全自救的意识及抵御侵害的能力。通过青春教育、心理生理辅导、避险救护演习,引导他们克服成长期综合症状,抵御不良思想侵蚀,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邀请消防中队在中学举行实地灭火演练,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邀请交通民警为师生上交通安全课,培养学生遵守交通法的良好习惯。通过种种措施让学生掌握必要必备的自我自救方法,提高自我预防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在社区开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项重要举措。

1、开展社区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以社区青少年法制学校为依托,建立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对是非的辨别能力,增强依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意识和技能。提高家长素质,改进家庭教育。

2、以“家长学校”为依托,开展各种家庭教育培训班、讲座、咨询等活动,帮助家长特种是年轻家长提高自身素质和家教水平,提高家庭文明程度,杜绝家庭暴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强化社区青少年管理、服务,帮助、教育社会闲散青少年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创建活动,加强社区文化建设,进一步发挥社区管理,教育和服务功能。社区居委会要因地制宜,建立青少年活动场所,争取设立法制教育阅报栏、宣传栏、图书室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继续对残疾、下岗以及因父母服刑、吸毒而无法获得正常家庭监护的困难青少年开展“一助一”、“多助一”结对帮困服务,解决他们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对有不良好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要制定社区结合帮教措施,安排专人开展结对帮教措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重新违法犯罪。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为”联合公安部门利用社区各种活动阵地和宣传阵地,开展多种生动活泼的活动,向青少年介绍有关毒品的知识,使广大青少年了解毒品给社会、家庭、个人带来的危害,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的意识。

4、净化社区环境,消除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加大社区环境整治力度。街道、社区要联合公安、文化、工商等相关部门,根据社区中青少年成长环境的突出问题,密切合作,各抓共管,特别是对毒品、不健康音像制品、违规经营网吧、违规经营歌舞厅等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清理整顿力度。重点做好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治工作。组织青少少年开展“告别网吧”、“拒绝毒品”、“远离赌博”活动,增强青少年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

四、争对日益增多的外来人口中的青少年,通过多种方式建立信息渠道,掌握情况,重视并切实抓好管理工作。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外来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思想道德文化素质,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教育有不良行为的外来青少年,做到企业内、各村及街道社区中外来青少年群体的生活有人问,思想工作有人做,发生问题有人管,遇到困难有人帮。

五、建立预防长效机制,建立了由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文化教育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坚持定期召开联系会议,沟通信息,协调、督促、落实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教育、管理、服务等相关事宜。及时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在保护青少年权益的基础上,通过预防、挽救、教育感化等方式妥善解决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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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企业管理咨询战略合作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服务,全文共 4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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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本着诚信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

一、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的 有限公司设计和指导实施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具体包括以下内容:____________

1.1人力资源管理现状的调研分析

1.1.1通过标准问卷、现场访谈、资料查阅等方式对甲方进行全方位人力资源管理现状的调研诊断。

1.1.2通过系统分析,形成详细的人力资源管理现状调研分析报告。

1.2组织职位体系

1.2.1梳理并编制的组织结构。

1.2.2设计符合甲方发展战略要求的组织结构。

1.2.3编制新组织结构的部门职能、关键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关键岗位的职位发展矩阵。

1.2.4对新组织结构的各岗位进行人员定编。

1.3绩效管理体系

1.3.1编制绩效管理手册。

1.3.2编制各部门及关键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形成《绩效指标辞典》。

1.4薪酬福利体系

1.4.1编制薪酬福利管理手册。

1.4.2选择岗位价值评估模型,完成核心岗位的价值评估。

1.4.3设计各职族职等的宽带薪酬体系。

1.4.4对各岗位人员的薪酬数据进行重新定位。

1.5建立员工培养和发展体系

1.5.1设计满足甲方发展战略的员工素质模型。

1.5.2设计持续不断满足员工能力素质提升的培训体系。

1.6建立人力资源流程和制度

1.6.1建立人力资源系统的主要管理流程。

1.6.2建立人力资源系统的主要管理制度。

1.7咨询方案的指导实施

1.7.1对项目设计的各种方案进行广泛的培训和宣导。

1.7.2指导甲方对项目设计的各种方案进行实施。

二、项目预期目标

通过有效的组织职位体系、绩效体系、薪酬体系、人才培训体系、人力资源流程制度的健全与实施,满足甲方当前和中长期人力资源有效的开发和管理,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激发员工潜能和工作积极性、建立人才培养及输出的需求,最终实现提高甲方人力资源竞争力和长期稳定发展的目标。

三、项目时间计划

3.1本项目方案设计阶段的时间为三个月,内容分为五大部分:____________

3.1.1第一部分:____________完成项目启动和现场诊断调研工作。

3.1.2第二部分:____________完成调研分析报告的发布,组织结构、职位描述和人员定编的设计工作,乙方顾问人员在甲方现场的工作时间预计为15个工作人日。

3.1.3第三部分:____________完成绩效管理的设计工作,乙方顾问人员在甲方现场的工作时间预计为20个工作人日。

3.1.4第四部分:____________完成薪酬福利体系、员工培训体系的设计工作,乙方顾问人员在甲方现场的工作时间预计为10个工作人日。

3.1.5第五部分:____________完成核心流程和制度的设计工作,乙方顾问人员在甲方现场的工作时间预计为10个工作人日。

3.2本项目实施阶段的时间为六个月,乙方派驻一名顾问常驻甲方5个月,对项目设计的各种方案进行广泛的培训和宣导,协助甲方推动咨询方案的深入实施和有效执行。

四、项目培训计划

4.1第一部分咨询工作的培训分两次实施,每次半天,培训主题为《现代组织设计与管理》和《工作分析与职位描述》。

4.2第二部分咨询工作的培训分两次实施,每次半天,绩效管理体系的培训主题为《如何提取KPI》和《目标绩效管理》。

4.3第三部分咨询工作的培训分二次实施,每次半天,薪酬福利体系的培训主题《薪酬设计与管理》和《如何进行岗位价值评估》。

4.4第四部分咨询工作的培训主题为《如何编制人力资源流程和制度》,时间为半天,通过培训使学员了解并掌握人力资源流程和制度的规划识别方法、编写方法等。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双方共同的义务

严格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规定的内容,并协商解决合作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

5.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为保证咨询项目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甲方应就本项目成立独立的项目组,同时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乙方和甲方项目组及各部门人员的沟通,并代表甲方组织进行内部研讨、审批确定咨询工作计划和工作过程中所交付的各种咨询成果。

5.2.2为保证项目按期完成,甲方应对项目进行过程中有关问题及时做出决定,对乙方交付的各种咨询方案和文本及时反馈意见。在乙方交付各种阶段性咨询方案和文本后的二周时间内,甲方应向乙方发出书面的修改意见,否则视为甲方已接受该阶段的咨询成果。

5.2.3甲方应提供乙方因咨询工作需要的相关信息资料,并积极配合乙方项目顾问按计划进行培训、讨论等工作。

5.2.4甲方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履行服务时必须的独立办公室、网络、桌子、椅子、长途电话及交通便捷等。

5.3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3.1为保证咨询项目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乙方应就本项目成立项目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应经过甲方项目组的认可。

5.3.2乙方应按照协议的要求,根据项目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服务范围所规定的工作,按时向甲方提交合同要求的各种咨询成果及培训资料。

5.3.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项目的进展情况,根据甲方对项目执行及提交成果的意见及时进行修正。

六、项目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项目的费用包括两项,分别是咨询服务费和差旅费,其中:____________

6.1项目费用的第一项为咨询服务费,咨询费用为人民币 ________元人民币整,按照项目进度,甲方分三次支付给乙方:____________

6.1.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项目费用的40%给乙方,即 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在收到预付款3日内正式进入甲方工作,并于三天内向甲方开具正式营业发票。

6.1.2组织职位体系、绩效管理体系所有的文本方案设计完成后,乙方提交经甲方认可的纸质文本资料,甲方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三天内支付项目费用的30%给乙方,即壹拾万伍仟元人民币。

6.1.3薪酬福利体系、员工发展体系、员工培训体系和流程制度体系完成后,乙方提交经甲方认可的纸质文本资料2个月后,甲方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三天内支付项目费用的30%给乙方,即壹拾万伍仟元人民币。

6.3项目费用的第二项为差旅费和食宿费用,顾问来往甲方的所有差旅费和食宿费用由甲方负责。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河南XX公司

帐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七、保密

7.1本项目中所涉及的双方的内部资料、数据和其他商业信息,未经有关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合同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露。

7.2本项目成果物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除甲方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若乙方违约,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8.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咨询费。

8.2乙方应按项目工作计划提供阶段咨询结果。若乙方提交的咨询成果,经甲方审核后未被认可,且经三次修改后仍未被认可,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九、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不放弃条款

任何一方因疏忽而未追究另一方的任何违约责任,并不意味着该方放弃了任何应有的权利。

十一、协议的完整及其他

11.1本协议及附件已构成双方当事人的全部合同意图,并取代之前就本项目所做出的一切口头或其他书面协议。

11.2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11.3本协议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此作任何修改。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签定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河南XX公司

(盖章) (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河南XX公司

本着诚信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外派顾问服务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

一、外派目的

为确保甲方人力资源体系咨询成果的有效性,乙方外派一名顾问常驻甲方,挂职总裁助理职位,对项目设计的各种方案进行广泛的培训和宣导,指导甲方对项目设计的各种方案进行全面实施。

二、外派期限

顾问外派期限为五个月,时间为20__年九月至20__年的一月。

三、外派费用及付款方式

3.1双方商定顾问外派期间的外派服务费用为人民币五万元整,甲方按月薪壹万每月支付给乙方:____________

3.2乙方外派顾问在甲方工作期间,由甲方负责提供食宿和交通便捷,乙方顾问享有每月回深圳探亲和工作述职的3天有薪假期,乙方顾问往返深圳所发生的机票或火车票及深圳、福州的市内巴士交通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河南XX公司

帐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四、甲方责任

4.1应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规定,在保证完成乙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4.2乙方外派顾问的工伤待遇

4.2.1乙方外派顾问在甲方工作期间有如下情况发生:____________因公受伤;因工伤死亡;意外死亡;在上下班途中、往返深圳途中因意外导致受伤或者死亡,甲方需根据国家相关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将医疗费及相关工伤补助金拨给乙方,乙方收到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被外派顾问。后有两点删了

五、乙方责任

5.1乙方外派甲方咨询顾问必须根据双方制订的工作计划,忠实履行工作职责,完成甲方要求完成的工作任务。

5.2乙方外派顾问应遵纪守法,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如因乙方外派顾问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外派顾问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3乙方外派顾问进驻甲方期间,如甲方认为乙方外派顾问不能适应甲方的要求时,乙方需调换外派顾问。

5.4乙方外派顾问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合同之外的其它目的,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它方泄露,否则,乙方外派顾问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5如乙方外派顾问因为个人原因辞职,乙方需另外安排顾问前往甲方工作。

六、其他约定

本协议有效期间及协议结束后一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聘请乙方外派顾问进入甲方工作,如有违反,甲方必须对乙方做出经济赔偿,赔偿金额为人民币贰十万元整。乙方顾问在甲方挂职期间未经甲方许可擅自离职,乙方需赔偿甲方人民币贰十万元整。

七、保密

本项目中所涉及的双方的内部资料、数据和其他商业信息,未经有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合同之外的其它目的,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它方泄露,否则一方有权力追究另一方的法律责任。

八、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甲乙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此合同任何一项条款,否则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十、协议的完整及其他

10.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0.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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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合伙企业协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2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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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小明(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小波(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小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小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协议总则:

四方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甲乙丙丁四方(其后简称“四方”)就合作创立并运营项目(其后简称该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其后简称本协议),四方皆需遵照执行:

一、合伙项目简介:_________________

1、该项目属于移动互联网行业,目标客户是创业者及泛创业者,主要是通过产品满足用户寻找创业伙伴、学习创业经验,寻求创业融资需求;

2、该项目创立宗旨是帮助更多创业者更快地实现梦想!

3、发展战略:_________________创梦客立志成为互联网领域成就用户梦想的平台;

二、合伙职责分工:_________________

四方作为该项目前期核心合伙人,为了共同的目标和愿望走到一起,即通过自身才能自利利他,帮助更多有梦想的人通过网络、移动端及线下成就梦想;现将分工明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三、股权利益分配:_________________

1、股权转让:_________________

原则上每个合伙人的股权不得随意转让第四方;确实需转让者,必须书面提交股东会全体股东表决通过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2、股权套现:_________________

四方同意股份套现条件:_________________

a、在公司ipo上市前,股权套现仅限于第四方投资人之到帐现金;

b、本项目获得投资后,在不影响项目发展及征得投资人(股东)同意的前提下,需要套现的一方(其后简称“套现方”)可书面提交股东会多数表决通过后套现,被出让的股权仅限于公司股东受让;

c、套现额=自己所持股份比例_____第四方投资到帐金额_____(不高于20%);

d、下次套现时间为新投资者跟投之后,计算方式同b点;以保证投资人信心团队稳定及项目平稳发展;

四、薪资财务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在获得投资前或项目盈利前,四方合作关系属于持股免薪联合创业;

2、该项目从创立之初即按照公司模式管理运作,由甲方暂时负责财务管理分类记账,定期向团队汇报后四方签字,以便作为融资的账目凭证;

3、项目获得首轮投资后开始扩建团队,引进财务主管及市场拓展主管等人才,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四方皆遵守公司管理制度;

五、分歧表决原则:_________________

1、岗位工作分歧:_________________

遇到某合伙人岗位工作的分歧,应该采取“专业负责制”原则:_________________即首先应倾听专业负责合伙人(坚持a)的观点及解释,然后全体股东表决,如果全体股东皆不同意a

的解释;而a坚持按他的方案展开工作,此时如果ceo不投反对票,可让a的方案执行,但a须对执行后果负责,同时ceo负有连带责任;

2、实施策略分歧:_________________

针对发展策略的分歧,原则上应先展开用户调研,听取用户建议;之后由全体股东表态决定,如果全体股东仍无法解决分歧,则有ceo最终拍板定夺;ceo承担决定后果的主要责任;

六、入伙退伙机制:_________________

1、新股东进入原则:_________________

如项目发展需引入新股东,必须满足以下条件:_________________

a、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b、需经过多数(或全体)股东面试认同;

c、股权比例需经过全员股东商业决定;

d、从全体股东按原股权比例稀释;

2、合伙人退出原则:_________________

a、某合伙人因能力精力或时间不能胜任项目发展需要,已经严重阻碍项目发展,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与该合伙人解除合伙关系;该合伙人之前的投资额按半年期分2

次无息返还;该合伙人的技能及精力投入根据股东会按行规表决折算为相应费用补偿;

b、某合伙人因主观因素主动退出该项目,通过向股东会提交申请,经过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与该合伙人解除合伙关系;该合伙人之前的投资额按1年期分4

次无息返还;该合伙人的技能及精力投入不做任何补偿;该合伙人不再享有项目的任何权益;

七、项目推进计划:_________________

八、项目保护原则:_________________

1、四方都须对该项目的商业模式、软件代码和设计保密并承诺不对第四方公布;

2、四方都不能与任何公司外同行展开类似业务的合伙或合作,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并自动退出项目,不再享有项目任何股权及权益;

九、项目终止原则:_________________

1、如遇天灾、政策、法律,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四方皆不承担法律责任;

2、该项目如在年月前仍未达到目标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四方皆不承担法律责任;

3、如有违反本协议以上任何一条条款者,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所持股权及权益;

十、其他补充说明:_________________

1、未尽事宜四方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如的确遇到不能协商一致之事宜,四方同意在广州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三份,四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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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合伙企业协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4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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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编码: 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

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

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

第十三条、

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

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

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

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

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

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

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____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

最后____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九条 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 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二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二十四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汇率计付。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使用说明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和《建设工种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专用条件》)。 《标准条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委托人和咨询人都应当遵守。《专用条款》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 《专用条件》的填写说明: 《专用条件》应当对应《标准条件》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

第二条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工程类别、建设地点等填写所适用的部门或地方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有关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在协商和写明“建设工种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时

首先应明确项目范围如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以及所承担咨询业务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

其次应明确项目建设不同阶段如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阶段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中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的内容等。 在填写建设工种造价咨询酬金标准时应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在签订合同时预付30%预付款 元,当工作量完成70%时,预付70%的工程款 元,剩余部分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

第三人的阻碍或延误而使咨询人发生额外服务也应当支付酬金,并应约定好酬金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在写明其支付时间时应写明其后的多少天内支付。 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设立奖罚条款,但必须是对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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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宁国市企业管理咨询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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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

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

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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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工程承包咨询服务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服务,全文共 3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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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外 合 资 经 营 企 业 合 同(上)

合同编号:

第一章总则

中国               公司和         国(或地区)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      省     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          国籍           。

国(或地区)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在           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国籍           。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在        省         市建立合资经营的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                     有限责任公司

外交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宗旨为:                          。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

第六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规模:年营业额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 合营各方的出资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以此作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甲方现金和土地使用权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现金出资       万元人民币

(系以美元出资后折算),占注册资本的    %。双方应在合营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缴清出资额。

第十条 合营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合营公司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机构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第十一条 合营公司在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经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减少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 合营各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他方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

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章合营各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

第十三条 合营公司的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并分担风险和亏损。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四条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合营公司的批准证书签发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五条 董事会为合营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主要职权如下:

1.制订公司发展计划,审批总经理提出的年度经营计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借款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等会重要报告:

2.决定公司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的提取比列,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更改合营公司章程和通过合营公司重要规章制度;

4.决定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和转让;

5.讨论决定合营公司中止、解散或与另一经济组织合并;

6.决定聘用或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

7.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8.负责合营公司解散时的清算工作;

9.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合营公司董事长由甲方委派,两名副董事长分别由乙和甲方各委派一名。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四年,董事长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董事长、副董事长如不称职或有违法行为应由董事会会议罢免。

董事如有不称职或有违法行为,由委派方撤换。合营各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由委派方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十八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合营公司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就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条董事长应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15天发出召集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写明会议的内容、时间和地点,通知各董事。

第二十一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如届时未出席又未托代理人出席,则视为对待表决事项的弃权。

第二十二条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已录文字使用中文。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四条 以下重大问题,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做出决定: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中止、解散;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4.合营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对其他事宜,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决定。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二人,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四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总经理由甲方委派的人员担任,副总经理由乙方委派的人员担任。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由董事会或总经理授权的副总经理代理行使总经理职责。合营公司根据需要设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各部门的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七条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时,应提前一个月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方可离职。如发现有严重失职行为.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解聘,对合营公司造成损害的,依法予以赔。

第八章税务、外汇、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账簿、报表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同时用英文书写。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记账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1.合营公司所有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2.合营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3.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4.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等。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的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计算。合营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或外汇管理部门同意的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账户。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各方有权查阅合营公司的账目,所需费用由查阅方自行负担,查阅时合营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三十六条每一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财务部门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三十七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照各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十一条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得的利润额。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以前会计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进行利润分配。

注:文本来源于《公司法律顾问实务指引》 乔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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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宁国市企业管理咨询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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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杭州永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两方达成以下合作合同:

一、甲乙两方在符合两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两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两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两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一年,自两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合同支付。

八、本合同到期后,两方均未提出终止合同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合同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两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十、本合同经两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两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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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合伙企业协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4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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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并对《示范文本》贯彻实施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国境内开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时,应参照本《示范文本》订立合同,请各地区、各部门做好推广使用工作。

二、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是法人或自然人,咨询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分“合同标准条件”和“合同专用条件”两部分。

1.“合同标准条件”应全文引用,不得删改。

2.“合同专用条件”则应按其条款编号和内容,根据咨询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但不得违反公正、公平原则。

四、《示范文本》的解释权属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施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五、《示范文本》自二○○二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__-0212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

与__________

(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 托 人:(盖章) 咨 询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九条 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 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二十四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汇率计付。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使用说明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专用条件》)。

《标准条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委托人和咨询人都应当遵守。《专用条件》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

《专用条件》的填写说明:

《专用条件》应当对应《标准条件》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第二条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工程类别、建设地点等填写所适用的部门或地方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有关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在协商和写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时首先应明确项目范围如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以及所承担咨询业务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其次应明确项目建设不同阶段如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阶段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中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的内容等。

在填写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标准时应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在签订合同时预付30%预付款 元,当工作量完成70%时,预付70%的工程款 元,剩余部分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碍或延误而使咨询人发生额外服务也应当支付酬金,并应约定好酬金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在写明其支付时间时应写明其后的多少天内支付。

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设立奖罚条款,但必须是对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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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企业,全文共 2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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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甲方)

审查机构:(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3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1.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

1.5国家及地方其它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法规及规章。 第二条 根据国家及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合同审查收费额总计为人民币 元(见审查收费表)。合同签定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审查收费的50%作为定金,计人民币 元,乙方提交审查结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审查收费余额,计人民币 元。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按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审查职责为甲方提供良好服务,自 年 月 日收到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后,于 年 月 日共 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

3.1如本项目审查合格,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简称合格书),交还经乙方盖章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乙方将审查合格书副本及相关审查资料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2如本项目审查不合格,乙方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退还甲方并书面说明不合格原因。同时,应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如实上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档案。

3.3乙方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退还甲方后,除超资质勘察设计情况外,甲方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乙方进行审查。

3.4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占时间,不计入乙方的审查工作日内。复审时限按工作日作相应顺延。

第四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确需修改的凡涉及建设部第13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内容的,甲方应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乙方审查。

4.1修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乙方审查合格,不得用于施工,擅自用于施工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应对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全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5.1.2甲方不得要求或暗示审查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审查。

5.1.3甲方不能按期返回修改图纸或变更设计,又不说明原因的,则视为甲方终止合同。

5.1.4甲方对乙方的审查成果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允许第三方重复使用。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应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定进行审查,对提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论的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5.2.2乙方不得要求或暗示审查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审查。

5.2.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3.1和3.2款外,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允许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甲方违约责任

6.1.1因甲方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不齐,造成乙方无法进行正常审查的,乙方可按延误时间顺延交付审查成果。

6.1.2因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有错误,造成乙方审查成果的质量缺陷,由甲方负责。

6.1.3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需进行重大修改或重新设计,甲方应按重新审查所需的工作量,支付相应比例的审查费。

6.1.4因甲方原因终止审查的,甲方应按下列约定支付审查费:实际完成审查工作量小于或等于50%时,按审查费的50%支付;大于50%时,按全部审查费支付。

6.2乙方违约责任

6.2.1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 向甲方交付审查成果,每推迟一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审查费 的违约金。

6.2.2合同生效后,因乙方原因未履行合同,可视具体情况和不良影响,处以审查费 违约罚金。

6.2.3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审查失察责任外,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但不代替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勘察设计质量责任。

第七条 其他

7.1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审查意见有重大原则分歧且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组织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决定。

7.2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若论证结果与原审查结果基本一致,专家论证费由甲方支付;论证结果与原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专家论证费用由乙方支付。

7.3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因甲方原因需要整体变更重审的,按新项目报审并收取审查费。

7.4本工程项目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需要赴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的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调研及收集资料时间不计入合同约定审查时间。

7.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咨询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6由于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7.7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或委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8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7.9本合同双方签章齐全后方可生效。

7.10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11双方共同签署的协议及书面通知、会议纪要及补充协议等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12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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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管理企业咨询服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服务,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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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为了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讲求效率、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 项目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咨询项目

1、 (内容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2、 (内容见本合同书附件二)

3、

二、委托项目进度

1、第一阶段:完成《 》,限期为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

2、第二阶段:完成《 》,限期为 个工作日。

3、第三阶段:完成《 》,限期为 个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顺延,但实际执行中有一定的交叉,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 个工作日。

三、报送与确认方式

乙方在各阶段规定期限内完成既定任务,取得阶段成果后报送甲方审定,甲方审定或要求乙方修订的时间不在限定期限内,审定通过后,由联络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确认之日为下一阶段期限起始日。

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

2、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预付金 万元。

(2)第一阶段任务完成并审定通过后 日内,付 万元。

(3)第二阶段任务完成并审定通过后 日内,付 万元。

(4) 。

3、工作费用分担:乙方去甲方处工作往返路费乙方承担,在甲方处工作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责任与权利

1、指派专人(须书面指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材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指导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作出了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六、乙方责任与权利

1、由 担任专家组总负责人,指派 担任专门联络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报审;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成果;

4、自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完成后,提供 年的咨询服务,期间费用按本合同书第四条第3款执行;期间的专题培训、讲课费用另议另计;

5、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七、成果归属与冠名宣传

1、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2、乙方对成果冠名宣传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无权要求返还预付金;

2、由于乙方原因推延进度,每推延一日向甲方支付当期款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中断本协议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当期款项,并返还预付金。

九、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中止。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200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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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合伙企业协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5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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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合伙企业事务。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

1.名称:某有限责任公司

2.经营场所:

3.经营范围:

4.经营方式:

第三条 合伙期限

1.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伙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任何一方想要延长合伙期限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他各方,其他各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合伙期限顺延,各方在顺延的期限内继续按本协议的约定内容履行。

3.合同期限届满,合伙各方均未提出延长合伙期限的,本协议终止,后续事宜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2.乙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未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4.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前缴清。逾期不交或未缴清的,应对未缴金额计付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  日内,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 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八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或亏损)按合伙人出资额比例分配(或分担)。

3.对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另有变动的,其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九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额比例承担债务。

3.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另有变动的,其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条 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方(一名或数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事务委托书。

第十一条 执行人的职责

合伙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以下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活动,订定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

6.提出聘用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财务状况。

9.除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需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参加,表决按投资比例确定。决议出现争议时,由执行事务的合伙人裁决或暂停该事项的执行。

第十二条 其他合伙人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销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四条 禁止行为

1.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2.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收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由其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合伙人会议决定除名。

第十五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的,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 退伙情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七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 出资转让

合伙人转让出资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利;

3.转让给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签订入伙协议书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第十九条 企业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予以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条 清算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青山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清缴所欠税款、员工工资、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如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二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做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三条 保密

合伙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    年。

第二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五条 协议变更

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六条 争议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所在地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未能履行其本协议全部或部分义务的,该义务的履行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八条 协议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作出合理解释。

第二十九条 补充与附件

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各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协议效力

1.本协议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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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合伙企业协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3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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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本协议未规定或与法律法规不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一章 企业名称和经营场所

第一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

第二条 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第三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四条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合伙期限为 年(自由选择是否约定合伙期限)

第三章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五条 普通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为:

姓名或者名称

住 所

第六条 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为:

第四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七条 合伙人共出资 万元,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为:

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价格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评估办法)。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方式出资。

合伙人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以非货币形式出资需办理财产权转移的,办理完财产权转移手续方为缴付完成。

第五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八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该条可根据合伙人之间实际约定,规定相应内容)

第六章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第九条 必须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第十条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 或者按照合伙协议自行约定 ),委

托 个合伙人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第十一条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

伙事务;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二条 执行合伙事务人未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登记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列举事由)

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七章 入伙、退伙

第十四条 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五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普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约定合伙期限的适用)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四)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列举退伙事由)。

(未约定合伙期限的适用)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七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除有限合伙人外,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 合伙人符合本协议第十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十九条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第二十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二十一条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九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八章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转变

第二十二条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二十三条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九章 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七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列举事由)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条 合伙企业解散时,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二十九条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第三十条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三十一条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

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本协议,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依法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合伙企业留存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合伙人签署(自然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单位盖X):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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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电建咨询公司副总经济师述职述廉报告_述廉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副总,经济师,全文共 1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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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电建咨询公司副总经济师述职述廉报告

自担任咨询公司副总经济师以来,本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要求自己,按照主要分管职工教育培训、预算审核编制及业务技能指导等服务工作,加强学习,努力专研,扎实工作。在公司领导刘总和郭书记的教育和指引下、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圆满完成了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及培训计划。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谢!现简要述职如下:

一、 学习情况

坚持学习,积极参加电建公司业余党校XX年第一期党员教育培训班。实践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企活动。重点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内容》和《共产党章程》等必学内容,通读、精读、记笔记、撰写心得体会,要求自己更加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养、锤炼道德操守、提升思想境界。思想方面,能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以一名党员干部要求自己。工作上,本着为业主提供满意的咨询服务,协助领导处理工程项目的相关事宜,力求做到主动沟通、主动服务、加强协调,灵活兼顾,搞好咨询服务、组织培训工作。廉政方面,能加强学习党纪国法以及上级和公司的各项廉政规定,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及时与职工群众多沟通多交流,做到“反腐倡廉长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从思想上高度警惕,行动上严格守纪,既努力干事,又干净做人。

二、工作情况

1、深知企业发展靠员工,关爱员工才能赢得同心,凝聚人心。精心组织员工培训学习,分别在一、三季度,聘请老专家进行了《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及定额套用技巧》、《送变电线路预算相关知识》讲座。授课期间,经理、书记及副经理都亲力亲为,抽出百忙时间一起参与。

2、及时提醒、积极配合员工的职称评定,并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多拿证,今年的取证人员新增2名;初级职称上报2名;

3、负责编制院内36住宅楼民用建筑的施工图预算,深入细致地掌握了广联达预算软件的应用并积累了相关经验;

4、完成了灞桥电厂材料核销的核对的收口工作;及后期全过程跟踪服务。

5、完成略阳电厂的水处理系统、站区地下设施、废水贮存池、灞桥电厂档案楼;彬长电厂的卸煤沟系统的0、1转运站等工业项目的施工图预算的编制。

6、针对咨询公司年轻人较多、经验少的特点,毫无保留地将我个人所掌握的经验和技巧告诉他们,如主动讲解了建筑工程小安装编制理论、水、电、暖、通施工图纸的识别;以及如何省时省力地利用专业软件计算工程量。为员工成长搭建平台,为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打造软实力。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学以致用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努力在运用的过程中提高读书水平;要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发扬挤劲、钻劲、韧劲,先易后难、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水滴石穿的精神,提高管理和业务水平。

主动联系市场开发项目不足。

四、下一步的打算

XX年,我将在继续加强自身学习、做好廉洁自律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参谋助手作用的发挥,强化自身所学管理理论的运用,从项目开发信息搜集、工程资料整理,为公司生产经营、项目管理、员工查询提供更优的服务。

2、专业知识、应用软件使用等方面进一步提高水平。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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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管理企业咨询服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服务,全文共 1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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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服务协议书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 委托, 为其申请 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全程提供申请咨询辅导服务。现经委托方与受托方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服务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申请认定的项目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二、服务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等法律法规文件。

三、受托方的全部服务内容

1、 指导完成研究开发项目汇编整理。

2、 指导财务部门完成研发费用台账的建立及核算。

3、 申报材料的预审、指导修正。

4、 指导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资料上传;

5、 跟进政府审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6、 承担完成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项目实施时限

签订协议书当日起,至项目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后结束。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1、委托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在认定开展各阶段,向受托方了解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2)有权要求受托方保守其产品的技术秘密。

(3)保证遵守所申请的认定机构规定的认定规则程序。

(4)在项目实施各个阶段,按受托方的要求提交有关文件或进行必要的工作,积极配合受托方,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5)在签订认定协议后,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向受托方交付服务费用。

(6)在申报资料前,需要取得与主要产品核心技术相关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已签订产学研合作或技术协议、销售合同等相关资料,为项目提供必备的证明材料。

(7)有权获得项目完成后完整的相关申报资料。

2、受托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委托方按所申请的认定机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支持配合受托方的工作。

(2)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及所申请认定机构的要求,按时准确地完成委托方要求全部合理必要的服务内容。

(3)在项目实施各个阶段,如向委托方书面提出相关配合要求时,其内容明确具体,不应使委托方产生理解上的歧义。

(4)保守委托方所有信息与商业秘密,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密。

(5)受托方应初步审核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有问题及时告知委托方,如因受托方明显未认真审核委托方提供的资料,造成申请失败,受托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费用和付款方式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

1、付款时间: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后,受托方向委托方出具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认证服务费 元整。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3、账号资料: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若认定不成功,不收取委托方认证服务费 元整。

5、受托方承诺除以上费用外,不再产生政府相关部门另外收取费用的情形。

七、保密约定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托方获悉委托方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保密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人员信息、财务数据等),受托方负有保密义务。

2、不论项目是否获批,受托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委托方同意的情况下,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泄漏项目的有关情况、机密信息和技术等。

3、受托方基于项目需要或其他合法理由获悉委托方商业秘密,应仅为双方的业务合作而用,不得用于其它目的。并且,受托方对该商业秘密的接触应限于自身的员工或顾问人员,且仅为双方项目合作之目的合理要求的接触。

4、受托方对本项目获悉的商业秘密以及委托方的重要信息数据负有永久保密义务,不因本合作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5、如因受托方的原因发生泄密情况,并给委托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应就因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向委托方予以赔偿,直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日起生效,至双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完毕后终止项目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后结束。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该争议请求,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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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战略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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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________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先生(或女士)(公章)

代表签字:

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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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战略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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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___与___先生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酒店合作协议合同范本。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年xx月xx日至___年xx月xx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签字: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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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宁国市企业管理咨询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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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合同

甲方: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杭州永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两方达成以下合作合同:

一、甲乙两方在符合两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两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两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两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一年,自两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合同支付。

八、本合同到期后,两方均未提出终止合同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合同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两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十、本合同经两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两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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