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林业林地承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村民组 号村民,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承包合同。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权利
(一)甲方
1、享有林地所有权。
2、有权按本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林地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有权制上乙方擅自损害承包林地、林木行为。
4、承包期满,有权依法收回承包林地,重新组织发包。
(二)乙方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产品。
2、享有承包林地经营权依法流转权利。承包林地经营权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经甲方同意;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甲方备案。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合作林业生产。
3、有权享受国家发展林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林木补偿费。
4、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5、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享有继续承包经营的权利。
四、双方义务
(一)甲方
1、应当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承包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乙方
1、不得改变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将承包林地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擅自在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在承包林地内发生的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不得滥砍乱伐林木,如需采伐必须依法办理手续,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能采伐。
5、积极预防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如一旦发生火灾或病虫害,除积极组织灭火和防治外,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五、特别约定
1、承包期内乙方将承包的林地流转他人,应自流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原颁证机关作变更登记,并将流转合同报送甲方。
2、承包合同期内,乙方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3、乙方承包的林地上无林木或依法采伐林木后的采伐迹地,均应当在两年内完成造林,逾期未完成造林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林地。
4、乙方承包林地到期时,应保留国家规定标准的蓄积量。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承包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林地评估价值的 %。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依法确认的或双方认可的损失为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
七、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政策因素或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外,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影响本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
2、本承包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调解。 (2)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4、本承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站存档一份。
发包方(盖章):平滩村委会 村民小组长: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户主签名):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2:药材种植收购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植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药材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基本要求
产品
名称
品种
规格
等级
单位
数量
价 格
(保护价)
合计
交货日期
200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质量要求:1.内在质量:应符合gb18406—《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
2.外在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种籽(苗)提供方式为:1.乙方自备;2.甲方提供,提供种籽(苗)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籽(苗)应满足的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种籽(苗)验收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籽(苗)的价格为:_______,合计:________元。种籽(苗)价款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种植具体要求及甲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地点:新昌县药源中药材产销合作社内,运输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检验方法:甲方在收购现场对乙方的药材进行当场检验,剔除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药材后计算重量;检验时间:与交货时间相同;检验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收进乙方药材后_______日内现金支付货款。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市场收购价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当市场收购价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_____日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乙方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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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作物种植保险合同[页3]_合同范本
├─┬──────┬──────┬─────┬────┬─────┤
│基│保险产量 │约定单价 │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保险费 │
│本│(千克/亩)│(元/千克)│(元/亩)│(%) │(元/亩)│
│险├──────┼──────┼─────┼────┼─────┤
│ │ │ │ │ │ │
├─┼──────┼──────┼─────┼────┼─────┤
│附│ │ │ │ │ │
│加├──────┼──────┼─────┼────┼─────┤
│险│ │ │ │ │ │
├─┴──────┴──────┴─────┴────┴─────┤
│总保险金额(大写): (小写): │
├────────────────────────────────┤
│总保险费(大写): (小写): │
├────────────────────────────────┤
│保险责任期限: │
├────────────────────────────────┤
│特别约定: │
├────────────────────────────────┤
│被保险人地址: 保险公司(签章) │
│ │
│联系人: 地址: │
├────────────────────────────────┤
│电话: 邮码: │
│ │
│邮政编码: 电话: │
│ │
│ 年 月 日 │
└────────────────────────────────┘
经(副)理:_________会计:_________复核:_________制单: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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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杨梅种植收购合同台州_合同范本
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种植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杨梅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本情况
品种
等级
单位
数量
价格/保护价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第二条 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负责提供无偿技术指导培训。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方法进行种植管理,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并在采摘前_______天停止使用任何药物,确保杨梅无农药残留。 第四条 交(提)货及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双方凭收购凭证现金结算,期限为______________。 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收购;若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的,按市场价收购。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杨梅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验收时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故意不交付杨梅或擅自将杨梅出售给他人的,应按照每亩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供的技术指导或提出的种植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或未按照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杨梅的,应按照每亩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八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购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种植方(签章):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5:作物种植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1.________作物种植险保险单(正本)
保险单号码:
被保险人: 户数:
---------------------------------------
| 鉴于________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____________作物保险基本|
|险以及附加险,并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
|________作物种植基本险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________作|
|物的保险责任。 |
|-------------------------------------|
|种 植 时 间| 年 月 旬 |
|-------------------------------------|
|种植地点| |
| |--------------------------------|
|及方位 |东经:°′′——°′′;北纬:°′′——°′′ |
|-------------------------------------|
|总保险面积(亩): |
|-------------------------------------|
| | 保险产量 | 约定单价 | 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 保险费 |
| |(千克/亩)|(元/千克)|(元/亩)| (%) |(元/亩)|
| 基本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加险 |------|------|-----|-----|-----|
| | | | | | |
| | | | | | |
|-------------------------------------|
|总保险金额(大写): (小写): |
|-------------------------------------|
|总保险费(大写): (小写): |
|-------------------------------------|
|保险责任期限: |
|-------------------------------------|
|特别 |
|约定: |
|-------------------------------------|
|被保险人地址: ____保险______公司(签章) |
| 联系人: 地 址: |
| 电 话: 邮 码: |
| 邮政编码: 电 话: |
| 年 月 日 |
| |
---------------------------------------
经(副)理: 会计: 复核: 制单: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小麦雹灾险保险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下列小麦可列入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管理的小麦;
(二)由被保险人合法租种的小麦;
(三)代他人管理的小麦。
第二条 下列小麦不在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新开垦土地上种植的小麦;
(二)经济林内间种的小麦。
第三条 由于雹灾直接造成保险小麦的产量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小麦的产量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发生雹灾后,被保险人管理不善或故意、违法行为;
(二)发生雹灾后,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毁掉或放弃保险小麦、或改种其他作物;
(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原因。
第五条 从小麦返青起至小麦收获离开田间止,具体起止日期以保险单上的约定为准。
保险产量、保险价格
第六条 每亩保险产量按被保险人所在县(市)前3至5年平均亩产量的30%至60%(含)确定。保险价格是指上年度国家小麦最低保护价格。
保险金额、保险费
第七条 每亩保险金额按每亩保险产量与保险价格确定。
第八条 保险费按保险人规定的费率计收。
第九条 保险小麦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一)全部损失
保险小麦发生下列雹灾损失时视为全部损失:
1.收获期前:(1)90%(含)以上的小麦植株倒折;(2)保险小麦损失严重,以至县级(含县)以上政府部门决定改种其他作物。
2.收获期:实际产量不足正常产量的10%(含)。
全部损失时,保险人按下列赔偿标准计算赔款:
--------------------------
| 生长阶段 | 每亩最高赔偿标准 |
|-----------|------------|
| 返青至拔节期前 | 保险金额×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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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林地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
受让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
一、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
2、转让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林地的用途
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元/亩,合计元。支付的时间为。
五、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元。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月
鉴证单位
鉴证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
篇7:林地转让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今有甲方将自有林地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座落在大同村全德屯东沟两块林地转让给乙方。第一块林地承包林场的,承包年限是20_年,自20_年5月1日起至20_年止。面积:13公顷。四至:北是蚕山,西是全德屯,南北是耕地。
二. 第二块林地大同村全德屯东沟林地面积12亩转让给乙方(有林权证,使用期限是70年)自20_年4月1日起至2084年4月1日止。四至:北是蚕山,西是全德屯,南北是耕地。
三. 转让金额:两块林地金额为:大写 小写:。备注:
四、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以后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法律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中间人:
年 月 日
篇8:林业林地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83)、(84)一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座落在__的林地(山地)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北至__,西至__,东至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承包期为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乙方承担__%。
第六条 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偷树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
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篇9:作物种植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 户数: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 (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________作物保险基本险以及附加险,并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___________作物种植基本险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____作物的保险责任。
种植时间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旬
种植地点及方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东经:_____ °_____ ′ _____″--_____ °_____ ′_____″;北纬:_____ °_____ ′ _____″-- _____°_____ ′ ____″
总保险面积(亩):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险
保险产量____________(千克/亩)
约定单价____________(元/千克)
保险金额____________(元/亩)
保险费率____________(%)
保险费______________(元/亩)
附加险
总保险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
总保险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
保险责任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 保险公司(签章)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经(副)理:______ 会计:_______ 复核:______ 制单:______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小麦雹灾险保险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下列小麦可列入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管理的小麦;
(二)由被保险人合法租种的小麦;
(三)代他人管理的小麦。
第二条 下列小麦不在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新开垦土地上种植的小麦;
(二)经济林内间种的小麦。
保险责任
第三条 由于雹灾直接造成保险小麦的产量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的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四条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小麦的产量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发生雹灾后,被保险人管理不善或故意、违法行为;
(二)发生雹灾后,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毁掉或放弃保险小麦、或改种其他作物;
(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原因。
保险期限
第五条 从小麦返青起至小麦收获离开田间止,具体起止日期以保险单上的约定为准。
保险产量、保险价格
第六条 每亩保险产量按被保险人所在县(市)前3至5年平均亩产量的30%至60%(含)确定。保险价格是指上年度国家小麦最低保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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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农作物种植基地预约生产购销合同示范文本_合同范本
甲方(收购企业):
乙方(农作物销售商或农户):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决定建立农作物种植基地,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特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农作物品种、地点和面积
甲方根据年度订单要求,指定农作物的品种种植生产,地点和面积由甲乙双方共同划定或由乙方负责落实具体种植地的地点、面积,经甲方同意后确定为原料生产基地,基地农作物的种植由乙方组织生产。
序号
品种名称
地 点
面 积
备 注
第二条 种子的供应
根据双方确定种植农作物种类、品种,所需种子由甲方提供,种子的质量、数量、结算约定如下:
农作物
种 类
品种名称
种子
类别
产地
生产
年月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单价(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1、对上表所列各批次种子,双方应共同扦封样品,分别保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2、甲方提供的种子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由双方约定标准。对种子质量、标准等提出异议要求检验和鉴定的,由双方共同指定检验、鉴定单位,费用由申请方垫付,鉴定检验后由责任方承担。
3、其他。
。
第三条 播种
作物种植期间,乙方必须按甲方生产计划及作物种植、生长规律科学安排播种,以便于季节集中采收及人力资源的合理使用。
第四条 农药使用及结算方式
农药由甲方统一购买、统一发放或由甲方委托指定单位统一发放,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稀释倍数、安全期限”等农药使用规程和要求施用,在作物生产期间不得使用非甲方指定、发放的农药;农药费用由乙方支付的,在农作物收购结算时扣除。
第五条 生产记录
农作物生产期间乙方必须分地点、分区域、分品种,详细填写《栽培记录表》内容,记录要求做到按时、真实和专人负责,并接受甲方指导。
第六条 作物的采收
所有品种采收季节,甲方应提早 天通知乙方按指定的规格进行采收,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拖延采收时间。
第七条 收购价格及结算方式
生产基地种植的农作物收成后,全部由甲方收购。乙方承诺对甲方种植作物如符合要求的,实施以下价格保护 。价款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农作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农作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篇11:药材种植收购合同_合同范本
收购方(甲方):
种植方(乙方):
为了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药材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基本要求:
产品
名称
品种
规格
等级
单位
数量
价格/
保护价
合计
交(提)货时间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应符合gbl8406—《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
2、外在质量: 。
第三条 种籽(苗)提供方式为:
1、乙方自备;
2、甲方提供,提供种籽(苗)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 。种籽(苗)应满足的条件为: 。对种籽(苗)验收的方式为: 。种籽(苗)的价格为: ,合计: 元。种籽(苗)价款结算方式为: 。
第四条 种植具体要求及甲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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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林业林地承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
承包方: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坐落在 的林地,宗地序号: 宗地编号: ,树种: ,面积共 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第二条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 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 元人民币(大写)
1.林地承包价格为 元/亩〃年,承包 年合计 元人民币。
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为 元人民币。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为 元人民币。
(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币)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赔偿。
(4)发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权获得收益的权利。
(5)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作为抵押或担保物。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经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领林权证。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5)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臵荒芜。属生态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转包(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出租、互换(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6)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四荒地”林地经营权的,应提供:
1.发包方《林权证》复印件;
2.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
3.乡(镇)政府批准意见书。
(二)其他: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在 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采伐林木的处理方式约定为 。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理方式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为 。
(五)合同期满后,如承包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发包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 ‰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篇13:林业林地承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甲方): 镇 村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林农生产的积极性,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在 片林地发包给乙方,地名 大班号 小班号 面积合计 仟 佰 拾 亩 分 厘,(详见附表)
二、该林地所有权属甲方,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承包方只能用于种果树,不能造林。承包期 年,即从20xx年 月 日至2044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期间乙方应向甲方缴纳林地使用费,林地使用费标准每亩每年 整,合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林地使用费一次性缴清。
四、甲乙双方享有《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
1、承包经营期间内,乙方不得违法将林地用于非农建设或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也不得违法将林地连续抛荒2年以上,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采石、取土、筑坟等。
2、乙方承包的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时,应该事先征求甲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其他方式流转的,必须在 天内将合同报发包方备案。
3、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下列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1、乙方使林地出现抛荒2年以上时,甲方可向乙方收取抛荒费,从连续抛荒的第二年起,每年每亩按 元标准收取,若出现违法将林地用于非农建设,依法给予处罚。
2、甲方干涉乙方经营自主权或不提供应尽的义务的服务时,乙方可以 。
六、其他协议: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林业站一份,县林权办执一份。 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承办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篇14:林业林地承包合同范本
承包方的主要权利是依法享有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即承包经营权);主要义务是按企业承包合同的规定完成所承包的生产经营任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集体林地承包合同范本五篇,欢迎阅读参考!
关于集体林地承包合同范本
(一)
甲方(发包方):(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居住地址或单位全称)
姓名或法人:
联系电话:
为加快现代旅游观光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推进绿色生德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从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制约性,惩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发,为确保发包方、承包方合法权益,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发包给乙方。
单位:亩、株、立方米
林地座落村:组: 林 班小 班森林类别林 种
树 种 树 龄
面积(株数)
林地所有权
单位 林权证号 林木蓄积量 (待登记发证后填写)
四至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费共计(大写)人民币 元,一次性交清________年的承包费。
二、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期为________年。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发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
(2)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林木、林地资源。
(3)督促乙方植树造林,绿化所承包荒山并监开发旅游农业生态养殖。
(4)监督、检查、制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所承包经营林地和的行为。
(5)依法依规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约定。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看护权,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按照统一规划或承包合同约定,组织落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承担的旅游观光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合同有效期内,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自主经营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继承权;并依法享有开发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权利。规划旅游生态放养经营权。
(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依法征占用的,依合同约定依法获得全部投入赔偿补偿及社会保障费用。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权自主流转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4)有权依法制止(举报)破坏林地,毁坏林木,携带火种进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设施等违法行为。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依法合理的保护利用用地。做到依法经营,旅游观光等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毁坏,确保承包的森林资源改造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2)承包经营期限内,可自主流转所承包林权权属,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以外的其他经济组织或人员的,须依法经甲方同意,林权需要变更的,要到县级主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须经甲方备案,并及时到县级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林木需要采伐时,要提出采伐申请,经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并按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时限,负责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作。
(4)负责承包期内林木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对盗伐滥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负有直接责任;遇有破坏林地、毁坏林木等违法行为,在制止的同时须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5)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旅游林木生产经营、林权权属流转。
(8)如遇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林地,必须服从大局需要,配合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即生效。承包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乙方在合同约定未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
(三)在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在规划林地的旅游生态种养的项目建设发展,享有自主经营使用权,甲方及生产队村民,村委会要大力支持和配合,乙方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
(四)甲、乙双方其他违约责任。
五、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变化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如遇有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由乙方选定仲裁机构或应诉。
(二)在乙方承包经营合同期限内,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终止合同。其项目规划发展等林木补偿费全部支付给乙方,林地补偿费由甲乙双方届时依据乙方对林地投入和立地条件改善情况及承包所剩时间等价格因素协商确定。
(三)承包期满时,林权所有权交还甲方,林木及附属物的处置,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在评估作价的基础上,作价给集体,或再承包方受让),届时依约定处理,处结后甲方收回其权属。甲方在另行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四)如国家法律政策对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有新的规定时,以修改后的国家法律政策为准。
(五)本合同由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对合同负有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乡(镇、办事处)政府、县(市、区)XX局各执一份。
六、附件
(一)发包时林木、林地评估材料。
(二)发包时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材料。
甲 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 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鉴证机关(盖章):
经 办 人(签字)
关于集体林地承包合同范本
(二)
发包方(甲方):
负责人:
承包方(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住址: 户数: 人口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森林法》等法律规定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按照 乡(镇)人民政府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批准的 的方案(
号),乙方以 (家庭 联户 均股 其它)形式承包甲方林地,在依法、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情况
林地总面积 亩。具体为:
1、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2、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3、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4、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5、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 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以上承包林地四至详见林地承包、林权登记现场勘验表。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地必须用于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享有林地所有权,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对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权制止乙方非法损害承包林地和资源的行为。
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县、乡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乙方的违法行为。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可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对其承包的林地、林木可依法开发利用。承包期内,乙方转让林地,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转包、出租、互转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2、承包经营林地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3、承包期内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毁林开垦、毁林采种、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4、承包经营期内,负责宜林地、采伐迹地的植树造林。如规划入县以上造林工程,应全力做好配合支持工作。
5、森林火险期内,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措施。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和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六、承包价格及支付时间、方式(仅限其它承包形式)
乙方按每亩 元支付承包费,合计 元。承包林地上原有林木,乙方支付林木 元。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
1、现金方式支付,支付时间为 。
2、实物方式支付,实物为 ,支付时间为 。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造成对方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损失额的 %。
2、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代表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3、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空格部分双方不做约定时应在空格年打。合同持有情况为:甲乙双方、乡(镇)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单位)各执一份。县XX局备案一份。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1:权利共有人名单
附件2:甲方林权证复印件
附件3: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转让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
附件4: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意见
注:联户或均股均利方式承包的应将附件1附后;承包给甲方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将附件2-4附后。
发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
承包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
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集体林地承包合同范本
(三)
发包方:
承包方: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坐落在 的林地,宗地序号: 宗地编号: ,树种: ,面积共 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 (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第二条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 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 元人民币(大写)
1.林地承包价格为 元亩〃年,承包________年合计 元人民币。
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为 元人民币。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为 元人民币。
(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币)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赔偿。
(4)发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权获得收益的权利。
(5)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作为抵押或担保物。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经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领林权证。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5)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臵荒芜。属生态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转包(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出租、互换(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6)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四荒地林地经营权的,应提供:
1.发包方《林权证》复印件;
2.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
3.乡(镇)政府批准意见书。
(二)其他: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在____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采伐林木的处理方式约定为 。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理方式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为 。
(五)合同期满后,如承包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发包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 的滞纳金;逾期超过____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申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关于集体林地承包合同范本
(四)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林农生产的积极性,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在 片林地发包给乙方,地名 大班号 小班号 面积合计 仟 佰 拾 亩 分 厘,(详见附表)
二、该林地所有权属甲方,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承包方只能用于种果树,不能造林。承包期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期间乙方应向甲方缴纳林地使用费,林地使用费标准每亩每年 整,合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林地使用费一次性缴清。
四、甲乙双方享有《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
1、承包经营期间内,乙方不得违法将林地用于非农建设或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也不得违法将林地连续抛荒________年以上,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采石、取土、筑坟等。
2、乙方承包的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时,应该事先征求甲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其他方式流转的,必须在 天内将合同报发包方备案。
3、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下列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1、乙方使林地出现抛荒________年以上时,甲方可向乙方收取抛荒费,从连续抛荒的第________年起,每年每亩按 元标准收取,若出现违法将林地用于非农建设,依法给予处罚。
2、甲方干涉乙方经营自主权或不提供应尽的义务的服务时,乙方可以 。
六、其他协议: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站一份,县林权办执一份。 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承办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集体林地承包合同范本
(五)
发包方:
承包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承包合同。
一、承包情况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双方权利
(一)甲方
1、享有林地所有权。
2、有权按本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林地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有权制上乙方擅自损害承包林地、林木行为。
4、承包期满,有权依法收回承包林地,重新组织发包。
(二)乙方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产品。
2、享有承包林地经营权依法流转权利。承包林地经营权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经甲方同意;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甲方备案。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合作生产。
3、有权享受国家发展优惠政策和扶持,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林木补偿费。
4、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5、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享有继续承包经营的权利。
四、双方义务
(一)甲方
1、应当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承包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乙方
1、不得改变承包林地的用途,不得将承包林地用于非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擅自在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在承包林地内发生的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不得滥砍乱伐林木,如需采伐必须依法办理手续,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能采伐。
5、积极预防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如一旦发生火灾或病虫害,除积极组织灭火和防治外,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五、特别约定
1、承包期内乙方将承包的林地流转他人,应自流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到原颁证机关作变更登记,并将流转合同报送甲方。
2、承包合同期内,乙方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3、乙方承包的林地上无林木或依法采伐林木后的采伐迹地,均应当在两年内完成造林,逾期未完成造林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林地。
4、乙方承包林地到期时,应保留国家规定标准的蓄积量。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承包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林地评估价值的 %。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依法确认的或双方认可的损失为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
七、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政策因素或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外,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影响本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
2、本承包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调解。
(2)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4、本承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站存档一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户主签名):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广西农业种植产销合同_合同范本
广西农业种植( )产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生产人: 签订地点:
收购人: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生产人负责为收购人种植生产 ,并按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要求种植生产 亩, 生产人向收购人交售的数量为 千克(公斤),交售的时间为 。
第二条 收购人负责收购生产人种植生产的 ,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为 。
第三条 生产人产出的 ,只要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交给收购人收购,每千克(公斤)的收购价为 。收购期间,若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涨,由双方协商提高收购价;市场价格下跌,本条约定的收购价不变。
第四条 生产人应保质、按期、足额向收购人交售种植生产的 ,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 收购人收购生产人交售的 总价为 ,结算的方式为 ;结算的日期为 。
第六条 收购人负责向生产人提供种植生产 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可约定由收购人向生产人收取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费,具体为 。
第七条 如需收购人向生产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的,具体的价格为种子 ;化肥 ;农药 ;农膜 。
第八条 因收购人技术信息咨询指导培训服务失误或者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等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条 生产人交售的 经检验不符合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的,收购人可以拒绝收购;经双方协商,收购人可以降级降价收购;造成收购人经济损失的,生产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条 生产人因自然灾害(如高温干旱、低温寒流、暴雨洪涝、台风、冰雹、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购人交售 的,应及时告知收购人,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 生效,于 失效。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生产人 收购人
生产人: 收购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篇16:作物种植保险合同[页2]_合同范本
|-----------|------------|
| 拔节期至抽穗期前 | 保险金额×40% |
|-----------|------------|
| 抽穗期至收获期前 | 保险金额×80% |
|-----------|------------|
| 收获期 | 保险金额×100% |
--------------------------
保险小麦面积高于实际播种面积时,按实际播种面积计算赔偿金额。
保险小麦绝产经一次性赔付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二)部分损失
保险小麦遭受雹灾损失,凡未达到全损标准的为部分损失,部分损失按保险产量与实际产量的差额和保险价格计算赔偿金额,实际产量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测定的结果确定;实际产量达到或超过保险产量时,不发生赔款。小麦保险面积等于或高于实际播种面积时,按实际播种面积计算赔
偿金额;小麦保险面积低于实际播种面积时,如无法区分保险面积部分,按保险面积与实际播种面积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第十条 如果保险小麦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同时遭受非保险责任灾害损失,对非保险责任灾害造成的损失,应从保险损失中扣除。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证、分户清单)、损失清单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合法,不得有任何欺诈。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 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第十三条 投保人应当按实际播种面积投保所有符合承保条件的小麦。
第十四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小麦发生权利转让或者保险小麦遭受其他原因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或者协助保险人做好损失程度等记录,以便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合理确定赔款。
第十五条 保险小麦发生雹灾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必要施救措施,同时在24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协助查勘。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15日后终止保险合同。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办法解决:(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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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广东省甘蔗种植订购合同官方范本_合同范本
说 明
一、到厂保护价:经对甘蔗交易市场的调查,目前甘蔗收购中,以吨糖出厂价3500元为例,一类甘蔗到厂保护价格约为310元/吨,二类约为280元/吨,三类约为260元/吨;其他(三类以下)约为250元/吨。
二、到厂市场价:以吨糖出厂价3500元为例,交蔗时市场糖价如果超过3500元/吨时,则糖价每增加100元/吨,蔗价随增约6元/吨。
三、合同中的见证方通常为甲方所属村的村委会。
上述价格,供双方签合同时参考。
广东省甘蔗种植订购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种植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_____县(市)_____乡(镇)______村(屯)
户主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甘蔗种植户与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产购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甘蔗种植及订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甘蔗种植品种、面积(亩)、蔗量(吨)、植期和质量要求
(甲方为农民合作组织或公司的,应附上种蔗户明细表)
(一)甲乙双方确定:种植甘蔗品种___个,种植面积合计____亩,预计总蔗量____吨。列表如下:
单位:亩、吨
一
类
品种
说 明
面积
蔗量是根据亩产计算的预计重量(估计重量)
蔗量
二
类
品种
面积
蔗量
三
类
品种
面积
蔗量
四
类
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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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广西农业种植 产销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生产人: 签订地点:
收购人: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生产人负责为收购人种植生产 ,并按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要求种植生产 亩, 生产人向收购人交售的数量为 千克(公斤),交售的时间为 。
第二条 收购人负责收购生产人种植生产的 ,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为 。
第三条 生产人产出的 ,只要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交给收购人收购,每千克(公斤)的收购价为 。收购期间,若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涨,由双方协商提高收购价;市场价格下跌,本条约定的收购价不变。
第四条 生产人应保质、按期、足额向收购人交售种植生产的 ,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 收购人收购生产人交售的 总价为 ,结算的方式为 ;结算的日期为 。
第六条 收购人负责向生产人提供种植生产 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可约定由收购人向生产人收取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费,具体为 。
第七条 如需收购人向生产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的,具体的价格为种子 ;化肥 ;农药 ;农膜 。
第八条 因收购人技术信息咨询指导培训服务失误或者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等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条 生产人交售的 经检验不符合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的,收购人可以拒绝收购;经双方协商,收购人可以降级降价收购;造成收购人经济损失的,生产人应当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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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作物种植保险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其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具有保险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保险合同不仅适用保险法,也是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
作物种植保险合同
第一章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下列小麦可列入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管理的小麦;
(二)由被保险人合法租种的小麦;
(三)代他人管理的小麦。
第二条 下列小麦不在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新开垦土地上种植的小麦;
(二)经济林内间种的小麦。
第二章 保险责任
第三条 由于雹灾直接造成保险小麦的产量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的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四条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小麦的产量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发生雹灾后,被保险人管理不善或故意、违法行为;
(二)发生雹灾后,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毁掉或放弃保险小麦、或改种其他作物;
(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原因。
第三章 保险期限
第五条 从小麦返青起至小麦收获离开田间止,具体起止日期以保险单上的约定为准。
第四章 保险产量、保险价格
第六条 每亩保险产量按被保险人所在县(市)前3至5年平均亩产量的30%至60%(含)确定。保险价格是指上年度国家小麦最低保护价格。
第五章 保险金额、保险费
第七条 每亩保险金额按每亩保险产量与保险价格确定。
第八条 保险费按保险人规定的费率计收。
第六章 赔偿处理
第九条 保险小麦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一)全部损失
保险小麦发生下列雹灾损失时视为全部损失:
1.收获期前:
(1)90%(含)以上的小麦植株倒折;
(2)保险小麦损失严重,以至县级(含县)以上政府部门决定改种其他作物。
2.收获期:实际产量不足正常产量的10%(含)。
全部损失时,保险人按下列赔偿标准计算赔款:
┌─────────────┬──────────────┐
│ 生长阶段 │ 每亩最高赔偿标准 │
├─────────────┼──────────────┤
│ 返青至拔节期前 │ 保险金额×30% │
├─────────────┼──────────────┤
│ 拔节期至抽穗期前 │ 保险金额×40% │
├─────────────┼──────────────┤
│ 抽穗期至收获期前 │ 保险金额×80% │
├─────────────┼──────────────┤
│ 收获期 │ 保险金额×100% │
└─────────────┴──────────────┘
保险小麦面积高于实际播种面积时,按实际播种面积计算赔偿金额。
保险小麦绝产经一次性赔付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二)部分损失
保险小麦遭受雹灾损失,凡未达到全损标准的为部分损失,部分损失按保险产量与实际产量的差额和保险价格计算赔偿金额,实际产量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测定的结果确定;实际产量达到或超过保险产量时,不发生赔款。小麦保险面积等于或高于实际播种面积时,按实际播种面积计算赔偿金额;小麦保险面积低于实际播种面积时,如无法区分保险面积部分,按保险面积与实际播种面积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第十条 如果保险小麦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同时遭受非保险责任灾害损失,对非保险责任灾害造成的损失,应从保险损失中扣除。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证、分户清单)、损失清单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合法,不得有任何欺诈。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第七章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 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第十三条 投保人应当按实际播种面积投保所有符合承保条件的小麦。
第十四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小麦发生权利转让或者保险小麦遭受其他原因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或者协助保险人做好损失程度等记录,以便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合理确定赔款。
第十五条 保险小麦发生雹灾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必要施救措施,同时在24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协助查勘。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15日后终止保险合同。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办法解决:
(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人(盖章):_________ 被保险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_________作物种植险保险单(正本)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
户数:_________
┌────────────────────────────────┐ │鉴于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__作物保险基本险以及附│ │加险,并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 │照__作物种植基本险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 │ │__作物的保险责任。 │ ├───────┬────────────────────────┤ │种植时间 │ 年 月 旬 │
保险金额保险费
篇20:土地种植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东侧的_____(4)、_____(5)、_____(6)、_____(10)、_____(11)共_____(亩(净面积)土地种植管理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土地及种子、农药、肥料等农用物资。
二、乙方负责栽插后补秧、水浆管理(含灌水、开沟、排涝)、施肥、打药、中后期人工拔草和收割机械准备、粮食运输、晒粮、进仓等各类农事活动,所需各类农用器械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各种农事活动要及时,按要求,保证质量或效果。
三、甲方负责技术指导,乙方应及时准确上报田间病、虫、草情及苗情动态。
四、甲方有义务检查、督促各个管理环节的进度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安排乙方整改(附管理成本核标表)。
五、收获前一周甲、乙双方验收管理质量并进行测产,合格后甲方于收获后一周内付给乙方________元/亩管理费用。(收获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确保最终产量不低于________斤/亩。
七、甲、乙双方必须恪守协议条款,若一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
八、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