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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公报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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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家乡的环境变化调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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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调查时间:20xx年2月10日 2月25日

调查对象:杨家杖子松北社区主街道;主河流

前言:今年寒假,为了比较深入地了解社会,锻炼自己,我和邻里几个玩伴组建了一个环保实践队,现将活动过程做如下说明。

因为今年来家乡环境持续恶化,自然环境日趋严重,这些都给家乡的群众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我们几个提议创建一支环保队。

主要目的:

;对家乡的生态环境开展调查

;找出家乡环境持续恶化的原因

;在周围邻里间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为环保提一些可行性建议,希望对家乡环境改善起到力所能及的作用。

月10日 25日卫生情况调查:

(1);首先 ,我们在家乡的主大街观察了过往行人乱丢垃圾的行为且进行了适当的记录。我们发现大部分人都没及时把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箱内,随手乱扔的现象随处可见。因此,在我们家乡能真正爱护环境又能了解物品回收利用的人更是少之又少。因为这样,容易导致家乡主街道的环境卫生恶化,影响市容。

(2);然后,对一个主要河流深入实地调查。我们发现由于人们环境意识的薄弱,把不少的生活垃圾倒入了河里,河边,使得主河流被众多生活垃圾所污染。其中大多是一些废弃塑料,生活废品,污水,严重影响了河道卫生与清洁。我们也调查了解到由于家周边没有较大型的处理生活垃圾的场所,所以一些居民为了贪图方便,便把垃圾丢到河里,使河中许多地方淤塞,河水也变色了。

月10日 25日,在街区我们制作了一部分传单,对居民进行一些环保问卷调查。

;调查针对人群:15 65岁街区居民

;调查方法:随机调查

调查如下:选择题

(1)你认为环保的目的是什么?

a.爱惜每一个生命(62%) b.保护生物多样性(10%) c.与动植物和睦相处(10%) d.改善人类的生存环境,满足发展需要(18%)

(2)你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

a.饮用水,空气质量(10%) b.森林,土地保护,防止水土流失(34%) c.环境改善(16%) d.粮食蔬菜安全(14%) e.脱贫致富(16%)

(3)你对乱丢垃圾行为有何看法?

a.无所谓(5%) b.值得批评(89%) c.不关我事(6%)

(4)您觉得您周围环境怎样?

a.很好(9%) b.感觉还可以(31%) c.比较差(52%) d.很差(8%)

在收回的答卷中,我们发现家乡居民的环境意识相对薄弱,对环境问题不是很关心。与此同时,我们向其讲述了此次活动的目的,目标,让他们认识到一些环境保护对自身及自己周边的人,事的重要性,得到他们的支持。

由于我们环保小队切身体会到了生活垃圾对家乡环境所带来的破坏,我们向当地有关环保部门提出了几点建议:

政府及相应机构应在全民中开展整体教育,加强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居民的环保素质,树立环保风气,让保护环境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

大力宣传污染的危害性。

多推广环保活动,调动全民共创和谐美丽武冈。

(小结)本次活动让我认识到:

环保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事业,政府,企业,公民缺一不可。

团队精神,共同合作 尤为重要。

预先准备工作在整个过程中的重要性。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

我觉得做一件事,只要你用心去做了,不管结果怎样都是成功的。

总结心得:

通过这次活动,让我真正学到不少,对社会的理解也在活动中加深了。实践中学习其他知识,不断从各方面武装自己。作为新时期的一名大学生,我们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努力学好各类知识。此外,必须参加各种社会活动锻炼自己的意志,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及适应社会的能力,为自己大学毕业完全进入社会做好必要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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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报范本—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的说明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1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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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本—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的说明

公报范本—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的说明

我受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立法的必要性

特种设备是指在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设备和设施。特种设备是一个国家经济水平的代表,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装备。我国现有特种设备生产企业5万多家,已经形成从设计、制造、检测到安装、改造、修理等完整的产业链,年产值达1.3万亿元。特种设备具有在高温、高压、高空、高速条件下运行的特点,世界各国对这类设备、设施均实行特殊监管,以保障安全。

xx年国务院制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xx年作了修订),对于规范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数量迅猛增长,安全保障压力不断增大,人民群众对安全保障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现有的行政法规已不能适应新时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需要。

一是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使用的各类特种设备每年以超过10%的速度增长,并呈现大型化、高速化的趋势。据国家质检总局统计,截至xx年,在用的主要特种设备有:锅炉62万台、压力容器252万台、电梯201万台、起重机械172万台、气瓶1.36亿只、大型游乐设施1.64万套和近百万公里的压力管道等。我国特种设备的重大、特大事故时有发生,据估算,事故发生率是发达国家的4至6倍,损失严重。“十一五”期间,全国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1538起,死亡1601人,受伤1744人。尤其是近年来几个大城市相继发生多起电梯和自动扶梯事故,造成极大的社会影响。

二是安全技术规范缺乏相应的法律地位。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及安全监管的基本依据,也是处理事故和纠纷的准则。目前我国颁布了144个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但法律效力低、强制性不够,与世界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有较大差距。同时,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国民待遇原则和国际通行做法,我国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进口实行许可制度,规定境外机构向我国出口此类设备的,要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已向境外880家制造单位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由于没有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有些国家不认可我国的安全技术规范,对境外机构发放许可证往往借用国外的技术法规,不仅影响了我国对进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而且也付出了大量费用。因此,亟需立法明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三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目前特种设备管理体制和行政法规过于倚重政府安全监察和检验机构,对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调不够。一些企业在生产使用、维护保养、自行检测工作中缺乏责任感,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淡薄,违规作业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有必要通过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明确监管部门、检验机构和企业的职责,使安全制度落到实处。

四是相关民事关系需要规范。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涉及到行政监管法律关系,在生产、经营、使用等交易活动中也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尤其是发生特种设备事故造成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需要法律予以规范。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民事基本制度要由专门法律来规定,行政法规无权对民事活动进行调整,目前,对因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的处理,缺乏法律依据,增加了事故处理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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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报范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5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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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生产

第三节 经营

第四节 使用

第三章 检验、检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责任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符合节能要求。

第八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

第九条 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条 国家支持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的推广应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

第十六条 特种设备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与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一致,或者安全技术规范未作要求、可能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向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申报,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及时委托安全技术咨询机构或者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结果经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批准,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将允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有关技术要求,及时纳入安全技术规范。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

第二节 生产

第十八条 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生产活动:

(一)有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

(三)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

第十九条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保证特种设备生产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

第二十条 锅炉、气瓶、氧舱、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应当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

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的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以及特种设备采用的新材料,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需要通过型式试验进行安全性验证的,应当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

第二十一条 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随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

第二十二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第二十三条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第二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二十五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第二十六条 国家建立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因生产原因造成特种设备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主动召回。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发现特种设备存在应当召回而未召回的情形时,应当责令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召回。

第三节 经营

第二十七条 特种设备销售单位销售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其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当齐全。

特种设备销售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

禁止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第二十八条 特种设备出租单位不得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以及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第二十九条 特种设备在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由特种设备出租单位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 进口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我国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经检验合格;需要取得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的,应当取得许可。

进口特种设备随附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其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应当采用中文。

特种设备的进出口检验,应当遵守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法律、行政法规。

第三十一条 进口特种设备,应当向进口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履行提前告知义务。

第四节 使用

第三十二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三十四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第三十五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三十六条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第三十七条 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

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九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第四十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四十一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第四十二条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第四十三条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公众乘坐或者操作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应当遵守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遇有运行不正常时,应当按照安全指引,有序撤离。

第四十四条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定期检验。

从事锅炉清洗,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

第四十五条 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照本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第四十六条 电梯投入使用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其制造的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对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在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电梯制造单位对调查和了解的情况,应当作出记录。

第四十七条 特种设备进行改造、修理,按照规定需要变更使用登记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方可继续使用。

第四十八条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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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报范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页2]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5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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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依照前款规定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

第三十三条 非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报国务院特别许可,任何外国人或者外国团体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

第三十四条 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结果,应当报告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考古发掘的文物,应当登记造册,妥善保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移交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或者其他国有收藏文物的单位收藏。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可以保留少量出土文物作为科研标本。

考古发掘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

第三十五条 根据保证文物安全、进行科学研究和充分发挥文物作用的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调用本行政区域内的出土文物;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调用全国的重要出土文物。

第四章 馆藏文物

第三十六条 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对收藏的文物,必须区分文物等级,设置藏品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分别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馆藏文物档案;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国家一级文物藏品档案和其主管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档案。

第三十七条 文物收藏单位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取得文物:

(一)购买;

(二)接受捐赠;

(三)依法交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page]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还可以通过文物行政部门指定保管或者调拨方式取得文物。

第三十八条 文物收藏单位应当根据馆藏文物的保护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调取馆藏文物。

文物收藏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馆藏文物的安全负责。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离任时,应当按照馆藏文物档案办理馆藏文物移交手续。

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可以调拨全国的国有馆藏文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可以调拨本行政区域内其主管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调拨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应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可以申请调拨国有馆藏文物。

第四十条 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充分发挥馆藏文物的作用,通过举办展览、科学研究等活动,加强对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的宣传教育。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因举办展览、科学研究等需借用馆藏文物的,应当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借用馆藏一级文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应当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借用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文物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第四十一条 已经建立馆藏文物档案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其馆藏文物可以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交换;交换馆藏一级文物的,必须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第四十二条 未建立馆藏文物档案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置其馆藏文物。

第四十三条 依法调拨、交换、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取得文物的文物收藏单位可以对提供文物的文物收藏单位给予合理补偿,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的补偿费用,必须用于改善文物的收藏条件和收集新的文物,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

调拨、交换、借用的文物必须严格保管,不得丢失、损毁。

第四十四条 禁止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

第四十五条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不再收藏的文物的处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第四十六条 修复馆藏文物,不得改变馆藏文物的原状;复制、拍摄、拓印馆藏文物,不得对馆藏文物造成损害。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不可移动文物的单体文物的修复、复制、拍摄、拓印,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十七条 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收藏文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确保馆藏文物的安全。

第四十八条 馆藏一级文物损毁的,应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核查处理。其他馆藏文物损毁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核查处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将核查处理结果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馆藏文物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文物收藏单位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时向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十九条 文物行政部门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借用国有文物,不得非法侵占国有文物。

第五章 民间收藏文物

第五十条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二)从文物商店购买;

(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买卖下列文物:

(一)国有文物,但是国家允许的除外;

(二)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

(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但是依法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不属于本法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应由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除外;

(四)来源不符合本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文物。

第五十二条 国家鼓励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将其收藏的文物捐赠给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或者出借给文物收藏单位展览和研究。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尊重并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对捐赠的文物妥善收藏、保管和展示。

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不得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

第五十三条 文物商店应当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设立,依法进行管理。

文物商店不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不得设立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第五十四条 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取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

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不得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不得设立文物商店。

第五十五条 文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文物收藏单位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禁止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除经批准的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

第五十六条 文物商店销售的文物,在销售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对允许销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标识。

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七条 文物商店购买、销售文物,拍卖企业拍卖文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记录,并报原审核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拍卖文物时,委托人、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保密的,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为其保密;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八条 文物行政部门在审核拟拍卖的文物时,可以指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优先购买其中的珍贵文物。购买价格由文物收藏单位的代表与文物的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五十九条 银行、冶炼厂、造纸厂以及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应当与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共同负责拣选掺杂在金银器和废旧物资中的文物。拣选文物除供银行研究所必需的历史货币可以由人民银行留用外,应当移交当地文物行政部门。移交拣选文物,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第六章 文物出境进境

第六十条 国有文物、非国有文物中的珍贵文物和国家规定禁止出境的其他文物,不得出境;但是依照本法规定出境展览或者因特殊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出境的除外。

第六十一条 文物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经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从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出境。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

第六十二条 文物出境展览,应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一级文物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量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一级文物中的孤品和易损品,禁止出境展览。

出境展览的文物出境,由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登记。海关凭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的批准文件放行。出境展览的文物复进境,由原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查验。

第六十三条 文物临时进境,应当向海关申报,并报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登记。

临时进境的文物复出境,必须经原审核、登记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查验;经审核查验无误的,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

(三)擅自将国有馆藏文物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

(四)将国家禁止出境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送给外国人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

(六)走私文物的;

(七)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的;

(八)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妨害文物管理行为。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文物灭失、损毁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走私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一)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

(二)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

(三)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

(四)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

(五)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造成文物破坏的;

(六)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

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或者损毁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设立的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七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或者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的,或者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治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转让或者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

(二)将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或者抵押给外国人的;

(三)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的。

第六十九条 历史文化名城的布局、环境、历史风貌等遭到严重破坏的,由国务院撤销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历史文化城镇、街道、村庄的布局、环境、历史风貌等遭到严重破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撤销其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称号;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的;

(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时未按照馆藏文物档案移交馆藏文物,或者所移交的馆藏文物与馆藏文物档案不符的;

(三)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的;

(四)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处置国有馆藏文物的;

(五)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补偿费用的。

第七十一条 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者将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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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报范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适用行业岗位:海关,全文共 5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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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进出境运输工具

第三章 进出境货物

第四章 进出境物品

第五章 关税

第六章 海关事务担保

第七章 执法监督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加强海关监督管理,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往,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以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第三条 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

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

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

第四条 国家在海关总署设立专门侦查走私犯罪的公安机构,配备专职缉私警察,负责对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履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职责,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办理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应当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应当配合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 国家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海关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查缉走私工作。有关规定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获的走私案件,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移送海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地方公安机关依据案件管辖分工和法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 海关可以行使下列权力:

(一)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对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扣留。

(二)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问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嫌疑人,调查其违法行为。

(三)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料;对其中与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牵连的,可以扣留。

(四)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海关在调查走私案件时,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除公民住处以外的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进行检查,有关当事人应当到场;当事人未到场的,在有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可以径行检查;对其中有证据证明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可以扣留。

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的范围,由海关总署和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五)在调查走私案件时,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

(六)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个人违抗海关监管逃逸的,海关可以连续追至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理。

(七)海关为履行职责,可以配备武器。海关工作人员佩带和使用武器的规则,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行使的其他权力。

第七条 各地方、各部门应当支持海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得非法干预海关的执法活动。

第八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第九条 进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可以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第十条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海关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遵守本法对委托人的各项规定。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与收发货人相同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报关企业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合理审查。

第十一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未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和未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报关业务。

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者超出其业务范围进行报关活动。

第十二条 海关依法执行职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海关执行职务受到暴力抗拒时,执行有关任务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三条 海关建立对违反本法规定逃避海关监管行为的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进行举报。

海关对举报或者协助查获违反本法案件的有功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海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章 进出境运输工具

第十四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到达或者驶离设立海关的地点时,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单证,并接受海关监管和检查。

停留在设立海关的地点的进出境运输工具,未经海关同意,不得擅自驶离。

进出境运输工具从一个设立海关的地点驶往另一个设立海关的地点的,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办理海关手续,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不得改驶境外。

第十五条 进境运输工具在进境以后向海关申报以前,出境运输工具在办结海关手续以后出境以前,应当按照交通主管机关规定的路线行进;交通主管机关没有规定的,由海关指定。

第十六条 进出境船舶、火车、航空器到达和驶离时间、停留地点、停留期间更换地点以及装卸货物、物品时间,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有关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事先通知海关。

第十七条 运输工具装卸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上下进出境旅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货物、物品装卸完毕,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递交反映实际装卸情况的交接单据和记录。

上下进出境运输工具的人员携带物品的,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检查。

第十八条 海关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时,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到场,并根据海关的要求开启舱室、房间、车门;有走私嫌疑的,并应当开拆可能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部位,搬移货物、物料。

海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员随运输工具执行职务,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提供方便。

第十九条 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和出境的境内运输工具,未向海关办理手续并缴纳关税,不得转让或者移作他用。

第二十条 进出境船舶和航空器兼营境内客、货运输,需经海关同意,并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进出境运输工具改营境内运输,需向海关办理手续。

第二十一条 沿海运输船舶、渔船和从事海上作业的特种船舶,未经海关同意,不得载运或者换取、买卖、转让进出境货物、物品。

第二十二条 进出境船舶和航空器,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被迫在未设立海关的地点停泊、降落或者抛掷、起卸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立即报告附近海关。

第三章 进出境货物

第二十三条 进口货物自进境起到办结海关手续止,出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第二十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具体处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前款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第二十五条 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

第二十六条 海关接受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同意,方可修改或者撤销。

第二十七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经海关同意,可以在申报前查看货物或者提取货样。需要依法检疫的货物,应当在检疫合格后提取货样。

第二十八条 进出口货物应当接受海关查验。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到场,并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

海关在特殊情况下对进出口货物予以免验,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制定。

第二十九条 除海关特准的外,进出口货物在收发货人缴清税款或者提供担保后,由海关签印放行。

第三十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依法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其中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交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不予发还。逾期无人申请或者不予发还的,上缴国库。

确属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经海关审定,由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货物的收发货人自该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退运或者进口手续;必要时,经海关批准,可以延期三个月。逾期未办手续的,由海关按前款规定处理。

前两款所列货物不宜长期保存的,海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处理。

收货人或者货物所有人声明放弃的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后,上缴国库。

第三十一条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口或者暂时出口的货物,应当在六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在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同意,可以延期。

第三十二条 经营保税货物的储存、加工、装配、展示、运输、寄售业务和经营免税商店,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经海关批准,并办理注册手续。

保税货物的转让、转移以及进出保税场所,应当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接受海关监管和查验。

第三十三条 企业从事加工贸易,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加工贸易合同向海关备案,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由海关按照有关规定核定。

加工贸易制成品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复出口。其中使用的进口料件,属于国家规定准予保税的,应当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属于先征收税款的,依法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制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海关凭准予内销的批准文件,对保税的进口料件依法征税;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第三十四条 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监管。

第三十五条 进口货物应当由收货人在货物的进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出口货物应当由发货人在货物的出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

经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指运地、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启运地办理海关手续。上述货物的转关运输,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必要时,海关可以派员押运。

经电缆、管道或者其他特殊方式输送进出境的货物,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向指定的海关申报和办理海关手续。

第三十六条 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进境地海关如实申报,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运输出境。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查验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

第三十七条 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海关加施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或者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决定处理海关监管货物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办结海关手续。

第三十八条 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业务的企业,应当经海关注册,并按照海关规定,办理收存、交付手续。

在海关监管区外存放海关监管货物,应当经海关同意,并接受海关监管。

违反前两款规定或者在保管海关监管货物期间造成海关监管货物损毁或者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外,对海关监管货物负有保管义务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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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生活新变化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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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变化调查报告2篇

“噼啪噼啪”,新年已经来到了。在正月里,同学们一定会走亲访友吧!我也是如此。今年我就去了风景如画的名山湿地——二都走了一遭,看看那儿的景色,更是去调查了这新农村都有些什么变化和发展!

时间:2月21日

地点:二都

被访人物:当地农民、小学生、老人。

人物:当地农民

问题:近两年你们农村都有哪些新的变化?

回答:有,人民政府给我们二都采取了许多优惠措施和政策。又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修筑了宽阔的公路,将我们的房屋重新改建成了新房,现在我们家已经是小洋楼了。(说完,这位老家开心地笑了!)

人物:当地小孩

问题:你觉得现在的农村有没有新的变化?

回答:有啊,我们现在学校里的设备都更新了,还可以学习电脑,不仅如此,还让我们高兴的是从现在开始我们读书可以免去学杂费了。

人物:当地老人

问题:现在你的生活中最开心的事是什么?

回答:要说近几年开心的事儿可真多,生活水平提高了,吃的好了,也睡得更香了。最开心的事还得算我们二都搞开发,在家里就办起了“农家乐”,增加了我们的收入。以前孩子上学都要步行或者骑自行车,我们家长都很担心他们的交通安全,现在可心坐车子,又快又放心了!

的确,农村的变化是日新月异的:以前那泥泞的山路变成了宽阔的大马路,农民依靠政府的政策和当地的旅游资源都办起了农家乐,居民的收入也随之提高了……

而二都农村变化只是整个新农村变化中的一个缩影,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只有靠自己的双手去种地劳动来养家糊口的日子已一去不复返了。如今的新农村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盖起了高大的楼房,穿的是皮衣毛料、名牌衣裤;通讯更是一个大发展,家家都有电话机、手机,家用电器应有尽有;门前地里搭起了暖棚,种起了大棚蔬菜,有的打工,有的自己办厂,有的搞养殖业,有的搞运输,有的开店……经济收入年递增,农民伯伯的生活正走在社会主义康庄大道上!『该文章由www.diyifanWEN.COM(第一§范┆文网)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这一切的一切,都还得归功于社会主义的富民政策!

调查报告二:

我的家乡在海边,家乡的人们祖祖辈辈靠打鱼过日子。虽然不是很贫穷,但也只是刚刚解决了温饱而已。但近几年家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单从衣食住行的琐细方面就不难看出我们生活中发生的巨变。

在“衣”的方面,从五六十年代的一片“蓝海洋”“绿海洋”,到如今的色彩缤纷,衣着的变化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多姿多彩。着装上的花费往往反映出一个家庭的消费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消费水平勾勒出一条上升的曲线。人们现实生活中的“三大件”发生了几次变化,从最初的“自行车、缝纫机、手表”到“彩电、冰箱、洗衣机”再到“汽车、住房、装修”,消费也经历了“百元——千元——万元再到十万元”的发展。

在“食”的方面,从最初的“添饱肚子”到现在的“食不厌精”。食品消费向讲营养、讲风味、讲方便等方面转变。市场、商店、饭店里各种各样的食品数不胜数,水果、蔬菜、海鲜已经不再有季节性,随时随地你都可以挑选到自己喜欢的食品。糕点、牛奶及奶制品的消费占全部食品消费的比重直线上升。平均每人每年在外就餐的花费也越来越多,特别是逢年过节全市各个大小饭店全部爆满。

在“住”的方面,原来大片的平房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片高楼大厦。10年前,五六十平方米的房子算宽敞,而如今,住房达到二三百平方米的居民为数不少。而且室内的装修、家具和家居用品也与早年不可同日语。而且随着旧城区改造力度的加大和新城区的开发建设,将会有更多的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在“行”的方面,从“自行车王国”进入“汽车社会”,是我市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显著标志。近两年来,我市的私家车数量急剧上升,旅游也发展迅速,道路的狭窄成了极待解决的问题。市政府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对我市建设大街、河北大街、和平大街、港城大街、建设路、文化路、迎宾路等11条城市道路进行了改造。使我们的

城市更加美丽,同时也大大加快了我市的发展。这些仅仅是我们这个城市发展变化的几个方面。随着我的家乡越来越美,越来越好,我更加喜爱我的家乡。为了把我们的家乡建设的更加美好,我会付出我最大的努力,好好学习,更要献出自己的一份汗水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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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最新公报命令公告通知定义

范文类型:公报,公告,通知,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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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发布的带有强制性、领导性、指挥性要求的公文文种。主要用于发布重要的行政法规和规章,采取重大的强制性的行政措施,任免、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等。 从性质和内容上划分,命令大体可分为:

①发布性命令。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国家领导人发布法律、法规或重大行政措施的指令性公文。发布性命令一般由发布性命令正文和发布性命令附件组成。附件为所发布的法律、法规或重大行政措施。

②行政令(指挥令)。主要用于国家行政机关及领导人颁布行政规章或重大行政措施。发布行政令的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必须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其职权的特殊的法定作者。除此之外,负有特殊使命的机构,经政府授权,也可适用此文种。

③任免令。主要是用于任命或免去(撤销)机关、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职务的公文。

④嘉奖令。是国家行政机关嘉奖作出突出贡献的机关领导、人员的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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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报的格式介绍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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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的格式介绍

(1)首部。包括标题和成文时间。

标题。公报的标题常见的有三种形式。一种是直写文种《新闻公报》;第二种是由会议名称和文种构成;第三种是联合公报,由发表公报的双方或多方国家的简称、事由、文种构成。

成文时间。用括号在标题之下正中位置注明公报发布的年、月、日期。

(2)正文。包括开头、主体两部分。

开头。即前言部分。事件性公报要求用最鲜明,最精炼的语言概述事件的核心内容,即何时、何地、发生了什么重大事件;会议性公报要求概述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联合公报要求概述公报的来由,即在何时、何地、谁与谁举行了什么会谈或谁对谁进行了什么性质的访问等。

主体。是公报的核心内容,要求把公报的内容完整、系统、有序地表达清楚。常见的有三种写作:一种是分段式,即每段说明一层意思或一项决定;第二种是序号式,多用于内容复杂、问题问绪较多的公报;第三种是条款式,多用于联合公报。

(3)尾部。事件性公报和会议性

公报一般没有尾部;联合公报要在正文之后写明双方签署人的身份、姓名、年、月、日期、并写明签署地点。

开头。即前言部分。事件性公报要求用最鲜明,最精炼的语言概述事件的核心内容,即何时、何地、发生了什么重大事件;会议性公报要求概述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联合公报要求概述公报的来由,即在何时、何地、谁与谁举行了什么会谈或谁对谁进行了什么性质的访问等。

主体。是公报的核心内容,要求把公报的内容完整、系统、有序地表达清楚。常见的有三种写作:一种是分段式,即每段说明一层意思或一项决定;第二种是序号式,多用于内容复杂、问题问绪较多的公报;第三种是条款式,多用于联合公报。

③尾部。事件性公报和会议性

公报一般没有尾部;联合公报要在正文之后写明双方签署人的身份、姓名、年、月、日期、并写明签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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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我家生活变化的研究报告_研究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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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家生活变化研究报告

一、问题的提出。

现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我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了,可爸爸妈妈却常说:“你们从小都是在蜜罐里长大,可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啊!我们小时候,可比现在哭多了!”每当听到这些话时,我都会十分疑惑。于是,我决定对我家近五十年来的生活变化做一次调查。

二、调查方法。

1、访问家庭成员,并把了解到的情况记录下来,加以整理。

2、查阅有关以前生活的的书籍,看一下以前的生活情况。

3、上网查阅,了解以前的生活情况与现在的生活情况作对比。

三、调查情况和资料整理。

时间

人均年收入

家用电器

交通工具

住房条件

70年代

150元左右

手电筒、

收音机、电灯

新建30O平房一间

80年代

2500元左右

新增:17寸黑白电视机、单门冰箱

一辆

自行车

三间筒子楼

90年代

18000元

新增:双门冰箱、 21寸彩电、

半自动洗衣机

3辆

自行车

80O楼房一套

现在

30000元

37寸液晶电视、电脑、微波炉

3辆电瓶车、3辆自行车

三居室

四、结论。

1、我家用的电器种类越来越多,功能也越来越齐全。七十年代家中仅有供照明的电灯。现在光厨房就有微波炉、双门冰箱、油烟机,这些都这大大方便了我们的生活。

2、 我家用的交通工具也不断的更新,从以前家人出门只能靠公共汽车。现如今,父母都骑上了电瓶车,以车代步,出行真是越来越快捷了。

3、我家的住房条件也不断改善。以前老老小小、挤在乡下两间低矮的平房里。现在我们在城里有一套三居室,并且家中装修豪华, 里面家具一应俱全,生活水准一天好过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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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中国入世周年投资环境变化调查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4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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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入世周年投资环境变化调查

对于一年来中国执行入世承诺的情况,世贸组织官员、各国政府、专家学者、新闻媒体有着各自不同的视角、观点和解释。然而,对这一年间中国投资环境的变化有着最直接体验和感受的,却是中国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企业,因此,有关“如何全面、公正地评估中国在入世周年执行入世承诺”的命题,来自企业界的声音也许才是最直接的一种评价尺度。     为探知企业界对入世周年中国投资环境变化的感受,《财经》杂志进行了中国入世周年投资环境变化调查。     调查对象总体界定为在中国开展业务的XX年度“《财富》500强”公司和排名前500位的大型中资企业(选自XX年10月由国家统计局编撰、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的《XX年中国大企业集团》一书,所选范围为XX年度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亿元以上的1500家企业中的前500名)。     ------------------------------------------------------------------     调查主要发现     一、多数企业对入世承诺的执行情况基本满意     二、行业保护和地方保护是履行入世承诺的最大阻力     三、企业认为中国政府在入世后最显著的改进是政策修订     四、改善司法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等是企业对政府的最大期待     五、XX年,在华业务实现快速增长的外资企业百分之百表示这一变化与中国入世有关     六、多数企业对未来两年履约持乐观态度     ------------------------------------------------------------------     入世元年投资环境变化较预期温和     如果要在“入世一年间投资环境变化”这门“功课”上给中国打分的话,绝大多数企业给出了一个平庸的分数——入世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各方面造成的影响实在是要比媒体所描绘的那种“洪水猛兽”般的图景平淡了很多。     43%的受访者选择用“一般”这样的词来评价入世一年间中国在投资和商务环境上的变化,41%的受访者则表示中国表现出了“较大的变化”。选择“变化很大”和“基本上没有变化”的经理人加起来只占总样本的9.7%,选择“有较少变化”的人也只有5.4%。如果用5分制来解释上述选项的话,我们可以看到,高达84%的经理人只给了3分或4分。这说明,入世一年间,中国的投资和商务环境确实产生了变化,但变化的程度远不像人们预料的那样剧烈。     在对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进行交叉变量分析后,我们看到,对于上述问题的看法,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存在着些许不同。在中资企业中,中选率最高的一项评价是“变化比较大”,达49.2%,而选择这一评价的外资企业只有28.1%,两者比例相差21.1个百分点;反过来,在外资企业中,中选率最高的一项评价则是“一般”,比例高达56.3%,整整比中资企业的36.1%高出了20.2个百分点。据此我们可以得知,中资企业较外资企业更多地感受到了入世所带来的变化,这表明,从“应对入世”的角度上讲,中国企业的敏感程度要高于外资企业。     履行入世承诺:一个复杂的话题     对执行入世承诺的努力基本满意     遵守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逐步开放服务贸易,降低关税,逐步减少和取消对进口产品的非关税措施,废除或更改与世贸组织原则相抵触的法律、法规,改革现有管理体制,实施统一、透明的经济政策等等,都是中国在入世前对世贸组织成员所作出的承诺。一年间,中国在执行入世承诺的问题上表现如何呢?     73.1%和4.3%的被访者表示,“基本满意”和“相当满意”中国在执行入世承诺上的努力,17.2%表示“不怎么满意”,约有5.4%的被访者没有对此发表意见,在103份有效问卷中,没有出现对中国执行入世承诺的努力表示“非常不满意”的情况。     大多数(65.6%)的被访者表示,中国在执行入世承诺上的表现与预期相差不大。有两成以上的被访者表示,执行入世承诺的力度比自己预期的要大,仅有11.8%的被访者表示,中国在这一问题上做得“不如预期的好”。在这个问题上,中外企业的态度比较接近,大多数企业(70%的中资企业和61.3%的外资企业)均认为执行情况与预期相差不大,但认为现实好于预期的外资企业(25.8%)要多于中资企业(18.3%)。相比中资企业,一些外资公司在事前更倾向于低估中国在入世后的作为。     虽然在执行入世承诺的路途上坎坷居多,但各大中外企业还是充分肯定了中国所做的努力,执行力度也与企业的预期基本吻合。     立法走向透明,垄断依旧严重     有关执行入世承诺的具体方面,调查要求被访者就“执行得最好的前三项”和“执行得最不好的前三项”进行排序,通过对入选“最好”的前三项和“最差”的前三项分别进行赋值(执行得最好的前三项分别为3,2,1,最不好的前三项分别为-3,-2,-1),经过加权统计分析后得到最后的结果。     入选“最好三项”的是“加强立法透明度”、“开展入世教育,提供入世咨询服务”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中国政府曾在入世时郑重承诺:在官方刊物或政府网站上公布所有涉外经贸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未经公布的法律不执行;政府在实施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之前提供草案,并提供一段可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意见的合理时间等等。在入世的头一年里,中国在这些方面有相当明显的改进,得到了中外企业的充分肯定,无论是中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均为“加强立法透明度”这一选项打出了最高分。     入选“最差三项”的分别是“消除行业垄断,扩大直接投资权限”、“消除歧视政策,减少非关税壁垒”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看来,这些在入世前后被大家普遍关注的难点问题,在入世的第一年里依旧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有关行业垄断的问题,中外企业态度接近,在多数企业眼里

,能源、金融、保险、电信、邮政等行业的垄断格局仍在维持现状,外资企业想要在这些领域大所作为仍旧是一件遥远的事情。总而言之,变化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出现。     “提高政府效率”和“保护知识产权”:中外企业的分歧焦点     从中可以看到中外企业对“提高政府效率”和“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评价呈现出显著差异,中企与外企在这两项上的评分差额分别达到了17.5和14.5。     入世一年间,外资企业明显感受到了中国政府在工作效率上的变化,而在中资企业眼里,政府的工作效率一如既往,变化不大。之所以出现这样大的差异,主要原因恐怕是因为中国政府在工作效率上的改观更多地体现在那些与对外经贸合作相关的部门和领域,在针对国内企业进行管理时,政府的工作作风却并没有因为入世而产生太多的变化。     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外资企业的评分当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紧随“消除行业垄断,扩大直接投资权限”之后,入选“最差三项”之列,积-15分,而多数中资企业却对这个问题给出了一个近乎中立的评价:-0.5分,中外企业在这一问题上的明显差异反映出两者在商业利益和文化背景上的冲突和对立。可以预计,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在未来的几年间仍将是中国和wto成员之间发生摩擦的一根“导火索”。     行业保护和地方保护是最大阻力     执行入世承诺的阻力来自何处?这是一个众说纷纭的话题。通过对中外企业意愿的探查,本次调查发现,行业和地方保护主义是执行入世承诺的最大阻力。我们可以看到企业对五种阻碍执行入世承诺的原因的评价,评价指数最高,也就是企业最赞同的一种说法是“行业和地方保护主义的阻碍”(评价指数4.127),其次是“司法体系不健全、不稳定”(评价指数4.065)。     如果说中国在履行入世承诺时确有某种程度的执行不力的话,其主要原因并不是因为“具体执行的能力及人才有限”,而是确确实实受到了某些利益集团的主观阻挠。当然,司法体系本身所存在的问题也是影响执行入世承诺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执行入世承诺的过程中,既有司法体制已经显露出明显缺陷。     政府入世前路尚长     政府职能转变未达“基本满意”     “中国入世实际上是政府入世”。入世一年间,中国政府在遵守世贸规则,转变工作职能上的变化也成为各方评价中国入世表现的一个重要方面。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一个原本生活在计划经济或不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政府是否开始了从“指令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的进程中呢?企业们根据自己的亲身感受给出了评判。     从中可以看到,超过半数的企业“基本满意”中国政府在这一年里的表现。如果我们把“相当满意”、“基本满意”、“说不清”、“不太满意”和“非常不满意”这五个态度等级用5分制的方式逐一赋值:5、4、3、2、1,经过综合的加权分析,中国政府最终得到了3.3分的成绩。按照赋值标准来解释,中国政府在转变工作职能上还没能够让企业“基本满意”(4分)。     3.3算不上一个优秀的分数,这说明在转变工作职能的问题上,中国政府的努力并没有得到突出的成效。正如有的媒体所言,想要实现从指令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实现从长官意志向科学决策的转变,实现从政企不分向政企分开的转变,实现从地方特殊政策向全国统一政策的转变等等,不但需要一定的时间,更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想毕其功于一役不太现实。     政策修订效果显著具体执行未见起色     入世一年间,中国政府在诸多方面展开了应对入世的工作。据统计,为了履行入世承诺,中国政府近30个部门共清理相关法律文件约2300件,其中废止了830件,重新修订了325件,以求适应于wto的规则。本次调查发现,企业对政府在这方面的工作给予了相当大的肯定,近一半企业认为中国政府在修改法律文本方面做出了显著改进。对此,微软(中国)公司总裁唐峻感触颇深,他说:“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和落实正在逐步改善中国软件企业的艰难处境,也在国际范围内树立起了中国政府、企业和人民的诚信形象。”     调查发现,在建立独立公正的司法审查体制方面,政府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企业的意见表明,政府并未能在入世后革除司法体制的既有弊端,立法不明,执法不一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于日常的商务活动之中。此外,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权划分不明,同一种政策在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不能得到统一执行的问题也没能在入世后得到比较大的改善。     看来,中国政府在执行入世承诺方面的努力多数还只是停留在政策面上,有关具体执行的司法和体制保障尚不健全。中国政府在履行入世承诺上的决心和勇气有目共睹,但这种决心和勇气却受到了来自操作层面的掣肘。突破这一限制需要中国社会更深层次的变革,估计在几年后,入世才能对中国政府形成真正的压力和挑战。     提高行政效率是未来寄望重点     在未来两年内,企业迫切要求政府着重改进的,并不是涉及具体商务活动的领域,而是那些与制度环境紧密相关的问题,如完善司法体制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都不约而同地把“改善司法环境,提高立法、执法及监管的透明度”和“实施政府机构改革,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两个选项放在了首位,其次才是涉及到进一步开放市场,扩大投资机会的选项。     虽然中国政府在入世后重新修订了上千条涉及若干部门的法律法规,并在相应的政府部门设立了与入世事务和外贸相关的专门机构,对实施入世规则的情况进行监控,但上述改革远不能满足企业的要求,建设良好的司法体系和一个高效、公平、民主的政府,才是中国改善投资环境最核心的内容。     此外,中资企业还迫切希望在相关法律的制定时能有发言的渠道,希望政府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希望自己的意见能够对决策产生影响,希望政府能够以一个服务者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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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家乡变化调查报告2000字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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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乡变化调查报告2000字

【篇一】

xx市xx镇xx村是我美丽的家乡,村内有条小河,养育着当地人民。改革开放以来,xx村经济和交通有了很大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给我们周围的自然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作为家乡的一员,我们热爱自己的家乡,关心自己周围的环境,因此我们利用休息时间对村里的环境污染状况展开了一系列调查,希望借此了解家乡的环境现状,找到改善家乡环境的对策,为家乡的环境保护事业尽一份力。

调查过程及结果

此次调查活动我们采取了多种方式,多方面收集资料和数据,尽量获得第一手资料,力求真实和准确反映事物的本来面貌。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在村里选点实地观察并采取水样;到几家企业调查了排污及治理情况;走访了村里的一些居民,了解了居民对环境污染的认识及对其污染危害的看法。要想全面反映一个地区的环境污染现状并作出准确评价是很困难的,限于我们自身的能力,我们对家乡的环境现状、影响、趋势作出一些粗浅的评价。

(一)实地观察过程及结果

本次实地调查,我们进行了大气和水污染状况调查。观察表明,唐坪村大气状况尚属良好,晴天时大气能见度比较高。个别地方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水体污染。如附近河段水色浑浊,散发出臭味,水样ph值测定表明,其ph为酸性。通过查阅资料我们了解到,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和水体造成的。

(二)调查结果

据调查,很多人认为,目前唐坪村的环境大大不如十年前了,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河水存在一定的污染,有些时候村里的空气质量也不能尽如人意等等。被访者普遍认为,确实应该加大力度、采取措施来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和治理,被访者就如何保护我们的环境纷纷提出了意见和看法,他们也表示愿意从自身做起,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为把我们唐坪村建设得更美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可见人们对周围的环境还是十分重视的,他们的环保意识也是很强的。

通过这次调查,我们了解到:随着工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为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使环境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对人类生存和发展已经构成了严重威胁。解决环境问题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改变目前这种环境状况,光靠环保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提高我们大家的环保意识。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不是一个人造成的,保护环境也应该是全社会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同时,我们也懂得了:我们就是社会的主人,改善地球环境,是我们这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应该努力增强环保意识,节约资源。如果全地球人人破坏,天天破坏,地球就会变成垃圾场;如果全球人人环保,天天环保,就能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让我们携起手行动起来,共同努力保护好地球——我们共同的家园。

(三)改进意见

为此,我们建议从我们自己做起,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要做到:

1、一水多用、节约用水。

2、慎用清洁剂,选用无磷洗衣粉,保护江河湖泊,防止造成富营养化。

3、不乱扔垃圾及废弃物,将垃圾放到指定的地点。

4、尽量不用、少用塑料袋,要积极使用可再生利用的用品,减少白色污染。

5、尽量少用一次性用品。

6、多学习和宣传有关环保的法律,积极向环保部门举报破坏环境的行为。

7、增强环保意识,爱护大自然,了解大自然,保护大自然,和大自然交朋友。

【篇二】

家乡是一个我们如此熟知的地方,即使身处异乡想到它也会有种温暖的归属感。我的家乡铜梁是重庆市的一个教育大县。不仅有雄厚的教学实力,而且还是五千年龙文化的发源地。

从出生到读大学前我从未离开过我的家乡,我觉得自己对她是如此的熟悉。但仅仅半年的时间,当我再次踏上龙乡这片土地时,我又觉得她是那么的陌生。事实如此,在经济的快速发展的带动下,家乡的变化可谓日新月异,以前人们只能想想或在电视中才能看到的镜头现在都变为了现实。为了更深层的了解这篇见证我成长的土地,在寒假的这一个月我走访了铜梁的每个角落和相关部门,做了一次深入的调查。

调查的结果着实让我大吃了一惊,家乡的变化涉及甚广还真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够说清楚的。以下为我调查结果简介。

一、“秀外慧中”,住房讲究舒适精美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县城生活水平提高最直观、最明显的变化就是住房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铜梁在几年前还都是楼房,电梯房都算是“高级住宅”,现在城里的房屋基本上都进行了重建。重建的新房主要是电梯房,且楼层都在八层以上,底楼为门市方便市民经商,二楼以上为套房用于居家。这种设计理念很符合县城的发展,经商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套房又让市民有了方便优美的居住环境。据政府介绍当时考虑到建筑不应该仅仅是钢筋水泥建筑的“洞穴”更要体现县城的文化,还专门请来了设计师把方便简约的现代居室和县城蕴含的柔美古典相结合,设计了现在的街道建筑。平整的青石板优雅清爽、暗灰色的琉璃瓦低调精美、朱红色的大柱子古典大气。这一古典和现代相融合的设计,不动声色的把县城的安乐祥和展现得淋漓尽致。

二“开源节流”经济多元化

我的家乡也被成为“龙乡”,这里有举世闻名的火龙舞,龙舞的发展带动了铜梁旅游业的蓬勃,使龙乡人民的收入颇丰。并且现已有多家企业决定入住铜梁的工业园区,使许多县城周围的乡镇务工人员得到了工作的机会。同时铜梁的教育也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铜梁的经济,房地产企业的迅速崛起从各方面刺激着铜梁经济的腾飞。

三、“四通八达“交通讲便利、通讯讲快捷

“要致富,先修路”说道经济发展的措施我们总会想起这句话。无可否认,这句话准确的道出了交通对于一个地域发展的重要性。

铜梁缺乏河流因此陆路成为唯一的交通方式 。认识到它的重要性,这几年来,铜梁政府加大了为民办实事的力度,在道路建设上下了重功夫。路网四通八达、交通得到极大改善。铜梁的几条主街道都进行了维修拓宽兼顾了道路,方便载重的货车行驶。为了便利与外界的联系政府部门在多次的上书、争取之后,渝遂高速公路在经过镇边的地方设立了一个高速公路出口。这个出口可让铜梁人民受益匪浅,不仅节省了市民出行、货物运输的时间还让这个县成为附近县城到遂宁重庆的一个中转站,促进了这里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四、“多姿多彩”,文化娱乐丰富缤纷

物质和精神总是相辅相成的不可偏废。随着物质生活的日益改善,人民也越来越重视精神文明生活的建设。县城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就是他们建设精神文明的最好见证。现在每到晚上,在满天繁星的夜空下你在政通街上伴随着欢快的音乐声一群群人在偏偏起舞。这就是市民们新的娱乐,不分男女老少只要愿意的都可以加入其中,没有固定的老师,大家相互学习,跳的都是一些简单的舞曲但并不影响他们的快乐。很多市民还养成了晨练的习惯,每天早晨公园里很多人在跑步、做操。用最简单也是最健康最环保的方式捍卫自己的健康。除了这些自发的活动,县政府定期还会举办一些拔河、赛跑等友谊活动,还会发放奖品,引导市民们选择健康的娱乐充实我们的生活。

五、“五彩缤纷”穿衣爱时尚

以前经济条件有限,尽管爱美很多人并不能够买很多衣服。现在县城繁多的衣服店就是穿衣变化的一个很好例证。经济发展了,人们都讲究穿着了,衣服的 款式、面料、牌子都成了挑衣服的重点而不再像过去一味注重质量耐穿。很多富裕的人还会选择成都重庆等大城市选购时尚服饰。各式各样的衣服、鞋帽、装饰物可谓五彩缤纷,装饰了市民的美,同时也装点了他们的心情。

调查感言

这次的调查结果深深地震撼了我。在不经意间家乡已经发生了这么多的变化。它变得更加可爱更加迷人了。我坚信她是天边初升的太阳会在党和政府的争取引导下发出更加温暖的光芒照亮一直守护她的人民,也温暖她远在他乡的游子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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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公报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适用行业岗位:海关,全文共 50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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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公报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进出境运输工具

第三章 进出境货物

第四章 进出境物品

第五章 关税

第六章 海关事务担保

第七章 执法监督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加强海关监督管理,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往,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以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第三条 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

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

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

第四条 国家在海关总署设立专门侦查走私犯罪的公安机构,配备专职缉私警察,负责对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履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职责,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办理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应当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应当配合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 国家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海关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查缉走私工作。有关规定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获的走私案件,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移送海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地方公安机关依据案件管辖分工和法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 海关可以行使下列权力:

(一)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对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扣留。

(二)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问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嫌疑人,调查其违法行为。

(三)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料;对其中与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牵连的,可以扣留。

(四)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海关在调查走私案件时,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除公民住处以外的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进行检查,有关当事人应当到场;当事人未到场的,在有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可以径行检查;对其中有证据证明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可以扣留。

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的范围,由海关总署和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五)在调查走私案件时,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

(六)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个人违抗海关监管逃逸的,海关可以连续追至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理。

(七)海关为履行职责,可以配备武器。海关工作人员佩带和使用武器的规则,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行使的其他权力。

第七条 各地方、各部门应当支持海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得非法干预海关的执法活动。

第八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第九条 进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可以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第十条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海关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遵守本法对委托人的各项规定。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与收发货人相同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报关企业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合理审查。

第十一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未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和未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报关业务。

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者超出其业务范围进行报关活动。

第十二条 海关依法执行职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海关执行职务受到暴力抗拒时,执行有关任务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三条 海关建立对违反本法规定逃避海关监管行为的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进行举报。

海关对举报或者协助查获违反本法案件的有功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海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章 进出境运输工具

第十四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到达或者驶离设立海关的地点时,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单证,并接受海关监管和检查。

停留在设立海关的地点的进出境运输工具,未经海关同意,不得擅自驶离。

进出境运输工具从一个设立海关的地点驶往另一个设立海关的地点的,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办理海关手续,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不得改驶境外。

第十五条 进境运输工具在进境以后向海关申报以前,出境运输工具在办结海关手续以后出境以前,应当按照交通主管机关规定的路线行进;交通主管机关没有规定的,由海关指定。

第十六条 进出境船舶、火车、航空器到达和驶离时间、停留地点、停留期间更换地点以及装卸货物、物品时间,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有关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事先通知海关。

第十七条 运输工具装卸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上下进出境旅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货物、物品装卸完毕,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递交反映实际装卸情况的交接单据和记录。

上下进出境运输工具的人员携带物品的,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检查。

第十八条 海关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时,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到场,并根据海关的要求开启舱室、房间、车门;有走私嫌疑的,并应当开拆可能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部位,搬移货物、物料。

海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员随运输工具执行职务,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提供方便。

第十九条 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和出境的境内运输工具,未向海关办理手续并缴纳关税,不得转让或者移作他用。

第二十条 进出境船舶和航空器兼营境内客、货运输,需经海关同意,并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进出境运输工具改营境内运输,需向海关办理手续。

第二十一条 沿海运输船舶、渔船和从事海上作业的特种船舶,未经海关同意,不得载运或者换取、买卖、转让进出境货物、物品。

第二十二条 进出境船舶和航空器,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被迫在未设立海关的地点停泊、降落或者抛掷、起卸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立即报告附近海关。

第三章 进出境货物

第二十三条 进口货物自进境起到办结海关手续止,出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第二十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具体处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前款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第二十五条 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

第二十六条 海关接受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同意,方可修改或者撤销。

第二十七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经海关同意,可以在申报前查看货物或者提取货样。需要依法检疫的货物,应当在检疫合格后提取货样。

第二十八条 进出口货物应当接受海关查验。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到场,并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

海关在特殊情况下对进出口货物予以免验,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制定。

第二十九条 除海关特准的外,进出口货物在收发货人缴清税款或者提供担保后,由海关签印放行。

第三十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依法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其中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交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不予发还。逾期无人申请或者不予发还的,上缴国库。

确属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经海关审定,由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货物的收发货人自该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退运或者进口手续;必要时,经海关批准,可以延期三个月。逾期未办手续的,由海关按前款规定处理。

前两款所列货物不宜长期保存的,海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处理。

收货人或者货物所有人声明放弃的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后,上缴国库。

第三十一条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口或者暂时出口的货物,应当在六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在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同意,可以延期。

第三十二条 经营保税货物的储存、加工、装配、展示、运输、寄售业务和经营免税商店,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经海关批准,并办理注册手续。

保税货物的转让、转移以及进出保税场所,应当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接受海关监管和查验。

第三十三条 企业从事加工贸易,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加工贸易合同向海关备案,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由海关按照有关规定核定。

加工贸易制成品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复出口。其中使用的进口料件,属于国家规定准予保税的,应当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属于先征收税款的,依法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制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海关凭准予内销的批准文件,对保税的进口料件依法征税;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第三十四条 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监管。

第三十五条 进口货物应当由收货人在货物的进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出口货物应当由发货人在货物的出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

经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指运地、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启运地办理海关手续。上述货物的转关运输,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必要时,海关可以派员押运。

经电缆、管道或者其他特殊方式输送进出境的货物,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向指定的海关申报和办理海关手续。

第三十六条 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进境地海关如实申报,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运输出境。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查验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

第三十七条 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海关加施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或者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决定处理海关监管货物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办结海关手续。

第三十八条 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业务的企业,应当经海关注册,并按照海关规定,办理收存、交付手续。

在海关监管区外存放海关监管货物,应当经海关同意,并接受海关监管。

违反前两款规定或者在保管海关监管货物期间造成海关监管货物损毁或者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外,对海关监管货物负有保管义务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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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报范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公报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1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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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公报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根据其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二)将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五十五条修改为:“除抢险救灾和牧民搬迁的机动车辆外,禁止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因从事地质勘探、科学考察等活动确需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的,应当事先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并按照报告的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在草原上行驶。”

(二)将第七十条修改为:“非抢险救灾和牧民搬迁的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或者从事地质勘探、科学考察等活动,未事先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未按照报告的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在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可以并处草原被破坏前三年平均产值三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作出修改

将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海关在特殊情况下对进出口货物予以免验,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制定。”

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作出修改

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办理报检手续的代理人办理报检手续时应当向商检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

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作出修改

将第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作出修改

将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煤矿投入生产前,煤矿企业应当依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

(二)删去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

(三)将第六十九条改为第五十九条,并将“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修改为“责令停止生产”。

(四)将第七十条改为第六十条,并删去“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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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从某村发展变化看全省农村经济走向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5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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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村发展变化全省农村经济走向

随着国家对农村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村经济发展速度逐步加快,笔者经过对我县##村的深入调研,并结合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现状,试对全省农村经济走向进行分析判断,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村发展变化情况

##村隶属##县##镇,全村共有##户,人口##人,其中劳动力##人,耕地面积##亩。

近年来,该村认真响应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发展农村特色主导产业的号召,大力发展以##为主的特色产业,取得了显著成效,经济实力迅速增强,农村各项事业得到较好发展,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2004年,实现经济总收入3210.5万元,同比增长185%,是2002年的4倍;农业总收入2894.8万元,同比增长224%,是2002年的7.6倍;农村人均纯收入8301元,同比增长132%,是2002年的3.5倍。

##村的发展变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经济结构调整成效显著。经济结构过去主要以粮食作物为主,目前粮经比例已经达到4:6,特色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黑木耳产业实现了迅猛发展。2003年,全村产量只有400万袋;2004年,一跃达到了1658万袋,实现了“一年翻两番”,黑木耳销售总收入达到2478万元,纯收入1313万元,仅此一项拉动村民人均纯收入增加5426元,走在了全县乃至全省的前列。烤烟和果菜产业得到快速发展。2004年,该村发展烤烟面积达到700亩,实现销售收入80万元,村民人均创收300多元;果树面积达到2600亩,瓜菜面积达到500亩。随着特色产业的发展,该村土地市场日益繁荣,土地流转加快,每亩土地的承包费由过去的几十元增长到了500余元;经济人队伍不断壮大,已发展到三、四十人,长年从事各类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购销,有力促进了村民的增收致富,进一步活跃了农村经济。在发展特色产业的同时,劳动力转移步伐也逐步加快,2004年全村外出打工人员300多人(其中赴俄罗斯100余人),年创收300多万元。

二是各项事业协调发展。随着该村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各项事业都得到了较好发展,村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商饮服务业初具规模。过去该村只有一处国营供销社。目前,不仅已有9个商店,而且出现了2个饭店、3个肉串店、2个歌舞厅和1个网吧,经营得十分红火。加工业逐步兴起。该村已经发展起3个小木加工厂和1个草帘厂,主要为村民发展黑木耳生产提供锯沫和草帘。医疗体系日益健全。过去村民看病得找“赤脚医生”,如今村里已经有3个卫生所,从业人员达到6人;较大型的医药连锁店也在村里落户,村民不用进城就能买到与县城一样品质、一样价位的各类非处方药品。文体事业十分活跃。村民有了钱,将该村传统的端午节运动会的规模和档次进一步提升,每两年都邀请邻村和当地林场共同举办一次端午节运动会,共同参与、全民健身。社会治安明显好转。过去,特别是冬季,村民赌博成风、喝酒成风。现今,大部分村民都从事黑木耳栽培,赌博的人少了,喝酒的人少了,打架的人少了,家家户户都在忙生产、忙致富,历史上形成的“猫冬”变成了“忙冬”。村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过去的“万元户”,现今对村民来说,已不再是荣誉,而是没有能力、没有致富本领的代名词。一般从事黑木耳生产的农户,每年的收入都在4、5万元以上;搞搞其它副业每年也能挣几万;为村里农户打工,每天都能挣30元;就连外地长年在村里打工的人,管吃管住一天还给20元。村民富裕之后,消费水平也大幅提升,2004年全村购买四轮拖拉机110台,摩托车150台,还有10户购买了电脑,实现了家庭上网。

三是一事一议得到较好落实。农村税费改革后,村集体原来的提统费收入变成了转移支付,“两工(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也全面取消,村集体财力严重不足,出现了筹资难、筹劳难的现象,致使村里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维护、公共服务等项工作难以开展,小学的经费也出现困难,加之历史上遗留的三角债务等问题,村民和集体之间产生了诸多矛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随着村民通过发展特色产业逐渐富裕起来,为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一事一议奠定了物质基础,一系列的难题已寻求到解决的突破口。针对街道年久失修,车难行,人难走,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泞四溅的现状,该村采取了群众事、群众议、群众定、群众管的办法,利用2005年初的农闲时间先后组织召开了村两委班子会、村民代表大会进行一事一议。村民在议事过程中受到了教育,达成了共识,掀起了文明村建设高潮。在短短的三天半时间内,535户农户参加了文明村建设活动,全村共出劳动力2200多人次,出车1200多台次,清理生产、生活垃圾2500多车,为路面铺垫砂石料1500多立方米,村委会还与村民签定了《村屯环境建管自治责任状》,达到了条条道路有人修的效果。

二、对农村发展的理性思考

##村近年来的发展变化,正是##县农村经济发展变化的一个缩影。以该村为切入点,通过对全县农村经济的发展变化进行深入分析,发现农村社会发生的深刻变化可归纳为四个方面。

1、农民的致富热情空前高涨。随着中央一号文件的下发,特别是省委、省政府“一免两补”扶持政策的出台,给农村带来了深刻影响。我县于2004年初,抽调县、镇两级干部300余人入镇包村,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一免两补”政策,并开展百名干部下村促农增收活动,通过积极努力,使“一免两补”政策全部落实到位,2004年累计兑现“两补”资金、免除农业税及附加1712万元,户均受益630元,人均受益169元,人均增收62元,使广大农民真正感觉到了党和国家对农业、农村、农民的关注与支持,也真正得到了实惠。在减轻了负担,得到了实惠后,广大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被充分地调动和激发起来,全县农村和广大农民创业致富的热情空前高涨,形成了比着干、抢着干的生动局面,这已成为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

2、农民的致富形式日益丰富。县委、县政府抓住了农民增收致富热情高涨这一有利时机,立足县情,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在全县大力发展以黑木耳、烤烟、果菜、特色养殖为主的四大主导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通过采取政策扶持、宣传引导、强化服务等有力措施,使农村特色主导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极大地丰富了广大农民致富的形式,推进了农村经济的全面繁荣。2004年,全县农村四大主导产业实现产值5.9亿元,其中黑木耳完成产值4亿元,烤烟、果菜、养殖业分别完成2500万元、7948万元和8732万元,实现纯收入3.6亿元,拉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3043元,仅此一项,就高出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33元。2004年,全县发展袋栽木耳总量突破2.4亿袋,占全国黑木耳总产量的六分之一;落实烤烟面积3.72万亩,比上年增长5200亩;稳定发展蔬菜面积5万亩,新建标准化果园110个;马鹿、貂貉、肉牛、绒山羊存栏达2.4万(头)只。与此同时,大力发展特色劳务经济,特别是发挥口岸优势,向俄、韩、日等国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2004年,全县转移农村劳动力3.38万人(其中向俄、韩等国输出3586人),实现劳动力转移收入1.56亿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10%,一些镇村出现了“外出一人、致富一家、带活一方”的可喜局面。县委、县政府为农民开辟出形式多样的致富渠道,丰富了农民的致富形式,为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提供了保障。

3、农民的物质需求不断提高。最主要的转变是由过去的“无钱可花、有钱不敢花”变为“能挣钱、会花钱”。其表现为:一是用于购买农用机械,扩大生产的投入迅速增长。农民在增收致富后,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提高机械化程度,扩大生产规模,进一步创收,因此大量购买以四轮拖拉机、播种机为主的农用机械设备。同时,为发展黑木耳等特色产业,还大量购买了黑木耳菌原材料粉碎机、装袋机、搅拌机等专用设备。二是用于购买高档消费品,提高生活质量的投入迅速增长。在大量购买和更新电视机、洗衣机、冰箱等家用电器的基础上,电脑这一高档商品也已进入了农村家庭,摩托车更成为了农村家庭的主要需求。三是用于服务性消费的投入迅速增长。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县已经实现了电话和有线电视的村村通,绝大部分农户已经安装了电话和有线电视,很大一部分农民购买了手机。农村的饭店、歌舞厅、网吧等消费场所也应运而生。

4、农民的精神追求逐步提升。农民已不仅仅满足于收入的增加,而更加追求一种生活环境的舒适和民主权力的发挥。一是在保证家庭生活丰衣足食的基础上,越来越注重身边生产生活等各方面环境的改善,主要表现为要求农田水利设施的尽快完善,要求村容村貌的尽快改观,要求各种保障体制的尽快建立,要求农村办学质量的尽快提升等等。二是民主意识明显增强。农民的法制水平、民主意识都有了明显提高,主要表现为能够有效利用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充分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对集体重大事项的民主表决权等等,特别是部分农村人大代表能够切实从实际出发,积极为政府建言献策。

综上所述,充分表明了当前农村经济社会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包括物质领域和意识形态领域。作为政府部门,只有紧紧把握好这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审时度势,及时制定出符合实际的措施,才能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才能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

三、对全省农村经济走向的判断及建议

近年来,##县经济社会实现了快速发展,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已经挤身全省十强县的行列,特别是农村经济发展提速,2004年全县农村经济总收入实现15.38亿元,同比增长37.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316元,同比增长39.2%,比全省平均水平3010元高出1306元。而##村的经济综合指标在全县102个行政村中排名第二,村民人均纯收入位居各村之首,该村属于全县经济实力强、发展速度快、发展后劲大的行政村。通过对##村以及##县农村经济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出全省农村经济的走向。

1、结构调整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当前,在有限的农村耕地面积上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快速增收致富的空间已经十分狭小,因此各地都将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发展农村特色产业。省委、省政府已经提出了“主辅换位”、“打绿色牌、走特色路”等发展农村经济的思路,这也是全省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结合##县发展黑木耳产业的经验,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因地制宜,切实找出适合当地发展的特色产业,不要盲目地学、机械地学;二是在发展特色产业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引导、扶持和服务力度,确保农民在生产过程中能够真正得到实惠,减少风险和损失;三是为农民做好市场衔接工作。就##县而言,为发展黑木耳产业,专门辟建了绥阳黑木耳山野菜大市场,现已成为全国最大的黑木耳集散地,较好地解决了产品的销路问题,保证了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产业化水平将进一步提升。产业化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的带动力量,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特色产业的不断壮大,农业产业化水平将不断提升。首先,特色产业的发展,必然带动土地的加快流转,大量土地会集中到少数农户手中,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将加快推进产业化程度。同时,特色产业的做大做强,也必须走产业化发展的路子,##县黑木耳产业就正在由一家一户的小作坊生产向着社会化分工、专业化生产的产业化模式逐步发展。在推进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关键要解决好进与出两个环节。进,就是要做到各种市场信息、科学技术要进农村、进农户,以此扶持农户进行规模化生产,大力推进产业基地化,生产标准化;出,就是要做到产品与市场顺利对接,关键要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利用龙头企业对产品进行深加工,实现增值,并打向国内外市场。推进农业产业化,就要尽快建成“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发展模式。

3、劳动力转移将进一步加速。当前,全省各地都已将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形式,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将进一步加大,速度也将进一步加快。就我省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看,建议加强区域间合作,特别是各地劳动部门要做好联系和对接工作,组织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在省内有序流转,解决省内各区域间劳动力供求的矛盾。以##县为例,仅黑木耳产业一项就吸纳周边县市劳动力6000人左右,##村发展特色产业后,每年的劳动力缺口都在1000人左右,部分村民已自发到我省江北一带雇佣劳动力,以缓解劳动力供求矛盾,但招工规模过小,而且成本支出过高,效果不尽理解。就我省与俄罗斯相接壤这一地缘优势看,建议加大劳动力对俄输出力度,打造龙江劳务经济品牌。利用##、##等口岸县(市),建设对俄劳务输出中转基地,迅速将对俄劳务输出这块“蛋糕”做大,促进省内富余劳动力成规模、跨国流动就业,促使更多农民走出国门创收致富。

4、民主化进程将进一步提高。《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实现村民委员会自治的途径就是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简言之,就是在农村实现官由民选、财由民审、事由民定。其中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来解决和处理村级重大事项是民主化进程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农村集体财力不足的“村级空壳财政”的问题极为突出,加之三角债务困扰、农村卫生环境差、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交织的众多矛盾,村级公益事业的发展受到前所未有的制约,农村基层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也有所降低,这也是全省农村所普遍面临的难题。村干部的话说得很形象:“手中没把米,唤鸡都不来”。诸如农田水利建设、治理水土流失等工作所需资金额度较大的事业,仅靠村级组织的力量更是难以完成,建议省政府相关部门逐步加大对农村事业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一定的扶持,促进农村一事一议工作切实能够取得实效,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另外,针对农民致富后需求层次的提升,建议省级政府尽快研究出台关于农村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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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报范文:中国淡水环境质量公报模板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1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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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文:中国淡水环境质量公报模板

中国淡水环境质量公报模板

淡水环境

-06-06

状况

xx年,全国地表水总体为轻度污染*。湖泊(水库)富营养化问题仍突出。

河流

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浙闽片河流、西南诸河和内陆诸河十大水系监测的469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61.0%、25.3%和13.7%。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磷。

xx年十大水系水质类别比例

长江水系 水质总体良好。94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0.9%、13.8%和5.3%。

长江干流水质为优。32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和ⅳ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96.9%和3.1%。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长江支流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62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72.6%、19.3%和8.1%。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其中,雅砻江、汉江和嘉陵江水质为优,大渡河、沅江、湘江和赣江水质良好,岷江和沱江为轻度污染,乌江为重度污染。

省界河段水质总体良好。19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78.9%、15.8%和5.3%。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降低11.1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持平。贵州铜仁黔-渝交界的乌江沿河断面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

xx年长江水系水质分布示意图

黄河水系 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43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69.8%、11.6%和18.6%。

黄河干流水质为优。21个国控断面均为ⅰ~ⅲ类水质。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黄河支流总体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22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40.9%、22.7%和36.4%。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沁河和洛河水质为优;伊河和伊洛河水质良好;湟水和北洛河为轻度污染;大黑河为中度污染;其余河流均为重度污染,其中,汾河太原段、临汾段、运城段,涑水河运城段,渭河西安段、渭南段为重度污染。

省界河段总体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1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63.6%、9.1%和27.3%。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xx年黄河水系水质分布示意图

珠江水系 水质总体良好。33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4.8%、12.2%和3.0%。

珠江干流水质良好。15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和ⅳ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6.7%和13.3%。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珠江广州段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和氨氮。

珠江支流水质总体为优。14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92.9%和7.1%。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深圳河污染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海南岛内河流中,万泉河2个国控断面均为ⅱ类水质;海甸溪2个国控断面均为ⅳ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省界河段水质总体为优。7个国控断面中,ⅱ类和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57.1%和42.9%。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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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改革开发以来家乡的发展变化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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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开发以来家乡发展变化调查报告

调查时间:7月10日到8月12日

调查地点:清镇市站街镇水塘村

调查对象:水塘村村民

调查方法:访谈、查阅

水塘村是站街镇其中一个村庄,村里的一切发展都是在站街镇的领导下不断繁荣富强、日新月异。在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的家乡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因此在老师布置下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时,我就想好要调查家乡在改革开放下的发展变化。介于对家乡基本情况有了更加细致的了解,我采用了走访调查及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我的调查之旅。

在7月12日我查阅一些关于站街镇上背景和实行的发展政策,以便于了解村上发展情况。

站街镇在文革期间至1979年名为站街革命委员会,下辖甘沟、席关、康济、高乐4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79年3月撤销站街革命委员会,恢复站街区公所;1980年3月站街区公所下辖的甘沟、席关、康济、高乐4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撤销,恢复4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站街镇现有38个行政村,两个居委会,267个村民组,总面积216.7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为35520亩,其中田为18090亩,土为17430亩。站街镇位于清镇市中部,地处云归山,老黑山之中的丘陵地带,东抵麦格乡,西与犁倭乡接壤,南抵红枫湖镇,北与卫城镇相邻,全镇平均海拔1327米,总面积为217.7平方公里。是一个以汉族、布依族、苗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镇。站街镇矿产资源极为丰富,境内蕴藏着有铝、铁、磷、硅、煤和重晶石、云归石、耐火粘土等丰富的矿产资源。

改革开放以来,站街镇各村“五大战役”促增比进位站街镇党委、政府以“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为契机,以“攻山头抢阵地”的战斗作风,全力发动“五大战役”,夯实基础,促进增比进位。

站街镇通过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大力发展种养殖业,建立一批专业蔬菜基地,经果林示范基地,畜禽品种改良点,成立养殖协会。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带动广大村民发展经济,实现共同致富的目标。

通过“工业强镇”战略的强力拉动, XX年,站街镇实现地方生产总值18.3亿元,工业总产值29亿元,财政总收入6070.97万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565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500元。 随着工业强镇战略的深入实施,站街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站街镇各村将持续加大“项目建设、园区建设、作风整顿”力度,紧盯“建生态文明重点镇,创科学发展核心区”发展目标,着力“抓项目保发展、抓环境保生态、抓规划保建设、抓稳定保和谐”四大举措,持续实施“生态文明互动、循环工业驱动、现代农业推动、城镇一体拉动、民生保障带动”五大战略。强力推动“项目引擎、合力爆发”模式,紧紧围绕工业化大力谋划项目建设,切实号准工业强镇“龙头引领”命脉,以“项目提速、产业打造、机制创新”为三大主攻方向,强力建设清镇乃至贵阳的工业重镇、重点城镇。

推行集镇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是站街镇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站街镇通过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大力发展种养殖业,建立一批专业蔬菜基地,经果林示范基地,畜禽品种改良点,成立养殖协会。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带动广大村民发展经济,实现共同致富的目标。

借助独特的区位优势,站街镇将紧紧抓住“建设循环经济煤化工基地核心区”的历史机遇,努力争创基层组织建设、循环经济建设、小城镇建设及农业“三化”工程四个方面的新优势,励精图治实施工业强镇战略,抓好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工业快速发展,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全国重点小城镇建设,努力实现地方经济和社会跨越式发展。

7月14日是我正式进行实地调查活动。通过整理出行动的方案,我怀揣着自信向调查目标地点走去。我来到村里后我们或多或少感到一些紧张、害羞和胆怯。但是,正所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为了使这次调查的结果更具有可靠性和说服力,我们决定勇于尝试,挑战自我。而村里的一切都在不断地变化,和小时候记忆中的家乡简直就是天差地别,房屋成倍如春后竹笋。九点钟时我手中拿起访谈资料和笔开始我的调查之旅,我抽选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村民家,进行了我的访谈,“你好,请问占用你们几分钟吗?能帮我们做个调查吗?”在问卷过程中,村民们都十分热情,当问到家乡改革开放以来发展变化时积极配合我并给出意见和建议,但是也有的村民忙于别的事或者是觉得浪费时间、不理解调查的意义,而敷衍几句就离开。一个一个访谈做下来,令我们深感欣慰和成就感。7月17日至19日,我转战到村民辛勤劳动的农田里进行现场调查,虽然很热、很吃力,但是执着的信念和热情支撑着我,在土里又穿梭了很久,在村民们的汗水里有了真实的生活感受,他们的积极配合,我感到万分激动。7月20日到23日,我决定进行最后一次调查,我选择再次在村民家调查,经过长时间的调查,我终于把调查得差不多了,衣服已经被汗水打湿了,但是我收获颇多!

经过访谈调查活动,我把收集的资料进行了整理和分析,查阅关于村里改革开放以来家乡发展变化,综合得出精简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完成社会实践调查活动过程日志。我对于访谈调查进行整理分析,这能为之后顺利地撰写调查报告提供有力的支撑。我在整理资料时,决定采用典型问题分析对改革开放以来家乡发展变化的差异。

经过这次对家乡的调查研究进行总结性的分析得出:

同时在进行资料查阅的同时也对当地一部分村民进行实地的访谈调查:

1、80年代初,您的家庭人均月收入是多少?目前,您的家庭人均月收入是?

过去大部分人们基本靠农耕作为全家收入,所以基本在5--10元之间,而现在大多数的人中除了老人在家干农活以为,年轻人人基本都出门务工,是在1000---1500元左右。

2、现在您与您身边的人服装样式如何?饮食方面有什么变化?

过去人们只是关注能否遮风避冷,不注重穿着样式,现在则注重于多样精致漂亮样式。在饮食方面过去人们只是能吃饱不饿肚子的粗茶淡饭 ,而现在则是想吃什么就买什么、饮食丰盛多样、注重营养均衡有益于身体健康。

3、在改革开放的30年中,您的居住条件是否有所改变?

现在的居住面积、居住质量及环境大幅改善,以前整体上都是茅草屋、瓦房,有的村民贫穷甚至搭棚为家,条件相当差。现在人们都住上黔北民居式小洋楼,生活舒适而安逸。

4、过去主要出行工具?现在主要的出行工具是?

以前的出行工具主要是步行或是马车、单车。现在村村都通公路,有了公交车 、巴士,在当地大城市也有了火车,人们买了私人摩托、小车,出行更加方便快捷。

5、在改革开放的30年中,您家庭的受教育程度是否有所变化?

以前读书只是有钱人家的事,人们对教育也不重视,而现在义务教育已经基本普及,但是想要高等教育真正走入每个家庭,还有很大一段路要。

6、在改革开放的30年里,您村的医疗、养疗等福利是否有所变化?

过去对于医疗、养疗等福利不重视,只是追求吃饱穿暖。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实行并普及了农村医疗保险等福利,每个家庭的健康都有了很大的保障。

7、村里风气和以前相比如何?

过去人们相处和谐,基本是每个村民之间都亲如家人,勤劳热情、淳朴踏实。而现在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接触事物的复杂化,人们缺少了当初的朴实和真诚。时常会有违规情况时有发生。但是人们的文明礼貌,道德素质随着教育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总的来说是增加了见外的冷热情而缺少了真热情。

8、您认为家乡在这30年中变化最大的是哪些方面?

现在有了乡村建设发展,衣食住行更加现代化,生活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家庭收入增加。人们逐渐能接受社会更多的新鲜事物成为生活习性,人们的业余生活丰富。通信方便快捷,手机基本是人手一个。也有的村民认为这三十年以来虽然一切都在前进,但人与人之间的欠缺交流,是最大的变化。

9、您认为改革开放30年给您的生活带来的不好之处是什么?

在较强的现代化思想文化冲击,就业困难,生活压力大,食品安全,信息安全,物价上涨,衣食住行消费高导致生活困难,消费水平降低,工厂的兴建使环境污染恶化。

10、在改革开放后的发展情况如何?

现在是属于稳步发展的状况,施行了很多有利于农民利益的政策和方针,但是有的问题还是不能解决,如就业问题、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公共设施建设等。

7月24日,整理了上述访谈的资料后,我得出了在改革开放三十年中,整体来说家乡发展是在全方位进行现代化建设,不断变得繁荣富强起来,主要体现在衣、食、住、行、教育、医疗、以及人们的业余生活等方面,政府部门也重视经济建设,改善道路,教育事业也蒸蒸日上,但是通过我将近一个月的访谈和查阅调查,也发现了不少问题有待解决,现在当地人们在辛勤一天劳作以后缺少一个较大并健全的娱乐场所,供给人们放松。公共设施建设也不健全,不能使村民生活方便。在而就是村民关心的就业问题不能解决,引发空巢老人、小孩问题,没有相关的制度进行合理的解决。还有一点就是城市中人与人之间的冷热情逐渐过渡到城镇及农村,这是值得相关部门注意并应该解决得,最后就是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我的观点和建议是希望政府在资金合理的情况下先解决公共设施建设问题,也可以适当的让当地民众参与其中来。对于就业问题、空巢老人、小孩问题,则是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问题进行考察,从而在大量引进相关企业或者合资,这样可以增加就业岗位,可以缓解空巢老人、小孩问题,也可以实行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帮助。而冷热情问题则是人们生活习惯的转变,当地政府可以开展一些精神文化活动,既可以增加人们文化知识,也可以改善人与人之间冷交流并且增进情谊。最后垃圾问题则可以在镇上直接修建垃圾集中处理场,可以方便很多村生活垃圾问题,也可垃圾回收。

现在我们离成功仍然还有漫长的一段距离,在前进的道路上仍然是风风雨雨,崎岖不堪,我们要不断吸取失败的教训,总结成功的经验。我们要进行村民自身素质不断发展的同时,政府上需不断加强学习,根据因地制宜的方法对村里进行合适的发展改变,同时村里领导要积极的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村民的心声,做到一切发展都不能离开群众去行动。切实落实党的政策和方针,达到村里政策和国家政策一同前进而不落后。

最后,经过这次实践调查活动,我在实践中能够学到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增加社会实践能力,必须在实践中来检验我们所学的知识,虽然大部分用不到,但是让我们具备了学习的能力。改善了自身的不足还锻炼了如何与人交流沟通和自己的耐心和做好一件事的意志和勇气,让我有了努力做好每一件事的决心。我相信这些东西对我以后的学习、生活、工作都有很大的帮助。这次实践最重要的是让我知道到了改革开放以来家乡发展的变化,这正是此次实践目的所在。当然,此次实践活动还是存在缺陷,由于条件限制,无法扩大我的调查范围,不能更完善的调查,由于调查范围小得出资料结果,不能十分精确的表现当前的现状和问题,但是得出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我所调查的改革开放以来家乡发展的变化问题。这次的社会实践调查活动让我得到了很大的收获,也让我知道了自身的不足,给了我自我提高的方向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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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报范文:环境状况公报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1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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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文:环境状况公报

*年xx市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现将我市*年度环境状况公告如下:

一.综述

*年,xx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按照党的xx大提出的生态文明理论,围绕改善环境状况,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这一根本目标,组织实施《xx市“”环境保护规划》,推进九龙江、汀江、闽江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大气污染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二、环境状况

1. 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xx市城区空气污染指数(api)年均值为77 ,同比下降5.2个百分点,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全年优、良以上天数305天,占83.5 %。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其浓度平均值为每立方米0.104毫克,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平均值分别为0.034毫克、0.021毫克,二项指标达到质量二级标准,城区自然降尘量6.61吨/平方公里•月,优于省推荐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

漳平城区空气环境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分别为每立方米0.090毫克、0.055毫克、0.026毫克,三项指标均达到或优于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自然降尘量6.19吨/平方公里•月,优于省推荐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

永定、长汀、上杭、武平、连城县城空气环境质量均保持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城区全年降水ph平均值为5.70,酸雨频率32.1%,同比下降5.57%;漳平城区全年降水ph平均值为5.89,酸雨频率2.3 %,同比下降13.9%。

2. 水环境本文由第一范文网收集整理

九龙江、汀江、闽江三条主要河流17个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占92.1%,同比提高1%,九龙江、汀江、闽江水质功能区达标率分别为88.9%、100 %、100%,三条水系水质持续好转。城区内河水质功能区达标率20.8%;汀江支流旧县河、黄潭河水质有所好转,旧县河达标率为83.3%、黄潭河为达标率50%,超标污染物主要是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总磷、bod5,呈现较明显的有机污染。

3.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

城区、连城县城的集中供水仍以地下水为主,水质符合地下水ⅱ类标准;漳平、永定、上杭、武平、长汀县整理市)以地表水为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存在一定程度的污染隐患,水资源短缺问题逐渐凸显。

4. 声环境

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7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8分贝;漳平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2.8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9.5分贝。环境噪声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内。“三厅” 、建筑施工噪声等仍是群众举报投诉的重点。

三、主要措施

1. 大气污染综合整治

继续实施中心城区水泥污染企业关闭计划,关闭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立窑生产线等8家水泥生产企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取缔新罗区兴三德水泥有限公司等10家无证水泥企业,关闭淘汰落后水泥生产线37条,水泥产能224万吨;关停工业硅厂、电解厂、轻钙厂、机砖厂等大气污染企业73家。完成卓鹰制铁有限公司等5家大气污染企业烟尘、粉尘治理年度任务,完成55家饮食服务行业油烟治理年度任务。强化对建筑施工的管理,加大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的整治力度。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整治,尾气不达标的车辆不予上牌和不通过年检。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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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报范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钻井液处理剂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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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钻井液处理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钻井液处理剂、压裂用化学剂供应商(品种)新增准入公告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一级物资供应商新增准入管理规定,中国石油物资采购中心负责组织落实xx年度钻井液处理剂、压裂用化学剂一级物资供应商(品种)新增准入(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 准入申请流程

(一)公告之日起

1.供应商到中石油所属单位取得“物资供应商准入推荐表”(见附件2)或“物资供应商增加准入产品申请表”(见附件3)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

2.供应商按照“物资供应商准入资料清单”(见附件5) 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同时将资料拷贝到光盘中(一张,应在光盘包装物上注明光盘内容及企业名称等标识),纸质资料和光盘需装入档案袋,密封后加盖公章;

(二)1月25日8:00-2月21日11:00止(节假日除外)

1.供应商递交密封的准入资料到规定地点;

2.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资料恕不接受:

(1)逾期递交的;

(2)产品没有中石油质量认可证书的;

(3)压裂支撑剂供应商不是中石油压裂支撑剂网络成员的(xx年度);

(4)不是生产企业的。

二、应提交的资料

1.附件2-6;

2.法人授权委托书(有隶属关系的企业出具企业隶属关系证明)

3. 货物近三年未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相关货物和服务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的承诺材料;

4.汇款凭证复印件。

请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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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家乡的环境变化调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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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调查时间:20__年2月10日 2月25日

调查对象:杨家杖子松北社区主街道;主河流

前言:今年寒假,为了比较深入地了解社会,锻炼自己,我和邻里几个玩伴组建了一个环保实践队,现将活动过程做如下说明。

因为今年来家乡环境持续恶化,自然环境日趋严重,这些都给家乡的群众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我们几个提议创建一支环保队。

主要目的:

;对家乡的生态环境开展调查

;找出家乡环境持续恶化的原因

;在周围邻里间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为环保提一些可行性建议,希望对家乡环境改善起到力所能及的作用。

月10日 25日卫生情况调查:

(1);首先 ,我们在家乡的主大街观察了过往行人乱丢垃圾的行为且进行了适当的记录。我们发现大部分人都没及时把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箱内,随手乱扔的现象随处可见。因此,在我们家乡能真正爱护环境又能了解物品回收利用的人更是少之又少。因为这样,容易导致家乡主街道的环境卫生恶化,影响市容。

(2);然后,对一个主要河流深入实地调查。我们发现由于人们环境意识的薄弱,把不少的生活垃圾倒入了河里,河边,使得主河流被众多生活垃圾所污染。其中大多是一些废弃塑料,生活废品,污水,严重影响了河道卫生与清洁。我们也调查了解到由于家周边没有较大型的处理生活垃圾的场所,所以一些居民为了贪图方便,便把垃圾丢到河里,使河中许多地方淤塞,河水也变色了。

月10日 25日,在街区我们制作了一部分传单,对居民进行一些环保问卷调查。

;调查针对人群:15 65岁街区居民

;调查方法:随机调查

调查如下:选择题

(1)你认为环保的目的是什么?

a.爱惜每一个生命(62%) b.保护生物多样性(10%) c.与动植物和睦相处(10%) d.改善人类的生存环境,满足发展需要(18%)

(2)你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

a.饮用水,空气质量(10%) b.森林,土地保护,防止水土流失(34%) c.环境改善(16%) d.粮食蔬菜安全(14%) e.脱贫致富(16%)

(3)你对乱丢垃圾行为有何看法?

a.无所谓(5%) b.值得批评(89%) c.不关我事(6%)

(4)您觉得您周围环境怎样?

a.很好(9%) b.感觉还可以(31%) c.比较差(52%) d.很差(8%)

在收回的答卷中,我们发现家乡居民的环境意识相对薄弱,对环境问题不是很关心。与此同时,我们向其讲述了此次活动的目的,目标,让他们认识到一些环境保护对自身及自己周边的人,事的重要性,得到他们的支持。

由于我们环保小队切身体会到了生活垃圾对家乡环境所带来的破坏,我们向当地有关环保部门提出了几点建议:

政府及相应机构应在全民中开展整体教育,加强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居民的环保素质,树立环保风气,让保护环境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

大力宣传污染的危害性。

多推广环保活动,调动全民共创和谐美丽武冈。

(小结)本次活动让我认识到:

环保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事业,政府,企业,公民缺一不可。

团队精神,共同合作 尤为重要。

预先准备工作在整个过程中的重要性。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

我觉得做一件事,只要你用心去做了,不管结果怎样都是成功的。

总结心得:

通过这次活动,让我真正学到不少,对社会的理解也在活动中加深了。实践中学习其他知识,不断从各方面武装自己。作为新时期的一名大学生,我们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努力学好各类知识。此外,必须参加各种社会活动锻炼自己的意志,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及适应社会的能力,为自己大学毕业完全进入社会做好必要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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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最新公报命令公告通知定义

范文类型:公报,公告,通知,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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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通告与通知的区别:

第一,受文对象不同。通知的受文对象比较明确,是有关的下级单位。

通告的受文对象比较广泛,涉及到社会不同层次的单位和个人,不完全是发文机关的下属单位。

第二,通告是泛行文,面向广大社会组织和公众,没有特定的主送机关;通知则是下行文,主送机关是发文机关的下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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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2024年5月:深刻理解党的指导思想变化_7月思想汇报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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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2019年5月深刻理解党的指导思想变化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会议确定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将对党和国家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为实现党的十八大所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而扎实工作学习。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理解党的指导思想的变化。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一个由各个阶段实践形成的指导思想构成的,既一脉相承、又不断与时俱进的思想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的科学性,决定了它能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到21世纪的历史背景下成为党的指导思想。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确立起来,有助于把思想理论的科学性和组织制度的权威性结合起来,推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过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进一步学好科学发展观,掌握好科学发展观,将思想与理论相结合,为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要用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的主题,深刻领会过去5年所取得的成绩和XX年实践的宝贵经验,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这一指导思想,深刻领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历史使命,深刻领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深刻领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大任务,为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时刻准备着。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要用十八大精神指导实践。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思想路线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我们在课上课下、精神状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报告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重新审视自己的各项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砥砺前行。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要用十八大精神推动工作。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与我们的工作、责任、任务结合起来。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竞争空前激烈,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矛盾凸显,广大人民利益需求不断拓展。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根本问题,突出表现为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课题。科学发展观以宽阔的世界视野、先进的价值观念、科学的求实精神、深邃的前瞻意识、坚定的人民立场,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出一系列紧密相连、相互贯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探索在激烈国际竞争、重大社会转变、复杂利益格局条件下推动科学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把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提高到新的水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我们战胜一系列严峻挑战,开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广阔空间,取得一系列新的历史性成就,国家面貌发生新的历史性变化。实践证明,科学发展观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真理力量,越来越得到高度认同,已经成为指导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

科学发展观以其创新的理论成果、重大的理论贡献、独特的理论价值,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增添了新的魅力,为科学社会主义提炼了新的结晶,谱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新的篇章。科学发展观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以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为根本支撑,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平发展为基本方针,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为精神实质,以推动发展为第一要义、以人为本为核心立场、全面协调可持续为基本要求、统筹兼顾为根本方法,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推进主线,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指导当代中国发展的科学理论。

前景鼓舞人心,蓝图催人奋进。我们要迅速掀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立足本身,建功立业,用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实践中践行科学发展观,为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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