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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公报【经典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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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模板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适用行业岗位:统计,全文共 1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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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本——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模板

公报范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模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自治区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

xx年,全区各族人民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努力构建和谐新疆。国民经济实现较快增长,质量效益显著提高,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实现了“十一五”开好局、起好步的预期目标。

一、综 合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生产总值3018.98亿元(经国家统计局联审通过),比上年增长1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33.20亿元,增长5.7 %;第二产业增加值1437.90亿元,增长13.5%;第三产业增加值1047.88亿元,增长10.7%。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14871元,增长8.6 %,以当年平均汇率折算,约合1904美元。

反映企业家对宏观经济运行环境感受和信心的企业家信心指数全年四个季度分别为132.0、133.1、133.9、133.8,分别比上年同期提高1.3、9.6、5.8和6.3点;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企业景气指数全年四个季度分别为117.8、128.3、133.7、127.5,分别比上年同期提高3.4、9.1、7.0和2.3点。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3%,其中,城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0%,农村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0%;服务价格上涨1.2%。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2.5%。农产品生产价格下降1.6%。

表1: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涨跌幅度

单位:%

指 标 xx年 xx年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0.7 1.3

其中:城 市 0.6 1

农 村 1.2 2

其中:食 品 -1.5 2.4

#粮 食 1.9 2

肉 禽 -3.8 -2.1

蛋 类 0.8 -6.9

水产品 6 -1.4

烟 酒 -0.7 0.5

衣 着 -1.6 -2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 -0.9 -0.7

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 9.3 0

交通和通信 -0.5 0.5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1.4 -0.2

居 住 7.3 5.7

#水、电、燃料 9.7 9.2

租 房 17.2 0.5

建房及装饰材料 5.7 3.8

全年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14.4%,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11.1%,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上涨2.2%,房屋销售价格上涨1.2%。

表2:工业品出厂价格比上年涨跌幅度

单位:%

指 标 xx年 xx年

全部工业品 16.6 14.4

其中:轻工业 -0.4 3.6

以农产品为原料 -1.6 3.6

以非农产品为原料 1.9 3.6

重工业 22.5 17.1

采 掘 36.2 18.4

原 料 14.2 20.5

加 工 4.1 -1.5

其中:生产资料 18.4 15.4

采 掘 36 18.4

原 料 14.3 20.7

加 工 0.4 1.1

生活资料 1.3 3.5

食 品 1.7整理 3.8

衣 着 -3.6 0.6

一般日用品 1.1 0.4

耐用消费品 -0.8 0.2

全区年末就业人员850.67万人,比上年增长7.5%。其中,城镇就业人员367.61万人,增长2.5%。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计,全年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就业再就业42.90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0%。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2万人,“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1.7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

二、 农 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83.54亿元,比上年增长7.5%。其中,农业产值638.60亿元,增长7.7%;林业产值17.20亿元,增长6.5%;畜牧业产值189.07亿元,增长7.8%;渔业产值4.69亿元,增长5.3%;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33.98亿元,增长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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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报的概念—作用结构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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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概念作用结构

公报的概念—作用结构

公报也称新闻公报,是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开发布重大事件或重要决定事项的报道性公文,是党和国家经常使用的重要文种。

公报具有权威性、指导性和新闻性。

公报的结构

公报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1)首部。包括标题和成文时间。

标题。公报的标题常见的有三种形式。一种是直写文种《新闻公报》;第二种是由会议名称和文种构成;第三种是联合公报,由发表公报的双方或多方国家的简称、事由、文种构成。

成文时间。用括号在标题之下正中位置注明公报发布的年、月、日期。

(2)正文。包括开头、主体两部分。

开头。即前言部分。事件性公报要求整理用最鲜明,最精炼的语言概述事件的核心内容,即何时、何地、发生了什么重大事件;会议性公报要求概述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联合公报要求概述公报的来由,即在何时、何地、谁与谁举行了什么会谈或谁对谁进行了什么性质的访问等。

主体。是公报的核心内容,要求把公报的内容完整、系统、有序地表达清楚。常见的有三种写作:一种是分段式,即每段说明一层意思或一项决定;第二种是序号式,多用于内容复杂、问题问绪较多的公报;第三种是条款式,多用于联合公报。

(3)尾部。事件性公报和会议性

公报一般没有尾部;联合公报要在正文之后写明双方签署人的身份、姓名、年、月、日期、并写明签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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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报范文:公报的结构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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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文:公报的结构

公报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1)首部。包括标题和成文时间。

标题。公报的标题常见的有三种形式。一种是直写文种《新闻公报》;第二种是由会议名称和文种构成;第三种是联合公报,由发表公报的双方或多方国家的简称、事由、文种构成。

成文时间。用括号在标题之下正中位置注明公报发布的年、月、日期。

(2)正文。包括开头、主体两部分。

开头。即前言部分。事件性公报要求用最鲜明,最精炼的语言概述事件的核心内容,即何时、何地、发生了什么重大事件;会议性公报要求概述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联合公报要求概述公报的来由,即在何时、何地、谁与谁举行了什么会谈或谁对谁进行了什么性质的访问等。

主体。是公报的核心内容,要求把公报的内容完整、系统、有序地表达清楚。常见的有三种写作:一种是分段式,即每段说明一层意思或一项决定;第二种是序号式,多用于内容复杂、问题问绪较多的公报;第三种是条款式,多用于联合公报。

(3)尾部。事件性公报和会议性

公报一般没有尾部;联合公报要在正文之后写明双方签署人的身份、姓名、年、月、日期、并写明签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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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最新公报命令公告通知定义_公告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公告,通知,全文共 1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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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报命令公告通知定义

在一般的文书种类中,在生活中公文文书我们最常见的就是通知了,对于它们之间的定义和区别你了解吗?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了有关公报 命令 公告 通知定义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报 命令 公告 通知定义范文一

公告的写作格式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属于公开宣布的告晓性公文,它与其它告晓一般事件的"通知"和用于表扬、批评和传达重要情况的"通报"不同,它具有高度的庄严性和权威性。 公告分发布性公告、告知性公告、关涉国内外有关方面的公告。 公告包括标题、正文、签署和日期等。

(1)标题

①发文机关加事由加文种。如《中共中央、全国人大会、国务院关于宋庆龄副委员长病情的公告》;②发文机关名称加文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告》;③事由加文种,前加"关于"; ④只写"公告"。

(2)正文

直述公告缘由,宣布事项。内容必须是真正的要事,要高度概括;大多是消息性,一般不提出执行要求。

(3)签署

写明公告发布机关全称。公告标题系发文机关名称加文种的,也可不写公告发布机关名称。

(4)日期

公告的年月日一般标在签署下一行。

公报和公告有什么区别?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它一般以国家各级领导机关的名义发布,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不使用这一公文文种。但事实上,公告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已经扩大化,如法院的开庭公告、公示公告等等。

通告与公告有相似之处,这就是都面向全社会,都是知照性的。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这种区别,一方面表现为制发的主体有受限与不受限的不同——公告是有资格限制的,而通告则是任何机关、团体和单位都可以采用的;另一方面表现为涉及的内容有重要程度的差异——公告涉及的是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而通告涉及的则是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公报 命令 公告 通知定义范文二

命令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发布的带有强制性、领导性、指挥性要求的公文文种。主要用于发布重要的行政法规和规章,采取重大的强制性的行政措施,任免、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等。 从性质和内容上划分,命令大体可分为:

①发布性命令。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国家领导人发布法律、法规或重大行政措施的指令性公文。发布性命令一般由发布性命令正文和发布性命令附件组成。附件为所发布的法律、法规或重大行政措施。

②行政令(指挥令)。主要用于国家行政机关及领导人颁布行政规章或重大行政措施。发布行政令的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必须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其职权的特殊的法定作者。除此之外,负有特殊使命的机构,经政府授权,也可适用此文种。

③任免令。主要是用于任命或免去(撤销)机关、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职务的公文。

④嘉奖令。是国家行政机关嘉奖作出突出贡献的机关领导、人员的公文。

公报 命令 公告 通知定义范文三

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通告与通知的区别:

第一,受文对象不同。通知的受文对象比较明确,是有关的下级单位。

通告的受文对象比较广泛,涉及到社会不同层次的单位和个人,不完全是发文机关的下属单位。

第二,通告是泛行文,面向广大社会组织和公众,没有特定的主送机关;通知则是下行文,主送机关是发文机关的下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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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报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50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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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

公报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生产

第三节 经营

第四节 使用

第三章 检验、检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责任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符合节能要求。

第八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

第九条 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条 国家支持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的推广应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

第十六条 特种设备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与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一致,或者安全技术规范未作要求、可能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向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申报,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及时委托安全技术咨询机构或者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结果经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批准,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将允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有关技术要求,及时纳入安全技术规范。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

第二节 生产

第十八条 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生产活动:

(一)有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

(三)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

第十九条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保证特种设备生产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

第二十条 锅炉、气瓶、氧舱、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应当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

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的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以及特种设备采用的新材料,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需要通过型式试验进行安全性验证的,应当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

第二十一条 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随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

第二十二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第二十三条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第二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二十五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第二十六条 国家建立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因生产原因造成特种设备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主动召回。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发现特种设备存在应当召回而未召回的情形时,应当责令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召回。

第三节 经营

第二十七条 特种设备销售单位销售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其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当齐全。

特种设备销售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

禁止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第二十八条 特种设备出租单位不得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以及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第二十九条 特种设备在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由特种设备出租单位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 进口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我国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经检验合格;需要取得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的,应当取得许可。

进口特种设备随附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其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应当采用中文。

特种设备的进出口检验,应当遵守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法律、行政法规。

第三十一条 进口特种设备,应当向进口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履行提前告知义务。

第四节 使用

第三十二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三十四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第三十五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三十六条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第三十七条 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

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九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第四十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四十一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第四十二条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第四十三条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公众乘坐或者操作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应当遵守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遇有运行不正常时,应当按照安全指引,有序撤离。

第四十四条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定期检验。

从事锅炉清洗,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

第四十五条 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照本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第四十六条 电梯投入使用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其制造的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对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在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电梯制造单位对调查和了解的情况,应当作出记录。

第四十七条 特种设备进行改造、修理,按照规定需要变更使用登记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方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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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国民经济情况公报样本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1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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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情况公报样本

根据年快报初步统计,现将20xx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公报如下:

20xx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努力推进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圆满完成了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综 合

经济总量:初步测算,全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406亿元,比上年增长14.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8.4亿元,增长6.2%;第二产业增加值661.1亿元,增长15.1%;第三产业增加值626.5亿元,增长14.8%。三次产业构成比例为8.4:47.0:44.6。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5276元,按年末汇率测算,约合3056美元。

财政税收: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8.7亿元,为预算的108%,比上年实际增长16.6%(由于国家实行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地方财政收入口径有所变化)。其中,市本级43.52亿元,为预算的103.5%,增长11.8%;县(市)区级55.19亿元,为预算的111.8%,增长20.8%。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31.1亿元,比上年实际增长14.3%。其中,市本级科技三项费、支援农村生产和社会保障及抚恤社救支出分别增长19.4%、23.1%和115.8%。国税、地税收入合计达179.9亿元(不含海关代征税60亿元)。市国税局组织各项税收102.4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1.5%,其中增值税收入77.05亿元,增长15.4%。市地税局组织各项税收77.5亿元,实际增收10.2亿元,增长15.2%,其中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两大主体税种合计增收9亿元,占增收总额的90%。大连保税区实现关税及代征税收入32.4亿元,比上年增长66.1%。

二、固定资产投资

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67.9亿元,比上年增长20.6%。其中,基本建设完成投资118.2亿元,增长24.3%;更新改造完成投资51.8亿元,增长21.9%;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25.2亿元,增长8.4%。

投资构成:按产业划分,第一产业投资17.1亿元,增长74.5%;第二产业投资118.2亿元,增长15.3%;第三产业投资232.6亿元,增长20.6%。三次产业投资比重由上年的3:34:63调整为5:32:63。在第二产业投资中,制造业投资比重上升,其中轻纺、机械制造业分别增长54.9%、145.1%。

按所有制类型划分,国有经济投资118.3亿元,增长21.6%;非国有经济投资249.6亿元,增长20.1%。国有与非国有投资比例为32:68。

新建、扩建项目投资:基本建设施工项目236个,其中完成投资亿元以上的项目26个,共完成投资66.3亿元,投资比重占56.1%。在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中,地方项目的比重占87.2%;新建项目78.7亿元,比上年增长29.4%,比重占66.6%。在更新改造投资完成额中,地方项目31.9亿元,比重占61.6%;扩建项目25.9亿元,占50%,比上年增长23.8%。

房地产开发:施工面积1366.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0.4%;竣工面积546.2万平方米,增长1.6%。完成商品房销售额119.4亿元,增长9%,其中住宅销售额为100.1亿元,增长6%。商品房销售面积419.9万平方米,增长7%,其中住宅为375万平方米,增长6%。市内四区二手房市场累计成交1.3万宗,比上年增长77.9%;成交面积136.9万平方米,增长1.1倍;成交额21.1亿元,增长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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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新《环境保护法》对经济发展及环保工作的影响和变化_办法_网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环保,全文共 3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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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境保护法》对经济发展环保工作的影响变化

新《环境保护法》对经济发展及环保工作带来什么影响和变化?那么,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新《环境保护法》对经济发展及环保工作的影响和变化,内容仅供参考。

影响和变化一:违法排污“屡查屡犯”将“天价”买单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新环保法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新环保法第六十条

按照老的环保法,对于违法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环保部门可以处罚,但通常只能处罚一次且罚款数额低于治理成本;对于排污严重的,由环保部门或者政府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业关闭。这样,一些企业宁可受罚也不愿治理,即使治理也要尽量拖延时间,违法排污成本太低,“屡查屡犯”现象难以杜绝。针对这一顽疾,新法按照违法排污造成的损害,规定按日连续罚,只要不改正,罚单每天增。新法取消了“限期治理”这一说,只要超标排污,企业要么限制生产不排放,要么关门整改。

影响和变化二:特定环境违法行为可被行政拘留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新环保法第六十三条

按照老的环保法,这四类违法行为可能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儿”,通常就是被责令改正,最多就是罚款。例如,很多企业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时“嫌麻烦”,“先上车后补票”,环保部门依法只能责令“补办手续”和“停止建设”,拒不补办才能罚款,拒不停建也很难强制执行。少数企业为逃避治理污染的责任,在隐蔽处设暗管排污,即使被发现了也就是罚款与责令整改。新法显著强化了建设项目环评制度与守法排污制度,相关违法企业的负责人将不仅付出经济代价,而且可能付出人身自由代价。新环保法生效后,环保部门将针对某些环境危害大的建设项目与偷排行为“动真格”。

影响和变化三:严重污染环境者将被追究刑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新环保法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环保法第六十九条

我国《刑法》规定了“污染环境罪”的罪名,入罪要件是“严重污染环境”。新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违法行为人是否“严重污染环境”,既可以通过后果认定,又可以以违法行为的性质予以认定。后者主要包括: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倾倒、处置有毒物质或者虽然不在环境敏感区域、但多次实施此类行为;违法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非法超标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毒害污染物3倍以上;偷排有毒有害污染物。

影响和变化四:环境信息公开打造“阳光”环保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新环保法第五十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国家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及其他重大环境信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新环保法第五十四条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新法特别强调环境信息公开,其目的就是加强公众监督,鼓励先进,鞭挞落后,使破坏环境的行为无处可藏,促进有关部门依法严管。

影响和变化五:政府和有关部门环保部门显著加重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新环保法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一)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

(二)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

(三)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

(四)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

(五)违反本法规定,查封、扣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设施、设备的;

(六)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七)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而未公开的;

(八)将征收的排污费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新环保法第六十八条

新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为此,新法具体规定了地方各级政府的环保责任,主要包括:组织主要污染物减排、鼓励和支持积极治污、责令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停业关闭、统筹城乡建设污水垃圾处理场、自然保护区等环保公共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安排公共财政资金支持农村环保;落实环境保护目标管理与考核评价制度,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每年向同级人大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新法规定,环保等有关政府部门必须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不履行或者消极履行的,对责任人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引咎辞职。

新法之前,法定的政府责任比较原则,对政府及其部门追责的要件一般包括“造成严重后果”。新法将各级政府的环保责任具体化,并将追责适用扩大到“不计是否产生严重后果”,即:只要不作为或者消极履责就要追责。因此,新法在显著提高违法排污成本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政府与有关部门不履责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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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的突破

新《环保法》的修订出台充分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创新的新方向,更体现了我国政府“向污染宣战”的决心和信心,在三个领域内有重点突破:

突破一:推动建立符合环境承载能力的绿色发展模式。新《环保法》要求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制定经济政策应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对未完成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实行环评限批,分阶段、有步骤地改善环境质量等。这些规定将成为推行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建立基于环境承载能力的发展模式,促进中国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依据。

突破二:推动多元共治、联防联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新《环保法》在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它改变了以往主要依靠政府和部门单打独斗的传统方式,体现了多元共治、社会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理念。其中,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公民进行违法举报,社会组织依法参与,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新《环保法》规定,国家建立跨区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国家机关优先绿色采购;国家建立环境与公众健康制度;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同时明确公民享有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和保护公民举报环境违法,拓展了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范围。

突破三:加重了行政监管部门的责任。环保监管职权是一把“双刃剑”,新《环保法》一方面授予各级政府、环保部门许多新的监管权力,环保部门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设施设备可以查封扣押,对超标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可以责令限产、停产整治。针对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设计了罚款的按日连续计罚规则,违法者受到处罚后,逾期不改的可按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并且没有上限额度;针对未批先建又拒不改正、通过暗管排污逃避监管等违法企业责任人,引入治安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它也规定了对环保部门自身的严厉行政问责措施,履职缺位和不到位、虚报慌报瞒报污染情况、违规审批、包庇违法、发现或接到举报违法未及时查处、违法查封扣押,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未依法公开政府环境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降级、撤职、开除,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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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报范文: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相关知识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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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文: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相关知识

中美三个联合公报指的是1972年2月28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上海公报》)、1979年1月1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中美建交公报》)和1982年8月17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八一七公报》)。美国在三个联合公报中均强调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这是中美两国关于两国关系以及我国台湾问题的重要历史文件。坚持一个中国政策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原则是中美关系健康发展的政治基础。

发展历程

1972年2月,美国总统尼克松应周恩来总理的邀请访华,中美交往的大门重新打开。尼克松访华期间,中美双方于1972年2月28日在上海发表了《中美联合公报》(“上海公报”) 。

1975年12月,美国总统福特应邀访华。整理1978年12月16日,中美两国发表了《中美建交联合公报》。

1979年1月1日,中美两国正式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美国宣布断绝同中国台湾的所谓“外交关系”,并于年内撤走驻台美军,终止美台《共同防御条约》(即“断交、废约、撤军”)。

1979年1月,应美国总统卡特的邀请,中国领导人邓小平访美,揭开了中美关系史的新篇章。

1982年8月17日,两国政府发表《中美联合公报》(“八?一七公报”),美方承诺“它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中国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中国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建交以来近几年的水平,准备逐步减少它对中国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解决”。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即“上海公报”、《中美建交公报》和“八?一七公报”),成为中美关系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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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报模板:中国淡水环境质量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3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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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模板:中国淡水环境质量

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浙闽片河流、西南诸河和内陆诸河十大水系监测的469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61.0%、25.3%和13.7%。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磷。

xx年十大水系水质类别比例

长江水系 水质总体良好。94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0.9%、13.8%和5.3%。

长江干流水质为优。32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和ⅳ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96.9%和3.1%。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长江支流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62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72.6%、19.3%和8.1%。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其中,雅砻江、汉江和嘉陵江水质为优,大渡河、沅江、湘江和赣江水质良好,岷江和沱江为轻度污染,乌江为重度污染。

省界河段水质总体良好。19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78.9%、15.8%和5.3%。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降低11.1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持平。贵州铜仁黔-渝交界的乌江沿河断面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

黄河水系 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43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69.8%、11.6%和18.6%。

黄河干流水质为优。21个国控断面均为ⅰ~ⅲ类水质。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黄河支流总体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22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40.9%、22.7%和36.4%。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沁河和洛河水质为优;伊河和伊洛河水质良好;湟水和北洛河为轻度污染;大黑河为中度污染;其余河流均为重度污染,其中,汾河太原段、临汾段、运城段,涑水河运城段,渭河西安段、渭南段为重度污染。

省界河段总体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1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63.6%、9.1%和27.3%。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珠江水系 水质总体良好。33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4.8%、12.2%和3.0%。

珠江干流水质良好。15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和ⅳ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6.7%和13.3%。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珠江广州段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和氨氮。

珠江支流水质总体为优。14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92.9%和7.1%。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深圳河污染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海南岛内河流中,万泉河2个国控断面均为ⅱ类水质;海甸溪2个国控断面均为ⅳ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省界河段水质总体为优。7个国控断面中,ⅱ类和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57.1%和42.9%。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松花江水系 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42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45.2%、40.5%和14.3%。

松花江干流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氨氮。11个国控断面中,ⅲ类和ⅳ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72.7%和27.3%。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松花江支流总体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14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42.9%、28.5%和28.6%。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省界河段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6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和ⅳ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66.7%和33.3%。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持平,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降低33.3个百分点,水质明显好转。

淮河水系 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86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41.9%、43.0%和15.1%。

淮河干流水质为优。14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和ⅳ类水质断面整理比例分别为92.9%和7.1%。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淮河支流总体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磷。54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29.6%、48.2%和22.2%。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山东境内河流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石油类。18个国控断面中,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38.9%、55.5%和5.6%。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提高27.8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持平,水质明显好转。

省界河段总体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32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34.4%、43.7%和21.9%。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提高9.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降低3.1个百分点,水质有所好转。

海河水系 总体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磷。63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31.7%、30.2%和38.1%。

海河干流2个国控断面中,ⅳ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各1个。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与上年相比,三岔口断面水质由劣ⅴ类好转为ⅳ类。

海河水系其它主要河流总体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石油类。6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32.8%、29.5%和37.7%。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其中,永定河水质为优,滦河和淋河水质良好,漳卫新河为中度污染,大沙河、子牙新河、徒骇河、北运河和马颊河为重度污染。

省界河段总体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氨氮。16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43.8%、18.7%和37.5%。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辽河水系 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和氨氮。37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40.5%、48.7%和10.8%。

辽河干流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和化学需氧量。13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和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38.4%和61.6%。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提高7.7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降低15.4个百分点,水质明显好转。其中,老哈河和东辽河水质良好,辽河为轻度污染,西辽河为中度污染。

辽河支流3个国控断面中,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各1个。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与上年相比,通江口断面水质由劣ⅴ类好转为ⅴ类。

大辽河及其支流总体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石油类。12个国控断面中,ⅱ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25.0%、50.0%和25.0%。浑河沈阳段和太子河鞍山段污染严重。与上年相比,大辽河及其支流总体由重度污染变为中度污染,水质有所好转。

大凌河3个国控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1个,ⅳ类水质断面2个。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辽河水系3个国控省界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1个,ⅳ类水质断面2个。与上年相比,辽宁铁岭吉、蒙-辽交界的辽河福德店断面水质由劣ⅴ类好转为ⅳ类。

浙闽片河流 水质总体良好。3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0.6%、12.9%和6.5%。

浙江境内河流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和化学需氧量。13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61.5%、30.8%和7.7%。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福建境内河流水质总体为优。18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94.4%和5.6%。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西南诸河 水质总体为优。17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和ⅳ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94.1%和5.9%。

西藏境内河流水质总体良好。6个国控断面中,ⅱ类和ⅳ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3.3%和16.7%。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云南境内河流水质总体为优。11个国控断面中,ⅱ类和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36.4%和63.6%。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提高18.2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降低18.2个百分点,水质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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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环境状况公报范文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1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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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状况公报范文

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现将我市*年度环境状况公告如下:

一.综述

*年,xx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按照党的xx大提出的生态文明理论,围绕改善环境状况,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这一根本目标,组织实施《xx市“”环境保护规划》,推进九龙江、汀江、闽江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大气污染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二、环境状况

1.  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xx市城区空气污染指数(api)年均值为77 ,同比下降5.2个百分点,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全年优、良以上天数305天,占83.5 %。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其浓度平均值为每立方米0.104毫克,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平均值分别为0.034毫克、0.021毫克,二项指标达到质量二级标准,城区自然降尘量6.61吨/平方公里•月,优于省推荐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

漳平城区空气环境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分别为每立方米0.090毫克、0.055毫克、0.026毫克,三项指标均达到或优于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自然降尘量6.19吨/平方公里•月,优于省推荐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

永定、长汀、上杭、武平、连城县城空气环境质量均保持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城区全年降水ph平均值为5.70,酸雨频率32.1%,同比下降5.57%;漳平城区全年降水ph平均值为5.89,酸雨频率2.3 %,同比下降13.9%。

2.  水环境

九龙江、汀江、闽江三条主要河流17个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占92.1%,同比提高1%,九龙江、汀江、闽江水质功能区达标率分别为88.9%、100 %、100%,三条水系水质持续好转。城区内河水质功能区达标率20.8%;汀江支流旧县河、黄潭河水质有所好转,旧县河达标率为83.3%、黄潭河为达标率50%,超标污染物主要是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总磷、bod5,呈现较明显的有机污染。

3.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

城区、连城县城的集中供水仍以地下水为主,水质符合地下水ⅱ类标准;漳平、永定、上杭、武平、长汀县(市)以地表水为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存在一定程度的污染隐患,水资源短缺问题逐渐凸显。

4.  声环境

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7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8分贝;漳平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2.8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9.5分贝。环境噪声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内。“三厅” 、建筑施工噪声等仍是群众举报投诉的重点。

三、主要措施

1.  大气污染综合整治

继续实施中心城区水泥污染企业关闭计划,关闭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立窑生产线等8家水泥生产企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取缔新罗区兴三德水泥有限公司等10家无证水泥企业,关闭淘汰落后水泥生产线37条,水泥产能224万吨;关停工业硅厂、电解厂、轻钙厂、机砖厂等大气污染企业73家。完成卓鹰制铁有限公司等5家大气污染企业烟尘、粉尘治理年度任务,完成55家饮食服务行业油烟治理年度任务。强化对建筑施工的管理,加大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的整治力度。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整治,尾气不达标的车辆不予上牌和不通过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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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报范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5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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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生产

第三节 经营

第四节 使用

第三章 检验、检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责任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符合节能要求。

第八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

第九条 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条 国家支持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的推广应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

第十六条 特种设备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与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一致,或者安全技术规范未作要求、可能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向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申报,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及时委托安全技术咨询机构或者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结果经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批准,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将允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有关技术要求,及时纳入安全技术规范。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

第二节 生产

第十八条 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生产活动:

(一)有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

(三)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

第十九条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保证特种设备生产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

第二十条 锅炉、气瓶、氧舱、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应当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

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的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以及特种设备采用的新材料,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需要通过型式试验进行安全性验证的,应当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

第二十一条 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随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

第二十二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第二十三条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第二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二十五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第二十六条 国家建立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因生产原因造成特种设备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主动召回。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发现特种设备存在应当召回而未召回的情形时,应当责令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召回。

第三节 经营

第二十七条 特种设备销售单位销售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其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当齐全。

特种设备销售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

禁止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第二十八条 特种设备出租单位不得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以及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第二十九条 特种设备在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由特种设备出租单位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 进口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我国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经检验合格;需要取得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的,应当取得许可。

进口特种设备随附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其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应当采用中文。

特种设备的进出口检验,应当遵守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法律、行政法规。

第三十一条 进口特种设备,应当向进口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履行提前告知义务。

第四节 使用

第三十二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三十四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第三十五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三十六条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第三十七条 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

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九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第四十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四十一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第四十二条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第四十三条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公众乘坐或者操作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应当遵守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遇有运行不正常时,应当按照安全指引,有序撤离。

第四十四条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定期检验。

从事锅炉清洗,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

第四十五条 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照本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第四十六条 电梯投入使用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其制造的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对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在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电梯制造单位对调查和了解的情况,应当作出记录。

第四十七条 特种设备进行改造、修理,按照规定需要变更使用登记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方可继续使用。

第四十八条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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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适用行业岗位:统计,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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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年,全区各族人民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努力构建和谐新疆。国民经济实现较快增长,质量效益显著提高,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实现了“”开好局、起好步的预期目标。

一、综 合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生产总值3018.98亿元(经国家统计局联审通过),比上年增长1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33.20亿元,增长5.7 %;第二产业增加值1437.90亿元,增长13.5%;第三产业增加值1047.88亿元,增长10.7%。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14871元,增长8.6 %,以当年平均汇率折算,约合1904美元。

反映企业家对宏观经济运行环境感受和信心的企业家信心指数全年四个季度分别为132.0、133.1、133.9、133.8,分别比上年同期提高1.3、9.6、5.8和6.3点;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企业景气指数全年四个季度分别为117.8、128.3、133.7、127.5,分别比上年同期提高3.4、9.1、7.0和2.3点。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3%,其中,城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0%,农村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0%;服务价格上涨1.2%。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2.5%。农产品生产价格下降1.6%。

表1: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涨跌幅度

单位:%

指 标 XX年 XX年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0.7 1.3

其中:城 市 0.6 1

农 村 1.2 2

其中:食 品 -1.5 2.4

#粮 食 1.9 2

肉 禽 -3.8 -2.1

蛋 类 0.8 -6.9

水产品 6 -1.4

烟 酒 -0.7 0.5

衣 着 -1.6 -2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 -0.9 -0.7

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 9.3 0

交通和通信 -0.5 0.5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1.4 -0.2

居 住 7.3 5.7

#水、电、燃料 9.7 9.2

租 房 17.2 0.5

建房及装饰材料 5.7 3.8

全年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14.4%,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11.1%,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上涨2.2%,房屋销售价格上涨1.2%。

表2:工业品出厂价格比上年涨跌幅度

单位:%

指 标 XX年 XX年

全部工业品 16.6 14.4

其中:轻工业 -0.4 3.6

以农产品为原料 -1.6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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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中国入世周年投资环境变化调查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4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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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入世周年投资环境变化调查

对于一年来中国执行入世承诺的情况,世贸组织官员、各国政府、专家学者、新闻媒体有着各自不同的视角、观点和解释。然而,对这一年间中国投资环境的变化有着最直接体验和感受的,却是中国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企业,因此,有关“如何全面、公正地评估中国在入世周年执行入世承诺”的命题,来自企业界的声音也许才是最直接的一种评价尺度。     为探知企业界对入世周年中国投资环境变化的感受,《财经》杂志进行了中国入世周年投资环境变化调查。     调查对象总体界定为在中国开展业务的XX年度“《财富》500强”公司和排名前500位的大型中资企业(选自XX年10月由国家统计局编撰、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的《XX年中国大企业集团》一书,所选范围为XX年度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亿元以上的1500家企业中的前500名)。     ------------------------------------------------------------------     调查主要发现     一、多数企业对入世承诺的执行情况基本满意     二、行业保护和地方保护是履行入世承诺的最大阻力     三、企业认为中国政府在入世后最显著的改进是政策修订     四、改善司法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等是企业对政府的最大期待     五、XX年,在华业务实现快速增长的外资企业百分之百表示这一变化与中国入世有关     六、多数企业对未来两年履约持乐观态度     ------------------------------------------------------------------     入世元年投资环境变化较预期温和     如果要在“入世一年间投资环境变化”这门“功课”上给中国打分的话,绝大多数企业给出了一个平庸的分数——入世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各方面造成的影响实在是要比媒体所描绘的那种“洪水猛兽”般的图景平淡了很多。     43%的受访者选择用“一般”这样的词来评价入世一年间中国在投资和商务环境上的变化,41%的受访者则表示中国表现出了“较大的变化”。选择“变化很大”和“基本上没有变化”的经理人加起来只占总样本的9.7%,选择“有较少变化”的人也只有5.4%。如果用5分制来解释上述选项的话,我们可以看到,高达84%的经理人只给了3分或4分。这说明,入世一年间,中国的投资和商务环境确实产生了变化,但变化的程度远不像人们预料的那样剧烈。     在对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进行交叉变量分析后,我们看到,对于上述问题的看法,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存在着些许不同。在中资企业中,中选率最高的一项评价是“变化比较大”,达49.2%,而选择这一评价的外资企业只有28.1%,两者比例相差21.1个百分点;反过来,在外资企业中,中选率最高的一项评价则是“一般”,比例高达56.3%,整整比中资企业的36.1%高出了20.2个百分点。据此我们可以得知,中资企业较外资企业更多地感受到了入世所带来的变化,这表明,从“应对入世”的角度上讲,中国企业的敏感程度要高于外资企业。     履行入世承诺:一个复杂的话题     对执行入世承诺的努力基本满意     遵守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逐步开放服务贸易,降低关税,逐步减少和取消对进口产品的非关税措施,废除或更改与世贸组织原则相抵触的法律、法规,改革现有管理体制,实施统一、透明的经济政策等等,都是中国在入世前对世贸组织成员所作出的承诺。一年间,中国在执行入世承诺的问题上表现如何呢?     73.1%和4.3%的被访者表示,“基本满意”和“相当满意”中国在执行入世承诺上的努力,17.2%表示“不怎么满意”,约有5.4%的被访者没有对此发表意见,在103份有效问卷中,没有出现对中国执行入世承诺的努力表示“非常不满意”的情况。     大多数(65.6%)的被访者表示,中国在执行入世承诺上的表现与预期相差不大。有两成以上的被访者表示,执行入世承诺的力度比自己预期的要大,仅有11.8%的被访者表示,中国在这一问题上做得“不如预期的好”。在这个问题上,中外企业的态度比较接近,大多数企业(70%的中资企业和61.3%的外资企业)均认为执行情况与预期相差不大,但认为现实好于预期的外资企业(25.8%)要多于中资企业(18.3%)。相比中资企业,一些外资公司在事前更倾向于低估中国在入世后的作为。     虽然在执行入世承诺的路途上坎坷居多,但各大中外企业还是充分肯定了中国所做的努力,执行力度也与企业的预期基本吻合。     立法走向透明,垄断依旧严重     有关执行入世承诺的具体方面,调查要求被访者就“执行得最好的前三项”和“执行得最不好的前三项”进行排序,通过对入选“最好”的前三项和“最差”的前三项分别进行赋值(执行得最好的前三项分别为3,2,1,最不好的前三项分别为-3,-2,-1),经过加权统计分析后得到最后的结果。     入选“最好三项”的是“加强立法透明度”、“开展入世教育,提供入世咨询服务”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中国政府曾在入世时郑重承诺:在官方刊物或政府网站上公布所有涉外经贸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未经公布的法律不执行;政府在实施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之前提供草案,并提供一段可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意见的合理时间等等。在入世的头一年里,中国在这些方面有相当明显的改进,得到了中外企业的充分肯定,无论是中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均为“加强立法透明度”这一选项打出了最高分。     入选“最差三项”的分别是“消除行业垄断,扩大直接投资权限”、“消除歧视政策,减少非关税壁垒”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看来,这些在入世前后被大家普遍关注的难点问题,在入世的第一年里依旧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有关行业垄断的问题,中外企业态度接近,在多数企业眼里

,能源、金融、保险、电信、邮政等行业的垄断格局仍在维持现状,外资企业想要在这些领域大所作为仍旧是一件遥远的事情。总而言之,变化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出现。     “提高政府效率”和“保护知识产权”:中外企业的分歧焦点     从中可以看到中外企业对“提高政府效率”和“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评价呈现出显著差异,中企与外企在这两项上的评分差额分别达到了17.5和14.5。     入世一年间,外资企业明显感受到了中国政府在工作效率上的变化,而在中资企业眼里,政府的工作效率一如既往,变化不大。之所以出现这样大的差异,主要原因恐怕是因为中国政府在工作效率上的改观更多地体现在那些与对外经贸合作相关的部门和领域,在针对国内企业进行管理时,政府的工作作风却并没有因为入世而产生太多的变化。     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外资企业的评分当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紧随“消除行业垄断,扩大直接投资权限”之后,入选“最差三项”之列,积-15分,而多数中资企业却对这个问题给出了一个近乎中立的评价:-0.5分,中外企业在这一问题上的明显差异反映出两者在商业利益和文化背景上的冲突和对立。可以预计,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在未来的几年间仍将是中国和wto成员之间发生摩擦的一根“导火索”。     行业保护和地方保护是最大阻力     执行入世承诺的阻力来自何处?这是一个众说纷纭的话题。通过对中外企业意愿的探查,本次调查发现,行业和地方保护主义是执行入世承诺的最大阻力。我们可以看到企业对五种阻碍执行入世承诺的原因的评价,评价指数最高,也就是企业最赞同的一种说法是“行业和地方保护主义的阻碍”(评价指数4.127),其次是“司法体系不健全、不稳定”(评价指数4.065)。     如果说中国在履行入世承诺时确有某种程度的执行不力的话,其主要原因并不是因为“具体执行的能力及人才有限”,而是确确实实受到了某些利益集团的主观阻挠。当然,司法体系本身所存在的问题也是影响执行入世承诺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执行入世承诺的过程中,既有司法体制已经显露出明显缺陷。     政府入世前路尚长     政府职能转变未达“基本满意”     “中国入世实际上是政府入世”。入世一年间,中国政府在遵守世贸规则,转变工作职能上的变化也成为各方评价中国入世表现的一个重要方面。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一个原本生活在计划经济或不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政府是否开始了从“指令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的进程中呢?企业们根据自己的亲身感受给出了评判。     从中可以看到,超过半数的企业“基本满意”中国政府在这一年里的表现。如果我们把“相当满意”、“基本满意”、“说不清”、“不太满意”和“非常不满意”这五个态度等级用5分制的方式逐一赋值:5、4、3、2、1,经过综合的加权分析,中国政府最终得到了3.3分的成绩。按照赋值标准来解释,中国政府在转变工作职能上还没能够让企业“基本满意”(4分)。     3.3算不上一个优秀的分数,这说明在转变工作职能的问题上,中国政府的努力并没有得到突出的成效。正如有的媒体所言,想要实现从指令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实现从长官意志向科学决策的转变,实现从政企不分向政企分开的转变,实现从地方特殊政策向全国统一政策的转变等等,不但需要一定的时间,更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想毕其功于一役不太现实。     政策修订效果显著具体执行未见起色     入世一年间,中国政府在诸多方面展开了应对入世的工作。据统计,为了履行入世承诺,中国政府近30个部门共清理相关法律文件约2300件,其中废止了830件,重新修订了325件,以求适应于wto的规则。本次调查发现,企业对政府在这方面的工作给予了相当大的肯定,近一半企业认为中国政府在修改法律文本方面做出了显著改进。对此,微软(中国)公司总裁唐峻感触颇深,他说:“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和落实正在逐步改善中国软件企业的艰难处境,也在国际范围内树立起了中国政府、企业和人民的诚信形象。”     调查发现,在建立独立公正的司法审查体制方面,政府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企业的意见表明,政府并未能在入世后革除司法体制的既有弊端,立法不明,执法不一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于日常的商务活动之中。此外,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权划分不明,同一种政策在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不能得到统一执行的问题也没能在入世后得到比较大的改善。     看来,中国政府在执行入世承诺方面的努力多数还只是停留在政策面上,有关具体执行的司法和体制保障尚不健全。中国政府在履行入世承诺上的决心和勇气有目共睹,但这种决心和勇气却受到了来自操作层面的掣肘。突破这一限制需要中国社会更深层次的变革,估计在几年后,入世才能对中国政府形成真正的压力和挑战。     提高行政效率是未来寄望重点     在未来两年内,企业迫切要求政府着重改进的,并不是涉及具体商务活动的领域,而是那些与制度环境紧密相关的问题,如完善司法体制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都不约而同地把“改善司法环境,提高立法、执法及监管的透明度”和“实施政府机构改革,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两个选项放在了首位,其次才是涉及到进一步开放市场,扩大投资机会的选项。     虽然中国政府在入世后重新修订了上千条涉及若干部门的法律法规,并在相应的政府部门设立了与入世事务和外贸相关的专门机构,对实施入世规则的情况进行监控,但上述改革远不能满足企业的要求,建设良好的司法体系和一个高效、公平、民主的政府,才是中国改善投资环境最核心的内容。     此外,中资企业还迫切希望在相关法律的制定时能有发言的渠道,希望政府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希望自己的意见能够对决策产生影响,希望政府能够以一个服务者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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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届五中全会公报: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1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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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

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摘帽

公报提出,“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扶贫目标是本次公报中的一大亮点。”汪玉凯说,按照现行的贫困标准,我国贫困人口还有大约7000万,在5年内实现农村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任务非常艰巨,这体现了国家推进扶贫的坚定决心。实现上述目标,汪玉凯认为,国家要加大扶贫投入,并创新扶贫模式,把扶贫资金管好用好。

汪同三指出,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不仅要强调收入这个硬指标,而且农村居民的饮水、人居环境等指标,也应统筹纳入扶贫工作中。

环保机构省以下垂直管理

公报提出,“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此次绿色发展成为指导‘十三五’发展的五大理念之一,体现了国家对生态的高度重视,而公报提出环保执法部门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这是环保体制上的重大改革,是保障未来绿色发展的重大举措。”汪玉凯说,过去环保执法实行属地管理,受到地方制约比较多,执法缺乏刚性。省以下垂直管理后,环保执法的体制机制更加顺畅,地方环保部门可以较好地摆脱地方的不当干预。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

公报提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公报提出了许多保障民生的具体举措,表明中央保障民生的坚强决心。”汪玉凯说,免除贫困学生高中学杂费,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还体现了国家对教育公平性的重视,对促进整个社会公平正义具有积极意义。

王远鸿认为,普及高中教育、逐步实行中职免费教育,还可以为我国未来经济发展提供更多高素质人才,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公报提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好社会保障网,是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汪同三指出,从国际经验看,要走出“中等收入陷阱”,一是要调整经济结构,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二是要解决社会公平性的问题。

汪同三指出,实行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有利于解决地区间养老金收支不平衡的问题,促进地区和行业间养老金水平的均等化。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也有利于筹集养老资金,确保养老金足额及时发放,让居民更好分享国企发展的红利。

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公报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理顺药品价格,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会公报首次把健康中国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汪玉凯表示,健康中国是在共享发展这个大理念下提出的,具体来说就是确保百姓少生病,并且生病后能获得良好医疗保障。

“老百姓十分期待这样的政策。不能经济发展后环境却污染了,水质下降了,雾霾变多了,这绝对不行。”汪玉凯认为,全会从体制、机制、制度、战略等方面对健康中国进行了具体化。汪同三指出,当前中国城乡医保已基本实现全覆盖,但水平较低、质量不高,如何建设一个高质量高水平的医保体系是健康中国在未来实施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全面实施一对夫妻可生两孩

公报提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全面放开生育两孩,回应了不少百姓的期待。”王远鸿说,这也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要,对人口政策作出的又一重大调整。

王远鸿指出,2017年我国人口老龄化率已达15.5%,而且近年来我国15—59岁劳动力人口绝对数量持续减少,农村转移劳动力无限供给阶段也已经过去,人口红利显著下降,适度放松计划生育政策,可以缓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支出压力,并为经济发展提供丰富的劳动力,提高居民的储蓄率和我国经济的潜在增长率。此外,人口政策适当放松,还有利于减少对人口性别的人为控制,缓解我国男女性别比失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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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报范本——民政部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适用行业岗位:服务,统计,全文共 1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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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本——民政部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

公报范本——民政部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

xx年社会服务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落实力度大、创新亮点多、实际效果好,增进了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综合

截至xx年底,全国共有省级行政区划单位34个(其中直辖市4个,省23个,自治区5个,特别行政区2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332个(其中地级市284个,地区15个,自治州30个,盟3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2853个(其中市辖区857个,县级市369个,县1456个,自治县117个,旗49个,自治旗3个,特区1个,林区1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40466个(其中区公所2个,镇19683个,乡12395个,苏木106个,民族乡1085个,民族苏木1个,街道7194个)。

xx年,共联合检查省界13条,联检省界13646公里、界桩236颗,2条省界签订了平安边界创建协议。编制完成了28条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详图集,形成图集6800册、电子光盘2800套。

图1 乡镇、街道变化情况

表 1 乡镇、街道变化情况

单位:个

指标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乡(个) 17534 15951 15306 15120 15067 14848 14571 13587

镇(个) 19892 19522 19369 19249 19234 19322 19410 19683

街道(个) 5829 6152 6355 6434 6524 6686 6923 7194

注: 图1和表1中乡包含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

截至xx年底,全国共有社会服务业机构129.8万个,比上年增长2.3%,职工总数1129.8万人,固定资产总值为6989.8亿元,比上年增加6.1%。社会服务业增加值2459.8亿元,比上年增长22.1%,占第三产业的比重1.2%。截至xx年底,全国通过社会工作师考试的13421人,通过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40755人。

全国社会服务事业费支出3229.1亿元,比上年增长19.7%,占国家财政支出比重为3%,与上年持平。中央财政共向各地转移支付社会服务事业费1808亿元,比上年增长34.7%,占社会服务事业费比重56%,比上年增加了6.2个百分点。社会服务事业基本建设施工项目4533个,全年完成投资总额218.5亿元,比上年增长19.4%。

图2 社会服务业基本情况

表2 社会服务业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指标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社会服务事业费支出 577.4 718.4 915.4 1215.5 2146.5 2181.9 2697.5 3229.1

基本建设投资总额 29.2 31.6 33.5 47.7 66.6 157 183 218.5

社会服务机构固定资产原值 1818.4 3097.8 4066.7 3973 4592.8 5198 6589.3 6989.8

二、社会服务

(一)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截至xx年底,全国各类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4.6万个,其中登记注册为事业单位机构0.9万个;床位396.4万张,比上年增长13.4%;每千人口平均拥有社会服务机构床位2.94张,比上年增长12.6%;收养293.4万人,比上年增长5.5%。

图3 社会服务机构床位数

表3 社会服务机构床位数

单位:万张、张

指标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xx年

床位数 113.0 163.9 193.3 257.3 286.1 326.5 349.6 396.4 整理

每千人口床位数 0.89 1.25 1.47 1.95 2.15 2.45 2.61 2.94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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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报范文:浅析条约法与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条约性质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1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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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文:浅析条约法与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条约性质

• 第一部分条约法的基本理论

• 一、条约的概念、特点

• 1,条约的名称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际法主体之间依据国际法所缔结的,用于确定其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2, 这个概念告诉我们,条约的特点是:

• (1)条约的主体必须是国际法主体。

• (2)缔结条约必须依国际法为准。违反国际法的条约是无效。

• (3)条约必须规定缔约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 (4)条约必须是书面形式的协议。

• 二、《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 1,《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通过情况:在1969年的联合国条约法会议上,以79票赞成,1票反对,19票弃权通过了《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并且于1969年5月22日通过的当日向国际社会开放签字。

• 2,《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内容:它包括了序言和8编85个条文,以及作为附件的两个宣言。其主要内容是:关于条约的缔结程序;关于条约的生效;关于条约的遵守、适用和解释;关于多边条约的加入和保留;关于条约的修正与修改;关于条约的无效、终止和停止施行;关于条约的保留机关;关于条约的修正与修改;关于条约的无效、终止和停止施行;关于条约的保留机关、通知、更正及登记等。

• 3,《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将零散的关于条约的习惯规则加以重新整理和编纂,又对一些相互矛盾的规则作了协调,形成了一部相对完整的条约法法典,使条约法增加了明确性、特定性和精确性,从而保障了国际社会在缔约和履约过程中的“有章可循”。其二,由于条约是国际法最重要的渊源,因此,条约法本身的统一和法典化也推动了国际法各个领域规则的向前发展。“条约法公约”也被称之为“条约之条约”。

• 三、条约的名称和种类

• 1条约的名称:条约的名称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上的条约是指不论以何种名称或形式出现的国际法主体之间达成的一切国际协议。狭义上的条约,仅指使用“条约”,作为特定名称的一种国际协议。

• 2条约的种类:

• (1)根据缔约方的数目,条约可以分为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

• (2)根据条约的性质,条约可以分为造法性条约和契约性条约。造法性条约……。契约性条约……。

• (3)根据缔约的程序,条约可以分为正式条约和简式条约。正式条约需要经过批准才能生效,简式条约不需要经过批准就能生效。

• (4)根据条约是否对其他国家开放,条约可以分为开放性条约和闭索性条约。开放性条约如wto条约,闭索性条约如东南亚联盟条约。

• (5)根据条约的内容,条约可以分为政治性条约,经济性条约,法律性条约等等。

• 四、条约的缔结程序

• (一)双边条约的缔结程序

• 双边条约的缔结程序主要包括:谈判与议定、认证与签署、批准与交换批准书等环节。

• 全权证书: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发的,用以证明持有人为该国进行条约谈判、议定以及认证约文、签署条约的代表权限的官方文件。

• 谈判:双方就具体的权利义务的内容相互之间讨价还价。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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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中美建交公报范文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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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建交公报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商定自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起互相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

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中国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重申上海公报中双方一致同意的各项原则,并再次强调:

──双方都希望减少国际军事冲突的危险。

──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在亚洲-太平洋地区以整理及世界上任何地区谋求霸权,每一方都反对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

──任何一方都不准备代表任何第三方进行谈判,也不准备同对方达成针对其他国家的协议或谅解。

──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双方认为,中美关系正常化不仅符合中国人民和美国人民的利益,而且有助于亚洲和世界的和平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将于一九七九年三月一日互派大使并建立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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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生活新变化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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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变化调查报告2篇

“噼啪噼啪”,新年已经来到了。在正月里,同学们一定会走亲访友吧!我也是如此。今年我就去了风景如画的名山湿地——二都走了一遭,看看那儿的景色,更是去调查了这新农村都有些什么变化和发展!

时间:2月21日

地点:二都

被访人物:当地农民、小学生、老人。

人物:当地农民

问题:近两年你们农村都有哪些新的变化?

回答:有,人民政府给我们二都采取了许多优惠措施和政策。又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修筑了宽阔的公路,将我们的房屋重新改建成了新房,现在我们家已经是小洋楼了。(说完,这位老家开心地笑了!)

人物:当地小孩

问题:你觉得现在的农村有没有新的变化?

回答:有啊,我们现在学校里的设备都更新了,还可以学习电脑,不仅如此,还让我们高兴的是从现在开始我们读书可以免去学杂费了。

人物:当地老人

问题:现在你的生活中最开心的事是什么?

回答:要说近几年开心的事儿可真多,生活水平提高了,吃的好了,也睡得更香了。最开心的事还得算我们二都搞开发,在家里就办起了“农家乐”,增加了我们的收入。以前孩子上学都要步行或者骑自行车,我们家长都很担心他们的交通安全,现在可心坐车子,又快又放心了!

的确,农村的变化是日新月异的:以前那泥泞的山路变成了宽阔的大马路,农民依靠政府的政策和当地的旅游资源都办起了农家乐,居民的收入也随之提高了……

而二都农村变化只是整个新农村变化中的一个缩影,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只有靠自己的双手去种地劳动来养家糊口的日子已一去不复返了。如今的新农村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盖起了高大的楼房,穿的是皮衣毛料、名牌衣裤;通讯更是一个大发展,家家都有电话机、手机,家用电器应有尽有;门前地里搭起了暖棚,种起了大棚蔬菜,有的打工,有的自己办厂,有的搞养殖业,有的搞运输,有的开店……经济收入年递增,农民伯伯的生活正走在社会主义康庄大道上!『该文章由www.diyifanWEN.COM(第一§范┆文网)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这一切的一切,都还得归功于社会主义的富民政策!

调查报告二:

我的家乡在海边,家乡的人们祖祖辈辈靠打鱼过日子。虽然不是很贫穷,但也只是刚刚解决了温饱而已。但近几年家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单从衣食住行的琐细方面就不难看出我们生活中发生的巨变。

在“衣”的方面,从五六十年代的一片“蓝海洋”“绿海洋”,到如今的色彩缤纷,衣着的变化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多姿多彩。着装上的花费往往反映出一个家庭的消费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消费水平勾勒出一条上升的曲线。人们现实生活中的“三大件”发生了几次变化,从最初的“自行车、缝纫机、手表”到“彩电、冰箱、洗衣机”再到“汽车、住房、装修”,消费也经历了“百元——千元——万元再到十万元”的发展。

在“食”的方面,从最初的“添饱肚子”到现在的“食不厌精”。食品消费向讲营养、讲风味、讲方便等方面转变。市场、商店、饭店里各种各样的食品数不胜数,水果、蔬菜、海鲜已经不再有季节性,随时随地你都可以挑选到自己喜欢的食品。糕点、牛奶及奶制品的消费占全部食品消费的比重直线上升。平均每人每年在外就餐的花费也越来越多,特别是逢年过节全市各个大小饭店全部爆满。

在“住”的方面,原来大片的平房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片高楼大厦。10年前,五六十平方米的房子算宽敞,而如今,住房达到二三百平方米的居民为数不少。而且室内的装修、家具和家居用品也与早年不可同日语。而且随着旧城区改造力度的加大和新城区的开发建设,将会有更多的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在“行”的方面,从“自行车王国”进入“汽车社会”,是我市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显著标志。近两年来,我市的私家车数量急剧上升,旅游也发展迅速,道路的狭窄成了极待解决的问题。市政府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对我市建设大街、河北大街、和平大街、港城大街、建设路、文化路、迎宾路等11条城市道路进行了改造。使我们的

城市更加美丽,同时也大大加快了我市的发展。这些仅仅是我们这个城市发展变化的几个方面。随着我的家乡越来越美,越来越好,我更加喜爱我的家乡。为了把我们的家乡建设的更加美好,我会付出我最大的努力,好好学习,更要献出自己的一份汗水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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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报的写作要求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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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写作要求

公报的写作要求:

公报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1)首部。包括标题和成文时间。

标题。公报的标题常见的有三种形式。一种是直写文种《新闻公报》;第二种是由会议名称和文种构成;第三种是联合公报,由发表公报的双方或多方国家的简称、事由、文种构成。

成文时间。用括号在标题之下正中位置注明公报发布的年、月、日期。

(2)正文。包括开头、主体两部分。公报的写作

开头。即前言部分。事件性公报要求用最鲜明,最精炼的语言概述事件的核心内容,即何时、何地、发生了什么重大事件;会议性公报要求概述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联合公报要求概述公报的来由,即在何时、何地、谁与谁举行了什么会谈或谁对谁进行了什么性质的访问等。

主体。是公报的核心内容,要求把公报的内容完整、系统、有序地表达清楚。常见的有三种写作:一种是分段式,即每段说明一层意思或一项决定;第二种是序号式,多用于内容复杂、问题问绪较多的公报;第三种是条款式,多用于联合公报。

(3)尾部。事件性公报和会议性

公报一般没有尾部;联合公报要在正文之后写明双方签署人的身份、姓名、年、月、日期、并写明签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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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微视野大变化”环保讲座活动策划书_社团活动策划书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环保,社团,全文共 1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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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视野变化环保讲座活动策划书

一、活动背景及指导思想

1、活动背景:

近年来,气候变化,环境污染对人们的影响加重。一次性筷子随地可见,塑料袋难以降解,形成视觉污染,生态污染与资源浪费、能源浪费。是我们行动的时候了,关注身边的事,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由我做起,养成良好习惯,保护环境。

“低碳生活,节能减排”,关系到人类未来的战略选择,提高低碳意识,有利于减缓全球气候变暖和环境恶化的速度,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选择“低碳生活”,是我们每位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

2、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着力做好民生生活工作。深入宣传科学环保、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增强全社会的低碳环保意识。作为21世纪的青年,这不仅是我们的义务,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节能环保从我做起。

二、活动目的

1、响应党十八大长期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发展理念,切实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从环保看中国十年来的变化,由环保引申到国家的科学发展问题,增进同学们对当今环境问题的了解,提高同学们的环保使命感和义务感,同时将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到每位学生心中。

3、向全校师生宣传低碳生活、节能减排、生态环保的理念和知识。引导人们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增强同学们爱护环境、爱护生态的自觉性,让更的人参与到低碳环保的队列中。

4、走出校园,走进周边小学和居民区、市中心,通过深入群众的宣传低碳生活的知识与我国十年来的变化,帮助群众增强低碳环保意识与科学发展观念,提高生活质量。

5、使大家可以自发的行动起来,保护环境,关爱自然,号召同学们从不同的方面关爱自己的家园。从周边的小事做起,为校园的和谐和社会的科学发展奉献自己的力量。

三、活动主题

“微视野大变化”——从环保看中国十年来的变化

四、活动时间

xx年12月4日

五、活动地点

许昌学院学术报告厅

六、活动对象

以许昌学院城市与环境(土木工程)学院广大师生为载体,面向全校师生和社会上广大群众进行有效而到位的鼓动与宣传。

七、活动主办单位

许昌学院城市与环境(土木工程)学院团总支

八、活动策划承办单位

许昌学院城市与环境(土木工程)学院团总支社团

许昌学院地音科普社

九、活动前期准备工作

1、 前期资料收集与整理,邀请嘉宾。

2、 活动版面、条幅宣传。负责人:侯浩然  牛镇镇

3、  联系场地以及场地的布置。负责人:孔琴  王琨尧  胡帅

4、  下达活动通知。负责人:任嘉衍

5、  确定主持人。负责人:王梦阳

6、  调音组。负责人: 赵国权 曹梓豪

7、  发出邀请函,邀请嘉宾。负责人:冯非凡  曹梓豪

8、  ppt、背景音乐以及短片制作。负责人:赵国权

9、  礼仪组选拔与培训。负责人:尤玉玉

10、 后勤  负责人:冯亚杰

11、 机动组 负责人:刘丰粮 张滨申

12、 笔录。负责人:李慧  任嘉衍  王梦阳

13、 适时召开协调会议,发现各组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活动的完美展开。

14、 各人随机发挥。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多收集相关资料,时刻保持一颗激情的心,用心完成自己份内的工作,相互之间团结互助,相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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