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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河的俗语经典3篇 范文大全及解释(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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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黄河铁桥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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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黄河流域的人民群众在中、下游修建了1000多公里长的大堤,建起了水利发电站,进行了大规模的治理。因此,解放后的41年间,黄河从末泛滥过。而且,经过治理的黄河水被充分利用于城市用水、农田灌溉和发电,成了一条造福于民的河。

总之,这条大河对人类社会、对自然界既有破坏,也有创造,正是这条大河孕育了中华儿女。那边那个白色塑像,就生动地表现了这一个主题。塑像高5米重12.5吨,取名”哺育”。身着唐装,端庄贤淑的母亲慈爱地望着怀中的孩子,充分表达了中华民族与黄河年在关系。

诸位请看周围的山,这一带的山称邙山,一直从洛阳绵郑州,过去是荒山秃领,经过绿化,现已是浓阴覆盖。游览区的一些参观项目就掩映在这绿色之中。

先请看右面的山头,那里一些古象的雕塑,欢腾奔驰,妙趣横生。只是为什么在如此优美的地方不修一些外形美观的动物,而偏偏是古象呢?诸位能回答得出吗?好,请大家好好猜一猜。

诸位请往左边的山上看,那里有游览区的另一个重点项目----古代黄河治水传说中的大禹的像。耸立在黄河岸边峭壁上的这座石像,高10米,重150吨。左手握一像锄头似的工具,右手高举,目光炯炯凝视着河的远方。大禹的父亲鲧也曾治水,但最终失败。大禹治水时,总结教训,发明新方法,缍成功。并打下政治权力的基础,成为中国第一个王朝-----夏朝之王。”制黄河者治国家”一语或许就由此而来。为治理这条暴虐的河,过去的民众用尽了智慧和体力,而人类的智慧又在治水中发展。因此黄河又被看作是智慧的源泉、中国文化的源泉。

为了继承和发扬优秀的黄河文明,现在山下正兴建一座将由三千块碑组成的黄河碑林。碑林集中了从唐朝至现代前来这里瞻仰黄河的诗人和文人们的作品,一旦完工,可与集中了历代石碑的西安碑林相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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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黄河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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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情线上首屈一指的是素有“天下黄河第一桥”美誉的中山桥。中山桥跨在黄河上,桥长233.33米,宽7.5米,4墩5孔,桥上飞架了5道弧形钢梁,俗称“黄河铁桥”。到20__年6月,就是黄河铁桥的百岁诞辰了。想知道黄河铁桥的来历?听我慢慢道来。清同治年间,陕甘总督左宗棠督师西征,可被黄河险阻给害惨了,他曾打算请外商帮忙修造一座跨河铁桥无奈洋人索价过高,就没能实现。到了公元1907年,兰州道台彭英甲又提出了修建铁桥的建议,这次清政府批准了。于是乎一项由美国桥梁公司工程师满宝本负责施工,德国人德罗作技术指导,天津人刘永起负责工地操作的浩浩荡荡的工程开始了。三年四个月以后,也就是1910年6月终于竣工了。您猜花了多少钱?30万6891两8钱9分4毫,精确吧。别说钢材水泥了,连个小小的螺丝钉都是从美国或是德国进口的。这座桥梁落成之初叫“兰州黄河铁桥”,后来为了纪念孙中山先生就改成了“中山桥”了。1954年,兰州市政府对铁桥进行了全面的整修加固,现在的中山桥既坚固耐用又气势雄伟,现已成为兰州市的标志性建筑,一会儿您就可以领略它的风采。

下一个就是水车园了,它不大,但是却承载了兰州古老水车的风采,到了兰州不到水车园会很遗憾的哦。

兰州水车,最早出现在明朝,相传段家滩人段续,注意,不是段誉,考中进士到了云南做官,他游遍了南方,见到了木制的灌溉汲水工具龙骨筒车,便暗暗把构造记在心中,后来退休回家便巧思构造,终于仿制成功。兰州的干旱大家说有目共睹的,所以段续创制的水车可算给当地人民带来了福音。人们纷纷仿制,在20世纪中期,兰州的水车有252轮,是号称“水车之城”的叙利亚哈马市水车最多时期的8倍多。称得上一座“水车之都”了。后来随着电力灌溉的普及,水车一个个被拆除了,兰州也失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水车园呢,现在有两架仿古水车,还有围堰、渡槽、水磨坊、工艺品商店和游乐区。一会我们走进了水车园,大家一定要静静的聆听一下,来自水车那个遥远的国度的呼唤。

接下来就是“黄河母亲”雕塑了,这个雕塑是花岗岩质地,长6米,宽2.2米,高2.6米,总重量达40余吨,是我们甘肃著名的雕塑家何鄂女士创作的,黄河母亲还在全国首届城市雕塑方案评比中获得了“优秀奖”,看来这片黄土地上真是人才辈出呢。

黄河雕塑运用了母亲和婴儿两个形象,说到这里请大家猜一下,那个婴儿是男是女呢?听出当初构思的时候何鄂女士就犹豫了很长时间,后来灵机一动,就塑造了一个匍匐在母亲胸前的婴儿,让人无法分辨是男是女。不过一般都认为是男孩。黄河母亲,母亲面含微笑,神态慈祥,婴儿天真烂漫,顽皮可爱。整个雕塑和谐流畅,还寓意深刻:黄河源远流长,生生不息,她所养育的中华民族也永远幸福安乐。母亲身下的黄河造型刻着的水波纹和鱼纹,来自于甘肃彩陶的古老图案,真是一绝,拍照的可不要错过啦。

最后一个就是甘肃道教的主要宫观白云观了。相传白云观是为了祭祀吕洞宾而建的,所以又称吕祖庙,据记载,嘉庆以来,吕洞宾经常踩着波浪出现在“白马浪”上,万目共睹。白马浪就是白云观前的一段黄河波浪,于是人们就一起请愿建宫观,陕甘总督瑚松额就接受了请求,于是就有了今天的白云观。

白云观原来的规模很大,可惜由于历史原因,现在只剩下一部分殿堂房屋,观内有戏台一座,大殿两座,钟楼鼓楼各一座。前殿供奉有吕洞宾塑像。还有就是院内6棵古老的国槐,已经被兰州园林部门编了号,成为受保护的寿星树了。迫不及待想到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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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黄河颂反思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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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热情的说”“尽情地读”“深情的品”的几个环节上,同学们表现比较踊跃,自主、探究、合作的精神在课堂上展示的一览无余。

在观看完有关黄河的影像资料,学生有的说:“我看到了波澜壮阔的黄河。”有的说:“我看到了黄河金涛澎湃,我听到了黄河的咆哮声。”……课堂上,学生们听到了粗犷雄浑的音乐,看到了引人入胜的材料,谈论着自己的收获。这时的语文课已经不仅仅是语文课了,它将欣赏课、音乐课、等综合在了一起,体现了大语文观综合学习的思想,小小的课堂有效地拓宽了、延伸了。加之先进手段的运用,学生进入了情境,热情高涨。师生放声联读课文,更是将教学推向了高潮。学生自主、探究、合作的精神得以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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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黄河颂反思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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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第一遍读文本时,我觉得这篇作品的主旨在“环保”上:要爱护树木,保护树木,不应该乱加砍伐。但再读几遍后,我认为作为文学作品,这篇童话更为重要的,在于非常生动地叙写并歌颂了人与人之间存在的深厚的爱意、纯真忠诚的友谊。小鸟对着灯火歌唱着,树变成火柴,这是有形的,可是当变成火光,就是无形的,小鸟为什么还要歌唱?小鸟对着不可触摸的,已经飘逝的火光唱歌,明明知道它已经不会回答了。这是尽心,这是牵挂,这是深厚的爱意,这是纯真的友谊,这是对自己的爱负责。”虽然我对文本的解读是到位的,但在教学中,对引导学生体会小鸟的信守诺言做得不到位,感觉太突兀了,学生还不明白。

对要进行的每一个教学环节先进行估计,想想这一个步骤可能会用去多长时间,做到心中有数。这样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就会有意识的,有序地进行教学,保证教学内容的顺利完成。如:《去年的树》一般教学两课时。我的第一次设计是这样安排的:第一课时除了初读课文和学习字词外,细读课文的前面部分,着重体会树和鸟儿在一起的快乐,感受他们分别时的难舍难分,第二课时读余下的部分,感受鸟儿和大树生死不渝的情谊。可是一试教,不得了,我上的第一课时内容太少,课显得很单薄,不充实。于是,我又调整了我的安排,第一课时除了初读课文和学习字词,基本上把课文读完,第二课时以复述故事和练笔为主。然后又去试教,感觉这样第一课时才充实了许多。

总之,教无定法,但教学又是有规律的。通过此次活动,我从《去年的树》这一课的设计和教学中悟出了一些新课程阅读教学的方法,对改进自己的教学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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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保护黄河-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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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中国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发明了核武器、神七升天、成功举办了奥运会,牡丹江市的现代化水平也不断提高……牡丹江旅游城市水平显著攀升,人们都过上了幸福安康的生活。但是,人门是否想过我们的环境正在一步一步的恶化?

就拿水资源来说,虽然地球上70.8%的面积被水覆盖,但世界水资源中有97.2%是海,剩下的大部分是固体冰川,也就是说,真正可以被利用的水资源还不到1%。这真是少得可怜。尤其是我国人口众多,淡水资源并不丰富,每到秋冬季节,就有几十个省市,几千万人口受到干旱的威胁。牡丹江市作为一个以镜泊湖为品牌的旅游城市,水资源应该被保护的很好,但是结果并非如此!

听大人们说,以前的牡丹江清澈见底,一到夏季人们就会涌进河水中,与河水快乐的嬉戏,河水也成为了人类的朋友。去年秋天,我和室友去江滨公园玩,经过八女投江,我放眼望去,大失所望,几窝浅浅的水嵌在河床中,似乎马上会被抽干,没有干净的水。近几日牡丹江地区接连出现停水现象,甚至水厂都已经无法满足市民的用水需求,纷纷倒闭……

我经常能在马路边发现有人端着高压水枪对着汽车长时间冲洗,地下一片汪洋。也能看到正滴着水的消防栓,爆裂的水管如喷泉般涌出自来水,马路成了溪流;现在的学生也不把水资源放在眼里,每当我走到水龙头附近,就会听见“滴答滴答”的响声,那是水滴痛苦的呻吟。如果我们再不加以节制的话,恐怕到最后水资源短缺得人们哭都没有眼泪。

所以,为了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响应提出的“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我向大家提出以下倡议:

1、 少去洗车房,可以提一桶水给自己的爱车进行擦拭。

2、 用淘米水洗菜,再用清水清洗,不仅节约了水,还有效地清除了蔬菜上的残存农药。

3、 在洗手、刷牙、洗脸不需要水时,要关闭水龙头。

4、 请自来水公司及时检修消防栓和水管。

5、 关闭污染严重的沿江一带的工厂。

6、 在洗衣服、洗澡时尽量关闭水龙头和水阀。

7、当有水龙头漏水时及时关闭水龙头。

珍惜水资源,保护水资源,节约水资源。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珍惜地球母亲赐予我们的一切自然资源,我想让我的子孙后代看见蓝天绿水,想让他们依然有放心的水可以喝,依然有干净的水可以用,为了未来。

倡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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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甘肃黄河铁桥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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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发源于青海,流经兰州城内水域并不像其下游那样开阔,但兰州人近年投入巨资打造的四十里黄河风情线却成了人们休闲娱乐的首选之地,就连一些南方的游客也盛赞其美丽。

近年才建成的七里河黄河大桥,气势雄伟,造型独特,其主桥墩虽仅有三个,却依仗桥面上有两束起牵拉作用的钢管,从而使大桥更加坚固悦目。

位于大桥不远的“黄河母亲”雕像可谓天下闻名,故而每天都吸引着众多游人在此摄影留念。而离“黄河母亲”不远的“兰州水车园”,那两轮高达数十米的水车虽已“赋闲”不用,却似在诉说兰州黄河的过去。水车系明代兰州段家台人段续所创,曾悠悠灌溉了黄河两岸的万亩良田。然最令人感奋的当属离“水车园”不远的黄河索道。远远望去,只见载人的电缆车正徐徐从河南岸向河北岸滑去,而滚滚奔涌的黄河则被飞越而过。

河对岸的白塔山,巍峨起伏,大有拱抱金城之势。立白塔下,可俯瞰山下的黄河及兰州全城,虽无“黄河之水天上来”之势却犹如一幅现代的“清明上河图”,让人面对美景,赞叹不已。 兰州沿河而建的黄河风情线,像一串璀璨夺目的珍珠,吸引着来自四面八方的中外游客。据说,兰州为创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准备把“两山、两线、两园”都纳入到黄河风情线的建设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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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保护黄河”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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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子孙们:

你们还记得母亲河吗以往是那么年轻,活力散发,用嘹亮的歌声唱响世界,用川流不息的滔滔江水滋润着万顷良山;她就像我们的母亲,把我们新一代抚养成人,自我却随岁月流逝而年迈。

而今日,我们的母亲河是一副狼狈的模样_洪水泛滥,土壤结构变得疏松,很多的泥沙被冲进河里,轻轻的河水失去最初的灵秀清澈,成了一条真正的“黄”河。

每年从黄土高原输入下游的泥沙竟达16亿吨。

更严重的是,水土流失使土壤的肥力不断下降。

并且,气候的变化和无节制的开垦放牧,使得黄土高原的植被不断遭到破坏。

所以,人们已看不见黄河那一泻千里、磅礴的汹涌气概了。

在此,我们倡议:

1.在长江、黄河旁边多种一些树,防止泥土松陷。

2.不乱砍乱伐,注意环境保护

3.节俭用水。

4.宣传环保。

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

5.沿途污水,禁止排放。

海纳百川,聚沙成塔。

同学们,连3年级的小朋友都明白要保护环境,保护母亲河。

那么,富有现代化知识的我们看了黄河的悲惨遭遇,我们难道没有一点同情、一点感慨、一片爱心去保护黄河吗既然如此,那么让我们一齐努力吧!其实,保护母亲河就是保护人类自我!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

黄河之水就不再断流,长江之水就不再泛滥,中华民族的栖息将永远铺满绿色。

倡议人: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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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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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涵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用词用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1.2承包人:指专用条款写明的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合同的当事人。

1.3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4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5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6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总报价及承诺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和要求的文件。

1.7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8工程维修养护:指对工程的安全检查、日常巡查、防护、保养、维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

1.10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分摊的其它费用。

1.11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历时。

1.12天:指日历天。

1.1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1.14不可抗力:指台风、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罢工、战争等异常现象以及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新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2条合同文件。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除专用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2.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或协议)。

2.2中标通知书

2.3招标文件

2.4专用合同条款。

2.5通用合同条款。

2.6技术条款。

2.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语言。

3.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3施工中必须使用技术条款规定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定和管理办法;没有相应规定时,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维修养护工艺,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第4条联络。本合同中有关各方的联络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签收手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

5.2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

5.3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与工程维修养护相关的档案资料。

5.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

5.5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维修养护人员及设备的驻留场地。

5.6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按时支付维修养护款。

第6条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6.1在签订合同后及时进入维修养护现场,完成维修养护准备工作,并认真执行发包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完成维修养护工作。

6.2按发包人要求编制维修养护方案和实施计划,并提交发包人审批。维修养护方案中应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学管理措施,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6.3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条款有关规定,防止因对噪音、扬尘、废水、废油不进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时清除而造成环境破坏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6.4自行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的用电、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并承担一切费用。

6.5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及设施的保护工作。维修养护时做好工作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保护,造成损坏承担一切费用。

6.6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维修养护工作区和生活区及其施工废弃物。

6.7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供各种报表及维修养护工作计划、进展情况、管理信息等。

6.8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有关维修养护资料和文件。

第7条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可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管理某项维修养护工作的实施,并将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执行其指示。

第8条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应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发包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工作进度

第9条实施计划。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发包人的指示,编制实施计划提交发包人审批。发包人按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实施计划已经批准。

第10条延误开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条件,可以延长工期的,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不可以延长工期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给承包人予以赔偿。

第11条暂停工作。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出暂停全部或部分维修养护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承包人在暂停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当维修养护工作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复工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12条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发生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时,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2.1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作内容。

12.2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百分比。

12.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12.4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12.5不可抗力: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原因、项目内容、延期要求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发包人提出报告,经发包人审查确认答复。发包人收到报告后7天内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报告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第13条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工期提前。某项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协议修订进度计划,发包人应在2天内给予批准。发包人应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完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3.1提前的时间。

13.2承包人采取的赶工措施。

13.3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13.4赶工费用和奖金。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质量管理。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一份包括质量管理机构的组成、主要人员资格、试验设备清单、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维修养护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发包人审批。

第15条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技术条款的规定和发包人的指示,对维修养护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其维修养护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记录,填制工程质量评定表,定期提交发包人审查。承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对于不合格的维修养护项目进行修补返工,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修补返工的费用。因发包人原因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再发现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处理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维修养护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正常进行,检查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影响正常维修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维修养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16条质量要求。质量应达到水利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利行业没有具体标准的项目应达到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后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并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费用。

双方对维修养护质量有争议,可提请专用条款约定的部门裁定,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7条合同价格调整

合同价格在合同书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7.1发包人确认的变更。

17.2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和调整。

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将调整原因、内容、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予以复核,批准后通知承包人。

第18条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的核实确认

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接到报告7天内核实已完维修养护工作任务和应支付的维修养护款,若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需要修改,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进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3天内对修改后的月进度付款申请报告签字确认。

第19条维修养护款支付

发包人在签字确认后14天内不予支付维修养护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减缓维修养护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同意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发包人可延期支付维修养护款。协议应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计算方法。

第20条维修养护款结算

维修养护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完工结算报告。发包人收到完工结算报告后应在28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结算。

6.变更

第21条变更

21.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和性质。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经批准的施工顺序。

21.2变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变更后必须按变更要求执行,若不同意变更,应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则视为承包人已同意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要求。

(2)没有发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第22条确定变更价款和工期。做出第21条规定的变更后,如果变更项目引起维修养护方案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影响了其原定维修养护费用时,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承包人提出变更报价书,承包人和发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调整价款和完工日期的变更决定;除此之外,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因承包人违约必须作出的变更,因而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验收

第23条验收

合同期满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时,可进行合同期满验收、阶段验收或单项验收。

23.1阶段验收或单项维修养护工作验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后,承包人应7天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和结论作为本合同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23.2合同期满验收

合同期满后14天内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签署验收证书,颁发给承包人。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争议的解决。发包人和承包人出现争议时,要求调解、仲裁或诉讼的,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的方式解决:

24.1提请行业经济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24.2签订仲裁协议或确定仲裁范围和仲裁机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调解和仲裁或诉讼判决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工作,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25条违约。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期限内履行合同,否则有权暂停维修养护工作,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赔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维修养护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发生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及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发包人对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暂停支付维修养护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索赔。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可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6.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的申请报告。

26.2索赔申请报告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以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

26.3发包人在接到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内进行调查审核,并做出决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后未予答复,应视为批准。

9.其他

第27条安全施工。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发包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工作的实施,对承包人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的,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发包人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28条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时,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时,须报发包人并双方签订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侵犯专利权等的诉讼及承担有关费用的约定后承包人才能实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若建议被采纳,需由发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

第29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通报情况,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2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发包人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30.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30.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0.3造成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0.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30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承包期满,维修养护工作终止,未完承包工作内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处理后,并且除此之外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专用合同条款

前言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词语涵义及合同条件

第1条词语涵义。

1.1发包人:_________

1.2承包人:_________

1.3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1.4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1.9承包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历时总天数_________天。

第2条合同文件。

若还有其他构成合同的文件时,按照签署日期的先后,插入合同中,签署日期在后的应排在前面,并列出全部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3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示例,仅供参考)

如果双方商定合同使用语言文字为汉语即:

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是汉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整个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5.2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第6条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_________

3.工作进度

第12条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_________。

第13条工期提前_________。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质量管理_________。

第16条质量要求_________。

5.合同价格与支付

第17条合同价格及调整_________。

第19条维修养护款支付_________。

第20条维修养护款结算_________。

6.变更第22条确定变更价格和工期_________。

7.验收第23条验收_________。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争议的解决_________。

第25条违约_________。

第26条索赔_________

9.其他

第28条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_________。

技术条款

1.一般规定

第1条说明

1.1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所属县;上下邻接;起至桩号等。

(2)工程类别:堤防工程,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水闸工程等。

(3)工程数量:堤防长度、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座数及坝垛数、水闸座数等。

1.2水文气象:气象特征、降水量及分布、气温

1.3对外交通条件_________

第2条合同项目工作范围及内容(承包范围及内容)_________。

第3条维修养护工作会议与报表

3.1发包人在每周或每月定期召开周、月协调会议或专题会议,检查承包人的工作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情况,协调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2承包人应在每周或每月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告,其主要内容有:上周(或月)维修养护工作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作量以及影响工作进度的因素和本周(月)采取的改进措施;维修养护工作质量(含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及处理情况)等。

第4条质量管理

4.1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维修养护技术人员对维修养护工作的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向发包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4.2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工程维修养护标准后,报请发包人检查验收。

第5条治安保卫与维修养护工作安全

5.1承包人应教育维修养护人员遵纪守法,维护工地社会治安,协助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5.2承包人应对劳动保护、照明安全等安全防护工作负责,并制定安全防护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在工作范围内设置必要的标志和信号。

第6条环境保护

6.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禁止随意弃土、堆放材料,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不得使有害物质(扬尘、废水、废油)污染土地、河流。若因违反环境的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要求赔偿,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

6.2承包人应保持维修养护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理维修养护废弃物和垃圾,并将其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6.3在全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除已征得发包人同意的外,承包人必须拆除一切应该拆除的临时维修养护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凡发包人决定保留的设施,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处理的办法。

第7条技术标准和规范

7.1承包人在执行本合同时,所有的材料、设备、维修养护工艺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检验均应遵照合同技术条款所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和技术要求。本合同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不限于):

(1)《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d223-1999)

(4)《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5)《黄河防洪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6)《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实施细则》

(7)《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标准》(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8)《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征求意见稿)

(9)《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

(10)《水闸工程管理技术规范》(sl170-98)

(11)《水利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设备管理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12)《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

2.工程维修养护承包人应对工程进行日常巡查、保养和防护,及时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安全和正常运用;降雨期间应加强巡查,对因雨水对工程造成的损坏随时采取临时措施(如对积水进行合理排除或圈堵,及时关闭护路闸等)。

第8条堤防工程

8.1堤顶维修养护

(1)堤顶高程、宽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

(2)未硬化堤顶应保持花鼓顶,达到饱满平整,无车槽及明显凸凹、起伏;降雨期间及时排水,雨后无积水,平均每5.0米长堤段纵向高差不应大于0.1米,横向坡度宜保持在2%-3%。

(3)硬化堤顶应保持无积水、无杂物,堤顶整洁,路面无损坏、裂缝、翻浆、脱皮、泛油、龟裂、啃边等现象。

(4)泥结碎石堤顶应适时补充磨耗层和洒水养护,保持顶面平顺,无明显凸凹、起伏。

(5)堤肩应达到无明显坑洼,堤肩线平顺规整,应植草防护。

(6)边埂应达到埝面平整,埝线顺直,无杂草。

(7)堤防土牛应达到顶平坡顺,边角整齐,规整划一。

(8)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车辆通行,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管护基地房台应达到边坡平顺、台面平整清洁、规整化一。

(10)堤防路口不能蚕食堤顶,硬化路口路面坚固无损。

(11)未硬化堤顶的维修养护应做到:①根据堤顶干燥程度,及时进行洒水养护。②对堤顶坑凹及时进行补土填平、夯实,雨后进行刮平碾压。③堤顶泥泞期间及时关闭护路闸(杆)、排除积水。

8.2堤坡(淤区边坡)维修养护

(1)堤坡(淤区边坡)应保持竣工验收时的坡度,坡面平顺,无残缺、水沟浪窝、陡坎、洞穴、陷坑、杂草杂物,无违章垦植及取土现象,堤脚线明确。

(2)淤背区、淤临区、前戗、后戗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顶面平整,沟、埂整齐,内外缘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3)砌石堤坡和混凝土堤坡按险工、控导工程养护标准执行。

(4)对雨后出现的局部残缺和水沟浪窝、陷坑等,应及时按标准进行恢复,严格掌握工程质量。

(5)上堤辅道应保持完整、平顺,无沟坎、凹陷、残缺,无蚕食侵蚀堤身现象。

8.3护堤地维修养护:护堤地要达到地面平整,边界明确,界沟、界埂规整平顺,无违章取土现象,无杂物。

第9条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

9.1坝、垛、护岸顶面

(1)宽度、高程符合竣工验收时或设计标准,顶面平整,无凸凹、裂缝、陷坑、浪窝,无乱石、杂物及高秆杂草等。

(2)沿子石规整、无缺损、无勾缝脱落;眉子土(边埂)平整、无缺损。

(3)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交通,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坝号、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2护坡

(1)土坝坡:坡面平顺,草皮覆盖完好,无高秆杂草、水沟浪窝、裂缝、洞穴、陷坑。

(2)散抛块石护坡:坡面平顺,无浮石、无游石、无缺石,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保持坡面清洁。

(3)干砌石护坡:坡面平顺、砌块完好、砌缝紧密,无松动、塌陷、架空,灰缝无脱落,坡面清洁。

(4)浆砌石护坡:坡面平顺、清洁,灰缝无脱落,无松动、变形。

9.3根石

(1)根石台的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台面平整,无浮石、杂物。

(2)根石坡平顺,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无浮石、游石。

(3)联坝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0条水闸工程

10.1管理范围内应保持整洁美观,搞好绿化美化。

10.2土工建筑物无水沟浪窝、塌陷、裂缝、渗漏、滑坡和洞穴等;排水系统、导渗及减压设施无损坏、堵塞、失效;土石结合部无异常渗漏。

10.3石工建筑物块石护坡无塌陷、松动、隆起、底部淘空、垫层散失;墩墙无倾斜、滑动,无勾缝脱落;排水设施无堵塞、损坏、失效。

10.4混凝土建筑物(含钢丝网水泥板)无裂缝、腐蚀、非正常磨损、剥蚀、露筋(网)及钢筋锈蚀等情况。

10.5水下工程无冲刷破坏;消力池、门槽内无砂石杂物;伸缩缝止水无损坏;门槽、门坎的预埋件无损坏。

10.6闸门无变形、锈蚀、焊缝开裂或螺栓、铆钉锈蚀、松动;支承行走机构运转灵活;止水装置完好;门体表面涂层无大面积剥落。

10.7启闭设备运转灵活、制动性能良好,无腐蚀,运用时无异常声响;钢丝绳无断丝、锈蚀,端头固定符合要求;零部件无缺损、裂纹、非正常磨损,螺杆无弯曲变形;油路通畅,油量、油质合乎规定要求。

10.8机电设备及防雷设施的设备、线路正常,接头牢固,安全保护装置是动作准确可靠,指示仪表指示准确、接地可靠,绝缘电阻值合乎规定,防雷设施安全可靠,备用电源完好可靠。

第11条围堤、格堤、防汛道路

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2条生物防护工程

12.1防浪林、行道林、适生林、护堤地林及险工、控导、护滩(岸)、水闸的树木生长旺盛,无病虫害,无滥砍滥伐和人、畜破坏。行道林和险工、控导、水闸的树木修剪整齐、美观,鱼鳞坑、浇水沟规整,存活率达到98%以上。防浪林、适生林、护堤地林株行距适宜,存活率应达95%以上;林区无高秆杂草。

12.2堤防、险工、控导、水闸等适宜植草的工程部位,草皮整洁美观,覆盖率达到95%以上,无高秆杂草。

12.3有景观功能的工程绿化,可参照园林景区进行养护。

第13条管理设施

13.1位移、渗流、应力应变、震动反应等安全监测设施完好。

13.2远程监控系统的现场设施、设备(仪器、传感器等)完好无损坏,运行正常。

13.3排水沟完好,畅通无损坏,无孔洞暗沟、沟身无蛰陷、断裂,接头无漏水、阻塞,出口无冲坑悬空,沟内无淤泥、杂物。

13.4公里桩、百米桩、边界桩、断面桩、坝号桩、高标桩、交界牌、指示牌、标志牌、责任牌、简介牌、纪念碑等埋设坚固,布局合理、尺度规范,标识清晰、醒目美观、无涂层脱落、无损坏和丢失。

13.5水尺无损坏,标尺清晰,基座涂层无脱落;测流测沙桥完整、稳固,铁件无锈蚀、无涂层脱落。

13.6照明、通讯、安全防护等设施完好。

13.7护路闸(杆)开合灵活,标识齐全、醒目美观,埋设坚固无损坏,涂层无脱落。

13.8管护基地房屋、防汛屋、守险房、启闭机房、测流测沙房等,坚固完整、门窗齐全无损坏,墙体无裂缝、墙皮无脱落,房(屋)顶不漏水。

13.9景点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干净整洁无损坏、涂层醒目无脱落。

第14条工程资料

工程检查记录要清晰、准确、完整、规范,各类工程的维修养护资料要清晰整洁,内容真实、齐全、准确、规范,并要求及时上报、存档。

维修养护资料包括:内部工作制度和办法,汛前汛后工程普查资料,险工、控导工程根石探测资料,堤防隐患探测资料,维修养护方案及实施计划,工程鉴定资料,原材料质量鉴定资料,检查检测试验资料,单项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总结,维修养护大事记,维修养护日志,维修养护工作总结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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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最新的河南黄河导游词范文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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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亭公园建于六朝(五代时期后梁、后晋、后汉、后周和北宋及金朝)皇宫的遗址之上,以金碧辉煌、气势雄伟的龙亭大殿为主,由午门、玉带桥、嵩呼、朝门、照壁、朝房等清朝万寿宫建筑群组成。

龙亭公园占地面积1038亩,其中水域面积(包括杨、藩二湖)710亩的龙亭景区定然有它的。按清万寿宫布局而建的古建筑群体,自南向北由午门(景区南大门)、玉带桥、嵩呼、朝门、东西朝房、照壁、龙亭大殿、宋代蜡像馆、东西垂花门和东西跨院、北宋东京城和皇城模型、北宋皇城拱宸门遗址、《五岳真形碑》方亭、北门、东便门等组成。另有植物造型园、盆景园、梅园、园林景观等等。龙亭景区三面环水,加上每年一次的菊花盛会主会场设在这里,龙亭成了开封的象征。

龙亭湖的中间还有一个小岛,上面长满了郁郁葱葱的树木,有松树·柳树·椰子树等很多树。还有各种各样的小鸟,在树上叽叽喳喳地唱着优美的歌,坐在树荫下听着小鸟动听的歌声,真是太惬意了。

每当夜幕降临,湖边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就亮了起来,照在湖面,把湖水也映成了彩色的,一会儿是红的,一会儿是黄的,一会儿是绿的,仿佛天上的彩虹,真是太美了。

瞧,这就是风景宜人的龙亭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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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黄河颂反思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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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那的犹豫矛盾之后,还是决定按预设的走,至少在我的掌控范围内。可越往下,越觉得凶险茫然。这个词语赏析已经在朗读指导时浅尝辄止了,关键是学生再怎么找词语替换其实质都差不多。“奔”、“掀”、“劈”、“滚滚”、“狂澜”等等都展现黄河的气势力量之美。这一赏析环节实质上进入了无聊重复阶段。马老师的点评一针见血,我方才悟得缺乏实质品析的朗读指导如空中楼阁,“品”与“读”本就是可以自然融合的。因为我的人为割裂,浪费很多课堂时间,而这些本可以用来联系现实,拓展深度。我已经设计了在结尾阶段引入正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的“名古屋市长关于否定南京大屠杀”事件,我想学生的爱国热情一定会在诗人的点燃下,在现实的冲突中熊熊燃烧,那么这节课的思想魅力也不言而喻了。只是,还是我这个教者缺乏应变的智慧,文本解读的深度吧。

一节遗憾的课!但,谁又能说教学不是一门遗憾的艺术呢?只是希望自己可以在这一节课中,更清醒地反思教学,认识自我,完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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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保护黄河的倡议书格式及范本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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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还能在记忆中找到,温州还是江南水乡时的印象?

你是否还能在令人瘐毙的城市中,找到仿佛只出现在故事中的木橹舷歌?

曾经在白鹿城中纵横交错的水网,今日似乎已尽湮灭于泥土和柏油马路之下;所剩之寥寥,也都被无尽的垃圾和疯长的水藻所充斥,在油腻而发臭的墨绿色下苟延残喘。

由于不断扩展的市政建设,温州已然失去了大多数的河道,仅存的河道和湿地,也因为大量生活和工业废水大量排入而污秽不堪。那些养育了温州的水道,正一步步地走向毁灭!作为温州的子民,作为母亲河哺育了的儿女,我们怎能不痛心疾首!

作为我们五十一中学的学生,校园之外就是与我们日日相伴的,有温州绿肾之称的三垟湿地,我们应当行动起来,为保护我们身边的水资源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们能做些什么呢?首先,是要提高自身环保意识。不管在何处,乱丢、乱倒垃圾的人随处可见。三垟湿地的脏乱,不环保的意识占了很大的责任。由于环保意识不够高,许多人把垃圾倒入河道,造成河道上一直漂浮着各类生活垃圾,因此我们应该自我反省,不能再将三垟湿地当作垃圾的归宿。

其次,学会监督他人。在完善自我的同时,也要提醒其他人。偶尔看到他人倾倒垃圾时,我们不能置之不理,应该上前劝说。而这是我们力所能及的,也是为保护三垟湿地、整治三垟湿地作出的又一贡献。

很多人不看重对保护环境宣传,而这是至关重要的。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因此,大家应该加强力度,大力宣传。让更多的人体会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沿岸居民的环保意识,起到发动全民参与,保护三垟湿地的作用。

不仅是三垟湿地,温州所有的河道,都是温州生态系统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保护母亲河是我们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不应该让我们的母亲继续哭泣。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一起关爱母亲,一起保护母亲。拾起身边的不文明,把它们全部丢进垃圾桶。让我们团结在一起,为整治母亲河,为我们美丽富饶的温州奉献出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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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司法,全文共 2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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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1999—0201)

合同编号: 字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 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 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 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 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 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 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 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贷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贷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贷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就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 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 调解;

(2)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分包施工单位为: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2)承包人投保内容: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47、补充条款

工 程质 量 保 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为 年,屋面防水工程为 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

3、供热及供,冷为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年;

5、其他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n,bsp;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作书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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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甘肃黄河铁桥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2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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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团友大家好!很高兴能与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们相聚在我们金城——兰州。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旅行社向各位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有句话说得好:前世几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或许相聚就是一场缘分,既然有缘就让我们彼此来认识一下吧!在我旁边的这位是司机林师父、,他有着丰富的驾车经验,在他的护航下大家进可将两颗心交给我们,一颗是“放心”交给我们的护航大使林师父,另一颗呢是“开心”就交给我吧,我是各位本次的导游……,大家叫我小郭、郭导、小导都可以,怎么顺口怎么叫吧!

其实旅游是件很开心的事,话说旅行不必在乎其目的,只需在乎沿途的风景及看风景时的心情,所以希望兰州的好山好水能给各位带来一份好心情,那么在整个行程中如果各位有什么需要帮助的,请尽管来找我,我会竭尽全力地为大家服务,同时也希望我的工作能得到各位的支持与配合,在此预祝大家在兰州玩的开心!希望这次行程就像我的名字一样,热烈欢迎大家的到来,然后玩的欢欢快快,吃的欢欢欣欣,享受的欢欢畅畅……,总之希望大家一切愉快,谢谢~

兰州作为西出阳关中的丝路之重镇,其丝路文化、黄河文化、宗教文化构成了兰州旅游的核心内容,而我们今天要去参观的正是集丝路文化、黄河文化、民俗文化于一体的中国最长的室外滨河公园——百里黄河风情线,他分布在黄河南北两岸、市区的西部也在南北两山之间,是兰州的名片和窗口,同时也被称为“兰州的小外滩”。

黄河风情线是有着春夏秋冬四季更替反差之美的绿色长廊,每当春天到来的时候,花草树木都发芽了柳絮飘香,一切都像刚苏醒的样子可爱极了;夏天的时候这里又是人们乘凉观景的好地方;金秋时节这里有果实累累,落叶纷飞;冬天呀这里就更美了!两边的松柏树跟战士一样穿着绿色的军装挺立着,那场面相当壮观!

黄河风情线呢,可谓是我们金城兰州最出彩发旅游线路之一了。大家都知道,黄河全长5464公里,流经几个省区,但在全国大型城镇中,兰州得天独厚,被黄河穿城而过,所以这里肯定有你想不到的独特与惊喜。我们还有一段时间才能到达目的地,那我就先用这段时间给大家解开一点迷吧!

风情线也是兰州的咽喉,东西通车,南北通桥,为此也是交通长廊,风情线上首屈一指的是素有“天下黄河第一桥”美誉的中山桥。中山桥跨在黄河上,桥长233.33米,宽7.5米,4墩5孔,桥上飞架了5道弧形钢梁,俗称“黄河铁桥”。到20xx年6月,就是黄河铁桥的百岁诞辰了。在很早很早以前,每年冬天,黄河上都会结一层厚厚的冰,河对岸的许多东西都由马车通过“冰桥”驮运到河的另一边,但冰桥毕竟会随着气温的上升而消融,当然这种景观现在已经看不到了,并不是应为大型的桥梁替代了它,而是现在的黄河冬天不会结冰,后来人们有发明了一种新的漂渡工具——羊皮筏子,顾名思义是用羊皮做的,但这些羊皮必须小心并且不留任何刀口的从羊的身上剥下来,然后固定在木制的框架之下,形成筏子。如果我们的风情线游览完了以后,时间允许的话大家不妨去体验一下坐羊皮筏子的刺激感……

再后来啊,就是1372年了,卫国公冯胜将24只大船用铁链排成排并用四根柱子固定,然后在船上铺上木板,就是所谓的“浮桥”。直到1385年杨廉命人将浮桥移到现在中山桥的位置,然而随交往的日益频繁与发展,固定的桥梁的修建也应用而生,当然,大家现在看到的这座桥建于公元1920xx年,它是由彭英甲提议,征得甘肃总督府升允的同意,德国喀佑斯承建,美国的满宝本、德国的德罗负责具体施工,天津刘永起负责功底操作,经过4年的努力,终于建起了黄河上第一座永久性的铁桥——“天下黄河第一桥”,1920xx年由于战火导致中山桥中断了11个昼夜,1942年为了纪念孙中山先生,“天下黄河第一桥”改名为“中山桥”,1954年由4墩5孔梯形变为弧形、桥面由木板改成钢筋铁皮,20xx年将公路桥改为步行桥。

接下来呢就是滨河路中断、黄河南岸、小西湖北侧,呈现在各位眼前的是兰州四十里黄河风情线中最具代表性的雕塑——“黄河母亲”,她是目前全国诸多表现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的雕塑艺术品中最漂亮的一尊,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她是何鄂女士设计创作的,北京雕塑厂于1986年雕塑而成的,整个雕塑长6米、宽2.2米、高2.6米、总重40余吨。由母亲、孩子、基座三部分组成,母亲象征着哺育千千万万华夏子孙的黄河;孩子象征华夏子孙;基座象征着甘肃悠久的历史及彩陶文化。那么大家都来

说说看,母亲怀中的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呵呵~其实各位说的都有道理!如果说他是男孩,则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如果说她是女孩吧,又显得我们华夏儿女娇柔可欺,所以何鄂女士专门将孩子设计成爬着的,这也正是这尊雕塑的设计精华所在。

当然,一路上大家还会看到很多雕塑,也正是因为有这么多很有文化色彩的雕塑,我们风情线又被称为雕塑长廊。同时,风情线也是园林长廊,因为有很多的公元可以供人们游玩,如:老年人晨练的最佳场所体育公园;每当傍晚的时候,很多情侣们手挽手肩并肩漫步在我们的寓言故事园、水上公园等感受着属于他们的浪漫;尽管中午相对来说是比较炎热的,但是在我们的水车博览园里仍人有很多的观光者…… 风情线有这么多别称,但是最名副其实的是文化长廊,众所周知道教是我们中国的本土教,而大家现在所看到的“白云观”正是甘肃省道教协会所在地,同时这里也是八仙中的吕洞宾修炼成仙的地方。除此之外,还有中国九大区管之一的省图、国内发行量最大的书刊杂志——读者编辑部、敦煌研究院等,这些都是兰州历史文化的见证。

兰州百里黄河风情线园中有园,景中有景,可以用一副对联来说明:兰州好!景物胜当年,昔日无风三尺土,而今万里碧晴天,爽气沁心田;兰州好!好景在滨河,万里笼阴遮天路,长天涟水剪鳞波,两两踏青歌!

由于时间关系,我们马上就到达目的地,就先给大家讲到这,到达景点再给大家细讲,大家也可自己亲临境地的细细品味兰州独有的风韵!

好,大家准备一下,检查一下自己随身的贵重物品,我们就准备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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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保护黄河环保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适用行业岗位:环保,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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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

黄河是我们的母亲河,这个被誉为中华的母亲,中国第二的河流,哺育着我们1、1亿各族儿女、

黄河用它那博大的胸怀,孕育、保护着我们,它灌溉了国土,推动了新时代,它是我们的母亲,是中华民族的伟大象征,更是人类发展史上的辉煌奇迹。祖国需要它,大地需要它,人类需要它,它是祖国心脏的动脉。

黄河是闻名世界的万里巨川,全长5464千米,从源头涓涓细流,沿途汇集了40多条主要支流和成千上万条溪川,形成每年平均约480亿立方米水量的滚滚洪流,一泻千里。

黄河水面汹涌处,无数浪花拍打着彼岸,站在黄河边上,觉得只是汹涌澎湃。后才品味到,滔滔黄河,数不清的波涛。滚滚浪花,数不清的拍打。浪花急促地向前奔去,追赶光阴。却不忘在空闲时打个旋再走,像是依依不舍它流过的地方。

可如今,黄河变得浑浊了,人们说它是“一石水,六斗泥”由于下游地势的平缓,流速减慢,中游携带的泥沙沉积,使下游的河床提高,黄河成了名副其实的“地上河”。成为威胁着两岸人民生活的祸河。

黄河中的泥沙越来越多,是因为水土流失而形成的。水土流失是因为植被被破坏而形成的,它导致了大自然生态不平衡,现在大-片森林已覆灭,气候变暖的问题也接连不断。汽车尾气,河流污染,大面积砍伐森林,导致问题越来越严重。

我们不渴望能做些什么大贡献,可身边的小事却不能忽略轻放。一点一滴得对母亲河,也为环保献出一份力。

所以,我倡议:

1、在黄河边多种些树木,以防水土流失。

2、禁止非法采挖河沙。

3、对于水土流失做出有效可行的措施。

4、退牧还耕,植树造林。

5、号召大家共同保护长江、黄河。

6、做环保的小卫士,积极参加环抱的公益活动,调查环保问题,宣传环保知识。

7、要提高保护母亲河的意识。

注意身边的小事,自己的行为;保护母亲河,保护环境。

请记住:保护母亲河,就是在保护人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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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保卫黄河母亲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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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多年来,受工业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影响,黄河正饱受前所未有的侵害。通过对黄河沿山西段四市十几个县700多公里的实地考察,发现黄河水资源保护目前正面临几大挑战:土壤结构变得疏松,肥力下降,草木越来越少。大量的泥沙流入黄河里,清澈的水失去了明亮变得又黄又浊。

在这里我倡议同学们来保护黄河:

一、在黄河边上多种树,防止泥土流失,因为树木可以用根须可一抓住泥土使泥土不再流入黄河,

二、禁止在黄河边的山上滥砍乱伐。这样可以防止树木减少。

三、沿河岸净化黄河,这样可以使河水清澈

四、减少农药的使用,可以让农药污染不再流入黄河。

五、禁止一些人在黄河中滥捞黄沙,这样可以让河中的生物可以生存。

六、不要在黄河里或岸边到垃圾可以防止垃圾污染。

黄河在哭泣,黄河在呼唤,黄河的康复刻不容缓!让我们从身边的每一点每一滴做起,关爱我们的母亲河!

倡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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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黄河源导游词范文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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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源位于青海的腹地。河源一为扎曲,二为约古宗列曲,三是卡日曲。扎曲一年之中大部分时间干涸,而卡日曲最长是以五个泉眼开始的,流域面积也最大,在旱季也不干涸,是黄河的正源。约古宗列曲,仅有一个泉眼,是一个东西长40公里,南北宽约60公里的椭圆形盆地,内有100多个小水泊,似繁星点点,又似晶莹的粒粒珍珠。

星宿海,历史上曾被用来表示整个黄河源头地区,实际上可以说是黄河出山东行后第一个加油站。这个“海”是一个盆形湿地,东西长约30公里左右,南北的距离较短,仅几公里至十几公里之间。说是“海”并非到处有水,而是在盆地中相对更低洼的地方聚集有水,拥有众多的大大小小水坑和水塘,多到用满天星斗来比拟也不显得过分。灌木有的长到一米高,鱼类繁多,水鸟成群,湖边的草滩上还有黄羊、野驴不时出现。

约古宗列曲,仅有一个泉眼。这是黄河的源头地区,旅游者在这里根本无法想象黄河之宗竟不是滔滔洪水,而是一股股细微的清泉和一片有许多砂砾野草的温林荒滩。

我国人民比较明确地认识黄河及其源头还是在唐代以后。因为从唐代起,中原人民同边疆少数民族间联系大大加强,特别是同居住在青藏高原上的吐蕃之间的往来日益频繁,而黄河源头是古代通往西藏高原的交通大道。

贞观十五年,文成公主嫁往西藏,吐蕃王松赞干布在黄河源头亲迎。公元八二一年,唐使刘元鼎出使吐蕃,还曾专门考察过黄河源头。黄河发源于巴颜喀拉山北麓的卡日曲河谷和雅拉达泽山下的约古宗列盆地,分南北二源。两地海拔高程均在四千六百多米至四千八百多米之间,黄河源头被国家列为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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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郑州黄河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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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环境优美,绿树成荫,素有绿城美誉。特别是近年来,郑州加大拉城市建设的力度,城市品位不断提高。郑州新建拉滨河公园,紫荆广场等大型绿地和广场。郑州旅游资源丰富,有嵩山风景名胜区,那里有以少林工夫名扬天下的少林寺;有郑州黄河游览区,是领略母亲河神韵的好去处;有新郑轩辕帝故里,是炎黄子孙寻根祭祖的好地方,还有大河村遗址,郑韩故城,巩义宋陵,打虎亭汉墓、石窟寺、杜甫故里等名胜古迹。郑州旅游配套设施完善,各种星级饭店、各菜系餐厅、各种娱乐设施等等一应具全,夜生活也丰富多彩。

您旅游期间,将会得到周全高档的服务、感受到中原人民的热情、淳朴,更会了解到中原文化的博大精深。

欢迎大家到郑州旅游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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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保护黄河-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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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

古诗云:“派出昆仑五色流,一支黄浊贯中州,”说的就是黄河这种魄力雄伟,一泻千里的壮景。黄河是我国第二大河,全长5464千米,从源头的涓涓细流,沿途汇集了40多条主要支流河成千上万条溪川,形成每年平均480亿立方米水量的滚滚洪流,滋润着两岸土地,养育着各族人民,书写着华夏五千年的历史征程,建立了一个个众所周知的里程碑,是十三亿中华人民的摇篮。

也许在我们昂首挺胸跨入新世纪时,母亲河正感叹“岁月不饶人” ,以泪洗面,匆匆告退历史金碧辉煌的殿堂。是的,我们亏欠你太多了,母亲河!再你春风得意之时,滚滚黄沙从天而降,无情地侵入了你纯洁的体液里;青翠的树木呀,伴着“嗞嗞”的切除声,在您的哭诉中一排排地倒下,巨大机械的铁蹄对您不住蹂躏。“我体内可爱的生灵们呢?”您问,当我们在历史的大树中填上“生灵们已在大河中孤独地离去”这样一笔,您是否背着我们痛苦流涕?

“我该退出这个世俗了吧?”您苦笑着面对世人。“不不!不会!您将永葆青春!”这是我们坚定的声音。

因此,我提出以下几点倡议:

1.注意“思想”宣传,并制定《环境保护宪法》让保护环境的这个念头,在每一个人的心里扎根。

2上级部门能够在各个“关口”设置“环保袋”,便于垃圾投放。

3.能够培养出植树造林方面的精英,奔赴长江黄河施行“绿色”计划,进行园林种植。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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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黄河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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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到了,春姑娘又回到了我们的身边,万物复苏,江河解冻,大地出现一派生机。我们趁着风和日丽,阳光明媚的日子,要出门踏春去。

我们坐车来到了市区的北方泺口,穿过北绕城高速,爬上黄河大坝,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广阔的天地。这就是中华民族的摇篮—黄河。黄河不愧是一条悬河啊!这时我就想起了“黄河之水天上来”的诗句。听爸爸说,就黄河的河床就比市区高出许多。是因为黄河的泥沙不断淤积,经过漫长的岁月,河床在不断地抬高。

河坝上的.柳树也抽出了嫩芽,迎春花早就开出了一串串的金黄色的花朵,仿佛在告诉人们,春天真的已经来到了我们的身边,青青河边草也长得很高了。往远处看,河的对岸是黄河森林公园,由于树木都吐绿的缘故吧,远远望去一片绿油油的,一群小鸟也在叽叽喳喳的在树林上空飞来飞去。往左边看是一座浮桥,过往的车辆和行人在桥上随波沉福再往右看,是一座古老的铁路桥,听说是二战时德国人建造的,至今经过修缮还能继续使用,这时有一列火车鸣着长笛呼哨而过,我真佩服德国的建造技术的先进。黄河河床的宽度大约有一公里左右,河水并没有那么宽,河边泊着一艘大船和一艘气垫船。浑浊的河水打着漩涡让人生畏,爸爸说里面有危险,不要下河。也有比较“勇敢”的人,在河里撒网打渔。

我们来到河床上,卷起裤脚,脱掉鞋子,光着脚丫踩在并不很软的沙子上,感觉有些滑腻,由于沙子很细里面又含有黄土,湿的沙子就会结成硬块,所以有些硬的感觉。还有好多人,我们一起在河边戏水、团沙球、“挖井、建水库”,玩的非常高兴。

看到黄河的泥沙,我想起了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严重。我要好好学习,长大了我要为国家治理黄土高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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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甘肃黄河铁桥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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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因为种.种原因,学校没有组织我们出去春游,再加上我现在活动受到了限制,天天“困”在家里,太没意思了。

在我的强烈要求下,爸爸、妈妈决定带我到黄河滩玩儿。因为我现在脚不太方便,妈妈特意给我带了一个小凳子,好让我到那儿有地方休息。

到了黄河滩一看,有好几个人在放风筝,他们边跑边说:“看,我的风筝飞得最高!”我真羡慕他们自由地奔跑。还有几个人在黄河边打水漂、捡石头。我说:“唉,如果不是脚不方便,我就能和爸爸比赛打水漂了!”爸爸听了,笑着说:“你还是乖乖看我打吧!”

水漂打不成,也捡不成石头,我们决定到槐树林挖蒲公英。

来到小树林边,妈妈帮我把凳子拿了过来,让我坐在槐树林边,我好没意思,让爸爸给了我一个小铲子,把我所能够到的蒲公英铲了下来,并玩起了小时候爱玩的挖沙子,还无聊在地上写到:快乐一心到此一游!后来,我觉得太没意思了,便要求爸爸把我扶到了槐树林里面。

在那里,我看见了枯黄色的草下面夹杂着新生长出来了嫩绿色的小草,一棵棵的蒲公英都吹着金色的小喇叭,有很多来春游的人们,我让爸爸把照相机给了我,要把美丽的风景一一收入我的镜头——当起了拍客,在杂草中盛开的蒲公英上一朵朵黄色的小花,真像一个个小喇叭,他们似乎迎着春风吹奏起了欢快的音乐。还有新发出的片片绿草,叫不出名的小花,太美了。旁边有几个小姐姐在春游野餐,也进入了我的镜头。就连不远处有一个正在搭建的牛棚,我也感觉这么好玩儿、有趣儿,我尽情的把它摄入我的镜头。

当拍客感觉真棒!游玩归来,我感觉意犹未尽,央求妈妈带我来到了花园里,盛开的鲜花,低垂的杨柳,都一一进入了我的镜头。美,真美!美丽的春天都被我摄入了镜头。

这次游玩,还是觉得没以前玩得自由、开心,但我自己拿起相机拍下的春天,却又有了不一样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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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黄河源导游词范文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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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发源于青藏高原巴颜喀拉山北麓,各姿各雅山下的卡日曲河谷和约古宗列盆地,分南北二源。两地海拔约在4600米至4800多米之间。约古宗列盆地海拔高程4500m,是一个东西长20多公里,南北宽约12公里,海拔4500米以上的盆状滩地,当地藏胞称"约古宗列",意思是"炒青稞的锅"。在盆地西南山坡有众多的泉水自地下涌出,合成三股泉流汇入盆地,逐渐形成一条宽6~9米的小河,蜿蜒曲折地向盆地东北边缘流去。

经过宛如满天星斗的星宿海,逐渐再现规顺的流路,先后进入扎陵湖和鄂陵湖。黄河源头涓涓细流,水草丰茂,景色宜人。

关于“河源”,我们的祖先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多有记载。如《山海经·海内西经》云:“海内昆仑之虚,在西北,……河水出东北隅,……即西而北,大禹所导积石山。”《穆天子传·卷一》曰:“……积石之南河”,即意为黄河从积石山南面流过。西汉司马迁著《史记·索隐》中也有“河源发昆仑,禹导河自积石而加功也”之言。这些古籍中的“河”就是指黄河。虽说黄河发源昆仑山较为笼统,但说明在两千多年前,我国劳动人民对黄河源头情况已有了大致了解和认识,知道黄河流经积石山(即今阿尼玛卿山,也称大积石山)。

我国人民比较明确地认识黄河及源头还是在唐代以后。因为唐代起,中原人民同边疆少数民族之间的联系大大加强,特别同居住在青藏高原上的吐蕃之间的往来日益频繁,而黄河源头是古代通往西藏高原的交通要道。据记载,唐代贞观年间,大将李靖、侯君集、李道宗等,曾“次星宿川,达柏海上,望积石山,览观河源。”贞观十五年,文成公主嫁往西藏,吐番王松赞干布在河源亲迎。公元820xx年,唐使刘元鼎出使吐蕃,还曾专门考察过黄河源。至此,人们对黄河源头已有相当的认识。到了元代和清代,中央皇朝曾多次派专使探查黄河源。公元1280年,元朝专使都实奉命查勘河源,发现河源在“朵甘思西部”、“有泉百余泓,或泉或潦,水沮如散涣,方可七、八十里,且泥淖溺,不胜人迹,弗可逼视,履高山下瞰,灿若列星。”

认定星宿海为黄河源头。清代,黄河中下游洪水多次泛滥,灾害频繁,清朝曾先后派专使拉锡和阿弥达到黄河源头,穷河源,告祭河神。拉锡从星宿海往上走了两天,发现星宿海之上有三山,三山之泉流出三支河,三河东流入扎陵湖。对黄河源头的认识又进了一步。清乾隆四十七年,阿弥达奉命前往河源,告祭河神。阿弥达西逾星宿海300里,对三条河进行了实地勘查,认定位于星宿海西南的阿勒斯坦郭勒河(即今卡日曲)为黄河上源。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查明黄河的真正源头。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彻底治理黄河,改造黄河,造福人民,国家花了很大的力量,对黄河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勘查。1978年,国家再次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更为详实的调查时,再一次肯定卡日曲为黄河的正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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