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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哪些内容(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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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卫生清洁服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卫生,服务,全文共 1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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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为确保室内外整洁清新的高标准卫生环境,为提供优美舒适的场所,特将内外部卫生清洁工作承包给乙方,具体承包合同范本条款如下:

一、承包时间及费用

1、清洁承包时间从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清洁费暂定每月xx元。(包括材料费、机械折旧费、维修费、员工工资费、福利费、管理费、上缴税金等)

3、甲方按月支付清洁费用,承包合同范本生效后,甲方于次月10日前现金支付或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付款时间顺延,但时间不能超过7天。

二、清洁的形式和范围

1、清洁形式为日常清洁,也就是跟踪打扫,清洁时间为甲方的每个工作日,早上7.00—晚上10.00点钟。

2、清洁范围是甲方指定的室内外卫生和公共区域。

3、清洁标准,按甲方具体要求执行(具体标准附后)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指派专人定期不定期按照卫生清洁标准进行检查,如发现卫生不符合甲方要求,先以口头形式通知乙方管理人员,立即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标准附后)

2、清洁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3、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用水、用电,并及时对供水、排水、排污管道进行修理。

4、甲方为乙方提供简单的办公、存放清洁工具、更换服装的房子。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自行提供清洁工作必需的设备和工具。

2、乙方使用的清洁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仪容端正、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纪录。

3、乙方定期或不定期指派管理人员对清洁工作进行检查,并定期征求甲方对清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4、乙方可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自行安排工作程序,但工作时间必须与甲方的上下班时间相符合。

5、乙方应遵循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在卫生清洁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因甲方工作场地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因甲方安排指挥管理中出现的事故均由甲方负责)

6、乙方负责清洁工的培训,清洁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上岗。

7、根据工作需要,或因情况更换清洁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

四、为清证整体卫生清洁工作的统一管理,甲方需求助外单位进行清洁(机械性清洁)和临时突击清理,以及院内小型建筑、拆迁、装修、安装等工程,在同等条件下应有乙方优先介入服务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范本,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清洁标准完成清洁工作,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范本。

2、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合同范本,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范本未尽事宜和新增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补充增加协议条款。

七、本合同范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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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1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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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华能西藏藏木发电有限公司水电项目筹建处

乙方:中物联国际物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为所其坐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加查县藏木水电站营地的物业(以下简称“该项目” )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精神,于 20xx年6月 1日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该项目位于西藏山南地区加查县境内,项目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平方米。乙方根据该项目在合同期限内的发展计划,以丰富的管理经验,以有效务实的方式协助及配合甲方为该项目提供全面、高质量的服务。

甲乙双方约定每季度在甲方的办公室或在该项目举行工作会议不少于一次或进行现场巡视一次,每次为期一天,将乙方的顾问工作体现及完成,并定期为甲方物业管理人员提供全面的培训。为甲方的现场管理提供建议,为更有效地完成工作,甲乙双方同意工作会议或现场巡视日期因故需要更改(包括顾问人员休假、生病等等),应事先通知对方及另订日期。乙方通过去时将书面报告或会议录,以书面的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呈送甲方,完成有关工作,并向甲方提供和制定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开始时向甲方提供工作计划,并接受甲方监管,使顾问工作时间和运作落到实处。

二、委任期限

委任期限为期三年,由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委任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任何一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双方同意物业管理顾问费用及支付方式如下:

全数人民币 万元正(大写 万元整),甲方在签定合同时首先支付顾问费25%即人民币 元正(大写 万元整);合同签订三个月后七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顾问费25%即人民币 元正(大写 万元整);于签定合同半年后七日内支付顾问费人民币 元正(大写 万元整);于签订合同九个月后七日内人民币 元正(大写 万元整)。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4.2以上顾问服务并不包含甲方在本合同期间要求乙方提供超越本合同约定服务范围的服务或物品的任何费用(以下简称额外服务费用)。有关服务条款及费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补充成为合同的附件执行。

4.3 顾问费只包含乙方人员前往该项目提供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服务所产生的服务费用,(但不包括交通差旅费及食宿费用以及甲方管理层交流学习考察等所发生的费用。)

4.4 所有顾问费、额外服务费用,其他费用及劳务费用并不包含任何税项(国税、地税及外地税项。

五、付款时间及欠款处理

5.1 本合同顾问费、额外服务费用甲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之七天内支付,不得拖延。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有效地向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5.2 甲方如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顾问费、额外服务费用,则乙方可停止对甲方物业的顾问支持。

六、违约责任

6.1 若乙方疏忽、或没有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且在甲方书面指出并提醒后1个月内,既没有合理解释又没有明确改善,以至无法合作,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通知在甲方送达乙方5天内生效。

6.2若甲方疏忽、或没有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部分内容,并且在乙方书面指出并提醒后1个月内,既没有合理解释也没有明显改善,以致无法合作,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通知在乙方送达甲方5天内生效。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办理。

7.1 如该项目因建筑设计,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安装技术或工程延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及管理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善后处处理。

7.2与管理该项目有关之机密文件及资料除非经甲方同意,否则不得复印、印制或抄录予第三者。

7.3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其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数据,并协助乙方履行本合同。

7.4 如甲方乙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经协商无效后,可提请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5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力。

7.6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后附合同附件。

甲 方:华能西藏藏木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中物联国际物业服务

水电项目筹建处(签章) (北京)有限公司 ( 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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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物业服务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2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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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职工):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从20__年1月1日起至 20__年12月31日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 元/日)。

2、其他形式: 。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违约情形及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十二、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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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签《物业服务合同》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2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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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将所属z投资广场C座1F、3F租赁给乙方用做中西餐厅、KTV营业场所,并委托丙方进行物业管理,在双方业已签定的《租赁及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业主公约》等文件基础上,现乙方就物业管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三方关系

1、甲方做为乙方所租赁物业的产权拥有者,下称"业主"。

2、乙方做为本物业的承租方,有权按与甲方的租赁契约约定使用本物业,为本物业使用人。

3、丙方受甲方(本物业业主)委托负责本物业的管理,下称"物业管理公司",丙方下设专门部门具体负责本物业的管理,下称"物业管理处"。

4、乙方作为物业使用人,有权接受和监督丙方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提供服务,但无权直接行使只能由业主方能行使的权利。

5、丙方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及国家关于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提供服务,接受业主监督,执行业主合理合法的指令。

二、考虑到乙方所租用物业为公共营业性质的场所,以及在投资广场整体环境中的影响,为避免对其他业主、租户或物业使用人的利益的影响,三方约定,由丙方按下述方案对乙方营业区域的人员出入进行管理:

1、乙方在试营业前必须在本物业的如下位置安装控制人员出入的通道门:

①裙楼1F-3F主楼梯处位于乙方所租区域内的引梯连接位置需加装门,共一处;

③3F乙方租用区域的KTV东向出入口需加装门,共一处;

以上叙述共需安装门共五处,全部由乙方负责安装到位,并由丙方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乙方方可营业,否则丙方有权采取措施禁止乙方营业。

①每日正常下班时间以后(暂定为下午6:00),由物业公司保安负责将1F至3F主楼梯各层出入口所加装的门全部锁闭,然后开启1F引梯连接位置的门及3FKTV东向出入口的门,乙方宾客可自由使用主楼梯通行,此时主楼梯间与KTV及中西餐厅成为封闭的独立整体,只供乙方使用。

②每日早上(暂定为上午7:00)物业公司保安锁闭1F引梯连接处门及3F的KTV东向出入口门,同时开启1F至3F出入口的门,此时主楼间与乙方营业区域隔离,不供乙方使用,而供其他各层租户正常使用。

④现写字楼1F大堂西侧与乙方租用区域连接的通道门亦由物业公司负责控制,具体控制方案由丙方制定。

1、乙方应在聘用员工后立即将员工个人资料全部如实向物业管理处申报,不实或不及时申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为所有员工配发统一有效的工作证件做为证明其身份的标识,并将证件式样报物业管理处备案。

3、乙方员工应统一由固定的专用通道进入乙方租用区域,丙方有权拒绝乙方员工从非专用通道进入投资广场(包括乙方租用区域)。

4、乙方员工进入投资广场应佩带证明其为乙方员工的标识,否则丙方有权按封闭式管理中的临时出入人员对其进行管理,包括禁止其出入。

5、乙方员工未经物业管理处允许,不得擅自到乙方租用区域以外的任何区域滞留。

6、乙方员工出现在投资广场各公共区域时应注意行为举止得当,丙方有权对其进行管理,对于明显影响投资广场形象的有权禁止其进入或强行驱离。

7、乙方应对其员工在投资广场物业范围内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凡由乙方员工造成或引发的事故或损失,乙方均应无条件予以赔偿。

四、乙方在使用所租用的物业时应避免对毗连物业使用人造成任何影响,包括:

1、不得占用任何公共区域(凡不属乙方租用的区域)堆放任何物品,或在非租用和公共区域做其他影响投资广场整体形象的事情,绝对禁止利用租用区域以外的公共区域和周边室外做半成品分拣、临时堆物、垃圾堆放等。

2、乙方因营业需要在非租用区域和公共区域做任何类型的广告宣传、粘贴散发或悬挂宣传物,进行较大规模的活动等均应当事先24小时前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获得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禁止。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丙方有权禁止乙方利用非租用区域做摄像、照相背景、临时营业场所或其他用途等。

3、乙方营业所产生的噪声、油烟、气味等如对广场其他使用人造成影响,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暂停营业进行整改,此间所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责任。

4、乙方直接或间接产生的各种垃圾、以及因乙方原因对投资广场物业的其他部分造成的污损均由乙方负责清理。

五、按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有权使用指定的停车场,但需接受丙方管理,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员工或乙方宾客应将车辆停放在丙方指定的位置,否则丙方有权采取措施拒绝或清离指定位置以外的车辆。

2、甲方、丙方均不在任何情况下对乙方及乙方宾客所停放的车辆的损毁等负任何责任。

3、因乙方或乙方宾客所停放车辆对物业设施或第三方人身财产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均应无条件予以赔偿。

4、乙方应遵守《业主公约》或甲、丙方关于停车及停车场管理的其他规定。

六、丙方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等文件约定,为乙方租用区域和公共区域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双方就相关事宜另约定如下:

1、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在入驻时向丙方交纳水电押金。

2、乙方应按时向丙方交纳水电费,否则丙方有权催收并停止水、电供给。其他由丙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有偿服务均可按此原则处理。

3、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丙方为乙方提供公共区域的保洁、维修、保安等物业管理费所含服务,现三方明确约定,此服务不含以下范围:

①乙方租用区域内的保洁、保安、维修及其他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②不属乙方租用,但事实上由乙方独自使用或占用的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维修及其他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比如:C座西向弧形消防通道。

③双方在其他约定及本约定、后续补充约定文件中的其他项目。

4、因乙方对租用区域自行装修改造不当而造成的物业设施设备的损坏,不属于物业管理费用所含维修范围,丙方在提供此类维修后需要向乙方另行索赔所产生的费用。物业公司在维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公共设施设备故障时,应尽量避免或减小对乙方装饰装潢物和其他物品的损坏范围,但确实因维修需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丙方均不予负责。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则乙方不予承担。

5、关于乙方在所租用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安全责任,三方约定如下:

①乙方租用区域内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②因乙方租用区域内的安全事故对毗连区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③因第三方过失对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甲、丙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处理,包括甲方其他租户、客户过失对乙方财物等造成的损失。

④乙方应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省市及甲、丙方制定的关于安全防范的相关规定,否则,丙方有权采取措施予以干涉,包括强制其停业整顿。

⑤乙方应配备专业安全人员,并接收丙方物业管理处的专业指导管理,如参加专业培训和考核。

七、其他约定。

1、本协议作为原《物业管理委托协议》的补充,但如前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均以本协议所述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以供共同遵守执行。

3、本协议一经三方共同签署即生效,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有异议,均需三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仲裁机关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未尽事宜亦采用此原则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授权人: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授权人: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人: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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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2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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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购房人):

有效证件::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为:□商业用房□写字楼□其他合同编号:

该物业座落于:建筑面积(以测绘部门测绘结果为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就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执行《物业管理条理》并根据有关政府对商业区的管理规定,及实际发生进行各项管理及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公共雨污水管道的疏通等;

(四)公共绿化、建筑小品、水环境、公共健身场地及器械等的养护管理;

(五)协助管理小区及周边公共秩序、消防、治安防范等事项;

(六)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包括对物业使用的禁止性行为实施管理;

(七)物业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

(八)物业其他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包括物业代收代缴费用事项;

(九)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条?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行业规定与双方约定的范围和质量标准。

第三条乙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为:

商业用房: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第五条乙方交纳费用时间:首次入住时以开发企业规定的入住日期起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一个年度的物业管理费。以后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商户应于上年度物业管理费到期前1个月的20日之内,按时履行向物业公司一次性缴纳全年度12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将物业出租给他人使用,如乙方与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乙方负有连带交纳责任。乙方应将其约定事项及时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其它费用。

第七条乙方不得将所应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转嫁给第三方,甲方只向乙方收取该费用。

第八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和市场调解价及实际运营成本核算调整。乙方向甲方缴纳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改造的费用。

第九条乙方同意对物业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费用按其实际发生的成本,测算均摊。

商铺除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外,应及时交纳政府规定的各项相关费用。

第十条商铺的业态经营种类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许可范围。特定经营娱乐、餐饮等行业,须事先经政府工商、环保、防疫、治安、城管、消防等部门核准,并取得许可文件后方可开业。

第十一条商铺设置店招、发布户外广告等,应按照小区统一款式和质地等要求设计或编制方案,必须经物业管理企业确认并向政府主管部门(如工商、城管、市容办、灯光办等)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商业区内设有中央空调,夏季制冷;冬季供暖,并有专人负责设施设备日常养护及修缮工作。乙方应在每年供冷季(11月15日)之前一次性交纳全年(供暖、供冷)的费用,收费标准为74元/建筑平米/供暖、制冷季,商户应由产权人交纳,租户由使用人交纳,其中房屋的租金中均不含供暖、制冷费用。?

第十三条乙方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在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装修管理手册》履行《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产生的装修、办公、生活垃圾自产自消,自行清运,严禁乱弃乱放;如不便清运,经物业公司同意,将垃圾放到指定地点,按3元/平方米收费。

第十四条乙方或物业使用人不得占用、损坏物业的公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特别是消防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的,应事先通知物业公司,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壮,造成损失,应给予赔偿。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应明确设备、设施的管理界限及范围,根据所管辖的来分担相应的责任。?具体责任界限:

第十六条乙方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使用原因,造成公用设施设备损坏(如:下水堵塞),产生的一切后果自己负责,并负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乙方在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范围内进行营业,如因乙方或物业使用人在经营中与小区内住户产生矛盾,或因某项规定出现扰民等现象,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负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由于乙方商铺门店自身原因,造成消防设备设施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到正常操作,经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受到一切处罚由乙方自己负责。

第十九条由于安全隐患启动应急预案时,由毗邻部位抢险,乙方给予配合,经有关部门同意,必要时可以破门而入,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以下情况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物业管理企业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物业管理企业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除上述条款外,其他不可归责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事由。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企业不得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如有特殊情况可作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应按本协议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如服务不到位,乙方可要求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条乙方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的滞纳金,同时有权对乙方停止部分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十四条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及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甲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四?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截止业主委员会与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签字):

乙方:业主(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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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物业通信服务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1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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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被委托方):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为搞好厂区的物业管理,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进驻企业(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负责进驻企业大楼的供水、供电和电梯服务,以及提供治安保卫、环卫清扫、绿化管理等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应积极协助,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电要求

1、用电类别:________;用水容量:________;用电容量:________;用表直供:________;用甲方配电房直供。

2、每月水费、排污费按 市规定工业用水、排污费的收费标准计取;电费按供电部门费用标准另分摊配电费及维修费________元/度(大写:________);每月初日抄表,日收费。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停水、停电外,凡(检)修等原因,甲方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做准备。

4、乙方要严格按申报的电容量用电,若一经发现超负荷用电,除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凡由甲方配电、供水的直供户,不得向楼外邻近的用户提供水、电,也不得在内部擅自接用水、电,如若超负荷造成的配电设备损坏,或因其他原因影响他人生产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修复。

三、计量办法

1、乙方专线始端应配置电度表,每月按表计费,并分摊部分公用电费用;如中小企业合用一个电表、水表时,则按电表、水表的实用数进行各户分摊,分摊比例按各户使用情况,水管直径等情况议定。

2、根据________市供电局有关规定,实行基本电价________元/度,基本水价以自来水公司规定的底价为准。

3、乙方接到甲方《缴费通知》后,如对耗电量或费用有疑问时,应在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咨询、核对,逾期被视为认可。

4、甲方向乙方发出《缴费通知》(含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收费项目和租房合同所规定的项目)后 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应缴纳费用,如电话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滞纳金 %,每月 日前仍不结清欠款的,则停止水、电供给。

四、物件设施管理

1、甲方有偿提供给乙方的物件、设备、设施(如门窗、配电柜、厕所、空调、电梯)应完好无损。

2、乙方要加强员工管理教育,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自觉遵守卫生条例,不乱扔废弃物,不乱堆垃圾,不乱停放车辆,违法乱纪者将处以 元(大写:________)罚款。

3、甲、乙双方都要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甲方负责门卫治安,乙方负责内部保安工作。甲、乙双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电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运行的客货梯,其维修、大修、保养费用和电费,由乙方或使用电梯单位共同承担。

2、原则上由甲方指派专业人员操作电梯,也可由乙方指派专人持证上岗操作电梯,并且负责保养电梯、打扫电梯内卫生。

3、若电梯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物业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员检修,其维(检)修费或更换零件费等开支,由乙方支付。

4、电梯为客货两用,不能超重,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的有关制度进行管理。

六、收费项目及金额

1、电梯使用费用:________元/平方米/月(大写________)。

厂区物业服务协议(2)

发布时间:20__-06-24浏览:112次

2、物业管理费用:________元/平方米/月(大写:________)(含市政设施、公用维修、环卫、公共卫生、绿化及治安等费用)。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可采取以下第 种措施(只能选择一种):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协议系甲、乙双方所签 租赁合同之附件,与该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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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4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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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 (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

四至: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 。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 、 。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 、 、 、 。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场所 、 、 。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垃圾的收集、 、 、 。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 、 。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

2.保洁费:

3.保安费:

4.房屋设备运行费:

5.维修养护费: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 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 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

(2)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 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管理满意率达到 %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小修: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户 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户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户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 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 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 倍取。

第二十三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下:

1.

2.

第二十六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 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 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请 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 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附:

业主公约

为加强 (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直辖市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来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贪污处理。

八、业主发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恬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有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佥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排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共他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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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武汉市物业服务合同简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5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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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证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为加强对粤美特大厦的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及全体租户的合法权益和公共秩序,保障物业管理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创造优良的工作和商业环境,依据乙方与出租方签订的《粤美特大厦房屋租赁合同》,由甲方负责粤美特大厦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粤美特大厦层单元(商铺),面积共计㎡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物业服务内容

(一)大厦楼宇主体结构的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

(二)业主方配置的空调、电梯、供水、供电、消防、楼宇自动化等大厦共用的设施设备系统的运行与维护。

(三)二十四小时大厦内公共区域的秩序监控与维护。

(四)大厦停车场交通设施维护与车辆停放、进出管理。

(五)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及垃圾清运。

(六)公共场所园艺绿化的配置与维护。

(七)在装修期间,管理项目除包括上述有关项目的服务外,还包括:

1.对装修图纸的审核;

2.对装修人员和装修施工的管理。

(八)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偿服务项目,有偿服务项目及价格由甲方另行公布《有偿服务价目表》。

二、装修管理

(一)乙方在装修(包括改建、更新)前,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甲方书面同意后,进场装修手续办理完毕,方可进场,否则甲方有权清理乙方装修工人等离场。

(二)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装饰装修垃圾由乙方自行清运。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堆放装修垃圾;不得将生活垃圾、杂物倒入厕所、管道,否则须负责清理及赔偿损失。

(三)乙方应雇用合格的施工承建商,开工前到物业公司办理装修工人临时出入证,出入证制作工本费为10元/个,出入证保证金为20元/个(施工完毕后,有效期内回收出入证,不计息退还保证金,逾期或证件丢失、损毁均不予退还)。

(四)关于消防安全。乙方二次装修时,对于消防设施及设备进行改建、改动应符合国家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按照甲方装修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施工,取得消防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不符合规定,但又不进行整改的,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装修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1.严格按照审批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2.不得破坏楼宇主体结构(承重墙)及消防等公共设施;

3.不得在公共地方堆放装修材料、垃圾及杂物;

4.不得将装修废料倒入座厕或下水管道;

5.不得妨碍其它租户,严格遵守物业公司有关装修施工的时间安排;

6.不得擅自从公共电路接驳电源。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对写字楼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安全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绿化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确保乙方经营环境的稳定与经营秩序的安定。

(二)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公共设施、公共设备、公共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实施。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写字楼的物业管理规约和写字楼装修手册,并书面告知乙方,有权制止一切违反物业管理规约及装修管理手册的行为;

(四)依据本协议之标准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租赁区域的装修及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如乙方未按图纸设计或

违规施工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或恢复原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在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后甲方方可进入乙方租赁区域内检查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如遇突发或紧急事故时甲方可不征的乙方的同意进入乙方租赁区域内进行抢修,乙方不得阻止,但事后必须进行情况说明;

(七)发生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甲方有责任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楼内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各方面的损失;

(八)按以上约定内容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物业管理服务。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有权要求甲方做好大厦的物业服务工作,保障设施设备的良好运行。

(二)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及建议。

(三)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水电费、空调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四)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写字楼内的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五)负责租赁单元内专用部分设施设备(如:租赁单元内的电源线路、灯光照明、插座、自行增加的空调盘管风机、卫生间水表后的给排水设施设备等)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六)乙方进驻写字楼后,不得私自改变建筑原貌,不得拆除幕墙玻璃的安全护栏,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占用、损坏写字楼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七)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更改、迁移或增大水、电用量装置或空调的负荷,如擅自接驳、改动、迁移用电装置及负荷,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应加强防火、防盗等事项,因此导致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自觉遵守大厦《管理规约》的相关规定,不得在粤美特大厦内从事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

五、财产安全

(一)甲方对乙方的财物及人事安全不承担保管、保险责任;

(二)乙方有贵重物品必须存放于租用房屋内的,建议购买相应的财产保险。

六、物业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元/平方米/月。合同期满后物业管理费据市场情况可适当调整,乙方应按时支付该费用,物业管理公司收到乙方款项后应出具发票。

(二)停车费:停车场月卡及临时停车收费参照政府指导价,合同期内会随政府指导价及市场行情调整。

(三)空调维护费用按全年收取,收费标准为每月元/平方米,自年月开始计收。

(四)合同期内乙方自用水、电费、垃圾处理费由甲方代收、代缴,水电费、垃圾处理费将随着政府的水价、电价的变动而作调整(电价按供电局普通用电类别——商业、服务业用电收费标准+电损成本+变压器基本电费测算;水价按商业用水收费标准+二次供水用电损耗测算)。现阶段水费单价综合测算为3.53元/m³,排污费单价为1.20元/m³,垃圾处理费单价为0.27元/m³;电费单价综合测算为1.50元/度。

(五)承租物业楼层的公共水费、排污费按乙方在本楼层中的面积比例收取(针对分层出租的楼层);乙方租赁全层的,则整层公共水费、排污费由乙方承担。

(六)专项维修基金为每月0.3元/平方米(专项维修基金依据政府规定标准收取,此费用按相关规定只提供收据)。

(七)乙方入驻应签署《物业服务协议》等文件,并一次性缴交本物业交付之日起三个月(20x年月日-月日)的物业管理费共计人民币万仟佰拾元(¥元)整。

(八)乙方应于本物业交付之日起5日内,按元/单元的标准向甲方缴纳总计人民币元整(¥元)的室内水电费周转金,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周转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据。乙方退租手续办理完毕,结清费用后,周转金不计利息退还。

七、费用的缴付

(一)乙方须于每月10日前交纳当月的物业服务费及上月空调费、水电费等。如遇节假日,则相关费用支付日期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乙方如延期缴付上述各项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欠缴总额的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超过15天未缴纳上述费用或其中的一项,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一切必要措施,直至乙方缴清拖欠的费用和违约金为止。

(三)甲乙双方约定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的方式缴纳物业管理的有关费用:

开户银行:

帐号:

收款单位全称:

八、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乙方与出租方的租赁协议规定的有效期一致。协议期满后,双方若无异议,本协议以业主续约年份每次自动顺延。如任何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

九、其它事项

(一)协议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三)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签署):乙方(盖章):代表(签署):

日期:日期:

商场物业服务合同三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山东信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 峰

注册地址:章丘明水经济开发区山水泉城南城东门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进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管理合同此物业位于___市____街__号__层,建筑面积__平方米(实际面积高于或者低于合同规定面积,均以此标注面积为准,不作调整)。 该房屋的土地证证书编号:______,房产证证书编号:______房屋主体建筑结构为____结构;经甲方及乙方共同签章确认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委托管理事项

1,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等。

2,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

3,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等。 4,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5,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5,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6,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四条 物业费用及缴纳方式 :

1.甲方按年于每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用___元人民币(___元)此费用包含第三条所列各项委托管理事宜及下列费用:采暖费,电梯费,停车场的使用费,其他未列入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施的维修养护,由甲方自行负责,在甲方提出委托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2.甲方应严格按照以上条款要求的缴纳方式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否则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取消合同,有权强行将甲方商品清除,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随时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2, 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如拖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使用物业内的各类图纸,含装修改造图,电路图,上下水改造图,广告审批图,消防改造审批手续等,以上各类图纸以甲方使用此物业7日内交给乙方。

4, 及时与乙方沟通本合同执行期间所发生的其他问题。 5,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 选聘专业人员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

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3, 乙方有权对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5, 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

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在合同执行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

2,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但乙方需退还甲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①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非因甲方过错原因而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②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或拆迁的;

3,甲,乙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上述各条款规定,除了按合同有关条款履行以外,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及规定严格执行。

2 ,甲乙双方就履行合同及本协议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在此之前签订的一切协议如与本协议有矛盾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之后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及相关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盛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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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高档小区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4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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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深圳市罗湖区___住宅区业主委员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 代表人:

乙方: 深圳发展公司

法人代表:___

经___住宅区业主大会年月日投票表决同意:直接聘请深圳康发发展公司为___住宅区(以下简称“本住宅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管理服务正常运行、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合同的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1、住宅区位置: 深圳市罗湖区_______。

2、占地面积: _____平方米。

3、建筑面积: 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_____平方米(分别为别墅_____平方米、复式别墅_____平方米、高层_____平方米、多层_____平方米);商业面积:_____平方米;服务楼面积:_____平方米(含首层停车库);其它面积(配电房、地下室等)_____平方米。

4、 住宅户数:_____户(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业主入伙户数_____户,_____户未入伙)。

5、物业类型: 混合住宅小区

第二条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1、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篮球场、儿童游乐园、康乐设施、中心广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本住宅区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

6、本住宅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区的安全管理,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安全监控和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小区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区的社区文化的开展建设。

9、本住宅区物业、业主、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关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的,和在本合同签订后新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服务期限为3年。自200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0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2、对乙方的管理服务水平进行季度或年度全面考核评定,如聘请专业公司需要支付费用的,则该费用从物业收费中支出。如未达标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本住宅区业主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3、聘请独立审计机构每年对有关账目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在物业收费中列支。如乙方提供虚假或失实的账册、传票等致使甲方利益严重受损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4、支持乙方向不按合同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不怂恿、煽动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业主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致使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乙方应作好对欠费业主的催缴、统计、记账工作,确保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缴率不低于总应收费的98%,如无故达不到该收缴率,则低于的部分以乙方的佣金抵扣。

5、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拖欠。逾期欠费业主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欠费超过1个月的业主进行公示通报;对欠费超过3个月的业主,可提起讼诉追讨,败诉方除补缴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执行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罗湖区___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以下简称“服务方案”)。

2、完善并制订与“服务方案”相匹配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如超出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事先报告并获得业主大会批准。

3、有权选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本住宅区的单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整体管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不得将任何单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4、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乙方应在本住宅区显著位置长期公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

5、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6、购买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及公众责任险。

7、作为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对价, 乙方每年年度终了时按年度物业管理总支出的10%计提物业管理服务佣金(以下简称“佣金”)一次。

8、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按政府规定由乙方每3个月向业主

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账目公布前送交甲方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甲方。

9、鉴于乙方一直是本住宅区的事实物业管理人,乙方有权力追缴历年来业主欠缴的物业管理费用。

10、对本住宅区的公共或共用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住宅区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1、为使本住宅区物业的保值、升值,乙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阻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擅自改变本住宅区既定的使用用途及功能。尤其阻止将住宅用作商业、办公、集体宿舍或其他非一般住宅的用途。

12、建立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3、开展积极向上、健康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4、本合同终止时,及时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包括物业管理费结余、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等。

1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本住宅区定位为高档次的住宅区,乙方应执行与之相匹配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具体按《深圳市罗湖区___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管理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别墅物业每平方米5.20元/月;复式别墅每平方米3.55元/月;高层物业每平方米3.60元/月;多层物业每平方米2.30元/月;商业物业每平方米5.00元/月-6.00元/月;服务楼每平方米2.50元/月(以上物业面积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2、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月直接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乙方应在每月10号前,向已缴费业主提供上月物业服务收费明细账单并接受业主查询。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和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3、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结余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以后物业管理费的不足,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乙方不可支配使用。

第八条 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按政府收费标准收取: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25元/月;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15元/月(别墅除外)。随物业管理服务费一齐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管理处对本体基金以房屋本体每栋为单位进行专(记)帐管理,并设立专用账号存储本物业的本体基金。

2、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按政府规定的专项本体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乙方先立项报价,甲方审核签字后实施的程序进行运作。

3、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账目,每3个月由甲方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账目公布前由甲方送交乙方核查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

4、业主拖欠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规定办法进行处理。

5、本住宅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交纳、使用、续筹、管理等,按《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公共设施及业主共有物业收入及管理

1、本住宅区属业主私家车位以外的所有室内、室外停车位实行统筹使用,暂定每车每月车位使用费(含车场管理费)为220元。

2、本住宅区的业主私家车位,每月每个车位需缴纳车场管理费30元,与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3、本住宅区产权属于乙方的室内停车位(除已出售的部分)共计76个,由乙方有偿提供给全体业主使用,每月由乙方按每个车位每月200元(不含车场管理费)的固定标准净提取76个车位使用费。

4. 本住宅区的临时停车的收费按市政府指导价执行。

5、本住宅区严格控制外来车辆的停放,除极其特殊的情况外,禁止外来车辆停泊过夜。

6、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7、本住宅区公共区域的电梯广告及相关收入、除乙方权属之外的停车场收入、特约服务收入等,归全体业主所有,和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30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住宅区资料等交接清单,送甲方审核。住宅区物业收费财务账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10日之内,送交甲方审核,由甲方聘请专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

2、乙方愿意续约的,应在合同到期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约与否。如本住宅区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同意续约的,将直接与乙方续签合同。

3、本住宅区业主大会表决结果达不到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的,原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由甲方另行招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4、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2个月,乙方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2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标准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务标准或损害物业共同利益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

3、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物业管理服务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物业管理服务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5、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6、甲乙双方以及业主因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尽量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7、合同期未满,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乙方不按时交接、撤离的,均应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罗湖区___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含附件)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甲乙双方及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均具约束力。

甲方:深圳市罗湖区___住宅乙方:深圳发展公司

区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

负责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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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提供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1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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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层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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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学保安物业服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中学,保安,物业,服务,全文共 2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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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当事人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 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被业主从应聘的三家企业中选聘为 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占地面积: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多层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平方米;

总户数: 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般性条款)

1、 遵守物业管理法规及规章制度,遵守小区《管理规约》的各项规定。积极支持、配合乙方搞好本小区卫生、治安、绿化、规费收缴等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2、 有权制止和监督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对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合理赔偿。

3、 甲方业主按规定停放车辆;不饲养超出0.35米以上犬只和禽类,违反规定饲养造成后果的,由该饲养业主负责。

4、 按物业管理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面积 平方米。

5、 积极配合辖区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搞好小区共建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般性条款)

1、 乙方根据有关法律及《物业管理条例》和小区《管理规约》,按遂宁市三级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可以制定物业服务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但必须征得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

2、 必须旗帜鲜明且有措施、有办法、有效制止小区內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和业委会明文禁止的行为,对造成损失的责任业主有权要求赔偿或予以处罚。

3、 对楼道、走廊、电梯、院坝、花园等公共区域随时保持清洁卫生;对公共照明做到必要的路灯夜夜灯亮,节假日室外及花园全面亮化;对电梯做到定期检修,突发性故障处理及时迅速;对公共排污管道沟渠隨时清理保持畅通;对绿化花木做到浇灌、修枝、治虫、换季除草及时;按时清运垃圾。

4、 协助做好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迅速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5、 对秩序维护人员做到上标准岗,交标准班;防范得力,巡更到位;穿着军警化,语言标准化、服务文明化;确保车辆放置规范;非小区人员及车辆进入小区,须先盘问登记后放行。

6、 除电梯、消防、红外线周界、录像监控、门禁对讲、道闸等专业性较强的系统可对外委托维修外,其他服务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外委托。

7、 对业主提出的合理问题做到整改有成效,信息有反馈。

8、 积极配合辖区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搞好小区共建工作。

三、物业维修及公共设施的管理

1.维修基金专款专用。所提维修基金必须依据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并由甲方和2/3业主同意方得使用。在所提维修基金不足使用时,由小区业主或该栋受益业主按产权面积续筹(按附件一《电梯、二次加压、配电等设备维修费续筹项目》执行)。维修基金在具体使用实施过程中,甲方应当与乙方各自选派专人负责质量监督或委托有资质人员进行质量监督、验收,维修方必须建立维修档案资料,并将维修资料移交给甲方保管。

2.小区业主的公共资产资源和房屋等,除甲方或业主大会决定使用的外,剩余的可按实际情况由业委会租赁给业主使用或对外租赁(乙方无权作出上述决定),但所收费用应为全体业主或该栋业主共同享有。

四、甲、乙双方的事前约定和承诺是签订本合同的前提条件。

(A)甲方于选聘前 日向应聘各方公告了“一个制度和三个条件”:

一个制度是:

对聘用的物业公司实行保证金制度,须向业委会交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保证金由业委会专户存储,合同期满交接双方园满完成物业交接后,在撤离本小区前,由业委会连本带息退还;若有人为毁损业主资产行为等问题则从保证金中扣抵。

三个条件”是:

1.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住宅多层 元/平方.月;住宅电梯 元/平方.月;营业商铺:业主支持物业公司随市场和本区域价格而调整;小区场地清理费: 元/辆.月(一次性交年费 元/辆.年)(委托物业或业委会自收);自有车库仃车清理费: 元/辆.月(委托物业或业委会自收)。

2.小区物业岗位一线人员配置要求:保安不少于人,水电工不少于 人且持(技术)证上岗,绿化不少于 人且持(技术)证上岗,卫生保洁工不少于 人。上述人员必须日常在岗并接受业主监督,其余行管人员由企业自定。

3.服务质量及标准:该企业向业主所报资料作为今后的合同附件执行并考核(遂宁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作为政策依据)。(即 日业主大会上乙方当众开封并由业主代表现场签字的应聘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三以及《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简明条款作为双方检查、执行依据)

(B)乙方于应聘前向甲方承诺的收费标准并提出了如下要求:“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商业门面根据同区域市场水平作相应调整。按此条件服务 个月后,接受业主考核,可以与业主再进行物管费价格协商”。

综上所述,根据双方上述亊前约定,在本合同中应执行的结论性意见为:

1.根据乙方事前承诺并同意甲方提出的“对选聘的物业企业经双方协商,可签订3—5年合同,但必须每年考核一次,若平时接受业主监督后工作改进不力或不改进四次,或年终超过半数业主对全年服务的综合测评不满意,业委会可于警示,警示无效的,业委会可视情况单方面中止其合同” 的条款,本合同有效期自 日起至 。

2.合同签订后的物业服务费按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商业门面根据同区域市场水平作相应调整。半年后接受业主考核,今后可以与业主再进行物管费价格协商。

3.商业门面物业费的收取,甲方支持乙方按隨行就市的市场价格,提出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4.乙方应自签订合同后180个日历天数内(六个月內)向甲方缴清保证金。

5.住宅、商业门面收费按产权建筑面积核收,每月1-15日收缴上月物业服务费。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物业服务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服务质量及标准不到位,按本合同笫四条(A)款笫三项考核执行;

3、甲方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时,对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个别业主,乙方有权要求限期交纳,并按合同约定收取每月3%的违约金,经多次催收继续无理拒交的,乙方可针对该业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条文由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分备案一份。双方签字后于年 月 日起生效。此合同须与全部附件组成方为有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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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4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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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号: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

2、 ;

3、 。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

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 业主应于 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 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 ; 2、 。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 (全体业主/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 ;

2、 。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 ;

2、 。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 ;

2、 ;

3、 。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 ;

2、 ;

3、 。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 ;

2、 ;

3、 。

第十五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 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 、 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于 (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位于 ;住宿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 。

第二十六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

第二十七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

第二十八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 。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 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 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 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或 代管。

第三十八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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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7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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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下称:甲方)

注册地址:

受托方 (下称:乙方)

注册地址:

甲方为 之开发企业,拥有该物业之产权。乙方为一家物业管理企业,持有物业管理企业执照 [ ] 及物业管理资质等级 壹 级 [ 证书编号 ]。甲乙双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物业管理条例 》以及其他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基础上,就乙方为 提供全面专业化之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1条 :本合同中有关定义

1.1 「本物业」指: [ ] 地址: ,总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其主体功能为公寓、商业、写字楼及 设施。( 功能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写明 )

1.2 「 物业管理顾问合同 」指:《 [ ] 物业管理顾问合同 》,即本合同。

1.3 「 物业管理顾问 」指:乙方以本合同约定之方式、时间完成本合同规定工作内容,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内规定之工作。

1.4 [ ]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 指自 20xx 年 8 月 1 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预计为 20xx 年 7 月 31 日)止,乙方向甲方对本物业提供于上述期间之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期阶段服务。上述项目竣工验收日期如有变化,以甲方最终的书面确认为准(甲方应于该确认函的合同结束日期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2条 : 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范围

第3条 : [ ] 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内容

3.1 物业管理工程专业:

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范围包括: [ ] 物业管理顾问服务 乙方工作范围及上列每项功能之特定责任均已列于本合同之第3项条文内。

3.1.1 机电系统设备设施图纸建议

乙方将对本物业内各项机电设备设施系统之图纸设计方案包括:公共照明系统、动力系统、弱电智能化系统、空调采暖系统、给排水等系统之设计问题提供物业管理顾问建议。

3.1.2 楼宇设施/设备选型建议

乙方将结合本物业的工程设备专业图纸和设计方案,提供甲方有关在楼宇工程设施/设备选型方面的物业管理顾问建议,包括并不限于:

动力系统、照明系统;

空调制冷/采暖方式、送排风方式;

智能化系统;

给水、排水、中水各系统设计方案;

垂直交通系统:电梯配置方案;

擦窗机配置方案;

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

3.1.3 工程设备用房合理布局建议

乙方将结合本物业设施之工程专业图纸设计方案及相关机电、空调、给排水等工程设施设备系统用房之合理布局方面提供物业管理顾问建议。

3.1.4 暖通给排水建议

乙方将结合本物业工程基础之冷热源方案( 如有 ),户式中央空调的选型、锅炉选型、水泵选型、采暖方式、直饮水、中水、生活用水设计、市政雨排水、供水供气之布置以及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用提供物业管理顾问建议。

3.1.5 物业智能自动化系统设置建议

乙方将提供本物业设施中智能自动化设施/设备系统设置的物业管理顾问建议,包括并不限 于:楼宇自动化控制系统、综合宽带通讯网络系统、消防自动报警监控/保安监控系统、门禁及保安巡更系统及各项生活、娱乐智能化系统等。

3.1.6 能源收缴与计量控制建议

乙方将对本物业公寓楼、写字楼、住宅与配套设施部分的供电、供水及空调制冷/采暖及天然气系统,以物业管理角度提供相关建议,包括并不限于:

3.1.6.1 本物业公寓楼、写字楼、住宅与配套设施部分各功能部分的供电、供水

及空调制冷/采暖及天然气系统合理分割与独立计量要求。

3.1.6.2 本物业公寓楼、写字楼、住宅与配套设施部分各功能部分内公共区域各地段、层面 照明用电、动力用电系统、清洁/绿化用水系统与业户单元内之供电、供水及空调制冷/采暖 系统合理分割与独立计量要求,及独立单价要求。

3.1.7 公共区域装饰/装修标准

乙方将结合本物业各公共区域地段、层面装饰/装修设计预算标准,提供相关专项物业管理顾问建议。

3.1.8 工程设施/设备施工与安装建议

乙方将于本物业设施施工阶段从物业管理角度提供有关工程设施/设备在施工及安装过程中专项物业管理顾问建议。

3.1.9 物业广告标识系统建议

乙方将结合本物业公寓楼、写字楼、住宅及相关配套设施部分之相关设计要求,对其广告标识及泛光照明系统之合理布置及设计方案等方面提供物业管理顾问建议。

3.1.10 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建议

乙方结合本物业设施投入使用后各项物业管理需求,并结合建筑图纸设计以及公摊面积之划分原则,对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的平面布局/装修标准等提供物业管理顾问建议。

3.1.11 物业整体接管与验收

乙方将视本物业之各项工程专业施工与交付使用进度,提供有关本物业接管验收流程与标准建议。

3.1.12 设施设备维修及运行管理

乙方将提供甲方有关本物业之周期性设备/设施维修及运行等方面物业管理顾问建议。

3.1.13 工程设施/设备维护与保养

乙方将制订本物业设施部分内工程设施/设备及公共区域土建装饰部分之标准维护保养方案,并提供符合其实际运作与管理需求之 [ 工程运作手册 ]。

3.2 物业管理专业:

3.2.1 园艺绿化功能及配置建议

乙方将提供本物业设施部分之室内、外园艺绿化及景观维护专业方面之物业管理顾问建议。

3.2.2 清洁服务之程序

乙方将协助甲方拟定本物业设施清洁服务之基准,如建材之类别、位置、清洁次数及所需员工;制定适当报表监督清洁日常运作及监察清洁服务品质等。

3.2.3 垃圾处理办法

乙方将结合本物业设施内之专业工程图纸设计要求及与公共区域实际可利用状况,就日后产生之各类型生活、办公垃圾之储存及处理方式提供物业管理顾问建议其中包括:确定垃圾房位置、面积、装修与环卫控制标准、收捡及清运流程。

3.2.4 公共区域标识导向系统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安排本物业公共区域标识导向系统之物业管理顾问建议。

3.2.5 物业管理费成本费用分析

乙方将评估影响物业管理运作及收费之因素包括:根据本物业设施功能设计、公共区域内装修标准及选用之材料与工程设施/设备规格等,拟订本物业管理服务之各项无偿及有偿收费标准与操作程序。

3.2.6 编制文件制度

乙方将协助编写符合本物业之特定需求之[ 临时管理规约 ]、[ 业户手册 ] 及各项管理规章与细则。

3.2.7 移交物业区单元与用户之程序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移交本物业设施部分单元与用户之程序建议。

3.2.8 装修管理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安排本物业设施部分单元业户裝修工程及物料运送控制之程序,并提供符合本物业管理运作需求之 [ 装修指南 ]。

3.2.9 投诉处理建议

乙方将拟订处理本物业各类型业户对物业管理服务相关各项投诉之处理与跟进建议。

3.2.10 物业保险

乙方将协助甲方拟订本物业之保险事宜,具体操作将按照本物业之实际建筑成本、业户类型、相关各项管理需求及保险行业规范模式运作。

3.2.11 业户档案管理

乙方将拟订本物业各单元各类型业户之档案管理方案。

3.2.12 业户意见征询

乙方将拟订对本物业业户定期进行物业管理意见征询之程序建议。

3.2.13 节日装饰及业户联谊活动

乙方将拟订对本物业于节假日期间之节日装饰计划包括:新年/圣诞节、春节、五一劳动节与 十一国庆节等,以及相关业户联谊活动方案。

3.2.14 物业管理运作方案

乙方将拟订符合本物业实际运作及管理需求之 [ 物业管理运作方案 ],该 [ 物业管理运作 方案 ] 亦在甲方确认后作为本物业专业管理与服务之操控依据与基础。

3.2.15 优质服务计划

乙方将拟订本物业之对客优质服务计划。

3.2.16 物业管理法规及讯息

乙方将定期向甲方提供相关政府职能机构颁布之物业管理专题性法规条例动态及讯息支持。

3.2.17 物业宣传推广建议

乙方将以物业管理角度配合甲方开展本物业销售之宣传推广活动,具体内容包括:

3.2.17.1 提供乙方物业管理顾问标志、标牌及相关印刷品;

3.2.17.2 定期参加甲方组织之本物业宣传与推广活动,于活动中提供乙方物业管理顾问范围 内之讲演及相关演示。(唯此项活动甲方应提前书面知会乙方)

3.2.17.3 乙方将提供甲方销售人员有关物业管理概念课程培训一次包括:

戴德梁行简介

物业管理费构成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3.2.17.4 销售中心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建议 接待服务流程 清洁、保安、客务服务人员配置 销售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3.3 物业管理安防专业:

3.3.1 交通组织布局建议

乙方结合本物业各项主体功能之使用特点,提供本物业地面及地下部分之交通组织布局方面之物业管理顾问建议包括:

3.3.2 停车场设施管理建议

乙方结合本物业停车场设施部分的规划设计方案,以及本物业停车场设施交付使用后的实际使用需求,提供本物业停车场设施部分的运营管理服务方案。

3.3.3 安防管理控制系统建议 出入口设置 地面及地下交通管理 人流、物流及车流控制

乙方将结合本物业各项主体功能之安防管理需求,对相关安防管理控制系统设计方案,提供相关物业管理顾问建议。

3.3.4 安防控制与管理

乙方根据本物业安防控制与管理的特定需求,拟订保安人员岗位、保安服务的标准内容,并设立特定幷适合本物业的保安制度、编制之各相关巡逻路线图表及 [ 安防运作手册 ]。

3.3.5 应急预案程序

乙方提供本物业设施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其内容包括:火灾、水浸、地震、断电/水/天然气及罪案等之物业管理顾问建议。

3.4 物业管理财务专业:

3.4.1 物业管理费预算案

乙方根据本物业的特定管理与服务需求,制订本物业各功能部分(包括:公寓楼部分(自物业投入使用后之首年度)物业管理费预算案及物业管理处前期开办费预算案。

3.4.2 物业财务管理

乙方提供本物业有关物业管理之财务运作模式及相关要求包括:

处理支出项目

乙方提供甲方有关物业管理支出帐目的控制程序;

收支损益报表

乙方提供甲方有关收支损益报表的形式。

收取物业管理费之程序

乙方提供甲方有关每月发出物业管理费通知单予各业主的程序,并将制定向欠交物业管理费及杂费之业主发出催收通知书程序。

3.5 物业管理培训专业:

3.5.1 专业课程培训计划

乙方将结合本物业实际运作及管理需求,在甲方配合下对驻本物业之管理处各专业部门员工提供一系列培训,其中每项培训一次,内容将包括:

3.5.1.1 物业管理人员专业培训:

物业管理概念、临时管理规约及物业管理法规;收楼入伙流程、公寓物业管理要点、客户投诉处理技巧;

3.5.1.2 安防管理人员专业培训:

保安消防监管控制要点及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3.5.1.3 工程管理人员专业培训:

二次装修管理重点及物业工程验收移交;

机电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入室维修服务及注意事项。

3.5.1.4 财务管理人员专业培训:

物业管理费用收缴流程及欠费催缴流程。

3.5.2 以上物业管理培训课程每项为2-3小时。

3.5.3 以上物业管理培训课程开展前,将由乙方物业管理专业经理对本物业管理处员工进行 访谈,在掌握与了解管理处员工实际专业水平状况后,结合以上课程内容,制订符合本物业 及管理处员工实际运作与受训需求之培训纲目,并在此基础上实施。以上各项培训课程完成 后,乙方将向本物业管理者提供有关以上各项培训课程之教材。本合同届满时,如甲方尚未 组建本物业之物业管理团队,则乙方无须提供此项培训。

3.6 物业管理行政人事专业:

3.6.1 行政人事政策

乙方拟订 [ 员工手册 ] 及 [ 行政人事政策与程序 ] 等专业操控文件。

3.6.2 员工选聘

乙方对本物业管理处各职级员工之选聘标准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支持包括:协助提供面试及提供聘用条件等。

3.6.3 员工工服样式

乙方将对本物业管理处各职级员工之工服样式向甲方提供物业管理顾问建议。

3.7 物业管理顾问例会

乙方物业管理顾问团队专业经理,将结合本物业各阶段之专业管理与服务以及甲方对乙方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实际需求,于本合同签署生效后每月 壹 次赴太原市项目现场参加甲方召开之物业管理顾问工作例会。

第4条 : 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及方式

4.1 物业管理顾问服务

4.1.1 本合同物业管理顾问服务之期限为本合同1.4条款。

4.1.2 本合同中第3条项下的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内容,其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性建议均以书面文本形式及或电子邮件形式在甲乙双方共同认可之时限提交甲方。

4.1.3 乙方将于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结合本物业物业管理顾问服务之相关内容组成专案顾问服 务团队,且并在与甲方召开之第一次工作会议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工 作计划与甲方。该工作计划亦将在得到甲方认可后,作为乙方提供甲方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工 作之依据。

第5条:物业管理顾问服务酬金及付款方式

5.1 物业管理顾问服务酬金及付款方式

5.1.1 乙方物业管理顾问服务酬金标准为每月人民币 整 ( RM),总酬金为人民币元整

(RMB,上述物业管理顾问服务酬金分为 期支付如下:

第一期:甲方于 年 月 日支付乙方人民币

第二期: 甲方于 年 月 日支付乙方人民币;

第三期: 甲方于 年 月 日支付乙方人民币;

5.2 以上物业管理顾问服务酬金均已包括乙方应负担之全部税费。

5.3上述物业管理顾问酬金未包含乙方之顾问组成员的差旅费,此项费用需由甲方提供,其费用构成包括:乙方顾问组成员每月一次,每次一天顾问巡访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甲方需提供标准在三星级及以上的酒店作为乙方顾问组成员之住宿并提供往返机票)。

第6条:关于使用“北京戴德梁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及标识规定

6.1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在甲方履行本合同5.1.1条款之情况下,甲方可使用“北京戴德梁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及标识(包括中/英文名称/缩写及标识)做本物业宣传推广及实际入住后全程物业管理公司对外告知使用,唯其使用字句、比例、颜色等资料应事先须征得乙方书面确认方可进行,以保证乙方国际形象。

6.2 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宣传或运用乙方之名义做本物业推广或其它用途。

第7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7.1 甲方责任:

7.1.1 甲方有为乙方保守本物业之相关商业机密之义务。此处所称机密仅限于上述乙方提供之所有书面之物业管理计划、规划、制度、培训课程、会议记录、技术资料、应变办法及合同金额等。

7.1.2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之时间及金额,支付乙方物业管理顾问服务酬金,否则乙方有权自向甲方发出书面催缴通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后,停止服务。且乙方保留追讨甲方欠付款项及每延迟付款一天,甲方所需支付乙方之每日违约金(每日违约金即:当期物业管理顾问酬金之万分之五)之权利,但违约金之赔偿总额将不超过当期应付金额之5%。

7.1.3 甲方应及时签收乙方提供之物业管理顾问工作报告、管理建议等文件。

7.1.4 乙方所提供之与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之资料之所有权和涉及之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之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拥有该等资料和知识产权之使用权,可以用于与本项目有关之联和审批等工作,但在未获得乙方之书面同意前提下,甲方不应将该等资料和知识产权用于甲方之其他项目或交给第三方(包括甲方之关联机构)使用。

7.2 乙方责任:

7.2.1 乙方应按本合同负责物业管理顾问方面之建议、指导和培训,提供有关物业管理技术,以保证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质量。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甲方自发出书面警告通知书15个工作日后,可解除本合同,其酬金据实支付。

7.2.2 乙方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出让或转让其获得之合作协议。

7.2.3 乙方有为甲方保守本物业之相关商业机密之义务。

7.2.4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时,应维护甲方利益,并接受甲方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监督。

第8条:合同终止事由

8.1 除发生下列8.2之情况,立约双方在本合同生效期间不得终止本合同。

8.2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下列情况提早一个月给予对方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8.2.1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或没有履行本合同内列及有关补充协议之任何条款之职责,并接到对方书面通知起计一个月内未能改善及履行有关条款之职责。

8.2.2 若甲、乙双方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而被清盘。

8.2.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本物业所在地发生战争、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人力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之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遭受不可抗之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履约一方不能免除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之15天内,应向对方出具经公证之有关权威部门之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恢复对本合同之继续履行。

8.2.4本合同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而丧失履约能力,由受灾方提供当地官方权威证明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9条:争议解决

9.1 凡因在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之或与本合同有关之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物业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 本合同一方对另一方之任何违约及延误行为给予之任何内容、宽限或延缓行使根据本合同享有之权利或权力,不能视为该方对其权利和权力之放弃,亦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该方依据本合同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力而单独或部分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补救办法。

第10条:通知与送达

10.1 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之任何通知均以亲自递交,邮资已付之挂号邮件、 特快递服务或传真发至如下联络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如果拟接受通知之合同一方之下列地址或联络号码发生变更,则其应毫不延迟地通知合同另一方这变更情况:发给甲方的通知应发至:

甲 方

通信地址:

收 件 人:

电 话:

传 真:

发给乙方的通知应发至:

乙 方:

通信地址:

收 件 人:

电 话:

传 真: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否则所有通知和往来通讯将被认为是于下列日期正式送达被通知方并为其所知悉:

1. 如果是采用亲自递交之方式,应以被通知收到该通知之日期为准;

2. 如果是采用特快专递之方式,应以邮件寄出之第七个工作日为准;

3. 如果是采用传真之方式,应以传真发出并收到传真确认记录之日期为准;

第11条:其他事项

11.1 为保证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间之信息沟通便捷和有关事务之决定效率,双方应于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书面指定一名工作代表并通知对方,双方指定之该工作代表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代表其指定方且指定方仅通过工作代表进行与对方之通知、提出询问、答复、提出意见、协调、书面确认对方工作成果之完成等本合同履行之相关事项,指定方应对其指定之工作代表之职务行为负责。

11.2 本合同双方可对本合同之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 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有关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

11.4 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应就是否续约协商,如双方同意续约,应于期满前一个月签订补充协议,确认续约的期限及有关合作条款。

11.5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 [ 营业执照 ] 亦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

日期:

乙方:

(公司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

日期:20xx年七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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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终止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4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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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

乙方(建设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__年十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建设单位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按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划“×”,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当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合同一经签署,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乙方(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项目基本情况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类型:【住宅】【办公】【商业】。

坐落位置:区(县)路(街)。

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

第三条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层单元号;地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层单元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层单元号。

(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第四条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联系电话:。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7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5.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负责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务事项:

第六条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供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

1.《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的级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

2.选择《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不同等级的具体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标准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范围以外的具体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六。

第七条经乙方委托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评估测算,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为:【住宅】元/平方米月;【办公楼】:元/平方米月;【商业物业】:元/平方米月;【会所】:元/平方米月;物业: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详见附件七。

第八条交付房屋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发放该套房屋的“业主一卡通”。甲方入住前,甲、乙双方与----------银行签订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甲方按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在“业主一卡通”内预存----------个月(不超过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在完成物业共用部分交接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缴纳物业服务费:

1.筹备组成立满3个月未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

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未决定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未确定物业管理方式的;

3.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结束后,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查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开始查验的;

4.物业共用部分经查验符合相关标准,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交接的。

第十条发生第九条约定情形之一的,自该情形出现之次日起,乙方可按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的约定,通过银行从“业主一卡通”中划转相应的物业服务费。但除非发生第九条约定的情形,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得从该账户中划转任何款项。

第十一条乙方对甲方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特约服务协议,服务事项、标准及费用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按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甲方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十三条物业装饰装修前,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甲方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甲方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管理费】元、【装修保证金】元、【装修垃圾清运费】元、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甲方。

第十四条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甲方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以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出租情况告知乙方。甲方转让物业前,应当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3.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4.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5.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6.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7.对乙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务给予必要配合;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可自行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并承担物业服务责任;

2.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业主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甲方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将业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于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乙方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四章合同终止第十七条业主大会成立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后,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的,自完成查验交接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本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见附件八。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质量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共同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就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评估;乙方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缴纳,同时乙方应当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3款的约定,擅自将甲方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应当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第十一条的约定,或在“业主一卡通”中预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物业服务费,经乙方书面催缴后甲方仍未续缴的,甲方应当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行为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对违约责任进行补充,见附件九。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五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的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六章争议解决第二十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规划平面图

二、物业构成明细

三、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四、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五、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

六、其他服务事项和标准

七、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

八、移交资料清单

九、违约责任约定

附件一: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二:

物业构成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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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物业装修服务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3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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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业主/使用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装修企业):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丙方(物业管理人): 代表人: 职务:

地址:

为加强对*小区内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小区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甲乙丙三方经协商,根据《成都市楼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之相关规定,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装修规定

本协议中的装修规定即为甲方、乙方的义务,亦即为丙方的权利。 甲方、乙方应遵守以下装修规定:

l.甲方和乙方承诺遵守《成都市居安乐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2.甲方选择的家居装修企业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表明有能力从事家居装修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乙方承接家居装修工程,必须持有由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资质证书。

3.房屋装修前,甲方必须会同乙方向丙方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并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交验乙方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4.甲方、乙方的装修活动必须保证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和配套设备设施使用功能,并严格按照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

(1)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在承重墙、顶棚、楼地面、排烟管道上打孔、剔凿,或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3)不适当地增加楼地面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贴1厘米以上石材等;

(4)擅自改动配电设备设施、电话、电视信号线路,未穿管就直接埋设或改线。

(5)破坏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6)擅自改动上、下水管线、地漏以及改变给排水设施的使用功能;

(7)擅自改动、包封燃气管道及配套设施;

(8)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9)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其他行为。

5.房屋装修确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甲方应委托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政府工程设计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施工,并于施工结束后报政府工程验收主管部门验收。

6.楼顶、平台、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必须严格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

7.装修卫生间、厨房(毛坯房)前必须重新做防水,并经24小时闭水试验无渗漏后再进行装修。装修全部完工后再次做闭水试验,确保无渗漏。

8.管井检修口不得封闭或缩小尺寸;厨房、卫生间应预留检修口,以便于进行检修。若未留检修口或检修口太小,由此造成的维修不便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9.装修施工前,乙方应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交验施工人员有效证件,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和《装修许可证》。

10.装修施工时,乙方应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装修户门上,以便于丙方监管和巡查。

11.乙方施工人员应佩带《临时出入证》,以便于丙方进行出入管理。凡未办理《装修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而擅自施工者,将按违约行为处理。

12.乙方应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装修施工时间为:

周一到周五: 8:00—12:00 14:00—18:00

周六到周日: 9:30—12:00 14:00—18:00

节 假 日: 9:30—12:00 14:00—18:00

乙方不得擅自延长施工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只允许进行不产生噪音及强烈振动的施工作业。

13.乙方必须教育其施工人员遵纪守法,装修施工过程中,严禁有下列行为: (l)用砖头或其他物品顶住电梯、防火门;

(2)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漆等杂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管道);

(3)骚扰其他业主、使用人或影响其他业主、使用人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投诉和财产损失;

(4)在其他业主、使用人门前逗留、休息;

(5)在规定的装修时间外施工;

(6)擅自进入地下室、天台及地下停车场,严禁在天台、通道或楼边等公共场所加工作业。

(7)擅自搭接公用水、电;

(8)在小区(大厦)内吵架、斗殴、吸毒或贩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

14.乙方应当安全施工,不得将电线直接接在插座或漏电开关上;不得在装修房间内抽烟、使用电炉或自带煤气罐进场做饭以及其他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行为。

15.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如需要进行电焊操作,须事先向丙方提出申请,并附有操作人员的合法有效操作证书,方可施工。

16.乙方运送砂子、石子等散性材料必须在区外先袋装化,否则丙方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装修垃圾须及时入袋搬运,并按照丙方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严禁在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抛散装修垃圾。

17.乙方应加强消防工作,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并做好防火措施。

18.装修过程中,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严密巡视,防止各类案件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丙方。

19.装修时,乙方必须关闭户门,避免灰尘或噪音影响公共环境。

20.在装修期间,若乙方需搬运任何物资出小区(大厦),应提前与丙方联系,填写《物资搬运放行条》并经丙方确认。否则,丙方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放行。

21.装修完毕,甲方按国家有关规范验收合格后,向丙方提出申请,丙方指定专人检查是否有违反装修管理的行为。

22.甲方的房屋如果附有露台,其在对露台进行装修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法规,按照丙方的规定进行申报并将设计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接受丙方的管理,严禁在露台私搭乱建(如搭建阳光房等),否则丙方有权对其违规装修进行制止,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保证金、要求恢复原样、责令停工。造成万科星园其他业主及/或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星园管理处损失的,甲方和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条 有关费用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装修保证金 20xx元/户;

垃圾消纳费 200元/户;

装修管理费 每日5元

灭火器租金 每日2元/个

押金200元 (施工队自备灭火器的,不需交纳此项费用)。

装修管理费、灭火器租金、施工垃圾消纳费三项费用,毛坯房在办理装修结算时从装修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精装房在办理装修手续时一次性交纳;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1项至第6项约定的,丙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保证金、要求恢复原样、责令停工。造成损失的,甲方与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8项至第19项和第22、23、24项约定的,丙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保证金、要求恢复原样、责令停工。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施工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丙方有权严肃处理直至报送公安机关。

4、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定,破坏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包括楼道、门厅、电梯、墙面、天台等)或其他业主、使用人专有部位、专用设施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因施工造成相邻房屋及其管道堵塞、渗漏、停电、停水等,由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甲方与乙方之间因装修问题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协调解决,与丙方没有任何关系。丙方没有任何义务处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议,也没有任何义务代其中一方处理争议。丙方也不承担由甲乙双方争议产生的任何后果。

2、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若有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由乙方自行处理善后事宜。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丙方:

经办人(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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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10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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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聘用乙方为 (注:物业名称)(以下简称“物业”或“本物业”或“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车位(库)、库房、储藏室、地下层。(注:根据物业的实际情况填写)

座落位臵:

四 至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其中:住宅 平方米(可细分多层、小高层、排屋、别墅等),办公用房 平方米,商业用房 平方米,地下车位 个,其他物业 平方米。(根据实际填写)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项目由委托人另附,并作为合同附件。(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物业交付时间: 年 月 日前。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本着对全体业主和使用人负责,参与前期介入,熟悉场地,掌握开发地块的管网、线路布臵及设施设备功能,对设计建设方案提出优化修改建议。本物业竣工后,乙方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对竣工验收资料、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与甲方进行书面交接。

第四条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五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使用、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按实际情况填写,或以附件形式罗列明细);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合同的约定,相关业主对物业的共用部位或公共部位享有专有或独占使用权的,由相关业主负责该等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及清洁卫生,并承担费用。

第六条 物业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公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油烟排气道、公共照明、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按实际情况填写,或以附件形式罗列明细);但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乙方不需承担义务的设施设备或根据合同约定由专业单位维修、养护的设施设备(如电梯等)除外。

第七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八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维护与管理等。

第九条 附属配套建筑及其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十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一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二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三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竣工总平面图,单位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第十四条 协助组织开展社区居委会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业主自用部位属保修范围的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八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2、 甲方要求乙方代为保修的,应另行签订委托维修协议,乙方收取相应管理费;

(此条如有特殊约定的服务内容的应列明,反之应删除。)

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目标:(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收取,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服务费标准如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小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商业用房: 元/月〃平方米;

办公用房: 元/月〃平方米;

幼儿园: 元/月〃平方米;

会所: 元/月〃平方米;

地下车位: 元/月〃个;

库房: 元/月〃个;

储藏室: 元/月〃个;

其他:……。

(物业服务费中未计入能耗共用设施设备(如:电梯、增压水泵、中央空调、景观水系等)运行所需的能耗费用,能耗费用按各地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交纳,没有建筑面积的,按个交纳。

3、 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 办公费用、管理费用;

7. 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8. 法定税费;

9. 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10.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1. 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4、 空臵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业主未住的空臵房,由业主按上述标准全额向乙方交纳,纳入物业管理范围,未销售的空臵房由房屋开发商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按上述标准全额向乙方交纳。

5、 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当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6、 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7、 房屋交付前,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的,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第二十一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物价部门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 露天车位: 元/月;

2、 地下车库: 元/月;

3、 外来临时停车: 元/车〃次

(具体名称为车位使用费或车位停泊管理费以各地政府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物业服务地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三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

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建筑面积或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承担;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按规定许可的物业维修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按规定续筹。

第五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管理商业用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业主共有的场地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设施(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设施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游泳池、网球场等。)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由乙方经营管理。上述各项物业的经营管理收入扣除必要的成本外,其余收入作为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专项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配套设施经营亏损的弥补。归全体业主共有的该部分收入由乙方代管。

(注:根据项目是否有此配套设施填写)

第二十五条 业主共有的车库车位的经营管理,使用人应按照物业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上述停车费扣除必要的支出成本外,其余收益归全体物业买受人共有,专项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配套设施经营亏损的弥补。归全体业主共有的该部分收入由乙方代管。

第二十六条 甲方所有的车库车位的经营管理(注:若没有此条款可删除)甲方所有的车库车位的经营管理

1、甲方所有车库车位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应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人收取停车费,但法律或政策对停车费收费标准作调整的,则乙方收取的停车费作相应调整。

(1)地下车库车位: 元/次; 元/小时; 元/日; 元/月。

(2)地上车库车位: 元/次; 元/小时; 元/日; 元/月。

2、上述停车费中的 %作为乙方必要的成本和收益,其余归甲方所有。

3、甲方所有的停车场地的车库车位,不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行使用、保留、空臵或自行出租,均按本合同第二十条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前期物业服务费。

第二十七条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述及的各项物业的经营管理收支帐目单独列帐,每6个月将详细情况报告甲方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乙方应每 个月将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述及的物业的经营管理收支帐目的详细情况报告甲方。(注:如甲方所有的车库车位分成比例未作约定的,此条款则不需要。)

第二十八条 乙方根据物业服务的需要,有权将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述及的各项物业出租或委托专业公司或其他公司进行经营管理。为了全体业主的利益,乙方将各项物业出租或委托上述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的期限可以约定为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的一个合理期限。

第二十九条 对于甲方已经移交的物业管理用房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共同使用的其他财产、设施,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乙方从有利于全体业主利益考虑,可以决定该等财产、设施的使用、经营和管理等事项,而无需再行征得全体业主同意,但乙方应在该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将该决定在本

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示。

第三十条 乙方对本合同条款下的车辆管理仅指对车辆行驶、停放秩序的管理,并不承担对车辆的保管义务。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不提供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访客代为泊车的服务,乙方禁止乙方员工代为泊车。

第六章 物业维修经费

第三十二条 本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使用和续筹均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七章 物业承接验收

第三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甲方应承担解决查验时发现问题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物业区域内附属配套设施、道路、地下停车库、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 物业管理用房、共用设施设备清单;

3、 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技术资料以及各类公共设备等有关维保合同书复印件;

4、 已购房业主姓名和联系电话、所购房屋位臵和面积;

5、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6、 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第三十六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养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八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三十七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由乙方制定,经甲方确认后生效。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配合。

第三十八条 乙方可采取劝告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

第四十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四十一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

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臵、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四十二条 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为提供物业服务方便由乙方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乙方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九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四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对《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甲方在物业买受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应包含本合同的内容,并要求物业买受人承诺在本物业具备入住条件后承继本合同的相关权利、义务。协助乙方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共同遵守《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物业买受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承担保修期内由于设施设备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费用。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7、甲方不得有利于物业销售擅自向物业买受人承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否则,由甲方向乙方作出补偿。

8、在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在交付使用前 日(一般为90日,具体根据项目前期介入时间而定)向乙方按规定提供房屋总建面积千分之 计 平方米建面积的商业用房,由乙方按规定进行经营,其经营收入用于物业管理经费及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

9、在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在交付使用前 日(一般为90日,具体根据项目前期介入时间而定)向乙方按规定提供房屋总建筑面积千分之 计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公共活动用房,和员工宿舍 平方米及员工食堂 平方米(宿舍和食堂根据与开发公司洽谈内容而定),由乙方无偿使用;有些项目不提供宿舍,可由开发商直接补贴费用,若面积等无法确定的,则可删除。 (以上管理用房比例可各地区规定填写)

10、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前 日(一般为30日,需根据项目实际来定),,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物业区域内附属配套设施、道路、地下停车库、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物业管理用房、共用设施设备清单;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技术资料以及各类公共设备等有关维保合同书复印件;

(4)已购房业主姓名和联系电话、所购房屋位臵和面积;

(5)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11、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12、由于甲方在销售过程中违反对业主的承诺或违反原规划设计而导致业主拒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甲方必须承担偿付责任;

13、协调、处理乙方在前期介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发现的问题。解决在综合验收时提出的各项遗留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整改完成;

1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体活动;

15、已竣工并集中交付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前期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全额交纳,但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约定由物业买受人承担和交纳的除外;

16、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前期物业服务费审批或备案手续。如果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前期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低于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甲方补足,直至本合同期满。(此条款主要针对外接楼盘,可放在补充协议。)

17、补偿乙方前期开办费,标准为按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计算,(浙江一般为6-12元/平方米,各地区根据地方行情拟定)合计金额为________元。支付办法为业主交房前一月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18、为了保证物业服务企业和楼盘的品质的形象,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由甲方进行装修后交付给乙方使用。(如是外接楼盘,可由双方进行协商。)

19、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所进行的物业管理服务和经营活动。

20、在物业交付使用前 日,甲、乙双方应共同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检查验收,甲方应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竣工验收合格。

21、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保修责任。

22、指定专人负责跟踪、协调、处理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的遗留问题。

23、物业管理区域外的设施设备的管理,管理费用另行支付。

24、甲方单独所有的配套设施(如会所)或其他单个业主所有的配套设施由乙方管理的,物业服务费用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25、甲方开发建设的市政配套设施应按相关规定移交给市政管理部门或其他部门。

26、如果物业交付期间甲方尚有建设行为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另行支付管理费用,直到建设完成,如果因此产生的业主投诉由甲方负责处理。(注:如果不存在这种情况,可删除)

27、根据政府规定需乙方协助参与前期分户验收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注:此条内容根据项目当地规定填写或修改,如当地未要求物业公司参与一房一验,可删除)

28、本物业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后,甲方应当及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

29、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四十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权利、义务。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招标书或协议方案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物业 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3、结合本物业情况,制定年度开支预算,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4、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5、配备有资质的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维保计划;

6、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报告甲方或业委会、提请有关部门处理以及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处理。

7、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8、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期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9、以《业主手册》或其他适当方式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示物业使用的有关事项,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订立书面装修管理协议,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并负责监督。

10、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帐目和商业用房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的经营性收入;并应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1、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2、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15、开展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年度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整改。

16、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17、对于甲方明确约定给单个业主专用的绿地、露台及其他单个业主享有专用权的部位,告知有关保养、维护、清洁事宜,并负责监督。

18、本合同终止时且业主大会未成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移交时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则向业主委员会移交。

19、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四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定为 年。(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日)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已生效的,本合同自然终止。(或前期物业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或物业交付之日)起至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止。)(注:杭州市的项目必须签此合同期限,否则房管局合同备案不能通过。))

本合同期限届满,本物业已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甲方应当促使本物业成立业主大会、产生业主委员会。自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移交,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本合同期限届满,但本物业尚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本合同自动延续至本物业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之日。此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六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支付对方人民币 万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四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四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四十九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前期物业服务费的,乙方有权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并按应付金额每日千分之 支付违约金(注:违约金具体支付比例,应结合当地相关规定填写!)。对于欠费不交纳的,乙方可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迟延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有权直接在属于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收入中支取;乙方直接在属于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收入中支取的,业主委员会或其他业主可以向迟延交纳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追偿。

第五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和业主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有费用,并按多收金额每日千分之 (注:同第四十九条!)支付违约金。

第五十一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损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应向权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五十三条 甲方不得因有利于物业销售擅自向物业买受人承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否则,由甲方向乙方作出补偿。

第五十四条 双方约定因为下列事由所导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即乙方均不负赔偿责任:

1、因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之事及非乙方能够控制的其它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或政策法规变动等所导致的损害。

2、在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暴动、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等事由所导致的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不在此限。

3、因甲方、业主或第三者之故意或过失所致,或业主、使用人违反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和其它物业管理服务规定所导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4、非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业主专有及约定专用部分之火灾、盗窃等治安、刑事案件所导致的损害。

5、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6、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且事先已经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7、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如若因乙方不作为造成连续发生不能正常供水、供电等的不在此列。

8、乙方书面建议改善自用、共用及约定共用部分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导致的损害。

9、自业主迟延给付服务费用至清偿日期间(含票据未兑现部分)产生的任何损害。

10、因本物业区域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而产生的相关损失,但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而导致以上事故者除外。

11、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员工提供服务所导致的任何损害(如代为泊车等)。

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车辆毁损、灭失,财物被盗等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事件的,由责任方承担刑事或民事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该损失是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当年物业服务费总额的1%为限;单户赔偿不超过该户当年应缴物业服务费的10%。(比例仅作参考)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在物业交付使用前 日内,甲方应按照乙方制定的共用设施设备系统接管验收规程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查验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应及时予以解决。对于查验中的问题(含工程遗留问题等)及解决办法等,甲乙双方在《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予以明确。

第五十六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乙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第五十七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五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件共 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报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六十二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 天(一般为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六十三条 小区交房后纳入乙方管理,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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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前期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5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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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公房出售单位(产权单位)。

乙方是指:购房人(产权人)或承租人。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

乙方所购买(租赁)物业基本情况: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座落位置: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2、有权将本协议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3、监督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保证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本协议规定实施物业管理,并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承担责任。

4、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5、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代收维修基金。

6、负责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在保修期内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8、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9、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O、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11、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12、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3、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专项工程任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14、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7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出席业主大会或被推选参加、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享有相应的权力。

2、监督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有关规定并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接受甲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条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向乙方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

(一)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提供保修服务。

(二)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制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三)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和财务年度计划。

(四)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为业主、使用人办理入住手续。

(六)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七)房屋共用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备是指共用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

(八)房屋共用设施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是指非市政道路及路灯、化粪池、自行车棚、垃圾箱(房)、庭院灯、停车场、_________。

(九)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十)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十一)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十二)经营管理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车辆盗抢保险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制止停放。

(十三)维护社区公共秩序。

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_________。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公安部门处理。

(十四)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_等的管理。

(十五)物业档案管理。

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十六)负责向业主和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经有关部门委托可代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房租、采暖费、_________。

(十七)接受乙方委托,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

第三条 甲方保证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下述标准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其中,竣工综合验收前的管理服务标准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标准执行;竣工综合验收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及《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试行)标准》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共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物业企业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装修管理。

第四条 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一)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二)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其物业管理费用标准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四)乙方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

(五)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调整标准向乙方收取;

(八)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养护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

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按规定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九)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务的维修养护更新费用,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执行:

1、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2、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十)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暖气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十一)乙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实施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时,物业管理企业可按约定标准向乙方收取服务费;

(十二)电梯运行费按下列约定执行:_________。

(十三)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对停放车辆的业主、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费。

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结余部分,主要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五条 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1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第六条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签订利用本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共用设施、共用场地设置的户外经营性广告及商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负责收取有偿使用费。

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督促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使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未达到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及利息,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四)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企业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交费用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因未按规定交纳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未按规定续交维修资金,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不按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导致物业失修失养,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给予经济赔偿。

(七)任何一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先行垫付,按相关业主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向乙方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甲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尽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_________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委员会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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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物业服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1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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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聘请乙方负责甲方碧水花城销售中心、样板房秩序维护、客户车辆停放引导、消防安全防范、清洁卫生、岗位形象的展示等服务,为甲方创造良好、有序的工作环境,提供热情、周到购房服务,感受乙方物业服务质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物业服务内容

1、物业服务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如下:

⑴、公共秩序维护,包括安全巡视、形象岗执勤、户车辆停放引导,保证通道畅通,制止乱停乱放。

⑵、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⑶、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负责对室内外消防设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⑷、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具体内容。

⑸、提供销售中心室内、室外清洁服务、样板房室内及通道保洁,保证整洁无异味。

⑹、对销售中心室内室外绿化植物进行浇水、修剪、施肥等日常养护。

⑺、对销售中心、样板房水电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材料费用用甲方负责)。

第二条 服务期限

1、物业服务期限暂定壹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续签,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第三条 物业服务费用

1、在合同期内按照甲方要求的人员配置进行服务,人员工资及其他服务费用合计: 元,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支付当月费用。

2、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包括人工费、物业公司管理费、保洁费用。

3、根据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约定人员配置和服务项目之外新增服务项目或人员,由甲方按另行支付费用。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⑴、有权对乙方派驻的保安、保洁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提出建议和督促。

⑵、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员工。

⑶、甲方如需增加合同以外的各项或临时的保安或保洁服务,应及时与乙方联系,乙方负责增加人员(经甲方确认)完成甲方要求的服务,费用由甲方按每人每天60元支付乙方。

⑷、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⑸、负责为乙方的物业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⑹、有关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2、乙方的权利义务:

⑴、根据合同约定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⑵、接受甲方对物业服务工作提出的意见和监督。

⑶、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人员。

⑷、乙方派驻的人员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缺岗的,乙方需及时补齐人员。

⑸、乙方可根据考勤制度安排工作人员调休,但应考虑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安排。

⑹、乙方派驻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定期对派驻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不断提升人员素质。

⑺、对水电设备出现的故障,如需更换材料的,须及时告知甲方购买。

⑻、保持与甲方及时沟通,处理服务质量的投诉,并做好回访工作;投诉事件的回访应在3天内进行。

⑼、有关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1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 一个月 书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书送达乙方,乙方继续服务的,视为合同自动延续,直至双方签订新的合同或任一方提前一个月出终止合同时止。甲方也应继续交纳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3、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4、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非印刷体经协商约定的内容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自约定载明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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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4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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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标准版】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_________;

2、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3、座落位置:_________市 _________区 _________路(街道) _________号;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分别为别墅_________平方米、复式别墅_________平方米、高层_________平方米、多层_________平方米); 商业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服务楼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首层停车库); 其它面积(配电房、地下室等)_________平方米。

6、住宅户数:_________户(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业主入伙户数_________户,_________户未入伙)。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篮球场、儿童游乐园、康乐设施、中心广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本住宅区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

6、本住宅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区的安全管理,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安全监控和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小区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区的社区文化的开展建设。

9、本住宅区物业、业主、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关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的,和在本合同签订后新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 本合同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月。自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a、无偿使用; b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a、_________。

b、_________。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

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

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______% 。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元;支付期限:____;方式:____;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____元,由甲方负责在____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元,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或甲方承租人违反本协议及该物业管理文件的规定属违约,若因甲方或甲方承租人违约而造成该物业管理失当或乙方的损失,甲方或相应责任人应予赔偿,赔偿以实际损失额为限。甲方或甲方承租人因违反管理公约等文件,构成的违约行为,责任方还应按该等文件规定向乙方交纳违约金。

2、若因乙方管理不当、疏于管理而造成甲方的物业的损失,乙方应负责修复。若因代表_____分之_____以上物业所有权的业主联名投诉或联名提议要求撤换乙方,乙方自愿终止本合同,将物业完整地移交甲方。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哪些方面 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____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的构成包括以下项目: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及保养费;

(3)绿化管理费;

(4)清洁卫生费;

(5)保安费;

(6)办公费;

(7)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

(8)法定税费。 此外,物业管理费中还应包括物业管理公司的利润。对于高档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成本中可以增加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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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物业服务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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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自愿的原则,特制订本代接放学小孩服务协议:

一、甲方的小孩 ,在 就读,现需委托乙方代为接其放学。

二、甲方需告之乙方详细的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当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联系之需。

三、当甲方(委托人)因工外出或其它原因,小孩接回需交给他人时,应及时通知乙方,(有必要时)还需出具委托书。

四、当甲方子女在接回过程中,不听从乙方接回人员管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五、当甲方子女因事(病)没有上学时,或不需代接时应及时告之乙方。

六、乙方接回小孩后,集中在指定地址___,由甲方领回。

七、由于甲方小孩不服从接管人员的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八、甲方不需要乙方代接服务,应书面通知乙方,本协议即行失效。

九、代接服务费每人每月--元,一月一结。甲方不付服务费本协议自行终止。

十、本协议未详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甲方住址:

甲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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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学校物业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学校,物业,服务,全文共 1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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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基本情况: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 份 证: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确保学校内外整洁清新和优良的校园环境,特将学校部分服务项目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的服务项目内容:卫生保洁及校园绿化养护

二、项目协议期限及费用支付

1.项目协议期限时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费用支付:

(1)保洁费每年按12个月支付给乙方,每月支付______元(大写: )

(2)绿化养护费每年________元,(大写: )分两次支付,每年6月和12月各付总服务费的一半。

三、服务形式、内容及要求

(一)保洁工作

1.保洁形式为学校的日常卫生保洁,保洁时间为甲方的每个工作日。

2.保洁范围:

⑴、校园内教学楼、办公楼、功能用房楼梯间及过道的垃圾清扫 ⑵、校园内各运动场所、广场、绿化带内垃圾清扫

⑶、会议室、厕所卫生打扫

⑷、寒暑假期间学校常规保洁工作

㈤、临时性的卫生打扫任务

3.保洁标准:

每日清扫保洁做到学校内的地面(含房屋过道和楼梯间)、绿化带、运动场所无零星垃圾杂物;会议室、厕所保持干净整洁。

(二)绿化养护工作

1、除草:草坪、花台内无杂草,除草后及时清理干净。

2、修补:适时对需要整形的花草进行修剪,对缺损的花草及时进行补种。做到树上无枯枝,草坪和花台内绿化全覆盖。修剪下的枝叶和枯死花草及时清理。

3、病虫害防治:要以预防为主,平时多检查,发生病虫害要及时处理,使用农药时按说明使用。尽量避免在学生上课期间喷洒农药和施肥。

4、日常管理:按季节条件和花草生长特点,适时浇水、施肥,确保花草生长茂盛。

5、寒暑假假期内可以不进行日常绿化维护,但开学前应将绿化维护好,确保开学时校园绿化的整洁美观。

6、突击管理:乙方保证随时能联系。遇甲方特殊活动或特殊要求,甲方联系乙方,乙方要在合理的规定时间内配合甲方对校园绿化进行突击维护。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标准之处,应责令乙方工作人员随时进行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情况对工作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2.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服务标准完成相关工作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甲方为乙方服务人员提供工作用水、用电等基础设施设备。

4、甲方为乙方服务人员提供工作所需的保洁及绿化养护工具,化肥、农药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标准进行相关工作,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2.乙方应遵循安全生产规定,在服务过程中,(除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或因甲方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因甲方指挥安排不当出现事故由甲方负责外)所发生的人身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3.承包期间,若乙方另聘他人完成上述服务内容,则所聘服务人员的工资、劳保、福利、工伤事故等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如需变更、解除或终止,必须经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单方面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视为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并由违约方按合同计算的经费总额10%进行赔偿。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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