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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谈判脚本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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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商务谈判个人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商务,个人,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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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沟通

早上,温暖的阳光洒在阳台上,洒在我的书桌上.那里摆放着一盆茶花,包装地很精美.是我专门为妈妈挑选的红颜色的,只希望妈妈的心情天天如花怒放,兴高采烈.心里老盼着妈妈明白我的一片心意,主动收下这束花.说真的,我是一个很少与妈妈沟通的孩子,好想与妈妈敞开心扉,说知心话.

我早看到了女儿小书桌上的那朵红茶花,十分喜欢有时,我猜想:是不是女儿专门买来送给我的?可我不能妄加猜,万一不是我的,我这个作妈妈的可不好交待呀!还是过些时间再说吧.

妈妈,我明明看见了我桌上的花,为什么不拿?过几天,花儿枯萎了,一切都晚了.妈妈,一定要拿起那朵花,不然我的心都要碎了.上天保佑.

这几天女儿很孝敬我.常常虚寒问暖,给我端茶捶背.我可真幸福呀!可是我总觉得女儿有些害羞,不大爱说话,常常独自一个人闷闷不乐,在想什么呢?作妈妈的可真不希望恧儿这样.哎!

妈妈,一天一天就这样过去了.我桌上的花仍一动不动地摆着.妈妈,请您一定要读懂女儿的心.拿起它吧,拿起它吧!我和您之间就差这一步了.我也不明白,"我爱您"这几个字始终说不出口.

奇怪了,女儿桌上的花都一天了,还是没动静.我真猜不着女儿要干什么?都怪我平时与她交流少了,亲情都疏远了.我想这花一定有什么特殊意义,我还是收下它吧!找个机会与女儿谈谈.我想这花一定是上天给予我的一次机会.想信自己,拿着它不会有错的.我也不知哪里来的这股勇气.

于是,我走到阳台的书桌上.上面有一张"全家福",我女儿就站在中间,他的笑容甜蜜蜜的.看着看着,我有一种十分亲切的感觉.想象一家人和睦相处多好呀!我又底下头,小心翼翼拿起这朵花,突然之间,感觉它芳香四溢.当我抬起头,看见女儿正站在门口,他笑了,不,他还是哭了,是喜极而泣吧.忽然发觉自己的脸湿湿的.更重要的是我明白了这花是......

今天,我特别高兴,因为妈妈打开了我心灵上的大锁.我的"爱"终于被妈妈体谅,我也更加了解了妈妈.相信我对妈妈的爱永不失价值,永远,珍重,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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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民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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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第一部分 特别告知

本合同根据《民法典》和《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旅游者的权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游经营者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游经营者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游经营者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接待旅行团的旅游经营者名称等有关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要求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办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保险。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游览;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游经营者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迫购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当受到不法侵害时,旅游者有权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 因旅游经营者原因不能出行造成违约的:

(1)旅游经营者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经营者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经营者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游经营者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

旅游经营者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经营者代为组织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境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旅游者(甲方)同意的,应将被委托旅游经营者出境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视作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行为,仍由旅游经营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整个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受到损害;在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经营者应当出面交涉,并保证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九)旅游者享有对旅游经营者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抵制旅游经营者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旅游者有权将组团旅游经营者发给旅游者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旅游经营者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

二、 旅游者的义务

(一)旅游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三)旅游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申办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履行合法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人格和服务,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擅自滞留不归。如在境外发生非法滞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四)旅游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游经营者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旅游者的原因不能出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应当提前7天(含7天)通知对方,但旅游者和组团旅游经营者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者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旅游经营者已办理的护照手续费用、出境审核证成本费、实际签证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按实计算。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六)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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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江西省出境旅游合同2024版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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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出境旅游合同(2017版)

旅游者或团体: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名称:_________

江西省旅游局

制定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XX年三月

江西省出境旅游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国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行程安排表和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甲方有权自愿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四)要求乙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旅行游览;有权要求乙方为旅游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乙方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按照行程安排带团在行程国家本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约定的购物安排。

(六)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除合同“专用条款”中双方已约定的自费项目外,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

(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八)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诵、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甲方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和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权利和利益。甲方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方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五)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审验乙方的营业执照和出境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与具有出境(国)旅游资格的国际旅行社签订合同,并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服从乙方安排,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团体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当参加乙方组织的行前说明会,行程中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出境旅游过程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调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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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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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定合同。

2.甲方在签约时,应将全部旅游费用付讫。

3.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团号(如签约时暂无团号,此项可空缺)团体人数(附名单)

线路名称行程共计晚天(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出发时间结束时间

出发地点返回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次数标准

住宿次数标准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

景点门票

保险情况

付款方式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

应交纳团费总额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

2.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保留航空、轮船、铁路因国家政策性调价而变更旅游总价格的权利,但乙方应当提供相应证据。

4.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因航空、轮船、铁路班次和时刻临时变更,乙方保证在行程天数和安排基本不变动的前提下,保留调整出发时间和行程的权利。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按约定办法处理。

(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情形

1.未达到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问题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处理措施的;

2.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事先对旅游者给予说明、提醒、劝诫、警告的;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五)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采取下列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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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旅游鞋靴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采购,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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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乙方(供方):

联系方式: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订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价格条款

1、乙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甲方,按照报价单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优惠价格执行。

2、每个月结束前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价格调整浮动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个别产品除外)。

3、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____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三、支付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产品对账清单及发票,经甲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甲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账的方式来支付乙方的货款,乙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乙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甲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四、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____个工作日或以订单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的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______元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____%。

3、乙方未规定送货,甲方有权退货。

六、其他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愿提交______法律仲裁委员会给予解决。

甲方(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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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旅游毕业实习自我鉴定

范文类型:鉴定书,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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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x年9月进入太原旅游职业学院学习,这四年中让我学到了丰富的科学知识,也交往了不少知心朋友。在我遇时,他们都主动帮忙,真可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班主任不仅是我们学习上的良师,也是我们生活中的益友。

在任职生活委员四年来,使我有了发展自我的空间,和老师们打成一片。不管做什么事班里都有股凝聚力。在上学期间让我养成了一个自律严明的好习惯,从来没有无故缺席现象。记得学生处有位老师这样说过:“播种你的行为收获你的习惯,播种你的习惯收获你的性格,播种你的性格将会改变你的命运。也许现实就是这样,我一直以次为座右铭使我不断前进。

刚开始来学校,有点抱怨的情绪,后来数学老师说:“当机会来临的时候你已经准备好了吗?是的我们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抱怨找不到好的工作,机会来临的时候你是否准备好了?

所以,在校期间我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将来就业打下良好基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一句至理名言:“生命是宝贵的,人生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当我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后悔,这样我们就能够说,我已经把人生的宝贵都奉献给了人类最崇高的事业。

即将离校的我,可以无怨无悔地说:“这四年我都没有虚度年华,而是在努力拼搏,今后将会更加努力学习,为伟大的祖国奉献一点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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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寒假莫高窟旅游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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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将带领你们到世界遗产名录——颐和园观看。我是你们的导游,我姓蒋,你们可以叫我蒋导。

游客们,你们知道颐和园的历史吗?“颐和园”以前叫“清漪园”,既舒适又美丽,是清朝皇帝休息的地方。1860年,英法联军侵入北京,偷取颐和园里的珍宝, 还 放火烧了颐和园里的大部分建筑物。慈禧太后为了自己享乐,竟然从军队里拿出大量钱力、物力,于1888年,重建“清漪园”,并将此园改名为“颐和园”。

好了,游客朋友们,你们听完了颐和园的历史一定很想去看看吧!我们走进大门绕过大殿就来到了北京有名的“长廊”。长廊长700多米,分成273间,每一件都有五彩的画,画上面的人物、风景、花草都各不相同,几千幅画没有一幅图画相同。

游客朋友们,再往上走就是万寿山了,抬头向上望,一座八角宝塔形的三层建筑物耸立在半山腰,大家还可以看到闪闪发光的琉璃瓦。你们知道这是什么建筑吗?这是佛香阁,下面有一排排金碧辉煌宫殿,那是排云殿。游客朋友们,我们不妨上山看看吧!

从万寿山下来就是昆明湖了,昆明湖围着长长的堤岸。湖中心有一个美丽的小岛,大家走过这座石桥就可以去小岛上游玩了。这座石桥有十七个桥洞,所以又叫十七孔桥。大家仔细观察,你们会发现桥栏杆上的柱子上都雕刻着小狮子,这些狮子姿态不一,没有哪两只是相同的。

游客朋友们,我们本次的旅行到此结束,感谢大家对我这次导游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希望大家不要忘记今天愉快的旅行,也祝愿大家今后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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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样式一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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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样式一)

合同编号:

旅游者:

出境组团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旅游局监制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出境旅游组团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适用本合同。本合同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和《专用条款》第四条。本合同中旅游者简称为甲方,出境旅游组团社简称为乙方。

2、填写本合同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乙方保存复写联,甲方保存原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三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甲方在签订合同前请问清行程有关事宜。

4、甲方请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旅游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拆电话:。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专用条款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

出境旅游组团社(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情况

甲方应当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中国公民。

甲方人数为______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_________。

第二条 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甲方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_______ 。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乙方负责组团为甲方提供出境旅游服务。合同报价以__人成行为基准。

行程时间共计______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成行团号:____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

返回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

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线路:____________。

旅游费用为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为_____元。

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间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不成团安排

因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而不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甲方,双方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乙方建议甲方与其他旅行社拼团;若甲方接受建议的,应当与拼团旅行社另行签订旅游合同。

3、建议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甲方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4、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八条中成行前解约责任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国内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协商、调解或申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条款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

(四)要求乙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有权要求乙方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乙方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六)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八)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甲方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权利和利益。甲方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方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五)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应当遵守团队纪律,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旅游团队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当参加乙方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行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出境旅游过程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扩大影响的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货币及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一)享有在出发前向甲方收取约定旅游费用的权利。

(二)享有核实甲方提供资料的权利。

(三)享有按照服务标准安排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权利。

(四)不成团时,有建议甲方转入本社其他团队或者其他社团队的权利。

(五)享有在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置问题的权利,但不得损害旅游团队的根本利益。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一)应当向甲方出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应当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应当就出境旅游的具体行程、标准、购物等情况向甲方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四)应当召开行前说明会,并向甲方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旅游项目具体内容,书面告知出境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并向甲方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拼团。

(六)应当本着谨慎、周到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七)出境旅游过程中安排合同约定之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强行安排甲方购物。

(八)应当向甲方出具或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 旅游费用

本合同约定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团队签证费、手续费、国际间交通费、游览交通费、住宿房费、餐费(一日三餐,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服务费、国外机场税。

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护照费、境内地面服务费、出境机场税、国内段交通费、行李物品的保管费及超重费、自费项目有关费用、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费及餐费、计划外行程费用、境外小费。

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 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乙方代为办理,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有关协助。双方约定由甲方自行办理的,甲方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旅游内容变更

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线路、交通、食宿等标准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可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的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的,由乙方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除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外,乙方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由于甲方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令而被惩罚、拘留、遣返或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代为办理旅游手续或在出境旅游过程中乙方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机票的,或代为办理的旅游手续存在瑕疵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甲方旅游行程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等。

(2)乙方擅自增加、减少、变更旅游项目,以及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以外,若出境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赔偿。

(4)乙方委托的境外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拼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甲方在出发前才得知存在擅自拼团情况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甲方解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乙方,在扣除手续费100元后,乙方应当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剩余旅游费用。

(2)出发前15日(含)至9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出发前8日(含)至4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4)出发前3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5)圣诞、春节、五一、十一旅游旺季出发前15日内(含)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凡属上述情况,乙方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2、 乙方解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并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

(2)如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以外,还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圣诞、春节、五一、十一旅游旺季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以外,还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凡属上述情况,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甲方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成行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甲方,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双方对解除合同的通知时间和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甲方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乙方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甲方未能按照合同安排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乙方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4、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甲方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第九条 换汇规定

乙方为甲方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甲方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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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商务谈判课程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商务,全文共 3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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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员的一个关键能力是谈判,相当一部份采购人员因缺乏采购商务谈判的技巧,在采购商务谈判中不能有效掌握谈判主动权,常不知不觉沦为被动,以致不能有效达成采购目标。因此,采购人员如何运用谈判技巧,在动态管理状态中有效达成采购的最高目标,为企业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就成为企业采购人员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

有资料表明,企业产品总成本中,采购成本一般在60%左右。而我国大部分大中型企业又为制造型企业,在制造型企业的经营成本中,物料成本往往占有相当大比重,甚至可以左右企业的盈亏,提升战略采购谈判技能,降低采购成本,显得尤为重要。

谈判一般分为三阶段的过程,第一阶段是准备阶段,在分析信息的时候,要设定目标。制定战略。第二是会议阶段,是讨论、进一步收集并分析信息、在各方之间达成一致的过程。最后阶段是实施各组织的内部或之间在先前阶段中达成的一致协议。在这里,本文在谈判中前两阶段融合心理学、涉交学等几方面理论,就如何运用各种技技巧方法可以在采购谈判中取得主动,有效达成采购最高目标。

一、在谈判前要形成采购方心理优势,有目的性

1、谈判前的准备工作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首先,采购人员必须了解商品的知识、品类市场及价格、品类供需情况状况、本企业情况、本企业所能接受的价格底线与上限,以及其他谈判的目标,所购产品要保能证企业生产、运营的连续进行。一定要把各种条件列出优先顺序,将重点简短地写在纸上,在谈判时随时参考,提醒自己。其次,供应商产品的成本构成分析与比价是采购谈判中的有力工具。谈判前要充分了解产品的成本结构,运用价格工具来分析供应商的报价,要知道供应商供货盈亏平衡点,以做到有的放矢。再次,做好采购相关的财务成本分析包括直接物料的采购成本分析和间接采购成本分析。

2、谈判的结构

尽量在本企业办公室内谈判。在本企业办公室内谈判除了提高采购活动的透明度、杜绝个人交易行为之外,最大的目的其实是在帮助采购人员创造谈判的优势地位。

对等原则:不要单独与一群供应商的人员谈判,这样对采购方极为不利。谈判时应注意“对等原则”,也就是说:我方的人数与级别应与对方大致相同。如果对方提出集体谈判,先拒绝,再研究对策。

只与有权决定的人谈判:谈判之前,最好先了解和判断对方的权限。采购人员接触的对象可能有:业务代表、业务各级主管、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甚至董事长,依供应商的大小而定。这些人的权限都不一样,采购人员应尽量避免与无权决定事务的人谈判,以免浪费自己的时间,同时也可避免事先将本企业的立场透露给对方。

创造谈判气氛它是建立良好谈判的基础。采购人员要以开诚布公、友好的态度出现在对方面前。运用中性话题,加强沟通。

二、成功谈判中的沟通技巧

1、沟通的目的在于寻找双方都能够接受的方法

沟通的秘诀只有两条,即引起对方的关注和取得对方的信任。与供应商进行沟通,沟通的方式往往比沟通的内容更为重要。有效沟通过程会使沟通双方产生双赢的收获,即有效沟通应当达到一定程度上以影响对方的思想、行为为目的,结果使沟通者之间原来的关系优化。

2、有效倾听

尽量成为一个好的倾听者。一般而言。供应商业务人员认为自己能言善辨,因此比较喜欢讲话。采购人员知道这一点,应尽量让他们讲,从他们的言谈举止之中,采购人员可听出他们的优势和缺点,也可以了解他们谈判的立场。

3、合适的表达方式

尽量以肯定的语气与对方谈话。在谈判的中盘,对于对方有建设性的或自认为聪明的意见和发言,如果采取否定的语气容易激怒对方,谈判因而难以进行。故采购人员应尽量肯定对方。

4、尽量从对方的立场说话

很多人误以为在谈判时。应赶尽杀绝,亳不让步。但事实证明,大部分成功的采购谈判都要在彼此和谐的气氛下进行才可能达成。在相同交涉条件上,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去说明,往往更有说服力。因为对方更会感觉到:达成交易的前提是双方都能获得预期的利益。

三、在谈判中对供应商巧施心理压力

1、制造供应商竞争

不要表露对供应商的认可和对商品的兴趣。交易开始前,对方的期待值会决定最终的交易条件,所以有经验的采购员,无论遇到多好的商品和价格,都不过度表露内心的看法。让提供商得到一个印象:费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获取了你一点宝贵的进步!在谈判的每一分钟,要一直持怀疑态度,不要流露与对方合作的兴趣,让供应商感觉在你心中可有可无,这样可以比较容易获得有利的交易条件。对供商第一次提出的条件,有礼貌地拒绝或持以反对意见。采购员可以说:“相差太悬殊了!”或者“其他厂商不是这么对我说的!”从而使对方产生心理负担,降低谈判标准和期望。

2、有效发问

同一时间问同样的问题,问不同的人,可以加强信息收集,多方了解求证差异,进行比较;不同时间问同样的问题,问同一个人,可以让销售人员不设防,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心理。

3、制造僵局和利用僵局

销售人员一般害怕僵局,希望主动缓和僵局。谈判过程中若无法接受供应商的要求,采购可以短时保持沉默,然后对其要求进行质疑并适当的进行反驳,表明自己的立场与目标。

谈判过程中供应商突然保持沉默时,不要以为是在认真聆听,其实目的是促使采购不断说话,希望能获取更多有用信息,采购不要心里感觉不安,一味的想表明什么,应该主动向其发起提问,比如说:“你的沉默是否意味着我们还有什么问题没有解决?”

陷入僵局时,暂时搁置重要议题。当重要议题的谈判陷入僵局时,暂时把它搁置一边,先就较小的议题达成协议以推动谈判继续进行。

4、分化瓦解

很多人在谈判时大方向是知道的.但好的采购人员是把整个谈判内容化整为零,谈完了一点耗得你筋疲力尽时,他又突然跳到另一点,有时会绕回刚才那一点。这时,厂家就不一定在每个环节上都知道自己最好的选择和底线是什么了。其次,对于厂商,你要不断地告诉他,你已经为他做些什么,让他感觉到你已经付出了很多。如果谈判不顺利不要着急,暂时终止谈判,不要害怕主动终止会带来什么负面效应。

5、既成事实施压

谈判一达成协议在没有签订合同之前,采购人员仍可以做条件附加,如:预付款天数,保修时间等。为公司争取最大效益。

四、束缚供应商思维的技巧

1、谈判时交谈集中在我方强势点(销售量、市场占有率、成长等)上

告诉对方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发展及目标,让供应商对我公司有热忱、有兴趣。引起对方的关注,不要过多谈及我方弱势点,一个供应商的谈判高手会攻击你的弱点,以削减你的强项。在肯定供应商企业的同时,指出供应商存在的弱点,告诉供应商:“你可以,而且需要做得更好”。不断重复这个说法,知道供应商开始调整对他自己的评价为止。

2、谈判转移

采购过程中,经常遇到供应商以最后通牒的形式向采购施加压力,比如说:“我已经尽力了,只能这样了,不行就算了”,采购最好不要直接回应,不用急着做任何反映,应该尝试寻找突破口,把话题转移到另一个新的问题点上,也许会有峰回路转的时候。若买卖双方对某一细节争论不休,无法谈判,有经验的采购人员会转移话题.或暂停讨论喝个茶,以缓和紧张气氛,并寻找新的切入点或更合适的谈判时机。

谈判时要避免谈判破裂,同时不要草率决定。有经验的采购人员,不会让谈判完全破裂,否则根本就不必谈判。他总会给对方留一点退路,以待下次谈判达成协议。但另一方面,采购人员须说明:没有达成协议总比达成协议的要好,因为勉强达成的协议可能后患无穷。

3、以退为进

有些事情可能超出采购人员的权限或知识范围,采购人员不应操之过急,不应装出自己有权或了解某事,做出不应作的决定。此时不妨以退为进。请示领导或与同事研究弄清事实情况后,再答复或决定也不迟。草率仓促的决定通常都不是很好,智者总是深思熟虑,再做决定。要知道往往我们能等而供应商不能等。这样,在谈判要结束时,你就声称须由上级经理决定,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时间来考虑拒绝或重新考虑一份方案。

五、谈判中的非语言沟通技巧

1、控制谈判时间

预计的谈判时间一到,就应结束谈判离开,让对方紧张,做出更大的让步。可能的话,把他的竞争对手也同时约谈过来,让你的助理故意进来告诉你下一个约谈的对象(即他的竞争对手)已经在等待。

2、以数据和事实说话,提高权威性取得对方的信任

无论什么时候都要以事实为依据。这里说的事实主要是指充分运用准确的数据分析,如销售额分析、市场份额分析、品类表现分析、毛利分析等,进行横向及纵向的比较。

3、用事实说话

首先,作为零售商的采购人员,在谈判前,你要明确自己的目标是什么。你一定要坚持公司的原则,即使在不得不让步的情况下,也要反复强调该原则,而且这原则是有数据和分析支持的。你要永远保持职业化的风格,让对手在无形中加深“他说的是对的,因为他对这方面很内行”的感觉。

谈判是一个复杂的、吸引人的话题,因为它涉及到入,包括很多的变量。谈判时要注重战略战术和技巧的运用和谈判小组成员的互相配合。一个成功的采购谈判者耍能充分地计划;很好地理解别人;有很强的商业判断力;避免极端;善于思考者;要对曾经建立起来的条款承担义务;擅长提问;能有效地运用时间谈判可能包括处理单一问题,也可能涉及处理多个问题。但所有这些都需要经过不断的训练和实践以及团队人员的互相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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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安徽省出镜旅游合同WF36-2024-05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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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大陆地区指定的经营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赴台游旅行社”)与大陆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赴台游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大陆范围内推行使用。

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合同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赴台游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赴台游旅行社全称: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赴台游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定的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以下简称“赴台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

2、旅游者,指与赴台游旅行社签订赴台旅游合同,参加赴台旅游活动的大陆居民或者团体。

3、赴台旅游服务,指赴台游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办旅游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赴台游旅行社、用于购买赴台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赴台游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第一道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中国台湾地区导游服务费和赴台游旅行社、中国台湾地区接待旅行社(简称“地接社”)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

(2)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赴台游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中国台湾地区小费;

(5)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购物场所,指行程中安排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游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中国台湾地区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中国台湾地区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赴台游旅行社将旅游者转至其他赴台游旅行社所组赴台旅游团队的行为(赴台旅游不得转团)。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5、业务损失费,指赴台游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注费、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6、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赴台游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中国台湾地区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服务(早餐和正餐)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赴台游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8)购物安排(赴台游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计划书》,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赴台游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赴台游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赴台游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赴台游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赴台游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台湾地区的重要规定和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中国台湾地区收取小费的惯例及支付标准、货币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中国台湾地区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

10、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提出索赔的,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9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赴台游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及依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转团;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赴台游旅行社开具发票;

4、拒绝赴台游旅行社在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安排;

5、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赴台游旅行社协助索赔;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赴台旅游报名表》、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保障卡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赴台游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向赴台游旅行社提交的通行证有效期在半年以上,自办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5、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台湾地区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滞留不归;

6、 遵守中国台湾地区的公共秩序,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9、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10、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赴台游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1、赴台游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赴台游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赴台游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赴台游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赴台游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的签注费用可以扣除)。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赴台游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赴台游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转团

依据《海峡两岸旅游合作规范》规定,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不得转团。赴台游旅行社可以与旅游者协商延期出行或者改变为赴台旅游之外的旅游线路。

赴台游旅行社转团的,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按《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旅游协议》、《海峡两岸旅游合作规范》等规定处理。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不同意延期出团和改变旅游线路的合同解除

在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延期出团也不同意改变线路的,视为赴台游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赴台游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赴台游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办签注的,应当扣除签注费用。赴台游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赴台游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赴台游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赴台游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赴台游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赴台游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赴台游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注费),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赴台游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赴台游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2、赴台游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赴台游旅行社领队或者中国台湾地区导游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赴台游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在中国台湾地区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赴台游旅行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 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赴台游旅行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赴台游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赴台游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赴台游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赴台游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不听从赴台游旅行社及其领队的劝告影响团队行程,给赴台游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赴台游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赴台游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赴台游旅行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赴台游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赴台游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赴台游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赴台游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赴台游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赴台游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八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十九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其中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赴台游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赴台游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二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赴台游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应当支付赴台游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赴台游旅行社取消出团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赴台游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赴台游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赴台游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附件1:赴台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时间意向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有无突发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赴台游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应当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家长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下各栏由赴台游旅行社工作人员填写

服务网点名称

赴台游旅行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赴台游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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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旅游厕所质量保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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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榃僧村旅游厕所(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土建工程为 1 年;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1年;

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1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含电气(器)、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设备]为 1 年;

装修工程为 1 年;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1年;

在没有明文规定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双方协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绿化工程为工程全部完工初验合格后一年。

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为1年

三、质量保修保质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负责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的 %。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五、质量保修金的扣出及返还

发包人在应付款中扣出。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按保修内容进行保修,若承包人接到发包人保修通知书在二天内未派人进行修理的,发包人则安排其它公司修理,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或由发包人从保修金中扣出。

在工程竣工保修期满,承包人完成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整改,并按照《南宁市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移交管理暂行规定》(南府发[20__]86号)的要求,签署了《市政工程保修期满存在问题整改复检鉴定表》后的14个日历天内,发包人将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退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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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模拟商务谈判个人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商务,个人,全文共 2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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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系“奋进杯”之模拟商务谈判大赛活动总结

历时半月,模拟商务谈判大赛最终在402学术报告厅圆满落幕了。作为经济系“奋进杯”系列活动之一,我们成功的完成了选手选拔,赛前培训,初赛,二次培训,决赛及最后的表演赛。本次比赛很好地展示了工商学子在商务战场上的风采。

本次比赛的大致策划是由邱同庆同学提供,学习部改进后完成的。在前期宣传阶段,我们学习部通过开展学习委员例会等形式宣传我们的活动。首先进行专业内选拔,组成六只专业队再参加预赛,预赛共六只队伍参加,分别是大一金融,大一国贸,大一金融国贸组合,大一投资,大二金融,大二国贸。总得来说,前期宣传还是比较成功,参与的同学比较多,但问题还是存在的,比如专业内部选拔没有评委进行指导,没有对商务谈判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同学或老师来担当评委。还有就是准备不够充分,策划不够细致,没有制定一些应急方案等,可能这是首次商务谈判比赛,准备工作有所不足,今后我们会做得更好的。

进行完预赛之后,根据选手们的表现打分,选出了8名选手参加决赛。在12月x日,我们在英语楼的225进行商务谈判的决赛,本次决赛也是为最后在402学术报告厅的表演赛做的预演。选手们准备得很充分,比赛节奏紧凑,选手们也表现的从容不迫,颇有大将风范。赛后,主席及副书记都对选手们的表现给予了肯定,并指出了不足及需要改进的地方。本次决赛所反应出的问题是,选手们还是没有很好的理解商务谈判的概念,把商务谈判当

成的辩论赛,极力去辩驳对方的观点,却忘记了商务谈判的本质是双赢。

在这之后我们便开始紧锣密鼓地对12月x日完的模拟商务谈判的表演赛进行筹备了,各个部门的分工以及现场任务的分配都井井有条地有序地进行着。然后,我们还对选手的个人信息进行的整理,并拍摄了选手们的照片及他们的团队照片。

12月x日,从中午开始,学生会的工作人员便开始布置会场,力求举办一场高标准的学术性晚会。18点,全体学生会成员到场,进行最后的准备,迎宾,安检,会场布置,PPT展示,茶水,嘉宾及评委的接待各个部门有条不紊,分工合作。美中不足的是,前期在通知各班班长的时候可能没有强调时间的问题,导致19点之前,会场的座位还没有坐满。这在以后的活动中是一定要注意的!19点整点,比赛开始。选手们进行了激烈的比赛。25分钟之后,上半场时间到,进入了中场休息时间。比赛休息时,由秘书处部长黄小松同学主持了与观众的互动环节,把现场的气氛带动了起来,并借机宣传了我系的“奋进之夜”晚会及明年全院将开展的“七彩”文化节。随着谈判双方签订合同,本次比赛圆满的落下了帷幕,之后选手们与院领导及老师合影,结束了此次为期半月的模拟商务谈判大赛。

本次比赛还是暴露出我们在工作中的许多问题,需要加以改进。我所在的学习部在今后应该多多地学习自己在经济学科内的知识,多了解一下学术性活动如何开展,这样在今后开展类似的活动时便能举一反三,事半功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提升工作质量,更好的完成任务。

相信我们下次一定能做得更好!

经济系分团委

模拟商务谈判个人总结03

我们小组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联海沪西销售有限汽车公司的模拟商务谈判已经结束了,从谈判的整体上看我们小组表现出了最佳的状态,谈判结果既达到了我们预定目标,同时也建立了双方长期友好合作的关系,增进了双方之间的友谊,最终双方签订了合作的协议,实现了双方的共赢。虽然在此次谈判中实现了我们最初既定的目标,但是在此次谈判中我们还是有许多值得吸取经验教训进行总结的问题。

一 谈判的工作情况

在此次谈判的准备工作中,我们小组做了充分的准备和比较细致的分工。我在此次谈判中主要负责是双方利益及优劣势分析,制定应急预案方面的工作。

二 谈判阶段过程回顾

(一)准备阶段:

全面的收集信息对于一次正式的谈判是很重要的,直接决定着谈判的进度及达成一致的成功率。在准备谈判的阶段,要收集大量资料,在这收集与整理资料的过程中,我主要从对双方的产品、公司、法律法规、谈判准则、市场等多方面来考虑进行优劣势分析,我方资料准备充分,但利用得不够好,知识面太窄,信息了解不全面,有一些细节问题像运输费用和付款方式等,我们没有深入进行的解释,让对方抓住把柄,在有关于自主品牌方面使我方陷入了被动的地位。进而把

我方最大的优势丢掉,后来也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对于我方的优势,应该贯穿整个谈判的始终,这样才会使处于主动地位。双方均不能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因素与便捷条件;双方的信任感需经较长时间的努力方能建立和提高。谈判时,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思维敏捷,不要陷入对方想让我方不断的降价的转换思路中,扭转我方利益上的劣势,要使谈判朝着我方有利的方向发展。

(二)具体谈判阶段

双方对此次谈判都做了充足的准备,都想为本公司谋取最大化的利益,在这过程中对我方新款汽车的剖析,对方的最终目标方案与我方的最低限度目标让步程度相差甚远,我方的报价与谈判的预定目标中关于入驻区域,供货以及员工的配备,销售量与返利有稍微的出入,在谈判过程中我们的言词也不太专业化。

三、关于谈判策略

最初制定的谈判应急策略在此次谈判过程中的策略上得到了具体的应用。

(一)在报价起点策略我们采用抛放低球(日式报价)先提出一个低于对方实际的谈判起点以让利来吸引对方合作的兴趣,试图首先击败竞争同类对手。在这之后再用以欲擒故纵、柔克刚的手法,打软仗、打巧仗等来与对方比技巧,最后再作出适当让步让对方同意我们的要求。并在谈判其中穿插使用“尊重客观,关注利益;回避分歧,转移议题谈判时,尽量让谈判局势向我方有利的方向发展。

(二)多种方案,选择替代。我们针对对方在价格及付款方式咬

住不松口时,我们有效的做出了以退为进的原则采取三个方案让对方来进行选择让对方衡量其中利益关系,迫使对方在这三种方案中选出他们比较满意的方案,而对我们的损失又相对降低。

(三)尊重对方,有效退让,冷调处理,暂时休会。 给双方以充足的考虑方案的可行性。

(四)以硬碰硬,据理力争;使用犀利的言语反击也是必要的,当对方一再拿我们价格与我们比较时,我们当时给以反驳,陈述我方的关于在价格上绝不让步的观点。在最后的双方进行商讨提出让步时,向对方表明,我方做出此让步是与公司政策或公司主管的指使相悖。

(五)缓解气氛,适当聊几句轻松的话题,在两方对于“给不给力”的问题用诙谐幽默的方式拉近双方的距离,这也是一个让对方作出让步的丝毫无损的方式。

四、收获与总结

虽然这只是一次模拟的商务谈判,也让我们感受到了谈判的气氛,双方扮演不同的角色,当为了自己公司的利益而争执不下、不肯相让时,双方都已经进入了角色。也让我们对商务谈判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可以很好的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战中,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学习,谈判过程中的激烈争辩,讨价还价,迂回退让,都在一定程度上锻炼了我们的能力,也让我们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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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商务谈判语言技巧案例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商务,全文共 11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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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 12月4 日,饮料行业发生了一场空前地震,百事可乐斥资 134亿美元成功收购了魁克公司,从而结束了长达一个月的谈判期,成功将 “佳得乐”(Gatorade)这一称雄美国运动饮料市场的品牌收归旗下。

魁克曾一度徘徊于百事可乐、可口可乐和法国的达能集团之间,至此终于尘埃落定。百事可乐失而复得成功收购了魁克,其过程总的来说还算顺利,两公司的财务、人事、业务等方面的整合和重组未发生多大纠纷。

华尔街一家报纸如实的记录了这桩买卖的全过程:

20xx年11月2日 百事董事会主席恩里科前往芝加哥拜会魁克首席执行官莫里斯。

11月4日 因嫌百事出价过底,双方没有谈拢。

11月15日 百事首席财务官努义在一次行业大会上暗示,还会再做努力收购魁克。

11月19日 可口可乐提出出价157亿美元收购魁克。

11月20日一天之后,可口可乐未做任何解释突然反悔(日后有内情泄出:可口可乐首席执行官达夫特把此事提交董事会,董事之一、华尔街股王沃伦·巴菲特大发雷霆,于是一天便风云突变,而在此前,达夫特刚刚致函魁克,连称这是可口可乐历史上的新里程)。

11月22日 法国达能公司也表示对魁克的兴趣。

11月23日 如出一辙,达能也突然宣布退出。

12月4日 终于到了百事开香槟的时刻。百事可乐正式宣布换股并购成功,百事可乐为魁克每股股票支付2.3股百事股票,同时还有一个保护性条约,如果在此后的一个月里有10天,百事的股票跌落40美元以下,魁克可以无条件的被允许退出这场交易。

股市对此的反应让人欢欣鼓舞:当天百事的股票上升了12%,达到47.44美元,魁克上升了6%,达到94.31美元。

根据合并协议条款,百事可乐收购魁克采用最常见的股票交易方式进行。

百事可乐并购桂格案例分析

商务谈判

财务整合上,魁克公司的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将每股换得 2.3 股百事可乐公司的股票。在 20xx年 8 月1 日魁克公司股票交易的基数上,百事可乐公司将向魁克公司增发大约有 3.06亿股票,并承担原魁克公司的债务。百事可乐公司的股东则继续持有原百事可乐公司的股票。

合并后的公司名称仍然用百事可乐为名,并以代号为 “PEP "在纽约和芝加哥证券交易所交易。在人事安排上,新百事可乐公司将保持两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不变。百事可乐公司的首席执行官雷恩埃蒙德担任新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魁克公司主席兼首席执行官莫里森担任新公司的副董事长,并负责碳酸饮料以外的所有饮料业务的管理工作。其他管理人员也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岗位。百事可乐与魁克公司整合过程中未发生像其他并购案那样为掌权问题引起两家公司的领导及员工们磕磕碰碰。

在业务整合上,百事可乐公司本着 “运用加减法则侧重专业化,注意提高核心竞争力”的经营理念,把核心业务集中在饮料和方便食品上。新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有 13个品牌,每种品牌的年销售额均超过 1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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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详细的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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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旅行社):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旅行社):___________

为明确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按照《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的规定,就组织接待旅游团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应将本次组织接待的旅游团的具体情况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予以书面答复。

第二条 接待项目与标准

团号与团体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程观光景点:见《旅游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娱乐(次数/天)安排:______________

导游人员及服务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确定的委托接待项目与标准须和甲方与游客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省旅游合同》(国内)内容一致。

第三条 委托报酬与付酬方式

委托报酬:_________________元。

付酬方式及时间:____________。

第四条 违约责任与赔偿

一、甲方违约与赔偿

1.甲方非因本合同第五条所规定的情形而变更、延误或取消行程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委托报酬_________%的违约金。

2.游客非因本合同第五条所规定的情形自行离团或不参加某项活动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自行离团期间或不参加某项活动的旅游费;如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游客因自身原因致病无法继续旅游的,乙方扣除游客已花费的旅游费后将剩余旅游费退还甲方;致病系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规定》处理。

二、乙方违约和赔偿

1.乙方非因第五条规定的情形致使行程延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报酬__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在征得甲方及游客书面同意后,可继续履行本合同,由此支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要求终止旅游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安排游客返回,退还未履行合同部分的旅游费,承担相关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委托报酬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无故弃置游客的,应退还未履行合同部分的旅游费,并支付该费用一倍的违约金,同时应承担游客在被弃置期间支出的必要费用。

3.乙方安排游客到旅游管理部门指定的商店购买的物品经鉴定系假冒伪劣商品或经核定明显超出正常价格的,乙方应无偿协助游客退货及索赔高出部分购物款;乙方擅自安排游客购买或在非旅游管理部门指定的商店购买的商品经鉴定系假冒伪劣商品的,乙方应当退还游客购物款,并向游客支付该购物款一倍的赔偿金;所购商品经核定明显高出正常价格的,乙方应退还游客高出部分的购物款,并向游客支付该高出部分一倍的赔偿金。

乙方强迫或诱导游客购物的,乙方应当退还游客购物款,向游客支付该购物款一倍的赔偿金,并向甲方承担该购物款__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

第六条 免责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约定的免责条款不得损害游客的利益。

第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旅游投诉中心(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申诉;也可就争议申请_________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解决方式

未尽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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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广东省佛山市出境旅游合同官方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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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出境旅游合同(官方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佛山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 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线路与天数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用餐标准 早餐____次,正餐___次,标准:_____

导游服务 派领队及导 游服务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双方其他约定

2、 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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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故宫旅游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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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国庆长假,回湖南家乡寻根,顺便在亲戚的陪同下,去了张家界旅游,感想颇多。

张家界的自然风光,却实如同宣传中的一样,山峰逶迤,风光秀美、大气,旅游的硬件设施和配套也基本到位,看得出有关部门在这方面是花了不少心思。可能是黄金周的缘故,所到之处有不少遗憾,尤其是安全方面的问题,现在想起来还后怕不已。

10月1日我们一行大大小小14人,下了景区的汽车,排队乘百龙电梯上天子山游玩。从停车场到电梯口长达几十米的上山台阶上,密密麻麻地站满了等待上电梯的人。不可理解的是在上山台阶上,划出了约1/3的台阶,供导游上下。可能是导游实在太多的缘故,令苦苦排队的人们感到了不平。开始有带小孩的游客要求守梯口的警察,允许带小孩的家长先上山,于是有些带小孩的家长也走上了导游通道。可是大约走了五六十级台阶,被另一警察拦阻了,他说只能导游带小孩上山,散客家长带小孩是不允许走导游通道的,如果一定要先上,只能是小孩先上。天哪,面对着六七岁的小孩、面对着边上的大山、面对着嘈杂的排队人群,人民警察竟能讲出这种天外来客般的话来,非常气愤。问题是,在来来回回的说明的过程中,还有一些向他使眼色的非导游男男女女都顺利地走入了导游通道。被他拦住的散客家长越挤越多,场面一度很混乱。在进入百龙电梯前有一条长约几十米的山洞通道,可能是为改善空气质量的原因,每隔几米放有一大瓶氧气罐,气罐冒着吱吱的气体,再和着昏暗得灯光,真担心万一爆炸真是后果不堪设想。在这么混乱拥挤的场合,只有山外有几名警察和电梯口有二、三名年轻工作人员在维持秩序,可他们之间彼此通话联络用的是手机,连最起码的对讲机都没有。我看到他们彼此打电话不知是舍不得电话费还是山里通讯信号差,反正是看到他们想打又放下几次。年轻的工作人员向排队群众喊话,只能扯着嗓子。在山上,我看到有些小贩都拿着麦克风在向游客兜售商品。山里有万一有事情发生,他们彼此如何互通情况。

等待返回下山的索道足足排了两个多小时,也是人挤人,又是导游的优先通道,引起了排队游客的大声起哄,抗议不平。维持秩序的武警个个是个腼腆的小战士,像在站岗,对发生的情况不知所措。

回家已有一段时间了,想想10月1日的张家界之行,我觉得,在这么混乱的情况下,我们能平安回来真是幸运。如果张家界管理当局对上述情况不加以重视和立即改正的话,此次黄金周平安无事是他们的造化,以后的黄金周发生严重安全事故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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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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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组团社和地接社就国内旅游接待业务签订合同时使用。

2.本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反复使用,操作单团接待业务时,与合同双方达成的具体协议(主要指《接待计划书》)共同使用。

3.本合同示范文本中“组团社”即“组团旅行社”,是指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行社:“地接社”即“地方接待旅行社”是指接受组团社委托,在旅游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

4.本合同示范文本中“履行辅助人”,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5.本合同示范文本中有关条款留有空白处,供双方自行约定。对双方不予约定的空白处,应当划“∕”以示没有特别约定。

6.签订合同后,双方均应认真保存合同有关资料、相关证明材料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票据资料,以备查用。

7.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

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

组团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地接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构成

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计划书》;

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

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

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

5.其他约定:

第二条合同当事人

组团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

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条《接待计划书》订立

组团社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地接社洽谈接待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事项,应形成《接待计划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接待计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1.旅游者人数及名单;

2.接待费用;其中地接导游费用为;

3.抵离时间、航班、车次;

4.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

5.游览行程安排、游览内容及时间;

6.自由活动次数及时间;

7.对导游的要求;

8.其他:

第四条《接待计划书》变更

《接待计划书》一经确认,单方不得擅自变更。

出团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就变更后的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紧急情况下,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协商,但应在紧急情况消失之日起日内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出团后《接待计划书》不得变更。

第五条接待服务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务应符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双方约定的接待服务标准;

3.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六条接待费用结算

结算方式及期限:.

地接社应配合组团社关于接待费用结算的要求及时填写结算单,并加盖地接社财务专用章,送达组团社财务部门。组团社应在收到地接社结算单据后日内核对,并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

第七条合同义务

(一)组团社义务

1.组团社应按约定的时限、数额支付接待费用;

2.组团社应真实、明确说明接待要求和标准,将与旅游者达成的合同、单团《旅游行程单》的副本提供给地接社;

3.组团社应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二)地接社义务

1.地接社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点、服务项目等,不得因与组团社团款等纠纷擅自中止旅游服务;

2.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

3.地接社应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

4.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做好接待服务质量测评工作,按约定通报团队动态和反馈接待服务质量信息,服务质量测评方式及达标标准双方约定为:;

5.要求导游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双方共同义务

1.双方约定的接待费用不应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

2.双方的约定应遵守《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应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双方均应保守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5.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主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八条风险防范

1.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按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2.组团社应提示其组织的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地接社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安排的车辆及司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资质,地接社选择的客运经营者应已购买承运人责任保险,且保险金额不低于万元;

4.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保证旅游者的安全,对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和扩大;

5.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地接社应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垫付必要费用,及时向组团社反馈信息,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组团社和地接社在责任划分明确后

日内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结算,属于第三方责任的,地接社应协助旅游者索赔。

第九条旅游纠纷处理

1.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提出投诉的,地接社应尽力在当地及时解决,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组团社,未能在当地解决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处理旅游者投诉、仲裁、诉讼等服务质量纠纷,及时提供所需证据材料。

2.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根据调查情况,划分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于责任划分明确后日内进行结算。因组团社原因导致行程延误、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组团社承担,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地接社承担。

3.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经济赔偿,组团社依照或者参照如下标准做出赔偿后,地接社应在组团社提出追索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后日内对组团社予以全额赔偿:

(1)依照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的赔偿标准;

(2)参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

(3)依照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所确定的数额标准。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责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双方应采取合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一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导致行程延滞,组团社和地接社应及时与旅游者协商、调整行程,所增加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组团社和地接社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救助措施,所支出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应以未支付团款为基数,按日%向地接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组团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向地接社承担违约责任:

(1)接待要求、标准等信息说明不明确或者错误;

(2)未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3.地接社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地接社未按合同约定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5.因地接社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组团社受到行政处罚的,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6.地接社未能在当地解决旅游者提出的投诉,又未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的,地接社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组团社和地接社双方或者任何一方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组团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

1.组团社超出约定付款期限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费用的,地接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组团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4项约定的达标标准次(含本数)以上的,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因地接社原因引发旅游者有责投诉、仲裁或者民事诉讼

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因地接社违约给组团社或者旅游者造成经济损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者拒绝赔偿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双方约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组团社和地接社因单团接待业务引发的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双方约定仲裁委员会为(标明仲裁委员会所属地区和名称);

2.提起民事诉讼,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与期限

1.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届满前日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

3.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已确认的接待计划应当继续履行。

组团社签章:地接社签章: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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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长白山旅游心得体会初中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初中,全文共 1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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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随外婆去长白山旅游。长白山不愧为驰名中外的旅游胜地,自然风光秀丽,骄美中蕴藏着一种粗犷的气息,酷似北方人的性格,让人流连忘返。

8月8日这一天正好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立秋,晚上7点30分,我随外婆一行五人从东丰站登上了开往白河方向的列车。天刚露出鱼白肚,我们已经进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区境内,放眼望去,到处是群山起伏,森林茂密,沿途铁路两旁到处是悄悄盛开的不知名的野花,微风吹过摇摇摆摆,仿佛在对我说——欢迎你。我高兴得睡意全无,贪婪地享受着眼前的美景。9日早晨四点多钟,我们到了白河站,在这里,我们换乘可直接开到天池顶峰的小型车辆朝天池进发。

长白山天池位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境内,它是世界自然保留地,号称中华关东第一山。大约7点钟,我们进入长白山山门,从东路直驱长白山天池,去天池的路异常险峻,尽管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修建盘山公路,并安置了防护栏,但是当汽车不停地在盘山公路上盘环行驶时,我还是胆怯地不敢朝下望。当我们到达天池下面的平台,一下车便突然感到仿佛一下进入了冬季。在海拔二千多米的天池顶峰,寒风凛冽刺骨,虽然临上山前已经做好了准备,穿了一身厚衣服的我立即被冻成一团,瑟瑟发抖。平台离天池主峰只有一、二百米,但就这么近的距离,让我感到好象要比走几里路困难得多。由于高山缺氧和一种恐怕的心理做怪,我每往山上迈进一步都要气喘嘘嘘,双腿直发软,到了山顶,手已经冻木了。当第一眼看到天池,我被眼前的景色惊呆了。主峰上离天池水面上千米,池水碧绿,水面上漂浮着一层薄薄的水气,云雾在周围的山腰飘荡。我看到了天池的另一侧有一旋梯壮长带直垂天池水边,下有一小屋,我好奇地问外婆那是什么,原来是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的边防哨所,天池的三分之二都属于朝鲜的。我越发对天池感兴趣了。

传说中天池中有一怪物行式犀牛,也有说形似恐龙,偶而会在黄昏后俘出水面,甚至上到岸上,我想如果是真的,能够让我亲眼见到该多好啊。可想归想,由于山势的陡峭,使我如临万丈深渊,不敢朝天池多望上一眼。我匆匆地留了几张影,就返回了平台。在平台上向山下望去,只见山峦起伏,植被分布均匀,靠近天池的山体表面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在平台随近生长的是一些棕绿色的苔藓类植被,再向下,是矮棵植物林带,最下层是原始森林带。层次特别分明。

我们驱车下山,赶往另外一处风景点——长白山瀑布。一路上松涛阵阵,特别耳。大约行驶了半小时,我们到了长白山瀑布脚下,瀑布象几条玉链,飞流直泻,轰鸣着落入谷底,落差达68米。看似离我们很近的瀑布,让我们足足用了半个小时才到了她的脚下。瀑不水清澈透明,穿过谷底石块欢快地向前奔流。瀑布脚下的湿度使我们又回到了夏天,我们只好有换上了夏装。在瀑布前我们逗留了三个多小时,正当我们赶往下一个景点时,天空突然乌云密布,厚重的云块朝我们头上直压下来,顷刻间大雨便倾盆而至,长白山的天气真是瞬息万变。待雨稍微小些,我们便冒雨赶往“小天池”。小天池面积五千八百平方米,电视剧《雪山飞狐》的外景地就设在这里,它因形状酷似天池而得名。在去往小天池的鹅卵石旁还有一大奇观——浮石林。所谓浮石林,就是一块块硕大的火山岩石上长满了茂盛的树林,而这些大石质地特别轻,为保持这些大石的平衡,在大石的底部用一些手指粗的短树枝支撑着,真是巧夺天工。

由于天气的原因,我们便匆匆地下了山,还有许多景点我们没有看到,这是一大遗憾。但仅我看到的景色就已令我感叹不已了。

我爱你,长白山!我下次还会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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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模拟商务谈判策划书卖方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商务,全文共 2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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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办理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预算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和预算执行中追加的资金(含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预算外资金包括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留用的资金(含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采购单位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不适用本办法: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主要指国防、安全等部门);

(二)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需紧急采购的;

(三)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危险,需紧急采购的;

(四)财政部及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及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 政府采购管理与执行

第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为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管理监督,在本行政区域内履行下列职责:

(一)草拟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和办法;

(二)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三)收集、发布和统计政府采购信息;

(四)组织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

(五)审批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资格;

(六)审批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业务的资格;

(七)确定并调整政府采购目录;

(八)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

(九)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项;

(十)办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事务。

第八条 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分为集中采购机关和采购单位。

第九条 集中采购机关是指财政部门为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而设立的专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统一组织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

(二)受其他政府采购执行机构的委托,代其采购或组织招标事宜;

(三)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库,提供政府采购咨询;

(四)办理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政府采购事务。

第十条 采购单位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分散采购。

第十一条 集中采购机关可以委托政府采购中介机构代理政府采购招标活动。

采用招标以外的其它采购方式进行的采购项目,不得委托给政府采购中介机构代理。

第十二条 政府采购中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招标能力,并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资格认定后,从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可以申请取得政府采购中介机构资格:

(一) 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

(二) 熟悉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到机构人员的20%以上;

(三) 具有一定数量能胜任工作的专业人员,其中具有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分别占机构人员总数的60%和20%以上;

(四) 具有采用现代科学手段完成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作的能力;

(五) 财政部及省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单位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包括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

第十五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取得政府采购的中国供应商资格:

(一) 具有相应民事能力的中国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二)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 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五) 具有良好的缴纳税款及社会保障规费的记录;

(六) 财政部及省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取得政府采购的外国供应商资格:

(一) 经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或由省政府授权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一次性准入政府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二) 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所承诺的准入我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

外国供应商享有并履行与中国供应商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政府采购预算

第十七条 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政府采购的实际需要,合理地编制本级政府采购目录。编制政府采购目录应当考虑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

凡是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必须由集中采购机关统一组织采购。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自行采购,也可委托集中采购机关代其采购。

第十八条 采购单位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同时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将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预算中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及服务,按照采购品目和单价单独编列,与部门预算一并编报。

第十九条 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汇总编制年度政府采购计划,交集中采购机关执行。

对预算执行中追加的敖政府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应及时调整政府采购计划。

第二十条 政府采购计划,是政府采购预算的具体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采购项目的详细品名、技术规格、数量、预算和资金构成、采购方式、采购时间、交货时间或开竣工时间、采购单位名称和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一条 凡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其采购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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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外出旅游心得优质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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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地理,顾名思义,就是描述介绍中国乃至世界的名山大川、地貌地形。但是,经过这段时间的课程学习,我得到的远不止这些。当然,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学生,就有一千种对老师授课资料的解读,以下只是我个人的鄙薄感受。

作为年轻人,我们就应大胆尝试,寻求自己的极限。人生短短几十载,关于是否真的存在来生,至今还没有专家能够给出确切的答案,所以,怎样样才能活得精彩活得有好处,是我们务必了解的。老师以前有过去青藏高原的计划,课堂上听着老师生动地描绘,我信以为真,但对于那个结局,我并不惊讶。或许是因为,我真正想要的不是一个成功到达青藏高原者的经验分享,而是,从这种虚拟体验上得到的东西——内心深处对某物渴望的力量。对老师而言,而后的实践,也给了自己明确的人生定位——青藏高原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此刻的我们,还很年轻,但是这一代,“宅”成了一种时尚。越来越少的人会去挑战自己,会去尝试。我们的生活充斥着空虚、郁闷、纠结,有几个人会用冒险、探索、追求来充实自己的呢?多数,还不就是仍旧持续着上网、睡觉吗?

这让我想起今年五一,独自一人从上海到南京的旅途。这是一次好朋友相聚的旅行,我从上海出发,她从北京启程,终点定在南京。从出发前,我们就彼此查阅线路,准备了多种可行方案。我喜欢一个人去陌生的地方,但是现实给我太多束缚。这次南京行,我体验了自由,我完全能明白旅游不仅仅仅是风景名胜,更是了解那里的生活那里最平凡的一切。我很享受那种感觉。相比之下,去年暑假的香港之行,显得那样的无力。有家人的陪伴,有欢声有笑语,有娱乐有消遣,在那样繁华的都市,算是尽情地体验奢侈、高节奏的生活。但那不是我要的,我要的是自己一个人,走在那座城市的街道,看着行人的脚步,望望那里的天空,体会着作为那里居民的生活,和他们一齐笑一齐哭。

作为年轻人,我们就应用亲身经历引导自己。人云亦云,对于很多东西,我们就只会活在别人的世界里。九寨沟的迷人、泰山的雄伟、鼓浪屿的惬意…这都是大众口味,但是,只有你自己走出去看一看,才能体会,才能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如果你一生就只是穿梭在熟悉的地方,是无法体会地理的。或许有人会说,能够透过地图、网络来了解,但是这缺乏的是一种经历。我们就应喜欢并追求区域性差异,从中找到自己的界限。

我是外地生,家在江西南昌,一个颇有气息的南方城市。在来到上海读书之前,我也去过很多地方,包括上海,但儿时对上海的记忆,十分苍白无力。两个相距700多公里的地方,虽然都是南方城市,但很多方面是有明显差异的。除去什么建筑,什么文化的,谈到气候和地形,我倒是有点个人感受。

南昌,有山有水,山是梅岭,水是赣江,能够说是一座动感都市;上海,也有山有水,山是佘山,水是黄浦江,必定是繁华城市。但是,山不是一样的,它的结构和成因,水也是不一样的,其清澈程度以及生物丰富度。

每次往返这两座城市,我心里的不只有对家的依恋和向往,还有对两个地区的差异的自我调节。每次,我都会去想,如果有一天,地球上的一切都不存在差异,每个地方都是一样的,那会怎样样?当然,我明白这不会成为现实。虽然,我本就应期望它成真,但是,这会让我失去更多,比如享受旅游享受差异、体会地域性差异带来的美。

作为年轻人,课堂学习只是人生学习的一小部分,我们要更多的寻找出去学习的机会,自己体验,自己总结。在漫漫人生道路上,探索自己的极限,活得更加有目标有动力。

旅游地理课程,在我看来,就是带我们走进这方面的领域,教给我们基本知识,教会我们从旅游角度出发的活着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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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济南旅游心得总结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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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最有名的七十二泉中,最着名的要属趵突泉了。它昼夜不停地翻滚着,又为泉城带来了勃勃生机。趵突泉公园位于济南市中心,它是以泉水为主的文化公园。趵突泉是七十二泉之冠,是泉城济南的标志,它素有“游济南不游趵突泉不成游”之说。趵突泉与附近的金线泉、漱玉泉、柳絮泉等二十多处名泉组成了趵突泉群,它是济南四大泉群之首。趵突泉名胜古迹众多,文化底蕴深厚。它以其悠久的文化历史,赢得了古今中处无数游客的`称赞。在趵突泉公园内像李清照纪念堂、易安旧居、万竹园、娥英祠等众多名泉碑刻,都是济南文化的重要发源地。

今日的趵突泉由于人为地开采地下水已不比往日那么辉煌,但由于各级政府的关注,相关领导的重视,严厉打击开采地下水的不法行为,泉城人民也行动起来,珍惜每一滴水,使济南各处的泉水又复活了。

“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只要一听到这句诗,人们便会想起那美丽的大明湖。美丽的大明湖位于济南市中心,旧城区北部。在济南着名的八景中,大明湖就有三景,那便是:“明湖泛舟、历下秋风、汇波晚照”了。大明湖是由众泉汇流而成的天然湖泊。泉水由南岸游入湖内,当泉水满了的时候,泉水便会从宋代修建于北岸的北水门流出。大明湖的湖底是由不透水的火成岩构成的,因而大明湖的湖水“恒而不涨,久旱不涸”,能保持固定的水位。大明湖公园的面积有86公顷,其中它的湖面就占有46公顷。湖上有着历下亭、汇泉堂、湖心岛等许多大小岛屿六处,公园的自然景观优美宜人。湖面上的湖水波光粼粼,鸢飞鱼跃,游船穿行。大明湖自古遍生荷莲,湖畔上垂柳依依,花木扶疏。大明湖公园的人文景观也十分丰富,历下亭、铁公祠、南丰祠等十三余处名胜古迹掩映在这美丽的绿树繁花之中,向前来的游客们展现出了它们悠久的历史文化。

济南三大名胜之一的千佛山最能体现出济南的名胜古迹众多,文化底蕴深厚。千佛山公园,位于济南市区南邻。在千佛山上,东西都横列着许多千姿百态的佛像,奇伟深秀。站在远处望去,千佛山犹如一架巨大的锦屏。在千佛山的山腰处建有“兴国禅寺”、“历山院”。除此之外,在它们的周围还到处散落着“唐槐亭”、“齐烟九点”以及“云径禅关”等许多寺庙。在近几年来,千佛山又建成了桃花园、万佛洞、弥勒胜苑、佛山书苑等等。至此,千佛山这将要成为一个融山林、名胜古迹为一体的游览胜地。

在这短短的几年中,济南有着巨大的变化,它向游客们倾诉了今日的泉城人民群众热爱泉城,勇于创新的精神,它向我们歌颂了济南悠久的历史文化,美丽的济南,我为你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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