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铸造工连续工作几年算是特殊工种19篇

浏览

2401

范文

135

铸造车间主任的工作职责说明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说明书,全文共 265 字

+ 加入清单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解决好公司、车间、个人之间的协调工作,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抓好车间质量、安全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技术质量问题,定期召开全班组会议,采纳职工的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

三、负责对车间工人的技术指导,负责对车间生产设备的调配和管理,负责对车间环境卫生的整理。

四、负责了解、掌握车间各生产工艺和生产进度。

五、负责对车间职工的安全、质量、技术教育。

六、严格执行奖罚制度,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七、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办事公平、公正、合理。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特殊教育的学校班主任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学校,班主任,全文共 2003 字

+ 加入清单

一、指导思想

学校工作计划为指导,始终遵循特殊教育的教育规律,面向本班全体学生,注重他们的全面发展和专长发展,避短扬长,着力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身残志坚的意志品质和会生活能自理的劳动实践能力。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狠抓学生常规教育,重视“三育”——德育、体育、美育;抓好“三会”——会自理,会劳动,会学习。继续探究培智教育新课程改革实施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优化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完善符合新课程要求的发展性评价制度和教学水平监测体系,充分激发班集体活力,形成本班的核心班风学风。

二、情况分析

本班现有学生12人,其中男生9人,女生3人。黄滨、方文勇、吴艺琼、吴长华等属于轻中度智力低下,能完成一些学习任务,生活自理能力较强;蔡菁菁属于肢体残疾瘫,行动不便,写字较困难,但学习能力、说话表达还可以;吴锦鸿、林韩斌、张育斌等属于轻度智力低下及多动症,有一定的学习能力,但个人卫生很差;林一洋有自闭倾向,不容易与人交往,有一定的学习能力。针对这些情况,我决定有的放失,通过多种渠道,让每个学生都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得到或多或少的进步。

三、工作目标

通过对学生进行常规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培养学生的基本生活自理能力、行为习惯。在教育工作中,进行系统化、人性化、生活化的管理,为学生以后的学习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本学期工作重点:

1、继续加强学生的常规管理,进一步培养学生基本的自理能力和学习习惯。

2、以感恩教育为主线,培养学生爱自己、爱父母、爱学校、爱老师、爱同学的思想感情和良好品德。

3、开展适合本班学生主题教育的活动,以革命传统教育为重点,通过观看图片影像资料,了解革命先烈的先进事迹,培养学生爱国主义精神和热情。

4、开展“手拉手”活动。

5、通过开展“自强、自立、自尊”主题班会活动,培养学生自强不息的精神。

6、开展学生自护能力的培养,指导学生掌握自我防护的基本知识与技能。7、开展“安全伴我行”主题体验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8、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从儿童期向少年期的心理转变。

四、采取措施

1、抓好学生假期后的常规教育,特别是一日常规的训练,使学生的生活规律化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让学生学习《小(中)学生守则》、制定好班规,通过开展班队活动促使学生纠正自己的不良行为习惯,做一名好学生。

2、培养学生的爱好特长,进行家访,做好家校沟通并记录,为将来制定学生的成长袋打下基础。

3、继续抓好班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班干部的培训,提出要求,明确职责。教会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使他们成为老师的好帮手。

4、继续对学生进行劳动卫生教育。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指导,教会更多的学生学会拖地,擦窗。树立学生的主人公意识,保持教室及校园的卫生,视野范围内的垃圾要拾起放进垃圾箱。

让学生明白打扫卫生的最好方法就是保持班级及校园的整洁干净。

5、对个别学生进行纪律强化训练,纪律教育是学习教育的前提。对行为习惯较差的学生,要进行个别教育,小组教育,班上教育,帮助他们改正自己的不良行为。

6、加强安全教育、自我保护意识教育,树立良好的学生形象,注意自我保护安全教育,从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7、继续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经常进行家访或请家长来访,及时与家长沟通,对家长的教育方式方法做出指导,向家长汇报学生在校学习、纪律情况,向家长发放宣传资料,让家长了解教师的工作,并深入学生家庭,了解学生在家中的学习、生活情况,对学生提出要求,帮助他们改正自己的不足之处,以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

8、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尤其是体育和康复训练方面的各项活动。

五、月份工作安排

二月份:以养成教育为重点,狠抓常规教育

1、做好报名工作;

2、做好新学期安全及常规工作,坚持做好班级的每天5分钟安全教育,学习《中小学生守则》《特校行为规范》等;

3、教室的美化布置;

三月份:以爱国主义教育和感恩教育为重点

1、感恩教育:为妈妈做一件有意义的事;

2、继续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

3、开展“学习雷锋好榜样”主题班会;

四月份:以革命传统教育为重点

1、清明节祭扫烈士陵园,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2、组织开展国防教育系列主题班队会;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活动;

五月份:以“自强、自立”为教育重点

1、开展“手拉手”主题活动;

2、开展“自强、自立、自尊”主题班会活动;

3、开展学生自护实践活动;

六月份:以安全教育为重点

1、“六一”儿童节庆祝活动。

2、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3、开展“安全伴我行”主题体验活动。

4、认真做好复习工作,做好学生期末阶段的思想工作;

5、期末行为规范达标,评选各类星。

总之,这学期,我将会蹲下身子和新入学的残疾孩子说话,用心去沟通交流,努力去寻找孩子身上的每一处闪光点。我相信,只要关爱残疾孩子,尊重残疾孩子,宽容残疾孩子,我们就能找到开启学生心灵的钥匙。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学习改进,努力做得更好!

展开阅读全文

篇2: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05 字

+ 加入清单

1、药品的采购须严格按照药品采购程序办理。由校医列出本学期所缺药品的采购清单,附上上个学期的过期药品清单,交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之后交由校长审批,最后由校医到国有大药房购买。

2、药品购买回来后将电脑小票单装订在专用册子上,并标记好药品信息(包括价格、数量、购买日期、药品过期日期等)并附上购买药品发票的复印件,药品发票原件应交财务入账。药品要分类存放在学校药品专门存放的安全地方,妥善保存,避免变质和丢失。

3、学校医务室储备药品、医用用品、消毒用品等只用于全校学生、教职工在校时突发感冒、发烧(学生发烧均不予处理,教职工发烧38℃以上不予处理)、咽喉炎、胃肠炎、腹痛、腹泻、消化不良、皮炎、扭伤、皮肤损伤、结膜充血、轻度中暑、轻微烫伤、皮肤过敏、蚊虫叮咬等疾病较轻程度时临时使用,离校后仍需到医院诊治;较重病、慢性病则必须直接到医院诊治、处理,以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更好的学习和工作。

4、药品按规定使用。

①教职工及教职工在本校就读子女发药一次不超过一天剂量,不允许开“人情药”。教职工和学生用药必须在校医的知道下,由校医按量发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发药时注意批号、保质期,看清药品是否变质才能发放,教职工本人需签名登记。

②不建议给学生口服药,必要服药时只给学生一次药量,校医要对学生讲清服用方法,所采取处理措施应简单记录在简易门诊本上。

③学生实践活动或教职工外出活动时校医室不予备药。

5、过期药品的处理须严格按照过期药品处理程序办理。每学期整理一次药品。先由校医清点出当年已过期药品,列出过期药品的名称、数量清单,交由主管副校长及校长审批后,销毁过期药品,以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每学期过期药品清单登记在专用册子上。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关爱特殊群体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886 字

+ 加入清单

目前,我镇因病、因残、因灾致贫返贫现象依然存在,农村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人数众多。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面临较大压力,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全镇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xx〕21号)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是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困难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具体行动。为此我镇成立以镇长谯锋为组长,副镇长何开立为副组长,各村(社区)主任及镇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牵头领导工作;成立检查工作督导组(附件1),负责督导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卫东任办公室主任,朱成芳、刘存建负责办公室具体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各村(社区)准确掌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状况。进村入户全面调查掌握贫困对象、散户“五保”、留守病残老人、留守儿童、失庭等各类群体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救助台账,切实做到底数准、对象明。

(二)各村(社区)制定完善安全温暖过冬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对困难群众危旧住房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对住房确实不能居住的帮助解决临时安置场所,加强重点场所卫生防疫工作,确保不发生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认真贯彻落实《**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86号),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要认真落实各项优惠、补贴政策,适时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在春节前将20xx年第一季度低保金发放到位。

(四)注重营造温馨和谐社会氛围。各村(社区)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慰问活动,走访看望城乡困难群众、军烈属和老党员。

三、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要将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作为当前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检查,台账电子档于20xx年12月31日前上报社事办。

(二)镇督导小组对保障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严格督查,对工作不力人员严格追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展开阅读全文

篇4:特殊场合下的坐姿以及礼仪_个人礼仪_网

范文类型:礼仪,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382 字

+ 加入清单

特殊场合下的坐姿以及礼仪

特殊场合下的坐姿与礼仪:

乘坐公车地铁时

应是上身坐直,膝盖并扰,把手提包放在自己的膝盖上。跷起二郎腿的习惯姿势,会妨碍邻座的人和身前站立的人,请改正。

在餐厅用餐时

为了不让调味酱等溅出,你应该尽量使自己的上半身靠近餐桌,但切记不能弓背,这会使你的淑女形象大打折扣。不用餐时,手可放在餐桌下的膝盖上。

坐高脚酒吧椅时

一只脚放在椅子的支架上,一只手撑或靠在桌面上,臀部浅坐在椅子上。

下车时

当朋友为你打开车门时,微笑着说“谢谢”,然后先臀部落在车座上,再抬双脚入车内。下车时,一只脚先下地,另一只脚随后,并扰脚跟,挺直腰身,并不要忘了说声感谢:“今天谢谢了,非常开心!”随手带走车中的食用垃圾。

坐低陷的沙发时

小腿斜斜地摆向左或右的任意一边。如果穿着短裙,以90度角弯曲膝盖的话就很容易露出内衣,遇到这种场合,携带一条披肩,便于遮盖腿部,保持端正的仪态。

展开阅读全文

篇5:铸造车间主任的工作职责说明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说明书,全文共 321 字

+ 加入清单

1. 负责组织实施车间的生产、技术、质量、成本、考核等全面管理工作;

2. 依据公司的方针目标,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

3. 负责下级提出意见、建议的审核;

4. 负责生产进度管理和生产材料统计审核管理;

5. 负责车间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确保合格的操作人员上岗;

6. 负责对下属人员检查,督促,考核,激励;

7. 负责对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管理;

8. 负责车间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9. 负责车间生产现场管理和检查;

10. 参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工作,并确保其在本车间的建立和实施;

11. 负责车间生产设备管理和检查;

12. 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组织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会议及各种活动;

13. 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为车间安全责任第一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如何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825 字

+ 加入清单

如何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调查报告

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搞好精神疾病防治,预防和减少各类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对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今年以来,各级政府都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我院作为苏州市民政系统唯一一家精神病院,主要承担着对社会弱势群体中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助职能,是苏州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伴随着苏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院的服务职能进一步调整和明确,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为核心”的理念,立足民政服务对象,强化管理,认真履行职能,切实服务好社会弱势群体中的精神病患者,为苏州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精神病福利院是苏州市民政局直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系江苏省民政系统“一级精神病院”(省民政系统最高级),1984年更名为“苏州市普济医院”;为了区别于“管办分离”改革的市属医院,经市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和市编办批准,改称为“苏州市精神病福利院”;增挂“普济护理院”牌子;市慈善总会在我院设立慈善病床15张,至增至110张(实际开放65张),用于城区特困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3月,市残联在我院成立“苏州市精神残疾人庇护中心”,为社会特困群体中的精神残疾人士提供庇护。

主要职能:负责收养治疗市区内“三无”精神病患者;精神病康复军人、退伍军人;对市区部分社会特困精神病患者开展慈善医疗;负责治疗与护理城市救助管理(收容)中查无地址、姓名的受助精神病患者,并对其中超过6个月以上的转为“三无”精神病患者进行收养治疗。

二、加强精神病人救治、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近年来,随着苏州改革的不断深入,开放程度的不断加大,经济快速发展,政府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的相继出台,苏州市社会救助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我院服务对象的范围也在不断拓宽,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在不断增加,对我们的救治、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针对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重点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1、切实履行职能,做好精神病患者的收养收治工作。按照政府赋予我院的职能,在认真做好“三无”、“低保”、“优抚”精神病患者收治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救助管理站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工作,切实抓好“慈善对象”的收治,服务古城区,面向新市区,尽力满足各类服务对象的收养收治,为各类服务对象提供日常医疗、护理、康复和生活照料等服务保障工作,全方位的满足服务对象的疾病治疗和身心康复的需求。以来,累计收治各类精神病患者720人,其中三无对象21人,低保对象90人,救助对象577人,慈善对象32人。目前在院服务对象达412人,其中三无对象163人,优抚对象2人,低保对象178人,救助对象38人,慈善对象31人。鉴于近三年我院收治对象绝大部分为救助对象,我院每年多次举办与公安局精防网络、卫生系统专科医院(传染病院等)、市残联、社保管理部门、救助管理部门及民政条线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会,加强同相关单位的联动,商榷解决精神病人救治、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热点与难点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年来,经我们积极有效治的治疗使患者病情好转,并帮助他们联系到家属而出院的有463人,受到救助患者家属及各方的好评。

2、实施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法规、制度开展工作。近年来,我院积极开展“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活动,狠抓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多年来,我院始终按照二级专科医院的标准和要求,认真落实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法规,严格执行三级查房、病历书写、病例讨论等核心医疗制度,聘请上海精神卫生中心等国内知名专科机构专家、教授来院查房授课,指导工作。同时还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取得uks证书(由世界最权威的质量管理认可机构之一英国皇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证书)。近年又在同级专科医疗机构中率先引入his系统、电子病历、办公oa系统等,推进数字化医院建设。我院继取得市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质后,已实现了相城区、吴中区、苏州工业园区等医保定点全区域覆盖。连续多年获得市社保局医保定点先进单位。,在接受市卫生局医疗机构年度校验的145家单位中,以优异的成绩获得苏州市依法执业、诚信服务a级信用等级单位称号,并且处于获此殊荣的9家单位前列。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展开阅读全文

篇7:铸造实习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88 字

+ 加入清单

兴化市银鑫电热铸造厂最早成立于1995年,是兴化市最早一批电热铸造厂,20__年后搬至张郭镇工业园区,是目前张郭镇声誉颇高的电热铸造厂,全厂占地约0.51公顷,员工63人,主要经营各类国标与非标电热管的制造,生产工艺精致,产品质量较高,每年生产的电热管数量高达15万条以上,销售额在同行业内相对较高,员工福利颇优。

兴化市银鑫电热铸造厂旨在以最快的速度生产出最优异的产品,努力满足客户的需求。

2实习主要过程

本次实习的目的在于熟悉企业的运作流程,感受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相互关系,掌握与人交流沟通的技巧。实习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12月24日是我实习的第一天,到达企业后,我见到了企业的负责人,在我对自己简单介绍后,他把我介绍给了财务会计,在财务会计的带领下,我大致熟悉了电热铸造厂的部门分布。随后的日子里我仔细阅读企业的员工规章制度,慢慢融入企业工作环境。

第二,由于之前没有任何工作经验,刚刚加入企业的我基本是跟随着财务会计后统计核对企业账目,重复操作企业财务会计的工作,由生疏到慢慢掌握。

第三,企业人员有限,财务会计通常需兼负接听电话订单职责,实习期间我通过一次次的电话交流,慢慢掌握语言沟通的技巧。

第四,在对企业工作流程熟知后,除了会计核算外,我的工作增加了对每天加热管的进出量的核算登记,记载每天生产的产品总量和销售量。

第五,总结实习经过,并完成实习手册、实习报告。

展开阅读全文

篇8:特殊岗位聘任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12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______________中小学教师职工聘任办法》。经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聘约:

一、甲方聘任乙方________职务,聘期从________至________。

二、任职期满前,甲方根据需要和乙方在任职期间的实绩,提出连聘和解聘意见,并通知乙方。

三、乙方应履行的具体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保证乙方在任职期间内,按照有关规定领取相应的工资和待遇。

五、甲方有聘任和解聘的权利,乙方有应聘和辞聘的权利。但双方都不随意终止聘约。如有等殊情况要提前解聘或辞聘,须双方协商同意后,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六、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解除聘约。

1、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受开除留用处分的人员;

2、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属出一般事故而很少改进的人员;

3、拒绝接受组织分配,屡犯校规校纪者;

4、在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达六个月,聘任时仍不能正常工作的人员;

5、不能完成规定工作量的人员;

6、连续旷工七天或全年累计旷工十四天的人员;

七、甲方对乙方在聘任期内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和任务执行情况等,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业务档案,作为奖惩和能否连聘的依据。

八、甲乙双方在执行聘约期间发生争议,主管部门予以仲裁。

九、本聘约从签订日起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9:特殊商品生产销售供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销售,全文共 140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食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方案:

1、供货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2、供货规格:________________

3、供货价格:__________________

4、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供货事宜:

1、质量要求:乙方供应甲方之所有相关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面食类产品全部为当天产品,不得夹带隔夜产品。

2、甲方要求乙方的产品、质量及规格与甲方要求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若乙方不纠正,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月货款;甲方供餐单位因食用配餐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之货品问题,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并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甲方并可自行办理解约事宜。

3、乙方供应之食品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也不得高于本市各供货单位同货品价格;如出现价格变化,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以便调整,否则,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

4、交货时,甲方抽检(以甲方计量称为准),如不足规定供货数量,以实际抽检规格计算当批次货品款;如乙方所供货物未达到甲方上述要求产品标准,甲方将拒绝接受乙方当批次货品,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5、乙方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将货品运送至甲方现场以凭验收;交货当日乙方若遇突发变故,仍应正常交货,且不可擅自变更时间。

6、如遇天灾或不可抗力之特殊状况,需变更供货内容或时间,应提前一天征得甲方同意,由双方协调解决,乙方不得私自更改,一经发现按违约论处,扣除乙方上月货款,甲方直接解约。

7、交货后,前批次装置食品之容器应在当日中午前回收,不得留置现场。

8、付款方式:甲方每二个月付款一次。乙方应于付款当月20日前,检齐上二个月份供应之单据汇总至本公司财务处,经审核后甲方于付款当月25日前付应付货款。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时,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依约办理罚款,乙方不得异议。

2、如乙方因故必须中途终止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函请同意解约,甲方同意解约时,结清全部货款。如未依规定告知即停止或中断供货时,甲方将扣除所有未结货款,厂商不得异议。

四、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日至________ 年 ______月 _______日。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由甲方留存。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飞船上的特殊乘客反思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703 字

+ 加入清单

文章较长,识字量较大,字音不易读准,字形也较复杂,因此识字环节中注意调动学生识字的积极性,让学生借助拼音和上下文自主识字,并安排生动有趣的读书和巩固识字的活动。 如:“悄悄话”。同桌俩人合作,一人指字,另一个人悄悄读给对方听;“接力赛”。四人一组,第一个同学说出一个字的某方面特点,第二个同学在字卡中快速找出,并大声读出来。第三个同学说出或读出在课文中的词句。第四个同学再用这个字组一两个词语。

这样针对本课生字字形复杂,字音难记的特点,采用多种复现方式,增强了识字的趣味性,提高了学生自主识字的质量。

在感悟课文时, 对于小林遇到的难题,孩子们或多或少都有过类似的经历,但是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教学中以此为凭借,进一步培养学生遇事用心思考,不断实践的好品质。

要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教师的有效引导是非常必要的。因此,默读课文时思考:“小林遇到了几次难题,是怎么解决的?”成了统领全文的一个大问题,让学生自己去探究。此时教师引导学生逐步提高默读的速度,如果一次没读懂,可再次默读思考。同时抓住重点问题进行思考,也能够迅速地帮助学生粗知课文大意。再抓住课文重点,通过交流小林“看、想、做”的内容,学生深刻感悟到“小林爱思考”和“勤实践”的好品质,逐步提升了学生的科学素养。在此基础上,拓展学生的思维:“你从“充气雨衣”的发明得到了什么启示?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发现还有哪些不便之处,动手改进一下”通过这样的指引,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并留心观察生活,培养勇于实践的好品质。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力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这样的设计进一步开发文本资源,引导学生观察生活,动手实践。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49 字

+ 加入清单

1、采购

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由药房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根据各类药品的消耗动态,定期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分管院长审核后进行网上统一采购,严把药品质量关,绝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对抢救急用药品须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2、验收

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房管理人员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转账付款。

3、保管

药房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存放于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保持药库干燥、通风环境,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定期清查盘点,有完善的药品帐,做到帐物相符。

4、调配

配方人员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配方完毕,配方及核对药师双签字,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房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5、使用

门诊药房供病人使用,值班小药房供值班期间就诊病人使用,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房人员可拒绝调配。

6、盘点

对药品进行一年四次的盘点,将电脑库存与实物核对,尽力做到电脑库存与实物完全相符,同时及时检查药品有效期,徐汇、奉贤两个校区也可以将有效期一年之内的药品相互调配,将近效期(6个月以内)的药品告知医生负责人,以便能及时处理,而1个月后即将失效的药物另外存放,以杜绝过期药品的发放,保持药柜整洁、有序。

7、过期药品处置

药房对过期药品,应妥善储存并有醒目的“不合格”标记,并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报损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及时报损,由药房进行销毁(溶解、破碎、焚烧等处理),以防流失再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特殊商品生产销售供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销售,全文共 4386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编:

电子信箱:

电话:

传真:

网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编:

电子信箱:

电话:

传真:

上列甲、乙双方之办公地址及通讯号码即为协议双方法定通讯联络地址,双方发生之一切有关业务联系,均以发到上列指定处的相关文件与信息为准。

二、资信证明

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商标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特殊商品生产销售许可证等有关法律文件,同时还应提供自己的企业概况、商品目录和报价单。

三、商品资料

1、广告

甲方将利用报纸、样本、画报等广告媒体宣传乙方的商品,如乙方有制作广告的要求应向甲方广告部门提交所供商品的艺术构思、规格说明以及司徽等材料,以便甲方审核及广告制作,任何广告制作需经双方认可。

2、宣传品

乙方如备有发放给消费者的印刷品,需在供货同时提供给甲方,以便于及时散发。如宣传品有不实之词或商品名称不规范及有与法律相冲突的内容,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商品说明及书面警告标签

按相关法律规定,乙方商品应备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说明书及明确的警告标签等提示。

4、商品质量证书及检验标准

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品时应提供相应的商品质量检验标准,其顺序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并在实际供货时根据约定出具有效的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所有商品应提供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生产日期、适用标准代码、检验人)或质量检验证明,该商品的行业许可证等。若无明确的质检标准,双方应对商品封样或以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样品为准,作为验收依据。甲方有权对商品进行抽样甚至全部检验。

5、商品知识培训

为了有效地向顾客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商品销售,乙方应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商品知识的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

(1)商品的特点、性能及其应用的相关知识;

(2)商品的使用、安装、维护、修整的知识;

(3)商品的质量保证及保修、包换的内容。

6、商品商标与知识产权

乙方应提供已享有的商标权、品牌、专利权或原产地证、报关单等证明文件。乙方的任何伪冒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7、商品包装

除裸装商品外,乙方商品内包装应有用中文标示出明确可辨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地址、电话等。

商品外包装应具有相应的强度、适宜搬运的规格尺寸

寸,并标明堆放高度及其它注意标志。此外还应注明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

包装物一般不回收,如有回收包装物的特别要求,需另外签订“包装物回收协议”,作为本供货合作协议附件。

8、环保要求

对国家有环保要求的商品,乙方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生产许可证等。

四、供货

1、展示样品

为促进商场的商品销售,甲方愿在每家新开超市中提供货架、柜台为乙方展示样品,乙方也愿为甲方的每家新开超市中免费提供样品供商场展示。

乙方可在供货数量外另行提供展示样品,但需另订取样合同,也可让甲方在供货商品中取样展示,甲方需在取样时列出样品清单并经乙方确认。

2、商品条码(UPC)

乙方应在供给甲方的商品上粘贴商品条码标签,否则应积极申请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

3、订货

按照本协议的条款,交易双方已在订单上加盖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一般为合同专用章),或订单中的内容已经实际实施,则表明乙方认可并接受此项交易。

4、价格

甲方将与乙方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惠的商品价格并支持甲方的经营理念及平价宣言政策,乙方承诺给甲方供货价格低于给其他经销商的供货价格。随着甲方连锁超市的成倍发展,乙方商品在商场中的销售也将成倍增长。为确保成倍增长的市场占有率,乙方同意将供货价随销售额增加而相应下浮(下浮幅度则另行商洽);甲方可对乙方供货价的下浮部分将全部转让给消费者受惠,供货价下浮后,该商品在商场的零售价也将作相应下浮,如果乙方违反价格承诺引起消费者对商品价格投诉,乙方应当解决并进行赔偿。

5、商品价格变动及调整

如乙方提高商品价格,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决策。如果提价被接受,乙方将接到一份注明生效日期的甲方书面确认书,但甲方库存待销商品则按原价格执行。否则,对于商品实际价格超过订单价格的部分货款,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同意如果商品在装运前的价格低于订单规定的价格,则订单中的价格也将随之下降至此时的价格。

6、最低供货价保证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供货价格相对国内其他供货商是最低价格,同时保证甲方的毛利率在

以上。

7、降价

(1)双方确定的价格为一段时间内的结算价格,当甲方发现乙方产品的供货价格高于乙方给其他销售商价格,或甲方应市场要求需要下调价格时,乙方有义务同步下降合同货物的价格。

(2)在双方确认进行供货价格降低时,在甲方门店中未形成销售的库存商品价值一并降低至降价以后的价格。

8、停产或中止供货

乙方因故需停产关闭或中止供货,须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相应的调整。

9:商品促销

(1)广告:乙方应对自己的商品提供广告支持,应在合同签订时拟定促销计划,具体方式在双方签署的确认书中明确

(2)配合甲方整体促销政策,在甲方司庆及甲方各门店店庆期间乙方须应甲方要求对其部分或全部商品折价,或采取其他方式,让利于消费者。

(3)甲方在具体促销时,将促销方案及需要乙方的支持与合作的事项一并用传真方式发送给乙方,如果乙方未按传真所示的回执时间内回函反馈意见,视为乙方全部同意甲方的促销方案和要求。

10: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商品的产地、价格、规范名称等相关信息发生改变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采购人员,以便甲方及时将甲方系统中相应信息进行更正,否则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客诉以及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交货

1、乙方保证按订单所确定的到货日期将商品运达订单指定的地点,提前或延后不得超过两天。如需分批交运时,应在运输单据上注明。如果不能按期交货,乙方应立即书面(含传真)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早于或迟于上述规定的期间交货。对于无故不按时交货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和取消订单。

2、乙方迟延交货,造成甲方迟延交货给消费者,引起消费者投诉赔偿损失的,由乙方负担,但最高赔偿额度不超过消费者订购商品的总价款。

3、商品的运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改变运输方式可能会增加费用的情形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

六、收货及验收标准

1、数量准确,包装完好,以甲方二次验收为准。甲方对产品数量、外观缺陷及内在质量提出期限为:1:对产品数量的验收以实际收货为准。2:对产品外观缺陷提出异议期限为打开商品外包装的7日之内。3: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以商品售出后在该产品的保质期内或消费者提出投诉7日之内。对于与订单不符的商品、装箱单与货物不符的商品、外包装破损造成货损的商品、质量未达到标准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为了减少损失,甲方可代为保管,其货损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两个月内尚不能妥善处理,甲方有权将之拍卖或变卖,所得偿付相关费用后余额返还乙方。甲方对完好接收的商品签发收货凭证,以便于乙方记帐、结算。

七、开票及结算

1、甲方根据订单中规定的条款于每月的10日、25日支付货款,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方付款时,乙方应根据双方核对的结算金额出具填写正确无误的全国统一正本增值税发票及其它必要的单据。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八、担保和保险

1、乙方对其商品的质量及售前售后的服务提供保证,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保证商品的原料、及生产工艺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3、如乙方对合同标的投保保险的,应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九、协议的取消和商品退换

1、由甲方发现的或由商品使用者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都将提示给乙方,并由乙方负责退货或换货。

2、在甲方合理运作中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同意甲方全部或部分取消订单,放弃或拒绝接受商品,全部或部分退货,并由乙方支付甲方向其退回商品时发生的费用:

(1)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及订单中的条款;

(2)乙方违反了在本文中第八部分中所做的担保;

(3)商品全部或部分存在不符合质量检验标准的缺陷;

(4)发运的商品少于或多于订单中规定的数量,或者与样品不符,或者与订单中的规定不符;

(5)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交货日期而发运的商品。

3、滞销商品的处理

甲方同意及时将商场内有关的由乙方所供商品中的滞销品种的信息告诉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收回滞销品种,或按该货同等金额向甲方调换甲方所需的品种。

十、乙方承诺

1、甲方发现乙方有下述行为时,乙方应甲方要求立即中止协议,乙方须按涉及金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甲方采购员及利益相关人员吃请和回扣。

2)乙方接受甲方人员或其近亲属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任职。

3)乙方赠送或低价出售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股权给甲方人员。

十一、解决消费者投诉

消费者对乙方商品的质量及价格投诉时乙方应负责解决,如果乙方不及时解决或不予解决因此引发诉讼或有新闻媒体参与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为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违约部分合同标的总金额的1%;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所支付违约金又不能祢补损失时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终止合同的条件

1、供货合作协议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合同。

2、合同一方违约,不能达到预期合同目的。

3、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天提出终止合作解除合同,但需经另一方同意。

十四、终止合同善后事宜处理>终止合同后双方应在一个月内核清帐务,最后一笔货款在双方核清帐务完毕后180天内支付

十五、本协议的附件

十六、协议书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十七、其它事项

1、在履行协议时任何一方对协议不得自行修改或删减,除了在订单中注明有其它条款或双方另有协议之外。双方确认本合作协议为双方交易的原则。

2、因为甲方的失误或者未按协议条款执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因为乙方的失误,或者乙方未按协议及订单中条款执行,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时可以现金或应由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中支付,也可从甲方应付乙方货款中扣减。

3、双方同意在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索自己的权利时,违约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费用。

4、本协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签署,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约束。

5、本协议项下事宜产生的争议,尽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由北京市相应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6、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7、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特殊岗位用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56 字

+ 加入清单

养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收购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乎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特殊生鲜肉购销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基本要求:

产品名称:特殊生鲜肉

品种 _____________

产地 _____________

单位:公斤

数量 ______________

保护价:______________元/公斤

交(提)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符合DB33/T426—20__《无公害肉》标准;

2、无病害,无药物残留;

第三条 收购保证金: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收购保证金元。交货时保证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乙方。保证金支付后,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保证金。

第四条 养殖的具体要求及乙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

1、符合DB33/T426—20__《无公害肉》标准;

2、乙方不定期上门指导及组织培训。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上门收购;地点:养殖场院(户);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乙方;

第六条

检验方式:法定机构检验;检验时间;出栏收购;检验地点:养殖场(户);其中鲜活产品的外观检验应由双方在养殖地共同进行;其内在质量检验由县畜医站进行,检验单位及费用承担:乙方。

第七条 检疫单位、地点、标准、方法及费用承担:乙か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每公斤_______元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交货或乙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在当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要求。

3、甲方将产品或乙方提供的种兔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或种兔市场价格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提供的种兔、技术指导培训或提出的养殖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条件:

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2、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造成无法履行的;

3、依法破产的;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条款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文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_年月_日止,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工商部门备案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养殖方__________(签章):收购方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特殊特种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034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青岛即墨市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购买 方 :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 方 :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合同额: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备注

1 无功补偿___________成套 设备___________ 详见技术规范 书供货范围____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 含税价 )元 :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万元整 (一次性落地价)

与交货有关的费用:(不限于)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以及安装、调试、软件费、检验费( 含设备安装验收取证费)及培训所需费用 等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

二、质量 、技术要求

2 .1 质量 、技术标准

本合同下交付的 设备 的质量、技术标准适用本合同质量、技术标准附件 (质量、技术标准附件名称可能有所不同,但其规定的内容涉及本合同标的的质量、技术及验收标准等,下同) 规定,质量、技术标准附件已列示的项目按照附件规定执行,质量、技术标准附件未列示项目但所交付的产品存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未列示的项目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版且标准最高者为准 ) 。

如果 本合同 没有 质量、技术标准附件 , 或质量、技术标准说明不明确 ,或生产厂家的出厂标准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则本合同下交付的 设备 质量执行生产厂家出厂标准,但该标准不能低于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不低于国家、行业标准非总体判定,即如生产厂家的出厂标准总体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同时,各单项标准亦不得低于对应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单项标准) 。 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如存在多项标准或原标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更改、变更的情况下,执行最高标准 ,如无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以甲方验收时出具的标准为准 。

2.2 每台设备上均应订有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单位、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

2.3 乙方保证交付甲方的本合同 设备 为原厂原装全新未曾使用过 。

2.4 乙方 应负责在三包期内对设备进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相关费用。

2.5 设备三包期 为___________3年 (质量保证期) :

2.5.1 乙方 负责设备三包,三包期为___________年 ,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能够正常使用,且 甲方 最终 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 如相关设备存在调试 、 考核期的 , 调试 、 考核期满且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 。国家或行业及生产企业对产品三包期有更高标准的,或原标准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发生变动的则适用高标准。

2.5.2 质量保证期内,由于 乙方设备的质量问题而造成停运等故障的,乙 方应负责尽快更换有缺陷或损坏的部件,同时 赔偿甲方停机期间发电量损失。

2.6 由于设备质量问题存在生产安全隐患的, 乙 方应保证在买方通知7日内处理完毕,超过7天按设备故障损失电量处理,造成的工期延误、劳务费用、电量及信誉等损失,由 乙 方负责。

2.7乙 方从其它工厂采购的设备所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应由 乙 方负责。

2.8 乙 方对所供设备内所有元器件和材料等的正确 选型 负责,因元器件和材料等 选型错误或不当等原因造成 设备损坏 的 , 乙 方应负责及时处理,由此对 甲 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 乙 方承担,如果 甲 方要求退货, 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

2.9甲 方对 乙 方设备的现场验收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验收,都不能免除 乙 方产品必须满足技术协议或相关国家、行业安全和性能标准要求所负的责任。在 乙 方产品的寿命期内,无论何时,一旦发现 乙 方产品不符合技术协议或相关国家、行业安全或性能标准要求(技术协议要求如与相关国家、行业安全和性能标准要求 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退货或整改,乙方必须无条 件退货或按要求整改,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 方承担。

作为光伏电站的核心设备, 乙 方提供的设备的年故障率不能大于1%,因设备年故障率超过1% 对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劳务费用、发电量和信誉等损失,由乙 方负责赔偿。

三、 交货 时间、地点

3.1 交货时间 :__________

3.2 交货地点 :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3.3本合同签订的设备需供资料共8份,分别包装成套,其中6 副2正,设备交货前必须现将其中的1套正本随货资料,发至我司,包括(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装箱单、 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主要部件的试验报告,安装、使用说明书,型式试验报告,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图纸)。

资料收件人 :___________

收货地址:______________

四、 运输、包装、卸货

4.1 本合同项下的设备 由 乙方 运输、卸货至 甲方 指定的交货地点, 并承担运输途中 、装卸 过程 中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乙方 应 于 交 货前24小时将 货物 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函、电通知至 甲方 以便配合。

4.2 乙方 对提供的全部机械设备及配件须采用相应的国家、国际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用于长途和工程所在地运输(包括海上运输),并具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腐蚀、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机械设备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 包装物不回收, 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 乙方 承担相应的责任。

4.3产品的运输由 乙方 负责,运输费用由 乙方 承担;

产品的装卸由 乙方 负责,装卸费用由 乙方 承担。

五、安装、调试 、 验收

5.1 发货 前的检验和验收:乙方应在生产、加工或制造地点按本合同要求的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在发货之前,乙方对机械设备的有关内在和外观颜色、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全面的检查,并出具其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 检验合格证书,同时,甲方对设备进行发货前的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发货 ,如甲方未进行初步验收或初步验收合格,并不代表甲方对乙方所供合同标的任何质量、技术验收确认,乙方不得以甲方未进行初步验收或初步验收合格,主张甲方已经对合同所述标的验收合格。

5.2 乙方 负责设备的 指导 安装与调试, 并于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 20 日 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否则,乙方应按照逾期交付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并有权监督 乙方 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直至 验收完成 。

5.3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 15 日 内,甲方应完成最终验收工作 ; 经甲方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质量、技术指标 后 ,甲方向乙方签发书面验收合格单(最终验收合格), 双方代表签章办理移交手续,此时的移交不能代表乙方设备质量保证及三包责任的转移。

双方就设备的质量、技术、性能等在验收中发生争议时 ,以甲方的检验结果为准 ,以任何形式进行检验验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

5.4 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乙方提供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 乙方 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 乙方 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 甲方 设备、材料损坏、 乙方 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 甲方 的损失。

六、结算方式

6.1付款方式,适用以下 (  ) 方式。

( 1 )银行转账;

( 2 )银行承兑汇票;

( 3)支票

( 4)信用证。

6.2付款时间 :

( 1) 合同生效后 15 天内支付合同总额30 % 作为预付款;

( 2) 甲方对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合格,乙方将设备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后 20 天内付合同总额 ___________% 货款;

( 3) 在甲方并网验收合格向乙方签发书面验收合格单且乙方开据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全额 17%增值税专用 发票与甲方项目组负责人签字认可的技术服务确认书后 20 天内支付合同总额 ___________% ;

( 4)其他 剩余 10 %作为质量保证金 乙方履约其相应义务后 37 个月内甲方无息返还 。

( 5) 剩余 ___________%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三包期内无质量、故障问题 ,在三包期满且乙方履约其相应义务后一个月内甲方无息返还。

在质量保证期内, 乙方应在甲方 发出故障 通知之 时 后 24小时 内派 有能力解决问题的技术人员到达现场 修理、更换、退货, 乙 方技术人员 修理、更换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时间不能大于 48 小时。 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更换的,甲方可委托其他方修理、更换,维修、更换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或无质量保证金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1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超过时间的,每逾期 1日,向 甲方支付不足部分的 5%作为违约金,并赔偿 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工期延误、劳务费用、发电量和信誉等损失以及 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乙方未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修理、更换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每逾期 1日,向甲方支付 待修理、更换部分标的额(以采购时的价格计算)的 5%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工期延误、劳务费用、发电量和信誉等损失以及 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 如 甲方要求 退货 的 , 乙方应于2个工作日内 退还甲方 所涉 金额 (退货部分所涉及的金额),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所涉金额的 5% 作为逾期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在 3个工作日内将产品自行运走。 甲方可协助安排退货,但所有费用(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由退货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在 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所有退货事宜,甲方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产品自行处理并向乙方主张场地占用费、产品处置费用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以及甲方为此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

七 、售后服务

7.1 乙方 应就提所供设备 的组装、 安装调试、 试运行、运行、维护和修理对 甲方 人员进行培训 ,直至 其 全面掌握为止 。

7.2 设备移交后在运行中如发现质量或故障问题, 按照本合同6.5条第(5)款执行 , 但乙方可以证明故障原因系甲方在使用设备中未按使用说明书上事项操作,致使出现故障的,责任由甲方自负,此种情况下乙方提供维修服务,甲方负担相应的零部件费用 。

7.3 甲方 应向 乙方 赴现场服务人员提供食宿的方便条件,费用由 乙方 负责。

7.4 设备在三包期限届满前如因 乙方 质量、故障问题, 乙方 应修复、更换 ;如乙方可以充分证明故障发生系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或在三包期后),则乙方也应及时修复和更换,费用按 7.2 条执行,但材料配件价格及维修人工费不应高于市场价格 。

7.5乙方提供设备需符合项目所在地省网,当地电网要求,如不符合要求,乙方负责处理整改否则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7.6设备运至项目现场后经过相关第三方油样抽检,如出现油样检测不合格导致需重新抽检或更换变压器油,其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反之如一次性抽检合格,抽检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风险的转移

设备(包括配件)毁损、灭失风险在甲方对产品最终检验合格并签署书面的确认材料后由乙方转移给甲方。

九 、 保密条款

在协议执行期间, 双方 应对其知晓的对方未主动披露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和技术信息内容保密 , 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终止而结束,除非 信息所有方 主动披露。 未经同意, 任何一方 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定义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合同之当时条件下,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情形属于不可抗力:

(1)冲突、暴乱、战争等社会事件;

(2) 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等 自然灾害;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行政命令。

(4) 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

10.2 不可抗力的后果

双方中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采取一切可能的有效措施,以避免或减少损失;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说明不能履行、需要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的理由,以便使对方当事人采取必要措施,减轻由此而带来的不良影响。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上述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15日内提供有权证明机构的证明 ,并将证明送交对方,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 一 、 违约责任

11 .1 乙方应按时交付本合同所述标的物,每逾期交付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 作为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达到合同总金额 10 % 或乙方逾期交付超过5日时,甲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选择 解除合同 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交付标的物,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按照合同总标的额的___________%计算(即合同总价款的 30 % )。

因乙方的 任何 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其他 损失的, 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 全部 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 全部 损失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11.2 若经甲方检验,乙方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单独适用或并用以下权利:

( 1)甲方要求乙方换货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设备进行换货,乙方未按照约定换货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 作为逾期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相关差旅费等。

( 2)甲方要求乙方退货的,乙方应退货, 并于3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所有金额 ,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 % 作为逾期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产品自行运走。 甲方可协助安排退货,但所有费用(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由退货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在 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所有退货事宜,甲方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产品自行处理并向乙方主张场地占用费、产品处置费用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以及甲方为此 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

11.3甲方 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应付金额 1 ‰ 作为逾期违约金。

十二 、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由 甲方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 、 合同变更

本合同签订后,如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 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其它

1 4 .1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不影响 乙方 违约责任、质量保证责任、三包服务等责任承担。

14 .2 与本合同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范书 ( 技术规范书如以招标方、投标方定义主体双方的,则 技术规范书中招标方即为本合同中甲方,投标方即为本合同中的乙方) 、 图纸 等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中 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技术标准、试验、检验、 调试、 考核期、 质保、维修、违约责任、赔偿标准等事项与本合同约定有冲突的,以标准较高 、较严格的 为准。

14.3 供需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行、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如有变更,变更一方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14.4 本合同一式肆份, 甲方执叁份, 乙方 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处)

甲方 单位名称( 盖章 ):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签名) :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签名) :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 乙方 单位名称( 盖章 ):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 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签名) :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签名) :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金工实习个人铸造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532 字

+ 加入清单

我在信息有限公司实习,通过两个月的实习,我收获了不少的经验。同时也有了不少自己的想法。

实习第一天,我被安排到部品一课去修理机床,刚到位,由于对机床修理的流程还不太熟悉,所以请教了设备维修班长荣海叶,荣班长细心教导,把流程给我说后,交代了一下设备维修的基本操作,之后让我自己慢慢研究。

第二天,我从试着一些基本绑带开始,慢慢的开始维修一些简单的辅助设备,两个月帮忙,期间还在部品二课搬移机床,其中有一次单独完成,并在其前期帮忙摆放。两个月的实习,在各领导和同事们的关照和指导下,及自身的不懈努力,让我在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单位我不仅把理论知识与实践很好的结合了起来,在自我综合素质方面也有了很多的认识。最主要的是不仅让我学会了如何做事,还教会了我如何做人。对培养我的工作意识和提高我的综合素质有着特殊的意义。在此我由衷的感谢阿尔卑斯,给了我这么好的一次机会。

从学校到社会的大环境的转变,身边接触的人也完全换了角色,相处之道完全不同。这巨大的转变中,无法马上适应新的环境。从未进鑫东信息有限公司前心中的那份神秘感和进入鑫东信息有限公司的第一天,内心充满了自信和好奇到实习的日渐深入,慢慢地接受了新事物带给自身的困扰,自己身上的不足也日益明显。开始反思在平日学习中的误区和不足。开始发现自己讨厌的事物经常是工作中需要的。开始感到彷徨和迷茫。无形的压力总会盘桓于我的脑海。很多时候觉得自己没有受到领导重用,所干的只是一些无关重要的杂活,自己的提议或工作不能得到领导的肯定。做不出成绩时,会有来自各方面的压力,领导的眼色,同事的嘲讽。在鑫东信息有限公司实习期间,老师给了实习生一个很大的发展空间,老师的耐心指导让我对什么是设备,怎么维修才能做到最好。

实习,就像刚刚拿了驾驶照去开车,就算在驾驶学校是自我感觉良好,但是在人来车往的公路上自己就像是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小孩,要意识到自己能力的欠缺和知识的匮乏。实习期间,我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体验到社会竞争的残酷,而更多的是希望自己在工作中积累各方面的经验,为将来自己就业之路做准备。

这一次的实习,让我将课堂上学到的专业知识有了运用的机会,更让我得到了实际的锻炼,从中总结了经验,使得我的专业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有了进步,同时也让我吸取了一些教训。

针对这次实习我主要从这几个方面来说说我的感受及所取得的进步 。

一、系统培训使我对工作有了更好的认识和了解,对树立信心起到很大的作用。

二、不断的自我总结提高了我的自我学习能力。

每天去单位工作,遇到任何问题解决不了的,单位都要求我们把问题记下来,小组解决不了,会议上各小组再一起讨论解决。我们集思广益,发挥群体作用,如果自己进行分析,往往是一种定向思维,所考虑到的只是一个面,甚至只是一点而已,很难考虑周全,然而展开小组讨论,就可弥补这个不足,大家从多角度地看问题,结论也就更加全面、合理、准确。通过讨论,能使我们立对纠错,提高个体认识,在这个过程中,倾听、思考、分析、评价、表决这一系列的活动使小组里的每一个成员都受到了锻炼,同时,对于我一个刚步入单位的实习生来说,这也是一个取长补短的过程,弥补了自身认识上的不足,从而不断提高自身认识水平。业绩分享的时,再把成功者的经验记下来,互相交流学习。单位的这种要求让我体会到了员工团队的专业、高效、凝聚力。正因如此我发觉我成长的很快,进步的也很快。

虽说我取得了不少进步但我还存在着以下几点的不足:一是工作中有时自信心不足,有放弃的念头。时而会出现低级错误;二是在处理一些事情时有时显得较为急躁,没有及时找出失败的原因。三是社会阅历相对来说较少,经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刻苦精神,克服不足,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各种理论知识,并用于指导实践,以更好的适应单位发展的需要;熟练的掌握各种视音频特效以及各转场特效,以便更好的投入工作,我将通过多看、多学、多问、多练来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各项水平;通过实践不断的总结经验,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实践的过程中慢慢克服急躁情绪,积极、热情的对待每一件工作。在此也要由衷的感谢我的母校对我的培养。

对于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来说,对社会的适应能力体现的尤为重要。为了理论知识更好的联系社会实践,更好的适应社会环境,也更加清楚的认识到自身的优势和不足。本人20xx年8月25日至11月30日在鑫东信息有限公司实习。在我们部门有设备维修、工厂保全、磨具维修、设备管理、机床加工、材料运送等小组。现在将实习期间的经历做个总结,了解不足之处,扬长避短,更好地认清自己,也更好地认识维修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设备维修中多以辅助设备为主,各级领导的指导顺序有一定的规律,这就要求维修者一定要先认识某些领导,避免由于不认识人摆放错了领导的位置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通过实习得知,一般的维修,几乎都是自己搞定,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实习期间也维修过机床,出问题的主要原因还是不会问人,不知谁该如何交流。

设备维修可以通过长时间的锻炼和熟悉,也就会慢慢的好起来的,再我实习的单位里,没几个人会灵活的运用一些理论知识。他们都有自己的路数,很值得我们学习。在我们维修的机床里还要学会一些基本软件,但我们同时也要积极学习和掌握先进的软件的使用,使得维修效率和效果有大幅度提高。

另外,通过长时间的实践,对厂中缺乏那些人才有了很好的了解,做为在校的学生,只要把老师上课讲过的东西基本弄通,在鑫东信息有限公司足以立脚了,如果可以非常熟练的掌握各类软件和plc的使用,那么毕业后,找工作就可以不用再愁了。再实习期间,好多前辈对软件的控制能力还是相对较弱,他们也有人想我讨论过怎样才能运用最简单的软件,我也向他们提出过不少意见。他们的某些专业知识还是不怎么太熟练,所以说,我们在学校一定要好好学习专业知识,这对自己进入某些单位其着关键的作用。

虽然仅仅是两个月的实习时间,但是我从中获益良多。不但是专业知识的一次实战考核,还使我更明确了维修后期工作者所要肩负的责任感。我还需要更多的锻炼和知识上的积累,为了有一天我能够胜任这一职业。我相信无论我的明天会怎么样,我都会坚强的面对。因为----永远只有你去适应这个社会,而不可能是这个社会去适应你。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电吊司机工种作业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司机,全文共 1145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合同工驾驶员,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驾驶员工作。

2、乙主同意根据甲方的规定,按照岗位责任的要求,完成本岗位工作的任务,保障甲方一切用车需要。

三、劳动报酬、福利待遇

1、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________元。其它按当月所行驶公里奖即:[大车(丰-田、子弹头)0.2元/公里,小轿车0.15元/公里]。

2、在合同期内,甲方每月发放乙方医疗费15元,今后因病就医,药费由乙方自己负担。

3、国务院规定的法定休息的,因工作需要加班,甲方付给乙方300%的工资。

4、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工作餐和集体宿舍。

5、甲方从20__年1月起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

四、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驾驶员管理制度》,对违反法规和制度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罚款,直至解除合同。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2)不服从管理或在工作中严重有损甲方单位形象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四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因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驾驶员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6、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四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7、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车间特殊材料供货合同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全文共 938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情况双方协商确定由 乙方 承担石材的供货,并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石材、规格、价格及金额:

石材: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价格: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货方式:

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工地,经甲方材料员 验收、点数签字为准,运费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日期:

乙方确保在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后, 天内将货物送到甲方工地。

四、协议价:

本工程协议总价为业主审计结算价的____%。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所有石材、辅料、及安装等,预付________万元整,其余费用待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至协议总价的____%,留协议总价的____%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乙方货到工地,甲方不能无故拖延验收时间并按协议约定付款,若甲方未能执行,乙方有权不供货,由此引起的工地停工及乙方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视为违约。施工脚手架、水电及工人住宿由甲方提供。

2、乙方责任: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后,天内货物不到工地造成甲方停建,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视为违约。

七、违约责任:

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违约方根据对方的实际经济损失情况给予赔偿、并支付违约金(滞纳金为:协议总价的____%,____日支付)。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协议签字后,乙方立即备货,如果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视为违约。

九、诉讼和仲裁: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解除均须双方同意后并签署书面意见方有效。因入变更解除本协议,致使对方受到损失时,有责任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18606 字

+ 加入清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事务所的宗旨、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 合伙人出资及事务所财产

第四章 合伙人

第一节 合伙人条件

第二节 入伙与退伙

第三节 权利与义务

第四节 责任承担与追偿

第五章 合伙事务执行

第一节 合伙人会议

第二节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

第三节 合伙事务监督

第四节 执行(首席)合伙人

第五节 职能机构

第六章 工作规则和员工管理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第八章 解散与清算

第九章 争议解决及其他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范本[1]

([1] 范本中“[ ]”所列内容由事务所按照《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理,自行填写或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填写。“( )”是说明性注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保障事务所、合伙人、债权人以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二条 订立本协议的合伙人分别为:

序号

姓名

性别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类型

执业证书号码

批准注册时间

是否执行合伙人

其中,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为[ ]名,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为[ ]名。

(注: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不少于25名,具备其他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不得超过合伙人总数的20%)

第三条 事务所依法设立,其一切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

第四条 事务所注册名称为:

中文名称:[地名][字号]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名称核准无地名的,可不加地名)

英文名称:[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

第五条 事务所住所:[所在地全称,邮政编码]

第六条 事务所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大写)元。

第七条 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 ]年(注:建议事务所选择20年以上或永久存续),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合伙人会议表决同意,可在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 本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称“执行合伙人”)为[ ]、[ ]、[ ],共[ ]人。其中[ ]为主持合伙事务的执行(首席)合伙人。

执行合伙人应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第九条 本协议的签订人为事务所的合伙人。各合伙人根据本协议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的约定以及事务所内部制度的规定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境内设立[跨区域的分支机构],并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自身实际,在境外设立[办事处、分支机构、成员机构或联系机构等],或者加入[国际网络]。

第十一条 事务所经批准设立,成为注册会计师协会团体会员,按其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 事务所依照法律或相关规定,建立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工会组织等,并为其开展活动提供方便和支持。

第二章 事务所的宗旨、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事务所的宗旨:[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格人员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服务作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事务所的经营目标:[将事务所发展为具有较高诚信道德和专业水平的会计师事务所,促进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和国际化发展,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专业服务。]

第十五条 事务所的经营范围包括:

[(一)审计等鉴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审查企业财务报表;验证企业资本;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对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提供农村财务公开鉴证服务;提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内部控制、低碳减排、投资绩效、市场监督、体制改革、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鉴证服务;基建预决算鉴证审核;司法会计鉴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鉴证业务。

(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会计制度;担任会计顾问;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内部控制、战略管理、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业绩评价、投资决策、政府购买服务等会计管理咨询服务;代理公司注册;代理报关;代理招投标;代理记账;代理企业进行市场调查、尽职调查、社会责任调查、职工社会保障调查;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价;培训财会人员;其他会计咨询与服务业务。

(三)受托管理与事务所业务相关的资产评估、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税务咨询等专业服务公司。

(四)担任企业破产清算的管理人,提供破产管理相关事项的服务。

(五)委托人委托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其他业务。]

(注:事务所可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起草本条款)

第三章 合伙人出资及事务所财产

第十六条 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如下: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注:事务所可约定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作为合伙财产保证,并就保证方式、保证金额等作细化约定)

第十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可以担任本所的合伙人,事务所持有合伙财产份额前5位的合伙人应当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若合伙人同时具备多种执业资格,该合伙人只能以一种执业资格身份入伙。

(注:事务所可以根据本所实际情况,约定合伙人的设置及出资)

第十八条 各合伙人的出资应在[ 本协议签署(一个月内)或新合伙人入伙后(一个月内或按约定期限分期)]缴足。事务所应于成立或收到新合伙人出资后[十日]内给已缴纳出资的合伙人出具出资证明书。

第十九条 事务所应建立并完整保存合伙人名册。

第二十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出资。合伙人出资额的增减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并于十五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二十日内向省级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注:事务所可就增减资的决策、程序、份额分配等相关事项作细化约定)

第二十一条 事务所存续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以事务所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事务所财产。

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设定对外担保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以本协议第二十二条以外的个人财产设定担保的,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事务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转让价格,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

(注: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时,其他合伙人同意与否的程序,可进行细化约定)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事务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四分之三以上其他合伙人]同意。转让价格,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不同意转让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合伙人视同同意转让。

(注:事务所也可不约定优先受让的权利,以保障事务所能吸引新入伙合伙人;或约定当同意转让的合伙人达到一定比例时,优先受让的权利应当放弃。)

第四章 合伙人

第一节 合伙人条件

第二十六条 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2.成为合伙人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注:转制过程中新成为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应当符合该款条件;转制前已经是事务所股东或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不受该款规定限制,但在转制前3年内受到暂停执业半年以上行政处罚的,不得担任转制后事务所的合伙人)

3.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列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4.成为合伙人前一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做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事务所的决定;

5.年龄不超过[65]周岁(注:事务所可以作出65周岁以下的约定);

[6.其他条件(注:各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约定执业年限、执业胜任能力等其他条件)]。

本协议项下的合伙人必须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报批文件和个人资料。

第二十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其他法律允许成为事务所合伙人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事务所专职执业;

2.成为合伙人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有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后最近连续5年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

4.该类合伙人人数不得超过事务所合伙人总数的20%;

5.该类合伙人所持有的合伙财产份额不得超过事务所合伙财产的20%;

6.年龄不超过[65]周岁(注:事务所可以作出65周岁以下的约定);

7.该类合伙人不得担任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

[8.其他条件(注:各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约定执业年限、执业胜任能力等其他条件)]。

第二十八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拓展和储备人才的需要,选聘符合规定条件的候备合伙人(或称为“授薪合伙人”)。

(注:候备合伙人不对事务所出资,不以合伙人身份承担事务所经营亏损,在从事对外业务活动时不得表明其为事务所合伙人。)

第二节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九条 事务所根据需要发展吸收新合伙人。吸收新合伙人,须经[2名合伙人推荐]、[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入伙协议,报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入伙协议签订后即成立并生效或于约定的生效条件成立时生效。

第三十条 新合伙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上述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约定的原合伙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各合伙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一条 新合伙人入伙,原合伙人应当如实向新合伙人告知事务所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如认为必要,可对事务所的资产进行评估,以决定新合伙人的入伙出资额及其权益比例。

(注:各事务所可约定新合伙人入伙的出资额确定方式)

第三十二条 新合伙人依照入伙协议及新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事务所的债务依照本协议第五十五条的约定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 合伙人(指发起设立时的合伙人)在事务所批准成立起[ ]年内,除本协议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四)、(五)项规定外,不得主动提出退伙[或转让财产份额]。

(注:各事务所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第三十四条 在合伙协议约定的事务所存续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退伙协议签署时间为退伙时间:

(一) 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二) 其他合伙人不愿意受让其拟转让的财产份额也不同意其对外转让的;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事务所的特定事由[如:];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五)同其他合伙人在事务所管理及合伙人权益分配上存在严重分歧;]

(六)其他可以退伙的情形。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因上述原因提出退伙的,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因此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五条 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当然退伙,特定事实发生之日为退伙时间:

(一)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

(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四)在事务所的财产份额全部依法转让;

(五)在事务所的财产份额全部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不再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协议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合伙人资格条件。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三十六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根据合伙协议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注:不正当行为,指违反诚信义务的行为)

(四)违反本协议及事务所规章制度,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严重后果;

(五)违反行业执业规范的有关规定,丧失职业道德,产生恶劣影响的;

(六)不按规定参加职业后续教育;

(七)其他严重损害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自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按退伙处理,除名生效的时间为退伙时间。

第三十七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伙,退伙协议签署时间为退伙时间:

(一)达到协议约定的退休年龄;

(二)因健康等原因丧失工作能力不能执业时;

(三)不能胜任合伙人应承担的专业责任与经营管理工作;

(四)符合第三十六条规定的除名情形且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合伙人有理由认为其应当退出合伙的。(注:事务所可对该事项的提起程序、理由作出细化约定)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合伙人具有前款所列情形时,应书面向事务所提交申请。如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申请的,合伙人会议将按相应程序形成决议,要求该合伙人退伙。

[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事务所可约定合伙人退休保障条款。](注:事务所可以约定合伙人退休后在[5]年内按一定形式领取退休补贴)

第三十八条 退伙合伙人在退伙前,应当根据本协议及相关制度规定完成如下事项:

(一)清偿[书面允诺清偿]合伙期间应由其承担的债务;

(二)分担[书面允诺分担]合伙期间发生的事务所亏损;

(三)完成业务交接,包括对已结项目完成归档手续,对未结项目作出情况说明等;

(四)其他应当完成的事项。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列举)

第三十九条 合伙人退伙后,对退伙前事务所的债务(包括或有负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事务所财产少于事务所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实缴出资比例][或平均] 分担亏损。

第四十条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应在[三十日或约定的期限]内进行结算并向退伙人退还其财产份额。

对于原出资,原则上以现金[一次性]退还;对于合伙形成的财产,以现金或约定方式[ ]年(月)内退还。分次及分期退还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自退伙之日起至实际偿付日止的利息。

(注:事务所可约定合伙人退伙时不可分割的财产类型,如:商誉、注册商标等)

第四十一条 在合伙人退伙的情形下,应按上年末事务所净资产(风险基金由合伙人会议按照有关规定形成决议处理)中其应占份额进行结算,价款归退伙人所有。但对被除名的合伙人必须扣除其给事务所及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部分,该价款不足补偿损失时,应以其个人财产补足,因不履行出资义务而被除名的合伙人,按其实际履行的出资部分相应取得退伙价款。

(注:各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退伙时财产的结算事则)

合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价款应退还给其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价款的计算办法,与第一款相同。

第四十二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如其具备事务所合伙人条件的,经[全体或四分之三以上]合伙人同意,从财产继承开始之日起,该继承人取得事务所合伙人[候选人]资格,其在事务所的份额为其继承的份额。因该继承行为承担的税收由该继承人承担,如果由事务所缴纳的,该继承人继承的事务所份额按照缴纳相关税收后的余额计算。

(注:约定继承人可以成为合伙人的,参照新合伙人入伙的规定处理,事务所可就其财产份额等自行约定)

如继承人不具备事务所合伙人条件,或虽具备合伙人条件但不愿成为合伙人,或虽具备合伙人条件,但未达到规定比例合伙人同意的,事务所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其相应的财产份额。涉及税收的,由事务所根据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规定代扣代缴或者由继承人自行缴纳。

第四十三条 事务所在结算时资不抵债的,退伙的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约定的比例承担事务所的债务。

退伙时未了结的事务所业务,待了结后再行结算、分配权益。

退伙当年退伙合伙人应得红利或应担亏损额在退伙当年会计年度结束时计算并支付。

第四十四条 事务所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等事项需要重新备案的,应当于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二十日内向省级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发生上述变更事项或者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五条 原合伙人或其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应当积极配合办理财产份额转让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签署相关文件。

如拒不办理或故意拖延办理的(在事务所提出要求后三个月以内非因正当理由未办理的),在事务所合伙人会议按上述结算价格提存结算价款至公证处后(拒不履行出资义务的除外),视同退伙合伙人自此时授权事务所当期执行(首席)合伙人具有代表退伙合伙人签署相关退伙文件的权利。涉及执行(首席)合伙人退伙的,[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获得相应的授权。

事务所应在退伙结算完成后[三十]日内为退伙合伙人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六条 [事务所可就合伙人退伙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事务所可以选择将退伙合伙人一定比例[数额]的应退还价款暂扣作为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自退伙之日起[ ]年内不予返还。在此[ ]年期间,如发现存在退伙合伙人应承担责任的,事务所可以首先自风险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向退伙合伙人追偿。[ ]年期满后,事务所应在扣除相关费用及损失(如有)后将保证金余额无息返还该退伙合伙人。如果事务所无故超期扣押退伙合伙人的退伙风险保证金,自[ ]年期满或者暂扣理由消除之日起,按照超期扣押金额以及扣押期限每日加收[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由事务所承担,如果个别事务所领导和主管人员负有个人责任的,由该个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三节 权利与义务

第四十七条 合伙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对所议事项发表意见,对议案进行表决;

(二)决定(选举)、担任执行(首席)合伙人、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合伙事务监督人;

(三)查阅事务所账簿,合伙人会议及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合伙事务监督人会议记录,了解事务所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

(四)获得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对外报告资料;

(五)监督事务所执行(首席)合伙人、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合伙事务监督人的工作;

(六)监督事务所的各项活动,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七)合伙人对外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对事务所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可供分配利润享有分配权;

(九)事务所终止时,对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享有分配权;

(十)合伙人会议、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及合伙事务监督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合伙人合法权益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权行为的诉讼;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本协议规定及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权利。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四十八条 合伙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一)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并自觉履行本协议;

(二)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三)将自己所掌握的对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利益有直接影响的情况如实告知执行(首席)合伙人或其他合伙人;

(四)未按本协议约定取得其他合伙人同意的,不得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事务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及其他专业资格所要求的各项执业规范执业,严守职业道德,维护事务所合法权益;

(六)遵守本协议及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合伙人会议决议;

(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对事务所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到期债务承担责任;

(八)不得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不得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性收入的工作,不得成为其他负无限连带责任经济组织的出资人;不得自营、与他人合作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事务所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其他损害事务所合法权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收入所得归事务所所有,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除经本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与事务所进行买卖、借贷及其他交易活动,不得以事务所的财产对外提供担保;

(十)保守事务所的经营、财务等商业秘密;

(十一)合伙人退伙后,[3]年内不得[向事务所原有客户联系业务]、[加入竞争性机构]、[从事不利于事务所利益的活动];

退伙合伙人违反上述竞业限制约定给事务所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涉及合伙人[入伙]、[退伙]、[除名]等事项的表决时,合伙人与被表决对象存在法律上近亲属关系的,应予回避;

(十三)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四十九条 合伙人行使其权利时,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或事务所规定的程序、方式进行。

合伙人在行使第四十七条第(三)、(六)项约定的权利时,应当依据事务所内部有关制度提出书面申请。当有证据表明相关合伙人将不正当使用事务所的相关信息,或将会损害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时,事务所可以拒绝,但需要书面说明理由,否则必须同意。

(注:各事务所可自行规定合适的行使方式)

第四节 责任承担与追偿

第五十条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事务所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事务所债务,首先应以事务所财产对外承担责任。事务所承担责任后享有追偿权,该合伙人应对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 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债务的合伙人拒绝或怠于对事务所进行赔偿的,执行(首席)合伙人应根据本协议第七十八条第三款所规定的职责,代表事务所提起诉讼,要求该类合伙人予以赔偿。

若执行(首席)合伙人怠于提出追偿要求的,可以按照第六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要求执行(首席)合伙人代表事务所提出追偿要求。执行(首席)合伙人在[二十日]内拒不执行的,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可以依照本协议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更换。

存在多个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事务所债务的情形,相关合伙人应对事务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内部按照责任或者过错程度协商决定承担比例,协商不成的,平均承担。

(注:事务所可以自行约定内部追偿的方式和限额)

第五十三条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事务所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发生该类债务,一般先由事务所财产予以清偿;事务所财产不足以清偿该债务,继而由部分合伙人对外承担责任的,对外承担责任的合伙人有权就其责任数额要求全体合伙人依照出资份额[平均或其他约定]分担。

(注:对负责及参与上述执业活动的合伙人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本协议的约定、事务所内部制度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造成事务所对外债务的,事务所可对其内部责任的追偿分担作出特别约定)

第五十四条 事务所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发生该类债务,首先由事务所财产予以清偿;事务所财产不足以清偿该债务,继而由部分合伙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该合伙人有权就其责任数额要求全体合伙人依照出资份额[平均或其他约定]分担。

(注:对事务所其他债务存在过错的的合伙人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本协议的约定、事务所内部制度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事务所可对内部责任的追偿和分担作出特别约定)

第五十五条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该债务如属于部分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事务所债务的,新合伙人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五十六条 合伙人退伙后,退伙合伙人对退伙前事务所的债务(包括或有负债),仍应与其他合伙人共同负连带责任,但该债务如属于部分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事务所债务的,退伙合伙人以退伙从事务所中取得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第五十七条 事务所不能设立时,各合伙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对外债务和费用按[约定出资比例或平均或约定的比例](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承担责任。各合伙人对此债务对外负连带责任。

事务所不能设立时,应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第五十八条 如因合伙人中一方违背诚信造成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事务所不能设立或被撤销,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出现多方违约,根据各方过错,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对事务所和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违约金为。

第五十九条 合伙人如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方式、数额缴纳出资,每违约一天,违约方应向履约方给付其违约部分出资额的万分之[ ](或约定的其他比例)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依履约方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注:各合伙人可以约定其他违约条款)

第六十条 合伙人的薪酬和福利、劳保待遇,由合伙人会议另行确定。

合伙人人身保险、意外保险以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及事务所的规定办理。

第五章 合伙事务执行

(注:本事务所按照协议确定的组织架构、合伙人权能配置、议事规则及内部管理制度,有序执行合伙事务。)

第一节 合伙人会议

第六十一条 合伙人会议是事务所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批准事务所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

(二)决定合伙人分工、事务所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

(三)决定执行(首席)合伙人;

(四)选举产生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决定(选举)合伙事务监督人,决定其职责和权限;

(五)审议批准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六)审议批准事务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弥补亏损和利润分配方案;

(七)决定合伙协议的修改,审议批准合伙协议修改草案;

(八)决定是否延长经营期限;

(九)审议批准事务所的增资或减资方案;

(十)审议批准事务所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方案;

(十一)决定事务所名称的变更;

(十二)决定事务所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地点的变更;

(十三)审议批准合伙人的入伙、退伙、除名及财产份额对外转让;

(十四)决定转让、处分事务所知识产权或购买、处分事务所不动产。

(十五)决定是否同意合伙人所持事务所财产份额的对外担保及转让;决定是否以事务所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十六)决定加入国际组织、组建集团,使用统一服务品牌以及对外投资等事项。

(十七)监督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履行情况;

(十八)审议合伙事务监督人提出的监督议案;

(十九)其他需要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事项。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六十二条 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两]次,[年中和年末各一次],推迟和提前的时间均不得超过[一个月]。

执行(首席)合伙人、[三分之一以上]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合伙事务监督人、或[四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可提议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提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议事内容,无特殊原因会议应当召开。

(注:由事务所根据自身的需要进行调整)

[事务所不设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合伙人会议。](注:事务所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调整)

第六十三条 合伙人会议由执行(首席)合伙人依照本协议的约定负责召集和主持。执行(首席)合伙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本协议第七十八条确定的其他合伙人行使职权。

执行(首席)合伙人怠于或拒绝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管理委员会委员或[过半数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推举一名代表负责召集、主持。

第六十四条 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临时会议召开[ ]日前(如合伙人无异议,可以提前召开)会议召集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

第六十五条 合伙人会议按照[合伙人一人一票或约定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

一般决议必须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但对本协议第六十一条(七)至(十六)事项(合伙人除名的事项除外)及其他对事务所产生重大影响事项的决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或合伙人一致]同意;对于合伙人的除名,应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如果二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同意某事项是对事务所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则该事项为“对事务所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合伙人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出席方为有效,合伙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合伙人代为行使职权,合伙人无正当理由既不亲自参加合伙人会议,又不书面委托其他合伙人代为行使职权的,视为同意本次合伙人会议的各项决议。

第六十六条 合伙人会议应当备置会议记录本。出席合伙人会议的合伙人应当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到。

合伙人会议审议的内容和形成的决议应当记载于会议记录本,需要表决的还应当制成书面表决书并表决,出席会议的合伙人应当在会议形成的所有会议文件上签名。委托表决的,应在会议记录本中注明,并将委托书一并存档。

第二节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

第六十七条 事务所可以设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对外可称[管理合伙人],根据管理委员会授权履行职责。

执行合伙人为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当然成员。

第六十八条 管理委员会委员由[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当选,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十九条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合伙人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三)向合伙人会议提交以下议案:

事务所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

事务所的年度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

合伙协议修改草案;

事务所合伙人分工、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

事务所是否延长经营期限;

事务所增资或减资方案;

事务所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方案;

事务所名称的变更;

事务所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地点的变更;

入伙、退伙及其由此产生的财产份额转让方案;

事务所的知识产权和不动产的处分方案;

加入国际组织、组建集团,使用统一服务品牌以及对外投资投资等方案。

(四)审议批准事务所各职能机构拟订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审议批准分支机构的设立和解散方案及对分支机构的管理方案;

(六)决定重大资产[金额在 万元以上或其他标准范围内的资产]的购置及处理;

(七)决定重大合同、协议的签订;

(八)负责事务所的经营管理工作,决定事务所短期业务发展目标与发展计划;

(九)提名执行(首席)合伙人,决定各职能机构管理人员;

[(十)决定具有重大争议的业务报告的处理意见;]

(十一)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合伙协议而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合伙人以及侵犯事务所合法权益而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他人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需要由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职责。未设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职权可由合伙人会议行使。)

第七十条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一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执行(首席)合伙人召集和主持。执行(首席)合伙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本协议第七十八条确定的其他合伙人行使职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首席)合伙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召集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

(一)执行(首席)合伙人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时;

[(三)十分之一以上合伙人提议召开时。]

执行(首席)合伙人怠于或拒绝召集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推举一名委员负责召集、主持。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一般会议通常应于会议召开前[十日]、临时会议通常应于召开前[三日](如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无异议,可以提前召开)由召集人书面通知全体委员。

合伙人会议闭会期间,由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行使相应职权,但重大事项应向合伙人会议报告。

第七十一条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为有效。每一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议定事项必须经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可作出。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可书面授权其他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会议上的投票权。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议合伙人会议予以改选。

第七十二条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置备会议记录本。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委员必须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到。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内容和形成的决议应当记载于会议记录本,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形成的所有会议文件上签名。委托表决的,应在会议记录本中注明,并将委托书一并存档。

第七十三条 事务所由专人负责合伙人会议及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本、表决书以及形成的决议等会议文件存档保存。

第三节 合伙事务监督

第七十四条 为保障本协议和内部管理各项制度的实施,事务所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由合伙人会议设立合伙事务监督人,履行对各合伙人、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以及职能机构的监督职能。

事务所可以由合伙人会议设立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作为合伙事务监督人。(注:事务所也可以选择由[执行(首席)合伙人或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合伙人]作为合伙事务监督人。)

第七十五条 合伙人会议设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由[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选举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之外的合伙人]、[党团组织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员工]等[ ]人组成。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过半数委员选举1名委员作为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

[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或相关负责人,可列席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

事务所比照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建立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职责、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和程序。

第四节 执行(首席)合伙人

第七十六条 执行(首席)合伙人由合伙人会议决定,对外代表事务所,执行合伙事务。

只有一名执行合伙人的,可称执行(首席)合伙人。设有两名以上执行合伙人的,应明确一名执行(首席)合伙人召集、主持合伙事务。

第七十七条 召集、主持合伙事务的执行(首席)合伙人的职责为:

(一)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代表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向合伙人会议报告工作;

(二)召集、主持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

(三)代表本事务所提起或回应仲裁或诉讼;

(四)对外代表本事务所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职权;

(五)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

(六)提议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分工;

(七)协调合伙人之间、事务所内各机构或部门之间的关系;

(八)合伙人会议或者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授权办理的其他事项。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七十八条 执行(首席)合伙人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以书面委托一名执行合伙人行使职权。执行合伙人不能履行的,委托其他合伙人行使职权。只有一名执行合伙人的,委托其他合伙人行使职权。

第七十九条 执行(首席)合伙人在被更换或辞职时,应当配合事务所的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必要的变更文件。

第五节 职能机构

第八十条 事务所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发展需要设置市场拓展、业务运营、风险(质量)管理、人力资源、信息技术、财务管理、行政事务、 合伙事务管理等内部运转及执行业务的职能机构。

第八十一条 各职能机构对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负责,受合伙事务监督人的监督。

第八十二条 各职能机构在合伙人的管理下,负责事务所统一制度议案的拟订和日常事务的运行。

[第八十三条 分支机构、附属专业机构及国际网络]

分支机构是以事务所名义设立的执行业务的[办事机构],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接受事务所的统一监督管理。分支机构年度财务预决算需报事务所批准。分支机构根据事务所统一的业务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承接业务、出具报告。

事务所可通过签署受托管理协议等方式,对所属的资产评估、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税务咨询等专业服务公司构建管理架构。

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办事处、分支机构、成员机构或联系机构]或加入国际网络的,应当审慎地通过协议方式来构建组织架构、约定权利义务等事项。

(注:本条为选择性内容,事务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分支机构、附属专业机构及国际网络管理制度。)

第六章 工作规则和员工管理

第八十四条 事务所对外承接业务,一律以事务所的名义接受委托,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业务活动。

第八十五条 事务所应建立统一的经营业务、质量与风险控制、人员任用管理、继续教育培训、财务与后勤等方面的基本管理制度。

事务所质量与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承接、工作委派、复核、督导、咨询、监控、签字等方面。

事务所制定和实施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在全所范围内执行统一的人员任用、定级、培训、考核、奖惩和退出等标准。

事务所保障注册会计师接受职业继续教育的权利,对于不按照规定参加职业继续教育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予以辞退。

事务所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由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八十六条 事务所研究决定业务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事务所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十七条 包括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在内的事务所全体员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投资者和报告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以及其他各项工作规定;

(三)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四)严格保守业务秘密;

(五)廉洁诚实,忠于职守,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六)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保持优良的工作质量;

(七)事务所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注:通常合伙协议只规范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但考虑事务所的执业特点以及合伙的社会责任性,对非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其他员工也有必要做出规范,既是约束,也是保护。)

第八十八条 事务所研究决定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事务所员工的意见,并邀请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八十九条 事务所应当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确立劳动关系。

第九十条 事务所员工的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事项,由事务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事务所具体情况确定。

第九十一条 事务所员工不得从事损害本所利益的活动,违反本协议和事务所规章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职、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的可辞退或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事务所可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十二条 事务所鼓励员工用正当的方式对事务所各项工作及各级管理人员提出建设性意见或批评,鼓励员工通过考试取得业务经营所需的执业资格(许可证)。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第九十三条 事务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事务所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九十四条 事务所制定以下主要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费用报销制度;奖励制度,财产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与相关审批制度;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管理与归档制度等。

第九十五条 事务所财务部门每月应向执行(首席)合伙人提交月度财务报告,[每半年]向[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提交财务报告,会计年度终了后[ ]个月内向合伙人会议提交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第九十六条 事务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按时缴纳各项税款、协会会费、劳动保险金及其他应缴纳款项。

第九十七条 事务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第九十八条 事务所利润分配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当年利润在弥补完上年度累计亏损后尚有结余的方可分配;

(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以并入本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三)在扣税后的年度利润中提留共同基金(提留比例为百分之三十,当共同基金提到与注册资本相同时,可不再提留)后仍有剩余的,方可作分配;]

(四)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或平均或约定的比例](注:各事务所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但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分配利润,亦可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分配,但后者须以合伙人签定的书面补充协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为凭;

(注:事务所也可以选择以下约定:合伙人之间的利润分配以“点数”作为考核,综合考量出资额、入伙年限、开拓业务能力、专业胜任能力以及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因素。具体考核方法及计算公式由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拟定,并经合伙人会议通过。)

(五)当年利润不足以弥补上年度累计亏损的,[可以用共同基金弥补,]不足部分可由以后年度利润弥补。必要时其亏损和债务由合伙人按本条第(四)项约定的比例以各自的个人财产承担。

第九十九条 事务所年度亏损按以下方式分担:

(一)超过事务所批准的预算支出,由相应的合伙人分担;

(二)各种罚款支出,由相应的责任合伙人分担;

(三)余下未弥补和分担的亏损,由法定合伙人按出资比例以各自财产分担。

(注:事务所可以根据本所实际情况,对年度亏损另行约定)

第八章 解散与清算

第一百条 事务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并依法清算;

(一)本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

(二)合伙人一致要求解散;

(三)事务所合伙人不足法定人数,且在[30日]内未予以补足;

(四)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五)被依法撤销或者撤回设立许可;

(六)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一百零一条 事务所解散后必须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在未进行清算前,不得处理事务所财产。

第一百零二条 清算事宜,由全体合伙人负责。不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自事务所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人应当根据《合伙企业法》中有关清算的规定执行清算事务。

事务所破产清算的,根据《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执行破产清算事务。

第一百零三条 事务所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顺序清偿事务所所欠员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欠缴税款和事务所债务。

事务所财产清偿债务后的剩余部分,由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约定的比例分配。

事务所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亦按本协议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约定的比例以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百零四条 事务所清算终结,应当编制清算报告,连同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和财务账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十五日内向原事务所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于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前向省级财政部门办理终止备案手续,档案由合伙人自行保存。

第一百零五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获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事务所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六条 原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应当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妥善保存。达到法定销毁时限后,可依照规定办理销毁手续进行销毁。[档案管理的法定时限与本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的期限不一致的,按照时间较长的规定保存档案。]

第一百零七条 事务所解散后,若发生不可预见的费用[档案保管费、诉讼费用等],合伙人应当协商予以分摊,协商不成的,可依照原出资比例予以分摊。

第九章 争议解决及其他

第一百零八条 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均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协商不成,各方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零九条 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成立并生效。

第一百一十条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及调整事务所、合伙人、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合伙事务监督人、执行(首席)合伙人及相关管理人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一百一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务所应当修改、补充本协议:

(一)《合伙企业法》、《注册会计师法》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后,协议约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二)事务所的情况发生变化,与本协议记载的事项不一致;

(三)合伙人会议决定修改、补充本协议。

(注:合伙人可以约定其他情形)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事务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协议内容无效。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协议与本协议有歧义时,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近一次备案的中文版协议为准。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审批及登记机关共[ ]份,注册会计师协会[ ]份,事务所保存[ ]份。

第一百一十六条 本协议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第一百一十七条 本协议由事务所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注:规模较小的事务所,如不设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本协议由合伙人会议负责解释)

合伙人签名: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劳务合同特殊工种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297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地址:

乙方:__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派遣劳务人员,提供劳务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现就具体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从事有关工作。甲、乙双方建立劳务派遣合同关系,乙方与派遣到甲方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履行用工备案登记手续,建立劳动关系。

(二)劳务派遣人员工种、数量、用工期限、工作内容及相关待遇要求、职责划分及费用结算办法等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二、劳务派遣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需要使用派遣人员时,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书面提供所需派遣人员岗位种类和用工数量、素质、要求、各种待遇、劳务用工期限及起止日期。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甲方对其实施组织管理和岗位调配和考核。

(二)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按国家法定休假待遇规定,安排员工正常休假。

(三)甲方受乙方委托,按月扣出应由派遣人员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并转交给乙方。

(四)甲方在国家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有权将派遣人员退回,并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月1日—10日内办理解聘手续。

(五)甲方依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派遣人员时,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增加或减少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及其它费用在协议附件中明确。

派遣人员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7日内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六)甲方在使用派遣人员时,应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负责派遣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及培训。

(七)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造成伤、残、亡等由乙方负责并处理。甲方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取证并提供相关资料。

(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规定由用工单位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派遣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

(十)女性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出现孕期、产期、哺乳期,由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应由用工单位承担的费用,乙方负责处理相关事务。乙方在向甲方派遣人员时,应向甲方准确提供“求职登记表中相关信息”情况。

(十一)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合格应聘者,经乙方同意后可聘用为乙方劳务派遣人员。现已在甲方工作的聘用人员,由甲方向乙方推荐,经乙方同意后,此类人员可建立劳动关系为乙方的员工。

(十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规定,乙方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遣返给乙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

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三)若因甲方生产经营性停待,自停待之日起甲方将停待派遣人员名单交乙方。自停待之月起,甲方继续支付停待期间的保险费和管理费,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最低工资。

(十四)如甲方将派遣员工退回至乙方,乙方在《劳动合同法》约定的与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除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情形外,应由甲方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办理解除关系时支付。

(十五)派遣人员要遵守并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保守企业秘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甲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重要业务统计指标、核心技术和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在派遣至甲方工作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合同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乙方应认真履行与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全部义务;

(三)乙方应组织乙方员工进行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甲方企业的规章制度安全教育,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若发生《劳动合同》项下的劳动争议,由甲方第一时间告知乙方,乙方应直接与派遣员工交涉解决,乙方应采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发的争议的影响;

(五)在本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可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转包给另外的人才服务中介机构或公司。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派遣人员,并配合甲方对派遣人员实施组织管理、岗位调动以及业绩考核,定期对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管理。

(七)乙方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起30日内,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负责缴纳各项保险费用,按规定标准从派遣人员当月工资中扣除各类保险费,并按《补充协议》约定缴纳其他社会保险费。

(八)乙方派遣人员在工作中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

机构认定后,由负责人员按企业有关制度负责赔偿。

(九)乙方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甲方情况。

(十)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可对新进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提供给甲方,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

(十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派遣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项目、体检医院由甲方指定),体检日期不得超过派遣开始之日前一个月,经甲方确认体检合格者方可派遣到甲方。

(十二)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造成的伤、残、亡等事故,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进行积极抢救和现场保护,垫付相关医药费,待乙方启动工伤保险机制后一并处理。

(十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有关信息应确保真实有效,由于虚假信息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十四)派遣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方应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结算标准及支付时间

(一)劳务费:劳务费结算标准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二)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三)服务费:按每人每月元计算。

(四)甲方在当月10日前将派遣人员本月的社保费支付给乙方,并将派遣人员上月的工资总额及工资报表、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但最长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乙方同时出具正式发票给甲方。(发票金额应包含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各类保险、公积金、服务费等所有需甲方承担的费用总额)

六、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对方违约金。

(二)甲方不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所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所有款项,逾期30天以上的,除按本协议支付费用外,还应按日支付1‰滞纳金。

(三)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因体制改革、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组织结构调整等减少劳务人员时,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减少人员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标准支付。

七、其它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依法提起诉讼。

(二)本协议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生冲突时,以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准。

(三)本协议遇到不可抗拒或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名):代理人(签名):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