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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做生意注意细节(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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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合伙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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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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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合伙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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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 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基金主体: ______ 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声明与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______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协议前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对基金活动的盈利性和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本基金投资者声明其为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保证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本协议条款,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应遵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二章基本情况

第六条合伙企业名称: 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

第七条主要经营场所 。

第八条合伙目的从事 投资业务,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九条投资方式:股权投资。

第十条经营范围: 。

第十一条存续期:合伙企业存续期为 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廷长存续期 年。

第十二条投资期:存续期前 年为投资期,后两年为退出期

第十三条组织形式: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

第三章合伙人及其出资

第十四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 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为 人,有限合伙人为 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普通合伙人的数量。

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一)普通合伙人

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二)有限合伙人

1.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住所:

证件名称:营业执照,证件号码: ;

2.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住所:

证件名称:营业执照,证件号码 :;

3.有限合伙人:

住所(址):

证件名称:身份证,证件号码: ;

4.有限合伙人:

住所(址):

证件名称:身份证,证件号码: 。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五条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为 元人民币(¥ ),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第十六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

1.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普通合伙人以货币出资,认缴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为 】%;

2.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有限合伙人 公司以货币出资,认缴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为 %

3.有限合伙人 公司以货币出资,认缴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为 %

4.有限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认缴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为 %。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出资分两期完成。首期出资为认缴出资额的 %,各合伙人应在认缴协议签订后的 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基金指定账户;第二期出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投资项目的进展书面通知。各合伙人在收到缴付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进行缴纳。

合伙企业应在合伙人出资到账后 个工作日内向已缴纳出资的合伙人出具出资证明。

第十八条各合伙人应保证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任何出资均为其自有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

第十九条各合伙人首期出资实际缴付完毕之前,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原则上不得对外签署任何投资协议。

第二十条各合伙人应根据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如合伙人未能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在到期日当日通知其在 日内履行补缴义务。

逾期缴纳出资的合伙人未能补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将该份额转由其他合伙人进行缴纳,并对违约合伙人收取应缴金额 %的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如因任一合伙人未按照规定缴纳首期出资而导致合伙企业不能正常设立,该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守约合伙人因本合伙企业不能正常设立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合伙企业的筹办费、中介顾问费等,此外,还应按其认缴出资额的 %向其他守约合伙人支付赔偿金。

各守约合伙人按各自认缴出资比例分享上述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依法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企业决定增加出资的,对增加的出资,合伙人有优先认购权

如两个以上合伙人均主张行使优先认购权的,若不能协商一致,则按照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合伙人均不行使优先认购权或认购份额不足,则可由第三人以新入伙的方式进行认购。

第四章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普通合伙人的权利

1.主持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

2.委派、撤换执行合伙事务代表,聘任、解聘经营管理人员;

3.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4.制定合伙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制度;

5.召集合伙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6.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在权限范围内对合伙企业投资事务作出决策;

7.聘任或解聘专业中介服务机构;

8.依法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

9.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10.企业清算时依照合伙协议参与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

11.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四条普通合伙人的义务

1.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经营和财务状况;

2.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

3.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4.未经代表出资额过半的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不得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普通合伙人按照本协议向合伙企业收取管理费除外;

5.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对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事务和投资组合等相关事务予以保密;

7.不得从事损害本基金利益的活动;

8.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五条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1.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情况进行监督;

2.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3.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4.有权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5.依法请求召开参加合伙人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6.依法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

7.依法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8.依法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

9.依法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10.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11.在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有权督促其行使权利或为了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12.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13.企业清算时依照合伙协议参与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

14.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六条有限合伙人的义务

1.不参与合伙事务,无权对外代表基金或合伙企业;

2.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缴付认缴金额;

4.在基金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基金或合伙企业的财产;

5.对本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事务和投资组合等相关事宜予以保密;

6.不得从事可能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7.按照法律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履行在基金的设立、经营、解散、清算等事宜中需要有限合伙人履行的其他协助、配合等义务;

8.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普通合伙人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各方约定,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 ,其委派代表为 。

第二十八条普通合伙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国大陆注册,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伍佰万元人民币(¥5,000,000),有一定的资金募集能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健全的创业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2.至少有三(3)名具备三(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3.普通合伙人及其工作人员无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第二十九条合伙企业存续期内,除普通合伙人按本协议规定退伙外,合伙企业不接受其他投资者以普通合伙人身份入伙,也不接受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第三十条合伙企业的债务应首先由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能清偿合伙企业到期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普通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

普通合伙人在此向有限合伙人陈述和保证:

1.普通合伙人为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合伙人及其授权代表已经取得签订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需的全部授权和批准手续;

2.普通合伙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不会违反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其他类似组织性文件的规定,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章或任何政府授权或批准,也不会违反其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合同;

3.普通合伙人此前向有限合伙人提供或披露的文件或信息中没有对有限合伙人认缴本合伙企业出资有重大影响之事实的不实陈述;

4.普通合伙人违反上述陈述和保证内容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有限合伙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普通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合伙企业谋求利益。若因普通合伙人的过错,致使合伙企业受到损害或承担债务、责任,普通合伙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童执行事务合伙人

第三十三条普通合伙人是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职权包括:

1.召集和主持合伙人大会;

2.筛选投资项目;

3.决定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并执行相关投资方案;

5.管理投资项目;

6.决定投资项目的退出,并执行相关退出方案;

7.配合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之授权机构定期和不定期对普通合伙人进行的履职评估和合伙企业净值评估;

8.实施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9.按照有限合伙人的要求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

10.办理合伙企业在工商登记机关等相关政府部门的登记等事宜,并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向相关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披露合伙企业的相关信息;

11.代表合伙企业处理与合伙企业相关的诉讼、仲裁等事宜;

12.办理与合伙企业有关的各类税费事宜;

13.代表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协议及达成其他约定;

14.处理法律、法规、规章或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应由普通合伙人执行的事务。

第三十四条普通合伙人(包括其设立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和管理团队)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

1.不得从事任何违反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协议规定的行为;

2.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的利益据为己有;

3.不得从事任何其他损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合法利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有限合伙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协议的规定,监督和检查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三十六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按季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利润归全体合伙人所有。

第三十七条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合伙企业谋求利益,若普通合伙人有过错行为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普通合伙人应就其或其管理团队、核心成员、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故意或过失(包括一般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本协议、合伙企业规章制度和有关协议的行为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合伙企业和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第三十八条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委派代表有权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或授权第三人签署合伙企业作为当事一方的相关文件。

第七章有限合伙人

第三十九条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监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

3.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4.参与选择承办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5.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6.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7.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8.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9.依法为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10.依法请求召开、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合伙人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第四十二条各有限合伙人分别向普通合伙人和其他有限合伙人承诺和保证如下:

1.其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实体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其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会(1)违反其须遵守的任何法律、法院判决与仲裁裁决,(2)违反其合法成立及有效存续所依据的任何文件(除自然人合伙人外),(3)其作为签约方的任何文件或协议,或对其或其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文件或协议;

3.(除自然人合伙人外)就签署及履行本协议,其已按其内部程序作出有效决议并获得充分授权,代表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

4.就签署及履行本协议,其已获得所有所需政府部门的批准、登记或备案(如需要);

5.若其签署及履行本协议须获得第三方的同意,其已获得所有该等第三方的书面同意;

6.其系根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决定参与设立合伙企业或对合伙企业进行投资,而非依赖于普通合伙人提供的任何文件及说明(包括对法律风险、投资风险、税费征收、政府优惠政策、预估收益率及其他任何事项的说明);

7其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条款之确切含义,不存在任何误解;

8.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其并未涉及会对本协议所述任何事项或其他各方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项;

9.其向其他各方交付的所有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误导性陈述。

如有限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陈述、承诺和保证给合伙企业和/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对合伙企业和/或其他合伙人予以赔偿。

第八章合伙人会议

第四十三条合伙人大会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企业的以下事项应当经合伙人大会表决:

1.本协议的修改;

2.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3.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

4.决定合伙企业委托管理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人员的调整和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5.聘请或更换托管银行;

6.聘任或解聘承办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7.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8.决定认缴出资总额的增加或减少;

9.合伙人退伙时的财产退还方案;

10.根据本协议决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11.有限合伙人转让其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12.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将合伙人从合伙企业除名;

13.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决定新合伙人入伙;

14.合伙企业存续期的延长;

15.合伙企业的终止或解散;

16.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核心成员变更;

17.批准合伙企业的清算报告;

18.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明确规定需要由合伙人大会同意的其他事项。

合伙人按照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上述第1、8、15项的表决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通过,其余决议必须经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

第四十四条合伙人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召集和主持。召开合伙人大会,执行事务合伙人应至少提前 日书面通知各有限合伙人,该书面通知应至少包括会议的时间和地点、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普通合伙人或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可提议召开临时合伙人大会。会议召集人提前 日向全体合伙人发出会议通知。

第四十五条合伙人大会可以由合伙人或其授权代表以现场、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等可即时获取会议信息的方式出席。普通合伙人应对会议进行记录,并将会议所作决议制作成书面文件,出席会议的合伙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对会议所作决议投赞成票的合伙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在决议文件上签字、盖章。普通合伙人应及时将会议记录及书面决议文件发给以非现场形式出席会议的合伙人,该等合伙人应于收到普通合伙人该等书面文件后 日内签字、盖章并将该等文件发回普通合伙人。

第九章管理方式

第四十六条合伙企业投资事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行使。合伙企业应与执行事务合伙人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第四十七条就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及管理,合伙企业应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

合伙企业每年应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管理费以认缴出资总额扣除已退出项目的投资本金为计算基础,每年按百分之 提取。

年度管理费=(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已退出项目的投资本金)× %。

第四十八条首年管理费应于合伙企业设立(营业执照下发之日)后 日内支付,其后年度的管理费应于首次支付日后延12个自然月的前 日内付。

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管理费按照实际天数占该年度全年天数的比例计算。

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管理费:(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已退出项目的投资本金)× %×(实际天数/365)。

在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情况下,如合伙企业已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管理费超过上述计算结果,则普通合伙人应在可计算出该年度管理费后十五(15)日内向合伙企业返还超过上述计算结果部分的管理费。

第十章托管事项

第四十九条合伙企业成立后,应委托具有托管资质的银行对合伙企业资金进行托管。

第五十条合伙企业聘请的托管银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成立时间在五年以上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2.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合伙企业的管理机构无股权、债务和亲属等关联和利害关系;

3.具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经验;

4.无重大过失及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第五十一条托管银行的聘请由普通合伙人提议,经合伙人大会同意通过后聘请和变更。

第五十二条合伙企业因委托托管银行对合伙企业账户内的全部资金实施托管而须向托管银行支付的托管费用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五十三条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应与托管银行签署托管协议。合伙企业发生任何资金收取和支出,均应遵守托管协议。

第五十四条托管银行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设立银行账户作为合伙企业的资产账户;

2.执行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投资指令;

3.负责合伙企业名下的资金往来,保管合伙企业资产;

4.复核、审查管理合伙企业投资报告,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执行事务合伙人核对;

5.出具合伙企业业绩和合伙企业托管情况的报告;

6.保存合伙企业的会计账册、报表和记录等;

7.依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合伙人支付投资收益;

8.执行事务合伙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代表合伙企业向执行事务合伙人追偿。

第十一章入伙、退伙、合伙权益转让和身份转变

第五十五条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应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3.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4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十六条普通合伙人不得将其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予任何第三人。

第五十七条当有限合伙人拟转让其所持全部或部分合伙企业财产时,应至少提前【三十(30)日】书面通知普通合伙人和其他有限合伙人。该书面通知应包括拟转让财产份额、转让对价、转让对价支付方式及期限、受让方基本信息及其他与该次转让相关的重大事项。有限合伙人转让其所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须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经合伙人大会表决。经合伙人同意转让的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有限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擅自转让其所持全部或部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合伙人大会有权将其从合伙企业除名。对因其违约行为给合伙企业和/或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所有损失,该违约有限合伙人均应予以赔偿。

第五十八条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伙: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撖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法律、法规规定普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3.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五十九条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1.在本协议规定的出资时限内未履行出资义务;

2.未尽职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普通合伙人的职权和责任;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4.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严重不正当行为并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第六十条除本协议第五十八条与第五十九条规定情形之外,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得退伙。

第六十一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普通合伙人按照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普通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普通合伙人因本协议第五十九条被除名而退伙的,对于其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合伙企业有权从应向普通合伙人退还的财产份额中扣除。

普通合伙人退伙的,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十二条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且其继承人不愿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2.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且其权利承受人不愿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3.法律规定或者本协议规定有限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4.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法律规定及本协议规定的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以上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六十三条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将其除名:

1.在本协议规定的出资时限内未向合伙企业实际缴纳任何出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违反本协议的其他规定。

第六十四条有限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有限合伙人按照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该退伙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具体退还方案由普通合伙人拟订,由合伙人大会审议批准。

第六十五条有限合伙人被除名而退伙的,对于其给合伙企业和/或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合伙企业有权从应向该被除名有限合伙人退还的财产份额中扣除。

第六十六条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被除名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其被除名时从合伙企业取回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第六十七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第六十八条非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不能相互转变。

第十二章投资事项

第六十九条普通合伙人应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合伙企业唯一投资决策机构。

第七十条普通合伙人的下列职权应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行使:

1.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立项;

2.审议决策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

3.审议决策合伙企业的投资退出;

4.修改合伙企业的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

5.审议决策与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相关的其他协议;

6.本协议或合伙人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

1.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5)名委员组成,其委员人选由普通合伙人确定;

2.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一(1)名,由普通合伙人确定,负责召集并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3.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一致;

4.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调整须经合伙人大会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同意方可通过;

5.普通合伙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同时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员;

6.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不从合伙企业领取任何报酬。

第七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1.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表决均采用书面形式,投资决策委员会各委员一人一票,表决意见只能为同意或不同意,不得弃权,表决意见不得附生效条件;

2.投资决策委员会全部议案的表决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为有效决议;

3.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必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并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合伙人表决通过后方为有效决议;

4.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制定详尽的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该规则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且须经合伙人大会决议通过。

第七十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及告知义务

1.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可随时安排召开,普通合伙人应在会议召开前五(5)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供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使用的资料和全部的拟订法律文件,提交给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所有委员。

2.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必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委员亲自出席方为有效。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通信表决方式进行。

第七十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应当进行书面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录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记录、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的书面文件由普通合伙人保存,保存期限不短于合伙企业清算结束后五(5)年。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2.会议召开方式、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

3.会议议程;

4.委员发言要点;

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载明同意、不同意的表决结果;

6.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七十五条普通合伙人应就合伙企业的投资、投资后管理及投资退出等事宜组建管理团队,管理团队成员不从合伙企业领取任何报酬。

第七十六条管理团队的职权为:

1.寻找投资项目并对其进行初步业务调查;

2.将初步业务调查结果及其他相关投资文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立项审核;

3.对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并与相关方进行谈判、协商,拟订相关意向书、备忘录、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并将该等尽职调查结果及文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投资审核;

4.将经各投资相关方签署的文件提交托管银行审查;

5.跟踪投资项目,与相关方保持联系,根据授权对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并及时向普通合伙人报告与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事项;

6.拟订投资项目的退出方案,并就合伙企业的投资退出事宜与相关方进行谈判,拟订相关意向书、备忘录、合同、协议及其他又件,并将该等文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退出审核。

第七十七条合伙企业投资项目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业政策的要求,合伙企业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得超过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20%)。合伙企业未用于投资的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

第七十八条合伙企业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投资于已上市企业,所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合伙企业所持股份未转让及其配售部分除外;

2.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房地产(包括购买自用房地产)等业务;

3.投资予其他创业投资基金或投资性企业;

4.投资于股票、期货、企业债券、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5.向任何第三人提供赞助、捐赠等;

6.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任何第三人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7.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8.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的形式募集资金;

9.存续期内,投资回收资金再用于对外投资;

10.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第十三章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

第七十九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合伙人按如下方式分配:

1.合伙企业清算前,取得的收益将遵守随收随分、按出资比例分配的原则,不再进行投资。

2.合伙企业清算时,合伙企业的净收益率在8%以下,普通合伙人不参与分配;合伙企业的净收益率超过8%(含)部分收益的80%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的20%由普通合伙人分配。

3.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合伙企业在向其分配利润和投资成本时,有权扣除其逾期交付的出资、违约金等费用;如果其应分配的利润和投资成本不足以补足上述款项的,应当另行补足差额。

4.分配顺序如下:

(1)支付有限合伙人本金;

(2)支付普通合伙人本金;

(3)支付全体有限合伙人收益;

(4)支付普通合伙人收益。

第八十条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的债务承担:

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3.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清偿。

第八十一条有限合伙人的自身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用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章税务承担

第八十二条本合伙企业实行先分后税的原则。合伙企业不作为纳税主体进行纳税。各合伙人按照收益所得自行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合伙企业对自然人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

第十五章费用和支出

第八十三条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合伙企业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1.开办费,开办费以 万元人民币为上限,超过部分由普通合伙人自行承担;

2.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管理费;

3.向托管银行支付的托管费;

4.合伙人会议费用;

5.合伙企业自身发生的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

6.合伙企业清算费;

7.合伙企业作为原告或被告所发生的诉讼、仲裁费;

8.合伙企业因其存续、日常管理、向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申请备案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9.管理、运用或处分合伙企业资产的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和其他政府规费性质的交易费用;

10.其他应由合伙企业承担的费用。

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出资额按比例承担。

第八十四条下列费用由普通合伙人自行承担,合伙企业不予承担:

1.普通合伙人的日常运营费用,包括差旅费等;

2.普通合伙人办公场地的租金及办公设施的成本;

3.普通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登记的费用;

4.普通合伙人员工的工资及奖金;

5.普通合伙人及其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因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工作和履行相关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会计/审计费、评估费、财务顾问费、差旅费、通信费等;

6.普通合伙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合伙企业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合伙企业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7.其他未列入上述内容,但按常理不应由合伙企业承担的费用。

第十六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及时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两(2)个月内向各有限合伙人提交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1.合伙企业资产负债表;

2.合伙企业损益表;

3.合伙企业现金流量表。

第八十六条有限合伙人在提前五(5)天书面通知的前提下,有权在正常工作时间的合理时限内就合伙企业相关事项查阅并复制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但有限合伙人应严格遵守合伙企业制定的保密规定。

第八十七条普通合伙人应于每个季度结束后十五(15)日内、半年度结束后三十(30)日内和年度结束后六十(60)日内向各有限合伙人提交关于合伙企业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该等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的投资情况、被投资企业运营情况、银行托管报告、合伙人出资情况、合伙企业估值、合伙企业利润及分配情况。

第八十八条当发生对或可能对合伙企业的权益构成重大影响事件时,普通合伙人应在重大影响事件发生之日前 日(该等事件可预见)或后 日(该等事件不可预见)内书面通知各有限合伙人,通知事项包括该等事件的简要情况、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影响、拟应对方案等。“重大影响事件”是指下列事项中的任何一项:

1.任何有可能影响到合伙企业资产安全的违法违规或受处罚情况。

2.任何有可能影响到合伙企业资产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大调整。

3.其他有可能使合伙企业资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合伙企业资产或所投资项目重大损失【超过合伙企业项目投资额的百分之三十(30%)】;

(2)普通合伙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提起或被提起涉及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人的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行政措施;

(3)与合伙企业资产有关的关联交易,普通合伙人主要股东/合伙人、出资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或管理层核心成员(见本协议附件一)发生变化;

(4)普通合伙人发生破产、清算、营业执照被吊销或任何其他使其不具有管理基金的资格或能力的事项,被投资企业发生重大经营困难;

(5)被投资企业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对其财产进行限制,托管银行不当行为或失误等。

第八十九条普通合伙人应定期或应合伙企业合伙人要求提交委托管理履职评估、合伙企业净值评估以及其他所有基于风险预警需要加强监管所需的资料,并协助和配合合伙企业合伙人行使其他权利。

第十七童信息披露制度

第九十条合伙企业应该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制定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十八章终止、解散与清算

第九十一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并清算: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不具备法定人数己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九十二条合伙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清算人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托的第三人担任。

清算人的主要职责如下: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销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十三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九章合伙协议的修订

第九十四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同意,可以对合伙协议进行修改、修订或变更。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变更,非根据本协议的规定由合伙人大会审议通过的修改、修订或变更,均为无效。

本协议修改、修订或变更所形成的修正案及修改后的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合伙企业签署后生效。

第二十章争议解决

第九十五条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用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差旅费等支出。

在争议处理期间,除涉及争议条款外,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内规定的权利义务。

第九十六条在任何情况下。合伙协议的无效或部分无效,不影响本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章一致性

第九十七条本合伙协议所载内容系各合伙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协议的签署将取代此前所达成的任何关干本合伙企业的约定、要约、承诺或备忘录。

当合伙协议的内容与合伙人之间的其他协议或文件内容相冲突的,以合伙协议为准。

第九十八条若合伙协议有多个版本且内容相冲突的,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版本为准。

第二十二章份额信息备份

第九十九条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份额登记(全体合伙人)数据的备份。具体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

第二十三章报送披露信息

第一百条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对基金信息披露信息进行备案。具体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

第二十四章保密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合伙企业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与他人签订的协议、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计划、财务会计报告等,均属于合伙企业的保密信息。未经其他各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可为其自身业务目的或其他目的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第一百零二条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1.一方为本协议之目的向其相关方或专业顾问进行的信息披露;

2.由一方独立开发或从有权披露该等信息的第三方获得或非因违反本协议第八十六条而为公众所如的信息;

3.法律、证券交易所规则或具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监管机构或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具有约束力的判决、命令或要求,或在任何监管或政府程序之进程中要求作出的信息披露。

第二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一百零三条“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政府或公共机构的行为(包括重大法律变更或政策调整)、流行病、民乱、罢工,以及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单纯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第一百零四条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第一百零五条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第一百零六条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合伙人应立即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如不可抗力的发生或后果对合伙企业运作造成重大妨碍,时间超过六个月,并且各合伙人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则该方可按照本协议约定要求退伙。在此种情况下,普通合伙人应批准该方的退伙要求,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因合伙人迟延履行本协议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二十六章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其他各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七章协议的生效及终止

第一百零九条本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自然人签字、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一百一十条本协议的效力一直延续至合伙企业终止、解散或注销并清算完毕为止。

第一百一十一条本协议的部分条款无效,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本协议全部条款无效,不影响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一百一十二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终止本协议的履行。但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必然免除之前相关协议各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章通知

第一百一十三条本协议项下任何通知、要求或信息传达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交付或发送至下列地址,即为完成发送或送达:

1.给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的通如发送至: 。

2.给有限合伙人的通知按本协议附件二载明的联系方式发送至各个有限合伙人。

任何人可随时经向合伙企业及各合伙人发出通知而变更地址或联系方式。

第一百一十四条除非有证据证明其已提前收到,否则:

1.在通过邮资预付的挂号邮件或快递发出的情况下,通知于邮寄后五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2.在以传真发送的情况下,通知于发件人传真机记录传输确认时视为送达;

3.在以电子邮件发送的情况下,通知于电子邮件发送之时视为送达。

第一百一十五条合伙企业应在设立后20日内在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

第一百一十六条合伙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进行资金募集。

第一百一十七条本协议的签署、变更、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国大陆现行有效的法律。

第一百一十八条本协议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并不影响对协议内容的认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章其他条款

第一百二十条本协议对相关数额、时间、期限、比例及其他数值同时以中文文字和阿拉伯数字描述的,若该等描述不一致,均以中文文字为准。本协议所称“以上”均含本数,所称“超过”“不足”均不含本数。

第一百二十一条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持 份,托管银行持有 份,其余 份报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登记或备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

普通合伙人: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有限合伙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有限合伙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有限合伙人:

签名:

有限合伙人: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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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合伙经营陶瓷店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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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甲 姓名:

合伙人乙 姓名:

合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内容

双方自愿合伙组建经营政和县圣宏陶瓷店,该店所有资产均属合伙双方共同所有,约定投资份额各占投资总额的50%。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圣宏陶瓷店,经营地点为政和县南大街商住楼25号店面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建材,陶瓷,洁具用品零售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5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伙期满可续订合伙合同。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合伙人陈显强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250000.00元,享有50%的股份;合伙人杨爱芳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250000.00元,享有50%的股份。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xx年5月15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500000.00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合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退伙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对方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合伙人或他人可以退伙、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退伙、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合伙人签名(盖章):

乙合伙人签名(盖章):

签名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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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合伙合同样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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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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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人合伙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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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参与的工程项目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总则

1.1 本协议为双方长期联合协议。协议的各项条款仅对共同参与的项目实施具有约束力。

1.2 各项条款均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

1.3 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

第二条 工程项目的安排及费用

2.1 双方共同承担的工程项目全部由甲方组织施工,并承担该项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试验费用、缺陷修补费用、保险费用、税金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往来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和法律义务。

2.2 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工程项目,协调与业主及相关部门的关系。(面试网 )

2.3 甲乙双方合作项目的施工管理费用及人员工资、现场费用、差旅、通讯等费用计入成本由双方共同承担。

2.4 甲乙双方合作项目共同对其进行成本合算及利润分配,自负盈亏。分配原则为净利润的50%

第三条 甲方职责

3.1 项目实施由甲方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其他管理正常工作。

3.2 负责项目的前期,中期,后期等相关工作。

3.3 负责所实施的项目保质保量,达到与业主方所签订合同的相关实施标准。

第四条 乙方职责

4.1 负责提供合作项目的信息并协助甲方签定合作项目的相关合同、协议等。

4.2 责协调所参与项目的资金款项的收取和安全。

第五条 其他

5.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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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租房合同注意事项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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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本文由第 一·范 文 网WWW.DiyiFanwen.Com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租赁不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而且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屋租赁中如一方系房地产经营公司,则其租赁活动应在当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

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状况与约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业管理费等来对抗呢?这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支付,则承租人不能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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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讣告的发布要注意什么?_讣告_网

范文类型:讣告,全文共 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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讣告发布注意什么?

1、讣告必须在遗体告别仪式之前发出,以便死者亲友与有关方面人士及时地做出必要的准备,如送花圈、挽联等。2、讣告只能使用黄、白两色纸,长辈之丧用白色,幼辈之丧用黄色。

3、讣告必须使用黑色,四周加黑框,以示哀悼。

4、讣告的语言要求准确、简练、沉痛、严肃。

特别提示:现代的书面语与20世纪50年代前的书面语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如在讣告中常用的“先考”(已去世的父亲)、“先妣”(已去世的母亲)早已被“先父”、“先母”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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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合伙投资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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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

第一条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企业的名称:

第四条合伙人姓名:

第五条合伙人共出资

第六条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八条合伙目的:

第九条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十条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

姓名住所

第十一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合伙人出资

方式出资数额

(万元)出资权属

证明缴付出资

期限占出资总额比例

第十二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委托合伙人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并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2、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四条入伙、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

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主要职责:

①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②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③清缴所欠税款;

④清理债权、债务;

⑤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⑥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伙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伙协议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全体合伙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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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开公司合伙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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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公司合伙合同范本【三篇】

【篇一】

合伙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合伙宗旨

团结守信拼搏科学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伍_年,自_20xx_年10月26日起,至_20xx_年_10_月_25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4。1合伙人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4。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缴交至。逾期不交或未足额缴交的,对应交未交金额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慎重考虑

4。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60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

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5。1盈余分配,以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5。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股份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6。1入伙条件

6。1。1全体合伙人同意;

6。1。2认可本合同约定的条款;

6。1。3同意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6。2退伙条件

6。2。1有正当理由;

6。2。2不得在合伙经营困难时退伙;

6。2。3退伙需提前_陆个月书面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6。2。4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人民币结算;

6。2。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6。3出资的转让

转让合伙份额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须其他合伙人同意,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7。1。张春来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7。1。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7。1。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7。1。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7。1。4支付合伙债务。;

7。1。5其他。

7。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7。2。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7。2。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7。2。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7。2。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8。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组织,造成损失据实赔偿。

8。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8。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同行业的合伙。

8。4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8。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9。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9。1。1合伙期届满。;

9。1。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9。1。3合伙事业已经完成或不能完成。;

9。1。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9。1。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9。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9。2。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参与清算。;

9。2。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9。2。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份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签章)

合伙人:(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

地点

【篇二】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_____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第九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次排开)

签约地点:

年月日

【篇三】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备注:可有补充条款,同样具有法律效益:

1。

2。

3。……

合伙人:

合伙人:

……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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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合伙出资经营餐饮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服务,全文共 1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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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为加强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并保证教师用餐和饮用水的需求,本着相互尊重,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守护校园并从事针对教师的餐饮服务工作。为明确责任,维护双方正当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岗位职责和要求

1、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勤于学习,善于听取意见,努力提高饭菜质量,保证教师按时用餐和饮用开水的需求。

2、严格执行卫生要求,操作间、餐厅整洁卫生,严把原材料储存和食品加工关。蔬菜先洗后切,做到无沙尘、无杂质,炊具餐具消毒,熟食加盖,生熟分开,严防食物中毒。

3、注意个人卫生,操作时穿着整齐、干净,定期接受甲方安排的体检。

4、在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时间内,每天早晨于朝读前20分钟开启校园大门、楼梯推拉门和一楼教室门,朝读后20分钟关闭校园大门,中午放学前5分钟开放校园大门,下午上课后20分钟关闭校园大门,下午放学前5分钟开放校园大门,下午放学后全体师生离校后关闭校园大门、楼梯推拉门和一楼教室门。

5、认真履行守校职责,24小时在岗(特别是教学时间以外),负责甲方一切财物的日常看护工作,不得私自出借甲方物品,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破坏、盗窃和其他事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财物损失,乙方须照价配赔偿。

第二条、甲方职责和要求

1、及时提供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必备设施:正常的供水供电、燃料(木材和石炭)、厨具炊具、食物原材料、守校用住宿房间等,并听取乙方的建议,根据经济状况逐步予以改善。

2、协议期内至少提供给乙方体检一次。

3、以现金形式每月(下个月底支付本月工资,解除协议时例外))支付乙方每月__________元的固定工资。

第三条、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协议期间乙方触犯法律、法规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2、协议期间,如乙方严重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在聘用期内解除协议,并提前10天通知乙方。

3、乙方如因病或因事不能胜任工作任务时,甲方有权在协议期内期内解除协议。

4、因行业特殊性,乙方不得在学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如有违反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

第四条、其他说明

1、为方便学生,同时为乙方增加经济收入,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利用餐厅的窗口向校内师生销售文具和有质量保证的方便面。

2、乙方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厨具及其用具,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协议期内,乙方的身体、精神状况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向师生销售“三无”小食品,一切由乙方责任导致的财物损失和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4、本协议期满,无论甲乙双双是否有意续签协议均应提前30日正式告知对方,否则,赔偿另一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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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合伙开店合同技术出资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1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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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甲(姓名),男(女),现住址:×市(县)× 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男(女),现住址:×市(县)× 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丙(姓名),男(女),现住址:×市(县)× 街道(乡、村)×号

经三方考查认定在 街合伙开设XX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理发店,总投资为×万元,

甲:姓名: 身份证号码出资金额 元 联系方式 占投资总额的×%

乙:姓名: 身份证号码出资金额 元 联系方式 占投资总额的×%

丙:姓名: 身份证号码出资金额 元 联系方式 占投资总额的×%.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三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②购进常用货物;③,支付合伙债务;④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四条 每月 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五条 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的违约金。

第八条 各股东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里吧台的营业额,这个要与收银员讲好,收银员要注意 吧台少了钱收银员要负责

第九条 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 丙三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

签约日: ×年×月×日

此个人合伙开店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实际合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拟定,如果需要代写合同或咨询合同相关法律问题,欢迎直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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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隐名出资合伙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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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享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合伙企业相关信息

1、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

2、企业经营场所: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________号。

三、合伙目的、经营范围与期限

1、合伙目的:本合伙企业为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在经营范围内公司进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2、合伙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以营业执照为准)。

3、合伙期限:本企业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计算,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

四、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1、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共________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可新增有限合伙人。

五、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以__________出资;出资__________万元,占总出资总额的_____%。

(2)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以__________出资;出资__________万元,?占总出资总额的_____%。

(3)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以__________出资;出资__________万元,?占总出资总额的_____%。

(4)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以__________出资;出资__________万元,?占总出资总额的_____%。

2、各合伙人应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缴纳出资款,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原则:各方同意按各自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2、本企业的投资收益回到本企业银行账户,首先缴纳或者代扣代缴应付税费;扣除税费及费用后的余额部分,按出资比例向所有合伙人派发。

3、本企业因向合伙人分配收益而预先缴纳的有关税项和所得税,被视同收益分配的一部分,实际向合伙人支付收益时扣除。

4、亏损的分担:有限合伙人在认缴出资额内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5、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企业不得对外举债。

七、合伙事务的执行

1、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普通合伙人________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企业办理一切事务。

2、执行事务合伙人更替,由现任执行人指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3、本企业因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决策,应经普通合伙人和2名有限合伙人同意视为通过,重大决策,需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通过,每年至少开一次全体会议。

4、全体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________________本合伙企业有竞争性的业务。违者除名并承担赔偿责任。

八、入伙与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需经普通合伙人(合伙事务执行人)同意并通告全体合伙人,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但是对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5)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6)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7)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8)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可以将其除名。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或关联企业造成损失。

(3)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4、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5、经普通合伙执行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6、合伙人退伙,其持有的财产份额应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不能随意转让他人;退伙人对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7、合伙人退伙,其财产份额只能在当年年底企业结账时结算,转让价格不大于其在本协议中认缴的原货币值。

8、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除普通合伙人同意或全体合伙人同意,不能出质和转让。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2、清算本合伙企业约定普通合伙人作为清算人,清算人指定数个有限合伙人组成清算组协助清算人依法进行清算工作。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十、争议解决办法

1、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_____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_____协议,向合同履行地的______________机构申请_____。

2、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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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两人合伙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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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合伙从事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同意信守:

第一条:合伙宗旨;

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合伙名称;

经营地址: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烟酒副食、日用百货、包装食品零售。

第四条:合伙期限

暂定五年,自本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或延长合伙经营必须提前六个月取得甲乙双方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五条:预计总投资

肆拾万元。甲方、乙方各占50%股份,计各投贰拾万元,超出部分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摊。另注:

1、合伙人的出资,在规定时间内交齐合伙资金。

2、合伙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合伙人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1、经双方协商一致推举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伙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客户协调业务开拓等事宜。

2、乙方享有对财物账目的监管权利,对于实际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1000元额度,必须加以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电、暖气、租金、职工工资、税金等日常经营费用,剩余的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平均分配预支每分工作日前结算上一月的账目,进行盈余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按比例分担。

3、人员安排,经甲乙合伙人双方协商一致为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共合伙人不愿接纳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店赔偿另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事宜,合伙人之间其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法院处理。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签字:

合伙人乙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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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合伙经营项目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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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元,大写,占总投资额的____%;

(二)双方以_____方式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终总利润____%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终总利润____%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终总利润____%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投资比例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

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作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甲方提供车辆供业务使用,本地、外地使用根据实际费用实报实销。

(六)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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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讲礼仪重细节:出境旅游请表现出大国公民风范[页3]_涉外礼仪_网

范文类型:礼仪,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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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细节出境旅游表现大国公民风范

消防队一天来了两三次

孟 明 中国外运职工

一次在澳大利亚随团旅游,饭店方在我们入住前一再强调不能在房间内抽烟,可是有些同胞就是不听。因为有个别团友不听劝告,在房间内大吸特吸,结果导致烟感报警器报警,人家当地的消防队救火车一天来了两三次。

拍照细节见文明

顾万勇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去年,在法国参观访问时的拍照经历让我至今倍感温暖:当别人为我拍照时,经过此地的法国人会主动停下来,等拍完后再通过或主动从身后绕道而行。我在法国停留了8天,没遇到一次拍照时有人从镜头前穿过的事情。而今年5月去黄山旅游,因不断有人从镜头前穿过,先后4次才拍下一张照片。旅游景点是人们生活舞台的延伸。旅游不仅仅是游玩,更是一个展现个人修养的过程。提升国人的旅游文明素质应从游客的每一个言行举止做起,从方便别人拍照这种小事做起!

共3页,当前第3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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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租房合同注意什么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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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注意什么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 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变动需要与他人互换住房,应该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换房后,原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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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律师事务所合伙所合伙协议样式一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1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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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合伙所合伙协议(样式一)

订立协议人:

以上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自愿合伙组成律师事务所,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本所名称为:

地址:

第二条 律师事务所的性质。

为“两不四自”律师事务所。即:“不占国家编制、不要国家经费、自愿组合、自收自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自律性律师工作机构。

第三条 合伙人。

初始合伙人为订立本协议的 人,本所成立之后,根据业务需要,依照本协议和章程规定和条件和程序吸收新的合伙人。

第四条 出资数额与比例。

(一)合伙人每人认缴人民币 元整。

(二)每个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别占出资总额的 %。

(三)合伙人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一次付清出资款 元整。

第五条 合伙人的财产权利。

(一)每个合伙人每年的业务收费,在支付效益工资扣除应摊公共费用。提取

%公共积累,交纳各项税费后,其剩余部分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积累,用于事务所发展,如购置交通工具等。创收合伙人对其积累的财产享有专有使用权。

(二)律师事务所每年的公共费用 %由合伙人均摊, %按比例分摊。

(三)每个合伙律师年业务收入提取 %进入公共积累,由合伙人共同享有。

(四)专、兼职律师年业务收入,在提取效益工资后,其余部分进入公共积累,由合伙人共同享有。

(五)合伙律师的业务收入不足以支付公共费用时,由专、兼职律师创收的积累部分冲销;如果专、兼职律师创收的积累部分仍不足以支付律师事务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由各合伙律师均摊。

(六)各合伙律师按其出资比例对事务所债务承担义务,并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事务所每年收取的业务费,按照律师法的规定提取事业发展基金、执业风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培训基金,具体比例由合伙人会议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确定。

(八)合伙人会议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的资产清理一次,确定每个合伙人在上一年度财产积累中所享有的财产数额。每个合伙人历年享有财产数额之累计数即为该合伙人在本所拥有的财产总额。

第六条 财务管理及分配制度。

(一)本所建立健全人事、财务、业务、收费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具体内部管理制度另行制定,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二)合伙人的共同财产由事务所统一管理使用,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不得私自分割、挪用。

(三)本所实行效益工资制或固定工资制,律师具体提成比例或工资金额由合伙人会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达到国家规定的纳税标准的,由本人负责完税。

第七条 入伙。

(一)在本所从事律师工作三年以上,年收费额达到在去掉上一年度合伙律师最高和最低收入者后其他合伙律师的平均收费数额,或者具有特殊才能和贡献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由两名合伙人推荐,经合伙人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做出决议并与其签订合伙协议后可成为合伙人。

(二)新加入的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投入相应资金作为合伙出资,按照本所章程享有财产及其他各种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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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女士礼仪细节_礼仪知识_网

范文类型:礼仪,全文共 1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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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礼仪细节

女士应该爱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更高贵更好的人,那么你来学学女士礼仪细节吧。下面是第一范文网为大家准备的女士礼仪细节,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女士礼仪细节

每天洗澡换内衣。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光会让自己的外在和内在都有得看,还能为你营造一个舒适的家居环境,从而赢得一份幸福稳定的家庭生活。

经营自己的声音。即使你的嗓音不够甜美,也可以做到细声慢语,至少会先给别人一个好心情,最好的效果是让电话那头的人能感觉到你在微笑。

随时随刻保持清新口气。出门在外不吃刺激性食物,包里备有矿泉水和无糖薄荷糖,都可以让我们随时保持口气的清新,有口气这事真得很招人不待见。

不要大嚼口香糖。不论你是为了保持口气清爽,还是嘴里不嚼点东西就觉得没劲,女人张着嘴大嚼口香糖实在不雅观,要是再随口乱吐就更没素质了。

约会时不要迟到。如果你换衣上妆需要两个小时,那就提前做准备,就算有人爱你也经不起长久等待,如果是工作应酬,那你是在毁掉自己的前途。

吃饭时不要和男人斗酒。哪怕你酒高八斗,也比不上男人们在酒桌上的心眼,他们个个都是久经沙场,何况酒后的失态会让你清醒后无地自容。

不要大声接听电话。如果是在十分安静的地方,或是正在约会和应酬中,都应该将手机主动换在震动档,这样既不影响正常事务,又尽显个人修养。

不要随便去尝试吊带装。这种衣服对身材和皮肤的要求都比较高,如果你需要每天挤公车和地铁上班,就算你不在意目光非礼,也不要倒了别人的胃口。

穿露肩衣服时请用无带文胸。女人的香肩原本也是性感的部位,如果总有两条文胸带时隐时现的话就是失礼,所谓的透明吊带离近了也是一目了然。

脚是你另外的一张脸。女人有大半年的时间脚都裸露在外,即便别人看不到家人也是天天见,粗糙的脚后跟和黑乎乎的脚趾头,无时无刻不在打你自己的脸。

用完公共洗手间除了记得冲水外,还请将卫生用品裹起来,或是反面朝上扔进纸篓,无时无处的自律更能体现教养和用心。

等待的时间放下手机。拿着一本书保持阅读的习惯是女性最美的瞬间之一,之所以让手机占领了时间,实在是我们闲得太闲,忙得瞎忙,爱得乱爱。

尊重身边的每一个人。你最多也就是你爸一个人心中的公主,穿得再昂贵对服务生趾高气昂你也是个穷人,就算你有理在公共场所吵架、打架也是缺教养。

如果你不会用香水就索性不要用。公共场合一款品质优良,又适合自己的香水确实能让别人赏心悦目,而质量低劣又气味过浓的话,只会污染空气。

别说粗话。一个女人如果不带口头语就不会说话,那实在是一件令人沮丧的事情,你不是汉子却养出了汉子身上的臭毛病,那真汉子也会绕开你走。

女士仪容礼仪应该注意的细节

一、选择适当的 化妆品 和与自己气质、脸型、年龄等特点相符的化妆方法,选择适当的发型来增添自己的魅力。

1、化妆的浓、淡要视时间、场合而定。

2、不要在公共场所化妆。

3、不要在男士面前化妆。

4、不要非议他人的化妆。

5、不要借用他人的化妆品。

6、男士不要过分化妆。

二、 服饰 及其礼节

1、要注意时代的特点,体现时代精神;

2、要注意个人性格特点

3、应符合自己的体形

三、 白领 女士的禁忌禁忌

1、发型太新潮禁忌

2、头发如乱草禁忌

3、化妆太夸张禁忌

4、脸青唇白禁忌

5、衣装太新潮禁忌

6、打扮太性感禁忌

7、天天扮“女黑侠” 禁忌

8:脚踏“松糕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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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合伙做生意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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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xx月xx日

一.总则

二.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方式

三.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四.利益分配

五.入伙和退伙

六.解散和清算

七.经营期限

八.附则

一.总则

企业住所:

合伙宗旨:合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协定,双方共同恪守。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阿里巴巴旗下全球速卖通业务

二.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方式

合伙人的姓名

(1)X X X 身份证:

出资额,出资方式为。

(2)X X X 身份证:

出资额,出资方式为

(3)X X X 身份证:

出资额,出资方式为

本合伙人承认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劳务、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的有效性。

三.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本合伙人为普通合伙,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赵仰特、李增芬、线全辉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2.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3.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制定发展规划和人才引进;

4.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5.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或者团队及项目的合伙人。

6.合伙存续期间,各合伙人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供共有并为合伙经营使用。

7.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8.各合伙人对合伙事务按一人一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9.合伙事务决定权由简单多数法则决定,但以下事项须全体同意:

(1)修改合伙协议;

(2)申请贷款;

(3)接纳新合伙人;

(4)处分合伙财产;

(5)解散合伙;

四.利益分配

1.利润分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合伙人按其分配利润比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3.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合伙相同性质的业务,不得从事与合伙利益有冲突的活动。

4.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偿还合伙责任超出自己应付数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5.合伙人为合伙经费垫支的费用,以合伙财产偿还,执行合伙业务,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五.入伙和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吸纳他人加入合伙,并处于同等地位,对入伙前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合伙人可以退伙,应于两个月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即退伙:

(1)合伙人死亡;

(2)合伙人解散;

(3)合伙人在合伙中权益全部被法院判令执行;

(4)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合伙人被除名。

4.合伙人死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继承之日取得合伙人资格。

5.退伙人的财产结算,以退伙时合伙财产状况为准,对尚未了结的合伙业务,了结时分配损益;对合伙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6.退伙而引起的损失,应由退伙人赔偿。

7.退伙可用现金或其他协商方式支付,可以一次或分期退还。

8.合伙人在合伙期间不管以任何原因退伙的,退伙人只可获得其合伙时出资的金额,并在退出当日起一年后予以结算。

六.解散和清算

1.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解散:

(1)经营期满,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

(2)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

(3)合伙只剩一名合伙人;

(4)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5)其他各方认可的原因。

2.合伙解散时应进行清算。

(1)清偿后的剩余部分,按出资比例分配给合伙人;

(2)清偿后的债务,按出资比例,由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

七.经营期限

1.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自合伙协议集体签字之日起算。

2.合伙变更字号、经营场所、范围、修改合伙协议,延长经营期限,入伙和退伙等均应由全体合伙人集体同意方可执行。

八.附则

1.本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制订,生效后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2.经全部合伙协商一致,就未尽事宜和以上条款修订、补充合伙协议。

3.本章程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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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合伙经营洗沙场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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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沙场合同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合伙经营洗沙场,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在________镇合伙经营洗沙场生产、经营、销售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执行。

1、经营项目:沙场生产、经营、销售。

2、甲、乙、丙三方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甲方出资______万元购洗沙设备--套,出资________万元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并出________万元做流动资金。乙方以管理资本出资,负责洗沙场经营管理。丙方以管理资本出资,负责协调洗沙场外部

各种社会关系,及按照市场最低价购买洗沙场原材料。甲乙丙三方的股份比例分别为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丙方开________%。(盈亏按所占股东比例计算到各股东)。

3、合作经营的范围

收沙、洗沙、销售沙。

4、合伙合作的期限

合伙合作的期限为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为止。

5、甲、乙、丙三方的职责

(1)、甲方的职责

出资购洗沙设备一套万元, 出资________万元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并出________万元做流动资金。

2)、乙方的职责

负责日常现场管理(生产、维修、安全等)。

(3)、丙方的职责

丙方购沙尽力按市场最低价收购,协调村庄、社会及部门的关系,确保生产,正常生产。

6、利益分配

(1)甲、乙、丙三方每月盘存、财务进行对账、进行利益股份分配,先还甲方股金,根据市场需求,若需增添生产线再按比例投入。

(2)洗沙场盈利资金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挪用。

(3)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据《民法典》诉诸法院。

7、本合同如有末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自三名合伙人共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盖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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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技术合伙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2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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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资金投资方):

代表人:

乙方(技术投资方):

代表人:

根据《_____》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运营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技术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所的地点

合伙企业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三、出资方式及条件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为资金投资方,投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

2、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为技术投资方,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3、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的营销网络。

4、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开发项目。

5、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除此协议约定______(企业)外其他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五、利益分配

1、本金收回______万元前,按______(企业)每个月的营业额去掉所有开支,剩余利润资金投资方分______%,技术投资方分_______%。

2、本金收回______万元后,______(企业)每月营业额去掉所有开支,利润资金投资方和技术投资方_________(比例)分成。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_____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3、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入伙与退伙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退伙的,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按约定比例分担亏损。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合伙企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解散;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_____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十、违约责任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合伙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的,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当地有关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补充合伙协议。本协议未规定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或其他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二、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__________机构提请_____。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

签订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

签订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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