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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前期投资(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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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简介

范文类型:公司范文,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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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金投」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 是具有香港主板上市背景的多元化金融服务集团,股票代码HK00605。自上市以来的二十余年间,中金投集团致力为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为中小企业提供定制化金融解决方案。集团资产总额约50亿港元,旗下拥有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性担保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综合金融服务企业,全年放款总额近百亿。

我们一直秉承“诚信务实 勤奋进取 创新发展 合作共赢”的企业原则,在业务运营、公司治理及客户服务方面始终恪守“专业、稳健、创新、务实”的企业理念。多年以来, 我们已帮助逾万名中小企业客户进行资源整合和优化!此外,随着对海外金融市场的不断拓展,中金投集团将携手境内外的投资人及合作伙伴对优秀项目和资本进行多元化的配置和管理,从而逐步实现投融资渠道的互联互通和境内外业务的无缝连接。

我们将凭借在金融服务方面的卓越实力和丰富经验,继续把握未来的市场机遇,不断强化我们的核心竞争力,打造国际金融服务一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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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委托个人投资合同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投资,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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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

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计________股。

三、入股金资产计算:按人民币________元为总资产,共计________股甲方占股,乙方占________股。

四、分红:①每月________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②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合同到1/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1/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1/3计算。

.合同到2/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2/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2/3计算。

.合同到期时;按退股当时之前12个月之平均纯利润乘以18个月,作为总资产计算标准,再按股数退还。

六、纯利润:每月营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是为当月纯利润。

七、其他:①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区域内做同类产品营利性投资

②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同类产品经营公司。

③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决定权,若乙方决定继续合作,甲方不得拒绝。

④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身份

签约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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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项目投资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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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受_________人民政府委托和_________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设立_________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兴办_________,生产_________产品。

二、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到位:

1、项目总投资:_________万元。

2、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

3、资金到位安排:分二期到位,第一期自签约后三天到位_________万元;第二期在做土地证前按土地评估一次性到位土地征用款、城建配套款和间接用地费用_________万元。

三、项目用地

1、该土地位于,地块面积约为_________亩,具体以土管部门宗地图为准。

2、土地价格

甲方出让的土地价格为_________万元/亩,面积约_________亩,合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间接用地补偿价格为每亩_________万元,面积约_________亩,合计约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3、出让土地状况

甲方提供出让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提供的配套设施为:道路、通水、通电、通信、排水。

4、付款办法

乙方应在签定本协议后3天内支付给甲方_________万元,余款在乙方领取土地证前全部付清。

四、优惠政策

乙方在甲方落户后可以享受_________年_________区及_________区_________城投资企业相应所有优惠政策,但二者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五、甲方配套工程及服务:

甲方的配套工程为五通配套,道路、给水、点、通信、排水、接口的数量及位置按私营工业城建设标准执行。

甲方提供投资一条龙,代办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及建设项目的报批、土地证、房产证的申等。

六、乙方项目进程

1、开工安排:乙方自领取土地后_________月内必须开工建设,如不开工建设,则甲方有权按原价将土地收回。

2、建设工期:自开工至竣工为_________月。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定金,本协议自动终止,如甲方收到定金后,再将土地让给他人,则双倍返还定金,赔偿乙方损失。

2、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可以进行土地出让时,如乙方逾期支付土地款,则本协议视作无效;同时,每日按土地款总额除以5%的罚息。

3、乙方约定的开工日期,逾期6个月开工的,视作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并以土地出让金的1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4、乙方逾期竣工投产,每推迟一个月,支付土地款总额2%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乙方取得土地后,在_________年内如需转让,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在甲方受让土地内的建设应按照甲方有关景观要求进行。

3、土地价格如遇区及区级以上政府政策性调整,则甲、乙双方的协议土地价格同时作相应调整。

九、争议解决

解决本协议争议方式:

若在本协议执行中因故发生争议,双方协议解决;

若协议未果,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本投资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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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投资建议书格式借鉴800字

范文类型: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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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职工朋友:

大家好!

我们来自五湖四海,为了创造幸福的生活,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建设水乡田园城市,我们在这里相逢聚首、勤勉工作。

可是,进入冬季以来,省内外连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

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大于天。

为了吸取这些用鲜血、生命酿成的惨痛教训,敲响安全生产警钟,我们建议:安全,从我做起。

我们建议,每一个工会组织都要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追求“零事故、零伤亡”目标,真正把安全作为第一责任、第一效益、第一品牌和最核心的竞争力,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我们建议,每一个班组都要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常态性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向企业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对有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工,并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我们建议,每一名职工都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常识,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从点滴做起,从岗位隐患自查做起,规范工作习惯,谨记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保护自己和他人不受伤害。

我们建议,每一位市民必须从现在开始警醒,消除麻痹侥幸的心理,遵守交通规则及各项法律法规,每天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让我们的生命能够尽情绽放。

朋友们,仙桃的经济社会持续发展需要广大职工朋友的共同努力,为了更好地建设我们的家园,请大家增强“隐患就是事故”“麻痹就是引线”的安全理念,不越红线,恪守底线,尊重生命,关爱自己,为建设水乡田园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仙桃市总工会

20xx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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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应聘投资公司简历范文

范文类型:求职应聘,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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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

您好!

我是___.于__年_月_日进入伟星工作至今.目前在金属二车间后道工序担任组长一职.

现申请调到天津伟星管业分公司工作.

在加入伟星这三年,我由一名普通的新员工,成长为参与车间生产管理者里面的一员. 在这段时间里,通过公司的培训以及领导的培养.我努力把自己的工作做到最好,兢兢业业,吃苦耐劳,用心做事.带领组里员工积极配合车间领导的各项工作,及时完成调度下达的生产任务订单,为提高车间的效益贡献出自己的微薄之力.在此期间,我的工作能力和各方面的专业知识有很大的提高.自己虚心求学,踏踏实实的工作态度得到车间领导的肯定.自己的工作成果得到领导的认可! 感谢领导对我的信任和培养;感谢工友对我的关心和帮助!

由于个人家庭原因,现在自己不能继续担任此项工作,自己的家人一直都在天津工作生活,而自己只身一人在临海,家人牵挂,自己倍感孤独!最为主要的原因就是自己身负高额的房贷压力.必须全方面考虑,前往天津,集全家之力还贷! 为解决自己实际困难,免除后顾之忧,更好地投身工作.我希望调到天津工作.

恳请上级领导考虑本人的实际情况,解决我的工作难题。希望各位领导同意本人的工作调动申请,请给予批准,谢谢!

此致

申请人: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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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共同投资基金合同文本格式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5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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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投资基金合同文本格式

蓝天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和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本着共同发起“蓝天基金”, 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 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本基金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基金。 基金单位 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人 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受益人 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 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 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主管机关 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民银 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经理人 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 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蓝天基金 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 投资 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 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 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信托人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 本基金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或其继任 人。 会计年度 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年初资产净值 指本基金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受益凭证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本基金资金而向受益 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中通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 单位持有人 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 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 受益人名册 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记载有关本基金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 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 登记人 指受信托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 专指深圳证券登记公司。 交易日 指国内有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或银行的任一营业 日。 关连人 泛指下列三种人: (1)直接或间接拥有经理人或信托人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 的人; (2)受上述(1)项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经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 权的人。 估值 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所对本基金有关资产或债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的 活动。 估值日 指经理人按本契约规定进行资产净值计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首次发行费 指本契约第七条所指的首次发行费。 经理年费 指经理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三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资产净值 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的本基金或本基金发行的一个基金单位( 根据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拥有或代表的资产价值。 信托年费 指信托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二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核数师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由经理人经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对本基金会计帐 目进行核数的公认专业机构及其专业人员。 一般决议 指在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由占表决权总票数 50%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特别决议 指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占表决权总票数75 %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会计结算日 指本契约规定的本基金存续期间的每年12月31日。 待分配收益帐户 指本契约规定的专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资金的帐户。 收益分配日 指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经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 大会确定的该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过户截止日,该日不得超出该会计年度的会计结 算日后三个月期间。 本基金章程 指《蓝天基金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补部分。 基金管理规定 指《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计价日 指本基金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证券交易日或股权估价日或房地产评 估日。 第二条 本基金 1.本基金名称:蓝天基金。 2.本基金发行规模:本基金最高发行限额为30000万单位,最低发行额 为18000万单位,每一基金单位面额为人民币壹元。本基金在初始封闭期内不 上市交易,亦不对外追加发行基金单位,但在存续期内可以增加基金单位总额并相 应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单位数额的形式来派发每年的收益。 3.本基金存续期:本基金自成立起初始三年为封闭式单位信托投资基金,期 满前根据受益人大会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封闭期(最长不超过十年), 或转为开放式投资基金,及或转为经理人发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 4.本基金资产由下列部分构成: (1)发售基金单位的资金收入; (2)利用上述资金所进行的投资或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财产; (3)出售或转让上述投资或财产的资金收入; (4)上述投资或财产在存续过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价及其它非营业性收入; (5)将有关收益进行再投资所获得的收入; (6)除上述项目外的其它杂项收入。 5.本基金的上述资产(以下统称本基金资产)由信托人按信托原则在名义上 持有,本基金的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为实际持有人。 6.信托人应为上述资产开立独立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的单独帐户进行 保管和持有;本基金的一切对外业务活动均以本基金名义出现。 7.信托人、经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依据本契约对本基金资产享有留置权、抵 押权或其它优先权。 8.本基金出于投资经营上的要可以随时向外借入以现金或其它资产形式体现 的资金;本基金借款余额不能超过本基金在该会计年度的年初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上述借款可来源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但该等借款利率一般不 应高于当期同业的通常利率水平。

第三条 本基金单位的发行、受益凭证和持有人 1.本基金单位的发售对象、发行办法和发行期限按主管机关核准的招募说明 书所列实施。 2.每一基金单位的面值为人民币壹元,发售价格为人民币壹元,另加收发售 价格3%的首次发行费。 3.本基金单位和受益凭证均以记名的书面凭证形式发行,每一受益凭证(交 易手)为1000基金单位。 4.本基金所发行的受益凭证是表示单位持有人享有对本基金一定份额资产的 所有权、受益权或其它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证明,不得保障收益的凭据。 5.经理人须认购并持有本基金单位发行总额5%的份额,且在本基金清盘前 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低于上述原始数额。 6.本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为本基金的受益人,每一受益人按本契约规 定所享有的对本基金的权益大小,与该受益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单位份额大小成正比, 但任何受益人均不享有对本基金某一特定资产的特别权利。 7.本基金单位的受益人在本基金封闭式存续期间不得向本基金赎回其所持的 基金单位。 8.如果本基金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所售出的基金单位数额达不到最低限额的 要求,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届时将由发起人将已募集的金额加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 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在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一并退还给认购人。 第四条 受益人名册和基金单位的转让 1.本基金在未上市前或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名册由经理人以书面或电子 信息形式制作、登录、变更和保存,上市后可交由登记人办理。受益人名册记录的 内容为: (1)受益人的姓名和供分配现金收益用的银行帐号或存折号; (2)受益人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 (3)该受益人认购或受让基金单位的日期及转让人的有关资料; (4)基金单位转让的过户日期。 2.受益人如认为需要更改上述记录内容时,应向经理人或登记人提出更改申 请,由经理人或登记人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在受益人名册 上作出相应变更。 3.受益人身份的确认和其所持单位份额的大小一般应以受益人名册的记录为 准。 4.本基金成立满三年后,如属延长封闭期,则本基金单位可申请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单位上市后的交易规则按照上市的证券交易规则执行。 5.任何受益人均有权将其名下的基金单位通过经理人或其委托的证券交易所 或证券商有偿转让给他人。 6.上述基金单位的交易或转让价格按该交易日的市场价格确定,并由转让方 和/或受让方另行支付主管机关规定的印花税和手续费。 7.上述转让中的受让人须持转让凭证向经理人或登记人办理已转让的基金单 位过户手续后,方能享有该份额基金单位的收益公配等权益。 第五条 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 1.本基金作为面向社会的新型金融投资工具,目标是根据证券等市场的变化 情况,将投资人所汇集的资金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方式投放于不同类别的已上市或 非上市的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上,或企业的股权、房地产或期货等投资项目上, 以求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并达到本基金资本的较大增值。 2.本基金在初始阶段,证券投资将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为主。并以深圳、 上海两地市场为主。为了更好地利用投资机遇,本基金也可以参与非上市公司的 股权收购及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等业务。 3.本基金的投资规模或范围有下列限制: (1)投资于股票的资金不超过本基金该会计年度初资产净值的80%,投资 于债券的比例不超过40%,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超过30%,房地产和期 货等其它类投资不超过40%; (2)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其它任何一种证券的总金额不超过本基金 年初资产净值的10%;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股票或其它证券的数额不超过该公司 该种股票或证券发行总数额的10%; (3)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其它各类基金所发行的单位或受益凭证,不能以本基 金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不能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项目; (4)本基金不能对外放款,但等待投资时机的款项可对外短期拆借,拆借余 额不能超过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的25%; (5)经理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经理人自 己的股东拥有30%以上股权的企业或项目上。 4.在下列情况下,如果本基金的任何投资已超出上述投资限额,经理人无须 对该投资额进行调整(包括无须减少或追加投资或作其它资产配置): (1)由于本基金全部或部分资产升值或贬值,或由于某种市价变动的原因而 造成该项投资额超过上述限额时; (2)由于受投资的企业出现兼并、重组、分立、转让等情况而造成该项投资 额超限时; (3)由于本基金在经营活动中支出或收入一定款额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限时。 5.经理人或其关连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以其本人名义与本基 金发生投资往来关系。 6.本基金存放在信托人或经理人或关连人处的现金存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当期 同业的存款利率水平。 7.经理以可随时根据经营需要决定某一投资项目或随时将部分或全部投资项 目变现后将资金转作其它用途。 8.上述一切投资活动均应遵循市场通常交易方式进行,除非经理人认为有必 要采用对本基金并无不利的其它交易方式,但须得到信托人同意。 9.信托人有权拒绝接受其认为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其它财产,并可要 求经理人及时采取措施,将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财产加以替换。 10.经理人只有在本基金成立并经信托人书面同意后才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第六条 资产估值规则 1.本基金单位上市后每月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日为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 值日。 2.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遵循深圳市的会计准则、参照国际惯例并遵 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进行。 3.本基金资产价值的数额应按下列基准确定: (1)任何上市的或挂牌的证券投资项目的价值应按该投资市场计价日相等投 资份额的收市价计算,但下列除外: a.如果上述投资市场不止一处,则按主要投资市场的收市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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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房地产公司投资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企业,投资,全文共 1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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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广告位租赁事宜,经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广告位的位置:。

二、租赁期限: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满期后,若甲方继续对外租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金数额及缴纳方式:租金按年计算,每年租金为______元。合同签订时交清当年租金,以后乙方须在每年的__月__日前缴清下一年度的租金。乙方若逾期不交,每日加收月租金的20%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四、乙方负责到城建、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办理广告位施工建设、广告发布等全部相关审批、备案等手续,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广告位的设计、制作、安装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并承担一切施工和安装费用。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牌应符合市政管理等部门的要求,与市容市貌相协调,否则,由乙方负责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照抗风抗震等标准设计、制作广告牌,确保广告牌的质量与使用安全,乙方的广告牌设计、制作方案应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应选择具有资质的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广告牌的设计与施工安装,施工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在安装广告宣传牌的过程中,不得破坏甲方楼房的主体及结构。乙方负责合同期内广告牌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牢固安全,若因广告位的设施等造成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有损坏和安全隐患的地方,由乙方及时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合同期内因安装广告牌造成的甲方楼体顶层的房屋渗漏维修,因广告牌引发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广告内容,由乙方负责审查、制作、安装、发布,但在发布前应甲方审查同意,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因广告经营造成工商、税务、卫生、城建等部门的处罚,均有乙方自负。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单位若需发布广告,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给予甲方优先权。

八、乙方所需电源由甲方提供,按甲方规定缴纳电费,逾期不交,甲方有权停止供电,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广告牌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用电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并应为乙方提供施工方便。

九、如遇甲方改建、扩建或政府规划,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行拆除广告牌,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预交的租赁费,甲方按剩余的天数退还乙方。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出现违约,按年租赁金总额的5%赔偿违约金。

十、本合同期满或依法解除后,乙方应在三日内自行拆除全部广告牌及设施,恢复原状。乙方若不愿拆除,亦可按双方协商认可的合同终止时实际使用价值折价转让给甲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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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通用投资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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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鉴于甲方欲在中国国内外寻找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定乙方为全权代表,授权乙方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寻找投资项目,与项目融资方洽谈投资事宜。

第二条代理

2.1甲方与乙方协商后,乙方作为甲方的全权代理并代表甲方与项目融资方洽谈项目投资的相关事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2.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代理人洽谈该项目投资的一切相关事宜。

2.3根据协议乙方作为甲方委托的全权代理,代表甲方引进开发项目。经乙方联系,项目方与甲方签定项目合作协议,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的代理行为并支付佣金。

第三条甲方的职责

3.1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合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乙方与项目方洽商有关事宜。

3.2甲方投资意向有所变动,或有其它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资料。

3.3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有关资金的信息都是真实的、确切的。

第四条乙方的职责

4.1本协议期内乙方必须努力与项目方洽谈,向项目方取得最好的开发项目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甲方及时准备投资工作。

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甲方引进开发项目并促成甲方与项目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尽全力为甲方的投资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4.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除甲方指定的全权代理人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甲方代理任何事项;

以甲方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甲方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甲方做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甲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

不论以任何方式从甲方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项目,服务于甲方所用,不得泄漏。

第五条佣金

5.1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引进项目投资总额的_______%的佣金。佣金在投资协议签署之日____日内以_________支付。

5.2甲乙双方同意项目方与甲方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条款时,甲方应根据约定的佣金比例支付佣金,同时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收取佣金,届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及时支付。

第六条协议期间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期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七条终止协议

7.1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乙方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7.2按协议规定,乙方促成了项目方与甲方的投资谈判,如果甲方擅自私下与项目方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将视乙方代理责任完成。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8.1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条款的争执,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2若协商不能解决,可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第九条附则

凡有关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电子邮件、书信、电传、电报等方式传递。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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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写给投资人的感谢信

范文类型:感谢信,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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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您好!承蒙您的支持与厚爱,优投在线迈着坚定沉稳的步伐走过了20xx,值此新春佳节,我谨代表优投在线全体员工向您致以最衷心的感谢,感谢您的一路相陪,祝您新年快乐如意!

作为一家金融服务平台,优投在线自成立起便积极拥抱监管,认真贯彻普惠金融理念,秉持“风控第一,合法合规,高效运营,稳健收益”的核心理念,不断提升投资人的投资体验,全力保障用户的投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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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年,新的征程,我们将以更加坚定、果敢、从容的姿态立足广东,服务全国,让广大投资人通过优投在线平台享受专业金融理财服务的同时,朝财富增值、财务自由的梦想迈进。

再一次感谢您一直以来的关注和支持,优投在线董事长许凯量携公司全体员工恭祝您:新春快乐!身体健康!财源广进!阖家幸福!事业兴旺!万事如意!

此致

敬礼!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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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全文共 1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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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转让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 镇 村 组的 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表

二、转让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转让金。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乙方交给甲方 (填黄谷、玉米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 公斤(大写: )作为转让金。

(2)以现金形式支付。即乙方支付甲方 元人民币作为转让金。

2、付款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转让金:

(1)一次性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2)分期支付:

第一期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 (金额); 第二次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 (金额); 第三次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 (金额);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

2、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在该转让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 4、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5、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经依法登记获得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有权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7、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转让费,同时承担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8、乙方有权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与服务。

9、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补偿费的分配约定: 。

10、其他约定: 。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流转费,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总额的 %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3、因变更或解除本承包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一方当事人违约,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经济损失的,还应支付赔偿金。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 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经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发包方(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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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个人投资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投资,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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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作为合同投资人的方式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投资期限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投资出资额及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事务执行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投资的转让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其他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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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投资设立合资银行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银行,全文共 7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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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丁方:_____(以下简称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共同举办一定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 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_____银行

英文:_____

银行地址:_____

第三条 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 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额合作,为加速_____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 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资本

第六条 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_____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_____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_____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_____。

(3)_____和_____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_____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责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_____和_____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_____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存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方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_____和_____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_____元。

第七条 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 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刊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 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 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组成&

nbsp;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 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利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度、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_____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过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 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 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人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项: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任及解雇非董事会委任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 业务

第十九条 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1.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2.本、外币投资业务;

3.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4.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5.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6.信托、保管箱业务;

7.本、外币担保业务;

8.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9.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10.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11.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12.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13.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 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 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 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_____和_____成为银行在_____的子公司,_____改名为_____。该两子公司分别在_____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 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 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_____和_____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_____和_____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_____和_____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 确立银行设

第二十三条 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制订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 利润

第二十四条 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 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纳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 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红利用_____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 财务会计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 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_____币,除编制_____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_____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 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 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 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止为一年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 税务

第三十二条 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 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多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 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 保险

第三十五条 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 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 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 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 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现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 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 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 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1.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2.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3.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4.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 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

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 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 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国家法令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应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 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内部调整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 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和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30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_____仲裁外按照联合国1976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60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60天内联合任命另公司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_____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护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最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行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应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 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丙 方:_____

丁 方: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前写全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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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企业投资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投资,全文共 1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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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杭州_________大酒店

乙方:杭州_______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依据民法典规定,就合作经营杭州_________大酒店____________,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作项目

1.双方同意在甲方安装乙方提供的____________。

2.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五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双方收益:

乙方的利益:乙方负责甲方____________设备的投资,设备:________系统,

在开通正常运行后______年内,甲方每年支付乙方______万元系统服务费用。

甲方的利益,____________设备的投放,能提高酒店的档次,稳定和提高客房入住率,增强酒店的竞争力。

4.结算方法:

甲方按月平均额每月付款给乙方,每月______日前支付上月的款项,乙方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理。甲方如有滞纳行为,按每日千分之二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五年内,乙方对该系统的设备拥有所有权。第六年开始该系统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

2.负责提供全套安装设备及配套设施,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规格、型号、质量等均符合约定。

负责合同规定期限内该系统的运营和维护保养。该系统的设备划归甲方后,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该系统能正常运营,并定期进行保养。

3.保证所提供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承担由于产品瑕疵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保证视频服务系统的音像质量。

5.保证片源的时效性和合法性,并保证每个频道每星期更换一部影片。

6.系统归属甲方后,乙方应保证提供有效及时的片源,直至该系统不再使用为止。

7.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不得将安装在甲方处的设备做抵押或提供担保。

乙方对甲方的有线电视线路进行必要的改造,必须保证有线电视收看的效果,并无偿提供______台______寸数源彩色电视机。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每月支付乙方系统服务费,因视频系统设备原因导致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投诉,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系统服务费。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系统的所有权属乙方,但甲方拥有使用权,甲方不得自行转让、迁移、出租、抵押或提供担保。

3.合同签订后派专人协助乙方在工程勘测和安装期间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乙方人员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财物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甲方有义务对本合作项目的技术、方案、协议内容保密,为系统采用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因甲方故意造成的设备损毁,甲方需对乙方作相应的经济赔偿。

5.为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维护,甲方无偿提供设备操作间和一部工作电话,并无偿为乙方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和系统维护期间提供住宿。

四、其他事项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如单方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若遇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

2.违约责任:双方均应自觉遵守、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应向非违约方承担责任。

3.双方发生争议时如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并需加盖公章并经代表人签字后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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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最新投资入股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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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投资入股协议书

投资人: 身份证:

现住址: 电 话: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依据现代企业制度及所有参与者的意愿,为实现共同合作之愿望 ,特制定本协议各条款;

二、本协议所有参与者系自愿参加;

三、本协议为组建福建会馆而制定。

四、本协议规定投资额度按福建会馆章程相关条例执行;

五、筹集的资金打入福建会馆的专用账户内,公司成立后转入新公司账户;

六、所有投资人享有同等权利;

七、所有款项的用途及有关福建会馆的投资事宜,对所有投资人公开并可随时查询;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次投资即为福建会馆的入股本金,投资人将获得相应股份并享有其权利义务。

九、如本协议因故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清算条款进行清算。

十、本协议公布后三日之内,将在福建会馆招开投资人会议并举行投资活动,选举福建会馆执行机构安排以后工作。其余未尽事宜,由福建会馆执行机构决定并报投资人全体会议备案;

十一、本协议规定,在正式成立公司之前,执行机构人员不领取报酬;公司成立之后,由投资人全体会议或董事会决定;最新投资入股协议书

十二、执行机构主要工作有:

1、 制作福建会馆项目商业计划书;

2、 精心挑选合作的投资人;

3、 与投资人进行初步沟通和答疑;

4、 组织重点投资人到福建会馆实地考察;

5、 协助与投资人的谈判;

6、 负责起草相关投资协议、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董事会决议等。

7、 协助安排签约仪式。

8、 对新公司的组织安排提供建议。

十三、本协议规定,原则上执行机构不能逾越本协议的要求,若在福建会馆项目进行过程中,投资人或投资人提出了与本协议要求相违背的事项,则执行机构不能自作主张,应征求投资人全体大会之意见,待投资人全体大会有明确答复后,再向投资方作出相应答复。

十四、本协议规定,执行机构应每周就目标项目融资进展以书面向投资人全体大会进行汇报。

十五、本协议规定,如合同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化,发现本项目或原定的内容、指标等确需撤销或作必要调整、修改时,必须经投资人全体大会同意。如属客观原因和不可抗拒因素使得项目不能履行时,须经投资人全体大会同意才能撤销或修改,并提交相应报告。

十六、本协议规定,执行机构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撤消或终止本协议,公司正式成立之日,本协议自行终止;

十七、本协议经投资人签字(或)盖章并缴款后生效,一式两份,投资人与福建会馆执行机构各一份在签订正式公司章程时作为附件,该附件与正式投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投资有风险,入股需慎重。

十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全体投资人商议解决。

投资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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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页6]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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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一)

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资产、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基金托管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的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固有资产相互独立,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其托管的其它基金资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5.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

7.按有关规定开立证券账户、银行存款账户等基金资产账户;

8.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9.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做出的披露或为了基金审计的目的而做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10.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对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12.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13.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基金托管人报告;

14.按有关规定,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和其它有关基金托管业务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6.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7.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承担连带责任;

1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事项符合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1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管理人用以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0.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投资和融资的条件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1.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或因违背托管职责或者处理基金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自己受到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共27页,当前第6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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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全球投资者情绪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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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球投资情绪调查报告

本报讯 “尽管担忧国内及全球经济状况,仍有71%的中国投资者认为今年的股市会上涨,这一比例较去年大幅提升。仅有6%的投资者认为股市会出现下滑。”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4月28日发布的XX年全球投资者情绪调查结果显示。

XX年全球投资者情绪调查结果显示,中国投资者选择进取型投资策略的比例相比XX年的46%,显著上升至63%,选择保守型策略的比例相比XX年的52%,大幅下降至35%。

调查显示,当被问及今年及未来十年预期表现最佳的资产类别时,中国投资者预计股票市场在短期及长期都会有最优表现。房地产被认为在XX年是表现次优的投资类别,非金属大宗商品则被认为在未来十年表现仅次于股票。然而,中国投资者对于房地产和非金属大宗商品在XX年及未来十年的信心都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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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共同投资基金合同文本格式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3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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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投资基金合同文本格式

蓝天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和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本着共同发起“蓝天基金”

,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本基金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基金。

基金单位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人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受益人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主管机关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经理人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

投资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信托人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金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或其继任人。

会计年度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年初资产净值指本基金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受益凭证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本基金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中通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

单位持有人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

受益人名册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记载有关本基金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

登记人指受信托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专指深圳证券登记公司。

交易日指国内有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或银行的任一营业日。

关连人泛指下列三种人:

(1)直接或间接拥有经理人或信托人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2)受上述(1)项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经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估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所对本基金有关资产或债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活动。

估值日指经理人按本契约规定进行资产净值计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首次发行费指本契约第七条所指的首次发行费。

经理年费指经理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三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资产净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的本基金或本基金发行的一个基金单位(根据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拥有或代表的资产价值。

信托年费指信托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二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核数师指根据本契约规定由经理人经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对本基金会计帐目进行核数的公认专业机构及其专业人员。

一般决议指在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由占表决权总票数50%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特别决议指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占表决权总票数75%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会计结算日指本契约规定的本基金存续期间的每年12月31日。

待分配收益帐户指本契约规定的专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资金的帐户。

收益分配日指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经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大会确定的该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过户截止日,该日不得超出该会计年度的会计结算日后三个月期间。

本基金章程指《蓝天基金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补部分。

基金管理规定指《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计价日指本基金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证券交易日或股权估价日或房地产评估日。

第二条本基金

1.本基金名称:蓝天基金。

2.本基金发行规模:本基金最高发行限额为30000万单位,最低发行额为18000万单位,每一基金单位面额为人民币壹元。本基金在初始封闭期内不上市交易,亦不对外追加发行基金单位,但在存续期内可以增加基金单位总额并相应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单位数额的形式来派发每年的收益。

3.本基金存续期:本基金自成立起初始三年为封闭式单位信托投资基金,期满前根据受益人大会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封闭期(最长不超过十年),或转为开放式投资基金,及或转为经理人发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

4.本基金资产由下列部分构成:

(1)发售基金单位的资金收入;

(2)利用上述资金所进行的投资或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财产;

(3)出售或转让上述投资或财产的资金收入;

(4)上述投资或财产在存续过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价及其它非营业性收入;

(5)将有关收益进行再投资所获得的收入;

(6)除上述项目外的其它杂项收入。

5.本基金的上述资产(以下统称本基金资产)由信托人按信托原则在名义上持有,本基金的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为实际持有人。

6.信托人应为上述资产开立独立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的单独帐户进行保管和持有;本基金的一切对外业务活动均以本基金名义出现。

7.信托人、经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依据本契约对本基金资产享有留置权、抵押权或其它优先权。

8.本基金出于投资经营上的要可以随时向外借入以现金或其它资产形式体现的资金;本基金借款余额不能超过本基金在该会计年度的年初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上述借款可来源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但该等借款利率一般不应高于当期同业的通常利率水平。

第三条本基金单位的发行、受益凭证和持有人

1.本基金单位的发售对象、发行办法和发行期限按主管机关核准的招募说明书所列实施。

2.每一基金单位的面值为人民币壹元,发售价格为人民币壹元,另加收发售价格3%的首次发行费。

3.本基金单位和受益凭证均以记名的书面凭证形式发行,每一受益凭证(交易手)为1000基金单位。

4.本基金所发行的受益凭证是表示单位持有人享有对本基金一定份额资产的所有权、受益权或其它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证明,不得保障收益的凭据。

5.经理人须认购并持有本基金单位发行总额5%的份额,且在本基金清盘前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低于上述原始数额。

6.本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为本基金的受益人,每一受益人按本契约规定所享有的对本基金的权益大小,与该受益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单位份额大小成正比,但任何受益人均不享有对本基金某一特定资产的特别权利。

7.本基金单位的受益人在本基金封闭式存续期间不得向本基金赎回其所持的基金单位。

8.如果本基金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所售出的基金单位数额达不到最低限额的要求,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届时将由发起人将已募集的金额加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在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一并退还给认购人。

第四条受益人名册和基金单位的转让

1.本基金在未上市前或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名册由经理人以书面或电子信息形式制作、登录、变更和保存,上市后可交由登记人办理。受益人名册记录的内容为:

(1)受益人的姓名和供分配现金收益用的银行帐号或存折号;

(2)受益人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

(3)该受益人认购或受让基金单位的日期及转让人的有关资料;

(4)基金单位转让的过户日期。

2.受益人如认为需要更改上述记录内容时,应向经理人或登记人提出更改申请,由经理人或登记人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在受益人名册上作出相应变更。

3.受益人身份的确认和其所持单位份额的大小一般应以受益人名册的记录为准。

4.本基金成立满三年后,如属延长封闭期,则本基金单位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单位上市后的交易规则按照上市的证券交易规则执行。

5.任何受益人均有权将其名下的基金单位通过经理人或其委托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有偿转让给他人。

6.上述基金单位的交易或转让价格按该交易日的市场价格确定,并由转让方和/或受让方另行支付主管机关规定的印花税和手续费。

7.上述转让中的受让人须持转让凭证向经理人或登记人办理已转让的基金单位过户手续后,方能享有该份额基金单位的收益公配等权益。

第五条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

1.本基金作为面向社会的新型金融投资工具,目标是根据证券等市场的变化情况,将投资人所汇集的资金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方式投放于不同类别的已上市或非上市的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上,或企业的股权、房地产或期货等投资项目上,以求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并达到本基金资本的较大增值。

2.本基金在初始阶段,证券投资将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为主。并以深圳、上海两地市场为主。为了更好地利用投资机遇,本基金也可以参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及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等业务。

3.本基金的投资规模或范围有下列限制:

(1)投资于股票的资金不超过本基金该会计年度初资产净值的80%,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超过40%,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超过30%,房地产和期货等其它类投资不超过40%;

(2)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其它任何一种证券的总金额不超过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的10%;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股票或其它证券的数额不超过该公司该种股票或证券发行总数额的10%;

(3)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其它各类基金所发行的单位或受益凭证,不能以本基金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不能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项目;

(4)本基金不能对外放款,但等待投资时机的款项可对外短期拆借,拆借余额不能超过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的25%;

(5)经理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经理人自己的股东拥有30%以上股权的企业或项目上。

4.在下列情况下,如果本基金的任何投资已超出上述投资限额,经理人无须对该投资额进行调整(包括无须减少或追加投资或作其它资产配置):

(1)由于本基金全部或部分资产升值或贬值,或由于某种市价变动的原因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过上述限额时;

(2)由于受投资的企业出现兼并、重组、分立、转让等情况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限时;

(3)由于本基金在经营活动中支出或收入一定款额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限时。

5.经理人或其关连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以其本人名义与本基金发生投资往来关系。

6.本基金存放在信托人或经理人或关连人处的现金存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当期同业的存款利率水平。

7.经理以可随时根据经营需要决定某一投资项目或随时将部分或全部投资项目变现后将资金转作其它用途。

8.上述一切投资活动均应遵循市场通常交易方式进行,除非经理人认为有必要采用对本基金并无不利的其它交易方式,但须得到信托人同意。

9.信托人有权拒绝接受其认为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其它财产,并可要求经理人及时采取措施,将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财产加以替换。

10.经理人只有在本基金成立并经信托人书面同意后才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第六条资产估值规则

1.本基金单位上市后每月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日为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日。

2.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遵循深圳市的会计准则、参照国际惯例并遵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进行。

3.本基金资产价值的数额应按下列基准确定:

(1)任何上市的或挂牌的证券投资项目的价值应按该投资市场计价日相等投资份额的收市价计算,但下列除外:

a.如果上述投资市场不止一处,则按主要投资市场的收市价计算;

b.如果出于某种原因在一定时间内无法从上述投资市场中获得价格数据,则按前一计价日价格计算或视需要暂停估值;

c.如果投资项目须负担利息而上述价格资料并未包括该应计利息部分,则在对该投资项目计算时应将至计价日止的应付利息部分预先扣除。

注:如果经理人循上述途径所获得的并据称是最新资料的价格与实际价格有误差,经理人不对此差错承担任何责任。

(2)任何未上市债券或短期商业票据以买进成本加上自买进次日起至计价日止应收利息为准计算。

(3)银行存款及类似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应按其票面值加上至计价日止应收的利息为准计算。

(4)任何已达成价格协议但尚未实施的需要依约交割的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价值应按该投资或财产权责发生后应具有的价值来计算。

(5)股权或其它未清算的投资项目按该项投资原始成本加上依预期利润值计至计价日止应能获取的利润数来计算。

(6)除上述投资或财产项目之外应收付的债权债务按至计价日止应收回或应付的数额进行计算。

(7)按规定在本基金资产中待摊或预提的所有规费或其它支出金额,应按上月月末余额减去上月月末至计价日止应摊销部分或加上至计价日止应预提部分后,余额计入本基金资产总额来计算。

4.本基金资产按上述方法估值后,如果资产价值大于帐面值,增值部分作为重估盈余入帐;如小于帐面值,则从重估盈余中扣除。

5.将按上述方式所计算出的本基金资产总额减去本基金负债总额后的余额,即为本基金在该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将上述资产净值除以本基金已发行的单位总额后的得数,即为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经理人可以在经信托人同意后,将上述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的计值方式作适当调整,或采用其它计值方式,以能真实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

7.本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每月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公布一次。

第七条本基金的费用

1.首次发行费,包括发起费用、佣金、承销费、宣传广告费和文件资料印制和派发费等,其费率按基金单位发售价格的3%计算,由认购人在认购基金单位时一并支付。

2.基金经理年费,其费率为本基金年资产帐面净值的1.2%,逐日累计,并在每月10日前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直接支付给经理人。

3.基金信托年费,其费率为年资产帐面净值的0.3%,逐日累计,每月1 0日前由基金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直接提取。

4.基金受益人名册登记费、受益凭证托管费、上市交易费和分配基金收益所发生的费用,由信托人根据本契约或有关规定的标准从信托资产中按时支付给经理人登记人或证券商或证券交易所。

5.公告或通知本基金有关事项及编制年报、季报等文件的费用及律师费、核数师费、公证费等应付费用,由信托人依据经理人的指定或有关合同并核实后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6.基金在进行投资和管理运作中,向外借款或办理财产保险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或利息支出,由信托人依据有关合同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7.本基金投资经营中或获得的收益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地方性规费等,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8.除上述项目之外的临时性必需开支或法规或当地政府规定的缴费,由信托人认可后按实际发生额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9.经理人或信托人在将本基金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必须开支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支出,但经理人和信托人本身的日常行政管理开支不得由本基金承担。

第八条会计和审计报告

1.本基金单独立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本基金会计制度按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准则执行;特区会计准则未作规定的,参照国际惯例执行。

3.经理人在每季终了后的一个月内,须向信托人提交本季度信托报告,信托人在每半年终了后的一个半月内,应公开本基金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向受益人大会提交经核数师公允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告。

4.本基金的投资和管理活动中的会计帐簿以及资产保管会计帐簿均由信托人建立和保管;经理人负责建立和保管本基金的一切投资或管理活动事项记录。

经理人与信托人均应为对方查看和复制所建帐簿或记录资料提供方便条件。

5.上述一切会计凭证或帐簿或投资管理记录资料的保存年限为本基金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6.本基金的核数师应为在中国大陆或香港注册的专业会计机构及其专业人士,且必须独立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

第九条收益分配

1.本基金在每一个会计结算日止所实现的该会计年度收益总额是指该会计年度内本基金投资经营中所获得的任何股息、红利、利息、利润和/或其它种类的收入(包括已/应收回的债权)的总收入部分,扣除当年应支出的所有投资经营成本和应纳税额、地方性规费等款项后的余额部分。

2.本基金的上述每年收益总额扣除按规定或可由经理人提取的业绩奖金部分后的余额,为该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总额。

3.上述当年的可分配收益总额和分配方式由信托人确定并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后,按本基金单位的总数额计算出每一基金单位可分配收益数,并依照收益分配日在册的受益人名单由经理人或登记人以现金形式直接划拨入每一受益人在受益人名册上登录的银行户头内,或以送红利单位的形式打印出受益凭证发交给受益人。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每年的收益分配均采用派送红利单位的形式。

4.本基金每年分配收益一次,通常于每个会计的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一般不进行中期分配;如果该会计年度的收益总额低于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5%的比例或无收益,则该年不进行收益分配。

5.上述每年收益存放在待分配收益帐户中可计取的利息收入,应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数额内,但在该年收益分配日后的分配过程中均不再计提利息。

6.如果因受益人自身原因造成信托人或经理人或登记人无法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本基金清盘前达到五年或到本基金清盘开始日止)将应分配给该受益人的收益及时派发出去,则该受益人被视为已自行放弃上述收益的受益权,且在上述期限后无权再向信托人或经理人索偿在上述情况下,上述无法公配出的收益应构成基金资产的一部分。

第十条受益人大会及决议

1.受益人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通常在该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二个月内召开,或者是根据代表本基金单位份额总数10%或以上的受益人书面建议后临时召开。

2.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单位一定份额(视发行情况而定)的受益人有权出席大会,不足上述份额的受益人可以书面委托其它有权出席人发表有关意见或代行表决权,经理人和信托人的董事和获授权的高级职员均可出席大会。

3.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资格和会议议题经信托人确定后,应至少提前二十天以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刊登公告和寄发信函的方式通知受益人。任何受益人无论出于何原因末见到或收到上述通知,均不影响该次大会决议对其产生的约束力。

4.大会须有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单位发行总份额30%或以上的受益人或其委托人出席方可正式召开并可讨论和表决一般决议;如需讨论和表决特别决议,则出席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单位份额应达到发行总额的50%或以上。

5.如果通知的开会时间已过十分钟而签到的出席人所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达不到上款的要求,则大会必须顺延15日后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大会主席或信托人决定后仍按上述方式通知受益人。凡属延期召开的大会对出席人所持有或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不作任何要求,且可讨论和表决所有原定的议案。

6.大会主席由信托人事先书面指定;如果信托人未指定或已指定的大会主席迟到15分钟以上,则由出席人当场推举出一位出席人担任大会主席。

7.除非大会主席根据表决需要或根据代表本基金发行单位总份额10%或以上的出席人的提议而决定采用每一基金单位一票的表决方式,大会表决决议一般以每一出席人一票的表决方式进行。

8.一般决议的通过或否决须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额50%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特别决议的通过或否决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份额75%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

大会通过的任何决议对全体受益人(包括未出席大会的受益人)、经理人和信托人均有约束力。

9.大会的会议纪要应详细记录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名单、议题和大会讨论和通过或否决的决议,并由大会主席签名。上述会议纪要正本交信托人保存,副本交经理人留存。

10.下列事项须经大会作为特别决议进行讨论和表决:

(1)对本基金章程进行修改或增补;

(2)对本契约进行修改或增补;

(3)已终结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方案;

(4)本基金存续期的延长或转变为开放式基金的提案;

(5)本基金期满清盘或提前清盘事项;

(6)经理人或信托人的辞职或撤换;

(7)其它有关本基金的重大事项。

上述所通过的特别决议必要时须经主管机关核准。

第十一条本基金的结业和清盘

1.本基金在封闭期届满未获延长时或延长封闭期届满时,或受益人大会决定不转变为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时,或在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本基金时,经主管机关批准,本基金应结业。

2.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基金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结业:

(1)由于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使本基金不能继续合法存在或运作时;

(2)经理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二个月内无新的经理人继任时;

(3)信托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二个月内无新的信托人继任时;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基金不能正常运作达二个月以上时;

(5)本基金的资产净值连续六个月以上降至已发行基金单位面额总值70%以下时。

3.信托人、经理人或代表本基金已发行单位总份额50%或以上的受益人均有权书面提出本基金提前结业的建议。

4.本基金的结业经主管机关批准后,信托人应尽快以公告或信函的方式将本基金的结业日和基金单位的过户截止日通知受益人,同时由信托人负责组织本基金清算小组,经理人在本基金决定结业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新的投资,且本基金单位停止转让。

5.本基金清算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包括信托人、经理人、注册会计师或核数师、法律顾问等。

6.本基金清算小组的职责为:

(1)清理、核对和保管对本基金所有资产;

(2)清理本基金未结的债权债务;

(3)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尽快变现一切未以现金形式存在的资产。

(4)向主管机关提出本基金结余资产的分配方案并在获批准后负责该方案的实施;

(5)负责本基金结业过程中的其它事宜。

7.本基金清算小组及其受托人在履行上述职责时有权获取合理的报酬,且该项报酬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可优先从本基金结余资产中受偿。

8.受益人在上述本基金结余资产分配开始达一定期限(通常为十二个月)后未领取的部分,应上交主管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信托人

1.信托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经理人发起本基金;

(2)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好本基金资产;

(3)设立本基金资产的单独帐户并将之区别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进行登录和核算;

(4)建立并保存单位受益人名册,召集受益人大会以及负责收益分配;

(5)负责本基金证券交易中的交割、清算和过户并负责股权及其它项目的投资清算;

(6)监督经理人履行其职责并监督其投资管理活动符合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的规定;

(7)确认经理人在履行职责中不违反本契约规定的投资行为后依其指示办理有关收支的财务手续;

(8)审查和公开本基金的财务报告及其它公开性文件;

(9)本契约或本基金章程中规定的信托人应履行的其它职责。

2.信托人的有关义务如下:

(1)以维护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的利益为行为准则,尽心尽职,遵约守法;

(2)对其受托的本基金资产承担保管和监督责任;

(3)注意保守本基金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属下无关职员)

泄漏本基金现时的和未来的投资计划、意图和状况;

(4)无权干涉或不执行经理人的未违反本契约规定的投资决策,否则应承担对本基金或经理人所受损失的赔偿责任;

(5)有责任及时将对本基金或经理人有重大影响的事由通报经理人,并积极协助经理人采取相应措施,有责任为经理人查阅本基金资产或受益人等有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3.信托人具有权益:

(1)有权取得本基金信托年费和其它为本基金或经理人垫支金额或遭受非自身责任引致的经济损失的合理补偿;

(2)有权审查经理人的投资计划或方案,逐笔核查每笔占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5%以上金额的投资项目;

(3)有权拒绝接受经理人不符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经营行为;

(4)有权自费委托他人办理信托人负责的有关事务;

(5)信托人作为本基金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资产的名义所有人和权益代表人,其与经理人缔结的本契约对上述投资人或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6)本契约中规定的其它权益。

第十三条经理人

1.经理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并主要负责本基金的发起工作;

(2)分析研究各有关投资市场动向或趋势,制订出可行性强的投资计划或方案;

(3)组织专业人士独立地对本基金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4)经信托人授权,代表本基金对外签订和履行一切投资合同或协议;

(5)定期对本基金资产和单位进行估值并予以公布;

(6)负责本基金已发行的基金单位的上市交易工作;

(7)定期编制和递交经理报告,并向受益人大会报告工作;

(8)提出每一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建议和初步方案;

(9)准备、印制和公布本基金有关情况的公开性文件资料;

(10)本契约规定的其它职责。

2.经理人的有关义务如下:

(1)以努力实现本基金的宗旨为行为的最高目标,尽心尽职,遵约守法;

(2)谨慎选择和决定每一个投资项目,注意发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优越性,对本基金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3)注意保守本基金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属下无关职员)

泄漏本基金现时的和未来的投资计划、意图和状况;

(4)有责任及时将对本基金或信托人有重大影响的事由通报信托人,并主动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有责任为信托人查阅本基金投资和管理等有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5)对其受托人或属下职员的相应代理行为承担责任3.经理人的有关权益如下:

(1)有权取得本基金的经理年费和其它为本基金或信托人垫支金额的合理补偿,有权对为本基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非经理人责任所遭受的损失获得合理的补偿;

(2)有权取得经理人业绩奖金。本契约规定经理人业绩奖金数额为该年度末本基金资产净值超过年初资产净值25%以上部分中按25%的比例提取,并按照上述原发解为每月计提一次。具体为从本基金在该会计年度内每一估值日之前一月实现的收益达到该月额度后的超额部分中按25%比例预提,逐月调整,年终平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实提。计提公式如下:

计提额=(Vn-Vo-n/48×Vo)×25%

式中:Vo表示本基金的年初资产净值;

Vn表示估值日前一月的资产净值;

n表示计值月数。

(3)在不违反本契约规定条件下,有权选择决定每一笔投资或采取每一笔投资或采取每一项管理行为;

(4)在本基金存续期内,享有时本基金资产的投资充分经营权和处分权;

(5)本契约规定的其它权益。

第十四条信托人和经理人的免责

1.信托人和经理人在履行各自职责中均不对下列非自身违法或违规或违约所引致或产生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1)在正常业务交往中接受对方当事人鉴署、盖章和/或交付给信托人或经理人的任何通知、决议、指令、信函、凭证、声明、说明、票证、重组计划或其它代表所有权的凭证或其它据信为真件的投资文件资料等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经理人遭受的损失;

(2)经理人或信托人根据现行法律或政策或当地政府或主管机关的规定或要求(无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所采取的或不能采取的行动及其后果;

(3)由于客观条件的原因而无法或不可能执行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4)非信托人或经理人指定或委托的任何代理人、托管人或经纪人擅自而为的行为(但对因信托人或经理人对上述人的选择、指定或委托错误所造成的损失仍应负责);

(5)在所收到的任何权益证书、转让证书、申请表格或其它有关书面凭证或文件上的签名或盖章,或其他人在上述证书上伪造的或无权所为的签名或盖章(信托人或经理人有权利但无义务将上述签名或印章送有关方面辨别真伪),或依据上述签名或盖章所采取的行动或实施的作为;

(6)对履行受益人大会上表决通过的任何已记入由大会主席签名的会议纪要中的决议(尽管该决议在事后发现不符合大会召开或形成决议的有关要求,或该决议并非对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7)由于下款所列的任何银行业者、注册会计师、律师、经纪人、代理人或其它有关人或经理人或信托人(非本契约有规定)的任何失误行为、忽略行为、判断错误、遗忘、失慎等所造成的,或因信托人、经理人善意相信和依赖上述人的建议或信息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经理人所遭致的任何损失。

2.信托人和经理人在履行本契约所规定职责过程中,可根据来自任何作为信托人或经理人的代理人或顾问的银行业者、注册会计师、律师、经纪人、代理人或其它人士以书信、电话、电传、传真形式传达的任何建议或信息而采取投资或管理行为,且不为上述建议或信息中的失误之处承担责任。

3.除非本契约前面部分有相反明确规定,信托人和经理人应视为已获得履行各自职责的充分授权,可自行决定或采取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并对非自身故意或疏忽的作为或不作为而给本基金造成的任何资产损失、损坏或经营支出增加或经营困难不承担任何责任。

4.信托人和经理人可:

(1)接受其认为合格的任何人、机构或联合组织所出具的据信足以证明本基金有关资产价值的或资产购入或售出价格的或资产上市价格的证明文件;

(2)依据任何行业/专业协会或官方机构内已形成的惯例和规律来进行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买卖。

5.本契约不阻止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下列行为:

(1)除了本契约第三条第5款规定之外,以自己的名义和资金购入、持有或处分本基金单位;

(2)以自己的董事或属下职员个人名义和资金购入、持有、售出或处分不构成本基金资产的任何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

(3)各自与其他人或与本基金资产的持有人或受益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机构或组织)缔结经济合同或进行经济往来活动;

(4)以经理人或信托人的名义再参与或合作创立一个与本基金完全独立的新的基金,且无需将从新基金获得的任何收益交付给本基金。

6.信托人可:

(1)对因其善意按照经理人的任何投资或经营要求所采取或不采取的行为或经理人所为或所不为的行为或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除了根据本契约规定而由其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的项目外,信托人再无任何义务支付任何开支项目;

(3)信托人无义务以本基金名义提起或参与其认为可能会造成由其承担经济支出或经济责任的任何与本契约规定或本基金有关的法院起诉、庭审、或答辩活动(除非经理人提出书面要求且根据本契约规定应由本基金负责足额补偿其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7.经理人可:

(1)如非出于在履行本契约规定的职责中本身故意或疏忽方面的原因,经理人对其按照本契约规定所为或所不为的行动及其结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除非本契约有明确规定,经理人对信托人所为或所不为的任何行动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有权按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将自己应承担的全部或部分工作任务、享有的权力或可自行决定的事务交给信托人同意的第三人履行或实施。在此情况下,经理人仍有权全额享有本契约规定应支付给经理人的经理年费、业绩奖金以及其它一切有关补偿。

8.经理人或信托人有权销毁归自己保存的并已超过一定期限的本基金的有关会计帐簿、凭证及其它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本基金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9.本契约所明确规定的对信托人或经理人在履行职责中所遭受的经济赔偿均为补足性的,并不影响到法律规定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机构裁决书规定的其他人对信托人或经理人所作的赔偿(但信托人或经理人必须充分证明其在履行职责时并不存在故意、疏忽、失职、违约的情况和责任)

第十五条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辞职或撤换

1.信托人或经理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在本基金存续满十年并继续存续时辞去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职务,但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1)信托人或经理人在未指定新的信托人或经理人前不得自行退任。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欲辞职时所选定的新信托人或经理人必须符合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资格和能力要求,并应取得本契约另一方缔约人的同意和受益人大会特别决议的批准。在此情况下,留任的本契约缔约人应与新加入的缔约人签订一份本契约的补充协议,以确认由新加入的缔约人或继任人取代欲退出的缔约人的位置和履行其职责。

(3)上述替换程序完成后,新旧缔约人均应将上述情况尽快通知各受益人。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下列情况下可建议受益人大会表决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

(1)经理人或信托人本身非自愿地被清盘;

(2)经理人或信托人严重失职或严重违反现行法律或基金管理规定或本契约或本基金章程的规定;

(3)信托人或经理人有充足理由相信并以书面形式指出从维护大多数受益人的利益考虑应撤换掉经理人或信托人;

(4)代表本基金已发行单位总份额50%或以上(经理人或信托人持有或视为持有的单位份额除外)的受益人书面要求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在此情况下,如果被撤换的是经理人,则其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全部由新的经理人按最近的估值日价格收购。

3.在上述替换或撤换程序中完成前,欲辞职或被撤换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有关职责,不得自行退任,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本基金或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经理人或信托人的退任或被撤换日期通常应为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上任日期。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1.本基金信托契约在履行过程中如在当事人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或争端,首先应由争执双方通过友好和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争端,如果无法解决,则将争执情况向主管机关报告,由主管机关进行调解或裁决。任何不接受上述调解或裁决的争执方均可向深圳市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解决上述争端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规和有关地方性法规;上述法规未及之处,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七条本契约的修改或增补

1.本契约可以根据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或地方性的新规定或主管机关的新要求或本基金受益人的提议或受益人大会的决议或运作形势的需要而经信托人和经理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修改。

2.本契约可因信托人或经理人一方的辞职或被撤换而由留任的一方与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协议。

3.本契约的重大修改或任何补充协议均须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并报主管机关批准方为有效,并构成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本契约的生效及准据法

1.本契约经双方缔约人签字盖章并报主管机关批准后即行生效并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同时对本基金成立后的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2.本契约一式六份,主管机关和公证处各留存一份,缔约人各保存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3.本契约内容可印制成册并对外公开发售(收回工本费)或供投资人在有关场所免费查阅,但其效力应以本契约正本为准。

4.本契约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对于上述法规或规定未及之处,应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九条本契约的终止

1.如果本基金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或本基金已清盘完毕,则本契约视为终止。

2.本契约的任何方式的终止均不得违反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其他

1.除非本契约中有明确规定,本契约当事人在本基金封闭式运作期间均应严格按本契约的规定执行。

2.本契约的对外解释权由经理人和信托人共同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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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投资公司工作计划怎么写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全文共 1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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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思路

20xx年,公司将在金融开放和资本市场中寻求发展,同时以项目直接投资为中心,相对集中资源,做一条龙价值链服务。运用组合投资、分期投资等多种方式投资不同区域,分散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收回和衔接,提高项目投资周转率,保证投资收益,为全体股东实现更高的红利。

二、工作目标

形成相对成熟且行之有效的投资业务模式。把握行业市场变化,灵活运用投资工具,锁定项目投资周期,控制投资风险,有效地提高了投资收益率。

适度加大部分合作伙伴的投资规模,从集团公司股权、项目合作开发、外部协同投资等多方面,全面深入合作,形成良好的业务基础。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继续做好基金投融资业务

公司将沿用已有的投融资业务模式,在项目直接投资上相对集中资源,增大单个项目投资,灵活设计投资方案,采用附选择权股权投资、风险分级式股权投资等多种投资模式,组合股权和债权,做好单个项目的风险监控和收益安排。同时,公司有效运用组合投资、分期投资等多种方式投资不同区域,分散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收回和衔接,提高项目投资周转率,保证投资收益。

在公司股权投资上,公司将继续以"有限合伙"作为私募融资的有效投资工具,吸引外部投资人,共同参与企业Pre-IPO定向募集;利用现有的融资平台和资金渠道,引入更多的投资基金及私募投资。

(二)、继续扩大品牌影响力

1、网站建设

域名已经在审核中,拟定于20xx年3月上线。

做好公司网站的架构,作好工作流程。重点做好公司宣传网页。做好公司网站的宣传工作,把公司网站建成一个信息与资源共享的平台,加强网站推广的工作力度。把网站建设成为"交博基金"的一个良好的宣传平台。

2、制作公司简报

暂定两周一期,以电子文档的形式,用邮件向股东和客户发行。拟定于20xx年2月份试刊。

简报,集宣传、行业信息于一体,利用文化的渗透作用,展开高级的文化营销,增强投资人对公司的理解和信赖,提升公司的知名度。

3、适当的软文宣传

完善和执行软文投稿计划,将软文宣传推广系统化。重点目标报纸、行业专业类报纸、重点目标杂志、行业专业类杂志、重点目标网站频道、行业专业类网站频道软文投稿计划。

4、定期举办小型沙龙

暂定每月一次,以茶话会的形式在公司举办股权投资沙龙,拟定于20xx年3月开始执行。

作为资本纽带及中间人,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多角度和多层次联系,发挥公司特有的平台优势和诚信基础,完善联盟互助融资功能,继续做好CEO俱乐部多层次、多方面的业务互动。

5、参加有影响力的行业会议

公司将积极拓展与国内外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的互通合作,参加一些有形象力的行业会议,及时掌握政策动态,获取市场资源,以项目投资为合作点,强化"投资"品牌影响,探索实现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发展。

加强与国际投资机构的工作沟通,探讨各种新的金融工具,在现有法律法规许可条件下,共同努力推动合作成功。坚持与国内外金融机构互通合作的工作目标,以不懈的工作精神,进一步拓展与行业内外机构的开放合作。继续做好与国内外同行全方位交流与合作。

20xx年机遇与挑战并存,公司将秉持稳健的经营风格,坚持效益与服务并重的原则,不断创造客户和提高客户价值,创设投资工具,把握投资机会,优化管理方式,把"基金"做实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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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药品招标投资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投资,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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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招标投资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根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和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地点)召开的全体股东大会决议,甲、乙、丙各方就认购增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注册资本由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增至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二、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增资额,由甲方认购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乙方认购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丙方同意认购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三、认购增资后,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性质由内资企业转变为外商投资企业。

公司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____%,增资部分的出资额以——出资;乙方出资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____%,增资部分以_______________出资;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____%,认购增资的出资额以_______________出资。

合营期限为_______________年。

四、出资期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部分的出资额由甲、乙、丙三方按其认购增资额自变更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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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设立外商投资有限公司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全文共 1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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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外商投资有限公司合同

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有限公司和_________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资建立_________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企业名称: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需具体写明县、区、路、号)

法定代表: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 合营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名称为:_________(工商核准的名称)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合营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营公司承担风险、亏损和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合营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

第四章 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使合营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并为_________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可根据实际情况写)。

第七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规模为:_________。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___万美元(也可约定其它币种)。

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万美元。其中:甲方出资为_________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资为_________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营公司总投资与注册资本之差额部分(如何筹措由合营各方协商解决,在合同中明确)。

第十二条 出资方式:甲方以_________出资;乙方以_________出资。外汇与人民币的汇率,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汇率折算。

第十三条 出资期限:合营各方认缴的资本额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缴纳完毕。

第十四条 合营各方任何一方,如向合营方以外的其他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必须经合营的其他方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任何一方都不能无理由地不同意转让方要求的转让,不同意的一方应当购买要求转让方的股份和出资额,如不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和出资额,则视为同意转让。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五条 合营各方应各自负责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1.协助合营公司的前期报批和筹建工作;

2.按合同第十、十二、十三条规定,提供出资额。并按第十一条规定筹措资金;

3.协助合营公司招聘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

4.协助合营公司选购设备、材料、办公用品和交通工具等;

5.协助合营公司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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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外商投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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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 定 义

第四条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围。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_________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安排,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设施。

第三章 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略)。

第六条 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年;自取得该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_________%用地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 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税(费)。

第十二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___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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