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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感谢甲方的感谢信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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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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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派遣单位): 乙方(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劳动者为乙方提供劳动的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被派遣劳动者数量、派遣岗位、派遣期限

甲方向乙方派遣的人员数量、从事岗位和派遣期限如下:

1、甲方派遣 (人数)到 乙方(岗位)从事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派遣 (人数)到乙方 (岗位)从事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甲方派遣 (人数)到 乙方(岗位)从事 (工作内容),工作作地点为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具体被派遣劳动者名单详见附件。

第二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休息 日;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申报并征得甲方同意,在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并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被派遣劳动者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三条 劳动报酬

1、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乙方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

(1)被派遣劳动者实行月薪制,每月为 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被派遣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被派遣劳动者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方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工资调整。

第四条 社会保险

1、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被派遣劳动者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被派遣劳动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确认,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结算:

(1)由甲方负责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被派遣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五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被派遣劳动者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其进行健康检查,并按每月 元的标准向其支付岗位津贴(补贴)。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被派遣劳动者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被派遣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被派遣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其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被派遣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派遣劳动者。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被派遣劳动者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被派遣劳动者协商延续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被派遣劳动者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义务,或者出现《民法典》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被派遣劳动者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向被派遣劳动者承担责任。

4、出现《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情形的,乙方有权将派遣劳动者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

第七条 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

第八条 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标准:

(1)劳务工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按月支付甲方。

(2)被派遣劳动者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甲方负责,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被派遣劳动者总数每人每月元标准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 %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

3、乙方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各项费用结算清单,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甲方向乙方开具正式的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劳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派遣劳动者的;

(2)克扣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福利的;

(3)同时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到乙方和其它公司工作的;

(4)在派遣期间未经乙方同意将被派遣劳动者从乙方抽走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被派遣劳动者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责任:

(1)未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乙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3)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被派遣劳动者劳动的,或者乙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被派遣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的,每迟延一日按未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撤回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

第十二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双方可在协议期满前协商办理延续或者终止手续。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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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单位财务咨询服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财务,服务,全文共 1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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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______日期:年______月______日

财务咨询服务类别: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和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财务咨询服务行为,特签订本合同 。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三、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审计业务费为人民币(大写)(含差旅、食宿等)。投资额约个亿

(2)上述业务费在本约定书经双方签署后,先支付________%,于审计报告完成时,支付________%。如因审计工作遇到重大问题或委托方及被审计单位配合等问题,致使受托方实际花费工作时间或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时,委托方应在了解实情后,酌情调增审计业务费用。

四、双方的责任

(一)受托方责任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委托方单位提供的融资决算书、建设工程施工等有关资料,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出具真实、合法的审计报告。

2.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岀具审计报告。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采取事后重点抽查,加上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的制约,难免存在会计报表的某些重要方面反映失实,而注册会计师又可能在审计中未予发现的情况。因此受托方的审计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

3.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泄露给委托方以外的第三者。

(二)委托方责任

1.应对受托方开展审计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受托方的要求,提供被审计单位完整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以及其他在审计过程中所需要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

2.被审计单位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所提供资料充分披露有关信息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承担全部责任。

3.受托方认为需要发函向有关部门或单位询证时,委托方应提供方便,并承担必要的费用

4.委托方应正确使用审计报告,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受托方无关。

5.委托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业务费。

四、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订时间: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订时间: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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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人民单位调解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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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_____沈__________,男,汉族,出生于1977年2月__________日,住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蒋__________,女,汉族,出生于1968年2月__________日,住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请求法院撤销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协议书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告的妻子章__________与被告于20__年4月18日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签署了一份调解协议书,其中双方就20__年4月16日发生的交通事故纠纷简要说明,由其原告赔偿被告计76万元整。20__年4月27日吴江交警大队做出同等责任的事故认定书,原告现认为签署该协议时吴江交警大队尚未对交通事故做出认定。且原告认为该份调解书明显显失公平,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无奈,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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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施工单位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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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工程自20xx年x月x日正式开工,在贵部队首长的亲切关怀下,在贵部队各处室的坚强而有效的统一指挥下,在海勤监理全过程监督协调下,在三家航务局的积极配合下,我们较好地履行了合同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工程已顺利竣工。在这里我们衷心地感谢部队各级领导、海勤监理和三家航务局的人员!

现将我们在工程的施工情况汇报给您们。

一、履行合同情况

自20xx年x月x日正式开工至工程竣工,历时x个多月时间,为了保证圆满地履行合约,我们对施工进行了周密的策划:

首先,从公司抽调了精干的管理干部和高级的技术人才。施工高峰期有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8名,中级职称以上人员28名。

其次,强化管理。公司均已通过iso9000质量、iso18000安全和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我项目部从一开始便严格按照质量、安全和环境体系标准进行程序化的管理。我们编制了《工程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并且得到了有效地运行。我部在执行公司的全套管理程序文件的基础上,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我们一共编制了34个专用体系文件

第三、施工计划科学周密。各种计划做到有人负责层层落实,有目标性、时间性和针对性。

履行合约情况如下:

1、按期开工

我们克服了进场交接时间极短(4天)的特殊困难,在吃饭、住宿都没有解决的情况下便投入到施工生产中。按照合同约定,20xx年x月x日我们做到了按期开工。

2、月产量指标

开工以后完成了设计要求月进度计划,在开工后的第三个月,即20xx年x月份完成石料开采出运70.1万m3,超额完成合同要求月产量60万m3的计划指标。①施工期间我们遭遇了3次大台风的影响,由于我们采取了积极主动的防范措施,所以灾害之后很快地恢复了生产,保证了防波堤工程石料供应。②在季风季节各航局装运船只不足,特别是在工程后期,各航务局日装船需求量在1~2船、每日施工时间在1~3小时的情况下,我项目部采用多种措施,在极其窝工、经济上严重亏损的情况下稳定施工队伍,一如既往地保证各航务局的石料供应。

到20xx年x月x日装运完最后一船石料,铁炉港采石场二期工程石料开采出运完工。

3、日产量指标

合同要求日生产能力为3万m3,我项目部于xx年x月x日首次突破3万m3,进入xx年x月份后又多次连续地超过3万m3/日。

4、施工质量

从开工我们便制订了质量目标,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又专门制订了《石料质量控制措施》、《规格石的质量保证措施》。除了我们项目部各级质检人员严格把关外,施工二处、质监站、监理也在现场严格监督质量,每周定期进行抽检1~2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虽然中间时有波动,但总体我们出产的石料质量还是满足了各航务局的要求。项目部对附属工程也严格按合同和业主的要求进行施工,和主体工程一样抓质量,附属工程质量合格。

5、安全生产

我们制订了安全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组织机构人员到位,制订了专项安全防护措施。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经检查发现几次安全隐患,针对安全隐患制订了专项防护措施并得到整改。

6、文明施工贯穿于工程的全过程

加强综合治理,没有发生一起违法乱纪事件、违反治安事件和火灾事件,生活区和施工区秩序井然。注重生活区和办公区、施工区的环境卫生工作,施工全过程做到了文明施工。

7、保密工作

遵守国家、军队有关保密法规,严守发包人的有关保密要求,加强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开工至今,未发生泄密事件,保安部共抓了多次从海上进入施工现场拍照的人,全部移交给部队保卫部处理。

8、业主、监理工程师指令执行情况

严格遵守与执行了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一切工作指令。

二、工程完成情况

1、根据各航局的要求,完成了规格石开采出运117.08万m3,堤心石开采出运384.85万m3,合计完成石料开采出运501.93万m3;

2、完成了覆盖层、强风化带剥离及排土218.48万m3;

3、石料储存及出运60.61万m3;

4、修建上山公路及其它公路2212m;

5、完成了截排洪沟砌筑2399m(超额775m);

6、完成了排土场坡脚护坡砌筑1032米;

7、完成了拦石坝砌筑170米;

8、已按部队要求完成了复垦绿化,面积31.2万m2。

我们圆满完成工程的各项计划指标,工程顺利竣工,这与各方的支持帮助是分不开的。我们能顺利交接,没有陈政委、方付主任亲自现场办公是达不到的。我们有困难进度上不去时,施工二处总是给我们排忧解难,并派遣现场代表指导我们工作。还有质监站、监理等等,在此我们真心地感谢大家的支持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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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单位的感谢信范文

范文类型:感谢信,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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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

非常感江苏远洋数据给了我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学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从中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受益匪浅。你们工作态度负责,很乐意把他们的工作经验与心得传授给我。我深刻的体会到你们的高尚风貌、刻苦的工作作风、精湛的技艺、崇高的敬业精神、博大的待人情怀。你们的每一份友好鼓励、每一个善意的微笑、每一次细心的指导、都让我感动万分。半年的实习生活充实也很精彩,我不仅在专业上有了很大的进步,更重要的是懂得了如何做人,如何面对困难,如何解决困难。部门的员工朋友也非常的热情友好,她们并没有因为我是实习生而对我们冷漠生硬,而是把她们知道的一些服务技巧毫无保留的传授给我。 “三人行,必有我师”,这里每一个人都是我的师傅,工作上丰富的经验、独到的方法,都令我由衷的敬佩,也是我要学习的东西。经过这次短暂实习,使我从中学到许多关于银行的知识,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管理经验,也总结了许多教训和不足。同时在其他各领域的知识面也得以扩展,包括为人处事、礼貌礼节, 可以说是受益匪浅。 半年的实习很快结束了,留给我的感受和思考还有许许多多,这还不足以表达我心中的万千感慨。

非常感谢江苏远洋数据给我这参观学习的机会,我要感谢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同事们,感谢你们这么多天的照顾和帮助。我会通过这次实习,更加懂得知识和实践的积累,不断充实自己,在以后工作中,我将明确自己努力的方向,不断地进行自我增值。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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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铺装工程发包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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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住宅楼主体工程建筑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发包给乙方施工

一、甲方工作责任:

1、赶在乙方施工以前做好“三通一平”及运料到工地,及关系协调。

2、负责调直钢筋及大钢筋变勾(由钢材店负责)。

3、负责铁钉、铁丝及搭工棚用的水泥瓦、水管。

二、乙方工作责任:

1、按甲方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天面平滑、墙面平整、顺直、水平、砌砖密实、楼梯步级均等)服从甲方指导、检查、检验,确保工程质量好。

2、工程技术质量如有不合格,需要返工,所返工料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施工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

4、工程承包内容主体工程从0.00以至天面斜盖顶为主体工程。

5、包工价格按每层楼投影面积每平方米玖拾捌元(98元/㎡)计算。封闭栏杆同样按平方计价。基础地梁每米长按60元计算,铺地台每平方米12元,不包回填土。化粪池1000元,楼上水池1200元,以上工程乙方自带施工工具(如模板、顶木、机械、铁铲、浆桶等)。

6、乙方按图施工完成后,甲方指挥失误,或不如意,须变更的甲方另付工钱。

7、乙方不得任意浪费甲方材料,不准有盗窃甲方材料行为,一经发现按偷一罚十处理。

8、主体工程完成后,乙方负责清理房内所有杂物。

三、乙方进场三天后,甲方按乙方工作量,支付部分生活费给乙方,每施工完成一层楼面,按每层楼工程款的80%支付工钱给乙方,余款待主体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以上条款,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完工帐清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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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弱电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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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弱电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概况: (详见附件1,工程方案清单)

二、工程款结算方式

签定本合同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 %,计: 元整;所有设备布线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__ %,计:元整;工程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付清合同总额 %,计: 元整。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 建筑与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的其它同类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乙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等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高空作业、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企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或上级主管弱电部门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施工现场,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施工现场中所滞留的设备、物件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电,钥匙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其他工作人员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六、乙方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各种共用设备管线及原有建筑承重结构。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共用设备管线及建筑承重结构,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共用设备管线或原有建筑承重结构,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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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单位感谢信格式范文

范文类型:感谢信,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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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感谢信

编辑同志:

我是一个将赴杭州师范学院学习的大学新生,今天我怀着万分感激之情给贵报写信,希望借贵报一角诚挚感谢莼湖镇党委书记王汉存、莼湖镇小王开照相馆夫妇和所有关心、支持我学习、生活的好心人。

我是莼湖镇田央村人,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在我11岁时,母亲患不治之症而亡,身后留下大笔债务。勤劳的父亲为了拉扯我们长大及还清债务,开始养鸭。然而,祸不单行,父亲养鸭形势不好,亏本了。旧债未还又添新债,父亲被迫外出打工,我们姐弟俩后来就由外婆收养。父亲微薄的工资仅够养家糊口,根本支付不起我们姐弟俩的书学费,全靠周边的亲戚朋友帮忙。那一年,我才初中毕业,不想读书了,想去打工挣钱来减轻家庭的负担。然而优秀的成绩和奉化二中的录取通知书强烈地诱使我又读了三年高中。在这三年中,学校减免了不少费用,又得到了莼湖小王开照相馆夫妇俩援助,我终于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杭州师范学院重点专业。然而,昂贵的学费让我心中寒颤。虽然有小王开夫妇资助,但他们毕竟收入不高,除了资助我之外,还要帮助另一名学生,正在我进退两难之即,莼湖镇党委书记王汉存了解到我的情况后,慷慨解囊给我学费,并嘱咐我好好学习,以

后有什么困难可去找他。

我就要踏上求学之路了,我是满含着感激的眼泪写完这封感谢信的,以此表达我对所有好心人的感激之情!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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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实习生致实习单位的感谢信

范文类型:感谢信,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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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江苏____给了我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学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从中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受益匪浅。你们工作态度负责,很乐意把他们的工作经验与心得传授给我。我深刻的体会到你们的高尚风貌、刻苦的工作作风、精湛的技艺、崇高的敬业精神、博大的待人情怀。你们的每一份友好鼓励、每一个善意的微笑、每一次细心的指导、都让我感动万分。半年的实习生活充实也很精彩,我不仅在专业上有了很大的进步,更重要的是懂得了如何做人,如何面对困难,如何解决困难。部门的员工朋友也非常的热情友好,她们并没有因为我是实习生而对我们冷漠生硬,而是把她们知道的一些服务技巧毫无保留的传授给我。三人行,必有我师,这里每一个人都是我的师傅,工作上丰富的经验、独到的方法,都令我由衷的敬佩,也是我要学习的东西。经过这次短暂实习,使我从中学到许多关于银行的知识,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管理经验,也总结了许多教训和不足。同时在其他各领域的知识面也得以扩展,包括为人处事、礼貌礼节,可以说是受益匪浅。 半年的实习很快结束了,留给我的感受和思考还有许许多多,这还不足以表达我心中的万千感慨。

非常感谢江苏____给我这参观学习的机会,我要感谢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同事们,感谢你们这么多天的照顾和帮助。我会通过这次实习,更加懂得知识和实践的积累,不断充实自己,在以后工作中,我将明确自己努力的方向,不断地进行自我增值。

祝各位同仁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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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单位设施施工合同示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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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方式:仅包工

二、甲方工作

1、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壹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指定边强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三、乙方工作

1、按甲方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定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严

4、务必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范工作,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四、关于工期的约定

1、完工时间以乙方承诺的工期_____年___月___日前竣工。

2、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特殊原因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不可抗拒因素(工作用电、地震、雷雨等)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工期随之顺延。

4、工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或宽限。

六、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按市财政局核定的价款作为付款依据。如由乙方一次性包段为人民币_____元,如按工期日计算,为人民币_____元/天。

2、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甲方不再收取押金,但自竣工之日起1年内如出现线路问题属于乙方施工责任,由乙方负责维修及更改。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有线路,如造成损失,须照价赔偿。

2、超出工期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按日结算,金额按工程造价的10%进行扣除。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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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大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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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_______环境景观工程委托给乙方进行深化及施工,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范围和内容 工程范围:按甲方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工程内容包括:硬景(硬质铺地、园林小品等)、软景(乔木、灌木及草坪等)、水体、景观照明等。

第三条 设计周期 本合同签订以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对扩初图的深化设计,其中包括总平方案调整、硬景部分施工图深化、材料替换、植物配置及水电安装设计,以求达到施工图纸要求。设计内容需另行补签设计合同。

第四条 设计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项目乙方按______万元(大写:____元正)人民币包干进行设计取费。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____万元(大写:____元正)人民币的设计定金,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设计尾款即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正)人民币。

第五条 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批准的施工报告为准(开工时间最迟不超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在有施工场地的条件下,工期为______天。 因甲方原因、重大设计变更及特殊天气原因(如下大雨等)所耽误的时间应不计工期,并作相应顺延 。

第六条 取费原则

1.本工程执行____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行的______定额:gd1-至gd7-,收费级别按四类工程二级ⅱ档。

2.苗木部分由甲、乙双方对苗木品质共同进行认定,乙方按苗木送到工地价的30%收取栽植、养护及包成活费用。乙方报送甲方的苗木报价表必须注明品种、规格、高度、冠幅、胸径及数量等,大型乔木及价格高的植物在起挖栽植前须经甲方工程人员确认效果,并经价格确认。甲方对照验收,数量按实收方结算。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如甲方要求须增加预算范围以外的工程量应另行办理签证。

3.施工期间发生国家认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经双方核实后协商解决。

第七条 工程施工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为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人民币,实际造价以甲、乙双方共同审定的决算为准。

2.本合同备料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其中______%为乙方施工人员、相关机械、设备等进场____日后,甲方在三天时间内将该款项支付到乙方账户上。剩余______%作为在成都采购材料及苗木的材料款。由甲方同乙方直接支付给材料及苗木供应商,不足部分亦由甲方增补。

3.乙方每月25号上报已完成的工程产值,甲方____日内审核并拨付乙方完成量的80%的工程进度款。

4.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于____日内办理完成决算,甲方扣除工程总价的10%的质保金,将剩余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5.本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造价的______%,在相应项目质保期满后,如未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于____日内付清全部尾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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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承包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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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技术承包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1.2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

1.3 质量等级:

1.4 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 合同语言:

3.2 适用标准、规范:

3.3 适用法律、法规:

第四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

4.2 图纸提供套数: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

5.2 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第六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6.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八条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8.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8.3 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

8.4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8.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8.6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7 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

第九条 乙方工作

9.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9.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9.3 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9.4 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 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9.6 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9.7 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第十条 进度计划

10.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0.2 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

15.1 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

17.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

17.2 质量评定部门名称: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十九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 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

20.2 调整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工程预付款

21.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1.2 预付时间和比例:

21.3 扣回时间和比例:

21.4 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3.3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二十六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

32.2 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

33.1 结算方式:

33.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33.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33.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33.5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修

34.1 保修内容、范围:

34.2 保修期限:

34.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34.4 保修金利息:

第三十五条 争议

35.1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违约

36.1 违约的处理:

36.2 违约金的数额:

36.3 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条 索赔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四十一条 保险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

44.1 合同副本份数: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4.3 合同制订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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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情况报告表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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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为大家收集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情况报告表,希望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情况报告表能够帮助到你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情况报告表

单位名称

性质

现有职工人数

隶属系统

单位电话

(联系人)

地址

邮编

拟裁员人数

其中

男性: 人;女性: 人;

占职工比例

%

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金情况

裁员拟完成日期

人均支付经济补偿金测算

已准备经济补偿金总额

用人单位裁员理由:

单位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工会或职工代表对裁员的协商意见:

工会或职工代表签名

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职工(代表)大会对裁员意见:(建立职代会制度的企业填写此栏)

企业代表签名 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签名

企业盖章 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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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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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方,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理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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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施工承包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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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承包合同范本

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______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使工程能够顺利进行,特订立此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大包干做法(发放乙方工程量由甲方安排为准)。以承包临时便道的路面结构及两侧排水沟施工以及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并自行办理相关作业手续,施工期间乙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并完成,

二、工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天。

三、甲方责任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管理和协调工作,甲方现场代表定为:

项目负责:____ 联系电话:____业务负责:____ 联系电话:____施工负责:____ 联系电话:____

四、乙方责任

1.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管理和协调工作,乙方现场代表指定为:

项目负责:____ 联系电话:____业务负责:____ 联系电话:____施工负责:____ 联系电话:____

2.服从甲方指挥,接受甲方监管,按质量完成工作;

3.对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对乙方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4.遵守法纪,文明施工;

5.负责提供自乙方施工用水、电接口以后的所有乙方自用临时水、电设施设备的提供,安装和使用维护管理;

6.负责乙方施工用水电的水电费;

7.负责乙方所有人员的吃、住、交通安排;

8.负责乙方自用临时设施的搭建、自用工具设备的管理;

9.道路起点接____公司路口便道,终点在一号中。

10.路面结构采用0-5mm碎石面层(15cm厚),级配开山石基层(50cm厚),路面宽6米。

11.临时路面的平整度必须严格按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施工。

12.路面的密实度达到90%.

13.临时路两边各修一排水明沟,明沟内不允许出现倒坡积水等,边坡要求机械拍打。

14.负责(______)年的工程质量保证维护。乙方承担工程完工后(______)年内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维护,保质期内发生事故,乙方需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若发生需立即抢修、无法等乙方到来的情况,甲方也可委托第三方抢修。事故维修或抢修的费用,若事故属施工质量问题引至,由乙方负责。

五、处罚责任

1.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其责任范围的施工条件或其他甲方责任造成误工时间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损失,并罚款____元/次,属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并有权终止责任书。

3.因乙方未能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不听从甲方劝阻的,罚款____元/次,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的,乙方除需承担所处罚金额外,并罚款______元/次,被登报点名批评的,甲方并有权终止责任书。

4.因乙方责任工程未能按合同工期完工,乙方除需承担甲方因此受到罚金外,并罚款____元/天,造成甲方总工期延误超过____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责任书。

5.保质期内,乙方未能按时对工程进行维护,或发生事故时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到场维修,罚款____元/次。

6.工程途中所有机械设备以及承包方人员不得退出,不得讨价还价。否则,全部工程量不予结算,当作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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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14]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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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59.5 在按本合同第65条出具任何证书前,若其包括有有关任何指定转包人所完成的工程,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任何付款,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包括在先前证书中的有关该指定分包人的工程或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付款,已全部由承包人支付或清偿,否则将视为拖欠,业主有权在工程师出具证书后,向该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按规定应由承包人向该指定分包人支付,然而却没有支付的所有款项,留置款除外,然后从业主应支付或即将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将此笔付款抵销,除非承包人:

(1)书面通知工程师,他有充足理由不予或拒绝此种付款支付,且

(2)向工程师提供充足证据,证明他已就此书面通知该指定分包人,

如工程师已出具证书,且业主已直接作出上述支付,工程师在向承包人出具任何其它证书,应把业主直接支付的上述款项扣出,但工程师不得拒绝或延误出具按本合同规定应出具的证书本身。

59.6 如上所规定,如果指定分包人在施工,或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中对承包人承担的义务期限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维修期,承包人应在维修期满后,随时把此种义务在期满前所产生的利益应业主的要求转让给业主,费用由业主承担。

证书和付款

60.1 除另有规定外,付款应按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分月进行。

60.2 如业主向承包人预付有关建筑设备和材料的款项,付款和还款的条件应在第二部分第60条中予以规定。

60.3 如因施工需从施工所在地国的他国进口材料、设备,或因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需由此种他国输入的劳务完成,或因任何其它情况必需或必要,合同项下的某部分付款需按本合同第72条的规定用有关外汇进行支付,支付条件应按合同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处理。

61.1 除本合同第62条所述的维修证书外,任何证书不得视为是对工程的认可。

62.1 只有工程师签发了维修证书且交给业主,说明工程已完工,维修情况令他满意,才能视合同已经完全履行。工程师应在维修期满后,或,如工程的不同部分适用不同的维修期,在最后一个维修期满后_________天内签发维修证书,或在所有在此维修期中,按本合同第49和第50条规定,命令进行的工程完成且令工程师满意后立即签发,本条款必须全面执行,不管先前业主是否已进入、占有或使用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维修证书的签发不得作为按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笔留置款的前提条件。

62.2 业主不得因本合同或施工所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对承包人负责,除非承包人在签发本条款规定的维修证书前,就此种事项已提出书面索赔。

62.3 尽管签发了维修证书,承包人以及业主(但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仍应对发生在证书签发前而在证书签发时尚未履行的合同义务负责,为决定此种义务的性质及范畴,应视本合同继续对合同双方有效。

补救和权力

63.1 如果承包人破产,或被法院下达了破产者产业管理接收令,或递交了破产申请,或因债权人而处置或转让财产,或同意在债权人决议委任的检查委员会监督下执行合同,或,如其是一个公司,将被清算(不是因合并或重组而进行的自愿清算),或承包人事先未征得业主的书面同意而转让合同,或其货物被遗失,或工程师书面向业主证明,他认为承包人:(1)已经撤销合同,或(2)没有正当理由但却不开工,或在收到工程师要求继续工程的书面通知后,停工_________天,或(3)在收到工程师书面通知,说明某些材料不适用或某工程应予否决后_________天内未从工地搬走这些材料,或未拆毁此种工程重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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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施工土方运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4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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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愿将煤田的开采和土方剥离运输工程的施工任务交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权、责,确保工程的进度与质量要求,在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土方方量(暂定):

四、工程价款及运距:

本协议价款采用固定税后价格方式,运距在公里内每立方元,超出100米,每立方增加人民币0.10元,即运距每超出公里,增加价人民币元/3;挖深10米以下,10米—20米每立方增加2元,米—米每立方增加元;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采用按天结算付款的方式,每天结算一次;结算款按照甲乙双方核准方量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量总价款的85%,但是在第二次付款时必须结清第一次余留的15%,以此类推。

六、工期:

开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作天数天。

七、工程量的确认

乙方在每月的日、日、日、日、日前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交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乙方所上报的工程量予以签认。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各项施工文件以及地质报告、图纸等相关资料,确保乙方进场后能顺利施工;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的生活住所,保证施工中所需燃料的供应,燃油价格为市场价格即每升元,以及路面的平整,确保乙方每天顺利施工;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全额支付工程价款,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推迟支付时间;甲方必须在乙方提交工程量理由推迟签认工程量的时间;

3)甲方负责协调各方的关系,确保乙方的顺利施工;

4)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要求进驻施工现场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5)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正常施工每月在25天以上;

2、乙方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日施工车辆进驻施工现场,并及时组织施工,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运输物;

2)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及安全施工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接受甲方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对甲方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十、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进场或者进场后不能施工,超过日,甲方每天支付乙方赔偿金元/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超过日,乙方有权停工,因停工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按照乙方每日的实际工程量的60%支付赔偿违约金;

3、因乙方无故停工或怠工而拖延工期,超过日,支付甲方违约金元/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其他

1、如遇不可抗力,工期顺延,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2、施工期间乙方所耗燃料,结算时甲方按照合同价格自行扣除;

3、甲方指定为工地现场负责人,为替补负责人;乙方指定为工地现场负责人,为替补负责人如需更换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4其他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区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附则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价款结算完毕后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法律效力等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石方承包运输合同模板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方发包,乙方承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本着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并签订以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取土地点:

3、承包方量:

二、承包内容

1、车辆安排:本工程约定于年日正式开工,清运车辆为:自卸单翘工程车,第一批车辆不能少于台。于开工前必须进场,根据工作面需要增加运输车辆,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

2、承包单价及运输里程:运输单价单运为:元/吨人民币(不含挖机装车费用);运输全程公里数为公里,如运输里程超公里,每公里每吨增加运费元人民币,以此类推(以上报价均不含爆破、不含税票,若需税票,甲方负责税款)。

3、土石方计量方式:按每部车辆实际装载过磅吨数计算。

4、结算方式:铜管定第一个月,甲方必须当天对账结算,并于第2天中午12点之前将运费进行结算付清款项由甲方转入乙方指定账户。合同签定起第二个月起运费按月结算。每月15号前结算上月运费。如甲方违约,乙方可以立即停止运输,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并负责经济赔偿。

5、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户作为乙方收取甲方运费的唯一有效的银行账户: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三、运输质量

1、乙方必须按甲方所需的车辆数及时调度。乙方应派专人每日向甲方交付票据,计入乙方日常运输台账,由甲乙双方指定经办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作为日后运费结算的基准和依据。并协商工作事宜。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或其他方式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如甲方弄虚作假,必须按虚假部分运输车辆数量的运费的十倍计算,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如乙方弄虚作假,除虚假部分的运输车辆不得作为运费的计算依据外,还必须按虚假部分运输车辆数量的运费的十倍计算,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

2、乙方运输车辆应按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入施工现场,开展运输作业,根据工作面增加车辆由甲方决定并提前通知,乙方应予以最大配合。

3、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运输、卸车等任务,不负责卸土后场地平整。

4、乙方建立按时作业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车辆维修或其他特殊原因方可暂停运输作业。

四、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土区给乙方土石方量,及提供施工场地的照明设备,甲方必须配备足够的挖掘机给予乙方及时装车,甲方必须配备足够的爆破设备及破碎设备,以保证充足的土石方量供乙方及时装车。

2、甲方处理好辖区内政府部门以及周边群众之间的关系,并负责环保、城管(城建)、派出所、运管、交警、路政等部门的理顺关系,并保证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期间的道路通及顺利运行,如相关执法部门查扣乙方运输车辆,所有扣分,扣证、车辆割斗及罚款费用一切由平方负责处理和支付(在乙方车辆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如遇至当地村民的干扰及相关执法部门查扣车辆,所造成乙方机械与车辆停工24小时(含24小时)以上的,自停工之日起由甲方赔偿给乙方每台车(含挖机)每天元人民币作为误工费。

3、除恶劣天气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影响作业及车辆维修外,必须确保乙方车辆正常运输,施工作业时间为:早上点至晚上点,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械与车辆停工,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每台车(含挖机)元/天作为误工费。

4、甲方负责处理道路修复、清理路面撒漏泥土等问题。由甲方办理手续问题造成乙方车辆割斗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的安全和技术检查,有权纠正、制止、处理现场各种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对乙方违反公司制度、方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教育,并按规定处理。

土石方运输合同格式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承包运输过程中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运输顺利完成。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并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

运输土石方,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地点、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工程承包运输时间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时间为一年,即年月日到年月日。

2、单价以本工程单趟运距为1500米以内,按每立方3元人民币计,(此为完税价)。

3、每次结算以计量验收单为准,路程以双方共同核实实际路程为准。

4、付款方式:日清月结。

第三条:燃油费用

甲方负责提供充足的燃油,乙方结算燃油的费用,甲方提供的燃油不得高于市场价格。(燃油必须符合车辆出厂要求及工作环境的要求)。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工程爆破。

2、甲方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

3、甲方无条件负责乙方司机的住房问题。

4、甲方在每月前给乙方制订当月的土方量。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土石方运输任务。

2、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

3、违章开车等,造成大小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六条:其他责任

1、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必须在当天安排开工,如拖延工期,挖机甲方按1800元/天赔偿、汽车按300元/天赔偿乙方损失。(每月双方可有3天的停工日)

2、甲方在正常工作中不得随意停产,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误工,乙方不属违约并且甲方应按1800元/天标准补偿乙方的损失。

3、在工程作业中,甲方爆破造成人员伤亡的,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确保完成爆破任务,不得影响每台挖机每天1500立方的工作量。

5、乙方可根据甲方工程量的要求增加车辆。

6、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第二条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运输款,乙方有权利停工,造成的误工,由甲方承担一切后果与责任。

7、乙方车辆在进入甲方工作区域内,甲方先付乙方托用费8000元整。

8、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工作期限,如提前解除乙方的工作期限,甲方必须无偿支付乙方的托运费,并承担一定的补偿费(补偿费由双方协商拟定)。

9、在正常工作中,车辆出现需维修问题,费用由乙方自理。在维修期间,延误甲方工程不得算乙方违约。

10、甲方制订的工作量每月不得小于18万方、不得大于24万方,如增加或减少工作量,甲乙双方必须提前一月协商解决。乙方如不能完成甲方制订的工作量,甲方有权不付乙方当月的工程款。

第七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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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混凝土路面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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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愿将花园的室外砼道路浇筑施工任务包工不包料的形式交由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特订此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规格: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包工(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乙方负责砼面一切工作,即:_________________钢模板及钢模安装,浇筑振捣,摊平,拉纹、一切运输、保养及切缝和砼面施工所需工具;

4、工程单价:_________________每平方人民币元;

5、工程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乙方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如乙方施工造成平整度不合格等任何质量问题,该责任应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让乙方退场;

6、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施工队伍进场后10日内完成(由于天气等不定因素顺延);

7、甲方负责乙方民工住宿、照明用电、施工用水、生活用水;

8、工程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乙方保质保量全部完工后,

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后组织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付总造价%,剩下余款交付使用后一个月后付清;

9、乙方必须保持场地工清、料清、落手清,材料成品不得损坏,不得随意浪费甲方材料;

1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及公司的施工管理制度和规程,安全方针、政策、条例,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和各工种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不准喝酒,严禁赌博、打架斗殴,以上如乙方不遵守,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11、以上条款,双方签字后,共同执行,各负其责,如有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受法律保护。本合同至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算完成后,付清款项后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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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单位分房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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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下称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多次实地勘察协商,现签订如下物业转让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的物业,土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现按转让价人民币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将上述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一次性转让给乙方,乙方需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天内,缴清全部转让金合共人民币_____万元,双方办理有关的移交手续。

三、在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乙方缴清转让金后,该转让物业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契证变更过户的手续,有关过户手续费用由受让方(乙方)承担。

五、上述物业在转让后所发生或涉及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关。

六、上述物业转让后,如因市政建设规划需要征用该物业的,与甲方无关,应由乙方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不能以此追究甲方责任。

七、甲乙双方如果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名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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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内墙装饰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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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按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图纸和预算项目的装修工程内容。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份材料由甲方提供)

1。5、工期:天。(按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当天计,即从年月日起计)

1。6、工程质量:按图纸保质保量施工、符合环保要求、并达到合格等级。

1。7、合同工程价款(人民币大写):(详见预算表)。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作法说明和现场交接交底,交出可施工现场。

2。2、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室内水、电源。

2。3、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办理内部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事宜。

2。4、协调办理有关的手续,解决与乙方施工的牵涉其他有关问题。

2。5、如需要拆改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办理相应手续,协调物业管理公司与装修之间的具体问题。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作法说明的现场交接,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按甲方要求如期开工。对各班组施工人员作好技术和安全交底。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工作。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进场前办妥施工人员的工地出入证,接受施工安全教育。

3。8、进场人员必须备齐证件,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人员检查。

3。9、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督促。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一方责任,影响工期,一切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能顺延。

4。3、因甲方逾期付款,逾期交场地,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本工程保修期

5。2、甲、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1、双方商定本工程结算以实际工程量及参考预算单价为准。

6。1、2、在预算项目内有发生施工完成才结算,没有做的项目不结算。

6。1、3、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甲方签认计算。

6。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6。2。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款。

6。2。2、乙方完成,甲方支付%工程款。

6。2。3、乙方完成,甲方支付%工程款。

6。2。4、余款(保修金除外)在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在双方确定结算后天内甲方支付完毕。

6。2。5、乙方以人民币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十天内结清。

6。3、本工程项目的增减约定

6。3、1、工程所发生的在预算项目之外的工程项目,均需双方商定并办理签认确定手续,才能进行结算。甲方确定不做的项目不能结算。

第7条有关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如商定需由甲方采购的材料由甲方供应至施工现场。

7。2、甲、乙双方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可进行检验。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9条违约责任、争议或纠纷处理

9。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3、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10条附则

10。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接受甲方监督外还应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10。2、本合同正、副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从双方签订之日起执行至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0。4、附件:《装修工程报价(预算)表》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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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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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转让和分包

3.1 未经业主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规定或依合同而产生的任何收益转让,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按本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款项除外。

4.1 承包人不得转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工程师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种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担的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或义务,他必须对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不履行和过失负完全责任,如同这些行为、不履行或过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所为。以计件方式提供劳力不得视为是本条所规定的分包。

合同文件

5.1 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规定:

(1)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语言;

(2)合同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以及用哪个国家的法律解释合同。

如果文件用一种以上语言作成,用以解释合同的语言也必须在第二部分中规定,且将被定为“主体语言”。

5.2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条款规定优于其它任何构成合同的文件的规定。以上述规定为准,构成合同的数个文件可视为能互相解释,如意思含糊或不一致时,由工程师解释和处理,并由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如工程师认为,服从此种指令会使承包人发生额外费用,而此种费用是承包人由于上述意思含糊或不一致而按理无法预见的,工程师应予以证明,业主必须支付相应的额外款额以补偿此种费用。

6.1 图纸由工程师独自保管,但须向承包人免费提供两份副本,承包人所需的其余副本由他自己制作并承担费用。合同履行后,承包人须将全部合同图纸归还工程师。

6.2 承包人必须将按上述规定所提交的一份图纸副本留在工地,让工程师及其代理,或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任何其它人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查阅使用。

6.3 如工程师不在适当时间内再提供图纸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认可,工程计划或进展便可能被延误或中断时,承包人必须书面通知工程师。通知书中应详细说明所需的图纸或命令,所需原因和时间,以及如果不及时提供而可能造成的任何延误和中断。

6.4 如承包人按本条第3款规定索要图纸或命令,由于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从而导致承包人误工和/或承担费用,工程师必须考虑此种延误,以决定是否按本合同第44条规定延长承包人的工期,且只要有理由,承包人所承担的此种费用必须得到补偿。

7.1 在施工期间,工程师全权负责随时进一步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和指示,以满足工程正常施工和维护所需。承包人必须执行且受图纸和指示的约束。

一般义务

8.1 承包人必须根据合同条款,对工程的施工和维护予以应有注意,且提供此种施工和维护所必需的包括劳动管理在内的所有劳力(包括劳力监督)、材料、施工成套设备及其它一切物品,不管其是临时或长期性质,只要合同明文规定需要或根据合同合理推断需要。

8.2 承包人必须对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当、稳定及安全性负全部责任。除非合同另有明文规定,承包人对工程师制定的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或临建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概不负责。

9.1 如经要求,承包人必须签署一承包协议,该协议由业主制定并承担费用,协议应附带必要的修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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