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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运贸易条款有哪些(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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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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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贸易合同范本

本合同在_________协议基础上签订,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向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购进_________设备,其交易条件如下:

一、商品名称:

二、数量: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三、规格:卖方提供设备质量、规格,有关技术资料,技术保证,图纸,详见合同附件二。

四、交货后服务:卖方派遗有经验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到买方设备安装、试车,进行指导。具体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详见合同附件三。

五、卖方对买方派遗来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其培训人数,培训地点,培训内容,详见合同附件四。

六、价格:FOB_________(港口)_________元。设备总件和单证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五。

七、包装:根据商品的特点及运输方式由卖方确定适当的包装,唛头也由卖方自行设计。发货后另行以函电通知买方。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货物在装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时,卖方均应更换或赔偿。

八、保险:由买方负责投保。

九、装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十、装运港:_________。

十一、目的港:_________。

十二、支付条件:本合同项下的支付,买方通过中国银行_________分行在设备装运15天前,开立以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元即期信用证。

十三、单据:货物装船离港后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议付货款。

(1)发货票五份。

(2)清洁已装船提单,空白背书,一式三份。

(3)品质、产地证明书两份。

装运设备船只离港后五天内,卖方应航寄买方及卸货港、中国对外贸易公司以上各项单据副本各一份。

卖方还应随船交付买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货人以上各项单据副本两份。

十四、装运:

(1)在开始装运月份前20天,买方应以电报通知卖方当月装运数量和装货船名。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上项电报通知五天内复电买方。

(2)装货船到达装运港五天前,买方应将装货船船名与国籍,预计到达装港日期,装运数量预先以电报通知卖方。装货船到达装货港18个小时前,买方应对上述内容发出正式通知。

(3)装船结束后24小时内,卖方应以电报将合同号、商品名称、装货船船名、收货人、装货数量、目的港、发票金额、装货船离港日期通知买方。

十五、检验:

(1)卖方供应买方的“设备”的制造,检验和试验应按卖方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卖方应将本合同“设备”的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方,作为检验依据。

(2)卖方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买方在装货船到达目的港后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和品质进行复检,复检费由买方负担。如发现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

(4)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工作现场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的检验人员到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方便。

在双方合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缺少、缺陷、损坏或包装、质量标准与本合同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

如属买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如不属买方原因,卖方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

如发现设备有上述问题并属卖方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

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如逾期,索赔立即成立。

卖方接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一个半月。

如需重新制造的设备或部件,其补交货时间,届时由双方另议。

(5)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快补发,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在检验中,如发现卖方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时,经与卖方协商,买方有权按照买方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十六、保证,赔偿与处罚:(1)如果设备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一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卖方保证设备质量、规格、技术资料、图纸符合买方的说明。

如买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开立信用证,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时执行,对卖方造成了损失,买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卖方交付罚金。

如卖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部分或整批交货,对买方造成了损失,则卖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买方交付罚金。

号协议中的赔偿与处罚规定也适用于本合同。

十七、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完成合同义务,买卖双方按协议规定办理。

十八、解除合同:如果卖方迟交设备超过6个月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撤销全部定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用或财产权是否已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十九、仲裁:有关本合同和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通过签约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应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应在被告方所在国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责。

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进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二十、效力条款:本合同由双方代表在_________签字,有关合同生效,终止及其它规定与_________号“协议”规定相同。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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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机动车辆保险条款[页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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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第十一条 保险期限为一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保时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短期月费率计收保险费。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月计算。

保险合同解除时,按照《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的有关规定退还未到期责任部分的保险费。

赔偿处理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三条 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五条 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

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实际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二)部分损失

以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及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新车购置价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及施救费用。

保险车辆损失赔偿及施救费用分别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部分损失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等于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三)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保险的财产,应按本保险合同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占总施救财产的实际价值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十六条 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七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

第十八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九条 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条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单方肇事事故是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的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二十二条 保险车辆发生基本险条款第一条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经法院立案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部分或全部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共7页,当前第3页123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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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服装贸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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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20 年___ 月____日,就乙方承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定本区域销售总代理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地区总代理的确认

经双方确认:甲方开发生产的系列产品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1) 甲方授予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域的销售总代理权,由其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2)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甲方不得在乙方总代理的区域内另设其它代理商或经销商。

二、乙方承诺

(1)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将集中力量,尽快地在所代理的区域内建立起有效的( )销售。

(2)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下订单。每一份订单的货物规格为一种至数种,每种规格产品的订货数量要达到甲方的要求(具体见甲方订单基数表)。

(3) 乙方年订单总金额不得低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理保证

(1)如果甲方在乙方总代理地区以内,以任何方式给其他代理商或经销商授权,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以乙方当年订单总金额月平均数作为赔偿标准,并立即取消该地区其他的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授权。

(2)乙方的总代理权只在授权地区生效,不能在其他已授权的地区扰乱市场,否则,将取消其代理资格。

(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的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贸易合同:区域销售总代理合同书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四、地区代理价格,见代理价格表(不含税)

如因通货膨胀或其它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所定供价必须调整,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共同协调双方利益。以上供价均为甲方发站价,运费由乙方负责,甲方代办托运,甲方所付运费,由乙方在下次订单结算时付清。

五、订货及供货

(1)经双方协定及认可,甲方接下乙方的订单后,甲方应积极为乙方组织生产,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货源,尤其是甲方生产及原材料紧张时,更必须优先保证乙方的订单。

(2) 乙方下订单时,应预付订单金额的 %给甲方,作为订金。

(3) 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

六、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

(1)银行结算。

(2)现金支付。

(3)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

七、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 甲方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并经质检部门严格检验合格后出品。

(2) 为保证用户利益,用户所购产品,按照国际电子类产品通行标准,给予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八、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由各方自负,与对方无关。

九、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期满乙方有续签优先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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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跨国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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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 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

买方:_____________(____ 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达成如下贸易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第二条 买方须由卖方承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消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承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第三条 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第四条 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第五条 交货:

1.交货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装运条件:

1.应卖方之要求,买方于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

2.买方可指定________ 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买方应分别于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3.买方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4.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第七条 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

第八条 买方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定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此定金作为买方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买方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消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述3%定金并写信给买方告知理由。

第九条 买方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并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第十条 适用规则和章程:

1.装运条款:见清单B;

2.外轮在________ 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C;

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________,________应遵照________ 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第十一条 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________ 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第十二条 卖方因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方之要求,应向买方挂号邮寄由________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某一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

第十三条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国家仲裁机构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诉方负责。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用____ 文签署,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清单A:

1.物品名:____________

2.货物规格:________

3.数量:(由卖方定,买方同意溢短装总数之5%)

4.单价:____________

5.总值:U.S.D________________ (每公吨价为________ 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

6.包装:____________

清单B:装运条款

1.合同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20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方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买方安排交货。

3.买方将委托装运港________ 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方承担一切费用,买方将通过________ 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

买方须于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

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方承担。

5.卖方保证一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________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规定计算,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________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留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方直接进行结算。

6.货装完毕,卖方将合同号、品名、数量、载运船名和启航日期以信件告知买方。

清单C:

外轮停靠________ 港装卸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规定(附件略)

甲方代表: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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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与形式有哪些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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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形式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款的种类

借款的种类决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条款。因此,合同中必须规定好借款的种类。

借款的币种

借款合同的标的是作为特殊商品的货币,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因此,合同中必须约定借款的币种。

借款用途

这是借款合同的最主要内容,出借方可以据此监督借款方的资金使用方向。只有符合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并保证专款专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才能给予贷款。目前,我国的贷款范围还限于生产、经营、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社会服务等。至于弥补亏损、工资福利、垫支税款等支出,不能申请和发放贷款。

借款金额。

这是指根据借款方申请、经银行核准的借款数额。借款人可以按约一次性提取借款,也可以分期分批地使用,但不得超额。

借款利率。

在中国,银行的借款利率是由国家根据区别对待、择优扶植、有所鼓励、有所限制的原则,对不同行业规定不同利率。借款合同均须根据这种规定的利率签约。

借款的期限。

中国的银行贷款有短期和中、长期贷款之分。短期贷款一般不超过一年,中、长期贷款可达1一5年,甚至更长。无论是短期贷款还是中、长期货款,到期均需还本付息。

还款的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贷款实行“有借有还、谁借谁还”的原则。国有企业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贷款项目投产后增加的产品利润,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固定资产占用费等。乡镇企业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产品利润和固定资产的折旧基金等。在还款期间,企业的主管部门不得从所属企业贷款项目中提取利润和各项基金。基本建设“拨改贷”项目的利息,由建设银行按年计算,并在项目投产后,连同本金逐年偿还,且在新增加项目增加的利润中支付。超过规定的还款期限,则由企业的自有资金支付。至于如何归还,可以分期归还,也可以一次性归还。归还的方式不相同。应付的利率也相应不同。

保证条件。

借款合同必须规定保证条件,这是借款合同不同于其他经济合同的地方。借款合同的保证,以物资保证为主。在取得贷款方同意的情况下,借款人也可以采用保证人保证的方式。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我国的《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变更和解除借款合同:

①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规、政策、国家计划发生重大变化,原概算或预算发生重大变化甚至取消的;

②原批准机关决定缓建或停建该借款项目的;

③借款方经国家决定关闭、停产、合并、分立或转产,以致确实无法履行借款合的;

④由于不可抗力确实无法履行借款合同的。

此外,如借款方出现下列行为,经制止无效的,也可以导致出借方解除借款合同:违反财经纪律;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或任意扩大项目规模;或管理不善,浪费严重,或进度缓慢,迟迟不能竣工的;或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超过规定期限尚未用款的,都可以变更或解除原借款合同。

违约责任

出借方的责任是:未能按期限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违约天数,并按银行规定的罚息计息方法,付给借款方违约金。借款方的违约责任是:

①如果不按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出借方有权部分收回或全部收回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②借款方如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规定加收罚息。

③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出借方有权收回本息。再由有关部门追究借款方的行政责任或经济责任。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借款合同的主要形式

借款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书等有关材料均为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形式由借贷双方当事人约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借款人支付利息,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认为借款人无须支付利息。

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果约定了借款人要向借款人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要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得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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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平安全福保本终身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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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全福保本终身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趸交时指给付当时的趸交保险费,期交时指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乘给付当时的年交保险费。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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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加工贸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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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根据平等互利原则,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与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特约签定本合同。

一、双方承诺:由乙方提供不作价设备______ 美元(港币)给甲方用于加工生产______之用,(详见设备清单)。产权归乙方所有。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在监管期限内,不得擅自在境内销售、串换、转让、抵押或者移作他用。到期后如不续签,则由甲方协助乙方申报海关核准后处理。乙方以方式提供设备,不需甲方办理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设备款。

二、甲方向乙方购买原料、辅料 原料 辅料编码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三、甲方供乙方制成品的数量及金额 原料辅料编码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四、乙方供料于____________________ 起运抵 _______________ 甲方制成品于____日前运往______________

五、运输方式及运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险费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包装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八分,由签字双方各执一分,其余六分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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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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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由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的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和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释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自己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要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造成承包人损失和(或)延误工期的,由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和(或)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的,应经工程师认可。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28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除适用于本通用条款第23.2款、23.3款之外,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28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28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28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工程师应签发接收证书。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竣工结算时,工程师应确认将保留金的50%支付给承包人。剩余保留金,承包人可用保函等形式替代。

33.4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28天内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5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28天内发包人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56天内发包人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7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缺陷责任

34.1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限内完成接收证书上注明的收尾工作和缺陷修补,以及按发包人的要求完成缺陷责任期内暴露出来的缺陷或损害修补。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一年。

34.2因承包人负责的设计、施工或提供的设备材料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承包人未能遵守合同约定而造成的工程缺陷由承包人负责修补,并承担相应费用。

34.3承包人未能在合理时间内修补好前款范围内的缺陷,发包人可自行修补或选择第三方修补,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4.4合同的缺陷责任期满,工程师应签发履约证书,并在14天内支付剩余的保留金或退还保留金保函。

35.质量保修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合同,并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6.违约

36.1发包人方面: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5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对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在用条款内约定。

36.2承包人方面: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上述情况,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6.3本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的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应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

37.索赔

37.1本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的一方对并非因已方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提出索赔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7.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相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相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相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项相同。

37.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前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8.争议

38.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成的,可选择向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选择其他方式解决。

38.2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9.工程分包

3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未经约定,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9.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9.3工程按约定分包后,并不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因疏忽导致工程损害,以及给发包人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由此发生的承包人的损失,由其按分包合同自行解决)。

39.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40.不可抗力

40.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40.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工程师通报受情况、损失程度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式报告及相关资料。

40.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单位的人员伤亡,由合同双方各自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0.4因合同双方的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1.保险

41.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己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1.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1.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1.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己方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1.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1.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2.担保

42.1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双方应各自向对方提供以下担保文件: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己方有支付能力的资信证明或与其支付能力相当的第三方出具的履约担保。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己方有赔偿能力的资信证明或与其赔偿能力相当的第三方出具的履约担保。

42.2合同双方的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向对方索赔,而对方无法部分或全部履行赔偿责任的,可要求为对方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承担相应责任。

42.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3.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3.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3.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4.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4.1工程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应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对现场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上述情况出现后隐瞒不报,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4.2工程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5.合同解除

45.1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45.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5.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9.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5.5一方依据45.2、45.3、45.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5.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己方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5.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6.合同生效与终止

46.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6.2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履约证书,本合同即告终止。

46.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7.合同份数

4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7.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8.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对通用条款内容所作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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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贸易统计个人工作自我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统计,个人,全文共 1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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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哈密地区贸易统计工作在自治区贸易外经处的统一部署和大力支持下,地、县两级统计部门上下联动,认真学习贯彻方法制度,努力克服统计业务量不断加大,人员身兼数职的困难,在实际工作中明确任务,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的整体功能,高质有效地完成了贸易、抽样、成品油、旅游等各项统计任务,实现了新发展,取得了新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以赴,完成贸易统计各项任务

领导重视是搞好工作的基础。一年来,局领导非常重视贸易统计工作,严格要求、随时了解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和解决,保证了贸易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完成了贸易统计年报、季报、限额以上月报、抽样调查季报、成品油统计季报、*景区景点季报等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一系列统计工作。

二、扎实做好贸易统计业务培训工作

在自治区召开全疆贸易外经统计工作会议以后,我们对工作任务、发展变化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接着就召开全地区统计年报工作会议,并对全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采取重点培训、分类指导等方式,强化县(市)及企业统计人员对业务知识,特别是新增任务知识的学习,达到了良好的效果。会后,加强了对县市统计局和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和调研,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加以解决。

三、准确、及时完成各项报表的上报任务

认真学习贸易专业方法、制度,严格执行贸易处的各项规定,在及时、准确完成各项常规报表的同时,积极配合贸易处做好其他临时工作。按照自治区统计局批发和零售业及住宿和餐饮业,旅游、外经、成品油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年报及定期报表制度,布置到县、市统计局,对专业人员进行制度讲解,并将制度实施方案及讲稿呈送给各县市统计局局长,让每位局长清楚贸易专业的变化及工作量,在报表上报前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之后方可上报。县市人员变动,随变随时给他们交好专业和程序培训工作,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年报数据及各月数据的衔接,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各项报表的上报工作。

四、把好限额以上企业基层数据质量关

从年初至9月底,我地区对所有限额以上企业进行调研和9家企业监审工作。查看了统计报表和统计台帐,重点了解了销售额增减速度较大问题,并询问了原因,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讲解,使企业相关人员提高认识、引起重视,为上报数据的真实、可靠奠定了基础。

每个月都对93家限额以上企业和大个体逐一进行审核,发现问题随时查询,认真编写报表说明,分析和反映报表数据的增减情况、变动原因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认真做好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抽样调查工作

今年,由于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经营方式灵活,规模较小,稳定性较差,地区对与无效样本收入相近的备选样本逐一进行了二次核实,同时对有效样本中停业注销或配合程度差的单位也进行了调整,限度地确保抽样质量。加强样本数据审核、地区搜集工商、税收部门的月度资料来强化抽样结果的评估,确保抽样结果能够正确反映市场运行的趋势。

六、认真做好第三次经济调查工作

按照经济普查专业分工,协调做好贸易业普查数据的审核、查询、评估上报工作。“按照服务业牵头、普查办部署、各方协同”的工作安排,地区开展贸易业普查数据的审核、查询、反馈等环节工作,确保工作不脱节、不走样。

七、加强工作协调,扎实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在工作中,注意协调好与各科室及有关部门的关系,加强合作,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每月及时搜集、整理全地区贸易、市场、商品流通部门等方面的统计数据,并及时准确地完成了《20xx年地区领导干部手册》和《20xx年哈密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资料贸易部分的资料搜集、整理、提供、校对工作。

八、加强统计分析,扎实开展统计服务

从20xx年10月到20xx年9月,共撰写信息、分析、专题分析40篇。其中:统计信息29篇,统计分析11篇。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一年来,虽然我地区在贸易统计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统计整体功能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做得不够的地方:部门的联系缺乏制度性;新行业、新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没有及时跟上;搜集资料的方法单一,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信息资料搜集不及时,时效性上大打折扣。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不断改进和解决。我们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地区的贸易统计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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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家庭财产长效还本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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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长效还本保险条款

保险财产范围

第一条 本保险承保下列家庭财产:

(一)房屋及其附属物;

(二)单件价值在50元以上的服装、床上用品、家俱;

(三)单件价值在300元以上的乐器、家用电器(不含微型电器、电子用品)。

第二条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一)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艺术品、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禽、花草、树木、宠物、盆景、交通工具、照像机、音像制品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三)用于生产经营的财产;

(四)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范围的财产。

保险责任

第三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地址内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龙卷风、台风、洪水、冰雹、雪灾、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的地面下陷或下沉;

(三)暴风或暴雨致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

(四)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第四条 存放于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抢劫或盗窃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五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除外责任

第六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海啸;

(二)战争、军事行动、暴动、罢工、没收、征用;

(三)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四)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五)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第七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亦不负责赔偿:

(一)电机、电器(包括属于电器性质的乐器)和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弧花、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造成的本身的损毁;

(二)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佣人员或同住人员或寄宿人盗窃保险财产而造成的损失;

(三)堆放于阳台或露天的财产,或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杆、帆布等材料为外墙、棚顶的简陋罩棚下的财产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盗窃或抢劫所造成的损失;

(四)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沉、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的损失;

(五)保险财产在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遭受的盗窃损失;

(六)因门窗未关致使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损失;

(七)在发生本条款第三条列明的保险事故时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或抢劫损失。

保险金额和保险储金

第八条 本保险采取每份固定保险金额的方式办理投保;被保险人可根据投保时家庭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投保份数。

第九条 保险储金按保险金额的3—5%,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缴清。

第十条 无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是否发生保险事故,在保险合同终止时,保险储金均全额退还被保险人。

第十一条 若保期不满3周年,被保险人中途要求退回储金,本公司按储金的一定比例收取工本费;保期不满1年收3%;满1年不满2年收2%,满2年不满3年收1%;3年以上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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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主要条款与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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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合作开发预交保证金合同

甲方:_______市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此前共同参与了合作开发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_地块的项目,并参与签订了相关的合同文本。为保障乙方的权利,双方经过协商,达成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交付___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用以保证乙方在上述合作项目过程中对合作项目的借款利息和收益的收取没有任何法律风险、在上述合作过程中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否则,一旦出现乙方因此而承担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的,甲方同意乙方以上述保证金先行处理。如出现保证金不足时,则甲方继续愿意承担乙方对外承担的责任。

二、保证金的留置期限为___年,期间,对最终因乙方没有风险而应当返还甲方的部分(下称余下保证金),由乙方按照___的利率支付给甲方利息。

三、余下保证金的归还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

四、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交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市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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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国贸跨境贸易实训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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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了解机械制图的地位和任务

机械制图是机械类设计人员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中一门实践性较强的技术基础知识,图示方法的掌握、制图标准的应用、绘图技能的提高、制图和读图能力的培养以及空间想象能力的增强,都是通过制图习题和作业要求来实现的。多做练习是学好机械制图的关键,因此要积极独立多做各种练习。不断提高机械制图的投影能力、表达能力、绘图能力、读图能力和计算机绘制能力。

二、学好机械制图的要求和目的

1.加深巩固基本内容;

2.通过练习和实践完成绘图基本技能的训练。

3.用正确的方法完成练习,巩固和提高所学的知识,在日常学习中抽查自己掌握知识的情况;

4.通过大量正确的练习实践来提高绘图技能,养成良好的习惯,有意识地进行基础素质训练。

三、重点内容及其基本要求

第一、制图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1.基本要求:通过实训掌握国家标准关于机械制图的基本规定(图幅、比例、字体、图线、尺寸标注)、能正确使用绘图工具和仪器、掌握常用的几何作图方法与平面图形画法,会分析和标注平面图形的尺寸。做到作图准确、图线分明、字体工整、符合国标。

2.内容:

1)图线练习:在A3图纸上抄画线型图。

2)尺寸标注、字体练习、几何作图练习。

3)几何作图大作业:A3图纸上画平面图形

第二、投影的基本知识:

1.基本要求:通过实训了解投影的基本知识和分类,掌握几何元素投影的基本特征和三视图的投影规律以及三视图的画法。培养绘图读图能力,具备初步的空间概念。

2.内容:

1)由轴测图绘三视图线练习。

2)根据已知条件完成物体的三视图练习。

3)根据三视图做模型。(课外完成)

4)根据物体的二视图补画第三视图。

第三、点、直线、平面的投影

1.基本要求:通过实训掌握点的投影规律、直线的投影的概念及各种位置直线的投影特性

会用直角三角形法求线段实长,理解二直线平行、相交、交叉、垂直的一般作图问题、掌握一般位置平面的投影特性、掌握特殊位置平面的投影特性、平面上点和线的一般作图问题。进一步培养空间概念。

2.内容:

1)点的投影练习。

2)直线的投影练习。

3)平面的投影练习。

第四、轴测图

1.基本要求:通过实训能根据零件的视图正确绘制正等测图和斜二侧图。以提高学习者对制图的兴趣,建立较完整的空间概念和一定的空间表达能力。

2.内容:

1)根据立体的二视图画出其正等测图。

2)根据立体的二视图画出其斜二测图。

第五、立体表面的交线

1.基本要求:通过实训培养学习者能运用积聚法和辅助面法求截交线、相贯线,能判断特殊位置平面截断三棱柱、四棱锥时的截交线的形状和两立体相交相贯线的形状,具备对较复杂的相交类立体的空间想象能力和综合判断能力。

2.内容:

1)平面立体截交线的画法。

2)回转体的截交线画法。

3)相贯线的画法。

4)特殊相贯线与相贯线的简化的画法。

第六、组合体

1.基本要求:通过实训培养学习者具有熟练运用形体分析法和线面分析法画和读组合体三视图的能力,具备综合读图能力。

2.内容:

1)根据组合体的轴测图画三视图及根据给定条件进行构形设计。

2)组合体尺寸标注。

3)组合体大作业:A3图纸画立体的三视图。

4)根据立体的二视图补画第三视图。

5)补画视图中所缺日漏线。

第七、机件的表达方法

1.基本要求:培养学习者具备灵活合理地确定机件表达方案的综合能力,能正确、完整、清晰、合理地标注机件的尺寸。

2.内容:

1)视图实训。

2)全剖视图实训。

3)半剖视图与局部剖视图实训。

4)阶梯剖视与旋转剖视图实训。

5)断面图实训。

6)局部放大图与简化画法。

7)剖视图大作业。

用A3图纸根据已知条件选择适当的表达方法表达机件,并标注尺寸。

8)习题练习:读图训练。

第八、标准件和常用件

1.基本要求:通过实训培养学习者具备查阅手册的能力,熟悉常用件和标准件的结构和规定画法,为零件图和装配图的学习做好准备。

2.内容:

1)螺纹的画法与标注练习。

2)键连接、销连接和齿轮。

3)直齿圆柱齿轮啮合、滚动轴承、弹簧实训。

第九、零件的制造和装配要求

1.基本要求:通过实训达到了解零件的制造和装配的工艺要求,初步具备一个工程技术人员的基本素质。

2.内容:

1)零件上常用的工艺结构。

2)尺寸公差与配合。

3)形位公差与表面粗糙度。

第十、零件图

1.基本要求:培养学习者具备读零件图和画零件图的能力,提高确定零件的正确表达方案的综合能力,增强零件测绘的动手能力。

2.内容:

1)零件图大作业,根据给定的立体图画零件图。

2)读零件图。

第十一、装配图

1.基本要求:通过实训具备拆卸部件、部件测绘的能力,具备读装配图和由零件图拼画装配图的能力。

2.内容:

1)由装配示意图和零件图画装配图。

2)读装配图。

第十二、表面展开图

1.基本知识:通过实训了解立体表面展开图和建筑工程、电气电子工程图的初步知识。

2.基本内容:

1)平面体与柱面展开。

2)圆锥面的展开。

四、制图设备及工具

绘图板、丁字尺、绘图纸、草稿纸、三角尺、圆规、铅笔、橡皮、游标卡尺(100mm)、钢尺、螺旋测微器、内卡、外卡、装拆工具、模型等。

五、学好机械制图所必须掌握的一些技巧。

1.空间想象能力,在没有实物及立体图形只有二维图纸的情况下,要求机械制图人员在脑子里能够想象物体的立体图形。

2.缜密的思维,要求机械制图人员思维严密,一定要心细,否则即使能作图也会错误百出、丢三落四,造成反复修改,作图缓慢。

3.机械制图人员必须掌握机械的一些基本要求,比如说:形状位置公差、三种配合形式(过渡、间隙、过盈)等等。这样才能成为合格的机械制图员。

4.机械类国标及机械制图国标的大致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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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平安永利增额还本终身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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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永利增额还本终身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后每满3周年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全数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给付当时的年交保险费。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杀;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以基本保险金额为基准,按以下公式确定各保单年度的当年度保险金额:

交费期间内,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5×保单年度数);

交费期满后,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5×交费年度数)。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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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成套设备进口贸易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全文共 1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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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套设备进口贸易合同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1.1 “买方”--是指中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 “卖方”--是指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1.5 “合同工厂”--是指买方使用卖方提供的技术和资料进行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卖方提供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 “技术服务”--是指卖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 “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_________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_________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卖方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2 卖方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卖方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3 卖方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2.4 卖方负责培训买方派遣的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年内,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方的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三章 价格

3.1 卖方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3.2.1 机械设备部分:

(1)设备和材料费

(2)备品和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服务费

(6)技术培训费

3.2.2 技术转让部分:

(1)技术转让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服务费

(5)人员培训费

上述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总价中的设备部分为fob_________港口买方指定的受载船支船面交的固定价格,并包括装船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到买方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中的技术资料部分是指和技术资料在北京机械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 支付(适用于延期付款的情况)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方向卖方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_______银行,卖方向买方的付款应通过_________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卖方:

4.2.1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卖方。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1)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由_____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的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4.2.2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卖方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将每批交货总价的_________%支付给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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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外补偿贸易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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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补偿贸易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签订。

甲方为:中国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____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洽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贸易内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生产______________型机械____________台,以及各种其他辅助机械设备,并同时提供各类机构设备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备用件,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必需的测试仪器。具体的各类机械设备、测试仪器、附配件、备用件之型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情况、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设备进口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所生产的部分产品以及其他商品,经双方协商后,也可用____________工厂生产的____________商品来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具体的偿付商品之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商品供货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设备进口合同与补偿商品供货合同可合并为补偿贸易购销合同。(见附件)

第二条 支付条件与方式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当乙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寄托在乙方按规定开出即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的基础上。乙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 交货期限

甲方用_______年零_______个月,分月用商品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偿还日期自乙方第一批机械设备到货后约_______个月后开始,原则上每月偿还的金额是全部机械设备价款的________分之________。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需在________个月前通知乙方。

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机械设备价款的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补偿商品合同的规定,开出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四条 计价货币和作价标准

双方商品均以__________币计价。乙方提供的全部机械设备及所有仪器。附配件用_______币作价,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则按签订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________币的汇率折算为__________币。

第五条 利息计算

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所预付货款的利息应由甲方负担。双方议定年利率为百分之______。

第六条 技术服务

货物到达甲方口岸后,由甲方自行安装。但在主要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认为需要时,乙方必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在此过程中由于技术上的问题,所造成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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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补偿贸易设备进口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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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买方)

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商品,条件如下:

1、商品的规格:

2、数量:

3、价格:

4、支付条件:

5、包装:

6、_____:

7、交货:

(1)交货时间

(2)目的港

8、单证:

9、检验:

10、技术规格说明:

11、本合同服从后面所附的一般条款。该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般条款

1、财产权转移

货物的财产权以交货为转移。

2、保证

(a)如果货物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b)卖方保证货物品质规格符合卖方的规格说明。

3、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他超过买卖双方控制能力范围的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合同义务,买方和卖方均不予负责。

4、赔偿

5、合同的取消

如果卖方没有或不能遵守合同,没有或不能履行义务,买方有下列权利:

(b)买方行使本合同第五条所赋予的权力并不损害或影响其他行动权利和获得由此产生的应得的赔偿金的权利。

6、专利权的侵犯

7、_____

任何时候,双方对本条款或由本条款组成的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应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庭并按其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地点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卖方:买方:

(签字)(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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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贸易行业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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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金融、贸易行业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_____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_____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法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违法经营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一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其标准分别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提成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量标准,提成工资单价为?。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条中明确。

第十二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四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_____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

第十六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_____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_____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_____费用;社会_____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_____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_____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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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贸易代理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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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方式:地址: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方式:地址: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出口工作,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与甲方进行出口业务合作,乙方承诺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没有侵犯第三者的权益,进行的出口业务内容合法,无欺诈等行为,否则乙方承担最终的全部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办事处或业务部对外从事出口业务并承担规定的义务。

3、合作期间,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出口业务必须遵循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4、合作期间,甲方应对乙方的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户资源开展与乙方业务相关的业务。

5、甲方负责报关、报验、制单结汇等工作。

二、出口指标和相关考核

1、期限: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

2、乙方承诺完成年出口任务_______万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额每美元收取代理费_______元人民币;或按等值的代理费进行买断,买断比例为1美元:______人民币,采取买断式,乙方必须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

三、基本规定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标准合同格式负责对外出口合同的签订。

(2)按照甲方标准合同格式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代理出口合同。

(3)负责报关、报验、投保、结汇以及有关文件的申领(应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时、准确。

(4)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乙方分配其应得的利润。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业务操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外的磋商。

(2)按照出口合同的有关规定负责出口货物的质量监督和把关工作,督促有关供货单位按时、按质交货并对有关供货方的质量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3)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出口业务有关的文件或单据。

(4)负责出口货物的安全收汇并对延迟收汇和不能收汇以及不能按时收汇核销承担全部的责任。

(5)乙方应负责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退税文件的按时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应负责逾期账款的催收工作并承担国外客户的理赔工作。

(7)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从甲方得到应分配的利润。

3、业务操作的具体规定

(1)由乙方具体负责出口业务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对外签订出口合同须以甲方名义并使用甲方的标准出口合同格式。

(2)出口合同的卖方或信用证的受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3)及时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合同中应对质量条款和具体的技术指标做重点规定特别是必须明确应在收到国外的货款后才能支付供货方货款或类似的条款;上述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给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期间,甲方先行预付部分资金或垫付费用及预先垫付的退税等应按实收取财务利息, 预先垫付的退税利息按照财务利息月息 _______个月收取。

(5)甲方应认真制作有关的出运、报关、报验和结汇单据,做到准确、完整、无误;同时,应积极协作乙方及时申领和寄送有关文件。

(6)货物须担保出运或单据须担保结汇,乙方须及时和客户联系并向甲方提供客户同意货物担保出运或接受单据不符并担保付款的书面文件。

(7)合作期间,在货物按期、按质出运的情况下甲方应按照代理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有关供货单位进行结算。货款的结算时间如下:收到国外货款日后_____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例外);货款结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货物必须已经出运。

② 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必须齐全,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包括:出口发票、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提单副本。

③ 有关票据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包括票据表面完整)。

④ 结算的数量、金额必须与出运的货物完全一致。

⑤ 在代理出口或付款条件下,货款必须已经收汇。货款的支付: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须符合开票资料的要求,有关开票资料将另行通知;如因业务需要,应开具发票企业的要求,须将货款付给其他企业的,必须有开具发票的企业填写代付委托书,并加盖企业公章;货款支付时,如受款单位与甲方存在欠款的,应按实扣回。

(8)每笔出口贸易如有客户佣金部分,应在收到全部货款后及时支付给客户。

(9)乙方应承担有关业务项下产生的费用如:结汇费用、国外运费、保险费、内陆费用、核销费、邮电费用、集港费用、银行利息等。

4、利益结算与分配:乙方的利润和甲方代理费每笔结清并在该笔业务完全操作完成后(如安全结汇、费用清楚、单证票据齐全、退税核销文件按期退回等)_____天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时如乙方以前的业务中存在逾期账款、库存或存在其他损失,应按实计入费用并在利润分配时从其利润中扣减;利润分配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据。风险提示:

建议违约责任具体明确,比如: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怎样之类的条款,尽量要避免笼统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根据际情况来规定违约赔偿金的数额。此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面临着违约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守约方,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商榷。

四、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违约跨区代理销售,一经确认,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______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的额赔偿给甲方。

2、自乙方代理资格生效之日至代理资格失效之日内,甲方不得再到乙方代____区域内进行销售,如有违反,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___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数额赔偿给乙方。

五、争议的解决如在协议期内如发生分歧,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_____人民法院解决。

六、附则

1、在甲方未设立产品总代理地区,为扩大销售量,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向该地区销售代理产品。

2、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可到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由提出方承担。

3、签订本协议时,乙双方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证书,企业有关资质证明。

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可生效。甲方(签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乙方(签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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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补偿贸易购销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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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贸易购销合同范本

贸易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当事人就要承担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出口方须按约完成交货义务,就可依法对他要求赔偿。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想要和大家分享的是:补偿贸易购销合同的范本 ;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对打击有所帮助!

补偿贸易购销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签订。

中国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甲方)和_________国____________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从________年____月份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品____套(件),计总值______万美元。

品号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日期:

第一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___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 ____份,副本____份);发票(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__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__%。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_____进出口总公司对_____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 乙方同意自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机器____台,准备设备 ___________台,以及测试仪器______台,附配件______套等,计总值______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1.____机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货。

2.____机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_______年____月交货。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年 ____月底前,先将各机器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_国______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 本合同以中、____文书写,两种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国______________公司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中国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部分“补偿贸易合同”的适用法律、法规参照“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的有关法律、法规。

________补偿贸易设备进口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________协议基础上签订,中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向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购进______设备,其交易条件如下:

一、商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数量: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三、规格:卖方提供设备质量、规格,有关技术资料,技术保证,图纸,详见合同附件二。

四、交货后服务:卖方派遗有经验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到买方设备安装、试车,进行指导。具体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详见合同附件

三。

五、卖方对买方派遗来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其培训人数,培训地点,培训内容,详见合同附件四。

六、价格:FOB________(港口)________元。设备总件和单证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五。

七、包装:根据商品的特点及运输方式由卖方确定适当的包装,唛头也由卖方自行设计。发货后另行以函电通知买方。凡由于卖方对货物

包装不善,货物在装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时,卖方均应更换或赔偿。

八、保险:由买方负责投保。

九、装运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

十、装运港:________。

十一、目的港:________。

十二、支付条件:本合同项下的支付,买方通过中国银行________分行在设备装运15天前,开立以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________元即期信用证。

十三、单据:货物装船离港后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议付货款。

(1)发货票五份。

(2)清洁已装船提单,空白背书,一式三份。

(3)品质、产地证明书两份。装运设备船只离港后五天内,卖方应航寄买方及卸货港、中国对外贸易公司以上各项单据副本各一份。卖方还应随船交付买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货人以上各项单据副本两份。

十四、装运:

(1)在开始装运月份前20天,买方应以电报通知卖方当月装运数量和装货船名。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上项电报通知五天内复电买方。

(2)装货船到达装运港五天前,买方应将装货船船名与国籍,预计到达装港日期,装运数量预先以电报通知卖方。装货船到达装货港18个小时前,买方应对上述内容发出正式通知。

(3)装船结束后24小时内,卖方应以电报将合同号、商品名称、装货船船名、收货人、装货数量、目的港、发票金额、装货船离港日期通知买方。

十五、检验:

(1)卖方供应买方的“设备”的制造,检验和试验应按卖方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卖方应将本合同“设备”的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方,作为检验依据。

(2)卖方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买方在装货船到达目的港后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和品质进行复检,复检费由买方负担。如发现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

(4)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工作现场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的检验人员到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方便。在双方合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缺少、缺陷、损坏或包装、质量标准与本合同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买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如不属买方原因,卖方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设备有上述问题并属卖方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如逾期,索赔立即成立。

卖方接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一个半月。如需重新制造的设备或部件,其补交货时间,届时由双方另议。

(5)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快补发,其费用由买方负担。在检验中,如发现卖方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时,经与卖方协商,买方有权按照买方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十六、保证,赔偿与处罚:

(1)如果设备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一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卖方保证设备质量、规格、技术资料、图纸符合买方的说明。如买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开立信用证,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时执行,对卖方造成了损失,买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卖方交付罚金。如卖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部分或整批交货,对买方造成了损失,则卖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买方交付罚金。 ________号协议中的赔偿与处罚规定也适用于本合同。

十七、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完成合同义务,买卖双方按________协议规定办理。

十八、解除合同:如果卖方迟交设备超过6个月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撤销全部定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用或财产权是否已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十九、仲裁:有关本合同和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通过签约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应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应在被告方所在国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责。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进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二十、效力条款:本合同由双方代表在________签字,有关合同生效,终止及其它规定与________号“协议”规定相同。

中国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略)

附件二 (略)

附件三 (略)

附件四 (略)

附件五 (略)

________补偿贸易返销合同

本合同是在________号补偿贸易协议基础上签订,由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向中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购进返销产品________,其交易条件如下。

一、金额:买方购买金额与买方在________合同基下售给卖方设备金额的相等的返销产品,计________元________。

二、期限:买方的购买必须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完成。每年返销金额是________元,占整个返销额的五分之一,每年的________月至________月交货。

三、商品名称:________。

四、数量:________,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五、品质规格;卖方提供返销产品的品质、规格,详见合同附件二。

六、价格:FOB________(港口),________________元,(买方对返销货物支付的价格以世界市场价值为基础,结合考虑该货物的其它成交条件)。

七、包装:根据商品的特点及运输方式,由卖方确定适当的包装,唛头也由卖方自行设计,发货物以后即另以函电通知买方。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妥,货物在装运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时,卖方均应负责更换或赔偿。

八、保险:买方负责。

九、装运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

十、装运港:________。

十一、目的港:________。

十二、支付条件:本合同项下的支付,在每一次的返销商品装运前十五天,买方通过________国________银行开立以中国________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________元即期信用证。

十三、单据:货物装船离岸后,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议付单据:

(1)发货票五份。

(2)清洁已装船提单,空白背书,一式三份。

(3)品质、产地证明书两份。

装运船只离港后五天内卖方应航寄买方及卸货港________公司以上各项单据副本各一份。卖方还应随船带交买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货人以上各项单据副本两份。

十四、装运:

①在开始装运月份前二十天,买方应以电报通知卖方当月装运数量和装货船名,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上项电报通知五天内电复买方。

②装货船到达装运港五天前,买方应将装货船名与国籍,预计到达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以电报通知卖方。装货船到达装货港四十八小时前,对方应对上述内容发出上式通知。

③装船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卖方应以电报将合同号商品名称,装货船名,收货人,装货数量,目的港,发票金额,装货船只离港日期通知

买方。

十五、检验:

①品质、数量按照装运港中国商品检验局签发的证明书。提单上的数量应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根据。

②买方在装货船到达目的港后,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和品质进行复检,由买方委托的________机构负责复检。复检费由买方负责。如发现品质和/或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索赔证书由买方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但对运输途中品质与数量的自然损失或变化不得提出索赔,索赔期限为货物到达目的港 ________天。

十六、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其他任何超出买方控制能力范围的原因而造成买方不能接货或不能付款,买方不予负责,卖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其它任何超出卖方所能控制的范围的原因而造成的卖方不能按时交货,卖方不予负责。

十七、保证、赔偿与处罚:

①货物如发现缺陷,买方应在到货后半年内书面通知卖方,并有权依照本合同第十八条取消合同。

②卖方保证货物品质规格符合卖方的规格说明。

③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购买本合同规定的货物,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时执行,对卖方造成了损失,买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卖方交付罚金。如卖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部分或整批交货对买方造成了损失,则卖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交付罚金。

________号协议 赔偿与处罚规定也适用于本合同。

十八、解除合同:如果卖方没有按时、按议定的品质条件交货,或在卖方不能履约时,买方有下述权利:

①有关货物包装已运抵买方,不论财产权是否能转移,买方的货物,均可退回卖方,费用由卖方负担;或在撤销全部或部分订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出或财产权是否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②买方将取消回头产品的购买义务,不再购买尚未购买的回头货物。

十九、银行担保: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个月,至迟不超过卖方与买方所签订第________号合同付款前,买方应向卖方提供银行保函,一旦买方不能购买或不能付款时,由银行负责支付货款或支付罚款。银行保函见合同附件三。

二十、仲裁:有关本合同和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通过签约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未达成协议,则此项争议案件应提交仲裁。仲裁地在被告的国家。仲裁裁决即为终局裁决;对于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二十一、效力条款:本合同由双方代表在________签字,有关合同生效,终止及其它规定与________号协议的规定相同。

中国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略)

附件二 (略)

附件三 银行保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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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加工贸易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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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合同

合同号:

签约地点:

日期:

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根据平等互利原则,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与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特约签定本合同。

一、双方承诺:由乙方提供不作价设备______ 美元(港币)给甲方用于加工生产______之用,(详见设备清单)。产权归乙方所有。使用期限为______年,在监管期限内,不得擅自在境内销售、串换、转让、抵押或者移作他用。到期后如不续签,则由甲方协助乙方申报海关核准后处理。乙方以免费方式提供设备,不需甲方办理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设备款。

二、甲方向乙方购买原料、辅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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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 │辅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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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品名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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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甲方供乙方制成品的数量及金额

┌────────────────────┬────────────────────────┐

│原料 │辅料 │

├───┬────┬───┬───┬───┼───┬───┬───┬──────┬─────┤

│编码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品名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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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义乌加工贸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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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至香港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合同标的: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

拟出运日期:_______________

出运港:_______________

到货港:_______________

外方付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_______________

(—)甲方职责:

1、负责与外商签订所有出口合同,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负责;

2、负责安排生产、出运、交货;

3、负责向乙方提供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税缴款书及运费等正式发票;

4、承担业务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保证按合同条款(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执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续费(乙方收汇)。

(二)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内容对外签订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货物商检、报关、出运和结汇等工作所需的单据;

3、负责出口结汇;

4、结汇后一周内,将货款转付甲方账户。

四、违约责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甲方出具的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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