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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分析_情况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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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分析

平遥县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分析

(二○○四年十二月)

平遥古城具有2700多年的悠久历史,拥有众多的文物古迹,全县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9处,其中国家级5处,省级14处,市级4处,县级76处。1998年,平遥古城被国务院命名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97年12月3日,整座古城和古城外的双林寺、镇国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99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有27处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清单。在2.25平方公里的平遥古城内,古城墙、古民居、古街巷、古店铺、古庙宇等各类建筑保存完好,风貌犹存;以市楼为中心,以南大街为轴线,对称地分布着左城隍、右衙署,左文庙、右武庙,东道观、西寺院的这种古代左文右武的封建礼制格局;古城内主要街道两侧,完好地保存了220多家古店铺;古城内拥有3798处具有保护价值的古民居,其中保存完整的有448处。平遥古城的所有这些特征,为人们展示了一幅中国历史发展中非同寻常的文化、社会、经济、宗教发展的完整画卷,是中国汉民族城市在明清时期的杰出范例。

面对这一丰厚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责任非常重大,同时,如何利用好先辈留下的珍贵财富发展好旅游业,也同样具有重大意义。在各级领导、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下,平遥古城的保护和旅游业的发展走过了一个从自发到自觉、逐渐理性的过程。从1997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之后,国家、省、市各级对平遥古城保护和旅游产业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2000年,全省调整产业结构“1311”项目中,将平遥古城列入全省旅游业发展的十大旅游景区。2004年全省旅游产业工作会议上,将平遥古城作为全省旅游产业重点支持发展的两大龙头之一。2003年晋中市开始实施双百项目,平遥古城旅游业项目和平遥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连续两年被列入全市双百项目,主要内容有:平遥古城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包括8大类46项工程,总投资为4.58亿元;城市集中供热供气项目,总投资2.27亿元;康宁街拓宽及商业开发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投资4300万元;平遥古城旅联实业公司文庙开发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平遥中学新校建设项目,总投资1.3亿元;丽泽苑大酒店新建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从1997年之后,国家、省、市三级计划部门加大了对平遥发展旅游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共给予投资8150万元,其中国家4850万元,省2820万元,市480万元。所有这些支持,都对平遥这样一个基础薄弱、财力紧张的地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同时平遥历届县委、政府充分审视分析和深刻认识到“古城存在的唯一性、古城保护的完整性、古城文化的厚重性、古城景点的多样性、古城内部的混合性”这样一些基本特征,积极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坚持以人为本的施政观念和经营城市的发展理念,从解决发展过程中体制、机制、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问题着手,走出了一条保护与开发并举、建设与管理并重的路子,最终实现了文物保护、旅游发展、城市建设共赢的目标。在短短的几年间,平遥古城以其丰富多彩、古色古香的人文景观,成为国内外游人向往的旅游胜地,旅游产业有力地拉动了县域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如今的平遥古城,已经成为展示中国汉民族文化的大型博物馆,成为我县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的拉动力,成为全省的旅游龙头。2004年,平遥古城共接待国内外游客63万人,门票收入4800万元,旅游及相关产业综合收入4.3亿元,分别是1998年的20倍、25倍和18倍。分析平遥古城旅游业的发展,大致有这样几个方面:

一、坚持保护为主的原则,全面夯实旅游发展的基础。

平遥县在发展旅游产业的过程,始终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始终遵循保护文物就是对历史负责、对未来负的思想,始终遵循保护文物就是发展旅游的理念,全方位地加强文物保护工作。

一是实施依法保护。在省、市的高度重视下,1998年11月30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颁发了《平遥古城保护条例》,这是全国第一个针对历史文化名城和遗产保护的省级立法,这一条例成为平遥县保护古城的法律依据,成为制定县城建设规划、古城保护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和古城保护管理制度的大纲。根据《平遥古城保护条例》,经山西省政府批准,平遥先后出台了《平遥县县城总体规划》和《平遥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2年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传统建筑和历史街区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集中管理办法》;针对古城内消防设施失天不足的问题,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加强文物单位、古城区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和《古城内电气线路改造的方案》。特别是最近以来,以市政府文件上报省政府《平遥古城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得到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张宝顺省长亲自做出批示,梁滨副省长组织召开了专门协调会予以研究解决。所有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案的出台,使文物保护工作更具操作性,更加具体化,促进了文物保护法制化进程。近几年来,根据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坚持“修旧如旧、以存其真”的方针,平遥县先后对古城内主要街道两侧的房屋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了维修,拆除了不协调建筑,有效制止了乱拆乱建和破坏性建设,保护了古城完整的风貌。

二是实施古城内单位和人口搬迁工程。1998年以前,古城内有近5万常驻人口,多数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聚集在古城内,人口密度比上海、北京等大城市高出十几倍,超负荷的人口密度对保护古城、管理城市及发展旅游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为减轻古城人口承载压力,平遥县把古城内单位和人口搬迁作为有效保护古城的重要举措,做为市政建设的重点,持续予以推进。1997年底,县委、政府、人大、政协率先迁出了古城,至2004年共带动80余个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搬出古城,累计投资2亿多元,直接或间接带动古城内2万多人口外迁,古城内人口减少到现在的2.7万人,为保护古城、发展旅游创造了宽松的条件。

二、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并重的原则,大力推进旅游产业化发展。

旅游是一种特殊的产业,发展旅游产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此过程中,平遥县县委、政府在充当旅游市场建设与发展主角的同时,积极运用市场经济法则,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发展旅游,二者互为补充,互相促进,大大加快了古城旅游业的快速兴起和发展壮大。

一是文物景点保护实施政府主导。平遥古城与其它景点、景区不同,有它的特殊性,是文化内涵性旅游城市,是以文物、文化资源为主的旅游城市。特别是古城内,既是居住区,也是旅游区,是一个社区和景区特征皆有的混合体,因而,旅游市场管理具有不同于其它旅游胜地的特殊性。鉴于此,文物景点开发和文物保护必须以政府为主导。近几年来,县政府先后投资4000余万元,对古城墙、双林寺、日升昌、镇国寺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维修,实施了护城河、环城路、城门综合整治工程;采取股份制、合作制的形式,完成投资5000多万元,对文庙、县衙署、城隍庙实施修复,如今都开辟成为景点向游人开放,成为古城的骨干景点。

二是历史街区开发吸引社会力量。为了更好地保护古城内一大批古民居、古建筑,平遥县从明清街国有房产经营权转让入手,探索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发展旅游产业的路子,通过政府出政策、定规划,利用社会力量实施了明清街修复,形成了如今的旅游产业街。以此为契机,采取经营权转让和产权拍卖两种办法,先后对古城内20余处古建筑产权和100余处古建筑经营权进行了公开拍卖,拍卖之后,按照古城保护方面的规定和旅游发展的规划,统一制定维修方案,并严格监督其维修和利用,先后对西大街、东大街、衙门街、城隍庙街、北大街等古城区实施了修复。这样的举措,不仅弥补古城维修保护资金的不足,而且加快了旅游产业化发展。近几年全社会用于古城保护的资金达2.5亿元,建成了特色购物、特色餐饮、特色住宿、特色娱乐等方面的6条旅游产业街,发展了400余辆旅游车辆,建成了40余家具有传统风情的民俗宾馆、民俗客栈,开办了80余家旅游购物店铺,形成了20个景点,旅游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达到4万余人,在拉动居民增收、安置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就业等方面发挥了旅游业独特的幅射力。

三是旅游配套建设依靠市场运作。吃、住、行、游、购、娱是旅游业的六大要素,但由于平遥古城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在旅游快速发展的同时,显露出配套不健全、要素不完善的问题,这是制约平遥古城旅游业发展壮大的主要因素。对此,平遥县采取练内功提高服务水平、出政策吸引市场投资两种方法,发展旅游要素市场中的薄弱环节。一方面,县委、政府鼓励民营企业大户,积极投资旅游接待设施,发展绿色环保产业,2003年以来,全县新建成了3家星级以上标准的宾馆,其中投资近8000万元的丽泽苑国际大酒店具备四星级标准,2004年9月份国际摄影大展前已经正式投入运营;还有在建的4家星级宾馆预计2005年投入运营。另一方面,为了提高古城内民俗宾馆接待服务水平,创出地方传统特色,经过省质量技术局审核,通过了《平遥古城民俗客栈星级评定标准》,这是我国唯一的地方传统客栈评定标准,对平遥县民俗客栈特色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已有6家民俗客栈通过了星级评定。2004年年底,平遥县聘请我国旅游界魏小安等专家和权威规划单位,开始组织编制《平遥古城旅游发展规划》,预计2005年8月份完成,该规划将为平遥县旅游业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提供科学有力的指导。

三、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全面加强古城保护与利用。

平遥古城是世界文化遗产,为了保护好这块来至不易的金字招牌,并利用好它造福后人,发展旅游业,平遥县在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上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一是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为切实加强对古城内3000余间公房的维修管理,2002年撤消原房管所,成立房管局;为了加强对古城环境卫生的管理,撤消原市容办,成立环卫局;同年实施了以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建平遥古城股份旅游有限公司、实行古城门票“一票制”为主要内容的旅游三项改革,旅游运行管理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平遥县在全国的县城中第一个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城管监察大队,将8个单位的部分或全部行政处罚权进行集中,执法局及监察大队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其力量集中、处罚权集中的优势,组织拆除了2.8万平方米的违章建筑和不协调建筑,在古城保护、旅游市场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平遥古城股份旅游有限公司组建成立以来,发挥其企业融资、项目投资的平台作用,已经与国家开发银行签定了3亿多元的古城保护、旅游开发项目贷款,开发了建筑面积近4000平方米的星级民俗客栈;古城门票实行“一票制”以来,有效解决了部分景点私设回扣、扰乱旅游市场的问题。

2004年12月份,平遥县根据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彻底理顺了文物保护管理体制,成立了“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保护管理委员会”,由县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县政府的常设机构,办公室主任由文物局局长兼任。目前,平遥古城文物保护、旅游开发已经形成了“管委会全面负责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工作,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管理、宣传促销等工作,旅游公司进行旅游项目开发、经营等工作,执法局负责城市行政执法管理等工作”的管理运行模式。

二是创新经营城市办法。为了整合城市资源,加快古城保护和新城建设,平遥县实行了国有土地集中储备制度,创新经营国有土地、房产和广告权等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模式,把国有闲置资产推向市场。先后拍卖了县人大、水务局、财政局、交通局、农机中心等10多处房产,拍卖了新城区近400亩国有土地,为政府筹集了6000余万元的建设资金。仅2003年以来,利用市场运作的方式,铺开了3个上亿元的住宅小区建设工程,政府投入铺开了三大类40余项文物保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开发工程。同时,将城市公交线路运营权、道路广告经营权等无形资产进行了拍卖,城市公共服务业主要依靠社会资金实现了快速发展。

四、坚持综合整治的原则,全面改善古城环境。

平遥古城因其古老的建筑和弥足珍贵的价值而闻名,同时,也因其古老而暴露出基础设施建设先天不足的问题,成为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成为古城保护、管理和利用中最大的瓶颈制约。曾经一度时期,古城内建筑破旧不堪,道路坑凹不平,街上电杆如林,空中线缆如网,新城区交通不畅。针对这一系列问题,平遥县从1998年开始,按照“保护古城、改造旧城、建设新城”的城市建设思路,一以贯之地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经过几年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就。

一是中小街巷改造初见成效。古城内共有200条大中小街巷,按照先大后小的顺序,投资7000余万元,对古城内86条主要道路进行了硬化,部分街道进行了线路入地和上下水改造,极大改善了古城内面貌。

二是古城消防得到加强。1998年以前,古城内只有3个消防栓,目前已达到45个,并结合古城内道路改造,对部分主要消防供水管网也进行了改造。新购置了一部小型消防车,解决了大型消防车难以进入古城的问题。结合城网改造,对古城内临街古建筑的电气线路进行了阻燃改造处理,不仅美化了环境,而且消除了电气线路老化带来的火灾隐患。

三是新城建设初具框架。为加快新城建设,近几年共投资5000余万元,建设了贯通新城东西的柳根路、连接祁临高速公路的引线和康宁街,东城区新建了东关大街,古城外围绕城墙新建了环城路,新城外新建了外环路,构筑了四通八达的道路网络,进一步拓展了新城发展空间,加快了新城开发。目前,东部形成了以平遥中学、人武部等单位为主的东城新区,西部有在建的天鸿家园住宅小区、行政审批大楼和即将投资开发的柳根花园住宅小区,南部形成了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为主的新城区。

四是绿化亮化取得进展。近几年投资300多万元,对古城内的主要街道安装了仿古路灯,古城内的部分民俗宾馆、饭店、商店自已投资安装了高档的宫灯和风景灯,现在整座古城夜间灯火通明。先后对高速公路引线、康宁街、柳根路、顺城路等新城主要道路实施了标准较高的亮化工程,别是高速公路引线和康宁街已经成为新城区的一大夜景。同时,积极发展城市公共绿化事业,建成了北门外广场、峰岩广场、柳根路小游园等10余处绿地,30余个单位进行了高标准绿化,县城绿化面积由1998年的人均不足1平方米增加到目前的3.5平方米,城市环境明显改善。

五是旅游厕所建设取得突破。平遥古城旅游厕所少、标准低,是游客和社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2004年,平遥县投资300余万元,新建了7处星级厕所,改造了500余处居民旱厕,不仅方便了广大游客,而且净化了古城空气。

多年来,平遥县在处理古城保护、管理、利用三者之间的关系方面做了许多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较好地保护了平遥古城这一世界文化遗产,弘扬了汉民族文化,促进了以旅游为龙头的县域经济结构调整,也对全市、全省的旅游起到了拉动作用。但是,平遥县在发展旅游的同时,也面临着种种压力和困难。

一是古城消防设施先天不足。2.25平方公里的古城内多数为砖木结构建筑,年久失修,耐火等级低,而且古城内没有消防站,供水管网压力不够,电气线路老化现象严重,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去消除隐患。

二是古城内道路急需改造。尽管近几年来,古城内主要街道得到全部硬化,部分已经缆化,但古城内还有近120条中小街巷未实施改造,严重影响到平遥古城的旅游环境。

三是古城内企事业单位搬迁任务繁重。古城内目前仍有10余个企事业单位尚未外迁,其中柴油机厂、第二针织厂、泉永棉织集团、农机公司等国有集体企业由于包袱过重,改制难度大,直接影响到搬迁进程。法院、公安局等单位由于资金紧张,无力新建,搬迁也面临很大困难。这些企事业单位的建筑与古城风貌极不协调,需要尽快搬迁。

四是旅游要素市场还不完善。尽管平遥县目前已经基本能够满足游客吃、住、行、游、购、娱的需求,但多数游客反映,平遥古城缺少娱乐项目,缺少大规模、系列化的旅游购物市场,满足不了游客的多元化消费需求。

基于以上问题,建议省政府从保护平遥古城不仅仅是平遥人民的责任,也是全省人民乃至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角度出发,举全省之力,保护平遥古城。具体应集中研究帮助解决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1、配套政策问题。一是古城保护费征收政策。建议将古城保护费纳入古城旅游门票之内,通过适当提高古城门票价格,确定一个合理的古城保护费标准。古城保护费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用于古城的保护,其正体现“遗产保护,人人有责”。二是招商引资政策。对凡到平遥投资开发、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项目,省发改委、国土、工商、经贸、环保、金融等部门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土地征用及银行贷款等方面应给予倾斜照顾,简化审批手续,简化办事程序,促使平遥尽快成为外商投资的热地。三是作为一个特殊的县份,平遥在城维费提取比例上,应该享受地市级标准和政策。四是仿照地市级政府所在地的模式,在平遥城内设立街道办事处,加强对社区市民的教育管理。

2、综合支持问题。建议在今后三到五年内,省直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部门职能优势,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帮助支持平遥实施一揽子工程项目。旅游部门重点加强对平遥旅游业发展的业务指导,帮助培养和引进各类旅游高级管理人才;文物部门倾斜文保项目资金,帮助平遥对县境内双林寺、镇国寺、文庙、慈相寺等国家重点文保单位进行抢救性保护建设;建设部门逐年加大对平遥县城市维护费的资金扶持力度;省经贸委等部门对柴油机厂、棉织厂、二针等古城内企业批准执行计划内破产,享受计划内破产政策补贴;劳动部门对上述企业的职工采取失业基金补贴政策或者下岗工人出再就业中心给予补贴政策,帮助平遥完成这些企业的搬迁改造;交通部门对平遥城区乃至城周交通要道的建设与养护给予更多的倾斜支持;水利部门把平遥古城防汛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尤其是对平遥县柳根河综合整治工程每年给予300——500万元的项目补助资金;林业部门每年倾斜支持平遥300万元的绿化项目资金,以加快平遥古城及新城绿化建设步伐,尽快改善平遥生态环境;电力部门对平遥古城内中小街巷缆化硬化给予更多的资金扶持,帮助平遥在2——3年内全部对中小街巷进行硬化改造,对电力、电信、电视等三电线路全部完成地埋,上下水全部配套,切实改善古城基础设施条件。

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平遥县目前在旅游产业发展壮大方面的现实状况,今后,平遥县将以“一城、一山、一水、一线”作为发展平遥大旅游的总框架,致力培育完善。“一城”就是继续抓好平遥古城旅游产业的规范发展,“一山”就是利用平遥县境内孟山良好的植被优势和怡人的自然风光,开发好孟山森林旅游资源,“一水”就是依托穿境而过的汾河,开发包括地热、垂钓等在内的水乡旅游资源,“一线”就是将县境内东部依靠旅游公路自北向南连接起来的镇国寺、慈祥寺、金庄文庙等文物景点连线开发、捆绑开发,形成平遥文物旅游和文化旅游的新增点。

目前,平遥古城旅游业的发展已经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古城消防安全问题得到了张宝顺省长和梁滨副省长的支持,正在研究帮助解决。相信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平遥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平遥古城一定会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真正建设成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旅游业大县、强县,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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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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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签约人代表): ________性别________国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所或单位地址: ____邮编: ____电话: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 ____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经营范围:____地址: ____邮编: ____电话: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旅游时间与路线

旅游路线名称 。

行程共计 天 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 ,出发地点 。

途经地点 。

目的地 。

结束日期 ,返回地点 。

二、 旅游安排及标准

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名称

游览时间

景点名称

景点游览时间

往返交通 ,标准

游览交通 ,标准

住宿天数 ,旅游饭店名称 标准

用餐次数 ,标准

自选项目名称 ,费用

旅游者自由活动时间 ,次数

购物场所名称

购物次数 ,停留时间

地接社名称

导游服务(□ 全陪;□ 地陪)。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乙方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2、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索赔。

3、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 遵循《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自觉规范旅游行为。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4、甲方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5、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权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他旅游消费项目。

6、甲方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7、在自由活动期间,甲方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8、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失效、变质商品的,凭有效凭证和相关证明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

9、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擅自离团。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出发前向甲方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2、乙方不得带甲方到非法的购物点或旅游点购物或游览,甲方在乙方所安排的购物点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失效、变质商品或在乙方所安排的旅游景点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甲方的实际损失先予赔偿,然后再向购物点或旅游景点追偿。

3、乙方有拒绝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4、乙方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5、甲方属老年人、军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6、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费用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7、在旅游行程中,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

四、旅游者保险

乙方应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 (须填同意或不同意,未填或打勾等视为乙方代甲方购买)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保险额度:____元。

五、旅游费用及交纳方式

(一)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____元。其中:成人旅游费用为____元(人民币)/人,儿童____元(人民币)/人( 岁)。

(二)旅游费用付款期限 。

(三)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信用卡;□其他 。

(四)旅游费用说明:

1、(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机、船、车等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指旅游景区景点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指本合同签订的旅游出发地点和结束地点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7)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

2、(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括以下项目: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 旅游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上网、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行李保管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以及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上述(项目费用)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3、自费项目:乙方在遵循甲方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安排,但必须明确自费游览的项目名称和价格,且不得影响旅游团队的正常行程。乙方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甲方参加。

自费项目

价格(元)

六、责任约定

(一)单方退团

一方当事人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至24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违约方在出发前24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0%的违约金。

4、违约方在出发后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100%。

5、 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赔偿对方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违约方还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对方当事人,但最高额不得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二 )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三)合同转让

1、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如因此增加费用的,由甲方承担。

2、出发前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甲方推荐给其他旅行社接待,并由甲方与被推荐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未经甲方同意的,乙方不得将甲方转交给其它旅游社接待。

(四)延误出行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合,且又未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所交旅游费用。

2、因乙方原因(除飞机、火车、轮船造成旅游行程延误外)造成约定出发时间被延误2小时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所交的旅游费用,并承担甲方所交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

(五 )行程中退团或弃团

1、甲方在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行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六)履行旅游合同

乙方履行的《旅游行程表》行程和标准与本合同或补充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不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所交旅游费用并承担其10%的违约金 。

(七)旅游途中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应按旅游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安排甲方到非法的购物场所、旅游景点(区)、旅游项目等购物或游览的,应按甲方旅游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损失)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4、甲方在乙方安排的购物点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或失效、变质商品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因不可抗力,旅游费用有减少的,乙方应退还该费用;旅游费用有增加的,由旅游者承担。

(九)乙方应确保甲方在旅游行程中的人身、财产等安全,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履行协助义务,避免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因乙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不能成团的约定

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不成团,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当提前3日(不含本日)将不成团情况通知旅游者,双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乙方为甲方近期出团或更改旅游线路,费用有增减的,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2、解除合同,乙方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

3、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甲方转团的,提供受让旅行社盖章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等关于旅游内容和安排的资料以及受让旅行社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由甲方签收确认。乙方对甲方与受让旅行社承担连带责任。

八、补充约定事项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工商、价格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选择1、向海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终止。

2、《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须知》及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往来的信函、电话记录、网上记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协议或材料,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甲方代表: 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乙方代表(经办人):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签约地点:____

日期: ____日期: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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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县旅游事业发展情况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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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事业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推动旅游兴县战略的贯彻实施,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常委会开展了旅游事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9月5日至7日,在听取县旅游局关于全县旅游工作情况的汇报后,调研组深入到寺前、牛镇、汤泉、晋熙等乡镇和花亭湖景区,调查了解旅游事业发展情况,并召开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征求加快旅游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为开阔视野,学习借鉴外地旅游开发和管理经验,调研组于10月中旬考察了浙江千岛湖、江西柘林湖等景区。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供审议时参考。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县旅游工作取得一定成绩,花亭湖景区相继被批准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和安徽省农家乐旅游示范点;今年6月,国务院重点风景名胜区专家考察组对花亭湖景区进行了实地考察,认为“花亭湖山川秀丽、人杰地灵,自然资源、人文景观都已具备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评审条件。”

1、旅游法规宣传和花亭湖景区宣传推介方面

为保护花亭湖景区的旅游资源,景区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水资源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汤泉乡通过村规民约规范旧民居的改造,有效保护了别具风格的龙潭寨和蔡畈古民居。寺前镇将《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的通告》印发到村、组,广为宣传。

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推介花亭湖。一是通过举办缅怀纪念赵朴初系列活动、花亭湖摄影大奖赛、钓鱼王杯和蓝光明杯垂钓赛、以“点亮花亭湖”为主题的登山活动等,着力提升花亭湖景区的知名度、美誉度和人气指数。二是积极参加周边地区旅游交易会、旅游博览会,免费发放景区导游图、风光文字资料和光盘,展示景区自然风光和旅游资源。三是利用现代传媒进行宣传推介,先后在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中国青年报等权威媒体进行专题宣传,并开通了安庆市旅游网太湖分站。四是与省内外旅行社建立良好的宣传推介合作关系,并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设立旅游推介办事处。

2、旅游项目开发方面

花亭湖景区综合开发项目已列入省“861”项目规划和安庆市“三山两水”旅游扶贫项目规划,为我县旅游事业赢得了新的发展机遇。通过政府补助、农户投资的形式,“农家乐”生态游开始起步,已有50家“农家乐”接待户通过验收并挂牌营业。通过招商引资推进旅游设施和旅游项目的建设开发。近几年来,累计引资3000余万元,建成了寺前庄苑(三星级)、千缘山庄、花亭湖温泉度假村、月亮湾民俗风情园等旅游设施和旅游项目。安徽省锦鹏、锦海投资公司拟投资1.6亿元的花亭湖“雕塑艺术岛”项目和海螺集团拟投资500万元的“休闲度假村”项目已进入征地、拆迁和规划设计阶段。

3、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近几年来,县政府加大了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近5000万元,建造了多处旅游码头,修建了西风洞盘山沥青公路,改造了景区部分景点的供电线路,完善了景区通讯设施,启动了旅游快速通道工程、环湖道路(赤百、太百)扩建工程和赵朴初生平事迹陈列馆工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旅游兴县没有真正提升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层面,旅游业总收入和旅游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高;相关部门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快旅游事业发展深入研究不够,旅游营销理念缺乏特色,营销水平有待提升,花亭湖旅游品牌建设的亮点不多;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抓旅游、兴旅游的氛围尚未真正形成。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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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旅游服务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7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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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 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诚信通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旅游线路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团号: __________________ 。

组团方式:□自行组团 □委托组团 □散客拼团

行程共计: __________________ 天 __________________ 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 ,结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返回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出发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途经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目的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与标准

交通 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 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 ;

餐饮 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

项目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游览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

景点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景点游览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甲方自费游览项目(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费用之外另行付费的

项目)及价格:(详见附件)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甲方自由活动的时间与次数

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 ,次数 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乙方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购物点名称

次数 __________________ ,停留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 。

购物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经乙方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委托的地接社(口岸旅行社)/委托

的组团旅行社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 旅游费用及其支付(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的收费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

儿童的收费标准为:身高1.4米以上的儿童按成人标准收费;身高不足1.4米(含1.4米)的儿童的收费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 __________________ 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 。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信用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 。

支付时间:□ ①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旅游费用;□ ②签订合同时预付人民币: ,余款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第十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乙方最低成团人数: 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__________________ 种方式解决:

1、乙方延期出团。

2、由乙方转委托其他旅行社组团。

3、改为散客拼团。如费用增加,由甲方补足;如费用减少,则由乙方返还。

4、退团返还团费,乙方应在 日内返还甲方。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损失,由乙方在甲方交纳的团费中扣除,扣除后不足部分由甲方补齐。

第十一条 保险

乙方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乙方提醒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甲方选择下列第 __________________ 种方式解决:

1、 自行投保;

2、 不投保;

3、 委托乙方代办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并自行承担保险费用。

乙方受托为甲方代办保险的,乙方为甲方选择的保险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 ,险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 元 ,保险费: __________________ 元。甲方予以认可。

第十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乙方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旅游服务。

4、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二、义务

1、保证向甲方提供及所填写的各种资料和内容的真实与准确,并对所提供资料及所填写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应是正在使用且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不承担因无法联系或及时联系甲方而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损失)。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遵守旅游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配合领队人员、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6、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

7、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8、甲方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9、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事先未与旅行社签订保管协议或因自己保管不善而丢失的,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0、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拒绝入住等影响侵害团队整体利益行动的行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根据甲方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2、有权核实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或应急措施。

5、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其他要求。

二、义务

1、按照合同及《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应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

2、在出团前向甲方发放《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告知甲方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以及安全避险措施和应急联络方式。

3、为甲方安排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领队证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导游服务类型:□全陪;□地陪。

4、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项证件。

5、对于特殊游客,乙方可根据甲方的特别要求,为甲方配备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甲方的姓名、血型、有无突发病史和急救方式、有无药物过敏史、应急联络方式等)。

6、不得因甲方年龄或职业上的差异提出与同一团队中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但乙方对甲方提供了比其他旅游者更多的服务或者甲方主动要求的除外。

7、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甲方参与合同约定外的购物活动或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项目。甲方在计划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进行索赔。

8、向甲方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9、对甲方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10、积极协调处理甲方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乙方应当在合理范围内履行协助义务。

第十四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提出变更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有权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出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乙方已实际发生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按本条第2项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减少的旅游费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予以补足。

5、在行程中因紧急避险所导致费用增加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除

1、乙方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不同意转团、不同意延期出团、不同意改为散客拼团的,视为双方同意解除合同。

2、行程前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已实际发生的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条第2款约定处理。

4、甲方在行程中脱团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1、甲方出发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5日至30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7日至14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4日至6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1日至3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当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甲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乙方予以赔偿。

乙方在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后,应当在甲方退团的书面通知到达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的违约金。

3、因无故不听从乙方及其领队的劝谕或不服从导游、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而影响旅游行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全部旅游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害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者过失,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与乙方出现纠纷时,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二、乙方

1、乙方在出发前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金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5日至30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7日至14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4日至6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1日至3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当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应当在确定取消出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安排的导游未经甲方同意安排甲方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甲方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终止对甲方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负担甲方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或差价,并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或委托地接社拼团的,甲方在出发前或出发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甲方在出发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付违约金,但甲方得知后同意接受转团或拼团的除外。

6、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后,有权向受托的第三方全额索赔。

7、与甲方出现纠纷时,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特别约定

1、黄金周旅游的特别约定:

春节、“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乙方和甲方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甲方退团,应当支付乙方的违约金

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乙方取消出团,乙方应当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备注乙方如有损失,甲方按实赔偿。甲方如有损失,乙方按实赔偿。

2、第三方责任的特别约定:

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必要的协助义务并直接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出境游(含港、澳、台)的特别约定:

除合同约定内容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及外事部门的要求办理出境游手续。因途经地、目的地的签证等原因导致行程变更、日期延误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4、甲方、乙方分别授权委托 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本次旅游行程中履行旅游合同的代表,其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其所为行为视同为委托方的行为。

5、其他特别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附件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等合同履行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场所: 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 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 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

备附件:

□附件一:《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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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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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_________。

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_____程表》。《旅_____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__日付讫。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____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____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_____》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业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_____费:航空人身意外_____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_____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于_____(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_____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_____,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_____。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_____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

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旅_____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____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轰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_____程表

甲方: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负责人(签章):

电话或传真: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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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旅游局个人年终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个人,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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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我局妇女儿童工作在市妇联和市妇儿工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府各项工作,团结带领全局及下属各单位女职工振奋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推进妇女儿童工作

一是在全局女职工中开展各种活动,倡导女职工“用知识立家,以知识兴家,靠知识富家”,在“岗位奉献”,从而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争做学习型女性,创建学习型家庭。

二是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全局女职工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以文明为荣,革除家庭不文明陋习,做文明的表率。在日常工作、生活、学习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事事处处养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争做文明公民。

三是组织女职工积极参加广场舞、健身舞等各种活动,既强健了身体,又愉悦了心情。

四是组织女职工参加庆“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巾帼展风采”大赛,并得了二等奖。

五是动员女职工积极参加4月“全民阅读月”活动,参加“网络书香,摄美瞬间”摄影大赛和“读一篇好书,写一篇美文”大赛,同时参加巴蜀讲坛主题为“文化让城市建设更持续”的公益讲座,从而提升全局女职工的整体素质,实现女职工素质的提高。

通过一系列活动,充分调动了女同志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她们在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二、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我局利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认真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妇女的人身权利和平等的财产权利,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深入宣传《法律援助条例》,采取各种措施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发生。大力加强网吧、游戏厅等未成年人经常涉足场所的管理,一方面加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能及时制止和控制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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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旅游局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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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加强行业规范管理,整顿旅*业秩序,服务企业,营造良好旅游环境的工作重心,我局以规范企业,服务企业为抓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一系列富有实效的行业管理工作。

(一)继续执行企业成长计划,培育企业品牌,提升企业服务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实力

指导宾馆升星改造,严格行业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南疆宾馆、宾馆已荣升四,柳钢宾馆升四星已通过自治区星评委验收,使我市成为今年全区升四星最多的城市;通过对企业的定期年检,不定期的旅游合同、市场宣传等方面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管理;依据区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办法》要求,开展全市旅行社的评定工作,通过对旅行社综合考评,我市有2家旅行社评为5旅行社,3家旅行社评为4旅行社,31家旅行社评为3旅行社,1家旅行社评为2旅行社。

(二)加强行业培训,开展多形式主题活动,提高我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的知名度

加强校企合作,建立导游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加强导游人员年审和岗前培训;举办“风情”导游大赛,评选出“十佳导游”和“优秀导游”,以赛促训,提升导游员综合素质,我局选送参加区旅游局组织的20xx’导游风采大赛的选手取得了第十一名的历史成绩,通过参赛和表彰,较好的扩大了**市在全区旅游系统的影响和地位;今年我市导游资格考试报名人数达700多名,创历史新高;与我市新闻媒体合作,举办“风情”美食大赛,打造本地美食品牌,并带动其相关产业链发展;与**市一职校合作举办全市饭店技能大赛培训,提高了饭店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增强了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同时也为我局明年举办和参加全区旅游服务技能大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贯彻落实新《旅行社条例》,多次对行业进行条例的宣贯培训,强化了企业的法制意识;为规范我市重点景区导游讲解,丰富景区导游词内容,完成了我市A级景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等重点景区导游词初稿。

(三)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全年开展了四次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创建“安全行车游”活动、开展旅游设备设施安全大检查等等;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要求各旅游企业依据企业自身情况制定《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城中消防中队在华锡大厦联合进行消防演习,通过实战模拟演练,解决应急救援预案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举办旅游企业管理人员安全应急管理培训,提高旅游企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同旅*业各相关部门的联系,加大联合检查的力度,确保安全管理不留死角;做好甲型H1N1流感预防工作,制定旅*业防控应急措施,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督促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和旅游客运经营单位等旅游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旅游安全防范工作。

(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坚决按照区党委、市委的要求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我局按照“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开展各项活动。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我局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我局确立了“大力推进‘经济升级,城市转型’,实现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活动主题,明确了“开展‘二次创业’,以建设旅游名城”为活动载体。以深入学习调研、推动思想解放为基础,以破解发展难题、推动项目建设突破为重点,以推进科学发展、人民群众满意为目的。坚持把加强学习培训贯穿始终,把深入调查研究贯穿始终,把推动解放思想贯穿始终,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始终,把吸收群众参与贯穿始终,进一步加深了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形成了推动科学发展、建设旅游名城的共识,解决了一些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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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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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自愿选择乙方所提供的旅游服务。为保证薄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时间与费用

(一)旅游时间:共_____日,共_____晚_____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地点结束。

(二)旅游服务价款和支付时间

本旅游线路价格为成人_____元/人;儿童_____元/人。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人,其中成人_____人,儿童_____人。总费用为_____元。旅游费用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托运和超重费)、餐费(不含交通工具上用餐费用)、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酒类、饮料、洗衣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_____费、_____费、_____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将旅游费用付给乙方

1.一次性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2.分期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_____元;剩余旅游费用在本旅游团队出发前付清。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一)主要游览景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住宿标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用餐标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通工具标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次或整个行程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_____分钟。

(六)乙方安排的自费项目及费用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险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导游服务(全路、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制作详细的旅游行程表,并加盖旅行社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于出发前__________日交甲方。

第三条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应于约定出发前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解约责任。如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旅游者转给其他有权经营的旅行社接待,但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物,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五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夯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条款”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通用条款”内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活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专用条款

_____旅游(_____天_____夜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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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清明节活动详细总结文本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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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清明时节,又是一个缅怀革命先烈的日子,根据区教育局、区文明办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学生中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缅怀革命先烈,传承优良传统”为主题活动内容,形式多样的清明节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开展了一次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各班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诵读中华经典,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通过多方搜集资料,从中国经典古诗文中自选出了一些作品,以创意串联、带读齐读等多样的形式诵读了许多经典的作品,形成了浓厚的诵读氛围。同学们个个精神饱满、富有朝气,强大的感染力再次震撼了我们的心灵。

二是我校各班出好了一期清明节专刊,板报内容丰富,以清明节缅怀先人,烈士为主题,纪念这个有着深远意义的日子。

四是举行了一次主题班队活动。低年级开展了“听老师讲过去的故事”活动,老师给孩子们讲的革命先烈的精彩故事,在故事中孩子们了解了一段段感人的故事、一位位伟大的感人事迹。中高年级开展了“缅怀革命先烈”活动,由学生自己讲述了革命先烈的优秀事迹、故事,革命先烈为新中国的解放事业浴血奋战的动人事迹,学生们体会到今日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使他们真正明白了没有无数先烈的抛头颅,洒热血,就不会有今天的幸福生活,从而不断激励自己珍惜今天,把握明天。

五是开展了“网上祭英烈”活动。全校4—6年级共有50余人次参加了此次活动,在老师的指导下,学生们登陆,在搭建的“网上祭英烈”互动平台上纷纷发表了祭奠感言,表达了对先烈、先人、先贤、英雄的感恩和敬仰之情。

通过本次“我们的节日·清明节·缅怀革命先烈,传承优良传统”主题活动,全体少先队员的心灵又一次受到了启迪,激发了强烈的爱国热情,他们暗下决心踏着革命先烈的足迹,努力学习,奋勇拼搏,在革命先烈爱国精神的感召下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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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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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__________________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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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休闲旅游品质提升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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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旅游品质提升调研报告

随着人们出游频率的增加和出游经验的积累以及信息化的普及,自驾游、自助游、房车游等各种新兴的、休闲性质的出游方式层出不穷,这为我区发展休闲旅游,加快旅游休闲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契机。加快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区作为我市旅游发展的排头兵,面对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如何先行先试赢得先机,为全省乃至全国海洋旅游产业更快更好的发展积累经验,作好示范,实现新一轮跨越,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之略。

一、旅游新时期发展的积极现状

1.旅游经济实力稳健提升。旅游因佛而生,以海而兴,渔•港•景一体,人•佛•侠一脉,自然与人文、海洋与陆地相得益彰,我区围绕建设“一流的群岛型海洋旅游休闲度假胜地”目标,按照“标准化、精品化、国际化”的发展战略,统筹谋划,创新突破,全区旅游产业总体保持着高位运行的增长态势。“”期间,全区游客接待量年均增幅超18%,旅游收入年均增幅超20%。XX年全区接待游客达1378.11万人次,创旅游收入89.5亿元。近年来,旅游亮点频出,知名度和美誉度迅速提升,旅游经济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

2.旅游发展格局逐步形成。立足资源特色,近年来我区委托国内外著名的规划设计部门编制完成了《区海洋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岛旅游总体规划》、《风景旅游区规划》、《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海钓旅游产业规划》、《区块开发定位概念性规划》、《夜排档概念性设计方案》、《定位分析和概念性规划》、《海度假区规划》、《概念性规划》等大量各类各层次规划。在规划指导下,按照区委确定的一个定位:坚持“标准化、精品化、国际化”的旅游发展战略,按照工业化时代的发展要求来推进我区旅游业的升级和硬软环境建设,旅游布局均衡发展局面逐步形成。XX年我区旅游项目投资达11亿元。

3.旅游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吃、住、行、游、购、娱”为核心的旅游基础接待设施在我区已经具备相当规模,全区目前共拥有国家4a级、2a级旅游区各2个,“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1个,“省农家乐特色示范村”4个,“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5个,全国环境优美镇/乡3个,旅行社已发展至39家,星级饭店23家,同时配有大批社会饭店、接待中心、家庭宾馆,接待总床位2万余张,导游800余人,直接从业人员1.8万人。公益服务机构旅游服务中心实现网络、窗口、电话三维发展,服务中心在区内主要交通集散地及、等主要景区累计布点13个。同时,积极贯彻地区首个地方标准《主要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设立了一批旅游交通指示牌、旅游标志。通过广泛征集设计完成了旅游形象logo。此外,我区致力于酒店设施的提升。目前,在建五星级酒店共有5家,其中按五星标准建设的有6家,海中洲国际广场大酒店XX年底预计可对外营业,东港丽笙大酒店、东方大港国际广场、鲁家峙阿鲁亚大酒店、绿城威斯汀大酒店等五星级酒店预计在XX年均可建成对外营业。

4.旅游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依托资源优势和多年来促进产品转型、升级的积极举措,我区已初步实现了由单一观光型产品向观光型、休闲度假、专项旅游产品相结合的多元化产品结构体系转型,休闲旅游得到了迅速发展,开发打造了“沙雕故乡”、“金庸笔下”、“世界第一渔港”、“东海极地”、“中国主题钓岛”等特色岛屿,培育推出了中国国际沙雕节、渔港国际民间民俗大会、金庸武侠文化节、佛茶文化节等大型节庆产品。旅游发展领域不断拓展,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等新型业态不断涌现。乡村旅游发展到了现在的22个渔俗接待村(新型社区),432户渔家客栈(家庭旅馆),2500多张总床位的规模。我市第一家围绕海洋产品精深加工推出的工业游项目旅游食品工业游已运营两年,累计游客接待30万人次。根据XX年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休闲度假旅游的比重已经提高到了24.6%,购物、娱乐分别提高至12.8%、6.7%,旅游产业结构在发展中均有积极向好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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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旅游客车挂靠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1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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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身份证号: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目的:

为了有效利用资源,达到双方共赢的局面。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乙方挂靠甲方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依托甲方公司的强大力量,利用甲方企业资质,顺利通过电教目录审查征定工作。

第二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甲方向乙方收取乙方开取发票额的____%做为甲方的管理服务费。

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义务: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银行相关财务支持和票据支持。

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经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充分利用甲方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乙方经营所得的一切合法的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任何干涉。

义务:

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

自主负责解决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经营设备投资由乙方自主负责

认真负责进行经营活动,确保质量和安全,对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质量问题

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

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

第四条乙方在其经营过程中,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甲、乙

第五条管理服务费支付方法

第六条联合声明

甲乙双方仅是挂靠经营关系,双方具有独立的经营地位,不存在内部管理关系。

为了经营需要,甲方同意为乙方开独立银行资金提供相关经营票据。其中甲方为乙方开立的银行资料为:

开户公司:

开户行:

帐号:

甲方同意讲上述银行交由乙方使用管理,同时声明该一切资金均为乙方自带的挂靠经营资金,所以资金收益均为乙方经营所得,甲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甲乙双方认同本合同为经济协作合同,一切争议为民事争议。

第七条纠纷解决方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年,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副本份,分送。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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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旅游局政务公开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政务,全文共 31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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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政务公开自查报告

按照市委年初工作考核要求,20xx年,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我局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及程序办事,真正做到了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服务优质,效率优先。

一、设立公开栏,及时公开政务内容

为搞好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民主监督,我局专门设立了政务公开栏,根据我局的工作实际,将应该公开的事项,全部进行了公开。主要公开的事项有:行政审批事项、收费项目、办事程序、期限,大宗物品采购、招待费开支、年度工作目标及科室职责等。通过媒体进行政务公开的项目有:公布旅游投诉电话;在各景区点和旅游饭店设立了投诉电话标志牌;并在“五一、十一”期间在即墨电视台和报纸上公开发布投诉电话。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进展情况

今年,市旅游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建设“大都市旅游度假新区”和“重要一极”的战略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xx市旅游局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旅游产业集群发展工作,不断壮大旅游产业规模,提升旅游产业素质和整体水平,使我市旅游业保持了快速、健康、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进一步增强了旅游经济对其它社会事业的拉动作用。今年1—10月,全市共完成旅游接待人数327.7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64000.2万元,均高于历史同期增长额。

1、高起点编制旅游总体规划和重点旅游区域规划

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了旅游规划编制工作的力度,通过完善规划体系对全市旅游业发展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一是做好“”旅游规划的编制。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东部旅游度假区为依托,高起点、高标准搞好全市“”旅游规划。联系邀请多名国内著名旅游专家来我市进行旅游规划和旅游发展战略研讨,组织旅游专题讲座,形成旅游论坛集,为我市旅游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二是鳌山温泉、田横组团等重点规划情况。1、两个城市组团规划已编制完成并经xx市人大常委会审批通过。目前,我市正在依据两个城市组团编制东部6镇1区的总体规划。鳌山卫镇、温泉镇、田横镇、王村镇的总体规划正在进行编制,丰城镇的总体规划暂未启动,计划年底全部完成。2、环鳌山湾区域规划已完成项目策划书和基础调研工作,并已上报规划经费申请,计划年底前提交规划成果。3、东部滨海四条旅游线路已于去年完成项目包装和对外发布招商,鳌山旅游线路规划已完成,其余项目正在规划中。

2、加快旅游大项目开发建设步伐

紧紧围绕xx市“把即墨作为大重要一极加快推进”的重大决策所带来的有利机遇,积极实施旅游大项目带动战略,加快以东部沿海为重点的旅游开发,着力实施突破温泉工程,突出海滨度假、温泉度假、生态观光、休闲健身等旅游产品特色,东部旅游呈现多元推动、并举发展的格局,旅游产业集群化发展态势日益明显。截止到今年10月底,即墨市共有签约、在建及在谈旅游项目40个,这些项目累计投入20.1亿元,今年累计投资10亿元。目前,天泰山海泉综合开发一期、温泉麒麟山庄一期等已建成旅游大项目,产生了较好的带动效应。今年,我市在建、新建和要重点推进的旅游大项目有:厦门昭阳弘置业有限公司投资12亿元的天逸海湾国际度假城;瑞和置业有限公司投资10亿元的颐中足球文化城;中天嘉合置业有限公司投资8亿元的文山旅游综合开发;房产置业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美元的田横山水名都等项目。今年有5个旅游项目被xx市列为重点旅游项目。

3、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促销,大力开拓旅游市场

今年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媒体宣传与大型促销活动相结合”的市场营销策略,全面对接,紧紧依托,纳入“帆船之都”城市品牌和“度假天堂,多彩”旅游品牌推介的总盘子,参与xx市主办的各种宣传促销活动,推销特色旅游产品,在确保省内旅游市场继续有较大发展的同时,瞄准省外和日韩国际市场,提高省外和国际市场接待比重,推动客源市场构成更趋合理。1.主要加强与各大媒体、旅行社的联系与合作。通过各级媒体及时发布旅游信息。在电视二台《生活在线》栏目播出了宣传鹤山踏春赏花游专题片;在人民网发布了我市“五一”黄金周旅游信息;并在各大旅游权威网站进行了大密度宣传,重点推介我市温泉、田横岛、马山、鹤山等旅游景点;4月25日、29日在《生活早报》旅游栏目刊登半个版面广告,重点宣传温泉“五一”活动;4月26日天泰假日温泉邀请多家新闻媒体记者举办“五一”采风篝火晚会,做好节日期间的宣传准备;9月中旬在《半岛都市报》旅游栏目刊登半个版面广告对我市旅游进行宣传;组织开展“即墨走向世界”系列活动,与《半岛都市报》合作,开展“即墨旅游知识有奖问答活动”,我市电视台、即墨通讯对“五一”黄金周活动进行报道,电视台安排专人对活动筹备情况进行跟踪报道,重点报道温泉、鹤山、田横岛、蔬菜科技示范园等景区活动情况;与电视台联合对我市各主要旅游景区点进行宣传报道,电视台《生活在线》栏目播出鹤山风景区旅游。半岛都市报开辟专版宣传温泉麒麟山庄、蔬菜科技示范园、鹤山风景区等。利用国内外旅游交易会等形式广拓市场。“五一”和“十一”前市旅游局组织全市各旅游景点、旅行社在服装城广场进行街头宣传。6月中旬,组织各旅游企业参加中国亚太国际旅游博览会和国内旅游交易会,11月份组织旅游企业参加中国旅游投资项目洽谈会,充分展示我市旅游形象。三是完善了旅游宣传载体。主要是建立了即墨旅游网站、印制了即墨旅游宣传册、印制旅游地图初版等。

4、加强行业管理,营造旅游业良好发展氛围。通过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组织和开展各项安全整治活动,完善各项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等,确保了旅游安全,截止目前累计联合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进行旅游市场安全检查8次,下达整改通知书30余份,提出整改意见50余条。旅游质量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今年全市未发生一起旅游投诉案件。

旅游市场的秩序进一步规范。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主动联合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开展了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也加强了对旅行社的经营和导游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2次旅行社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违规的行为,保障了合法经营企业和广大游客的权益。同时大力推行行业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旅游软硬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和设施档次。今年,共组织旅游从业人员培训80余人次,新增旅行社门市部6家。

5、认真策划精心组织节庆活动。今年精心组织周戈庄上网节、马山山会、灵山山会、鹤山柿子节等活动。并在“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我们精心准备、制定详细的旅游活动方案,实现了“健康、安全、秩序、质量”的目标。五一黄金周期间,全市接待旅游人数达67.85万人次,旅游收入8344.96万元。“十一”黄金周全市接待游客人数达58.7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旅游收入8720.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

三、及时公开承诺服务和行政审批事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局及时将职责和有关行政审批等事项予以了公示。公开行政审批事项1项,为旅行社设立初审。公开备案事项3项,分别为旅行社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导游人员的资格认证;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设立。

四、及时公开大宗物品采购、招待费开支等需要公开的情况

根据“廉洁、高效、公正”的要求,我局年初预算申请,经市财政核准,严格按照要求对采购的大宗物品进行了公示。

我局招待费开支实行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招待标准,本着既热情周到,又勤俭节约的原则实行,今年招待费共

2060元,已按时在机关公开栏进行了公示。

另外,通信费开支问题,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有关规定,我办享受手机补贴人员1人,月发放补贴260元;享受正局级电话费补贴2人,月发放补贴100元/人,享受副局级电话费补贴3人,月发放补贴80元/人;享受传呼补贴8人,月发放补贴25元/人。每月随工资卡发放;办公电话6部,除此之外,再无报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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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旅游线路合作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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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开发市场,实现双赢成果,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签定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双方合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将乙方列为市场战略合作商,在市场推广上与乙方进行联合捆绑销售并对乙方进行广告推广支持。

2、甲方将在景区服务、多景点价格等方面给予乙方特殊支持并鼓励乙方推广多个景点。

3、甲方按市场价格给予乙方专线市场支持,甲方价格如有变动,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4、甲方给予乙方运费补贴,每季度支付,乙方须提前10天开具等额发票给甲方。

5、乙方将甲方列为市场战略合作商,将甲方产品列为市场重要推广产品和线路,乙方不得主动销售和推广与甲方同质的其他旅游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返还运费补贴。

6、乙方及乙方门市、各分社印刷宣传品、线路、各媒体广告、网站等须重点突出甲方产品。

7、乙方享受甲方的优惠价格政策,但有义务协助甲方稳定市场价格秩序,如乙方扰乱甲方市场价格和秩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8、乙方承诺在以下媒体进行宣传和推广:_________________(附具体投放方案),上述广告须在6个月内投放完毕并将对外推广甲方的相关资料留样交于甲方留底保存。

9、乙方承诺每天发车,并提供两部30座以上大巴接送游客(遇特殊情况如台风、道路等不能正常发班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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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员工旅游工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职员,旅游,全文共 1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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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白驹过隙,转眼间时光的车轮就走完了20____,这一年对我来说是极其重要的一年,来到新单位,结识新同事,接受新工作,一切都是从头开始,一切又都井然有序。回顾这一年来的工作,我在单位领导和各位同事的支持及帮助下,快速熟悉公司业务,掌握基本操作业务流程,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工作中努力学习提高,纪律上严格要求自己,业务能力和各方面的技能也得到了相应的锻炼。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努力学习,以高度责任心做好本职工作

在来公司的初期,我主要围绕公司业务展开学习,尽快熟悉和掌握公司主要业务流程,遇到难题及时向领导和同事虚心请教,使我快速进入角色,融入到公司的大家庭中来。年初我被调至会展小基地餐厅负责管理工作,期间我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任务,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年中我又被派往湖区负责船上的接待工作,这是一个随叫随到的工作,无论任务多晚完成,身心如何疲惫,我都没有丝毫怨言,努力做到领导满意同事放心。入冬以来,船上的接待工作停止,我回到办公室后,始终坚持旅游理论知识学习,时刻关心旅游实时动态,掌握前沿性信息,不断提高个人综合业务能力,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争做表率,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二、热情服务,以高品质服务回报客户

旅游工作是一项脑体高度结合的.服务工作,态度决定行动,拥有强烈的责任心,学会换位思考,从客户的角度出发,急游客之所急,想游客之所需,在实际工作中投入满腔的工作热情,为客人提供高品质、高质量的服务。用实际行动切实践行热情服务的理念。

三、精诚团结、以高效率的工作热情创造佳绩

一支有活力、有激情的工作团队,在工作上往往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工作上,我认真向领导和同事虚心请教学习,把每一次会议、每一次交流都当作学习的好机会,注意在工作中总结学习,在学习中转化提升,使我快速融入了单位的环境,适应了新的工作岗位。在业务中,我们紧密配合,互帮互助,共同追求业绩的快速提升,并在实践中不断交流工作心得体会,在加深业务知识的同时,更好的和同事们一起成长。在生活里,我积极与领导同事打成一片,使之成为领导和同事们的好帮手,好伙伴。

四、工作中的不足和新一年的工作打算

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我个人也存在很多不足:一是业务还不够熟练,与领导和实际工作需要还有很大的差距。二是业绩不是很突出,没有达到理想中的期望值。三是工作比较粗心,还不够细致。在未来的时间里我会努力改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希望领导和各位同事多帮助我,指出我的缺点和不足。我会虚心听取,及时改正。

新的一年,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提高自己:一是继续加强学习,拓宽知识面,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认真学习旅游专业知识以及相关常识。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二是能熟练的操作业务流程,从而在工作中对自身的不足加以调整,以较强的针对性,针对不同群体的游客不同模式不同主题的介绍和宣传。三是及时高效的完成领导分配的其他任何工作,以便更好地为领导排忧解难,更好地为单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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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旅游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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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局的统一部署,嘉兴市旅游局积极做好20xx年“中国旅游日”旅游惠民系列活动,倡导文明旅游,健康生活,不断提升公民旅游意识和休闲意识,激发人民群众旅游热情,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旅游、参与旅游、支持旅游、推动旅游的良好氛围。

一、精心策划,及早筹备。4月初,市旅游局下发了《 关于组织开展“5.19中国旅游日”系列宣传和旅游惠民活动的通知》(嘉旅[20xx]16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活动内容丰富。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也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二、广场宣传,有声有色。5月16日(星期六)市旅游局组织了南湖区、秀洲区旅游局以及全市40多家旅游企业参加了在市区月河广场举行了5.19中国旅游日嘉兴旅游惠民宣传活动。嘉兴旅游志愿者服务队也为市民和游客提供旅游便民服务。活动当天不仅围绕打造运河国际旅游休闲城市主题,布置了图片展示,而且顺应“互联网+“的发展新趋势,重点推广《iTaravels嘉兴》APP应用软件、嘉兴旅游官方微信微博、《iTaravel嘉兴》电子杂志、巨蟹旅行网等智慧旅游新载体。《南湖晚报》、《嘉兴日报》(嘉善版)等新闻媒体进行了中国旅游日专版宣传。

三、同步启动,异彩纷呈。今年中国旅游日期间,各县(市、区)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南湖区举办了第六届嘉兴国际钢雕艺术节暨南湖区文化旅游产品推广会;梅花洲景区推出帐篷节和红5月采摘节活动;平湖推出了“旅游宣传走上高速“活动,在服务区开展5.19中国旅游日大型旅游宣传活动;海盐县在5.19召开全县旅游发展大会,推出旅游519规程,开展“三毛”主题月活动和5.19“海盐那么美,让我们健康畅游海盐”、“南北湖,为爱约跑”等活动;海宁市旅游局举办20xx“中国旅游日”主题宣传活动暨首届“潮海宁”伴手礼创意大赛评奖发布,宣传文明旅游的有关知识,推广“5.29”潮博会,开展海宁亲子自驾游活动。

四、惠民促销,丰富实在。围绕“休闲惠民,乐游嘉兴”主题,活动期间,全市40家景区和企业推出惠民活动。5月16日和5 月19日两天市民凭身份证免费游览月河景区(嘉禾端午民俗体验馆、灶画艺术馆);梅花洲、莲泗荡等景区现场开展旅游景区门票优惠券、免费体验券派送活动; 5月19日生日的游客在免费游览西塘、盐官等景区。盐官景区当天为购联票游客赠送特色明信片一套,在5月24日前,网购景区联票可以享受半价优惠。莫氏庄园、东湖“九峰一览楼”5.19当天免费游览。嘉欣丝绸园景区、澳多奇农庄、嘉善国际木雕文化园等当天实行半价。海盐绮园景区、南北湖景区、莲泗荡风景区、铁哥们机器人主题公园、清池温泉、云澜湾温泉、梅花洲景区推出各种门票优惠活动。嘉兴国际毛衫城在开展为期五个月的免门票活动,并现场有亲子游乐活动。歌斐颂巧克力小镇DIY、巧克力工厂店全场、西餐厅全场优惠。另外,希尔顿逸林酒店、金棕榈度假酒店、君特酒店等也推出各种优惠活动。不少旅行社为市民提供一日游、二日游特价旅游线路产品和优惠券等。

五、文明旅游,普法宣传。文明旅游始终是旅游不变的主题。在5.19中国旅游日市旅游局推出文明旅游公益漫画宣传,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有效途径。同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旅游厕所革命,传递嘉兴旅游的“正能量”。同时免费向市民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文明旅游宣传册、旅游政策法规资料等。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现场接受游客和市民的旅游投诉、旅游维权咨询,为游客提供维权和《旅游法》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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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旅游景区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景区,全文共 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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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复始,万象更新。刚刚过去的XX年,我们山庄在各位的辛勤劳作及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XX年各项指标。时值岁末年初,今天,我们欢聚一堂。在此,我谨代表山庄为山庄的运营发展付出了辛勤汗水的全体同仁,表示最诚挚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我们山庄运营已一年有余,我们的业绩、工作效率、工作质量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各主管部门分别都作了XX年工作总结汇报,对20xx年工作思路也做了安排,其目的是总结过去,分析现在,规划将来,我表示完全同意。过去的一年中,全体员工在管理班子的带领下,齐心合力,共同协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卓越的业绩,圆满完成了XX年各项指标.我们继续保持开拓创新和勇于进取的工作作风,带领全体员工开拓美好的未来。

当然,在感受成功喜悦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并深刻的认识到,在过去的一年工作中自身存在的不足,以便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得以布置并改善。诸如:管理上需要加强;员工各个方面素质与能力要不断提高;加强员工的团结意识的规范工作范畴,做到各司其职,各辖其司;礼节和文明礼貌要加强培训;团队的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协作力的进一步提升;招聘及留住新员工;建立完善的培训及考核制度;全员绩效考核的奖罚制度需要落实;加强山庄文化建设;抓好山庄运营发展模式的多元化等等都要作为我们20xx年工作重点,进行布置安排,并落到实处。

我们在肯定成绩,反思过去的同时,要认真目前旅游业的竞争优势。我们要推出激励机制,丰富人力资源,稳定现有员工,引进人才,增强团队的凝聚力,稳定和扩大员工队伍,拥有了雄厚的团队资源后,拓展山庄的运营模式,实现运营多元化。

20xx年,我们迎来了新的喜悦,我们山庄与广西西部旅游联盟已达成合作伙伴,我们的客源逐渐增多,对我们山庄的发展趋势有美好的前景。同时,山庄有你们这样一支团结向上,富有战斗力,勤奋敬业,吃苦耐劳的队伍与山庄共拼搏,并肩进,我深感骄傲。

20xx年,面临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我坚定不凝,自身不断的完善,提升服务品质,拓展山庄运营模式。我们势必在新的起点,新的发展方向有新的突破。让我们携起手来,团结一致,勤勤恳恳的工作,踏踏实实的做好每一件小事,快快乐乐的生活,用我们勤劳的双手去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最后,时值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我谨代表山庄向在座的各位并通过在座的各位向你们的家人致以最诚挚的新年问候,祝你们春节快乐,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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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江西省国内旅游合同2024版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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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内旅游合同(2016版)

旅游者或团体:__________

旅行社名称:____________

江西省旅游局

制定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XX年四月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旅行社在提供旅游服务前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合同。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通用条款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经营资格的旅行社进行旅游活动,有权要求乙方出示由国家旅游局或江西省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乙方实际营业场所应与《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一致。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并要求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行程安排表和行程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在旅游过程中按照约定内容提供服务。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甲方可自愿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按有关保险条款处理。

(四)自主选择自费项目、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行程安排带团到合法的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约定的购物安排,有权拒绝乙方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六)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投诉和要求赔偿的权利。甲方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国家旅游局印制的《ic卡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况的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甲方认为乙方未按旅游合同约定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并要求赔偿。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二)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与乙方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三)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服从旅行社安排,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团体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四)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

,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一)享有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收取约定旅游费用的权利。

(二)享有按照服务标准选择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权利。

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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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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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____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____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旅行社解约责任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____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____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专用条款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旅游者人数为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人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岁)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为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交通工具:。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第三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的方式

合同编号:

出发前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第三人承担。

(二)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____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二)旅行社未提前____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其他约定

旅游者(签章):旅行社(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证照号码: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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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社区文明旅游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适用行业岗位:社区,旅游,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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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霞山文明旅游 绿色消费倡议书

丹霞山是“丹霞地貌”的命名地,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国家5A级旅游景区。景区内奇特的丹山碧水将带给您美好的享受,请您在尽情享受大自然美景的时候时刻谨记文明旅游,您的文明举止和行为更是美丽风景的一部分。文明装点心灵,行动呵护美景,我们诚挚向您发出倡议:

一、爱护生态环境,保护自然遗产

丹霞山景区内的每一处景观都是大自然留給我们的珍贵财产,破坏之后将不可再生。请您时刻坚守爱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只在已开放的游览区开展旅游活动,不在水源地使用洗涤剂,并做到随身带走垃圾。

二、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在公共区域大声喧哗、不在禁烟场所吸烟;禁止车外抛物和公路弃置废物;按序在步游道上游览观光,不随意离道、并行挡道;不独辟蹊径走不寻常路,遇到紧急情况听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

三、爱惜公共设施,保护景区公物

不损坏公用设施,不在景区内涂鸦雕刻,不践踏绿地花丛,不刻划攀折树木,不破坏山石景观,不打捞捕捉小动物,不购买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不攀爬景区防护栏,拍照摄影遵守相关规定。

四、尊重别人权利,讲究以礼待人

不强行和外宾及其他游客合影,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个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五、提倡健康旅游,关注身体状况

游览根据自身身体条件参观,景区内不得抽烟、有心脏疾病、高血压等游客请注意自身安全,如有人身安全情况及时联系景区工作人员。

六、崇尚绿色消费,享受美好生活

在我们享受旅游的快乐和惬意时,请谨记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理念,崇尚节约,适度消费,杜绝浪费,旅途中不使用或少使用一次性拖鞋、筷子等用具,减少资源消耗。自然美景、和煦风光,再加上您参与营造的良好氛围、文明环境,让心灵与美景呼应,才能构成真正的美。

丹霞山不仅仅是中国的,更是世界的。我们倡议所有出入丹霞山的游客,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相互提醒、互相督促,一起为文明旅游尽一份责、出一份力,使文明绿色之风畅行旅途。文明旅游,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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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旅游线路统筹探索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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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线路统筹探索调研报告

一、“旅游线路统筹”问题的提出

旅游产业因其综合经济社会功能日益受到重视,很多地方把旅游产业作为区域经济的重要产业。无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对旅游产业的新要求,还是实践中区域旅游发展模式创新要求,都需要有一套指导区域旅游发展的操作系统理论和工作方法:

(一)区域旅游发展理念创新的需要

一直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和短缺经济的影响,区域旅游发展以行政区域为单位,习惯于就旅游发展旅游,注重景区景点“点状”(或“板块”状)开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旅游产业有其自身运行规律;在国民经济新的发展形势下,旅游产业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根据旅游产业发展新趋势,地方政府在发展区域旅游时必须具有统筹发展的新理念:

区域旅游发展必须融入和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旅游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旅游业因其具有扩大需求、调整结构、解决就业、缩小地区差距、扩大开放、传播文化等综合的经济功能和广泛的社会功能,在现阶段以内需促增长、保民生、促和谐的发展背景下,区域旅游经济发展要主动融入和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考虑区域资源保护与开发、经济增长与结构调整、城乡协调发展、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协调发展等问题。

区域旅游发展必须与相关产业体系协调发展。一方面,旅游产业依托于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所涉及的基础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旅游业通过对传统产业的融合、衍绎和提升,不断创造出新的领域,形成新的业态。在现代市场经济下,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相生相融,相互促进,产业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因此,发展区域旅游不能单独地就旅游发展旅游,必须从满足需求的创意角度,整合区域内产业体系协调发展。

区域旅游发展要符合旅游产品形成规律。旅游产品是以景区景点为核心吸引物,以线路为纽带,涵盖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的综合性(或组合性)服务产品,决非仅仅是孤立的旅游景区(点)。应摒弃以资源决定供给、只把景区作为旅游产品的老观念,要以市场为导向,满足需求为目标,按照旅游产品依线路形成的规律,推出服务组合体,实现旅游产业各种资源、各个要素的优化配置,提高旅游产业的整体效能和综合竞争力。

建立符合旅游产业特征的权威综合协调机制。在我国现有体制下,旅游产业要得到很好的发展,只靠旅游部门一家是不行的,需要经济社会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要将旅游产业建设所需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调动起来,就需要一种能统筹各种资源的方式和机制。在尊重现有行政职能划分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协调机制,将旅游产业建设所需的、分散在交通、城建、林业、环保、文化等不同部门的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有效的聚合起来,围绕旅游精品线路的规划建设和市场开发实现优化配置,共同发力,发挥最大效用,从而加速旅游产业建设和成长的步伐。

(二)区域旅游发展实践创新的需要

旅游线路统筹是四川旅游发展模式的深化和创新。自1998年把旅游产业确立为支柱产业以来,四川省实施政府主导战略和精品战略,以区域为重点,板块式推进旅游区建设。“板块”式旅游发展模式仍是一种供给主导型的发展思路。经过近的发展,全省旅游区建设布局基本完成,完成了全省旅游发展初期的战略发动任务。随着四川旅游进入数量增长向质量效益转轨的新时期,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采取更加符合旅游经济发展规律的发展模式和工作机制,全面、协调、持续地推进全省旅游产业的跨越发展。我们认为,旅游的规律应当是以线路带动,工作思路和方法要从板块推动到线路引导转变。旅游线路统筹正是在总结以前的经验基础上提出的旅游发展新模式,其基本思路是以线路为龙头,景区(旅游区)建设与旅游线路统筹开发并重,形成综合协调抓旅游的工作机制,优化旅游产业布局,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四川省副省长黄彦蓉指出:“旅游线路统筹既是对政府主导战略的深化,也是对精品战略的深化,也是与时俱进对我省旅游发展历史经验的升华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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